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8篇

时间:2022-05-02 01:22:19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1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2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三)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3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仓管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管主要是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总是要及时通知科长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职务分析样本后勤服务类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运行及维护改造计划、支出预算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签批。

4.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5.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6.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经常关注温度、湿度、通风、鼠害、虫害、腐蚀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

7.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协助物料主管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8.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入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相关的统计报表,逐步应用计算机管理仓库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4

成功的企业在企业管理制度实施方面具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规范性的管理制度编制或创新(新的企业管理制度编制过程实际就是一种创新的过程),规范性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等因素较其他企业成功;而且这些管理制度是在不断的、稳定的创新、优化过程中,循环性升级式地提高实施质量,并不断的保持和增强科学、高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运转效能;换句话讲:在竞争中拥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在某一段时间成功的企业,其内部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等一系列因素一定也是具有较强的优势。具体说,企业间如在某一方面存在差距,一定是与此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其所含规范、规则等的总体实施效果有一定的差距;企业间如在同一产品、同一市场领域里的竞争存在优、劣势之分,也一定是企业间在整体企业管理制度及其规范、规则因素的总体表现方式、表现效果存在差距。

由此可见,谋求生存、希望形成与保有竞争优势、追求成功的企业家及企业高级管理工作者有必要充分认识并合理运用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创新性的特征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来保证与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规范性地实施,发挥其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与作用。

为此我对企业管理制度究竟是什么以及该如何发挥作用呢,怎样提高企业管理制度等问题作出一系列的调查,访问,我将根据我此次实践的结果具体下论述。

什么是企业管理制度?

据了解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

通过访问该公司高级企业管理人员我了解到一个具体的专业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与此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的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此间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方程,规则=规范+程序。从一个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来讲:企业管理制度主要由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编制形成过程、管理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组成的。通过查找相关资料我发现其中属于规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构成等;属于规则性的因素有:构成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环节、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实现或达成期望目标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过程,完善或修订管理制度的过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时间、与其他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了解了企业管理制度,那么我们该如何提高企业的管理制度呢?

一、 企业管理制度具有规范性,而且只有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才能发挥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为此我们必须提高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

1、从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可知: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必须制定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从而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只有在以规范性准则的前提下,企业才能稳定高小的运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2、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第一,编制的制度是规范的,符合企业管理科学原理和企业行为涉及到的每一个事物的发展规律或规则的;第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二、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在稳定和动态变化相统一的过程中呈现的,我们既要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又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呈稳定和动态的统一的,长年一成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不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实现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制度应是具有相应的稳定周期与动态的时期,这种稳定周期与动态时期是受企业的行业性质、产业特征、企业人员素质、企业环境、企业家的个人因素等相关因素综合影响的。企业应该依据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控制和调节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稳定性与动态性。据了解导致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动态变化的因素一般有三种情况:

1、 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范围、全员素质等因素是要经常发生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相应会引发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岗位及其员工队伍、技能的变化,继而会导致使用、执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规范、规则的主体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因素必然须因执行主题的变化而相应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2、 产品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生产流程、操作程序相关的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必然要随之变化,与之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须因此而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3、 因为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的原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当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成为限制提高生产或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时,就有必要重塑企业机制,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三、 规范性企业管理制度的良性动态变化必须是与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创新结果。要提高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企业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规范性,合理、科学、把握好或利用好时机的创新是保持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性的最佳途径或唯一途径。

1、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通俗的讲: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规则+创新;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过程就是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的设计、编制,这种设计或创新是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的。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结合企业实际,按照事物的演变过程依循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规律,依据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实施创新的方法或原则,进行编制或创新,形成规范。

2、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良性的循环关系是两者保持统一、和谐、互相促进的关系,非良性的关系则是两者割裂甚至矛盾的关系。作为企业来讲,应该努力使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因素之间的关系呈良性关系,也就是:规范性的因素是创新的产物,现行的企业管理制度里规范性的因素是前期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同时,又是下一轮创新的基础。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才能在规范实施与创新的双重作用下不断完善、不断发挥其保证与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5

关键词:内控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异同;融合

一、引言

自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内部控制制度概念以来,将传统管理制度中的“内部牵制”制度不断发展到现代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财政部等五部委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使内控制度的内容和适用范围逐步超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范畴,逐步形成一种制度体系。企业在执行内控制度时,大部分单位把内控制度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分别运行控制,形成了两套控制管理程序和方法,给企业增加了控制管理成本,甚至出现两套制度不一致,发生冲突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内控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比较,兼顾二者的目标、程序和方法,使内控制度成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实现两者的融合统一。

二、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异同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业务流程及配套的制度和控制标准。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企业经营目标,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而制订的具有企业法规性质的政策、规定和行为规范,包括国家法规、上级政策、企业内部章程、制度、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操作流程、技术标准等,是企业整体利益、经营管理者的意志和全体员工的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和约定。

(一)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同属性

1.二者都是以制度规范行为为目的。不论是内控制度,还是企业管理制度,都是通过制订一定的程序、规范、流程、权限、检查考核等,来达到规范、协调经营过程,实现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遵守国家法律、落实上级政策的目的。2.二者都具有内部自行管理的性质。都是由单位自行修订,由单位内部人员执行,意在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实现经营目标,提高经营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和舞弊行为的制度规范,执行的主体是单位内部人员。3.二者都是随着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而不断修订完善。如:中石化股份公司内控制度每年修订一次,河南油田企业管理基本制度每经过一段时期进行一次修订,以适应环境变化和管理进步的需要。4.二者形成的动因基本相同。内控制度是因为部分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给公众造成巨大损失后,为了堵塞漏洞,防止舞弊和风险而对公众企业做出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因企业管理、操作、运行的需要而逐步健全起来的,多是由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而铸就。因管理和控制的需要,是二者形成的根本动因。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部分,都是管理制度的范畴。但内控制度又是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和更高要求,是满足特定需要的控制体系,具有其特殊形式和创新性。

(二)内控制度的特殊性

1.内控制度的适用范围小于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一切管理规定、流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职能分工,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级制度规定等的总称,是对企业所有经营行为和社会责任的普遍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即分上下层次、又分专业类别,是一个较为庞大的系统,如河南油田2003年清理局级规章制度达9106个,还不包括二级单位和基层的规章制度,仅整理成册210个制度就超过百万字,可见规章制度涵盖的范围和幅度非常庞大,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必要软环境。而内控制度的应用范围较小,一是适用的范围较小,仅限于大中型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而所有的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二是控制的范围较窄,初始的内控制度主要是控制与会计信息关联的一些业务流程,现在的范围向人力资源等方向扩展,但与企业管理制度控制管理的范围比,内控的范围仅是其中与业务流程相关的一部分,范围相对较小。2.内控制度的侧重面不同。由于内控制度的概念是注册会计师为了审计会计报表真实性,而对企业相关制度提出特殊要求,使内控制度的侧重点在于与财务会计管理相关的管理要求。而企业管理制度是为了使企业高效健康运转,不仅限于财务管理,也包括生产、销售等各条块制度,并且涵盖企业不同管理级次的制度,调控的范围是整个企业纵横交织的经营行为。3.理念和视角不同。内控制度更强调风险控制,更多地维护股东等社会公众利益,对合法合规性要求更高,而企业管理制度更注重效益性、可行性和适用性,更注重保证企业良性高效运行。4.法律要求不同。对于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法律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要求定期披露。是否建立了内控制度,甚至影响一个公司能否到国际市场上市融资。但《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对于企业应建立哪些管理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因性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不同、管理风格差异等因素,所建立的制度体系差异很大,法规上也不便于做出统一要求。5.内控制度控制框架比较完善。内控制度以建立内部管理环境为基础,以风险评估为前提,以控制活动为手段,以信息沟通为条件,以内部监督为保证,五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构建内部控制框架,使内控制度目标更明确、针对性更强、方法更先进、控制更有效。而企业管理制度,控制的方式、手段、理念和视角等许多方面,没有达到内控制度的规范和高度。6.内控制度的执行效率更高。企业对内控制度执行力情况有硬性的检查和考核,如中石化要求各分子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内控制度的穿行测试,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审计中介机构还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披露和监督,促进了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而企业管理制度因体系庞大、涉及面广、检查动用资源多等原因,存在着执行率不高,部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的可能和状况。

(三)内控制度的局限性

1.内控制度的主要控制依据来源于企业管理制度,失去了企业基本制度,内控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内控制度的关键控制点都是依据企业管理的某项制度,主要内控制度的业务流程均附有依据的制度目录。内控制度是对企业制度和业务流程再造,是对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按照业务流程进行的系统性梳理,对职责权限进行了系统界定。2.内控制度协调规范的范畴有限。内控制度从诞生起就具有内部会计控制的特定目的性,主要是与会计信息相关的程序性制度。对于非程序性的标准、规定等,内控制度一般不进行规范,涉及到的制度,一般采取引用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的方式解决。与企业规章制度调控范围相比,有其局限性,也就决定了内控制度不可能完全代替企业管理制度。3.内控制度具有一定的僵化性。由于内控制度实行的是各层级控制标准的高度统一,虽然定期对内控制度的不适应性进行修改,但由于内控制度是一套自上而下统一执行的体系,基层单位不能根据实际环境需要进行修订,不合理的或不适用的规定需要上级统一修订才能变更,有些不符合基层实际需要的内控制度多年也得不到修改,不能适应基层环境的特殊要求。而企业管理制度则不同,具有层级性,下级制定制度办法时,一方面执行上级的政策,更注重按照可行性和适用性原则将上级政策与实际情况融合。4.内控制度的执行成本较高。中石油聘请中介组织设计构建内控制度,耗资数千万元,还不包括培训、执行等费用。即使如中石化自己设计建设的内控制度,从设计、改进、培训、执行到检查落实,费用也是相当可观,增加了制度执行机构和人员,增加了审批环节和相关记录资料等,给企业增加了较高的成本。5.由于内部人员素质不高,或不能很好执行,以及内部人员串通作弊、蓄意营私舞弊,会导致内控制度失去应有的效能,因而,内控制度不是万能的。

三、将内控制度融合于企业管理制度的实践与探讨

(一)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比较看出,内控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否定,而是完善和强化。但多数企业在内控制度的执行中,为了突出内控制度的目标,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割裂开来,形成新的问题:一是出现与原有企业管理制度重复、重叠、关联交织,甚至冲突;二是增加管理机构和运行成本;三是造成概念误区,认为内控制度是另一套制度,消耗管理者精力。因此,有必要在发挥内控制度优点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二者的融合。

(二)对二者融合的探索及效果

为使内控制度融合于企业管理制度中去,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实现了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融合。1.摸清制度家底,评估经营风险,选择高风险领域,按内控制度管理模式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企业的风险来源于市场风险、决策风险、经营风险、控制风险和法律环境风险等。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高的流程和环节,重点进行制度建设,以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防范风险发生。2.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相互适应修改。特别是修订企业管理制度时,借鉴内控制度的严谨性、程序性、系统性的优点。将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分类,对于程序性的制度,参照内控流程格式进行制度修订。如河南油田修订2010年版企业管理制度时,参照内控制度,按照统一的格式,制定各经济业务流程矩阵,使企业管理制度与内控制度在形式和要求上趋于一致。对于非程序性的配套制度,制定各类制度的标准格式模板,统一制度名称规范、内容规范、格式条文规范等,使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矩阵、制度适用的法规依据三部分相互结合,组成制度体系,达到制度建设规范化的目的。在修订内控制度时,依据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符合企业特点,避免与企业管理制度冲突,直至达到一致性。通过相互修改完善适应,使内控制度镶嵌于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去。3.完善提高企业规章制度,使企业管理制度完全适应内部控制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企业管理制度修订中,积极吸取内控制度强化风险控制、经济业务与事项的信息沟通、检查评价、岗位分离与权限指引控制等好做法;使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完整、目标明确、执行有力、控制有效、检查有度、考核到位。对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分类,如:生产运营类、管理支撑类、监督保障类等,加强对高风险类业务的节点控制,细化高风险类业务制度的监控力度,使企业管理制度不仅完全满足内控制度的五项目标,而且达到其它管理需求,使内控制度有机融合于企业管理制度。4.提高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吸收内控制度执行的好做法,把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执行率列入定期绩效考核体系中去,防止制度执行逐级弱化的情况。制度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为防止高风险发生的制度执行情况,定量考核;专业管理部门对分管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给与考核,使企业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5.归口制度管理部门,防止制度冲突,降低了管理成本。例如:河南油田井下作业处将内控制度由财务部门管理调整为经营管理部门管理,实现制度由同一部门管理,避免政出多家,有利于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协调,有利于相互适应修改,有利于二者融合为一。

(三)实现二者融合的意义

内控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国有大型企业,通过归口内控制度管理部门,吸收内控制度的管理优点,优化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是完全可以实现二者的融合。将内控制度融合于企业管理制度,一是能够满足内控目标需要,二是避免了制度的重叠与冲突,三是降低重复劳动和执行成本,四是避免制度僵化,降低制度执行矛盾,五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注重人在管理中的首要作用。内控制度不是万能的,发生舞弊行为的许多上市公司,虽然已经实施了内控制度,但并不能完全规避内部人员串通作弊、蓄意营私舞弊的风险。

四、结论与建议

实施内控制度,是近年来世界性经营风险加大,社会诚信危机的产物,在一定时期内强调内控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将内控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割裂又有其弊端,建议将内控制度融合于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提高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力,才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6.28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讲解.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3]河南油田企业管理基本制度.2010

[4]企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框架.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专题培训班资料,2009

[5]俞芬.对企业内控制度与管理制度的思考.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4)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6

关键词:企业管理 规范化 经营理念 企业文化

1.立足现状,规划企业的未来

1.1 树立基于规范化管理的经营理念

企业规范化管理是指企业管理者依托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制定并实施科学严谨的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标准,奉行商业伦理,凭借优秀企业文化的推进和约束,以逐步实现企业目标的良性运行状态。实现规范化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第一,规范化管理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前提;第二,规范化管理是服务市场的基本要求;第三,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内部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第四,规范化管理是优秀企业文化的典型标志,实现规范化管理的企业是健康的企业,是充满活力的企业,是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不同的企业,对于“规范化管理”,有着不同的认知、评价和对策,其实质是对规范化管理有着不同的哲学观,不同的价值取向。而管理层的价值取向,将决定该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的起点、终点、路径、代价和成果。

1.2 规划基于规范化管理的战略目标

规范化管理不仅是企业发展的手段,也是企业发展的目标,在实现企业经济使命的同时,实现管理上的合理、科学、高效、有序规范化。企业管理的目标体系以效益为核心,包括有形产出和无形产出,其中有形产出指物质产品,无形产出主要是指服务、形象、影响力,规范化管理是包含于“企业形象”中的重要指标,它不仅是管理的结果目标,也是管理的过程目标,一个有成效的企业必然是追求基于规范化管理的企业,必然是以规范化管理为重要目标的企业。

2.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导入规范化管理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组织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并且为组织成员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总和。

(1)建立规范化管理理念导入机制

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运行状态的理想愿景,是企业所有利益关联人的内在要求,既反映变革的必要性,也反映变革的目的性。变革大师约翰·科特(JohnKotter)曾在《变革之心》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领导变革的步骤:创造危机意识;组织坚强的变革团队;构建愿景;广泛沟通愿景;授权员工为愿景而努力;创造近期战果,奖励有关人员;巩固战果并再接再厉;将新行为模式深植于企业文化。

(2)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导入机制

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制度建设,从“起点阶段”的制度,经过“过渡阶段”的制度提升,才能达到“理想阶段”的制度体系。一般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进程包括几个层次:①建设制度;②分步实施;③阶段性评估;④单项制度升级;⑤扩充制度目录;⑥引进先进制度,如:ISO9000标准体系,ERP体系;⑦制度体系综合化;⑧进入高水平稳定运行状态。

(3)信息管理规范化是管理规范化的本质

这里所指信息管理主要是指对企业的官方公文、管理制度、账簿、图纸、报表、CIS系统、操作规程、口头管理指令、正式汇报语言等信息在编码、传输、接收、译码、反馈等方面的管理手段、管理措施和管理效果。一个管理混乱或欠规范的企业,直观的表现不仅是物质性、行为性的要素和成果的明显瑕疵和缺陷,而且必将表现为信息形式和内容和非条理性、非逻辑性和非可用性。规范化管理的企业其规范的内在渊源是信息,信息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DNA。因此,抓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应当始终常抓不懈的是包括企业经营理念在内的企业信息的提炼、定型和传播过程的管理,培育具有企业魅力和生命力的企业文化,从源头建构企业规范管理机制。

2.2 设计规范化管理的基本途径

(1)培训。培训是指本公司自主设立相应机构,系统开展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的培训教化活动,通过对不同层次(包括治理层、经营层、管理层、业务层)的干部职工,通过不同方式(包括讲授式、案例式、讨论式、模拟式等),开展不同领域(理论学习、范例借鉴、理念培育、技能强化)的培训,围绕规范化管理的目标,领会其内涵,明确其任务,执行其措施,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与管理新规范的对接。

(2)管理咨询。是指引进管理咨询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设计、改进、达标验收。依次经历以下五个阶段:①企业与管理咨询公司沟通意图;②管理诊断;③管理咨询公司提供整体解决方案;④管理咨询公司辅导贯彻;⑤验收移交。

(3)确立规范化管理导入时间。改革是所有组织的主题,也是所有企业的常态。对于企业来说,规范和发展是基本任务,规范化发展是理想的运行状态。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企业均应选定不同的规范化目标,制定相应的步骤,规划细致的时间表,在时间上、空间上统筹布局,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整合资源,将管理活动循环上升,持续改进,学习海尔公司著名的“管理的三个基本原则”,即闭环原则、分析原则、不断优化的原则,不断锁定欠规范的薄弱之点,及时整改,提高全系统规范化水平。

3.结语

“规范化管理”,“规范”是依据,“管理”是目的,而“化”是过程,是手段,是结果。规范化管理是企业基于充满张力的企业文化的导引和保障,持续推进和约束企业行为,反过来又不断深化和放大企业文化的内涵和影响力,这种文化需要具备两个基本功能:建立经久不衰的激励机制,建立无处不在的调控机制,至上而下的改进企业管理实践,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7

关键词:水泥企业;重组;管理制度整合

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战略规划实现的基础,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受限于企业组织管理制度和战略规划的适应性,因为良好的管理制度是各种生产要素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成功的管理制度的整合可以用最少的代价发挥重组的协同效应,大大提高整合的效率和成功率。因此,中国建材在中外市场看好、企业发展持续稳定之际,中国建材依然将“管理整合”放在重要位置。

一、管理制度整合的内涵

企业管理制度是维系企业正常运作的各种章程条例守则、规章程序和标准办法等的总和,借以约束全体员工的行为管理制度的整合是指双方在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方面的协调规范,减少因双方制度差异造成的信息沟通障碍与信息处理成本,提高重组后公司内部管理与经营效率,由此带来管理协同效应[1]。

企业组织整合的基本内容包括:简化组织流程,提高效率;设计集权或者分权的组织形式,通过信息技术的引进,使不同的组织形态相互融合,提高运作效率;实行组织的并行结构,强调组织的协同性,以同时并行运作来实现组织结构的设计;建立信息同步传递的组织结构,使并购后的企业双方的业务、行政各个部门在第一时间内能够相互交换与实施监控企业各种信息。

二、管理制度整合的作用

并不是每次联合重组都能做到1+1>2,得到协同效应。原本分散的企业,通过重组后,联合在一起,无论是出于提高运行效率的目的还是增加企业效益,实施统一的管理整合是非常有必要的。从而能够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推动云南地区水泥行业价值的回归。

1.重组成本的节约。重组双方通过组织与制度的整合,降低了组织结构混乱和管理制度不合理所带来的各种成本。组织结果和管理制度整合的失败会带来企业的动荡,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较差,造成企业人浮于事,资源配置不合理,经营绩效低下。这些都会让企业产生额外的成本。

2.提高企业重组的效率。组织制度整合的任务之一便是要形成明确合理的岗位说明书、组织结构图和各种规章制度。这一行为可以解决重组企业员工迷茫的心理状态,明确知道自己在重组后企业中的岗位、工作责任和任务,有了个人发展的动力和目标,稳定了员工的心态,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新建立的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重组进程进行控制,从而保证了重组的顺利进行[2]。

3.保障了重组后的企业快速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组织和制度的整合可以保证重组后企业在最快的时间内,按照最新的制度和组织结构开始高效率展开工作,从而加速了企业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

三、管理制度整合的手段

(一)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并扩散

重组联合不是简单的把企业相加,要把原来各自为政的水泥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整体,靠的是管理整合。例如中国联合水泥在管理整合上,就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从绩效管理到“五化”+kpi再到“三五”管理,使得管理整合有序顺利推行。

中国建材联合重组的成员企业越来越多,由于各企业都有自己的成长历史、经营文化、产品品牌,管理理念各不相同;专业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人力资源水平参差不齐;企业资本结构、资产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融资能力、创造现金的能力偏低;企业绩效整体偏差,有些企业运转率低,产能发挥不充分,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在恶性竞争的环境下出现亏损。

为此,中国建材积极推进其“五化”(一体化、模式化、制度化、流程化、数字化)加kpi(关键绩效指标)管理模式,这一模式是以绩效为目标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其中以kpi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包括了管理中心和所属企业两个层面,是又互为整体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总体kpi指导下的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和自下而上的保证体系,建立kpi实现要求配置资源的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能力评估制度,加大绩效激励约束力度,进一步完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责任管理制度,扩大绩效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建立按企业绩效等级排序、经营者诫勉、经营者任免等挂钩机制。这套体系是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提炼出的,它与有效提升企业绩效水平密切相关[3]。

(二)确立重组后企业新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重组后企业管理制度的权威性是指企业所制定制度的刚性,也就是“法治”的程度。制度的刚性决定了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如果管理制度缺乏权威性,那么所制定的制度也就流于形式,其激励和约束的功能将会受限,制度所应具有的作用也得不到保证。而受国情所限,企业制度的权威性在很大程度受到了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企业文化、员工的价值观以及忠诚度等非正式制度将对员工在追求共同目标的过程中的行为产生影响,良好的非正式制度将可以引导员工的行为,弥补管理制度整合过程中由于制度移植所造成的冲突,相应的过于分散的非正式制度将会削弱正式制度的权威性,形成情大于法的局面。

因此考虑到正式制度的两面性,在水泥重组整合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正式角度出发,研究和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通过正式制度解决企业重组过程中的矛盾;另一方面要按习俗、文化、情感等培育非正式制度,减少重组双方的冲突[4]。

(三)整合企业各项制度,统一行动规范

水泥企业在管理制度整合过程中,主要包括了企业基本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制度三个方面内容的整合:

1.企业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宪法”,它是企业制度规范中具有根本性质的、规定企业形成和组织方式、决定企业性质的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律和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组织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它规定了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人员、组织成员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确定了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方式,制约着企业活动的范围和性质,是涉及企业所有层次、决定企业组织的根本制度。在重组企业对管理制度进行重组整合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的就是企业的基本制度,根据重组的目的、性质以及发展境况,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最终找到合理的方式对其进行整合。

2.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包括公司经营目的和观念,公司目标与战略,公司的管理组织以及各业务职能领域活动的规定。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它作为员工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员工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因此,整合重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是重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必需的,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证[5]。在企业管理制度整合的过程中,要对敏感问题进行特别处理,例如攸关员工切身利益的职位变迁,薪酬变动等。

3.规范制度整合。(1)员工行为规范整合。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针对员工个人的行为所制定的规范和准则,它由基本制度、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所构成。具体包括了个人行为品德、劳动纪律以及劳动操作等。就重组双方企业而言,各自都有一套成熟的行为规范,且由于企业在经营水平、规模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各自的行为规范自然也存在着差异。重组后,企业就要通过对原有员工行为规范和准则进行详细的比较,实现优势整合,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这套制度应该是政出一门、奖惩分明、准则一致的。(2)业务规范整合。业务规范是针对业务活动过程中那些大量存在、反复出现,又能摸索出科学处理方法的事物所制定的作业处理规定,在企业重组后,需要对这些作业处理规定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业务规范的整合对重组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个企业的作业处理规定不一样,如果不按双方的特点和性质进行整合,就意味着双方企业的流程和方式存在对接问题,进而可能带来很多重组成本。此外,在现代企业中,信息化管理已成为最重要的一环,而每个企业的信息流程不可能完全一致,有必要对其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信息流程应该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和网络性,而且是符合重组企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平.企业联合重组与员工行为准则[j].经济师,2010,(8):295.

[2]谈正鑫.重组改制条件下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8):84-86.

[3]胡志兴.浅议企业兼并重组后的文化整合[j].经济师,2007,(8):235.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篇8

关键词:企业管理制度;法理;借鉴应用

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法理的主要内容

以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为指导,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国情,在借鉴世界各国法制成果和总结我国法制发展经验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我国社会主义法形成了自己的法理。

1.1法的要素

法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可以分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1]。法律规则是具体规定法律权利、义务以及后果的法律规范,提供了“应当做……”“可以做……”“禁止做……”的行为模式,明确了违反应承担的责任,可以直接适用于法律裁判。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性或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法律规范,指引创制和适用法律规则。在法律裁判时,如没有相应法律规则,可以适用法律原则。

1.2法律体系

把一国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形成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即为法律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行政规章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已有法可依[2]。

1.3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对人的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我国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法对人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具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其中的某些法律还具有域外效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些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犯罪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法的溯及力。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生效。法的失效时间即法被废止、效力消灭的时间,有的在新法或其他法律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这是明示的废止;有的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这为默示的废止。法的溯及力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具有约束力,现代法治社会实行的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是,在刑法领域,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3]。

1.4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被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四个方面。没有法的实施,法律就如同一张白纸,“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4]。为了保障法的实施,法律规定行为主体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主动承担的,特定国家机关将予以法律制裁。

1.5冲突解决

法律冲突的解决是指法律适用时遇有法律规范的内容相矛盾时,如何解决的问题。我国解决法律冲突遵循以下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除授权立法外,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也越高。2)新法优于旧法。当同一制定机关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时,新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效力上要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规范。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当同一主体在某一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性立法。

1.6主张法治

一是法律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二是坚持良法之治。“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好的法律”。三是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获得,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正当程序。

2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异同比较

2017年底,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完成了公司制改革,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已主要为公司制了。因此,本文所称企业管理制度专指公司制企业的管理制度,即由企业及其出资人依据法律法规或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制定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或服务的,由企业纪律或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1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相同特征

1)都属于一种普遍性的行为规范。法律为国家、政府、社会和国民的行为提供了一定的标准、尺度,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企业管理制度也为企业及其出资人、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提供了行为的准则、模式。当然,法律和企业管理制度的普遍性是从整体的属性而言的,就一部具体的法律或一件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而言,可以仅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或仅对特定主体适用。2)都具有一定的意志性。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我国要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企业是国家的基本经济组织,其管理制度首先要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律也赋予了企业一定的自主经营权,因此,也会体现出资人和企业的意志,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还应体现大多数员工的意志。3)都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均围绕权利和义务而展开,包括确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处理有关权利和义务的纠纷与冲突,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等。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也是要明确适用主体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应当行使哪些职权、履行哪些职责或义务,施行过程和保障机制也是围绕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展开的。4)都通过实施才能实现其作用。法律只有被执行、被遵守才能实现其指引行为、分配利益、维护秩序等作用。因此,国家要设立军队、警察、监狱等机器保障法的实施。企业管理制度也只有被执行、被遵守才能实现其规范行为、保障安全、创造效益等作用,因此,企业要通过纪律约束力或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其管理制度的实施。

2.2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主要差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在一定区域内有效。企业管理制度有的适用于企业内部,有的适用于所出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或其出资权限范围内有效。2)效力的来源不同。法律的效力来自于制定机关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企业管理制度的效力有的来自于法律,如贯彻法律而制定的实施办法;有的来自于企业和管理人员或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合意,如企业制定的关于员工违反管理制度的惩罚措施,实质上是企业制定的劳动合同格式条款,经过了员工的认可。也正因为这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5]可见,让适用对象知悉是这类管理制度有效的必要条件。3)可诉性不同。任何人都可以将法律作为起诉和辩护的根据,合格的法庭可以将法律作为司法裁判的直接依据,也即法律具有可诉性。企业管理制度中,有一些是可以作为起诉和辩护或司法裁判的依据的,如上述根据《劳动法》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但企业的内部一些争议法院是不受理的,如一些人事任免争议,因此,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不具有可诉性。4)责任形式不同。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企业管理制度无权设定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反企业管理制度会承担民事责任或被企业予以纪律处分。

3企业管理制度借鉴应用法理的建议

企业管理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可以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为了增强企业管理制度的可执行性,树立企业管理制度的权威,有必要在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中借鉴应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法理。

3.1坚持制度之治

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企业的责任担当,也是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治企所依之“法”既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权威,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也应当具有最高权威,企业及其出资人、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都应当执行或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依法治国所依之法本身应当是制定得好的法律,依法治企所依之企业管理制度也应当是制定得好的管理制度。从形式上讲,企业管理制度的要素要齐全,借鉴法的要素,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一般也应包括制度原则和制度规则。制度原则是制度规则制定的统领和适用的指导,制度起草时首先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宏观形势和企业实际,准确把握制定的目的、适用的对象、调整的关系,确立基本原则。制度规则要包含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指明哪些是应当做的、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明确适用的主体、条件及违反后应当承担的责任,涉及无权设定的责任的,通过援引的方式表述,如,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从内容上讲,企业管理制度既要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也应结合实际充分创新。一些企业对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关系把握不准,有的凡制定企业管理制度都要找上位依据,没有法律规定不制定企业管理制度或者不敢作出新的规定;而有的企业又过分强调出资人和企业的自主权,忽视国家意志、员工意愿,甚至超出企业权限作出规定。实质上,法律对企业管理的某些领域是不作规定的,作出的规定也不可能考虑到千态万状、千变万化的实际,凡法律不禁止的,企业都可以结合管理需要作出创造性规定。当然,法律已明确应当做或禁止做的,任何企业都不得违反。从程序上讲,借鉴法的程序正当原理,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要遵守严格的程序,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既要包括管理职权,也要规定行权程序。实体的正义要靠程序的正义来保障,但是,有的企业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比较随意,应当由内部哪个部门起草,需要内部哪些部门会签、哪个部门审查、哪个机构审定,谁来签发,不明确或不严密,直接影响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些企业的管理制度热衷于设定针对所出资企业的审批权,有的不规定详细审批条件,有的不规定具体审批时限,有的不规定审批流程,所出资企业不知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批,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获批,审批相关的部门扯皮打架,严重影响效率效益。为了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质量,制度起草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加强调研论证,国有企业应当把国家、企业、员工的意志统一于制度中;制度颁布时要履行规定的审核审查程序,做到贯彻法律与开拓创新的结合、实体权利和行使程序的协调;制度颁布后要跟踪评估,及时修改执行性差和不适应的规定。

3.2构建完整体系

有的企业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进程动态、临时制定管理制度的,发展到一定程度,回过头来一看,发现零、散、乱,很不统一。有的企业是从原政企不分的政府部门中分设的,既有制度哪些是行使政府职能的、哪些是行使企业管理权的,哪些应该废止、哪些应该修订、哪些应该保留,一时难以清理完毕,新建制度往往先从管理急需开始,逐渐铺开,几年下来,有效制度几千件,但是,是否覆盖全部管理领域不很清楚,具体有哪几个层级不甚清晰,管理空白和制度冲突现象都有所存在。为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有制度可依,也为了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统一与权威,有必要借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完整体系。1)要确立公司章程在企业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地位。公司章程是由公司出资人依法制定,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公司运行机制的根本规定,是公司其他制度制定的基本依据,其他制度不得与公司章程相悖。2)企业管理制度要覆盖经营管理各领域。企业要全面梳理既有的业务领域、管理领域,确立一定的标准,分为相应的管理系统、子系统等,构建制度的横断面,在此基础上展开制度建设,拓展新的业务后及时补充相应规定,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要有相应管理制度可依。同时,各系统、各领域的管理制度应当相互协调、和谐统一。3)企业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层级。以章程为统领,章程具有最高效力。章程之下可以划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制度。基本管理制度是调整各管理领域普遍性的关系、规范相关行为的制度,作出的规定可以是概括性的、原则性的,但一定要涵盖该领域的全部管理关系,为具体规章制度提供上位依据。具体规章制度与基本管理制度相衔接,包括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调整管理领域中某一方面的关系、规范相关行为的制度。下一层级的管理制度不得与上一层级的管理制度相矛盾、不得修改上一层级的管理制度。制度层级不宜太多,以防止制度泛滥。为了方便识别企业管理制度的层级效力,最大限度防止制度冲突,要下决心统一规范制度名称,力争做到从名称就可以判断效力高低。如第一层级称章程;第二层级的基本管理制度称为管理办法;第三层级的具体规章制度称为实施办法、规定、规程,其中实施办法是基本管理制度的全面细化,规定、规程是基本管理制度中某一方面问题的细化。同一层级的制度名称不宜太多,否则容易造成认识混乱。

3.3明确效力范围

企业管理制度效力即管理制度的约束力,适用的主体应当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借鉴法的效力范围,企业管理制度的效力范围也可以分为对人的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企业管理制度对企业及其出资人、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有效。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管理制度均对这些主体具有约束力。如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企业管理制度还可以直接适用于其全资子企业。从空间角度看,企业管理制度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效,有的管理制度对进入企业领域的企业以外人员有约束力。为了便于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的生效时间可以明确为自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或在制度中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企业管理制度的废止宜全部采用明示方式,即在新制度中明文规定废止旧制度。借鉴法的溯及力原则,企业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当不溯及既往,但纪律处分的规定宜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在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为了实现集团战略,可以通过股东代表或派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企业的决策程序中发挥作用,推动其管理制度在控股企业适用。

3.4切实保障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是指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具体运用的过程。法律在被创制之初仅是一种文本意义的法律,企业管理制度在被制定出来之初也仅是一种文本意义上的制度,通过实施才从文本转化为现实的行为规范,不实施或实施不了,也如同一纸空文。考虑到不是所有企业管理制度都具有可诉性,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强调执行、遵守、监督三个方面。制度的执行是指企业的出资人和企业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活动。制度的遵守是指制度适用的主体以制度规范为行为准则,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制度的监督是指企业内部专门成立的监督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对执行或遵守制度的监视督促。为确保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在制定时要明确违反的情形和应承担的责任。制度后要向适用的主体公开,并加强宣传教育,促使相关主体增强认同感、自觉遵守。特别是要加强制度执行、遵守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严格追责,这是确保制度实施的根本保障。

3.5规范解决冲突

企业业务领域众多,管理制度制定主体各异、时间不一,各领域、各层级的管理制度不可避免会发生矛盾,如何解决适用中的冲突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借鉴法律冲突解决的原则,企业管理制度冲突按照以下原则解决为宜:1)上位制度优于下位制度。制度的效力等级首先取决于其制定主体或决策主体在企业中的地位,由不同主体制定或决策的制度,效力等级不相同,权力机构制定的制度效力最高,决策机构制定的制度效力高于执行机构制定的制度。2)特别制度优于一般制度。当同一主体在某一管理领域既有一般性制度规定,又有特殊制度规定时,特殊制度的效力优于一般制度。3)新的制度优于旧的制度。当同一主体按照相同的程序先后就同一管理领域的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的制度时,新制定的制度效力优于旧的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也是依法治企的前提。充分借鉴应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法理,高质量高效率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企业管理制度实施,必将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保障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

[2]张恒山.党政干部法治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