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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健康教育8篇

时间:2023-09-19 15:44:25

残疾人健康教育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1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理念;残痰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

1引言

两性世界里,尽管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在身体方面有所不同,但他们一样有正常的性的發展,残疾的明显程度并不与性的發展成正比,性的發展同样贯穿其一生,并且影响其全部生活的目的及态度的选择。如2009年笔者对新疆部分特殊教育学校中135名(聋哑、视力残疾、智力残疾)13~18岁儿童进行的青春期生理、心理状况调查表明:残疾学生的青春期發育与健全儿童是同步的。虽然他们的性心理發育要晚于健全儿童,但几乎同样有着健全儿童性心理不同阶段的内在表现需求,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一样需要性心理健康教育,性心理健康教育对残疾儿童發展并保持性的健康状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残疾儿童在知识接受和技能培养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很多关于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的教育都局限在单纯的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上,忽略了残疾儿童的性个人需求、性价值选择、性情感体验、性个人素质等人格教育,这极大地影响了残疾儿童性心理的健康發展。为此,本文试图在积极心理学的理念下来探索残疾儿童的性心理健康教育。

2积极心理学的理念及研究的主要内容

积极心理学是利用心理学目前已经比较完善和有效的实验方法与测量手段,来研究力量和美德等积极方面因素对人的影响的一种心理学思潮。作为一种新的研究取向,积极心理学是相对于现代西方主流心理学倡导的“消极心理学”或“病态心理学”而提出来的,是对现代主流心理学的反思。积极心理学关注人的心理机能,重视人的潜能的發挥,把促进人的健康成长、激發与培养人的积极情绪、帮助人们快乐与成功、引导人们走向幸福做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因此,积极心理学主要研究:主观层面上积极情绪体验的培养,包括对过去的幸福感和满意感、对现在的愉悦、对未来富有建设性的认知,如希望、忠诚等;个人层面上积极人格特质的培养,包括乐观、爱和职业能力、勇气、人际交往技能、美感、宽恕等;群体层面上积极组织系统的构建,指如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使个体發挥其人性中具有积极作用的个性品质,如责任感、利他、文明、忍耐、职业伦理等。

21世纪初,我国学者孟万金教授针对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提出了从积极方面人手,用积极的内容和积极的方式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开發潜能,减负增效,塑造积极向上心态和奠基幸福的基本理念。该理念不仅引领了我国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方向,也为性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3消极心理学取向下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过分关注残疾儿童性心理的消极层面,导致对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的误解

长期以来,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在消极心理学的影响下,过分关注残疾儿童性心理的消极层面,主要研究残疾儿童由于认识活动的限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限制、语言表达沟通的限制等消极心理因素而引發的成熟的性生理与尚未完全成熟的性心理之间、性的生物需求与性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冲突。把性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局限在性心理發展过程中矛盾与冲突的解决上,将个体具有较强的性社会适应性(性道德、往常识与规则)、如何免受性问题的困扰作为教育的最终目标,忽略了性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残疾儿童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受自己的身体,在与两性的交往中增进自身人格的完善,促进自身身心健康發展的终极目标,这也导致了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者与实践者对性心理健康教育目标的误解。

3.2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忽略了残疾儿童个人层面上的积极个人特质的研究与培养

由于当前学校将残疾儿童l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定位于性心理發展过程中矛盾与冲突的解决,因此,性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关注残疾儿童在性心理發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困惑。在这种消极心理学模式下,教师常常把残疾儿童当做“问题来源”,常常以残疾儿童存在的性心理问题、性心理發展过程中的弱点和缺陷当作工作的出發点和落脚点,忽略了残疾儿童个人层面上的积极个人特质的研究与培养。如,自信心、爱的能力、审美的能力、宽容等个人特质对性心理健康的重大作用。

3.3教学资源单一,缺乏积极完善的性心理健康教育系统

由于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性心理發展过程中矛盾冲突的解决,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关注残疾儿童在性心理發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困惑,因此,性心理健康教育常常游离于学校的其他工作,被看成只是心理健康课、心理辅导与咨询和心理活动的任务,与其他教师和教育者无关,这必然使学生的性心理健康教育不能成为一个积极有效的组织系统,因此,难于收到理想的效果。

4积极心理学理念对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启示

与消极心理学相对照,孟万金教授提出的积极心理学从积极方面人手,用积极的内容和积极的方式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开發潜能,减负增效,塑造积极向上心态和奠基幸福的基本理念,为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4.1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应具有整体性

身体的生长發育是心理發展的物质基础。生长發育以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影响着个体的心理与行为变化。直接影响是指性生理的变化直接导致个体心理的某些变化。例如,对男性来说,青春期激素的增加直接导致了男青年性驱力和性活动的增强;对女性来说,月经周期大约有40%的女性体验到更为强烈的抑郁、焦虑、烦躁、自尊心下降等感受。但由于个体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之中,其心理与行为表现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个体的心理与行为表现较少是由青春期生理变化直接引發的,而大多是生理变化与其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青春期生理变化对个体心理發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个人、社会对这种身体变化的评价和态度间接發生作用的。也即是性生理变化对个体性心理發展的影响并不在于性生理变化的本身,而在于个体对这种变化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解释,在于个体对他人反映的理解,以及对这些变化是否符合社会文化模式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或解释依赖于个体对自身变化快慢的认知与评价、他人对此所持的态度与评价、个体对他人对此所持的态度与评价的反映,以及个体在评价时产生的自尊、自信、焦虑、抑郁等情感体验、性意志能力及个性特征等等。也即,性心理的發展是性生理变化、性认识、性情感、性意志、人的个性品质综合作用的结果。

由于身体残疾以及个性特征的缘故,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相比对个体性生理变化的意义和重要性解释时,更重视他人对残疾儿童性生理变化所持的态度与评价,更容易陷入负面认知与评价、负面情绪体验当中,这极大地影响了其性心理的健康發展。因此,根据积极心理学的理念,在建构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时,不仅要关注主观层面上积极情绪体验的研究:帮助残疾儿童客观认识自我、悦纳自我,培养残疾儿童积极的生活态度,帮助残疾儿童体验到性的幸福感等;而且还要关注残疾儿童个人层面上积极人格特质的研究:首先,要提高残疾儿童自我意识發展水平,以便残疾儿童能够接受自己对自己外貌、能力、价值和个性品质以及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接受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差距;其次,要根据残疾儿童心理發育特点培养残疾儿童爱的能力、宽容的能力、人际交往的能力、正确的性审美能力,以便使他们有勇气面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不仅如此,在建构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时,尤其要关注群体层面上积极组织系统的研究:通过创设良好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促使个体發挥其人性中具有积极作用的个性品质,建立起有尊严、有意义的社会生活。因此,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应该注重整体性。

4.2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应该以残疾儿童积极心理品质培养为主

长期以来,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在消极心理学的影响下,过分关注残疾儿童性心理的消极层面。如智力残疾儿童由于大脑發育受损,对性道德规则理解困难,很难将性道德规则变成行动的指南,容易出现性安全问题;听力残疾儿童由于听力受损带来的感知活动的局限性和语言發展上的滞后性影响了其思维的發展,使得他们的智力往往比残疾儿童低2~3个年龄阶段,使得其性心理的發展落后于其性生理的成熟,容易出现性心理问题;视力残疾儿童由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较多,他们更容易产生不安全感。这使得他们更容易表现出孤僻、敏感、自私、漠不关心、缺乏同情心、消沉、抑郁、焦虑、爱钻牛角尖等负面情绪,影响他们性心理的健康發展。因此,消极心理学影响下的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对残疾儿童进行青春期性知识、一定的社会文化所认可的性道德规范和性价值标准、社会规范下的及性安全教育、残疾儿童自我保护和性常见问题的指导等诊断性、补救性方面,重在消解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

根据积极心理学的观念:心理学研究的重点应放在人自身的积极因素方面,心理学要从人固有的、实际的、潜在的具有建设性力量、美德和善端为出發点,用一种积极的心态来对人的许多心理现象(包括心理问题)做出新的解读,从而激發人自身的积极力量和内在的优秀品质,帮助普通人或具有一定天赋的人最大限度地挖掘自身潜力,获得快乐幸福的高质量生活。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内容应以發展性、预防性为主导,将“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摆在了“克服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前面,主张通过發展来化解问题(孟万金)。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亦是如此,应以残疾儿童积极心理品质培养为主。因为实践表明积极的心理品质不仅能帮助个体人最大限度地挖掘自身潜力、较好地适应社会、正常地成长發展、形成积极的情绪情感体验,而且能帮助个体维持正常的心态,出现了不利心理状态时能及时摆脱这种状态并恢复到健康状态。所以,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写到:“教师不需要训练学生怎样谈情说爱,而需要培养他们在集体里(包括在家庭里)建立高尚的精神心理关系,要教育他们珍惜丰富友谊。”这是非常深刻的性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它意味着性心理的發展是建立在一个人的心理品质基础上的。因此,在积极心理学理念的启示下,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应该以残疾儿童积极心理品质培养为主。在教育过程中,应该将重点放在对残疾儿童积极的思维、积极的情绪情感体验、积极的人格培养、积极的认知方式、积极的意志品质、积极的行为习惯养成等积极心理品质培养上。具体来说,包括培养残疾儿童自尊、自信、自制、客观评价自己并能自我接纳、心理承受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情绪调节与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积极心理品质。

4.3建立积极完善的残疾儿童性心理健康教育系统

与消极心理学影响下的性心理健康教育相比,积极心理学扩大了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外延,将消极心理学影响下的性心理健康教育中被忽视的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纳入了性心理健康教育的范畴,在重视消解性心理问题和性心理疾病的诊断性、补救性基础上,重视预防性和發展性。这就使得性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教育对象从问题学生和学生的问题转化为全体师生家长和全面的心理素质。也即人人既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者。这种转化不仅要求性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各学科课堂和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而且还要重新整合社会、家庭、校园等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种要素,把性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个系统,一个以课堂为主阵地,以残疾儿童、家庭、社区为载体的完善的性心理健康教育系统,以便發挥其教育的最大功能。

参考文献

1顾群.积极心理学的相关研究对大学生乐观精神培养的意义[J].教育探索,2009,(12):119.

2、4孟万金.中国学校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与推广[s].中国学校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暨中小学积极心理品质调查与数据库建设“课题研讨会.北京:2009—10一18.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2

关键词: 阳光体育 特殊教育学校 体质健康监测

残疾人群体是一个人数众多、具有特殊困难的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改善残疾人的心理状态,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就能够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使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得以实现。在这方面,体育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体育以特有的魅力吸引残疾人的参与,广大残疾人通过体育运动愉悦身心,展示才华,加深理解,增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残疾人由于生理缺陷,对场地器材有着特殊要求,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场地设施器材缺乏,残疾人可参与体育活动项目有限,严重挫伤残疾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检测的时候,都将残疾人设为免测人群,无法对他们进行正常的体质健康评价。

特殊教育学校是传播正确残疾人体育理念的重要基地,也是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的重要基地。残疾人学校体育与群众体育共同遵循“体育健身、增强体质、回归主流社会”的体育理念,是残疾人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特教学校在体育课程安排、体育教育目标及内容、教学资源配备、特殊体育教育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特殊体育教育经费缺乏,导致部分学校教学设施无法保证,教学手段无法实施。教育未能学校体育承担起为残疾学生传播正确体育理念,增强残疾学生体质,推动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的教育功能。

“阳光体育”运动是在2006年12月23日,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时候提出的,当时提出来叫“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其主要内容是针对目前全国的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素质有所下降的情况,教育部要求全国各个学校首先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工作的要求,包括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让小学生每天睡眠不能少于10个小时,中学生不能少于9小时,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关键是学生的体育活动每天不能少于1小时。对残疾人实行“阳光体育”,其实就是残疾人可以有充分的时间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

体育锻炼可以促进身体健康,增强体质补偿功能。肢体患病的残疾人,他们的部分肢体或全部肢体受到损伤后,如果基本上或完全停止体育活动,日常生活中的体力就大大减少,这将使得他们的运动器官及其紧密相连的人体其他器官各个系统的功能相应下降,这不仅仅反映在内脏机能上。由于机能和功能下降,又进一步恶化。在这种恶性循环的影响下,残疾人的体质和健康状况较正常人有明显的差别,他们的情绪低落,更不利于正常的生活和交往。我们常常看到,一些能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残疾人,通过锻炼,有效地改进各器官、各系统的功能,提高机体的能力,最终达到康复治疗的目的。

在阳光体育背景下,为顺利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体质健康监测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体育教育学校体育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特殊教育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残疾人体质健康发展、激励残疾人积极进行身体锻炼,发展残疾人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残疾人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具体实施方案为:

第一,对残疾人开展“阳光体育”,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在残疾人中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阳光体育的“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深入残疾人人心。以唤起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残疾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第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残疾人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但是在对残疾人的教学模式上,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不拘泥于正常人从事的项目,开发适合残疾人可以从事的体育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第三,对残疾人实现“阳光体育”运动的着眼点和着手点在培养学生的主体性,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主动锻炼的意识,让学生充分展现自我个性,塑造学生自我主体意识,使学生充分享受运动中的快乐和愉悦。体育教师将发挥“主导性”,使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实施过程中充满人性的光辉,洋溢着自由、和谐、关爱、平等、有感情、有魅力的人文氛围。残疾学生在这种宽松的环境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需要、特长和身体素质,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运动项目,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运动氛围。例如:可以要求残疾学生必须参加一个体育俱乐部,瑜伽、跆拳道、体育舞蹈、盲人乒乓球、轮椅篮球、羽毛球等项目,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活动半小时至一小时,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每天再加上早操及课间操,正好符合“阳光体育”的活动宗旨。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3

残疾人群体是一个人数众多、具有特殊困难的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改善残疾人的心理状态,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就能够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使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得以实现。在这方面,体育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体育以特有的魅力吸引残疾人的参与,广大残疾人通过体育运动愉悦身心,展示才华,加深理解,增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残疾人由于生理缺陷,对场地器材有着特殊要求,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场地设施器材缺乏,残疾人可参与体育活动项目有限,严重挫伤残疾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检测的时候,都将残疾人设为免测人群,无法对他们进行正常的体质健康评价。

 

特殊教育学校是传播正确残疾人体育理念的重要基地,也是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的重要基地。残疾人学校体育与群众体育共同遵循“体育健身、增强体质、回归主流社会”的体育理念,是残疾人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特教学校在体育课程安排、体育教育目标及内容、教学资源配备、特殊体育教育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特殊体育教育经费缺乏,导致部分学校教学设施无法保证,教学手段无法实施。教育未能学校体育承担起为残疾学生传播正确体育理念,增强残疾学生体质,推动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的教育功能。

 

“阳光体育”运动是在2006年12月23日,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时候提出的,当时提出来叫“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其主要内容是针对目前全国的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素质有所下降的情况,教育部要求全国各个学校首先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工作的要求,包括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让小学生每天睡眠不能少于10个小时,中学生不能少于9小时,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关键是学生的体育活动每天不能少于1小时。对残疾人实行“阳光体育”,其实就是残疾人可以有充分的时间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

 

体育锻炼可以促进身体健康,增强体质补偿功能。肢体患病的残疾人,他们的部分肢体或全部肢体受到损伤后,如果基本上或完全停止体育活动,日常生活中的体力就大大减少,这将使得他们的运动器官及其紧密相连的人体其他器官各个系统的功能相应下降,这不仅仅反映在内脏机能上。由于机能和功能下降,又进一步恶化。在这种恶性循环的影响下,残疾人的体质和健康状况较正常人有明显的差别,他们的情绪低落,更不利于正常的生活和交往。我们常常看到,一些能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残疾人,通过锻炼,有效地改进各器官、各系统的功能,提高机体的能力,最终达到康复治疗的目的。

 

在阳光体育背景下,为顺利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 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体质健康监测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体育教育学校体育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特殊教育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残疾人体质健康发展、激励残疾人积极进行身体锻炼,发展残疾人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残疾人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具体实施方案为:

 

第一,对残疾人开展“阳光体育”,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在残疾人中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阳光体育的 “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深入残疾人人心。以唤起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残疾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第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残疾人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但是在对残疾人的教学模式上,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不拘泥于正常人从事的项目,开发适合残疾人可以从事的体育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第三,对残疾人实现“阳光体育”运动的着眼点和着手点在培养学生的主体性,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主动锻炼的意识,让学生充分展现自我个性,塑造学生自我主体意识,使学生充分享受运动中的快乐和愉悦。体育教师将发挥“主导性”,使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实施过程中充满人性的光辉,洋溢着自由、和谐、关爱、平等、有感情、有魅力的人文氛围。残疾学生在这种宽松的环境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需要、特长和身体素质,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运动项目,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运动氛围。例如:可以要求残疾学生必须参加一个体育俱乐部,瑜伽、跆拳道、体育舞蹈、盲人乒乓球、轮椅篮球、羽毛球等项目,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活动半小时至一小时,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每天再加上早操及课间操,正好符合“阳光体育”的活动宗旨。

 

第四,为“终身体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校体育处于家庭体育和社会体育的中间环节,学校体育队实施终身体育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阳光体育运动”是一项旨在促进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升健康水平的,有学校、社会、家庭多方面参加的一体化的体育工作,工作重点和重心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别是“阳光体育运动”中广泛传播“健康第一”的思想和健康理念,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使学生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了残疾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我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创新思路,活跃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阳光体育运动。在时间上、内容上、场地上给予保证,将课堂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将校内体育活动扩展到校将学习日体育活动延伸到节假日,将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融为一体,全方位地为残疾学生提供锻炼机会,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阳光体育运动,把阳光体育运动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符合特殊教育体质健康监测标准要求,让全体残疾学生走向阳光,心理健康。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4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基本框架,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托养照料、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到2020年,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残疾人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社会保障的普惠改革与特惠改革同步制定,同步实施,逐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一)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完善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逐步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分类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放宽到9周岁。大病救助、医疗救助要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大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纳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计划,对特困户继续实施“温馨安居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在选房和无障碍改造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出行和使用方便,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积极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县(市、区)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落实重度残疾人享受社会养老待遇条件和标准的政策,今年起将城乡重度残疾人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由60岁调整为55岁,在55—60岁期间需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由市县两级按3∶7的比例承担。

对于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或补助。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各项特惠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落实省财政给予补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居家服务补贴等政策,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制度。提高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阳光家园”建设,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寄宿和日间照料托养等服务。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逐步实现免费适配。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

落实好残疾人在享受税收减免、生活用电、水、煤气费用、就医就诊费用、农村残疾人承担筹资筹劳费用、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收视费用、聋人手机短信费用以及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全面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重点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临床研究等康复服务项目。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步伐。按照市级不少于10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县级不少于5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5年内市级和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骨干型、标准化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努力使市级康复机构成为我市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加强残疾人康复网络建设,市县三级和二级医院要设立康复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康复指导站,配有从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专业人员,并配备康复设施和器材。制定并完善聋儿语训、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专业康复机构标准和各类康复技术标准,建立康复定点机构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将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有计划地选聘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大学生,强化训练后充实到社区和专业康复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加快建立残疾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早期干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逐步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逐步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阳性病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工伤预防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残疾的发生;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力度。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省义务教育条例》,对接受义务特殊教育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考入大中专院校及以上的残疾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给予学费补助。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力争到2015年使全市所有特教学校都能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达到区域内健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建立一处市级残疾人综合特教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依托社会资源,鼓励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发展。落实特殊教育工作者岗位津贴标准,落实手语翻译教师和翻译干部特教津贴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特教学校开设教养班、送教上门等方式,解决重度肢体残疾、中重度智力残疾、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集中就业机构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三)建立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要把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重要目标任务,列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投资主体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庇护型工厂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安排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型收费,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与管理、审计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税代收制度。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落实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规定。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制定扶持各类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加强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五统一”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规范发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服务业,实施“万名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师培养工程”。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就业。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落实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探索“公司+农户”等产业化扶贫模式,帮扶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并为其提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巩固发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将残疾人优先纳入培训范围。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逐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安全保护等服务,组织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以及相应的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活动。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发展。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重点支持5-10处基层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建设。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托养服务机构。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入院甄别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社会组织的资助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快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改善残疾人日常生活条件。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设施、旅游景点、车站、居民社区等场所和设施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开辟无障碍公交路线,设立无障碍站牌、残疾人专用车位等无障碍设施。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政府及残疾人组织门户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助困、社会保障、生活救助、托养服务等业务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推进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在电视台残疾人专栏节目增配手语字幕的基础上,推进新闻节目播音与字幕同步播出,便于残疾人扩大信息交流。市、县(市、区)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残联要加强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市民活动中心设立残疾人活动中心(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各级各部门举办文艺活动要鼓励残疾人参加,定期举行残疾人文艺汇演,加强优秀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繁荣残疾人艺术创作,支持残疾人艺术机构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全市残运会与全市运动会同城同步举办。继续抓好传统体育项目,市、县(市、区)要建立稳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教练员队伍和残疾人体育医学分级员队伍,健全完善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训、表彰奖励机制,不断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按照政策,解决好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的奖励、就学、就业和保险等问题。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文化馆等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动,加强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等健康题材的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加大对盲文、盲人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残疾人励志文化产业,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八)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畅通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做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小组,研究决策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加快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各级各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残联、统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福利公益金、体育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扶残助残慈善事业,创新开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团体的扶残助残项目,完善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类残疾人服务业。

(二)完善政策法规。适时修订《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认真落实《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市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并完善残疾预防、0—6岁参加儿童免费抢救性医疗康复、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贫困残疾人大病救助补贴、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倾斜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5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健全“以残联为主力,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系列工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一)康复工作扎实有效。

建立了社会化工作体系,落实了康复经费。建立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开办特殊儿童早期训练教育班,招收23名0—6岁的特殊儿童分别开办脑瘫、智障两个早期训练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家长认可。康复领域不断扩大,建立了康复救助制度,从1998年起,在市“光明行动”领导小组的重视下,发动香港社团和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的慈善家,共捐资460万元,使2769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贫困残疾人康复难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使5334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二)残疾人就业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全面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在全省率先实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搭建平台。全市共建立残疾人庇护工场3个,盲人按摩企业5家,安排24名盲人就业,其中,市残联开办3个残疾人庇护工场,为以弱智人士为主的残疾人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平台,先后有23名残疾人参加庇护工场的手工技能训练和辅助就业,全市培训城镇及农村残疾人共8396人,安排残疾人就业1628人,其中按比例安排就业857人。

(三)特殊教育体系逐步拓展。

全市建成特殊教育学校1所、特殊儿童早期训练教育中心1所,招收聋哑学生612人,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残疾人学生46人。五年来,有8名残疾学生考入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培英成人中专等专业学校、江门市远程教育班,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

(四)宣传文体工作蓬勃发展。

开展了“中国世纪万里行”、“全国助残日”等大型助残活动,营造了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和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典型事例,大大地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增强了各镇(街道、农场,下同)、各部门做好助残工作的自觉性,群众的助残意识也大大增强。五年间,全市有1178个单位共16.8万人次自觉参加了助残活动,3000多人次开展红领巾助残活动,共收到助残募捐善款1,760,517元。高度重视文体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文艺方面,2001年参加江门市文艺汇演获团体二等奖,其中《男儿当自强》获舞蹈类第二名,《峰回路转》获小品类第二名;2005年参加省第六届残疾人汇演《渔风》获三等奖。体育方面,2002年至2005年期间参加全国羽毛球选拔赛,许素梨和汕头市李实获肢体女子双打第一名,冯春荣和东莞市张小红获第三名;参加省第四、五届残运会获男子跳远金牌,聋人女子200米、100米银牌2枚;聋人男子1500米、100米跑铜牌2枚;肢体女子羽毛球单打银牌1枚、铜牌1枚;聋人男子单打银牌1枚,聋人女子乒乓球双打银牌1枚;参加省青少年田径、游泳比赛获得聋人男子跳远、三级跳金牌2枚,100米跑金牌1枚,聋人女子跳远金牌1枚,100米、200米跑铜牌各1枚;聋人男子50米、100米仰泳铜牌各1枚;聋人男子五项全能铜牌1枚。2002年至2005年期间参加江门市第三届残运会获团体总分第一,其中金牌21枚、银牌10枚、铜牌10枚并获组织奖;参加江门市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获女子单打金牌1枚、男子单打铜牌1枚、聋人男子篮球赛铜牌1枚。参加江门市残疾人乒乓球、羽毛球锦标赛获团体第一名(金牌5.5枚、银牌2枚、铜牌3枚)和道德风尚奖等优异成绩。

(五)组织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

市、镇两级残联均已理顺管理关系,已整合的36个社区均已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专(兼)职委员。基层残疾人组织逐步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日趋活跃,建成了处于全省先进行列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有力促进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系统、规范化发展。

(六)扶贫工作卓有成效。

“扶残济困”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制定和落实《**市扶助残疾人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与扶助。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年来,争取各种款项724.9万元,帮助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残疾人共9715人次解决生活问题。积极探索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医疗保险救助制度,全市93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受惠;将精神病列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治疗待遇范围;推进重度残疾人专项困难补助。积极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了社会性矛盾。五年来处理来信66件(含政府热线2件),来访253人次。

(七)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建立起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十五期间我市残联被评为江门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江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市;江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单位;江门市和广东省残疾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11月,残联理事长何镜泉、办公室主任甄国仕被评为江门市残疾人工作者标兵。综合股股长李媚喜《“光明行动”使我市白内障患者受益不浅》荣获首届江门市残疾人好新闻电视类三等奖。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政议政。

五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且差距有扩大的趋势;康复难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受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康复工作难以开展;就业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残疾人的劳动技能未能完全适应用工单位的要求,“招工难”与“就业难”的局面并存;特殊教育发展滞后,资源不足,师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总而言之,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

二、“十一五”期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之中,完善有效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教育、工作和生活的条件,使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得到体现,为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大大改善,总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贫困残疾人得到及时扶助。

──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使5000多名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市。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儿童幼儿教育以及残疾人高级中等和职业教育,积极扶持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层次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群众体育逐步普及。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扶残助残活动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社会参与面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大投入,加速发展,使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纳入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投入。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发展残疾人事业。

──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积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

三、“十一五”期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康复。

1.主要任务。

(1)加快我市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的建立,从制度上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权利。

(2)进一步扩大康复服务受益面,到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3)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事业基础建设(包括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进一步形成残疾人康复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与机制。

(4)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市、镇两级政府要把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列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500—5000例,每年发动海外侨胞捐款,免费为500—600例本市户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每年自费手术者约400例,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手术者,每例补助500元,单位和其他的按规定报销和自筹解决。为5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25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新收语训聋儿50名,培养智力残疾儿童家长60名,完成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2名,为80名肢体残疾人(包括25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在全市开展精神病治疗康复工作,供应残疾人辅助用具1500件,装配假肢22例,装配矫型器8例。

(5)开展残疾预防,做好卫生规划和防盲治盲工作规划,明确目标,制订措施,保障经费落实,减少残疾发生。

2.工作措施。

(1)积极推动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享受社会医疗保障;逐步将部分残疾病种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社保支付范围,减轻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费用的负担;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与医疗救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救助。

(2)继续实施视力残疾康复、肢体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听力语言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等重点工程,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直接提供康复服务。

(3)加强市、镇两级康复中心和其他骨干康复服务机构的建设,扩展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康复从业人员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参加资格认证,持证上岗。

(4)加强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全市建立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制度,全面掌握0—14岁的残疾儿童状况,为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提供科学依据。扩建市特殊儿童早期训练教育中心,以医疗、康复、教育相结合的科学手段,开展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和脑瘫儿童、智障儿童、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树立亮点工程。建立市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对因工致伤的职工进行抢救性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减少残疾发生。

(5)广泛开展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6)加强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设立家长培训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和预防知识;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7)积极筹集资金,开展精防工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筹资模式,争取市政府把精神病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全市人口平均0.5元标准进行筹集,发动社会善长仁翁捐款、有关部门支持一点、动员患者家属出一点,筹集资金用于精神病康复救助。在全市全面推行精神医疗机构与社区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创办精神病防治康复工(农)疗站。

(二)教育。

1.主要任务。

(1)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

(2)拓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中阶段以上特殊教育,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相链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3)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4)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2.工作措施。

(1)市、镇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坚持“特教特办”原则,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特殊教育的督导检查制度,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

(2)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制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要逐步增设高中班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班。

(3)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对接受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

(4)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坚持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5)继续依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江门教学点发展残疾人远程教育事业,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竞争能力。

(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参加继续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推广盲文、手语,为盲人、聋人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资格评定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津贴。

(7)建立特殊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将每年特殊教育发展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确保“三个增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1.主要任务。

(1)稳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率稳步提高。

(2)加强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建设,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的服务质量。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3)加强盲人按摩人员培训,提高技术素质,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25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5名,保健按摩人员20名,开展盲人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培训人员15名。

(4)依法将残疾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在岗残疾职工纳入社会保险率达100%,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逐步提高符合条件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2.工作措施。

(1)继续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鼓励社会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康复者、智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3)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依托劳动市场信息网络,搭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拓宽残疾人就业信息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

(4)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对在各类培训机构中接受职业培训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培训生活补贴。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积极参加江门市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广东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择人才。

(5)充分发挥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大力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提高盲人按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盲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扶持。

(6)依法维护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益,完善对残疾人就业权益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鼓励并组织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无劳动能力的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扶持;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7)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的专项补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8)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托管(托养)机构,市、镇两级政府通过定额补贴等方式,资助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托管(托养)机构。

(四)扶贫。

1.主要任务。

(1)重点解决低收入者及其家庭的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2)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2.工作措施。

(1)市、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将全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扶贫开发计划之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结合实际,针对残疾人扶贫需要,制定和完善扶贫贷款政策,对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3)兴办残疾人农村种养培训基地,组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4)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全市农村安居工程计划。安排资金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努力为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五)文化教育。

1.主要任务。

(1)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2)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3)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4)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为上级输送体育人才。

2.工作措施。

(1)市、镇两级政府和市文化、体育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建设,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逐步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洽、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组建残疾人业余艺术团(队),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定期组织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提高残疾人艺术水平,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

(4)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市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加强市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建设,大力选拔、培养残疾人优秀体育人才。

(5)积极参加江门市第四届及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第五届和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

(六)社会环境。

1.主要任务。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推动物质环境和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残疾人专题节目。

(3)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2.工作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采用不同形式,报道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把开展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范畴;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培育爱心,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舆论环境。

(2)完善市残疾人事业公众信息网,宣传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市电视台要积极推进新闻节目加配字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办手语节目;市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

(3)加强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5)认真贯彻《广东省无障碍设施管理规定》,推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凡新建和改建的道路交通、建筑物应实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各主要交通路口装置盲人音响导向。

(七)社区工作。

1.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

(2)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各项业务。

2.工作措施。

(1)市、镇两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并纳入社区达标检查内容。

(2)全面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配备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落实残协专职委员编制和经费,专职委员逐渐向由残疾人或直系亲属担任过渡。

(3)坚持资源共享原则,整合社会资源,设立残疾人活动场所,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

(4)社区残疾人协会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开展社区残疾人状况调查,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依托的社区康复;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组织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体活动,以及开展自我教育。

(八)法律维权。

1.主要任务。

(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

2.工作措施。

(1)市、镇两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2)积极制定和适时修订残疾人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3)继续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增强残疾人的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加强《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市司法部门要推进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加强残疾人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九)信息化建设。

1.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利用信息化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在于加强信息化网络和残疾人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2.工作措施。

(1)加强残联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同时,建立与政府及横向业务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

(2)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提高残联系统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整体水平;根据信息工作的需要,针对管理人员的特点,开展多层次的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工作;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作为对市、镇两级残联干部培训的内容之一。

(3)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层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全市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5)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制定建设指标和目录,促进政务公开,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十)组织建设。

1.主要任务。

(1)完善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2)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3)加强市、镇两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4)健全、完善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

(5)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

(6)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2.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十一五”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市残联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力度,力争市残联配备有残疾人干部,增强残联的代表性;建立残疾人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确保协会经费、场地、人员的落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会同有关部门按社区人口的8%组建志愿者队伍,指导志愿者协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指导社区各居民协会、社团开展对口帮扶残疾人组织活动。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6

关键词: 肢体障碍 运动康复 身心康复 三位一体专业团队

随着社会的进步,作为特殊人群,随着人权意识提升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生理上存在某种缺陷的身体练习障碍学生在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形势下,跨入大学校门。残疾人体育教育发展程度代表着社会文明程度及以人为本、生命关怀等社会理念。实施“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模式”,尤其是实施“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模式”愈发重要。

教育部2007年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明确提出“教育与康复相结合”。这种观念提出后,并没有对整个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课教学产生很大影响,主要由于这种模式的使用对特殊教育学校提出很高的要求,很多特殊教育学校并没有专业运动康复医学与体育锻炼相结合的协作组。所以有效改革和实施新的体育课程标准、适合特教学校的体育课教学管理机制等都没有具体体现和落实。

肢体障碍指因肢体器官损伤或功能缺陷而导致的肢体活动困难,如下肢截肢者行走能力降低,使个人日常生活和参加社会活动等受到限制。体育教育对他们来讲只是“自由活动”的一种形式。

基于这种现状,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体育课教学上,突破以往研究成果的束缚,以2012届电子商务专业三年高职学生(均为肢体障碍大学生)为例,在体育教学中实施“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模式”,实行“多重障碍・多重干预”,成立“医学康复、心理评价、体育教育”三位一体的专业团队,对肢体障碍学生进行全面身心康复训练,达到重返社会、融入社会的目的。

1.“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模式”教学的现实意义

1.1利用“医学康复、心理评价、体育教育”三位一体的专业团队,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心理评价等方面综合建立肢体障碍学生的健康档案,正确掌握肢体障碍大学生的各方面指标,为肢体障碍学生体育教育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1.2与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研的《肢体障碍大学生体质健康评价标准构建研究》课题相依托,利用在研课题取得的相关基础测试体质健康数据,为教学提供研究依据。

1.3根据“医学康复、心理评价、体育教育”三位一体的专业团队提供的健康档案,对肢体障碍学生进行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分类,开具运动处方。

1.4医学康复、心理评价、体育教育三位一体的专业团队可以有效建立改进残疾人体育教学模式、内容和评价方式及标准,推动残疾人体育教育改革和创新。

2.“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模式”的实践价值

残疾人体育运动从一开始就具有特殊意义。超越缺陷,通过意志、技能、体能的较量,向生命潜能挑战,展示人的创造力和价值,同时促进康复、陶冶情操,增强生活信心和勇气,推动平等参与。

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必须把握好特殊体育教育这一环节,有效利用以专业团队为理论指导的“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模式”进行体育教学,考察肢体残疾青少年心理健康现状,探索体育锻炼态度、锻炼水平对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并通过对比肢体残疾青少年与健全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水平与心理健康状况的差异,进一步说明体育锻炼对肢体残疾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

3.“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模式”教学的具体实施步骤

3.1肢体障碍人群由于肢体残疾造成运动功能受损,造成社会支持水平低于健全人,心理健康水平低于健全人。人格因素、残疾年限是影响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肢体残疾者具有内倾、情绪不稳定等人格特征。

为改善这种状况,成立“康复治疗、心理健康教育、体育教育教师”三位一体为主导的专业团队,共同进行专业交叉点融汇,进而形成学思路,推进“体育教育与康复训练整合干预”教学模式。

3.2心理健康教师对样本进行焦虑、抑郁、不适应心态行为等初步测试;采用毛荣建编制的《锻炼态度量表》,周步成等人根据日本铃木清等人编制的“不安倾向诊断测验”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进行标准化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行为习惯、目标态度、行为认知、情感体验、主观标准、行为控制感、行为态度、行为意向等心理评价。

3.3康复治疗教师提供样本身体残疾数据,利用教育部推荐的体质健康检测设备进行体质检测,康复治疗教师从医学角度对样本最大耐受力及残疾躯体指标进行评价,针对肢体障碍大学生的个体差异准确分类,并对教学准备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3.4针对肢体障碍学生的体质个性差异进行相应的教学评估、教学诊断、教学评价。在医学康复、心理测评的指导下进行肢体障碍体育教学。

3.5残疾人体质差异可以通过评价工具进行全面测评,研制形成的测量数据可以改进体育课授课方式,提升、增强残疾人体育教学成果,促进残疾人身心全面发展。

4.具体教学方法

4.1数据采集法:利用体质健康检测设备对监测样本进行体质健康数据收集,数据测试包括肺活量测试、台阶测试实验、握力测试、坐位体前屈测试、仰卧起坐测试、立定跳远测试、800/1000米跑步测试。

4.2问卷调查法:采用毛荣建编制的《锻炼态度量表》,周步成等人根据日本铃木清等人编制的“不安倾向诊断测验”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对样本进行标准化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行为习惯、目标态度、行为认知、情感体验、主观标准、行为控制感、行为态度和行为意向等评价。

4.3观察法:了解残疾学生的体育课堂行为表现,加强疏导和教育,并及时寻求适宜的教学方式。

4.4个案研究法:针对分类的残疾学生进行个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4.4经验总结法:定期总结课题研究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以教育理论为支撑,不断提高课题研究的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准,体现课题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和指向性。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7

摘 要 高等特殊院校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特珠教育方向),是培养特色体育人才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迅速,在特殊学校、社区、残疾康复机构等急需一批体育专门人才,为残疾人提供体育训练和康复服务。我院办学近30年,在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学院应利用自身优势,拓宽办学思路,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满足特殊学校及社会对特色体育人才的需求。

关键词 特殊教育 体育专业 残疾人

我院是全国唯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近年来残疾人体育事业迅猛发展,社会对体育师资提出更高的要求。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比例较低,急需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及社区体育康复师资。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对残疾人体育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而且促使社会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体育需求,加大特殊教育体育专业方面人才的培养,将成为社会急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拓宽高等特殊院校办学渠道

(一)改革开放以来,特殊教育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特殊教育体育师资队伍培养和需求的矛盾也随之凸现出来,特殊学校在有计划增加,但体育师资严重不足,体育教师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经过专业培养的体育专门人才稀缺。国内普通高校中开办特殊教育专业的仅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少数院校;而以培养残疾人体育教育工作者为目标,在体育院校中开办特殊体育教育专业并实施招生的,仅有天津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和广州体育学院,每年招生规模不足200 名。高等院校特殊体育师资的培养与需求相比较,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特殊学校及康复机构对体育师资的需求。江苏省是教育大省,有120多所高校,全省有479.3万残疾人,目前还没有开设特殊教育体育专业,直接影响残疾人体育需求。我校是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摇篮,培养体育特色人才是当务之急。

(二)我国特殊人群的种类多,专门的体育指导人才缺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我院设置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是调整我省高校体育教育布局和结构,拓宽办学渠道,优化我省教育体系和发展江苏高等教育以满足社会需求的迫切需要。

二、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发展残疾人体育

(一)残疾人体育学是体育科学体系中正在迅速形成并快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专门研究残疾人体育现象,揭示残疾人体育规律的科学,残疾人体育学是整个体育科学体系的子学科群。我院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是适应我国社会体育发展,培养急需的残疾人体育专门人才的需求,也是我国残疾人体育学科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的课程设置满足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的需求,一名合格的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我院需明确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的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特殊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能力;了解残疾人体育康复等相关知识;能够在特殊教育机构、民政、社区等部门组织并指导残疾人进行体育锻炼和功能恢复;胜任残疾人体育教育、康复训练、残疾人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在课程体系结构上把体育教育与运动医学,康复保健相结合,围绕特殊教育心理学、康复医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专项技术等综合知识,向学生传授特殊教育知识,并将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残疾儿童生理与病理、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技术、定向行走等课程设为主要课程。设有实践性教学环节,适应残疾人的需求。

三、学院近30年的发展,为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提供了保障

(一)我院经过近30多的建设和发展,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现有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阳光学院、文理学院、康复科学系、公共管理系、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社科部、体育部等9个院系部,设有特殊教育研究所、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中心和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康复中心等。有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手语翻译、儿童康复、社区康复、社会工作等20个专业49个专业方向,基本形成了“一个服务宗旨(为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服务),两大人才培养体系(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体系和服务于残疾人事业的应用性人才培养体系),三大专业集群(以“特殊教育”为核心的特殊教师教育专业集群,以“残疾人康复”为核心的服务残疾人事业专业集群和残疾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集群)”专业发展格局。培养了10000多名特殊教育教师,他们是我国特殊教育的中坚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380余人,正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占专任教师比例30%以上,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特殊教育专家。

(二)为改善体育教学和学生健身训练条件,学院投入资金,改造了部分运动场地。学院现有体育馆一座,可进行篮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等课程的教学与训练,400米标准田径场1座,内含标准足球场1个(天然草坪),网球场2片,室外篮球场6片,排球场3片,羽毛球场4片,游泳池1座、健身房一处、体育舞蹈室和健美操各一处,学生体能测试实验室一处.这些场地设施可以充分满足学生上课、训练和课余体育活动的需求。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院已具备开设特殊教育体育专业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

四、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

特殊教育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为特殊教育体育专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国大陆现有残疾人约8200万,约占人口总数的5%,2001年我国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结果显示,0—6岁残疾儿童共有139.5万,其中单一残疾儿童107.1万,综合残疾儿童32.4万。在五类残疾儿童中,听力残疾15.8万,视力残疾10.9万,智力残疾95.4万,肢体残疾43.4万,精神残疾10.42万。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特殊需要的儿童”的定义将特殊教育广义化的话,中国约有学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2000--4000万。

1.特教体育师资状况。周坤等在对‘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队伍现状研究>中指出;“在所调查的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中共有206个教学班级,平均每所学校有13.73个教学班级,共有20位专职体育教师,平均每所学校有1.33位专职体育教师。每位专职教师平均要完成10.32个班的教学任务,已远远超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每6个教学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的规定,可见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数量严重短缺。江苏省共有109所特殊教育学校,据初步调查专职特教体育教师短缺。以上资料,虽然还不能完全确定我国专职特教体育教师具体数量,但是可以预计无论是东部沿海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专职特教体育教师都十分短缺。

2.特殊人群健身指导员短缺。残疾人参加健身锻炼困难比正常人要大得多,且由于残疾的类别和程度不一,对体育锻炼又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科学地开展残疾人体育锻炼,既要保证有效的康复、提高健康水平,配备专门的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至关重要。

3.残疾人体育事业人才需求状况:残疾人体育事业人才的范围比较广泛,一般包括残联工作人员、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员、教练员、竞赛组织、管理等高级人才等。目前全国各地行政部门对残疾人体育事业高级人才的总需求量相当大,现有人才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4.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虽然刚刚起步,但它高度反映了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视与关心,同时也反映出特殊教育中体育指导作为一门专业开始蓬勃发展起来,这与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提出的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能力的要求是相呼的。残疾人参加健身锻炼困难比正常人要大得多,科学地开展残疾人体育锻炼防止受伤必须配备专门的残疾人健身体育指导员,这些都为培养特殊教育体育专业人才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空间。

五、思考

(一)我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残联共建单位,担负着为全国培养特殊需要师资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依托学院优势,拓宽江苏办学渠道,为江苏及全国培养特殊教育体育师资。

(二)我院的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的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社会的需要,以培养不同类型的指导者为目标,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者的需要。

(三)围绕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的培养目标,可以开设坐式排球,中国手语、定向行走等课程,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建立区县残疾人联合会、社区街道等学生实习基地;完善本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满足残疾人对体育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金梅,孙延林,等.对高等体育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的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6(3).

残疾人健康教育篇8

关键词:ICF;康复服务;人才队伍

中图分类号:G647;C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154(2011)06-0101-05

ICF,是《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的简称,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当代世界各国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历时近10年研究制定的新的残疾与健康分类体系[1]。2001年在第5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ICF正式通过并在世界各地健康与残疾相关领域广泛应用[2](P.2)。ICF指出残疾的三个核心内容:一是残疾是个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上的障碍,一是残疾是个体的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一是残疾是个体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障碍的结果[3]。它的分类体系不仅是医学的或是生物的,而且是社会的与环境的,这一对人类功能和残疾问题的新视角,为世界范围内建构现代康复服务体系和康复服务人才队伍提供了新的启示与支持[4]。

一、当前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的现状、需求及问题

1. 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现状

从数量上,据2010年召开的第五届北京国际康复论坛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各类康复技术人员不到2万人,其中康复治疗师只有5 000多人,而我国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近5 000万人,患有各种慢性病并有生活能力障碍需要康复服务的老年人有7 000多万人,远低于康复人员配置的世界平均水平。论坛预测到2015年,我国至少需要35万名康复技术人才。可见,我国的康复服务人才仍处于紧缺状态。

从结构上,我国的康复服务人才仍以医疗康复为主。2005年,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中国残联曾制定《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并明确指出了培养对象为全国残联系统从事康复工作的康复管理人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人才。可见,现有的康复人才队伍主要由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两部分组成,其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则偏重于医疗康复,而与教育、就业、社会等服务分处于孤军奋战的隔离状态。

从功能上,目前我国康复服务人才队伍仍以专业技术操作为主,而对于康复服务中发挥重要功能的康复评定和康复计划则较为忽略且局限[5](P.737)。首先,目前绝大多数康复服务中心缺乏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康复计划制定原则,而往往是“摸着石头过河”、“各显神通”的态势[6]。其次,目前几乎所有康复服务中的康复评定与康复计划均针对残疾人残障之处。一些康复服务中心虽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康复评定环节和康复计划流程,但也仅仅是强调如“评定目标与残疾人自身意愿是否一致”、“残疾人及其家属是否有参与”、“康复目标时间化及治疗方式具体化”等方面[5](P.738)。可见,这些评定与计划的焦点均为残疾人受损或残障之处,而对残疾人尚存的优势资源并没有进行同样的评定与未来发展规划。

2. 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提升

近年来,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在逐渐发生变化,现有的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已远不能满足其日益提升的需求。2006~2010年,一些学者分别对本地残疾人的六大方面的康复需求加以调查[7-10](见表1)。纵观表格中的调查时间与康复需求可见,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及康复转介需求均存在下降趋势,而心理服务需求处于上升趋势,其他康复服务需求也有上扬情况,这与现实中重医疗康复,轻职业、教育及社会方面的康复的情况形成一定的反差。这一方面说明,近年来我国的康复服务在医疗、辅具上的成效大大提高,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残疾人的需求,使得残疾人的需求逐年降低;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康复服务的需求已经提升到“能否平等融入社会”、“有尊严地活着”层面上来。为达到这一终极目标,需要康复服务不仅关注到残损方面,还要关注到残疾人的优势潜能,从而将其与心理、教育、就业、社会等相关资源有机整合,即全面康复服务才能真正实现康复服务的终极目标。2007年联合国在《残疾人权利公约》中也提倡加强和推广综合性的康复服务,即对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不应仅局限于提供医疗康复,还要与心理、教育、就业、社会等各方面有机整合,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才能真正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11]。

3. 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现存问题

康复服务人才队伍中各项功能发展不均衡。由残疾人逐渐转变的康复需求可知,残疾人及其家属对康复服务的要求逐渐提升,康复服务不再是诸多方面的有和无的问题,而应提升到细化各项功能的协调发展的层次上。但纵观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的现状,不论在结构上还是功能上均处于不均衡的发展状态。主要表现为目前的康复服务人才队伍依然以医疗康复为主,而在医疗康复中又主要重视康复操作人员的培养,而对于在功能上同样重要的康复评估、康复计划等人才队伍的建设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尚缺乏相关的系统科学的培训教程与方法。这种重操作轻评估与计划的康复服务容易造成服务人员“短视地”施予康复,残疾人或其家属也因此而“盲目地”接受康复,而对于残疾人未来的发展道路,未来如何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考虑得较少,或者其基点相当地局限与悲观,仅关注残疾人已经残损的方面。也正因为目前这种缺少未来规划与希望的“短视地”康复服务使得一些残疾儿童的家长在康复服务中会表现出“不愿配合”、甚至“放弃”。因此,细化康复服务中的各项功能,并结合各项功能的职责均衡地培养各类康复服务人才,才是未来我国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并真正能够服务残疾人,达成康复目的的有效路径。

康复服务人才队伍与其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未能有机整合。康复、教育、就业、社会等均是残疾人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建设社会中必不可少的服务队伍。但目前几种服务队伍并没有有机整合在一起,存在着诸多重合或空缺的地方,如目前的康复服务中心与特教学校、社工队伍在功能上似乎并没有明确地划分。康复服务是残疾人脱离医院救治后的第一支服务队伍,因此康复服务应该承担着残疾人以现有的身姿重返并融入社会的领路人的责任。即让残疾人不但通过康复服务完善自身的残损功能,还可以通过康复服务了解自身仍有的价值、了解未来发展的可利用资源、了解未来发展的可行路径,从而有目的地实施康复、有计划地发展自身的优势潜能(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或培训机构、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定位适合自己的职业或岗位等等),高效便捷地利用社会给予的各项福利资源(如各种福利政策、先进科技、匹配岗位等的及时了解与应用)、真正实现康复与教育、就业、社会服务等的有机整合。

二、ICF理念对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启示

1 康复计划指导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环节

ICF以其新的残疾与健康分类体系对功能与残疾提出了新的模式,并突出了环境因素在残疾的发生发展和残疾人康复中所起的重要作用[12]。其中环境因素不仅包含残疾人辅具、无障碍设施等硬件环境,还包括消除歧视、人文关怀等软环境。这便对相关的残疾人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纵观残疾人的服务需求,不论是先天残障,还是后天因意外致残,无不遵循医疗、康复、教育与培训、回归社会的服务需求轨迹。而其中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第一支队伍便是康复服务队伍,即个体确定为残障后重返社会所接触的第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伍是康复人才队伍。基于目前我国普通民众对于残疾人事业及生活与学习领域的情况尚处于知之甚少的现状,作为第一支服务队伍的康复人才理应担当起专业的指航职责,为残障人士或其家属介绍适合其未来发展的社会环境资源(如康复中心、特殊学校、相关部门活动与政策等),为其将来的道路提供建议与指导。残疾人重返社会所接触的第一批服务队伍的专业贴心的指航不仅可以大大消除残障人士或其家属对未来的迷茫与被社会抛弃的恐慌,还可以大大提高残障人士未来康复、教育、就业等服务的效率,并有机整合,从而最终真正实现全面康复。

2. 康复评估分析是残疾人康复的有力支撑

ICF提供了一种用来描述健康状况和与健康有关的状况的统一和标准的语言与框架。它从一个新的视角,即为了改善健康,需测量健康,为了测量健康,需细化健康成分,来重新审视人类健康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在所处环境中的潜能[13](P.20)。可见,康复服务为了改善个体健康,首先需要测量个体的健康状况,即对个体进行康复评估。此外,ICF是针对个体健康状况而非疾病的划分,这也对已有的康复评估提出了质疑,即康复评估是否仅限于对障碍或疾患的评估,还是应该同时评估健康的优势资源。不难想象,若在康复服务评估环节同时评估残疾人的障碍程度与优势资源,不仅可为接下来的康复计划的制定提供基本的依据,还可让残障人士或其家属认识到自己(个体)并非从此一无是处,尽早客观地评价并接受带有残障的自己(个体),认识到自己(个体)虽有缺陷但同时仍有大量的健康因素存在,自己(个体)依然是社会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从而树立融入社会建设社会的信心与动力。

3. 全社会实施康复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终极目标

ICF新的残疾观念将残疾视为一种社会性问题,是个体身体结构与功能、日常生活与社会参与各因素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14]。这意味着残疾不再仅是个体的特性,还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即不再能简单地从一种损伤或多种损伤去推测个体的能力受限或活动表现的局限[2](P.3)。由此,以使残疾人真正融入社会生活为终极目的的康复服务人才队伍,需要全社会每个成员的加盟。从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悉心建设的政府领导,到为残疾预防潜心专研的专家队伍;从随班就读中教师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和谐相处,到工作社区中同事邻里为残疾人创设的无歧视环境,无处不在为残疾人的康复贡献力量。全社会的无障碍设施及全民的无歧视环境是真正实现全面康复的必径之路,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终极目标,也是残疾人事业中首要的观念转变任务之一。

三、ICF理念下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功能职责与建设

康复评估人才,依据ICF的评估标准,负责对残疾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其中,不仅包括身体结构和功能损伤方面的评估,也不仅包括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上的评估,还包括优势潜能的评估,即在ICF细化的健康成分中,评估并认识到残疾人未受损的可开发的且能够成为未来自力更生的优势潜能资源。康复评估人才同时承担康复计划中的为残疾人的残障损伤方面做具体的康复计划的任务。根据康复评估人才的职责,康复评估人才需要有康复医学背景,不必有很强的实践技能,但理论功底较强,能够与医院的医疗专家沟通、交流,对残疾人康复给出具体计划。康复评估人才还需要学习并掌握ICF评估方法与工具使用,从而有效地评估残疾人的优势潜能。此外,由于康复评估人员是康复服务中第一个与残疾人及其家属接触并给予希望的力量。因此,就职者还需要定期参与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对优势潜能的挖掘及沟通表达等技巧。

2. 康复计划人才

康复计划人才,依据个体的康复评估结果,为残疾个体提供具体的康复计划与发展建议。其中包括三方面的计划指导:一是,针对个体的残损结构或功能,为其做出具体的康复计划与指导,并给予有关康复方法和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释与说明,以及对康复结果的基本预期等;二是,针对个体的优势潜能,为其提出一些教育及发展建议,以便其最便捷、最高效地享受其他教育培训等服务、最大化地开发优势资源潜能,并最终成为其自力更生回归社会,有尊严地生活地强力资本;三是,为残疾人提供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及政策等相关的咨询与讲解服务,确保残疾人能够及时地了解相关政策,有效地加以利用。康复计划人才队伍的第一方面任务由具有医学背景的康复评估人员一并承担。其后面两个任务可由具有社工或心理学背景的专业人员所承担,学习并掌握各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有关残疾人的国家政策与福利资源,定期参加人力资源、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培训,熟知残疾人相关的岗位所需的个体功能。

3. 康复技术人才

康复技术人才,包括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康复辅具设施等研发人员。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针对个体的残损结构或功能,按照康复计划与安排实施康复操作,并记录康复流程与进展,以供再次康复评估与康复计划参考。康复辅具设施等研发人员,负责康复服务的环境/社会方面,从环境/社会角度为残疾人功能与能力的康复,无障碍地重返社会生活开发或生产相关的器具与设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是现有康复服务体系中较为完整庞大的一支,其建设可参照《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才准入标准》[15]。康复辅具设施等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应以鼓励为主,加大对有重要价值的研发成果的奖励与宣传普及。

4. 康复管理人才

康复管理人才,包括康复专业技术管理和康复服务行政管理人员。康复专业技术管理,负责对下属的康复评估、计划与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定期的培训与指导,监督和评价康复服务的工作成效等。康复服务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把握康复服务的发展方向,协调各层级各部门机构的康复服务工作,解决康复服务中遇到的经费、场地、设施、宣传等实际问题。康复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对象主要是目前在职的康复服务各级管理人才,针对其岗位职责,进行ICF理念、康复服务细化功能理念及培养方法、培训工具使用、社区康复等方面的培训,以激发并鼓励其根据本地区现有资源及发展现状开发相应的培训教程、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整合运作各类资源等。

5. 全民康复人才

全民康复人才队伍是指全民参与到无障碍设施及无歧视环境的建设与营造中,是康复服务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一种理想状态,全民康复人才队伍的建设是真正让残疾人无歧视、平等地重返社会,融入社会的基石。建设全民康复人才队伍首先需要各行各业各类人群加入,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宣传、相互接触、相互了解,逐渐消除对残疾人的差异观念,树立残疾人资源的观念;其次,也要转变残疾人自身的态度,要树立自信自强的决心,要善于发现自身的优势资源,并将其发挥到极致。

四、ICF对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

1. 为康复服务人才培养与实践提供科学工具

ICF作为一种有关功能、残疾和健康的分类,虽不可直接用于临床康复评定,但可运用心理测量技术,在ICF的理论与方法基础上开发出标准化的测量工具[16],从而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实践提供科学的工具。在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中,ICF为其课程设计与开发提供了具体框架和科学的依据;在康复服务人才队伍的实践中,ICF所开发的临床评估工具,为康复评估人才提供了便捷可行的临床评估工具。此外,在评估中,ICF不仅为康复个体健康状况评估、康复效果的评估,还可以为个体的职业优势评定提供细化的标准。可见,ICF是实现康复评估人才队伍发展并走向实践的有力支撑。

2. 为实现全面康复服务提供可操作的平台

ICF中所界定的能力与功能均跳出个体的生理或身体的局限,而置于更加广泛的社会和环境中,这便为康复服务走出仅针对残障损伤而进行的医疗康复,走向涵盖特殊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康复、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等综合性的全面康复搭建了桥梁。可见,ICF为整合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与社会康复的资源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从而真正将全面康复付诸行动。

3. 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规范化、国际化搭桥铺路

ICF提供了一种用来描述健康状况和与健康有关状况的统一和标准的语言与框架。它是一种全球性的工具,涉及65个成员国,经过10年的国际性的努力,在术语和分类上达成了广泛的一致[13](P.20)。它是一种通用性的工具,提供一种跨学科、跨领域的共同语言,用于描述健康和与健康有关的状况,从而为康复服务人员与教育工作者、职业培训人员、卫生保健工作者、公共政策制定者以及包括残疾人的广大民众等不同使用者间进行顺畅交流[17]。因此,在以ICF理念为指导,以ICF的内容为教育培训与临床实践的材料将使康复服务人才队伍逐渐走向规范化、国际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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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ew Probe on build Disabled Rehabilitation

Service Personnel Construction under the ICF ConceptZHANG Li-song, HE Kan

(Nanjing Technical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21003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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