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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8:20

社会责任论文

社会责任论文篇1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竞争优势关系竞争

纵观企业竞争方式演变的轨迹,不难发现,竞争的焦点正不断从价格竞争向非价格竞争转移、从产品本身向产品以外延伸。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正逐渐成为企业竞争优势新的增长点,从而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关注和重视。

市场竞争主导方式的演变及趋势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也在沿着“价格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关系竞争”的轨迹发生转移。

(一)价格竞争

价格竞争是依靠低廉的价格或灵活的定价与其他企业展开竞争,获取竞争优势。在早期的市场竞争中,生产力水平低,产品同质性强,消费者对产品价格关注,其个性化需求还未得到显现,因此,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产品的价格上,价格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然而,这是一种易为竞争对手所仿效的竞争方式;而且,太低的价格导致质量下降、顾客流失;随着消费者购买力的提升,其所关注的利益也不再局限于产品价格。因此,价格竞争逐渐为其他非价格竞争手段所取代。而今虽然灵活的价格策略仍然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虽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价格战还时有发生,但价格竞争已不再是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

(二)产品竞争

产品竞争是通过产品的差异化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获得竞争优势。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竞争方式的转变首先体现为从同质产品的价格竞争转向产品差异化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产品差异化创新提供了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带来了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从而驱使企业不断在产品差异化方面进行创新。产品的差异化导致了市场的细分化,企业通过发现并占领一些细分市场,在满足顾客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单纯的价格竞争更大的利润空间。因而,这种以差异化为基础的产品竞争越来越受到更多企业的青睐,从而取代了价格竞争而一度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而且至今仍然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之一。

(三)服务竞争

服务竞争是通过向顾客提品以外的一系列附加服务而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获取竞争优势。随着产品差异化竞争的日趋激烈,“创新—仿效—创新”的循环周而复始,而且循环周期逐渐缩短。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差异化创新必然从产品本身向产品以外延伸,服务竞争成为继产品竞争之后企业竞争的又一重要手段。根据顾客需求差异设计、提供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优质服务,成为现代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服务竞争已取代了产品竞争而成为当前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

(四)关系竞争

关系竞争是通过与利益相关者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关系,构建竞争优势。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和升级,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程度越来越小,一些企业开始从产品及服务以外寻求新的差异。通过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企业可以更好地获得顾客的信任和忠诚,可以增强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建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可以建立有利的内外部竞争环境,而且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通过建立良好的关系网,使得竞争不再是在企业之间进行,而是在网络之间进行,一个建立了更好的关系网的企业将比竞争对手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目前这一竞争方式已初现端倪,而且可以断定,它必将成为未来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新增长点

从企业竞争方式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关系竞争将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形式,良好的关系网正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为此,企业越来越重视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在此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OliverSheldon于1924年提出,其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争论一直不休,到20世纪90年代,众多学者和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趋于认同和支持。但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表述,国内学者比较认可的是卢代富的观点,即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也就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应该包括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会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利益等内容。

尽管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必要性的争论至今还未停止,但通过分析国内外众多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商业上成功的实践可以看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的增长;品牌定位得到巩固;企业形象和影响力得到提升;吸引、激励和保留员工的能力得到提高;运营成本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增大。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的实践证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利润的增长并不矛盾。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可以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其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优化生存环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使其免受政府部门、公益团体、社会公众的谴责、惩罚与限制,使决策和经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而且还可能因此受到政府的奖励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改善公众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度,吸引消费者,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其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跨越国际壁垒。当前,在国际上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对一流企业“高标准、严要求”的公认指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助于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减少社会责任运动的冲击,提升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其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吸引人才。经常参与到社会责任事业中的企业更具知名度,当然也就更易招聘到并留住优秀人才。其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财务业绩,因为有责任感的企业永远是投资者青睐的目标。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的策略建议

众多理论研究和企业实践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企业要跟上国际社会发展的节奏,必须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及早做出应对策略。

(一)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必须提高对履行社会责任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认识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的义务,而且对企业竞争力具有潜在的和长期的影响,切不可把企业盈利与企业社会责任对立起来,忽视或故意逃避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认识到企业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企业必须与社会环境系统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社会大系统是企业利益的来源,是企业的生长环境,企业需要从社会环境中汲取营养,同时也必须反哺社会,在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环境和生态、维护市场秩序、扶助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保障员工权益、解决就业等方面承担一定的义务,企业只有与社会形成和谐互动的关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审视企业目标,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必须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把社会责任主动纳入企业目标体系。要从关注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和增强持续竞争优势的角度看待企业社会责任,眼光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本身眼前的利益,还应该考虑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以谋求长久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永续发展。

(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企业必须在综合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责任战略,通过社会责任战略管理活动,将履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并转化为企业实实在在的竞争力。首先,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定位。能力和优势源自于对资源的有效利用,源自于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因此,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内部资源及所关注的重点,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定位。其次,要制定并实施社会责任战略计划。通过调研,列出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需求,据此规划企业社会责任的远景和目标,制定短期和长期战略,根据战略制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再次,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实施效果的反馈和评价。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报告体系,加强战略执行过程的跟踪管理,用恰当的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方法来衡量战略实施效果,如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通过战略控制来进行适当调整。

(三)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文化

要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必须培育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文化。为此,企业必须从自身长久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考虑本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建设有特色的企业文化。要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切入点,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为自身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将社会责任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中,使其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企业的一种主导价值观。要围绕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核心理念来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文化体系,指引、约束、激励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并形成为制度守则、贯穿于行为举止、养成为习惯风气、内化为精神信念、彰显为形象特色。

(四)优化企业社会责任关系

要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企业必须加强与各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妥善协调各方关系。要处理好与投资者的关系,在不损害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保障投资者的收益权,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为投资者提供较高的回报;要处理好与内部员工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理解、尊重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在不损害其他相关者利益的情况下努力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要处理好与消费者的关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经销商、竞争者的关系,合作共赢,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秩序;要处理好与社区、政府的关系,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发展生产、促进就业、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与公益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关注慈善事业;要处理好与舆论媒体、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关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全力打造、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形象,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文川,卢勇,张群祥.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对我国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7(2)

社会责任论文篇2

关键词:社会责任;企业;内容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

公司社会责任从类型上可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三大类型。公司的社会责任应当包括对职工(雇员)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社区和慈善事业的责任。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体现了正义的要求,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效率观,有助于实现全球性的资源秩序。

2008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了今年第一号文件《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不仅在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领导人将这一举措视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重大进步的标志。该意见规定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可以为其他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意见规定的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有:

1.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2.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3.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4.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5.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6.保障生产安全。7.维护职工合法权益。8.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公司社会责任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建立完善市场机制的发展中国家,注重的是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学者们更加关注的是国外那些有利于公司如何盈利的制度设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公司侵害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在中国的引进与完善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在我国提出公司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使得我国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着以下几种偏差:第一是企业办社会:这是一个曾困扰我国国企改革的一个大问题,它成为长期以来背在企业身上的一个沉重包袱。在计划经济下,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司,有的是社会功能齐备的企业。企业与政府职能错位,这是政府社会保障服务功能不健全的必然结果。这也是很多人对公司社会责任抱有天然警惕的根源所在,但是,“企业办社会”和公司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是真正的社会责任无人承担。伴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的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但同时,由于企业公民意识淡漠,加之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使得经济坏的外部性也随着充分显现,侵吞资产、销售劣质商品、损害职工利益、污染破坏环境等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困惑: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也易产生歧义。它作为企业追求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的义务,在一些地方,却可能成了无法律约束的“强制性负担”,领导出面,要求企业赞助某项公益事业,地方要求必须安置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小企业在初创阶段,不切实际地要求它们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的责任成本超出了企业现阶段的承载能力,将压垮这些小企业。

另外,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来源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力量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通常论及公司的社会责任时,意指已积蓄相当多财富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营利性团体。所以,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应集中指是大型的股份公司。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其社会影响力不是很大,不太可能对社会上其他群体的利益造成太大的影响。

三、在我国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的意义

1.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应简单地把公司看成是“股东们的联合体”而应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无论在理念还是现实上,股份公司都是股东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各种利益的错综物。因此,适当地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不会增加公司的负担,导致公司的低效益,还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更加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2.预防公司滥用经济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是对全社会经济资源予以配置的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绝非合伙、自然人独资企业所能比拟的。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来看,公司的经济力量只会越来越强,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公司集中。据统计单世界500强的财富就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而且一些跨国公司的实力就可以和一些小国的实力相提并论。因此公司对社会的影响也只会日益增大,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就可以预防公司的经济力量被人为地滥用来损害社会利益。

3.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加上市场经济下公司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相关者单凭自身微薄分散的力量无法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相抗衡,因此公司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去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且在中国消费者买假货、债权人拿不回自己的债款的事情经常会见之于报端。所以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完善公司立法,规制公司行为便显得特别重要。

四、企业社会责任如何体现

在“5·12”之前,汶川只是巴蜀大地一个鲜为人知的县。当突如其来的里氏8.0级地震来临时,汶川则成了世界人民关注的焦点。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内外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慷慨地捐款捐物。何等的骨肉情深!

大灾面前,凝聚了13亿人民团结的力量;大灾面前,丰富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宝库;大灾面前,13万人民子弟兵舍身忘死地解救受灾人民群众的故事,将薪火相传,并且成为永不倒的精神旗幡,它告诉世界人民,中国将坚强写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中国这一东方巨龙永远地翱翔在宇宙间。在5.12四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国企业没有失语,没有退缩,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受灾地区的人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这充分表现了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总之,企业在社会中所起到的责任,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一种社会的必须趋势,至此可使社会更加和谐,国家更加繁荣。

参考文献:

[1]李哲松著:《韩国公司法》,中译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þ000年版,第2页

[2](美)斯蒂纳著:《企业、政府与社会》,中译本,华夏出版社þ002年版,第127页

[3]卢代富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þ002年版,第45页下

社会责任论文篇3

关键词:性别文化;传统文化;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5-0243-02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指出:“人类的文化可以说不是毫无性别(差异)的东西,它绝对不是处于男女之外的纯粹客观之中”。这足以表达他对性别文化的态度,性别文化是文化的根本,深深地影响着其他文化形态。性别文化是塑造人的文化,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经济、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不同时代性别文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不同,但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相同的,不外乎塑造人,整合各种关系,促进入与社会的文明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别文化的社会责任更加鲜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性别文化有责任培养人格健全的公民

健全的人格是各种良好人格特征在个体身上的集中体现。人格健全者具有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成就动机强,能够合理运用个人能力进行积极的、有开拓性的工作,而不是囿于各种不合理规范对自己的束缚。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便是由广大的拥有健全人格的公民推动的。

毫无疑问,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应具备这样的健全人格。但是,传统性别文化当中有太多的对于两性人格特征的规范,比如男性应该阳刚、独立、勇敢、坚强、理性、积极进取;女性则应该温柔、可爱、顺从、讨人喜欢。这种刻板的文化模式造就的男人和女人都有着明显的人格缺陷,男人就必须是“顶天立地的强者”,即便力不从心,也要忍辱负重,无论如何压抑也要表现出“有泪不轻弹”的刚强;而女人则自从认识到自己是女孩的那一刻起,就在扮演着听话、乖巧、柔顺、懂得照顾他人的角色,这对她们的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的培养都是不利的,严重影响着她们未来社会地位的获得。事实上,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在文化的影响下,会形成不同的性别观。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性别观,两性就都会成为落后性别文化的受害者,他们所遇到的角色困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性别文化的作用相当广泛,对个体、家庭和社会都有深刻的影响。就个体而言,生理性别是先天的,伴随人的一生,一般不可更改,但与一个人的成长密切相关的则是社会性别。社会性别是社会基于生理性别的差异,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对男女两性的行为、角色进行不同标准的规范和塑造的产物,是后天注入的,是家庭、社会长期教育和影响的结果。社会性别不是生理性别的必然结果,而是性别文化的组成部分。性别刻板印象不改变的话,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性别关系模式就不会改变。社会性别概念被社会学家用来描述在一个特定社会中,由社会形成的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角色、活动及责任。因为社会的组织方式,我们的社会性别身份决定了社会如何看待作为男人和女人的我们,以及期待我们如何去思考和行动。

个体在出生之前,社会性别就已经作为既定事实而存在了。儿童通过接受成人的语言和行为,模仿成人性别角色并内化,建立起初步的性别印象。随着个体知识经验的积累以及认知能力的发展,逐步完成自身的社会性别塑造,并据此对自己的社会角色进行定位,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原本自然秉赋不同的男女逐渐转变为具有相同或相近性别刻板印象的男人和女人,并进一步导致社会文化意义上的地位与权力的不同。

根据西方学者的研究,一个人同时具有较多的男性气质和较多的女性气质的人格特征是更为理想的人格范式。双性特征超越了传统的随生理性别分类的社会定义,但是拥有双性特征的人往往具有适应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的潜能、肯定的自我评价、更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他们的家庭、婚姻更容易和谐,事业、前途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性别文化有责任将人的潜能充分挖掘出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不是把他们分成男女两个阵营,用已有的性别刻板模式去复制。当然,这样的责任只有依靠以男女平等为宗旨的先进的性别文化才能完成。

二、性别文化有责任构建公正的社会评价体系

以往社会对人的价值的评判标准过于功利,以成败论英雄,且仅限于社会领域,并不涉及家庭,妇女在人类文明进步的历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被低估。例如,妇女的生育行为由于在家庭内完成,因而其价值仅仅被看作是对家庭的贡献。事实上,生育行为不仅仅是为单个家庭繁衍后代,更是社会再生产的一部分,妇女是人口再生产的承担者,是未来劳动力的唯一创造者。但是这部分价值长期以来被严重低估,不仅表现在生育行为是无偿劳动上,而且表现在妇女为此而承受的巨大压力方面。与生育相伴随的是女性因此损失的时间、精力和机会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即使是在女性充分就业时期,因生育而失去的学习机会、培训机会、升迁机会也相当多,使女性的发展潜力大打折扣,由此而得出女性素质低、能力差、成功者少的结论是不公平的。另外,女性在社会上承担的大量基础性、服务性的工作也为诸多所谓的成功者铺平了道路。这些都是妇女对社会的贡献,这部分价值也不应忽视。

性别文化有责任修正传统的价值观和价值评价体系,充分肯定妇女的价值。诚然,男女有别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生理上的差异不但不应回避,反而应该正视,但它不能作为社会角色和地位划分的依据。不同性别的智力和能力各有优劣,不论男女都应该公平地享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并在工作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这就需要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使性别意识渗透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注重各个领域的具体行动。它特别强调把性别分析纳入决策过程,在制定任何一项社会政策的论证阶段以及实施过程中,都要进行性别分析和性别评价,充分考虑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给男性和女性带来的后果,及时加以修订,以避免在社会政策的层面上出现偏误。

三、性别文化有责任营造公平发展的社会氛围

社会公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法律的框架下,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平的环境中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其潜能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就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描绘的“自由人联合体”,是未来和谐社会的理想状态,是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

社会公平的内涵非常丰富,既表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上,又表现在政治权益上。如果一个社会一部分人处于统治地位,而另一部分人处于被统治和服从地位的话,就没有社会公平可言。社会公平还表现在文化权益方面,其根本出发点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在教育理念上应同样遵循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要实现这样的社会公平就必须建立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机制,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因为社会公平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自发实现,而必须有赖于国家的干预和调节。性别文化是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其核心是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性别领域的社会公平。

根据布迪厄的分析,文化领域,包括性别文化,都充满着大大小小、有意无意的权力之争。各种形式的资本通过在场域中不同社会位置上的不平均分布而发挥效益,它凝结着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体现着社会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在维护“权力”的同时也维护了文化的惰性。男权社会营造的各种文化氛围,形成了对女性权利的相对剥夺。比如现在的“妇女回家论”与封建社会的妇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如出一辙,都是在剥夺妇女的社会参与权,一个丧失社会权利的人是没有平等可言的。

性别文化就是要彻底改变文化对人(包括男人和女人)的不合理束缚,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各尽其能,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摆脱性别刻板定位的最终目的不是号召男性无所作为,或让男人不如女人;也不是要倡导女性不顾自身的生理特点在任何领域都要与男性一决高下,而是要在承认两性生理差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个体差异性。文化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是全方位的、动态的,性别文化不应以生物意义上的区别判断男女的优劣,不是机械地规定男女的社会角色,而是要倡导一种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但是这种平等不是静态的、表层的平等。

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看,个人的社会意识、社会责任感是个人自由、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一个好的社会,一个公正、和谐、文明的社会,个人的发展就缺乏最根本的保障,个人的发展只有在整个社会的大发展中才能更有保障。于是,建设一个公平、公正、自由、民主、多元、开放、充满法治和人权精神的社会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迫切的。

四、性别文化有责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和谐”表现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等。从我国国情来看,落后的生产力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因为只有经济发展,才能实现整个社会持续高效地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只有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和谐才是更高层次的和谐。但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只有经济发展是远远不够的。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提出已经十余年了,然而现阶段性别意识仍未能真正纳入决策主流。诸多政府管理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法律法规时,或多或少缺乏性别意识,造成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所以,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一系列问题还较为突出,两性在发展水平和发展机会上的差异成为重要的社会不和谐因素之一。

社会责任论文篇4

(一)迎合制度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当前,我国相关制度已对社会责任提出要求。早在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案中就明确提出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同样在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了我国首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证券机构等也在积极引导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比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企业的行为。近年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这些制度和理念的提出无疑对生存发展于这样的背景下的食品企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企业的信息披露方面,促使企业环境报告、安全卫生报告、社会绩效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非财务绩效报告的不断发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万里霜(2012)在合法性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得出我国企业开始越来越多的重视其自身在经济社会中地位,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在其所处行业发生重大危机的情况下,将信息披露作为与社会交流的重要的工具,以期改变公司的形象,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张志华(2013)研究表明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指导下,在重视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背景下,食品企业推行社会责任会计势在必行。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国计民生,是维持国家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因素。这一现实使得制度层面不得不做出规定。在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家对于食品行业不再设立免检品牌。通过制度的改变,防止企业打“球”,充分体现出政府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基于此笔者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食品企业愿意迎合制度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这一时代的大背景要求,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二)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随着社会进步,人类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紧迫性认识的增强和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等方面原因,使得食品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识觉醒,开始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满足他们对组织绩效表现方面信息的需要。食品企业通过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为企业自身与利益相关者就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食品企业的消费者需要企业提品方面的信息,如产品的成分信息,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当产品出现问题时企业的应急措施、产品的召回制度等,以此推断企业是否把食品安全放在重中之重。张志华(2013)认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能够帮助利益相关者做出相关决策,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背景下改革以往食品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非常必要,以更好的为信息使用者所用。

(三)食品企业战略规划的影响战略规划是企业基于长远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计划目标,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JeremyGalbreath(2010)在实证研究中提出企业正式的战略规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存在着积极意义的假设,并且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假设。研究还验证了企业文化的作用,人文文化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食品企业为其自身发展制定长期战略规划,追求的是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就不能把目光定位在短期的投入产出情况,不能聚焦在短期的财务绩效上,其关注的是履行社会责任这一行动带来的长远的利益,员工的忠诚度,安全高质量的产品,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这从长远来看,这些社会责任的履行给食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落里增添了动力。

二、食品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食品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尽管存在着以上几方面的动因促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加入社会责任报告的队伍中来,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整体水平不高。张志华(2013)提出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还不规范,信息公布方式和渠道比较狭窄,且包括《食品安全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食品安全主体企业在信息公布和披露上所承担的权力义务做出规范,而法律规范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践中,强制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只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中小企业主动对外报送和公开披露信息的也很少,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的食品企业绝大多数都属于中小企业,食品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总体披露水平不高,而且食品行业,上市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和风险控制等信息没有充分披露。另一方面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社会责任报告,但是在食品行业中的比例还是不高,周虹(2013)研究表明这一比例在30%左右,而且的报告未形成固定的制度,一些食品企业的报告存在着中断的现象,信息缺乏连续性。的社会责任报告缺乏统一认可的编制依据,处于自愿性的披露阶段,从而结构和形式都比较散乱。披露的信息参差不齐,披露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消费者类信息,在食品行业被视为关键性的指标,其披露的比例都不足65%,也就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在披露的内容方面,对信息的描述也比较粗略,会计基础型的信息较少,更多的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文字性的描述,且存在着避重就轻,对于企业的负面信息不愿过多提及,甚至只字不提,而且的社会责任报告未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大大降低了信息的可信度。这些社会责任报告的食品企业,虽然走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前列,尚且存在着诸多问题,行业的整体水平令人堪忧。

(二)成因分析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与制度的缺失以及食品企业自身现实条件的限制等息息相关。张志华(2013)研究表明目前我国食品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因而整体上缺乏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积极主动的意识,且提供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成本较传统的会计信息较高,也正因为如此,社会责任会计推行不够,政府监管不到位,食品行业中出现一些企业以牺牲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现象。企业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没有统一的具体编制指南,针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等做出完整规定。当前有关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研究不完善,尤其是计量问题未得到解决,不能为实务提供指引,使得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遇到阻碍。笔者认为食品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还处在初步阶段,在食品企业意识有所觉醒的阶段,亟待完善理论的研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提供指引,以提升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提高信息的有效性,真正为信息需求者所用,从而实现信息公开和透明化,方便公众的监督。

三、完善食品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的责任意识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当前食品行业的企业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其社会责任意识已经开始觉醒,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参与到社会责任报告的中来,积极的进行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应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食品安全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现阶段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消费者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积极抵制劣质食品,用手中的购买力投出有力的一票;通过宣传使食品企业将社会责任由意识逐渐上升到信念的高度,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去,在产品的生产销售中从严选择质量标准,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使食品企业明确社会责任不单单是慈善捐赠活动,而是全方位的关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真正实现共赢。张志华(2013)就曾提出我国食品企业在风险控制方面还有待加强,急需要建立起有关食品安全的风险控制系统。在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下,食品企业要充分、真实可靠的披露食品商品相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纳入到会计信息体系当中,作为企业非财务信息的重要内容,与财务会计信息一起定期上报给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同时向社会公众披露,以此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现状,让公众来监督食品企业,以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统一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当前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多是自愿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做出规范,因而导致质量参差不齐,格式不统一,的社会责任报告也是未经审计的,大大降低了食品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可信度,这就迫切要求政府部门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实施,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来引导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如明确提出食品企业要披露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不能避重就轻,趋利避害,针对添加剂的使用建立明确的标准。张志华(2013)建议要对食品企业实行强制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定期向政府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食品安全与质量方面的信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要让食品企业认识到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仅仅是对企业功绩的罗列,还要据实披露其所收到的处罚,所涉及的一些违规情况,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等负面消息。报告食品企业有关产品成本方面的信息,是否存在着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以次充好以降低产品成本的行为。基于我国食品企业多是中小企业,缓解食品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压力,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食品行业内龙头企业的示范试点,来循序渐进的推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进程,像伊利集团的“开放工厂”活动,通过邀请社会公众和消费者来参观工厂,真切的感受企业的生产过程,实行生产公开透明化,可逐渐扩散到更多的企业中去。针对那些确实存在困难的食品企业可通过报告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质量信息和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以及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方面的投入、产出该和效果等信息来逐步过渡。

社会责任论文篇5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社会环境;核算体系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含义

经济的发展、社会日益激烈的竞争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伪劣产品销售、作假账、职工生活无保障等。企业在创造利润、对所有者的利益负责的同时,还应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障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支持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会计的新兴分枝——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政府、社会公众的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的决策提供特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直接目的是通过计算和记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向政府及公民全面反映企业对社会的各种影响,最终实现社会净贡献最大化。

二、我国推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

推行社会责任会计、加快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研究的脚步对企业自身、对我国会计学界的发展、乃至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管理、宏观调控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是企业建立自身形象的需要

在我国推进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与发展是企业建立自身形象,维持良好信誉的需要。企业的形象、信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是成正比的。企业通过披露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业绩,体现企业对社会的关爱,对环境的爱护,对职工的关怀,可以充分展示自身良好的企业文化。

(二)可以为我国会计模式的改革提供一个研究方向

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已经从单纯的生产经营型管理向全方位社会化服务型管理转变。为了适应企业的需要,会计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模式,以便引导企业注意市场需求,讲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减少社会成本。

(三)可充实市场经济规范并加强监督约束机制

通过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本身的机制,揭示并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履行情况,可以形成一种固定的管理制度,把企业纳入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从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使企业的不良行为得到调整(如存在的企业隐瞒利润总额而少缴所得税,掠夺生态资源和污染环境等),促使我国整个市场机制健康、良性的运转。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国家对企业的宏观管理,减少或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三、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正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目前,我国推行社会责任会计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缺乏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社会环境

1.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长久以来,企业唯一的目标都被定义为股东财富最大化,这就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企业运转就是在为股东服务、是在为股东创造价值。所有的员工、资源都是为企业所有者创造财富的工具。这样产生的弊端是:第一,把社会多数人的利益排除在外,仅着眼于资本收益;第二,不利于增强企业的功能和发挥会计的职能,而是引导会计人员在不正当的会计手段上钻营;第三,无视企业存在的社会价值,使企业成为一种与社会格格不入的经济动物,而不是作为社会的重要部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2.社会责任相关法规不健全。社会责任的履行从法律上看,属于义务的范畴。无论是在社会责任意识强,道德风尚高的国家和地区,还是在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社会道德风尚差的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保障公民和组织履行其应有的义务都是必要的。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阶段,加强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于2006年9月25日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但是内容都比较笼统,可操作性差,也没有指出不承担社会责任应受何处罚。

(二)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不够完善

1.没有确立相应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内容。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要发展和完善,要形成一个独立完整的架构,首先要和传统财务会计区分开来。因为传统财务会计是以企业追求自身利润为核心设立的,而社会责任会计目的是通过计算和记录企业社会成本和社会受益,真实地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损害,出发的角度不一样,核算的内容必然也不相同,只有确立了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才能进一步确立核算的科目、计量的方法等等更深入的操作细节,进一步推进社会责任会计的实施。2.各种计量方法不成体系。社会责任会计计量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目前可选的主要方法有:(1)客观历史成本与主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机会成本法;(3)替代品评价法;(4)社会公正法;(5)预防成本法;(6)调查分析法。除以上几种方法外,还有复原或避免成本法、模糊数学法、影子价格法、文字描述法等,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计量方法体系。

3.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绝大多数以非会计基础型为主。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日益深化以及政府相应法规的颁布,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带头披露的多是一些跨国集团,如可口可乐、诺基亚等等,以及国有龙头企业如建设银行等。在他们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绝大多数是文字性描述,而没有通过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我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几乎全部是文字性描述,而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相对数字化的分析要多一些。这反映了我国披露水平较低。由于计量方法的多样性,文字性的叙述应该是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必不可少的,但会计专业信息过少会降低信息可比性,不利于政府进行宏观管理,无法满足社会各界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三、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责任会计实施环境

1.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大力宣传有关社会责任知识,以提高企业包括厂长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对推广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针对目前有些企业领导及会计人员对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制度的作用认识不足的现状,应鼓励企业在运用社会责任会计过程中,通过实践工作中社会责任会计所发挥的作用,提高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认识,为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应用扫除认识上的障碍。

2.完善社会责任的法规建设。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必须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用法律规定使之法律化,并对企业给社会造成的“外部经济”进行奖励以鼓励其发展,对给社会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进行惩罚。目前,社会责任相关法规覆盖面较窄,尽可能使法律涵盖所涉及的社会问题,法律条文要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必须尽快地制定出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职工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只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使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与社会会计信息揭示不断走向规范化。

(二)科学构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

1.合理确定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内容。不同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有着较大的区别,这不便于企业间会计信息的比较,但具体到某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项目却基本相同或类似,因此,在未来社会责任会计发展过程中,将全社会的企业划分为若干类型的行业,并将该企业归入与之相对应的行业,对行业内的核算内容和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并实现标准化,这是完全可能的,同时也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2.灵活选择计量方法。在我国计量方法的选择上,目前应考虑如下情况,第一,计量方法的选择一定要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第二,社会责任会计提供的信息主要是非财务信息,因此,在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上也应该突破传统会计的模式,应采取比较现实、灵活的做法,即在计量单位上实行多元化:可用货币计量的,采用货币计量,无法用货币计量的采用实物计量;在计量方法上灵活化:可计量的才用货币或实物计量,无法计量或无法充分计量的,采用文字加以说明。

3.报告应以会计基础型披露方法为主。对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是可以确认和进行数据计量的,则应尽量选用定量指标加以反映,因为定量指标的客观性和可比性比较强,再者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长期的会计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会计数据处理经验,善于从会计数据中获取有用的会计信息。对于确实无法进行定量反映的,也可以用文字表述的方法进行披露。

参考文献:

[1]刘广生,肖好峰.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综述[J].财会月刊,2006,(10):62.

[2]阳秋林.论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J].企业经济,2003,(1):136.

[3]刘立燕.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内涵、目标与计量[J].财会通讯,2006,(7):66.

社会责任论文篇6

目前,我国教育界对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的理论研究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并且取得了一些富有成效的研究成果。然而,在现阶段的研究中,存在着一个问题:研究对象主要是大学生,而对高中生在树立社会责任感、价值观方面的关注度不够。即使有一些学者也在研究如何培养高中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但是研究重心并不在历史学科上。比如,有些文章只是从极小的角度却去谈高中生缺失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的表现,而对其原因浅尝辄止,不够深入和全面。以唐雪梅的《浅谈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潘昌新的《论中学生集体责任感的弱化及培养》研究为例,两位作者都只是单纯地从措施方面探析培养高中生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的方法,却没有深入挖掘具体的策略,更没有站在历史教学课堂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甚至连著名的教育家杨洪林,也仅仅是认识到了历史教学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正确价值观的树立的关系,但对于教师应如何利用历史教学帮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却缺乏研究。前人的研究仍有很多可开拓的空间,本文将以高中历史课堂为切入点,分析利用历史课堂帮助学生树立责任感和正确价值观的策略。

二、利用高中历史课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对策

(一)采用民主教学的方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课堂教学内容,采用民主教学的方式,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比如,老师可以让学生利用话剧方式,把课堂内容表演出来。扮演英雄人物的学生,首先得和英雄人物进行对话。通过对话,学生可以了解英雄人物的精神品质和思想内涵,然后用表演的方式来体验英雄人物的心路历程。这种教学方法,既可以让学生和文本之间、同伴之间、教师之间进行良好的互动,还可以加深学生对英雄人物的价值观的理解,以英雄人物为模范,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时刻注意采用民主教学的方式来教导学生,通过释放学生的情感,从而达到教学目的。同时教师也要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激情。教师要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状态,洞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适当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采用生动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历史学起来本就枯燥无味,所以,作为历史教师,应该要学会采取生动的教学方式,认真捕捉每一个教学细节,充分挖掘历史教材中的历史文化内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生动的教学方式有很多,如诙谐幽默的言语,耐人寻味的故事,精彩纷呈的视频等等。老师要善于把这些有趣的东西与历史教学结合起来,在授课的过程中关注学生的状态,和学生进行交流。教师可以从历史课本、社会现状和学生的现实生活中确定教学专题,拉近教材和学生的距离,让学生感觉其实历史离我们并不遥远。教师生动的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主动地获取信息;幽默而又接地气的言辞,会让学生觉得历史仿佛就在自己生活的环境中;生动而又准确的英雄人物事迹描述,会让学生被英雄事迹感染,并据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借助历史教材,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传统文化

如今的高中生,多半都是90后。他们个性张扬,时尚无比。这些高中生,从小接触的就是手机、电脑,他们走在潮流的前线,难免会对“过去的历史”提不起兴趣。他们学习历史时,没有激情,只能靠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高中生一旦不了解历史,就很难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如何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对老师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我认为,老师在教学中,要在借助历史教材的基础上,学会延伸教材,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例如,老师可以恰当地借助历史典故,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把他们从死记硬背的窠臼中拉回来。利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强化学生对史实的理解。这些故事,会给学生带去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魅力,进而丰富自己的人文知识,并提高自身素养。老师也可以借助影片来对学生进行引导。例如,在学习“百家争鸣和儒家思想的形成”时,可以由电影“孔子”引出课题,让学生通过影片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在观影完毕后,老师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影片的历史背景,大家知不知道呀?”由此引出本课所学的内容。学生通过自己的感官刺激,可以认识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经过老师的点拨,学生可以理解中国学术文化、思想道德的发展历程,通过体悟历史而了解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

三、利用高中历史课堂,帮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的对策

(一)开发历史课程资源

随着课改的深入发展,人们已经不再质疑“历史教材也是一种课程资源的观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历史教学中,应该使用教材来指导教学,而不是照本宣科似的教教材。所以,老师在教学时,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是很必要的,也就是说,老师应把国家的教材和本校的实际联系起来。一线的历史教师,除了讲述教材外,更重要的是让高中生们学会从更多、更广的途径来了解历史。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学生和教材的互动作用,促进高中学生正确认识历史,树立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历史人物

过去,在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关头,优秀的中华儿女无所畏惧,挺身而出。为了挽救国家于危难之中,他们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些英雄儿女,在关键时刻不仅展现了自己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而且他们慷慨正义地延续中华文明,他们值得我们敬佩,是当代青年效仿的对象。老师应该组织学生学习历史人物,学习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学习岳飞“精忠报国”的不卑不亢,学习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义,学习孙中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的坚持……时至今日,这些历史人物依然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他们散发的光芒璀璨闪耀,无不让我们感受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老师在组织学生学习历史人物时,要如实地讲述他们的历史事迹,震撼和感动学生的心灵。此外,教师要适时引导学生学会分辨真、善、美、丑,借历史人物的英雄事迹来让学生升华社会责任感。

(三)联系社会热点

古语有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此话的目的在于告诫人们在学习的时候要专心致志。但是,今天的学习,除了专心致志外,你还必须“闻一闻窗外事”。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中生,还必须关注国家动态,了解社会热点。如果对国家大事、人民生活、国际关系等都不了解,你如何能说自己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呢?历史老师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时,要利用好时事材料,联系生活,联系实际,对历史教材进行分析。让学生深刻体会到今天的现实就是鲜活的历史。让学生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学会关心国家、关心社会、关心生活。

四、总结

社会责任论文篇7

一、文献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世界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一种企业为追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共同与员工、家庭、社区和社会一道营造高品质生活的承诺。这是目前被较多学术论文引用的其中一个定义。

(二)股东理论:有利才有义

根据市场经济学的理论,一个企业做生意赚钱的同时,也在为别人赚钱或提供便利,是一种双赢的价值创造活动。这个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企业不应担负上再分配社会财富或提升社会公益的责任。芝加哥自由经济学派的MiltonFriedman(1970)为这一学派的代表。他在《纽约时代杂志》上撰文,从股东和持股人的角度出发,认为在市场制度下,企业为股东创造利润已经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要尽的社会责任就是在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提升其盈利。他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慈善概念,但是他认同营商需要遵守基本的道德守则以获取双赢。这符合我们今天企业社会责任所提倡的经济、法律与道德内涵。不过,他不同意额外改善环境、捐款文教活动、扶贫及推动人权民主等较高层次的社会责任,认为这次活动会令企业分心,难以做好经济活动的本分。股东个人赚钱后进行慈善活动是其个人而非企业的份内工作。以MiltonFriedman(1970)为代表的学派是在以市场为高效率及充分自由竞争的理想前提假设下得出的上述结论,这与当今的实际营商环境明显不同。

(三)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理论:义利共存

也有一些经济学家不完全赞成上述的看法。现在的主流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主要是基于他们的理论。概括来说就是企业不要只看股东利益,也要兼顾和平衡其他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它的信念就是如果做生意能额外兼顾环境及公益等社会责任,并能为各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企业得到合理的利润是必须的结果,不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目标。这方面当以Werther和Chandler(2005)为代表。Brown和Dacin(1997)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社会的社会形象成正比。当产品信息不清晰时,消费者会通过企业形象的联想影响到其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评价。当消费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评价积极时,他们对企业的产品评价也较高。Peloza和Papania(2008)的研究证明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增强企业的商誉,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并提高忠诚度。Walsh和Beatty(2007)的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商誉的重要维度。

(四)策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到底应该如何有策略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呢?Porter和Kramer(2002)为公益的社会营销,是社会营销,不是公益。因此,真正的策略性公益,应该要能加强企业竞争力,同时又能增进社会福祉。公司应该锁定方向,把对公益的投入,用于改善他们的竞争环境。利用企业自身的优势,让社会和自身产生共赢、同时受益,也因此,企业必须重新思考,应将公益的焦点集中在何处,以及如何进行。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企业有利益相关者,要如何协调好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是实施策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重中之重。Werther和Chandler(2014)指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第二,经济的利益相关者和第三,社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的社会责任,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满足社会的需求,更精确地说,就是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二、责任企业社会营销的真实内涵

从以上学者的研究中,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心思想就是因为单靠市场经济,难以满足公众的社会与道德需要。企业应与政府无形的手和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功能三位一体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总体来说,不论何种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而言,都有一个共同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公司的长远价值,差别在于手段和做法。股东理论并不否定企业应兼顾各利益相关者,但必须以不损害公司盈利能力为前提,并尽量让持股人自行决定参与公益的程度。因此,不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并非对立,他们都有一致的目标,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为各方创造共赢的局面。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就是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各种社会责任。具体来说,根据笔者的分析和总结,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具备六个层次的要求:第一:经济,第二:法律,第三:道德,第四:环境改善,第五:慈善,第六:社会制度改良。因此,很明显,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指公益或慈善活动。所谓经济社会责任主要指企业应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为股东创造利润,为顾客提供服务和为雇员提供薪酬福利。创造利润的过程就是企业履行企业经济社会责任的过程。然后这一切都必须给予履行法律和道德社会责任,比如不做假账,不污染河流、大气,不制造假货,不危害食品安全等。从现代社会对企业、对公民的要求来说,这三个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应该被视为最基本的要求。至于推进环境改善、参与慈善活动和协助社会制度改良,应该属于较为高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属于有额外能力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才有能力去实现的层次,这方面就没有必要对企业做额外的要求。目前大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误解就是认为企业应该多投入公益或慈善活动。其实作为一家盈利企业,投入适当的资源参与一些公益或慈善活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企业本身不是慈善机构,企业应该在履行其最基本的三个层次的社会责任之后,才去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否则表面上看起来风光,其实是对企业本身定位的错配。当然,笔者鼓励企业在履行其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后,追求较为高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

三、履行责任下企业社会营销的策略

不少公司每年均向慈善机构捐献为数不菲的资金。但究竟这样做对企业价值有何帮助?究竟有多少人受惠和效果怎么样?对整个社会发挥了什么样的正面影响?这些社会资源的运用是否有效率?事实上,现在很多企业的公益活动太过零散,缺乏策略,缺乏营销目标,也没有将其融入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中。企业应在目前的日常业务中先行推广公益活动。最理想的做法是投放对自己理念相符或自己行业有关的公益慈善项目。当然,企业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专长作出非金钱的贡献和影响,比如律师事务所可以开展免费的法律援助活动。也比如,大型公司可以将其管理技能和经验通过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方式向受助的机构提供免费的培训和辅导,甚至可以长期担任该机构的义务顾问。同时,向弱势全体传授谋生技能,让他们融入主流社会,也是一种比纯粹捐款更为有效的做法。在捐款项目上,企业有责任监察公益慈善项目的运作和支出,确保有关机构不会滥用捐款。在这方面,企业可以派出员工作为义工参与捐款项目的操作。

社会责任论文篇8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称谓,在现有文献中出现了“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两种称谓混用的情况。“社会责任”这一专有名称正式出现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是在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五条规定中,此后出于习惯性和约定俗成等原因,众多文献中更多地将其称之为“公司社会责任”。其实,“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来自英美法系,在英美语境中“corporation”既有“公司”也有“企业”的意思,因此在汉语语境中被翻译为“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司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同一个意思。由于个人偏好,本文中统一使用“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将商事公司、合伙企业和其他各类商事组织形态都涵盖在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社会各界一直不能达成共识,从不同的视角和利益出发往往会导致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不同解读。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奇•卡洛尔指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除包括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包括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我国学者刘俊海教授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以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山东大学的金玄武教授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及法理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应包括“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依法通过积极活动而设立的不威胁、不侵犯社会利益的第一性义务”和“违反此义务而引致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公司有责主体、应向社会公众承担的有直接强制性的第二性义务”。不同于中外学者的理论探讨,公司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定上重点强调对股东的责任、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以及在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外的其他意义上的责任。而政府所期望的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集中于诚实经营、提高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创新科技以及保障安全等方面。因此,不论是学者、公司还是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蕴藏着共性,即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在追求最大利益这一主要目标之外,增加对环境、雇佣关系、弱势群体、债权人等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视为企业责任的一部分去完成。

二、引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合理性分析

传统中公司被看作是股东的投资工具,主要为股东利益而存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应的法律制度的设计也要围绕着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股东利益而进行。因此,董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循股东利益至上原则,一切决策要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为目的。在此之外,并不必然的要求主动考虑其他利益相关人,如债权人、职工及社会的利益。但是企业本身的存在就是相应社会关系的组合,也就是说,企业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还是员工、消费者、供应商和国家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公司。该认识催生出了企业相关利益者理论,即任何一个公司的存在与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不仅要为股东服务,还要为相关利益者着想。该理论突破了传统公司法关于公司仅为股东利益着想的看法,公司成为一个其所有者和相关利益者共同拥有的团体。它要求公司决策者在做出相应决策时,在考虑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还应履行法律义务,承担道德、慈善等方面的自愿责任,这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对《公司法》第5条的评析

我国《公司法》在总则中以强行性法律条文的形式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加以确立,进一步校正了传统公司法中以股东利益为中心的法律制度设计,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兼顾对诸如环境污染、慈善事业等社会利益的关注,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公司主要是为股东利益而存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如果要求公司股东不顾自身利益,以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福利为目的,显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以过高的道德标准约束企业行为,要求商人向善、奉献社会,也违反了商法倡导营利,谋求私人利益的宗旨和价值。在法律条款的设计上,该条规定义务内容模糊,没有明确赋予公司任何内容作为义务,无法真正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而且责任主体不明确,谈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时,根据不同情形,责任的主体有时指企业(法人)本身,有时也指控制该企业的大股东;最重要的是,义务对象(责任对象)不存在,笼统地以消费者、一般大众、公司所属的社会全体等来表现。这种笼统的表示,稍不注意就会成为很容易虚构化的内容。除此之外,也没有规定法律后果,无法真正地起到行为规范的作用,也无法作为法院的裁判规范。因此我国《公司法》第五条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难逃沦为不具有可操作性的“空白规定”的厄运。

四、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本土化发展

(一)完善《公司法》及其他同位阶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要使企业能很好地承担有关的社会责任,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要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与方法。我国《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公法条款,有待于国家制定相关的法规来加以细化。对于公司制下的现代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除了在公司法中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外,还需要其他同位阶的法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例如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在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法、税法等诸多法律中加以详细规定。

(二)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化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分类对企业所应承担的不同的社会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施以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以此实现在面对不同的社会责任种类时运用有区别的法律规则和法律途径进行处理,比如对于企业对社会造成的诸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不当竞争、职工保险等问题,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强制性规定进行规制;运用授权性条款引导企业对教育科研、贫困群体等进行慈善捐赠,来落实现代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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