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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与哲学的论文8篇

时间:2023-05-12 11:26:54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1

关键词:美国教育哲学;发展脉络;学科建设

美国教育哲学是世界教育哲学中的重要分支,对中国教育哲学的发展产生过非常重要的影响。由于美国教育哲学历经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比较成熟,故梳理归纳美国教育哲学的发展脉络,有利于推动我国教育哲学的发展,使其更加适应教育哲学国际性与民族性相结合的时代需求。

一、美国教育哲学的萌芽

对于美国教育哲学缘起的时间,中国学界有几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美国教育哲学起源于美国高等教育开设的教育哲学课程,即以1832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现为纽约大学)开设“教育哲学讲座”讲授教育学的哲学基础为教育哲学的萌芽。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将《教育哲学》(Philosophy of Education)一书的出版视为美国教育哲学的萌芽。《教育哲学》是德国哲学家洛森克兰兹(J.K.F.Rosenkcranz)所著的《教育学的体系》(P?覿dagogik als System)的英译本,翻译者是美国教育家布莱克特(A.C. Brackett),译本首次出现了教育哲学这一学科名。布莱克特认为该书是对教育学的哲学反思,架构类似于哲学经典《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Sprit),因此完全称得上是“教育哲学”。第三种观点认为,教育哲学与教育学没有本质区别,仅是“教育学的别名”[1],实际上就是教育学或教育原理,“教育哲学”的存在仅仅是翻译造成的误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以王坤庆等为代表。他们认为教育哲学真正的萌芽应以《教育哲学教程纲要》的出版为标志,因为该书首次探讨了教育哲学的学科性质并从认识论角度分析了教育本质。此外,还有人将美国教育哲学学会(Philosophy of Education Society in United States)的成立作为美国教育哲学逐步从教育学中独立出来并开始萌芽的标志。1941年2月24日,在哥伦比亚师范学院教育哲学家劳普(R.B.Raup)的筹备下,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和专业性的教育哲学学会在新泽西州的大西洋城成立,该学会的成立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和促进了美国教育哲学的发展。

1904年,美国教育家霍恩(H.H.Horne)出版了《教育哲学》(Philosophy of Education)一书,提倡用实验科学的观点解释教育。1916年,杜威(J. Dewey)出版了《民主主义与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运用实用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分析了教育的本质、过程、价值和课程、教学方法等问题,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教育哲学体系。这些先驱性的探索为教育哲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至此,美国教育哲学有了明确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概念、范畴和原理,构建了自己的学科体系,并且已将教育哲学应用于指导教育实践。

二、美国教育哲学的发展

20世纪中期,美国中等教育和师范教育的繁荣极大促进了教育哲学的发展,并开始逐渐修正学科形成之初时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之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美国一些地区开始将教育哲学定为基础教育课程,从事教育哲学学习和研究的人数也大大增加,还催生了教育哲学学会的专门学术刊物——《教育理论》(Educational Theory),进一步提升了教育哲学在学术界的地位。

但是,在进入冷战时期后,“麦卡锡主义”严重打击了学术界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一些教育哲学家因为政治原因遭到清查。为避免发生政治错误,大批美国教育哲学研究者纷纷转向对教育名词和概念的分析,美国教育哲学开始进入分析教育哲学时期。这一时期,大量教育哲学研究都是关于教育哲学必要性和哲学性问题的讨论,主要是阐释教育哲学的概念以及进行语义分析。美国著名教育家谢夫勒(I. Scheffler)就是分析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哲学分析的主要任务是对基本概念和论证方法的澄清”[2],也就是将分析哲学的方法应用于教育理论,通过对概念、命题的分析来认识教育问题的本质并改革教育实践中陈旧的、不合理的现象。从1960年开始,谢夫勒先后出版了《教育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Education)、《知识的条件——教育认识论导论》(Condition of Knowledge:An Introduction to Epistemology and Education)、《理性与教学》(Reason and Teaching)、《走向分析教育哲学》(Toward an Analytic Philosophy of Education),讨论并深入分析了教育学中一些重要的概念和命题,将形式化的纯分析引入教育哲学,希望通过规范字、词、句的意义和使用,指导并精确分析有关教育政策的辩论。分析教育哲学的兴起解决了传统教育哲学由于概念和语言使用的混乱而造成的思维混乱和理论混乱等问题,纠正了传统教育哲学脱离实际的不良倾向,将教育哲学的语言从玄虚的、思辨的哲学术语拉回到一般课堂教学和教育实践中所使用的语言,促使教育哲学向科学化和实践化前进了一大步。

然而,由于分析教育哲学过分拘泥于语言分析,其逐渐沦为一种形而上学的语言大杂烩,纠结于概念、短语的争论而不以教育哲学研究为最终目的,忽略了对教育实践的指导,舍本求末。再加上分析哲学将日常语言作为辩论充分与否的依据,这本身就是一种在方法论上的“非理性”,使得分析教育哲学没能提供一种普遍适用于不同历史、文化、语言背景下的判断程序。将不同话语体系下的日常语言作为衡量正确与否标准,不仅不可能得出统一结论,平息各个流派之间的争端,还会导致分析过程中价值和道德因素的缺失。分析教育哲学的初衷是通过确定概念在日常语言中的共同意义,为教育实践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但是概念分析中往往是忽略价值和道德因素的。价值、道德的缺失和教育的道德属性无疑是一个悖论,分析教育哲学取消了价值,实际就是取消了教育,这为美国分析教育哲学后来的衰落埋下了种子。

三、美国教育哲学的现状

随着美国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教育改革,2000年前后,世界教育哲学界亦呈现多种流派共同发展的繁荣景象,除了要素主义、永恒主义、新托马斯主义等新传统主义教育哲学以及结构主义、存在主义和分析教育哲学等教育哲学流派外,新兴的批判理论的教育哲学、解构主义教育哲学、人本化教育、公共教育哲学和后现代主义教育哲学亦蓬勃发展。在当代美国教育哲学界中,各个教育哲学思潮相互影响、共同繁荣,其中,后现代主义教育哲学和公共教育哲学产生的影响较为广泛。

后现代主义教育哲学代表人物、美国课程理论专家多尔(W.E. Doll)提出了“四R理论”:丰富性(Richness)、回归性(Recursion)、关联性(Relations)和严密性(Rigor),强调从学生的学习心理和认知过程入手培养其学习能力,主张消除学科之间的界限、进行学科整合,不在课程理论上区分主题或为学科设限,新的教育课程理论应该是包容各种人文学科及人类知识的文化课程。吉诺斯(H.A.Giroux)也认为,现代主义形成的知识界限及其观点在后现代教育中都应该被打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文化工作者、学者、实践家来共同实现教育的目的——造就具有批判能力的公民,建设一个以生态为本的、民主的教育哲学,并传授给学生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经验,帮助公民参与社会讨论,建设一个与自然环境和睦相处的社会文化环境。[3]

同一时期,以索尔蒂斯(J.F.Soltis)为代表人物的公共教育哲学则更加关注教育实践。索尔蒂斯在1982年召开的教育哲学年会上号召,将非职业教育哲学家却从事教育哲学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学者纳入教育哲学界,“更广泛和更综合”地理解教育哲学[4]。除了扩大教育哲学知识共同体外,索尔蒂斯还鼓励教育哲学家用通俗易懂的公众语言代替晦涩的哲学行话,形成“公共的教育哲学”[5]。他认为,公共教育哲学家有三个任务:一是要面向公众,将自己的教育哲学观点通过各种媒介推广到大众中去,努力传播教育哲学理论;二是要为教育政策的制订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实现教育哲学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三是剔除那些过时、错误的教育主张,阐释教育的价值和目的,形成公众意识形态。这些观点使得教育哲学的实践性大大增强,变得更加关注教育实践和教育机构的建设,也为美国教育哲学走上国际教育哲学论坛奠定了基础。

四、美国教育哲学

对中国教育哲学发展和完善的启示

从美国教育哲学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要继续加强教育哲学区域研究,借鉴美国已经相对成熟的教育哲学思想,深入分析和比较现象背后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推动我国教育哲学学科体系建设。需要指出的是,借鉴不是简单的移植,在借鉴的同时,我国教育哲学研究理念必须不断更新,不断扩展研究领域,并且根据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现状,辩证地鉴别、吸收,以实现教育哲学思想的本土化。

其次,我国教育哲学的发展应“跳出专业化”[6],进一步充实和扩大教育哲学知识共同体,搭建教育哲学和教育实践之间的桥梁。这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教育哲学家在敏锐的观察力、深刻的洞察力和长远的预见力等方面的优势,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反思教育哲学的发展;另一方面需要更好调动学者、官员、学生、教师等社会各方教育主体参与和支持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作用,增强教育哲学辐射范围,推动我国教育哲学向深层次整合与分析的方向健康发展。

最后,我国教育哲学界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扩大国际交流,与国际接轨。这就需要我国教育哲学家以开阔的胸怀面对多种教育哲学取向或思潮,树立整合的、多元的研究视角,直面教育过程中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对教育哲学的影响与冲击。同时,我们还要敢于竞争,在竞争中挖掘我国教育哲学的民族性和针对性,推进我国教育哲学学科自身建设。

参考文献:

[1]王坤庆.现代教育哲学[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4.

[2]单中惠.当代欧美十大教育思潮述评[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1997(2):48,49.

[3]魏玲,赵卫平.试论吉罗克斯的后现代教育观——激进教育中的边界教育学[J].外国教育研究,2006(5):12.

[4]索尔蒂斯.论教育哲学的前景[J].国外社会科学,1984(3):6.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2

一、音乐教育哲学的转向

“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但是它的萌芽形成已久。综观人类思想史和教育实践,任何关涉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研究,总是要不同程度地涉及到音乐、美术等对人的价值,涉及美育的哲学基础。回首美育思想史的发展历程,最先确立美育独立地位的德国古典美学家席勒(Johann Christoph Friedrich von Schiller,1759―1805)早在1793―1794年写给丹麦王子克里斯谦公爵的27封信中,也就是后人所称的《审美教育书简》中,就基于自律论的美育观和方法论,充分肯定了音乐、美术等审美活动对人的价值前提,即艺术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对人的生存幸福和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他的这种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审美教育的必需承诺的价值取向和从人生价值入手建架审美理论体系的构想,不仅使他成为以审美为目标的艺术教育称谓之祖,也是音乐、美术等艺术教育哲学的逻辑起点。

(一)音乐教育审美哲学转向

50年代末两本具有划时代意义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出现。一本是1958年由纳尔逊•亨利(Nelson Henry)主编的《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The Basic Concepts of Music Education) 。在本书中,亨利批判了强调音乐附属价值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明确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另一本是由莱昂哈德(Leonhard)和豪斯(House)于1959年出版的大学教材《音乐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Music Education and Basic Principles),明确主张鼓励发展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1970年贝内特•雷默出版了里程碑式的著作《音乐教育的哲学》,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进入辉煌时期。雷默认为,审美教育是发展对事物审美质量敏感性的教育。音乐是人类情感形式的符号表现,因此音乐教育主要价值在于对学生情感的影响。雷默在此基础上提出,音乐教育就是情感教育,情感的教育就是审美教育,换言之,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Music Education as Aesthetic Education),它的最高价值与审美教育的最高价值一致,即“通过提高人们对情感本质的洞察来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②

(二)音乐教育实践哲学转向

1995年,大卫•艾利奥特(David Elliott)的《音乐的种种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A 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一书出版,标志着美国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由原来官方审美哲学“一元独尊”变为审美哲学与实践哲学“二元对峙”的局面,开始了音乐教育的实践转向。音乐教育实践哲学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音乐教育领域中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之一。

艾利奥特的音乐实践教育哲学是在批判审美教育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认为审美教育哲学是建立在对审美概念的假设之上,它忽略了音乐创作的本质及其重要性,把音乐作品从文化语境、社会语境中抽离开来,音乐成了纯粹的客体。艾里奥特认为,只有实践才是音乐教育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参与到音乐教育中的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听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因此,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艾里奥特强调,审美音乐教育过于关注于音乐作品本身,只关注音乐的内部结构,如和声、节奏、织体等音乐元素,这就必然得出西方古典音乐是最优秀的音乐的有失公允的结论。更为重要的是,他首次提出了音乐的实践语境问题,他认为任何音乐都不可能在本质上比其他音乐更优秀,它们在自己的语境中都同等有效。

(三)音乐教育文化哲学的转向

根据艾利奥特的世界多元文化音乐观点,“作为文化的音乐”(music as a culture)教学长期以来为实践哲学所提倡。在此基础上,学会尊重别人与其他文化,作为动态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不断促进学生的文化认同和自我认同。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被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普遍公认。将这一理念引入音乐教育,无疑会产生对学科定位问题的思考。

文化是人在适应人类社会生存中的重要思想行为方式,音乐教育的目标如果不能对文化和人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那么,该学科地位就会下降甚至被边缘化。通过这样一种观念,强调音乐教育对文化和人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音乐表现人性真善美,是人类生活与精神(生存意义)的根基,也是人文性最深刻的表现。如果单纯将音乐作为审美或实践,放弃了作为人类文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音乐必然“大材小用”。

基于这样的观点为音乐教育哲学建构带来两点启示:1.原有的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音乐教育哲学已渐行渐远;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人类未来必然以多元文化作为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生活世界以及全球文化视野的考虑。其用某一种音乐来代表音乐教育并作为人类音乐的概念,已经成为历史。

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建构将考虑三个方面的建构:1.音乐文化身份确认与音乐文化传承;2.音乐文化理解与视界融合;3.音乐文化重组与概念重建。

虽然音乐教育哲学的文化转向尚没有取得研究者的共识,但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多元文化教育的实践和理论必然对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内已有学者充分肯定了音乐作为社会文化建构的思想,提出要构建“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③因此,音乐教育哲学的转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反思

(一)音乐教育哲学的实践反思

哲学虽然是人对世界的态度、对价值观的讨论,并以抽象的逻辑推导为主要形式,基本不涉及实践层面。但是,哲学的价值并不是只停留在世界观层面,它需要指导实践,也需要实践对哲学的丰富。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如果音乐教育哲学不能够对实践层面,即音乐课程与教学,产生具体的影响,那么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

在我国,由于翻译、解读和传统观念的诸多原因,音乐教育哲学尚未给广大的音乐教师提供音乐课程价值的参照和教学实施过程上的指导。很多有价值的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被束之高阁,造成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与音乐教育实践脱节的现象。很多教师认为,音乐教育哲学晦涩难懂、毫无价值,而且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者多为学者或高校教师,是这一群体的专利。音乐教育哲学只进行理论阐述不能够提供实践指导。

实践是把主、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也是主观与客观的“交叉点”,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音乐教学实践是构建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途径,也可以将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发展与音乐教学实践的开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也是艾利奥特的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作为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者,应更多地采用行动研究、实验研究的教育研究方法,以证实并丰富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作为音乐教师也应开阔视野,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中获得审视音乐教育的新视野,掌握从音乐教育全局、整体上思考问题的方法,为自身教学实践打下良好理论基础。

纵观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音乐教学思想,如: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都是充分经过实践,再加以整理后返回音乐教学实践进行指导,达到了其教学效果,并在全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本土化反思

本土化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持文化自主性的策略。音乐教育哲学本土化反思必然涉及外国理论、本国传统和当代实践三个基本要素。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基本还停留在国外某种理论介绍的层面。如果问音乐教师我国音乐教育哲学基础是什么?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指导性文件《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哲学基础是什么?不仅很少人能够很快回答出来,甚至答案或方向都会相去甚远。由此可见,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土化研究是我国音乐教育理论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对音乐教育的价值和基本问题没有统一思想,甚至阻碍到我国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发展,对我们来说音乐教育哲学本土化问题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刘家访在其研究工作报告《我国课程理论的本土建设研究》中就提出:“任何一种课程理论必须适合我国教育教学的实践,否则,它的价值只是理论模型的推导。我国的课程理论建设应符合我国教学的实际情况,从课程基本原理、话语方式、研究方法、研究者立场应具有中国特色与中国气派。”④

上文中所述音乐教育哲学的主要思想,产生于现代化高度发达,并进行后现代反思的音乐教育背景中,与我国的音乐教育的环境不尽相同。所以在对我国音乐教育哲学阐述和批判前应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我们面对的主要问题有一个了解。音乐教育理论需要有自我超越的精神,但更需要以了解自身情况作为基础。

作为三种当代且处于开放状态的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相似甚至重合的地方,对我国的音乐课程理论建设来说,研究这些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本身不是为了加入某个理论阵营,争个高下。

正是缺乏对我国的音乐教育实际情况的了解,才出现了一些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误读,且体现在了音乐教育实践领域。究其原因还是教条地执行其中某些思想,生搬硬套其教学内容和方法,没有考虑到我国音乐教育的当代实践,因此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我国音乐教育仍然停留在工具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阶段,审美教育哲学依然具有指导意义。当然,我们也不应该严格按照音乐教育哲学转向的顺序依次发展我国的音乐教育,而应该在多种教育哲学的批判和融合下,寻求置身于自身文化中的音乐教育的出路。学习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是为了借鉴其经验、吸收其合理因素,理清音乐课程价值、结构和内在逻辑关系,同时实现某种理论的“本土化”进程并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理论。

(三)音乐教育哲学的创新反思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是认识及实践活动的阶段性发展,是对同质认识和劳动的超越”⑤。毫无疑问,音乐教育哲学是时展的产物,更是哲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等理论的新发展在音乐教育理论中的反映。例如,审美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雷默主要采用了迈尔的“绝对表现主义”的音乐哲学立场,还综合了朗格的“艺术情感符号”论、古德曼的“艺术认知”论、布鲁纳的“概念学习”等思想,建构了自己的审美哲学体系。实践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艾利奥特则从胡塞尔“回归生活的世界”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出发,将社会学的观点融入音乐教育的实践框架之中。文化教育哲学则是后现代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在音乐教育中的诉求。每一次转向都是对前人的超越,所以我们不能拘泥于现有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应跳出现有的思维不断地吸收一些先进思想,在更为宽广的哲学、人类学、文化学等领域以及自身文化中的合理因素,不断思考与完善我国音乐教育理论建设。

现阶段,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大多停留在现有理论成果的肯定或批判,尚未跳出以上三个理论,发现新问题、产生新观点。音乐教育哲学创新的基础并非是臆想,而是应深入研读现有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求同与求异的思维,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牛顿语)。而寻找巨人的过程就是学习和借鉴前人理论与思维成果的过程。创新不是翻译或换一种表达方式,而是将前人的成果为我所用,将其融入自己的观点。更为重要的是,音乐教育哲学的创新反思应放入我国民族文化、地方文化的背景中,放入我国音乐教育实践的语境中,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甚至会充满自我否定的,但这样的过程与结果对于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很有价值的。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2]管建华《21世纪主潮――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冯增俊《教育人类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关世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①张世英《哲学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②Bennett Reimer. A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New Jersey: Prentice-Hall, Inc.1970,p 39.

③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

④刘家访《我国课程理论的本土建设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报告, 2006年。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70页。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3

    作为哲学专业的二级学科,美学本身的哲学情愫不可置疑,且不说其命名者鲍姆嘉通在命名时就是赋予这一学科以哲学应有的学科内涵,其研究目的和学科宗旨都是与哲学紧密相连,就是后来在美学上颇有造诣的美学家如康德、黑格尔、克罗齐、海德格尔等等也都是哲学界的大儒,美学从属于哲学这无论从学科体系的关联度抑或学科自身的文化特征和价值内涵都无可厚非。美学以感性为研究对象恰好弥补了哲学领域对感性研究缺失的遗憾,因而美学遂成为整个哲学领域最富感性特征的学科。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美学衍生于西方,因美学置身于哲学领域,西方学者尽管在美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上都毫无例外地以感性为唯一答案,但其学科研究的方法论上这些学者又回归到自己所熟知的西方哲学中,以理性思辨的方式来应对美学研究,把感性的认识排除在哲学的研究范畴之外,认为只有理性认识而非感性认识才能更接近真理。美的本质问题便成为延展这一矛盾症结的最突出表现。简单梳理一下西方美学史,不难看出美的本质问题困扰着一代又一代美学家,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从克罗齐到海德格尔,美是什么成为这些美学家探寻美学圣殿不得不首先敲开的第一道门。带着这一根源性的症结,中国的美学研究者接受了西方美学中对这一问题的困惑与思辨,吕荧、高尔泰所倡导的“主观派”,蔡仪所代表的“客观派”,朱光潜所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及李泽厚所倡导的“社会性与客观性统一派”都是对美的本质质问的本土化翻版。康德所描绘的“对于美的欣赏的愉快是唯一无利害关系的和自由的愉快”[1]在诸多的哲学化的理性思辨中杳无踪影,而中国传统的文化土壤以及民众的审美接受心理与这一学科西方化的专业属性恰又难以契合,进而造成了美学学科属性的模糊,美学成为穿梭于诸多晦涩、抽象概念和术语之间的文化游戏。美学自身的哲学属性与其应用的专业体系之间并非十分协调。如前所述,美学进入国内后首先是作为建筑学系的课程而设置的,即使在今天看来,哲学系开始美学专业或者美学课相对于中文系或艺术系而言也少得多,固不说哲学系本科专业设置中本无美学一说,就是作为二级学科的研究生专业,全国设置的学位点也数量有限,而比起哲学系本源化的根正苗红的美学课程而言,中文系、艺术系乃至其他学系所开设的美学课程要普泛而且哲学味弱化得多。如果采用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的划分标准,哲学系开设的美学课程应属于“自上而下的美学”,中文系、艺术系等设置的美学课程自然可以划入“自下而上的美学”之列。“自上而下”意味着从美学的本源入手,探讨美的本质、意义乃至形而上等问题自为这一类美学本身的应用之义,“自下而上”的美学则不然,它更侧重于从日常的审美经验、审美心理出发来进行美学问题的探讨,这与当下所倡导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不谋而合,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进而窥视整个美学体系的本质意义。然而因为美学学科的多重属性交糅并济,再加上历史上对这一学科课程体系缺乏清晰的界定,因而当下的美学教学通常采取“一锅烩”的教学策略,陷入二律背反的教学窘境中不可自拔。

    2课程整合:美学课程教学的属性归类与学科界定

    由于美学与哲学的亲缘关系,国内的学院美学一直注重其本身的哲学思辨性,美学教学通常也以美学知识的传授为主体。诚然,国内高校开设美学课程的基本目标还是相当明确的,美学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学生成为能够懂得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和欣赏美的人。”[2]但实际情况是,简单的知识传授与学生审美观的培养与提高很难达到有效链接,抽象甚至晦涩的美学理论其接受的前提就是接受者要具备起码的理性思维能力和理论驾驭水平,而这对缺乏哲学理论背景的多数学生而言几乎难以成为现实。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年复一年的理论阐释早已将美学枯燥的理论体系衍化为一种毫无实用价值的教学“布道”,由此引发的美学“不美”遂成为众多美学课程教学者异口同声的共同呼声。于此,美学课程教学“因材施教”,摒弃传统上“一锅烩”的教学模式,分而治之,弱化美学学科的哲学属性成为变革这一教学瓶颈的关键所在。从当前开设美学课程的常态设置来看,哲学、汉语言文学和艺术学成为美学课程的主打阵地。哲学是美学课程的孕育摇篮,因而在哲学系设置美学课无疑是最具本源性的学科取向。哲学系设置的美学课程所面对的是具有较强哲学理论功底、理性思维较强的学生,因而无论是对美本质的探讨抑或那些颇富思辨性、哲理性的美学问题都可能成为这些学生日常关注的教学命题。当然,尽管在哲学系,美学也是分而论之的,对哲学专业的本科生以及哲学的二级学科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研究生专业而言,美学课也就是专业内的普选课程,其教学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欣赏水平,只不过是这些专业的学生由于具备了较强的哲学功底和哲学思维能力,对美学课程中抽象的概念术语要比其他专业容易接受一些。哲学系还设立美学专业,这是哲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只有研究生才开设这一专业,这是系统学习美学知识,培养具有深厚美学理论功底和较高审美能力的专业,在这一专业设置中,美学被进一步细化,中国美学、西方美学、比较美学都成为这一专业所涉猎的对象。任何美学学科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颇具时代前瞻性的问题都是这一专业学生日常探讨的知识目标。美本质等困扰诸多中外美学大师的理论问题便成为这些哲学专业美学学习者的首要研究对象。而这一类美学姑且可以称之为哲学美学,以哲学美学为教学研究对象自然构成美学教学的第一种模式。美学教学的第二种模式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设置的美学课程教学形态。作为汉语言文学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汉语言文学开设美学课程在当下教学语境中几成常态,同时也是开设该门课程最为广泛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开设的美学课程与哲学专业的美学课程既有共同性更有差异性,共同性在于,两种美学课程体系的本源是一致的,其最终目的也是一致的,都是提高接受者的审美能力和研判水平。但两者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汉语言文学专业以语言文学作为研究和教学对象,中国文学注重的多是形象思维,较少西方文化的抽象观念,因而探讨文学本身的发展规律和审美内涵多是从形象化、感悟式的语言描述入手,极少抽象的概括性的理论阐释,即使像《文心雕龙》这样的鸿篇巨制,其语言呈现的形象性也大为可观。于此,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美学课同样要遵循这一专业的课程共性,以具象的文学作品为考察对象,探讨这些文学形态衍生、发展的审美维度。另外,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美学课程其先修课程是文学概论,文学概论是对文学现象以及文学发展规律的本质化概括,已具相当的理论色彩,而美学则是承继文学概论,进一步对文学现象以及文学衍化规律的审美观照,在审美发生规律和文学活动的自身意义、审美经验的构成与文学创作心理机制、审美体验与文学价值诉求等方面构建对话与桥梁,而这些审美观照都是以具体的文学作品以及文学现象为研究蓝本,不需更不必深化为艰深乃至晦涩的抽象理论去加以阐释。因而采用哲学专业的美学课程教学手法来建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美学教学,其教学的路径和方向都是错误的,而这恰是当前美学课程普泛性的教学现状,也是诸多学生厌倦美学课的最终缘由所在。大学美学课程教学的第三种模式是艺术学开设的美学教学形态。如果说清政府首度引入美学课程并将其设置于建筑学系是当时教学体例的混乱使然,那么,今天诸多艺术学将美学课程列为基础课程却是该课程本身对艺术专业具备的重要指导意义。宗白华曾经指出:“美学研究不能脱离艺术,不能脱离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不能脱离‘看’和‘听’。”[3]尽管哲学美学也是将艺术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丹纳的《艺术哲学》事实上就是一部美学着作,康德、黑格尔等一代美学大师对艺术多有真知灼见,但这些美学着作中的艺术更呈现出一种形而上的理论形态,与当下的艺术专业注重那种操作性、实用性的艺术形态不可比拟。因此,在艺术专业开设美学课程,其主要目的就是对艺术类实践课程教学提供一套审美参照体系和评判准则,它是艺术实践学科的提炼与深化,同时也是美学理论在艺术实践中的自我检测与自我修正。当下艺术类美学教学依据专业的变化也发生了重要变迁,单纯的美学让位于《绘画美学》、《音乐美学》、《设计美学》、《建筑美学》、《舞蹈美学》以及《服装美学》等等更为细化的学科,这些细化的美学课程无论是教材编写抑或课堂教学和课程评价都很难回归于本源性的哲学美学学科体系中,美学在这诸多的艺术形态的课程教学中完成了从抽象到形象,从理论到实践,从形上之道到形下之器的华丽转身,几百年前鲍姆嘉通所冠名的美学由此完成了最富现实意义的身份蜕变。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4

本文针对长期以来学界对于“文艺美学”概念理解较为模糊的现状,在“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 研究 方法 及建设“文艺美学”这一学科的现实意义诸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自我之见。笔者认为当前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于三个方面:即有利于美学研究与 艺术 实践相结合;有利于与我国传统美学思想开展对话;有利于从平等的语境中,开展国际文化交流。

 

【关键词】 文艺美学;学科定位;反思

    

     “文艺美学”这个概念,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由胡经之先生等提出之后,已经日益为学界所接受。但是,到底什么是文艺美学?它与 哲学 美学亦即一般所说的美学、艺术学有什么区别?它的提出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在不少同志、包括我自己心目中还都比较模糊。现在我把对几个 问题 所作的一些初步的思考在这里谈一谈,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以我之见,如果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美学是自18世纪中叶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顿提出“aesthetic”(原意是“感性学”,后王国维根据日人中江兆民的日译而中译为“美学”)之后,在德国古典哲学内部 发展 起来、分化出来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德国古典哲学是一种思辨哲学,它们研究美学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为了满足它们的哲学旨趣,具体地说,是为了建构它们哲学体系的需要,使它们的哲学体系得以完整。如鲍姆加顿,他根据莱布尼兹的知识可分为“明晰的知识”和“朦胧的知识”的观点,认为以往哲学重在研究“明晰的知识” 而忽视“朦胧的知识”,这样的哲学是不完整的,他提出“感性学”就是为了建立一门与“朦胧的知识”相对应的哲学的分支学科。又如康德,他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分别研究了“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之后,感到两者的鸿沟难以填平,因而撰写《判断力批判》,把审美作为沟通两个世界的中间桥梁。再如黑格尔,他把世界看做是“理念”的发展和回归的过程,“理念”的发展可以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哲学、次高形式是宗教,那么最低的形式是什么呢?按他的看法就应该是艺术。这样,“绝对理念”的发展行程也就环环紧扣而没有空隙和脱节的地方了。这些事例都足以表明,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不仅美学的性质是属于哲学学科的,而且它的方法也是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方法是一致的,即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按照培根的说法,是一种“蜘蛛织网”式的方法。

     这种从哲学的角度对于美的问题所做的哲学思考 自然 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规定美和审美活动的性质,为我们研究和探讨实际的美学问题包括艺术问题提供了一个 理论 前提。但是,不论这种哲学思考的意义多么重要,它与审美活动的实际,包括艺术创造、艺术欣赏等毕竟是有距离的。而我国学界提出“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目的和意义,在我看来就是要求我们把对美的哲学思考与艺术活动实际经验的具体 分析 结合起来,使哲学美学更能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根据文艺美学的对象和内容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在研究的方法上我认为也相应的应有所变化,应把原来纯属于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蜘蛛织网”式的方法转而向归纳的、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和“蜜蜂采蜜”式的方法开放。

     按照这一认识,我认为文艺美学应该是介于美学与艺术理论之间的一门学科,是哲学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它与美学的具体关系是:一方面,美学研究的结论和成果为文艺美学具体研究、阐释和 总结 文艺实践的经验提供理论的前提,即思想的依据和评判的标准,并使艺术实践的经验经由这些理论前提的整合而更能向 规律 性的高度提升;而另一方面,具体的艺术实践经验又可以为美学在对美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考提供感性材料,并使得这种哲学思考由于有了艺术实践经验的基础获得更为丰富、具体的内容,而不致偏于抽象的论证。当然,这只是我们在理论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所作的一种定位,在实际上有时也确实很难加以严格区分的。

     一

     正如一切理论的概括总是相对落后于经验的描述一样,“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这样。尽管这个概念的提出还不到20年的时间,但实际上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了,当然我们不能因此来贬低乃至否定“文艺美学”这个概念提出的意义和价值,因为它为我们确立了明确的研究对象,标志着这门学科的研究从自发向自觉的转变,这就是一切学科都只有当研究对象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原因。

     我说“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这至少可以追溯到黑格尔,他把美界定为“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实际上只是一种心灵的外化。这表明心灵性的内容乃是美的一个本质的,所以按照这一规定,自然美也就被排除在美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之外了。因而他的美学实际上是艺术哲学,或者说是“美的艺术哲学”。稍后,谢林就索性以“艺术哲学”来为美学命名,并由此在德国古典美学中开创了与典型形态的“哲学美学”如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不同的美学研究的新派系。这一派系和传统对后世 影响 很大。在上世纪中叶先后被介绍到我国的前苏联美学家的一些论著,如苏联 科学 院哲学研究所、艺术史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撰写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原理》(陆梅林等译、三联书店出版),德米特里耶娃的《马克思主义美学概论》(杨成寅译,朝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等,实际上都不是纯粹的“哲学美学”而是“文艺美学”,是前苏联美学家在探讨哲学美学与艺术实践经验的具体结合所作出的一种努力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具体表现在美学研究的对象上,他们较为一致地界定为:美学的对象是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特别是他的高级形态艺术活动,明确地表明了它的重点应落实在艺术上面。从对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认识出发,他们在美学著作中所探讨的大概有这样的一些问题: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艺术的审美特性,艺术形象,艺术发生发展的规律,艺术的阶级性、艺术风格与流派,艺术家等等。对于这些美学著作,我们在承认它们在促进美学与艺术实践结合方面所做的努力的同时,也感到似乎不够“美学”,即有点像艺术理论。之所以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没有充分吸取哲学美学的研究成果来作为观察、分析艺术现象的理论前提。所以在致思的方式上似乎完全停留于总结艺术经验而不能同时兼顾到对艺术经验的反思。因为经验的普遍性未必都能说明规律的必然性,只有经过批判性的反思活动,我们才有可能既不脱离经验又实现对经验的超越,才有可能向着更高的认识境界和思想境界提升。

反思是 哲学 的特性,“文艺美学”之所以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而不是一般的 艺术 理论 。我觉得就在于它在吸取归纳、经验、自下而上、“蜜蜂采蜜”式的 方法 的时候,并不抛弃美学自哲学的娘胎里所带来的这一反思特性。对于这个 问题 ,到了上世纪70、80年代出版的前苏联美学家如卡冈、斯托洛维奇等人的著作中,似乎才开始有所注意。前苏联美学 研究 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对于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和建设是值得借鉴的。所以,要建立我国“文艺美学”研究的思路和模式,我认为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 总结 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所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在这方面,黑格尔的《美学》倒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他在谈论艺术美、艺术类型和艺术门类时,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在把反思前提与艺术现象、 历史 和传统结合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但由于他的思辨的习惯,使得在他那里一切经验的东西都迁就于思辨,无视历史事实存在的客观性,把历史当作逻辑所把玩的东西而完全服从于逻辑的虚构,因而引申出许多有悖于客观事实的主观武断的结论来。因此,要使逻辑的与历史的获得有机的统一,就需要我们把归纳的与演绎的、经验的与思辨的、自下而上的与自上而下的、“蜜峰采蜜”式的与“蜘蛛织网”式的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这样,我们“文艺美学”研究的方法才能臻于完善,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才能走上真正 科学 的轨道。      二

     根据以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认识,我们今天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我看来至少有这样三个方面:

     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我们前面曾经谈到的,是有利于美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克服传统的“哲学美学”那种纯思辨的,脱离实际的倾向,找到了美学与实际结合的中介环节。而且,对于美学自身来说,也可以扩大它的视野与领域,使它经由“文艺美学”这一中介,从艺术实践经验中吸取营养,来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增强美学自身的生命活力,更有利于美学自身的 发展 。这是明白不过的道理,这里就不详说了。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5

本文针对长期以来学界对于“文艺美学”概念理解较为模糊的现状,在“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 研究 方法 及建设“文艺美学”这一学科的现实意义诸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自我之见。笔者认为当前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于三个方面:即有利于美学研究与 艺术 实践相结合;有利于与我国传统美学思想开展对话;有利于从平等的语境中,开展国际文化交流。

【关键词】 文艺美学;学科定位;反思

“文艺美学”这个概念,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由胡经之先生等提出之后,已经日益为学界所接受。但是,到底什么是文艺美学?它与 哲学 美学亦即一般所说的美学、艺术学有什么区别?它的提出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在不少同志、包括我自己心目中还都比较模糊。现在我把对几个 问题 所作的一些初步的思考在这里谈一谈,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以我之见,如果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美学是自18世纪中叶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顿提出“aesthetic”(原意是“感性学”,后王国维根据日人中江兆民的日译而中译为“美学”)之后,在德国古典哲学内部 发展 起来、分化出来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德国古典哲学是一种思辨哲学,它们研究美学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为了满足它们的哲学旨趣,具体地说,是为了建构它们哲学体系的需要,使它们的哲学体系得以完整。wwW.133229.COm如鲍姆加顿,他根据莱布尼兹的知识可分为“明晰的知识”和“朦胧的知识”的观点,认为以往哲学重在研究“明晰的知识” 而忽视“朦胧的知识”,这样的哲学是不完整的,他提出“感性学”就是为了建立一门与“朦胧的知识”相对应的哲学的分支学科。又如康德,他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分别研究了“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之后,感到两者的鸿沟难以填平,因而撰写《判断力批判》,把审美作为沟通两个世界的中间桥梁。再如黑格尔,他把世界看做是“理念”的发展和回归的过程,“理念”的发展可以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哲学、次高形式是宗教,那么最低的形式是什么呢?按他的看法就应该是艺术。这样,“绝对理念”的发展行程也就环环紧扣而没有空隙和脱节的地方了。这些事例都足以表明,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不仅美学的性质是属于哲学学科的,而且它的方法也是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方法是一致的,即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按照培根的说法,是一种“蜘蛛织网”式的方法。

这种从哲学的角度对于美的问题所做的哲学思考 自然 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规定美和审美活动的性质,为我们研究和探讨实际的美学问题包括艺术问题提供了一个 理论 前提。但是,不论这种哲学思考的意义多么重要,它与审美活动的实际,包括艺术创造、艺术欣赏等毕竟是有距离的。而我国学界提出“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目的和意义,在我看来就是要求我们把对美的哲学思考与艺术活动实际经验的具体 分析 结合起来,使哲学美学更能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根据文艺美学的对象和内容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在研究的方法上我认为也相应的应有所变化,应把原来纯属于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蜘蛛织网”式的方法转而向归纳的、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和“蜜蜂采蜜”式的方法开放。

按照这一认识,我认为文艺美学应该是介于美学与艺术理论之间的一门学科,是哲学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它与美学的具体关系是:一方面,美学研究的结论和成果为文艺美学具体研究、阐释和 总结 文艺实践的经验提供理论的前提,即思想的依据和评判的标准,并使艺术实践的经验经由这些理论前提的整合而更能向 规律 性的高度提升;而另一方面,具体的艺术实践经验又可以为美学在对美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考提供感性材料,并使得这种哲学思考由于有了艺术实践经验的基础获得更为丰富、具体的内容,而不致偏于抽象的论证。当然,这只是我们在理论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所作的一种定位,在实际上有时也确实很难加以严格区分的。

正如一切理论的概括总是相对落后于经验的描述一样,“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这样。尽管这个概念的提出还不到20年的时间,但实际上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了,当然我们不能因此来贬低乃至否定“文艺美学”这个概念提出的意义和价值,因为它为我们确立了明确的研究对象,标志着这门学科的研究从自发向自觉的转变,这就是一切学科都只有当研究对象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原因。

我说“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这至少可以追溯到黑格尔,他把美界定为“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实际上只是一种心灵的外化。这表明心灵性的内容乃是美的一个本质的,所以按照这一规定,自然美也就被排除在美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之外了。因而他的美学实际上是艺术哲学,或者说是“美的艺术哲学”。稍后,谢林就索性以“艺术哲学”来为美学命名,并由此在德国古典美学中开创了与典型形态的“哲学美学”如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不同的美学研究的新派系。这一派系和传统对后世 影响 很大。在上世纪中叶先后被介绍到我国的前苏联美学家的一些论著,如苏联 科学 院哲学研究所、艺术史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撰写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原理》(陆梅林等译、三联书店出版),德米特里耶娃的《马克思主义美学概论》(杨成寅译,朝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等,实际上都不是纯粹的“哲学美学”而是“文艺美学”,是前苏联美学家在探讨哲学美学与艺术实践经验的具体结合所作出的一种努力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具体表现在美学研究的对象上,他们较为一致地界定为:美学的对象是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特别是他的高级形态艺术活动,明确地表明了它的重点应落实在艺术上面。从对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认识出发,他们在美学著作中所探讨的大概有这样的一些问题: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艺术的审美特性,艺术形象,艺术发生发展的规律,艺术的阶级性、艺术风格与流派,艺术家等等。对于这些美学著作,我们在承认它们在促进美学与艺术实践结合方面所做的努力的同时,也感到似乎不够“美学”,即有点像艺术理论。之所以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没有充分吸取哲学美学的研究成果来作为观察、分析艺术现象的理论前提。所以在致思的方式上似乎完全停留于总结艺术经验而不能同时兼顾到对艺术经验的反思。因为经验的普遍性未必都能说明规律的必然性,只有经过批判性的反思活动,我们才有可能既不脱离经验又实现对经验的超越,才有可能向着更高的认识境界和思想境界提升。

反思是 哲学 的特性,“文艺美学”之所以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而不是一般的 艺术 理论 。我觉得就在于它在吸取归纳、经验、自下而上、“蜜蜂采蜜”式的 方法 的时候,并不抛弃美学自哲学的娘胎里所带来的这一反思特性。对于这个 问题 ,到了上世纪70、80年代出版的前苏联美学家如卡冈、斯托洛维奇等人的著作中,似乎才开始有所注意。前苏联美学 研究 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对于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和建设是值得借鉴的。所以,要建立我国“文艺美学”研究的思路和模式,我认为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 总结 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所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在这方面,黑格尔的《美学》倒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他在谈论艺术美、艺术类型和艺术门类时,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在把反思前提与艺术现象、 历史 和传统结合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但由于他的思辨的习惯,使得在他那里一切经验的东西都迁就于思辨,无视历史事实存在的客观性,把历史当作逻辑所把玩的东西而完全服从于逻辑的虚构,因而引申出许多有悖于客观事实的主观武断的结论来。因此,要使逻辑的与历史的获得有机的统一,就需要我们把归纳的与演绎的、经验的与思辨的、自下而上的与自上而下的、“蜜峰采蜜”式的与“蜘蛛织网”式的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这样,我们“文艺美学”研究的方法才能臻于完善,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才能走上真正 科学 的轨道。 二

根据以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认识,我们今天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我看来至少有这样三个方面:

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我们前面曾经谈到的,是有利于美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克服传统的“哲学美学”那种纯思辨的,脱离实际的倾向,找到了美学与实际结合的中介环节。而且,对于美学自身来说,也可以扩大它的视野与领域,使它经由“文艺美学”这一中介,从艺术实践经验中吸取营养,来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增强美学自身的生命活力,更有利于美学自身的 发展 。这是明白不过的道理,这里就不详说了。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6

编者按:20世纪以来,艺术创作、艺术史研究、艺术批评出现一个重要节点,即把艺术置于“物”的层面。以“物”为思,是本体论转向带来的艺术态度,“物”如何转化为视觉艺术,并具有视觉思想,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被视觉化的过程,而是潜藏着诸如社会环境、文化心理、艺术自觉等诸多话语层面。因此,探讨这一现象的意义就在于,进一步认识艺术思想形态转向带来的视觉思想和存在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艺术思想形态转向的历史回顾,和形态转向在审美方面引起的变化,指出当代艺术信息成为了基于物的思考,不应该是一个对哲学空乏认识下的视觉化过程。提出模仿哲学的视觉艺术,最终会带来什么结果,结论认为:仅仅依靠观念来支撑视觉最终会遭到质疑并被艺术所抛弃。

一、艺术思想形态转向的历史回顾

艺术思想史有几次大的形态转向,第一次转向是文艺复兴末期。文艺复兴之前的哲学是分科而治的百科全书体系,是源自于古希腊哲学体系的。文艺复兴末期,唯理论之理性思想,实证论之归纳法性质形成了以形而上学作为区别学科的哲学,它脱离了百科全书体系,导致了主客体分离的近代哲学。

这就是16世纪左右出现的“认识转向”,从而艺术哲学由本体论转向认识论。应当讲16世纪左右是一个感性丰富的时代,这是一个以文学艺术风格更新,宗教生活方式变革的时代,它导致了17世纪科学与哲学的兴盛,但17世纪与16世纪不同,16世纪文艺复兴的人文觉醒倡导了新的人性模式和生活准则,但它不是批判意识的,而17世纪与之相反,普遍的怀疑和求证精神,是这个时代哲学和科学的基本准则。说到此,回避不了的是哲学史上的两个人,一个是培根,一个是笛卡尔,培根是实验科学性哲学,笛卡尔是自我意识的哲学,哲学史表明近代哲学是从培根和笛卡尔开始的。至此,哲学的重心由本体论转向了认识论,试图厘清存在与思维的关系问题,这导致17、18世纪西方哲学成为探讨认识的来源、过程及真理性的哲学,最终又形成了经验论哲学和唯理论哲学的对抗。

早期经验论哲学提出:“凡在理智之中的,无不先在感觉之中”的基本原则。这种论调具有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与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为主旨的唯理论哲学是相对立的,之后,它经培根、霍布斯、休谟强化成为一种系统化的哲学。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核心问题,也是近代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不再把世界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理解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并特别强调思维的主观能动性,理论与实践,自然与必然。经验论、唯理论都是试图解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试图建立它的统一性,但由于各执一端,缺乏辩证,因而,休谟把经验论发展成怀疑和不可知论,而唯理论在莱布尼茨一沃尔夫体系中成为了一种独断,至此才出现,康德、黑格尔对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批判性思考。

二、形态转向在审美方面引起的变化

具体到美学方面,18世纪之前,西方美学中关注的是诸如比例、和谐等形成美的条件,认为人类为何能感知美,是靠理性能力。到了18世纪巴洛克后期,学者们才对这种理论发生怀疑,怀疑的理由是,同样一种形态的对象,为何接受者的反应不同,有人认为是美的,而有人则认为是丑的,于是由对“理性”普遍能力的认识转移到对情感心理的关注上。滕守尧在《审美心理描述》中指出:至18世纪后期,人们对审美反应的心理状态愈加感兴趣了,这时,美学的中心课题已不再是‘什么是美?什么样的事物是美的?’而是变为:‘人最喜欢什么样的事物?人认为什么样的东西是美的?’随着这种中心的转移,产生了这样的结果:关于“美”的本质的理论探讨(美的性质,造成美的条件等)让位于人的审美能力探讨,对美的对象的描述让位于对人的内在感受能力的心理分析。”

关于认识论问题,在康德哲学中就很明确地划分了界限,康德认为世界应划分为物自体和现象界,认为“物自体”这个世界的本体是不可知的,把认识划定在现象界之中,也因而把审美从认识领域中划归于情感领域,这是对本体认识论的转向,康德的形式论是最能说明他的这一观点的。在其所著《判断力批判》中指出,审美不是逻辑,不属于知识判断,与真无关,也与利害、功用、善引起的无关,审美只是对对象形式的关系,美只在形式之中,是主观合目的性的形式,他清楚地把审美限定在情感领域,因而把美学从认识论的范围之内排除,而划归为情感认识范围。

三、康德美的自律说对当代艺术的影响

康德美的自律说强调的审美独立性和艺术的纯粹形式的思想,使艺术的表现方式脱离了艺术依托文学性,叙事性文本所形成的再现模式,摆脱以往的以文字书写的文化形态对艺术的统治,这导致了之后的以独立的审美意志来对抗传统艺术方式的现当代艺术,这种受哲学支配的现当代艺术,依格林伯格来看,几乎就是模仿康德哲学的艺术,带有批评的艺术。也如同邹跃进所说的,用艺术论证艺术是什么的艺术哲学。

康德的这一观点在希勒的哲学中更加清晰化了,之后,19世纪末期兴起的心理学美学和形式主义美学是在逆反黑格尔“形而上”美学的前提下出现的“形而下”美学。另外,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论等使西方哲学彻底地进行了“语言学转向”。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7

作为哲学专业的二级学科,美学本身的哲学情愫不可置疑,且不说其命名者鲍姆嘉通在命名时就是赋予这一学科以哲学应有的学科内涵,其研究目的和学科宗旨都是与哲学紧密相连,就是后来在美学上颇有造诣的美学家如康德、黑格尔、克罗齐、海德格尔等等也都是哲学界的大儒,美学从属于哲学这无论从学科体系的关联度抑或学科自身的文化特征和价值内涵都无可厚非。美学以感性为研究对象恰好弥补了哲学领域对感性研究缺失的遗憾,因而美学遂成为整个哲学领域最富感性特征的学科。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美学衍生于西方,因美学置身于哲学领域,西方学者尽管在美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上都毫无例外地以感性为唯一答案,但其学科研究的方法论上这些学者又回归到自己所熟知的西方哲学中,以理性思辨的方式来应对美学研究,把感性的认识排除在哲学的研究范畴之外,认为只有理性认识而非感性认识才能更接近真理。美的本质问题便成为延展这一矛盾症结的最突出表现。简单梳理一下西方美学史,不难看出美的本质问题困扰着一代又一代美学家,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从克罗齐到海德格尔,美是什么成为这些美学家探寻美学圣殿不得不首先敲开的第一道门。带着这一根源性的症结,中国的美学研究者接受了西方美学中对这一问题的困惑与思辨,吕荧、高尔泰所倡导的“主观派”,蔡仪所代表的“客观派”,朱光潜所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及李泽厚所倡导的“社会性与客观性统一派”都是对美的本质质问的本土化翻版。康德所描绘的“对于美的欣赏的愉快是唯一无利害关系的和自由的愉快”[1]在诸多的哲学化的理性思辨中杳无踪影,而中国传统的文化土壤以及民众的审美接受心理与这一学科西方化的专业属性恰又难以契合,进而造成了美学学科属性的模糊,美学成为穿梭于诸多晦涩、抽象概念和术语之间的文化游戏。美学自身的哲学属性与其应用的专业体系之间并非十分协调。如前所述,美学进入国内后首先是作为建筑学系的课程而设置的,即使在今天看来,哲学系开始美学专业或者美学课相对于中文系或艺术系而言也少得多,固不说哲学系本科专业设置中本无美学一说,就是作为二级学科的研究生专业,全国设置的学位点也数量有限,而比起哲学系本源化的根正苗红的美学课程而言,中文系、艺术系乃至其他学系所开设的美学课程要普泛而且哲学味弱化得多。如果采用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的划分标准,哲学系开设的美学课程应属于“自上而下的美学”,中文系、艺术系等设置的美学课程自然可以划入“自下而上的美学”之列。“自上而下”意味着从美学的本源入手,探讨美的本质、意义乃至形而上等问题自为这一类美学本身的应用之义,“自下而上”的美学则不然,它更侧重于从日常的审美经验、审美心理出发来进行美学问题的探讨,这与当下所倡导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不谋而合,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进而窥视整个美学体系的本质意义。然而因为美学学科的多重属糅并济,再加上历史上对这一学科课程体系缺乏清晰的界定,因而当下的美学教学通常采取“一锅烩”的教学策略,陷入二律背反的教学窘境中不可自拔。

2课程整合:美学课程教学的属性归类与学科界定

由于美学与哲学的亲缘关系,国内的学院美学一直注重其本身的哲学思辨性,美学教学通常也以美学知识的传授为主体。诚然,国内高校开设美学课程的基本目标还是相当明确的,美学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学生成为能够懂得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和欣赏美的人。”[2]但实际情况是,简单的知识传授与学生审美观的培养与提高很难达到有效链接,抽象甚至晦涩的美学理论其接受的前提就是接受者要具备起码的理性思维能力和理论驾驭水平,而这对缺乏哲学理论背景的多数学生而言几乎难以成为现实。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年复一年的理论阐释早已将美学枯燥的理论体系衍化为一种毫无实用价值的教学“布道”,由此引发的美学“不美”遂成为众多美学课程教学者异口同声的共同呼声。于此,美学课程教学“因材施教”,摒弃传统上“一锅烩”的教学模式,分而治之,弱化美学学科的哲学属性成为变革这一教学瓶颈的关键所在。从当前开设美学课程的常态设置来看,哲学、汉语言文学和艺术学成为美学课程的主打阵地。哲学是美学课程的孕育摇篮,因而在哲学系设置美学课无疑是最具本源性的学科取向。哲学系设置的美学课程所面对的是具有较强哲学理论功底、理性思维较强的学生,因而无论是对美本质的探讨抑或那些颇富思辨性、哲理性的美学问题都可能成为这些学生日常关注的教学命题。当然,尽管在哲学系,美学也是分而论之的,对哲学专业的本科生以及哲学的二级学科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研究生专业而言,美学课也就是专业内的普选课程,其教学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欣赏水平,只不过是这些专业的学生由于具备了较强的哲学功底和哲学思维能力,对美学课程中抽象的概念术语要比其他专业容易接受一些。哲学系还设立美学专业,这是哲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只有研究生才开设这一专业,这是系统学习美学知识,培养具有深厚美学理论功底和较高审美能力的专业,在这一专业设置中,美学被进一步细化,中国美学、西方美学、比较美学都成为这一专业所涉猎的对象。任何美学学科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颇具时代前瞻性的问题都是这一专业学生日常探讨的知识目标。美本质等困扰诸多中外美学大师的理论问题便成为这些哲学专业美学学习者的首要研究对象。而这一类美学姑且可以称之为哲学美学,以哲学美学为教学研究对象自然构成美学教学的第一种模式。美学教学的第二种模式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设置的美学课程教学形态。作为汉语言文学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汉语言文学开设美学课程在当下教学语境中几成常态,同时也是开设该门课程最为广泛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开设的美学课程与哲学专业的美学课程既有共同性更有差异性,共同性在于,两种美学课程体系的本源是一致 的,其最终目的也是一致的,都是提高接受者的审美能力和研判水平。但两者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汉语言文学专业以语言文学作为研究和教学对象,中国文学注重的多是形象思维,较少西方文化的抽象观念,因而探讨文学本身的发展规律和审美内涵多是从形象化、感悟式的语言描述入手,极少抽象的概括性的理论阐释,即使像《文心雕龙》这样的鸿篇巨制,其语言呈现的形象性也大为可观。于此,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美学课同样要遵循这一专业的课程共性,以具象的文学作品为考察对象,探讨这些文学形态衍生、发展的审美维度。另外,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美学课程其先修课程是文学概论,文学概论是对文学现象以及文学发展规律的本质化概括,已具相当的理论色彩,而美学则是承继文学概论,进一步对文学现象以及文学衍化规律的审美观照,在审美发生规律和文学活动的自身意义、审美经验的构成与文学创作心理机制、审美体验与文学价值诉求等方面构建对话与桥梁,而这些审美观照都是以具体的文学作品以及文学现象为研究蓝本,不需更不必深化为艰深乃至晦涩的抽象理论去加以阐释。因而采用哲学专业的美学课程教学手法来建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美学教学,其教学的路径和方向都是错误的,而这恰是当前美学课程普泛性的教学现状,也是诸多学生厌倦美学课的最终缘由所在。大学美学课程教学的第三种模式是艺术学开设的美学教学形态。如果说清政府首度引入美学课程并将其设置于建筑学系是当时教学体例的混乱使然,那么,今天诸多艺术学将美学课程列为基础课程却是该课程本身对艺术专业具备的重要指导意义。宗白华曾经指出:“美学研究不能脱离艺术,不能脱离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不能脱离‘看’和‘听’。”[3]尽管哲学美学也是将艺术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丹纳的《艺术哲学》事实上就是一部美学着作,康德、黑格尔等一代美学大师对艺术多有真知灼见,但这些美学着作中的艺术更呈现出一种形而上的理论形态,与当下的艺术专业注重那种操作性、实用性的艺术形态不可比拟。因此,在艺术专业开设美学课程,其主要目的就是对艺术类实践课程教学提供一套审美参照体系和评判准则,它是艺术实践学科的提炼与深化,同时也是美学理论在艺术实践中的自我检测与自我修正。当下艺术类美学教学依据专业的变化也发生了重要变迁,单纯的美学让位于《绘画美学》、《音乐美学》、《设计美学》、《建筑美学》、《舞蹈美学》以及《服装美学》等等更为细化的学科,这些细化的美学课程无论是教材编写抑或课堂教学和课程评价都很难回归于本源性的哲学美学学科体系中,美学在这诸多的艺术形态的课程教学中完成了从抽象到形象,从理论到实践,从形上之道到形下之器的华丽转身,几百年前鲍姆嘉通所冠名的美学由此完成了最富现实意义的身份蜕变。

美学与哲学的论文篇8

就国人对西方哲学思想的引进而言,粗略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引进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西方哲学流派之引进———当然,严格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样隶属于西方文化的范畴。不过,这里我们主要探讨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的西方哲学。此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其传播的主流而言,又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欧洲哲学流派,以重视主体之理性、重视本体论建构为主要特征的法德哲学,其中尤以德国哲学为主;一类为英美哲学,以实用主义、分析主义为主。言及德国哲学,当今学界广为熟知的乃是以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为主线的德国古典哲学。须指出的是,德国哲学最早在中国产生影响的并非康德等理性主义者,而是非理性主义者,如叔本华、尼采等。譬如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就多次谈及叔本华、尼采的理论,又如以文学家著称的鲁迅先生也多次提到尼采哲学。关于康德、黑格尔的哲学虽在五四之前就已传入中国,譬如梁启超、马君武等人皆有零星的介绍,但鉴于其理论较晦涩,故影响较小。事实上,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德国哲学已有相当的传播和翻译,其中着力尤著者当推张颐、范寿康、瞿世英、贺麟、郑昕、关文运等人,其中贺麟先生在系统译介黑格尔哲学方面更是不遗余力。然而,整体而言,此时的康德、黑格尔哲学之研究仍仅限于“哲学小圈子内”,关于康德、黑格尔更广泛、更深入的研究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导思想地位确定后。因为马克思哲学脱胎于德国古典哲学,如果不懂得康德至黑格尔乃至费尔巴哈这一哲学的流变过程,就不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哲学。即使撇开政治因素,欧洲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亦相当广泛,这种对德国哲学的偏好突出地表现为早期现代新儒家这一群体之中。现代新儒家中,作为“儒学三圣”中的梁漱溟、熊十力二先生的生命哲学某种程度上皆受到法国哲学家柏格森有机哲学的影响;第二、三代新儒家同样大多受益于德国古典哲学。譬如,牟宗三先生熟稔康德哲学,其“中西哲学会通的津梁”乃是“康德哲学”;贺麟先生作为黑格尔哲学研究的专家,几乎翻译了黑格尔哲学的全部重要著作,且对黑格尔与朱熹之贯通有精深慧解;唐君毅的哲学理论亦大致采用黑格尔的逻辑框架,其“心通三界九境”学说即为典型;方东美先生的生命机体哲学思想同样受到柏格森、怀特海及德国相关哲学家的影响,亦是有目共睹:要之,第三代乃至新生代的现代新儒家皆不同程度地对欧洲哲学研究颇深。进入八十年代后,中国大陆哲学界再次轮番掀起“欧洲哲学热”、“叔本华热”、“尼采热”、“海德格尔热”、“康德热”、“黑格尔热”甚至“现象学热”、“后现代热”,这种热度似乎至今仍然广泛地弥散于学术界、教育界。

至于从事哲学研究的知识分子更是如此———倘若不知晓上述欧洲“大牌哲学家”的相关思想,那几乎就等于没有学过哲学。英美哲学在中国似乎不如欧洲哲学“走运”。上世纪西学传播之初,实用主义、逻辑分析哲学在中国学术界也曾风靡一时,最明显的例证是杜威、罗素都曾在中国讲学。其中杜威前后在华讲学两年,讲演竟达百次以上,杜威之举使实验主义哲学在中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传播;罗素到中国讲学亦近一年的时间,先后在上海、南京、长沙和北京等地进行了一系列的讲学活动,受到学术界热烈的欢迎。据罗素本人的回忆,中国听众的求知欲非常强烈,他们聆听演说时就像饥饿者面对盛宴一样。嗣后,实用主义、分析哲学一度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关注,胡适、张申府、洪谦、金岳霖、冯友兰皆对上述哲学理论进行专门研究。其中金岳霖、冯友兰二先生乃是创造性地运用“逻辑分析方法”的佼佼者,他们分别建立起自己的哲学体系,金岳霖先生的《论道》、冯友兰先生的《新理学》等书便是活用“逻辑分析哲学”的代表。二位先生对逻辑分析哲学给予极高评价,金岳霖先生认为:“哲理之为哲理不一定要靠大题目,就是日常生活中所用的概念也可以有很精深的分析,而此精深的分析就是哲学。”①冯友兰先生晚年回忆道:“(我的)哲学是从逻辑学入门的。用古人的话说,就是从逻辑学‘悟入’,用今人的话说,就是从逻辑学这门学科‘打开一个缺口’。”②遗憾的是,正所谓“物极必反”,英美哲学之研究在中国取得极高成就之日,也恰恰是其没落之时。自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起,英美经验主义及分析哲学逐渐淡出学人的视野,很难再独领了—即便在学术自由、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英美哲学也仅能出现于少数哲学研究者的著述中或少数高校讲坛上。这当然有政治上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有其理论自身的原因。

二、欧洲(德国)哲学缘何在中国得以流行

针对欧洲哲学与英美哲学在中国的不同命运,我们不仅发出这样的疑问,缘何欧洲哲学易于为国人接受,而英美哲学则反是呢?我们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按何中华先生的思路,此问题可从两个维度即民族维度和时代维度进行求解。所谓民族维度,主要是考察哲学的民族特性,寻求不同民族哲学之间的同、异;所谓“时代维度”则从“共时性”的角度考虑不同哲学间有无“沟通”的机缘。对于欧洲哲学同中国哲学的不同特质的详细考量,不是本文目的,笔者此处仅在于指出二者之间的“共性”(沟通的契合性),此“共性”乃是欧洲(德国)哲学得以在中国流行之要因。从民族维度的哲学特质而言,欧洲哲学同中国哲学在以下方面有其“贯通”之处:在本体论方面,二者皆承认“本体论”存在,且天然地表现出整体(机体)主义特征。中国古典哲学将道、仁、太极等作为最高本体,并认为此本体并非游离于万物之外,而是同万物打成一片,共成一体,所谓心物不二、体用不二,“形上”、“形下”不二,表现出有机整体主义之特征。德国哲学自康德起,虽有现象与物自体之分,但那不过是其为安排科学知识的权宜之计,于他而言,现象与物自体并非始终隔离的,二者存在沟通、贯通的可能,譬如,“美”即贯通“现象”与“物自体”的桥梁。至于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则消除了“物自体”这个障碍,将万物收摄在“绝对自我”、“绝对理念”的圈子里,万事万物在这个“本体”内同样是相互关摄、相互牵连的关系,大略表现为“整体主义原则”。其后的胡塞尔、海德格尔则分别从意识角度、存在角度来探讨“世界”:胡塞尔主体间性的提出、海德格尔“天、地、神、人的圆舞”理论之阐发,同样彰显了整体(机体)主义的本体论倾向,此与中国古典哲学的“天人合一”之机体主义有吻合之处。在辩证思维方面,欧洲哲学同中国古典哲学表现出天然的“亲和”。谈及辩证法,无疑为德国哲学的精彩处。辩证法起源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追问”,历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进一步发展,至康德方有小成,康德的“二律背反”实则“辩证逻辑”之凸显,不过康德在否定意义上使用之。辩证逻辑发展至黑格尔,才称得上“登峰造极”,其正、反、合的三段论“模式”乃将世间万物发展之趋势“一网打尽”。就理论层面而言,中国古典哲学也许无系统的辩证逻辑之理论推演,但就思想而言,中国古典哲学亦处处散发着辩证逻辑的光辉,诸种关于辩证思想的论述在儒家经典如《易经》、《中庸》等著作及老、庄文本和佛学著作(自唐后,佛学已成为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中随处可见,更让人称奇的是,中国人还将这种辩证思想运用于具体的“学科”之中,举凡中医、书法、建筑、军事等“实用”技术,莫不完满地体现出辩证思维的智慧。以愚浅见,若将欧洲的辩证系统称之为理论理性的话,那么中国的辩证思维则凸显出具体的、实用理性之特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金岳霖老先生曾有中肯的论断:“中国哲学家没有发达的逻辑意识,也能轻易自如地安排的合乎逻辑。”①欧洲哲学尤其德国哲学中这种“似曾相识”却又系统化、理论化的辩证法不但容易引起国人的共鸣,还引发了国人系统化研究辩证逻辑的兴趣———这无疑是中国人易于接受德国哲学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哲学品性而言,欧洲哲学同中国古典哲学皆具有浓郁的人文主义特征。熟悉中国哲学史者当知,中国古典哲学可谓“人文主义”之典范。这种人文主义品质主要包含三个层次:一是重视生命的创造性。中国哲学历来注重生命“大化流行”的族类意识,《易传》中的“生生之谓易”乃此思想的集中体现;二是注重人格的重塑。儒家的成圣成贤,道家的真人品质,佛家佛性的现实性之追求,皆表明人既是“道”或“天”等最高本体创造活动之结果,同时也表明人是可以通过后天之修为达成“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之圣贤境界;三是“人文化成”理念的推广。中国哲学之极高理想乃将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心灵的关系搁置于“上下与天地万物同流”的“仁”之境域中,乃是人之价值最高实现。对于欧洲哲学,其同样呈现出典型的人文主义特征,同样重视“人”的价值、人的精神。譬如德国古典哲学自康德至黑格尔,皆凸显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和道德意识,体现了人在宇宙中的尊严。至于叔本华、尼采等非理性哲学家则彰显了生命自身的“元”动力(意志),此颇具“生命本体论”的哲学理念更贴近儒家“大化流行”之主张。这里还需指出的是,叔本华、尼采的叙事风格,尤其尼采具有诗意的哲学表达,也构成其得以在中国传播的重要因素。又则,发轫于上世纪初的“现象学”运动,本来就是针对拯救西方人文精神之“堕落”而来,自然更强调人的价值、人文的价值,自然易引起共鸣;以存在主义著称的“海德格尔”哲学,乃是对“西方技术宰制人之命运”的反叛,其浓郁的“人文思想”和道家、佛家色彩的思维模式,某种程度上更加适合中国人的“口味”。我们当然承认,中国的人文主义同欧洲毕竟有所不同,成中英先生曾指出:“中国哲学的第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内在的人文主义。”①此看法颇准确,之所以言及内在,源于本体思想的“心物不二”理念,而欧洲哲学思想毕竟在心、物之间有所隔,这明显体现在上帝与人的对立上。

不过,这并不影响欧洲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因为异域文化相互接触、碰撞时,心理上对“文化上的似曾相识”有一种天然的敏感和“心理认同”,此种心理认同乃是不同哲学思想得以接纳和传播的前提。就美学视野而论,欧洲哲学同中国古典哲学皆不约而同地对“美”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兴趣和追求。中国古典哲学以追求“大道合一”为鹄的,此“大道合一”在中国古典哲学首先表现为一种“美”的境界:孔子的“依仁游艺”、颜渊的“陋巷之居”、老子的“道法自然”、庄子的“逍遥游”皆不同程度地表现为一种人与天道、人与自然、人与心灵的一种默契之美。某种程度上,我们认为中国古典哲学乃是自然境域中体悟美之存在的哲学,虽然中国的美学理论研究并不发达、不系统。欧洲哲学(理性派)则重视美学理论的研究,其对美学理论的偏好与探究既易于引起中国学者的兴趣,亦可补中国美学“学理”之不足。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例,自康德以来,几乎所有的哲学家皆对美学理论有过相关的研究,康德著名的三大批判,其中作为连结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桥梁的乃是以美为研究对象的《批判力批判》;费希特虽无直接以“美学”命名的专著,但却对美学下过功夫,他不但认真地研究康德的美学著作,而且与德国浪漫派关系密切,还被推崇为德国浪漫派的理论导师,其关于美学的真知灼见散见于《伦理学体系》、《现时代的根本特点》、《激情自我———费希特书信选》等著作中;至于黑格尔,更是研究美学的大家,其皇皇巨著《美学》在学术界的影响至今不绝于耳。非理性哲学家叔本华、尼采则既是美学理论的研究者,同时还是“美”的践行者,他们的文笔优美流畅、生动洗练,一改德国哲学枯燥、晦涩之文风,颇为人接受。至于海德格尔哲学,尤其后期思想,几乎将人带入一个神秘的美学世界,梵高的画、荷尔德林的诗、老庄的“玄思”皆走进其研究视野,为其后期哲学抹上了一层“美学”的亮色。另外,海氏之美学更富于体验、感悟的成分,自然为中国人所欣赏。就时代维度而言,大致有两个因素:一是“开放的时代”给中西文化交流、碰撞提供了一个机缘,此为西方文化得以传入的前提;二是欧洲哲学尤其是现、当代欧洲哲学经历了“后现代”向“前现代”的复归,譬如叔本华、尼采的非理性主义立场(其中以尼采对古希腊诸神的崇拜与分析为代表),海德格尔对作为“澄明”真理之反思,皆是在回归“古希腊”(前现代)的基础上进行。以儒释道为主要流派的中国古典哲学本质上隶属“前现代哲学”,欧洲哲学在这种“回归”式的创新中“遭遇到”独具魅力的东方哲学,如佛学对叔本华的影响、老庄对海德格尔的影响等等,这势必使得其哲学带有些许东方色彩,并因此构成与中国哲学会通之契机。

三、英美哲学缘何在中国难以发展

在解答了欧洲(德国)哲学易于被国人接受的同时,我们对以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的英美哲学缘何不易接受的缘由应大致有所悟解。这仍可以从其哲学之特性即民族维度考量之。

其一,英美哲学具有拒斥“形上之本体”的趋向。无论以罗素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还是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乃至此后兴起的语言分析学派,皆拒斥“本体”的存在:实用主义重视经验,排斥“超验之本体”,因为“本体”在感觉之外,为无用之物;逻辑分析主义则对两类命题(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进行分析,认为诸如“本原”、“本体”、“实体”等命题既不能根据逻辑形式证明其正误,又不能借助经验证实或证伪,故是无意义的命题。恰如逻辑实证主义的代表卡尔纳普所言:“现代逻辑的发展,已经使我们有可能对形而上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提出新的更为明确的回答……在形而上学领域里,包括全部价值哲学和规范理论,逻辑分析得出反面结论:这个领域里的全部断言陈述全部是无意义的。”①以英美哲学的视野观之,中国古典哲学的“道”、“仁”、“佛性”等本体论思想皆属于无意义之物,应当丢弃。无疑,此主张实质上祛除了价值、伦理存在的合法性,自然难以为国人接受,方东美先生就曾明确指出:“本体论同时是价值论,一切万有存在论都具有内在价值,在整个宇宙之中更没有一物缺乏意义。”②事实上确实如此,即便金岳霖、冯友兰二先生深谙英美哲学(分析哲学之方法),但他们并非若逻辑实证主义者那样拒斥形而上学,反而是以此严谨的逻辑方法来建构其形而上的本体论,以便为人的存在提供价值、意义之终极来源。

其二,英美哲学所孕育的“见物不见人”的“物本主义”、“见‘理’(逻辑)不见人”所导致的“机械主义”,同中国古典哲学人文主义相疏离。英美哲学重实证,亦重实用,甚至推崇“有用就是真理”,这种实用观点发展至后来,则容易蜕变为“物化主义”,将价值、意义掏空、漂白,而将人蜕变为向自然、外物索取的“活物”。谈及实用,中国古典哲学似乎也带有“实用主义”的特色,不过中国的“实用”大抵与英美的实用主义哲学不同,中国的“实用态度”当然含有器物层次的实用,但更多的是道德、修养意义上的实用。中国人判断某物有用的标准是以“某物(理论)是否能促进或提高人的德性”,倘若不能,那么我们就称之为“无用”,反之则是有用。质言之,中国的“实用主义”依然暗含重视人本的“人文主义”倾向,而非那种带有偏见的“物化”的实用主义。然而,就英美哲学的“思辨”角度而言,实证主义看重事实,看重分析,整个世界在他们眼中是一系列的逻辑结构,一系列的机械的公式定律。以其视野观之,人类所认识的现存的世界永远不可能超越于这个逻辑,超越于他们的事实世界。这种“见理不见人”的机械世界,不仅抽掉了人存在的意义,而且还否认了人的超越性、创造性。以中国古典哲学的立场,所谓的世界“根本就是普遍的生命的大化流行,其中物质条件与精神现象融会贯通,毫无隔绝”③,此世界无孤立人之外的纯粹逻辑结构,即使有,亦必然地存在于生命的大化流行之中,存在于人的“参赞天地之化育”的过程之中。英美逻辑分析与中国的人文主义立场之相悖由此可见一斑!

其三,以分析为特征的英美哲学思维难以契合以综合性“象”思维为根基的东方思维。中国的思维长于且偏好综合思维,这种综合思维建基于周易“观物取象”的“象思维”,观物取象重直观、重类比,同时亦重联想。客观地讲,就知识的确定性而言,这种综合性的“象思维”带有模糊性、不确定性,但是这种思维的优势在于富于创造性、富于美感,它是具体的、是“活”的而非僵硬的,这种象思维始终是“人”围绕着周围的世界在思维,思维(主体)的流动性、开放性、启发性赋予此思维以活力与魅力。而英美哲学的思维以分析为主,譬如语言分析哲学,若以中国的整体、模糊思维观之,它不但破坏了“语言”之外的东西(言外之意),而且破坏了语言自身的整体美感———中国的诗歌若进行语言逻辑分析,则无异于对美的扼杀。同时,英美的逻辑分析思维极其严谨,力避“主观思想”(人)的侵入,为了祛除主观思想的干扰,他们还发展出以数理运算符号为特征的近乎琐碎的数理逻辑,认为数理逻辑乃是最客观、最有效的方法,亦是宇宙间的普遍真理。我们当然承认这种逻辑认知方式在知识层面的客观性、有效性,但这种“祛除”了“人在场”的琐碎分析,技术性过强,与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断然不相契,自然难以为国人接受。考察逻辑实证主义在中国的命运,颇类同印度唯识论,唯识论同样擅长逻辑分析,但过多名相与琐碎分析为中国人所“头痛”,最后也只能落个“不了了之”的命运。

其四,英美经验主义哲学及语言哲学、分析哲学,所暗含的自由主义乃至无政府主义之主张同中国的伦理秩序之传统相违背。英美逻辑实证主义暗含了自由主义之基质,因为既然关乎本体论、价值论等意义层面的东西被漂白、被驱逐后,剩下的就是以实用为唯一原则;然而,倘若将此“实用主义”原则贯彻到底,且不言“实用”将蜕变为“无实质的实用”,而且还将导致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相对主义甚至无政府主义。因为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使用标准和原则,此恰如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格拉所主张的“人是万物的尺度”那样,贯彻到底的“实用主义”同样将导致“无尺度”的悖论。事实上,英美也确实存在着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思潮。这种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同中国的伦理秩序观念断然不相契。中国以农立国,尤重伦理,伦理秩序乃是治国之基,家国同构尤彰明此伦理秩序的重要性。以哲学而论,古典哲学的天人结构亦隐含了一种伦理秩序,倘若人人在遵循“时”的原则下(若不遵循“时”,则有汤武之革命),各安其位,即可造就和谐之“治世”;反之,即为乱世。五四时期,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曾在知识界产生一定影响,然而当知识分子遭受到“军阀无政府主义”动乱之苦,乃深悟其本质,于是幡然醒悟,遂渐渐远离此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之思潮。中国人的自由乃是有序的自由、有秩序的自由,孔子所谓“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即此。庄子的逍遥游堪称绝对的自由,然而其自由的根底仍需遵循的底线法则———道,离开秩序的绝对自由将导致绝对的不自由。此已由历史给予证明,而无须靠“外在”逻辑之推理。更何况,英美自由主义对家庭(血缘关系)的主张同中国传统社会截然相反,此亦构成其哲学思想难以为国人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时代维度而言,英美哲学难以被接受的原因还由于历史与现实之文化政治环境使然。建国后由于我国采取了“一边倒”的策略,对“美帝”采取批判的措施,使得我们不但对英美哲学缺乏客观上的了解,甚至一度中断对其哲学思想的联系和了解;改革开放后,随着中西(美)交往的频繁,英美哲学重新走入人们的视野,但是由于美国政治上惯于充当“世界警察”之角色及其在国际事务中所表现出的“指手画脚、趾高气扬”之姿态,亦令人生厌,客观上也影响到人们研究其哲学文化的热情。这里笔者须澄清一个话题,我们探讨英美文化不易被接受,并非言其不重要,恰恰相反,我们在境界哲学、伦理哲学、美学过于强势,我们惯于采用直观的综合思维(象思维),恰恰缺乏以分析为主要特征的逻辑思维。张君劢先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曾引用乔维特在其为费里巴斯篇所写导言中的一句话,“知识世界永远一分再分;所有真理最初都是其他真理的相对。然而,如果没有这种分化,便不可能有真理;如果不把各部分重新结合为一个整体,也就没有完整的真理”①,并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从知识观点看,东西方已经分离了两千多年。现在是重新综合为一观念整体的时候了”①。笔者以为,虽然英美的逻辑分析同中国哲学缺乏契合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它,恰恰相反,在科学技术领域,我们尤需要这种明晰、严谨的逻辑。当下,如何克服我们习惯的“大一统”思维去迎接新的思维方式非但是哲学界而且是科技界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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