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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8篇

时间:2023-07-16 08:54:34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1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定于八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和携手筑网,同防共筑”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提高社会各行业工作人员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责任意识,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防骗、识骗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论和抵制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营造我镇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宣传重点

1、重点领域:批发零售、区块链、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风险。

2、重点地区:拆迁区、校园、农村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

3、重点人群:青年人、老年人、学生、职工、退休人员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预防为主。

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分析已成功查处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情况,资金用途等,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帮助群众在遇到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情况时,能够理性分析,防范于未然,预防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协调联动,务求实效。

针对当前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打、防、管、控、教等多种手段,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调账、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该处罚的要确保处罚到位,涉嫌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

(三)深化改革,疏堵并举。

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活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立体宣传架构,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新高潮。

2、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对各自条线的工作项目负总责,进一步明确职责、进度、任务和要求,使各项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各村、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分工落实,尽心履职,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

3、强化监督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非法集资苗头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宣传标语

附件:

宣传标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4.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5.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6.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7.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0.拨打961555,举报非法集资,社会有益,个人有奖

11.心中无贪念,骗局远身边

12.诈骗手法日益新,你我务必要小心

13.取款转账多留意,小心坏人设陷阱

14.执法办案有规范,怎会汇款到个人

15.欠费通知要核实,大额汇款要谨慎

16.陌生电话勿轻信,银行客服问究竟

17.难分电话真与假,请您拨打110

18.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

19.个人信息顶重要,密码账号保管好

20.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洞无底

21.天上不会掉馅饼,涉钱信息勿轻信

22.十人受骗,九人贪财

23.诈骗知识不可少,多方求证保荷包

24.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25.积极举报电信诈骗,警民合力共构平安

26.全民参与防范,骗子有孔难入

27.幸福平安中国梦,防范诈骗全民行

28.凡是公检法要求汇款的,都是骗子

29.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都是骗子

30.凡是通知“家属”出事先要汇款和转账的,都是骗子

31.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的,都是骗子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2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部分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财产损失大,频繁引发,甚至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开正门、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中央层面,部际联席会议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落实责任,强化机制

(四)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责任,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

(五)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中央层面,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银监会作为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质效。

四、以防为主,及时化解

(七)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各地区要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部际联席会议要积极整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用,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对一般工商企业,各地区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对非法集资主体(包括法人、实际控制人、人、中间人等)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九)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确保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加强金融机构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地方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要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建立问责制度。

(十)发动群众防范预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加快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护等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依法打击,稳妥处置

(十一)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案件高发地区要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遏制案件高发态势,消化存量风险,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金融和社会秩序稳定。公安机关要积极统筹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快速、全面、深入侦办案件,提高打击效能。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必要的协助工作。

(十二)依法妥善处置跨省案件。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牵头省份要积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加强与其他涉案地区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办省份要大力支持配合,切实履行协作义务。强化全局观念,加强系统内的指挥、指导和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激励机制,切实推动、保障依法办案,防止遗漏犯罪事实;加强沟通、协商及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共同解决办案难题,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十三)坚持分类施策,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合理制定涉案资产的处置政策和方案,分类处置非法集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十四)建立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统一规划,宣传主管部门协调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省(区、市)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十五)加大顶层引领和推动力度。中央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总体规划,推动全国范围内宣传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中央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十六)深入推进地方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件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七、完善法规,健全制度

(十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非法集资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罪名适用、量刑标准、刑民交叉、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移送、审前返还、先行处置、违法所得追缴、执行等制度程序。修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研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处和善后处置阶段的职责划分,完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依据。

(十八)加快民间融资和金融新业态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主体,拓宽合法融资渠道。尽快出台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深入研究规范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有关政策。

(十九)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跨区域案件执法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不同区域间跨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查处工作的衔接配合程序。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协调办案、责任追究、激励约束等制度,修订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探索在防范和处置有关环节引进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

八、深化改革,疏堵并举

(二十)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新举措,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加对中小微企业有效资金供给,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大幅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完善民间借贷日常信息监测机制,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推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九、夯实基础,强化保障

(二十二)加强基础支持工作。在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形势下,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3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部分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财产损失大,频繁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开正门、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中央层面,部际联席会议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落实责任,强化机制

(四)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责任,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

(五)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中央层面,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银监会作为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质效。

四、以防为主,及时化解

(七)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各地区要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部际联席会议要积极整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用,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对一般工商企业,各地区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对非法集资主体(包括法人、实际控制人、人、中间人等)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九)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确保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加强金融机构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地方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要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建立问责制度。

(十)发动群众防范预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加快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护等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依法打击,稳妥处置

(十一)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案件高发地区要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遏制案件高发态势,消化存量风险,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金融和社会秩序稳定。公安机关要积极统筹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快速、全面、深入侦办案件,提高打击效能。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必要的协助工作。

(十二)依法妥善处置跨省案件。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牵头省份要积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加强与其他涉案地区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办省份要大力支持配合,切实履行协作义务。强化全局观念,加强系统内的指挥、指导和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激励机制,切实推动、保障依法办案,防止遗漏犯罪事实;加强沟通、协商及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共同解决办案难题,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十三)坚持分类施策,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合理制定涉案资产的处置政策和方案,分类处置非法集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十四)建立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统一规划,宣传主管部门协调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省(区、市)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十五)加大顶层引领和推动力度。中央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总体规划,推动全国范围内宣传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中央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十六)深入推进地方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件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七、完善法规,健全制度

(十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非法集资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罪名适用、量刑标准、刑民交叉、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移送、审前返还、先行处置、违法所得追缴、执行等制度程序。修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研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处和善后处置阶段的职责划分,完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依据。

(十八)加快民间融资和金融新业态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主体,拓宽合法融资渠道。尽快出台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深入研究规范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有关政策。

(十九)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跨区域案件执法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不同区域间跨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查处工作的衔接配合程序。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协调办案、责任追究、激励约束等制度,修订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探索在防范和处置有关环节引进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

八、深化改革,疏堵并举

(二十)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新举措,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加对中小微企业有效资金供给,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大幅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完善民间借贷日常信息监测机制,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推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九、夯实基础,强化保障

(二十二)加强基础支持工作。在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形势下,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4

“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

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良好局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主题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解读。

宣传内容将分期发送至金融工作微信群,各单位自行采取制作宣传页、宣传版面等形式宣传。

三、主要任务

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进网点“七进”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向过往干部职工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产业园区、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科局、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农业农村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休闲娱乐场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六)开展进村组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众,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特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镇(街道)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农经中心)

(七)开展进网点活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利用营业大厅LED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悬挂条幅、摆放展板等方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帮助公众提高风险识别、防范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周边繁华地段、商区、社区等人流量较密集区域发放宣传小册子,结合群众所关心的金融知识,正确引导群众理财投资观念。(责任单位:人行永济支行、永济银监组、各金融机构)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非法集资类宣传广告、店面招牌整治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张贴的非法集资类宣传广告及沿街商户非法集资类的店面招牌进行集中清理,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在沿街商铺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口号、政策法规,粘贴和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镇(街道)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做到宣传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达到100%),市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检查资料、综合考评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创新、有特色的宣传做法进行总结,填写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7月31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市金融服务中心。

 

附件1: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张 琪

联系方式:8055916

邮箱:szfjrb104@163.com

 

 

 

附件1:

              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责任人:                                         时间:

“七进”等宣传活动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

网络宣传(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短信等)

户外广告、宣传品

其他

活动场次(次)

参与群众人数(人次)

刊印条数、播放次数

原创作品数(次)

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次)

互动宣传覆盖人数(人次)

发送短信(条)

海报、展板: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楼宇电梯广告等(次);传单、手册、赠品等(份)

被新媒体报道(次)

 

 

 

 

 

 

 

 

 

 

 

填报说明:1.“七进”宣传活动是指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屯、网点等开展的讲座、宣传活动等;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5

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处非办字[2019]1号)和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银保监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支行认真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监管部门及总行通知安排,我支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二

根据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面向全行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方案

我行在参加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之后,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下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积极宣传

各部门、分支行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所属员工召开了部门会议,对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行员工学习方案中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及案例,进一步深入学习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内容,切实提升我行员工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随后结合我行下发的“双十禁令”中关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举行了考试,全行员工均参加此次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另外自8月份以来,我行在包括泰州、靖江、姜堰在内的5个营业网点、31家自助银行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标语,每月进行更换,品牌管理中心负责拍摄各营业机构宣传活动的相关照片(详见附件)。领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要求柜面人员、大堂经理提醒客户取阅学习。

三、总结经验,积累成果

经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行干部员工都对非法集资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也受益匪浅,形成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经过学习之后也能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以及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借贷活动,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三

根据吕梁银监分局《关于转发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吕银监办[20xx]59号)和建行省分行《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建晋监〔20xx〕6号)和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市分行统一部署,市分行组织实施。根据省分行要求,我行成立了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解卓任组长;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书记牛建文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 注重效果

我行将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是以各支行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通过这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5条 、展板2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21块,发宣传资料47000余份,参与现场讲解68人次。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二是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总分行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点。1.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3.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4.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

我行采取纸质排查方式,分为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制定了排查信箱,且排查信箱放置在无监控区域,排查信箱专锁专用,钥匙保管在纪检监察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员工发现有涉嫌: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排查过程中,将基层机构负责人、网点负责人、会计、出纳、个银、信贷等容易出现风险的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排查,根据平时对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和掌握容易出现风险或有不良行为苗头的人员进行必须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

此次吕梁分行开展的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排查,应参加排查的员工624人,实际排查的员工624人,排查率达到100%,未发现不良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活动。

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自身所处机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按章操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案件风险”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分析。活动中员工写学习心得体会450篇。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仼务,切实履行人民银行对非银行支付市场的监管职责,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我行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现特制定《XX银行XX市支行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方案》,为防范非法集资贡献支行的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XX市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方案、后期的后勤工作以及记录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支行公司部、三农部、各支行网点负责实施具体的活动方案。

二.活动内容

各部门、支行网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网点可利用好客户资源多的优势,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发放宣传折页、大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等等。公司部可通过联系合作公司,从而对其公司员工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三农部可组织人员积极走上街头、乡镇设立宣传台,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X年XX月XX日至201X年XX年X日

四.宣传形式

(一)网点LED屏幕滚动宣传

利用各支行网点的门头LED屏幕,打出宣传标语,例如“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非法集资不收法律保护,远离非法集资”等等。

(二)设置专门的宣传台

在各支行网点以及客户较多的部门设置非法集资的宣传台,放置专门的宣传折页供大家学习。还可以采取有奖问答的活动,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答题的客户即有机会领取奖品。设置专人在大堂对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传。

(三)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在各支行网点以及在网点外设置的宣传点悬挂防范非法集资的横幅,另外张贴相关海报。

(四)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

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优势,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等平台宣传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利用好互联网多媒体的优势,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媒介生动形象的宣传好非法集资的弊处,使得防范非法集资深入我们的内心。

(五)其他

网点、部门的员工利用闲余时间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为群众做好宣传讲解工作。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乡镇、农村,为群众介绍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从而提高群众们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五.宣传重点

(一)针对网点大堂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我们要重点向客户介绍讲解正规投资渠道和理财产品,帮助他们认清合法投资理财行为与非法金融活动的区别,选择正规机构进行咨询和业务办理,使我们的客户更加了解银行业务,树立金融风险意识,提高对于金融诈骗活动的警觉性!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7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一)面向公众,面向基层。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基层群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二)注重创新,注重实效。广泛运用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广场宣传、电话咨询、案例剖析等宣传教育方式,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主动举报非法集资行为。

(三)多方合力,有序开展。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参与。

(四)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10月下旬,今后还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下去,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宣传重点

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后果;宣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果,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手法手段,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分析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其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仪式

定于10月24日上午在新世界广场举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集中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危害,介绍近年来区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在广场悬挂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语;摆放宣传展板,揭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内容。

(二)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电视台宣传。10月24日—30日在电视台每天黄金时间连续播出打击非法集资的电视公益广告,11月份每周安排播一次打击非法集资的电视公益广告。

二是报纸宣传。10月24日—30日在《报》开辟“打击非法集资”专栏,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宣传,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识别方法以及典型案例。

三是张贴宣传单。10月24日—30日组织县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和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并通过门前宣传屏滚动播出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内容。

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集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范围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调度指挥,研究决定各项重大事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宣传周各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报送宣传资料,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职责

政府办公室:承担宣传周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负责宣传周启动仪式当天场地的主席台布置、场地周围宣传氛围的营造、展板区布置等场地总协调工作,邀请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县广播电视局、新闻中心、信息办等新闻媒体按照本工作方案的内容及时间要求,播出、刊登宣传活动内容,组织协调制作电视台播出的公益宣传片和公益广告。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县级金融机构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单。参与宣传工作并制作2块宣传展板,在启动仪式当天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向群众公开咨询电话。协助县政府组织宣传周期间各项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宣传工作并制作2块宣传展板,在启动仪式当天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向群众公开咨询电话,负责提供典型案例资料、案例分析及近年来我县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成果,负责维护启动仪式当天的广场治安和维持交通秩序,负责维护活动周期间宣传场所的交通和治安。

县工商局:参与宣传工作并制作2块宣传展板,在启动仪式当天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观场咨询,向群众公开咨询电话,负责提供典型案例资料、案例分析。

驻县各金融机构:参与宣传工作,协助人民银行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并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单、宣传标语。

六、工作要求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8

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

23

号)、市(德处非字【2020】1

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

深刻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认识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重大意义,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实现全覆盖,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及时化解存量风险,逐步减少增量风险;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形成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舆论氛围;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工作原则

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

(一)引导宣传机制。

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

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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