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09: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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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合同;合同管理;法人委托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合同管理必须遵循《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但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的管理公司,“重合同、守信誉”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注意事项。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除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给委托证明外,超越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2)合同格式要求。经济合同除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而且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二是正文部分要注意产品名称、技术质量、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三是结尾部分要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经济合同审批权限。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一是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二是标的超过额定值;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三是重大合同由董事长(法人代表)审批;四是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五是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由法律顾问室负责进行审查,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2)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主要包括:第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第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3)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首先是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其次是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
(1)经济合同的履行。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经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四、经济合同的其它管理
(一)专业归口制度
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180托人的法律素质;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等。
(二)法人书委托制度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一是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二是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三是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三)合同专用章制度
合同管理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四)基础管理制度
公司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其一,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应有限制,并经企业经理审批,超过数额较大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或由总经理审批;其二,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其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其四,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参 考 文 献
[1]郝秀凤.试论企业合同管理[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7(1)
[2]刘永杰.浅谈我国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8(2)
[3]张婷.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18)
[4]李国华.经营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浅谈[J].铁道勘测与设计.2006(5)
[5]陈红陵.新形式下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导报.2009(5):180
[6]宫立新,任明,刘海立,张伟.我国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剖析[J].价值工程.2007(1)
【关键词】 酒店 合作经营 财务风险
一、酒店业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特点
1、委托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
委托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主要是通过酒店业主与管理集团签署管理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管理集团能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向被管理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并向被管理酒店收取约占营业额2%~5%的基本管理费和约占毛利3%~6%的奖励管理费的管理方式。该合作方式能以较强的酒店管理经验和能力,对下属酒店进行紧密的控制与管理,并减少投资风险。
2、合同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
合同管理是酒店业主通过与酒店集团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将酒店委托给该集团经营管理。合同期间,该酒店可以使用集团商号及标志,加入集团营销系统,并全面接受酒店集团管理。酒店集团按该成员酒店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这种方式有利于把酒店集团的利益同其托管酒店的经营业绩相挂勾。
3、租赁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租赁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包括土地租赁和酒店租赁两种形式,前者是指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由承租人投资兴建酒店,后者指酒店业主将酒店租赁给承租人。按照国际惯例,租赁经营的期限一般为25年,承租人作为法人直接经营管理酒店。租赁费用包括双方协议商定的固定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年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归承租人。
4、特许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利用管理集团自己的专有技术、品牌与酒店业主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通过认购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将管理集团所拥有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许酒店,并一次性收取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或初始费,以及每月根据营业收入而浮动的特许经营服务费(包括公关广告费、网络预订费、员工培训费、顾问咨询费等)的管理方式。该合作方式的特点是有较强品牌实力及经营、管理、服务运作的能力,有效地低成本扩张和品牌输出。
5、资本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随着产权交易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经营的方式开始在旅店业悄然兴起。与租赁经营、特许经营、合同管理等模式不同,资本经营的核心和实质是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达到资本扩张和集约经营的目的。而酒店集团则以投资者身份赚取利润,通过独资、控股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投资方式来获取酒店经营管理权,并对其下属系列酒店实行相同品牌标识、相同服务程序、相同预订网络、相同采购系统、相同组织结构、相同财务制度、相同政策标准、相同企业文化以及相同经营理念的管理方式。
二、酒店业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及管理措施
1、委托管理与合同管理合作经营方式下的财务风险控制
委托管理与合同管理方式下的主要风险是酒店管理方的管理风险,因为酒店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酒店业的经营管理能力。酒店业投资方通常通过如下方式降低或控制风险。
(1)合作伙伴的选择。随着酒店管理行业及酒店管理公司行业的逐步规范和行业管理信息的透明化,酒店业主在进行项目委托管理决策时,应尽可能地早期接触不同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理论上业主可以接触任何有意向的酒店管理企业,进行早期了解或同品牌项目考察,而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酒店管理公司都会有意与业主合作。在实际工作进程中,对酒店管理公司的筛选也受酒店项目工程进程的时间限制,业主必然会从多家候选公司中仅针对其中两家或一家进行深入洽谈,并达成最终合作。
对合作方的了解途径包括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交流,项目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了解、开放网络渠道的了解、同行的了解等多种形式。对合作方了解的目的是评估合作方的专业资源能力、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因素。具备较多专业成功案例项目管理的酒店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资产管理的专业风险就越小。
(2)项目管理业主代表的参与。根据对国内同行业的了解,与管理公司合作期间,酒店业主一般将派遣相对专业且负责任的业主代表全面参与酒店经营。
委托管理项目中业主委派的人员多为酒店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监,他们参与酒店经营,使业主时刻了解酒店人、财、物的营运状态;且按照常规,酒店在各类支出审批程序上,酒店副总经理具有决策参与权与审批权,业主的资产权益和财务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3)有关合约条款的约定性。在酒店管理的实践中,对管理公司水平的评估及业益的保障会在具体合约中给予说明,以加强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评定,强化酒店投资者、业主在财务及资产收益方面的保障。委托管理合同中一般应在以下方面给予约定: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酒店项目执行的是董事会授权下总经理负责制,在具体的总经理管理权限中会对如资金审批额度、合同权限、资产处理权限、定期协调委员会机制等方面给予约定,以保障业主财务权益。
2、租赁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租赁经营合作方式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业主一般采取以下方式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
(1)风险保证金/押金机制。酒店租赁经营的特点是,无论酒店资产出租前状况如何,业主必须收取一定数额的资产押金或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的多少,根据项目规模大小、租赁方预期投资装修的金额、单月租金数额等因素约定,一般有以下三种形式。
首先,相当于一个全年(12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一个全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有两种情况下可以实施,一是项目本身规模较小,一般为经济型酒店;二是业主已经对酒店进行了完全装修,租赁方不需要对酒店再进行任何的投入即可展开营业。其次,相当于半年(6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半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中型酒店均采用此种形式,租赁方需对酒店进行一定程度的整改或装修。收取半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一方面是保障资产权益,另一方面是不致于对租赁方造成较大的现金流资金压力。最后,相当于一个季度(3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情况是基于除酒店建筑结构外,内部装修全部由租赁方来完成,且装修资金较大。其中对固定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投入较多的,基于互惠互利原则,可对该类型的租赁经营者给予一定的押金优惠,同时业主的资产和财务保障在投资方的固定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中得到体现。
(2)合同条款的保障部分。业主和管理公司缔结的项目租赁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为保障业益,综合有关同类项目文件等,行业内对业主的保障条款一般分为以下几项内容。租金付款方式:先付后用,租金按季度、半年或每年支付;经营保险:酒店经营保险等均由租赁方投保,并将业主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经营期间及结束之后的法律事宜:经营期间所有应付款与应收款等经营权益归租赁方,同时所有义务亦由经营方承担。
(3)新添置经营资产归属权事项。对业主比较有保障的经营期间的新添置资产,主要体现为合同结束或终止时,业主应要求,凡可移动物品由租赁方撤走,不可移动或与建筑连接的固定装修或设备归业主所有,则对业主的总体财产可获得有效保障。
3、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对业主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于持续经营合作风险和品牌危机风险,业主一般采取以下方式控制财务风险。
(1)特许经营持续合作的风险控制。因为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品牌方仅提供品牌标准,不参与管理,业主自行聘请和组建管理团队,对特许经营的诸多风险仍是源自于品牌选择和品牌选择前业主对特许经营业务的充分认知。
酒店业的品牌经营不同于餐饮业和咖啡业等连锁服务业的特许加盟,餐饮业及咖啡业的特许加盟有原材料供应等合作环节的存在。酒店品牌的特许加盟主要体现在服务标准、培训标准手册、销售预订支持等几个方面。业主必须在选择品牌与选择能够胜任的管理团队两个环节上进行控制,才是保障业益的根本。
(2)品牌危机的风险控制。酒店品牌危机的风险更多的基于合作方本身品牌选择决策权的风险控制,业主规避品牌危机主要是选择有知名度的酒店服务品牌。酒店业主根据项目所处的地域环境、项目定位、加盟品牌预算等情况,可以选择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品牌。
4、资本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1)杠杆风险。酒店业资本运营,特别是大规模的收购与兼并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一般来讲,酒店企业不可能通过自有资本来完成一项巨大的收购兼并工程,这样做也是不经济的。许多酒店业希望通过债务杠杆来完成兼并收购,但这样做需要承担巨大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市场发生巨变以及经营决策可能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下,以高负债进行的资本运营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就更大。所以对于杠杆比例的大小要控制,同时,要对于后续偿债资金来源做出妥善安排。
(2)反收购风险。酒店业在制定收购兼并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收购兼并方所采取的反收购行动,这种财务风险在实行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别突出。一般来说,一个酒店是不愿意轻意被人兼并的,总要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例如诉诸法律寻求法律保护、寻找其他借口获得政府保护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购方案不周全,就有可能导致收购失败,从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因此,酒店企业在进行资本运行兼并时,要制定详细的收购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充分的估计。
总之,业主和酒店经营管理方选择怎样的合作方式是一个重要战略决策,必须根据各自的条件来抉择。而不同合作方式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有较大差异。权衡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是业主或酒店经营管理方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营运船舶;船舶检验;管理系统
随着国家对水运事业的重视和大力扶持,内河航运事业得到较快发展。营运船舶作为水路运输的主要载体,越来越显示出其自身优势。但营运船舶具有不同于陆上交通工具的特点:(1)受航行条件影响,如气候、船闸、航道的宽度和水深、航区等;(2)受货源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船舶均在货源区域运营;(3)船舶分布较为分散,安徽籍船舶分散于全国各地从事营运。这些情况都给营运船舶的检验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船舶所有人,使船舶在安全的监管下处于适航状态,安徽省船舶检验局积极谋划,根据安徽籍营运船舶主要分布在江、浙、沪等地及沿线,部分船舶分布在全国其他地区的状况,在江、浙、沪、长江沿线等地区共派驻6个驻点组,在全省范围内抽调验船师进行统一培训,并对船舶就近检验,优化检验程序,积极主动作为,由被动接检转变为对船舶公司和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进行主动宣传,切实把好营运船舶检验质量关。
由于船舶常年处于营运状态,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容易忽视甚至错过营运检验时间。如何高效管理营运船舶,了解报检船舶的地理位置分布信息和脱检船舶的地理位置情况;如何在检验日期到期前及时通知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并告知有关船舶检验机构新的检验动态。就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建立营运船舶检验预警通知和管理系统的思路。
1 营运船舶检验预警通知系统
1.1 营运船舶数据库的构建
营运船舶数据库由表1表5组成。
1.2 短信预警通知系统的思路
在船舶适航证书到期的前后一段时间内,将通过短信发送船舶检验预警通知,具体操作思路如下:
(1)给定检验日期范围,如1个月(或者一定时间范围)。
(2)通过数据库查询满足给定条件的所有船舶信息:检验日期范围内的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人联系方式;检验日期范围内所有船舶的名称;船舶的检验种类及适航证书具体到期日期。
(3)利用“短信发送模块”通知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所有人船舶检验到期时间和新的检验动态,或者发送指定内容的短信。
(4)短信发送模块创建:利用NetBeans开发工具中JAVA的多线程执行程序模块Sleep的功能及在固定时间段调用短信收发设备发送短信,实现短信自动发送后并记录,通过系统自动完成短信预警通知功能。
2 营运船舶检验管理系统
目前,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T 5.0)已有船舶检验日期范围查询的功能,但只能了解船舶检验的状态,不能直观显示船舶地理位置等其他船舶检验的重要信息。
船舶在线查询系统和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等已逐步发展,弥补了船舶位置无法直观显示的重要缺陷。2010年4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布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对沿海200总吨以上、内河100总吨以上的船舶提出了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的配备要求。AIS设备的沿海信号覆盖率达到99.97%以上。自2010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开始建设内河AIS岸基网络系统,覆盖范围包括黑龙江和松花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长江水系、珠江水系以及长江三角洲等航道网。随着AIS设备的强制安装以及岸基网络的逐步覆盖,若将这些信息化手段加以利用,把营运船舶动态查询系统和电子海图引入到船舶管理系统中,可以直观地了解船舶实时位置分布状况,并结合船舶检验的具体情况,更合理地派出检验人员实施法定检验;同时能够了解部分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脱检船舶所处位置,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营运船舶管理更加便捷、有效。
以实际应用为例,根据一艘船舶在岸基AIS中显示的基本信息(见图1),通过查询,可以清楚地了解此船在南京至仪征的途中(见图2),缩放相应比例尺后,可以更加准确地找到该船的地理位置(见图3)。
利用信息化方式管理营运船舶是必然趋势,通过此种手段,将使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以下是营运船舶检验管理系统中船舶位置获取的基本思路:
(1)根据设置的条件查询出所有船舶,通过AIS显示的数据,获取所需船舶的AIS信息包括:MMSI、经度、纬度、出发港及目的港等;
(2)将获取的AIS信息(MMSI、经度、纬度)通过位置信息转换表转换为地理位置,得到船舶具体地理位置信息;
(3)在电子海图上叠加显示所查询船舶的位置和航行信息。
关键词:依法经营;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市场主体之间交流桥梁和纽带的经济合同,已经成为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以及实现社会价值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依法订立、全面履行的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避免和减少经济合同纠纷,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
经济合同,其实质是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使企业签订的每一个经济合同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依法订立和及时发现、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问题,促进资金技术资源高效运作,使企业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经济的调整手段也更加倾向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纳入依法经营轨道,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企业才能持续兴旺发达。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为适应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利益而达成的一项共识。但是鉴于我国的历史以及文化原因,个别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档案的保管等方面,现将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以便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予以借鉴和避免。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签订的双方有一方不具备主体资格,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或者其本身就不具备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则会对企业带来不利的后果。
2.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经济合同的认知度不够,缺乏对对方的合理调查了解,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草率签订,有的经济合同无书面依据,造成经济损失无法索赔,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签订的经济合同内容不明确,条款不全,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履行的细节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对违约责任规定不合理致使一方利益得不到保护等情况时有发生。
4.在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造成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状态,进而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纠纷时.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使自己处于不利的状况。给动机不良利用合同诈骗者有机可乘。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机构、人员不能落实到位,应付检查,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出于种种原因,人情关系、面子问题、怕麻烦等,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往往是成为口头协议,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
3.经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比较随便.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或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审查不够规范。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能按照规范的程序、期限和形式办理,经济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企业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此外,还应当设置监察、审计部门,审查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内部监控。
(二)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1)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3)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4)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5)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6)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2)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3)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4)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5)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适脓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木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汀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经济合同归档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
自我监督和控制是国有企业的一个强大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和审计、法律顾问等手段加强内部监控,使经济合同始终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始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加强自我监督。专业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国家经济合同方面立法的最新进展,及时把握政策的动向,审视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实施状况,并定期进行考核,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及时的处理,保障企业的权益。
2.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经济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视角,建立物资供应商、施工队伍和相关人员廉洁档案制度,对不正当竞争、商业受贿等不良行为设立黑名单制度,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制度的准确把握和运用保持对合同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强力威慑。
3.加强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事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审查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保证资金筹措方式科学、来源合法、运作经济。事中对建设合同、项目变更、物质采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保证资金落实,按规定使用,没有被转移、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事后按照"先审计、后决算、再转资"的审计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跟踪审计,检验经济合同实施的效果。
4.加强法律顾问监督。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和行为主体,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居于基础的、主体的地位,加强全社会的信用管理,必须首先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法律顾问要帮助企业把脉法律事务,提供决策参考法律意见,进而预防、控制和避免法律风险。让法律顾问从应诉、合同审查的幕后工作中走出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去,让法律顾问凭借其企业法律知识与经验,为企业完善各项制度、防范各类风险,使企业在市场经济法律环境中一路走好。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
所谓经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生产运营中,企业为了明确利益双方的责权关系,而进行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企业内部责任合同,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数量、价格、地点、时间、运输、包装、质量和结算等所有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地执行。
(二)经济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分类有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财产租赁等其他经济合同。
二、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一)经济合同的各项原则
1.授权制度
现场工程项目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不能越过权限签订合同。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在截止后,未经追认所签订的合同,企业不给予承认,现场负责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合同审慎原则
企业现场与外部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应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誉、资历等安排系统性的调查,通过走司法路线,针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一系列审议及核实。
3.统一管理总则
企业建立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企业现场和外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作出统一管理,现场应严格根据企业所定下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制度
1.合同档案的制度
现场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在建立起有关档案后,将其交到现场经营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现场在相关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下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在企业经营部门备案。
2.责任的追究制度
现场项目的企业和外部签订的合同都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若违反法律、法则与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对其进行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若严重到触碰刑法,必须交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三)合同管理的监督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在企业领导者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内部与对外部的合同签订、管理与履行的相关工作。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部门是企业经营部,其职责主要是指导、检查以及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现场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问题。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履行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现场项目工程要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并执行更加规范化的合同谈判、竞价、会签和签订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通过竞价选择中标单位
1.标书的制作标书的内容包含工程图纸、评标准则和合同条款,合同规定双方责任、工期、质量
要求、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条件等。
2.邀标书的发送
一般情况下,邀标的单位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并且所邀标的单位都必须是企业筛选得出的合格供应方。
3.发出招标文件
向那些达到要求和对标书有良好反应的专业队发出招标文件。
4.标书的收集
按照规则,应该将标书密封,即采用邮递递交或者专人递交,对资金较少的项目,可以采用传真进行明传,而对一些过期的改标书,应作废标处理。
5.评标
由现场经营部门、主办部门、竞价小组组长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并且严格根据制度来进行评标工作。
6.中标通知书
通告合适的中标单位,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合同的签订
合同双方根据招标文件来签订合同。通过公开竞标而中标的单位,即项目部门所选中的施工专业队,必须承担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任务。
(二)竞标结果的审核
在完成竞标选择工作后,交于企业竞价小组进行审核,并且要详细描述竞价的过程,表明选中单位的理由。
(三)合同的洽谈
在企业执行部门的统领下,现场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的洽谈。在谈判时,对谈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应包含:会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员和记录时间等。
(四)起草合同
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工期、方式与地点、违约责任等,且应明确以下三点:第一,对受托方的授权范围;第二,委托方的介入深度与决策权力;第三,说明变更设计与工程签订管理应遵循的依据与原则。除此以外,既要防止委托方的介入过甚和不合理放权,又要防止受托方的管理失职和越权行为。
(五)合同的审批
把合同交到企业经营部审批,相关资料必须附上。在企业会签审核后,即可完成合同的签订。最后,经营部门还要在现场把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印,分发至有关部门。
(六)保修及其他约定
主办方应与业主事先声明:其一,必须严格执行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长,但是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适当延长局部或全部保修期;其二,协助业主确定好保修期和最终工程尾款约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
项目部执行企业定下的合同结算程序,有关合同结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收集整理
经营部和有关部门需认真收集与整理有关的合同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电文消息和来往信件,确保进行合同执行时有关凭证、单据的完整性。
(二)相关凭证的处理
为加强经营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状况与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在合同支付初期,执行单位需持相关凭证或者发票到经营部门,经过经营部门审核之后制定支付通知文件,再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执行部门要将已付账的其他凭证或发票进行备份,并把复印件交于经营部门作存档用。
(三)验收结算
在合同双方完成任务后,执行单位需及时带领经营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工作,在没有差错的状况下,双方进行签认、盖章,进而宣布合同的终止。
五、经济合同的纠纷处理
(一)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
在签订好经济合同后,需全面履行,若无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应及时进行补救,降低损失。由现场经营部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汇报给企业经营部门,尽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履行终止的合同,应该予以归档,然后同样要向企业经营部门进行上报。每当现场项目终止时,合同管理者应将所有合同进行整理,详细报告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且将整理妥善的档案上交企业经营部门。一旦发生合同的纠纷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快通知企业经营部门,积极参与事件处理,找到相关负责人,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二)XA项目中两个合同的纠纷处理
1.造桥机的施工合同
因为在该项目中,造桥机被频繁使用,而造桥机在当期还属于新型工艺,在施工的初期阶段,工程进行得并不顺利,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再者,承担单位在与项目部洽谈合同时,对施工的难度、工期没有做到合理预估,造成团队已完成的工作量度无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资,进而无法对合同进行履行。为了解决该纠纷,造桥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办法。在经过项目部门的测算分析后,造桥机团队确实因为自身原因与整体施工进度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在报请企业同意后,没收造桥机团队的履约保证资金,并将项目由原先的合同单价结算向工班计时结算转变。
2.锚具的供应合同
该合同中的供应方是由业主通过招标而选中的,在箱梁预应力的施工过程中,却意外地出现了安全事故。经鉴定得出,除了施工原因之外,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锚具的质量问题,经几方协商之后,锚具供应商同意赔偿15万元,最终供应合同被解除。
六、结语
一、合同内部控制的目标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企业通过推行合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保证合同内容、条款的完整和严谨,防范法律风险。合同内部控制的目标具体体现在运营目标、财务目标和合规目标三个方面:
1.运营目标:根据经营业务需求,在满足时间、技术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提高合同的可靠性和执行力,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2.财务目标:确保资金安全,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成本,合理安排资金。
3.合规目标: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有关流程,防止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梳理合同管理流程
在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前,有必要对企业现有的合同管理流程进行梳理,既要分析合同管理流程每一个环节的控制活动是否有效,又要理顺合同管理链与其他业务流程之间的联系。合同管理流程上游衔接的流程有项目立项流程、招投标流程、预算审批流程等,下游与资金支付流程、验收流程等流程相连,在制定合同管理流程时,要注意做到与上下游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管理的真空。
合同管理流程可划分为合同签订流程和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合同准备、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订、合同报批审核、合同签订和合同分发存档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需要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实施控制,其中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准备、谈判组织、文本草拟,办理合同报批工作;审核部门负责对合同主体资格、财务事项、技术要求、法律风险的内容进行审核,为审批人把关;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最终审批责任。
合同签订后,需加强合同的跟踪,保证合同权利义务的有效执行,当因内部和外部环境变化,双方无法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时,应及时进行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则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上述合同管理过程称之为合同履行流程,该流程由合同跟踪履行、合同变更和补充、合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和合同登记归档等控制活动组成。
三、风险分析
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导致合同风险的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企业内部环境因素,通过分析评估,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通常情况下,外部环境因素如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法律、自然灾害等因素,为不可控因素,企业在订立合同时,需合理预测这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有合同决策、管理水平、操作人员素质、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等,导致的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按照影响结果可以划分为营运风险、财务风险和合规风险。
(一)营运风险
合同管理的营运风险,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由于合同管理某一环节的缺失,导致经营活动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甚至产生损失。合同管理的运营风险有:
1.因业务评价不正确、不完整,导致决策错误,主要体现在合同需求与业务目标不一致,合同主体资格审核不当,定价策略失误等;
2.因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表述不清楚,导致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3.因缺乏充分的沟通,信息缺失带来风险;
4.违约风险: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或由于自身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务风险
企业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和合同方商业信用等原因,合同履行最终结果和预期可能会发生偏差,导致收益的下降或遭受经济损失,其主要成因有:
1.预算制定不合理,未能有效控制成本。
2.合同的支付条件和付款进度不合理,令资金占用增加,产生资金损失。
3.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不清晰,可能产生额外的费用,造成成本增加。
4.税收风险:忽略可能产生的税费,没有约定由哪一方承担税款缴纳义务,导致费用增加和经济损失;采购合同没有要求供货商提供增值税发票,未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加了税收负担。
5.因合同纠纷产生资金损失。
(三)合规风险
因企业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时,未能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则、公司管理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同管理的合规风险有: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被确认无效并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2.选择的合同主体不具备合同所要求的资质,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风险;
3.没有按流程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公司利益受损;
4.违反公司有关制度、,侵吞公司利益带来的风险。
四、控制活动
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时,相关制度、流程应覆盖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需对可能产生较大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加以重点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使合同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针对上述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控制活动。
[关键词] 加强 经济合同 管理 策略 研究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亦即“契约”经济,而合同是契约经济往来的桥梁,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市场主体依法签约、履约的合同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所谓的合同管理,指的是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而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一、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二个阶段:一是合同签订阶段;二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1.合同的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指不准确及不全面,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和有效的经济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如果不清楚签合同应当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难以处理。
(3)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经济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在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变更没有及时履行。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变更要及时有效。
(2)没有及时办理鉴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当发生纠纷时,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3)忽视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该清楚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和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加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落实执行好授权制度,完善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三、结束语
经济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和签约等内容,而转化为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和科学的管理,现代单位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经济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单位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陈伟波:加强合同管理 提高索赔意识. 中国建设信息,2002(15)
1、建立经济合同模板,提高医院合同管理的效率化
目前,医院每年需要签订的合同数量很多,每次签订前必须经过审计部门审核。由于各单位提供的合同五花八门,有关部门要逐一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条款不全的要退回给业务部门,由他们退给供货方进行修改,往往来回好几轮,浪费时间,效率低下,也常因为合同签订不及时,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合同风险,北京小汤山医院内审部门以标准合同范本为基础,聘请医院法律顾问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修订合同条款,并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出了适合自己的各类经济合同模板。我们在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发现,虽然医院签订的合同种类、数量繁多,但是大多数经济合同可以分为采购类、工程类、服务类、信息软件四大类合同。我们根据上述四类合同的特点,又进行了小类的细分,同相关的合同管理科室协商、寻找最适合的标准合同范本,然后根据医院自身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订出我们医院的合同模板,经过医院法律顾问修订、把关后,确定最终的合同模板在全院推行。(1)采购类合同:北京小汤山医院依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文本为范本,确定了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其它设备协议供货合同两类合同模板。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医院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它设备协议供货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北京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目录内的办公设备、家具等。这类合同北京小汤山医院重点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售后服务的具体条款。(2)工程类合同:北京小汤山医院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和北京市建设小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确定了医院建设施工合同和小型工程施工合同两类合同模板。建设施工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医院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大型工程,以及北京小汤山医院30万元至100万元未经公开招标的工程;小型工程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30万元以下的小型、零星修缮工程。这类合同我们主要约定了人工费、材料价等引起合同价款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垃圾清运、安全施工以及工程结算审计的具体条款。另外,与大型工程相关的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也都参考合同范本确定了适合我们医院的合同模板。(3)服务类合同:此类合同比较繁杂,我们又划分了如下小类:物业类:保安服务合同、医疗垃圾清运合同、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园林养护合同、化粪池清掏合同等;维保类:大型医疗设备(如核磁、CT)的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合同、自动门维保合同等;委托类:招标委托协议、工程咨询合同等。委托类基本上都有可参照的合同范本,但是物业类和维保类合同则要根据各自特点确认合同条款,我们也是在实践中逐步摸索、改进、完善了这两类合同模板,提高了审计效率。总之,服务类合同主要以向医院提供服务为主,所以我们重点审核、约定的是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达到的标准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违约条款。当然,如果能够达成“先服务,后付款”,则给此类合同加上了一道双保险。(4)信息软件类合同:这是比较难以寻找合同范本的,并且我们目前的大部分审计人员对信息技术还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所以我们在建立这类合同模板是最谨慎的。我们把这类合同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技术类,比较偏重于服务类合同;另一类是软件类,比较偏重于采购合同。根据医院特点,我们关注的重点是运行、验收、服务响应等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建立合同模板不能将“官网”上提供的“合同范本”全盘照搬,必须结合医院的具体实际情况,根据经济合同审计的实践经验,经过与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共同探讨、协商、修改之后确定。并且,合同模板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适应医院形势的新发展,不断持续改进经济合同模板。使用经济合同模板后,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审计人员就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核合同与模板的一致性以及对方承诺的具体条款上,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合同由于已经完成了资质审核,如果是这类合同,对方资质也不是审计重点,未经招标的经济合同,还要把对方资质文件的审核作为重点之一。这样,既利于内部审计部门提高对经济合同签订阶段的审计效率,同时业务部门签署合同也变得比较简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建立合同会审流程,提高医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最佳合同会审流程,各部门各负其责,提高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横向是指任何一份经济合同的最终签订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团结协作,举例来说,医院要签订医疗设备的采购合同,那么就需要医疗设备的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合同进行层层会审,有的比较重要的合同还要经过医院的法律顾问复核,才能最终签订合同,如果在这个层面上实行纵向审核,那么按照每个部门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来计算,再加上与供货方协商修改合同的时间,那么一份合同的定稿大约都需要两周以上,这种合同审核的流程对合同内容的审核是严谨的,但是明显的效率比较低下,不利于医院动辄几百份合同的有效签订。为了提高经济合同审核的效率,促进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我们医院结合各部门业务管理的特点,由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根据各部门在经济合同审核过程中担当的职责,摸索出简单高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适用于我们医院的经济合同会审流程。另外,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属于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之后签订。最后,由合同管理部门核对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后,加盖医院经济合同专用章,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不难看出,医院的审计部门在经济合同的审核中是非常关键的部门,需要审核合同的全部条款以及对方资质。必须指出的是,审计部门虽然要审核合同的全部条款,但是设备参数、附件配置和售后服务应当以设备使用科室的意见为主,合同的付款条款应当以财务部门的意见为主,这些应当在合同审核职责分工中明确说明。审计部门不能大包大揽,审计人员也不是万能的,一定要在“合同审计建议书”中明确内审的责任,注意规避自己能力所不及而形成的审计风险。
3、招标文件审计与合同审计相结合,将经济合同管理的关口前移
近几年,随着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医院的大额资金支出基本上实现了招标采购这种形式。目前,北京小汤山医院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和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无论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还是自有资金,全部实现了公开招标采购。北京小汤山医院在对经过公开招标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合同进行审计时发现,这些即将签订的合同即使存在一定的漏洞或风险,审计人员提出的合同审计意见有时也不能被采纳,因为在公开招标期间发售的招标文件内有合同样式,这些合同样式有时并不是医院的合同模板或标准的合同范本,特别是大型工程合同,中标方会以“需要到市建委备案,不能更改合同”为由拒绝修改合同。所以,在对中标后的合同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发挥的职能只能是审计其与招标文件内的合同的一致性,以及招标采购内容与中标方的投标文件的一致性。为了实现医院利益的最大化,内部审计在公开招标采购的程序中进行“关口”前移,也就是在招标文件定稿、发售前,由审计人员对招标文件内的合同进行审计。招标文件内容中一般单独设立“合同”一章,根据招标协议,招标方即医院对招标文件负责,所以医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使用恰当的合同模板,并在此时把对招标内容的特殊、合理要求写入“招标文件”。例如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医院要求供货方提供三年的维保,就可以在招标文件内的“合同”中明确。把医院的要求明确、全面地写入招标文件,就会避免合同签订时的许多矛盾。当然,为了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如果医院已建立的合同模板仍不能满足个别招标文件的要求,那么就应当参照合同会审流程,启动招标文件的会审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方后,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由于医院已经在前期做足了“功课”,在这个合同签订阶段,审计人员只需重点审查拟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内的合同是否一致,中标方在投标文件内的各项承诺是否均已在合同或合同附件内明确等个性化条款。
二、事中控制———经济合同执行中的内审工作
经济合同签署完毕后,医院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没有结束,要对大额的、重要的经济合同进行延伸审计,对执行中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在经济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的重要性、执行期限等,设计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表,对重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1至2次的抽查,以提高医院经济合同的执行力,促进医院经济合同执行的标准化。首先,根据各类经济合同内容的特点,设计《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采购类“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的设计要重点放在设备或物资的交货时间、质量、安装、验收、保修等方面;工程类合同则要比较复杂,大、小工程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也要各有侧重,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洽商变更、主要材料认价、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等方面是必须要关注的;服务类合同一般涉及金额不大,审计人员可以从已签订的服务类合同中,抽查几份金额较大的,如核磁维保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等,个性化设计不同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软件信息类“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的设计要突出软件运行效果、操作培训、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升级服务等方面。医院内审人员要以各类合同为基础,从实际出发,下功夫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这是对经济合同进行事中控制的前提和有效手段。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为例,我们结合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具体条款的。其次,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各类合同,选择恰当的介入时期,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各业务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购类合同可以选择设备或物资验收期间,工程类合同要根据工期的长短选择适当的时间检查,服务类合同可以选择服务过半的时期,软件信息类合同则可以选择软件安装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医院内审人员可以根据预先设计好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实事求是地一一对照进行检查,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条款,要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在表中描述清楚;对于检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也要在表中的空白行明确记录。最后,将《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进行分析汇总,对于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向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例如,采购类合同中,对于个别超期供货甚至不能供货的单位,应尽快通知招标机构没收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罚款,或者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的形式签署补充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履约情况的抽查过程中,审计人员不要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应当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条分缕析,采取综合分析的方式,尽可能与合同执行部门协商一致,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的执行水平。
三、事后评价———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内审工作
经济合同履行期满以后,就涉及到合同的终止了。合同终止了,医院的内审工作并没有结束,因为设备采购合同的供货方有的会承诺两年,甚至更长一些的质量保证期,而工程一般也有2—5年的保修期,但是合同中往往却约定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所以一年之后,质量保证期的服务就是“盲点”,甚至有的供货方或施工方根本不在乎那5%的质量保证金,拿到95%的合同价款后就“神龙见首不见尾”了。那么,审计人员就有必要对“盲点”期间的设备售后服务、工程维保服务等情况进行追踪评价,验证医院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后期管理的效果性。首先,合同的评价体系是依靠多部门联动建立起来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评价需要综合设备使用科室、设备管理科室、财务部门,以及患者对医疗设备治疗或检查效果的满意程度,其中设备使用科室的评价比重应当略高,突出医疗设备的性能指标;服务类合同的评价需要综合主管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受众群体的满意程度,受众群体可能包括医院职工和患者,其中受众群体的满意度应当占据绝对分值,服务对象的肯定是对服务提供方的最好评价;工程类、软件信息类合同也是如此,既要综合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评价意见,又要客观地划分出评价重点,不能把各类合同的评价指标都一概而论。其次,合同评价的主要方式有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等。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的设计要多部门配合、群策群力,并且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修订、改进,直至成熟完善。例如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履约评价,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对设备的性能、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患者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的内容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一份客观明确、操作性强的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是合同履约评价成功的一半,医院也可以在合同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的设计阶段引入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最后,审计人员要把已完成的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全面客观地评价,医院可以对设备的供货方、服务的提供方、工程的施工方有一个比较鲜明的认识。依据评价结果,医院可以把诚实守信、服务到位的企业设立成“最佳合作企业名录”,把欺上瞒下、敷衍了事的企业放入“黑名单”。这项评价工作,有助于验证医院在合同管理方面达到的效果,有助于医院在选择合作企业时提高决策的效率。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