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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市场论文8篇

时间:2023-03-30 10:39:27

商品市场论文

商品市场论文篇1

关键词:商品市场;信用缺失;企业信用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传统的采邑经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而逐渐被破坏,代之以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各种产品和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生产要素的流动领域大大扩大了。人员流动范围的扩大和流动更加频繁,使得原有的身份信用不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出现反映信用缺失问题的现象,事实上,中国经济的各个领域以及各个市场主体和公共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桎梏。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商品市场中的信用缺失问题。

一、我国商品市场中信用缺失问题的主要表现

商业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我国目前的信用缺失首先表现在商业信用领域,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1.大量存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相互拖欠货款,贷款方拖欠银行的贷款,经济活动主体偷、逃、骗税的现象

中国企联于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通过问卷、企业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513家企业的诚信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调查研究的情况,提出了推动我国企业诚信建设的政策建议。调查显示,企业受到多种失信行为的困扰,主要包括拖欠款、违约、侵权、虚假信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我国企业市场交易手段落后,由于信用条件不完善,造成企业信用交易手段受到限制,财务成本高。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票据结算量约相当于企业存款余额的11倍,而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经是3300倍。此外,发达国家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高达5%以上。近年来,我国由于企业失信行为引发的社会问题呈现多发趋势,发生数量大幅增加,影响较大有:欧典地板虚假宣传案、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制假案、安徽华源制药厂产品质量案等。

2.经营中弄虚作假行为猖獗,主要表现在:不法厂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欺诈、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合同欺诈等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1998年全国有68.45%的消费者受到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侵害。概括起来,我国商业企业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商业质量欺骗、价格欺骗、服务方面的欺骗、商场在促销活动中的欺骗、经营方式的欺骗及企业形象和商场实力的不真实宣传等方面。据统计,2003年前11个月,全系统共查处提供虚假文件骗取登记、虚假出资、虚报出资、抽逃出资的企业2.3万家,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15.3万家。查处无照经营业额211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47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3万件,制假售假案件24.24万件、商业欺诈案件5159件。受理消费者申诉70.66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45万件,广告违法案件6.88万件,商标侵权案件2.87万件,合同违法案件1.74万件,其中合同欺诈案件3173件。

二、我国商品市场上信用缺失的原因

我国商品市场上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从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两个层面来展开分析。技术层面的原因主要有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以及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匮乏等,制度层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的契约化交易相适应的信用制度。

(一)技术层面的原因

1.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我国企业对商业信用的认识不完善,存在短期行为。很多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额和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就盲目地赊销产品,加上信息获取困难等外在客观原因,对客户的信用情况缺乏足够了解,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商业信用风险比比皆是。当前,绝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授信管理制度,有的建立了授信管理制度但不完善,有的建立了完善的授信管理制度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以至有的企业第一批发出的商品货款还没有收回,就发出第二、第三批商品,而且涉及金额巨大。这种不重视控制信用风险的做法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是一种非常短视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这一观点的深入人心,企业信用管理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一些企业开始有意识地进行信用管理,但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信用管理仍然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即使是在那些大型企业,专门设有信用管理机构、由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负责信用管理的情况也是凤毛麟角。信用管理意识淡薄的直接后果就是信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使风险在企业中累积。

2.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授信企业普遍缺乏专业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一些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盲目地采用赊销形式,售后又不重视应收账款的监督和管理,结果导致了较多的呆账。据相关调查分析,在大量的坏账中,属于外部环境、政策性原因和“三角债”之类问题的,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大约只有16%左右;而属于经营性、内部管理造成的,则占到80%以上。

对客户的信息管理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当前,国内企业缺乏客户资信资料管理技术,还不具备自主建设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能力,对往来的客户无法及时记录各种交易信息以及形成的内部评价,更没有条件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进行时时跟踪及风险预警。另外,企业信用管理的核心是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等级评定,通过对客户所有相关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客户的偿债能力评估。这项工作需要运用专门的信用分析模型来完成,但目前我国的企业中能将信用风险模型引入企业信用管理的非常少见。3.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匮乏

信用管理是一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管理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信用管理人员,尤其是信用管理部门经理的要求非常高。信用管理人员要掌握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营销、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实践能力和工作经历也必须出色,才能胜任信用管理工作。但当前,国内很多企业对信用管理工作的认识还只停留在“信用管理就是收收账”的层面上,所以,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并未受到重视,只是交给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业务人员去操作,缺乏科学、严格的标准。

另外,造成我国商品市场上信用缺失的原因还有我国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事实上存在的市场分割。

(二)制度原因

商品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如果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中契约化交易相适应的信用制度,那么商品市场中容易出现信用缺失问题。我国的经济形式,在改革开放以前是采邑经济,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

社会信用的维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在采邑经济条件下重要得多。因为在自给自足的采邑经济下,交易的重要性还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即使社会信用体系遭到破坏,交易无法顺畅进行,经济也不会受到致命性影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生产已经达到了很深程度,以至于任何一个微观个体都无法在不与其他个体交易的情况下继续维持其生产经营。而社会信用的维持显然是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我们无法想象在缺乏社会信用,交易没有任何保障的条件下还会有众多的交易者愿意进行交易。于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维持就成为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契约化交易相适应,信用的维持也主要体现在对契约的遵守和履行上。与采邑经济下的情况不同的是,信用的维持主要不是通过对违约者进行舆论的谴责以及由此造成的实际社会活动的全面隔离来实现,而是诉诸法律及相应的市场规范,而我国恰恰并没有建立起维持信用的制度体系以及相应的市场规范。

三、政策建议

我国商品市场中的信用缺失问题表现复杂,而且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单从某个方面着手很难解决问题,应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中国企业信用制度。企业的信用等级涉及:(1)静态指标,反映企业当前实力,如企业规模、企业资产质量、企业产品质量、企业财务状况;(2)动态指标,反映企业发展能力,如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员工素质、所在行业前景等;(3)履行承诺的意愿;(4)社会对企业信用的认可程度,等等。相对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具有非人格化、积累性和稳定性等特点。企业是具有独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实体,其信用虽然与员工行为有关,但作为一个整体,其信用主要通过企业整体形象为社会所感知,而不与具体的个人相联系,即具有非人格化的特点。企业信用被社会认知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社会成员与企业在一个长期、反复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对企业的共识,建立信任关系。按照现代企业理论,经营者与其也是一种雇佣关系,企业可以通过更换经营者来改变由于个人失信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因而企业信用对个人的依赖较小,有较强的稳定性。

企业信用制度涉及:(1)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规章的建立和执行,包括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的法律规范和违规行为的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2)征信(信用调查)资料的开放和征信企业合法地市场化运作;(3)政府或民间机构对信用交易和征信企业的管理,等等。中国企业信用制度组成框架包括:征信条例、征信企业管理条例、企业征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估办法、企业信用数据管理条例、企业信用查询条例、信用中介机构条例、企业债务催收办法、信用结账条例、信用监管条例和信用争议解决条例。

参考文献:

[1]企业诚信建设课题组.我国企业诚信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建议[J].中国建材资讯,2007.

[2]徐瑞娥.加快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观点综述[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2004-10-31.

[3]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

[4]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纲要[G]//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5]程选民.产权、信用与现代市场经济[J].财经科学,2000,(2).

[6]张亦春,等.中国社会信用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商品市场论文篇2

关键词:房地产需求与供给统计分析

我国的房地产业进入宏观调控时期已经有数年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和措施的颁布实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笔者拟以安徽省商品房的供需市场为研究对象,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安徽省的房地产业进行一些探讨。

安徽省商品房需求市场的分析

(一)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测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安徽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22.56平方米,低于全国26.11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在内地31个省市中处于倒数第八的地位,从这个指标看,安徽省的房地产业相对欠发达。

统计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均每年增加1.146平方米,年均增长速度为6.035%,增量和增速指标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以增量指标1.146平方米来计算,2010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28.29平方米(低于云南省2005年28.59平方米的水平);如果依据年均增长速度6.035%计算,则2010年安徽省的该项指标为30.24平方米(低于重庆市2005年30.68平方米的水平)。因此,安徽省在“十一五”规划中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目标定位于28平方米,应该是客观实际的,同时也是保守的,没有过旺的追求。

(二)城镇住房需求量的测定

安徽省2005年总人口为6516万人,城镇化率为35.5%(全国平均水平为40%),城镇居民2313万人。若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产生的主动住房需求为12582.72万平方米;根据安徽省“十一五”规划,2010年总人口应当约束在675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2%,由此计算该省五年的新增城镇人口为522万人,从以往的惯例看,城镇新增人口中约65%需要购置住房,即应该产生的自动住房需求为9500.4万平方米;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安徽省每年安排的城镇住房拆迁安置约为600万平方米,五年总共需要拆迁安置的被动住房需求为3000万平方米。上述三项需求的合计是25083.12万平方米。

考虑到按城镇化水平计算的城镇人口中包含部分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常住人口(安徽省外来常住人口约占15%),而现有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如果按照城镇化口径人口数计算,则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有所降低。因此,“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城镇住房的需求量应该是25083.12万平方米的85%,即21320.65万平方米。

(三)商品房需求市场的分析

商品房需求量由商品住房需求量、非居住类商品房需求量、配套公共建筑需求量三个方面构成。首先,从商品住房需求量来看,随着住房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安徽省城镇住房中商品住房的比重已经达到70%,用这个比重测定,“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城镇商品住房需求量是14924.46万平方米。其次,在正常情况下,各类商品房结构中,商业用房、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商品房一般占25%左右,由于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与住房水平都比较低,在1995年至2005年的十一年中,商品住房的面积占商品房面积的比重超过了84%,住房所占比重过大,所以,可以考虑选择16%的比例来测算,即“十一五”期间安徽省非居住类商品房的需求量是2387.91万平方米。第三,配套公共建筑面积一般占住房面积的5%,14924.46万平方米的5%是746.22万平方米。三者合计,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需求总量不低于18000万平方米。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需求总量的分析是建立相对保守的基础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占城镇住房比重、非居住类商品房标准都选择了最低的水平,由此计算的安徽省商品房需求总量应该是满足需求的下限值。

安徽商品房供给市场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测定

自从1998年全面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安徽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保持了年均增长35%的高速度,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性高达0.996,经测算,1998年至2006年期间,安徽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每增加1亿元,能够促使该省的生产总值增加5.85亿元,房地产业的带动性效能较高,支柱性作用明显(相关数据见表1)。

考虑到地区经济的增长要求房地产开发投资产生联动作用,因此以安徽省历年的生产总值作为自变量x,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作为因变量y,使用Excel工具建立有回归模型A:,有=-433.644+

0.169458GDPi(表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回归值,置信度α=0.05)。

回归模型中F检验统计值等于813.45,t检验统计值等于28.52,查表有:F0.025(1,7)=5.59,t0.025(7)=2.3646,F与t检验统计值都大于各自检验的临界值,表明回归模型具备显著性。

按照安徽省“十一五”规划,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0亿元,从“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个规划目标极有可能提前实现。现在假设安徽省提前一年实现10000亿元的地区生产总值,即放大自变量的取值,则2007年至2010年各年的生产总值分别为7226、8500、10000、11764亿元,由这个放大的自变量预测出来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分别为790.85、1006.75、1260.94、1559.86亿元。五年累计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5255.80亿元。

(二)商品房竣工面积的供给量

房地产开发投资形成的增量供给直接通过商品房竣工面积这个指标反映出来的,根据1998年以来安徽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与商品房竣工面积的数据(表1),以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作为x变量,商品房竣工面积作为y变量,可以建立回归模型B:(表示商品房竣工面积的回归值,置信度α=0.05)

表2、表3表明回归模型B可以通过显著性检验。以回归模型A预测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作为自变量,则2007年至2010年安徽省商品房竣工面积分别为2696.13、3272.52、3951.17、4749.24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可以供给的商品房的竣工总面积为16736万平方米。

结论及建议

以上分析表明,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化率等指标,站在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可以确定“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新增需求总量为18000万平方米;而根据1998年以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势态去推导,“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竣工面积供给总量不足16740万平方米,即使商品房竣工总面积可以实现100%销售,供给市场达到最大值,此时距离商品房需求市场的下限值仍然有1260多万平方米的供需缺口,供需缺口的矛盾在“十一五”期间不可能解决。因此可以认为:安徽省房地产业总体上不存在需求过旺、投资过快、发展过热的问题。

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安徽省的经济增长虽然处于高位,劳动者收入增长也较快,但是由于底子薄弱,城市化水平比较低,广大的消费者寻求更大的居住空间还缺乏物质基础,目前寻求的目标是基本的居住空间,所以,安徽省房地产需求在今后若干年中都应该是总需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安徽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进入“十一五”之后,为保证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安徽省房地产业必须坚定发展的信心,不能左顾右盼,不能盲目随从,不能出现“拐点”。

为此本文就安徽省商品房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建议:安徽省应该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发展的准绳,坚决贯彻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方式及土地供应时间,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不宜像发达地区那样紧缩发展的源头;省内各市要尽快全面推行廉租房制度,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借鉴新加坡政府建设“组屋”的经验,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防止发达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向省内蔓延;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加快高耗能建材的淘汰步伐,重视节能建材的研发与推广,在全省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加强住宅产业化的研究,结合地域特征,全面推广低耗高效的商品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信贷、税收等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积极调动房地产企业的积极性,保障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总体平衡,提高房地产业对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的贡献程度;积极研究符合地域特点的发展房地产业的制度,走制度创新之路,比如在省会与个别中心城市试行“一户一房”制度,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打击购房投机行为等。只有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大海航行中的灯塔,而不是禁行的红灯,安徽省的房地产业才能更加安全、快速地向前进,经济欠发达与房地产业欠发达的局面才会得到改观。

参考文献:

商品市场论文篇3

关键词: 市场经济; 特质; 民商法; 品格; 法律体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法是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的,是以法律形式表现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准则。我国民法学界认为,这种经济关系或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就是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而这种商品经济关系则反映为社会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乃商品经济社会基本法,因此要正确认识民商法的性质和品格特征,必须首先正确认识和把握民法所要反映和体现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但对市场经济的特质和民商法应当具有的品格,学术界并无系统之探究。20 世纪80 年代,我国着名民法学家江平先生在其所着的《资本主义民商法概论》中曾有关于资本主义经济是证券经济的观点;至90 年代后半期,我国理论界逐步有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信用经济的说法;但系统探究市场经济特质和民商法品格的文章尚未见到。本文的学术价值就在于首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对市场经济的特质进行了探讨,并以此为基础对民商法的品格作了全面论说,以期就民商立法的目标和理论思路提供整体的把握与参考。

直到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以后,才比较普遍地称之为市场经济。接着曾经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说是信用经济。那么,还应当说市场经济是什么经济呢?

市场经济还有哪些特性呢? 我们不禁设想:人类社会的经济形态究竟具有何种特性? 市场经济又究竟具有哪些特质? 如果对这些最为基本的问题我们都没有认真讨论并取得比较全面清楚的认识的话,肯定难以构建出科学的民商法法律体系,我们将难以把握由市场经济决定的民商法的应有品格,民商法将难以体现其应当具有的精神和生命力,也将难以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应有的科学调整作用。本文着意探讨的即是由市场经济特质所决定的民商法所应当具有的品格。推荐阅读:如何写好教育硕士毕业论文的方法

曾几何时,我们视市场经济①为魔鬼经济,为剥削经济,视其为洪水猛兽,称我国所处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为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为辅的经济、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的经济。

商品市场论文篇4

丁俊发,1940年生,江苏张家港人,中国著名流通经济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6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后留学,工作于法国。1967年回国,先后在机械工业部、物资部、国内贸易部等部门工作,历任国内贸易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国家内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先后被中共党校函授学院、中科院研究生院、中山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十余所院校聘为兼职教授。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席顾问、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中国贸促会物流分会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丁俊发同志较早地进入了我国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是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积极倡导者与推动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流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与现代物流学等方面。他对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商品交易方式、商品交易市场的调整、改造与提升以及市场中介组织等方面的研究都有独到的见解,并产生重要影响。

丁俊发同志在中国商品市场发展方面的主要重要贡献有:在担任国内贸易部与国家内贸局领导期间,主抓城市与农村市场的开拓,以扩大消费。先后在报刊及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培育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的理论与实践》(1993)、《客观估价我国的批发市场》(1996)、《关于开拓农村商品市场的几个问题》(1996)、《当前我国商品市场的特点、热点、难点及对策建议》(1996)、《做好积极开拓市场这篇大文章》(1997)、《商品流通日新月异,商品市场潜力巨大》(1997)、《市场经济与社会中介组织》(1997)、《1998年全国商品市场形势的基本分析》、《跨世纪中国批发市场的战略调整》(1998)等重要文章。

在2001年至2007年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领导期间,又发表了《中国批发业向何处去》与《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形势与任务》。

从1998年开始,丁俊发同志在吴仪同志直接领导下,主抓苏州、潍坊、保定、漯河、绵阳五个农村市场试点城市,发表了十多篇关于开拓农村市场的文章,被中央党校聘为“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商品市场论文篇5

关键词: 文化;市场;特征;特殊;复杂;综合

文化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市场。分析、研究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发展、繁荣,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思考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参考作用。本文结合笔者个人近年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与理性思辨,对文化市场特征这一重要命题,发表几点拙见,以期引起关注与讨论。

一、文化市场的特殊性

文化市场的第一大特征,就是它的特殊性。

总所周知,所谓“市场”,是商品买卖的场所,是一定地区内商品或劳务等的供给和有支付能力需求之间的关系。按地区范围划分,有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按商品种类划分,则有粮食市场、蔬菜市场、黄金市场等;按商品性质划分,又有金融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等。从本质上考量,所有的市场都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与商品经济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市场具有交换商品、交流信息、融通资金等重要作用。

而商品经济则是与“自然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式,它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都必须借助商品货币关系来进行的经济形式。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大致经历了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三大阶段。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征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它对于促进生产专业化、技术现代化、人民生活富裕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可见,我国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又集中体现在文化商品的特殊性上面。

所谓“商品”,是指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大要素。一般的商品,其使用价值与价值都是通过经济价值得以具体体现的,而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则通过经济价值与社会值得以具体体现。也就是说,文化商品具有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重属性,是商品领域中的“交叉商品”或“边缘商品”。

因此,作为文化商品流通市场的文化市场,便具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重性。也就是说,文化市场不能为了单纯盈利赚钱,而同时要注重人民文化素质的整体提升与和谐社会的总体构建。而这,正是文化市场特殊性之所在。

二、文化市场的复杂性

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文化市场的复杂性。因为涉及到精神领域与文化层面,所以文化市场便凸显出它自身复杂性特征。文化是一个内涵相当广泛的大概念,“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泰勒:《原始文化》)文化是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掌握并传承,构成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文化是历史上经过选择的价值体系,它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是限制人类进一步活动的因素。

文化市场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它的两面性:一方面,文化市场具有提供人们文化娱乐,审美愉悦、陶冶情操、美化心灵、完善人格等正面效用;另一方面,文化市场又存在着黄、赌、毒、网祸等负面效用。

面对此种复杂性,我们就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文化市场的综合性

文化市场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又决定了文化市场管理的综合性。

商品市场论文篇6

我国在对外开放旅馆、酒楼的基础上,1992年对外开放商业零售业,自上海八佰伴作为国内正式批准的第一家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后,目前世界前50家最大零售商已有70%进入中国。2000年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按活动单位算)在我国已发展到475家,港澳台221家,进入WTO后我国进一步开放国内流通产业。为此,近年来这一问题成为理论研究的一个焦点。

国家计委宏观研究院课题组认为,中国流通业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1)有利于流通产业的重组整合,为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提供机遇;(2)有利于国内新兴物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我国流通业的现代化进程;(3)有利于流通企业,特别是国有流通企业的改组、改造,为企业的规模化、集团化提供机遇;(4)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加快新型宏观流通管理体制建设提供机遇;(5)有利于扩大国家调控商品市场的空间,为我国产品结构的调整创造条件。

加入WTO后,我国流通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及不利因素有:(1)由于我国商品流通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不强,必然会丧失一部分国内市场;(2)商品流通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流通企业将可能被外资并购;(3)对我国商品流通管理体制、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对于应对战略,他们认为:(1)实施“以全面提高商品流通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我国流通业的国际化、现代化进程的中期战略;(2)实施国有流通资本有进有退战略;(3)实施流通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发展战略。

对于应对措施,他们认为:(1)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有组织地采取应对各种挑战的措施;(2)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同时不失时机地加大走出去的步伐;(3)加快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4)树立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意识,积极推进流通企业组织结构的战略性重组,深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我国流通企业生力军。

对外商进入中国零售市场走势分析,有人认为,“重点对峙、三分天下、立足中小、稳住农村”。所谓重点对峙,即从外资与内资的关系来看,今后的竞争,主要集中在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重点业态。所谓三分天下,即国内连锁超市将形成外资连锁、国企连锁、民营连锁三足鼎立、互相制衡的基本局面。所谓立足中小,即从中国零售业发展前景和自身具备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来看,本土商业总体上应立足于中小城市,占领中小城市市场。所谓稳住农村,即农村市场外资难以占领,国内商业能够站稳,并有发展空间。

有人认为,入世后我国市场竞争将发生十大变化:(1)市场竞争由国内的局部的,不完整的竞争转向国际化的,全方位的竞争,将由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变为国际市场的国内化;(2)市场竞争将由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向群体企业之间的竞争;(3)市场竞争将由生产能力的竞争转向生产能力×流通能力的竞争;(4)市场竞争将由产品竞争转向品牌的竞争;(5)市场竞争将由行业存在形式的竞争转向商业存在模式的竞争;(6)市场竞争将由单纯追求市场份额的竞争转向对市场快速响应能力的竞争;(7)市场竞争将由直接争夺客户的竞争转向争夺销售终端、创造客户价值的竞争;(8)市场竞争将由价格战、广告战等单一形式的竞争转向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高层次的竞争;(9)市场竞争将由对货币资本投资的竞争转向对人力资本获取的竞争;(10)市场竞争将由完全决定于企业效率的竞争转向政府行政效率的竞争和政府管理经济能力的竞争。

商业文化

商业文化是一种古老的经济文化现象,但对商业文化的研究和商业文化的创建,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被提出来、重视,90年代初得到迅速发展,并曾一度形成“商业文化热”。

1988年有人首倡商业文化,“商业文化是指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商品流通领域各行各业、各个过程、各类商品所创造、反映、传播的具有商业特质的文化现象。”分为商品文化、营销文化、商业伦理文化、商业环境文化4个组成部分。

商品文化是指商品的设计、生产、装潢及其发展过程中显示出来的文化价值,它侧重于研究商品的文化特色、审美功能、时代感和适应性、市场形象和社会功能等;

营销文化是指以文化观念为前提,以切近人的心理需要、精神气质、审美趣味为原则的营销哲理、营销艺术。它侧重于研究具有文化品格的营销手段,以消费者、社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原则,以竞争意识相统一为核心的营销力等;

商业伦理文化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调节商业从业人员之间,商业从业人员与社会各消费领域、消费层次之间各种利益关系的首先原则和惯例,它侧重于研究商业经济活动中的伦理价值取向、商业活动中的规范、商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等;

商业环境文化是与指与商业活动密切相关并直接或间接地赋予商业主体以感染力、驱逐力、约束力的各种文化背景的总和,它侧重研究商业建筑的文化意蕴、经商的社会心理环境、城市环境文化,以及商业活动中的人的文化素质等。

这一时期以商业文化、商业道德为主题的学术讨论会有:1989年、1991年首届和第二届商业文化研讨会,以及96’商业道德国际研讨会,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商业经济学科建设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氛围,许多商科院所先后建立了商学(贸易经济学)本科专业、博士生和硕士生专业,进行了商业经济(产业)学、流通经济(产业)学、贸易经济学、商学等教材建设,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贸易经济这一学科,并不断地完善她。

(一)从未停顿的学科建设

从学科建设角度而言,贸易思想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作为经济学科在中国也有半个世纪了,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学科建设处于一种持续低迷疲软状态,研究队伍、水平和情趣不断处于跌势,这里有教育部调整学科专业目录的客观影响,也有对该学科的主观认识的原因。全国高校商经教学研究会主持《关于贸易经济学科建设的思考》课题报告认为:(1)西方理论缺少对交换问题的专门研究;(2)马克思流通理论的一般性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报告提出了构建贸易经济学科的3点设想:

(1)贸易经济学科学化。贸易经济学所以发展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经济学科,是因为具备特定的其它学科无法取代的研究对象,即它是一门研究商品流通领域交换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也可以将其概括为“关系论”、“规律论”。“关系论”认为,缘于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贸易经济学一方面要研究流通与生产、分配、消费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商品流通领域内的商业内部关系。“规律论”认为社会商品交换过程既受普遍经济规律的影响,同时更受交换过程特有的经济规律的作用。贸易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商品流通活动中的这些特殊规律。

(2)贸易经济学经济学化。一门学科独立存在的条件除研究对象清楚外,还应有属于本学科的一整套概念、术语和理论体系。贸易经济学的研究框架是由本学科所特有的一些核心范畴来支撑的,它们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石,应始终不渝地重视对这些基本范畴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一般性理论框架,来对流通实践进行描述、分析、解释。该学科的核心范畴应由下列内容组成:①交换;②市场;③流通;④贸易;⑤商业。

(3)贸易经济学的中国化。贸易经济学是不能引进的,因为西方经济体系中没有这样一门独立的学科,贸易经济学发展要始终强调中国特色,使之成为一门本土化的应用经济学。其中国化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继承原来的;二是要借鉴西方的;三是要吸收实践的。贸易经济学还就应注意研究“过渡”问题,对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一系列流通实践问题有一定的解释能力和预言能力。

在中国商品流通论坛第30次会议上,会议一致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等专家向国务院学位办提出的建议:(1)将一级学科中的“应用经济学”改为“商学”或“商科学”;(2)将二级学科中的“国际贸易”改为“贸易经济学”;(3)一级学科为“商学”在二级学科中设立“贸易经济学(含内贸与外贸)、服务经济学、旅游经济学、市场管理学(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消费经济学,并建议将此建议提交国家教育部。

(二)商学研究的取向

有人认为,当前商业经济领域应当特别关注的难题有5个方面:(1)对多主体参与的商品流通过程的系统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造企业大量介入流通,当前商品流通过程多主体参与(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消费群体)的情况已相当普遍,应当对商品脱离生产领域到进入消费领域进行系统的研究,以正确认识商业“生产”的全过程及各参与者在其中的作用、价值和相互关系。(2)对商业活动服务性质和服务价值的研究。商业生产的直接产品是为商品交换所提供的服务,而服务的价值一方面是商业劳动创造的,另一方面又要得到市场的认同,对商业服务的性质及其市场价值的认定是商业经济研究中的重要问题。(3)对商业生产力组织和效益问题的研究。(4)重视高科技发展对商业组织和流通方式的影响;(5)重视对流通产业竞争与规制的研究。有人认为,应把流通理论研究纳入主流经济学的研究体系中去。有人认为,商贸院校应保留贸易经济专业。

(三)商科教育的比较研究

1998年《国际商科教育比较研究》、2002年7月《国际商科教育比较研究(续)――21世纪高等商科人才培养的研究》先后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这是中国第一次有组织(有14所院校参加)、比较系统的中外商科教育比较研究。

20多年是我国商业改革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理论成果最丰盛的时期,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又有一部分商业理论新著问世,仅举例说明:

――2002年出版的中国审计出版社出版的《商业理论创新丛书》,第一批主要有:《交换经济论》、《商业制度创新论》、《国家经济安全与流通》、《物流系统论》、《商品分销体系建立与创新》、《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流通》、《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商业产业组织创新》、《网络营销》、《市场失败与企业失败》。有三个特点:

(1)适应商业社会的发展需要,填补了社会对商业理论研究的不足,以商业通则和国际惯例为指导,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商品流通的特点、规律和存在形式,针对我国商品流通、商业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新的见解、设想和对策;

(2)在观点、体系和结构上有所突破,对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商业现象做出了一些新解释;

(3)丛书的作者都是经济学博士,甚至是同学科全国学术带头人,即使个别刚走出校门的博士,也是研究生的姣姣者,学术研究颇丰,他们各有所长,形成本书丛书的作者群体,使丛书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读性,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2000年、2001年先后出版的《中国商业理论前沿》、《中国商业理论前沿Ⅱ》,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组织许多专家学者撰写,涉及加入WTO与中国商品流通业发展、电子商务与流通革命、商业模式及其价值评估、商业增长问题研究、商业制度创新研究、特许连锁经营研究、零售业态问题研究、可持续旅游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公共物品定价理论、信用消费问题研究、商品市场反垄断理论研究。专著具有几个特点:一是“专”都是一些专业性的问题;二是“新”,许多问题都是近两年来商业理论界与实际部门讨论研究的热点问题、热门话题;三是增加了有关价格、旅游、消费方面的内容;四是以阐明作者的看法和观点为主。

――2001年7月丁孝智《五四以来中国商业经济思想的发展》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研究了自1919年至1992年以来70年跨越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中国商业经济思想和理论,特别是1919年至1949年这一时期的商业经济思想和理论,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填补了学术界的一个空白。

――2001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城市商业发展的规模、规划、规范》,分别论述了城市商业发展的规模、规划与规范问题,各部分既独立成文,又浑然一体,较好地体现了由“三规”构成的城市商业数量、形态、形象三足支撑的关系。

总之,20多年来,许多专家学者还对商业劳动的性质、商誉、商业运行模式、社会主义市场模式、粮食等农产品流通、民族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餐饮服务经济、消费和消费经济、会展经济、期货市场、租赁、消费信贷、假日消费、旅游与餐饮、电子商务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20多年来,中国商业经济研究领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硕果累累,但由于篇幅有限,许多成果没有介绍。由于时间跨度较大,许多在当时属于新颖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流逝,又被新的观点所覆盖。同时,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即使已综述的观点也难免挂一漏万,恳请学界商界同行予以修正和补充。

展望21世纪的商业理论研究,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国流通产业正面临着进入WTO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商业理论还有许多难点、热点问题需要去探索,如商业基础理论研究、商业现代化、业态结构调整与创新、现代物流与配送、电子商务、流通产业贡献率、商业企业改革与创新、商业行业协会及制度、西方商业理论、贸易经济学的学科建设、中国商业领域重大对策等。在最近几年,流通理论界应重点研究以下十大问题:

(1)国有控股商业企业产权制度深入改革;

(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性,现状和规律;

(3)商品流通企业的信息化;

(4)评估城市流通渠道合理化的指标体系;

(5)商品分销渠道现代化的指标体系;

(6)中小商业企业现状评价及其发展对策;

(7)农工、工商、商商一体化以及农村流通与城市流通互动;

(8)流通领域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制度建设;

(9)现代流通渠道中的物流与配送;

商品市场论文篇7

关键词: 文化 市场 特征 产业 复杂

文化市场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产生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市场,它带有本身的特殊属性。研究探讨文化市场的特征,对于繁荣发展文化市场,既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又具有重要的时间参照价值。本文就此发表几点浅见,以期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

一、商品的双重性

文化产品与一般的产品不同,进入文化市场的文化商品也与一般的商品不同,文化产品与文化商品均有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属性。

产品,顾名思议,指生产出来的物品。商品,指为交换而产生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一般价值两大要素。“使用价值”与“一般价值”都是一般商品的共同属性。为自己消费而生产的产品不是商品,为他人生产但不经过交换的产品也不是商品。可见,所谓“商品”,是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历史范畴,它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和产品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结果。换言之,商品是进行交换、交易或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而文化产品,一旦进入文化市场进行交换、交易、销售之后,便具有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属性。就物质属性的层面而言,文化商品具有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存在价值;就精神属性的层面而言,文化商品又具有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提升人的美学品位、提高人的艺术鉴赏能力与艺术素质等多种功能。

二、产业的复杂性

文化产业与一般产业相比,也呈现出明显的复杂特征。

一般产业,是指各种生产、经营事业。而文化产业,作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新兴的产业,同样具有物质与精神相交融、相渗透的复杂性特征。正因为文化产业的精神属性,所以我国的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常常密切相关,甚至成为“连体婴儿”或“孪生姊妹”。然而,发展文化产业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国家强调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开发,目的是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与竞争力。

为此,一方面要注重文化产业的市场发展前景,努力创造丰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又要注重文化产业的精神属性与精神意义,努力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要强调:文化生产不同于其他的物质生产,文化生产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精神劳动与精神创造,是一项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高水准的复杂系统工程。

三、市场的多元性

文化商品的双重性与文化产业的复杂性,决定了文化市场的多元性。

一般的“市场”概念,是指商品买卖的场所,它是一定地区内商品或劳务等的供给和有支付能力需求间的关系。按地区范围划分,有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按商品种类划分,有粮食市场、棉纱市场、黄金市场等,并有技术市场、金融市场、信息市场、老五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等。市场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与商品经济密切相连,它具有交换商品、提供信息、通融资金等重要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极大地发挥了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个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一代市场体系,推进了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特别是面对全球的金融危机,我国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喜人景象。

与一般的市场相比,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市场,呈现出明显多元化特征。

一是经营体制的多元化,既有国营的文化市场,又有民营、自营的文化市场。

二是经营范围的多元化,既有一般的文化市场,又有特殊的文化市场(例如古玩文化市场、书画文化市场等)。

三是经营者的多元化,既有文化人,又有商人,还有商业文化人或文化商人。

商品市场论文篇8

一、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的发展与突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陆,是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要探索中国改革开放路径的选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立的?Y源,不能不回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曲折道路,以及其间对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探索的历史。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和突破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分析和设想作为唯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经济机制和经济规律。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影响。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来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理论体系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又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1]

在改革开放以前,对于商品流通与市场,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和1957年在党的前后在“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总结“”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以下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由于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2](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3](3)内部周转说。论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骆耕漠在1959年就比较系统地从理论上论证了这一观点。[4](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5] (5、6两条是改革后的?)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6]薛暮桥也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内容正在逐步消失。”[7]

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中国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者的重要代表。卓炯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8]在1957—1964年期间,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9] 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研究;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10],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11]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12]

在高层决策圈内,历史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认为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看法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13]。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逐步解放,对于传统理论的认识,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经济下的流通理论的过程中,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1980’前半期为第一阶段。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11届3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随之趋于向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因而经济理论研究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其中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这是两个不同的命题。[14]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15](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16] (3)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17]

4.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体。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说,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18](3、4两段也是改革后的?)

从19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12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重大的。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几乎每一种新观点的提出都会引发一场论战,而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也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会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特别是“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我国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14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而正式宣告了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和资本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社会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19]

理论上的突破这就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理论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发展,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问题。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20]。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其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影响。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孙全认为,苏联消费品商业的整个体制就不是商品流通体制而是分配调拨体制,与生产资料的分配调拨体制之间,只有集中程度的差异,没有实质性区别[21]。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22]。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1985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说,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23]董辅?在为《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24]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如今应当比马克思对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25]柳随年提出:“实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6]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27]。陈文玲等通过对我国近20年的消费变化、商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商业对就业的作用等方面的数量统计分析,说明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正在加强,并与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比较后指出,由于历史因素,我国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整体地位偏低,应该继续加强和发挥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的助推器作用。[28]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与流通的地位作用密切相关的是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的商品流通理论在流通与生产的关系方面是重生产轻流通。指出,其重要原因,“是不少同志认为流通不创造价值,从而忽视流通产业的重要性。”。[29]80年代后期关于生产和流通关系的讨论较为热烈,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对此提出了“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生产流通相互转化论”、“生产流通并重论”、“流通中心论”等不同看法[30]。当时多数人持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传统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了“流通决定论”。如冒天启认为,流通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说法含混不清,就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来说,如果用“流通决定论”来加以概括,也没有什么错误[31]。陈学工提出了“流通决定生产论”[32]。

在关于生产与流通的关系的讨论中,吴承明的《试论交换经济史》则从经济发展史的更广阔的视角,论述了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他指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里,常是重生产而轻交换,或把交换从属于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但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流通方面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以往对恩格斯的见解研究不够,还应当扩大视野,不仅研究商品交换,还应研究劳动交换、“智能”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即从广义上来研究交换这个“坐标”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史的实际,找到一两个交换的“自己的特殊的规律”。[33]

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得到充实,并进一步提出了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的观点。蔡宁林提出:“流通对生产、分配、消费不仅起被动的‘联结作用’,更重要的是起能动的‘调节作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流通看作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现在看来,……需要把流通作为一个先导性、主导性、支柱性的产业,并需要使流通产业超前发展。”[34]贾履让等指出,随着“市场开始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流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显示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35]刘国光提出,目前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体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些指标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36]

近年来我国引入了“物流”概念,主要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储运、保管、处置等许多环节的相关活动所形成的集成的、一体化的系统。“物流”的组织状况影响流通费用,对于生产的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利润的“第三源泉”。我国以往由于对流通本身的不重视,也就谈不上对于“物流”的研究。近年来建立近年来物流产业已列入日程。[37]

传统的流通理论使以往经济史研究不敢强调流通的决定作用,对其的重要作用总是要加上一句“在一定条件下”的帽子,不能从历史实际出发作出评价。流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突破为研究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2001年来出版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不仅引用了陈云关于城乡交流,“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的论述,而且以大量篇幅实证阐述了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以扩大市场流通为先导,以流通作为推动生产,将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作为恢复与开拓市场、活跃经济的关键的经历。

(三)商品流通在经济体制转换中的作用

吴承明:《在“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38]中指出:马克思是十分强调生产的。但在传统社会向近代化的转变上,人类受个人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经济上的增益。亚当,斯密的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增进社会生产力的观点,至今有效。但古典学派都是强调生产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深入人心。新古典学派马歇尔首创需求论,但认为短期内是需求起作用,长期间仍是生产决定市商场(?)。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了,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也就是有效需求的大小。他提出那是始于16世纪“商人阶级”的出现,然后经过二百多年社会、阶级的演变,最后导致大机器工业的建立。因此,他认为,要重视商品流通在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的作用。

三、资料整理的进展[3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及其地位的上升,使得现代经济史对商品、市场的研究迅速加强。首先,作为研究基础的资料整理工作逐渐受到重视。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陆续整理出版了一批历史档案资料、经济资料,为学术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其中主要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1949-1952年共12卷;1953-1957年共9卷;总计约2000万字,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的。这些资料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体制、投资、流通、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的运行和数字,对于研究当时中国的商品经济与市场流通提供了翔实系统的资料。还有《当代中国商业》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大事记》三卷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1990);商业部编各年《物价文件汇编》,专题组编《新中国若干物价专题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商业部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1981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国家统计局编纂出版的《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商业贸易的各种年鉴等等。

对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探讨已有诸多成果。但从经济史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是在讨论当前改革问题时回溯历史,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就专题史的研究看,1980s年代以来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中国财经出版社,1984),赵玉芝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苏志平主编《中国商业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万典武主编《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价格方面的较多,如严瑞珍等著《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李子超等著《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商业出版社,1990),叶善蓬编著《新中国价格简史(1949-1978)》(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成致平主编《中国物价50年》(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农村供销社史有迟孝先著《中国供销合作社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杨德寿主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此外还有当代中国丛书中的《当代中国的商业》、《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各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1988-1997)。近年来出版了数种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其中都有关于商业的考察。有关商业和市场史的专题论文更加丰富。上述著述中有一些看来属于商业工作史或教科书体裁。总体上看,专就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显薄弱,有待更多的研究,并进一步拓展深入。

四、若干专题研究进展情况

(一)关于新中国商品流通的体制演变[40]

在关于新中国商业史的著作中都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新中国初期商业体制的建立及其逐渐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的过程。一般认为,改革前新中国的商品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商业模式,在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流通体制的特点是包括单一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商业机构按照行政系统层层设置,将市场人为地进行按部门、地区分割,商品流通和商品价格受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商品经营按是一、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固定的纵向进销渠道,按计划层层分配调拨,财政分配上“统收统支”等,既影响商业工作效率,也违反商品流通客观规律。从70年代末起,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讨论与争论即不断在进行。

近两年有人考察了我建国20世纪后半叶50年来的商品流通体制的演变历程。李家祥等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及其背景变化角度将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7年为旧流通体制形成中的探索阶段;1978-1984年为新流通体制的产生阶段;1984年末-1991年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1992年至今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文章阐述了各阶段商品流通体制的状况与改革情况[41]。有关研究还有肖怡的《建国以来流通领域变革的成因与深化思路》[42]。

关于对改革前商品流通体制的评价问题,以往多是在承认其缺点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一定肯定。肯定意见从建国初期以致后来的物资匮乏角度,认为这种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充实,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相适应的。

近年来对改革前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基本评价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对以往较为模糊或涉及不深的一些问题开始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关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以后的单一公有制问题,万典武认为,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实行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是错误的开始,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是违背了历史的阶段性和经济规律。;当时中国基本上还是“一穷二白”,正需要执行“公私兼顾”政策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发展经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商业尤其要执行这一政策,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商业和个体商业来扩大商品流通,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关于“一五”时期的商业政策,万典武他认为,一般的说法是说“一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期之一,这是正确的,但全面评价“一五”时期商业政策的历史功过,应同时说两句话:这是中国商业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一些“左”的重大政策的开端。[43]

国有商业的地位作用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重要问题之一。对于新中国国营商业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稳定市场、保证商品供应方面的作用,一般持肯定意见。谢洁萍考察了1953-1997年间国有商业的效益问题,以1980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标志,分为二个阶段:1953-1979年,国有商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7%以上,纯销售增长,劳动效率提高,流通费用下降,但利润率呈下降趋势;1980-1997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利润率大幅下降,亏损增加,国有商业企业总体效益下降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问题[44]。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理论界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关于是否坚持“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争论一直延续到90年代。直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和政策思路,商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商品流通体制的总体改革也正在深化。[45]

(二)关于市场与市场化问题

近年来,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场问题的研究也引人注目。有的是研究改革开放前的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问题,有的则贯穿通至今。近年来关于这一时期市场问题的研究主要考察了市场与市场管理的变化过程。龚建文针对90年代初的市场疲软问题,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迅速制止通货膨胀后出现的市场疲软及其解决措施[46]。陈廷煊考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物资交流、物价政策与市场管理等[47]。董志凯的《论“一五”工业建设中市场的作用》[48]认为,“一五”时期国家既有抑制市场作用的方面,也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求,稳定物价的的方面,那种认为这一时期形成了既没有市场也没有企业的社会的认识是对历史的误解。赵学军考察了建国初期的金融市场,他的《建国初期的投资公司初探》[49]一文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建国初期投资公司的兴办过程、经营情况、停办原因,总结了历史经验。

学术界就对于50年代市场衰落的趋势消亡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赵凌云认为1949-1956年间是市场因素消亡、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时期,他提出市场消亡的根本原因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50]。武力的《论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51]一文通过分析当时中国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为50年代由计划与市场并重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与其说是推行苏联理论模式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造成的,其后果是快速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高积累下社会基本稳定,但经济运行成本增加。[52]

市场中介组织是沟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测度市场化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代商会与商人团体是时下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现代经济史这方面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初步的研究有:徐建青对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与城乡交流进行了研究。[53]董志凯就1978年以来我国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5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在现代经济史在的位置也会显著起来。

(三)关于粮食流通体制问题[55]

在农产品流通问题中以粮食流通体制问题的讨论最为集中,所论涉及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等方面。一些研究突破了以往单纯的批判方式,从实证分析出发提出了新的观点和决策建议。崔晓黎通过分析对以往的看法提出质疑:不同意那种认为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使资金从农业流向工业,是为工业化初期积累资金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的看法提出质疑,认为中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不同于苏联的义务交售制,不存在以牺牲农业保工业的决策意图,中国明确认为工农业必须同时并举,在工业化过程中始终兼顾农业,中国的统购统销没有实现为工业积累超额资金的目的,在1953-1984年间从农业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绝大部分又返还到农村,真正从农业积累并用于工业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在此分析基础上,从工农产品交换关系、城乡市场演变等方面研究了新中国的城乡关系问题[56]。郑有贵等深入研究了1949年以来南北两个区域粮食流向流量的变化,分析了从南粮北调向北粮南运演变的阶段划分、历史成因、转变特点和启示、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与绩效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粮食区域间流动对策建议[57]。苏志平等将1949-1997年粮食流通体制变化分为四个阶段:1949-1952年粮食自由购销阶段;1953-1984年粮食统购统销阶段;1985-1993年粮食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阶段;1994以后,宏观调控下粮食市场流通阶段,并分别考察了各个阶段特点,提出了40多年总结的经验性结论(前述《中国商业发展报告》)。徐建青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1953年到1957年间农村国家粮食市场从建立到关闭的整个过程,考察了我国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过程[58]。赖睦的《我国粮食流通体制50年的历史演变》[59]将这段历史分为4个阶段,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对策建议。

(四)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问题

近年来价格理论和价格改革是一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新中国物价史的研究也涉及了方方面面的问题,有关论著众多。这里仅略述其中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的研究。剪刀差问题之争产生于前苏联,我国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研究讨论时间最长也有很久了。近年的争论涉及剪刀差概念、问题的由来、剪刀差的变动趋势、剪刀差政策的后果、剪刀差的消灭等等。

关于剪刀差概念,历来有比价剪刀差、比值剪刀差、价格与价值背离形成剪刀差的几种认识,这一争论一直在延续。至于剪刀差问题的由来,一种看法认为,剪刀差的形成是人为的,是长期主观失误的结果,剪刀差不是促进工业化的最合乎理性的手段[60]。持相同看法的还认为,剪刀差源于“超额税”,是前苏联政府通过行政强制压低或抬高工农产品价格而产生的,目的是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我国的剪刀差问题存在于1953-1985年期间,解放前及1949-1952年间不存在剪刀差问题[61]。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剪刀差总是一个价格现象,不能脱离工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比价关系去认识剪刀差,不存在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因而剪刀差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陪葬品[62]。

关于我国1949年以后的剪刀差及其变动趋势问题。李子超等认为,新中国的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历史上的三大差别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上的表现形式,建国初期为了迅速恢复工业生产,适当保留剪刀差是必要的,剪刀差是农民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种形式,这个问题需要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逐步解决;从比价关系看,“一五”时期剪刀差是在缩小(前述《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关于新中国剪刀差的变动趋势,李炳坤从价格价值关系方面看1952-1977年的剪刀差变动情况,认为这一时期从价格变动关系看是缩小了,从价值变动关系看则扩大了,剪刀差扩大的结果是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造成不利影响[63]。严瑞珍等从剪刀差的概念及形成、计算方法、1952-1986年间的动态变化、国外发达国家剪刀差的变动情况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剪刀差问题的对策;该研究认为剪刀差现象存在于工农业产品交换的一定阶段,从历史上看,是在大工业产生以后逐渐形成的,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逐渐趋于消灭;1952-1985年间,1979年以前从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比值指数看,剪刀差是在逐年扩大(其中“一五”时期仅是比价剪刀差缩小,比值剪刀差实际扩大),1979年以后在逐步缩小;从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上看,剪刀差政策直接损害农业,间接损害工业,不是上策(前述《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刘素阁研究了1949-1956年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认为这一时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呈总的缩小趋势,其存在是为了从农业提取工业化的建设资金,其结果对农业造成不利影响[64]。前述《中国物价50年》一书认为,新中国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剪刀差实际从恢复时期已经开始,“一五”时期显著改善,以后到1978年前又多有反复,1978以后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到1998年,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已接近市场水平,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的提高大大低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幅度,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有很大缩小。[65]看来,由于对剪刀差概念本身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剪刀差变动趋势认识上的差异。徐建青在《建国前期的市价与牌价》一文中,以粮食类和花纱布两类商品为典型,从市场运行及其成本的层面上,探讨了这一时期国内商品市场的变迁。认为,建国前期国内市场上存在着市价与牌价两种性质的价格,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了这一时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市价与牌价并行这种价格运行机制本身是一种高成本的机制。而这个时期各个利益群体的存在及其市场行为与国家计划目标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增加了国家在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中的成本。以较低的预期成本迅速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是这一时期国家进行制度选择的依据这可能是导致市场萎缩关闭、制度变迁的更为直接的原因。[66]武力在综述各家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剪刀差”是统制或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农产品价格比在短期内的扩大是正常的,不必人为地改变它。建国以来工农产品价格比的波动,如果说有剪刀差的存在,也是从1953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到90年代初完全放开工业品价格和农产品购销价格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拿走的农业剩余也没有许多人估计的那样多。此外,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收入增长过慢和收入水平太低,主要原因不是剪刀差,而是国家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和发展非农产业。[67]

关于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和市场问题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但是跨阶段的研究、系统深入的研究有些刚刚起步,有些还在酝酿之中。总的来说,还有待于深入。

近年来关于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很多,这里不可能面面俱到,总的看研究是在走向深入。同时,综观近年来的研究,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中国50年的经济发展历程是我国探索走出一条适应中国情况的建设道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历程,贯穿始终的是理论“探索”与实践摸索与理论探索相辅相成“奠基”,罗螺旋式上升的进程。看来这是我们研究的主线。我国尽管学习和借鉴了苏联的理论和经济模式,但并不是完全照搬和采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计划与市场并存到计划经济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历了长期探索和曲折前进的路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个探索和尝试过程还没有最终完成将长期持续下去。中国经济学的创新立足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创新与中国经济的发展,立足于对中国经济史的科学研究。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更好地总结过去,从理论与实践上进一步探讨和开创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将是经济史学界和理论界的长期使命。

注 释:

[1]参考了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光明日报1999.10.01。

[2]王思华:《我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问题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l期。

[3]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4]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5]雍文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6]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发展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

[7]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

[8]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

[9]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9-41页。

[10] 载《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

[11]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

[12]樊弘:《关于社会主义下商品生产问题》。《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418—419页。

[13] 如1964—1978年,卓炯被当作“广东孙冶方”而遭批判(见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顾准于1957年被划为,1965年再次被戴上分子的帽子,1964年下半年开始,孙冶方与顾准、一起在经济研究所的四清运动中被批判,中接着被批斗(见邢小群:《我与顾准的交往??吴敬琏访谈录》,载《百年潮》1997年第4期;罗银胜编:《顾准-民主与“终极目的”》,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第64-65页。我们应该感激顾准等一批经济学家和陈云等领导人,他们凭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良心和信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羁绊。这是难能可贵的精神。

[14]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1981年12月26日 《光明日报》。

[15]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1982年7月18日《光明日报》。

[16]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

[17]张仁德:《现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方法沦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

[18]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19]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1999年10月01日光明日报。

[20] 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

[21] 孙全:《再论清除无流通论对商业的影响》,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河南社科院经济所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

[22] 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23] 《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

[24]高涤陈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5] 《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

[26] 《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

[27] 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28] 《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28] 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有:洪奕谋等:《必须十分重视流通在再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职能》,(《福建论坛》经社版,1995年第8期);周时昌:《谈谈流通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财贸经济》1998年第1期);童年成:《商品流通功能新说》(《中国流通经济》1998年第6期);赵国柱:《新时期商品流通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商业经济与管理》1999年第5期);谢洁萍:《浅论我国商业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经济与管理研究》1999年第4期)。

[29]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0]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1] 冒天启:《经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探讨》,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

[32] 载《商业经济文荟》1989年第1期。

[33]吴承明:《试论交换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34] 《经济日报》1992年5月26日。

[35] 贾履让等:《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36]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可参见:杨昌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和流通》(《商业经济文荟》1987年第3期);肖灼基:《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商业经济研究资料》,1988年第15期);梁世锡:《应明确提出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观点》(《广西商业经济》1997年第1期);丁俊发:《商品流通热点探索》(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张光忠:《21世纪??复合商业时代》(《商业经济研究》,2000年第2期)。

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37] 有关研究如:王之泰:《构筑中国的物流平台》,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月26日。

[38]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39]以下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0]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1] 《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42] 《商业经济文荟》,1999年第5期。

[43] 《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

[44] 《关于国有商业45年经济效益的基本评价》,《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年第3期。

[45] 参见《国有商业深化改革的途径研讨会观点综述》(《商业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1998年中国商业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财贸经济》1999年第4期);《“羊城杯” 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观点综述》(《财金贸易》1999年第7期)。

[46] 《1950年市场疲软的历史回顾与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47]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商品市场与物价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48]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49]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50] 《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因素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与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

[51] 《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1期。

[52] 关于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吴育频:《50年代党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初步探索》(《党史研究与教学》1994年第5期);陈清林:《论建国以来党的市场改革与市场建设》(《党史研究与教学》1995年第2期);陈乐一等:《中国市场周期波动的实证研究1953-1990》(《湖南商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53] 郑成林:“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4]董志凯:《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5]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56] 《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新中国城乡关系的经济基础与城市化问题研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1997年第4期。

[57] 《当代中国农业变革与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

[58]胡逢祥:《剪刀差理论与价格改革》,《中国农村经济》1991年第5期。[58] 《50年代农村国家粮食市场的建立和取消》,《当代农史研究》1998年第2期。

[59]王忠海:《走出“剪刀差”的误区》,《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59] 《湖北财税》1999年第10期。

[62]张西营等:《新时期的剪刀差及剪刀差研究的新时期》,《经济研究》1993年第5期。

[63] 《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业出版社,1981。

[64] 《过渡时期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与历史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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