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1 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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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汉语言文学;语言应用;意境
1 导言
汉语言文化是我国众多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汉民族文化、古代诗歌文化,以及世界华文文化等等。汉语言文学中语言的独特用法,以及语言营造出来的意境,能够将读者充分的带入到文章当中,这也就使得汉语言文学受到了全世界更多学者的学习和研究,为了我国的语言更具有特色,更富有哲理,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努力研究汉语言文学,更加深入的进行分析,分析汉语言文学中语言实际的应用方式,以及如何营造出更引人注意的意境。
2 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的作用
2.1培养学生文学作品的欣赏能力
如果不了解汉语言的应用方法和意境,就无法安心阅读,也不能完全理解文学作品中极尽深刻而优美的语言。例如,在欣赏海子的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最后四句包含作者所有的寄托:“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单的语言朴素明朗却又隽永清新,作者对世界充满希望,充满感恩,善良虔诚的祈祷,愿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可以获得幸福,而自己却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仅仅依靠语言根本无法理解全诗的深刻内涵,必须深入体会诗歌描绘的意境,才能在眼前出现一幅美丽的画面,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诗歌。所以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过程中,文学鉴赏能力会逐渐得到提高,欣赏者的审美观也会更加准确和健康。
2.2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文笔书写能力
汉语言文学的目标不仅包括对语言的应用及意境的分析,也包括学生文字书写能力的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文笔能力,才能更加的施展语言功底。因此,我们必须客观看待汉语言文学在语言应用意境分析方面的作用。毕竟,文字也是语言表达的一种形式,能口述,也能用笔来书写,才是真正懂得语言应用的人,才是真正能够领会语言意境的人。比如,如果将“沏茶”的过程用文章表达出来,并加以立意的提升,联想到人经历风雨,人生才会更加精彩,必然会通过文字语言感染更多的人。
3 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语言应用及意境分析方面的特点
3.1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主体的特定性
汉语文学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好语言、文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学生乐于进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可见汉语言文学的魅力所在。理所当然,语言的应用及意境的分析自然被得到重视,因为这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的重中之重。
3.2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汉语言文学专业通过其所涵盖的内容增强学生的语言知识,从流程的与人交流沟通,进行理性的思维,对文学作品进行有效的鉴赏品读。具备了这些综合能力,学生对汉语言的应用及语境的拿捏会更加准确到位,从而使自身的语文能力得到较为明显的增强。
4 提升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能力的策略
4.1增加必要的背诵内容
背诵是提高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的最佳途径,无论中国人学习外国语言还是外国人学习汉语,增加背诵量必然会提高语言的运用水平。我国具有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从古到今流传下来很多经典名篇,学生如果可以对这些经典文学进行背诵,不仅可以弘扬中国优秀的文化历史,还能增加汉语言的理解和应用。最终,通过深刻记忆,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经据典,增加文章的亮点,提高文章的层次,使文章更具有灵性。
4.2掌握语言规律
由于我国的人口较多,地域分布广泛,少数民族以及各个地方的方言都独具特色,在众多语言中,普通话是最通用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在使用普通话,因为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对语言的掌握程度不同,南方人很难分清卷舌,会不自觉的将一些读音弄混,然而北方人的卷舌的敏感度比较低,所以,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对于北方人来说也很不容易。在学习汉语言文学时,就是为了在实际应用语言的过程中,分析出语言的规律,正确的运用语言,进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一些语言规律。
4.3意境源于生活,并不断创新
我国的诗文中,一般是通过一些诗句或是一些词语来营造意境,不同的作者由于想要表达的感情不同,就会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营造意境,这往往是因人而异的。而已经往往源于生活,是诗人通过日常的生活进行观察,运用普通的事物来营造诗歌的氛围,通过自己的感悟,来提升诗歌的美感,创造出一定的艺术境界。而营造意境,不仅能够使诗歌的美感得到很大幅度的提升,还会使诗歌中描绘的实物更加真实,甚至会具有更大的感染力,使诗中所要表达的感情更加真切,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一般。
宋代大诗人苏轼在《题西林壁》这首诗中描写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就是意境的典型例子,作者通过不同的角度对庐山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与真切的刻画,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全新的意境,这样不仅是整首诗独具特色,更加吸引读者,同时还呈现出了很高的哲学道理,使读者在欣赏诗歌的同时,还能够将诗歌中的道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读者在品读诗文的同时,也会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汉语言文学就是这样,能够充分的运用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来映射出深刻的大道理,运用生活中真实存在的素材来为文章营造意境,又能够在营造意境的同时,实现突破,收获惊喜。
5 结论
汉语言文学专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在语言应用及意境分析方面有着方面严格的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在老师的带动下,发展主观积极性,努力探求更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从而更加方便快捷的体会语言应用与意境分析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冰.关于汉语言文学的语言意境研究[J].青年文学家,2015,02:144.
论文提要: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表明,宏观经济政策的不一致性会危害金融体系的安全,而脆弱的金融体系反过来又可以很容易地损害宏观经济基础。随着全球化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深入发展,一个经济体的脆弱性能够很快溢出并影响到另一个经济体。明智的政策选择和制度改革不仅会使本国受益,还会使与其有紧密经济联系的邻国受益。因此,自从危机以来,各国家、地区一级全球层面上对加强经济金融风险管理的兴趣不断提高。人们日益认识到,在一国内部和国与国之间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信息交换、区域经济监测和政策对话,对于维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金融稳定至关重要。而在众多倡议之中,一个引起政府、多边组织、投资机构和学术界关注的倡议是早期预警系统。这个系统能够对正在逼近的金融危机发出信号。早期预警系统模型为系统研究危机事件和相关因素提供了一个有用框架。
一、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理论:文献回顾
(一)货币危机理论。对于过去30年来发生在拉丁美洲、欧洲和亚洲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的起因,目前已经有了大量的文献。研究货币危机的文献通常在一开始就介绍有关模型用来解释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在20世纪七十年代末所经历的危机。这些模型把货币危机看作是脆弱经济基础的结果。第一代模型开始于Krugman(1979)、Flood和Garber(1984)的创造性研究,重点关注广义的宏观政策的不一致性,这些宏观不一致性可能包括过度的国内信贷增长、脆弱的财政状况和疲软的经济表现。这些研究的贡献不在于指出不一致性会导致货币调整,因为这一点我们都能很好的理解,而是在于它预言:当有远见的市场参与者意识到目前的汇率不能再维持下去的时候,外汇储备可能会急剧突然流失。
Obstfeld开创了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Obstfeld强调在一个国家追求的各种政策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相互抵消的关系。由于银行体系崩溃预期,财政出于救助而导致的财政赤字也可能触发货币危机——这种政府不得不救助银行体系的预期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抽离资金,从而引起货币崩溃并产生危机。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可能会遭受自我实现式的货币危机。也就是说,因为一些时间或行动(例如由一个投机者所发起的时间或行动),这种均衡可能会从固定汇率体制转换到浮动汇率体制,或从一个固定汇率水平转换到另外一个贬值了的固定汇率水平。
自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货币危机的理论研究已经深入了许多。所谓的第三代模型将货币危机看作是一国的资金外逃或者金融恐慌。第三代模型更关注对一国债权的结构,因为它会影响金融危机的风险。债权人,特别是那些短期债权人,能够突然撤回债权,从而导致该国外汇和流动性的急剧短缺,从而触发货币或金融崩溃。
广而言之,第三代模型已经注意到资产负债表效应对货币目标可持续性的重要影响。这方面的文章认为,资产负债表的不匹配会迫使银行或公司快速产生外汇需求。当很大一部分金融部门或者公司部门都有外汇需求时,汇率就会面临压力。但汇率贬值时,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了应对无止境的头寸需要而寻找外汇,进一步加剧资本流出,引发货币危机。
(二)银行危机理论。银行业的困境有两个:一是单个银行困境;二是系统性银行困境。有关第一种类型银行困境的原因,理论上更多地是从微观角度展开研究。一些主要发达国家使用的实证模型广泛运用这一理论来预测金融困境。单个银行困境可以导致系统性银行困境。Chari和Jagannathan(1988)的模型假定银行危机是这样的误解造成的:没有信息来源的存款人错误地认为,其他提取存款是因为一些有关银行资产的不利信息而行动的。
危机的另一个传播机制是通过银行间存款进行传导。单个银行困境的溢出效应通过同业拆借可以影响整个银行体系。金融机构的规模、银行间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的功能等因素将决定传染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型市场中的银行风险更大。
决定银行体系困境的重要微观因素是一国整体制度框架的质量。由于道德风险、信息披露有限、公司治理框架薄弱、存款保险过度或者监管水平低所导致的市场纪律差,是决定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银行管理的质量以及脆弱性积累的关键因素,这些都会引发系统性银行危机。在系统层面上,宏观经济因素——对利率的冲击、汇率贬值、商品价格的冲击、经济增长减速和资本外流——也是危机的重要决定因素。
二、预测金融危机
(一)开发早期预警模型的原因
第一,发生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的国家损失惨重——由危机溢出效应而影响的其他国家受损也特别严重。自从20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以来,已有93个国家发生了100多次系统性银行危机事件(Caprio和Honohan,2001)。从公共部门解决危机的成本来看,其中约有18次危机(均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成本达到了危机发生国GDP的10%或更多。根据货币基金组织1998年的一项研究报告,一国在银行业危机爆发后需要约3年时间才能使产出恢复到正常趋势,平均累积产出达GDP的12%。
危机还有“传染”的特征。即使是在一个相对较小的经济体中发生的金融行业严重问题也会有广泛的溢出效应。若世界某地发生了货币危机,其他国家(经济体)遭到投机性冲击的概率上升7%,即使相关国家对其政治经济基本因素采取了控制措施。
第二,简单观察货币风险及违约风险的传统市场指标往往不能获得多少关于即将发生危机的预警信号。目前的证据表明,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中,利差和信用评级等指标的表现令人失望。研究表明,3个月期限的离岸证券利差这一指标没能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困境发出预警。也就是说,这类指标不是平坦就是下降,只是对泰国给出了断断续续的信号。
在新兴经济体中,预测单个银行困境和破产也存在一些问题。最近一项研究分析了一些国家的银行困境,结果表明,传统的银行脆弱性指标,如资本资产比率、净边际利润率、营运成本与资产的比率、流动比率等,在找出有问题银行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也就是说,传统的CAMIL类型的比率——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稳健程度、收益、流动性——将不能预测单个银行是否要陷入困境。总而言之,仅仅集中精力于一个或者两个“包治百病式”指标的“廉价做法”不太可能得到一个良好的早期预警系统。若投资于一个综合的早期预警系统,则更可能获得成功。
(二)早期预警实验的一般规则。第一,在金融危机起源中寻找系统性模式意味着不能局限于最近的一次危机(或者一系列危机),而是要研究一个更大的样本。否则,在重要因素与不太重要因素之间进行区分就可能会有太多解释,或者所得出的最后结果经不起更多实际经验的检验;第二,要像关注货币危机一样关注银行危机。关于金融危机先行指标的文献大都涉及货币危机。然而,发展中国家银行危机的成本比货币危机成本更大。银行危机似乎是引致货币危机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第三,尽量使用比较广泛的早期预警指标集合。因为在新兴经济体中,金融危机的根源很多,因此需要大量指标来反映潜在风险源;第四,采用样本外检验来判断先行指标的有用性。一个模型的样本内表现会使人们乐观地误以为模型在样本外也能表现良好。
(三)早期预警实验中有意义的发现。通过实际数据的运用,Goldstein、Kaminsky和Reinhart(2000)从早期预警模型中获得了一些实证结果。下面介绍一些有代表性的发现:(1)新兴市场中,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在爆发前都有征兆,有些现象有重复发生的行为特征;(2)对于新兴经济体而言,利用月度数据对银行危机进行准确预测的难度要大于货币危机。在样本内,银行危机的平均噪音信号比货币危机的要高;同样,在样本外,该模型对货币危机的预测表现也比对银行危机的预测表现要好很多;(3)对于货币危机来说最好的月度指标是实际汇率(相对于趋势)的升值,而对于银行危机来说最好的月度指标是证券价格的下跌、出口的下降、M2与国际储备比率的偏高以及经济衰退;(4)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的最优先行指标之间既有很多共同之处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因此应单独考虑这两种危机;(5)在预测新兴经济体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方面,信用评级变化的表现比经济基本因素中较好的先行指标的表现要差很多;(6)先行指标的样本外检验结果一直是令人鼓舞的——至少在货币危机方面是这样;(7)国家间危机传染效应表明,在理解新型市场发生货币危机的脆弱性时,要更加关注国家特有的经济基本因素。
三、总结
国家应该预期到未来的金融危机,并为此做好准备。为了限制金融危机的风险和实际危机的冲击效应,需要对脆弱性和金融风险进行实时监测。这可以通过运用设计良好的分析和预测框架——早期预警系统经常对金融稳定进行评估来实现。一定的危机应急计划也很有用,特别是如何应对早期银行危机的第一个信号的计划。因为最初银行危机的第一个信号经常决定是否会产生更加系统性的银行危机。然而更重要的是,国家要不断改进其整体激励框架,以使私人部门的金融机构及企业有意愿也有能力合理地管理其金融风险。这需要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适度的汇率管理,并确保实现金融部门和公司部门稳健的所有支柱都到位。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奥运经济体育产业中国
一、我国体育产业化的现状
1.体育的产业化发展不很乐观。我国体育产业化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相继推出足球、篮球、排球联赛等职业赛事,组建了大量的职业俱乐部。然而,球市不旺,俱乐部自身造血功能差,与发达国家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还相差很远。据统计,美国每天有5家健身中心开业,全国参加健身活动的体育人口高达60%以上。而我国体育产业的经营收入微乎其微,许多俱乐部入不敷出,经营困难,举步维艰。
2.外资竞争的巨大压力。加入WTO后,我国体育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家在华投资。全球体育用品企业产值前10名全部进入中国,年产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都已进入我国市场。迄今为止,这些公司几乎占领了我国高档体育用品市场。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朝阳产业,体育产业回报丰厚。面对奥运这块大蛋糕,如果国内企业再不迅速抢占市场,外资很快就会全面占有,无疑会给初起步的中国体育产业带来巨大的压力。
3.中国体育产业的机遇。除了奥运会这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体育企业还面临着以下机遇: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体育运动意识越来越强,健康投资、体育消费将越来越多;二是出于崇尚体育明星的心理,人们愿意花钱看自己喜欢的体育明星的比赛;三是体育产业是新兴产业,属于朝阳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缓解体育需求增长与国家财政拨款不足的矛盾,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把体育纳入第三产业,并已用产业政策的杠杆,吸收社会资金,引导个人消费,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奥运经济与体育产业化的互动
1.加速我国的体育产业化进程。奥运会是当今世界上最具国际化的盛会,承办国的政府、组织和企业要与多个国际组织和众多跨国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和商业谈判。因此,从申办到实际运作的全过程都必须按照国际惯例来操作,即以信用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手段,进行商业化运作.这样的操作要求举办国政府、组织和企业调整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管理和运作方式,从而为我国体育真正走市场化道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市场运作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推动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奥运会的市场化运作无疑为全球体育产业的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只要运作得当,2008年奥运会不仅可以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力助推器,更将是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火车头。3.“奥运泡沫”问题需要体育产业化来解决。奥运会4年才一次,很多场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有很少几次的利用,大量场馆的闲置,占用了大批资金,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如果经营不好,将给举办国、举办城市造成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要处理好应对大型活动与日常经营的关系问题.以直接投资为主要特征的奥运经济对经济的推动作用越大,在奥运投资周期结束后,对主办城市和主办国的经济带来的冲击就越大。奥运经济的这一特性在国外被称作“低谷效应”。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体育产业化,通过战略规划周密实施,既要避免奥运经济过热,防止出现“奥运泡沫”,也应通过先期预防和后期预防,把“低谷效应”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实现体育产业与奥运经济双赢的对策
1.制定体育产业化和奥运经济发展战略。奥运周期一般为12年左右,我们将其分为奥运前期、当期、后期三个阶段。前期战略包括场馆建设、服务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赞助商的选择等前期筹备工作。另外,还包括制定适宜的奥运市场开发战略。奥运市场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对这个市场如何开发、包装、销售应尽早做准备,多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模式和运营机制,并与我国的体育产业化战略相结合;当期战略在奥运会召开的前后几年,主要涉及与比赛有关的事宜,包括体育器械、体育设备的选购、比赛的组织、门票彩票的销售、电视转播权及广告的销售、奥运纪念品的开发与制作等,应尽可能按照市场化模式来运作;后期战略在奥运会结束后的几年内,应充分发挥奥运会这个动态的、极具号召力的“人文旅游品牌”的价值,在奥运会结束后的1年~2年里可充分借助奥运余温来吸引国内外旅客旅游、观光和度假。
2.转变体育产业的发展模式。加速体育产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我国目前的体育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政府管理型”,体育经费的来源是“行政拨款型”,这无疑限制了体育产业的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体育产业化经费不足的问题,必须将体育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让体育产业进入资本市场,从而提高体育产业的融资能力。
强化品牌意识,扩大国际影响虽然我国体育用品产业发展很快,但真正属于国际品牌的却寥寥无几。面对奥运会庞大的市场份额和众多跨国企业集团的竞争压力,中国体育用品企业必须推出自己的民族品牌,力争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也可使本国企业借助奥林匹克市场营销计划,推广企业形象和品牌。
加强人才培养。成功举办奥运会需要一大批既懂体育专业、法律,又懂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体育产业也必须大力发展这方面的人才,我国的体育市场还很不成熟,这方面的人才还相当匮乏,要想使我们的体育产业走向世界,加大人才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市场意识。搞好奥运营销中国体育产业一定要借助奥运会这一契机,加大体育营销力度,以寻求更多赞助商加盟,增加体育产业的产值。我们已提出了“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的概念。应通过奥运会的举办,系统总结我国体育营销方面的经验,继往开来。
总之,奥运经济与体育产业化相得益彰,互为推动,互为促进,那么,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就应把两种战略放在一起考虑,共同开发,共同发展,从而实现二者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张玉超李红卫:2008年奥运会对北京经济发展的影响.体育学刊,2002.9
论文摘要:对现代性进行理论探讨是现代西方思想运动的基本主题之一。亚当·斯密确立的劳动价值论,既从经济学层面对现代性的合法性进行了辩护,又从“历史深处”凸显了现代性的界限。马克思通过劳动价值论批判,把现代性视为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过程,从而在经济学语境中完成了对“现代性”的实践批判和超越。
目前,哲学界在解读马克思几乎倾其毕生精力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文本的基础上,得出了马克思通过“经济学语境”凸显“哲学话语”并走向“历史深处”的结论。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所走向的“历史深处”,其实就是通过劳动价值论批判展开对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实践批判,进而彻底批判和超越“现代性”。
一、劳动价值论:“现代性”的经济学辩护
“现代性”作为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规定,既体现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运行的基本状况,又构成和蕴含了近代以来西方文化的时代特质。因此,对现代性进行理论探讨自然成了现代西方思想运动的基本主题之一。尽管人们对现代性的具体理解存在分歧,但从精神或文化层面把现代性等同于理性主体原则几乎是一致的。
按照传统与现代的界别,西方现代性理论的缘起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运动把人本主义信念作为思想理论世俗化取向的学理依据,最终构造和确立起了一种以人的理性为本位,以人的自我中心化结构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启蒙运动继续高擎理性这一精神旗帜,进一步肯定与推崇“自我”以及“人”的价值。康德不仅继续推崇理性主体原则,而且将其确立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基本原则。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原则将理性主体原则抽象成了世界万物的绝对原则,完成了对理性主体原则的哲学论证。可见,现代西方思想运动是在推崇和维护理性主体原则的过程中展开的。
同时,现代西方思想的发展还深深扎根于人类生活实践的实际需要,既反映了近代西方社会摆脱封建专制的人身依附关系与争取个体独立的需要,又反映了西方新兴资产阶级为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并由此获取与集聚巨大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这一事实。质言之,对理性主体原则的推崇是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自我意识与逻辑要求。
正因为如此,在现代西方思想运动中,推崇理性主体原则并不仅仅属于哲学,国民经济学在其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仅从“历史深处”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即资本不断自我增殖的逻辑,而且通过把“劳动一般”作为私有财产的唯一本质,肯定人及其劳动在世界中的主体性地位,把“市民社会”的物质生活原则抽象成理性主体原则,进而将抽象的理性主体原则贯彻到了社会生活的基础层面。简言之,国民经济学通过创立劳动价值论介入并推动了西方现代性理论运动。所以马克思指出,“恩格斯有理由把亚当·斯密称作国民经济学的路德”。
众所周知,对财富的本质的规定是国民经济学全部内容的前提性问题。对这个前提性问题的不同解答则成为区别国民政治经济学的各个发展阶段和各个学派的标志。马克思说:“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把财富归结为货币,由于还没有看到财富的本质是人和人的劳动,因而不能看到货币的本质,不能揭示出人的主体性地位,只能陷人对贵金属这种单纯外在形式的崇拜。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主义虽然看到人的劳动构成财富创造的条件,但却没有把劳动抽象成为财富创造的一般原则。“这个体系宁可说是封建制度即土地所有权统治的资产阶级式的再现”。只有以威廉·配第和布阿吉尔贝尔为代表的早期古典学派提出的粗糙的劳动价值论,才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人在财富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为后来亚当·斯密揭示财富的劳动本质并创立劳动价值论,进而确立国民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奠定了基础。
斯密以经济自由主义为主要思想武器,以探讨如何增进国家财富为理论任务,并通过把商品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把商品生产和劳动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把增进国家财富的生产劳动和资本的地位及其关系问题作为讨论的重心。尽管他对这一问题的前后回答是矛盾的,但他在原则上坚持了价值决定于劳动的原则。他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显然,斯密已经把劳动抽象成了作为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本质和源泉的劳动一般,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消耗。这标志着劳动价值论的确立。
斯密在把“劳动一般”作为财富的源泉的基础上看到了劳动社会交换的意义。斯密发现现代生产力的发展虽然是分工的结果,但在彻底实行社会分工之后,人们需要的满足必须依赖于劳动的社会交换。因为,“没有成千上万的人的帮助和合作,一个文明国家里的卑不足道的人,即便按照(这是我们很错误地想象的)他一般适应的舒服简单的方式也不能够取得其日用品的供给”。没有劳动的社会交换,国家财富的增进根本无法实现。为此,现代社会必须打破封建自然秩序的束缚,推动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让内在于社会的“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社会分工和交换关系。这样,不仅为资产阶级社会从事实与法律层面把“利己主义”肯定为“完全自由和正义的自然制度”阎提供了理论支撑,而且也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个人”在自由活动基础上生产人自己的自由空间,即把人的命运还给“大写的人”提供了理论说明。李嘉图也正是以此为基础在交换价值形态下探讨商品的价值问题,发现“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l,从而“科学地”阐明了劳动价值论。
然而,同样明显的是,由斯密肇始李嘉图完成的劳动价值论,一方面由于把财富的本质归结为人的劳动,把自然界和财富看作是人的产物或人的构成物,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扬弃了财富的外在对象性,将人本身及其劳动抽象成资本积累与扩张的环节,从而将人的感性活动本质遮蔽起来,把人的主体性思辨地归结为了抽象的理性或自我意识。“市民社会”的物质生活原则于是就被抽象成了理性主体原则,即把“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变成了理性观念对人的抽象统治。这样,国民经济学也就把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合乎逻辑地看作了合理的、自然的、永恒的社会形式;而它所创造的劳动价值论也就构成了对以“资本对人的抽象统治”为深层逻辑的“现代性”进行非批判的合法性辩护的理论基础。
二、劳动价值论:“现代性”界限在“历史深处”的凸显
尽管国民经济学对“现代性”作了非批判的合法性辩护,但它也不自觉地从“历史深处”凸显了“现代性”的界限。
首先,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经济范畴作了超历史的理解。这一错误的始作俑者就是亚当·斯密。斯密把商品看作一般劳动的产物,而不看作劳动产物的一种社会形式,表明他从来没有研究过劳动产物表现为商品以及劳动表现为价值与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等等的历史条件这些根本性问题,而只是在交换价值的形态下探讨商品的价值并把劳动抽象为私有财产的本质。因此,马克思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根本缺点归结为:始终不能从商品的分析,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从而把价值形式看成了一种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这不仅仅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还有更深刻的原因”。闭这就是把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即具有历史的特征的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国民经济学家忽略作为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最一般的形式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历史性、暂时性,其根源也正在于此。所以,国民经济学始终把雇佣劳动及其价值表现形式与一般生产劳动及其价值混淆在一起。
国民经济学在劳动价值论上的错误,使其对“现代性”的辩护陷人了悖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学所要求的财富增长或积累,本质上是以牺牲具体劳动或感性活动为代价的抽象劳动的积累—财富或资本的积累,不仅这种积累的不可能性与积累本身同步增长,而且,它所要求的财富越是抽象,人的“主体性”就越是受抽象所统治。李嘉图把国家理解为生产的工场,把人理解为消费和生产的机器,把人的生命等同于资本,把人类生活世界理解为经济规律盲目支配着的世界的观点充分表明:劳动价值论只是从表面上承认人、人的独立性、自主活动,实质上却通过把私有财产的本质规定为人的劳动,进而十分片面从而更加明确、彻底地把私有财产以及劳动规定为一种世界主义的、普遍的、摧毁一切界限和束缚的能量,即将人及其劳动仅仅抽象成资本积累与扩张的环节,最后走向了遮蔽人的感性活动本质,把人的主体性思辨地等同于抽象的理性或自我意识以至于敌视人的反面。诚如马克思所说:“以劳动为原则的国民经济学表面上承认人,毋宁说,不过是彻底实现对人的否定而已”。质言之,国民经济学的现代性理念陷人了表面上肯定人及其主体性与实际上否定人及其自由的自相矛盾。
同时,资本主义生产的周期性危机,资本平均利润率的降低,无产阶级贫困化的加剧以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矛盾不断涌现,也处处昭示着资本永恒积累的不可能性。这种以财富积累为目的与以积累的不可能性为结果的矛盾,无疑进一步彰显了国民经济学现代性理念的悖论。
纵向梳理世界各国税制结构从唯直接税独尊,到间接税突出,再到直接税为主或二者大体均衡,直至近十几年来逆向回流的演变历程,并横向比较当今世界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税制结构的差异,有助于总结税制结构转型改革的一般规律,并提炼出可供我国借鉴的国际经验。
(一)税制结构的纵向梳理:世界各国的演变历程1.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历程。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政府政策目标等皆为影响税制结构的重要因素,因而税制结构在适应客观环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刻画了特定历史背景下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直接税与间接税财政地位的更迭可将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历程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业革命之前以原始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在传统的农业经济时代,由于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对土地和人身课征原始直接税,如土地税、农业税以取得财政收入。[7]第二阶段:工业革命之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工业革命促进了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大生产,新的税源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而逐渐涌现。由于国内商品税、关税税源丰富且便于征收,因此,以商品税为主的间接税逐步取代了原始直接税的主体地位。在该时期,随着所得形式日趋多元,各国也逐步开征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现代直接税。尽管当时所得税在财政中的地位较弱,但正是该类税种的开征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改革奠定了基础。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20世纪70年代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间接税因其税负可以转嫁,对商品价格会产生一定的“添加效应”。[8]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由间接税的大量征收带来的物价水平的上涨,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经济效率的损失,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出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考虑,各国开始采取措施削弱间接税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在直接税中,一方面,随着私人部门收入的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的税源日益丰富,其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得到了大幅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发达国家在政策目标上由效率转向公平,为满足巨额的社会福利开支需要,各国也不断加强对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因此,在该时期以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为主的直接税占比逐步提高,并最终取代了间接税的主体地位。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直接税为主并逐步提高间接税比重的税制结构。20世纪80年代,为克服滞胀、刺激经济,在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发达国家政策目标的侧重点由公平回到效率,并相应地进行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为避免直接税比重过高对经济的损害,各国在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降低所得税税率、开征增值税等措施,逐步降低直接税比重、提高间接税比重。2.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历程。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且税收征管条件较为落后,因此,兼具税源充足、分布普遍、征收简便等特点的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而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的财政地位普遍较弱。近年来,随着发展中国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愈发关注,为强化所得税和财产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各国纷纷在以间接税为主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使直接税、间接税的比重更为合理。
(二)税制结构的横向比较: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是税制结构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为考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世界各国税制结构的差异,本文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GFS数据库中获取数据较全的103个国家和地区2012年的税制结构数据①,并按照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人均GDP水平的高低,将经过筛选后的93个国家/地区分为以下7组②:5000美元以下(36个)、5000~10000美元(16个)、10000~20000美元(16个)、20000~30000美元(5个)、30000~40000美元(4个)、40000~50000美元(8个)、50000美元以上(8个),分别测算7组国家/地区的直接税、间接税占比的平均值。将7组国家和地区的税制结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知,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由低到高的视角,直接税占比呈上升趋势,而间接税占比呈下降趋势。对于人均GDP在5000美元以下的国家,其间接税占比的平均值高达66.59%,而直接税占比仅有33.41%;随着人均GDP从5000美元逐步提高至30000美元,直接税占比缓慢增长,且始终低于间接税占比;而当人均GDP从30000美元步入40000美元时,直接税占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且首次超过了间接税占比;对于人均GDP在40000美元以上的国家而言,其直接税占比远高于间接税占比。③无论是通过纵向的梳理还是基于横向的比较都不难看出,尽管除经济发展水平以外的政治、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一国税制结构产生影响,并使个别国家的税制结构与世界整体趋势相悖,但总体来说,直接税收入占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上升不失为税制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这对我国税制结构转型改革具有极大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变历程及转型的必要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在此过程中税制结构也相应地得到了不断调整。然而,相较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阶段的税制结构仍处于失衡状态。与此同时,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需求、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政府政策目标侧重点的转变,以及国际税收竞争的日益加剧,均对我国税制结构转型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变历程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共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1984年的“利改税”及工商税制改革,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了工商税制体系;1994年的税制改革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全面、深刻的一次,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指导思想,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形成了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进入21世纪,尤其是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我国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继续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税制改革意味着税制结构的变化,现对1985年、1994年、2008年以及2012年这四个具有代表性的时间点上的直接税和间接税状况进行分析,以勾勒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变历程(具体见表1)。(1)1985年我国共设置29个税种,其中直接税13个,间接税16个,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为34.78:65.22;(2)1994年我国共设置23个税种,其中直接税9个,间接税14个,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为17.12:82.88。相较于1985年的税制结构,直接税占比由34.78%下降至17.12%;(3)2008年我国共设置了20个税种,其中,直接税8个,间接税12个,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为34.74:65.26。相较于1994年的税制结构,2008年我国的直接税占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4)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设置了18个税种,其中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这7个税种,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关税、资源税、印花税、船舶吨税、烟叶税这11个税种,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为33.68:66.32。改革开放后的相当一段时期,我国处于经济增长的起步阶段,各项建设支出压力巨大,因而高度重视税收的筹集收入职能,而间接税在对征管水平的要求以及筹集收入能力方面相对于直接税具有优势,因此,其收入占比远远高于直接税。这一态势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甚至得到了强化,直到进入新世纪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进一步变化之后才发生转变。具体来看,随着企业利润的快速增长及居民收入的逐步增加,所得税占比增长迅速;同时,随着政府对公平问题愈发重视,更为强调直接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因此,直接税收入占比在此期间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然而,自2008年以来,这一上升趋势不再延续,直接税收入占比踯躅不前,2008~2012年直接税收入占比依次为34.74%、34.10%、32.89%、33.72%和33.68%,始终在32%~34%的区间内波动。这意味着我国税制结构失衡的状况近年来没有明显的改善迹象。显然,从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我国税制结构转型改革在当前形势下势在必行。
(二)我国税制结构转型改革的必要性1.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要求适当降低间接税比重,减轻企业税负。税制结构既无法超越现实的经济环境而存在,同时也不能滞后于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否则都将对经济造成危害。目前,我国间接税占比过高的问题客观存在。2012年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的占比为66.32%,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高于相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近3个百分点;同时,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由企业直接缴纳的间接税的税收负担过重。在我国,企业缴纳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0%以上[9]①,企业直接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占全国税收总额的60%以上。就我国当下这样一种税制结构的效应而言,一方面间接税因其税负可以转嫁,对物价具有“添加效应”,因此带来的物价水平的上涨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经济效率的损失;同时,在经济形势不景气的宏观背景下,过高的企业税负相对削弱了中小企业的竞争力,阻碍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这迫切要求我国适当降低间接税比重、减轻企业税负,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2.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要求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构建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的直接税体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居民收入水平也随之得到了大幅提高,然而收入分配差距却日益加剧。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03倍;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3,虽然较2012年的0.474有小幅下降②,但收入分配差距仍处在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之上。与此同时,具有收入调节作用的直接税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在所得税中,个人所得税因其制度设计得不完善,未能发挥“调高”的作用,反而沦为“工薪税”;在财产税中,房地产税的全面开征仍面临较大阻力,遗产与赠与税的开征也远未提上日程。因此,我国需要通过所得税、财产税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构建起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直接税体系。3.政府政策目标侧重点的转变要求推进税制结构转型改革。公平和效率是一对矛盾体,两者往往不可兼得。政府在公平与效率上的侧重点不同,将直接影响其对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的选择,从而对应不同的税制结构。在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宏观背景下,近年来,政府逐渐将政策目标侧重点由“效率优先”转向对公平的重视,十报告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改革方向。政府政策目标的转变无疑对税制结构转型改革提出了要求,即通过对具有收入调节作用的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进行改革,以促进税收在收入分配领域中的相关职能的实现。4.国际税收竞争的加剧要求我国适当降低间接税比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税收竞争也随之日益加剧,在设计本国的税制结构时,需要充分考虑来自其他国家的影响。就世界各国税制结构的现状而言,近年来,发达国家逐步提高其间接税比重,发展中国家逐步提高其直接税比重,世界各国正朝着直接税与间接税大致平衡的方向演进。而在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比重失衡的问题仍较为严峻,间接税占比过高不仅会推动物价水平上涨,削弱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且容易在进出口退税环节对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产生差别影响,激化国际贸易摩擦。因此,国际税收环境的改变迫切要求我国推进税制结构转型改革,即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与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方向趋同。
三、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目标设计与改革建议
在推进税制结构转型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既不急于求成亦不走极端的基本原则,并在改革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框架下,对具体税种、具体税收要素的改革进行统筹安排,以实现通过税制改革推动税制结构转型的目标。
(一)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目标设计“十二五”时期及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时期正是我国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应对该时期内税制结构转型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并对具体税种及税收要素的改革方案做出统筹安排,通过财税领域的改革来推动整体改革的不断深化。考虑到2015年、2020年分别为“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故本文对这两个关键时间点上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预测,并借鉴税制结构转型的国际经验,设计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总体目标(2020年)、阶段性目标(2015年)。1.对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预测。为对2015年、2020年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进行预测,本如下处理:(1)国内生产总值的预测。2012年、2013年我国GDP实际增长率均为7.7%,由于物价因素的影响,2012年、2013年我国GDP名义增长率均在9%以上。考虑到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经济的增长步伐将放缓,因而初步估计2014~2020年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名义增长率为9%,由此推算出2015年、202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2)人口总量的预测。根据王焕清[10](2013)的研究,在考虑放松二胎生育政策的前提下,预测2015年我国的人口总量将达到13.98亿,2020年将达到14.47亿,这与《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07年)的预测结果基本吻合,因此,本文采用王焕清的研究数据分别测算2015年、2020年我国的人均GDP。(3)汇率的预测。一方面,在2005年汇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及2010年汇改重启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增大;同时,需认识到的是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已接近均衡水平,2012年、2013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维持在6.10~6.33的区间之内。故判断人民币升值趋势在短期内将得以维持,但不会长期持续下去。[12]初步估计2015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6.0左右,2020年汇率在5.0~6.0这一区间内。综合以上对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总量及汇率水平的预测,可推算出2015年我国的人均GDP在8000~9000美元的区间内,2020年我国的人均GDP在12000~15000美元的区间内。2.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总体目标。2020年即“十三五”规划结束时,我国的人均GDP将处于12000~15000美元的区间内。就国际经验来看,对于人均GDP处于11000~16000美元①的国家,其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的平均值为39.55:60.45。故将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总体目标设定为,2020年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达到40:60,相较于2013年②,直接税占比上升约6个百分点。3.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阶段性目标。阶段性目标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对于总体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2015年即“十二五”规划结束时,我国人均GDP将处于在8000~9000美元的区间内。就国际经验来看,人均GDP处于7000~10000美元区间的国家,其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的平均值为36.43:63.57。故将我国税制结构转型的阶段性目标设定为2015年直接税与间接税之比达到36:64,相较于2013年直接税占比上升约2个百分点,即2014~2015年我国的直接税占比每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
1享乐主义泛滥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能够紧跟时展步伐,有创新意识,勇于思考追求新知,敢于担当不怕负责。另一方面,大学生往往受到来自各种途径的社会功利主义、物欲主义的负面影响,将人生选择与道德价值判断的标准过多建立在是否对自己有现实收益,是否能带来个人利益的标准上。主要表现在:生活上,自理能力差,有铺张浪费、讲排场和超前消费现象;学习上,怕苦怕累,投机取巧,缺乏进取精神;思想上,价值观失位,精神空虚,有不切实际的虚空幻想。这导致大学生缺乏踏实实干和艰苦创业的精神,过分强调优越、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享乐主义推崇备至,制约了当代大学生德育品行的进一步提升。
2艰苦奋斗精神信念缺乏当代大学生未经过艰苦斗争的革命年代的洗礼,意识不到如今生活的来之不易,而往往缺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居安思危的意识,自身承受力与意志力薄弱。不少学生习惯于“两耳与不闻窗外事”,诸事由家长“包办”“代办”,忽视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和环境适应能力训练,甚或出现家长到学校“陪读”的现象。大学生在碰到困难挫折后垂头丧气、悲观失望、无所适从,出现诸如失眠多梦、情绪低迷、精神不振等症状。这极需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强化,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学习处事态度与坚强不屈、不畏艰难的生存勇气。当代大学生德育观上的种种不良表现,不仅影响我国的人才质量,而且影响国家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更影响“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对大学生加强延安精神教育就不仅仅是个人成长成才的需要了。
二、延安精神在当代大学生德育中应用的路径
1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延安精神教育的有效衔接对大学生加强延安精神教育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帮助大学生端正理想信念态度,以解决大学生道德失范的方向问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仅是对大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宣传和弘扬延安精神的主要阵地。进行德育教学时充分挖掘《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教材中的有关延安精神的素材资源,将伟人故事、英烈事迹、红色经典歌曲、宣传影片等关于延安精神的内容衔接到系列教学内容中,使延安精神入课本、进课堂,从而帮助大学生了解并领悟延安精神的深刻思想内涵。大学生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时,一方面要打破已有的观念,树立符合时代需求的新观念,不仅学习本专业的知识,而且要涉猎其他专业的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行;另一方面要以扬弃的态度对待新思想,吸收精华,不断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
2以榜样示范拓展延安精神内涵张力高校教师承担着社会信息传递、知识传播的重要任务,学校须以延安精神为指引抓师德师风建设,用更多的精力、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把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理念贯彻到教育教学和管理各项工作中去。在满足学生不断提升的求知需求水平的同时,教师需努力提升自身治学能力,用高尚的人格感化学生、用广博的学识影响学生、用求是的作风感染学生、用扎实的基础教育学生,达到榜样示范的良好效果。因此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老师的个人修为对德育水平影响直接,对学生群体的影响作用至关重要。这要求从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者结合时展现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修养水平和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疏漏,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分析与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结构完善、论证严密的理论成果与学术著作等,从而为延安精神不断注入新的思想活力。
3以艰苦奋斗精神培育大学生民族复兴使命感我们党革命历程走的就是基层群众路线并靠艰苦奋斗取胜的,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也是靠全国广大人民群众不懈艰苦奋斗发展的。当代大学生身负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需摒弃“眼高手低”思想,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自力更生精神去奋斗发展。在当前激烈的就业竞争大背景下,大学生须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服务乡村,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奋斗之路。在进行德育教育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干部和党员)在践行延安精神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这不仅可以保持大学生干部和党员道德思想的先进性、模范性,也借此能够最大范围、最广程度地影响更广大学生的思想水准、意志品质、道德修养、价值追求等精神层面。通过大学生的基层群众路线教育使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在大学生群体中得到根植与传播,培育大学生的优良道德品行,并使之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去。
课前讨论问题
作为中学语文教师,如果可以在上课之前,提出一些跟新课内容有关的问题来让学生回答,并合理的结合小组竞争的学习方式,则不仅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还可以活跃整个课堂气氛,从而使得语文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但需注意的是,应尽量选用一些较简单易答、灵活的问题,否则,问题太难将很容易让课堂陷入僵局,阻碍教学工作的开展。
摆脱独白式教学,转为互动的教学方式
这种教学方式要求教师担当的是与学生对话的人,而不是枯燥的独白者。根据新课改的相关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只是担当知识复制的任务,仅仅将知识以独白式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而是要通过跟学生的互动交流后,让学生用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和内化知识。
所谓互动的教学方式,是教师与学生合作的一种教学创新,要求教师把自己视为众多学生中的普通一员,做到与学生们平等对话,耐心交流,共同探讨语文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从而缩短传统教学方式中教师和学生间不可逾越的距离,并最终达到建立一个轻松课堂教学氛围的目的。互动式的教学方式,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有更多思考问题的空间和自主学习的机会,有利于他们发表自己的见解,发掘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而一方面也能够让教师更好的配合学生去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改变原有的不平等的师生关系,提高语文学习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向现代化的教学方式转变,告别传统的低科技的教学方式
笔者在从事语文教学多年,对现代教学方式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首先,现代化的教学方式能够将实物和语言直接联系起来,从而为语文教学提供帮助,这是传统的教学方式所无可比拟的。其次,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形象、直观,容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学生更好的理解知识、发散思维、开拓视野、扩展想象力、提高记忆效果,从而增加学生基础知识的积累、强化语文学习能力。再次,现代化教学方式结合了阅读和口语,一种是无声,一种是有声,二者的结合无论是在语文教学知识传输的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促进了学生对汉语的理解。
关键词:《诗经》;宾语前置句;韵律
Abstract:AninvestigationofTheBookofSongsshowsthatitscategoriesofobjectfrontingbasicallyagreewiththoseinprose.Therelationshipbetweenobjectfrontingandrhymepresentsustwocategories:thefirstcategorywasdeterminedbygrammaticalconditionswhichallowednovariationonthepartofthepoet,suchasthefrontingofsomeobjectpronounsbuttheseconddependeduponthepoet''''sdeliberatevariation,suchasthefrontingofnounobject.Asaresult,whenthepoetwasorganizinghislines,hetriedhisbesttomakeanobjectfrontinglineoccurattherhymicalfoot.InTheBookofSongs,thoselineswhichfellintothe“noun+BE+verb”patternmightbedeformedbecausetheydepartedfromthecontext.
KeyWords:TheBookofSongs;objectfrontingline;rhyme
古代汉语中宾语前置的问题,作为一种常见的语法现象,自《马氏文通》起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对于这一特殊语序的类型、分布、性质、历史演变以及产生的动因,几代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拟在前人及时贤研究的基础上,考察《诗经》中各类宾语前置句的分布情况,探讨《诗经》中宾语前置句的使用与韵律的关系。
一、《诗经》中宾语前置句的类型与分布[注:下文在描写句式的时候,“动词谓语”简称“动”,名词(包括名词短语)简称“名”,代词简称“代”。]
《诗经》中的宾语前置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代词充当前置宾语,其中包括疑问代词充当前置宾语,否定句中代词充当前置宾语,其他句式中代词宾语前置;二是名词(包括名词短语)充当前置宾语,其中包括有语法标记和无语法标记两类。其具体分布见下表1。关于《诗经》宾语前置句的考察,时贤已有文章发表,如杨合鸣1993[1]、韩晓光1995[2]、伍桂蓉2004[3],本文对之梳理,是为了说明宾语前置的原因。考察《诗经》,其宾语前置类型与散文基本一致,并没有像后代的格律诗那样(如杜甫《秋兴》中的“香稻啄余鹦鹉粒”、陆游《临安春雨初霁》中的“素衣莫起风尘叹”之类),出现有别于散文的特殊形式;只是有些宾语前置的类别出现频率要大大高于散文,如指示代词“是”作宾语前置、名词宾语前置,等等,这既有时代因素,又有诗歌韵律的因素。
二、宾语前置与韵律的考察
押韵是中国古代诗歌韵律的基本要素。通过对《诗经》中宾语前置句押韵情况的分类考察,可以看到,它们的分布大都以协韵为目的。
(一)否定句代词前置宾语韵律的考察[注:韵脚、韵部均依照王力先生《诗经韵读》。]
1.关于“不”字句代词宾语前置的考察
表2“不”字句代词宾语前置考察表
类别出现于四言中句数出现于杂言中句数动词谓语为韵脚动词谓语不为韵脚
前置(43)3763013
后置(7)0725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否定句代词宾语到《诗经》时虽然已经有部分后置,但前置仍是主要形式(约86%);前置句的使用虽并非完全受韵律的影响,但多数前置句都处在韵脚的位置(约69.8%)。略举数例:大车槛槛,毳衣如。岂不尔思?畏子不敢。(《王风•大车》)(槛、、敢,谈部)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郑风•褰裳》)(溱、人,真部)
以上为不处在韵脚的代词宾语前置句。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周南•汝坟》)(肄、弃,质部)
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召南•行露》)(讼、讼、从,东部)以上为处在韵脚的代词宾语前置句。
“不”字句,其前置的代词宾语仅见“我”、“尔”,未见第三人称,其原因或许正如丁声树先生所指出的,否定副词“不”与前置宾语“之”已凝固成词,合音为“弗”了的缘故。
2.关于“莫”字句代词宾语前置的考察
表3“莫”字句代词宾语前置考察表类别出现于四言中句数出现于杂言中句数动词谓语为韵脚动词谓语不为韵脚
前置(16)133160
后置(2)2020由上表可见,“莫+代宾+动”16例,无一例“动”不是处在韵脚上与上下协韵。举例如下: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庸阝风•》)(指、弟,脂部)
滔滔江汉,南国之纪。尽瘁以仕,宁莫我有。(《小雅•四月》)(纪、仕、有,之部)
“莫+动+代宾”式仅见2例:
其一为《卫风•竹竿》中的“远莫致之”,该例出现在第一章,为说明问题,兹将第一章全文转引如下:竹竿,以钓于淇。岂不尔思﹖远莫致之。(淇、思、之,之部)“远莫致之”正处在偶句押韵的位置,“之”为韵脚所在,该章押“之”部韵,“之”未前置,正是为了押韵。
其二为《大雅•民》中的“爱莫助之”,该例出现在第6章,第6章全文如下:人亦有言:德车酋如毛,民鲜克举之,我仪图之。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举、图、举、助、补,鱼部)
第六章为变相句尾韵,韵脚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此外,该章“之”字五出,构成整齐的“动+之”排比句;显然,如果该句“之”前置,采用“莫+代宾+动”式,则破坏了该章固有的韵律。
考察《诗经》“莫”字句,从代词宾语后置出现的频率来看,与散文似乎无别,
[注:考察甲骨文、西周金文,未见“莫”字句;《尚书》亦未见“莫”字句。考察《论语》、《孟子》、《左传》、《韩非子》、《吕氏春秋》等5部文献,结果如下:
“莫+代宾+动”在《论语》有7,《孟子》14,《左传》8,《韩非子》8,《吕氏春秋》24;“莫+动+代宾”,在《论语》为0,《孟子》为0,《左传》为2,《韩非子》为1,《吕氏春秋》为0。
上述统计数字表明,“莫”字句中,代词宾语前置是很严格的,“莫+动+代宾”式,在散文文献中只是偶见,列举如下:“吉莫如之”(《左传•文公十三年》)、“莫能逢之”(《左传•宣公3年》)、“人莫救之”(《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后置代词宾语均为“之”。]实则不然。散文中“莫+动+代宾”式偶见,可视为受“主+不+动+代宾”式的影响而产生的偶然现象;[注:管燮初《西周金文语法研究》:“上古汉语用代词作宾语的否定式动宾结构,宾语先置,这是一条规律,但是宾语不先置的例外情况在殷墟甲骨刻辞中就出现了……否定式受肯定式语序的类化,可能从殷商就开始了。”]
而《诗经》中出现的“莫+动+代宾”式,则是诗律使然。
3.关于“无”字句代词宾语前置考察
考察《诗经》“无+代宾+动”3例,“动”都处在韵脚上与上下协韵。列举如下:大夫君子,无我有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庸阝风•载驰》)(尤、思、之,之部)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衤去兮。无我恶兮,不故也。(《郑风•遵大路》)(路、衤去、恶、故,铎鱼通韵)(二)肯定句代词宾语前置韵律的考察
1.“是+动”(30例)的押韵情况
据考察,《诗经》中只有“是+动”句而无“动+是”句,即指示代词“是”单独作宾语一定要前置。“是+动”句(“是+动”连用者,前一个“是+动”除外)“动”都处在韵脚的位置上,举例如下:
祝祭于礻方,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小雅•楚茨》)(礻方、明、皇、飨、庆、疆,阳部)
维此良人,弗求弗迪;维彼忍心,是顾是复。民之贪乱,宁为荼毒!(《大雅•桑柔》)(迪、复、毒,觉部)
2.其他“代宾+动”的押韵情况
其他“代宾+动”3例,“动”都处在韵脚的位置上,与上下协韵: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小雅•节南山》)(岩、瞻,谈部)
上帝甚蹈,无自昵焉。俾予靖之,后予极焉。(《小雅•菀柳》)(昵、极,职部)
上帝甚蹈,无自瘵焉。俾予靖之,后予迈焉。(《小雅•菀柳》)(瘵、迈,月部)
《诗经》中,“代宾+动”句一览表:
表4《诗经》“代词宾语+动词”句一览表
类别出现于四言中句数出现于杂言中句数动为韵脚动不为韵脚
“是+动”291300
其他“代宾+动”3030
合计330330肯定形式代词宾语前置句(“代宾+动”)33例,都出现在四言句中[注:仅有1例出现在杂言中:“君子是则是效”(《小雅•鹿鸣》)。],“代宾+动”中的“动”均处在句尾韵脚的位置(“是+动•是+动”格式中前一个“是+动”除外)。
(三)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押韵情况考察表5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押韵一览表类型四言杂言在韵脚不在韵脚
疑问代词宾语前置(29)263209经考察,《诗经》中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动词也以在韵脚位置的为多。略举数例:
害害否?归宁父母。(《周南•葛覃》)(否、母,之部)
国步蔑资,天不我将;靡所止疑,云徂何往。(《大雅•桑柔》)(将、往,阳部)
以上在韵脚
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之。(《邶风•谷风》)(求、救,幽部)
终南何有?有纪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秦风•终南》)(堂、裳、将、忘,阳部)
以上不在韵脚。
(四)名词(包括名词短语)宾语前置押韵情况考察
名词宾语前置包括带语法标记与不带语法标记两种情况。带语法标记的,根据语法标记的不同,又分“宾+是+动”、“宾+之+动”、“宾+斯+动”、“宾+来+动”、“宾+于+动”、“宾+胥+动”等6类,如下: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唐风•山有枢》)(枢、榆、娄、驱、愉,侯部)“宾+是+动”
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秦风•车邻》)(邻、颠、令,真部)(宾+之+动)
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小雅•宾之初筵》)(抗、张,阳部)(宾+斯+动)
江汉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来求。(《大雅•江汉》)(浮、滔、游、求,幽部)(宾+来+动)
维申及甫,维周之翰。四国于蕃,四方于宣。(《大雅•崧高》)(翰、蕃、宣,元部)(宾+于+动)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舍尔介狄,维予胥忌。(《大雅•瞻》)(富、忌,职之通韵)(宾+胥+动)
不带语法标记的,如: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邶风•日月》)(出、卒、述,物部)
具体分布如下表:
带语法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句,其韵律特点,诚如冯胜利先生所言,是“加重动词的分量”[4]237,韵脚必须重读,而该句式的重音恰恰是落在句末的“动”上,与韵律要求相一致,这恐怕就是诗人在韵脚所在刻意选择该句式的重要原因。
(五)几点思考
1.考察《诗经》韵脚所在,或句句押韵,或隔句押韵,但偶句押韵是《诗经》最常见的押韵方式。
《诗经》中宾语前置与韵律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受语法条件制约、诗人不能随意改变的,如疑问代词宾语前置、“是+动”句、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注: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现象在甲骨卜辞中即已出现,如“贞:祖辛不我害?贞:祖辛害我?”参见张玉金《甲骨文语法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1页。],等等;一种是诗人刻意改变的,如名词宾语前置句(带语法标记的宾语前置句,以及不带语法标记的“东山自出”之类)。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诗经》在句子安排上(尤其是后者),总是尽可能地将宾语前置句安排在韵脚所在的位置。宾语前置句的分布以在偶句为常。
考察《诗经》中各类宾语前置句不出现在韵脚的比例:疑问代词宾语前置(约31%)、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约21%)、带语法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约9.86%)、肯定句代词宾语前置(0)。不同类型的宾语前置句受韵律的影响大小不同,形成如下序列: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带语法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肯定句代词宾语前置
上述序列表明,从左至右,在句式的选择上,语法条件的制约逐渐削弱,而韵律的制约逐渐加强。
2.“是+动”句集中出现在《大雅》、《小雅》,当与时代有关。考察上古文献,“是+动”式仅见于西周时期,东周已经消亡,这与该式在《诗经》中的分布是一致的。
在西周的铜器铭文中,可以看到早期的“是+动”式:[注:金文例句转引自潘玉坤《西周金文语序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页。]
西周中晚期:子子孙孙其万年永是宝用。(晋侯棘人马方壶)
西周晚期:子孙是尚,子孙之宝,用孝用享。(丰伯车父簋)
西周晚期:其万年令冬(终)难老,子子孙孙是永宝。(殳季良父壶)
比照铭文之程序语“子子孙孙永宝用之”[注:严格地说,西周铜器铭文之程序语是“子子孙孙永宝用”、“子子孙孙永宝”、“子子孙孙永用”,即以动词后不带宾语为基本形式。考察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记有“永宝用”、“永宝”、“永用”者800余器,记有“永宝用之”、“永宝之”、“永用之”者仅21器而已。],
“是”代替“之”,置于动词之前。《丰伯车父簋》中,“尚”、“享”同属阳部,《殳季良父壶》中,“老”、“宝”同属幽部。我们推测,用“是+动”代替“动+之”,或许是为了协韵的缘故。[注:前辈学者有一种说法,即“古语残留说”,认为古汉语的前身是一种底层结构为SOV型的语言,后来变成了SVO,“是+动”是史前SOV型汉语的残迹。]
为什么协韵要将代词前置?或许如冯胜利先生所言,代词一般是轻读音(“代词在韵律学上叫做‘弱形式’”[4]),将代词“是”前置,动词居后,可以收到“加重动词”之功效;动词处在韵脚的位置,而韵脚又为重音所在,二者相得益彰。当然,这样说,还要解释下面的问题:一是解释代词入韵问题;二是解释变相句尾韵的问题。《诗经》中存在着代词入韵的现象,如:“三岁贯女”(《魏风•硕鼠》)之“女”,“不入唁我”之“我”(《小雅•何人斯》)(按:《诗经》中,“我”字处在句尾者30例,押韵者2例),“如何如何,忘我实多”(《秦风•晨风》)之“何”,显然“弱形式”亦可押韵,要重读。再有,存在着变相的句尾韵(即句尾是语气词之类的,如《伐檀》之“兮”,《》之“之”),句尾不是重音所在;“兮”虽可以延长,而“之”似乎是要轻读。这两个问题或许与音乐旋律及其诗歌重音有关,还有待于做进一步的考察。
3.名词宾语前置,是诗人可以刻意选择的,因为名词宾语的位置本该在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后。考察《诗经》,名词宾语前置句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处在韵脚所在的位置,正说明了这一点。关于名词宾语前置句,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无论是带语法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句(如《小雅•节南山》中的“四方是维,天子是毗”),还是不带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句(如《邶风•日月》中的“东方自出”),在散文中都可以见到(如《左传•襄公二十二年》中的“吾不免是惧”、《左传•昭公十九年》中的“室于怒,市于色”)。只不过在散文中或许只是偶见,除凸显焦点之外,或许并无特殊的修辞目的;而在诗歌中则是为了使诗句富于变化,为了协韵,而刻意地安排罢了。可见,《诗经》不像唐宋时期的格律诗那样,并无特殊于散文的语序,只是在语序的安排上,句式的运用上,要服从于韵律。
《诗经》中,凡名词宾语前置句均为四字句(约91.5%),或变相的四字句(即“虚词+四字句”,如“维迩言是听”、“匪先民是程”之类);前置宾语不得超过两个音节;动词谓语皆为单音动词;语法标记与动词之间不能插入其他成分(如否定词、助动词);句末不得带语气词,等等。[注:考察同一时期的散文文献,带标记的宾语前置句已有长足的发展。如《左传•昭公元年》:“小国失恃,而惩诸侯,使莫不憾者,距违君命,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惧。”《论语•公冶长》:“吾斯之未能信?”《国语•楚语下》:“则何上下之有乎?”显然,散文中该句式要相对自由得多。]
这些音节限制正是《诗经》的名词宾语前置服从于韵律的体现。
4.带语法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句,其语法标记除了在春秋、战国文献中常见的“是”、“之”之外,还有“于”、“来”、“斯”、“胥”等。考察《诗经》“于”、“来”、“斯”、“胥”等标记集中在《大雅》、《小雅》、《豳风》之中,据前人考证,《大雅》、《小雅》大多是西周末年、东周初年的作品,《豳风》亦西周末年的作品。这表明,带标记的名词宾语前置句,在其初始阶段,其语法标记是不固定的,《诗经》中这种句式语法标记的多种多样,正是这种句式在西周末年、东周初年语法标记尚未固定的反映。
三、关于“鲁侯是若”、“万民是若”的讨论
“鲁侯是若”、“万民是若”二句诗出自《鲁颂•宫》。兹将原文转引如下: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莫敢不诺,鲁侯是若。
徂来之松,新甫之柏,是断是度,是寻是尺。松桷有舄,路寝孔硕。新庙奕奕,奚斯所作。孔曼且硕,万民是若。
关于这两句诗,自古以来即有歧解。分述如下:
“鲁侯是若”:
第一,清代钱澄之《田间诗学》:“毛云:若,顺也。远人来服,则鲁侯从而顺其情,以抚安之也。”
第二,明代季本《诗说解颐》:“若,顺也。谓顺鲁侯之德也。”
高亨《诗经今注》:“若,顺也。此言都服从鲁侯。”
“万民是若”:
第一,郑玄笺:“国人谓之顺也。孔颖达疏:民既以之为顺。”
清代钱澄之《田间诗学》:“‘万民是若’,言万民皆心顺之,以为合理也。”
高亨《诗经今注》:“‘若,顺也’。此句指庙貌庄严,万民对它肃然起敬。”
第二,宋代朱熹《诗集传》:“治其宫室寝庙,以顺万民之望。”
《诗说解颐》:“‘万民是若’,顺万民之心也。”
清代严虞忄亨《读诗质疑》:“于是修旧起废,治其宫室寝庙,以顺万民之望焉。”
为什么同一诗句会有歧解呢?
依第一类解释,“鲁侯”、“万民”是主语,“是”是“若”的宾语,则该句式为“名主语+是宾语+动”,依第二类解释,“鲁侯”、“万民”是宾语,“是”只是一个语法标记,则该句式为“名宾语+是助词+动”。因为“鲁侯是若”、“万民是若”,其句式都可以描写为“名+是+动”;所以,在句法平面上的“名+是+动”实则包含了“名主语+是宾语+动”、“名宾语+是助词+动”两种句式,是一个多义格式。[注:参见殷国光《古代汉语句法中的若干歧义现象》,《语文研究》1984年第2期。]
《诗经》中,凡符合“名+是+动”句式的诗句脱离了语境(或语境不明),都可能有歧解。
例如《鲁颂•宫》“上帝是依”:第一,元代许谦《诗集传名物钞》:《鲁颂》亦云“上帝是依”,谓天之神凭依姜女原之身而生后稷也。
第二,宋代欧阳修《诗本义》:毛谓“依其子孙”者亦非也。其上下文方言姜女原生后稷时事,与上帝依其子孙文意不属。据诗意,依犹赖也,谓上帝是赖者,言姜女原赖天帝之灵而生后稷无灾害尔。
又如《商颂•长发》“百禄是遒”:第一,孔颖达疏:“故百众之禄于是聚而归之。”
第二,元代朱公迁《诗经疏义会通》:“故能聚此百禄耳。”
总之,《诗经》宾语前置句类型多与散文一致,但一些前置句的出现,与诗歌韵律关系密切,一些歧解句与语境联系紧密,一旦语境模糊或丢失,就可能歧解。
[参考文献]
[1]杨合鸣.《诗经》句法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2]韩晓光.《诗经》中的宾语位置考察[J].古汉语研究,1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