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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8篇

时间:2023-03-23 15:10:10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1

【关键词】犯罪心理课程设计教学模式

2019年,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这些举措旨在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改革。作为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的教师,笔者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在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中,就《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课程的建设和教学设计等问题,谈谈自己的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是我院为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等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是一门理论十实践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授课中讲授犯罪心理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经典犯罪案例的分析以及有关实务操作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犯罪心理问题的职业能力。根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的要求,课程教学服务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定位,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理念,注重提高学生对犯罪心理与行为的分析能力,以及运用犯罪心理的理论知识为实践服务的综合职业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通过学习,掌握犯罪心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对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进行分析的职业能力,具备初步的犯罪心理画像的职业素养,为将来更好地从事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司法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实训教学达到与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的无缝对接。

二、学情分析

在课程设计之前,通过对学生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性的调整设计理念和思路,为开展真正“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打下基础。

(一)学源批次

高职的学生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经高考后被录取的,俗称“统招”;二是经高职单招考试被录取的,俗称“单招”。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发现,这两类学生在学习习惯、学习态度、自我管理、心理素质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课程设计过程中,要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专业、不同批次的学生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设计相应的教学方案,发挥其各自的优势,进行精准教育。

(二)知识储备方面

根据学院的教学进度安排,本课程设置在大二第一学期。此阶段,学生已经学习了不少专业基础课,比如《法律基础与宪法》、《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犯罪学》、《普通心理学》等,理论上具备了心理学、犯罪学、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专业基础知识,但在实际教学中发现有不少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扎实,综合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学习态度方面

因专科批次的学生人学成绩较本科生相对偏低,部分学生有着不良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不端正,自我管理能力相对较差。虽然在警务化管理制度下,学生较少出现逃课,但其上课散漫、玩手机的现象是极其普遍的。针对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的情况,需要优化课程设计方案,在教学方法、授课内容、组织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进和优化,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操能力方面

专科批次的学生虽然基础知识薄弱,学习积极性不高,但是其思维活跃,相对于理论讲授更喜欢实践操作,动手能力强。学生虽然对于实践操作部分十分感兴趣,却缺乏深入研究、精益求精的探索精神。因此,在课程设计时,应偏重实践教学,多采取分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现场观摩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深入掌握专业技能,挖掘其学习潜力。

三、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把“立德树人’,和核心职业能力培养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坚持“思政教育”贯穿课程的始终,突出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紧紧盯住行业需求、牢牢贴近一线服务。课程设计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司法行政警察基层岗位对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与职业素养要求,将课程思政和职业岗位的素养内容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技术技能人才。课程内容的设计根据工作项目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构建教学模块,将每一个教学模块再分解为由案例支撑的多个任务,打破原有的以理论为主的传统内容结构和章节次序,实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行业合作,共同开发设计课程

在课程开发前,教学团队对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一线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同时对一线行业对毕业生知识、技能、素质等需求进行调研和整理,形成初步的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组织行业专家、实务工作者,共同探讨岗位需求,以明确职业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和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共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解析工作任务、设计课程标准和实训项目,共同开发课程的学习情境;之后结合行业专家的意见,对教材和教学文件、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修订,最终确定课程体系。

(二)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突出犯罪心理分析能力训练

1.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充分利用现实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实训演练,培养学生对犯罪心理和行为的分析能力,为以后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收集和整理了大量各类典型案例,供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后演练使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典型案例的犯罪心理分析,并展开充分的讨论和点评,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的犯罪心理分析能力。

2.本课程以培养学生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犯罪心理分析能力为主线,以具备司法行政行业工作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为目标,以实训项目演练为切入点,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设计、编排,具体内容由六大模块组成,分别是: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反人类的犯罪人心理、刑事司法心理。其中设计了十二项实训项目,占总课时的47.2%。分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女性犯罪心理、老年人犯罪心理、职务犯罪心理、暴力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性欲型犯罪心理、报复型犯罪心理、毒品犯罪心理、网络犯罪心理、变态犯罪人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在实训教学过程中,依据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采用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犯罪心理画像等形式的教學方法,让学生亲自设计、参与模拟侦查、讯问、心理矫治工作全过程,犹如身临其境,自己就是刑侦专家、犯罪心理学家,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案件分析的积极性,以达到提高学生犯罪心理的分析能力和水平,增强学生实战技能的目的。

(三)完善教、学、做一体的教学理念,突出多形式的实践教学

课程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不断完善“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课程内容的选取、实训项目的设计,紧贴一线行业的特点及规律,准确定位各行业的核心职业能力,突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如到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见习、参观学习、顶岗实习等,注重对学生运用犯罪心理的专业知识分析案件的能力、对犯罪原因的归纳和解释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引导学生将课堂学到的犯罪心理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混合式教学模式

一是利用“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线上十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刑事执行专业部级教学资源库”的共享资源,建立《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个性化课程,运用“职教云”平台,开展线上十线下的混合式教学,实现“互联网+教学”的教学模式改革。学生在课前可利用碎片化时间,提前对教师布置的内容进行预习和思考;在课中,教师用手机在APP平台上提问、测验、头脑风暴、小组讨论等,让所有同学通过APP参与到课堂中来,既能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的心态,又能改变学生上课玩手机的状态;既能与每一位同学实现互动,又激活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在课后,学生可以对教师的授课以及自己的听课进行评价、总结和打分。总之,学生通过线上和线下学习的结合,能够有效拓展其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教师可以在平台上与学生互动、交流,为学生答疑解难,随时了解自己的授课情况以及学生的评价情况,进而能够及时改进教学形式和内容,提高授课质量。

二是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制作集音频、视频、图像、表格为一体的多媒体课件,使学生对课程产生更为直观、形象的认识,让学生“眼、耳、手、脑”并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

(五)突破传统考核方式,考核评价模式立体化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突破传统的期末考核的方式,本课程采用立体化过程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元化和评价时空多元化。评价主体有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评价方式为线上十线下,权重各占50%,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目标的考核;评价过程贯穿整个学期,以工作过程(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典型案例处理能力、实训项目的考核成绩等为过程考核的重点,结合期终结果的考核,来确定最终评定成绩井翻本体现为:总成绩=线上*50%+线下*50%,其中线上=学习进度*10%+课堂测验=10%+评价*10%+作业*10%+考试*50%;线下=考勤*20%+参与*20%+课堂表现*20%+实训成绩*40%。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2

题目: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姓名:刘某某

导师:李某某

专业:法学

年级:XX级

时间:2014年10月22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

(1)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未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未成年人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研究视域狭窄。犯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密不可分。因此,犯罪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者对近些年出版的未成年人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我们说,研究选题关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究。虽然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犯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

3、研究方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辨和论证而轻实证。康树华、周路、戴宜生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这个问题。理论研究的对象——犯罪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流。

(三)研究目的

1、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2、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预防等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3、通过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进而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4、通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的剖析,设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四)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中国期刊网查阅文献资料和购买图书资料等多种途径,为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论文的正式写作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中,主要著作包括:

1、陆志谦、胡家福主编:《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冯云翔、娄鸿雁著:《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许邦银、张晶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姬素兰等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董新臣主编:《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6、袁作喜、冯锐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防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王亚东、鲍遂献主编:《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8、康树华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张利兆主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0、张小虎主编:《犯罪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1、李春雷、靳高风著:《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冯树梁著:《中外预防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鞠青著:《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4、黄教珍、张停云著:《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6、[美]路易丝?谢利著:《犯罪与现代化》,何秉松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7、[意]龙勃罗梭著:《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8、沈壮海著:《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

1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编委会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0、苏宁著:《关注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鞠文灿主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陈永弟:《借鉴与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掠影》,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主要期刊文章参考资料:

1、周运清、王培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性结构与特征分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1期;

2、张旭:《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种整合性教育预防体系的建构理路》,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

3、刘远山:《略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点及对策》,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4、席小华、秦卫平:《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5、钱晖元:《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对策》,载《江淮法治》2002年第10期;

6、王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预防》,载《公安研究》2005年第9期;

7、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与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8、全哲洙:《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理论前沿》2004年第14期;

9、任月勤:《试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0、王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4期;

11、罗志丹:《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第4期;

12、贾怀忠:《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载《教育革新》2006年第5期;

13、黄志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情况、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等。

正文部分共四章:

第一章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一节未成年人犯罪概念

第二节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三节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第二章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解析

第一节犯罪原因概述

第二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析评

第三节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章当前我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因素分析

第一节社会

第二节学校

第三节家庭

第四节个体

第四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措施

第三节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结语部分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理性地分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再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多策并举、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2014年7月——8月搜集资料,确定论文题目;

2014年9月——10月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

2014年11月中旬——2015年2月下旬撰写毕业论文;

2015年3月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

2015年4月毕业论文定稿打印。

(二)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研究的核心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入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实证调查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这一研究要以多学科为基础,学科之间的整合也将是该研究中重点解决的问题。

导师或论文指导组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扩展: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写法

一、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

论文开题报告,就是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开题报告既是文献调研的聚焦点,又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展开的散射点,对研究工作起到定位作用。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真实性,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其中真实性体现在研究计划上。

课题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要准确、规范、简炼。

准确就是课题的名称要把课题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有时候还要把研究方法写出来。课题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最好引用成熟的理论术语来构造题目,口号式、结论式的句型不要用。因为我们是在进行科学研究,要用科学的、规范的语言去表述我们的思想和观点。

简练就是课题简短精练,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论文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写作技巧

1.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论文开题报告的一般内容包括:

(1)课题来源、开题依据和背景情况,课题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着重阐述该研究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研究方法、应用领域,同时介绍查阅文献的范围以及查阅方式、手段。

(3)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4)研究计划。包括学术构思、研究方法(包括拟采用的实验手段)、关键技术、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包括所需科研和实验条件、课题工作量和经费)、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以及预期目标。

(5)主要参考文献,列出所查阅参考的文献。

(6)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2.论文开题报告的写作技巧

(1)选题合适是前提

一个清晰的选题,往往已经隐含着论文的基本结论,因此选题应本着以下原则: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难易度及任务量适宜。

*与自己实际教育背景、科研工作或生产实践相关的、较为熟悉的问题。

*是自己专业中发展迅速影响重大而需综合评价的部分。

*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新动向的题目。

*所选题目不宜过大,越具体越容易收集资料,从某一个侧面入手,容易深入。

(2)研究目标具体却不死板,有价值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课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3)收集资料,积极学习研究课题所需理论是论文开题报告的基础

首先,收集资料。我们要了解别人在这一领域研究的基本情况,研究工作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要有创造性。

文献资料是撰写好学术论文的基础,文献越多,就越好写。选择文献时应选择本学科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等,要注意所选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及科学性、优先选择阅读近期的(近3~5年),后读远期的;广泛阅读资料,有必要时还应找到有关文献所引用的原文阅读,在阅读时,注意做好读书卡片或读书笔记。

其次,学习理论。我们要掌握与我们课题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工作才能有深入进去,有真正的创造。因此,我们进行科学研究,一定要多方面地,要加强,这样我们写开题报告的时候,才能更有把握一些,制定出的开题才能更科学、更完善。

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要注意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资料。该部分应是是评论性的,本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

(4)正确的指导思想是论文开题报告的政治保障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对于范围比较大,时间又很长的课题来讲,大家在总的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指导思想,就可以避免出现理论研究中的一些方向性错误。

(5)研究计划是开题报告的核心

研究计划,就是课题确定之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开展研之前制订的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它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研究计划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一个好的计划,可以使我们避免无从下手,或者进行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的情况,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研究计划要科学、要务实,切忌脱离实际。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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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恩界,乐国安,严俊 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 《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总第91期.

[3]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

[4]徐文成 青少年违法犯罪自我控制研究 2007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43页.

[5]金灿灿,邹泓,侯珂 情绪智力和父母社会支持对犯罪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影响-直接效应还是缓冲效应? 心理科学, 2011,34(6)1353-1359.

[6]王国富等.未成年人犯罪前心理状态调查与干预对策研究[J].中国学校卫生,2001,(2).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4

「关键词犯罪学,现状,理论研究

一、新中国犯罪学创建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特别是近20年来取得了惊人的发展。但是,回顾建国近50年的历史,不可否认,我国犯罪学研究是走了一段曲折道路的。新中国成立不久,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面对国民党残渣余孽的种种破坏和颠覆活动,开展了“土改”、“镇反”、“肃反”、“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急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这不仅为我国从根本上铲除犯罪产生的原因开辟了道路,也为我国确立刑事司法制度和用劳动改造手段改造罪犯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依据。实践证明,50年代初至中期,我国在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也取得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并将许多经验上升为理论,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与犯罪斗争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遗憾的是,这些宝贵经验及其理论认识,在“左”的思想干扰下,又受到苏联对犯罪学、社会学等学科所采取的否定、取消主义的思想影响,所以我国在建国后的30年内没有建立一个对犯罪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机构,更没有一所政法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人为地阻碍了这一在国际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学科在我国的发展。在十年动乱期间,不仅犯罪学研究被列为禁区,就是法学研究都遭到了完全否定。这段历史背景,归纳起来说,正是由于,(1)我国法学研究的传统,一向是偏重于现行法的解释或论证,对于现行法之外的学科研讨,不甚热烈,甚至是忽视的。(2)法律虚无主义的作祟。(3)林彪、“四人帮”较长时间的干扰和破坏,法学领域禁区之多难以想象,致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处于落后、停滞状态,作为法律科学之一的犯罪学更是多年无人问津。这是中国法学研究、特别是犯罪学研究一直处于落后停滞状态的重要历史原因,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粉碎“四人帮”之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经过拨乱反正,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学领域空前活跃与兴旺发达,犯罪学、特别是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开始从各自为战发展为各方面的结合,再发展为全国性的结合,很快建立了一支可观的理论队伍,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研究,犯罪原因与预防犯罪的研究也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中国犯罪学的创立,开始于80年代初,它首先是从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开始的。青少年犯罪在这个时期之所以成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的重点内容,是因为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其犯罪率急剧上升,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个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为此,1979年,党中央转发了中央宣传部等八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要求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政法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探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规律,更好地指导预防违法犯罪的工作。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学者和政法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生物学以及其他现代科学知识,对我国青少年犯罪及其他犯罪问题的历史、现状、特点、趋势、原因及治理对策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出版和发表了大批犯罪学论著、调查报告等,也涌现出一大批研究犯罪学的学者、专家。

1983年,中央进一步作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战略决策,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包括打击、预防、改造在内的综合治理。1985年,党中央又发出第20号文件,强调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党,组织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力量,从各个方面做大量工作,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实践证明,党中央的决策和措施是符合我国国情、顺乎民意的,为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运筹长治之计,作出久安之策提供了新经验,更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犯罪学就是在十三届三中全会之后,迎来法学发展春天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起来的。

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现状

我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大约是在80年代初逐步形成的。当时,主要是借鉴或者说是初创。进入90年代,我国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进入了大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产生了许多有影响的犯罪学著作。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促进了我国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使我国在对犯罪学研究的对象,犯罪学研究的犯罪概念,犯罪学研究的犯罪现象的内涵,犯罪原因的概念以及犯罪学的理论体系等问题的理论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此外,我国犯罪学理论还对各种具体犯罪类型:如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法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重新犯罪、累犯,计算机犯罪、职务犯罪、有组织犯罪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新中国犯罪学的建立,与其它国家相比,起步晚,时间短,但是其研究成果却异常显著。这主要是因为:新中国的犯罪学研究,一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社会犯罪问题;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犯罪学理论和方法;三是把综合治理社会治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和目标;四是批判地吸收国外犯罪学研究的有益成果,丰富了我国的犯罪学理论。因此,我国犯罪学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获得了迅速发展。其具体表现大致归纳如下:

1.犯罪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在全国范围已有一大批专门从事犯罪学研究的教授、学者和专家,以及从事司法实际工作的研究人员。这是犯罪学研究的骨干力量。他们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和专业知识,其中有很多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共同研究犯罪问题,这是我国犯罪学研究队伍的一个显著特点。现在一批年轻的犯罪学理论研究工作者正在成长,我们的理论研究队伍不断壮大。

2.建立了相应的机构。首先是成立了许多全国性和地方性学术团体及研究机构。最早建立起来的学术团体是于1982年成立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其后,许多省市和自治区也成立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会。1992年,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在人民大会堂正式宣告成立,它标志着在我国犯罪学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取得了社会的共识,同时也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上海成立了以华东地区为主的中国犯罪学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在贵州成立了以西南地区为主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在乌鲁木齐成立了以西北地区为主的边陲地区犯罪对策专业委员会,在武汉成立了以华中地区为主的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在河北成立了以冀东监狱为主的罪犯矫正专业委员会和以北京地区为主的罪犯矫治心理专业委员会等6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几个专业委员会正在筹建之中。有的省还成立了犯罪研究学会、犯罪社会学会以及犯罪心理学会等等专业委员会。同时,在一些政法部门建立了犯罪问题研究的专门机构,如司法部的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公安部的公共安全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厅以及山东省劳改局都成立了犯罪研究所等等。除此以外,在一些政法院校建立了犯罪学系和犯罪研究所。如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犯罪学与监狱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许多政法院校成立了犯罪学教研室。

3.各政法院校普遍开设了犯罪学课程和组织了犯罪学讲座。

4.一些政法院校开始招收研究生,培养犯罪学教学与研究的专门人才。如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有40多名,并从1991年起招收了犯罪学博士研究生。

5.创办了各种有关犯罪学研究的理论刊物。如《青少年犯罪研究》、《青少年与法》、《犯罪与改造研究》、《犯罪与对策》等。同时,各类法学、社会学及各种社会科学杂志,也开辟了犯罪问题研究专栏。

6.出版和发表了一大批犯罪学专著和论文。其中有《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犯罪心理学》、《青少年法学》、《青少年法学概论》、《青少年法学新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对策》,以及多种版本的《犯罪学》和《比较犯罪学》,还出版了《犯罪学通论》、《犯罪学教程》、《论证犯罪学》、《犯罪社会学》、《被害者学》、《刑事被害人学》、《犯罪被害人学》等等专著数十本,研究论文数千篇。

7.翻译出版了一些犯罪学专著和大批研究论文,介绍了国外犯罪学研究状况。

8.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几年来,我国犯罪学界与国外犯罪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我国学者多次出国考察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例如,1995年派出9人代表团参加了在美国波士顿召开的刑事与司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应大会主席团的邀请,我国学者向2000多位来自6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介绍了中国犯罪学研究状况和基本理论观点,博得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增强了同各国犯罪学界的相互了解。与此同时,我国学者与国外犯罪学界的专家学者还进行了重大课题的合作研究。

三、21世纪犯罪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21世纪,是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将会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加强犯罪学理论研究,将会为更有效地治理各种犯罪活动提供科学依据。目前,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团伙犯罪和黑社会组织犯罪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犯罪的突出问题,如果不加强犯罪学理论研究,采取坚决的打击和预防措施,有组织犯罪将会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危害后果。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就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5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主题;设计;延伸

著名素质教育家、华中师大荣誉教授陶宏开说:“孩子都有向上的心。”所以,研究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努力探究其越轨足迹就非常有必要。为此,我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和特点主要有:(1)情形性大,可塑性强,使之产生是非不分、盲目自信的心理。(2)控制能力差,情感波动大,动机上具有盲目性、行为上具有突发性。(3)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早熟,心理变化快,如引导矫治不好,就会走上犯罪。(4)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简单,多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品德课堂教学谈谈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每一个主题,每一次深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是尚未成年的学生。在这个阶段,其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什么都想了解,什么都想尝试,他们涉世未深,社会经历不多,阅历不丰富,明辨是非的能力欠缺,自控力不强。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也容易被人利用,走上邪路。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应该设置一些主题,通过一系列的主题学习,让学生明白事理,远离犯罪。比如,(1)较为清楚地了解抽烟、酗酒和泡网吧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从而自觉远离这些不良习惯。(2)让学生认识到的“瘾癖”性,使人成瘾易导致走上犯罪道路。(3)了解是如何破坏人民日常生活的,揭露在其华丽外表下隐藏的罪恶目的。(4)高年级阶段的青春期教育,让孩子了解青春期,从而避免误读“青春”而走上犯罪道路。(5)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掌握预防犯罪方法等等。

经过这几年的尝试,我发现设置主题进行教学,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效果。如,通过抽烟、酗酒和泡网吧的主题教学,设计“既然香烟危害那么大,为什么还要抽呢?”将“香烟危害”和“继续抽烟”这对矛盾放在一起,让学生自己去探讨其中的利害关系,多角度分析问题,从而明白香烟的危害之大。以上的主题教学并不是一、两节课的教学,我们需要通过几个学期的螺旋上升,互相交叉反复进行,让学生在不同的阶段有不一样的体会。这样,就能使未成年人犯罪防患于未然。

二、每一次设计,每一次收获

教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学设计就显得尤其重要。课的设计必须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让学生进入生动具体的事例或情境之中,通过具体的事例、场景引出相关的内容,从而对小学生进行品德的启蒙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意识,养成习惯,自觉遵纪守法。教学时,教师不能将现成的法律知识、条文教给学生,而是要从具体的事例或场景中恰到好处地渗透自觉学法、守法、护法的意识。精心设计每一节课,让学生在课堂中有所收获。

下面我以自己的一节课(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例,我首先以Flas引出话题:违法犯罪活动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这些人的行为既不道德,又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触犯了法律。接着,引用中国俗话:做贼从偷针起,让学生初步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这个演化过程有多长时间?是否离学生很遥远呢?我以两组数据加以说明,让学生自己从中去寻找答案,得出结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近,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三大公害。这些直观的数据进一步强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趋势迅速,性质越发严重,需要引起学生的注意,并且通过学生小组交流、案例表演分析这几个环节的设计,与学生共同探讨引发越来越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是什么,明确平日里不良的坏毛病正是违法犯罪的前兆与信号,预防犯罪,就要从改正这些错误开始。这是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同时也想通过这部分教学环节的设计为法律常识的引入作好铺垫。

本课的教学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八章,我仅仅挑出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一章进行讲述,向学生展示了本法列举的九种不良行为,因为只有这部分内容才是与学生关系最密切的。对照九种不良行为习惯,让学生寻找自己身上、他人身上有哪些违反行为,这样他们的认识就会增多,印象也会更加深刻。

最后,让学生畅谈:今后准备怎样做?由此总结:你们所说的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其实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都有所规定,只要我们严格遵守,就能远离犯罪,这样再次将法律常识贯穿于学生日常生活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身边抓起,从小事抓起,不能让品德教育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面上,我们不能只重视品德知识的灌输,而是要把品德意识渗透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思想、行动中,这样的教学才是有实效性的,这样的设计才是有生命的,这样的教学效果才是显著的。

三、每一次延伸,每一次升华

小小的“课堂”已无法承载课程学习的容量,满足不了教书育人的需要,薄薄一本教材对于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已远远不够。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人,需要我们将目光扩展到社会实践活动中。作为教育的引导者、实施者――教师也必须将课程的载体――课堂延伸开来,以课堂教育教学为中心,向四周激起涟漪,从而使课堂丰满起来。

我在“向白色恶魔说不”的教学中,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作了以下设计:

1.请以小组为单位,交流搜集到的瘾君子成功戒毒、获得新生的故事。

2.创作一幅反毒、禁毒宣传画。

3.和小伙伴合作,设计一项反毒、禁毒的宣传活动。

通过以上形式,我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延伸到了课前课后的生活中,使每节课成为中心,成为总结知识内容、展示结论、提出新问题的载体,并将其作为展示自己思维与实践成果的舞台。让学生认识到生活即是课程,课堂无处不在,这样的学习才会真正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落到实处。

当然,我也知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仅仅靠小小的“课堂”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整合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形成一股教育合力,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

行走在德育路,作为一名德育教师,我们任重而道远,不仅肩负着建设祖国的伟大使命,而且还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监护神。基于此,我们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重视,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最终把未成年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让他们远离犯罪,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行,从而提升我国的法治文明进程。

参考文献: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6

论文关键词 实证学派 实证研究 个案研究

从学科渊源上来看,犯罪学脱胎于刑法学。在刑法学理论研究上,存在新派与旧派之分,犯罪学的兴起与新派密不可分。自诞生之日起,新派就以实证研究作为自己的学术特征旗帜鲜明的与旧派相对,其实证研究最大的特色就在对犯罪原因的实证调查研究,代表人物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等无不具有这一鲜明特色。因此,犯罪学的诞生尽管脱胎于以理论思辨见长的刑法学,但其是以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作为其“出生证明”的,其天生具有“实证研究”的特质。既然犯罪学天生具有实证特性,故在犯罪学研究和教学当中应当贯彻实证研究方法,如此才能将犯罪的研究推向深入。与此同时,如何在《犯罪学》的课堂教学中体现和应用实证研究特征是教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树立实证研究指导思想

因为犯罪学学科具有实证属性,故在教学中首先应当树立实证研究方式作为犯罪学基本研究范式的指导思想。实证主义是一种强调观察和经验和反对形而上学的哲学方法论,其因反对纯理性思辨而成为哲学研究的主流方向之一。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发生、发展规律以及犯罪控制的学科,犯罪学主要研究对象是犯罪现象。?我们知道,对具体犯罪现象的认知与把握不可能从纯理性思辨中获得,必须从实际调查中获取。从犯罪学的学科特点而言,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的方法,这与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目标、学科任务等都密切相关。在具体的教学当中,与其他法学学科不同的是,应当开宗明义犯罪学的实证属性,确立实证研究方式作为该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式并鼓励学生们开展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每个具体的学科基于自身学科属性的不同会有着不同的研究方式,在笔者看来,学科主要研究方式的确立是学科自身完善和发展的必须。值得注意的是,在犯罪学研究中确立实证研究作为主要研究方式并不是排斥其他研究方法,因为任何学科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是唯一的研究方式可以完成的,必须借助多种研究方式和方法进行综合研究。在当前的犯罪学教学中,纯理论讲授和论证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而实证调查研究则重视不够,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是不相符合的。理论源于实践,对于犯罪学而言,理论讲授固然重要,但突出犯罪学的学科实证属性并强调和鼓励从事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是促进犯罪学长远发展的最为有效的方式。

二、确立实证研究的具体方式

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多样,包括抽样研究、历史与追踪研究、访谈与个案研究、比较研究、观察与参与研究等。?从这一角度而言,实证研究方法不是指一种具体的研究方式,而是一种研究方法论群。公允的来讲,实证研究方法的各具体研究方式不存在高下之别与优劣之分,只存在方法运用的是否恰当和具有针对性。在犯罪学的教学当中,对于实证方法的各个具体研究方法都应当有所论及,以使学生对各个具体方式有所了解和掌握,但更应强调的是,实证研究方式是一种综合的方法论群,亦即是对上述各种具体方式的综合运用。以犯罪统计研究为例,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公布较为权威的官方犯罪数据,因此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犯罪的定量研究由于缺乏较为可靠的犯罪数据而存在不足,故访谈和个案研究式的定性研究是当前犯罪现象研究的主要方式。由于不存在全国统一的犯罪统计数据,受客观条件限制,研究者一般会选取某一行业犯罪或者某一具体领域的犯罪现象进行定性研究以获取犯罪研究的具体材料。但对于数据记载较为详尽和权威的国度而言,历史和追踪研究、定量研究等方式可作为实证研究的主要方式。由此可见,尽管同样是以实证方式展开犯罪学的的研究,但其具体方式是可以不同的,“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在实际的教学当中,应当强调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运用不同的实证研究方式。影响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有学校的教学设施与条件、实证方式开展的氛围、学生的兴趣与动手能力、外在客观条件的限制等等。相对而言,开展实证研究较早、学生理论与实践能力较强、校地联系紧密的法学院更为容易开展犯罪学的实证研究。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灵活选择不用的方式来展开研究,以达到最佳研究目标。

三、实证研究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总的来看,实证研究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研究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课题的选定、制定研究计划以及组织研究队伍等等。研究课题的选定一般来自于两个方面,即理论研究方面和社会实践课题。不论是何种方面的课题,应选择具有可行性、具有代表意义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选题。研究计划包括主要是指方案实施的具体计划和过程,至于研究队伍是指完成该计划的团队组成。第二阶段,资料收集阶段。这一阶段是实证研究最为重要的体现。资料收集的方法主要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与文献法、个案研究法。不同的研究应采用不同的资料收集方法。每一种资料收集方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和应用。以问卷法为例,这种资料获取方法具有客观性,较少受主观偏见的影响。但这种方式并不能较深层次的了解受访者的内心真实想法,而且此种方式要求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否则其结论可能出现偏颇。而访谈法在使用过程中,访谈者和被访者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在涉及被访谈者的一些隐私问题,如遭受侵害的过程时,被访谈者往往会比较反感,不愿对这些问题做正面或真实的回答。这时候就需要访谈人员在进行访谈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适当的方法或方式引导被访谈者,以期获得更加真实的信息。总之,资料的收集应注意保持全面性、客观性和确定性,这些直接关系到研究结论的准确性。第三阶段,资料分析整理阶段。这一阶段是对已经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体,并得出相关结论的阶段。一般而言,研究结论的作出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在研究开始之前预设了某种结论,然后通过资料的获取和分析来验证此种结论;二是研究者并未预设某种结论,而是通过资料的分析整理逻辑上推导出某种结论。在笔者看来,预设结论的情况尽管十分常见,但研究者受预设结论的影响会导致对资料的获取和分析带有较强的主观偏好,进而直接影响结论的客观性的准确性,因而应当较少采用。第四阶段,成果表述阶段。此阶段是要求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结论撰写出符合学术规范的研究包括或者论著,以完成自己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表述是实证研究的总结阶段,是发挥研究计划学术效应和社会效应的阶段,具有重要意义。综上可知,每一个研究阶段相互联系和作用,共同构成了整体的实证研究过程。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基础,但每一个阶段都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和意义,相互之间不可逾越、不可省略和替代。

四、实证研究的具体展开

笔者以王牧教授所编著的《新犯罪学》教材为例,对实证研究方式具体展开进行论述。在王牧教授的论述里,涉及实证研究方式的主要有三大块,即犯罪现象发生论、犯罪现象存在论和犯罪现象对策论。笔者认为,这三大部分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的内容,也是实证研究方法运用的主要领域。如上文所述,实证研究方式是一种研究方法论群,对不同的对象和领域具体采取的实证研究方式并不相同。因此,对于上述犯罪学研究的三大领域应当根据其不同特点而采用不同的实证研究方式。具体如下:第一,犯罪现象发生论。该领域主要研究犯罪发生原因,是犯罪学最为重要的研究领域并一度成为犯罪学研究的全部。犯罪所产生的原因的可谓种多样:遗传学、心理学、社会因素、精神因素等错综复杂相互交错都影响着犯罪的产生。笔者认为,对犯罪原因的研究主要采取个案访谈和调查方式。尽管实证研究的起点在于实际调查以获取第一手资料,但资料获取的方式仍然多种多样,个案访谈和调查是其中之一。犯罪原因尽管多种多样,但不同类型的犯罪原因是可以探究的,尤其是某一具体类型的犯罪。在犯罪学的教学过程中,应该鼓励和支持学生根据特定的犯罪现象展开个案调查,了解犯罪具体产生的原因。对具体访谈对象的确定应当因地制宜,具有代表性并具有可行性,有条件的可以对较为典型的案件犯罪人或者嫌疑人进行访谈。第二,犯罪现象存在论。对于犯罪资料获取的实证方法而言,基本有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与文献法、个案研究法等方式。获取资料以后,对资料的分析和整理技术同样重要。在犯罪现象存在论这一领域,通常是对现有的犯罪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以总结犯罪发生、发展规律,因此应当运用统计分析对资料予以整理并得出结论。对于资料的分析统计而言,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即描述统计和推论统计。前者重视对现有资料的概括和描述,基本属于“就事论事”,仅对资料本身进行概括归纳;后者则需要根据样本的特征来推导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对相关趋势进行预测,因此,后者远比前者复杂。对既有的犯罪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既需要运用描述统计对数据本身进行描述和概括,也需要在此基础上运用推论统计方式进行分析、总结和预测犯罪发展的规律。第三,犯罪现象对策论。由于犯罪现象千差万别,故对犯罪进行控制和预防的方式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具体实证研究方法分为三个方面:(1)确定研究对象;(2)选择具体研究方法;(3)确定研究工具。以青少年犯罪预防为例,首先,研究对象即为青少年犯罪。其次,对于具体研究方法而言,需要兼顾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故可以选择问卷调查、社会测量以及实地考察、深度访谈等方式收集资料。最后,由于青少年犯罪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与研究工具的适用方面就需要更加全面和具体。研究者可以自我制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具,也可以采取心理学设计有关心理测试表。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7

关键词:案例式教学;犯罪心理学;案例库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3-0185-02

一、犯罪心理学案例式教学的现状

案例式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育实践的情境中,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内容,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思考、分析、讨论、交流,最终进行汇报,从而提高学习者的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的教学方法。相对于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可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

案例式教学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大量的案例作为支撑,没有案例就谈不上案例式教学,因此建立犯罪心理学案例库是进行并推广案例式教学的大前提。近几年,教学案例库的研究成为我国高校教师非常注重的一个问题,各个学科领域譬如说法学、医学、经济学等专业都已经出现了相关的研究成果,甚至是哈佛商学院的案例库教材被翻译成多国语言,风靡全球。而相对比而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同时还是一门或然性学科。现有的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内容偏重于知识的介绍和传播,对于理论知识的讲授一般是照本宣科的注入式教学,学生收获不大,亟待需要进行案例式教学,但是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都是犯罪分子,由于案件的保密性、隐私性等诸多问题导致案例库的建设滞后甚至存在非常多的阻碍。因此研究和编制一个好的犯罪心理学案例需要很长的时间,同时编制一个有效的案例需要很多的现场图片,这对于我们的教师来说都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需要整合资源,积极进行犯罪心理学案例库的建立,为今后能有效的开展案例教学法、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案例讨论式教学提供保障。

二、犯罪心理学案例库建设的方法

犯罪心理学案例库的整体构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进行,普通案例收集法以及经典案例选编法。

医学院校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最大薄弱点又在于授课教师不像公安院校的授课教师那样具有公安警察的身份,能接触到真实的案例并参与到案件中去,有着切身的经验和大量的案例积累。我们获取案例资源的途径单一、标准不一、信息失真,从根本上缺乏对医科类院校法医专业学生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所以,研究建立起一个有着针对性和典型性又不失时效性和新颖性的案例库,突破理论教学的局限,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主动思考,在立体的现场中完成对综合专业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完善综合思维能力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

按照《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的目标,利用法医专业师生到公、检、法、监狱及劳教所等进行见习和实习的机会,通过查阅卷宗、与办案人员及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方式,设计相关表格和问卷,有针对性地采集详细的相关信息,通过对原始案例进行汇总、归类、比较和总结,研究《犯罪心理学》教学案例库建立的标准,通过收集的案件资源形成并完善建立标准,同时用不断完善的标准指导案例资源收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保证案例资源的典型性、完整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另外,随着标准的建立和工作的深入,一方面能获取大量的真实案例,持续扩充壮大案例资源库,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材料基础;另一方面,又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所学知识有很好的回顾,并根据所接触的服刑人员对这一类型的犯罪人员的犯罪心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最后,依据信息采集的标准,及采集到的素材,整理完成三个步骤:第一步,某犯罪类型案例的详细过程、犯罪分子的详细资料展示;第二步,该犯罪案例典型的犯罪心理教材资源的补充;第三步,制作出该犯罪案例的配套检测试题。学生可以通过完成“建立假设―搜集资料―分析资料―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过程来学习研究犯罪心理学。

典型案例选编法是选择一些知名案件比如马加爵案件、药家鑫案件等知名案件,网络、广电媒体以及各种书报上对案件的整个过程报道都比较详尽,相关资料都非常多,相关专家分析得也非常透彻,对这种知名典型案例进行加工整理可以充实到我们的案例库中。因为越是典型的案例,揭示的犯罪心理规律就越是深刻,蕴涵的道理越是具有回味感,其普遍意义也就越大。也就是说,越典型的案例,越具有激发学生潜在兴趣的可能性,有利于学生进入角色体验与情景体验,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的结合。

三、犯罪心理学案例库内容的选取以及加工整理的原则

(一)尊重事实,突出主题

为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引入案例教学,我们的案例库内容必须真实,不能杜撰虚构。我们收集选取的不管是普通案例还是典型案例,都必须有对犯罪情境的真实描述。因为只有发生于实际中的真实的犯罪过程,才真正会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把学生的所有思路引入犯罪案例情境中;而杜撰或者编造的案例,不光是严谨性、科学性方面会有欠缺,也会导致学生对案例教学的兴趣感和信任感不足。但是真实的案例,在收集过程中,往往很多信息收集不全,由于收集途径的特殊性以及案件的保密性导致收集存在很多的困难以及阻碍,因此,我们可以把收集到的普通案件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但是不能按主观意图随意删改,让犯罪过程去迎合预定的主题,应该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围绕所遇到的犯罪心理的焦点问题,对有关情况作真实的描述,同时,丰富犯罪“故事”的前因、后果等,而且要注意的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观点表露在案例的叙述过程中,使学生能够以案例当事人的角色创设情境,体验并分析整个案件的犯罪心理过程。

(二)案例要具有启发性

收集的案例在整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入一定的思考性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设计在整个案件发展过程中,可以显而不露,引而不发,让学生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自己去挖掘,问题的答案必须是学生通过小组讨论、互相帮助、互相启发最终得到的,而非是单纯翻看课本就能得到的。从案例的内容上要能满足不同的教学需要,并与教学各环节相互衔接,因此应有“课堂讨论”和“课外思考”等不同案例。从案例的形式上要有“简单案例”和“复杂案例”。

(三)案例要具有目的性

犯罪心理学案例的收集要适应教学目的的要求,涉及多方面,比如现场方位、现场痕迹、物质痕迹及心理痕迹、尸体现象等,通过案例启发、调动学生从多个方面、多种角度对整个犯罪现场或者犯罪过程进行分析探讨,从而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案例的典型性

整理案例的过程中,要把同类性质的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提炼出来,能反映同类案件的一般特性,比如说:诈骗案件中,李徐案非常典型,分析完一个案子能使学生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

(五)案例的即时性、更新性

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发生着这种犯罪行为,我们在平时也要不断的及时更新案例,注意结合社会上的一些新的热点案例并适当淘汰老旧案例,在案例中尽量增加具有各种声像资料的案例,使我们的案例库不断完善并保持实时实事。

四、犯罪心理学案例库建立存在的困难

案例库的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需要后期不断的加入案例及更新案例,尤其是犯罪心理学案例库的建立,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去监狱及公检法部门与服刑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上还必须有一定的改革和创新,这些都需要得到学校的理解和支持。为保证今后案例教学的持续开展,还应该有明确的制度保证,以促进老师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张保平.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篇8

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设计图———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是培养目标的根本体现。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本文以台湾中央警察大学刑事警察学系本科专业课程设置①为例,探讨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特点,并结合大陆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分析两者之异同,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完善对策。

一、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目的

台湾中央警察大学成立于1957年,设有行政警察学系、刑事警察学系、公安安全学系、犯罪防治学系、消防安全学系、交通学系、外事警察学系、行政管理学系、法律系等系部,是培养台湾地区警察高级人才的最高学府。其中,台湾中央警察大学的刑事警察学系,与大陆地区警察院校的侦查系相类似,现设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是培养台湾地区刑事侦查人才的地方。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下列专业能力与素养:刑事侦查能力,刑事鉴识能力,刑事法学素养,人际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治安对策分析能力。

二、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情况

以台湾中央警察大学为例,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分为侦查原理、侦查科技、侦查法学、现场侦查四大领域,内容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强调课程内容的综合性学术内涵。

(一)侦查原理侦查原理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犯罪侦查学、犯罪模式分析、犯罪剖绘、犯罪侦查案例研究、组织犯罪侦查、窃盗(盗窃)犯罪侦查、性犯罪侦查、谈判与危机处理、刑事警察业务、刑事警察勤务、行为科学、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侦讯与社会心理学、侦讯实务与笔录制作等课程。台湾警察大学设置侦查原理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通过全面分析台湾社会面临的多种犯罪类型,运用比较全面、系统的犯罪数据库,分析各类犯罪模式及犯案手法,并寻求最佳的侦查对策;2.深化特殊重大刑案侦查管理的探讨,强化侦查原理研究;3.研发人力、知识、装备、侦查思维之间的转化,提升刑事业务与侦查勤务的统合规划,以推动犯罪侦查与防范机制。

(二)侦查科技侦查科技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通讯犯罪侦查、治安信息系统概论、网络通讯概论、科技犯罪侦查、计算机化鉴识、电子电路设计、法医学、验枪学、指纹学、刑事化学、文书鉴定、微量物证分析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设置侦查科技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科学侦查及数字侦查人才;2.研究网络、通讯分析、数据库应用及鉴识科技等知识,强化侦查专业学生的科学技术侦查能力。

(三)侦查法学侦查法学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比较刑法专题研究、特种刑事法令、信息法、警察法规、侦查科技法专题研究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设置侦查法学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加强学生研究并掌握侦办各类刑事案件的法律基础及法定规范;2.培育兼含法律知识与侦查科技的刑事侦查人员,在提升侦查人员技术层面的同时,降低这些未来侦查人员误触法网(执法违法)的可能性。

(四)现场侦查现场侦查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刑事摄影学、刑案现场处理、现场重建、科学办案实作、侦查实务、刑事昆虫学及犯罪侦查案例研讨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开设现场侦查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刑案现场搜证与证据处理的专门人才;2.培养学生运用新科学器材与基础科学原理、研发新应用技术、强化刑事鉴识鉴定证物的能力,以达“现场重建”、“科学办案”的目的。

三、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之比较

(一)大陆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情况大陆地区警察院校本科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有:专业必修课,包括刑事侦查学总论、现场勘查、侦查措施、案件侦查;专业选修课,包括侦查讯问、国内安全保卫学、经济犯罪侦查、痕迹学、刑法、刑诉法、犯罪学、公安应用文写作等。

(二)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之异同因课程较多,本文采用图表的形式表明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课程之异同②(见113页图表)。

四、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

(一)课程内容的专业性和多元性首先,台湾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内容包含侦查过程中所涉及法律层面的基本程序问题(其中以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法为主)。其次,包含侦查过程所涉及的各项侦办技巧与侦查管理等内容,其中以侦查原理、刑案现场处理、各类犯罪模式、侦查科技与侦查组织管理为主。再次,涉及为讲究证据力所涉及的刑事鉴识的层面(如物理鉴识、化学鉴识与生物鉴识等)的内容。综合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可以看出其内容的专业性和多元性,学生所必须修读的科目涵盖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等范畴,专业性强且十分广泛。

(二)课程内容设置比较细化从大陆和台湾地区课程对比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的侦查学专业课程,大陆警察大学侦查专业绝大多数也开设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同样的课程内容,台湾地区可能是专门的、独立的一门课,在大陆警察院校则属于一门课程内的一部分教学内容。如台湾警察大学分别开设的“性犯罪侦查”、“组织犯罪侦查”、“窃盗(盗窃)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等几门课程,在大陆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则统属于一门课程“刑事案件侦查”。也就是说,大陆警察大学需要在“刑事案件侦查”这一门课程中既讲授“性犯罪侦查”,又讲授“组织犯罪侦查”、“盗窃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而且要讲授如“抢劫犯罪侦查”、“绑架人质犯罪侦查”等内容。因此,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大陆地区课程相对课时较少,教学过程中只能相对较为粗略、相对笼统地介绍,而台湾地区因为分属不同的课程,课时充裕,讲授的课程内容相对比较系统、全面、细化,教与学相对比较充分。

(三)比较强调心理学在侦查领域的应用台湾地区侦查学课程开设了“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侦讯与社会心理学”课程。其中,“刑事心理学”是以刑事办案的角度来教授普通心理学,对各种办案时可能碰见的问题以心理学的观点解析。例如,面对被害人,在采用其证人证言时的真实性,以及如何利用心理学的技巧引导被害人重建现场等。“犯罪心理学”课程,是运用心理学较专门的领域知识加上犯罪学知识来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对犯罪者的罪行、现场、犯罪过程、犯罪动机作评估及推测,帮助重建现场及确定罪嫌。“变态心理学”课程,是通过了解犯罪者的心理,为何及如何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让准刑警的学生可以模拟变态犯罪者的心理,去推估其犯罪动机及犯罪模式。“侦讯与社会心理学”课程,是以心理学的角度,了解社会脉动和现今社会大部分犯罪者的心理,以及社会的诱发犯罪因子,将这些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在实务侦查上,以犯罪者的心理作假想,在侦查时增加破案的几率。大陆地区侦查学课程,则没有专门的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课程,其中相关的内容也只是散落在犯罪学、侦查学的一些课程中。由此可见,台湾地区课程比较强调心理学研究成果在侦查领域的广泛应用。#p#分页标题#e#

(四)注重最新科学技术发展在侦查中的应用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课程中“通讯犯罪侦查”、“计算机化鉴识”等都是这方面的例证。台湾警察大学特别提出,近年来随着侦查技术的发展,除现场勘查、跟踪等传统侦查技术之外,几乎绝大多数案件都会涉及电话单分析、通讯监察技术、电脑犯罪侦查等技术,而且因其效果明显,越来越成为警方办案的首要利器。因此,台湾警察大学迅速地将研究成果引用并推及侦查学专业的教学中,使学生走上社会能够迅速适应当前侦查形势的发展。

(五)强调“犯罪模式分析”与“犯罪剖绘”“犯罪剖绘”的方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类似于大陆地区的“犯罪心理画像”。“犯罪模式分析”主要是讲授犯罪特征的分析思路和方法。“犯罪剖绘”、“犯罪模式分析”在欧美国家刑事警察侦查实践中非常流行并效果明显。台湾警察大学亦属于较早开设这两门课程的学校。

(六)注重侦查执法的合法性以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侦查科技法专题研究”为例,该课程专门讲授侦查办案中侦查人员在借用各种科技的办案技巧过程中,如监听票的申请、通联(手机等通讯信息)的追踪等,都有可能侵害个人隐私权等法律问题。因此,该课程重点讲授各个侦查案例中的各种可能状况,教授学生在将来办案中如何使用侦查科技而不触法。此外,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还有专门的“警察法规”课程,专门教授与警察有关之法令的内容,使学生了解未来执勤执法时的法规,以及警察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依据此法规行使警察的权限等。

五、启示

目前,大陆地区警察院校正面临改制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而迫切的问题就是课程的设置问题。大陆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是培养既有较强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侦查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实践中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的复合型人才。随着大陆地区侦查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大陆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课程无论从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及教学方法、手段上都有了跨越式的发展,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也越来越科学、完善。考察台湾地区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的课程设置,笔者认为,大陆地区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强化专业课程设置从大陆和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情况来看,两者大多数课程内容相同,主要区别在课时设置上。如台湾地区分别为几门课程的内容,在大陆则属于一门课程内容中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专业课时量少,讲授中无法充分、具体。考虑当前警察院校改制特别强调课程的专业性和实践性,建议在压缩公共基础课的同时,强化专业课程设置。

(二)引进科学技术最新成果随着网络的普及,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刑事案件中使用电子信息侦查破案的情况越来越多。基层侦查部门也不断探索出许多应用通讯(手机)信息、智能卡信息、图像监控设施、计算机网络信息等侦查破案的经验和模式。大陆地区警察院校应及时开设“电子信息侦查”课程,专门讲授电子信息的分类、电子信息的分布情况、电子信息的搜集、电子信息的分析、电子信息的运用,以及个案中电子信息应用的重点。这既是侦查实践的需要,又是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完善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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