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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民间借贷8篇

时间:2023-09-08 09:28:57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1

民间借贷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

间接融资风险防范与信贷配给

民间借贷不是中国甚至发展中国家特有的金融形式,事实上,发达国家如美国,依然有民间借贷的身影。而日本和台湾地区则将民间借贷以及具有一定组织程度的民间借贷逐步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具有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示范意义。

即使在没有政府管制、正规金融不够发达与开放的情况下,信贷配给仍然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现象。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认为信贷配给如同劳动力市场上始终存在的失业现象一样,表面上是由超额的资金需求供给引起(如同超额劳动力供给对劳动力市场),但更深层次原因则是长期失衡与短期失衡。

所谓短期失衡,是指经济受到外部原因冲击,利率具有刚性,在经济由失衡向均衡回复的过程中,自然会出现信贷配给;所谓长期失衡,则是指正规金融信贷市场参与者间信息不对称,导致信贷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使得正规金融机构的期望收益与贷款利率间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单调递增关系,正规金融机构只能采取信贷配给保障自身收益。

商业银行的期望收益包括两方面:资金价格(贷款利率)和贷款风险(借款者违约概率)。理想状态下,贷款风险独立于资金价格,当市场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时,利率提高,商业银行会增加资金供给以提高自身的收益。但在现实情况下,商业银行难于观察借款者风险特征与投资风险,此时由商业银行决定的贷款利率具备两方面作用:第一,资金价格成为一种甄别机制,利率提高使低收益低风险借款者主动退出市场,这种逆向选择效应使资金价格与贷款风险一同上涨。第二,资金价格成为一种激励机制,利率提高迫使借款者选择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增加借款者违约的概率,因而利率对贷款风险本身具有激励效应。利率提高可能产生的两种效应均增加了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反而降低了商业银行期望收益。基于这一悖论,商业银行会选择相对较低利率水平上的信贷配给,而不是市场出清。

民间借贷声誉机制与节约交易成本

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会从两方面对小微企业进行约束:一方面是与授信额度相关联的实物抵押品(硬约束);另一方面是申请程序、审批周期、还款期限等标准(软约束)。这两方面约束不反映在商业银行公布贷款价格中,但对小微企业来说,却成为融资成本的一部分。

而且对商业银行而言,小微企业克服交易成本越高,意味着对企业约束越严格,贷款风险越低,因此越乐于发放贷款;而当这一成本高于小微企业愿意承受的最大限度时,企业将放弃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设置“隐性约束”对小微企业产生挤出效应。这就是不管金融体系有多么发达,商业银行多么乐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但始终都有小微企业无法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支持的原因。这种企业与银行之间无法解决的悖论,是双方基于自身特征做出合理的个体选择之后最终产生的无理组合。

与商业银行“隐性约束”的挤出效应相反,民间借贷将人情、关系、面子等无形成本有形化,而地域、血缘、亲缘等先天关系克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小微企业所有者或管理层的性格特征、行为偏好、财务状况等等信息体现在资金价格当中。民间借贷通过降低小微企业交易成本,减少了名义资金价格高于银行贷款的部分,反而使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银行贷款。

“快、少、密、短”的小微企业融资

民间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的契合不仅仅体现在交易费用的节省,还体现在民间借贷对小微企业融资特征的满足。小微企业经营特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机动灵活,时刻跟随市场变化,适应市场需要。二是没有较大的资本投入,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在总资产当中占比不高。三是小微企业中大部分缺乏透明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除非与所有者和管理层熟识,否则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四是小微企业生产周期短,资金流转迅速。

在这种情况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可以用“快、少、密、短”四个字概括:“快”是指资金要求快捷,只要有资金需求,一般都非常急切。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决定了这类企业筹资目的主要是用于资金周转,应付不时的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除非有明确且收益确定的扩张计划,这类企业一般不会进行融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许多小微企业偏好通过民间借贷等简便快速的非正规手段获取企业生产所需资金。“少”是指资金需求量小,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并不需要大规模前期投资,也不需要购置大量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因而资金需求规模并不大。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许多小微企业仅仅通过民间借贷等规模有限的非正规手段就获得了企业生产所需资金。“密”是指小微企业或受规模限制、或出于成本考虑,并不会建立完成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甚至出于保护家族利益,企业主并不愿意透露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许多小微企业的民间借贷更多局限于某一区域或某一人际圈子。“短”与“快”相互关联,是指小微企业融资约定的期限很短或者很有弹性,甚至是隔夜或者隔天。如果没有特定的扩张计划,小微企业融资后很快就会归还,即使借入较为长期的资金,企业往往也会在资金宽裕时要求提前归还。

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决定了以规范、技术等制式方法管理信贷的商业银行无法承受满足小微企业需求以后可能的各种风险,反而灵活、弹性的民间借贷成为符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交易方式。当然,产业与金融互为匹配、互相支撑的一般规律表明,具备高成长性并承担巨大竞争压力的小微企业,往往需要突破现有制度的金融创新相互支持。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民间借贷是突破金融制度的交易行为,本身就存在很高的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损害

民间借贷风险与小微企业融资的内在矛盾

民间借贷属于风险较高的金融交易,一旦风险爆发,将对小微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虽然民间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存在高度契合,但民间借贷风险又与小微企业融资之间存在矛盾:

一是借款者资产信息变化与贷款者信用评价滞后的矛盾。民间借贷中借款者之所以能够获得资金,就在于民间借贷的交易机制可以将借款者相关信息及个人资产转化为声誉,为借款者提供担保;而贷款者之所以愿意提供资金,则源于自己通过借款者声誉给出的借款者信用评价,如果信用水平和风险补偿符合自己的要求,则贷款者就会提供资金。这种内在逻辑帮助借款者获得声誉租金,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贷款者则获得借款者声誉担保下的风险补偿,并有可能收获人情、关系等隐性收入。但是,在缺乏信息强制披露的情况下,借款者有隐瞒声誉水平变化的动机和能力,而贷款者的信用评价发生滞后。

二是民间借贷资金筹集方式统一与资金用途异化的矛盾。民间借贷总是与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联系在一起,诚然,小微企业在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时,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满足资金需求。但是,资本的逐利性使获得的资金用途异化,而这些非生产途径获得的资金回报通过比价效应进一步推高资金价格,最终成为“高利贷”。试想,哪一个实际生产行业可以获得180%的年化收益率?资金用途异化爆发的风险又反作用于民间借贷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使其受到牵连,正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三是民间借贷交易机制正常运转保障条件的矛盾。民间借贷正常运转需要三个前提条件同时成立,即借贷双方的重复交易、借贷双方信息的有效传递以及借贷双方行为的可置信威胁。民间借贷中,可置信威胁往往来自于现有法律之外的其他手段,这就与法律存在冲突,保证民间借贷正常运转的前提反而有可能成为违法行为。而且在借款者相关信息及个人资产等声誉信息担保下,贷款者往往忽略借贷交易的重复性,出于“博一次”的目的追求一次性的到期还本付息。更为关键的是,贷款者在承诺高收益的诱惑下,忽略了资金风险以及借款者承诺本身的真实性。

四是民间借贷降低交易成本与易于暴发风险的矛盾。无论是数学推导还是案例分析,所能获得的结论始终是民间借贷一方面可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太过灵活和缺乏管理的交易方式会不断积累金融风险。事实上,民间借贷归根结底是资金试用权的让渡,如果为了节省交易成本还省略必要的风险管理和行为监督,那么违约风险会随着资金和投资收益的增加而增加。

民间借贷的有限理性和扩张边界

更为关键的是,以“人”为本的民间借贷,因为有限理性而存在扩张边界。一旦超出这个边界,爆发风险几乎是种必然。

基于声誉、信用约束风险的民间借贷,在理论推导看来完美,是一个非常好的福利改进方式。而且,在一定区域和时间限度内,民间借贷配置资金的效率非常高。但从一个更大市场空间和更长期限时间的角度,民间借贷爆发风险并不是新鲜的话题。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台湾地区曾经大面积爆发民间借贷风险。因此可以认为,民间借贷存在合理性的同时,还具有风险脆弱性。

首先是因为民间借贷双方在商议资金价格时,会受市场以外其他因素影响,形成较高水平的利率,而项目预期收益率与借贷利率间并非始终同方向变动,因而民间借贷始终都存在利率虚高的风险,即所谓高利率风险。

其次是民间借贷当中无节制的衍生使金融交易逐渐演变成为“博傻”行为。借贷双方商议的资金价格会受到市场以外其他因素影响,最典型就是在经济快速上升时期,借贷双方对未来好的预期会使资金价格偏高,吸引其他形式的金融资产(如现金、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等)投入到民间借贷当中。然而一定时期内的金融资产总是有限,于是对经济“好”的预期会演变成为资金投机的“博傻”行为。

最后是市场内外部原因导致声誉、信用等民间借贷风险约束机制失灵。市场内外部各种原因,不仅形成民间借贷较高的资金价格,也对民间借贷风险具有抑制或扩大的作用。在经济快速上升期确定的资金价格,一旦遇到经济放缓或者突发的外部冲击,爆发风险也就属于预料之中了。

在完美的市场条件下,民间借贷当中的声誉、信用等信息可以有效防范借款者的败德行为,降低风险,保证民间借贷的正常运转。但当民间借贷双方对未来持有好的预期时,只有不断攀升的资金价格才能保证供给方向需求方提供资金。“有限理性”将导致资金价格最终达到投资收益率难以支撑的水平,于是败德行为、放弃信用成为借款者的最优选择――这是一个有趣的悖论,民间借贷从一个节约交易费用的理性起点,到达一个相互“博傻”的非理性终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民间借贷风险爆发具有周期性,而且往往爆发于经济快速发展之后的调整时期――这对生产经营本身压力就很大的小微企业而言,无疑需要承担额外更多的金融风险。

解决问题“制度”胜于“数量”

事实上,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是一个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当中的制度问题,而不是流动性短缺或者资金短缺的数量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应采用的方式,“制度”手段优于“数量”手段。

民间借贷风险与小微企业融资难归根结底是制度问题

首先,民间借贷源自小微企业为减少交易成本,以声誉、信用等无形资产为担保,将交易成本转化为利差的资金借贷。这实际上是对现有制度的突破和创新,并非社会流通当中的资金短缺,而是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产生的挤出效应。一言以蔽之,民间借贷风险与小微企业融资难,需要的是突破性的制度创新。

其次,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都是市场行为,需要市场机制而不是数量支援解决问题。解决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目前采用的策略多为依托商业银行展开。这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是市场行为,不是“扶贫”或“救济”,所以考虑收益和成本的问题。二是即使是“扶贫”或“救济”行为,也要考虑商业银行的承受能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归根结底还是依靠政府信用担保。三是如果风险转嫁到政府,那么这既是对“投机者”的鼓励,更是对“老实人”的不公。更关键的是,民间借贷本身是为了谋取利益,是最典型的市场行为。市场的事情还是应当由市场机制解决,而不是简单的数量支援。

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要依靠完善市场机制

一是应允许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发挥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特征的契合。正如前文所述,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小微企业融资特征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求两者各自合理选择产生的无效悖论,而民间借贷则是与小微企业融资特征高度契合而产生的制度突破。而且民间借贷有内在的风险约束机制,按照笔者以前的研究,只要“交易重复、信息传递有效、可置信威胁”三者同时成立,那么民间借贷将声誉、信用等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的过程是有效的制度突破。

二是民间借贷本身能够生存并发展,在于能够将借款者社会属性和财产信息转化为声誉,提供资金担保。因此,控制民间借贷风险需要从信息传递和投资者教育等完善市场机制的角度进行管理。对于民间借贷及其风险而言,严格管制将对小微企业融资产生影响,放任自流又导致风险频发、影响恶劣,即“抓则死,放则乱”。所以控制民间借贷风险只能跳脱出针对民间借贷本身,从市场信息传递的有效性角度,尽可能降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且,以知识普及、风险警示的方式对贷款者进行教育,减少交易当中的“博傻”行为,有效控制比价效应所产生的“高利贷”。

三是尊重偏好风险投资者的选择。我们必须承认市场当中存在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群体,而民间借贷的资金供给方正是这一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民间借贷始终都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要严格禁止,最终将演变成体外循环且积累巨大风险。因此,需要因势利导,逐渐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适时推出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满足市场当中风险偏好者的投资需求。

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需要政府高度智慧

对于这种完全市场的行为,严格的政府管理没有效果,因为这种市场行为本身就是制度突破的产物。真空的政府管理同样无效,因为市场永远无法达到声誉约束机制所要求的完美状态,所以,民间借贷和小微企业融资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首先,小微企业是弱势的市场主体,需要政府予以帮助。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依靠市场机制,通过发挥市场发现价值、优化配置的功能进行解决。但在开展这些工作之前,需要明确小微企业的市场地位。虽然金融中介特别是银行,对小微企业进行信贷配给是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但从整个市场的角度来说,小微企业与其他市场参与者相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因此弱势的地位需要地方政府予以帮助。

其次,需要超然于市场的针对民间借贷资金用途异化可能的监督。民间借贷风险的爆发,主要是参与“高利贷”个人或企业的资金链断裂,而将资金投入到实际生产当中的企业,虽有挑战但运转良好。这说明民间借贷风险并不完全在于民间借贷本身,资金用途的异化是更大的风险隐患。这就需要一个超然于市场的信息收集和提供方,保障信息的有效传递,并监督资金用途。

再次,小微企业支付的风险补偿不应超出合理范围,需要法律予以约束。偏好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方愿意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要求一定的风险补偿。如果缺乏客观统一标准评判企业风险,这一溢价往往由借贷双方商议形成。在民间金融行为中,这一溢价会基于比价效应不断攀升,最终超出企业本身成长空间,形成“高利贷”。因此,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风险补偿,需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特别需要打击非法集资,遏制高利贷化倾向。

最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创新思维。在小微企业自身特征、资金供给方出于风险防范或是要求风险补偿的背景下,寄希望于传统方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非常困难。这就需要跳脱原先的制度框架,通过金融创新将小微企业以金融产品的方式推向市场。债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一方面,债券可以基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使小微企业实现资金“可得性”;另一方面,债券可以确定小微企业风险补偿的合理区间,避免风险溢价超越企业成长空间,实现资金相对的“低价格”。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2

民间借贷市场的供给能力通常依据民间借贷规模的大小来进行衡量,我们通过测算民间借贷规模的大小及利率对其作用和影响来分析民间借贷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能力。1.民间借贷规模测算采用居民部门收支差异法对地下经济规模进行间接估计,经济主体的实际总收入与总支出是相等的。经济主体的实际收入包括来自公开经济部门的收入和来自地下经济部门的收入两部分。其中,来自公开经济部门的收入由统计年鉴中城镇、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分别乘以城镇、城乡人口再加总获得;总支出由消费(统计年鉴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付分别乘以城乡居民数量再加总)、实物投资(全社会投资中个体经济个私营经济的固定资产合计表示)、净金融资产投资(住户部门资金流量表中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余额)表示。经济主体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通货(持有现金)、存货、证券投资、保险准备金。所以,地下经济部门的收入就等于总支出减去经济主体来自公开经济部门的收入,由此间接获得地下经济规模。然后再由地下经济规模测算民间借贷规模。假设如下:假设1:地下经济与公开经济有相同比例的借贷融资需求假设2:民间借贷都是短期借贷行为假设3:地下经济与公开经济相互提供融资金融相等可以相互抵消假设4:经济主体从地下经济部门获得的收入总量等同于地下经济规模地下经济中民间借贷规模所占比重等于公开经济(正规金融)的短期信贷规模占GDP的比重,由此得到民间借贷规模的数据。2.基准利率调整对民间借贷规模的影响基准利率与民间借贷规模之间正向相关。由下图可见,民间借贷规模与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当央行上调贷款利率,紧缩银根,货币市场中资金成本上升,需求者会寻找民间资本进行补充,导致民间借贷规模的上升,如2008及2010年。而当央行下调贷款利率放松银根时,需求者从银行类金融机构更易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则民间借贷规模随之下降,如2004、2009年。虽然有2002年及2007年两者之间反向变动情况出现,但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两者一直保持的是同向变动关系。数据来源:2001~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经济年鉴,中央人民银行年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3.民间借贷利率对民间借贷规模的影响鉴于民间借贷市场利率没有官方数据可以获取,此处选用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利率作为指标来分析其对民间借贷规模的影响。由下图可见,民间借贷利率变化浮动要大于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从理论上看,民间借贷规模的大小显示出民间借贷能力的大小,而民间借贷利率正是这种能力价格的体现,民间借贷利率的高低应该能够衡量出民间借贷规模的多少,当民间借贷利率较高时,需求者增加额外的融资成本,不容易获得资金,造成民间借贷规模随之收紧。反之,当民间借贷利率较低时,需求者往往更易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借贷规模也会随之增大。图2民间借贷规模与温州民间借贷利率数据来源:《正规金融信贷对民间金融利率的影响分析》。综上可知,民间借贷规模的大小受到基准利率和民间利率的双重影响,这也正是由于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与社会资金需求之间的主要矛盾所形成的。而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渠道的难易,当民间借贷市场得以正规化营运并与正规金融市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后,民间借贷利率才能更好的作为民间借贷市场的晴雨表,作为资金需求者参照标。2012年4月26日温州金融改革试点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挂牌成立,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宣布,从5月开始正式对社会公布温州市民间借贷检测利率。据该行的数据显示,当前民间借贷利率水平正在有阶段性的高位回落,其中2011年下半年的民间借贷风波对借贷市场和利率走势影响较大。2011年上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仅次于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期,是新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其中风波爆发前的2011年8月份,民间借贷综合利率(年利率)达到25.4%的峰值。民间借贷风波发生后,利率逐步下行,2012年4月份为21.58%,同比下降3.0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08个百分点,比峰值下降3.82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发展中民间借贷需求分析

1.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分析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来源于很多方面,一部分来源于自有资本,其财务成本低容易获取但受到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的限制;一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但也都因贷款数量及资格限制较多以及缺乏足够的担保抵押物而被拒之门外。近几年,全国银行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规模在逐渐上升,据中央银行数据统计显示,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从2008年底4.4万亿增加到2011年底的10.8万亿元,年均增幅达到35%,均高于大中型贷款余额增幅。由下图可见,国家的信贷政策也在逐步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不论是短期贷款余额还是小企业贷款余额都在逐年增加。尽管存款准备金率在整体处于上升的趋势,但并没有过多影响贷款余额的增加。图3我国金融机构短期贷款余额(亿元)与小企业贷款余额(万亿元)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2001~2012年6月)。成都2011APEC中小企业峰会得出我国中小企业10%能得到银行贷款,其他只能靠缺乏监管利率较高的民间借贷,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只有10%,那么小微企业更是少的可怜。这也就是小微企业除以上两种融资途径之外,偏向于选择民间借贷市场。首先,民间借贷一般是出现在亲朋好友或熟悉的业务客户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产生,特别是处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发展急需资金,通过亲友筹集发展资金是最好的选择。其次,民间借贷比银行信贷融资手续简单灵活,只需要借贷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借贷合同,贷款选择自由、借贷数额自由,期限灵活,利率定制灵活,借贷手续简便。此外,民间借贷融资由于是依托社会关系,所以在担保方式和担保品种上能够灵活多样,交易过程快捷,大大降低贷款契约的执行成本。可见,在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中民间借贷市场是其选择面最宽最便捷的手段。2.利率对小微企业民间借贷需求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利率偏高成为小微企业寻求民间借贷融资的一个难题。我们从下图中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余额数据可发现,通过贷款余额的增加显示出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的强烈愿望,不会因为基准利率的上下调整而缩减。在2008~2009年间,由于国家制定宽松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发展,使得基准利率一度下降,此时不论是短期贷款余额还是小企业贷款余额都随之增长,直至2009~2010年间,贷款余额仍在增加,同样未受到贷款利率上调的影响。因为基准利率较低,其上下浮动造成的利息差跟企业贷款金额相比差距较小,再加之国家信贷政策的倾斜,所以全国银行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规模很少因为基准利率浮动受到较大影响。图4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利率比较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正规金融信贷对民间金融利率的影响分析》。但是民间利率的变动针对小微企业对于民间资本的需求却呈现较大的波动。同时期民间借贷利率比基准利率要高出3~4倍,有时甚至高出10~20倍,如此巨额利息让小微企业望而却步。而同样在2008~2009年间,随着基准利率的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也呈现出下降趋势,从理论出发,民间借贷利率下调意味着民间借贷成本随之降低,但民间借贷规模并未增加反而却随之下降(见图2和图3)。这说明基准利率的变化浮动不足以引起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供给的降低,而民间借贷市场利率的下降却使得小微企业寻求民间融资的需求随之下降。在2009~2010年间,随着基准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的上升,小微企业对于民间融资的需求却也逐渐增加。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对于民间借贷市场的实际融资行为并不完全受到民间借贷利率的左右,民间利率的浮动变化并未真正体现出民间借贷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相反,正规金融信贷利率的。调整却影响着民间借贷规模的变化,快速反映出资金供求状况。

回归民间借贷市场利率理性区间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3

关键词:影子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1、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支持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近两年来,由于社会资金整体偏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不少影子银行业务应运而生。影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增长和高额回报吸引了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比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与此同时,由于银行资金受到高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利率管制的影响,银行为了得到高资产收益,也倾向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从而获取高利润回报。影子银行业务在中国确实存在,对此各方已无异议,但对于其总体规模却没有统一的说法。根据中金公司研究部 2011 年 10 月的《中国民间借贷分析》研究报告,中国的影子银行贷款涵盖了委托贷款、民间借贷、信托贷款、信贷担保公司贷款、融资租赁公司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典当行。其中,民间借贷余额在2011 年中期同比增长 38%至 3.8 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 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 7%。如果按这一比例推算,中国的银行贷款总规模约为54.3 万亿,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为 11.5 万亿,除民间借贷外,其他各类影子银行贷款的比例为:委托贷款 34%、信托贷款 15%、信贷担保公司贷款 11%、融资租赁公司 4%、小额贷款公司 3%、典当行 0%。可以看出,包括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在内的表外融资占据了影子银行贷款业务的一半,而这些都是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公司和个人提供了资金需求。

2、影子银行本身的业务发展支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在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下,参与信贷扩张和信用链延长各类金融业务的机构,不仅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包括大型集团、合伙企业在内的机构客户,还有不可忽视的民间融资机构。民间融资是不经过传统银行体系和正规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融资。我国的民间融资是伴随着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融资,对于民间融资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了民间融资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用贷款、中介贷款、租赁融资、典当融资、企业内部集资、民间互助借贷等。

以温州为例,从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来看,既有长期用途,如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生活消费等,也有短期用途,如短期垫资、拆借周转、过桥贷款等,但总体是以生产、投资类为主。在社会资金总体趋紧的情况下,对于短期资金需求的增加拉长了社会资金拆借链条,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资金只是在转手环节空转,并没有真正进入实体经济。从温州 1100 亿元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分析来看,其中 660 多亿元(60%)的资金直接进入了生产、投资领域,另外 440 亿元(40%)的资金在民间借贷市场空转。在进入生产和投资领域的资金中,380 多亿元(35%)用于一般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是由一般社会主体直接借出和小额贷款公司贷出;220 亿元(25%)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或集资炒房,运作方式是一些人以融资中介的名义或由多家融资中介联手,在社会上筹集资金,投资外地的房地产项目,或一些个人在亲友中集资炒房;另外 60 亿元(5%)其他投资、投机及不明用途等。在民间借贷市场空转的 440 亿元资金中,一半是由一般社会主体借给民间中介的资金,约 220 亿元,另一半由民间中介借出,被用于还贷垫款、票据保证金垫款、验资垫款等短期周转。从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看,主要就是以影子银行的方式提供资金,其中受益者包括很多的小微企业。其中,30%的资金来自当地企业,20%来自当地居民,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地的资金各占 20%,另外 10%是银行信贷资金,主要通过个人贷款的渠道间接流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3、小微企业本身的发展需要影子银行提供金融支持

目前,由于我国金融环境的限制,小微企业不得不面对融资渠道单一狭窄的困境,融资难问题成了困扰小微企业并阻碍其发现的最大瓶颈。国家统计局的《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显示,我国在生产经营中融资非常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分别达 14%和 68%,资金不足分别为企业经营困难的第二大原因和企业停产的首要原因;北京民营科技事业家学会和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中关村发展研究中心《科技型公司企业融资情况调查》也表明,即便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聚集的北京中关村,也存在着融资难和融资不足的问题。根据对该地区 1012 家企业的调查,有 49.5%的企业认为资金是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该地区的 58%的民营科技企业存在资金不足困难,平均资金缺口达 1800 万元。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有 80%的企业认为:我国融资环境无变化或趋于恶化。

2011 年,作为中国触角最广的中介服务机构,阿里巴巴金融向 96800 家小微型企业提供了小额信贷(阿里巴巴希望未来三年能够服务 100 万家小微企业,占到中国企业数的 2.5%),并联合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先后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开展了小微型企业生存状况的调研。通过对环渤海区域 99 家小微企业实地走访,并通过网络问卷对区域内 3476 家小微企业进行调研,形成《环渤海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认为 2011 年原材料成本上涨、员工工资上涨、国外订单减少对于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分别达 55%、53%、47%;从未有过借贷的小微企业占 32%、考临时赊账应对资金不足的占 22%、向亲戚朋友借款的占 46%;阿里巴巴集团对环渤海地区销售额在 3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调研显示,52%的公司净利润下滑;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金融负责人胡晓明认为,即使货币政策放宽,资金也流不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永远是稀缺的。因此,一定要有机构来做小微企业贷款。

这充分表明在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多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和措施,但效果十分有限。因此,小微企业在资金需求强烈的背景下,就非常需要影子银行的支持。(作者单位: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沈而默、何欣荣,2011:《“影子银行”行走在灰色地带》,《半月谈》2011年第 12 期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4

一、企业民间借贷融资现状及问题

民间借贷事实上几千年来一直存在,因其借贷期限灵活、手续简便、快速,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发挥了其有利的一面,只是近年来其带来的负面问题更加突出。

1. 范围太广

2007 年河北工商联调研显示,177 份有效问卷中 41%的企业回答有民间借贷; 其中中小微型企业民间借贷约 81% 是用于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约 23% 用于固定资产投产。据 2008 年美国次贷金融危机爆发后有关调查资料表明,在被调查的255 家中小微企业中,曾经有民间借贷行为发生的有 182 家,占 71. 37%。特别是民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民间借贷比例更高。民间借贷的范围呈现迅速扩大的趋势。

2. 速度太快

据中金报告显示,估计中国民间借贷余额在2011 年中期同比增长 38% ,至 3. 8 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 中金估计) 的约 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 7%。[2]如此规模的民间借贷一旦出问题将很严重,其发展的速度严重超出国家预期,迅速从沿海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扩展。

3. 成本太高

民间借贷利率本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其高低视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关系和借款人偿还能力、期限长短而定。但近年来,国家实施连续加息、银根趋紧等宏观调控措施,信贷资金渐趋紧张,企业民间融资难度加大,导致借贷利率持续升高。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为 3—6 分,有的高达 1 角,甚至高到 1 角 5分,年化利率高达 180%,而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年毛利润率不会超过 10%,一般在 3%—5%之间。

4. 风险太大

民间借贷手续简单,但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一旦不能如期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使用非法律或暴力手段,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企业负责人人身安全也成问题,由此造成企业民间借贷风险相当大。

二、中小微型企业民间借贷的成因分析

1. 系统环境影响

自 2008 年美国爆发次贷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经济环境也发生剧烈变化。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内需市场迟迟不能扩大,中小微企业本已恶劣的市场生存环境更是雪上加霜。国家 4 万亿投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亦不能分一杯羹。不尽完善的国家法律亦不能从律法上保证中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的合理权益。2. 企业财务手段匮乏中小微企业在本已恶劣的生存环境中,由于财务管理手段的匮乏,在经营陷入困境时,首先不懂得运用财务知识自我分析是否有必要进行融资,而仅仅是拍脑袋、拍大腿、拍屁股的三拍盲目决策理论;如需要融资,在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的平衡上运用不当,比如企业可以通过股东融资、增加留存收益、加大销售力量、加快存货周转、应收款项周转、拖延应付账款和供应链优化等。不一定非要选择增加企业负债来解决资金问题。

3. 合法融资渠道受阻

我国金融企业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受行政命令的影响较大,以满足国家战略需要为使命。紧缩性货币政策造成金融企业可供贷款金额趋紧,同时作为市场法人主体,总是按照市场规律优先放贷到经营风险小、利率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由此造成中小微企业贷不到正常渠道的资金。

4. 财务风险管理不足

Fisher( 1906 年) 最早阐述了更关心低于某个特定收益下的风险思想,其对风险定义为: 收益降到低于利率水平线的可能性。[3]中小微型企业规模小、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差,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由此造成财务风险预算控制、财务风险跟踪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到位,同时也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更谈不上应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了。一个处在财务风险浪口上的企业不知道自己的风险就是最大的灭顶风险。

三、中小微型企业民间借贷融资的可行性策略

1. 加快立法,整治系统环境,严格执行现代法人制度

国家相关部门应首先加快关于民间借贷融资的立法进程,让民办借贷融资进入国家监管范围,引导其稳健发展,给予合法地位,健全法律环境。再有我国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立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允许其破产保护。股东权益和法人权益要严格分开,保护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中小微企业老板亦应学习我国《公 司法》的内容,明确法人和股东的权益,企业破产,股东权益最多损失殆尽。但作为自然人,你个人的私人财产不受影响,法人不是你股东的法人。

2. 强化综合理财手段的运用

中小微企业一旦陷入经营困境应首先做自我分析和市场环境分析,一定要在融资必要与否上做出明确判断; 如需要融资,一定要在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上做好平衡,并要在融资成本的先后顺序上逐步排查,不能盲目进行民间借贷。比如能通过加大销售力量、加快存货周转、应收款项周转、拖延应付账款和供应链优化等手段解决资金困难的就先不融资,通过增加留存收益融资成本最低、股东融资成本次之,负债融资最高、国家借贷融资成本比民间借贷融资成本低等。一定强调注重多种理财手段的综合运用,避免单一手段造成公司更大的被动风险。

3. 强化财务风险管理

中小微型企业要以战略的眼光引进财务风险管理机制,不能仅关注会计部门核算,凡是涉及成本费用的都是财务管理问题,财务风险管理部门高于会计等各部门,要赋予其权限,不能仅作为摆设或更改会计部为财务部。要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算管理机制; 建立公司财务风险跟踪、监督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全程跟踪、识别、评价和预测; 对存在风险的财务活动实行问责制,明确承担责任和风险报酬; 同时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处理突发或偶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建设。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5

关键词:民营经济;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融资渠道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一、民间信用发展的新特点

民间信用又称民间借贷或民间金融,从现实情况看,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借贷为主要形式的价值让渡及还本付息。它是适应民间各经济主体之间为解决生活、生产、经营、投资等多方面的资金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形式。长期以来,因没有合法的法律地位,也称为“地下金融”。

民间信用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长久以来,民间信用的基本特点为非生产型,期限较短,活动范围有限,手续简便、快捷,利率较高,信用风险大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中国民间信用的发展具有了新的特点:

1. 向生产性借贷发展。改革之前,民间借贷多为生活性借贷,一般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资金需求。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众多小微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资金支持,只能转向民间借贷市场融资。借款用途从解决温饱、婚丧嫁娶或天灾人祸等生活费用和临时短缺需要,发展到以生产性借贷为主。

2.以货币借贷为主,利率高。改革开放之前,民间借贷多为非市场性的人情债,多为亲戚朋友之间发生的没有利息或低息的借贷。借贷方式有借钱还物、借物还钱、借物还物、借钱还钱等多种形式。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民众市场意识的提高,民间借贷发展到以货币借贷为主,利率从无息低息为主,向高息为主转变。利率高且浮动,也反映了民间借贷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

3.范围、规模扩大,期限延长。早期的民间借贷因多在亲戚朋友之间发生,发生空间范围有限。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人流和物流大范围、大规模流动,社会关系更广泛了,越来越多的借贷为生产性借贷,单笔资金需求量较高,而且居民个人和小微企业资金实力增强,能够满足更大规模的民间借贷。所以借贷关系从亲朋好友发展到非亲非故,借贷范围从本村本乡发展到跨乡、跨县甚至跨省;交易额从几十元、几百元发展到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上千万元;期限也从春借秋还,一般不超过1年,发展到长达1--2年,甚至3--5年或更长。

4.组织化发展。早期的民间借贷大都在个人之间临时无组织地进行,表现为私人之间直接货币借贷,或私人通过中介人进行的货币借贷。随着借贷规模和范围的扩大,有一定组织程序和规范的的借贷活动发展起来:如股份集资、农村基金会、民间合会、“典当行”、 金融仓储公司、供应链金融、 民间借贷公司、地下钱庄等。这些信用形式灵活多样、手续简便、期限自由、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金融杠杆作用,同时也推动了民间信用的发展。

5.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及违规操作。民间信用的资金一般来源于四个方面:一为居民个人的劳动收入和积蓄;二为企业或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的积累;三为借入资金,包括向银行的借入;四为来路不明的资金,如一些灰色或黑色收入。借入资金,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受高回报的诱惑,有不少企业也开始违规从事放款业务。他们以自己的资产为抵押,从银行贷来大笔资金,并不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放贷到资金缺乏的中小微企业。或者低息从银行取得贷款,成立担保公司,之后又立即转手发放高利贷,赚取巨额息差,从而形成民间借贷市场的非理性繁荣。

二、民间信用发展的主要动因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民间金融进入了活跃发展时期。以温州为例,温州经济的特点,是民营经济占市场主导地位,大部分企业的初始资金大都靠自筹,并主要来自民间借贷。是什么原因促使了民间信用的发展?

l.源于金融资源的集中和垄断。金融体系改革开始后,多元多层次金融结构有较大发展,但金融资源过于集中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它正规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大型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倾向于成熟产业,倾向于国有经济部门和大中企业,而民营小微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足够的贷款。虽然近年来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额度和占比有所提升,但贷款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只能转向民间借贷市场融资。

2.源于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发展。改革以来,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控股、集体、个体、股份制、合作制、外资或中外合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些经济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由支配其收入,增大了相互融资的机会,也形成了民间信用发展的基础。

3.源于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经营规模不大,信用欠佳,抵押资产不多,经营风险大,难以满足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审批手续、担保抵押等要求。银行出于安全考虑,往往也不愿意提供贷款。民间借贷的发展为大量急需资金又贷款无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4.源于民间财富增加,民众逐利心增强。改革开放30多年,企业或劳动者个人积累的财富大幅增加,资金数额巨大,形成了民间信用的资金源泉。资本逐利的本性,市场经济意识的提高,使民众的逐利心理不断增强,从而驱使资金流向获利空间最大的领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在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中,通过民间借贷赚取利差,获取丰厚的回报是“民间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

5.源于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有限。由于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民间资本实际可选择的投资渠道十分有限。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楼市调控炒房受到严格限制,炒股又炒得血本无归,实体经济利润微簿、经营困难,许多小微企业破产倒闭,而海外投资风大浪高又未成气候,从楼市、股市以及实体经济中退出的大量民间资本如笼中困兽无处可去。出于资本逐利的本性,在民间高利贷的杠杆作用下,大量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就不足为奇了。

6.源于泡沫经济。前几年的房地产热,股市热,出现了一些投资和投机的热点。高收益的预期,必然会调动部分资金流进房市和股市。炒房炒股能赚一倍的钱,借50%的利息的钱仍然划算,尽管民间借贷利率高、风险大,但任何事情都有风险,高风险往往意味着高收益。因此,在高收益预期的影响下,也驱使民间资本大量涌入民间借贷市场。

7.与国家的宏观调控也有关系。2010年为防止经济过热,对抗通货膨胀,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为稳健的政策取向。进入2011年,中央银行开始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接连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的历史最高水平,而且多次提高基准利率。货币政策的快速趋紧、直接传导到信贷市场,各商业银行被迫控制信贷额度,小微企业几乎不可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民间借贷市场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这也促使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当然,目前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三、民间信用发展的积极作用

对我国经济发展而言,民间信用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总体来看是利大于弊。其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弥补银行信用的不足,缓解信贷资金供需矛盾。银行信用受体制和政策的影响,在信贷投向、风险控制、授信范围及权限、经营方式、信贷规模等多方面受到限制,无论在总量、结构还是在服务上,都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民间信用一般是在银行信用等正规金融机构涉足不到或力不能及的领域发展起来的,民间信用的发展弥补了银行等信贷资金的不足,有效缓解了信贷资金的供需矛盾。

2.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这也是全世界的政府都会设立专门的政策项目,增加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原因。多年来,拉动经济增长,推出财政、信贷刺激计划,我们看到的是资源仍大部分流向了国有大中企业,小微企业照样缺资金。所以民间信用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竞争的“大气候”。民间信用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分流了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压力,有助于正规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创新服务品种,改善金融服务。反过来,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改善也促使民间借贷改进服务方式,降低借贷利率,提高服务质量,以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之间的这种良性互动,形成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了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

4.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配置是以资金流带动,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来实现的。只有通过资金的流动,才能带动生产资料、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总的来看,在利率机制作用下,民间借贷的资金一般流向那些真正需要的企业,流向那些产品竞争力强,产销两旺、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反之,民间信用会避而远之。流动的结果会促使科技含量高、成本低、效益好的企业得到发展,而科技含量低、成本高、效益差的企业遭受淘汰,从而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

5.有利于优化信用生态环境。所谓信用生态环境,一般是指市场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完善,对金融业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有效,民众法治意识浓厚,信用观念强等境况。民间借贷通常以亲缘、地缘、乡缘关系为依托,互相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还贷能力和道德品格,多属于“熟人”借贷。 “熟人社会”的自律机制,使得借贷双方比较注重自己信用,信守承喏,从而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意识,完善金融信用环境。

6.有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企业在创业阶段由于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大,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融资,往往只能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创业资本。民间信用的发展必然关系到风险投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7.对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资金不足。迫于经营压力和利益的驱动,大量的资金通过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渠道,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短缺的矛盾。民间借贷的发展对解决农户、农村企业的生产所需资金,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不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据调查,农村的中小微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其初始资金30%以上靠民间借贷,扩大再生产,50%以上靠的也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四、发展民间信用的必然性

综上所述,发展民间信用动因强劲,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特别是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作用巨大。发展民间信用不是要不要、想不想的问题,而是有客观必然性。

首先,发展民间信用有客观经济基础。 在现代信用体系中,任何一种信用形式产生、发展都具有现实的经济基础。银行信用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化大生产,其融资服务的重点是能够带来规模效益的大项目、大中企业,而不是小微企业或小生产者。民间借贷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则是小生产方式。在小生产方式下,规模较小的企业往往被那些追求规模效益的正规金融机构所忽略,只能通过民间信用来满足,这就为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深厚土壤。

其次,决定于金融体系内在的制度路径。我国目前的信贷体制是以大型国有控股银行为主体、占主导的。尽管政府要求这些银行都要成立小微企业信贷部,去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他们也都成立了,但没有积极性。因为给小微企业放款,交易成本高、风险大,成本与收益的匹配,不符合其“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经营原则。所以从我国信用体系自身发展的规律看,从我国经济发展对金融活动的要求看,积极发展民间信用成为必然的选择。

第三,民间借贷有着广阔的生存空间。这种生存空间,从根本上说源于市场需求。一方面众多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缺资源,缺技术,缺资金,嗷嗷待哺,资金需求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满足;另一方面大量民间资本寻找出路,有需求又有供给,民间借贷的发展是必然的。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与正规金融机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四、发展民间信用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体现。从我国宪法所主张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立法精神看,发展民间借贷,是民间投资者追求个人财富的权利与自由,以及民营企业获得普惠制金融服务的权利和自由的体现。长期以来,民间借贷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一直没有合法身份,不得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正因为法律地位缺失,游离于监管之外,放贷行为又十分隐蔽,风险难以控制,有时才显得无法无天,长期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隐患。所以如何从立法的层面规范民间借贷的行为,为民间借贷”正名”,使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向地面、走向“阳光化”运作、走向合法经营,是民间借贷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已经采取了行动。央行提出的应“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温州等沿海地区金融综合改革开始推进,使我们看到了民间借贷合法化和正常发展的曙光,但任重而道远。

发展民间信用也是有风险的,而且风险很大。民间信用的风险及对策分析将另文说明。

参考文献:

[1] 邰子龙.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J]. 金融领域, 2010(6).

[2] 许 小 年 . 地 下 钱 庄 的 合 法 之 路 [Z]. 22度观察, 2011-05-31.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6

4月26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立当天,一笔区区5万元的贷款就成了新闻焦点。然而,第二天却有人爆料此笔贷款只是内部员工所贷。

准确些说,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制造了个假新闻来吸引公众眼球,殊不知这让他们在新闻媒体中的地位翻了个跟头。

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栽的这个跟头,正好说明了一个问题:正值“大旱”的民间借贷需要甘露,因此任何一次雷暴来袭,哪怕是不下雨都能给那些需要借贷的小微企业带来一丝希望。

但是,当下的民间借贷尚存两大难题。一是代表政府的金融机构在走向实质行动的道路上,总是因为抵押担保的问题而原地踏步。确切地说就是,那些需要借贷的小微企业如何吸引金融机构愿意贷款是个难题。代表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很难看上小微企业,相反,对于大额贷款倒是趋之若鹜。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的数据显示,过亿元担保机构2010年新增担保企业户数达13万户,占新增担保企业总户数的59%,新增担保业务额达7453亿元,占当年新增担保总额的76.09%,比2009年提高3.14个百分点。

非制造业企业拿什么做抵押,这又是另外一个难题。与此同时,就算是一些制造业企业,因为国有企业长期占据“天时地利”以至于让“民企不行”的思想在很多人中已经根深蒂固,一些高精尖技术就不能让民营企业来做的思想更是妨碍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难度。

小微企业贷款的第二个难题就是贷款利息高。阿里巴巴集团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今年初的一份《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查报告》显示,(浙江)民间借贷利率较高的已达年息48%至60%。也就是说,今天借你100万,明年的今天就得还你至少148万,最多还160万。俗话说,创业难。小微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处于一个艰难时期,一旦效益不好借贷了就得背负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要想健康发展谈何容易。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7

关键词:高利贷;民间金融;利率市场化

一、民间借贷的高利率

民间信用,又称民间借贷,传统的定义是指个人之间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所提供的直接借贷,故又称个人信用。但这样理解过于狭义。笔者认为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民间信用应该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及个人与个人之间所发生的信用关系,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借贷为主要形式的价值让渡及还本付息。它是适应民间各经济主体之间为解决生产、经营、投资、生活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形式。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也称为“地下金融”或“民间金融”。

民间信用的最大特点是高利率。利率是利息额与预付借贷资本价值之比,是计量借贷资本增值程度的数量指标。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于利息的一般思路,是将利息看成是一段时期内放弃货币流动性的报酬。认为利息是一种补偿,这种补偿至少应该等于机会成本补偿加上风险的补偿,而机会成本是债权人贷出货币就放弃了获得其他投资收入的机会,而风险是债权人贷出货币后需承担的债务人到期既不能付息也不能还本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显然机会成本体现了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而还本付息风险的大小必然影响借贷利率的高低。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同期普通银行利率的4倍以上就不受法律保护。后者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高利贷”。但实际情况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远远不止于四倍。

温州是我国最早实行利率改革的试点城市,也是我国最早建立民间借贷利率监测制度的城市。温州民间借贷及价格变动情况,已经成为反映我国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民间资金供需松紧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有关人士介绍,人行在温州市的各类民间金融公司设立了80个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温州市的平均民间借贷利率为月息1.9%,一些担保公司“过桥”拆借利率达到月息4%—6%,甚至更高。照此推算,年利率分别达到了48%和72%。另据统计,温州目前,相当一部分机构和个人一直在从事民间借贷活动,资本越滚越大,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已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是2到6分,有的高达10分,甚至更高年利率达120%。

在全国其他地区,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以前几年有名的南山集资案骗局为例,南山集资案以高利率为诱惑进行集资,投资旅游区和水电站,以万元为单位,月利3%,月奖金也是3%,每月兑现,实际月利6%;投资秸秆项目,月利高达9%。照此推算,年利分别达到了72%和108%。如此高的回报,比较做实业,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的毛利润不会超过15%,一般在5%到10%。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回报率则更低,这必然吸引相当部分资金投向民间借贷市场。受高利贷高回报的诱惑,有不少企业也开始违规从事高利贷业务。他们以自己的资产为抵押,从银行贷来大笔资金,并不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放贷到资金缺乏的中小微企业。或者低息从银行取得贷款,成立担保公司,之后又立即转手发放高利贷,赚取巨额息差,从而形成民间借贷市场的非理性繁荣。

二、高利率产生的原因

民间信用的利率从根本上来说主要取决于资金供求关系,利率随行就市,普通银行基准利率只起指导作用。目前在我国资金总体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民间利率明显高于银行利率应是正常的。之所以形成高利贷,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源于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的集中和垄断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开始后,多元金融机构有较大发展,但金融资源过于集中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大型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倾向于成熟产业,倾向于国有经济部门和大型企业,而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足够的贷款,只能转向民间借贷市场融资。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的集中和垄断,导致了资金价格的扭曲。

(二)源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和市场需求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虽然近年来中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额度和占比有所提升,但中小微企业规模不大,信用欠佳,抵押资产不多,经营风险大,当资金需求出现燃眉之急时,又无法通过普通银行来获得贷款,靠民间高利贷饮鸩止渴往往成为无奈的选择,否则生存都成问题。

(三)源于资本逐利的本性

在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中,通过民间借贷赚取利差是“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民间金融”巨额资金来源的吸引力就在于高利贷丰厚的回报。

(四)源于民间借贷的高风险

民间借贷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而中小微企业财务不透明,经营风险大、不确定性大、破产率高。所以依据“低风险低利率、高风险高利率”的原则,民间借贷利率高也是很自然的。

(五)交易费用高,违法的成本高也是形成高利贷的重要原因

交易费用高,即贷款的运作费用高。由于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通常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信息收集、调研、分析、决策的费用是大企业费用(按企业单位计算)的6—8倍。这些交易费用必然反映在借贷利率上。而民间借贷至今无法可依,没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只能在灰色地带运行,实际上是“地下金融”。民间借贷资本放贷人相对风险大,违法成本高,拆解出去的资金缺乏足够的保障,资金又稀缺,所以必然导致民间借贷利率普遍高企。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篇8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金融机构都更加关注实力强大的企业集团,忽略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小微企业生存环境堪忧,突出表现在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越来越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更加明确和完善。如何正确引导小微企业摆脱融资困境、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它们在提高就业率、扩大税源、繁荣市场及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但这些企业却享受不到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筹资少和风险大的问题。本文以A企业为例分析了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就国外目前的文献资料来看,对于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还属于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但国外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已经较为深入:Anne(2005)的《Thecontinuumcapitalforsmallandmicroenterprises》[1]和Alison(2004)的《以学习型社区的倡议或增长的鼓励措施来吸引微型企业》[2],采用计量经济模型验证了人力资源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AllenBerger(1995)聚焦小微企业融资时“关系借贷”的常态,对关系借贷与小企业融资信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析[3]。Hellman和Stiglitz(2000)认为小微企业在和大中型企业的竞争时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需要市场之外的力量介入,为小微企业提供额外的担保,解决融资难题[4]。2.国内文献综述随着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在我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内很多专家学者都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王文烈(2010)提出当前银行业务创新的重点在于商业银行对小型企业金融发展的战略及策略[5];吴江涛(2012)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研究》[6]一文中也提到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助于培育竞争新优势、提升资本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和加快结构布局;于洋(2013)的《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7]中更强调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流程、信贷机制,提供多元化的行之有效的金融服务。此外,徐洁、隗斌贤、揭筱纹的《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8]要求对互联网金融给予充分的关注。值得一提的是,赵立雨(2013)的《社会网络视角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网络构建研究》[9]一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从社会网络视角分析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成果。

二、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已经分别于2003年、2005年和2009年出台了一系列法律、优惠政策及办法,但由于原来对中小企业的定义较宽泛,使得企业群体中最弱势、最需要政府扶持的小微企业难以享受到优惠政策,社会各界人士对此反应强烈。虽然我国近期将中小企业进一步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但积重难返,大多数小微企业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险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

1.资金缺口大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企业规模较小,注册资本少,科技水平不高,经营易受到环境、政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而自身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积累有限,抗风险能力弱,发展稳定性较差,使得小微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短期、频繁”的特点,与大中型企业“长期大额”的融资比起来,不仅管理难度大,成本高,而且利润水平低,风险大。所以,银行往往对小微企业“惜贷”,这也导致我国小微企业的资金缺口加大。2.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不足企业的内部融资是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的主要来源之一,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是依靠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活动的新增资金需求。就内部融资而言,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大多小微企业利润水平低,资金积累时间短,很难通过内部融资来满足资金的需求。尤其是在企业成立初期,启动资金多靠自筹,多数创业者因此而陷入困境。3.融资渠道不通畅我国大型银行“嫌贫爱富”的现象非常普遍。据调查,通过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获得所需资金的小微企业大概占企业总量的18%。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青睐大中型企业,争先恐后地向大中型企业贷款,而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却无人问津。处于发展期的村镇银行,有利于小微企业筹集资金,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国证券市场推出了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但是上市门槛高,条件较为苛刻,往往令小微企业望尘莫及。

(二)小微企业融资贵

1.贷款利率提高从表中可以看出,2008年以来,银行不断缩紧银根,特别是2010年以来连续5次加息、1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贷款基准利率从5.31%上升到6.31%,涨幅接近20%。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贷款利率包括两部分: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浮动利率一般超过了20%。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困境加剧。除了银行之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更高,有的甚至高出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的4倍,尤其是民间借贷利率高达30%,远高于小微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融资成本仍较高。一方面是国家限制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只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向两家金融机构融资,而且融资金额也非常有限,最多不超过资产净额的50%,使得资金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税收负担较重,远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税费负担,大大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而小额贷款公司理所当然地把运营成本转嫁到贷款企业。2.贷款隐性费用高部分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混乱,成本随意结转,会计造假渐成常态,财务指标胡乱编造,使得银行无法了解企业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加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此外,小微企业贷款信用度不高,出现拖欠贷款的现象。有数据表明,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比例是一般贷款不良比例的2倍。面对较高的信贷风险,银行不得不采取额外收费的措施来防范风险。

(三)小微企业融资险

1.资金使用带有随意性部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低,老板任命自己的亲戚担任出纳,出纳无法独立进行工作,而是受老板牵制,造成资金使用的随意性,无法满足经营急需资金的需要。不少小微企业选择贷款时往往缺乏调查研究,并无财务根据,贷款缺乏可行性。有的甚至出现违规抵押、逃账赖账、还款逾期现象,加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的风险,使企业财务陷入困境。2.民间借贷风险大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我国民间资本充裕,没有严格的担保条件,且不需要严格审批,贷款程序简单,使得民间借贷市场活跃,就如新兴的P2P(个人对个人)网贷,操作便捷、省时省力。然而民间融资利率极高,小微企业为维持资金周转,不得不承担高额利息。同时,民间借贷市场发展很不成熟,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约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现象屡见不鲜,使得企业既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及压力,又隐含着资金断裂的风险,一旦发生资金断裂,小微企业的寿命可能面临终结。

三、A企业经营背景与融资现状

(一)经营背景

A企业是北京市一家小微企业,以生产和经营化工产品为主要经营方式。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0万,企业职工人数45人。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资产总额达到1000万,发展势头良好。然而,该企业化验室条件简陋,技术人员只有2个,只负责简单的研发,或是根据顾客提供的配方进行勾兑,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处于产业链的末端,利润率不超过百分之一。所以尽管销量大,但是盈利水平有限。与同行业的大中型企业相比,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资金流紧张,自2010年以来,资金缺口不断增大,高达80%以上,阻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以及产品的升级。根据我实习期间的调查以及与该企业会计的交流发现,该企业在未来几个月的经营信心较低,盈利能力仍得不到提高。该企业的销售利润率明显低于同行业的大中型企业。

(二)融资现状

A企业在成立初期,其总经理几乎倾尽所有财产,并举借大量外债,企业才得以经营并维持下来。随着情况的好转,销售额快速增长,但由于利润率不足1%,依靠企业自身的利润积累,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缺口。该企业某年向一商业银行申请100万的贷款,由于担保物不足,借助担保公司担保,担保费为贷款金额的4%,此外,还缴纳了10%的保证金。这样,100万的贷款,企业实际上只拿到86万,企业贷款的隐性费用大大增加。经过近10年的发展,A企业取得了相当优秀的业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难以化解的矛盾。例如:办公场地是租借的,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生产设备简单、陈旧,甚至有些设备接近报废;用于科研的经费更是少得可怜;企业招工比较困难,尤其是难以招聘到懂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究其原因,主要是该企业近年来面临着融资难、融资险、融资贵的困境。2013年我国学者对小企业的融资行为作了广泛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自有资金占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绝大部分,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较少。从表中数据可以得出,该企业的资金缺口较大,融资渠道不通畅。2011年实际融资大约占所需融资的25.88%,2012年实际融资占所需融资的20.04%,而2013年实际融资仅占所需融资的18.83%。可见,A企业资金缺口很大,而且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A企业主要以民间融资为主,占总数的44.51%;向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村银行,占融资总量约五分之一;向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融资有限,二者加起来仅占总量的13.84%;自筹资金不足;而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方式融资为零。如此困难的融资局面,严重制约了该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几点建议

(一)减轻小微企业融资难度

1.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小微企业要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提高盈利水平,创造现金流。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监督款项的回收情况,缩短账款回收期,减少呆账坏账。金融机构要强化对小微企业的“输血功能”,开创服务新颖、产品针对性强、操作便捷的融资方式,针对小微企业在短期内融资频繁的特点,专门开发贷款业务,适合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2.提高企业内部融资的能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小微企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转型升级,不少小微企业因无力购入新的大型先进的机械设备而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小微企业要加快科技创新,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信用评级,争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以进行设备租赁改造以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3.开拓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首先,银行必须要建立融资平台,以帮助小微企业迅速发展,创造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新的业务模式,小微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在平台上实现借款、还款、转账等一系列金融业务。其次,培育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鼓励村镇银行,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个性化、专门化服务。使小额贷款公司完全实现程序简洁、快速,规范贷款,贷款利率可由双方协商的服务优势来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本需要。再次,积极推动小微企业股票市场融资,着重培养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管理者素质强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小微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

(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适当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规范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根据风险评估和预测,在适当的范围内允许小微企业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此外,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上的优惠。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税负较重,各种税费缴纳之和约占全部利润的三分之一,而且由于没有明确法律保护,还要承担较高的坏账风险,促使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不提高利率来维持收益。小贷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才能降低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给小微企业更多的融资优惠。2.减少小微企业贷款的隐性费用小微企业要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方法,真实、客观、有效地反映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提高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树立牢固的信用意识,通过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建立银企之间信息交流与合作平台。企业信息要尽量做到公开化,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更快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

(三)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

1.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计人员要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合理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减少资金的闲置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日常费用报销,要严格遵守报销流程,控制和减少资金的随意使用。出纳人员对企业的现金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企业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规范出纳人员对现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额。管理者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财务信息,提高企业贷款的可行性,加强对企业资金流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干扰,实现独立的财务核算,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2.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一方面,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市场的合法地位,使民间借贷有法可依。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公平、稳定、安全的投资环境,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另一方面,要监督民间借贷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民间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禁止民间开办地下钱庄,使民间融资市场阳光化、合法化,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小微企业要自觉抵制民间借贷市场的不合法行为,谨防民间借贷风险。同时,小微企业要自觉遵守民间借贷市场的法律规范,做到按期还款,遵守贷款合同及约定。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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