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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的种类8篇

时间:2023-07-10 09:24:02

污染环境的种类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1

【关键词】 环境 环境污染 人体健康 影响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活动与其生存环境密切相关,不同的环境对健康影响的差异很大,构成不同的健康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机器的广泛应用、煤和石油的大量消耗以及工业的迅速发展,造成大量工业“三废”排放到环境中导致环境急剧恶化。人类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健康发展,环境与健康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1]。本文从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室内空气污染等方面,简述了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 环境与人体健康

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生存、繁衍所必需的、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2]。自然界是不断变化的,人体总是从内部调节自己的适应性来与不断变化的地壳物质保持平衡关系。而环境是由大气、水、土壤、生物和矿物等各种地理因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与外界环境不断的进行物质交换,使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经常保持着一种动态平衡,这种平衡的实现是保持人体健康状态的基本条件。如果环境异常变化超出了人体正常生理调节范围,则可能引起人体某些功能和结构发生异常的甚至病理的改变。

2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1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特征。

2.1.1 影响范围大。环境具有共享性,污染事故一旦发生,其所影响的往往是共享该环境区域内的人群,少则几人,多则上万人。

2.1.2 作用时间长。有时环境污染出现后,短期内影响暂时不显著,但在一定时间内威胁着人类健康。接触者长时间地暴露在被污染的环境中,有的可达几十年甚至更多。如,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这种环境污染,是不容易被人的感官所发觉,是看不见的杀手。

2.1.3 污染情况复杂。污染物进入环境后,受到大气、水体等的稀释,一般浓度较低。但由于环境中存在的污染物种类繁多,他们不但可通过生物或理化作用发生转化、代谢、降解和富集,改变其原有的形状和浓度,产生不同的危害,而且多种污染物可同时作用于人体,产生复杂的联合作用。

2.2 环境污染的主要种类及其对人类健康的危害。环境污染的种类很多,按照污染对象主要划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这些污染对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2.1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一些物质的含量达到有害的程度,以致破坏人和生态系统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体、生态造成危害的现象。大气污染可以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也可以通过接触皮肤、眼睛等部位危害人体。大气污染物复杂,有害物质的特性也有很大差异,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包括急性中毒、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重要机能障碍以及其他系统疾病。此外,全球气候的变暖对人类健康也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与此同时,气温增暖,“城市热岛”效应和空气污染更为显著,又给许多疾病的繁殖、传播提供了更为适宜的温床。

2.2.2 水体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一时一刻也离不开水。水体是以相对稳定的陆地为边界的天然水域,包括沟渠、江河、水库湖泊等。当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等水体后,其含量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使水体的水质和水体底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被称作水体污染。水体病原体污染可以导致传染病的爆发。引发传染病的病原体主要来自城市污水、医院污水及屠宰、制革、洗毛、生物制品等工业废水和牲畜污水。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被污染的水量占河流稳定流量的40%以上,水体的严重污染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

2.2.3 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危害。土壤是一切植物生长的载体,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一个安全的土壤环境,就等于毁灭人类自己。土壤是各种污染物的最终“宿营地”,世界上90%的污染物最终都滞留在土壤内,并且通过生物的食物链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产品质量,并通过食物链发生进一步的传播,间接危及人体健康。

土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①生物性传染病的危害。如,儿童游戏、土建、农田作业等感染,也可间接接触,如,使用污染后的蔬菜、瓜果等方式感染。②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重金属进入人体后,不易排泄,逐渐蓄积,当超过人体的生理负荷时,就会引起生理功能改变,导致急慢性疾病或产生远期危害。③残留农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在根、茎、叶、果实和种子中积累,通过食物危害人体的健康。大量含有机物的农药,都具有降解难、无害化难的问题,可目前农业生产还不能全部用低毒低残留的产品替代,持久性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成为食品生产的安全隐患之一[7]。

2.2.4 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长期在噪声较强的环境中生活与工作,一是听觉器官的损伤,主要是造成听力损伤。二是对全身各系统,特别是神经、心血管和内分泌系统的影响,表现为头晕、失眠、易疲劳、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并伴有耳鸣和听力衰退。对心血管的影响主要是可导致心动过速、心率紊乱、冠心病与动脉硬化等。噪声污染对环境的污染与工业“三废”一样,已成为当代世界危害人类环境的一大公害。近年来也有人指出,噪声是刺激癌症发病的原因之一,噪声对胎儿造成危害,对儿童的智力发育也有很大的影响。

大量的事实和研究表明, 环境因素变化引起的连锁反应, 不但使人类处于一种越来越不安全的境地中,而且环境污染可以加剧病毒的传播与疫情的扩散, 环境恶化可能会使一些病毒发生变异, 使一般病毒变成致命的病毒。一些专家指出, 环境因素对病毒的产生、变异、传播以至于最终酿成疫情所起到的作用应该得到充分重视[8]。

3 保护环境的对策

在新的形势下,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因此,我们必须立刻行动起来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自己的健康。

3.1 建立和完善我国环保方面法律法规。我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在宏观层面已经足够,但到中微观层面就显得不够完善。因此,我们结合当今实际,可以探索建立与完善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绿色税收等制度。在深入研究环境污染对健康损害的基础上,尽快完善环境污染健康风险的标准、法规体系和定量评估健康风险经济损失的方法,建立环境污染健康损害的补偿机制和法律框架,确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

3.2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环境发展政策。环境与发展是相互补充,互相影响的。政府应当改变以前那种不顾环境,单纯追求发展的做法,应采取既有利于环境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们在作重大决策前,一定要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局出发,要做前瞻性的调查研究,摸清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科学地确定环境恶化的根源、后果,最大限度上减少环境恶化。要对整体和长远利益作综合分析,决不能透支有限存量的资源来获取地方和部门的眼前利益。否则很容易造成盲目投资、盲目布点、低水平扩张,既增加了环境负荷,又制约了经济发展。在环保工作中,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要重视管理者的责任。

3.3 大力提倡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于清洁生产的企业要大力支持,从政策、政府补贴、纳税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支持无废工艺的推行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达到废物产生的最少量化,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审核;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3.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名环保意识。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要从娃娃抓起,从幼儿园抓起,以增强少年青年一代的环保意识,并增强危机感与责任感。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任的环保培训。要开展环境污染与人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加民众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度,认识到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危害程度。

3.5 大力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植物能净化污染的环境,增加空气中负离子的含量。因此,可根据各区域有害气体的种类,有所侧重地种植相对应的植物,如,侧柏具有吸收有毒气体、杀菌、吸尘的功能,其枝叶能分泌杀菌素,杀死痢疾、肺结核等病菌,还可吸收氯气、氟化氢、二氧化硫等气体;向日葵其众多根系可吸收和清除有害的放射性物质铯和锶[4]。综上所述,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极其巨大而复杂的,它从多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健康,所有对我们的城市、乡镇的管理有决策影响的人都应该关注环境与健康问题,而不只关心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问题,这样我们的健康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如何克服这些消极的影响,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课题和挑战。

参考文献

1 常元勋.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R].北京:北京大学公共卫

生学院.中国医学全科出版社,2006,9(13):1081-1083

2 宋萍等.浅谈大气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J].青海:青海师专

学报,2004(5):95-97

3 李莉等.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C].安徽农业科学出版社,

2007,35(10):2983-2984,3136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2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 海洋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污染危害

[中图分类号] X8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312-1

0引言

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多由人类活动给所带来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其中污染危害主要侧重于对海洋内部环境自身产生的破坏,比如污染指标超出了海洋的自净能力而造成水质的下降,水域污染带来的海生物变异和死亡,沿岸固态污染导致的海岸线后退、海洋面积的锐减等现象,且这些污染现象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持久性。由此,积极展开海洋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研究不仅具有极大现实意义,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求。

1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特征

(1)污染源种类多且数量大,治理措施复杂。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人类生活和工厂生产两个部分,仅这两个部分即已包含各式各样的各种污染源。其中来自生活污染源的数量与形式举不胜举,如生活垃圾的沿海堆积、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填海造陆带来的材料污染、人类沿海实验基地造成的核泄漏等。国海洋污染则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其中造成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当属石油污染、重金属污染和海洋有机物污染,且这些污染源的数量极其巨大的,所以面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相当复杂,且难度极大。

(2)与人类生活相关度较大,根治难度极高。根据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统计数据和图表现实,以人类生活为切入点作分析,其生活污水排放和沿岸固态垃圾占据了污染源的相当大比例,然而这些污染的来源都与人的生活离不开。即使努力治理,像生活排污、农药使用、固态垃圾堆放等污染都是在所难免的,极尽所能也只是可以从一定角度进行限制,根本无法完全将其杜绝。同理,正如前文所提及的石油和重金属污染也很难得到有效根治。因石油产业和重金属开采行业是我国重要经济产业来源,对其调整和治理需要更为尖端的科学技术辅助,稍有不慎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国家工业生产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损失或不便。因此,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一定要结合实情,准确把握方寸,慎重而为。

(3)污染物危害间接性较大,扩散相当迅猛。由于空气污染会直接促使人呼吸不畅,引发呼吸道疾病;光污染会通过折射和散射直接损坏人的视网膜,造成短暂性失明等严重后果;相对于这两类污染而言,海洋环境污染距离人们日常生活较远,其所产生的危害多为间接性质,故而短期内不会对人类造成直接危害,对工业生产也并无明显影响。究其原因,是因为单凭海洋环境污染还不足以直接、快速地影响人类生活,其可怕之处是在于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带来的附加隐患,如污染源的迅速扩散和二次污染的形成,石油原液、核物质、有机化合物等液态污染源一旦融入水中,就会借助风势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扩散至无尽海域,轻则只是对海水质量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重则会导致海洋生物的种族灭绝甚至整个生态系统的紊乱。不仅如此,二次污染相较于一次污染更具杀伤力,它在破坏环境的同时让人类在无形中麻痹,产生对环境污染置之不理等消极的情绪。

2有效控制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思路

(1)完善海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少研究海洋环境的学者都存在这样一个疑惑:为何在海洋污染高清洁率的当下,仍有越来越多海域被污染?越来越多海洋生物濒临灭绝?经对比近年各地方官方出具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调查表与实地考察数据得知,两者在环境污染恢复数据报告上存在较大偏差,可想而知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症结所在。由此,亟待相关部门端正并强化环保意识,秉持自我剖析、自我反省的精神,使之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大的内在推动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人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提高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标准。许多公司尤其是一些海外石油公司在其他国家的海域出现污染物泄漏等现象时通常会逃避责任、相互推诿,甚至一些国家也出面来维护本国货轮的利益。表面上看这些国家是将货轮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保住了本国的利益,但这种纵容海洋污染而不予以严惩的行为本质上是害人害己。由此,必须建设并完善有关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海洋污染事件发生后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与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环境的修复。

(3)加强国际海洋环保交流合作。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环境法体系的建设从始至终就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不仅因其涉及到各个国家之间的利益,更是由于海洋环境污染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际友好往来,树立共同的奋斗目标,积极筹办和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早日实现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

3国外海洋环境防污的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现代工业的起步和发展早于我国多年,因而也较早的进入了环境污染带来的困境之中。从宏观上讲,发达国家的环境治理体系与我国并无实质差异,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有长短之处。以美国为例,该国针对环境的保护与立法不仅历史悠久,经验丰富,且覆盖范围相当广泛,甚至可说不存在显而易见的法律漏洞。因其在最初治理环境问题时,便将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及责任处罚等明确纳入法典,清晰划定了“何种行为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何种污染行为构成了违法”、“违法后如何承担责任”、“由哪些部门来负责追究责任”等问题,这一先见性和涵盖性相当值得借鉴,正所谓“预防永远胜于治疗”,由此,为弥补我国目前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显著问题,首要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制定严谨全面的法律,最大范围展开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4结语

综上所述,限于篇幅有限难尽述细末,笔者希望藉此引起社会正视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海洋环境污染投入更多关注,集合众力共同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国俊明,张开城.我国现时期海洋社会问题与对策研究[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

[2]张丽,任灵兰.近五年来中国的海洋史研究[J].世界历史,2011(01).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3

第一、空气污染 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仍为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

第二、水域污染 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种类有:有机有毒物质;无机有毒物质;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污染物;病源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我国城市及其附近河流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第三、固体废物污染 包括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第四、噪声污染 我国多数城市的噪声处于中等污染程度。

第五、土壤污染 土壤的污染源包括烂施化肥农药,工业废水和废渣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等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例如,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超种类、超量、超浓度排放污染物;未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措施而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致使货物 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等等。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也在增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课题之一。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 三大危机 : 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 人类不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但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 环境自净 。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

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 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 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9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使我国的环境评价范围由单个建设项目扩大到区域发展规划,为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提供了法律保障;

10 月1日起实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止法》填补了我国在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空白。环境保护在更加强调法律手段的同时,经济手段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用、强化垃圾处理费收取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建设中来;在二氧化硫的防治中,排污权交易在山东、山西、江苏等地开花结果,显示出市场机制的巨大作用。

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决心,也看到了环保的希望。然而在现在这个时代里,毕竟是一切都以经济为中心的,所以要环保同时也要发展经济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需求。当今城市经济发展中一个新名词备受关注------循环经济。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的经济理念不如说是一个新的生态文化概念。因为它所提倡的由资源---产品---废物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以资源---产品 ---再生资源为特征的新发展模式转变,包含了人类发展观的变革。可以说将来的环保事业将溶入更多高科技的手段和更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未来的前景还是十分让人振奋的。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4

环境污染是我国现在比较严峻也是现在大家都比较注意的问题,那么,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文1: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环境科学中,一般认为环境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称。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对开创人类文明和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大气、水源、土地、草原、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矿藏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自下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为此,我作了调查。

在街街道随机抽取20人作为调查对象:

一、请问你注意保护环境吗?

回答会的有8人,占40%。回答不会的有3人、占15%。回答有时会,有时不会的有9人,占45%。看来,大家还是对环境问题不太重是啊。

二、你会主动义务帮助保护环境吗(如清除“牛皮藓”、回收废电池、清除白色污染等)?

回答会的只有2人,都是老人、占10%。回答老师布置了就去,不布置就不去的有5人,占25%,都是小学生。还有一些回答不会去的有13人,占65%。大家都是把这些工作当作别人的事情,不太关心。

三、平时,看报纸,新闻会不会对环境方面的新闻引起重视?

大多数回答说不会,、只关注一些娱乐或别的方面的,占55%。回答会的只有1位,占5%。回答有时候会看一看,但是不太回去引起重视,只觉得这个事情与我们无关的有8人,占40%。

点评:看来,人们对于环境问题人染是无动于衷,不太回去关心。

地球上共同的环境问题是:

1。臭氧层被破坏。臭氧层占平流层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含量极低,却能吸收紫外线的功能,但是由于人类破坏,臭氧层迅速耗减,被极度破坏。如南极的臭氧层空洞。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被破坏的面积达2400万平方公里。南极上空的臭氧层是在20亿年里形成的,可是在上个世纪里就被破坏了60%。欧洲和北美洲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因此科学家警告说地球上空臭氧层被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2。淡水资源危机。地球地面虽然2/3为水覆盖,但是97%为无法饮用的海水,只有不到3%为淡水,但其中2%封存于极地冰川之中。在仅有的1%淡水中,25%为工业用水,70%为农业用水,只有5%可供饮用和其它生活用途。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缺水,其中28个国家被列为严重缺水的国家和地区。据统计我国北方缺水区总面积达58万平方公里,我国500多个城市中有300多座城市缺水,每年缺水量达58亿立方米。由于人类的破坏使得地球水资源有限,不少大河如美国的科罗拉多河,中国的黄河都已雄风不再,昔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壮丽景象已成为历史的记忆了。

3。土地荒漠化。当前世界荒漠化现象仍在加剧。全球现有12亿多人受到荒漠化的直接威胁,其中有1。35亿人在短期内有失去土地的危险。到1996年为止,全球荒漠化的土地已达到3600万平方公里,占到整个地球陆地面积的1/4,相当于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和美国国土面积的总和,全球爱荒漠化影响的国家有100多个,荒漠化以每年5——7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相当于爱尔兰的面积。对于受荒漠化威胁的人们来说,荒漠化意味着他们将失去最基本的生存基础——有生产能力的土地的消失。

后记:人们将面临的危机有很多,如果人类一如既往地破坏环境,那么人类将会灭绝,地球也将会成为宇宙中一个遥远的历史。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文2:就最近这几年来看,随着各地区的经济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也成为了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为了社会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何为环境?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所谓环境,主要指我们所研究的主体周围的一切情况和条件。对于人来说,环境是指人生活于其中,并能影响人的一切外部条件的综合。人的生活离不开好的环境,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对开创人类文明和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

大气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等,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资源、矿藏资源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污染环境的污染物,例如说:大量的生活废弃品,塑料袋(也称白色垃圾),一次性木筷,一次性饭盒,果皮纸屑。污染物对环境来说,毫无疑问,肯定有很大的危害,例如动物的腐烂的尸体会影响环境卫生,而且还会滋生细菌。饭店、餐馆认为很卫生的一次性木筷,使用后随便一扔,影响了市容,破坏了环境。。

最近,我发现政府部门、昌邑环卫局开始大力整治环境,沿街排查污染源,青乡街也定点安置了便民垃圾桶,替代了原来垃圾围绕街道,臭气熏天的状况。各个村庄开始整治村内环境的污染源,使街道、村庄焕然一新!而这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了我们更为了我们的后代,树立好榜样,奠基好基础,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更加丰富多彩!

所以呢!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有责!看你的行动喽!

小建议:家庭生活中的塑料瓶可以做成装饰品,可回收物品可以卖出,换来金钱买实用的东西岂不很好?一次性木筷消毒清洗一下可以做成装饰品,你也能开小店赚大钱了!化废物为贵宝,让自己的心情更舒畅,让自己的心灵更纯洁,让自己的家庭更温馨!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文3:第一、空气污染 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仍为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

第二、水域污染 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种类有:有机有毒物质;无机有毒物质;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污染物;病源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我国城市及其附近河流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第三、固体废物污染 包括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第四、噪声污染 我国多数城市的噪声处于中等污染程度。

第五、土壤污染 土壤的污染源包括烂施化肥农药,工业废水和废渣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等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例如,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超种类、超量、超浓度排放污染物;未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措施而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致使货物 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等等。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也在增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课题之一。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 三大危机 : 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人类不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但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 环境自净 。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

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5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环境不仅为人类生活所必需,且其组成和质量与人群健康的关系甚为密切。人类的目光早已从自身本体上转焦到了环境问题上,而环境污染导致的环境质量下降让人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环境污染,即由于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使污染物进入人类环境,对居民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或在很大范围内妨害各种生物的生活,使环境条件恶化,影响生态平衡。所谓环境保护,就是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科学技术的等多方面措施,合理利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社会健康地发展,使环境更好地适应人类的劳动和生活,以及自然界生物的生存。

现就以下几个方面让大家对环境的污染及其防治有个大致的了解,也为保护环境作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一、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大气环境受到外界因素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正常状态,就是受到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及有害气体。主要来源于人类的生活及生产活动。生活上由于城乡居民及服务行业的烧饭、取暖、沐浴等生活上的需要,燃烧各种燃料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形成;工业上由工矿各种生产活动中排放污染物形成;交通上由交通运输工具排放的污染物形成。

保护环境、防止大气污染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措施就是城市规划、工业布局及厂址选择,不仅要考虑生产的经济合理,而且必须同时考虑气象条件和地形条件,特别要考虑风向、卫生间距、水源保护和“三废”处理,在进行总体规划时,要注意功能分区,把住宅区和工业区分开,发展供热和煤气输送网,进行区域供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工业产生的有害气体各类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一样。主要有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冷凝法、催化转化法、机械分离法或静电除雾法。

二、水污染及其防治

水污染是由于人类的生活或生产活动改变了天然水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的性质和组成,影响人类对水的利用价值或危害人类健康。常见的污染途径如下: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上污水灌溉、喷撒农药、施用化肥,被雨水冲刷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固体废物中有害物质、工业生产排放的烟尘废水,经由直接降落或被雨水淋洗而流入水体;降雨和雨后的地表径流携带大气、土壤和城市地表的污染物进入水体;海水倒灌或渗透,污染沿海地区地下水源或水体;天然的污染源影响水体本底含量。

水体污染源治理有如下发展趋向:水体污染源的单项治理发展到按流域、按水系的区域性综合治理;在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的关系上,强调治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进行控制,改变单纯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办法,使污染物总量不超过水体自净能力;根据接纳水体不同区段的用途、重要性和污染源的密集程度等,分别确定污染排放标准而不采用统一标准;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治理,由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发展为通过处理后达到重复利用;管理机构由分散到集中,普遍成立全国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甚至成立跨国环保机构,协调有关各国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三、土壤污染及其防治

在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排出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中,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畜健康的现象就是土壤污染,它的来源很多,大致可以分为:生活污染,工业废水,农业污染。而各种污染物污染土壤的方式也有三种:水型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土壤;气型污染,是由于大气中的污染物沉降到土壤中造成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如,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以及化肥、农药等对土壤的污染。

为了保护土壤不受污染,必须对粪便、垃圾、工业废渣等各种污染物进行合理的收集、运出、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土壤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部门应严格审查批准凡是可能污染土壤的一切工程项目和各种设施,以保证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四、环境噪声污染及其防治

环境噪声是指发生在周围环境中对人的生活和工作有妨碍的各种声音,它不仅包括交通噪声、机械撞击声、振动声、还可包括音乐声、邻室高声谈笑声、厕所冲水声、脚步声等。

噪声控制应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控制噪声声源,住宅建筑采取隔声措施,加强管理等方面着手,将城市功能分区,将工厂集中在工业区,主要的交通干线设置在交通运输仓库区,两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带,并充分绿化。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减少噪声源发出噪声的强度:改进汽车结构,降低行驶噪声;市内交通用无轨电车取代有轨电车;限制飞机起落时间;采取减振、隔振、吸音等技术措施减弱工厂噪声;建筑物的门应有一定厚度,门窗的缝隙要严密;建筑物内部使用吸声、隔音材料;限制使用街道广播;汽车鸣笛改用单调低调的喇叭。

环境的污染已从四面八方向我们发出了警钟,各类因为环境污染而产生的疾病已向我们逼近,那些千奇百怪的病种已是我们见怪不怪;而环境的变化则是我们天天都在感受的,也许你不在海边,也许你周围环境的变化没有让你感到恐惧,那是因为你暂时的幸运,环境的污染必将是全球的,是我们每个地球上的生物无法避免,也许人类较其他生物有着更强的调节适应能力,冷了有烤火器,热了有空调,但那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策。

五、结束语

经过经济的高速增长,面对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保护环境家园已迫在眉睫,它是我们的权利,运用这个权利,我们可以倡导并推动一种简朴而丰富的高品位生活。它是我们的义务,履行这个义务,我们可以让我们的生存空间更加多彩。

参考文献:

[1]田军,闫久贵.环境保护基础知识(上)[M].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

[2]田军,闫久贵.环境保护基础知识(下)[M].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6

[关键字] 环境 有机污染物检测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X5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2-157-1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加快了工业化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有机污染物、尤其是持久型的有机污染物本身所具有的含量低、毒性高等突出特征,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加强环境的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对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1 环境中的有机污染物特点以及监测情况概述

有机污染物最为突出的特点在于,通常都具有持久性,在土壤、水以及大气环境之下不容易降解,具有高毒性、能远距离进行迁徙以及具有生物积累等特征。为了实现有机污染物的削减以及淘汰,2001年5月下旬,联合国环境规划部门在瑞典组织缔结《斯德哥尔摩公约》,在公约中,12种环境有机污染物被划入受控制的范围之中,其在我国国内正式生效的时间为2004年的11月[1]。接着在2009年5月上旬,缔约会议将全氟辛基磺酸等其他9种有机污染物划入控制范围之中,这一公约对实现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探索展开进行重要指导。

当前,经过发展,我国环境的样品之中,主要的几种有机污染物的执行标准内容如表一。

如图表所示,该执行标准中的地表水的质量标准将其他执行标准类别中的环境有机污染物都囊括在了69大项目的有机物之内,事实上,除了东部较为发达的省级环境监测站之外,国内最近几年才能对该69项的环境有机污染物实现分析,包括河北省围场某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环境检测站仍须全面提升监测和分析的能力。

2 有机污染物的主要监测趋势探析

2.1有机物检测控制的介质多样化发展趋势

在实现对环境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过程中,各级部门除展开对废气、废水等方面检测外,已将监测范围拓展至对危险废物、农用的污染泥土以及土壤的范围之内[2]。如,自2006年开始,国家就已经成立了土壤污染情况调查与防治项目小组,对国内的土壤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关键地区的土壤污染的程度、类型,并对污染原因以及污染导致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加强了对污染土壤的修复工艺的研究,建立起与国情实际较为符合的标准体系,实现对土壤环境的监测能力。

在实现对土壤污染监测过程中,相关环境监测范围在国内设置了8km×8 km类型的土壤污染情况普查点,其中监测的有机物的项目包括酞酸酯、有机氯农药等,石油烃以及多氯联苯则为选测的有机项目。为了提升监测质量,在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周围的牲畜养殖中心、蔬菜基地等地点做重点监测,对草甘磷、氯丹、艾氏剂、灭蚁灵、氯苯、敌稗以及二恶英类等有机物进行选测,另外,可以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所规定的12种有机物、监测有机污染物的方法等内容,对环境有机污染物实施有效监测。这一发展趋势说明,当前控制危险的废弃物、土壤环境等多种介质中包含的有机污染物,受到环境监测部分的高度重视。

除此之外,食用产品、生物、植物等介质之内的有机污染物监测虽然属于环保体系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比如分属于药监、检疫、农林等部门,但是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的开展,环保部门对土壤、空气或者水环境等介质内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已经达成共识,朝着有效监测方向不断发展。

2.2监测有机污染物的种类逐渐增多

受国内排放标准以及环境方面的限制,能够实现控制的有机物种类比较有限,当前控制种类最多的为地表水环境之中的有机物[3],在《斯德哥尔摩公约》执行的过程中,我国的环境监测事业不断发展,能够控制的有机物种类正日益增多。在最新修订的土壤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标准中,有望增多有机污染物的控制类型。

在公约之中,将持久有机污染物定义为人类合成并在环境中持久保存,利用食物链积累,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难以降解的化学成分或者物质。在2001年,首次公布了12种持久有机污染物种类,包括灭蚁灵、氯丹、狄氏剂、滴滴涕等,在2009年,增加了9大种类,包括了3类杀虫剂以及3类阻燃剂等,我国不断深入分析有机污染物的种类,为提升监测质量提供坚实技术前提。

2.3监测设备自动化水平得到提升

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的含量一般都比较低,必须提升提取手段除去不必要的干扰物质,实现定量监测。传统的物质提取技术会耗费较多溶剂量,难以掌握监测的可靠程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监测仪器实现了自动化,有效解决传统技术带来的问题。如在提取水环境样本之中,使用自动化的吹扫设备、顶空仪器等,保证采集样品处于密封状态,提升监测可靠度,而在对沉积物、土壤等固体环境取样过程中,超声波或者微波萃取等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3 结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环保部门加强对有机污染物监测的手段技术的研究,增多了监测种类,利用先进的自动化技术降低了监测难度,全面提升环境中的有机污染物的实时监测质量。当前还需在现有成果基础上,加强监测手段研究,对有机污染物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不同环境下的科学结论,有针对地控制有机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郝英群.环境监测科研管理相关问题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3(03):45.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7

1概述

1.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分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中,需要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使城市的所有人员,都自觉的把各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规定分类放置,如可以按照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除外)和不同的生活垃圾等不同的类别[2],进行分类处理,这样就可以使在城市生产生活中的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上发挥作用。使它们不能成为污染源,而成为城市的资源。

1.2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由于中国的环保工作起步较晚,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近30年的重要工作,虽然也投入了很大力量,有了一些管理模式,但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中国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在一些高新技术和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的能力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发展优势。对于这些都是当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中心任务。例如,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这些城市污水处理中,大多采取的模式是集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然后再选择利用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这些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就可以使这种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得到广泛的应用,这种设备可以在城市环境污水处理中,广泛应用于污水量较大的需要,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和小区建筑物,非常实用的利用这种设备,来解决污水的处理问题;还有一些城市有一些分散的人群聚居地,在这些城市的居民聚居区,他们也会产生污水,也需要处理污水。虽然在工业废水处理上,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城市环境的污水处理产品的质量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这些成果的来源主要是中国的废水处理工艺得到发展,这使中国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中,经常使用工艺新型的各种设备,尤其是这些设备在中国已经都能生产。这使中国在建污水处理厂,几乎可以全部采用国产设备,这对于污水处理具有很大优势[3]。在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方面,在中国的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手段,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一般都采取卫生填埋法、焚烧法等不同的方式,也有将这些废弃物堆置于郊区,然后在上面覆土,再利用土地进行绿化,这样不仅可以处理废弃物,而且可以增置城市新的景点。但对于这些生活垃圾来讲,中国处理方式仍存在许多不足,在目前,仍然是利用填埋、堆肥与焚烧三种方式来处理固体污染物[4]。

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现状

2.1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就全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而言,中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模式,基本上还没有走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这种模式在中国主要有两种:其中一种,是城市污染企业需要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这种措施是一种可以处理污染物处理设备,它可以来处置企业在生产系统中产生的污染物,也有些单位运行本单位的环境治理设施,这样也可以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也就是企业自己负责城市环境的运营管理;另一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是利用公共性的措施来治理污染的防治措施[5],这是一种需要依靠政府筹资,来建设城市环境管理系统,用这种方法来统筹解决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关于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实施进入市场化模式,就是要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实施专业的、具备污染治理运营资质的企业,就需要进行统一的运营管理,能够更好的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也能够更好的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力度,并且有利于培育社会化,时至今日,这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已经在中国的广州、深圳、东莞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6]得到较好的发展,其他的一些城市中,这种模式只是在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较多的地区有较好的实施,显然,对中国来讲,要实施这种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还需要做较大的努力。

2.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定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定有了较大发展,从1999年计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到2004年,中国施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已经在全国各地的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已经建立起一大部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运营机构。目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在中国有效期内的持证单位约2100家。几年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在中国,尤其是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这主要表现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性有了大幅提高,大大提高了达标排放率;加快了工业污染集中处理(解决了中小企业的污染治理问题)、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处理工程领域设施运营的市场化步伐;充分发挥集约化优势,规模化运营,降低了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培育了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提高了运营人员水平。

2.3现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从中国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的发展情况看,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运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7],在这些城市中也得到较好的应用,但在中国还有许多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还比较薄弱,亟待快步赶上去,才能够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2.3.1传统的“两种模式”的问题在中国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过程中,长期应用“两种模式”,来实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模式,都会在资金的使用上带来困难,对于这些困难,无论是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还是利用公共性措施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都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因此,对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费用是较大的,这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政府来讲,压力都是很大的;同时还有在技术上、管理人员急需的困难,目前,在一些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不是专业性的工作人员,就容易出现他们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很难使他们在工作中,达到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再加上中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长期以来,沿袭使用的“两种模式”,这些问题都使城市的污染防治运行难以与企业运行模式统一起来,这里主要存在着效益问题,对这种设施运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来说,如果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不进行成本效益核算,就会使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有些还可能出现亏损,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就很难见到实效,必须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才能保障城市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3.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薄弱问题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以南京的环境污染治理为例,2012年南京在继续推进“雨污分流”、“一河一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城市部分黑臭河道开展新技术治理。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方法集成的治理技术,启动实施内秦淮河北段、十字河等13条黑臭河道的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要把黑臭河道彻底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请,因此,南京市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中已经得到发展,但在具备运营资质的单位中,还没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的证书和经验,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企业在运营类别上只是临时资质证书,显然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薄弱问题不容忽视。

2.3.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例如,2012年南京太湖流域的高淳、漂水两县全年关停污染企业41家,完成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3家。但从全市来看,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

3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就可以解决“两种模式”弊端,在一些企业中,在观念上还没有认可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意义,这就使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进程缓慢,就难以形成城市环境治污的优势,这就不利于城市环境治污与社会管理的发展。

3.1环境污染治理要加强法制建设目前,中国开展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工作,这种工作的开展,可以引导和推进环保服务的市场化,也可以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促进作用,在城市环境治污中,对运营单位实行城市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污染问题,这样就会对排污企业的环保工作产生动力,就会鼓励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发展。因此,在城市环境治污中,就需要加强法律层面的作用,尤其应加强对城市环境治污的立法调研,才能在城市环境的污染中,尽快建立具体和专门的法律制度,才能够利用法制的优势,来严格制定城市环保污染治理与社会的管理,才能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

3.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因此,应该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就会提高城市环境治污企业的积极性,就会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就可以使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得到良好的发挥,可以在经济上发挥规范城市环境污染的治污市场,才会使政府和治污行业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费用,通过治污企业形成竞争性的定价机制;才能使治污企业在税收上得到优势,就会有利于使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单位获得减免税制度。

3.3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才能提高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才能使城市环境治理采用双赢机制,使其得到健康发展,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才能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既有利于用户,又发展了自己。才会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的运营市场,得到认可,才可以实现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排污企业的双赢局面。

4结语

污染环境的种类篇8

关键字: 光污染、环境污染、环境侵权

一、 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由此而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于是环境污染问题成了近年来全球普遍关注的热门问题。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1]环境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常说的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的原因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或生物学等方面的不良变化而影响人类生存的现象。[2]其实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环境污染就一直是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现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环境污染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如噪音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本文拟从下面一个案例入手,探讨人们生活中特别是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引起人们重视的一种新的污染形式-光污染,进而分析光污染侵权损害的有关问题。

由于不堪忍受对面高楼玻璃幕墙的反射光每天长达十余小时的照射,家住历下区武库街的一居民以“光污染”为由,将山东华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李某系济南市历下区武库街17号院内的一户居民,被告华能大厦则位于泉城路17号,原被告相距近百米。1996年,22层的华能大厦建成竣工。原告诉称:由于华能大厦的玻璃幕墙及楼顶的金属球的反光从原告的后窗直射进屋,一天14个小时的光照导致室内温度过高,不但使人根本无法休息,而且让原告及其老伴的高血压、心脏病等病情加重,先后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为了降温,原告家里的电风扇从早到晚地吹,近几年来,已相继烧坏了3台电扇,落地扇也修过两次。为此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防碍,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28000元。但华能大厦认为,自己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大厦是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的,该大厦与原告住房相距百米,其反光不会对人体及财物造成任何损坏;且原告所说的“光污染”,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受理后,历下区法院即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法院查实,被告华能大厦顶部的两个金属装饰球确实存在反光现象。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有关光污染的规定,因此,华能大厦顶部金属装饰球的反光现象是否达到光污染标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定论,且原告不能证明其病情加重及财产损失与反光现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3]

至此,这起“光污染”侵权损害案件因为我国没有“光污染”的相关规定而以原告败诉而结束。那么,光照是否能构成环境污染侵权呢?“光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又如何呢?我们不妨从外国立法例中加以研究分析。

二、 国外有关立法及理论探讨

1、 德国立法-不可量物侵害制度

从历史上看,对于他人土地权利之享有或使用而发生排他性侵害(亦即妨害)的情形,德国自中世纪开始即以概括性名词“Immission”称之,进而形成为独立的“Immission”制度。大约于13世纪,该制度开始成为德国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并受到相当重视。[4]所谓“Immission”制度,一般被理解为“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国对于光污染没有做明文规定,但其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实际上包含了光污染这种侵权类型。

对于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国现行民法典有明文规定。其民法典906条规定:不可称量的物质的侵入:(1)土地的所有人,以干涉不侵害或只是非重大侵害对其土地的使用为限,不得禁止煤气、蒸汽、气味、烟气、煤炱、热气、噪声、震动和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干涉的侵入。依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和估价的干涉不超过在此种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或标准值的,通常为非重大侵害。对于在依《联邦公害防治法》第48条的,并且能够反映技术发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规定的数值,适用相同规定。(2)在重大侵害为因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通过在经济上可以要求此种使用人采取的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内,适用相同规定。所有人依此应容忍干涉的,在干涉对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其土地或对其收益所造成的侵害超过可以要求的限度时,可以向他人土地的使用人请求适当的金钱补偿。[5]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典对不可量物侵害指的是煤气、蒸汽、气味、烟气、煤炱、热气、噪声、震动七种及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类似干涉的侵入”,依其司法判例看大致包括下述物质所生侵入:尘埃、砂、采石之粉、灰、火花、湿气、真菌类、雪、铳弹、电流、落叶及“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此外,仅有较小体积且其侵入之防止成为困难的某些动物,如蜜蜂、鸠、耗子所生侵入亦包括在内。[6]

对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可以说其民法典第906条已规定的相当详尽可行,对七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作了列举式规定,而对于那些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以及随着社会生产力、科技的发展而新出现的不可量物侵害全部包括在“类似干涉的侵入”之中。对这些“类似”侵入,不可能作完全详尽的列举式规定,因为这些侵入具体包括哪些种类很难确定,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会产生出许多新的不可量物侵害类型,作此“类似干涉的侵入”的立法规定符合社会实际,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同时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以判例的方式确定“类似干涉的侵入”的具体类型,有利于实现立法的目的。正是因为有此“类似干涉的侵入”的规定,且由法官以判例的方式确定了诸多种类的“类似侵入”,如电流及“光的有意图的侵入”等,才真正完善了不可量物侵害制度。而且,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不可量物侵害所包含的范围仍会不断扩大,因为科技的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物质财富和方便的同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新的“不可量物侵害”类型。

参照德国立法及判例可发现,德国对不可量物侵害的规定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例如在其司法判例中就确认“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构成不可量物的干涉侵入,对被侵入方构成侵权,这实际上就是对他方生活环境的侵权,是环境侵权。从某种意义上讲,“光的有意图之侵入”就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因为它造成了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环境,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类型(相对于传统的环境污染类型而言,如废气、废水、废渣等)。当然,若仅是轻微的光的侵入就不认为是侵权,因为被侵入方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即有一定的容忍限度,如何来确定这一限度应由法官自由裁量。

2、 法国立法-近邻妨害制度

在民法立法上,法国民法典并未象德国民法典那样就不可量物之侵害问题设置特别规定。对于社会生活中的近邻妨害如烟雾、音响、震动、声、光、电、热、辐射、粉尘等不可量物侵入邻地造成干扰性妨害,对于邻地之日照、通风、电波障害(电波干扰),以及因挖掘、排水致邻人侵害等,法国民法典并未作出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近邻妨害制度”之中,因为,法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判例与学说理论经过不断的探索与积极的讨论,以至于时至今日,基于判例形成、学说构筑的近邻妨害制度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定型的制度,实现并积极发挥着与德国法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同样的调整功能。[7]当然,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在法律要件及法律构成上有所不同。

由于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主要是由司法判例与学说构筑而成,因而更具有灵活性,能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实际的需要而及时确立各种类型的“近邻妨害”侵权类型。从其判例来看,其近邻妨害侵权不仅包括实物侵权(粉尘、落叶侵害、光害、煤、烟、噪音等,这类似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还包括观念侵害(如娼家之营业等)。对于光侵害,法国也是以判例的方式予以确认,其典型判例为:

Pairs 24 mars 1936,Graz.pal. 1936.1.757

Y机动车公司在与邻地相接近的境界处安装了一个霓虹灯广告招牌(一共6个字,招牌本体与地面垂直,霓虹灯发出的光成橙色,分外耀眼)。亦正是因此,其邻地之居住者X1等,每每在该招牌的霓虹灯被接通电源之时起,即必须马上把窗帘等遮蔽物拉上。同时,因在窗户旁边有如此强烈的光,致使在窗户旁边进行工作及居住都成问题(尤其是三、四层之住户遭受的损失更大)。为此,X1等提起诉讼(其提出的请求事项不明)。控诉院维持原审判决,指出,以霓虹灯作广告活动,即使其与国家的有关公共道路之行政规则相和,也不得对近邻不动产的居住者之平稳生活与他们日常进行的通常的业务活动施予重大妨害。因此令Y撤去其霓虹灯广告招牌(于判决后1个月内完成),并赔偿损失(25000法郎)。[8]

从法国立法及司法判例来看,对光的侵害也认定为是近邻妨害侵权的一种类型,是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

3、瑞典的《环境保护法》

瑞典由于地处北欧,环境优美,国民对环境污染也相当关注。与此相应,该国《环境保护法》(1969年第387号,1995年修订)详细列举了众多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其中就有光污染。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适用于:3、(1、2两款本文略)以可能造成大气污染、噪声、震动、光污染或其他类似方式干扰周围环境的方式对土地、建筑物或设施的使用,但暂时性干扰除外。[9]可见,瑞典对光污染这种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在立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在各国立法中是比较少见的。

综合国外各国的有关立法及司法判例可以发现,对于光污染这一侵权类型,虽然大多数国家没有在立法中明文规定(当然,瑞典作了明文规定),但从各国的司法判例来看,对于光污染这种侵权形式都作了确认,有的认为它是相邻关系侵权之一种(如法国),有的认为它就是一种环境污染(如瑞典)。其实,虽然德国、法国等国家没有将“光的侵入”规定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但是归根结底,“光的有意图的侵入”(即因人为因素非自然地侵入他方),实际就是侵害了他人享有舒适生活的环境权,因为大气、水、日照、通风等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共有财产,各个人都享有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中享受舒适生活的所谓环境权。如果因为人为因素(如新建筑物反光、新增发光设施等)而使光(包括日光及各种灯光光线)侵入他方,实际上就是干扰了他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生活环境,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有可能给他方造成财产甚至是人身上的损害,这种损害实际上就是通过改变环境因素,使他方的环境发生某些变化而发生的,因此,应当视为一种环境污染侵权。

三、 我国立法的有关规定

1、 宪法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民享有舒适环境的环境权,任何影响他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构成侵权,都应当被禁止。但宪法对哪些行为、现象属于侵权并未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其他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2、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的这条规定是规范相邻关系的,这与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是类似的。依现今通行的说法,该条规定并不适用于“光的侵入”这种侵权形式,因为防碍“采光”都被解释为影响(一般是阻止)他方正常采光(一般指自然阳光),对于这种“光的侵入”情形,如本文开头案例中所指的情形及其他灯光的人为侵入等,似乎不是本条立法的规范范围。但是作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条款,仅仅作这种字面的狭义解释,也未免不符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也在日渐增多,而且该条文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这也类似于德国民法典906条之中的“类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等方面”具体应包括哪些方面,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认识的不断变化,在司法实践中作出具体的判断,也就是应当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来判断哪些情况还会构成侵害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这样的话,本文开头所举的案例似乎也有适用该条文的余地。

3、 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这条规定是我国进行环境污染侵权认定的最基本的条款。本条列举了废气、废水等众多的环境污染类型,但是对“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否是一种环境污染也未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光的有意图侵入”应该构成环境污染,因为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因为人的活动而引起的,它能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如温度的升高,光线过于强烈而影响视觉等,这些都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与其他污染形式一样是一种环境污染,构成侵权,当然轻微的情况下可不认为构成侵权。

4、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本草案建议稿第134条规定:不可称量物侵入的禁止: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于他人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气、蒸汽、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无线电波、光、振动及其他相类者侵入时,有权予以禁止。但其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形状、地方习惯认为相当的除外。[10]

该条实际上是仿照德国民法典第906条加以发展完善而制定的。不可量物侵入的禁止实质上是保护居家安宁和生活环境,其立法目的是保护环境,所以说不可称量物侵入这种侵权类型实际上侵害的是环境权,这些侵权类型实质上是基于物权(所有权)的环境侵权。如果是仅仅是禁止不可称量物的侵入,则可依据该条文予以请求禁止。但如果这种侵入给他人造成财产、甚至是人身损害,仅仅依据该条文予以禁止似乎还不够,除禁止外,还应当请求损害赔偿,这时的侵权损害就应当归于环境侵权。将不可量物侵入侵权类型归为环境污染侵权,更有利于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该条文明确列举了“光”这种侵入形式,对于光侵入既可以基于物权(所有权)要求予以禁止,同时也可以基于环境侵权要求侵权赔偿。

5、 有关地方法规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制定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强对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治”;《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振动、电磁波辐射、光污染等对环境有污染和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应采用低辐射等镀膜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金属板等材料。”

可见,诸多地方法规对光污染这种环境污染类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实际上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民法、环境法等的立法目的及宗旨,针对实际情况及社会的发展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相关法律及时作出的补充性地方规章。可以说这些地方规章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体现了有关环境法方面的立法方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合以上我国的立法可见,对“光侵入”这种侵权形式,我国的现行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目的及学理解释,光污染侵权损害这一侵权类型实际上已经包括在有关立法之中,特别是许多地方规定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光污染侵权,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的规定请求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也可将其作为一种环境污染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特别是即将制定的物权法可能对此问题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但物权法是基于所有权来规范光的有意图侵入,更重要的是应当在环境立法中将其确认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同时纳入环保法的范围,以保护当事人及整个社会的利益,维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四、 光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作为一种环境污染侵权,其构成要件与一般的环境侵权相类似,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必须有因光的侵入而污染环境的行为

也就是说,光的侵入使环境发生了变化,如温度的明显上升,影响视觉等,从而降低了环境质量,改变了原先的生活环境,影响了被侵入方的正常生活,降低了被侵入方的生活舒适度,如本文所举案例中原告房屋内温度明显上升等现象。

2、 必须是人为因素而造成光的侵入

造成光污染必须是人为改变光的自然状态,如新建建筑物玻璃幕墙反光以及设置各种灯饰等。这些情况下,光经过了人的活动而改变了其原来的状态。若仅仅是天然的阳光等,而且未经过人为的反射等活动来改变其自然状态,则不存在光污染问题。

3、 必须超过一定的限度

并不是只要有因人为活动而造成光的侵入就会产生光污染侵权。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只有超过一定的限度方可构成光污染,也就是被侵入方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轻微的光侵入并不构成光污染侵权。那么如何来确定这一限度呢,立法中可以确定一定的判断标准,并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4、 要有一定的损害事实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害),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损害。因为光的侵入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降低了生活的舒适度,给人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损伤,影响了工作、学习和生活,所以光污染最关键的在于造成精神损害。

5、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光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即光污染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了损害事实。没有因果关系,则不存在光污染侵权问题。

五、 光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

对光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问题,应当参照一般环境侵权的举证原则,即由受害方举证存在光污染侵权事实以及所遭受的损失,只要对方不能证明这种光污染事实是自然形成的,或是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这种污染行为显著很轻微,就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的责任。

小 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看得越来越重要,光污染也被人们逐渐重视起来,不管现行立法对此是否作出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都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立法精神对此种侵权形式予以认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从而维护和改善整个人类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5 15。

[2] 刘士国。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8.2 205。

[3] 田连锋。省城首例“光污染”案居民败诉[N].生活日报, 2002.4.9。

[4] 陈华彬。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4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6.2 276。

[5] 杜景林,卢谌 (译)。德国民法典[Z].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8。

[6] 陈华彬。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4卷)[C].北京:法律出1996.2 276-277。

[7] 陈华彬。法国近邻妨害问题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5卷)[C].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6.7 302。

[8] 陈华彬。法国近邻妨害问题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5卷)[C].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6.7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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