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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业的特点8篇

时间:2023-07-23 08:21:52

医药产业的特点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1

1.1、国内医药产业集群当前发展的原因及情况。在推动国内医药产业集群聚集的因素中,资源属于最初原因,人力资源是非常关键的原动力,然而这些因素都影响着医药交易的成本。国内医药中有许多品种都具备传统特点的产业优点,而化学原料制药对技术的要求不高,同时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常适合国内相关的资源条件。我国地大物博,生物制药业已经具备了较大的生产规模,并且还具备后发的优势。当前伴随各类疾病的持续增加,人类对于药品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临床前以及临床实验项目的环节增多,对患者监测模式的不断升级,新药品开发的时间越来越长,再加上国内实验环节基础较差,致使国内生物制药相关行业内部悬殊较大,脱节的情况非常严重,科研成果转换率比较低[2]。

从全国范围观察,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发展具备特色化的、集中化的、规模化的以及区域化的特点。各个地区根据自身的地理条件,将自身的优点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采用对应的发展方式,推动国内医药产业的迅速发展,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增长极,而这“两极”指的是国内医药产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华南地区与华东地区这两个增长极,这当中华东地区是以浙江作为中心地点,比如浙江省的东南地区产业园,其主要是原料生产与出口的地区,仅这一地区去年的交货值占到了全国份额的两成,而华南地区则以广东省作为中心。去年,这两个省的医药产业的总产值接近全国总产值的三成。“五点”则指的是西南、东北、华中、华南、华东这几个医药产业集群的发达区域,当中西南地区是以四川作为发展的中心,东北地区是以黑龙江作为发展的中心,华中地区是以河北省作为发展的中心。

1.2、国内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特色。国内医药产业集群中,自发形成的医药产业集群基本上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比如浙江省台州市的部级原料药品出口基地;依靠政府规划成功的医药产业集群,比如湖南省浏阳生物医药园区、长春市生物医药企业集群、上海市张江区现代生化医药创新体系等。然而因为这些基地比较分散,在加上企业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缺少交流,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企业规模较小,具备竞争力的产品不足,并且有限的资源也被稀释和削弱的缺点,国内还没有能够形成专业化分工明确的医药产业集群[3]。

2、打造中国医药产业集群的相关措施

通过国际上医药产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医药产业采用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效果。然而必须要重视的是,当前国内医药产业集群在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国内医药产业在发展的进程中必须要解决这些不足,才可以推动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持续发展,才能发挥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2.1、打造特色医药集群。打破“百群一面”的尴尬局面,国内各个医药产业集群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以及地区优势,准确找到自身的位置,打造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国内医药产业集群。

2.2、推动国内医药产业集群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国内医药产业集群当前的发展相较于国际水平仍然偏低,这就要依靠政府的号召力,对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给予正确的指引,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特点,促进国内医药产业集群中企业之间的互相合作。这样,才可以充分发挥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与聚集经济优势。

2.3、增加研发投资,完善风险投资相应的网络建设制度。国内医药产业集群整体的研发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也比较缺乏,政府必须增加对医药产业研发的投资额度。与此同时,政府要完善风险投资相应的网络建设制度,为医药产业的研发投资提供对应的资金来源,彻底消除医药研发环节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2.4、要鼓励医药产业创新以及进行产权交易。要建设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机构,构建区域或者医药产业集群内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相应的风险投资基本保障,推动科技成果的持续拓展。采用研究合作、供应协议、授权协议、并购以及合资等多种模式来促进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战略同盟,使得国内医药产业集群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持续的研究开发能力。采用这些合作方式能够能够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让总体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医药产业集群的要素得到合理的匹配,构建合理的资本传递链,让风险投资管理在医药产业集群的投资更为健康且合理。

2.5、采用品牌打造战略,打造中国医药产业集群的品牌效应。将中国医药产业集群打造成为世界知名品牌,有效的整合全国的医药产业集群资源,利用国内医药产业集群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宣传方式来宣传中国医药产业集群,不断提高中国医药产业集群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持续扩大中国医药产业集群的发展空间。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2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3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4

立足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文化和中蒙药材资源优势,依托内蒙古医科大学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三位一体”的学科专业支撑,构建适应内蒙古自治区大健康产业发展、中蒙药产业发展需求的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及“一体两翼”的办学特色,强化学科优势,提升办学水平,为自治区中蒙药产业可持续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

关键词:

中药学;蒙药学;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在自然科学领域中极有优势、最具特色的学科,其历史地位、现实作用和科学价值是客观存在并经过实践的检验和证明。中药产业作为医药产业中独具特色的优势领域,不但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优势,而且对我国新医改、人民健康、产业调整、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巨大影响[1]。蒙医药作为祖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部分,历史悠久、内容丰富,是蒙古族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具有完整而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学科内容,为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巨大贡献[2]。内蒙古自治区在“十五”期间就启动了蒙药现代化研究,并将中蒙药产业作为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之一。高层次中蒙药人才是保证内蒙古中蒙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最早的高等医药院校,自建校以来,一直肩负着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和输送高层次中蒙药人才的重任。在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校中蒙药学科取得了长足进步。学校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自身发展的双重需要,在中蒙药学本科培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中蒙药学研究生教育。2010年,学校获批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在现有学科目录设置框架内,开展了中药学和蒙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创新性实践,使该学科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的创新型中蒙药人才培养体系。

1准确定位,突出特色

立足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学科优势和蒙药材资源优势,充分考虑自治区中蒙药产业发展需求,学校对中蒙药学科专业结构、办学资源进行梳理,准确定位学校中药学学位点。以培养适应自治区中蒙药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中蒙药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其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展开,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开创了以中药学为主体,中药和蒙药两个学科方向为支撑的“一体两翼”的特色办学模式。

1.1民族特色

蒙药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及丰富的诊疗手段,对许多常见慢性病及疑难病有很好疗效,具有副作用小、炮制简单、取材广泛、用量少以及便于保存和携带的优点。该学位点以特色蒙药为主要研究对象,本着传承与发扬并举的原则,培养高层次蒙药专业人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1.2地域特色

内蒙古地域辽阔,中蒙药材资源丰富,是甘草、麻黄、黄芪、黄芩、防风、赤芍等大宗中药材的道地产区,是肉苁蓉、锁阳等特色药材的主要产区,更是细叶铁线莲、悬钩子木等野生特色蒙药材的主要分布区域。本学位点依托内蒙古丰富的中蒙药材资源,通过各类资金项目支持,在解决科学问题的同时,帮助医药生产企业突破技术瓶颈,为自治区相关产业培养和输送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1.3“一体两翼”的办学特色

学位点以学校蒙、中、西医药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总体办学格局为背景,通过整合人才队伍和研究平台,凝练学科方向,形成了以中药学为主体,中药和蒙药两个学科方向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办学特色。两个学科方向既相互支撑,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蒙药学方向主要依托蒙医药学院的学科队伍和师资条件,培养以蒙语授课为主,偏重蒙药基础理论、本草、方剂、炮制、药效药性等传统研究内容的蒙药学人才;中药学方向主要依托药学院的学科队伍和师资条件,培养以汉语授课为主,偏重蒙药资源、物质基础及品质评价、药理毒理和药物制剂等现代研究内容的中蒙药复合型人才。

2加强条件建设,强化办学优势

内蒙古医科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能够同时培养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人才的高等医药院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条件等方面在自治区内具有明显的综合优势。通过优化校内资源、加大建设投入力度,中药学硕士学位点学科优势进一步得到强化。

2.1构建良好的学科专业支撑体系

学校自1958年招收蒙医本科生以来,已向社会输送了两千多名蒙医药人才,其中多数已成为全区蒙医药界学术带头人和知名专家。蒙药学专业200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9年被评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中药学专业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被评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蒙药学作为民族医学专业研究方向之一,从199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0年中药学专业获批教育部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12年开始招生,迄今已毕业硕士生14名,其中中药学学科方向和蒙药学学科方向各7名。该学位点主要依托药学院和蒙医药学院两个二级学院,支撑学科包括生命科学、基础医学、药学、蒙医学、蒙药学、中医学、中药学等。其中,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蒙医脾胃病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蒙医学为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自治区重点学科。

2.2打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支撑平台

教学支撑平台包括1个部级和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研支撑平台包括自治区蒙药研究所、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自治区蒙医药协同创新培育中心、学校新药临床前安全评价中心等。现有科研场所占地近5000平方米,配有核磁共振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

2.3建设高水平的导师队伍,凝练学科研究方向

学位点现有师资队伍近150人,覆盖中医药学、蒙医药学和现代医药学等支撑学科。其中专职研究生指导教师15名,均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导师专业背景、学历、学缘、职称、年龄等结构均较合理。根据中蒙药学科发展特点和自治区中蒙药人才需求情况,结合学校中蒙药师资的专业背景和科研特长,本学科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6个明确的研究方向:中蒙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蒙药药效物质基础及品质评价、中蒙药炮制机理及工艺规范化、中蒙药安全性、有效性及作用机理、中蒙药给药系统及制剂工艺、中蒙药药效、药性与本草学。

2.4借助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宏观战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蒙药作为内蒙古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建设工程,并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学校更是将蒙医药确定为办学特色专业,突出蒙药研究开发在相关学科中的龙头地位。在学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科研立项、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遵循“突出特色、强化优势”的宗旨,学位点加强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内涵建设,确保中蒙药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1构建体现“一体两翼”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

中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4个模块组成。中药学和蒙药学两个学科方向在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两个模块的课程设置完全相同,但在专业课和选修课两个模块分为汉语授课和蒙语授课两个体系,各模块的课程设置亦各具特色。专业课和选修课的知识体系包括中蒙医药基础理论、现代研究新技术及方法学、学科前沿进展三个部分。

3.2搭建多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训练平台

通过开展组会、学术讲座、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培养本学科研究生的科研思维。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校企产学研攻关项目、学位论文研究构成了多元化的研究生学术训练平台,在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3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管理

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由学校、二级培养单位、学位点三级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构成,内容涉及导师遴选及指导、招生就业、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学习、教学实践、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审、答辩、学位授予、奖助体系等多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有效保障了中药学学位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改进计划及发展探讨

2015年,学校中药学专业第一届中药学硕士研究生顺利毕业,同时迎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专项评估。通过总结学位点近五年的建设内容和成果,本学位点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特色和优势,同时也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和发展规划。

4.1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医药和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

中药学学位点从设立之初就承担着传承蒙医药文化、培养蒙医药高层次人才、建设和稳定边疆地区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发展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政策扶持,学位点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已成为自治区领先、影响辐射周边省区和国家的人才培养基地,为自治区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与中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在政府投入和建设水平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国家和自治区在政策和投入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4.2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与国内同类院校相比,学校中药学学位授权点在招生规模上存在较大差距,限制了本授权点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家应对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研究生招生规模给予特殊的政策扶持。自治区和学校应通过政策倾斜,适当扩大学位点的招生规模。

4.3进一步突出蒙医药特色,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将通过强化蒙医药、中医药、现代医药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相应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蒙医药协同创新,突出蒙医药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促进蒙药现代研究,培养满足自治区和周边省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蒙药学人才。未来5年,是学校中蒙药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将借助国家和地方对民族地区和民族医药教育的政策扶持,通过全方位的内涵建设,进一步突出中蒙药学科特色和办学优势,提升高层次中蒙药人才培养质量,适时开始中蒙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争获得中药学(蒙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完善学位授权体系,开创学校中蒙药学研究生教育的新局面,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马新飞,吴启南,洪骏,等.中药学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考[J].药学教育.2014,30(5):29-33.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5

中医药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经过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还不到位,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不足,部分中医机构基础设施简陋、设备陈旧;中医药人才匮乏,特别是具有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短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未得到有效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药科研体系还不健全;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中药饮片质量参差不齐,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中医药工作。认真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把中西医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为中医药发展与提高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立足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中医中药相互促进,发挥各自优势;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三、健全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政府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实施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2012年以前完成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和3-5所县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合理规划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使县级中医医院建设达到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二)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修订完善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制定出台*市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范,保证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

(三)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继续开展示范中医医院创建活动,推出3-5个办院方向明确、中医药服务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医医院。推出30-50个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中医品牌。继续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落实国家、省级名中医待遇,市级名中医享受市管专家待遇。

(四)健全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和功能。强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药病床不少于总床位数的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必备中药、煎药室和煎药机,到2015年,保证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组织运营规模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名老中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多地点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筛选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与技术,提高运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严格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理论与技术传承。继续开展历代医家医案及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制定专门政策对名老中医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给予支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荐具有较高资质的中医药人员作为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开展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依托现有中医机构创建2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制定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为系统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多方搜集民间医药知识、单方、验方和技术,加强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筛选、评价、利用和保护。

(二)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支持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取得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体系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药研发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加快中医药成果转化。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三)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中医药科研、生产、经营、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申请中医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妥善保护不宜申请专利的中医药工艺、方法。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的要求,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中医药技术人才到国内高等院校和知名中医医院进行学习,强化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筛选一批中医医院争创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通过多种教育方式,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达到中专水平,县级以上中医机构中医药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到2015年,乡村医生中中医人员要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二)落实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完善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国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优先解决相同条件下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问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中医带徒活动,河北省名中医、*市名中医,要在双向自愿的前提下,每人带徒1-2名。

(三)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培养。落实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有计划推荐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造就新一代中青年名中医。通过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重大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室建设等途径,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组织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选拔100-200名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育新一代中西医结合学术带头人。

(四)开展城乡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公开选拔一批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定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政策措施,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给予照顾。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

(五)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医药人员专业资格考试方法和标准。落实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市重点药材品种资源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植资源库建设,保护药材物种的多样性;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国家农村土地流转和山区保护开发的政策,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在优势区域内大力发展中药材生产;积极探索药材种植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生产模式,逐步改变药材分散种植局面,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规范化生产和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中药材无公害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无公害中药材地方标准,推广优良品种及配方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等配套技术。以规范化药材生产基地为基础,大力发展药材初加工与深加工,并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质量。

(二)加快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名牌产品。鼓励中药创新,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选择经过长期中医临床应用证明疗效确切、用药安全、具有特色的经方、验方,开发为现代中药产品。综合运用现代中药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配合省对我市优势企业的中药注射液、软胶囊、超微粉胶囊、颗粒剂等中药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和质量再评价,进一步提高中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完善质量标准,巩固、扩大优势地位。积极开展中药饮片剂型创新研究,推进中药饮片加工业的改造升级。在中药产业聚集区,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物流中心。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到2015年,使中医药产业规模与效益居全省前列。

(三)完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管理。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积极探索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快速鉴别方法;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名称及基源标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中药材市场;推进中药饮片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中药饮片的经营渠道;完善中药饮片包装规范,积极推广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准确提供购药指导和用药咨询。

(四)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中药制剂。验方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的备案记录、调剂记录和临床病历,均可以作为使用历史的证明资料;对于在本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的传统名方及验方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的,依法简化申报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生产,鼓励医疗机构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GPP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使用。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进一步挖掘中医药文化积淀,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在中医机构建筑风格、环境建设、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弘扬中医药行业传统职业道德,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文化修养。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健康保健意识。在市区内选择2-4个公园,建立档次高、规模大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7个县(市)中医院建立不少于100平米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尊重保护中医药、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项目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局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局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合理加大中医事业费占同级医疗卫生事业费的比重。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6

关键词:高职;医药类公共关系;教学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4-0036-02

医药类公关教学的重要性

当代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公共关系,医药企业作为社会营利性组织与公众健康事业关系密切,更是无法回避公共关系。随着人们对公共关系所具有的信息搜集、决策咨询、沟通协调、形象传播、教育引导等职能认识的逐步深入,公关已从简单的化解危机进入全面的组织战略管理的范畴。虽然国内医药企业对公共关系的态度冷热不均,但是,近年来频发的医药行业危机事件表明,我国大多数医药企业公共关系素质欠缺,公共关系意识淡薄,培养专业化的应用型医药公共关系人才已刻不容缓。作为应用型人才培育基地的医药类高职院校,进行医药类公共关系教学是满足这一社会需要的必然选择。

医药类公关教学的特殊性

公共关系课程是高职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专业课。通常公共关系教学主要是讲授公共关系的基本原理和常用公关技能,医药类高职院校同样也开设了公共关系课程。如何在医药类高职院校开展公关教学?如何使医药类高职的公关教学能够更好地满足医药行业和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医药类高职院校的公共关系教学内容除了讲授普适的公共关系基本原理和基本公关技能外,还应当进行具有医药行业特性的公共关系教学,即结合医药行业的特点,突出医药企业的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医药公关教育,形成医药公关教学内容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构建系统、独立的医药公关教学体系。医药类公共关系教学的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药公关教学的起点是责任公关教育

医药类高职院校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大都面向医药行业,从事人类健康事业,关爱生命,济世救人,为公众的健康负责是其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因此,面对医药类高职学生,公共关系教学的起点应当是公关责任教育,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引入医药公关教学,使其成为医药企业公关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融入医药公共关系的基本准则中,构筑起医药公关教学的基点。医药公关教学不同于普通公关教学之处,就在于必须树立并强化医药公关人才的社会责任意识,使学生从一开始就明确医药公共关系的一切理念和活动都是在对公众健康负责任、对社会负责任的框架下展开的,只有在这样的框架下的公共关系,才是社会必需的。

(二)医药公共关系的教学内容应服务于医药企业和医药行业

医药类高职学生的公共关系教学目标应当具有鲜明的服务行业特色,即要培养合格的医药公共关系人才。基于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医药类高职公共关系教学应当使学生获得解决各类医药组织公共关系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应当包括:医药行业的信息搜集和分析能力,医药企业内部公关能力、医药企业外部公关能力、医药公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与公众的协调沟通能力,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写作能力等。围绕以上目标,医药公共关系的教学内容便与普通公关教学的内容有所不同,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强调公关主体的特殊性 医药公共关系的主体是各类医药企业,公共关系主体的构成具有差异性和共性。目前,我国医药企业主要是指专门从事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活动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营利性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按照医药企业的职能划分,医药企业整体上可分为医药生产企业和医药流通企业两大类。医药生产企业又可分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卫生材料及医药包材生产企业等。医药流通企业又可分为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零售企业。由此可见,医药公共关系主体的构成是多元化的,各类不同的企业由于其性能和职能的不同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公共关系的需求也是不同的。但它们又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医药企业都具有非常强的行业性和专业性,医药企业的产品直接与生命安全相关,医药企业既要实现商业利润,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比商业利润更重要。医药公共关系主体构成的这种特殊性是其他组织所不具备的,也是公共关系教学中“医药公共关系构成要素”这一节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医药公关主体构成差异性与共性的分析,可使学生正确认识和把握医药公关主体的特性,从而使其具备制定既符合医药企业共性,又满足医药企业差异性需求的公关策略的能力。

突出公关客体构成的特殊性 虽然普通公关主体的公众分类原则同样适用于医药企业的公众分类,但是医药企业的服务对象即消费者群体是与众不同的,它构成了医药公共关系客体的特殊性――多层重叠。医药企业终端服务对象是病人、患者,但是由于医药产品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病人和患者通常需要依赖医生的处方或者依据医生等专业人士的建议,才能选择和购买医药产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因此,在医药企业产品的流通过程中诞生了所谓第二终端和第三终端:医药批发企业、医院(医生)、药房(药店)被人们称为第二终端;患者、病人被称为第三终端。对于医药企业而言,由于其职能不同,一些医药企业只需面对第二终端或第三终端,而一些医药企业则要同时面对第二、第三终端服务对象。每一类终端服务对象都有其自身不同的利益需求。例如,第二终端主要是基于利益合作、品牌共享的服务公众,而第三终端服务对象则需要提供放心安全的医药产品和教育服务。此外,其他外部公众如政府公众和媒体公众对医药企业也都具有特殊的要求。例如,媒体公众对医药企业的高关注性、政府公众对医药企业的直接监管性,都构成了医药企业外部公众群体特殊性的内涵。

立足于医药健康教育与社会公益――医药公共关系传播内容的特殊性 由于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医药产品的信息传播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一般公众特别是终端服务对象――患者对医药知识的普遍缺乏、对安全健康用药知识教育的迫切需求,就构成了医药企业公共关系公关传播的两个特殊维度:一个维度确立了公关传播不能操作的边界,即直接的产品传播或以疗效为主要传播内容的公关传播是行不通的;另一个维度则向我们展示了公关传播应当言说的内容,即立足于公众健康教育及科学用药知识的普及、服务于公众的社会公益,这才是医药公关传播的主要路径。要将企业与公众的沟通建立在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目的的公关主题活动和企业信息的传播活动中,从而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完成企业公共关系管理目标。同时,由于医药产品的专业性以及医药企业要面对特殊的公众群体,例如,第二终端的医院、批发商等,医药企业公关活动也具有特殊的方式,例如,与第二终端进行专业沟通的药品学术会议、学术论坛,与原料供应商、产销合作者的联谊活动等,这些活动带有一定的专业特色,构成了医药企业公关传播的多样性内容。

医药企业公共关系目标的特殊性――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同步 由于医药产品直接与人们的生命安全相关,公众凭借对医药企业的信任度选择医药产品,因此,医药企业组织形象传播的目标应当注重培养公众对医药企业的信任度,医药企业只有积极、主动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出对消费者负责、对员工负责、对合作者负责、对社区环境负责的高度真诚,才能够从根本上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在医药公共关系教学中,应明确医药企业公共关系目标与公众信任度之间的必然联系,突出公共关系目标、公众信任度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逻辑关系,强调医药企业品牌建设要具有公共关系战略眼光,而公共关系战略目标的制定应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核心内容。

(三)教学方式上的特殊性――立足于培养学生实际公关能力

高职医药类公关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对公共关系基本原理和技能的运用能力,侧重培养学生解决医药企业在组织形象传播、与公众沟通、构建企业内外和谐环境中所面临问题的实际公关能力。因此,在高职医药公关教学中,教学方式也有别于普通公关教学,这种特殊性表现为:一方面,要围绕医药行业特点,针对医药企业现状,通过典型医药企业的公关案例和其他经典公关案例教学,使学生掌握医药公关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另一方面,要依托校企联合资源,对医药企业进行调研、访谈,将当前医药企业信息和企业常见公关问题设计成工作项目植入教学过程中,创设模拟公关情境,通过分组讨论后,让学生组建模拟公共关系工作室,制定出公关方案,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锻炼实际的公关工作技能。由于高职医药公关教学更强调实践性和活动性,因此,高职医药公关教学的模式可设计为“三步曲”:医药企业案例教学――讲授公关基本理论和原则;医药企业问题教学和项目教学――明确医药公共关系面对的核心问题;小组讨论教学――在教师指导下,实践公关知识,演练公关技能。

综上所述,医药类高职公关教学应当面向社会、面向医药行业和医药企业,关注医药行业的发展和热点事件,并以此为教学素材,建构自身的教学体系。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医药行业和医药企业需要的公共关系专门人才,真正完成医药高职公关教学的目标和使命。

参考文献:

[1]薛玉华.浅析“讨论式”教学方法在公共关系学教学中的应用[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8,(5).

[2]刘柯,乔海燕.关于高职公共关系案例教学的思考[J].河南农业,2008,(24).

[3]刘冬枝.高校“公共关系学”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魅力中国,2009,(10).

[4]陈丽清,李志平.《公共关系学》课程教学研究[J].高等教育学刊,2009,(1).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7

关键词:医药;制造;金融支持

一、医药制造金融支持空间演变

由于我国地域广泛,且不同地区经济状况不同,所以其对于医药制造金融支持也存在差异,所以我们首先应该了解当前我国不同地区的医药制造业的金融现状:

(一)区域性金融支持特点凸显。众所周知,医药制造业投入高,但回报也高,目前我国医药制造产业正向园区、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结合全球医药产业布局可以看出,其分布地区科技、经济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金融支持的力度,我国目前医药制作多处于沿海地区,其运输方便,经济发达且相关的医药制造研究沟通频繁,而中心部地区的城市医药制造业便相对落后,金融支持力度不高。

(二)地区医药制造金融特点鲜明。首先是上海、北京地区,其是当前我国医药制造与国际金融机构最多的城市,其金融产业对于医药制造的投资、营销手段豆浆成为我国医药制造行业的榜样。分别来讲,北京地区科研院较多,人才资源丰富,金融支持一般在于人才培养方面,而上海与国际交流较多,产业环境先进,金融支持主要为技术投资,产品交流。其次是我国中部地区医药产业情况,当前我国内陆医药企业多以中小型规模为主,其配套金融体制不完全,产业链条不完整,所以一般是针对其技术支撑、生产装备方面的投资。以山东医药产业为例,其主要以基因工程药物、发酵工程药物、生化药物等为重点,截止二零一零年,其医药制造产值也达到两千亿,预计今年能够达到两千九百亿。

2016年,在国家大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前提下,医药制造产业的金融投资已经成为众多银行的一项重要投资战略,一方面医药制造产业的发展及产业转移能够带来巨大利益。另外一方面,面对以后医药行业政策发展的趋势来看,医药制造的金融投资是实现银行与医药产业共赢发展的重要前提。所以根据上面的不同地区医药制造金融空间分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1)选择背景雄厚地区的企业作为投资目标,一方面要重视医药制造的实力、国内市场地位;另一方面,良好的公众性也是作为投资考虑的重要因素。医药制作水平同样也是投资考虑的因素,应该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新药开发成功率高等因素作为技术参考条件来对待,通过行业知识的积累加以判别,对于产品没有竞争力、创新力度不高的医药产品应该取消或降低其金融投资支持。(2)灵活运用不同地区的医药行业金融服务工具,建立生物医药制造行业专业化营销服务体系,从而达到积极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的目的,同时对于贸易融资品种也应该灵活使用,掌握医药制造企业的主要环节,通过融资等活动积极扩大结算和综合收益。(3)对于医药制药的子行业,如中药饮片、医疗信息系统等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通过金融创新为制药行业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发展与国内外医疗信息系统的交流。另外,当今是信息时代,网络也是可以利用的一点,通过网上银行等新型模式扩大医药行业的消费类别,让其发展具有更多样的金融模式。

二、医药制造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

(一)资金短缺问题。综合我国医药产业的资金供应和需求情况,可以发现我国当前的医药企业主要面临着制造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主要分为开发性资金、发展资金和流动资金。面对医药制造,设备改造升级尤为重要,资金短缺不仅制约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更重要的为影响整体人民群众的就医水平。除此之外,当前医药制造企业还需要进行内部企业结构调整,实现医药制造的升级换代,而流动资金的不足,导致医药制造企业的长期健康运营成为问题,从长远上看,是无法使医药制造产业同世界先进的技术相结合的。所以说资金短缺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国医药制造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二)医药市场发展滞后。我国直接接触融资金融的医药制造企业多部分处于发育不足阶段,很多医药制造企业只是获得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和私募债的资格,这样对于医药制造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是极为有限。

(三)政府金融制度力度不够。医药制造行业同其他行业不同,其关系到民生问题,所以具有其特殊的市场地位,所以需要得到更多的政府财政支持,我国一些经济不发达省份,其经济基础薄弱,政府对于医药制造企业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四)银行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由于医药制造业高风险、高技术要求、高回报等特点,当前我国银行对于医药制造业的贷款注意点多集中在其安全性与企业偿还能力,所以对其投资十分小心。引起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点是在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贷款中银行多处于劣势,只有收集更多的相关医药知识,才能做出贷款的决定;另一点就是医药制造企业为了能够得到贷款,往往夸大其职责能力,使得双方信息不对等,致使银行对医药制造企业不信任,甚至出现了拒绝向医药制造企业进行贷款的举动。

(五)金融融资结构单一。当前我国医药制造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多数只是采取政府拨款、商业贷款和期权融资等方式,造成发展速度缓慢,所以应该加大融资结构体系,考虑其他融资渠道,是金融对于医药制造企业的支持方式多样化起来。

三、医药制造发展的金融支持措施

(一)金融支持的外部措施。(1)发挥政府的指导职能。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通过相应的货币政策,发挥投资引导作用,对当前发展较好的医药企业进行重点支持,从而引导金融资源进入医药行业。因为政府的指导能够把控金融投资的整体方向,不会造成金融重复投资。正如上面提到,我国地区金融环境存在问题,政府制定政策之前应该进行地区金融调查,在合理的地区采取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措施,通过税收调整、财政划拨、基金建设等方式强化政府对医药制造业的政策性支持,从而达到社会闲散资本集中向医药制造业汇聚的目的,最终把医药制造业推向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其次,改善投资环境,我们可以以沿海地区医药制造业为例子,近年来,沿海地区经济模式多以旅游业为主,金融资源多在房地产行业,医药制造业所占比例甚小,所以说投资环境的改变迫在眉睫。对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应该加强医药产业基础建设,发挥有特色的原料药、通过加强区域内医药企业与外界机构的合作交流,争取新药生产基地;另一方面,畅通本地资金进驻渠道,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为金融投资的金融提供一个安全、简便的审批程序。最后,完善与金融投资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及监督机制。对于医药制造企业,要修善公司融资政策,使之更加实用;同时要学习发达国家的公司融资方法,去粗取精,我今后医药制造业融资更加科学打下良好的基础,总之,推行有效的政策制度,对全面建设优良的市场融资环境是具有无可代替的作用。

(2)畅通医药制造业融资渠道。首先,传统的医药制造业融资渠道应该进行改变,一方面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对企业的创新技术、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改善;另一方面,发展专项资金,例如设置医药创新基金等,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究,同样的资本市场融资、银行信用贷款也是并不可少,不仅可以加强医药制造企业同其他产业进行交流,建立一个协调的沟通平台;也可以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整个医药制造业的贷款规模。其次,积极开发新的金融渠道,高新技术银行的建立,将贷款对象转变为了高新技术企业,为技术引进、技术研究、新药物的研发与推广提供了融资服务等资金支持。同时,项目融资也是可以帮助医药企业把已建立的项目经营权在一定的经营期内移交给私人、机构投资者,从而获得资金来进行医药制造的新建、二次开发工作。通过这样新的金融渠道能够推动银行机构扩大对医药制造业的融资业务,降低医药制造业融资成本。

(3)健全本地金融市场。首先,对我国证券机构进行重点支持,发挥本地医药制造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意识。繁荣债券市场,发展本地区医药制造企业市场服务机构,为医药制造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行为树立良好的经济基础。其次,商业银行对于医药制造业的贷款服务应该逐步完善。一方面要对知识产权重视起来,使得制造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能够入股,从而得到上级银行的金融支持,在风险把握得当的前提下增加信贷授信范围,扩大信贷投放实力,为医药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提供更多贷款品种和金融服务。所以说,完善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是构建医药制造企业信息专有平台,发扬银行信息网络优势,促进商业银行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条件。最后,规范金融秩序,完善控制体系。如上文所说, 医药制造业具有高风险的特点,根据其这一特点,应该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系统,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从而使得金融投资更加安全,使得商业银行在金融环境中能够全方位地为医药制造业进行信贷服务。

(二) 金融支持的内部措施。(1)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得医药制造形成品牌化,鼓励医药企业培育自有品牌,政府应该多办法促进性政策,使得医药制造发展走高端路线。另外引导医药制造形成产业聚集,形成规模效应,这样不仅能够使得金融支持政策能够更快、更有效的落实下去,同业也能提高整个医药制造业的竞争力,推动医药制造行业发优良发展。

(2)发展生态药业,促进内部金融投资的多样化,当前社会是生态同经济相结合的社会,发展高效、低耗、零污染的医药制造产业是对我国医药发展的最新要求。所以说要从根本上塑造正确的发展思想,把产品创新同自然保护相结合,提供优良、安全、绿色的医药产品,使得医药制造也绿色发展同金融支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四、结语

本文通过以医药制造业金融资金地区分部为切入点,讨论其特点以及存在问题,从而引发自我国当前医药制造业金融支持所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医药制造业存在问题集中在产业融资困难、金融支持路径单一,加上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却别较大,从而造成了银行对于医药制造业信贷支持力度不到位等现状。对于上述问题,本作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提出以政府指导为主,相关政策为辅,医药制造业技术创新相结合等方法,健全医药制造业融资市场,形成对医药制造的强有力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医药制造业发展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应该加以重视,加强金融支持,使医药制造业成为我国医药核心产业。

参考文献:

[1] 张永庆,刘清华,徐炎. 中国医药制造业研发效率及影响因素[J]. 中国科技论坛. 2011(01)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8

关键词:试论 中国 蒙药 发展 战略 措施

要想实现蒙药产业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蒙药产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得到加强,蒙医药产业进一步扩大,为健康保健工作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

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加强蒙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蒙医药的特点,积极扶持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投入,改善蒙医药医疗服务条件。同时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蒙医药医疗机构。

突出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实施品牌战略。蒙(中)医药医疗机构要坚持蒙医特色的办院方向, 突出蒙医药的主导地位。各级蒙(中)医医院的业务人员中,蒙医、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二、加强蒙医药人才队伍建织,合理配釁人才资源

继续加强蒙医药院校教育工作。要加强现有蒙医药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蒙医药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蒙医药院(系)或蒙医药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幵展蒙医药专业研究生教育;高等院校开展的医学教育应有蒙医药内容。要不断完善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扶持蒙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和研究。切实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承蒙医药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加快蒙医药与现代医学科学知识和技术的结合,提髙蒙医药队伍整体素质。

三、促进蒙药基础理论开发研究和推进蒙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由于蒙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和政府重视不足,各蒙药制药企业仍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1988年制定的《内蒙古蒙成药标准》进行蒙药生产,而1988版标准大部分是蒙医科医生依据临床经验编制而成。现在国家药品管理生产要求药品质量的可控性、有效性数据证明、药物的作用本质、物质基础(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等西方医药现代化标准,这些都是蒙药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但是现行蒙成药标准是不可能满足国家药品(GMP)强制性要求的。不仅是蒙成药标准不科学,还有《蒙药制剂规琴》、《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涉及“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体系等方面标准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内蒙古大学高分子化学及蒙药研究所、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学院蒙医药学教授那生桑在分析蒙药标准问题时认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健全,蒙药中确有很多临床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和见效快的药剂,但是其理论研究、制剂标准和现代化程度的滞后,国家在选择医保品种(OTC)时蒙药入选的数目是很少的,这是因为申报OTC品种医保品种必须提供药效、毒理和临床广泛应用的有关材料等蒙药生产标准权威数据。蒙成药的标准是建立在蒙医医生长期临床经验和很少的蒙药药理学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现在国家在药品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制定蒙药生产的各项标准是蒙药现代化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当务之急。

四、完善发展蒙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

积极发挥蒙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在制订政策时要考虑充分发挥蒙医药的作用,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蒙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蒙医诊疗项目及蒙药纳入相应的目录中。在研究制订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时,要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蒙医诊疗项目和蒙药品种,降低蒙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蒙医药报销比例。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和参合农牧民充分利用蒙医药服务。蒙医药的有关审批和鉴定活动要实行同行评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在蒙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蒙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蒙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蒙医药相关产品的评审、鉴定等工作中,要成立专门的蒙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蒙医药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在评审的相关要求、条件和标准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蒙医药的特点和实际。

五、促进蒙药产业生产整合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的蒙药制剂室应当生产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蒙药厂不生产的、没有国家标准的蒙药品种。建议凡通过GMP认证的蒙药厂生产的蒙药,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蒙药制剂室不能重复生产,直接从蒙药厂购进使用,或者蒙医院和蒙药厂合作,形成院企委托加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蒙药生产企业应该站在蒙药产业发展的高度,进行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集中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蒙药生产的龙头企业,提高与西^和中药的产业竞争力,彻底改变蒙药生产企业小而分散、恶性竞争、自相残杀的局面。并取得市场、价格、销售战略的有机统一, 形成蒙药产业的竞争优势。

六、促进蒙药销售、推广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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