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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6-14 09:35:45

节水合同管理

节水合同管理篇1

由于我校是有60多历史的老校,地下管道陈旧老化,校区分散,管理难度大,管道暗漏非常严重,最高年消耗水量近1100万吨,远远高于同类的兄弟院校;同时,因为管道查漏是一个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又没有专门的仪器设备(单独购买设备,仅仅在本单位使用,使用率不高,不划算)。针对这种情况,2009年我们与社会上节能服务公司签定合同,由他们投入资金在我校供水管道上安装远程的监控水表,建立监控平台,全天对我校的用水情况进行监测,依托他们的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通过这几年的运行2012年我校年耗水量已降到610万吨,共累计节约水费支出1500多万元,效果显着。另外在学校教室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引入社会资金安装红外线感应设备,控制教室的照明,也达到了节能目的(节能30%以上),实现了双赢。高校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流程1.项目洽谈学校相关部门与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业务协商,因为学校不投入任何人力和财力,各节能服务公司的产品,技术力量也不能进行简单的比较,所以不能完全按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只能通过不断的协商、实地考察最后确定合作对象,根据节能服务的内容制定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行模式。上述案例中,由于是对地下管道进行检测,主要任务是全年对管网供水进行监控和查漏,所以在学校用水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要保证降低用水量;因此,我们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只有达到一定的节能量,学校才支付约定的费用。2.能源的核定和合作方案的设计节能服务公司对学校能源的管理、使用效率、进行审计核定、监测、诊断和评价,通过能源审计可以掌握学校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状况,排查浪费环节,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管理和改造方案。上述案例中,节能服务公司从我校的办学规模、学校科研项目用水状况、公共场所的用水器具、地下管线的使用年限及材质、近几年的水耗数据及同类兄弟院校的水耗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审计,并且对地下管线进行了初步的探测,认为我校管线暗漏非常严重,最后合作的方案就是有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在我校部分管线上安装监控设备,对管线供水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全年不间断对我校全部管线进行探测,学校的义务就是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漏点,双方合作共同确保降低用水量,改变了以前节能服务公司按检测出的漏点数量收费的模式,实行了现在的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通过节约达到双赢。3.谈判阶段通过能源审计核定、诊断并通过选择试点进行节能测试,得出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最终确定节能量、协商项目日常的管理,达到共识后签定节能合约。总之,我校通过这几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证明,基本符合我国各高校实际。首先,解决了高校资金短缺、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及风险承担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最适合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背景下节能的实际。同时因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利益同节能效益挂钩,节省了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减少了学校管理成本。其次,使学校节能由传统经验自我管理转变到专业管理,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先进、管理专业的特点,再次,节能服务公司担负风险获得节能收益,学校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实现了学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节能量计算方法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各高校公共场所的计量设施都不是很健全,特别是一些建校历史比较长的学校,计量设施的改造、安装都还在进行之中,能耗尚未做到分类、分项、分户计量,也没有针对各种能耗类别建立相应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和能源消耗标准成本体系;另外,当前节能量的计算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些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量计算时,将学校管理过程中的节能以及其他投入方面的节能也计算到EMC的设备节能之中,而学校则认为这部分的节能是学校管理上和部分投入上的成绩,不属于EMC的项目节能内容,造成不少的纠纷。因此建议应用在签定合同时,明确、细化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减少纠纷。能源消耗统计比较薄弱,节能的绩效考核机制有待建立虽然学校有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但大多是兼职的,同时能耗计量点和监测点不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不完算,对一些耗能大的实验室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尚未做到单独计量和监测,尤其是公共场所水能源的计量有很大的缺少,影响了能源消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外,学校对节能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不到位,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缺乏第三方评估平台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的效果受主观和客观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为保证节能成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应建立第三方评估平台,由独立的第三方(社会上有关能源审计部门和机构)进行节能成果的核定,保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进行。

节水合同管理篇2

由于我校是有60多历史的老校,地下管道陈旧老化,校区分散,管理难度大,管道暗漏非常严重,最高年消耗水量近1100万吨,远远高于同类的兄弟院校;同时,因为管道查漏是一个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又没有专门的仪器设备(单独购买设备,仅仅在本单位使用,使用率不高,不划算)。针对这种情况,2009年我们与社会上节能服务公司签定合同,由他们投入资金在我校供水管道上安装远程的监控水表,建立监控平台,全天对我校的用水情况进行监测,依托他们的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通过这几年的运行2012年我校年耗水量已降到610万吨,共累计节约水费支出1500多万元,效果显著。另外在学校教室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引入社会资金安装红外线感应设备,控制教室的照明,也达到了节能目的(节能30%以上),实现了双赢。高校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流程1.项目洽谈学校相关部门与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业务协商,因为学校不投入任何人力和财力,各节能服务公司的产品,技术力量也不能进行简单的比较,所以不能完全按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只能通过不断的协商、实地考察最后确定合作对象,根据节能服务的内容制定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行模式。上述案例中,由于是对地下管道进行检测,主要任务是全年对管网供水进行监控和查漏,所以在学校用水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要保证降低用水量;因此,我们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只有达到一定的节能量,学校才支付约定的费用。2.能源的核定和合作方案的设计节能服务公司对学校能源的管理、使用效率、进行审计核定、监测、诊断和评价,通过能源审计可以掌握学校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状况,排查浪费环节,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管理和改造方案。上述案例中,节能服务公司从我校的办学规模、学校科研项目用水状况、公共场所的用水器具、地下管线的使用年限及材质、近几年的水耗数据及同类兄弟院校的水耗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审计,并且对地下管线进行了初步的探测,认为我校管线暗漏非常严重,最后合作的方案就是有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在我校部分管线上安装监控设备,对管线供水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全年不间断对我校全部管线进行探测,学校的义务就是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漏点,双方合作共同确保降低用水量,改变了以前节能服务公司按检测出的漏点数量收费的模式,实行了现在的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通过节约达到双赢。3.谈判阶段通过能源审计核定、诊断并通过选择试点进行节能测试,得出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最终确定节能量、协商项目日常的管理,达到共识后签定节能合约。总之,我校通过这几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证明,基本符合我国各高校实际。首先,解决了高校资金短缺、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及风险承担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最适合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背景下节能的实际。同时因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利益同节能效益挂钩,节省了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减少了学校管理成本。其次,使学校节能由传统经验自我管理转变到专业管理,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先进、管理专业的特点,再次,节能服务公司担负风险获得节能收益,学校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实现了学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节能量计算方法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各高校公共场所的计量设施都不是很健全,特别是一些建校历史比较长的学校,计量设施的改造、安装都还在进行之中,能耗尚未做到分类、分项、分户计量,也没有针对各种能耗类别建立相应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和能源消耗标准成本体系;另外,当前节能量的计算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些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量计算时,将学校管理过程中的节能以及其他投入方面的节能也计算到EMC的设备节能之中,而学校则认为这部分的节能是学校管理上和部分投入上的成绩,不属于EMC的项目节能内容,造成不少的纠纷。因此建议应用在签定合同时,明确、细化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减少纠纷。能源消耗统计比较薄弱,节能的绩效考核机制有待建立虽然学校有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但大多是兼职的,同时能耗计量点和监测点不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不完算,对一些耗能大的实验室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尚未做到单独计量和监测,尤其是公共场所水能源的计量有很大的缺少,影响了能源消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外,学校对节能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不到位,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缺乏第三方评估平台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的效果受主观和客观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为保证节能成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应建立第三方评估平台,由独立的第三方(社会上有关能源审计部门和机构)进行节能成果的核定,保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进行。

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

节水合同管理篇3

由于我校是有60多历史的老校,地下管道陈旧老化,校区分散,管理难度大,管道暗漏非常严重,最高年消耗水量近1100万吨,远远高于同类的兄弟院校;同时,因为管道查漏是一个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又没有专门的仪器设备(单独购买设备,仅仅在本单位使用,使用率不高,不划算)。针对这种情况,2009年我们与社会上节能服务公司签定合同,由他们投入资金在我校供水管道上安装远程的监控水表,建立监控平台,全天对我校的用水情况进行监测,依托他们的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通过这几年的运行2012年我校年耗水量已降到610万吨,共累计节约水费支出1500多万元,效果显着。另外在学校教室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引入社会资金安装红外线感应设备,控制教室的照明,也达到了节能目的(节能30%以上),实现了双赢。高校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流程1.项目洽谈学校相关部门与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业务协商,因为学校不投入任何人力和财力,各节能服务公司的产品,技术力量也不能进行简单的比较,所以不能完全按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只能通过不断的协商、实地考察最后确定合作对象,根据节能服务的内容制定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行模式。上述案例中,由于是对地下管道进行检测,主要任务是全年对管网供水进行监控和查漏,所以在学校用水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要保证降低用水量;因此,我们采用的是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只有达到一定的节能量,学校才支付约定的费用。2.能源的核定和合作方案的设计节能服务公司对学校能源的管理、使用效率、进行审计核定、监测、诊断和评价,通过能源审计可以掌握学校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状况,排查浪费环节,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管理和改造方案。上述案例中,节能服务公司从我校的办学规模、学校科研项目用水状况、公共场所的用水器具、地下管线的使用年限及材质、近几年的水耗数据及同类兄弟院校的水耗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审计,并且对地下管线进行了初步的探测,认为我校管线暗漏非常严重,最后合作的方案就是有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在我校部分管线上安装监控设备,对管线供水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全年不间断对我校全部管线进行探测,学校的义务就是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漏点,双方合作共同确保降低用水量,改变了以前节能服务公司按检测出的漏点数量收费的模式,实行了现在的节能量保证型运行模式,通过节约达到双赢。3.谈判阶段通过能源审计核定、诊断并通过选择试点进行节能测试,得出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最终确定节能量、协商项目日常的管理,达到共识后签定节能合约。总之,我校通过这几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证明,基本符合我国各高校实际。首先,解决了高校资金短缺、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及风险承担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最适合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背景下节能的实际。同时因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利益同节能效益挂钩,节省了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减少了学校管理成本。其次,使学校节能由传统经验自我管理转变到专业管理,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先进、管理专业的特点,再次,节能服务公司担负风险获得节能收益,学校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实现了学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节能量计算方法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各高校公共场所的计量设施都不是很健全,特别是一些建校历史比较长的学校,计量设施的改造、安装都还在进行之中,能耗尚未做到分类、分项、分户计量,也没有针对各种能耗类别建立相应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和能源消耗标准成本体系;另外,当前节能量的计算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些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量计算时,将学校管理过程中的节能以及其他投入方面的节能也计算到EMC的设备节能之中,而学校则认为这部分的节能是学校管理上和部分投入上的成绩,不属于EMC的项目节能内容,造成不少的纠纷。因此建议应用在签定合同时,明确、细化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减少纠纷。能源消耗统计比较薄弱,节能的绩效考核机制有待建立虽然学校有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但大多是兼职的,同时能耗计量点和监测点不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不完算,对一些耗能大的实验室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尚未做到单独计量和监测,尤其是公共场所水能源的计量有很大的缺少,影响了能源消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外,学校对节能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不到位,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缺乏第三方评估平台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的效果受主观和客观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为保证节能成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应建立第三方评估平台,由独立的第三方(社会上有关能源审计部门和机构)进行节能成果的核定,保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进行。

节水合同管理篇4

1 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的重要性研究

第一,能够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科在较大程度上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在缓解水污染问题方面有着积极意义,同时也能够避免农民在农田灌溉期间出现水资源浪费问题[1]。传统的灌溉模式没有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并且农民群众欠缺节水意识等,导致水资源浪费问题日益紧张。而当前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能够有效的改善该问题,同时能够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2]。

第二,可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水利灌溉工程的科学合理,能够使得农民的种植思想水平被提升,同时种植技术水平也会随之提升,这不仅能够增加农民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国农村建设步伐。

第三,在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方面有着积极意义。通过水利灌溉工程的利用,农村地区便能够合理应用水资源,同时还能够重复的利用水资源,从而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水利节水灌溉系统便是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且在农村基本水利建设期间,实现水资源合理、高效循环利用的目标。

2 当前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第一,水资源的污染较为严重。有调查显示,每年我国的污水排出量比较大,大部分的污水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处理便直接的排放到河流当中,这加剧了水污染情况,同时也给其他生物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国西北方向地区的水资源比较匮乏,但尽管南方水资源充足,可存在着严重的水资源浪费与污染的情况[3]。该种情况的存在,导致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同时人们的生活也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二,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实施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修建完成以后,由于存在着一定的分散性特点,导致工程管理的困难性不断增加,加之一些农村地区缺少合理截雪的管理制度,致使水利工程建设后,管理工作极为混乱,甚至缩短整个工程生命周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我国水利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欠缺完善性。由于水利建设中,相关法规体系与管理制度欠缺完善性,导致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以及管理工作无法有效的实施,更加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 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措施分析

首先,需有效提升农民节水意识。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在农村建设发展中极为重要,农民是该项工程服务的主要对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的节水意识,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而水利节水灌溉离不开人的帮助,在此期间人们可以使用先进的种植技术以及灌溉工序,最大限度的实现节水环保目标[4]。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期间,作为水利节水灌溉工程的主人与受益人,农民节水意识的提升,可直接的提升其自身经济利益,这同时也是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以及管理的重要保障所在。

其次,重?提升相关建设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期间,相关施工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极为重要。要在水利节水灌溉中最大限度的保证相关灌溉工程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便需要相关人员掌握有效的方法,并采取一定的专业技术进行施工。在这一工程中,相关施工人员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方案,并与农民进行交流与沟通,从而能够有效的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的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严重的水资源浪费情况,确保能够科学合理的完成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

最后,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在完成农村水利节水灌溉工程以后,行政村一级需对相关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程管理小组,明确小组领导,将管理责任充分的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肩上。工程管理小组的任务在于,管理与负责工程日常,确保节水灌溉工程能够处于最佳的状态之下。为此,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全面的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工程正常的运行。

节水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给排水节水技术 水系统设计

我国污染严重,又是一个人均拥有水资源贫乏的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依据当地水资源及经济情况合理进行污废水利用已成当务之急。建设中水系统,不但可以节约用水,并且可以一定程度防止水体污染。

经有关专家对北京中水设施调查,发现大多数设施的处理能力得不到充分的利用造成运行成本偏高。要解决以上问题,需对中水回用系统进行合理的设计。

一、建筑给排水中的节水技术

针对不同功能的建筑可采用不同的节水对策和技术:在住宅和办公楼中应改进马桶的冲洗方式,减少冲洗水量;在宾馆、饭店中,应考虑沐浴污水的处理及回用。

1、减少马桶冲洗水量

目前,我国普遍采用冲水量≥11L的坐便器,耗水量大。若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全部使用冲水量≤9L的马桶,则住宅可节水4%,宾馆、饭店可节水3%,办公楼可节水11%。目前美国及欧洲已经普遍使用6L的马桶,假如到2001年我国实现全部马桶采用6L冲洗水,则住宅可节水14%,宾馆、饭店可节水4%,办公楼可节水27%。

2、厨房、沐浴、盥洗的节水

厨房的洗涤盆、沐浴水嘴和盥洗室的面盆龙头若采用充气水嘴,可节水且不减小水柱的直径。

3、真空节水技术

为了保证卫生洁具及下水道的冲洗效果,可将真空技术运用于排水工程,用空气代替大部分水,依靠真空负压产生的高速气水混合物,快速将洁具内的污水、污物冲吸干净,达到节约用水、排走污浊空气的效果。

4、中水处理

在公寓、住宅和宾馆中,排放大量的沐浴及盥洗水,应考虑将其经适当处理后供生活杂用及补充冷却水,主要包括厕所冲洗、园林灌溉和道路保洁等。

二、建筑给排水中水系统设计

1、系统选择

中水处理及回用需按市政条件分三种情况考虑:

1、有市政中水管网,有市政排水管网:

小区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雨水系统单独考虑),排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水系统水源为市政中水。

2、无市政中水管网,有市政排水管网:

小区内排水采用污废分流。污水经化粪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小区废水管网收集至小区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中水系统原水为小区回收的杂排水。

3、无市政管网:

小区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小区污水管网收集至小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中水系统原水为小区内回收的排水。

2、中水回用范围

合理设计中水回用系统,需要根据小区内用水情况,结合中水供应量,合理确定中水的回用范围。

3、水量平衡

因原水和中水用水每时都不是均匀的,而处理设备需在均匀水量负荷的条件下运行,水量平衡措施就成了控制资源和能源浪费的关键。

(1)贮存调节:原水调节池应按中水原水量及处理量的逐时变化曲线求得,中水贮存池应按处理量及中水用水量的逐时变化曲线求算。原水变化曲线及中水用水曲线可根据排水建筑的性质、使用情况参照同地区类似建筑的资料拟定。

(2)运行调节:利用信号控制处理设备自动运行,并合理调整运行班次,可有效的调节水量平衡。

4、处理工艺

由于中水原水多采用优质杂排水,含有较低的有机污染浓度,宜采用以生物接触氧化法为主的快速一段生物处理工艺:原水一格栅一调节池一生物接触氧化一沉淀一过滤一消毒一中水

三,废水集中处理利于节能降耗

1、小型废水处理站存在的问题

①调查了3座小型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均为500m3/d,但正常运行的实际有机负荷只有设计能力的20%~30%,全年水力满负荷运行的时间只有1/4,并且都没有安装变频调节装置,

“大马拉小车”现象普遍存在。

②小型废水处理站都与生产同步,而正常生产企业每周有两天休息,因此每次开车时都有4~6 h甚至更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生物细菌的活性恢复过程),造成能源的浪费。

③废水处理效果都比较好,其出水经深度处理后其指标均可达到生活杂用水标准,但多数得不到回用,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④地下管道的渗漏引起环境污染。

⑤个别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有偷排废水现象,引起环境污染。

2、针对小型废水处理站的节能对策

①在进行废水处理工艺设计之前应充分收集有关生产废水的第一手资料,保证设计能力与实际运行负荷相适应,并考虑计算机控制系统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②合并小型废水处理站,使废水集中处理,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③环境保护部门在对企业进行达标排放管理的同时,应设专门机构对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使处理后的水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3、废水集中处理的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①大量节省建设投资。3座污水处理站的投资总额为300多万元,如果合并处理投资额约为150万元,可节省一半投资。

②节省劳动力。每座污水处理站至少有5人,合并处理后最多只需10人,这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劳动力的合理分配。

③节能效果显著。可充分利用变频调节装置及计算机控制系统使能源得到充分利用,至少可节能50%以上。

④促进处理后水的回用。全年可减少废水排放量30×104m3,同时可节水30×104m3,CODCr放量减少15t,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

环境保护部门在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同时,希望能对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实现宏观调控并给予技术指导,以避免重复投资,在减少社会资源浪费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取消清水池的总排水管的相应措施

清水池的排水管有泄空管、溢水管、盲沟排水管和汇集排除上述三条管道中水的总排水管。

①盲沟排水管、溢水管、泄空管的出口窖井分别设置且不相互连通,井底不铺混凝土或水泥砂浆,采用天然卵石以便于水下渗。

节水合同管理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发展改革、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教育、科技、统计、财政、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对节约用水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微咸水。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利、农业、城市节水、经贸等有关部门根椐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节水目标、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建设等内容。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城乡用水状况、下一年度可用水量预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控制总量,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业用水定额,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严于省规定的用水定额。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节约降耗的要求适时修订。

第十一条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自备水源户),除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外,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按照取水许可分级审批权限,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

大中型农业灌区内需要依法申请取水许可的用水单位(以乡镇、农场为申请主体)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经灌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使用公共供水的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报所在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由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共同核定。

前款所称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标准,由设区市的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二条需核定的用水计划应当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第十三条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第十四条非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农业灌区应当有计划地逐步安装计量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灌溉工程时,其计量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节水、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其职能,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节约用水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节约用水有关情况。其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节约用水促进措施

第十六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水、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

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第十七条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或者核准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城市节水、水利、工商、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八条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九条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3至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用水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节水、经贸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第二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农业节水灌溉的投入,加快渠系配套建设,逐步发展管道输水,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各地应当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喷灌、滴灌、渗灌、薄露灌溉等先进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畜禽节水型设施和饲养方式。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扶持旱作农业、节水型畜牧业的发展,研究和推广抗旱农作物新品种、土壤保墒和畜牧业节水新技术,降低水的消耗。

第二十四条鼓励有条件的用水户在不影响他人用水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兴建集水、蓄水设施,拦蓄雨(洪)水,增加有效水源。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农业节水服务体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用节水技术措施。

第二十六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用水管理机构,加强农业灌溉节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八条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九条新建城镇(含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旧城改造项目,鼓励根据不同的用水需求实行分质供水。具体办法由省城市节水、水利、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三十一条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第四章节约用水调节措施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第三十三条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三十四条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定价权限确定并实施。

第三十五条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的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水资源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按照《*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监督与罚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节水、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对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水、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自备水源户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或者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的,按照《*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产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水户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用水户未申报用水计划(含变更计划)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不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和非居民用水户的供(用)水管网漏损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未及时进行维修和改造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节水评估或者经评估、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又不及时进行整改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水户拒不缴纳水费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非居民用水户拒绝提供报表和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外,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水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决定。

第四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节水、经贸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批准(核定)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或者核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批准(核定)事项,予以批准或者核定的;

(三)对节约用水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予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四)其他、、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再生水,是指污水和废水经过处理,水质得到改善,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质要求,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节水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 小区住宅生活给水供水节约

一个合理、科学的建筑供水系统设计,应在水量、水质、水压、安全达到业主要求的基础上,做到节能、节水。而现今小区住宅的给水系统设计中,普遍存在给水系统分区不合理、市政给水余压浪费、倒流防止器使用不合理等方面导致的能源损耗、浪费。节水与节能是相互关联的,在住宅小区里,节水就意味着节能。

一. 供水系统存在的问题:

(1) 供水方式的选择:给水方式的选择,不仅需要考虑每一种供水系统的利与弊,还需要专家的意见、业主的要求或支持。根据住宅小区建筑的不同特质,科学、合理的选择不同的给水方式。

(2) 市政水压:供水系统的节能,也离不开市政水压及余压的利用。住宅小区不同,所需给水压力也有所不同,然而往往小区的供水系统都采用统一标准,致使有些小区供水压力足时依然对其加压,而当市政供水存有余压时,没有将其利用,依然加满压力,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3) 变频泵选择不当:目前广为应用的一种节能给水系统,就是变频调速恒压给水系统。而因变频泵的选择不合理、配置不当,导致其效果并不理想,无法起到节能的作用。

(4) 缺少资金投入:由于人们以往仅仅注重给水效果,从而对节能这一环节缺少重视,既而缺少资金的投入。没有投资,无法实现给水节能系统的研究、安装与普及。供水项目资金不足,导致给水节能系统难以落实。

(5) 高层式住宅小区:小区住宅建筑高度增高了,给水压力就要增强,给水系统的设计也增加了难度。由于给水节能系统刚刚被人们所重视,其系统的设计水平还难以跟上住宅小区建筑的“增高”速度,从而无法达到节能的效果。

二. 节水与节能:

水本身就是一个能量消耗体,而节水就等同于节能。

(1) 经济杠杆:

现今我国水价偏低,其价格难以体现水的价值,从而导致人们忽视对水的节约,以至于用水量远远超过实际所需量,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与不必要的能源消耗。由此,应该适当提高水价,根据人均用水量制定新的收费制度,可将正常用水量设为“基础范围”正常收费,当用水量超过“基础范围”时,超出部门应以高于“基础范围”的价格收费,以此层层叠加,用水越多,价格越高甚至翻倍,从而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减少能源的消耗。

(2) 加大水资源教育:

在平淡且规律的生活中,人们渐渐丧失节水意识,往往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或认为自己付了水费,怎样使用都是“天经地义”的。而现实是水资源日渐匮乏,生活用水形式严峻。为提高居民节水的自觉性,学校单位应增添相关节水知识的课程,企业单位应加强相关教育,政府机关应扩大宣传,也可以实施“无水末日演戏”,让小区甚至城市停水一天,从而让人们切身的体会到水的宝贵,自觉节水,从而减少能源的消耗。

(3) 给水系统:

给水系统是节能的关键,如若拥有节水性能,那节能的效果将加倍。而小区住宅内的超市、美发店等商铺与居民用水量大大不同,其能源的消耗也不平均,从而如何科学、合理的制定一套给水系统及应用就十分关键。

三. 给水系统:

(1) 高层住宅小区的给水系统分区:

针对高层的住宅小区应采取垂直分区,其目的是保障居民用户卫生器具与给水设备的正常使用。垂直分区可避免压力过高时的能量浪费、居民卫生器具因供水量超过额定范围而造成的浪费。同时可避免居民在开关卫生器具时的水流冲击所造成的器具部件损坏及管道破裂。

(2) 生活给水管道减压节流:

根据建筑供水方面的相关规范,其要求卫生器具正常使用的最佳水压为0.20~0.30MPa,而高层住宅小区生活给水系统其垂直分区的每个区域,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所受的静水水压应小于等于450kPa。而卫生器具的正常水压与分区的最大水压不符,其最佳水压适宜在20-30kPa之间。而分区顶层的房屋入户管其进水口水压应大于0.10Mpa。对于水压大于相关规定标准的入户管,需对其使用调压、减压措施,可安装压力调节阀、减压孔板或减压阀,从而避免超压问题,使垂直分区内的压力均匀,以防造成不必要的能耗。

(3) 水泵的选择:

水泵的能量消耗对于住宅小区给水系统能耗有着直接影响,因此应选择运行参数、能耗合理的水泵。水泵其工作效率是否高、水泵扬程与流量的设定、水泵的搭配这三方面的合理性关系着水泵的能耗。许多小区常以最大扬程、流量为基础选择水泵,而时段不同用水量也不同,当水量小时,管道的阻力减小,水泵所产生的能量超出需求,从而造成极大的能量浪费。水泵应针对住宅小区建筑不同,居民住户类型不同,通过有关计算公式得出数据,依照其数据合理、科学的选择水泵。

(4) 系统材料:

系统所用材料对给水时的能耗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管材表面粗糙会对水产生阻耗,加大给水时的能耗;管材的绝热性,某些材质的管道热量传导快,从而造成热能的损失;管材的防漏抗氧化能力,管道的腐蚀与氧化不仅会造成管道破损、滴漏,还会影响水的传输,也会产生阻力。如暖气管道需要保温性强的材质,自来水管道需要抗腐蚀、光滑的材质等,根据所需不同,合理、科学的选用系统材质,才可达到节水、节能的效果。

(5) 利用市政余压:

以往的设计中,需将城市管网水引入生活水池或水箱,再由水泵自水池水池或水箱中抽水,为避免城市管网出现负压,不允许二次加压水泵对城市管网水进行直接抽取,从而浪费了市政的余压。而所有需要二次加压的住宅小区所浪费的压力、能耗算在一起,其损失量相当庞大。而无负压变频给水设施的逐渐应用,不仅能有效的利用市政余压,还可避免生活水池或水箱的二次污染,从而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现象。然而对于不间断供水的住宅小区,无负压变频给水设施并不适用。

(6) 管网结构优化:

根据“经济流速”,计算、选择住宅小区各处管径大小、长度;尽可能的减少转弯处,如无法避免则尽可能的将弯处角度加大;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选择管材;减少不利点的水头损失。对于完工后的住宅小区进行系统管网结构优化,需要对已有管网进行测量、测压,根据压力与流量的分部,研究分析并找到存在问题的地方,从而制定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

节水合同管理篇8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设计;节能;节水;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5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140-01

一、当前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存在的节能节水问题

现行的建筑给排水设计体系中存在的节能节水问题屡见不鲜,下文笔者将针对各水力划分系统展开简述。

1.1 给水系统问题

给水系统是指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将市政水输送至各用水点,以保证建筑、消防系统及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用水需求。给水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给水系统的硬性缺陷以及给水方案软性设置的不合理性。给水系统的硬性缺陷主要包括:

(1) 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不合理性

欲保证高层建筑中正常用水,市政网络供水回压不足以维持水源的稳定,因此,高层建筑会配置贮水池等储水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常常会将市政进水直接引入贮水池,贮水池位于地下层时, 会将市政水压转化为负压, 再由泵来提升,造成能源浪费,是一种很不经济的设计方案。如果应用高位水箱,虽然是不错的节水节能供水方案,但高位水箱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用水安全得不到保证。

(2)校园及小区集中供水系统设计问题

随着校园及小区当地日益增多,供水泵设置不合理问题也显现出来。供水泵设置不合理易造成管路冗余过多,阻力消耗增大,造成不必要的水头损失,提高泵的扬程,造成能源浪费现象;同时若泵站距离用户住宅过近,也会造成管路水压过高,使得管线出现轰鸣杂音现象,影响住户生活质量。

(2)供水方式的不合理性

供水方式的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例如建筑类型、建筑用途、建筑用水需求及用水类型比重、建筑高度、建筑用户生活生产需要、建筑规模等,随着建筑(建筑群)基本特征不同,供水方式应灵活多样。但部分给水设计相关技术人员的设计方案较为机械,并未采取统筹规划的设计理念进行科学合理的方案编订,不合理的供水方式通常会造成能耗过高等问题。

1.2 排水系统问题

排水系统的高效性及合理性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尤其重要,对于排水系统,应保证阀门、管材质量,污水成分复杂,所含腐蚀物较多,管线老化、侵蚀、阀门失控等现象都会影响用户用水安全。同时,一些老式建筑由于竣工年代过于久远,排水系统设置不合理,会造成排水管道不能有效形成水封,异味、有害气体扩散室内现象较为严重,同时,部分系统设计中对于排水系统的节水、循环用水措施设计不够细致,例如雨水回收再利用、中水处理系统等,都是较好的节水节能措施。

1.3 热水供应系统问题

热水供应所消耗能耗约占建筑消耗能耗30%左右,热水供应环节的节能措施对于建筑设计节能节水意义重大。目前很多地区仍采用集中供应热水的方式,热水在管线中流动热能损失严重,造成能源浪费,而且热水供应系统中热源的选择也十分重要,老式热水供应系统仍采用大锅炉式集中供热,以燃烧煤炭作为热源,该方法不但消耗人力物力,而且对环境危害很大。

二、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节能节水措施

2.1 控制给水系统水压,避免超压出流现象的出现

针对建筑底层,小区、学校集中供水区域距离泵房较近建筑,用水用户会出现的超压出流问题,严重威胁用户用水安全,对用户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在进行建筑给排水设计时,应合理选用恰当的减压设备,以有效控制建筑底层水压。常用的减压设备通常包括节流塞、减压孔板、减压阀等。减压阀能够有效实现静减压和动减压,减压效果最好,但一旦减压阀失灵,实行减压阀供水方式直接供水,安全隐患较大,因此应做好相应的应急保护措施;其次是减压孔板,减压孔板减压效果也十分显著,但减压孔板通常只适用于动减压,较易受到上游压力作用的影响,若供水水质较差,在输水过程中可能出现堵塞现象。建筑给排水设计师在进行设计前应积极开展建筑区实况调研,选择合适减压设备,达到节水目的。

2.2 提高设计施工质量,选用合格的降耗材料

在设计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泵体、管材、阀门等的安全性能要求,例如:供水加压管材及其采用阀门管配件、水表等最高承压不超过1.6MPa,给水管材考虑其压力输出可采用钢塑复合型管材,连接方式采取承插式为宜。同时,在给排水系统中不同零件、管材组合搭配,也可为降能降耗做出贡献。近年来,塑料管材得到了广泛应用,由于其重量轻、安装方便、性价比高、水流阻力小,在室内排水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其显著缺点就是噪声较为严重。当涉及对环境要求较高,对噪声限制严格的场所,应考虑选用柔性接口离心铸造的排水铸铁管,或者选用如 U-PVC 螺旋管等噪声小的塑料管。根据建筑物功能及建筑档次要求,合理选定管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采用节水型水龙头或者充气型水龙头,据数据显示,固定水压变量,节水型水龙头可比普通水龙头节水量达 5%~45%,因此,在出水量大的地方安装节水型水龙头是十分必要的;当市政水头不足以维持建筑用水供应时,通常采用二次加压设备维持水源供应,加压设备的选择也会对节水节能效果产生影响。在配置加压设备时应优先考虑节能型加压设施(如节能变频泵),无需将市政水头转为负压即可进行加压,可以有效进行余压叠加及减轻水箱设置压力,节能降耗的同时也降低了设计成本。

2.3 降低热水供应系统的无效浪费

热水供应系统能耗在建筑体系能耗中占主要地位,因此,开发新型热源、降低热水在管道中流动热能损耗十分必要。目前较好的新型热源为太阳能的合理应用。太阳能是高效、高能无污染的清洁能源,利用太阳能进行热水供应是我国建筑设计节能中重要节能方式之一。各建筑给排谁设计工作者应充分考虑该项举措的应用,同时采用高热能输送率管材,减少热水流动过程中的热能损失及不必要能量消耗。

2.4 开发中水系统

中水处理过程是指经过处理后的排水,能够达到相关规定的水质标准,使其重新循环利用,应用于日常市政维护(消防、建筑施工、绿化、道路维护等)、生活(厕所冲洗、车辆冲洗等)之中。其中,中水来源主要指建筑生活排水,包括厨房排水、洗衣排水、洗浴用水、冷却排水等。中水系统的建立可有效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为水循环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做出贡献。建立中水系统需要进行合理的用水规划,要求在排水体系中进行生活废水污废合流,进入市政污废管网;雨水排放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方便雨水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利用。

参考文献

[1] 吴维学. 刍议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节能节水对策[J]. 科技与创新, 2014, (16):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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