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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题】农村改革与发展
【关 键 词】小农经济/公共产品供给/二元结构
【 正 文】
一、土地制度和小农经济:“二元均衡”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变动趋势
西方制度经济理论指出,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制度绩效。因此,以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业经济效率时,必须考察特定的产权安排背景。事实上,在经营方式和效率等方面,中国传统农业所体现出来的特点,与其特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有着极强的相关性。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在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合法的制度安排下,土地的兼并成为一种不可抑制和逆转的必然趋势。兼并者为了从土地资源中获取更多的地租收益,有最大限度扩大土地规模的激励。在一定的技术生产条件下,他会选择能够最大化其地租收益的人地结合比例,这与资本主义中企业家行为选择存在着相似之处,就是以最佳的规模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大土地所有者会根据土地占有的多少,规模的大小(假定技术条件是一定的),来决定租佃或雇佣劳动者的多寡,吸纳或渗出农业劳动者,产生如傅筑夫将中国的土地兼并与英国的圈地运动比较研究后指出的,土地私有和兼并造就了大量的农业无产者,使中国的租佃关系中土地所有者一方能够对租税进行极端索取,对农民残酷剥削,农民只有以此作为交换才能与土地相结合,从而“在形式上也形成了像鸟一样无拘无束的无产者”。[1]
这些农业无产者失去生产资料又不能全部被大土地所有者吸纳,就产生了极大的生存危机。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城市工商业不够发达,农业中产生的相对过剩人口没有渠道渗出,游离在生产领域边缘,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和威胁统治者生存的一个群体。因此,国家就必须担负起安置流民的责任。而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将国有土地平均分割,给无地农民经营。这就是均田制,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一种最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意义的土地制度安排。国家将国有土地平均分配给他的编户齐民,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稳定可靠和最大限度的租税来源,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政局稳定和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当国家使土地承担起这种农业失业人口“蓄水池”的功能时,对于人地结合的比例是否为一定技术前提下的最佳规模,可能考虑的就会比大土地所有者欠缺得多。
马克思在论述这种小农经济时说: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2]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不断扩大的应用。[3]据此,长期在我国史学界就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不能发展的根源,甚至造成了对现代化进程的阻碍。
近年来开始出现其他角度的分析,认为这样的经营特点造成了高效的农业,对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赵冈就认为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较合适的经营方式。一来是农业生产所要求的最佳规模不大,二来因农业生产的特性决定的:首先,农业生产工作的监督很难,因此监督费用会比其他产业部门高很多。其次,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业耕作的各个环节工作质量无法按规定的标准来逐一检查,各环节步骤质量的好坏,只能从最后收成的好坏多寡体现。这样一来,家庭农场因依靠家庭成员而具有可靠的激励机制,比大规模农业生产要有较大的优势。这种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耕作方式,是在井田制私田经营中,以及土地私有后自发形成的经营方式。国家在为了安置个体家庭分配土地给无地农民的均田制度中,沿袭了这种经营方式。对于大土地所有者,多采用租佃制方式将土地租给佃农,尤其是土地规模大时,也同样体现出大土地所有和小土地家庭经营的特点来。虽然在后期土地经营中出现了雇佣制,但是根据考证对于租佃制或雇佣制的选择中,雇佣制的替代与土地所有者性质与其土地规模大小虽有一定的相关性,更重要的却是来源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傅筑夫认为在中国,土地兼并导致的土地所有权的集中,伴随的是经营规模的不断缩小,经营方式的更加分散。有经济学家称之为中国农业经营的“过密化”。这种特色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能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是依靠国家的支持实现的,这种支持一方面体现在国家通过政策(如均田、摧抑兼并等)稳定保持土地产权结构和经营方式上,另一方面,在农业领域中国家主动承担起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也成为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兴旺发达的重要原因。
二、公共物品的供给与小农经济的保障
1.传统农业中的技术创新和信息传播
前文论及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合法化对农业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产生出大量的与土地相脱离的“自由人”。这些人的存在会对政权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也还难以提供如此多的剩余产品养活过剩人口。因此,一方面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安全,“授田与民”来达到“人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的目的,另一方面为了能从产出中提取更多的租税收入,统治者对于能够提高授田农户劳动生产率和农业产量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十分重视。为此,各朝统治者都不遗余力地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新的工具,通过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产量来增加总的产量。在土地授民的基础上,推广农业技术和指导农业生产成为了历朝历代统治者责无旁贷的职能。
反观中国农业社会经济史,农业技术的发明、使用和推广都深深打上了国家行为的烙印。早在汉武帝的时候,就曾在全国范围内由政府倡导新技术和新工具的采用,大力推广犁耕和新的耕作方法(代田制和区田制),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政府出面在全国推动农业生产方法的转变,从而在短期内普及了新的技术,并迅速提高了农业产量,使中国农业生产就此走上精耕细作的道路。
国家以完备的层级官僚体制为依托,承担起技术创新和推广的主要责任,在客观上部分地替代了市场形成的自发力量。以至于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封建地主政权虽然不是由于管理水利灌溉而出现的东方专制国家,但在实行重农政策,保护小农经济时,却类似地采取了一系列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措施。在国家干预下的几次重要的农业耕作工具的发展推广使用,先进的耕作方法传播普及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足以证明这种方式对于市场自发形成的传播机制有很好的替代性。
同以上分析相映证的是,在我国传统农业技术创新和传播中,最活跃的行为主体是统治者在各区域中对农业生产负责的人,某些朝代称之为农官。据史料记载,很多当时先进的生产工具、耕作技术的创新也多是来源于他们的聪明才智。他们集农业生产者、技术使用者和租税收入执行者于一身,既有农业生产的实践经验,又兼有国家赋予的提高生产率的职责,是当时最具有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以及传播动力和传播能力的行为主体。固然有提高国家收入的意图,但这种模式对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增长有很高的贡献率。这也可以看作是国家为了换取收入而向在国有土地上劳动者提供的一种服务。
随着国家经济控制权力被削弱和侵蚀,均田制度的逐步瓦解,这种技术创新和传播的信息体系也因之解体了。因此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后期,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再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突破,更多地是对原有技术体系的细化和完善。相较于国家主导型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机制而言,这一阶段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值的提高,更多地体现了市场化导向的特征。
2.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
小农经济细微的生产组织和广泛的地理分布不仅带来了农业生产上技术变革的麻烦,而且使得“公共物品”——水利工程灌溉设施及运输仓储等方面产生了先天供给不足的缺陷。对于自然条件不稳定、不平衡的农业大国,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保障稳定的农业产出和防止因天灾引起的农业波动,统治者以其所获取的租金中的一部分用于向社会提供必须的服务。这类服务的特征是必须有庞大的资金支持,有序的协作、计划和组织,复杂的技术和相应的大规模的劳动投入,这是国家机器所拥有和擅长的能力,可以凭借整个国家掌握的资源和权力作为支撑。
固然小农个体都可以意识到这类物品的供给对其再生产的重要性,但由其能力和性质决定,组织一个系统工程所需要的交易成本(组织费用、谈判、磨擦等等)足以破灭任何一个自发的小农组织下的雄心壮志。因此在初期,这类物品的供给是完全依赖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尤其是在各朝发展农业的初期,中央集权的力量最为强大时,往往伴随着大规模、大投资的水利系统工程的进行。从汉武帝至三国期间,各政权都曾普遍兴修水利。这有助于我们观测国家在对经济资源控制力比较,对其“编户齐民”的授田者的经济效率既承担后果(获取所有权收益租金与税收)又负有责任(经济增长和社会安定)时,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设施等有稳定、周期性和地域性增长的现象。
由于水利工程的供给是以大规模、大系统、大协作、大投入的方式组织起来的,这样的国家供给部分替代了农户个体可能需要的投入。对于经济能力弱小、缺乏应对危机和风险能力的小型家庭农场,提供了较高层次的生产保障,使他们比较容易在现实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下生存。这样小规模、家庭经营、简单协作、小投入的生产方式与大规模、系统组织、高度分工协作、大投入的公共物品的供给相配合,宏观上减弱并消解了可能因缺乏此类供给而带来的农业生产风险和经济波动,提高了农业整体产出效率和生产水平;微观上为小型家庭农业的存在和延续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防止了小农阶层的迅速分化,使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在兼并和自由买卖的威胁下,有可能维持最低限度的再生产,降低了自耕农阶层瓦解的可能性。
一方面是国家机器上精密先进极具现代生产经营特点的系统工程,另一方面是大量分散细小的家庭农耕方式的简单生产单位;不同于刘易斯二元经济中两部门的划分和两者间存在的巨大势差和隔离,他们都统一在中央集权的农业经济体系中。这两个规模、形式全然相反的二元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业生产的高效率,维护了农业经济的稳定性。
与技术扩散的特征相类似,我们可看到随着国家所有的土地的削减,国家“授田于民”的能力丧失,以及由此产生的财政收入的锐减,在传统农业社会后期(宋后),由政府规划实施的大型的农田水利设施寥寥无几。后期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致力于既有水利设施的修复与改善。这一时期可数的较大规模的工程多是在天灾人祸的背景下被动实施的,而且往往因为对人力、物力和正常耕作的妨碍而受到相关利益阶层、豪强贵族的阻挠,最终半途而废。对原有水利设施的修修补补就成为这一阶段水利建设的主流。
其次,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兴起和水利环境的破坏相伴。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兴起与国家权力向地方权力,主要是人口、土地和财力资源各方面的转移和分化直接相关。同国家追求的经济目标相似,地方政府和地方豪强对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责任和自身利益极其关注,使区域性、小范围的水利设施建设既成为必要又成为可能。但与此同时,由于私有权(大土地私有和小土地私有)的强化和国家控制力的减弱,使土地利用方面的短期行为大量滋生。太湖流域就曾因豪强任意兼并和圈围,个体农民自筑腾岸止水旱,使得大圩田被分割为零乱的小圩,使塘埔圩田系统始终未得到有效的改变。
这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混乱无序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的破坏,用现代经济学观点可以解释为“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以及“公共物品提供中的市场失灵”。徐浩在解释为何中国华北农业由先进变为落后,在清代农业劳动生产率呈现出停滞和下降趋势时,认为农田水利失修是最根本的原因。农田水利失修造成水旱灾害,使农民生命财产被破坏,是对农村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打击,即使在一般年景也使农业水平下降,粮食单位产量普遍偏低。“河防不善,庐舍难保,水利未兴,耕凿何赖,试观历年以来土地之肥瘠,烟村之多寡,以及小民之贫富,大半均由河防水利之所致,合境大利大害无过于此。”[4 ]但我们也不能小视在这一过程里中心工程中私人投资兴起的意义,这是当国家财力有限却又需要提供必需的公共物品时,逐渐发展出的一种公私合作的权宜之计。它以给予合作投资个体某种优惠政策为前提,同时投资个体往往也是当地土地所有大户,当这种合作触犯到其自身利益时,工程往往就会半途而废。
由于国家势力的变动和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变动,这种“二元均衡”在中后期尤其是均田、屯田逐渐缩小的趋势下,逐步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随着这种小农经济中个体农业经营和国家保障的“二元结构”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体现并加剧了传统农业经济及其经营模式的逐步分化衰落,直至被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所替代。
参考文献
[1]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虽然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相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内涵更为丰富。在农业自然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增强、农业劳动力日益紧缺的形势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依然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而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质就是通过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农业集约化水平的农业发展过程,简称农业集约化发展。因而,深入剖析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在机理及其制约因素,对于正确认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科学制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关农业集约化发展的研究,很早就受到了学者的关注,但长期局限于古典经济学的农业集约化经营观。而从近期研究成果看,学者们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评价、揭示了农业集约化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农业集约化发展的路径及相关政策建议[1-5]。但这些研究侧重的是各种经验分析,而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在机理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思考。本文借鉴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从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涵出发,在揭示农业集约化发展内在机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涵分析。
由于农业集约化发展是以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为基础、以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主要特征的农业发展过程。因而,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概念以及农业集约化水平的衡量标准的界定,是理解农业集约化发展内涵的前提。而从西方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中可以发现,对此存在2种不同的理解。
1。古典经济学的理解。
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税赋原理》一书中率先对农业集约化经营与粗放式经营的概念进行了辨析。他认为:同量资本和劳动投入在不同的土地上,就属于“粗放”的农业耕种方式;而等量资本和劳动投入在同一块土地上,就属于“集约”的农业耕种方式[6]。随后,马克思以及德国农业经营学派代表人物布林克曼继承了李嘉图的观点 ,并认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就是“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更多的资本或者劳动力”的经营方式[7-8];据此,农业集约化水平便可以用单位土地面积的资本和劳动力投入量来衡量;而农业集约化发展便可以视为通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更多的资本或劳动力要素,以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率的农业发展过程。
2。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解。
与古典经济学家把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增加视为经济增长的核心过程不同的是,以Solow、Swan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技术进步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9-10]。正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思想,西奥多·W·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提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要引入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而引入新生产要素的过程实际就是农业技术的变化[11]。由此可见,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解,农业集约化经营就是通过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来降低土地、劳动力等传统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以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经营方式。农业集约化水平便主要体现农业生产率上,可以通过全要素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等指标来衡量。农业集约化发展便可以视为通过广泛采用现代农业技术,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率的农业发展过程。
尽管,古典经济学的农业集约化发展观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而且仍然被当前许多文献所沿用;但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农业集约化发展观更能反映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而且也被许多重要决策文件所认可。
二、农 业 集 约 化 发 展 的 内 在 机理分析。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农业集约化发展是以采用现代农业技术的集约化经营活动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率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主要特征的农业发展过程。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的研究,便可从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与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两个互相关联的层面展开。这二者的内在联系是: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是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的前提和基础;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升是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不断扩散、集约化经营效率不断改进的结果。
1。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分析。
(1)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的诱因。根据速水佑次郎等的诱致性农业技术变迁理论,可以假设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以户或家庭为主(以下统称为农户)[12]。如果某些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增加并引发其价格上涨,那么农户为了获取更多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必将扩大该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但是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在生产技术不变的情况下,只能靠增加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而随着这些生产要素投入的不断增加,将导致这些生产要素变得更为稀缺,从而反映在要素市场上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这无疑会促使生产经营成本的快速增加。
因此,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产品销售利润,农户会主动寻求可以减少稀缺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也即是说,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和农业生产要素稀缺程度的变化,将通过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要素的价格,诱导农户采用节约稀缺生产 要素的现代农业技 术 从 事 集 约 化 经营活动。
(2)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的实现。在农户经营为主的前提假设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便不具备工业企业那样的自主研发或创新能力,他们从事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所需的现代农业技术就只能够通过外部获取。而农业公共科研部门正是承担了农业技术的研发任务,农资厂商则负责将农业技术转化为可以被农户使用的农业生产物质资料。当农产品市场需求或农业生产要素稀缺程度的变化诱导农户去寻求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时,农户便将这种需求反映给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和农资厂商。这些机构在接收到农户技术需求信息后,便据此开展技术研发和农资生产活动,并最终将所取得的相关成果通过农业技术市场或农资市场提供给农户。由此,农户集约化经营所需的现代农业技术便可以获取,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便得以实现。也即是说,农业集约化经营得以实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农户、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和农资厂商三者之间的合作互动过程。
2。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机理分析。
由于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升是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不断扩散、集约化经营效率不断改进的结果。因此,对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机理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以下2个方面:
(1)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机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主要表现为采用现代农业技术的农户数量的增加。Bass研究指出,技术扩散活动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基于大众传媒的外部因素;二是基于已采纳者与未采纳者之间信息交流的内部因素[13]。就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而言,这种外部影响因素主要来自相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可以从公共利益出发,通过多种路径对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产生积极外部影响。比如: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通过各种农技推广培训活动;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激励农户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政府的公共传媒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对采用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宣传等。而农业集约化经活动扩散的内部影响因素,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相互模仿、相互感染。其传播网络与传染病感染网络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可以用传染病模型对其扩散机理进行理论解释[14]。根据传染病模型把某地区农户划分为2类,即“感染个体”(已采用技术者)和“易感个体”(未采用技术者)。
在“感染个体”的示范带动下,“易感个体”对于现代农业技术会逐步由观望向模仿采用转变,继而成为“感染个体”再对其他“易感个体”产生影响。
(2)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改进机理。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就是采用现代农业技术后,农户实际农业产出与该技术的理论产出的对比。通常而言,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农户的实际农业产出会低于理论产出。但是,农户可以通过对该技术的不断学习,最终到达熟练并有效利用该技术,从而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改进。而舒尔茨认为,对农户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是农户能够熟练并有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的关键。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农户学会使用农业技术的时间就越短,其集约化经营效率就越高。
Lucas在吸收阿罗“干中学”理论和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以人力资本积累为核心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他认为,人力资本积累主要来自2个方面,一是通过正规教育获取的人力资本;二是通过“干中学”获取的人力资本。而且相对于前者而言,“干中学”获取的人力 资本 更加重 要[15]。
Foster等则进一步论述了通过“干中学”积累的人力资本对农业技术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他们认为,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人力资本积累主要来自2个方面:一是自身的“干中学”;二是与他人学习交流的“干中学”
[16]。由此可见,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高主要是因为农户在集约化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以及农户间的“干中学”促进了自身人力资本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业集约化经营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产品市场需求受限、价格信号失灵难以对农业集约化经营产生诱导。农产品市场需求增长是农业生产者采用现代农业技术从事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重要诱因。我国农产品市场需求主要受到以下2个方面的限制:一是农产品本身缺乏需求弹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消费可能出现下降。比如《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1》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粮食消费分别由2000年的82。3kg/人、250。2 kg/人,下 降 到 了2010年 的81。5 kg/人、181。4kg/人。二是根据阿林·杨格分工水平决定市场规模的思想,农村劳动力的非有效转移,将制约工农产业之间分工水平,从而对农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形成限制[17]。这是因为,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难以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与工资待遇,致使其不得不在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之间徘徊。对于这部分农民工而言,其对农产品的需求很大程度上靠自身的农业生产自给解决,而不是通过市场需求实现,进而对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形成制约。
农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诱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信号实现的。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工业资本的积累长期依赖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虽然,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但是整个经济发展已经对廉价农产品形成了严重的路径依赖,一旦农产品价格上涨将可能导致全面的通货膨胀。
由于对上述问题的担忧,国家在对农产品价格在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控制。这就使得农产品市场价格难以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价格信号由此失灵,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诱导作用便由此降低。
(2)农户与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及农资厂商间缺乏有效互动阻碍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实现。农业公共科研部门与农户的互动缺乏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由于现行科研评价制度的缺陷,农业公共科研部门技术研发活动对农户农业生产实际的关注度降低,而对于发表高级别科研论文、申请高级别科研课题的关注度提高。在这种激励机制下,农业公共科研部门研究成果与农业生产实际存在严重的脱节。即一方面存在大量的科研成果难以有效转化,另一方面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户的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也就难以实现。
农资厂商与农户的互动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当前农资厂商在经营过程中把赚取利润放在首要位置,却忽视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服务不到位。农资厂商的市场竞争手段,除了普遍意义上的广告宣传外,更多是采用低价劣质策略,而不是靠提升服务质量。由此一方面导致了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中经常受到欺诈而利益受损;另一方面由于农资厂商对农业生产者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致使农业生产者难以有效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进而对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实现形成制约。
2。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1)产业集聚度低、合作组织功能弱化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农业产业集聚度低、生产分散强,增加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难度。
虽然,现有文献利用省域层面的数据的研究表明,我国农业产业集 聚 度 由1981年 的0。41提 高 到 了2008年的0。66[18]。然而,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对于以丘陵山区地形为主的中西部地区而言,省域层面的农业产业集聚度可能并不能代表其农业生产的集中性。这是因为,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即使省域层面的农业产业集聚度提高,但是省域内部由于地理条件的制约,以及土地流转存在的障碍,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仍然较强。农业产业集聚度较低、生产分散性强,无疑会增加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成本,进而对其形成制约。
农民合作组织技术服务功能弱化,不利于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一方面得益于政府公共部门的技术推广、财政扶持、媒体宣传等行为,另一方面则依赖于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相互“感染”。而农民合作组织的蓬勃发展,为农业生产经营者间的相互“感染”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和平台。然而,现有研究表明,农民合作组织更多的是为农户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以农业技术服务相对欠缺且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农户的差异化需求[19]。由于农民合作组织技术服务职能的弱化,农户从事集约化经营活动的相互“感染率”会下降,进而对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形成制约。
(2)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人力资本不足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农业生产使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结合,现代农业技术能够有效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与之相适应。近年来,虽然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强度不断增加,但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
比如,大型水利工程的投资比重较大,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不足;建设性投资比重较大,而农业基础设施后续维护投入不足。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基础设施缺乏,或者农业基础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在农业基础设施比较欠缺或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形下,现代农业技术的使用效果会受到削弱,即相对理论产出而言农户采用技术的实际产出会更低,从而制约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
人力资本投资是农户熟练掌握现代农业技术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内在要求。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业部门比较效益较低会损害农户在农业生产领域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这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通过接受正规教育提升人力资本的农业劳动力在比较利益的诱导下从农业部门转向非农产业部门,导致农业人力资本存量缩减;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对通过非正规教育提升农业劳动力人力资本重视程度不够,不利于农业生产经营者人力资本的长期积累。在农业人力资本存量不断缩减和有效积累不足的情形下,农业生产经营者对现代农业技术熟练掌握并有效使用的难度增加,进而制约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综上所述,农业集约化发展就是通过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集约化经营活动,而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率或农业集约化水平的农业发展过程。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和农业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变化可以诱发农户开展集约化经营活动,而农户、农业公共科研部门以及农资企业之间的有效互动又为集约化经营活动的实现提供了保障。随着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不断扩散和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不断改进,农业集约化水平将得以提升,进而促使农业集约化发展。然而,就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而言,农产品市场需求受限、价格信号失灵难以对农业集约化经营产生诱导;农户与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及农资厂商间缺乏有效互动阻碍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实现;产业集聚度低、合作组织功能弱化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人力资本不足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在推动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得到的政策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切实保护农民工利益促进农业劳动力有效转移,进而提升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并逐步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增长机制,使其能客观反映农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二是完善农业公共科研部门激励机制,支持发展民间农业科研组织,促进农户与农业科研部门有效互动;增强对农资厂商的社会责任监督,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提升其对农户的服务职能。
三是优化省域范围内的农产品种植布局,提高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程度,增强农民合作组织的技术服务职能,为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创造条件。
四是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投资结构,增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后续维护的投资支出,积极探索民间资本投资机制;建立有效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机制,增强对农户的职业技术培训,鼓励吸引城镇居民到农村创业,从而提升农业部门人力资本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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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自然资源 可持续利用 观点
农业自然资源,主要是指一切可供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活动所需的自然界存在的物质和能量。它是相对于农业生产的社会资源(如劳动力、资本等)而提出的,并与其一同构成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两大物质基础,即农业资源。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研究,主要有以下观点。
1.农业自然资源区划观
农业自然资源区划,就是从区域的角度深入揭示自然资源的区域分布特征、资源利用的空间结构、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和限制因素,从而引导并实现农业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的空间优化。
事实上,农业自然资源区划观点主要是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尤其是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而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起源于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后经李嘉图的发展而形成。再后来,赫克歇尔和俄林进一步发展了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总结成禀赋比较优势说。该学说认为,不同的商品生产需要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国家或地区拥有不同的生产要素;各国或地区如能集中于生产并出口其相对比较丰富的生产要素所加工的商品,进口自己相对比较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加工的商品,必然会有比较利益的产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资源的合理区划以实现比较优势,主要就是体现在各地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外移和消费者选择集的扩张(以交换的可能性为前提),从而实现有限自然资源利用的社会福利的增加。
我国地大物博,农业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及不平衡,而人们的需求却是多样的。因此,单纯依靠各地自己的生产以满足当地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需要进行各地区间的协调。而实施农业自然资源区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的合理地域分工,则是达到区域间协调以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在自然资源区划观的指导下,罗其友等人(1999)根据资源分布特征,在构建分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我国农业基本资源可持续利用分为了四个一级区和十四个二级区,并具体分析了各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这种划分在当时反映了我国资源的地理分布和利用特征,具有相当的科学合理性。但是,时隔六七年,随着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不断利用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以上这种分区的合理性已经降低,因此有必要结合目前需要及未来发展趋势重新进行农业自然资源的区划。另外,区划只是反映了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为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了一定依据,但要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还应该根据各区内具体的资源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
2.自然资源和环境“阈值”观
为了描述的方便,此处借用生物经济学中的“经济阈值”概念(Stern et al.提出)而使用了“阈值”一词。一般研究中,通常采用的是自然资源存量的“临界值”和环境 “容量”两个更专业的术语。资源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自然资源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多种分类。按照资源的可更新(可再生)能力可分为可更新资源与可枯竭资源。“阈值”观认为,无论是可更新资源还是可枯竭资源,都存在着一个存量上的“临界值”,对其利用超过这个“临界值”,则资源就会绝对减少以至完全消失;如果利用率控制在“临界值”允许的范围内,则可以实现资源持续不断的利用。这一“临界值”对于可更新资源来说,就是维持其自身再生产的最低数量(如生物资源的最低种群数量);对于可枯竭资源而言,则是其潜在储量被探明和开采的可能性概率或者其可替代资源开发的可能性概率。
对于环境,其“阈值”则是针对其承载能力提出的。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作为一种资源,本身在向经济过程提供投入的同时也具有吸纳经济活动的最终产物(即废物)的功能。经济活动向环境排放废物,也就是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环境对废物的吸纳能力和其提供资源的能力也有一个最大限度,如果超过这一限度,环境就被破坏(表现为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因此,对于环境的利用同样不能超过其最大承载能力或环境“容量”。
当前农业自然资源利用过度(如地下水超采)、农业环境破坏严峻(如化肥、农药污染)的形势,要求我们对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不可忽视其“阈值”约束。目前实施的一些环境标准(如各种污染排放标准)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具体资源的“阈值”标准似乎还比较少见,这应该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在当前人们的资源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仅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自然资源的“阈值”和环境的最大承载“容量”并强制实施这一标准,或许可以暂时抑制住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此外,还要说明的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并不是指简单的将开发利用率控制在“阈值”许可范围内即可,还需要考虑经济效益。也即是说,要在不损害自然资源自我更新能力和不超过替代资源开发能力的前提下,实现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配置。
3.资源有效利用技术对策观
人类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技术水平下进行的。某一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此时的资源利用方式和生产手段,从而影响并决定了该时期的资源利用状况。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低下导致生产方式落后,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与人口的急剧膨胀和人类需求的持续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经营,最终导致了资源与环境的破坏。技术论观点认为,要解决资源短缺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技术进步对农业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作用机理主要体现在:(1)技术进步能提高人类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的效率和能力。一方面,技术进步可以优化各种农业自然资源在生产利用过程中的结合方式(改变生产函数),使人们通过既定的投入可以得到更大的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节约了资源。表现在等产量曲线上就是,技术进步会使等产量曲线向坐标原点方向移动,表明生产等量的产品只需较少的投入;而表现在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就是,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移动,表明以前不能生产的点而现在可以生产(见图1)。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不断扩大资源的范畴。技术进步通过改变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改变生产方式),使以往人们难以利用的或不知其用途的农业自然资源逐渐被发现和利用,从而突破了资源供给的限制。(2)技术进步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进而影响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技术进步本身是各种人力资本积累的结果,是由劳动者实现的;反过来,技术进步也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因为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工具的不断变革,从而要求使用和掌握这些生产工具的劳动者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素质。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体现为技能、技术工艺操作水平的提高,认识资源环境的能力及改善、治理环境的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产生影响。此外,技术进步还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从而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结构调整观
简单的说,结构调整是对事件或者任务的主次、轻重缓急程度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限制条件进行的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重新安排。将结构调整的观点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就是要按照市场导向、效益和效率、比较优势等原则,结合一国或地区的农业资源状况和技术水平,对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活动进行的统筹安排,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调整内容和范围,可以分为以下主要类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区域结构调整。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对农村经济构成中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合理配置,是针对广义的农业而言,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进行的合理安排。农业结构调整包括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主要是就狭义的农业而言,是指对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等的生产比例以及各作物品种安排的调整;农业区域结构调整是从农业生产的空间布局而言的,农业具有鲜明的区域经济特点,发展农业必须依据各地区地理位置、区域资源和环境、人口素质、市场状况、区域文化科技状况等来综合考虑、综合安排,这是实现区域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基础。
目前,区域间农业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趋同,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有限的农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农产品供给结构性过剩、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李晓明认为,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坚持以下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效益优先原则,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原则,科教兴农原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原则,政府合理引导、扶持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原则。具体实践中,首先要发挥地区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东部地区要注重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中部地区继续发挥粮食生产的优势,西部地区抓住大开发的机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其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要注重农产品的优质化和专用化,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再次,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总之,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要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最需要的生产中,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产生最大的社会福利。
5.结束语
5.1 对于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观点,还有诸如自然资源价值论与“资产化管理”观、循环经济论、资源保护论等,因其内容与这里所讨论的几种观点本质上并没有太多区别,因而没有一一列举。同样要说明的是,关于本文的几种观点,并没有见有关文献明确提出,但它们实际上却体现于众多的资源利用研究中,出于更好探讨资源持续利用的目的,我们将其进行了总结并概括为以上论点。
[关键词] 传统农民;现代农民;农业产业化
一、农民行为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为了满足自身需要所确定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而采取的活动过程。农民的经济行为,指农民为了满足自身经济需要所确定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在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过程(严瑞珍,1997)。为了研究农民的经济行为,严瑞珍(1997)将农民分为三类: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民、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以及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经过10几年的发展,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都纳入到了商品经济的范围内,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已只占有很小的规模。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中所需要的现代农民,但是在我国仍然只占有很小的比例。我国当前农民最主要还是属于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为了与现代农民进行对比研究,也可将其称为传统农民。
由于现代农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以资本和科技投入为主,生产工具完全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投入品科技含量高(例如,良种、全价配合饲料等)。因此,对现代农民的要求即是:掌握许多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是一批“职业化”的农民,他们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专门劳动技能,还懂得农场的经营管理。他们是集经营管理、生产示范、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农村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的新一代劳动者。他们在现代的市场竞争中,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自主性、趋利性、竞争性、科技性等特征。
而我国的现实是,传统农民是我国农民的主体,传统农民的经济行为通常表现为投资行为上的乏力性和随意性、生产经营上的局限性和弱质性、市场行为上的分散性和脆弱性以及科技行为上的被动性和狭小性。因此,如何改变传统农民的行为特征,使其向现代农民转变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农户经济行为的特点与影响
我国对于农户行为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研究的内容包括农户经营决策行为、农户投资行为、农户生产行为等等。总的来看,都是属于农户经济行为的研究范畴。从相关研究来看,农户经济行为的特点主要有:农户经济行为的双重性、农户经营目标的兼业性、农户生产经营的多样性、农户经济行为的趋同性。
总的来看,农户的经济行为与农业产业化之间既有统一性,又有矛盾性(王风兰,1998)。其特点有的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大多却是阻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1.农户经济行为的双重性
农户经济行为的双重性体现在,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并存(韩耀,1995)。因为,农户是一个生产与消费合一的经济和社会单位,兼有纯粹生产者如现代企业和纯粹消费者如城市家庭的双重特征(康云海,1998)。一方面农户利用已有的家庭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首先满足自我消费,达到小富即安的低水准经济状态(王风兰,1998)。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发展的进步,市场经济越来越深入到农村地区,商品性的消费品在农村逐渐增多,农户为了获得更多的购买现代消费品的资金,必须要将其农产品更多的在市场上出售,最终供应家庭的商品性消费。这时,农户经营的内在动力是生活消费商品化。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农户将选择更有竞争性的、比较收益较好的产业进行投资。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户正参与到边际效率相对较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康云海,1998)。但是,他们仍不愿把全部资源投入到为卖而进行的商品生产中去。因为,他们的目标是要保证一定程度的自给自足,又要获取货币收入,取得尽可能多的利润。这两部分的份额也因条件的变化而异。当市场风险较小,商品经济显示较大利润时,自给自足的生产就会给挤占,商品生产的份额就会加大;反之,自给自足的份额就会加大,市场经济就会萎缩,农民的经济行为就在这两者之间游移(严瑞珍,1997)。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农民虽然不断的加入到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来,但是却是不稳定的,农业产业化的过程随时面临倒退的可能。因为他们不像现代农民完全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他们的行为动机仍然是自给或半自给,而现代农民的行为动机则是价值增值或利润获取。
2.农户经营目标的兼业性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兼业农民比例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据统计2001年,我国农户兼业率已达59.23%(梁謇,200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更高就业待遇,农民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收入,产生了兼业行为。此外,兼业行为的出现还与农业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我国土地经营规模的超小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农业生产劳动的季节性与土地经营规模的超小型都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局面,而我国农村尚未建立非农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则使得农民保留一部分土地,靠兼营农业作为失业保险的手段。
兼业这种倾向在微观农户角度来看,极具合理性,并且与农户双重目标相吻合,但从宏观层面看,却容易造成农村稀缺资源利用上的低效率(张广胜,2000),同时也与农业产业化的方向相矛盾。因为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农业专业化的一个过程,要求农户以专业投资的身份进入产业化过程(康云海,1998)。而开展兼业的农户由于较小的土地规模,只愿意生产出满足自身需求的各种农产品,因此并不需要对农业进行过多的投入。这不仅使得农户经营的商品率低,更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中对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
因此,有学者提出我国这种资源高度分散型农户兼业化的模式只能作为我国农户兼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模式,最根本的还是要实现以适度规模的主业农户(由专业农户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农户构成)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格局。
3.农户生产经营多样化
多数农户为了确保生产和有效供给,特别是基本食物供给的稳定性。或者说,为了抵挡社会大市场突变的风险,降低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他们在安排农业生产活动时都考虑生产内容的多样性(康云海,1998)。高新才等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户进行多样性生产经营是为了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风险,不同的农户根据承受风险的不同能力会选择不同的经营组合,这使得我国本来超小规模农业生产更加细碎化,使本来就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加分散投入,减弱农业生产的能力。
从农业产业化专业化与规模化的要求来看,无疑农户生产经营的多样化是与之背道而驰。但是,从农民的劳作能力来看,他们积累和拥有了大量用于日常生活的乡土知识实践经验,对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品种和环节都有很强的适应性。因此,无论当地选择了发展何种农业品种,当地农民都能从以往的经验中很快地开展生产。
4.农户生产行为的趋同性
林海(2003)认为农民的经济行为具有很强的趋同性,往往是看到别人选择某个项目获利大,就选择某个项目。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农民盲目跟风、赶潮流,最终导致市场上农产品饱和,造成谷贱伤农的局面。另一种则是在跟风中进行创新,使得当地形成了某农产品专业村,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规模发展的效应,成为开始农业产业化的第一步。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在模仿中创新与提高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随意的“羊群”行为,缺乏科学性和预见性。这也造成了农民生产行为的短期性,在种植或养殖的农产品品种上经常变化的现象。
总的来看,传统的农民经济行为对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存在利弊两方面的影响,充分抓住特点里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可以将农民经济行为中的落后因素转变为有利条件。
三、影响农户经济行为的因素
要想利用农户经济行为的有利特征,达到改变农户行为与态度的目的,首先需要了解影响农户经济行为的因素。从内外因的角度来看,主要有农民自身态度与外界环境两方面的因素。从各研究者的研究情况来看,主要可将内因归为农民对利益与风险博弈的选择,以及农民的个人能力问题。外因主要体现在国家政策与环境条件对农民的影响,以及信息因素对农民的影响。
1.利益与风险的博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作为自主经营的经济活动主体。提高经济效益,追求最大利润是其基本目的。但是农业也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面临自然条件、市场、合同、资金和技术等多种风险。农民的经济行为往往是利益与风险博弈的结果。詹姆斯·斯科特认为农民经济的主导动机是“回避风险,安全第一”。利润越大,往往风险也越大,而农民不愿意冒风险经营,因此往往会选择风险较小、利润也较小的经营方式。农民的这种心理导致了农民在生产经营的产品大都数量少、种类多而全。为了规避风险,农户多倾向于选择多元化、兼业化的生产经营形式。
2.农民的个人能力
农民的个人能力包括劳动生产技能、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文化水平与传统价值观等等。高启杰(2001)对农民采用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中发现,阻碍农民采用新技术的个人要素有传统的价值观与信仰、技术水平较低、文化程度不高、经济状况落后等原因。徐薇(1998)认为我国农民在传统的生产技能上具有优势,但是在专门生产技能(实用先进技术的能力,或者是需要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上呈现较大的差异。目前,我国农村中具有专门生产技能的农民占的比例较小,与农业产业化要求的以高效、优质农产品占领市场很不适应。
王云飞等则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认为传统文化对农民能力的建构产生了很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在宏观方面的表现为:分散性和封闭性,缺少现代管理制度,缺乏现代精神,没有权利意识等,在微观上则表现为:社会成员的柔顺与固执,质朴与保守,短视语狭隘,惰性与冷漠等等。这些特点都限制了农民适应现代社会能力的发展,当然也影响着农民进入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总的来看,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小农意识浓厚阻碍了农民快速加入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同时也限制了农民对自身能力的发展。
3.政策与环境因素
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对农业的现行政策主要有三点,号召发展主导产业、生态农业、并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从这一点来看,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处在一个极好的政策环境下,这个政策不仅影响到传统农民的农业生产行为,还使得更多的城市人口关注农业的发展,或者直接加入到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中。
而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硬环境,包括交通、通讯、电力、水利设施等。其优劣情况直接地影响着社区内部农户的生产活动,基础设施好的,可促进自然资源优势的发挥,提高生产率,反之,则抑制生产发展(徐薇,1998)。基础设施通畅还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渗入,以及各种信息的获取,为农民提供及时的信息资源。
4.信息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决策越来越依赖于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张广胜,2000)。在满足利益和权力因素的条件下,农户对外部环境反映与否及速度如何,完全取决于接受信息与否及速度(宋鸿远,1994)。因此,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保持信息的快捷畅通对农民经营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耿劲松(2001)对农民信息需求的分析中,认为农民特别需要了解有关的惠农政策,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了解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包括市场预测、价格走势等,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和保持销售的畅通性;了解农资信息以购到货真价实的农用生产资料。另外,保持信息的畅通与快捷还有利于农民在与“龙头”组织的博弈中,保持平等的地位与谈判水平。
但是,我国农村大多处于半封闭状态,特别是西部农村,信息不畅是制约农民增收的原因之一。
四、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策略分析
从农民经济行为的特点与影响因素来看,传统农民的经济行为受到农民个人以及外在环境的影响,最终对农业产业化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因此,要转变农民行为需要将传统农民改造为现代农民,这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政府、“龙头”组织等投入与支持。
1.正确认识农民行为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
传统经济学认为农民是愚笨的、顽固的,在现代化过程中,他们是改造、限制的对象。但事实上,农户是最有理性的经营者,他们能充分地应用理性的效用性、创造性和均衡性来确定他们的行为目标(康云海,1998)。因此,要把农户看成是平等的经营者,尊重他们的选择,决不能采用强迫欺骗的手段强迫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要让农户看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能带来更的效率与利益(王风兰,1998),通过真正的利益获得来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产业化的进程中。
2.政府明确定位,立足服务建设
政府作为国家政策的制定者,已经采取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国开始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的分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的角色应当是导向、协调和服务,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加以干预。简小鹰(2010)认为政府应该在三个层次上有所作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第一,政府要研究和制定农业产业化政策,形成体现地方优势的特色产业化发展规划,整合政府、社会和农民的资源,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所有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第二,“招才引智”,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高效的人才队伍;第三,营造同农业产业化运行相适应的社会环境。
具体而言,梁謇(2004)提出政府要加大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业政策力度、建立农村就业保障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使剩余劳动力可以完全转移到非农产业,逐渐减少兼业化现象,并给予具有农业经营优势的主业农户以政策扶持,促进农业专业化的发展。何伟(2009)则建议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农户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提高农业信息的传递速度。政府还可设立农业风险基金,使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从风险基金中申请一些主动防范资金、补救资金和补偿资金(何伟,2009),有利于农民投资风险较大、利润较高的生产经营行为。林海(2003)认为资金是制约农民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完善农村金融支持系统,调整对农户的信贷政策,为农民积极进行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康云海(1998)提出应该建立规范农业产业化参与主体的经营制度,主要是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法律法规、秉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调整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参与主体利益的真正实现。
3.“龙头”组织让利农民,建立互信机制
作为“龙头”组织应充分理解农户在农业产业化建设初期的经济行为,具有长远眼光,从合同意识就注重保障农户的既得利益,与农户结成一个较为紧密的联合体(高新才,2001)。不过,他们同传统农民的关系模式也不应简单地定位在利益关系上,对于农业产业化的成功运行以及现代农业的建设,他们更应承担起对传统农民的教育功能(简小鹰,2010)。因此,“龙头”组织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功能,与农民形成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肯定农民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地位,才能协调和完善“龙头”组织与农民的关系。
4.对农民进行分类管理,培育新型农民
新型农民的基本特点是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拥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勇于接受农业新思想、新观念,善于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农业产业化充满着实践的激情与活力(何伟,2009)。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民已经出现分化的局面,不可能按照统一的要求与规格去培训不同层次的农民。因此,李录堂(1999)提出了农户分类管理持续激励机制。他将农户按竞争力大小进行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而言是由县农业局管理高级农户(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农户)、乡级机构管理初级农户(竞争性自给自足式农户)、村级机构管理中级农户(半自给半竞争性农户)。简小鹰(2010)从其自身对农民的划分来看,提出了转移传统农民、改造兼业农民、教育专业农民和培训职业农民的建议。不管针对哪种建议都指出了对农民的培训需要分层次进行,不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
简小鹰(2010)还提出了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农民的价值观进行改造,开展有关诚信的教育,构建现代农民所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其次才是能力的培养,包括信息能力、谈判能力、合作能力、生产技术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5.提高农民组织程度
何伟(2009)提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博弈时,由于双方实力、资金、信息、组织结构不对称,农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出现矛盾和纠纷时,最终受损的往往是农户。如果能够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民合作社、农民协会或股份制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代表入社农户与公司商谈农产品购销合同,监督公司履约行为,向法院违约公司,就可以节约农户交易成本,规避公司道德风险,避免由企业单方毁约给农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研究评述与展望
通过以上对文献的分析,我国现有对农民行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对传统农民的行为特征与影响因素分析较为全面;其次,从农民决策行为、投资行为、生产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量化的分析,还用到了经济学模型进行客观的论证;第三,研究了传统农民与农业产业化的密切关系,并提出了众多的解决措施。但是,现有研究仍存在一定的空白区域。比如,对现代农民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境研究较少,对现代农民的特征描述不清晰,对现代农民的认识还没有统一的认识与验证指标。
因此,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还有必要对现代农民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其特征、行为模式以及农业生产需求等,有利于判定传统农民如何才到达了向现代农民的成功过渡,并制定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培训措施与方式,最终顺利完成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成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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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两型农业;农民培养;培养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8-0052-02
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定义于农业,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循环经济理论,产业链延伸理念在农业中的综合运用。两型农业要求在农业资源的利用,农业生态环境,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生产率等方面中都充分考虑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思想。然而在小农经济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农业生产水平总体来说还不是很高,农业发展条件还有待大力改进,农民从思想意识到实际生产活动都与两型农业的要求相去甚远。在城乡二元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业成为后发展部门,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无疑是两型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却成为饱受歧视的群体。农民要摆脱受歧视的处境就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两型农业这一科学的思维与理论指导自身实际行动,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加快追赶现代部门经济发展的步伐。
一、两型农业建设对农民素质的新要求
(一)传统农业中农民的经验积累是建设两型农业的宝贵财富
1.精耕细作。在《做革命的促进派》中说:“我们靠精耕细作吃饭,人多一点,还是有饭吃。”中国人口众多,但耕地稀少,人均耕地为1.4亩,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值的1/3,这就注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难以依靠经济学上的扩大规模来满足人们群众对粮食的需求,但人口众多既是劣势,又是优势,要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发挥人口优势,依靠精耕细作来提高农作物的单位产量。
2.把握季节特征。农业季节性特征自农业生产诞生之时便已然存在,中国的24节气则是通过长期的积累,逐步归纳总结出来的,对指导农业生产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3.选种经验与病虫害防治。选种和病虫害防治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收成。传统农业条件下,科技在种子选育和病虫害防治方面的贡献率低,只能依靠传统的选种经验来保证农作物的收成。
4.农机具改进。农机具的动力经过了人力、畜力和机械力的变迁,而农具则也经过木制、石制到铜制、铁制的改进,农民生产方式的改进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5.水利建设。传统农业遗留下来的水利工程(如,都江堰)和农田灌溉工具(如,翻车、筒车、水车)到现在还在造福现代农民。
6.因地制宜。因地制宜是农民智慧的集中体现,包括对土壤土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的把握。
(二)较之传统农业,两型农业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两型农业的发展需要思想道德素质做指导,一方面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农村政策的要求,学习唯物论和无神论;另一方面努力繁荣农村文化,自觉摒弃传统观念和习俗,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风尚。
2.科学文化素质。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与农业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是正向相关关系。两型农业中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都需要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作为支撑。
3.经营管理素质。两型农业生产实质上是循环农业生产。循环农业经济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为标志性特征,强调通过“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流程来实现农业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的最小化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最大化。因此,两型农业对农民素质的要求实质上是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素质。其具体表现为农民的市场意识、品牌意识、信息接受与反馈能力、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和运行特点,能够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创业等。
4.生产技能素质。循环农业生产是把相关的农业资源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的。因此传统的农民掌握的单一化的生产技能远不能达到两型循环农业生产的要求,而需要农民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的掌握相关的农业生产技能。此外,农民还需要在发展循环农业生产的实践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农业资源的结合。
5.民主法治素质。两型农业中的产业链延伸必然涉及到民主与法治问题,亦即农民需要更深层次的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
二、适应两型农业建设要求的农民培养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资源节约方面的主要内容
1.自然资源的节约:农业生产中必然所要考虑的自然资源是“光、热、水、气、土”,其中,光、热、气在生产活动中是很难人为控制的,而耕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利用很大程度上受到农业生产的影响。在农业自然资源方面,适应自然资源节约要求的农民培养内容是要保持耕地的面积、肥力,节约农业用水,合理规划区域农业用水。
2.人力资源的节约:农业精耕细作的特性造就了农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农业人口众多,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与农业产值占GDP比例不协调也有部分原因在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除了考虑到人力资源的稀缺性特点还需要考虑到机会成本。因此而衍生出农民培养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利用现代的生产方法和生产工具减少农业劳动力的投入;二是农民工非农业技能培训,这是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相对于其他产业的报酬率要低,农民通过非农业技能培训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作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
3.提高农业生产要素利用率:中国农药、肥料和农业机械的利用率相对于发达国家普遍偏低,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巨大。农业生产要素的利用率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率能够为农民节约生产成本,这是符合节约型农业要求的,也是农民培养的重要内容。
4.废弃物的资源再利用:农业废弃物主要是秸秆和畜禽粪便。传统的处理方法焚烧不仅没有考虑到把秸秆和畜禽粪便作为资源再利用,而且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不符合两型农业的发展要求。农民应该改变传统的处理方式,把农业废弃物作为资源再利用实现节约增值。
5.能源利用的节约:薪柴是农村的主要能源,直接燃烧造成森林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保持农村生态环境。因此,在能源利用方面,适应两型农业建设要求农民培养的内容是合理开发农村当地各种能量资源,积极发展清洁能源。
(二)农业生态环境友好方面的主要内容
1.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对农业环境的影响:农药利用是现代农业防虫治害的主要方法。虽然大自然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对农药残留有一定的净化作用,但是大自然的净化功能有限,农产品终究有相当部分是用于直接消费的,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难以估量的影响。化肥的使用能够提高农业产出,但是过度的使用不仅不能提高农业的产出――过度刺激苗稼,错过结实期,从而产量减少,而且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影响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土质和养殖业的发展。从两型农业环境友好方面考虑,农民培养的主要内容不仅是培训农药和化肥使用方法,还需要兼顾到农药、化肥的特性以及使用可能带来的影响。
2.转变农业废弃物处理方式:农业废弃物中的直接污染物畜禽粪便一方面影响农村村容整洁,另一方面影响空气质量;而间接污染物秸秆的焚烧烟雾对周围居民生产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同时也造成大气污染。因此,要教会农民先进的农业废弃物处理方式。
3.保护和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是生态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对水土流失面积率、侵蚀模数、沟壑密度和土壤三化(沙化、盐渍、沙漠化)面积率等农业生态污染评价指标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还是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从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两个方面同时考虑,合理砍伐与栽培才是最优选择。因此,森林砍伐时期,地点的统筹规划,经济林的资源再利用,水土保持都是两型农业要求下农民培养的重要内容。
三、打造符合两型农业建设要求的农民知识培养体系
(一)加强农村基础教育
农村基础教育需要培育出具有创造力的学生,而不是解题高手,也不是以培育选拔能够进入大学教育的学生。符合两型农业建设要求的农民素质真正需要的是具有创造力的农民,而不是被书本知识束缚的农民。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方面是培养农民正确的价值观和科学的世界观。没有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指导去要求农民以可持续发展的思维来进行农业生产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发展两型农业本身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哲学思维的体现。因此,完善农民的知识体系需要发挥哲学的指导作用。
(二)扩展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项目的范围
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通过引入农业资源与生产经济学,从而把两型农业这一模式与农业发展的目的结合起来,这构成了两型农业的要求下农民的知识体系主要框架。生态农业具有符合两型农业发展要求的特点,一方面要求在生产中只能因势利导,合理开发资源,而不可只顾一时,竭泽而渔;另一方面,还应控制环境污染,由于大量有毒废物进入环境,超越了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的降解和自净能力,因而造成毒物积累,损害了人类与其他生物的生活环境。因此需要把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范围扩展到生态农业。中国农业之所以成为落后的生产部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产业链不够完善。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进入产业链竞争的时代,注重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增加农产品的附件价值代表着农业发展的未来。在农民知识扩展中,注重农业产业发展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三)注重实践,创新农民素质培养方式
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做到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到户、良种良法到田、技术要领到人,确保农民知识培养的质量及实用性。另外,现阶段除集中教育之外还可以利用入户指导,资料发放,手机短信,远程教育等渠道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的可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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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产品价格 协整分析 格兰杰因果检验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处在市场经济中的农产品价格则是农业的基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农产品价格的微小波动就会通过市场机制传输到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中去,进而关系到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社会的安定。在我国,农民占了很大的比例,农业一直都是制约经济全面发展的软肋。在改革开放以前,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的方式以牺牲农业来为工业的发展提供资本原始积累。开放以后,农业市场化社会化,农产品价格市场出现了很大的波动,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逐步对外开放,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限于自身生产效率、信息的不对称及生产的季节性,我国农产品市场相继出现了以“豆你玩”、“姜你军”、“蒜你狠”、“猪你涨”为代表的涨价现象,这直接曝出我国农业生产体系和供给体系的薄弱及农产品价格市场的诸多漏洞。
因此,合理稳定灵敏高效安全的农产品市场不仅直接关乎着广大中下层民众的利益及“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也是构建完整健全的农业生产体系、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及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更是国民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由此可见,新形势下全面深刻地研究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是调配农业资源最为重要的手段,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为此依据西方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中关于农产品价格的相关理论并结合新形势下我国和国际农产品市场出现的新变化,从供给、需求、国内、国外角度进行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分析。
农产品供给因素。农产品从属于一般的商品,其价格也要受到供给因素的影响。根据市场经济中供求定理可知,在需求一定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量与其价格成负相关,即供给越多价格越低,供给越少价格越高。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条件要求、农业生产信息不对称、外界产品和资本的介入及生产的滞后,使得农业自身的供给波动性很大。
国内需求因素。由于农产品是社会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所以根据需求定理,在供给一定的情况下需求与价格成正相关,即对农产品需求越大,价格就越高;需求越少,价格就越低,但是限于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需求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所以农产品需求弹性相对较低。
农业生产成本因素。农业经济是实体经济,必须依靠一定的实体(即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才能进行生产。一般来讲,农业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越多,那么其价值量就会增加,迫使农产品价格上升;反之农产品价格就会下降。
货币因素。在市场经济中,商品流通交换的媒介就是货币,货币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出现通货膨胀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流通中货币量过多,由于农产品强大的需求刚性和生产的特殊性,所以在一定时期,如果流通的货币过多即贬值,那么农产品价格就会迅速上升;流通的货币过少即升值,农产品价格会下降。
国际农产品价格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一体化世界趋近于一个整体,因而一国经济不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以我国为例,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对外贸易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但是外国在农业方面依靠高效的劳动生产率和科学的管理方式,使得自身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很强,强烈冲击着我国国内农产品市场,随着国际农产品成为国内农产品供给的替代产品,同时加上汇率的快速传导,外国农产品价格上涨,我国农产品也会上涨,反之会下跌,这一直在威胁着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
国际石油价格因素。自从人类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农业也随之进入了机械化时代,而机械化时代依靠的就是石油,因而此后的农业也被形象地称之为“石油”,石油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料,一方面,石油通过影响国际农产品价格进而传输作用到国内农产品价格;另一方面,通过石油输入,特别是我国现在对国际石油依赖性很高,在市场机制下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很快会影响到国内石油价格,然后国内石油价格再作用影响国内农产品,这样的双重途径,加剧了国内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影响到农业生产和供给安全。
二、变量的选择及数据处理
(一)变量的选取
由于国内居民食品价格指数涵盖了粮食蔬菜水果鱼类及蛋奶,所以选取它作为农产品价格的代表;考虑到食用油的特殊性即一般与人类日常生活的其他农产品成比例使用,所以选取精制食用油供给量衡量农产品供给量;考虑到在我国现阶段工业在我国经济总量中占据绝对地位,所以用月度工业增加值衡量需求变量;农业生产成本用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衡量,该指标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膜和燃油等;货币因素选取广义货币供应量(M2);国际农产品价格选取国际食品价格指数;国际石油价格指数即布伦特、迪拜和德克萨斯三大国际石油价格的月度平均价格指数。
变量的原始数据取自中经网产业数据库、锐思数据库、国家统计数据库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网站。选取的数据是2005年到2011年的月度时间序列数据,工业增加值、货币供应量、食用油供给量、国内食品价格指数、国际石油价格指数、国际食品价格指数和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指数都转换成以2005-01为基期的定基数据;由于取用的数据为月度数据,有很强的季节性,先用X-12技术进行季节调整,然后分别取自然对数,以减少波动和异方差,同时可以将非线性关系线性化。经过上述处理后将国内农产品价格、国际农产品价格、国际石油价格、货币供应量、农产品供应量、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工业增加值分别缩写为LDAP、LNAP、LOIL、LM2、LSU、LAMP、LGDP。
(二)平稳性检验
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LDAP、LAMP、LGDP、LIAP、LM2、LOIL、LSUP的ADF统计量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是非平稳的。
表1 原序列平稳性检验
注:(c,T,d)分别代表所检验的方程中含有截距、时间趋势及滞后阶数。
进一步检验显示(表2),一阶差分之后各序列在5%的置信水平下都是平稳的。说明原序列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可以进行协整检验。
表2 差分序列平稳性检验
注:(c,T,d)分别代表所检验的方程中含有截距,时间趋势及滞后阶数。
三、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协整分析
(一)协整检验
由于各序列是同阶单整,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对多变量系统进行向量协整检验,最大特征值的检验结果见表3。最大特征值检验表明存在4个协整关系。协整检验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
表3 最大特征值检验(Maximun Eigenvalue Test)结果
注:*表明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表示Mackinnon-Haug-Michelin(1999)p值。
(二)格兰杰因果检验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实质上是检验一个变量的滞后变量是否可以引入到其他变量方程中。一个变量如果受到其他变量的滞后影响,则称它们具有Granger因果关系。如果序列X是Y的格兰杰成因,必须满足如下条件:第一,X应该有助于预测Y,同时Y不应有助于预测X,其原因是如果Y也有助于预测X,那么很可能存在另外一些因素,他们既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也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条件是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接下来对存在的长期均衡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特别是LAMP和LGDP对LDAP影响明显,同时LDAP对剩余变量也有很强的反作用,也可能是因为LDAP是市场价格的基础,通过通胀预期、市场利率和汇率才传输到其他商品价格上,形成连环反应,这进一步说明了政府要稳定物价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重要性。
四、研究结论及对策
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变量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说明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在长期内是均衡的不容忽略,因此,政府在进行调控时既要有所侧重又要统筹兼顾双管齐下。在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因素中农产品自身及其滞后期所占权重最大,所以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变农业的薄弱局面。
在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过程中供给和需求是长期影响因素,同时鉴于农产品供给的相对稳定性和需求的刚性,以后政府调控中要加大农业的资金技术投入,保障农产品供给。
货币供应量虽然先期为负的效应但是正的滞后期较长,是加剧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一个重要的长期因子,央行此时要发挥作用防止流动性过剩。
国际因素也不可以忽视,国际农产品价格传导期短,随后呈现负的效应说明我国一方面农产品国际化程度较低,同时政府对农产品价格调控得力快速,国际石油价格影响逐步加强通过两种途径加剧农产品波动,这说明伴随着对外开放的程度,国际因素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也在无形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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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农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
发展方式本质上是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一种现存发展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突出时,新的生产方式就会产生,它的形成可以是诱致性自然变迁的结果,也可能是强制性变迁的结果。转变生产方式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入手,当生产力不适应新的生产关系时,就要提高生产力水平,着眼于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状态的改善,核心是科学技术(还有管理、人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等)的不断提高。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就要进行生产关系变革,重构生产资料所有形式、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与关系、产品分配方式,制度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外在表现,制度变迁体现生产关系的进步。所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必须以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为前提。农业作为一个社会传统而基础的部门,提供的产品和产业位置处于前端,附加值较低,其发展方式往往被忽视,然而没有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无法保证整体经济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2•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首先,农业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中国是人口大国,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随着经济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降低,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会变,农业依然是衣食之源、发展之本。200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这是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分水岭。美国、西欧各国在进入这个阶段后,都注重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而拉美国家在这个阶段由于轻视农业农村发展,整个国家由此陷入经济徘徊、社会动荡的发展“陷阱”。其次,当前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农业资源约束在我国极为突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0.093公顷,为世界人均水平的40%,人均淡水资源只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5%左右,但我国灌溉水的利用率仅为45%左右。耕地利用率也较低,伴随城市化,耕地面积在逐渐减少。二是农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我国化肥使用量占全球30%,而耕地面积只占世界的10%,每年有1500万吨的废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水域生态系统营养化,施用的化肥约一半挥发,形成温室气体。三是农产品生产低效。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为初级产品,农业深加工与精加工水平低,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占居优势[1]131。四是农产品安全成为焦点。我国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以及添加剂使用不规范,造成农产品污染,影响居民健康。五是农民的生存状态呈下降趋势。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拉大,农民在经济高速增长中被边缘化,难以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3•增长理论说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唯有技术和制度创新
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必须依赖技术和制度创新。这一结论是经济学不断探索、日益完善得出的结果。重商主义研究了金银财富的积累对国民财富增长的贡献;重农学派研究了农业生产对国民财富增长的贡献;古典经济学家关注资本、土地、劳动、制度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马克思特别重视科学技术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马歇尔从教育和人力资本方面研究经济增长的源泉;熊彼特从创新角度研究经济增长的推动因素。这些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对以后的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在不同程度上继承和发展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哈罗德-多马强调通过投资(提高储蓄率)来促进经济增长;索洛强调各国的长期经济增长率等于技术进步率,而技术进步作为一种外生因素,其获得的机会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等同的,因此,各国经济增长率最终将趋于一致;新增长理论将其研究重点放在了知识和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突出智力投资,强调知识外溢、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有意识的劳动分工以及研究和开发,将政府作用内生化,从全新的角度论述了经济增长的根源;新制度经济学提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因素及其创新,特别是产权制度的创新,国家在制度创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通过推行制度创新使产权结构更有效率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总结经济增长理论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唯有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是农业经济方式转变的动力。
二、对湖北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判断
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技术、资源、环境等客观条件的约束,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经历四个发展阶段:一是经济自然增长,关注生存阶段(从采集渔猎社会、农业社会直至18世纪中叶);二是经济粗放增长,关注财富阶段(从18世纪中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三是经济集约增长,关注资源环境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末);四是经济和谐增长,关注人的发展阶段(20世纪末到现在)[2]94。湖北农业发展仍以财富增长为中心,发展方式为粗放增长,缺乏对人的关怀。
1•湖北农业发展阶段:更关注财富增长
第一,自然资源禀赋为湖北农业经济增长提供重要条件。湖北位于中国中部、长江中游,土地总面积1859万公顷。2006年底,全省总人口6050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987万人。耕地面积320.2万公顷,其中水田占60%,养殖水面73.33万公顷。水稻、棉花、油料、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总产量均排在全国前列,淡水水产养殖业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湖北地处南北过渡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四季分明,适宜种养的动植物品种繁多。西北部山区和丘陵地区,分布区域广阔,具有不同的海拔高度、气候条件和土壤物质,为湖北发展特色农业创造了优厚的地理环境。湖北农业生产充分利用了资源优势,扩大农业产量。利用科技创新,脱离资源禀赋优势的农业产品极少,湖北农业还是在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发展道路。
第二,农业生产资本投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首先是农业基础历史性资本投入较多,湖北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省份,在改革开放前大兴水利时期,国家财政转移投入相对较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相对完备。改革开放后,农村体制变化,水利设施的重建和维护面临极大困难,但湖北借助集体经济和农村统筹提留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2005年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以后,加大对农村水、电、路的投入,各级政府大兴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农村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生产装备水平较高。其次,农业生产资料投入比重增加。一项基于湖北省农户投资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亩总支出为342.21元,种子、化肥、农药、灌溉分别为51.78元、149.16元、61.06元和14.87元。该项调查研究还表明,湖北农业生产中,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弹性大于1,说明资本在湖北农户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在提高[3]95。
第三,农业科技为农业经济增长提供一定支撑。湖北是农业科技大省,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众多,农业科教资源拥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农业科技力量雄厚,具有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有一支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农业科研成果数量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湖北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农民的科学热情不断提高,认识到科学种田的重要性,学科学、用科学已在成为农民从事生产的自觉行为。在当前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条件下,农村生产业有了一定发展,而这些服务业都有一些技术含量。
第四,农业贸易市场初具规模,促进农产品价值实现。农产品“重、鲜、活”的特征对市场流通有较高的要求。湖北得“中”独厚,全国主要大都市基本上分布在以省会武汉为圆心的1000公里半径之内,省内省际公路网、铁路网、水运网、航空网、管道网四通八达,拥有万吨级内河港口码头211个。武汉等大中城市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各级农贸市场基本建立形成,并在农产品交易中发挥作用。农产品物流日益活跃,为盘活农产品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2•湖北农业发展方式:粗放有余,集约不强,和谐不足
第一,资源环境的承载力退化,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湖北农业发展依赖的资源环境基础脆弱。1995年以来,耕地资源不断减少,共减少耕地31.638万公顷。农业环境承载力大幅降低,素有“千湖之省”的湖北,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32.7%,湖泊数量锐减,万亩以上的湖泊只剩68个;工业废弃物排放、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及自然灾害等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农业抗灾害能力减弱。干旱、洪涝、重大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总体呈加重趋势。农业生产力仍停留在传统农业水平,农民没有摆脱“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农业生产方式还是外延式扩大再生产。湖北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几项指标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青壮年、有知识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多,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严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虽然有对知识的渴求,但由于自身学历低、缺乏学习能力,加上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基层农技人员缺乏,湖北农业生产难以科学化,更谈不上现代化,农业增长主要依靠化肥、农药等物质要素粗放投入。生产技术决定产品质量,生产技术落后导致农产品质量差,达不到国际标准,难以形成国际品牌。
第二,农业基础设施亟待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发展的生命,发达国家农业步入设施农业阶段,农业生产走上设施化、科技化之路。湖北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现有的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年久失修、设备老化,已不能适应排涝抗旱的需要。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短缺和组织引导不力,农业生态环境整治、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农政执法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等基础性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湖北抗御自然灾难的能力不强,农产品的利润率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农业和农村投资环境不乐观,农业内部积累资金包括外来资金流向农业生产的资金转化率偏低,用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极为有限,从而使湖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出现恶性循环。
第三,农业科技转化、应用和推广滞后。虽然许多科技统计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但由于成果转化不够,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湖北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生产组织形式未有重大突破,生产规模小和分散经营,导致农业产业利润率低,机构投资者对农业进行科技投入的热情低,农业科研人员得到的回报有限,从而使农业投资与科研转化受到影响。加上农民素质不高,传统的生产方式导致农民收入在低位徘徊,用于农业科技投入和再生产投入的资金有限。农业发展要依靠一批思想开放的高素质农民与能够发挥其特长及知识技术价值的市场经济环境。但农村大量劳动力(包括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大多流向了城市。加上一些传统思想,如农业靠天吃饭、消费保守、缺乏冒险精神等也使得农业科技水平低。
第四,经营规模细分化,组织化程度低。曾带来湖北农业高速增长,但耕地分块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商品量少、效益低下,促成了小而全自然经济的自发维持,难以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特别是1998年后湖北农业步入回落轨道,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方式自身局限性显现,农民难以持续增收,更无力承担起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任。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经验表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走组织化道路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农业生产组织化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但当前我国农业合作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内部治理不规范,影响了湖北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加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综合素质不高,人心不齐,农业合作组织难以建立,即使形式上建立起来,但组织章程不明晰,合作组织工作人员和会员的素质不高,合作组织不能较好发挥其作用。
三、转变湖北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选择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创新过程,是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生产关系的重新调整。目标在于农业增长要由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的提高转变,农业效益要由追求经济效益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转变;农业功能要由单一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向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转变;还要实现农村环境的改善,农民生活福利水平的增进。
1•提高农业技术水平,促进湖北农业生产力进步
第一,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源泉。研究普及节本增效、保护性栽培、反季节生产、高效特种栽培、养殖和优化动植物品质、资源综合利用、转基因等技术;利用生物技术加快农作物育种技术及新品种选育,突破节能、节水、节地、节肥、节药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校地合作,充分发挥湖北农业科研院所作用,促成农业产学研联盟。创造人才成长环境,农业研究机构、研究人员要做研究,培养一批湖北的“袁隆平”。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与普及,改变乡镇综合改革中弱化农技推广机构的做法,推广农业服务社会化,加强政府的指导和政府投入。认真组织农民培训,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智力支撑。农民是农业生产的实践者,只有他们才能把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各级政府要准确领会中央有关农民培训政策,合理使用农民培训资金,努力培育新型农民。
第二,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构建设施农业框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做到旱涝保收,湖北江河系统发达,水资源相对丰富,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与农业争水的现象严重。从协调区域发展出发,我国启动了南水北调工程,湖北水资源将在全国进行二次分配。从环境保护出发,人们对水资源从数量到质量的保护意识加强,也要求人们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所以水资源对于湖北仍然珍贵。减少渠灌,引入喷灌、滴灌技术势在必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业规模化经营作准备,即使在分户经营情况下,也可以实现农业服务的规模化。发达国家农业已经走上设施农业之路,正在日益摆脱土地等自然资源对农业的约束,中国农业资源稀缺问题也能通过设施农业来解决。加强农业机械装备建设,湖北的城市化必然减少农业人口,减少农村劳动力,资本对劳动的替代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机械对人畜力替代是农业资本深化的前提。
第三,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既要考虑当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又要考虑跨期与代际之间的利益均衡。一是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技术。育种技术不应只考虑产量,还要考虑抗虫害能力,生长期间对自然资料的消耗,与周边生物之间的关系。加强农作物生长特性研究,把握其生长规律及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关注农作物对土地肥力的影响、二氧化碳的排放、对地下水的消耗等,选择合理的管理措施,对农作物生长进行监控,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进行无公害作业。进行生物防虫研究,利用生物食物链和生物捕虫方法解决病虫害问题。二是研究循环农业发展方式,通过循环利用改变传统农业高排放、高污染、高废物丢弃现象,研究生物秸杆能源利用,研究农村动物粪便再利用,利用生物食物链进行农业产业化生产。
第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发展依靠完善的产业体系,彻底改变“农业即粮食、农业即种养业”的观念,关注农业的多功能性,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要积极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湖北应以高档稻米、优质养殖、特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建设与主导产业协调发展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围绕产业抓大户,带群体、上规模。二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农产品基地附近就地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降低农产品交易运输费用、贮藏保管费用,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三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建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调整农村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既要重生产,又要重流通,让农民从流通中增收,促进农村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2•改善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制度创新
第一,进行农业服务创新。农业服务创新能为湖北农业现代化搭桥铺路,农业现代化以规模化为其主要特征,面对当前农业小块经营现状,要建立相应的产业服务体系,以市场手段解决个性化需要、效率与服务机制持续发展的问题,用专业化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建立和完善融资、物资、科技、信息、营销等多方面服务体系,将分散、互不联系小农户的个别生产和经营活动转变成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工业化生产体系。大力发展各类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全面提高农民进入国内外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政府引导,社会组建服务性公司。建设农业服务公司,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实时实地开展农业服务,设立农机部、农资部和植保部,进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控,提高实用性特色农机服务和育秧育苗、代耕代管服务。将农业服务公司的专业性与规模经营的程度相结合,为农民土地流转和流转后规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动因;供给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3日
农业生产活动面临着种类繁多、频率极高的自然风险,而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改革仍不完善,大量土地仍然分散的由单个家庭进行经营。而单个农户根本没有能力抵御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而种植业和畜牧业又是农户们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所以为了稳定农业生产活动、保障农民生活稳定,必须不断发展农业保险。
自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恢复农业保险的业务以来,各大保险公司都认为我国的农业保险具有巨大的市场和庞大的利润,纷纷踏足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设计。可实际上,农业保险发展到90年代中期,各个保险公司发现它们不仅没有在农业保险领域获得巨大的利润,反而亏损严重。紧接着,各大商业保险公司纷纷选择了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开发,农业保险的业务量和险种急剧下降。我们农业保险遇到的困境和我国农业保险缺乏政府的财政支持具有直接的关系,那时我国既没有相应的农业保险立法支持,也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的引导和管理。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引导保险公司对农业产品进行设计开发,我国的农业保险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本文即是针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希望梳理财政补贴的作用和功能,为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一、农业保险概述
一般意义上,我们认为农业保险是针对农业生产的保险业务,即由保险公司生产相应的保险产品供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分摊,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遭受的损失给予约定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这一认知是把农业保险归入了商业保险的内涵中,而首都经贸大学的庹国柱教授则认为:“农业保险实际上并不是商业保险品种,而是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不应该也不可能包揽农村的一切风险,应该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障、政府救灾等措施一起发挥对农村居民的保障作用”。农业保险在实质上应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是政府对农业风险的一种保障措施,是政府对农业的净投入,为了支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工具。
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农业保险可以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生产的最大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限制比较明显,自然条件直接决定了农业生产的成果大小,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农业再生产的进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通过建立保险基金,以保险的形式抵御自然灾害带来的不稳定性,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农业保险可以保证农民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广大农民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将农业生产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从而使自己免受农业自身风险巨大的影响;最后,农业保险可以保障农村金融体系高效稳定的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很多资金是由农业银行或者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的,如果农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这些金融机构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农户购买了保险,当农民遭受经济损失时,资金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补偿,这样可以保证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稳定性。
二、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经济学分析
农业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包括了很大的外部效应和一定的非排他性。从农业保险的作用上看,农业保险是利益外溢的,其表现的实质便是“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农业是一国经济之根本,只有通过农业保险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稳定的运转,才能过保证农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稳定。所以,农业保险虽然仅仅面向的是农业生产,但影响的却是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所以认为它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准公共产品。从农业保障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具有非排他性。虽然,从购买保险的直接层面上看,保险购买行为是排他的,只有投保者可以享受保险赔付的权利。但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保险公司经常为了降低农业风险而采取措施,例如人工降雨、人工消雹等行为,都直接给其他农户带来了利益。因此,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在实践中应该定位为政策性保险,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
三、我国农业保险补贴的必要性
在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模式下,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支持其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只有通过财政补贴,才可以保证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由于农业保险是以商业保险的形式运行的,在某一区域必须施行统一标准的保险费率,而农户是自愿决定是否购买农业保险的。由于逆选择的存在,低风险的农户将减少购买保险,而高风险的农户将增加保险购买,这便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补偿,减少了盈利甚至处于亏损状态。为此,保险公司会提高保险费率,这将进一步降低农业保险的消费,保险风险将无法得到有效的分摊。只有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才可以保证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2、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其发展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场机制的理论和实践都可以证明:市场机制无法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它需要政府的干预,因为农业保险自身利润较低导致保险公司缺乏足够的动力去发展、开发农业保险。
3、只有对保险进行财政补贴,才可以保障农业保险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行。农业保险是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其带来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营农业保险本身带来的经济收益。不论是保险的需求还是供给都具有双重的正外部性,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农业保险的需求者和供给者的成本和利益无法得到协调,将会造成市场运行的效率下降。
4、农业保险补贴是完善我国农业支持体系的必然选择。我国政府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高效运转,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补偿。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农业模式,单个农户获得的直接补贴是很少的,很难对农业生产起到太大的促进或者保障作用。反而通过很少的保费补贴,就可以活跃保险的消费和供给市场,很有力地加强了农业生产活动的保障。从国际经验也可以发现,农业保险已经成为了非价格保护农业的工具之一,WTO也明确要求各国政府需要在财政上参与农业保险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
四、我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建议
为了我国农业保险更好更快的发展,必须有政府财政介入,进行多形式、全面的补贴。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对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业发展。
1、加快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立法措施。借鉴外国成熟的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我们可以发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立法工作是前提,只有对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管理机构、补贴形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才能更好地发展农业保险。政府通过制定国家法律《农业保险法》,以具体的法律形式确定农业保险补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才能建立一个高效的农业保险体系。
2、开发、设计多种农业保险补贴形式。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主要体现在政府对其发展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拨付财政专项资金、税收减免或其他税收优惠实现。通过对国外成熟经验的借鉴,我们发现农业保险的补贴形式包括对保险费进行补贴、对经营公司进行补贴、对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经营机构进行相关业务的税收优惠等。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滞后,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开发的动力不足,只有通过对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产品的业务进行补贴来解决。在农业保险市场日趋成熟、保险费率更加合理后,可以逐渐减少对其进行财政补贴的措施。
3、设立农业保险补贴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通过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补贴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不仅可以更高效地进行补贴工作,还可以保证运作的合法性,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效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由于农业模式的复杂性,只有通过建立专门的部门才有可能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降低道德风险或者逆选择的出现。
主要参考文献:
[1]苏晓鹏,王兵.我国农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北金融,2010.7.
[2]王海青.我国农业保险补贴初探[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