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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意义8篇

时间:2023-05-24 08:52:21

合同管理的意义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1

施工合同经常会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而发生变更,并且这些变更都是不能提前预见的,因此施工合同的管理可变性非常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管理工作。例如,在现实中,经常会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变更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工期、变更技术标准、变更装修标准等。这些临时性的变更使施工合同变得更为复杂,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增加了施工合同的管理难度。第四,与经济效益挂钩,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工作,它不仅要对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还要对工程投资以及工程信息管理进行管理,非常复杂。施工合同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涉及范围比较广,实施时间长,并且在管理过程中影响因素多,可变性大。一旦相关管理人员不能够有效地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就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经济利益。同时,由于施工合同的影响因素都具有不可预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性。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作用

2.1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如果施工合同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那么久不能够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都得到保护,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必定不会配合施工工作,或者是对于应该给付的工程款项不予结算,从而严重拖延了施工进度。只有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例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才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公平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明确承包方与发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防止双方之间因为经济利益而发生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与管理。在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完施工合同之后,要管理好施工合同,首先,要将合同原件、事后签订的补充协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有关工程造价的各种文件图纸进行安全完整的保存,其次,要在工程建设中时刻关注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保证合同双方都能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自己的权利。2.2针对施工材料而进行的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施工材料进行控制与管理是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整个工程预算中,用于施工材料的采购费占据了工程预算百分之七十的比重,如果不能管理好施工材料的造价,那么就不能有效地控制与管理好整个工程的造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施工材料种类越来越多,新型材料层出不穷,供应渠道多种多样。在工程建设中,尤其是装修工程中,施工材料的用量非常大,造价昂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造价。针对此种情况,施工单位应该慎重选择施工材料。在进行施工材料的选择时,施工单位应该随时关注建材市场的动向,第一时间掌握材料市场的第一手资料,选择信誉比较好的生产厂家进行合作,尽量选择物美价廉的施工材料,从而控制好施工材料的预算。在工程建设中如果由于业主的原因需要更换施工材料的,施工单位应该及时将已经购买到的施工材料进行处理,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2.3工程量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如果将要建设的工程规模不大,施工难度比较小,施工工期比较短,现实中通常会采取定额计价的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缩短工程前期的准备阶段。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量比较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须在施工合同中标注工程的定额值、施工材料的种类以及价格、取费标准等相关信息。2.4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为了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承包人以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合价的形式进行包干。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合价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是固定的,不会因为工程建设中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招标方以及投标方还应该明确规定清单中未列出的项目的单价。通常来说,如果未列在清单之上的项目与清单中的项目有相似之处,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清单中对应项目的费用;如果未列在清单之上的项目与清单中的项目没有相似之处,那么可以采取定额计价模式。在现实操作中,经常会出现中标人在采取定额计价模式时将清单中已有的相关费用进行重新计算的情况,经常会导致双方之间发生纠纷。为了避免双方之间因为定额计价而发生矛盾,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双方应该事先就此问题达成合意,并将双方合意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于施工合同之中。

3结束语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2

关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影响;加强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应结合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重视工程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中和合同实施后三个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重视合同管理中造价控制工作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不断探索完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为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保障,促进建筑安装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

1、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对项目管理来说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晚发展起来的管理职能。上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逐步意识合同的重要性,人们对合同的研究从法律的角度扩张到对合同事务的管理。从80年代中期以后,人们更多从项目管理的视角来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许多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从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目前广泛采用的有(GF-1999-0201)或(GF-2013-020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由合同签订各方商谈起草。合同应条款严谨、周密,合同内容应为签订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对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处理进行明确。合同造价作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视,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对造价控制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管理中做到更为专业化,最终将工程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2、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造价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依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的供求状态等因素确定。它是对施工企业的实际消耗及工作效率的真实反应,也是对建设项目实际成本的体现。通常情况下,控制造价采取的措施是多方面的。在合同管理阶段,施工单位通过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规范合同签订审核流程等措施可以切实有效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从而在该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在工程进度及质量得到切实保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利润,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促进工程项目建设效益的显著提升。

3、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关系

首先,施工合同价是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其次,施工合同是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再次,施工合同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依据,而工程变更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的主要原因。另外,施工合同是处理索赔的依据,索赔的发生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最后,施工合同是审核竣工结算的依据。具体来说,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关系是指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严格依据施工合同进行,实施阶段和造价相关的所有方面均包含在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中;而施工合同也将重要的依据提供给了工程双方经济争议的解决。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手段之一。

二、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招标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招标投标阶段是合同形成的过程,该阶段对最终的合同价确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招标结束后价格作为合同实质性的要素是不得再进行谈判的。而合同一经签订,就会成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准则,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对于投标人来说要合理的测算自己的成本和报价,尤其是占投标价大部分的设备、材料价格,既要保持价格的竞争性,又要避免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对于招标人(或招标人)来说,要科学设置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以期获取优质的中标候选人。对于主管部门来说,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十分关键的环节,其难度也会随着工期的增加而增加,因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比较复杂,工期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时间跨度大,其中许多因素都会对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建设项目一次性的特点也决定它不可能批量生产,每个建设项目的成本都是复杂的、不同的。施工中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方面有很多,如:工程的变更、索赔等。实际施工中变更主要以设计变更为主。索赔则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竣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合同履行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递交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收取工程款,结算价款的实现不仅实现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约定,也影响到工程项目最终造价的实际结果。工程的竣工结算价反映了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价格,此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对整个工程的总结与分析,同时也是对工程结算起着约束作用,直接影响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因此,该阶段的合同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竣工结算价的审核首先要核对合同条款,一查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二查结算价是否符合合同的结算方式。其次要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检查设计变更签证是否有效。再次要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现场签证等核算工程量。总之,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并最终形成审价报告。合同和审价报告是结算款支付的主要依据。

三、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策略

为进一步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在了解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个阶段入手完善合同管理的策略。

1、工程造价的前期管理

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关键。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来说,对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不仅要有造价控制的专业知识,还应强化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预测能力和应变水平。具体说来,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点,一是加强类似工程的资料整理及统计分析。该工作可有效借鉴以往经验,在分析类似工程的资料整理和统计基础上,利用相关数据、资料,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与造价有关的问题,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加强合同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起到积极作用。二是施工组织设计人员的参与。在对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中,还应强调施工组织设计人员的参与,保证工程建设的资金计划与技术方案相匹配。

2、工程造价的中期管理

中期管理,指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结束阶段的管理。在这一阶段,给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带来了难度,其影响因素教多、工程周期较长。如果这一阶段造价管理得好,既能弥补前期管理的不足,也有利于推动后期管理工作,应引起高度关注。具体说来,造价控制的中期阶段,在合同管理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现场施工资料的收集。施工企业的预算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都必须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做好记录,写清详细情况,并取得相关资料,为工程签证的顺利进行大好基础。二是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施工企业的造价员每接受一项工程的预结算任务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了解,其次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督促技术和施工人员办理设计变更联络单和工程签证。

3、工程造价的后期管理

由于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统属于动态管理,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管理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同一种固定的“经验公式”是不能奏效的,必须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发展、提高管理水平。造价控制后期管理的工程结算是决定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工作,造价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对变更或签证要和施工图一样的重视,同样要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变更和签证的增减预算编制及结算应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程序、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相一致、此时不仅工程本身造价要算,材料价格要调,涉及到的其它与经济技术有关的方面也要解决,甚至还会有大的索赔和法律纠纷。在这个阶段,企业领导应充分重视各个环节和各种因素,并分专业负责、适时召开内部碰头会、协作单位预备会、制定方法、统一口径、研究对策,才能保证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企业应配备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团队,并制定完善的合同审核及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造价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合同,因此我们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从而对工程造价进行切实有效的控制,最终获取最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甘成兵.浅谈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09(15).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3

关键词:高速公路 养护 管理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从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至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近6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高速公路里程的日益增加加快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高速公路的不断增加及其科技含量的提高也给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提出了越来越多新的问题。在高速公路使用寿命期限内,随着年限的增加,高速公路在其自身使用功能不断下降的同时各种病害也会日益严重。与高速公路建设已取得的巨大成就及远景目标相比,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却严重滞后,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公路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如何解决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合理和即使的养护工作显得尤为 重要,如何采用科学合理的养护技术,以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以及减少养护工作的时间,已引起人们的重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难度大,正确理解和评价高速公路的运营状况和服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养护维修,不断探索管理新思路,创建安全、舒适、快捷、美观的行车环境,是每位养护管理工作者应积极探索的问题。

一、高速公路养护的概念与基本要求

1、概念

高速公路养护是指通过管理数据库和有效的道路、桥梁评价预测系统,建立优质高效的机械化养护方式,同时,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最经济的方式保证路面平整、畅通,各种设施完好,提高高速公路的耐久性和抗灾能力,使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达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机动性的要求,为保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质量下降,并向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它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适当的工程技术措施,坚持日常保养,及时修复,经常保持公路完好、畅通、整洁、美观,延长公路的使用周期。

2、基本要求

高速公路的养护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累计交通的增大,使用 性能会逐渐衰减,并出现病害。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快速、畅通、安全、舒适、景观、环保、经济的使用功能.保持高速公路的原设计状态。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合理的养护技术和措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长期性、预防性、高质量的养护维修。其目的是能够经常保证公路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如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挡土墙、防护坡、绿化以及护栏、照明、标志、监控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公路养护管理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高速公路优良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之一。及时发现高速公路不同程度的损坏并有效修复这些损坏,有利于保持高速公路良好的使用状态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向使用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经济、优美的行车环境,有利于树立高速公路的对外形象,最终提高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了解并正确评价养护对象状况及服务水平及时安排日常养护、专项养护及大修保证高速公路良好行车环境。通过养护调查可以建立相应的技术状况数据库,为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提供完整、科学的技术数据,并将数据分析处理后为决策服务。应当指出的是,在高速公路通车初期,许多技术数据及养护资料往往易被管理者忽视,而这些资料对于今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发现并及时弥补由于设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道路及其设施的先天不足和使用缺陷。一般来说,在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后,由于建设期的种种原因,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出现诸如道路排水、边坡防护、通道设置、标牌处置、建筑物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后期的养护维修加以弥补,并逐步形成高速公路较完善的使用及服务功能。提前预防道路及设施病害的发生,及时治理随时出现的损坏,尽可能延长道路及设施的使用寿命,延缓大修周期,降低运营管理成本。由于高速公路具有高车速、重交通、大流量的特点,因而通过早期养护可以防止微小病害的进一步扩大,使高速公路经常保持原有技术状态和标准。减少或杜绝由于道路及设施维护不当给用户及使用者带来的意外损害,避免为此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特点

1、养护实施的强制性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既是国家基础设施,又具有收费的特性,因此,保证高速公路良好的使用性能和优秀的服务水平,就成了养护管理的首要任务。养护工作的任何懈怠和疏忽不仅会对道路及其设施本身造成潜在危害,也会对高速行车的驾乘人员构成严 重生命威胁。因此,高速公路应当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强制性养护。

2、养护对象的广泛性、全面性

高速公路的养护对象除道路、桥涵、隧道及其沿线附属设施之外,还应当包括交通工程设施,监控、通信、照明设施,绿化、环保、园林设施,棚亭建筑设施,以及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等等。这些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几乎涵盖了道桥、建筑、园林、机电、光电、机械、计算机等多种专业,形成了一个内容广泛、互有联系、缺一不可的综合养护体系。

3、综合养护成本高、人员素质要求高

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标准高、养护范围广、材料选用较精、机械规模及使用比例较大、施工程序复杂,且保护措施较全、现代化设施较多等原因,使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成本要比一般公路高出许多。高速公路的养护投入换来的是道路及设施的长久完好,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是通行费收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回报。从事养护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对养护对象的技术构成十分熟悉,必须具备高素质。

4、养护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高速公路养护除需要具备机械化、专业化技术外,还需要随着养护管理的发展不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其中如路面高强修补、桥梁伸缩缝修复、护栏快速更换、通道防渗处理、土工合成材料综合使用等,都是今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普遍遇

参考文献:

1、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北 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

2、许永明主编.公路养护与管理.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3、贾松涛刘洋.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浅谈.辽宁交通科技

上接第224页

保险法律法规来规范存款保险机构与商业银行的行为,确保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实施。

2.选择存款保险机构的类型。在已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存款保险机构的类型分为:政府独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合资建立;民间资本建立。而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由政府管制,应组建一个由政府独资或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非营利机构。

3.保险标的、保费缴纳和存款保险资金的来源。保险标的主要是指居民储蓄存款。我国应采取事先向投保机构收取保费的模式来建立理赔型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资金可通过国家的财政拨款、向投保机构收取的保费等来筹集[6]。

参考文献:

[1]张健勇等.浅谈金融开放中的我国利率市场化问题[J].经济研究.2013

[2]弓永华.试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及措施[J].经济问题.2006

[3]张娥.我国利率市场化问题及措施[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

[4]陈燕.利率市场化模式的构建[J].广西大学学报.2004

[5]钱胡风.构建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市场保障体系―基于存款保险制度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

[6]邱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J].财经科学.2001

探究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

黄锦

福建省121地质大队 364021

摘要:施工企业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有效节约成本的关键,其中的合同管理又对造价管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可以说做好合约管理工作,对整个施工项目大有裨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如火如荼的开展,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增添了有力的砝码。施工单位需要签订施工合约才能使得施工项目合理合法,施工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推进项目的顺利开展,施工单位应该积极探索有效推进途径。

关键词:施工合同 工程造价 管理意义

一、工程造价把控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受到合同管理影响

工程成本开支受到工程造价的影响,施工单位如果能有效做好合同管理,其经济利润必将稳步提升。工程分为设计、施工与验收,其中工程的施工作为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已经广为人知,假如对其忽视,那么成本将大大提高,并支付其他不必要的费用,造成工程利润受损。这里,如果做好合同管理,通过合约的形式规定双方之责任与权利,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把控,为双方在建设中做好施工参考,工程造价必然会朝着预期方向前行。

(二)权利义务双方矛盾纠纷需参考合同解决

经济活动双方扯皮赖账并不少见,固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但空口无凭,只好以合约方式立字为据。工程施工中常出现双方发生纠纷的情况,这时,可参考合同之规定,判断谁违约,再做违约责任的处罚,跟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该如实承担。国家司法机关也是通过双方的书面合同作首先的违约判断,最后才是根据行业习惯进行判定,可以说合同就是“法神”,其中体现公平二字。

(三)管理工程造价要对合同管理坚持不懈

所谓的坚持不懈在于工程的施工过程始终离不开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比如准备施工阶段、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与最后完工等,都应看到合同的身影。像在准备施工阶段,要做好物资的采购、人员招聘、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签订相关合同后再进行施工设计图探讨与设计,进行合理的审核。依靠合同的规定确定工程建设时间,做好预付款项准备。合同管理在后续的施工阶段更加复杂多变,如施工进度、质量要与合同规定相符,做好监测工作。根据设计要求支付合同款。如果有委托监管合同,那么应该做好工程的监管。在项目完工后,以合约为参考,对建筑实体、档案、材料等逐一验收,做好工作备案。

(四)工程完工结算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完工后,业主需要对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并作审核结算工作。施工双方大多死盯着工程的完工结算,忽视在之前签订的合约,最终的结果也只是合同的形同虚设,在随意的审核与不规范的结算当中,二者必有一方会遭到一些经济损失,工程结算也在双方的损失当中背上了恶名。其实大可将开工前订立的施工合同作为参考,并在结算中严密的实施。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放眼长远,做好有备无患。

二、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缺陷

现代工程项目建设动辄几十个亿,规模之大,前所未有。这就决定了施工技术要求高与工期长的特点,并且施工过程变化无常,受人为与自然因素干扰较多,从而引起的经济纠纷也就在所难免。这时就应该把目光放在问题的解决上,借助表达清晰、规范严格、准确严谨、完备条款的合同来判断双方的过失与责任。但当前合同存在着一些缺陷。

(一)合同内容太多粗浅

在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现合同内容太多简单,遗漏部分不少,这个解决纠纷带来参考上的缺失。一些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视之为儿戏,粗心大意,认为合同只是陪衬,内容松散、对材料规格的规定模凌两可,签订合同一叶障目,忽视了工程建设的始终;甚至出现工程建设不签订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纠纷出现的时候往往没有解决参考,造成各执一词,各说各有理。在争执的时间里,贻误了工期,造成了双方巨大的损失。

(二)合同履行的缺失

合约作为保障双方的权利的文本,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如果有违约行为可以此为参考依据明确法律责任。但现实情况是,合同并没有严格的履行,不看,不做,合同交底也随意而为,也不会以合同为依据进行后续的监管,最终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工程造价纠纷是主要的合同纠纷。

三、做好施工合同管理,为工程造价管理保驾护航

(一)签订合同应该放眼全局,准确无误

管理施工合同当然应该签订施工合同。可以说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后来施工建设、验收的助推剂,当然签的坏就可能成为阻碍。因为工程项目存在范围广、资金投入大、工程建设周期长、个体差异明显的特性,那么,合同的订立就应该以动态的眼光着眼与未来施工施工,做好防范于未然的准备。要有清晰的表达语言、内容合理明确细致,避免模凌两可情况的发生。招标文件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合同内容的订立,价款应该是重中之重,分清工程价款、经济条款、相关责任条款,以及他们间的相互关系,仔细斟酌,力求全面准确。

(二)做好施工项目的变动的合同管理

世间万物随时都在变,工程施工变化更为无常,不可避免。比如工期计划的变动、设计的变动、施工方案的变动,所有这些变动无不给施工带来一定的挑战。抑或造成工期的增加,抑或引起成本的上升,对整个工程造价带来影响。因此,合同中应该做好工程变动的应急预案,合约中要有成本变动预案与工量应急处理条款,做到变动有参考,做到成本的最优。

(三)管理现场签证工作

合约条款中往往会有工程项目建设中遗漏的部分,这时做好现场签证能很好的处理工程施工的紧急情况。工程造价包含了现场签证花费的欠款。在最终的工程完工结算上,签证也会出现在其中,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也受到合同之外的现场签证管理。要知道工程的有效结算受到签证的影响,只有通过对签证的管理才可实现最终的工程利润达到预期。

(四)通过合同做好工程的管理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良心所在。现实施工中往往因为工程质量部合标准而对簿公堂的大有所在。为了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应该合同中给予明确的规定,对不达标工程应付的补偿责任,规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另外,工期对工程造价有巨大影响。如果工期无故拖延,那么工程成本将会增加。比如变动工程中,应该有具体工期审核办法与参考标准。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长都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合约中还应该做好支付工程款的工作,承包商如果没按时接受到业主的预付款,那么工期将会延长,工程建设将无法继续。如果出现多付的情况,承包商不予退还,业主遭受损失,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合同中关于回扣、支付与计算的规定应该明确具体,以完善预付款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

四、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法治的完善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工程造价中加强合同的管理是有效节约成本、推进工期、解决纠纷的前提,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不敢有违约行为,并严格的遵守,使得工期如期推进。当出现矛盾纠纷时,可通过合作做好纠纷的解决参考,保护各方的利益,推进工程进度。可以说,合同为工程造价管理穿上了一件法律的外衣,使得造价管理有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1] 陈婕.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

[2] 李建军.浅谈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7).

[3] 张雪松.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工程造价控制研究[J].价值工程,2011,30(25):76.

[4] 金丽雅.浅谈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20).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4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论述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合同管理法制化、完善我国的项目管理、加强工程的风险管理有重要作用。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建筑业科技含量比较低,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将有助于我们吸收一些先进的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理念,对加快合同法制化的建设步伐,促进建筑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5

1、招标准备

1.招标文件中安全条款章节的准备安全条款是此管理模型的核心内容,是向所有参与投标单位的安全交底,同时也是将来写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明确安全目标、项目的风险交底、安全措施费的设定及使用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安全资质的要求、安全绩效的要求、评标安全打分办法、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安全奖惩的要求等重要的安全管理内容。

2.项目的工程安全风险分析招标文件给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特别是指出最大的风险和容易被忽视的风险,同时对风险管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对可能产生的安全投入要明示,提醒承包商充分认识风险,合理制订安全预算和安全措施费报价。

3.安全措施费的测算模型安全措施费测算模型是将在实施过程中可作为安全投入的项目进行公示,提醒承包商对这些项目需要单独进行测算和报价,以便在合同签订后保证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模型中的安全投入项有足够的资金投入,防止因安全措施费被挤占而导致安全投入不足。

4.投标人的安全资质评价承包商的安全资质、以往的安全绩效应作为对其投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往的安全业绩最能体现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能力和领导对安全。重视程度。在安全管理中经常讲“一票否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票否决很难实行,特别是凭安全管理人员的力量对已中标的承包商一票否决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安全管理的实施过程中,一般认为在安全资质评价阶段对承包商一票否决是最容易的。然而,将不合格的承包商直接排除在投标人之外以防止其浑水摸鱼的结果,却导致中标后即使承包商存在诸多问题也不能中止合同的情况出现。当然,但凡通过资质评价的承包商,在安全管理上业主都应该能接受,除非出现重大问题。

2、招(评)标

1.评标安全打分办法评标安全打分办法是在选择承包商时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评价的阶段所采取的措施。除非出现重大漏项,如没有列安全措施费等,否则各承包商的评标安全分的差异极小,不会影响到中标。

2.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是很多单位每年都要签订的安全文件,可将其视为对合同中安全条款的非强制性补充。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有了非常清楚的安全管理要求,则没有必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如认为合同中还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可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方式进行补充明确。

3.项目经理述标在评标过程中,让投标人中标后的拟任项目经理述标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在实际招投标工作中,标书编制往往是专业人员的事,负责项目施工的管理团队是不参加标书编制的。在评标环节中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进行述标,这就相当于对未来项目经理的面试。如果项目经理对项目没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项目风险没有正确的认识和应对措施,将极大地影响评标人员对该单位中标项目的信心。

二、合同生效后的安全管理

1.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是审查承包商的安全准备和安全条件是否具备正式生产要求的重要内容,不满足开工条件的,原则上不能开工。需要检查的安全生产条件可分为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其中,必要条件主要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施工安全方案是否生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满足要求、现场安全条件是否具备、施工机具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进行并考核通过等。必要条件之外的,可作为非必要条件,随着项目的深入开展而逐步完成,如分项工程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措施等。

2.工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价合同过程的安全管理可分为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安全奖惩、安全会议、安全报告等。在此管理过程中,核心是建立一个小的PDCA持续改进系统,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系统,以保证这些问题能得到及时地整改,从而消除隐患。承包商的整改情况可作为对承包商进行阶段评价、奖惩的依据,现场的安全状态可作为支付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条件。这些内容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的约定,以防止产生纠纷。

3.项目结束后的安全评价项目结束后的安全评价是对承包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绩效的总结,包括事故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等。该项评价是对该承包商能否参与后续其他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推荐依据,可以纳入对承包商管理的管理数据库。对安全绩效特别差的单位,可以考虑下一次不对其发标。

三、结论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6

关键词:路桥施工;合同管理;成本控制;应用

中图分类号:U448文献标识码: A

路桥施工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部通过项目合同上明确各方责任。路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实际是履行合同的过程。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和保险合同、租赁合同。合同管理在路桥施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在企业项目的成本控制上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 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动态性。路桥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平行、顺序、流水等施工组织方法进行施工,各分项工程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动态进行,同时,施工计划可能因种种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各项目合同管理也必须随之动态进行,以保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2. 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多样性。 路桥施工项目是一次性、 单件性的,不是工厂式的重复生产,不能按同一图纸、同一施工工艺、 同一生产设备进行批量重复生产;同时,路桥施工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生产中碰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问题多,呈现多样性;这导致了各项合同管理必须按每个路桥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从而呈现多样性的特征。

3. 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在路桥施工项目生产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的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须随生产而流动;同时,路桥施工项目受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及业主、监理以及施工地各方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路桥施工项目的这些特点,使其各项合同管理复杂,稍有考虑不周就会出现问题。

(二)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同管理和索赔在建筑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我国建筑业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背景下建筑市场将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合同和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国内的外资项都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实行严格的合 同管理。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项目经理部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过于倾向于买方。工程合同价格中的利润成份减少,而且合同风险也逐渐增大。工程项目要求的条件越来越苛刻。承包商在这种环境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合同管理,几乎无法实现工程的盈利目的,稍不小心还会造成工程的亏损。因此,市场竞争越激烈,越要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我国建筑业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想要增强承包工程管理的竞争力,就要在施工合同管理中下足功夫,但现阶段我国合同管理仍然是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承包商、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一些工程的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所以,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一定要具备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能力。

二、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

(一)成本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路桥施工项目一般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防护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多,工程量大,路线长,有的一个合同段就有几十公里长;涉及的地区多,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协调量大。同时由于工程所需劳务、材料、机械数量巨大,工期较长。可见,一旦成本控制不严,很容易出现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超支的问题,并可能导致工期拖延、质量难以达到要求,如何通过项目合同管理来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就成为项目管理者将解决的难题。

(二)市场监管不到位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来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 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造价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造成阴阳合同的主要原因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垫资,在我国建筑市场,垫资已成为建设单位不成文的融资渠道。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施工企业垫资。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带有垫资条件的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果招标文件中有垫资要求,很难通过招标文件备案程序;而如果在合同中加入垫资条款,又很可能无法通过合同备案程序。二是压价,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大特点。因此,招标人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迫切的希望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以将价格的控制掌握在自己手中,特别是在担心投标人之间可能的串标行为从而使报价被人为抬高时,招标人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要求就更加强烈了。

(三)合同管理的意识不强,相关人员的素质较低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

(一)管理合同的签订

根据工程的特点 选择合理的发包方式和价格的调整条件,在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的方式,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工程成本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要选用由国家颁发的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结果来定。合同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

(二)管理合同的实施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就关系到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工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每个行为正规化、规范化。做好处理各种合同纠纷的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研究好合同中相关的索赔和反索赔。

(三)合同的评估

合同后的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通常是被人忽视的,其实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影响工程造价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是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借鉴的。

(四)合同的精细化管理

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和工程实施,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管理细则”。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人才建设管理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对于路桥施工成本的控制起到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管理合同的签订、实施和评估,加强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和人才素质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工程成本的降低和工程质量的提高,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石小燕.路桥施工中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6)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7

1、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一个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一般意义上就是合同管理的机构组织和合同管理的专门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的从合同的拟定、修改、转让、实际履行、解除等各环节不同的管理。

2、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

(四)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是指合同成立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即“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局部之情势,并不考虑原来法律行为成立时,‘为其基础或环境之情势’”。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

三、合同管理的合同履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现代企业经营有道主要原因是现代的企业采用了合同制,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要把合同的作用很好的发挥出来就必须对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作。合同的管理由合同的建立生效到合同终止这个过程决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管理无处不在,好的合同管理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的形象对于任何一个现代的企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资源,企业形象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提高了企业的形象也就等于合同在无形之中就可以为企业谋取很大的利益。合同的履行是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没有履行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一)遵守合约日期的意义

合同的有效的起止日期要明确规定,在履行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合约双方的最大利益。例如,您的朋友11月1日过生日.而今天是10月16日.您在蛋糕店定做一个蛋糕,约定10月31日蛋糕店应当向你交货.这样,从10月16日合同成立并生效直到10月31日合同因履行而失效,这个期间为合同有效期间.而10月31日这天为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10月31日这天无论是上午履行还是下午履行,都不算违约.这样按照合约去履行工作项目进行的才会更加顺利。

(二)按合约履行当事人各自的义务意义

党合同拟定好之后,双方都必须啊找合约内容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只有双方都按合同履行职责才能促进合同内容如期进行。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职责,那么这个合同就必定会给另一方当事人或是双方都带来经济损失。例如合同规定甲方给乙方一百万启动资金而甲方只给了乙方五十万的话,那么就会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能按时交货,而甲方也不能得到经济收益等等。

(三)遵循合同规定的地点的意义

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交易,这对合同拟定双方都极具意义。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责任遵循约定地,不能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必须与合同签署的另一方磋商。例如甲方与乙方拟定合同时规定在甲的分部A签收订单,而乙却把订单让靠近乙的甲的分部B签收订单,没有特殊规定下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履行中的行为。一定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履行合同,这样才能够的提高合同的履行率,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合同管理的意义篇8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侵权责任;过错推定

现行《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尽忠实勤勉义务,对因其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企业破产法》并未对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这样的法律缺陷影响了追究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和确定所承担责任的形式。

一、破产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权利(Right)和责任(duty)是相互关联的概念。既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但是,法律责任(liability)则是指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①。责任的确认和承担是以义务的先行存在为前提条件的,破产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是其违反了专业人士所应当尽到的法定义务。破产管理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专业领域内的民事责任,不能将其视为一般人的普通民事责任,判定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同样不同于普通民事责任。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担任者必须由律师、注册会计师等拥有破产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士担任,破产管理人应当具有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一些国家已经制定了管理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如加拿大于2008 年修订的破产法,在第34--53 条规定了破产受托人应遵守的道德规范,从专业人士的角度要求破产管理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责任。②

我国《破产法》第27条规定:" 破产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我国破产法第130条规定:破产管理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在破产程序中,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是破产法赋予破产管理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判定破产管理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

忠实义务,要求破产管理人不得以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的方式行为,不得只顾自己或与自己有关联的人的个人利益,要以债权人利益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至上。破产管理人忠实执行职务核心在于破产管理人不应当利用自己作为管理人职务之便获取个人不当的利益。

注意义务是指履行一个普通谨慎的人在相似情况下将付出的注意与勤奋的义务,即破产管理人必须尽到一个拥有特别的技能与知识的"普通人"所具备的注意与技能,依据法律规定对债务人财产与破产事务负有善良管理人勤勉尽责的注意义务。③

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分别以消极和积极的方式规定了破产管理人的法定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其中之一。

二、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的性质

1、是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

以赔偿损害为内容之债,有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之分:违反约定义务承担违约责任,违法法定义务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合同法强调补偿性,守约方有权享有合同带来的利益,侵权法侧重惩罚性,受害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破产管理人适用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笔者认为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应为侵权责任。第一,合同相对性理论无法解释破产管理人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果破产管理人对第三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违法律的公正,不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将合同范围任意扩大,难免有造成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界限模糊不清,甚至完全消失的风险。第二,专业人士对承担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该义务的存在独立于专业人士与其委托人订立的合同,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因此如果专业人士违反了此种义务并导致其委托人遭受损失,专业人士应当对其委托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由于破产管理人是破产财团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与债权人或债务人产生合同关系。只有在破产程序中通过与其签订专业服务合同,才可以基于合同关系追究破产管理人的合同责任,如果无合同关系则会导致无法追究破产管理人责任的局面。第四,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处理破产事务,公平公正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破产管理人要尽其谨慎、注意和忠实义务,必然要超然于三者之上,不与任何一方产生合同关系。

2、是何种侵权责任?

以归责原则来划分,侵权责任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要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件,而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其分别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是属于一般侵权责任还是特殊侵权责任?如前所述,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内容具有高度专业性,要求受害者证明破产管理人在管理活动中上存在过错,以及破产管理人的不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往往存在相当的困难。如果因为举证不能而拒绝对受害人予以救济,将会导致非正义的结果。因此,应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要求破产管理人对其行为无过错,以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负证明责任。

有学者认为,破产管理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会使破产管理人承担过多的责任和过高的风险,不符合公平原则,笔者认为此类观点有待商榷,理由如下:(1)专业人士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其在专业活动中所承担的义务本来就应该比普通人高。(2)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取得报酬是比较高的,这要求其应当承担与高收入相对应的高风险。④(3)现行侵权责任法中对于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实质上即规定为过错推定责任,同样为专业机构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自然应当比照现行规定承担侵权责任。(4)我国目前特殊的实际状况要求破产管理人必须承担较高的责任,否则极易在破产实务中出现不法行为,伤害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①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92一93.

②Can. Reg.368 -- Bankruptcy and Insolvency General Rules,Code of Ethics for Trustees,Sec 39

③张小炜,尹正友著.《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与问题〔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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