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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分析论文8篇

时间:2023-02-21 22:44:49

美学分析论文

美学分析论文篇1

弄清南朝文学的形式美学倾向的成因和它导致的结果,是重新认识这一现象的关键所在。概括而言,其形成受到了玄学哲学在思维上的语言策略和南朝后期儒、玄、佛合流趋势中,佛经翻译对语言与文体的探索风气的直接影响,因而有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变革的背景。众所周知,东晋南朝时期,社会文化较西晋有很大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先秦以来中国哲学在实践中体味哲理的思维方式,在玄学哲学中发生了趋向于形而上学的转变。正是这一转变,使具体的社会规范与人间秩序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和追问,世界万物的终极性问题被凸现出来。汤用彤曾指出,从汉末到魏晋,思想和议论从“具体人事”到“抽象玄理”的演进是学问演进的必然趋势③。宇宙万物、社会伦常等实体性问题不再是哲学家关注的中心,宇宙的本原与终极的依据就成了核心话题,而“有”与“无”、“言”与“意”就成了思想史的关键性词语。思想界形成了热衷于探讨宇宙本原等形而上问题的风气。依照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哲学思想的形而上学倾向,必然会引发人们对于表达思想的工具——语言的重新认知这一时期士人思想空前活跃,挣脱了一尊儒学与一统帝国文化统治的十字转换思维角度,从群体转向个体,从共性转向个性……生动地显示了时人对于宇宙间物质多样性法则的特殊注意。这种致思趋向,引发了人们对于两汉以来掩蔽于经学羽翼,桎梏于儒学一统格局的文化各门类的全新认识,从而推动文学、艺术乃至史学进入本体独立发展的轨道④。玄学哲学的语言策略,即玄学家通过对传统经典的重新诠释活动而完成对玄学哲学体系的建构。玄学家大多借助于对经典(儒家经典如《论语》、《周易》等,道家经典如《老子》、《庄子》等)的再诠释而阐明己说。玄学在对儒、道思想和佛

教思想的批判与调和中,发展了文士的语言逻辑思辨能力,并把语言从业已僵化的形式(儒家经典章句注疏)和内容(礼教)中彻底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玄学体认世界和自身的重要媒介。梅洛?庞蒂说:“只有通过语言的媒介,我才能把握住自己的思维和自己的实存。”⑤玄学家正是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经过对经典语义层面的颠覆,进行对传统哲学观的改造。玄学清谈的形而上学特征,导致哲学对语言问题的高度关注;后期玄学甚至发展到不重视谈论的内容,而专注于其语言形式⑥。谈者出言须“辞约而旨达”,言语特别注重简约,要能片言析理⑦。玄学不再是处于原创阶段的思想,真诚的哲理思索意味逐渐淡化,更多的是作为语言训练式的思辨游戏和表达人生态度的文学演练。东晋以后的援佛入玄和佛教的进一步本土化,使“礼教”与“性情”之争、儒学与玄学之争终于以彼此和解告终,推动大规模的汉译佛经以及梵呗诵经活动。宋文帝立儒、玄、文、史四馆;宋明帝立儒、道、文、史、阴阳五部。齐武帝、梁武帝等君主都推崇佛教,支持译经、说法及唱导诵赞活动⑧,上层文人如谢灵运、颜延之、沈约、王融、张融等都热心参与。译经文体常在不失原义的前提下,采用汉文学的形式⑨。梵呗与唱导歌赞,俱为佛法传入以后产生的宗教诗歌,它们的句式略同于佛偈,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据载南朝时有些唱导师在斋会上从事唱导,竞能连续咏唱出一长串五、七言歌赞。他们宣唱的歌辞体制铺张恢廓,声音贯若连珠,往往达到使听者忘倦的程度,具有很强的文学色彩⑩。这从声韵、词汇、语法、及文体风格等诸多方面影响及于文学文体11。玄学哲学所使用“寄言出意”、“得意忘言”的方法,是通过有限的言象世界把握无限的世界本体。佛教本土化的关键也倚重于语言策略12。南朝文人主要以诠释、谈说、论辩、译经、著述等语言活动为策略对“有无”、“形神”等命题进行逻辑推论。可见思想界的革命实际上是从语言的革命开始,又是以语言功能的分化与廓清为终结的。在这一人潮流中,以诗赋为主的文学的本体特点,从语言形式的角度得到了越来越明晰的界定。文学语言没有了载道宗经、叙事记言的种种束缚,进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于是形成了以文学语言形式的探索为焦点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确立了语言形式在文学艺术中的主导地位。沈约、王融、刘勰、钟嵘、萧绎、箫纲等人以文学语言形式的演变为尺度考察、评价此前及当时的文学,并建立了以形式为主要视点的文学观,并提出了对诗赋创作的具体要求。

二形式美学观照下的

文学观、语言观南朝哲学思维的语言策略,促使文士在创作中对语言潜在表现功能的进一步发掘。在先秦学术的“自家争鸣”和秦汉以来文学创作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受玄学思辨及佛经的转译等风气的影响,南朝文人对语言和社会文化、思想情感的表达之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汉语的语法特点、表现功能在和梵文的对比中更加明确。玄学讲“寄言出意”,佛教也以为“非言无以畅义”。“言意”关系是重要的玄学命题。王弼、荀粲一派及佛家虽认为语言只不过是表达手段,但意的表达义不得不依靠语言。所以他们虽然在理论上讲“得意忘言”、“不落言筌”,认为“名”“言”皆非实相,但实际仍很重视语言。欧阳建、王导等主言能尽意论的一派则充分肯定语言对哲学实践的重要性,认为是语言给了人认知世界的契机。欧阳建《言尽意论》云: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物,则鉴识不显。鉴识显而名品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

与为二矣。这段话十分精辟地说明了语言和思想情感的依存关系:理得于心,非言不畅,二者犹如形影,不能分割。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导“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这是东晋南朝文人清谈经常涉及

的论题。南朝后期佛教盛行,语言问题也是僧人及文士探讨的重要问题。僧肇曰:“斯则无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言虽不能言,然非言无以传。是以对人终日言,而未尝言也。”13慧远亦云:“非言无

以畅一诣之感。”14释僧从佛经翻译的经验出发,进一步深入地探讨了上述问题。其《梵汉译经同异记》云:夫神理无声,因言辞以写意;言辞无迹,缘文字以图音。故字为言蹄,言为理筌;音义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应用,弥纶宇宙。虽迹系翰墨,而理契乎神。15作者从语言运用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这些结论,十分深刻地揭示了语言在人认识世界中“弥纶宁宙”的重大作用。

受上述语言重要性的表述启发,南朝文学观和语言观的建构呈现出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首先,文学为“言之业”,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文学创新的关键。南齐张融《海赋序》云:“盖言之用也,情矣形乎!使天(夫)形寅(演)内敷,情敷外寅(演)者,言之业也。”16张融认为,文学语言的作用,就是给情感以表现形式。作家的创作就是为所抒发的情感寻找适当的表现形式。文学为“言之业”,即语言形式为文学本体的核心要素。其次,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文体创新的关键。张融谓“大文岂有常体,但以有体为常,正当使常有其体。”17张氏自谓“吾昔嗜僧言,多肆法辩”,故“属辞多出,比事不羁,不阡不陌,非途非路耳。”因为受玄佛语言观之启发、影响而善于创为新体,故其著文作诗方可“文体英绝,变而屡奇”18。

刘勰批评南朝辞人一味追求文学语言形式的创新:“自近代词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字而出外,回互不常,则新色

耳”(《文心雕龙?定势》)。由此反观,可见近代文人好奇求新的关键在于语言姿态、体式的创新,即所谓颠倒文句等手段。这些手段正是佛经译文文体的特点,受其启发,近代辞人才在诗赋创作中追求句法的伸缩自如、句中语序的灵活性及语言的反正好奇等。刘勰对语言形式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性,以及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也有正面的论述:“物沿耳目,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王元化指出:所谓“物沿耳目,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是对于语言与思想关系问题的根本观点。他在分析具体作品时,也同样贯彻了这种主张。《物色篇》称《诗经》“皎日慧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穷形”,清楚地说明了语言文字是可以穷理穷形的。……从言尽意观点出发,必然认学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19

刘勰显然也是十分重视语言形式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的,这也与南朝文学本体观念日益清晰化的背景相一致。而其观点的来源仍然是玄学的言能尽意论。再次,诗、赋、骈文的语言形式技巧主要围绕“骈偶”的修辞手段展开。联语在楚辞体中即已形成,但正式从形式技巧理论的角度提出这一概念则是在南朝。沈约论诗赋格律的安排技巧说:“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20“一简之内”“两句之中”即指联而言。又说:“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21“十字之文”,则是五言诗的“联”。一联中子句的语词单位及组合方式十分灵活,富于弹性。除此之外,诗、赋、骈文创作中以修辞为造句中心。句中语序比较灵活,其词序随表达需要而定22。造句也很强调节奏,追求语言本身的音乐性,以诵读是否上口为准23。这样在表达效果的统帅下

,形成丰富多彩的句型模式。因为更多地来自于创作实践,所以南朝形式主义文学语言观带有浓厚经验性和实践色彩,常常体现在为文的篇法、句法、字法、笔法、格律、词藻等具体规范的表述当中,很少象西方形式美学那样将文学语言技巧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从世界观的高度概括语言的审美本质。但这只是中国形式美学自身的特点所在。

三形式美学倾向在文学创作中的实践

以上简单说明了南朝士人对于文学语言形式的探索,这是文学创作凸现形式的主要基点。诗、赋、骈文等的语体模式的建构,实际上就是汉语诗性表现潜质的逐步澄清。前人认为,形式主义的弊病是大多数作品“内容的空泛病态”和“形式的堆砌浮肿”24,这是对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在字句本身的形式上求超越前人”,“几乎全力用来努力于裁对隶事出有因的工整”25。因而在创作上,尤其是在艺术形式的革新上超越了前人。如果分析形式主义思潮造成的诗、赋及骈文在整体上的艺术创新和境界的提升,就会发现它也不是一无是处。南朝诗歌是近体诗形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尤其是齐梁诗歌的格律化、骈偶化等形式美

学特征为近体诗之奠基。这方面已有论著专门探讨26,兹不辞费。此处拟以赋为例说明在形式主义文学思潮在形式的创新和意境的提升方面取得的实绩。《文心雕龙?诠赋》对赋的文体风格进行了理论概括:“物以情观,故辞必巧丽。丽辞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主张赋要睹物兴情,语言形式要“巧丽”。其实到刘勰的时代,赋的抒情化,与言辞形式的“巧丽”倾向已很明显。可视为对理论探索的回应。具体说,就是赋的骈偶化、律化和诗化现象。关于前两种倾向,前人有明确的表述。明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云:“三国六朝之赋,一代工于一代。辞愈上则情愈短而味愈浅……至晋陆士衡辈《文赋》等作,已用俳体。流至潘岳,首尾绝俳。迨沈休文等出,四声

八病起,而俳体又入于律矣。徐庾继出,又复隔句对联,以为骈四俪六,簇事对偶,以为博物洽闻;有辞无情,义亡体失。”赋至南朝而辞愈工,是正确的,而就此认为一定是“辞愈工则情愈短”,却不尽然。南朝的一些赋在状物抒情方面的细腻、深切程度明显超过汉魏,而且在体制形式上的变革也完全不同于汉魏,日趋精致与新奇。前人不能摆脱载道宗经、讽谏美刺的文学思想的局限,所以在评价南朝文学时,对其有所指责是可以理解的。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赋》云:“夫俳赋尚辞,而失于情,故读之者无兴起之趣,不可以言则已”。《群书备考?赋》也说南朝赋“比偶为工,新声竞爽,词赋之漫衍,陆、谢、江、鲍之波渐也”。这时赋的创作在用典、句法、声律等形式因素上用力,并逐渐波及到赋的字句锤炼,谋篇布局。清王芑孙《读赋卮言?谋篇》云:“赋最重发端。汉魏晋三朝,意思朴略,颇同轨辙,齐梁间始有标新立异者。”程廷祚《骚赋论》指出南朝赋的精于炼字说:“宋齐以下,义取其纤,词尚其巧,奏新声于士女杂坐之列,演角觚于椎髻左之场。”这些近乎反面的评价,恰恰说明南朝赋在语言形式方面的竭尽才力和勇于创新。“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望今制奇,参古定法。”27正是在这种变通的形式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南朝赋的文学境界与艺术感染力也较汉魏时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南北朝的抒情小赋大多具有“诗化”的倾向,追求情境契合和意境的营造28,这都是形式主义倾向的必然产物。

在审美标准多元化的今天,文学研究也应适应时展的要求,采取多元化的视角。载道宗经不再是今天文学研究者必须要恪守的惟一的批评标准。因此对南朝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文学的形式主义倾向,应给予重新评价。形式主义美学家英国的克莱夫?贝尔认为:“‘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的根本性质”。“对纯形式的观赏使我们产生了一种如痴如狂的,并感到自己完全超脱了与生活有关的一切观念……可以假设说,使我们产生审美的感情是由创造形式的艺术家通过我们观赏的形式传导给我们的”29。形式是审美活动的起始点,形式本身就是审美对象。当我们面对南朝诗、赋及骈文等文学作品时,首先打动我们的正是那雕绘满眼、音韵流利的纯形式的美。形式主义美学只强调“有意味的形式”,虽然有其片面性30,但对研究南朝及后世作家重视艺术形式的创新、艺术本体的方面具有启示作用。文学作品的形式,是一种寄寓着作家美感的精神的外化形态。古罗马美学家普罗提诺认为,石块与石雕的不同不是“石料”本身,而是艺术家赋予了石头以理式(形式),形式中已注入了艺术家的创造和生气,本身就是美的显现31。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说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对当时文士来说,因为生活体验的相对贫弱,若从内容方面追求“新变”,不啻登天之难。因此他们把注意力和才力倾注于形式创新这相对易于达成的一途,实际上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就这一点来说,此时文士努力追求的,实际上是一个可以等同于“文学”概念的“有意味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文学,在当时达到使“世俗喜其忘倦”的程度,说明了文学一旦摆脱了束缚之后散发的巨大魅力。

四形式美学对文体探索的影响

南朝的文学的形式美倾向的重要价值,还表现为对文体研究的影响。当时大多数重要文人都参与文体问题讨论,更加细致地辨别和探索文学文体的实质问题。这种风气的形成,除了文体自身日趋丰富的原因之外,南朝佛经翻译对译经语言形式和译经文体的理论对文人论文的影响也不可低估。首先,文体分类方面较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以代表性的著作来看,《文选》的分文体为三十七类,是在总结前人文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的要求提出来的32。《文心雕龙》则将文体分为三十五种,各种之下,子类繁多,共论及文体七十八类之多,分析十分细致33。比起此前《独断》、《典论?论文》、《文赋》等文体分类理论,要完备得多。这与当时文学文体与应用文体的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

其次,对各种文体的特征、演变的研究更加深入。《文心雕龙》五十篇,其中文体论部分占二十篇,详论文体三十三种。以其论证之详尽、之赅备而言,《文心雕龙》的文体论可谓我国古代文体论发展的高峰。更为重要的是,此时还出现了专论某一文体的文体论专书(如《诗品》的专论诗歌即是)和专论某种文体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征的专论(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等)。从研究的视角来看,既有对文体问题的共时性研究,以明确不同文体之间的异同;也有对同一文体的历时性研究,探索文体演变中关键性因素与社会文化的互动规律。这些论著在论文体方面都已涉及到现代文体学的许多核心内容,表现得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再次,对文学文体的语体风格的描述更清晰,对其创作规律的总结更系统。当时文学文体主要有诗、赋及其它各体文章。对诗、赋、骈文文体语言形式特征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语言形式的“文”“质”构成方面。王运熙先生指出:文与质在中国中古时期是一对重要的文学概念,绝大多数场合指作品语言的文华与质朴和以此为基础的作品整体风貌。南朝刘勰、钟嵘均主张作品应以文质兼备为理想标准,其具体化则是文采与明朗刚健的风骨相结合。萧统、萧纲、萧绎等人虽更重视文采,主张“诗赋欲丽”,但均以文质彬彬为批评标准34。诗赋欲丽之说,发端于曹丕,到南朝时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成为各代文学批评语境中的主流话语35。西晋以来形成的译经文体理论探索至南朝时期走向成熟,普遍为僧众及文士认可,佛经传译对译经文体的论也主要集中在文质问题上。如鸠摩罗什谈译经即云“两释异音,交辩文质”36。慧皎评安世高所译文体“辩而不华,质而不野,凡在读者,皆而不倦焉”37。慧远论译经文体亦云:“静寻由来,以求其体,则知圣人依方设训,文质殊体。若以文应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者寡……令文质有体,义无所越。”38这些关于文质问题的深层次讨论,影响到文坛上不同流派对诗歌语言形式及表现艺术的讨论39。南朝梁代文坛即有趋新、守旧与折衷之别40。其差异也表现在他们对于魏晋以来形成的诗歌的“丽”的文体特征有不同的看法,也即文质问题的看法。趋新派以萧纲、萧绎、徐陵、庾信等为代表,追求形式华美,讲究声律、对偶,注意篇章结构,喜欢摆脱常规,自出“新意”。守旧派以萧衍、裴子野、刘之遴等为代表,主张诗歌创作要熔铸经典语言,追求典雅壮丽的风格。折衷派则以刘勰为代表,主张应“资故实”、“酌新声”,

“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文心雕龙?通变》),撷取两派之长,避免其短,写出既“典”且“华”的作品。“丽”本是主要偏重诗赋形式的,根据当时文人的表述来看,它具体指“文翰”、“文采”、“采藻”、“声”、“体裁”等语言形式的特征。如刘勰说“宋代逸才,辞翰林萃”(《文心雕龙?才略》),特指文采;沈约说“爰逮宋氏,颜谢腾声。灵运之兴会飙举,延年之体裁明密”(《宋书?谢灵运传论》),特指语体和声韵;萧子显则云“颜、谢并起,乃各擅奇;休、鲍后出,咸亦标世。朱蓝共妍,不相祖述”(《齐书?文学传论》),则指词藻而言。此外如江淹的《杂体诗序》、裴子野的《雕虫论》等都细致地讨论了诗歌文体或语言形式方面的问题。

除此之外,形式主义思潮对文体的关注还体现在新文体的创造方面。以诗歌为例,南朝文士普遍认为“若无新变,不能代雄”,故十分注意于对诗歌表现艺术的努力探索,在诗体上不断创新:从个体风格方面说,有所谓“何逊体”、“吴均体”等;从语言形式方面,有所谓“永明体”、“宫体”,可谓新体叠出。这方面前人所论甚为详赡,兹不赘述。

由上所述之文体分类、文学文体特征研究以及文体风格描述的细化趋势来看,形式主义美学倾向所引发的文体探索在深度和广度上,无疑是超越前代的。五形式批评范畴的建立南朝文学的形式主义美学倾向的影响,还表现为这一时期文学批评方面形式批评范畴的建立。换言之,就是文学批评实践和理论从基本方法和范畴的建构方面,在不割裂形式与社会文化内容的前提下,普遍表现出对文学语言形式的重视。和西方形式主义批评过分倚重文学作品语言结构的静态、孤立分析的方法相比41,表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整体观。

首先,建立了释名彰义,原始表末,敷理举统,考镜源流的文体研究模式。在东汉以来文体大备的情况下,晋代挚虞的《文章流别志论》和李充的《翰林论》在分别文章体制风格的基础上探讨各体文章源流。南朝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文心雕龙》42,依其《序志》所述,其著作动机是不满于当时“文体解散”,“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的局面,想弥补论文体“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的缺陷。从《明诗》到《书记》二十篇,通过对文体及作家的分析综合对相关文体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进行“原始以表末”的描述。不仅如此,其批评标准主要也是在结合时代背景的前提下,侧重于形式与结构。其批评方法则是《别录》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及《汉书?艺文志》以来形成的“考镜源流”的方法43。钟嵘《诗品》的著述动机,也主要是不满于魏晋以来论文“皆就谈文体,而不显优劣”的情况,而要品第古今诗人的高下及其诗体风格的源流。钟氏所用的批评方法,主要有比较批评法、历史批评法、摘句法、本事批评法、知人论世批评法、形象喻示批评法等44。而其批评的标准,也是在重视诗歌内容的前提下,强调其形式及艺术表现手法。《诗品》品第诗家,多用“体”、“文体”、“辞”、“语”、“辞采”等范畴,就是最好的说明。这就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现代意味。其次,形成了以句法为核心的文体批评标准。以《文心雕龙》为例,如《明诗篇》云:故铺观列代……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至于三六杂言,则出自篇什;离合之发,则明于图谶;回文所兴,则道原为始;联句共韵,则柏梁余制。巨细或殊,情理同致。刘勰立足当时系统总结了此前以诗歌的句式特点为准讨论诗体的理论,并用之于批评实践,表现出重视诗歌语言的形式批评理念。《乐府篇》论音乐和歌词的配合,指出增损歌词、确定句法对于乐府诗的意义,认为乐府“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歌辞形式因素很重要45。《诠赋篇》探讨赋的源流也十分重视赋的语言形式和结构因素。这种代表着一代风气的形式主义,在其创作论和批评论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如《情采篇》论述文学作品构成说:“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从“文”的本义来看,“情文”、“形文”和“声文”均侧重于语言形式的概念46。此外,《熔裁》、《声律》、《章句》、《丽辞》、《比兴》、《夸饰》、《事类》、《炼字》等篇,还详细论述了文学创作中形式和结构的问题,包括语词搭配、句法结构、调声制韵、隶事用典结构剪裁等多方面。构建了从总结语言运用出发揭示文学创作常法的颇具现代特点的理论模式。亦以文学的语言形式和结构,即所谓形文、声文和情文为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出发点。再次,树立了以语言形式为标准的文学与非文学的观念。中国古代文学与非文学的存在着交叉现象,仅凭内容很难划分其界限。贯穿整个中古时期的“文”、“笔”之辨的核心,是作品语言的有韵与否47。这个主要从语言形式为出发点探讨文学与非文学界限的尝试,既照顾到古代文学的实际,解决了文体划分的难题,同时也表现出形式为先的文学思想,体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民族特色。总之,形式是一切认知和审美活动的起始点,一定的内容总是会外在地表现为特定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结构就是文学作品的本体显现。从这一角度看,南朝文学批评思想中有意凸现形式的倾向是具有科学性的。东晋南朝时期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的实质是思想、哲学的剧变所引发的对于语言功能的自觉意识,其具体表现是诗、赋、文的骈偶化、律化倾向;形式主义思潮的结果是文学的语言质素被充分地呈

现,本体得到确立。借用俄国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罗曼?雅格布逊的话说:“形式主义”“这种说法造成一种不变的、完美的教条的错觉,这个含糊不清和令人不解的标签,是那些对分析语言的诗歌功能

进行诋毁的人提出来的。”48南朝形式主义文学思想是有其自身价值的,不应否定或漠视它。

注释:

①形式主义(formalism)这个概念,是由瑞士语言哲学家索绪尔首先提出的,受其语言哲学的影响,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在俄国形成形式主义美学思潮。其代表人物雅格布逊等人认为“文学性”

是指文字中的形式与语言结构,他们致力于论证这个“文学性”,以作为评价文学的标准。这一流派的思想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迅速传到欧洲各国,出现了布拉格学派、结构主义等重要的美学和批

评流派。这一流派的主张虽有偏颇,但对于文学本体论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中国文学研究中的“形式主义”特指创作中过分注重形式技巧的唯美主义倾向,与西方文艺理论中的“形式主义”略

有不问。

②就笔者所见,一般的文学史著作和相关论著对此大都一笔带过或避而不谈。袁济喜从美学角度出发提出形式美的论点,并且对其价值有明确的评价。见袁著《六朝美学》第九章“形式美理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1—358页。赵《西方形式美学——关于形式的美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三章“中国形式美学与‘道''''”对中国形式美学的理论形态作了简要概括。但

因论题所限,对于南朝形式美学的成因、具体内容、重要影响等尚未作专门研究。

③参汤用彤《读人物志》,《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④葛兆光《玄意幽远——公元三世纪的思想转变》,《中国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340贝。

⑤转引自涂纪亮《现代西方语言哲学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页。

⑥汤用彤认为玄学的发展可以粗略分为四期:“(一)正始时期,在理论上多以《周易》、《老子》为根据,用何晏、王弼作代表。(二)元康时期,在思想上多受《庄子》学的影响,‘激烈派''''的

思想流行。(三)永嘉时期,至少一部分人士上承正始时期‘温和派''''的态度,而有‘新庄学'''',以向秀、郭象为代表。(四)东晋时期,亦可称‘佛学时期''''。”见《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

年版,第304页。

⑦如《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晋阳秋》说:“乐广善以约言厌人心,其所不知,默如也。太尉王夷甫、光禄大夫裴叔则能清言,常曰:‘与乐君言,觉其简至,吾等皆烦。''''”

⑧参方立天《梁武帝萧衍与佛教》,刊《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4集。

⑨孙昌武《佛教与中国文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⑩陈允吉《古典文学佛教溯缘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

11参梁启超《佛学研究十八篇?翻译文学与佛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重印本,第197—201页;陈寅恪《四声三问》,收《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2《持世经?本事品》说:“善知诸法实相,亦善分别一切法、文辞、章句。”龙树《大智度论》云:“是若波罗蜜因语言文字章句可得其义,是故佛以般若经卷殷勤嘱累阿难……语言能持义如是,

若失语言,则义不可得。”

13见《般若无知论》,《肇论吴中集解》。

14《与隐士刘遗民等书》,《广弘明集》卷二十七上。15见《出三藏记集》卷一。

16见《南齐书》本传,引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卷四十一“校勘记”引黄侃校记。此段文字的解释参郁沅、张明高之说。见所编《魏晋南北朝文论选》张融条之“附札”,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89页。

17张融《门律自序》,见《南齐书?张融传》,引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

18《南齐书?张融传》引张融语。

19见王元化《文心雕龙讲疏》附录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0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引文据中华书局标点本。21沈约《答陆厥书》,见《南齐书?陆厥传》。

22郭绍虞《骈文文法初探》,收《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88—419页。

23参启功《汉语现象论丛》,中华书局1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997年版,第52页。

2425王瑶《中古文学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重印本。

26详参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三联书店1996年版。

27《文心雕龙?通变?赞》。

28参拙文《南朝赋的诗化倾向的文体学思考》,刊《文学评论》2001年第5期。

29贝尔《艺术》,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页。30参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第六卷(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98—211页。

31普罗提诺《九章集》第一部分第二节,见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138页。

32穆克宏《萧统〈文选〉三题》,《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

33罗宗强《刘勰文体论识微》,刊《文心雕龙学刊》第6辑。

34参王运熙《文质论与中国中古文学批评》,刊《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

35参张方《说丽》,见其《中国诗学的基本观念》,东方

出版社1999年版,第73—86页。36僧睿《大品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八。

37梁释慧皎《高僧传》卷一,汤用彤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

38《大智度论钞序》,《出三藏记集》卷十。

39蒋述卓指出佛经翻译于东晋刘宋为盛,对于译经文体的讨论也有偏于质(直译)、偏于文(意译)、折中(文质相兼)三派之别,梁代文论三派与此有关。见其《佛经传译与中古文学思潮》,江

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

40周勋初《梁代文论三派述要》,载《中华文史论从》第5辑,中华书局1964年版。

41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二十世纪美学》第六章、第七章,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42除《文心雕龙》之外,刘宋傅亮的《续文章志》、邱渊之的《文章录》、颜峻的《诗例录》、沈约的《宋世文章志》与《文苑》、任《文章始》、张率《文衡》、姚察的《续文章志》等,均以选

文录诗、以立范式为目的。由此也可看出南朝人对文学语言形式的重视。43傅刚曾以“始”、“源”、“本”为关键词,对《文心雕龙》中使用“考镜源流”的方法探讨文体的实践进行总结,得14例,

说明“考镜源流”是刘勰论文体的主要方法。参傅著《〈昭明文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57页。

44参曹旭《诗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141—167页。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概括钟氏批评方法为:品第高下、推寻源流、较量同异、博喻意象

、知人论世、寻章摘句六种。其中对推寻源流的方法及其对后世诗文批评的影响论述尤详。

45参杨明师《释〈文心雕龙?乐府〉中的几个问题——兼谈刘勰的思想方法》,刊《文学遗产》2000年第2期。

46参张法令《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第七章“文与形式及其深入:中西审美对象结构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175页。

47逯钦立《说文笔》,收其《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12—371页。

美学分析论文篇2

关键词:文化差异;英美文学评论;影响;分析

各民族文化的差异造就了世界文坛的绚丽多彩,使世界文化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在世界文化多元发展的社会大潮下,对在世界文坛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英美文学评论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影响英美文学评论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笔者认为对英美文学评论影响最为深刻和广泛的当属英美文化差异。世界文坛的绚烂性和多元化离不开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文化差异。文学评论的内容包括戏剧评论、诗歌评论、影视评论、小说评论和散文评论等。加强对英美两国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分析,有利于对英美文学正确的、合理的作出评论,促使文学评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英美文学及英美文学评论的发展概述

通常,文学评论与文学自身是相伴而生的。英美文学作品是英美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出的艺术结晶,是英美文学的文艺性的表现形式;而英美文学评论则是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英美文学的深刻剖析与思考。二者之间的联系是广泛而深刻的。同时,在探讨英美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时,应该站在对英美文学发展史了解的基础之上,故而,对英美文学发展时进行简要梳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1.英美文学发展史概述

英国历史悠久,其文学发展可谓源远流长,人才辈出。从盎格鲁 撒克逊时代的史诗到中世纪文学,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文学到十八世纪的新古典文学,之后又迎来了英国文学史上最辉煌的时代――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交相辉映的时期,进入二十世纪,虽然英国文学在世界文坛上的地位逐步降低,但其对于世界文坛发展仍是举重若轻。由于受多元化社会大潮的影响,当下英国文学正朝着多样化方向健康发展。

相对于历史悠久、渊源流长的英国文学而言,美国文学的历史是较为短暂的。自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建国至南北战争,其在文学上较多的模仿之前的宗主国英国,文学成就较少。但自南北战争结束后,奴隶制度废除,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其在文学上的表现,就是在十九世纪末突破了英国文学的藩篱,开启了一条具有强烈的美国特色的自主发展的道路。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美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美国文学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也逐步提升,甚至发展成了世界文坛的执牛耳者。

2.英美文学评论发展概述

英美文学评论是一种通过文学理论来研究英美文学的实践活动,旨在研究英美文学的内在规律,为英美文学创作提供参考。其形式多种多样,可根据文学作品的形式分为散文评论、小说评论、诗歌评论、戏剧评论等等。其对读者更好地把握和理解文学作品主旨,提高读者文学阅读与鉴赏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文学作品创作者掌握文学创作的内在规律,了解旁观者的建议与意见,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加工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二十世纪以来,由于英美文学的繁荣发展,英美文学评论也在蓬勃前进,进入辉煌时代。受多种思潮的影响,尤其是结构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思潮的影响,英美文学评论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时至今日,英美文学评论可谓发展的十分成熟了。评论手法的多种多样,评论思想的日益革新也是英美文学评论朝着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

二、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1.语言差异的影响

英国文化源远流长,同时,英式英语作为英国文化的嫡传正宗,极大的保持了英国良好的文化传统。在文学创作方面英式英语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很好的表现英国的文化传统。可能是语言方面的原因,多数文学评论家从潜意识里发出对古老语言的崇敬与膜拜,而总是十分小心翼翼的评论英国文学作品,在使用语言方面十分的谨慎、小心。相对于奔放创新的美国文学评论而言,英国文学评论显得十分中规中矩,缺乏张扬创新的成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英国长久以来形成的民族传统有关系,因此可以说是英国的民族传统在很大成上影响着英国文学评论。

美国作为英国的殖民地和近代较大的移民国家,其语言使用的仍是英语,但受当地印第安文化影响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移民者影响,越发的脱离英式英语的藩篱。同时,美国作为新生的资本主义共和国,其几乎没有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是一个新生体。这些反映在文学评论的语言使用层面上,文学评论家则无须小心翼翼,显得十分张扬,且极具个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家的自由、民主的文化氛围。

2.人本差异的影响

人本主义是一种理念,它体现了人类价值、本质、地位和使命。虽然,英美文化传统中都极力的推崇人文主义思想,但由于二者的发展历史、实际情况不同进而决定了对二者的文学评论中人本主义的表现不同。在英国的文学评论中对人本主义思想的体现是趋于保守的,这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其文学评论较多的表达的是禁欲主义和神权思想。相对而言,美国文学发展时间较短,受世界多种优秀文化的影响,且美国自身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没有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在之后的发展中又形成了自由、民主、创新的文化创作氛围,所以其文学评论极具民主、自由、创新、冒险的特色,其文学评论思想较为激进。

英美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虽然,文学评论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例如,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以及评论者自身的素养;一个人的个人阅历、知识结构、文化背景、兴趣爱好和社会环境等都会对英美优秀文学评论造成一定影响,其中由于文化背景产生的文化差异对评论的影响最大。但通过以上的一番论述,不难发现,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影响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占主导作用的。同时,英美文学评论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参考文献:

[1]胡元潮,阮江军,杜志叶,阮羚,杨帮华,普子恒,姚璋.刍议中西文化差异下的英美文学作品的翻译[J].英语广场,2012(15).

美学分析论文篇3

【摘要题】阐释与真理

【关键词】哲学诠释学/人文科学/反美学/审美真理/理解和解释

【正文】

〔中图分类号〕B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3)01-0065-08

无论从诠释学的发展历史,还是从当代诠释学的理论类型来看,诠释学都并不只是指某种单一的理论,各种诠释学都对理解、如何理解、理解如何可能的问题,做出了有益的探讨(注:(JohnD.Caputo,RadicalHermeneutics:Repetition,Deconstruction,andtheHermeneuticsProject.IndianaUniversityPress,1987.)拙著《理解事件与文本意义—文学诠释学》第一章“当代诠释学语境中的哲学诠释学”部分,该章对当代诠释学中的五种重要理论做出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对哲学诠释学与其他诠释学做了比较性的论述(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3月版)。)。但我认为,就其对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的思考来说,加达默尔创建的哲学诠释学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如何以人文科学的特殊方式理解和解释方法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问题上,为我们探讨艺术问题和美学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可资借鉴的思想洞见。

J·格龙丹谈到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时写道:“《真理与方法》开始部分的核心是‘对审美意识抽象的批判’。《真理与方法》从美学开始似乎采取的是一种迂回曲折的路径。因为《真理与方法》所提供的所有关于艺术的肯定性观点,开头几章提出的不是一种美学,而是一种反美学。因此,一种自律美学的创造只不过是一种抽象,对我们来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出现在人文科学中的认识方式,这种抽象必须摧毁或相对化。”(注:J.Grondin.IntroductiontoPhilosophicalHermeneutics.Yaleuniversity,1994.P110.)那么,相对于以往的美学来说,加达默尔的美学理论在哪些方面是一种“反美学”呢?格龙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做出深入论述。本文力图通过哲学诠释学对传统美学方法论的批判、艺术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和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的探讨,论述加达默尔的“反美学”思想,及其在当代美学中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一、反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美学理论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一个非常明确的理论立场,就是反对传统美学对艺术和审美问题的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并坚持认为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人文科学对象有其自身的特殊认识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并力图把艺术、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等问题置于真正的人文科学的理论视域中来理解和诠释。哲学诠释学的这种双重美学任务意味着,加达默尔既要批判那种认为美学中不存在认识和真理的自然科学方法立场和认识论观点,又要坚持艺术和审美经验中存在认识和真理的人文科学立场。

在以往的美学和艺术哲学中,美学家和艺术哲学家受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影响,往往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理解人类的艺术和审美经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直支配着自17世纪以来的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认识论成为一种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论基础。这种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同样深刻地影响了美学对艺术审美经验的理解。我们一直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运用科学化的研究方法和使方法科学化才能解答美学的所有问题。这一点也严重地存在于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认为,这是一种忽视了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自然科学天真,实际上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复杂问题。例如我们如何能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解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呢?这个作品仅仅是一种知觉相等物的错觉吗?我们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认识和确定恩斯特《家庭的天使》或米罗的《绳子与人》等等现代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吗?用自然科学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所理解的东西,真能符合我们的实际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吗?仅仅根据作品所再现和反映的存在物,根据作者的意图和艺术作品的文本结构,并依照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根据作品自身的特殊表达方式和我们对艺术作品的真实经验,我们能真正通达艺术作品的真理吗?

哲学诠释学的真理理论拒绝和否定了启蒙运动以来,那种用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的做法。加达默尔明确指出,自然科学方法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运用,不仅不能深刻地意识到这些特殊的真理表现形式,而是严重地遮蔽了人文科学中的真理经验,实际上否定了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因为它只承认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法论认识和证实了的东西才具有的认识和真理,而像艺术和审美这样的人文科学对象便不存在认识和真理。哲学诠释学认为,对艺术和审美中的人类经验的理解,并不具有与自然科学相同的普遍性要求,它有着自身的特殊规定性和理解方式。因此,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就根本不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哲学诠释学所关注的问题是:“在经验所及的地方和要求自身合法性的地方,探寻超越于科学方法统治的对真理的经验。因此,人文科学就与那些存在于科学之外的经验方式相联系,即与哲学、艺术和历史本身的经验相联系。所有这些经验方式中所传达的真理都不能用像适用于科学的方法论手段来加以证实。”(注:Hans-Georg.Gadamer,"Introduction",TruthandMethod.NewYork,1989.P22.)在人文科学的对象中,艺术和审美经验与其它任何人文科学对象的经验相比,尤其显示了其非自然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特性。

在这里,向哲学诠释学美学提出的问题是,对艺术和审美经验这些美学问题的理解,没有认识论和方法论做基础,是否能够揭示其中的认识和真理呢?康德以来的美学都以自然科学认识论为方法论,并认为只有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才能揭示真理,哲学诠释学美学否定了这种认识真理的科学方法,人们还能够认识和确证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吗?加达默尔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加达默尔恰恰提出美学殊真理问题:“在艺术中不存在认识吗?在艺术的经验中不存在一种确实不同于科学的、不从属于科学真理的真理吗?艺术中确实不存在着真理吗?而且,美学的任务不就是要确定艺术经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一种确实不同于为建构自然知识而为科学提供最终数据的感性认识,确实不同于所有道德理性认识以及不同于所有概念认识,但又仍然是认识如传输真理的认识方式吗?”(注:Hans-Georg.Gadamer,TruthandMethod.NewYork,1989.P97-98.)无可否认,艺术作为一种审美经验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经验,它有着自身特殊的意义和真理表现方式。加达默尔反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在人文科学的统治,就是为了反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美学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存在的自然科学观点,以重新恢复、重视和捍卫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

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关于趣味的美学,它同样是一种人类自我认识的方式,艺术也显然不只是简单的趣味问题,也是我们得以认识自身存在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我们不仅仅理解作为对象性的艺术作品,同时通过艺术作品所展开的意义世界和真理世界理解我们自身的存在。在加达默尔看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和实证方法不仅没有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反而是对真理的遮蔽。因此,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审美真理问题,并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而是一种理解和解释的问题,只有通过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作品的独特的存在方式才能得到理解,审美真理也只有在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和发生,美学也才能谈论和把握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换言之,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只有在作为此在的历史性和有限性的人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没有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参与和经验,审美真理就不可能存在。

这显然是一种反传统美学的观点,传统美学把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一种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象一样得到确证和证实的对象性存在,而哲学诠释学美学从艺术和审美真理经验的特殊性出发,把审美与艺术经验变成了一种既是此在的、时间性的、有限性和历史性的,同时也是真理性的存在。因而,美学问题便不是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美学的任务和目的不是去确证某种已然存在的对象性存在,而是在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敞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这才是人文科学把握艺术和审美真理的重要方式。

二、艺术作品本体论与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

艺术是审美经验的主要对象,也是美学的重要对象,因而艺术也就成了哲学诠释学探讨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对象,为什么艺术和审美经验等人文科学对象不能用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理解和解释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艺术有其不同于自然科学对象的特殊的表现方式。我们知道,哲学诠释学的艺术作品真理理论,是以海德格尔的此在本体论事实性诠释学为基础的,加达默尔正是在海德格尔事实性诠释学基础上提出他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的。“如果我们想知道人文科学领域中的真理是什么,我们就必须以海德格尔向形而上学提出问题和我们对审美意识已经提出问题一样的方式,对人文科学的整个程序提出哲学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人文科学的自我理解,而是必须对什么是真理的理解方式提问。尤其是艺术真理的问题有助于为更广泛的问题开辟道路,因为艺术作品的经验包含着理解,其本身就表现一种诠释学现象——但这根本不是科学方法意义上的。毋宁说,理解从属于与艺术作品本身的遭遇,因此,这种从属只有在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说明。”(注:Hans-Georg.Gadamer,TruthandMethod.NewYork,1989.P110.)正是艺术作品特殊的本体论存在方式,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由此,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以及真理表现方式,也就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有着根本的区别。那么,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究竟是怎样的?这是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美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阐述的第二个重要方面。

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与其他论文》等著作中,加达默尔从游戏、象征和节庆三个方面,阐释了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形式:通过游戏的表现性阐述了艺术的表现性特征,通过象征的自身意义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真理性维度,通过节庆的时间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时间结构,而所有艺术本体论层面和真理表现方式,都是从作为具有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存在方式来阐述的。

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性》中,都非常突出地强调了游戏的重要性。西方哲学史和文艺理论史中的许多理论家都探讨过游戏这个概念,如席勒、斯宾塞、谷鲁斯、斯汤达,苏珊·朗格等,都把游戏作为美学和文艺理论中的重要范畴,加达默尔的诠释学更是赋予了这一概念以哲学和美学的崇高地位。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作品的真正本质就在于它能够超越创作者本身和创作活动本身进入理解者的理解事件中,并与作品所表现的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并在这种对话和交流中建构艺术作品的意义世界。艺术的存在不能被规定为某种审美意识的对象,因为正好相反,审美行为远比审美意识对自身的了解要多,审美行为是表现活动的存在过程的一部分。在以往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中,往往去设定作为审美活动和阅读活动的对象性客体,如对象的形式结构、对象所体现的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去分解构成艺术的各个要素,去分析审美意识中的各种因素。这固然可以看作是美学研究和艺术批评中重要内容。然而实际上,作为一种活动过程的审美,才应当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真正核心内容。

加达默尔认为,我们不能把艺术作品的形式符号看作是一种中立的、客观的东西来对待,同样,艺术作品也不纯粹是审美意识的表现。加达默尔重新理解了游戏的概念,并把游戏的概念运用于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的理解和解释中。在他看来,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类似于游戏的存在方式。“不是审美意识而是艺术经验,因而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的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检验的对象。但是,我所坚持的艺术作品的经验显然是与审美意识的平行过程相对立的:即艺术作品并不是一个与自身存在的主体对立的对象。恰恰相反,艺术作品具有其自身的真实存在就在于,它成为了一种在艺术的经验中改变经验者的经验。保持和坚持艺术经验的‘主体’不是经验艺术者的主体性,而是作品本身。正是这一点,使游戏的存在方式具有重要性。因为游戏有其自身的本质,它独立于进行游戏的人的意识。确实,游戏—真正的游戏—也存在于当主题视域不受主体性的自为存在的限制的时候,以及不存在‘游戏’行为的主体的地方”(注:Hans-Georg.Gadamer,TruthandMethod.NewYork,1989.P102.),游戏既不依赖于客观的对象,也不依赖主体的意识,游戏就是游戏本身。艺术作品正如游戏的存在一样是一种自我表现的运动和事件。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只有在我们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中才成为真正的艺术作品,艺术的认识和真理也只有在我们的审美经验过程中才能发生和出现。在这里,哲学诠释学通过游戏这种类比性的中介,把艺术作品、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问题联系起来了,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视为一种类似于游戏的东西,实际上就消解了传统美学把艺术视为客观的对象性存在或把艺术作品视为审美意识的表现的传统美学观点。

如果说,加达默尔对游戏的重新阐释和理解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理解为一种参与性的事件,那么,他对象征的阐释和理解则旨在揭示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表现问题。美和艺术作品所具有的意义和真理,不是指某种简单的可以被我们直接看到的东西,不是某种一旦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可以理解的东西,也不是一种比喻和替代,而是一种充满了意义的象征,一种人类经验和存在真理的昭示。“如果我们真的想思考艺术经验的话,我们就可以,而且必须沿着这些路线来思考:艺术作品不只是指示某种东西,因为它所指示的东西已经存在在那里了。我们可以说,艺术作品意味着存在的一种拓展。”(注:Hans-Georg.GadamerTherelevanceofBeautifulandOtherEssay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6.P32.)因此,艺术作品与可复制的产品不同,它是不可替代的,每一部艺术作品都是一种象征,一种可以认识事物和认识我们自身的独特的形式。因此,艺术的象征是那种“我了悟全整体而被寻找的始终是作为生命的片段的另一部分。……美的经验,特别是艺术的美的经验,是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现的一种对潜在的整体和永恒的事物秩序的召唤。”(注:Hans-Georg.GadamerTherelevanceofBeautifulandOtherEssay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6.P32.)因此,艺术就不仅仅是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性的形式结构,也不是简单的摹写和反映,也不只是创作主体的意图实现。在加达默尔这里,象征并不只局限于艺术作品本身,而是一种经由我们的艺术经验扩大了的人类经验,艺术的象征既体现和证实着艺术作品的存在自身,也开启着人类经验和审美真理的诠释学空间。

艺术作为类似于游戏的表现事件,艺术作为一种象征,都表达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都不是如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中立的、客观的、无时间性的。恰恰相反,艺术的和审美的真理只有在时间性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一句话,艺术的真理表现是一种时间性的结构和过程存在。正是这种时间性结构使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解与康德以来的形式主义美学区分开来。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为哲学基础的美学认为,艺术作品的存在要求理解者采取一种中立的审美态度,哲学诠释学认为艺术作品则要求理解者参与到艺术作品表现事件中,艺术作品的存在必须像参加节日庆典一样的参与到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中。我们对艺术作品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的艺术经验,并不是由艺术家的创作意图决定的,也不是单纯由这个作品的色彩、形式和结构决定的,而是由于我们参与到这个作品所表现的世界之中,并对这个作品进行对话性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中的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参与性的理解事件中才有可能,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都是与我们的经验世界相联系,与我们对艺术作品的解释相关联的。“美学必须被并入诠释学中。这个表达不仅只是指问题的范围,而且从根本上也是精确的。反过来,诠释学必须这样得到规定,即它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公正地对待艺术经验。理解必须被看作是意义得以出现的事件的一部分,在理解事件中,所有陈述的意义——艺术的陈述和所有其各种传统陈述的意义—才能形成和实现。”(注:Hans-Georg.GadamerTherelevanceofBeautifulandOtherEssay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6.P164-165.)因此,在艺术和审美的真理问题上,不是作者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审美意识对象和文本本身决定着其意义世界,而是在审美经验的过程中时间性地展现其意义世界。

可以看出,哲学诠释学的这一美学思想无疑是反传统美学的,在加达默尔看来,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还是艺术作品的真理表现,抑或是艺术作品的真理发生,都必须在人类经验性的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才能出现。这种反传统美学的思想,不仅质疑和挑战了以往那种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或意图,艺术作品的客观的形式结构,美学理论的抽象概念去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传统美学观点,而且在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中阐发了其独特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

三、诠释学的理解途径与审美真理的可能性

从诠释学的立场出发,艺术作品文本只是一种半成品(注:Gadamer,"TextandInterpretation",InHermeneuticsandModernPhilosophy.Ed.,BriceR.Wachterhauser,StateUniversityofNewYork1986.P389.)。这无疑是一种反传统美学和艺术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是不同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艺术理论提出的问题必须面向全部,必须既在艺术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前,同样艺术也在艺术不再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后把艺术作为艺术来对待。是什么东西使得绘画、雕塑、建筑、歌曲、文本或舞蹈表现为美的,而假如‘不再美了’,仍然作为艺术?……真正说来,美规定艺术之为艺术,即作为从所有按照某种目的建立并使用的事物中脱颍而出的事物。事实上,美只是将人邀请入直观的请柬,而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作品’。”(注:加达默尔:《生动与直观》,见《加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516页。)也就是说,只有在理解事件中,审美真理才具有可能性,这是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解决的第三个问题。

我们知道,海德格尔把狄尔泰的方法论诠释学改造为一种事实性的诠释学,把作为工具论的诠释学变成了一种本体论的诠释学。加达默尔则通过进一步阐发了海德格尔的事实性诠释学的哲学洞见对诠释学所隐含的意义。“海德格尔对近代主观主义的批判的建设性成果,就在于他对存在的时间性的解释为上述立足点开辟了特有的可能性。从时间的视域对存在的解释并不像人们一再误解的那样,指此在是这样被彻底的时间化,以致它不再是任何能作为恒在或永恒的东西而存在,而是指此在只能从其自身的时间和未来的关系上去理解。”(注: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哲学诠释学认为,从根本上说,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本身,就是作为此在存在的我们的一种存在方式。

可以说,审美真理理解的有限性观点是加达默尔始终坚持的思想,他把有限性的观念运用到经验的分析中,并认为我们的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从根本上说始终是一种有限的经验。因此,在加达默尔看来,我们对于我们的社会、对于我们的历史的理解,以及对于艺术意义和审美真理的理解,都是在一种具有特定历史境遇规定性中用某种已然具有的思想、情感、洞见,去观看、理解和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东西。因此,要获得唯一的、最终的、客观正确地解释是不可能的,理解始终是此在历史性的一种运动方式,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只能是有限地理解。正是艺术作品和审美真理地理解的此在规定性,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地理解始终是历史性和开放性的。这正是哲学诠释学的美学理论与传统的意义和真理重建论具有本质性区别的地方。

加达默尔试图通过这样几个问题地探讨,来回答审美真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一、根据我们历史性的存在,什么东西被带进了艺术地理解事件中?第二、作为具有自身有限性和历史性的理解者,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同样具有历史性的艺术作品?第三、在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历史上的艺术作品之间所发生的理解所产生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理解过程所导致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启蒙运动以来发展的理性意识认为我们可以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理解某一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克服我们自身所具有的种种偏见,达到对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的客观认识。加达默尔坚决拒斥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对艺术作品的经验和理解中,“解释者无需丢弃他内心所已有的前见解而直接地接触文本,而是只要明确地考察他内心所有的前见解的正当性,也就是说,考察其根源和有效性。”(注:Hans-Georg.Gadamer,TruthandMethod.NewYork,1989.P344.)理解是一种不断地向未来筹划的过程,我们总是在这种筹划中联系着艺术作品文本和我们自己,并在这种筹划中实现艺术理解的可能性和意义的可能性。以往的历史主义诠释学还认为,虽然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所要理解的历史上的艺术作品对象之间存在着时间的距离,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克服这种距离达到对艺术作品的完全理解。而哲学诠释学坚持认为,正如前理解在理解运动中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样,时间距离也在人类的艺术经验和审美理解活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时间距离不仅不是为了获得正确的、客观的理解所必须克服的障碍,恰恰相反,是一种艺术作品文本意义和真理建构的积极因素,是一种开放性的事件。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把理解的真偏见与误解的假偏见区分开来,从而使我们的理解具有有效性呢?

加达默尔是通过视域融合中产生的“效果历史意识”(consciousnessofeffectivehistory)来回答这一问题的。理解的有效性和开放性就是由这种效果历史事件(historicallyeffectedevent)来实现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经验的真理也同样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所谓效果历史意识,首先意味着对自己的诠释学处境的意识。我们的存在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理解者自身的历史性。这种效果历史意识决定了效果历史本身的有限性和开放性的真正意义,这也就进一步地决定了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活动中的效果历史意识是一种持续性的、不间断的历史事件。“谁进行理解,谁就已经进入了一种事件中,通过这种事件意义的东西才表现自身。因此,这便证明了诠释学现象所使用的游戏概念,正如美的经验所运用的概念一样。当我们理解一个文本时,吸引我们的意义丰富的东西正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当我们理解某一个文本时,文本中富有意义的东西对我们的吸引就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自身并站在某一立场证明文本向我们提出的意义要求之前,文本就已经确证自身和已经把我们吸引着了。我们在美的经验和传统意义的理解中,所遭遇的确实具有某种像游戏的真理一样的东西。在理解中,我们进入了一种真理事件,假如我们想知道我们所要确信的东西,这种真理的获得似乎已经为时已晚。”(注:Hans-Georg.Gadamer,TruthandMethod.NewYork,1989.P494.)在对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过程中,理解者是从具有根本意义的历史距离去理解历史上的文本,这种历史距离正是历史的艺术作品文本得以理解的诠释学处境,它所形成的诠释学语境对于理解来说就是一种理解视域,效果历史意识通过不断地提问的恰当视域来实现。正是由于我们在与传统文本的理解中获得了一种恰当的问题视域,这样才有可能不断修正自己的前理解、前见解和前把握,在新的提问与回答中达到新的视域融合,并不断地使审美真理成为可能。

艺术经验中的审美真理是在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与理解者的历史性事件的对话与交流过程中实现的。艺术作品以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存在着,并需要我们去对它做出理解和解释,而理解和解释也努力地去接近我们所要理解的事物。这既是艺术经验、审美真理得以发生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真正发生的过程,艺术作品的经验和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紧张关系过程中才能得以展开和建构。在审美真理的理解事件中,我们总是以自我已有的经验进入理解事件中,正是这种参与性的理解才扩大和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历史和延续了人类的艺术。由此,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所理解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问题,就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所认为的可证实的问题,也不是客观结构形式论所认为的仅仅存在于作品本身的问题,不是审美意识抽象论所认为的那样与我们的具体经验没有关系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作者意图论所认为的对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创作动机进行重建的问题。

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哲学诠释学的反传统美学思想,即它反传统美学所标举的艺术经验、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纯粹性思想。正如维斯海默所指出的:“审美纯粹主义的抛弃意味着艺术是与非艺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关系的古典术语是‘模仿’,加达默尔用它解释理解问题。艺术‘理解着’非艺术,所有的理解都包含着把某种东西作为某种东西的理解。‘作为’在这里意味着理解总是这样的发生:既‘是’又‘不是’。”(注:Joel.Weinsheimer,PhilosophicalHermeneuticsandLiteraryTheory.NewHaven&London,1991.P77.)以往的美学认为,我们是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态度去经验艺术和审美对象的,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意识抽象去理解审美真理的,而哲学诠释学则否定了这种纯粹审美态度和审美意识抽象,它把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视为一种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因而把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有限性、历史性和开放性,辩证地统一在同样具有有限性、历史性、差异性和开放性的人类理解经验的效果历史事件之中。

四、哲学诠释学“反美学”的当论意义

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面对的问题是当代美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方面,传统的美学理论确实无法回答当代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美学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造;另一方面,激进的后现论彻底地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而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又确实是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重要主题,因此如何理解和诠释人类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便成为了当代美学的重大难题。

后现代语境中的哲学诠释学美学坚持了艺术和审美真理可能性,但很明显,这种审美真理立场显然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的真理立场。这种不同,不仅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所坚持的艺术自律性与意识形态问题,哲学诠释学不怎么具有审美意识形态的批判立场,这一点受到了当代一些理论家的批评,如伊格尔顿和哈贝马斯等;这种不同而且在于,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立场主张审美真理并不是某种完全自律于艺术作品本身的,而是需要理解者和解释者参与的游戏事件,艺术作品文本是一个自律性半成品,其意义和真理必须由理解和解释者在与作品的对话中才能得以实现,因而,意义和真理都是差异性的和多元化的,审美真理的任何一种理解都不具有绝对的有效性,确定性永远是相对的,而差异性则是绝对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审美真理的差异性和相对性立场,加达默尔的效果历史理论被著名文艺理论家赫斯视为一种“”。但是,由于加达默尔的审美理论仍然坚持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真理的可能性问题,又被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如德里达视为传统的保守主义。

加达默尔的审美真理理论正处于现代与后现代的交叉语境中并倾向于后现代,就坚持艺术作品的自律性来说,他的美学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现代主义的特征,就他提倡解释的主观性和游戏性、真理的差异性和不确性等等方面来说,则倾向于后现代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对于西方的形而上学传统,他与德里达发挥着某种相似的作用。正如大卫·霍伊所说的:“德里达和加达默尔都拒斥筹划经验总体的可能性和效用性。加达默尔希望避免黑格尔式的经验完成(绝对的自我确证地)和最后历史的观念,德里达认为总体化是不可能的,这不仅因为经验所具有的不可能性,而且也由于游戏所具有的有限性特征。……加达默尔也是从有限性得出他的开放性观念的。这两位思想家都以坚持开放性来作为形而上学的解毒剂,尤其是把它作为神学或末世论思想的解毒剂,是那种认为在历史和思想发展中有必要设置秩序的做法的解毒剂。”(注:D.C.HoyTheCriticalCircle:Literature,History,andPhilosophicalHermeneutic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2.P84.)但是,加达默尔毕竟不同于德里达,前者力图在理解与对话中发展一种关于人文科学真理的哲学,而后者则在解构的游戏和策略中致力于消解人文科学和审美中的真理;前者虽然坚持艺术和审美的真理发生在主体性的理解和解释中,并坚持真理理解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但并不否定审美真理的的存在和理解的可能性;而后者则既坚持理解的差异性,也坚持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不可确定性,从而否定了审美真理的存在和理解的可确定性。

美学分析论文篇4

一、马利坦和他的时代

中世纪以后的欧洲,随着科学的发展,作为与基督教神学相对抗的理性主义逐渐滋长起来。“从以马斯.阿奎纳,罗吉尔.培根和奥卡姆直到大约十九世纪末,每一件事物都实际上符合于理性的规律,各种形式的唯理论统治了西方思想。”(1)但这并不说明信仰就不存在了或者说被削弱到多么低的程度,而是滋长起来的理性似的宗教逐渐宽容起来:一方面容忍了理性的部分侵入边的不再过分固执;另一方面,永恒在上的神变的稍微世俗了些,从某种意义上说,使得人与神之间更加亲近起来。

理性主义与科学联系到一起对欧洲的发展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反映到经济、政治、艺术、哲学的各个领域。但由于人类自身认识能力的局限,理性主义的批判使得宗教失去的仅仅是教条、狂热和蒙昧,正因为“宗教像火一样是人类文化中所固有的某种东西”,(2)理性的批判并没有能威胁到宗教自身的存在。

十九世纪的法国科学和社会都在进步,各种各样的进化论思想让人们变得足够乐观,人们象傅立叶和圣西门一样构造着未来理论世界,陶醉在科学的梦幻之中。然而历史并没有为人类精神的权威引导人们进入必然的王国,与科学同时俱来的不仅有财富而且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与各种各样的矛盾,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理性主义的锋芒开始引退了,人们在正视科学的同时,有返回来更加关注人自身的存在,在叔本华和尼采之后,各种人本主义或者说存在主义有空前发展起来。

1882年11月18日,马利坦出生在巴黎的一个笃信新教的律师家庭,幼小的心灵种上了宗教的种子。

青年时代的马利坦进入巴黎大学文理学院学习,在这期间深深吸引他的是哪个时代感觉的一部分柏格森生命和直觉主义哲学。尽管畈依了罗马天主教后的马利坦转过来有反对柏格森的非理性主义,但在后来的马利坦的思想和著作中,我们多多少少还是可以看到柏格森的某些影子。

1905年,马利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06年他同他的妻子也就是后来成为诗人的拉依撒.奥曼索夫(RaissaOumansoff)共同改信天主教,也许正像一些资料上所说的,这是因为他们受了法国诗人L。布户瓦(LeonBloy)的影响。再后来1908年,马利坦潜心研究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拖马斯。阿奎纳的著作,在这位13世纪意大利修道士的思想面前,他被深深的打动了。

拖马斯.阿奎纳是在西方文明史上产生过巨大思想影响的思想家。他把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与基督教信仰结合成为一个庞大的神学体系。在他的体系中我们不难发现信仰与理性的最初的调和,这一点或许不仅是马利坦所需要,还是那个时代的法国所需要的。

马利坦很快接受了拖马斯.阿奎纳的理论体系。并从此开始了把中世纪经院哲学应用到现代生活中终生尝试。“他是拖马斯。阿奎纳的门徒或诠释者,和阿奎纳一样,他不仅关心查的合理性,而且也关心生存和存在以及充斥着上帝的时间的重要性。”(3)

十九世纪末的欧洲,宗教如何适应现展的社会是许多国家所面临的问题。这时候拖马斯。阿奎纳的哲学和神学被重新发现不是马利坦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到整个欧洲社会。这也许是在教皇利奥十三世在《永恒之父》通谕中正式宣布阿奎纳的哲学为天主教官方哲学之后,新拖马斯主义的影响能够日渐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1912年,马利坦受聘在尼斯拉公学任哲学教授。1914年以后在巴黎天主教学院讲授哲学。1913年他发表论《柏格森哲学》,1920年,他发表了《艺术一经院哲学》,在着本书中开始对“美”进行讨论。1984年,马利坦应聘为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直到1950年退休为止。在美国执教期间,他用英文写下了《艺术一诗中的创造性直觉》一书。这是又一部也是他主要一部对“艺术哲学”进行反思的专著。在书中他对“艺术”和“诗”进行了剖析和比较,对“创造性直觉”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并对智性和想象以及诗与美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论述。

马利坦在对哲学问题发表看法的同时,对艺术阐发的见解和意见给人们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使得在美学上的马利坦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与其他对文艺发表看法的哲学家一样,马利坦的美学思想建立在他自身的哲学基础和时代精神的土壤之上,这一点在本文第二部分对其美学思想简单把握的同时再给予粗浅的分析。

马利坦一生推动新拖马斯主义的传播,勤于著述。他的著作有五十多种,涉及艺术的还有《诗的境界及其他》(1935),《艺术家的责任》(1960)等几种。

二、马利坦的基本美学思想

<一>美的本质

什么是美,美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任何一个对“艺术哲学”表现出兴趣的人所乐意讨论的问题,马利坦也是如此。

正象拖马斯。阿奎纳所论述过的:“在任何事物中,美和善二者的本质特征都是相符的,因为它们正是建立在同一形式的基础上,所以善被我们颂扬为美。”(4)

马利坦同样看到了美与善的联系,他认为一件事物能满足“善”的欲望的同时,又能让人对其理解过程中领悟到愉悦,也就是“美”的感觉。“如果事物以其被提供给心灵直觉的存在这一简单事实来提高心灵和给心灵以,那么理解这事物就是善,这事物就是善,这事物就是美的。”(5)为了使艺术更能充分地表现“美”,人们往往赋予艺术更强的象征性的“善”。马利坦把对美的本质的分析放在美善统一的基础上,无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并不是说美就等同与善,这一点似乎更关键。马利坦用更多的笔墨把美与善在认识的角度上做了区分。尽管美与善同样可以提供、满足或喜悦,但美的事物在“美”的方面提供的喜悦,“这种喜悦不是任何一种喜悦,而是认识中的喜悦。”(6)把对没的感悟与认识过程联系起来,使得马利坦对待感觉没的方式上,更加偏爱视觉和听觉。他认为美丽的色彩能够娱目,同样气味浓烈的香水味能够刺激嗅觉,但在这两种“形式”或性质中,只有色彩可以被成为“美的”。这是因为在马利坦看来,香水味仅仅使欲望得到满足,而色彩可以在认识方面被领悟,在直接的关照中带来愉快。

怎么样的一件事物就是“美”的,或者说一件事物具有哪些因素让人感到“美”呢?在这一点上,马利坦开始明显地表现理性与信仰的协调。他复述了圣拖马斯给美规定的三个条件,我们不管这三个条件本身是否合理或全面,意义在于马利坦对之所以美的三个条件做的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完整性,因为理性喜欢存在;匀称性,因为理性喜欢秩序和统一;最后,也就是主要一条,明确性和鲜明性,因为理性喜欢光亮和明白易懂。”(7)事物之所以是“美”的,首先是他本身物质的安排是有序的,是合理的,这样才能被理性所接受,才能让理性感受到喜悦,感受到美。既然美是理性的对象,美也只有在符合理性的形式中产生出来。

这些还仅仅是美的基础或规定美的条件,那么到底什么是“美”呢?马利坦开始神秘起来。他借助经院哲学家的说法,认为“美就是闪耀在物质匀称部分的形式之光”,(8)(着重号为本文作者加)或许正像人有灵魂一样,事物之所以表现出美,是因为它自身闪耀着一种闪电般的光彩,当然这种光彩是在符合理性的形式中显现出来的。“形式之光”是事物美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美的实质。接下来马利坦对形式之光来源的进一步分析终于走向神的怀抱。他认为不论是舞姿合理的鲜明性还是韵律或音响的和谐,合乎理性的事物之间闪烁的形式之光,首先来自人类的“喷薄欲出的深刻的心灵之光”,(着重号是本文作者加)“而心灵是生命和动物能量的开始形式或精神生活的基础,痛苦和激情的基础。”(9)再就是形式之光直接来自更加崇高的“神赐之光”。(作者加)

当马利坦这种解释正是迎合了他的“以神为中心”的基督教文化观。他承认理性,甚至鼓吹科学,但同时承认人的超理性的部分,结果是一方面为理性所鼓舞,另一方面对神性的降临敞开了胸怀。马利坦在对美的本质上尽管对这种调和做了进可能的努力,但看起来总还是让人感觉有些牵强。这也许不是他个人和单就美的本质做出论述方面的问题,它关系到理性和非理性,科学和信仰以及人在某些范围内认识的乐观性和在某些方面充满困惑的事实。从整个哲学史或美学史上来说,这种调和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做的完美。这种做法的意义不在于做的怎么样,而在于做的本身。

我们再来看一下美或者说形式之光是怎样被把握和领悟的。首先是感觉获得形式之光,感觉对于领悟美所起到的作用是巨大而且几乎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因为“一个人身上只有借助感觉所获得的知识才充分具备了领悟美而必要的直觉。”(10)形式之光被感觉领悟之后就可以使感觉产生最初的,就像鹿在泉边,不用花很大力气就享受到了水的鲜明性。不过这种也仅仅是感性的,真正的没最终要、进入理性的领域,给理性以喜悦,感觉是为最终的理性认识服务的。感性认识的对象是具体的和个别的,理性的对象才是本质和一般。那么对于美的领悟如何由感性进入理性呢?马利坦又给人设定了一种高级的能动的主体,也就是“理智之光”。理智之光冲感觉提供的影响中,抽取潜藏在里面的精神性实质,使得事物中符合理性的安排即完整性、匀称性和鲜明性被理性真正把握的同时,美也使理性领会到喜悦。这就表明了审美与认识是怎么样的关系,就像“面部的江晕说明年轻”一样,是认识的范畴,同样也是的范畴。

马利坦没有贬低感性和理性任何一种认识方式的意思,他认为形式之光是通过感觉而渗透到理性中去的,马利坦还企图通过理智之光把两个过程联系起来。也许他做的努力不够,这两个过程掺杂了对“符合理性的属性”和“形式之光”的不同领悟的内容之后,调和起来有些杂乱无力,连马利坦自己也承认,“艺术美的直觉和科学真理的抽象是处在对立的两极之中。”(11)

<二>艺术与诗

在《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一书的开篇,马利坦这么写道:“艺术和诗——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试图弄清这两个神奇的伙伴相互间的区别和不可分割的联系。”(12)我们来看一下“艺术”与“诗”在马利坦书中的特殊意义所指。

“谈判艺术,我指的是人类精神创造性的或创作的、产生作品的活动。”(13)对于马利坦,“艺术”并非艺术品或其他人们普遍所指的意义,而是一种过程,一种作为人类精神现象的创造艺术品的活动。而这种活动又被限定到一定范围内来理解,马利坦把对艺术的理解指向使用和制作。就其是艺术而言,实用艺术中最有可能发现艺术最显著和最典型的特点。艺术从人类生活制造各种工具开始,在其起源上与“艺术人”紧密联系在一起。

艺术与“制作”有关,但不是指“制作”这一事实,它是一种精神现象,这种精神的目的就是使其作品的制作成为可能。艺术存在与灵魂之中,之所以艺术使得制作朝向一个给定的目的,是因为它是“一种在人中发展的内在力量。”“就人的行动方式而言,它们使他完美并使他——就他使用它的程度而言——不偏离给定活动。”(14)艺术是实践智性的善,这种特殊的智性使得艺术给人以正确的行动方式完成要创造的对象。

“诗”作为贯穿马利坦美学思想始终的一个重要概念,把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首先一点可以肯定的:“诗”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诗歌这种指定的艺术形式。“诗”对于“艺术”来说是一种更普遍更原始的精神过程。“谈到诗,即事物的内部存在与人类自身的内部存在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就是一种预言。”(15)

作为“精神的创造性”这一点,“诗”与“艺术”是相同的。前面说过,在艺术中,精神的创造性为满足特定的需要而被限定在特定的目标上;在诗中,这种释放是自由的,对于创造性来说它是从灵魂的深处指向无数可能的实现和可能的选择。它不可能从未存在的事物中得到任何启示,因而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与诗人的主观性。因为诗是要见出事物内在存在与人自身内在存在之间的相通,这种相通不可能通过实践获得,那么也只有通过神的启示了。因而在创造的等级上,马利坦认为“诗超脱艺术”。

;我们再来看一下诗与艺术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正因为“灵魂的种种活力”是相互包容的,使得在广泛意义上的艺术中,诗自然而存在。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诗依附与艺术。因为艺术有对象,而诗中的精神创造性没有对象,诗的自由冲动只有自然的趋向艺术的趋向。“诗被支付给艺术的生产性活动;它作为动因的精神而命定去唤醒艺术的作用是不可能回避的,它为终止在发表和制作中而认识。”(16)另一方面,艺术有赖于诗赋予创造性的灵魂而存在。诗以它自己的方式支配着艺术。因为艺术渴望美,诗倾向与美,因而诗能够并且要求赋予艺术以美的活力。

诗倾向于美,但美并不是诗的目的——没有任何指定的对象对诗行使指挥和控制权。那么诗与美之间该是怎样的关系呢?马利坦认为,在诗的驱动过程中,美并不是要追求的,而是随之而来的。美是诗的“必要的关联物”,是目的之外的“超越任何目的的目的。”因而诗不以属于美,美与诗是平等同一的。但是,诗因为缺乏了美就会欠缺,就会无所依据;而美也离不开诗,这样的话,在无任何从属性和目的性的基础上,诗与美互相羡慕。

与智性相联系,马利坦对艺术与诗又做了尽可能的讨论。尽管意志和智性在艺术中共同起作用,但艺术的本质是智性的。智性在艺术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就智者的不同特性来说,艺术是实践的智性的善。而诗是超越智性的,诗源于灵魂诸力量处在活跃之中的本源生命,诗是智性的潜意识生命,因而想象和智性同为诗的精髓。诗做为精神无意识中原始的光源以非逻辑的方式起作用。然而像我们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在想一样,这种原始的创造之光存在与我们灵魂之中,却不能为我们所知悉。诗的直觉来源与上帝,在这一点上,诗人在继续着上帝对世界的创造。

诗是人类灵魂最高处的原始动因,它只能来自上帝的启示。这样,马利坦把人性和神性巧妙的在观念的精神现象中融为一体。而艺术是指向制作的人类智性的精神创造活动,透过艺术与诗之间的微妙的关系,我们不难发现,马利坦在艺术创造的精神领域继续着新拖马斯主义哲学最基本的工作:寻找理性与上帝的交汇点。

<三>创造性直觉

在关于创造性直觉的论述中,马利坦作乐最细微的经营,使得这部分内容构成他对人类创造活动的精神过程做详尽分析的核心部分。

首先一点要澄清的是:尽管马利坦与柏格森以至克罗齐在思想渊源上有着或多或少的牵连,但马利坦有关创造性直觉的论述即不同于克罗齐“艺术即直觉”的论述又与柏格森“洞察绵延的神秘认识”有着很大甚至是本质的差异。如果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创造性直觉的特质产生和其功用之后,也许可以认为马利坦从柏拉图和阿奎纳那儿得到了更多的启发。

马利坦把创造性直觉的引出与“自动的无意识”和“精神的无意识”的区分联系在一起。“存在着两大类无意识,两大类把对于意识的把握分割开的心理活动领域:处在生命线上的精神的无意识和自由体、本能、倾向、情绪、被压抑的想象和愿望。创造性回忆所构成的一个紧密的或独立存在的物力论整体的潜意识。”(17)

马利坦认为,第二类的自动的无意识是与佛罗依德论述过的无意识相一致的,这种无意识是与创造性的精神活动没有太多联系的外在的无意识,它与前一类无意识的主要区别在于他完全排斥智性,是一种无意识则是我们所要关注的,在讨论创造性知觉时所要依赖的,马利坦将其称为精神的无意识。他认为这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无意识在古代智者柏拉图那儿已经知之甚深了,而且因为柏拉图的缘故,马利坦还把这种无意识称为“音乐的无意识”。这种无意识与“智性的动因”是不可分割的。在人的灵魂深处,最初的智性与灵魂的因子一起起作用,构成一种参与创造的精神之光,成为智性活动的原始动力和活跃的源泉。这种无意识的活动结果,使得我们所有的观念从观念的胚芽中逐渐产生出来,使得被马利坦成为创造性直觉的一种内在认识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着自己的使命。

在马利坦看来,对自己主观进行把握是诗人字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先决条件,不然他无法进行创造性活动。然而这种认识只能是一种神秘而又模糊的,同此相连的是,诗人对外在世界和内在世界的把握不是通过概念和概念化的方法,而是一种通过情感契合的隐约性认识。“上帝的知觉,创造性直觉,是一种在认识中通过契合或通过同一性对他自己的自我和事物的隐约把握。这种契合或统一性出自精神的无意识之中,它们只在工作中结果实。”(18)这种直觉即是对人类精神的一种表现形式,又是上帝创造世界采取的另一种巧妙方式里的部分内容。

在论及“同一性”的认识方法时,马利坦用了这么一个例子,比如对属于道德的善“刚毅”的事物的评价上有两种方式:一种属于对善的“刚毅”的概念和理性的认识,另一种则是通过我们的意志和欲望的力量,通过一种倾向性,具体通过查看我们的为人,爱好和特征而获得的一种认识。在第二种方式即所谓的“同一性”的认识中,智性与情感的倾向和意志的意向一起起作用。而其中带有倾向性的情感便是与创造直觉融为一体的,这种作为形式的情感把灵魂所体验到的实在带入灵魂的最深地带和智性的精神的无意识深处。正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在创造性直觉中,智性的形式与人类灵魂的神秘力量,客观实在与主观性,物质世界和灵魂的全部,不可分割的同时存在。

“在我看来,在这一点上,(阐明包含在诗性直觉概念中的主要方面和含义),得作出的第一个区分与这么一个事实有关:诗性直觉,它既是创造性的有是认识性的,或则可特别的视为创造性的,从而同被它所把握的东西有关。”(19)随着马利坦的思路,我们来看一下创造直觉即诗性直觉在其被看作是认识性方面的特征。

要讨论的问题是:创造性直觉的对象是什么?马利坦认为概念化的事物并非其所把握的客体,而且正因为如此,创造性直觉的对象是倾向并开放到无限的。它既包括诗人主观性中的单一存在又包括对于存在的丰富性无限开放的所有其它存在。事物一旦进入创造性直觉,便逐渐生动精致起来,它各个方面第一因的驱动之流所渗透,因此永不停息地超越自我,不断给出比自身所有的含义要丰富的含义。创造性直觉使得诗人在自我的幽夜中不断把握未被认识的认识。

另一方面,因为诗人的主观与事物一起被创造性所把握,因而就诗人最后成就的作品而言,既是一种在广大世界中被捕获到的关于世界的真的符号,不是诗人自我凡响的隐约展现。就这样,诗把两中意义进入一种即将形成的作

品之中,使得作品通过这种基础上的复合意义而存在。

诗性直觉的另一特制是其创造性。作为创造性的诗性直觉一旦存在就作为智性的非概念生命的幽深中的一种创造冲动而朝向工作。将要产生的作品的完行已经潜伏在创造性直觉之中,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作品在创作冲动的发展中逐渐呈现出来。就已形成的作品而言,处在自然而原始状态中的诗性直觉使得作品构成成分的美为光彩,当作客观化的自我进入行动或主题中的特性直觉使得作品构成成分的美为完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不能缺少了创造性直觉而存在;一件艺术品具有了创造性直觉的参与,即使其形式是残缺不全的,同样可以投射出存在之光。

关于创造性直觉的产生和源泉,马利坦从为诗性直觉是天生的,它取决于灵魂的某种自由和想象力,取决于智性的天生的力量。它直接来源与上帝,不可能通过运用和训练而获得。人们只有服从它。马利坦还说,创造精神在人的灵魂中是不同层次的,诗人越成熟,渗入其灵魂中的创造性直觉密度就越高。

我们也许可以这么认为,马利坦对创造性知觉详尽细致的论述,是为了将上帝对世界的创造与诗人个体的自由创造活动在微观上紧密联系起来。在精神的无意识区域,理性的和非理性的、概念的和前意识的、清晰的和隐约的精神之诸力融合为一起有相继发源出来,其中智性与情感倾向相互渗透成马利坦神秘的包容一切的儿女市和创造的精神形式。马利坦一方面以崇尚理性自居,另一方面又使创造性直觉这中精神形式神秘化,连他自己都说,真正的诗人应该是宗教的。

<四>诗性经验和诗性意义

与诗性直觉相比,马利坦认为诗性经验多少有点不同,它具有更复杂更广泛的心理学意义。“诗性经验涉及灵魂的某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自我交流使我们思想的一般性的交流暂时中止,而且它与特别强烈的诗性直觉联系在一起。”(20)在这种状态下,主观性聚集在灵魂的隐秘处,期待着创造性的到来。在精神的无意识的界限上浮现出一种隐约的、无法表达而又动人的认识,事物的内在的必然性已潜藏在这种认识之中。

在马利坦看来,诗性经验包含了两个阶段:关于收缩的第一阶段和关于舒张的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在平静中聚集在一起的灵魂的全部力量处于一种实质性状态和休眠的活力状态。在第二阶段,聚集在灵魂中心的精神,力量开始喘息,通过这种喘息,事物在从容或激烈中被给出,逐渐澄清,得以清晰,并被表现出来。在整个过程中,诗性经验与诗性直觉的关系在与:诗性直觉又因诗性经验而得以增强。在诗性经验的第一阶段,诗性直觉以催眠的方式起作用;在诗性经验的第二阶段,诗性直觉以催化剂的方式起作用,诗性直觉将聚集在自己周围的种种实质性活力传递给行动。我们初步了解了马利坦有关诗性经验的论述之后不难发现,“马利坦在这里企图用他的诗性经验说,来解释为千百年来的哲学家和美学家谈滥了但又未能真正阐述清楚的灵感。”(21)

马利坦把灵感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作为诗性直觉的灵感或处在诗性知觉幼芽中的灵感,这种灵感永远是必要的;另一种是作为充分显露的,或普遍渗透的运动的灵感,这种灵感永远是最吸引人的。马利坦认为这种区分有助于调和表示上的矛盾的两个真理:一方面一首完整的长诗不可能完全出自灵感——运动的充分显露的灵感;另一方面诗的每一部分都必须依赖于那种处在诗性直觉萌芽状态的灵感。

在处理诗性经验与理性的微妙关系时,马利坦显得十分谨慎。他认为诗人和他的作品不能缺乏了激情而存在,但激动、狂喜、狂暴也并非就是灵感的本质。灵感失去了理智也仅是兽性情感和感情的简单释放,灵感不能超越理性并且也只有依赖于艺术的善的劳动才能给出形式。“主张让灵感排除智力而单独左右作品是与神秘主义者的种类中的启发相类似的一种错误观念。”(22)

诗性经验最终要通过某中形式表现出来,马利坦认为诗人中的诗性经验相对应的是在作品中的诗性意义。诗性意义对于诗就像灵魂对于人,主观性通过诗性直觉传达给作品。作为诗的内在旋律的诗性意义是如何在作品中表现的呢?马利坦把诗性意义剖析成由诸因素在不同层次上构成的复合意义,使我们对被作品把握的诗性意义游乐一种启发意义的了解。而且使得诗性意义与逻辑意义的关系似乎更符合事实。“对于诗性意义,它不过是一种易变而掺杂之物。因而诗性意义是一种由数种含义所构成的内在含义:词语的概念意义,词语的想象性含义,以及更其神秘的含义即词语之间和词语所承载的意义内涵之间的隐约关系。”(23)通过这种剖析,马利坦调和了构成形式的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概念意义完全从属于诗性意义,而不是相互对立。

另一方面,我们注意一下构成作品形式诸因素的诗性和相互关系,似乎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他的“美”的看法:或许我们可以以更细微的层次上隐约理解“形式之光”对理性的包容。甚至可以进一步理解“美”与“善”之间微妙的关系。但要找出诗性意义和其中的要素与“善”与“美”在某种关系上的对应,也是模糊很困难的。因为马利坦这种分析虽然是理性的工作,但就他作为诗人构思他的美学思想本身,无处不充满着诗性经验和诗性直觉。

因为诗(诗歌)不可能完全的脱离词语的概念意义而存在,因而没有诗可能是完全朦胧的,词样,因为诗不可能完全依赖词语的概念意义而获得他的生命,所以也没有一首诗能够绝对清晰。从这种意义上,马利坦用具体的艺术形式诗歌为阐明了作品对感觉和智性同时的需要。也只有依靠工作的理性的创造性劳动,才有可能创造出能唤醒我们感情共鸣、愉悦和挚爱的完美的艺术作品。

三、对马利坦美学思想简要评论

在本文第二部分阐明了马利坦基本美学思想的同时,已经零零碎碎的作了一些简单的议论,因为马利坦对艺术哲学所作的努力给人带来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还有一些内容值得说明、强调和探讨。

首先值得注意的应该是贯穿马利坦美学思想始终的那种“调和”。这个词字面意思好象还不能临如其分的表达出马利坦在艺术哲学的不同曾面上细微的经营。事实的一方面是,正如马利坦主义者标榜的那样,马利坦推崇理性并以智性自居:在美的本质中,美是理性的对象;在艺术与诗中,智性甚至起着根本的作用;在创造性直觉中,如果没有了智性,则它只能是愚昧的疯狂;而诗性意义又依赖于逻辑意义而存在。而事实的另一个方面是,在马利坦灵魂的深处,隐隐约约回响着上帝的

声音:在美的本质中,形式之光或者说神赐之光才是美的实质;在艺术与诗中,充满着意志和欲望;对于创造性直觉,“他(诗人)更有强烈地感到有一只无情的、而且比他自身更有力的手在左右自己”;(24)而诗性经验本身就是以内在的必然性出自灵魂之内的动人的认识状态。这两种看起来似乎是对立的倾向被马利坦调和在一起,他所做的努力使得他的这种调和并非简单的拉扯而是非常精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充满了说服力。例如他对形式内涵的剖析把诗性意义和逻辑意义的关系处理的更容易让人接受,对与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意的启示。

尽管许多人认为宗教和神学是应该批判的,但从另一方面,它又能使人对人类自身的存在产生更多的反思。马利坦在论述诗性经验是引用了兰波的陈述:“我是另一个”(Jeestunattre)接着又引用了法国诗人洛特雷阿蒙(Lantreamont)的一句话:“如果我存在,我不是另一个。”(Sijexiste,junesuispasunautve)看起来意思相反的两句话却描述了人作为存在而存在的同一状态。也许在马利坦那里,“上帝”不代表宗教而代表宗教精神,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人类认识自身和其它存在的更高境界。马利坦用他自己的方式阐述了“上帝”通过人对世界的创造,并透漏了神和人之间的微妙关系,这些内容,还是值得讨论的。

还有,尽管我们发现马利坦与中世纪的拖马斯。阿奎纳有太多的相似,而且他自己也认为人们在“拖马斯主义”前面加上个“新”字是多余的,但决不可能认为马利坦是对中世纪神学简单的复述。事实上,社会诸多因素的发展,各种思想流派的出现是马利坦获得了更多的新鲜材料。各种人本主义,心理学领域的发展,同时代对艺术哲学的各种反思,都应该是马利坦获得其思想的土壤。我们看到,在他阐述有关“自动的无意识”和“精神的无意识”时,从心理分析大师弗洛依得那儿吸取了许多有意的东西。另外,为了说明问题马利坦在《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中引用的大量的诗歌,和举出的有关绘画和音乐的例子,有很多是新的材料。

美学分析论文篇5

不同地域产生的文化艺术呈现不同的特征,本文结合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进行研究,分享了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价值,仅供参考。

【关键词】文化艺术;剪纸;东北;审美

剪纸艺术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流传广泛。东北的剪纸艺术具有鲜明的氏族社会大地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文化特征,与当地普遍信奉的萨满教关系密切,本文以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为例,研究地域文化艺术中的美学理论。

一、审美与剪纸艺术

(一)审美。我国当代美学理论研究在学习西方美学的基础上,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形成了以实践美学为主流的美学理论体系,审美是一种实践活动形态,与人生实践紧密相关。相比古人,现代人更加需要审美。美学以审美活动为对象,通过审美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构建人类审美的价值体系。审美价值则是在审美主体与对象的精神互动过程中确立起来的。

(二)剪纸艺术。剪纸艺术包含着丰富的中国文化,东北剪纸艺术是我国民间剪纸艺术当中的一个类别。任何艺术品都是人们按照自身审美观念以及生活习俗创作出来的,将自身情感和信念融入其中,表达对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剪纸艺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其独特的人文性和民族意蕴,见证和传承着深厚的中华文明。

二、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

(一)东北剪纸艺术。东北剪纸艺术以吉林和黑龙江为代表,题材上有满族祭奉祖先的古俗之物,即旗装马靴的姥媳人(神)。萨满教中,萨满即为沟通人与神的巫,其所供奉的神即为姥妮人,也就是老太太神。东北剪纸艺术与民间信仰萨满教关系密切,满族祖先很早便用鱼皮、兽皮等剪刻成神偶用于祭祀,这只是东北剪纸当中的一类题材,此外还涉及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常见龟、蛙、人参等,剪纸人物人神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二)审美意象。审美意象,从中国古典美学的角度来说是处于核心地位的,也就是艺术的本体。如果从中国现代美学体系的角度看,它同样居于核心地位。艺术家用某种媒介物构建出意象,表达感情,就是艺术。也就是把情感融入某个符号化的意象,人物、动物等元素构成实物剪纸,而在审美当中,审的不是剪纸本身,而是其蕴含的意蕴,也就是象。东北剪纸中,娃娃、莲花、葫芦等象征着多子多福,家禽家畜等象征着吉祥幸福。每当重大节日,人们就会用剪纸来布置环境,操办喜事也惯用喜字剪纸等。这种方式将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呈现出来,将人们心中的意象用实物传达给其他人。审美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表现人的精神价值和精神需求。东北剪纸艺术内含丰富的历史文化因素,有着强烈的生活气息,无论是复杂还是简单的剪纸作品,都能使人产生联想和美感,并获得不同的身心感受。

(三)审美价值。首先是题材美。东北剪纸艺术可以说是东北老百姓自己的艺术。一般剪纸艺人多集中在农村,闲暇时,他们用灵巧的双手将生活的感受融入剪纸当中。剪纸作品通常歌颂正面和积极的情感,表现对生命的热爱。鸟兽虫鱼、花木、粮食、人物等元素构成有趣而精巧的剪纸造型,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如图1所示,该作品蕴含多子多福、望子成龙之意。其次是寓意美。剪纸一般用于纳吉祝福、劝勉警诫、祛邪除恶。这些内涵表达着人们的感情和对生活的追求,体现一种内在精神品质。第三是构图美。一把剪刀就能剪出龙凤、剪出人物、剪出鸟兽虫鱼,具有鲜明的构图美感。第四是含蓄美。剪纸作品题材来源于生活,用简洁朴实的图案表现生活的点点滴滴,只要细细品味,就能够发现剪纸艺术巧妙的手法和表达方式。同时抽象且含而不露的形象,让人联想和思考,耐人寻味。第五是教化之美。剪纸中蕴含的意象有吉祥造型、神话传说等,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同时也是对黑土地文化的传承,教化了一代代的东北人。

三、结语

从当代中国美学理论体系来看,东北剪纸艺术蕴含着丰富的审美价值,值得人们细细品味鉴赏。其所表达的美学意蕴,深含当地的文化特性。剪纸来源于民间,映射着老百姓的精神世界,美学观念积淀于民族文化心理深处,灌注进剪纸艺术当中,发挥着强大的魅力与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尚一墨.当代文化中的总体艺术观现象瓦格纳美学理论评析[J].美术观察,2016,(11):135-141.

美学分析论文篇6

关键词:苏轼;文艺美学;主体间性;自我主体;对象主体

中国古典美学具有朴素的主体间性特征,儒家有“天人感应”学说、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观点,道家直接提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其思想内涵与西方现代主体间性理论遥相呼应。苏轼是宋代学者型文人的代表,在思想上,融贯儒释道三家精华,形成独特的文学观点和美学思想,在诗书文画方面都有巨大的成就。对于他的美学思想,虽然没有专门著述,但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却时时可见,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突出代表。在对传统主客对立的二元论哲学的反思下,现代西方哲学、美学逐渐向主体间性过渡。主体间性打破了二元论哲学的桎梏,主张将世界纳入主体范畴。在主体间的存在中,世界不再是被主体征服的客体,而是另一个自我,两者是平等和谐的关系。审美主体间性理论则强调审美活动中自我与世界的平等,反对传统的主体与客体割裂的二元论,通过了审美体验、审美同情和审美理解等现象学的阐释表达了对物我合一的本体论境界的诉求。主体间性理论由西方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入我国,金元浦先生在《文学解释学》中较早地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文学理论中,此书可称得上是我国介绍主体间性理论的开山之作。当代学者杨春时教授则创造性地针对主体间性所针对的三个领域进行了划分以及阐释。

近年有陈士部先生撰写了《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一文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阐释中国古典艺术的特质,很具有启发性。以上是针对主体间性较为宏观的研究。而从微观上看,许多研究者也开始运用主体间性理论分析具体的文艺理论著作或者理论家,如孙琳的《论文心雕龙的主体间性》,洪世林的《苏轼文艺美学的主体间性》,后者对笔者有较大的启发。苏轼文艺美学融合儒释道三家思想精华,具有中国古典美学的典型特征,本文试图从本体论层面上的主体间性美学出发,对苏轼的文艺美学进行阐释与反思。对于审美活动中的主体,苏轼没有直接提出过相关表述。但是其丰富的审美体验和艺术创作却使他产生了独特的审美观念,并通过其文学创作表现出来。他曾写过有关道教丹诀的《大还丹诀》一文,苏轼写作此文虽在于讲述道教炼丹之秘诀,但道教内丹理论与两宋道学有着密切联系,苏轼的哲学美学思想受其影响很大,甚至许多观点都根源于此。其本意是在构想一种内丹生成的过程,即“性灵”与“六华”生成人,再不断汲取天地“六华”养成内丹。但以美学的视角来看,这段话可以说是苏轼对于审美思想的总括,包含着苏轼对于美的感悟。首先苏轼提到形器之外的“英华”即其概括为“六华”者,实际上就是世界万物“美”的具体表现。在苏轼《赤壁赋》中曾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成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造物者之美,赋文中之略举“声”、“色”,而在《大还丹诀》中更加丰富,演变为“声”、“色”、“光”、“味”、“力”、“膏”等六华。在苏轼的美学观念中,他不只把世界局限为个人审美的对象和客体,而是强调世界在与个人的交流中的主体性地位,这与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在下文中,苏轼进一步提出审美过程的另一主体即“我”的存在,所谓“此了然常知者与是六华者盖合而生我矣”。从主体间性理论来看,“六华”无疑是世界万物美的表现,而“了然常知者”可视作审美判断力,只有在世界与个人的审美交流即“与吾接”的过程中,审美主体性与美的表现相融合,审美主体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后文中,苏轼进一步说道:“此了然常知者存乎中,则必与是六华者皆处于此矣”,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交流,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实现了超越个体与社会的本真存在。这也是现代主体间性哲学的核心观点。可见在苏轼的文艺美学中,在文学活动中的我与世界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主体间的交流是审美成为可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苏轼文艺美学与主体间性美学的本质论遥相呼应。那么审美活动中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个人审美体验的基础上,苏轼的文艺美学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也不是单方面的认识,而是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同情,从而相互融合,达到一种身与物化的审美境界。苏轼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有很多,如“人之所以信者,手足耳目也,目知多寡,手知轻重,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计者,必付之度量与权衡,岂不自信而信物?蓋以为无意无我,然后得万物之情。”“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居士之在山也,不留于一物,故其神与万物交,其智与百工通”。以人之耳目和度量权衡设喻,苏轼提出只有自我主体深入艺术对象中,摆脱外界干扰,摈弃个人的主观判断,即“无意无我”,去认知体会,才能获得对艺术对象的审美理解,将其表现得真实可信。

在评论文与可等人的艺术实践时,苏轼将其成功归因于“与物化”、“与物交”,亦是其物化主张的表现。苏轼虽然强调了物我合一、以物观物的审美境界,但同时也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性。以物观物表现了一种物化的倾向,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对万物的体验与同情,这种审美同情在老庄哲学中发挥到极致。然而经世致用的儒家文化教育使得苏轼难以彻底成为老庄的信徒。他十分关注现实世界,有着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也有着不俗的政绩。然而坎坷多舛的征途令他不得不回到了独善其身的精神世界中。因此在审美过程中,他强调“寓意于物”的非功利态度,以获得审美愉悦和自由,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这个观点出自苏轼《宝绘堂记》:“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在《超然台记》中他也有进一步的阐述:“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玮丽者。哺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推此类也,吾安往而不乐?”苏轼对比了自我主体的两种态度,并指出只有“寓意于物”才能获得审美愉悦,“微物”、“尤物”在这方面没有差别,而“留意于物”则让人难以得到审美愉悦和自由,而是为物奴役。这种论述与现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美学著作《美学》中关于“非功利性关系”与“功利性关系”的论述有相似之处,黑格尔强调非功利性是审美活动是否成立的标志,苏轼虽没有上升到本体论高度,但谈到非功利性对于审美愉悦的决定性意义。苏轼的文艺美学中既有身与物化的倾向,亦有寓意于物的追求,表面上二者似乎是矛盾的,而事实上二者却是对立统一的。身与物化从对象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对象主体对自我主体的影响;而寓意于物则从自我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自我主体的审美修养和判断,尤其是非功利性的态度。两者出发点不一,但却互相补充,有利于审美主体间的和谐交流。这种和谐的交流在创作论上演绎为“与造物者游”,在创作实践中表现为“随物赋形”。陈士部先生在《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时曾谈到三个方面的内涵,“艺类融合的文本互渗性”是其中之一。孙根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审美主体间性特征研究中》进一步阐释为“注重艺类渗透的文本融合性”。两者都指出在抽象思维处于潜隐状态的农耕文化语境中,古代文学理论中的许多范畴具有超越艺类的概括力,古代文人常强调“得意忘言”,而不甚介意文本的艺类归属。不同艺类间的融合是中国古典美学主体间性的表现。苏轼文艺美学中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他主张打破艺术形式的束缚,进入一种时空一体的审美境界。

针对诗词,他在《祭张子野》一文中说道:“清诗绝俗,甚典而丽。搜研物情,刮发幽翳。微词婉转,盖诗之裔”,将词视为诗之苗裔,以致时人“以诗为词”的批评。针对诗画,他最早提出“诗画一律”的观点———“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诗中强调了形似之外的神韵作为诗画的共同追求,从而提出“诗画一律”的观点。此外在艺术创作中,他也常常打破艺术门类的限制,如以古文句法入诗,以致南宋严羽“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的批评,再如在绘画理论中首次提出“士人画”(后称为“文人画”),师法王维的写意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书画艺术的融合。可见,苏轼自觉地将各种艺术门类相互联系,创造性地推动了我国古典艺术门类的交流与进步。苏轼的文艺美学思想具有主体间性特征,但是总体来说是一种前主体性的主体间性,因此具有历史局限性,是中国美学的主体间性特征的古典性的体现。从根本上看,其局限性表现在苏轼文艺美学的主体间性是在主体性没有获得独立和充分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而西方的主体间性理论则是在已有的主体性理论确立后的修正。因此这种主体间性美学在明代逐渐被,被陆王心学等更强调主体性的哲学美学思想代替。但是苏轼在审美体验和理解方面的许多论述仍然是很有借鉴价值的,如在《答谢民师书》中说:“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其中谈到审美过程中对象主体的复杂性以及进入审美理解的艰难。此外从美学方法论的角度看,苏轼运用了中国古典美学惯用了“体验———理解”的方法,同时由于他又是一位杰出的文人,在文艺创作方面有着独到的审美体验,因此他的文艺美学可以为理论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避免理论研究的形而上学缺陷。但是,苏轼的主体间性美学毕竟属于古典的美学思想,从根本上看,其主体间性是不充分的,没有进入一种哲学思辨的思维层面,其侧重点在于生命体验。苏轼是一位学者型的文人,贯通了儒释道三家的思想,正如中国古代许多士大夫一样,他在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之间徘徊,在出仕与归去之间摇摆不定。无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其文艺理论还是艺术创作,都是随着其仕途的逐渐衰落而走向成熟的。一定程度上,文艺创作只是现实人生的一种弥补,苏轼曾自述:“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

美学分析论文篇7

朱光潜早期的文艺思想、美学体系(以《文艺心理学》《诗论》为象征),不是一维的单一结构的学说,而是多维的理论体系,其间错纵地交织着:深刻而玄妙的哲人学说,严肃而豁达执着而超脱的人生态度,渊博而多向的学科知识,精当入微的叙述方法与行云流水式的语言表达。这里的哲人学说——二极性人生态度(艺术形而上学)——多学科的实证知识(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语言表现与方法论,构成四维度的多面体的理论体系。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大有“不识庐山真面目”之妙。

所谓“哲人学说”,指这个体系的哲学一美学构架、逻辑起点的从属和继承关系。其前期的哲人学说,是以克罗齐的直觉说为核心,一方面渗入西方现代哲学美学诸派学说,如布洛的距离说、立普斯的移情说,谷鲁斯的内摹仿说等等,另一方面,又渗入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儒道释哲学精神和中国古典诗文的神韵、意蕴,具有转型时代中多向吸纳、兼容并包的大师心态,其焦点集中在审美认识论(心一物关系)上。其后期的哲人学说,则在扬弃前期哲人学说的基础上(也许有人怀疑这里的“扬弃”关系,详情下文展开),以马克思恩格斯创始人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形态,即原生形态),为后期追求的目标,同时吸取黑格尔、歌德、维柯等人的哲学美学观点,完成了人生观与学术观的双重变革,建构了马克思主义形态的美学体系,其焦点由审美认识论移向审美实践论(主体论或人学本体论),成为一代美学宗师。

所谓“人生态度-一一艺术形而上学”,是指这个体系的艺术特质。朱光潜一生都在追求艺术的性灵,提倡“人生艺术化”和“艺术人生化”,并且认为:在人生与艺术之间有一个中介环节,即“情趣化”。人生的情趣化,就是人生的艺术化(宇宙人情化);艺术的情趣化,就是艺术的人生化(艺术植根于人生)。这便构成一种“人生一情趣一艺术”三一式结构的宇宙论模式。朱光潜早期深受尼采的影响,把人生的魂灵抬到艺术的祭坛上:“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①,“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有充足理由的”②。在前期哲人学说中,他以“艺术人生化”去消解“孤立绝缘”的直觉说,使他营造的美感内在结构在“直觉说”线上得到伸延和完善。在后期哲人学说体系中(主客观统一说中),一切均以“艺术”为中介环节,完成“人一自然”的双向过渡。艺术形而上学,把他的人生追求与哲人学说融合起来,于是他便成为:既是青年的导师,又是现代学术泰斗,一身二任,熠熠发光,可望而不可及矣!

所谓“审美感受(多学科的实证)一一艺术生理学”,是指这个体系的近代审美倾向(审美筋肉论),它把玄奥的哲人学说,灵妙的“人生一一艺术”关系(艺术形而土学),落实于实证的心理——生理特征上,同时又把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广泛应用于诗学理论中,开创了美学——诗学的全新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艺术生理学既是朱光潜美学与诗学的交汇点,又是他学贯中西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关于这点尚未引起学术界的应有注意,下文专章论述),在中国美学一诗学史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和朱光潜相比的,艺术生理的领域至今都是他独占的高峰。

哲人学说,构成这个庞大体系(前期与后期)的轴心,艺术形而上学(“人生一情趣一艺术”宇宙论模式)成为这个体系的形上观照,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成为这个体系的形下实证,它同时突破这个体系的界限,伸延至诗学领域,完成了独特的诗学理论建构。以上可说是朱光潜理论体系的三个不同维度。但是由于朱光潜的理论体系(各种论著),超越纯学术线性思维,处处是妙语机珠、情趣横生,渗透着语言和方法论的神奇魔力,令人爱不释手,这便构成了这个体系的第四维。因此,我们姑且把朱光潜的庞大理论体系称之为四维理论体系。面对多面体的理沦体系,必须具备相应的多面视角,否则便是“盲人摸象”了。

我们以上的看法是想当然,还是根据事实的?

根据之一在中国现当代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一家学说,曾经像朱光潜的“唯心主义”(或朱光潜-唯心主义)那样,充当众人的“靶子”曾受到随心所欲的人的批判,任何人都敢于批判朱光潜,都以批判朱光潜为荣,甚至可以导出一个公式:凡能批判朱光潜的人,都是唯物的、进步的、爱党爱国的。中国的极左思潮裹夹着“封建社会主义?”(马克思)的恶浪,点燃了熊熊大火,企图把朱光潜的“唯心主义”(朱光潜-唯心主义)及其论著的一切“遗毒”烧掉,……然而,朱光潜其人、其书、其事……却是“烈火金钢”。他犹如一位身经百战谙熟一切套路的老拳师,任从对手拳打脚踢他都轻轻一挡让对方自讨苦吃,翻了筋斗之后默认出手幼稚、低劣,败下阵来。愿意回头的,便拜他为师,不愿意回头的,便终生吃亏。直截了当的说,就是:朱光潜的理论体系,很难一打就倒,一批就臭(准确地说,应是打不倒,批不臭)。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就在于这个理论体系正如一个高大的丰碑,它有四个宽阔而结实的维度,面临四面八方,吹风刮雨,只能飘洒其中的一面(一维)。因而,它总是光照四方,风吹雨打不动摇。朱光潜理论体系所经受的严峻的历史考验,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个体系内部结构的谨严与合理,它是具有相当普遍性的历史——文化现象,而不是低能理论家的虚构或胡说八道。

根据之二,是另一位大师朱自清先生的认定。朱自清在《文艺心理学》序言中对该书作了精僻的评论(推而广之,也可看作对朱光潜体系的评论),择其要点如下:一、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学术领域。“他这书虽然并不忽略重要的哲人的学说,可是以‘美感经验’开宗明义,逐步解释种种关联的心理的,以及相伴的生理的作用,自是科学的态度。在这个领域内介绍这个态度的,中国似乎无先例”。二、学术情趣化。“你想得知识固可读它,你想得一些情趣或谈资也可读它;如人宝山,你决不会空手回去的”。三、超群卓尔的叙述方法与语言表达。“这部《文艺心理学》写来自具一种——‘美’,不是‘高头讲章’,不是教科书,不是咬文嚼字或繁征博引的推理与考据,它步步引你入胜,断不会教你索然释手”,“全书文字象行云流水,自在极了。他象谈话似的,一层层领着你走进高深和复杂里去。他这里给你来一个比喻,那里给你来一段故事,有时正经,有时灰谐,不知不觉地跟着他走,不知不觉地到了家”。综观以上三点即可看出,那正是针对朱光潜的四维理论体系而引发出来的金玉良言。朱自清当年的见解,可谓一语中的,石破天惊。朱自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散文大师和学贯中西的文化思想家。他和朱光潜的关系亲如兄弟,非同一般。他对朱光潜的学说体系,体察入微,领悟深切,作出了极为准确的评价,这为后人读朱光潜的书指出了一条正确的路。然而十分可惜,此一大师对彼一大师的“拳术套路”、“魔法变形”的珍贵告诫,却被后来的人们忽略了,或被极左思潮所淹没了。人们只能束缚于伦理、意志上的评判,一叶障目而不识泰山了。请看50年代一位著名理论家对朱光潜理论体系的评价:“朱先生的学问,骤看起来好像是很渊博,他兼收并蓄了诸家的学说,他旁征博引了许多东西,似乎也能够头头是道。但是如果认真地把他的所有著作研读一下,那我们就会发现他的学说像用许多破烂的碎布勉强联缀成的破布片”,“当然,我们也承认,朱先生在过去旧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中,还算是比较用功的一个,他所涉猎的知识范围也相当广泛,在某些个别问题上,也有一些见解。但这一切并不妨碍我们作出这样的判断:就是朱先生的整个美学思想体系,是敌视中国劳动人民的、反动的、剥削者的美学思想体系”③。这是50年代对朱光潜美学体系带有代表性的评价(当然也并不否认当年有许多问题实属学术探讨)。当年大批判(大辩论)的共同特点是:一、调子很高,吓唬人的大话很多;唱来唱去的大调基本相同。二、“如果认真地把他所有著作研读一下”,却很少有人做得到,“认真”不起来,至于能研读朱光潜的“所有著作”者,谈何容易?例如你没有全面研究过克罗齐的心灵哲学,你怎么去评价直觉说的得失?你要评价朱光潜的“出世一入世”说,你没有研读过尼采的哲学美学著作,又能谈出多少见解?就是那本用英文写的博士论文《悲剧心理学》在中国恐怕也很难觅到,所以谈“认真”研读朱光潜的“所有著作”的话,不是谎言,也是大话。且听朱光潜当年的灵魂感受:“人家要封闭我的唯心主义,我自己也就非尽力封闭唯心主义不可……我自己咧,口是封住了,心里却是不服。在美学上要说服我的人就得自己懂得美学,就得拿我所懂得的道理说服我。单是替我扣一个帽子,尽管这个帽子非常合适,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单是拿‘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的口气来吓唬我,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我心里知道‘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还只是研究美学的人们奋斗的目标,还是待建立的科学;现在每人都挂起这面堂哉皇哉的招牌,可是每人葫芦里所卖的药都不一样。”④批判者与被批判者之间根本对不上口径。50年代对朱光潜的大批判(“大辩论”)之后,历史证明:朱光潜前期的学说体系,是很难做到一打即倒,一批即臭的。道理很明显,批判者所面对的是四维体系中的一维——哲人学说(而且又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对于其余三维(艺术形而上学/艺术生理学/语言表现与方法论),根本无法交锋,即使是对其一维中的哲人学说,也仅能划分一下唯物、唯心,指指点点而已。原因在于批判者的知识结构、理论库存与批判对象相比,实在难以相称,怪不得朱光潜在80年代的回忆中说:“五十年代的那场大辩论,有些题目(即范畴概念)是可笑的”⑤。其实,“可笑”的事还多着呢!朱光潜回忆中的评价,我以为是很有份量的。

“打打杀杀”的学术史早已过去!真正的学术沉思,早该来临!面对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的四维体系,应谈具有怎样的视界,才不至于成为“盲人摸象”,或隔靴搔痒?这是本书写作的总契机。

其次,面对朱光潜七百余万字的论著、译著,如何去评论它?采取何种评论方式为最佳方式呢?这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是本书未动笔之前苦苦思索的问题。

评论一部著作或一个理论家,应该说是一个探险过程。“评”无定式,允许多种多样,方向相反,往往异道同归。但结合目前情况,似乎也只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基本上按照中国传统型的评点方式,或者说是变形的扩大了的评点方式。这种方式要求作者走到哪里,评论者也追踪到哪里,作对应性的评论;或者把作者的论著内容作大体上的分门别类,适当归纳,再作对应性的评论。这种评论方式缺少相对独立的解释框架,不能把“芜杂”的对象重新铸造一遍,使之成为一个新的存在物。这种评论方式既有优点,也有缺陷。其优点是,细致周到,密而不漏。在研究的起步阶段,这种研究方式的存在,似是在所难免。其缺陷是,要处处跟着作者走,作者说了什么,也要随之评论什么。这样,势必造成两种难堪情况:一是大量重复作者的原话难以避免,离开作者原话就会失去评论的依据,这样则会话语重叠、篇幅冗长,对不熟悉原著的读者,尚可读下去;但对已熟悉原著的读者,则会感到异常疲备。尤其是论述朱光潜,如果评论者的文笔欠佳,与朱氏距离太远,则难以卒读。二是难于从原著中超,自行布局、构筑,作出评论者的“一家之言”。尽管评论者下了较深的功夫,对原著十分熟悉,掌握了不少材料,论之有据,言之确凿,亦间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但终未能燃成熊熊大火,失去融成一体的良机。把这种评论方式称之为评点式评论,似属冤枉,因为它多少也越出了传统评点的限度与范围(如归类、醒题,使用了不少现当代美学的新范畴概念与方法等等),但由于原著“磁力”效应太大,致使评论者难以拉开距离,所以在其大脑中也难以形成对应于原著意蕴闭限的简括解释框架,只好如此“就范”了。

第二种方式,在充分熟悉原著的基础上,熔铸新的解释框架,超越评点方式,从“我注六经”,走向“六经注我”(也许这种说法很不妥善,只取其主观统一性而己)。按照现代诠释学的观点,读者对文本的诠释,是有相当自由度的。只要遵循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需要,则可以作出不同历史时代的“客观”评论。评论者在充分熟悉原著的基础上,抓住其深层的脉络走向、各类关节点,及其对应张力,像面包师做面包过程一样,水泼粉上,又拌又搓,弄成意向中新的一团(马克思叫做“先验结构”)。这样,便能做到“纲举目张”,说长道短,“不似其人而胜似其人”矣。

如果说,第一种评论方式近似恩格斯所说的“历史的研究”方式,那么,第二种评论方式则近似于“逻辑的研究”方式。历史方式的好处是:它是“历史发展”的“自然线索”,顺序、层次一目了然,“这种形式看来有好处,就是比较明确”。但是这种“历史”方式又有突出的缺陷,“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这就使工作漫无止境”。逻辑方式,则是一种排除了历史偶然事件的理性结构,或理性运演系统,“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⑥。当然这里的“历史”不就是评论的“原著”,但却有比较合理的类同性。至于“逻辑”方式,则更具有与“解释框架”的类同性。因此,笔者认为,评论一部作品、一派学说、一个理论家(作家),也可大别为两种方式:历史方式与逻辑方式。所谓历史方式,就是按照原著的历史顺序、层次,遵循其“自然线索”进行评论,既不压缩,也不跳跃。所谓逻辑方式,是一种对原著充分把握的“思想进程”,摆脱了各种“偶然性”的干扰,是一种完全成熟的“典范形式”。

本书的主观愿望是企图采用逻辑方式,在适当的地方结合历史方式。当然,采用逻辑方式(抽象为一种解释框架),会有一贯性的“思想进程”,但也难免有些地方过于粗疏、乃至于个别内容的遗漏。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然而,“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因此我也不必顾虑什么了。

2朱光潜美学体系的当代意义

对朱光潜理论体系的匆匆巡礼,使笔者感到阵阵乐趣。以上五章所论述的问题,无疑地,是朱光潜理论体系的大厦,但是掩映、衬托这个庞大体系的,还有许多灿烂的背景、银幕,园林亭阁。一个体系,就是一片生机。

本书即将告一个段落,但是心有余音,不绝于耳,然而篇幅又不能拖得太长,只好把“余音”以提要的形式向读者交待一下,待以后有机会,再作论述了。1朱光潜美学体系的四维特性

朱光潜的文艺思想与美学理论体系(尤其前期体系),是颇具特色的。其建构体系的路向是:以“出世一一入世”二极性人生态度(艺术形而上学)和现代多学科的实证知识(心理、生理、文学、历史-一一艺术生理学)去融汇西方哲人学说(康德、克罗齐、尼采、叔木华、布洛、立普斯、谷鲁斯,后期则是马克思主义)。纵横交织,层次分明,使之成为一个五彩缤纷、斑谰驳杂的理论体系。它像磁石一样,吸摄着当年年轻一代的心。即使是过了半个多世纪的今天,这个体系的磁力效应,也并不减色当年《文艺心理学》《诗论》,仍是难以匹比的美学入门书。几十年来,不管是怎样的风云变幻,其读者群有增无减,这证明了这个五彩缤纷、斑斓驳杂的理论体系确是一个“谜”。

朱光潜建构体系的独特心灵历程,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寻求出路的一种艰难卓绝的尝试。为了追逐人生与学术之谜,他经历了怎样的艰辛历程呵!翻开中国现代史,有谁曾不辞劳苦,从东方的香港到英伦三岛、巴黎、意大利,乃至莱茵河畔,前后度过十四年的大学生活?有谁能从飘缈的哲学玄思到精确的鲨鱼解剖.和用熏烟鼓和电气反应机测试心理反应,进行过张力距如此遥远的大脑训练?有谁曾有如此多种多样的兴趣,从中国的儒道释哲学到西方哲学(理性与非理性)、文学、艺术、心理、生理、符号逻辑,从中国诗学到西方诗学,最后用美学范式把以上万花筒式的学术成果统摄起来,成为以“情趣”为焦点的一家之言?有谁能以少年的身份熟练地使用非母语系统进入西方学术之林,并以自己的力作(《悲剧心理学》)引起西方学术界的注目?……凡此种种,只能使人惊讶、叹绝这种用西方的“火”煮自己的“肉”的学术胆识和规范,和用中国人的“灵”去灌输西方焦土的精神超度,从及二者的结合,令我们叹为观止。因此,朱光潜当年寻求人生出路的这种艰难卓绝的尝试,不管是在现代思想史上,还是现代文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这是“五四”.之后,“中国学术、文化向何处去”的一种探险一与解答!我们必须把朱光潜的文艺思想、美学体系放到这个高度上,才能拨开历史的乌云,客观地展示它的光辉。

朱光潜早期的文艺思想、美学体系(以《文艺心理学》《诗论》为象征),不是一维的单一结构的学说,而是多维的理论体系,其间错纵地交织着:深刻而玄妙的哲人学说,严肃而豁达执着而超脱的人生态度,渊博而多向的学科知识,精当入微的叙述方法与行云流水式的语言表达。这里的哲人学说——二极性人生态度(艺术形而上学)——多学科的实证知识(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语言表现与方法论,构成四维度的多面体的理论体系。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大有“不识庐山真面目”之妙。

所谓“哲人学说”,指这个体系的哲学一美学构架、逻辑起点的从属和继承关系。其前期的哲人学说,是以克罗齐的直觉说为核心,一方面渗入西方现代哲学美学诸派学说,如布洛的距离说、立普斯的移情说,谷鲁斯的内摹仿说等等,另一方面,又渗入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儒道释哲学精神和中国古典诗文的神韵、意蕴,具有转型时代中多向吸纳、兼容并包的大师心态,其焦点集中在审美认识论(心一物关系)上。其后期的哲人学说,则在扬弃前期哲人学说的基础上(也许有人怀疑这里的“扬弃”关系,详情下文展开),以马克思恩格斯创始人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形态,即原生形态),为后期追求的目标,同时吸取黑格尔、歌德、维柯等人的哲学美学观点,完成了人生观与学术观的双重变革,建构了马克思主义形态的美学体系,其焦点由审美认识论移向审美实践论(主体论或人学本体论),成为一代美学宗师。

所谓“人生态度-一一艺术形而上学”,是指这个体系的艺术特质。朱光潜一生都在追求艺术的性灵,提倡“人生艺术化”和“艺术人生化”,并且认为:在人生与艺术之间有一个中介环节,即“情趣化”。人生的情趣化,就是人生的艺术化(宇宙人情化);艺术的情趣化,就是艺术的人生化(艺术植根于人生)。这便构成一种“人生一情趣一艺术”三一式结构的宇宙论模式。朱光潜早期深受尼采的影响,把人生的魂灵抬到艺术的祭坛上:“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①,“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有充足理由的”②。在前期哲人学说中,他以“艺术人生化”去消解“孤立绝缘”的直觉说,使他营造的美感内在结构在“直觉说”线上得到伸延和完善。在后期哲人学说体系中(主客观统一说中),一切均以“艺术”为中介环节,完成“人一自然”的双向过渡。艺术形而上学,把他的人生追求与哲人学说融合起来,于是他便成为:既是青年的导师,又是现代学术泰斗,一身二任,熠熠发光,可望而不可及矣!

所谓“审美感受(多学科的实证)一一艺术生理学”,是指这个体系的近代审美倾向(审美筋肉论),它把玄奥的哲人学说,灵妙的“人生一一艺术”关系(艺术形而土学),落实于实证的心理——生理特征上,同时又把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广泛应用于诗学理论中,开创了美学——诗学的全新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艺术生理学既是朱光潜美学与诗学的交汇点,又是他学贯中西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关于这点尚未引起学术界的应有注意,下文专章论述),在中国美学一诗学史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和朱光潜相比的,艺术生理的领域至今都是他独占的高峰。

哲人学说,构成这个庞大体系(前期与后期)的轴心,艺术形而上学(“人生一情趣一艺术”宇宙论模式)成为这个体系的形上观照,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成为这个体系的形下实证,它同时突破这个体系的界限,伸延至诗学领域,完成了独特的诗学理论建构。以上可说是朱光潜理论体系的三个不同维度。但是由于朱光潜的理论体系(各种论著),超越纯学术线性思维,处处是妙语机珠、情趣横生,渗透着语言和方法论的神奇魔力,令人爱不释手,这便构成了这个体系的第四维。因此,我们姑且把朱光潜的庞大理论体系称之为四维理论体系。面对多面体的理沦体系,必须具备相应的多面视角,否则便是“盲人摸象”了。

我们以上的看法是想当然,还是根据事实的?

根据之一在中国现当代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一家学说,曾经像朱光潜的“唯心主义”(或朱光潜-唯心主义)那样,充当众人的“靶子”曾受到随心所欲的人的批判,任何人都敢于批判朱光潜,都以批判朱光潜为荣,甚至可以导出一个公式:凡能批判朱光潜的人,都是唯物的、进步的、爱党爱国的。中国的极左思潮裹夹着“封建社会主义?”(马克思)的恶浪,点燃了熊熊大火,企图把朱光潜的“唯心主义”(朱光潜-唯心主义)及其论著的一切“遗毒”烧掉,……然而,朱光潜其人、其书、其事……却是“烈火金钢”。他犹如一位身经百战谙熟一切套路的老拳师,任从对手拳打脚踢他都轻轻一挡让对方自讨苦吃,翻了筋斗之后默认出手幼稚、低劣,败下阵来。愿意回头的,便拜他为师,不愿意回头的,便终生吃亏。直截了当的说,就是:朱光潜的理论体系,很难一打就倒,一批就臭(准确地说,应是打不倒,批不臭)。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就在于这个理论体系正如一个高大的丰碑,它有四个宽阔而结实的维度,面临四面八方,吹风刮雨,只能飘洒其中的一面(一维)。因而,它总是光照四方,风吹雨打不动摇。朱光潜理论体系所经受的严峻的历史考验,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个体系内部结构的谨严与合理,它是具有相当普遍性的历史——文化现象,而不是低能理论家的虚构或胡说八道。

根据之二,是另一位大师朱自清先生的认定。朱自清在《文艺心理学》序言中对该书作了精僻的评论(推而广之,也可看作对朱光潜体系的评论),择其要点如下:一、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学术领域。“他这书虽然并不忽略重要的哲人的学说,可是以‘美感经验’开宗明义,逐步解释种种关联的心理的,以及相伴的生理的作用,自是科学的态度。在这个领域内介绍这个态度的,中国似乎无先例”。二、学术情趣化。“你想得知识固可读它,你想得一些情趣或谈资也可读它;如人宝山,你决不会空手回去的”。三、超群卓尔的叙述方法与语言表达。“这部《文艺心理学》写来自具一种——‘美’,不是‘高头讲章’,不是教科书,不是咬文嚼字或繁征博引的推理与考据,它步步引你入胜,断不会教你索然释手”,“全书文字象行云流水,自在极了。他象谈话似的,一层层领着你走进高深和复杂里去。他这里给你来一个比喻,那里给你来一段故事,有时正经,有时灰谐,不知不觉地跟着他走,不知不觉地到了家”。综观以上三点即可看出,那正是针对朱光潜的四维理论体系而引发出来的金玉良言。朱自清当年的见解,可谓一语中的,石破天惊。朱自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散文大师和学贯中西的文化思想家。他和朱光潜的关系亲如兄弟,非同一般。他对朱光潜的学说体系,体察入微,领悟深切,作出了极为准确的评价,这为后人读朱光潜的书指出了一条正确的路。然而十分可惜,此一大师对彼一大师的“拳术套路”、“魔法变形”的珍贵告诫,却被后来的人们忽略了,或被极左思潮所淹没了。人们只能束缚于伦理、意志上的评判,一叶障目而不识泰山了。请看50年代一位著名理论家对朱光潜理论体系的评价:“朱先生的学问,骤看起来好像是很渊博,他兼收并蓄了诸家的学说,他旁征博引了许多东西,似乎也能够头头是道。但是如果认真地把他的所有著作研读一下,那我们就会发现他的学说像用许多破烂的碎布勉强联缀成的破布片”,“当然,我们也承认,朱先生在过去旧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中,还算是比较用功的一个,他所涉猎的知识范围也相当广泛,在某些个别问题上,也有一些见解。但这一切并不妨碍我们作出这样的判断:就是朱先生的整个美学思想体系,是敌视中国劳动人民的、反动的、剥削者的美学思想体系”③。这是50年代对朱光潜美学体系带有代表性的评价(当然也并不否认当年有许多问题实属学术探讨)。当年大批判(大辩论)的共同特点是:一、调子很高,吓唬人的大话很多;唱来唱去的大调基本相同。二、“如果认真地把他所有著作研读一下”,却很少有人做得到,“认真”不起来,至于能研读朱光潜的“所有著作”者,谈何容易?例如你没有全面研究过克罗齐的心灵哲学,你怎么去评价直觉说的得失?你要评价朱光潜的“出世一入世”说,你没有研读过尼采的哲学美学著作,又能谈出多少见解?就是那本用英文写的博士论文《悲剧心理学》在中国恐怕也很难觅到,所以谈“认真”研读朱光潜的“所有著作”的话,不是谎言,也是大话。且听朱光潜当年的灵魂感受:“人家要封闭我的唯心主义,我自己也就非尽力封闭唯心主义不可……我自己咧,口是封住了,心里却是不服。在美学上要说服我的人就得自己懂得美学,就得拿我所懂得的道理说服我。单是替我扣一个帽子,尽管这个帽子非常合适,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单是拿‘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的口气来吓唬我,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我心里知道‘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还只是研究美学的人们奋斗的目标,还是待建立的科学;现在每人都挂起这面堂哉皇哉的招牌,可是每人葫芦里所卖的药都不一样。”④批判者与被批判者之间根本对不上口径。50年代对朱光潜的大批判(“大辩论”)之后,历史证明:朱光潜前期的学说体系,是很难做到一打即倒,一批即臭的。道理很明显,批判者所面对的是四维体系中的一维——哲人学说(而且又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对于其余三维(艺术形而上学/艺术生理学/语言表现与方法论),根本无法交锋,即使是对其一维中的哲人学说,也仅能划分一下唯物、唯心,指指点点而已。原因在于批判者的知识结构、理论库存与批判对象相比,实在难以相称,怪不得朱光潜在80年代的回忆中说:“五十年代的那场大辩论,有些题目(即范畴概念)是可笑的”⑤。其实,“可笑”的事还多着呢!朱光潜回忆中的评价,我以为是很有份量的。

“打打杀杀”的学术史早已过去!真正的学术沉思,早该来临!面对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的四维体系,应谈具有怎样的视界,才不至于成为“盲人摸象”,或隔靴搔痒?这是本书写作的总契机。

其次,面对朱光潜七百余万字的论著、译著,如何去评论它?采取何种评论方式为最佳方式呢?这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是本书未动笔之前苦苦思索的问题。

评论一部著作或一个理论家,应该说是一个探险过程。“评”无定式,允许多种多样,方向相反,往往异道同归。但结合目前情况,似乎也只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基本上按照中国传统型的评点方式,或者说是变形的扩大了的评点方式。这种方式要求作者走到哪里,评论者也追踪到哪里,作对应性的评论;或者把作者的论著内容作大体上的分门别类,适当归纳,再作对应性的评论。这种评论方式缺少相对独立的解释框架,不能把“芜杂”的对象重新铸造一遍,使之成为一个新的存在物。这种评论方式既有优点,也有缺陷。其优点是,细致周到,密而不漏。在研究的起步阶段,这种研究方式的存在,似是在所难免。其缺陷是,要处处跟着作者走,作者说了什么,也要随之评论什么。这样,势必造成两种难堪情况:一是大量重复作者的原话难以避免,离开作者原话就会失去评论的依据,这样则会话语重叠、篇幅冗长,对不熟悉原著的读者,尚可读下去;但对已熟悉原著的读者,则会感到异常疲备。尤其是论述朱光潜,如果评论者的文笔欠佳,与朱氏距离太远,则难以卒读。二是难于从原著中超,自行布局、构筑,作出评论者的“一家之言”。尽管评论者下了较深的功夫,对原著十分熟悉,掌握了不少材料,论之有据,言之确凿,亦间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但终未能燃成熊熊大火,失去融成一体的良机。把这种评论方式称之为评点式评论,似属冤枉,因为它多少也越出了传统评点的限度与范围(如归类、醒题,使用了不少现当代美学的新范畴概念与方法等等),但由于原著“磁力”效应太大,致使评论者难以拉开距离,所以在其大脑中也难以形成对应于原著意蕴闭限的简括解释框架,只好如此“就范”了。

第二种方式,在充分熟悉原著的基础上,熔铸新的解释框架,超越评点方式,从“我注六经”,走向“六经注我”(也许这种说法很不妥善,只取其主观统一性而己)。按照现代诠释学的观点,读者对文本的诠释,是有相当自由度的。只要遵循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需要,则可以作出不同历史时代的“客观”评论。评论者在充分熟悉原著的基础上,抓住其深层的脉络走向、各类关节点,及其对应张力,像面包师做面包过程一样,水泼粉上,又拌又搓,弄成意向中新的一团(马克思叫做“先验结构”)。这样,便能做到“纲举目张”,说长道短,“不似其人而胜似其人”矣。

如果说,第一种评论方式近似恩格斯所说的“历史的研究”方式,那么,第二种评论方式则近似于“逻辑的研究”方式。历史方式的好处是:它是“历史发展”的“自然线索”,顺序、层次一目了然,“这种形式看来有好处,就是比较明确”。但是这种“历史”方式又有突出的缺陷,“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这就使工作漫无止境”。逻辑方式,则是一种排除了历史偶然事件的理性结构,或理性运演系统,“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⑥。当然这里的“历史”不就是评论的“原著”,但却有比较合理的类同性。至于“逻辑”方式,则更具有与“解释框架”的类同性。因此,笔者认为,评论一部作品、一派学说、一个理论家(作家),也可大别为两种方式:历史方式与逻辑方式。所谓历史方式,就是按照原著的历史顺序、层次,遵循其“自然线索”进行评论,既不压缩,也不跳跃。所谓逻辑方式,是一种对原著充分把握的“思想进程”,摆脱了各种“偶然性”的干扰,是一种完全成熟的“典范形式”。

本书的主观愿望是企图采用逻辑方式,在适当的地方结合历史方式。当然,采用逻辑方式(抽象为一种解释框架),会有一贯性的“思想进程”,但也难免有些地方过于粗疏、乃至于个别内容的遗漏。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然而,“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因此我也不必顾虑什么了。

2朱光潜美学体系的当代意义

对朱光潜理论体系的匆匆巡礼,使笔者感到阵阵乐趣。以上五章所论述的问题,无疑地,是朱光潜理论体系的大厦,但是掩映、衬托这个庞大体系的,还有许多灿烂的背景、银幕,园林亭阁。一个体系,就是一片生机。

本书即将告一个段落,但是心有余音,不绝于耳,然而篇幅又不能拖得太长,只好把“余音”以提要的形式向读者交待一下,待以后有机会,再作论述了。

2•1本书尚未论及的部分

本书尚未论及的有两大方面,一是《西方美学史》的意义与价值,二是译作的意义与价值。

《西方美学史》,学界一律称之为巨著,是填补国内空白之作。笔者以为其最突出的贡献有二,一是对原始材料的“摸爬滚打”功夫,确凿、真实、可靠,不依靠第二手材料,不道听途说。这是使“奠基石”坚固、耐磨,永垂不朽,对后来“建筑者”有不可估量的意义。二是“以论带史”、“以史证论”。《西方美学史》的写作,起步于五、六十年代美学大批判、大辩论的结束,朱光潜的后期理论体系也由过渡阶段的结束而转向体系的定型。理论体系由突破认识论局限向人学本体论方面转移,前期体系的四维度特性向“全面发展的人”、“自由的人”凝聚汇焦,理论体系的“夜航灯”高高悬起。《西方美学史》中的灿烂光辉,都由于“夜航灯”投射的结果,否则,这些“读书笔记”式的篇章则难以贯珠。《西方美学史》中指点了许多路向,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人学本体论的路向、自然科学的路向……。不难想像,如果没有《西方美学史》的指点、预示,很难会有80年代的“主体性”繁荣,和对“反映论”的质疑、扬弃。任何理论家建构体系的难点,最终的考验,是把自己的那套理论,移入严酷的历史事实之中,这是“逻辑”与“历史”的融合、一致。凡是没有经过历史“证伪”的理论,都仅是一个初步的假设。而《西方美学史》则是朱光潜把他的理论体系移入”逻辑—历史”框架中的一种尝试、如果《西方美学史》有什么缺陷的话,诚如作者自己在《序论》中之所言:“严格地说,本编只是一部略见美学思想发展的论文集或读书笔记,不配叫做《西方美学史》”。笔者以为这是实事求是的话要弄通“史”的内在逻辑线索,不是短时间的事;尤其是阐述历史的理论框架,如果不是由成熟体系中引出,那也只是一种随机性凑合没有历史价值。因此,《西方美学史》的重要意义是开拓性的工作及其启示,而不是完善体系的完成。

本书尚未论及的第二个方面是朱光潜的大量.经典性译作。要正面直接展开每部译作的内容、意义,是不可能的,一是容量太大,二是原作者的思想尚不等于译者的思想。最佳的切入视角,是译作在国内此时此地的影响,这既需要一番调查研究的工作,也需要概括性的宏观视野。笔者以为,中国现代美学界如果失去朱光潜大量美学译作的滋养,那无疑地是温室中的小苗。十多年前便有人风趣地说,中国现代美学的进展,是以朱光潜的美学翻译为标尺的:他翻译到那里,中国美学便进展到那里。这是一种庆幸,但也是一种悲哀。庆幸者,我们有这样一位“身经百战”不甘落后的旗手与大师;悲哀者先生仙逝,谁人补上?(更大的悲哀,是“自力更生”能力的贫乏,既缺少传统文化的奶汁,也缺乏西方文化的奶汁)

笔者持这样的基本观点:朱光潜自己的论著体系,展示两种类型的美感结构,即美感内在结构(前期)和美感的外在网络结构(后期)、两者构成一个跨度辽远的美感结构体系。美学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对“美感结构”的把握撇开“美感结构”的“高大难‘’性质.巧取捷经去侈谈时髦,充当“流行歌手”“影坛明星”实属不足取。认真阅读朱光潜的书,是中国美学起步的第一关。什么是逻辑起点?什么是理论框架?什么是高远视野?什么是方法论和语言表现?朱光潜的理论体系足可为范矣!

朱光潜是一个双管齐下的大师,一手抓写作,一手抓翻译。他的翻译比自己的论著还多,从《柏拉图文艺对话集》、克罗齐的《美学原理》、到《歌德谈话录》、黑格尔《美学》,直至马克思《手稿》(片断)和维柯《新科学》,都是欧洲美学的峰巅这些连绵起伏的峰巅,连成欧洲美学的一片“风景线”……中国现当代美学,要开拓境界,要扎根深远,能离开以上的“风景线”么?朱光潜的翻译既为我们提供理论视野,又提供丰富多彩的“建筑”材料,成为学人建构体系取之不尽的源泉。

朱光潜的“论著一一译作”二者构成一个辽阔的理论圈,我把它称之为“泛理论体系”,只要我们遵循这个“泛理论体系”的轨迹去运转,则完全可以培育出高水平的美学理论家。中国美学要走向世界,应该首先超越朱光潜,但如果企图跳过朱光潜走向世界,那只能使自己吃亏、落后。笔者这个观点,并非耸人听闻。君不见,当今许多“走向世界”的人,不是对朱光潜的“泛理论体系”知之不多么?

朱光潜如果还活着,我想中国当代美学的路向一定有所偏移,就是按维柯《新科学》的底蕴阐发开去。维柯的《新科学》随着朱光潜的逝世,在学术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发生过像翻译黑格尔《美学》那样的广泛影响,这是十分遗憾的!其实《新科学》给我们的营养,比当今搬弄的时髦要好百倍,这正如饮料矿泉水怎能比稻麦粮!

2•2人生观与学术观双重变革的历史意义

“五四”之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纷纷谋求出路,鲁迅所引屈原诗“吾将上下而求索”确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心声“船坚炮利”轰开了国门,与“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都是不平凡的事件。

政治之途与学术之路的良好结合在“五四”后的现代中国,是极难兼而有之的,也即政治与学术的矛盾,成为历史的普遍性(也许搞文学创作的例外)。左派理论家,在学术上一般无建树;在学术上有造就者,又多是“洋奴”或“国粹”。中国1949年解放后,无疑地给知识分子展示了新的路向,能留在中国大陆而不跟随潜逃者,都可说是经受过炼狱的人,都可说是对共产主义充满信心的人(尽管仍在怀疑中)。光是这一点,历史所作的评价仍是不充分的。就朱光潜来说,他抗日避难四川,担任武汉大学教务长时,逼于形势而就范,加人了为所利用过。应该说,这不是光荣的事,但朱光潜还想过到延安去过新的生活,与1949年毅然留在大陆,这是人生选择,两相比较,应该怎么去评说才公允?“我们都在大陆,你留在大陆,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们都不加入,而你则加入,这才是永远的污陷”。这种极左逻辑有损于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准确评价。

1956年中共会议上,说过,中国知识分子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学习,接受新的世界观,走向共产主义。在知识分子中不宜提倡空头政治。朱光潜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迈开了大步,向马克思主义之路奋进。他把人生观的变革与学术观的变革统一起来。30年代他提倡“人生艺术化”的时候,就说过“我是一个再造过的人,创造主就是我自己”。现在,他面临的仍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任务,如何完成“我是一个再造过的人”的艰难历程。他果断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并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于是为之奋斗终身。80年代到香港讲学时,他回答记者说:我不是共产党员,但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现代知识分子中,把人生观的变革与学术观的变革结合起来,并取得成功者,朱光潜是光辉的范例,而且是绝无仅有的人。光是这一点,中国现代思想史就能添上不朽的一页。朱光潜的奋斗之路是有基础的,在方法论上说,他早就作出成功的尝试。30年代他引进克罗齐唯心主义直觉说,但他在人生观上,则执着于“人生艺术化”,突破直觉说,走到“艺术形而上学”的通途。人生观与学术观的结合,使他能以儒家实践理性哲学去突破抽象唯心主义。那时,他便深深体会到作为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把人生观的变革与学术观的变革结合起来,将会开辟新的境界,带来新的生活情趣。这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信仰儒家哲学,倡导实践理性的一种胜利。

传统文化如何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这是巨大的历史课题。朱光潜的奋斗之路,给我们展示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足可借鉴。笔者近年多次在学术会议上提出,不要滥用“马克思主义”一语。按科学史惯例,任何学说在历史上的发展都可以分成三个不同的阶段,一是其创始人建立学说阶段(原生形态,或经典形态),二是后来续承人按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加以选择、整合的续承阶段(次生形态,或传统形态),三是在现当代社会中的保持与应用阶段(再生形态,或当代形态)。“马克思主义”在历史上的发展,也经历了这样的三个大阶段:经典形态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学说阶段)传统形态阶段(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等人的继承阶段)当代形态阶段(“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阶段)。在现当代社会中,只要你愿意,谁都可以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如此一来,问题就会弄得非常复杂,本来一个学说从创始人的经典形态到承继者的传统形态,便已经发生变化(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再走向“当代形态”那就更加纷纭复杂了。打倒后,学术界曾提出过一个口号:“回到马克思”,但后来却没有贯彻到底。如果不划分历史阶段,分别把三种形态的内涵弄清楚,尤其是把创始人的经典形态的内涵弄清楚,要准确地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看来不大可能。在学术上使用“马克思主义”概念与政治指导思想上使用“马克思主义”概念,是有区别的。前者必须从三分形态中寻求其内在发展线索,而其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形态应该首先是研究对象。没有弄懂经典形态,而去侈谈其他形态,甚至连自己也轻易地摆进去(学术界这样人不少,在50年代批判朱光潜时,他就非常反感那些动不动就以“马列主义认为”的和口号)。认真而仔细地读过朱光潜著作的人,将会十分明白他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创始人的哲学。他所说的,发现马克思主义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也主要是针对其创始人的哲学体系而言的。50年代人们指责朱光潜歪曲了列宁的“反映论”,或者说是贬低了列宁的反映论。但朱光潜一直到逝世前都坚持自己的看法,“自从在维柯的《新科学》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两方面下了点功夫,我比从前更坚信大吹被动的‘反映论’,对哲学和文艺都没有多大好处”⑦。1983年在香港讲学回答记者采访时,也毫不讳言,“经过研究马克思一系列原著,证明了马克思主义不但不否认人的主观因素,而且以人道主义为最高理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终于要统一成为‘人学’,因此我力闯片面反映论,强调实践论,高呼冲破人性论、人道主义、人情味、共同美感之类’,⑧。“反映论”在国内学术界是被等同于“认识论”的。从哲学史和美学史的发展过程看,认识论都有局限性,必须突破它才能有新的发展,难道“反映论”(因为从属于列宁)就没有局限,不在突破之列么?很明显,这是政治干扰了学术,把学术置于奴婢的地位,这一点是朱光潜晚年所力争纠正的,1979年他修改《西方美学史》的序论部分,意图即此。他在“序论”中说:“我坚决反对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划等号”,要落脚到“政治≠学术”的观点上来。

话又得说回来,以上的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应当认真讨论,实事求是地分析才能弄清是非。但朱光潜所信奉和推崇的“马克思主义”,应当说,主要是经典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其中尤以马克思哲学为要。今天的青年人一听说“马克思主义”便大为摇头。这责任谁来负?一是青年人本身,他们也许从来就没有系统地读过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不知道经典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有多大的底蕴、有多高的学术价值,而是道听途说、因而被时髦的浪潮所掩盖住了:二是“马克思主义”概念被不忠实的信徒败坏了,马克思在世时,他就愤怒地宣布过“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个教训是够深刻的了。在现当代中国,要谈知识分子走马克思主义的路,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还要做许多“正本清源”的工作。但不管怎样,朱光潜所走过的路,确是值得认真总结的。

把人生观与学术观的双重变革统一起来,是现当代中国知识分子所面临的艰难的历史选择。就是今天的年轻学人,也回避不了这艰难的历史选择。无可否认,现当代西方文化、哲学以领先的姿态在人类面前炫耀发光,拒绝它无疑地是不明智的;也无可否认,在西方文化、哲学与东方文化、哲学对比较量的时候,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显示了新的生机,新的锋芒,一味沉醉于“文化自我”之中,也不是聪明的选择。当前,思维的套路是:中西结合。至于怎样结合?突破口在哪里,这是相当渺茫的。笔者认为,还是从“基底”部开始,这个“基底”部不必拉得太远,例如回到柏拉图、亚理士多德的地方,但有一个巅峰是不能跳过的,那便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而其合法继承人便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所谓中西结合,我以为首先是选择结合的时段、对象。如果浮在20世纪的西方文化—哲学的喧闹声中,是得不偿失的。西方一位哲人说过,现当代西方哲学虽然学派林立,色彩斑斓,但归根到底都由康德—黑格尔主宰着,“不是康德,便是黑格尔”。此话有相当的道理。许多评论朱光潜的人,也深深觉得遗憾,时至80年代,西方思潮、方法论如洪水一般向中国境内泼过来,怎么朱光潜老是无动于衷,还在不断地讲“人性论”,不断的赶译《新科学》。道理很清楚,我们80年代所追赶的时髦,朱光潜在30年代便追赶过了,甚至赶过了头,成为“惊弓之鸟”。80年代人们热衷什么?可归结为一句话:埋葬绝对理性主义,把非理性主义抬上历史舞台。一切的新思潮、新方法都围此旋转,甚至连人的生命存在,也一并塞进“非理性主义”的货篮中。这一切“眼花缭乱”的东西对朱光潜来说,真可谓“司空见惯”了。尼采—叔本华—柏格森,弗洛依德—荣格,等等,变态心理学,深层心理学,鳌鱼解剖,符号逻辑……无不功夫到家,成为国内的先行者。就心理学论著来说,连国内心理学的权威高觉敷教授都赞口不绝,认为朱光潜心理学方面的论著是国内第一流的,甚至是最好的。非理性主义及其现代时髦是朱光潜胸有成竹而暂时“按下来”的东西,对朱光潜来说(扩而大之,对中国现当代美学来说),大力宣扬非理性主义,拒斥理性主义尚为时过早。中国现当代美学的“弱不禁风”和“中气不足”,并不是起于非理性主义的缺乏,而是起于“理性主义”尚未直起腰来!我们的悲哀,是离柏格森—尼采太近,离康德、黑格尔太远。朱光潜所追求的,是重新扶正理性主义在中国的成长。不懂人性论,不知共同美;不知“人之所以为人”,“世界之所以为世界”,何谈哲学与美学?不说别的,朱光潜光是对马克思“论劳动过程”的考察和思考,那慧眼、那深度就足以令我辈学人深思与反省了!人活在世界上,就要和世界发生关系,世界来到人的面前,就要在人的面前展现自身。“人—世界(自然)”的复杂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要竭力揭示的关系,否则,人就不能活下去,世界也不能“合理地”存在下去。这首先就是理性主义所要解决的难题,非理性主义是无法承担这样的历史难题的。也无庸讳言,人类的非理性主义在历史上也有巨大的作用,但它只仅是作为绝对理性主义的一种“反动”与补充时,才显出它的历史作用。抛开历史条件与历史背景,孤立地提倡非理性主义,作为一种“标新立异”之说,尚属允许,但对于历史,却是“不负责任”。不理解这个思路,我们就不能理解朱光潜晚年之所作所为。如果我们责怪朱光潜“守旧”、“落后”,面对现代思潮无动于衷,那实在是太不理解朱光潜了。

朱光潜的人生观变革与学术观变革的艰难历程,及其深刻的内涵,我以为是有相当深远的历史意义的。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光潜一生最爱朱熹这首诗,其中尤以“源头活水”令他神往。对朱光潜来说,不管是人生观的变革,还是学术观的变革,其“源头活水”,都是马克思主义。准确地把握住这一点,对正确地评价朱光潜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注:

(1)这里抽出来发表的两节文章是笔者最近完成的新著《朱光潜论纲》中的“引言”和“余论”两部分。此书稿即收由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

(2)全书共五章,22万字。第一章:四维理论体系的聚焦点——情趣化;第二章:哲人学说——美感内在结构及其网络结构;第三章:艺术形而上学——人生艺术化;第四章:艺术生理学——审美筋肉论;第五章:语言表现与方法论——思维方式的变革。“引言”是全书的开头部分,“余论”是全书的结尾部分。

参考文献

1.尼采.悲剧的诞生•前言.北京:三联书店,1986。

2.尼采.悲剧的诞生•第24节.北京:三联书店,1986。

3.美学间题讨论集(一).北京:作家出版社,1957:134-135。

4.5、8,朱光潜全集(第10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6:80、534、648-649。

6.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美学分析论文篇8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由于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文化差异、思维方式及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包括语言的差异而造成声乐艺术风格与形象的不同。但声乐艺术美是以音乐化的语言为造型手段,它的整个创造过程与各个组成部分,无论歌词的语言创作,还是曲调的风格创作,或是演唱的二度创作,都始终围绕着声乐艺术的表现和美化这一原则来进行的。即:词章的诗情美、曲调的旋律美、演唱的声腔美。这三者共同创造了声乐的艺术美。因此,归纳和阐明声乐艺术美的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声乐艺术美学的基本特征。

一、歌词的诗意美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就有不同风格的诗与歌。诗与歌是同时产生的。诗本身就是歌,而一支歌就是一首流淌的诗。诗与歌在作为综合性艺术的声乐作品里既可以独立存在,又可以互相合作,相辅相成。声乐文学性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诗化”,也就是说,声乐文学就是一种诗的文学。中国古代的歌词都是能唱的诗,而中国古代的诗也都是能唱的歌词。一位优秀的歌词作者往往是优秀的诗人,而一位优秀的诗人也能创作出艺术美的歌词。

在中国古代作品中,《阳关三叠》这首古琴曲是根据唐代诗人王维的一首家喻户晓的《送元二使安西》的诗谱写的。“渭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入琴曲后又加入一些新词,使惜别之情更甚。又如名传古今的《胡笳十八拍》是汉末才女蔡文姬写的一首长诗:“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禀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如泣如诉地倾吐自己悲苦的身世和离乡别子的惆怅情怀。又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这首借月抒情的七言古诗,以反复回旋的笔法,细腻地描绘了春天月夜的诗情画意。而“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句引发人幽古思情,感叹人生悲欢离合的警句更成了千古流传之佳句。在近代作品中,歌词更加贴近人的生活,语汇也更近白话,但它的“诗意”是不会更改的。创作于1937年的《长城谣》(潘子农词,刘雪庵曲),这首独唱曲,风格苍凉悲壮、质朴自然,感情深切却不缠绵。歌唱起来既口语化,又有民族特色:“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高粱肥大豆香,遍地黄金少灾殃。”经周小燕演唱录制后就立刻风行大江南北。又如《我爱你,中国》(瞿琮词,郑秋枫曲),是影片《海外赤子》的插曲,歌词运用叠句、排比句等创作手法,对祖国的春苗秋果、森林山川、田园庄稼等作了形象描绘和细腻刻画。词句清新秀丽,具有非常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歌词委婉、深沉而又内在,铺展了一幅祖国大好河山的壮丽画卷,使“我爱你,中国”的主题思想不断深化,表达了海外儿女一腔炽热真诚的爱国主义情感。在中国民歌中,如《脚夫调》(汉族)这首陕北信天游,歌词基本接近口语化。以七字为一句,上下两句为一段,上句起兴,下句点题。既可两句独立成歌,也可把几段甚至十几段歌词并列,用同一曲调反复歌唱。民间曾有“信天游,不断头,断了头穷人无法解忧愁”之说,更加说明了它是陕北人民最喜爱的一种山歌形式。又如《美丽的姑娘》是哈萨克族民歌中的一首情歌,内容表现了青年对姑娘的赞美,把她比作“冲出朝霞的太阳”“比鲜花还鲜艳”“好像天上的神仙”,形象质朴简练,比拟丰富自然,具有典型的哈萨克歌词句式的特点。

外国声乐作品与中国声乐作品一样具有美的歌词,富有诗意地表达了人们丰富的内心世界。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荷马时期,在希腊半岛出现了被称为“阿爱德”的歌手,他们以与诗韵一致的半宣叙调风格的歌腔,吟唱着史诗和传说。这些歌手既是作曲家又是诗人。因此歌曲的特征——文学与音乐的完美结合,在那时候就已体现出来,并随着声乐艺术的逐步发展完善到各个声乐体裁中。如《走吧,到山上和海边去》(朝鲜),这是一首优美抒情的创作歌曲,歌词共两段,第一段集中表现了“海鸟在波涛上翩翩飞翔,点点白帆在远处水平线上浮现”的情景;第二段则着重抒情,“涓涓清泉从小山岩的身边悠悠流过,鸟语风声在心头荡漾”的动人景色和欢悦心情。曲终的副歌是:“走到海边有海鸟,走到山上有山鸟,每一个地方啊,都是祖国的美丽天空。”这样质朴无华的歌词难道不是最美的诗句吗?又如《紫罗兰》(意),这首流传甚广的康塔塔歌词语言凝练,构思巧妙,全部笔墨集中于写紫罗兰半隐半现于绿叶间的形态,“含露带珠”“亭亭玉立”“半羞半喜”,直到最后一句“仿佛说我过分奢望”,才落到钟情的主人公身上,从而通篇顿活,我们眼前浮现出一个像紫罗兰一般美丽、羞涩的南欧少女形象。

可以看出:这种词曲结合的形式虽然语言与音乐风格千变万化,却始终围绕着“诗化”的文学性这一宗旨不变。因此,文学语言的“诗化”是构成声乐艺术美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歌曲的旋律美

旋律是诗词音乐化的手段,曲调的旋律美取决于词章诗情画意的语言,这样,文情与声情才能达到一致。无论是原始的口头吟唱,或依词作曲或依谱填词,声乐艺术在千百年的艺术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旋律曲调。在构成旋律的诸多因素中,如:音律、音阶、调式、节拍、曲式、风格、旋律发展走向以及主要音乐形象元素,以及布局上各具特色,使语言的音乐化展示出瑰丽多姿的风格。舒曼、舒伯特艺术歌曲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所选择的诗句能与音乐完全融合,彼此不可分离。近代作曲家德彪西和杜巴克,他们把诗律与乐律极完美地融合为一体,如同出自同一人手笔。所以说他们是诗人音乐家。因此,一个作曲家,必须要有文学上的修养,必须是一个诗人。

民歌的曲调是音乐旋律创作的源泉之一。这种口头创作的旋律与口头语言联系十分紧密。中国最古老的诗歌《诗经》和《楚辞》中,已经有了现代歌曲创作的一些曲式雏形。例如:《诗经》中的《周南·》就是单一部曲式多节歌词的反复。又如作曲家、诗人姜白石创作的《扬州慢》属古音阶宫调式,音调质朴而富于激情,行腔自然,结构严谨,上下两阕各四句,结音都是1、3、6、1,最后以“合尾”的手法相呼应,安排得很有层次。歌曲的旋律走向和语调倾向大体一致,而又服从于内容的需要和感情的抒发。如“自胡马窥江去后”的激动情绪,和“波心荡,冷月无声”等处的慨叹,都能在音乐旋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牧歌》是典型的蒙族长调民歌。全曲由上、下两个乐句构成,上句在高声区围绕着五度音5上下回旋,悠扬飘逸仿佛是“蓝天中飘着朵朵白云”,下句转入以1为中心的围绕进行,是上句的下五度自由模进,低回婉转的旋律,犹如撒在“草原上斑斑如银的羊群”,展现了草原牧区美丽辽阔的景象。许多作曲家为其动人的旋律所倾倒,瞿希贤曾把它改编为无伴奏合唱曲,沙汉昆也曾将其改编成小提琴独奏曲。由此可见,一首优美动人沁人心脾的音乐旋律魅力之所在。创作于1962年的《马儿,你慢些走》(李鉴光词,生茂曲)是首三部结构的抒情独唱歌曲。音调悠扬洒脱,充满自豪、欢快的情绪,它的调子是“集南北之大成”(1965年对《长征组歌》创作组作指示时提出)。即将我国南方和北方少数民族的音调与汉族的音调糅合起来,创造了既是南方,又是北方;既不是少数民族也不是汉族某一地区的音调,而是综合性的新的音调,这种大胆创新的创作手法使这首声乐作品几十年来经久不衰。在现代的许多作品中都借鉴了这一创作手法,使得中国声乐作品的创作得到了新的发展并上升到新的高度。《樱花》是一首广泛流传到世界各地的日本民歌,它虽然只有十四小节,音乐形象却十分鲜明生动,这支曲子是在日本民间“都节调式”(346713)的基架上构筑而成的,民族风味十分浓郁。以4/4节拍贯穿全曲,从容不迫的速度,使人联想到木屐步履的疾进式旋律进行,473的奇特落音,以及偶尔出现的增四度跳进等,都是这首篇幅虽小却内涵极为丰富的民歌的特点。艺术歌曲《小夜曲》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声乐套曲《天鹅之死》中的一首。作为西洋乐曲体裁之一的“小夜曲”都是以爱情为主题,在钢琴上奏出吉他的伴奏音型,使我们仿佛听见了姑娘窗下青年男子满怀爱情的轻声吟唱。这是个两段体结构,第一二段中间的八小节抒情安谧的间奏使音乐转入同名大调D大调,情绪较激动,形成全曲高潮,而后面逐渐弱下来的尾奏仿佛爱情的歌声在夜色中渐渐远去,我们仿佛感觉到了青年男子内心的激动情绪逐渐平静,爱情的召唤在微风中逐渐消散。钢琴伴奏模仿歌声两者交织在一起,达到了完美的结合。

文情与声情的完美结合是声乐作品创作的重要依据。声情是不同诗词的具体反映,语言上的丰富正是曲调的旋律变化的必要前提。歌词的形式、内容、风格千变万化,有的豪放粗犷,有的婉约秀丽;有的雄浑刚劲,有的柔美纤弱;有的典雅内敛,有的时尚开放;有的悲壮高亢,有的愉悦欢快……总之,曲调的旋律中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只有恰如其分地表现歌词,给歌词以意境上的诠释和烘托,并能和歌词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旋律最能打动听众,也就是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旋律美。

三、歌唱的声音美

声乐艺术主要是以人声为乐器的一门音乐艺术,所以归根结底它是一门演唱艺术。和谐美妙的声音源自于正确的呼吸、统一的音区、纯净的音色、丰富的共鸣及完善的艺术表现。无论歌词的意境美还是旋律的音乐美都是在演唱过程中从声音上得到体现。只有演唱者声情并茂,以情带色,以声传情,才能真正向观众传达出听觉上的美感。

《列子·汤问》中有两则著名的故事。“绕梁三日”是讲韩国女子韩娥去齐国卖唱,她的歌声细腻悠扬,如行云流水般动人,当她用悲切的歌声抒发自己的不幸时,如泣如诉的歌声令听者心酸不忍,饮食难进,而当她高兴时欢歌一曲又令听者情不自禁也随着歌声纷纷舞蹈。以至于她已离开三天,人们还好像觉得她的声音在屋梁上下缠绵环绕,不绝于耳。“响遏行云”是讲秦国人薛潭拜秦青为师学习歌唱,学到中途就认为老师已经没什么可以教给自己了,于是拜别下山,秦青在送他途中引吭高歌,响彻云霄,好像树林都为之震动,天上云彩都在侧耳倾听,薛潭顿时羞愧难当,“终身不敢言归”。这两则故事虽有夸张成分,但足见美的声腔是能打动听众、信服听众的。

演唱者如何才能做到以声腔美来打动听众呢?

(一)演唱者必须具备较高程度的演唱技术

声乐演唱技术是通往声乐表演艺术大门的第一把钥匙,是学习声乐的基本工作,是一位优秀歌唱者的必具条件。在气息的控制、共鸣腔的建立、音域的扩展及音区的统一包括语言的运用都能够十分自如,这样才能胜任对声乐作品的演唱。优美的歌喉、自然的音色、清晰的吐字咬字和声乐语调造型的艺术处理技巧,是体现声音美感的最重要的前提。

(二)演唱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化修养

许多人具有美妙的歌声和良好的声音技巧,却因为修养不够或风格庸俗而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演唱者。在演唱一首作品之前,我们应先做些案头工作——这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了解词曲作者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其次要分析作品的歌词是表现怎样的内容和情感,了解创作者的真正意图,绝不能歪曲作者本意;之后再分析作品的曲式结构、调式调性,包括各种表情符号都要熟记心中(但不必过分注意枝节而影响乐曲的整体性)。而这一切都对演唱者的音乐综合素质包括文化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笔者碰到许多声乐学习者拿到作品后总是迫不及待地在钢琴边大声歌唱,这是不可取的。笔者常对学生讲:一个演唱者不是留声机,更不是发声乐器,而是有思维的人,有思维就能激发创造灵感,让我们的声音为抒发某种情感而歌唱,不要为了唱歌而唱歌。通过自己的歌喉去表现音乐、表达情感,而不要因自身修养不够而在你的进步阶梯上多了一块绊脚石。声音和技巧在表演上不过是种工具,而音乐修养与风格,才能使演唱者最终获得艺术上的地位。

(三)演唱者需要具备良好的音乐表演能力

音乐表演是需要与灵魂和精神共存的。唱歌需要表演才能,需要与观众产生共鸣。一个演唱者的责任是把作品的思想、意义表现在听众眼前。歌者不但要具备前面提到的几点要求,还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能构成幻想与环境,使作品复活,有力地在听众中传播自己的思想。这需要歌者将自己作为主人公,身临其境,投入到歌词的氛围和乐曲的意境中去。例如表现《大森林的早晨》这首作品时,你的眼前要浮现出一幅画:清晨寂静的森林,树木葱郁,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倾泻下来,清凉的流水可一眼看见河底的石头和鱼虾,鲜花舒展着在微风中轻轻摇曳,露珠在花瓣上滚动……有了这样美的想象,你的歌声自然会打动每一位听众,会使听众陶醉。不需要太多的表情与动作,从内心涌动出来的真挚情感就是最好的音乐表情。再如《晴朗的一天》这首咏叹调,表现一位苦苦等待自己深爱的美国海军丈夫而最后却被狠心抛弃,对生活充满了绝望,以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生命的日本巧巧桑在等待丈夫归来时演唱的作品。演唱者只要能把自己当作是主人公融入音乐与剧情当中去,就能够无需做作地找到最佳表演状态,获得最大表演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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