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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前景8篇

时间:2023-09-20 15:23:18

城乡规划的前景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1

经国务院同意,今天召开全国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目的是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建设部、中编办、国家计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号,以下简称《贯彻通知》),对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做具体部署。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城镇化的进程明显加速,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到年,祖国大陆已有设市城市个,建制镇近万个,城镇人口近亿人,城镇化水平达到。年以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使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九五期间,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城镇住宅竣工面积亿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平方米增加到平方米。同时,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一大批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纳入了国家保护和管理的轨道。全国已建立各级风景名胜区个,其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景区处。各地以风景名胜区为载体,发展旅游业,带动了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这些成就的取得,对于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号)。年市长协会换届时家宝副总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各地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城市规划的编制普遍展开,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加强了城乡规划的实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一批城市,依据城市规划加强对环境的综合整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建设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市依据城市规划,三年来拆除违章建筑九百多万平方米,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南京市依据规划对城市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扬。特别在华商大会期间,受到了国内外的普遍好评。*、*、*、*等城市按照城市规划,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危旧房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取得了重大成就,被授予联合国人居奖。*四省在灾后重建中,坚持规划先行,把移民和建镇结合起来,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变安置为安居致富,变救灾为改善生态环境,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现代化和城镇化。安徽省农村灾后重建项目,在年获得迪拜国际改善人类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安徽马鞍山移民建镇第一期项目,年获得迪拜国际改善人类居住环境良好范例。江西省鄱阳湖地区灾后重建项目,在*年获得了迪拜国际改善人类居住环境良好范例。浙江省湖州市依据城市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使市域内已有及计划建设的个水厂减少到个,节约投资达亿元。*省*风景区申报世界遗产期间累计投入整治资金亿元,投入劳动力万人次,拆除违章建筑物万平方米,拆迁和关闭工厂、矿山、商业网点家。*源风景名胜区根据镕基总理的指示,大规模的拆迁整治,明确提出“景区内不砍一棵树,不建一幢房”,“山上游、山下住、景区游、城里住”,“景区只拆不建、只出不进”,现在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事实证明,城乡规划在调整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协调各项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综合调控作用。

但是,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以权代法、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批准进行建设,造成严重损失。有一个省的领导以权代法、随意干涉城市规划管理,批准建设“外滩花园”。*年初,虽被爆破拆除,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亿元。某省会城市的个别领导在建设“金色大世界”项目过程中,擅自同意将临时建筑建成永久性建筑,改变使用性质,扩大建设规模,堵塞了城市道路。城市规划部门也监管不力,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没有及时予以制止。年月经建设部、监察部责令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多万元。有一县城在总体规划确定为非建设用地上建房,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加上山体滑坡,致使房屋垮塌,导致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不顾资源条件,无视区域环境安全,不经科学论证,不履行法定的规划选址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损害区域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年月,某市利用距离下游水库仅公里的一个化肥厂的现有场地,建设年产量吨氰化钠项目。项目开工四个月后,被勒令停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若建成投产,将严重威胁首都北京的用水安全。

一些地方超越经济与资源承受能力,提出不切实际的发展目标,盲目追求高档次、高标准,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例如,有一个县级市,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年月,市政府采取了在预算外收入统筹摊派、银行贷款、拖欠工程款等方式,将原占地万平方米的东方红广场,扩建为万平方米,铺装花岗岩、大理石,安装豪华广场灯,建造音乐喷泉,耗资万元。到年底,该市所在地区累计拖欠教师工资多万元,财政缺口上亿元。

一些风景名胜区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忽视资源保护,超强度开发,造成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的严重破坏。某一风景名胜区所在的省、市和市辖区的一些部门竞相开发,当地百姓纷纷效仿。建设单位有法不依,主管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疏于管理,甚至违规越权审批,致使违规开发建设行为泛滥。核心景区内九十年代形成建设高潮,一些单位违反规划,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违规建设宾馆、招待所,严重破坏了整体自然景观。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对该风景名胜区建设的混乱状况进行调查。从目前调查到的情况看,不仅拆除违法违规建设要付出巨大经济代价,而一些自然景观资源已无法恢复,损失不可估量。

另一风景名胜区的经营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号文件及《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已建设和筹备建设索道各一条。这两条索道违背了经国务院批准的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设部组织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目前,在建的索道工程已经停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查清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正在研究处理意见。

某市政府违反有关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批地,开发商违反法定程序及规定进行建设,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开发建设的“南山别墅山庄”,对风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目前,该项目正被查处。

产生上面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城乡规划知识,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在城乡规划和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偏差,建设决策超越经济、资源承受能力,有的不顾整体和长远利益,盲目追求政绩;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城乡规划法制不健全,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行为没有明确的监督责任,人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发挥;由于没有明确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行政行为难以进行严格监督和约束。上述问题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对资源、环境与文化遗产的破坏更难以挽回,有的还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及与群众的关系。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年月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听取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汇报。根据会议的决定,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报稿和《通知》(代拟稿)进行了修改,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国务院正式印发了《通知》。城乡规划和建设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的重要决策。

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上。为此,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强对城乡规划的执法监督,不仅要建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还要建立同级人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就城乡规划工作向同级人大汇报,接受人大的监督,同时还要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的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建设活动中各种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特别是纠正地方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随意修改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行为,以及查处规划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对规划实施监管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失察、失职、渎职的行为,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知》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抓紧修改调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坚决禁止脱离实际的建设项目

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抓紧修订或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要将当前城市建设重点放在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供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上。

近期建设规划修订或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原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经批准的近期建设规划,要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控制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占地规模的基本依据。九部委联合印发的《贯彻通知》已经明确指出,自*年月日起,凡未按《通知》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停止新申请建设项目的选址;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部门不得核发选址意见书,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议书,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的集中统一

加强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明确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九部委联合发出的《贯彻通知》,明确将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事项,列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有关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具体要求,建设部将在今年九月份另行颁布。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由原规划审批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严格依据城乡规划,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所选地址的,必须经专门论证,并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审定。国家对建设项目选址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地方都不得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法定的选址工作程序。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职责。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由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报建设部备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有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必须符合选址意见书。

强化规划管理权的集中统一。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设区城市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确有必要,可由设区的市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城市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必须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统一管理。坚决纠正随意下放规划管理权限的行为,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予以纠正。省(自治区)城乡规划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对各市、县规划机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纠正的要进行督办,并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部和中央有关部门报告。

对城市规划区与风景名胜区重叠地区的规划管理,《贯彻通知》中已明确了责任。各项建设项目的审批,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征求城市园林部门意见,由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其它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城乡规划部门、直辖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派出机构,并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

(三)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资源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尚未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已经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也要对照《通知》要求对保护规划进行自查,不符合《通知》精神的,要尽快按法定程序修订调整。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尚未完成规划编制的,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年底以前编制的总体规划,要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重新修编;国务院今年公布的第四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必须在*年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要严格控制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审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前,必须进行论证,其中涉及拆除旧建筑和建设新建筑的,应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后,按程序审批,批准后报历史文化名城批准机关备案。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批准的总体规划,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建设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总体规划中未作明确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报国务院批准;核心保护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尚未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的,暂停区内各项工程建设,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工并依法拆除。

严格履行资源监管职责。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是国家珍贵的文化和自然资源。各级城乡规划、园林部门,一定要严格履行国家赋予的监管职责。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各地城乡规划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按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要政企分开,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保护资源,执行规划,不得将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交由企业承担,管理机构自身也不得从事开发经营等活动。

(四)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抓紧制定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

各城市要抓紧完善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乡结合部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的规定实施建设和管理。加强统一规划管理、重点解决和认真查处城乡结合部乱圈土地、建设混乱和违法建设等问题。

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联合调研,总结一些地方的经验,加快制定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解决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使用权随意流转、土地使用性质及管理权限不清等突出问题。各地要对本地区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权流转和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准确情况,配合做好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镇的规划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明确近期内重点发展的中心镇,从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各省(自治区)城乡规划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心镇规划编制的指导,提高中心镇规划的质量。要逐步实行重点镇规划省级备案核准制度,切实提高小城镇规划的权威性。

要切实加强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从完善镇功能出发,突出抓好道路、给排水、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完善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明确镇主管规划建设的领导和工作责任,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镇的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严禁在镇安排不切实际的大广场、超标准办公楼和豪华接待设施等建设项目。要积极促进乡镇企业的合理布局,防止城市的污染工业向镇转移。

(六)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

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城乡建设和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以保证规划的实施。要坚持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与经营活动分开。要改变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既编制规划、调整规划,又组织实施规划的局面,大力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分开,管理部门不再直接编制和调整规划。要公开规划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各地要按照《通知》和《贯彻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同级人大、上级城乡规划部门以及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监督制约机制,彻底改变缺乏监督制约规划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项目越权审批、先建后报、建而不报的状况。建设部和省(自治区)城乡规划部门、直辖市的规划和园林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社会公众对规划建设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并聘请特约社会监督人员,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对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纠正机制。各级城乡规划、园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违反规划案件的查处,上级部门要对下级管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限期处理,并报告结果,形成及时有效的行政纠正机制。

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规划管理中政府领导、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对于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于造成城乡规划建设和风景名胜资源重大破坏,影响严重和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监管不力,放任规划管理中的违法行政行为的,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七)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建立健全规划培训制度。规划培训的重点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建设部要会同中组部、中国科协办好市长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主要管理人员,都要参加建设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对所辖县级市的市长,以及县长、乡镇长的培训。

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建设部将建立全国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动态信息系统,重点加强对国务院审批的总体规划、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在*年年底前实现对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规划实施情况以及部级风景名胜区各类开发活动的动态监测。各省(自治区)城乡规划部门也要抓紧进行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逐步建立相应的动态监测系统。

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关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关系到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永续利用,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首先要认真学习宣传《通知》。《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之初为加强新时期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极为重要的文件,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指导城乡建设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要把贯彻《通知》与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结合起来,并联系各地的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最近一段时间,镕基总理和岚清、其琛、家宝副总理对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批示。镕基总理针对某风景名胜区遭到人为破坏的状况,在给建设部等部门的一份批件中指出,现在只搞旅游开发区建设,不顾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搞的不好要把老本吃掉了。在我部《关于报送对*有关问题的情况的函》上批示,要重视*的规划和保护。家宝副总理在一期《互联网信息择要》批示,对开山采石应严格规划和管理,在风景名胜区应明令禁止。山体、植被破坏,难以恢复,所付代价甚多,教训极其深刻。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虽然针对的是某一个城市或风景名胜区,但对全国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

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要加强法制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法规体系。建设部将抓紧做好《城市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将加紧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近期建设规划工作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办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意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风景名胜区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良性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通知》中提出的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机制等,是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为了切实落实这些要求,各地要在贯彻落实《通知》和《贯彻通知》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建设部。

加强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设、规划、园林、机构编制、计划、财政、监察、国土、环保、旅游、文物等多个部门。各省(自治区)城乡规划部门和直辖市规划、园林部门必须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自觉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通知》和《贯彻通知》落实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政府的领导同志,加强领导,进行统一组织和协调。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也只有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城市政府领导的重视,才能做好。

同时也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和《贯彻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切实加强督促和检查。《通知》下发后,不少地方行动比较快,工作有力度。山东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贯彻文件,全省采取果断措施,调整了所有开发区、度假区、大学园区的规划管理权。浙江省也专门发了文件,逐条对照《通知》和《贯彻通知》的规定,对全省各地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各地都要按照《通知》的要求,逐项落实,并在近期内对本地区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检查整改的重点:一是检查落实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市、县规划管理机制情况,重点检查市级规划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镇的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和健全;二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制定情况,保护区内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度、体量、外观形象等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三是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管理机构对风景资源保护和规划实施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核心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风景名胜区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和土地、搞经营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情况,非法开山采石破坏山林植被和景观资源的情况。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2

关键词: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乡村景观;融入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4-0090-03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基本得到满足,由此开始对周围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居民、乡村居民都更加重视居住环境所带来的精神变化。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无论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还是一些三线城市都在快速扩张,这就使得城市的版图逐渐向郊区乃至农村推进,逐渐模糊了城市与农村的界限。乡村景观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兼具人文性、自然性,无形中契合了城市居民向往乡村田野生活的要求,但对于城市居民而言,真正地回到乡村生活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尽管城市版图的增大使其原有的居住地成为了城市的一部分,但其对于城市马路、高楼的居住环境仍然难以适应。综合上述分析,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融入乡村景观,在满足城市居民对农村生活环境向往的同时,还能解决农村居民不适应城市生活的困局,而且这也符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导向,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要求[1]。在上述背景下,本文旨在结合已有实例,探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的可行性及意义,为此后的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1 乡村景观的融入对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作用

乡村景观是当地人文、历史以及劳动人民经过多年的劳作形成的具有极强的地域特色的景观,是最为淳朴、自然的乡土景观[2]。通常,这种形式的景观能够有利于来访者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多样化的乡土特色景观也给居民营造一种独特的大环境氛围,带来不一样的视觉体验,同时这种乡土景观也为园林规划设计者们提供了设计的灵感源泉。

1.1 能够改善园林景观的品质 以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整个方案的规划设计侧重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园林规划,这也是很多老城区普遍存在绿化面积偏少,生态环境恶劣的主要原因。即使部分城市在规划设计时将风景园林部分纳入了统一规划,其园林规划设计的原则也是土地的敞开性而非风景园林的景观品质,这样设计原则指导下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无法发挥其景观作用。由此,将乡村景观作为城市园林景观的一种延续,进行融合设计后,能够有效的提高城市园林的景观品质,大幅度改善城区内开放空间的环境质量,从而有助于发挥园林景观的作用[3]。

1.2 能够使乡村特色得以保存 城市的发展伴随着大量宝贵的农田、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景观用地就必须依赖于改造距离居民区更远的土地的景观,但随着距离的增加,居民对该景观用地的利用程度就会越来越低,这样景观园林地就失去了其设计之初的作用。但如将城市园林规划设计中融入乡村景观,不仅距离较近,交通方便,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的休闲娱乐场所,而且能够保存乡村的特色,减少城市建设对乡村特有文化的破坏。

1.3 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如果城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不融入乡村景观,必将导致大量农民失去耕地,大量的农作物被铲除,由此造成巨大损失,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在城市风景园林规划中,乡村景观进行统一的规划,使之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与风景园林实现融合。这样一些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农作物如油菜、西兰花,在收获前可以提供非常美丽的乡村美景,在收获后可供给城市居民卫生、新鲜的食物。同时乡村景观的存在还能够吸引居民来此游览,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为农村居民拓宽经济来源,增加收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 乡村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融合的必要性

乡村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融合既有营造景观的生态需求,也有适应当地环境的现实需求。如在一些大面积的平原地区,尤其是在大面积农业用地的平原地区实施风景园林规划,完全根据风景园林规划挖人工湖、堆人工山,再营造一个人工的“自然环境”,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而且难度极大。换个角度进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每片地域都有其特色,乡村区域本身就有它自身生长、演变的过程,本身的地貌、植物条件、文化内涵和历史文脉都是属于这个地块本身的“自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景观,而不是人类强加于自然的。将其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相融合是对当地特色景观的继承与发扬[4]。

3 乡村景观与现代风景园林规划的实践

3.1 水渠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处置 我国农村很多地区为灌溉农作物都修筑了水渠,这些水渠在传统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通常是完全拆除。而根据乡村景观融入的观念就明显不一样了。比如设计人员在浙江镜湖地区成功地将水渠作为风景园林规划的一部分,不仅保留了水渠,而且营造了宜居的环境。具体的在景区中规划出两个区域为水渠景观带,其中一处位于整个景区的南侧,在水渠的两侧种植草本花卉,同时规划多条景观小道,或进行草地绿化,作为风筝放飞地(如图1);另外一处位于整个景区的北侧,炎水渠横向肌理线性种植园林观赏树木、名贵树木(如图2)。

3.2 鱼塘景观带的设计 鱼塘作为农村独具特色的一个景观,往往每个村落里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鱼塘,这里往往是村民夏天纳凉的地方[5]。因此,将鱼塘作为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符合农村居民的意愿。通常的做法是在水塘中种植各类水生植物,放养部分观赏鱼,并可在水塘的湖面修筑若干木质景观道,建设水中亭阁,供居民散步、纳凉等。

3.3 农业景观区 部分农作物在某个生长期可呈现十分迷人的景色,其中目前作为景观开发最为成功的应为油菜,如安徽歙县(图3),江苏兴化(图4),虽然同为油菜花,但与不同地区周围环境相互映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风景。安徽歙县在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片方块状油菜花海,加上近处环绕花海的溪流,远处的几处民居,衬托出世外桃源般的美丽景色。而江苏兴化位于长三角经济带北缘,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独特的水乡美景。“兴化千岛菜花”位于兴化市缸顾乡,以千岛样式形成的垛田景观在全国范围内均享有盛名。据考证,750a前,缸顾乡农民在水中取土堆田,整齐如垛,并在上面种植农作物,逐渐演变成如今美丽农田生态景致。每年的清明前后,在辽阔的水面上,千姿百态的垛田形成了上千个湖中小岛,岛上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在水面上形成一片金黄色“花海”,一望无际,令人叹为观止。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乡村景观自然的融入了城市风景园林规划,成为城市风景园林景观的自然延续,可以看做是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的成功范例。此外,除了油菜花,部分中药材产地,如安徽亳州的芍药花,河南洛阳的牡丹等都是远近闻名的农业景观区。

4 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的基本原则

将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融合并非二者的简单拼凑或相加,为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执行中应遵从一些原则的指导[6]。首先要坚持保护和规划相结合,对乡村特色的景观资源进行保护,以求尽可能的降低对耕地、鱼塘等资源的破坏,同时注意风景园林规划的整体效益,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其次,要坚持开放性的原则,这就要求在融合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将私家田园或私家庭院式的景观纳入规划中;更为重要的是在设计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尽可能做到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的统一,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乡村景观在整个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呈现出统一性。

5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融入乡村景观的方法

乡村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融合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人文、历史景观以及其他诉求综合全面考虑,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乡村的文脉、历史进行延续,在乡村原有文化传承的基础上通过结合现代风景园林规划加以传播,同时凝聚浓厚的乡村气息,凸显地狱特色,从而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外,还要对农业生产区进行保护,避免大面积破坏耕地、林地以及鱼塘等农村居民的核心利益,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的保留除具有现实的经济效益外,还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一种农业体验。更为重要是要善于借景田园风光,对原本存在的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乡村景观,尽可能的不去改变其原有的特点。如在温泉公园的设计中,通过设计一条通向周边乡村环境的林阴道,使人们在现代化风景的尽头能够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

参考文献

[1]王有林.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的意义[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2,11:3-4.

[2]赵东燕.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融入[J].现代园艺,2015,02:83.

[3]王文海.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J].中国园艺文摘,2015,01:140-141.

[4]陈蕾.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的意义[J].现代园艺,2015,08:101-102.

[5]成振瑜.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融入[J].中国园艺文摘,2015,10:133-135,154.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很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近年来,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在建设管理方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批准开发建设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城乡规划和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明确城乡建设和发展重点

城乡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同志“*”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文化条件出发,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提高城乡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要坚持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结构和城市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注重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发展小城镇,首先要做好规划,要以现有布局为基础,重点发展县城和规模较大的建制镇,防止遍地开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与小城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条件和投资环境。

二、大力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布局和原则。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应当及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制度。各类重大项目的选址,都必须依据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特殊情况,选址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必须经专门论证;如论证后认为确需按所选地址建设的,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规划中,一并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审定。要严格控制设立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城市规划区及其边缘带的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要发挥规划对资源,特别是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注意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18号)精神,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占地规模

各地区在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具体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规模,坚决纠正贪大浮夸、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不良倾向。特别要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超大广场和别墅等建设项目,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建设办公楼。各级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时,以及各级计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掌握尺度。凡拖欠公务员、教师、离退休人员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不得用财政资金新上脱离实际的各类楼堂馆所和不求效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各项建设的用地必须控制在国家批准的用地标准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范围内。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近期建设规划,必须重新修订。城市建设项目报计划部门审批前,必须首先由规划部门就项目选址提出审查意见;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商业银行不得提供建设资金贷款。

四、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各类规划制定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履行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职能。规划方案应通过媒体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规划审批前,必须组织论证。审批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调整的,必须先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就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编制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调整规划的非强制性内容,应当由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的技术依据,并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备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界线,明确保护规则,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要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必须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严禁随意拆建,不得破坏原有的风貌和环境,各项建设必须充分论证,并报历史文化名城审批机关备案。

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规划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在各级风景名胜区内应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确需建设保护性基础设施的,必须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专门的建设方案,组织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审批。要正确处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破坏性开发建设等问题。

五、健全机构,加强培训,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确有必要,可由市级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

要加强城乡规划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是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城市规划意识,依法行政。全国设市城市市长和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都应当分期、分批参加中组部、建设部和中国科协举办的市长研究班、专题班。未参加过培训的市长要优先安排。各省(区、市)也应当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更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城乡规划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长、县长要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除应予以纠正外,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可给予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撤职以下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受到降级以上处分者和触犯刑律者,不得再从事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其中已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者,取消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对因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法行政行为而给建设单位(业主)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建设单位、个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用地和项目建设,以及擅自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规模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

要加强和完善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

建设部要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会同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并向国务院报告。要抓紧建立全国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动态信息系统,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国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4

【关键词】城市规划分析方法;城乡规划;综合素质提升;实践意义

《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是一门年轻且正在发展中的课程,在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西部地区适应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诉求的《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开设院校较少,多数学校都在摸索相应的教学内容与模式,以期能够实现教学内容、考核、方法等方面建立完善、独特的课程体系。这对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大的提升,且在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对于推动学生就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符合社会发展对综合专业人才发展的需求。

因而,本文将从课程发展现状和课程发展背景两个方面对《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教学实践意义展开探讨。

一、课程发展的现状透析

通过对陕西省《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开设情况及对西安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学习状况的调研与了解,总结出现阶段该门课程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课程设置与学生学习均注重物质空间设计而轻视前期分析,尤其是定量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对城乡规划人才的需求也急剧攀升。从高校教育角度来看,表现为各高校纷纷开办城市(乡)规划专业,或进一步扩大原有规划专业招生规模。通过调研,了解到各高校规划专业办学背景包括综合性大学、建筑类大学、理工类大学、农林类大学、师范类大学等,学科背景涵盖了建筑学、地理学、艺术学等,形成了色彩纷呈的课程设置与办学模式。

就西安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的成立与发展来看,其专业课程设置与学生专业学习呈现出以下特征。

(1)从课程设置角度来看目前,在专指委设定的专业知识体系中,西安科大在城乡空间规划方面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教学体系,包括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设计等课程,在物质空间规划的课程设置方面已较为完备。

城乡规划专业是基于工科学校土建类学科背景而设置的,其课程设置借鉴了建筑类大学的课程体系,表现为学生在大一、大二的专业课与建筑学基本相同,而面向城乡规划分析能力的训练缺失。具体表现为在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分析类课程上还有所欠缺,包括规划中经济与产业的分析方法、人口与社会的分析方法、城市系统工程以及信息技术在规划中的应用等内容。而这些分析能力正是土建类背景城乡规划专业学生所欠缺的。因而积极完善规划分析类课程的内容对于优化《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体系、进而增强整个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大有裨益。

(2)从学生角度来看,一方面,通过对不同年级学生的了解,发现学生普遍存在注重城市物质空间的规划O计而忽视定量分析的问题,表现为在规划设计理念与图纸中出现错误、与现实情况不符、设计的随意性较大以及未遵循规范等系列问题,这都是理论基础不扎实、不牢固的表现,也是缺乏必要、可靠的前期分析,尤其是定量分析的表现。另一方面,通过对近几年学生在就业和实习过程中的调研获知,在实际参与项目过程中,学生都会遇到规划前期分析,但他们往往无从下手,认为定量分析比物质空间规划更有难度。可见,此方面知识欠缺或基础不牢固已对学生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产生一定影响。

2、课程开设与授课内容参差不齐

针对本课程的开设及教学内容,笔者对陕西省内开设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做了调研,发现开设此门课程的学校并不多。有的学校开设了《城市规划系统工程》课程,主要讲授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决策分析方法、线性规划方法以及GIS空间分析方法等;有的学校开设了《城市分析方法》课程,课程内容以基于excel的数据分析为主;有的学校在研究生阶段才开设此类课程;还有的学校则尚未开设此门课程,但鉴于对这门课程重要性认识程度的提高,也正在积极筹备开设。可见,在陕西高校中,《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开设及授课内容情况参差不齐,且已开设此课程的授课内容也相差较大。究其原因在于,基于多学科背景的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宽广的知识面,而该门课程的知识点在专指委的专业体系中也比较分散。因而将与《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内容相关的散落在城乡规划学科和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应用数学等相关学科中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与整合,形成适用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课程内容体系也是十分必要的。

3、课程教学大纲已不能满足社会对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需求

西安科技大学上一版制定的《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教学大纲将本课程定性为“培养学生对城乡规划基础问题的搜集和分析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运用调查分析方法的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课程。该课程性质明确了社会调查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诚然,社会调查是城市规划分析方法中的重要内容,但将其列为该门课程的全部内容似有不妥,且与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城市规划社会调查》课程内容重复较多。

二、课程革新的背景探析

1、专指委明确了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结构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下简称专指委)作为国家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指导部门,近年来围绕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改革开展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统一把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其制定的《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年版)》明确提出,“城乡规划专业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理念,以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城乡物质空间为核心,以城乡土地使用为对象,通过城乡规划的编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建设实施的管理,实现城乡发展的空间资源合理配置和动态引导控制的多学科复合型专业”,其目的是培养适应国家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的高级专门人才。

因而,复合型专业性质背景下对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的诉求就要求本专业的毕业生在其知识结构中不仅要具备本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地理学、统计学、应用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分析方法;在能力结构上要具备剖析城乡发展现状和预测社会经济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能力。

2、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的设置提出了人才培养标准亟需提高的诉求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将“城乡规划学”增设为一级学科,这就意味着城乡规划教育要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教育教学模式转向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社会综合管理与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即要求城市规划教育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应重视综合技能的训练。综合技能的训练既包括基本空间设计素养的培养,更应包括规划实践分析能力的提升。规划分析是规划设计的依据,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分析,规划设计将会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最终会导致规划成果落空,造成资源的浪费。因而在一级学科设置背景下,城乡规划行业对人才的需求绝不是只会表达物质空间的“画图匠”,而应是具备综合分析和设计能力的专业人才。诚然,综合分析离不开具体分析方法的学习和掌握。

3、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给传统城乡规划分析带来巨大冲击

随着以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城乡规划行业迎来了分析方法在内容上的革新,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传统分析方法,还要掌握运用新型分析工具快速收集、处理、使用大量数据的方法,如ArcGIS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这使得城乡规划定量分析的层次和地位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城乡规划教育角度来看,教师要注重分析方法课程内容的建立与新方法动态的跟踪,学生要注重从课堂和课下实践中提升自身的规划分析水平,使自己具备科学、精准、前沿的综合分析能力。

4、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明确了该课程的地位和作用

西安科技大学于今年开展了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紧抓这一契机,城乡规划教学团队对人才培养方案展开了多次讨论与修改。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明晰了该课程的先导和后续课程,有利于下一步制定更为清晰、明确的课程内容体系,避免与其他课程的相关内容出现重复而造成的教学资源和时间上的浪费。

三、课程完善的实践意义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5

城乡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法定文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调整和完善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编制要求。此后,各地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城乡规划编制,我国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健全,城乡规划审批程序逐渐完善,城乡规划覆盖率迅速提高。然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却不理想,违反法定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一些城市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全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占地规模迅速扩张。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进行检查发现,近几年新增建设用地中有相当一部分用地突破了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城乡建设呈现出无序蔓延的趋势。如:有的城市违反法定规划,擅自批准开工建设;有的城市违反法定程序,随意调整规划,违规越权审批;有的城市未经科学论证和履行程序,违规进行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损害公共利益,影响长远发展。

(二)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重开发、轻保护,致使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有的历史文化名城为追求经济利益,拆真古迹、建假古董;有的历史文化名城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一些城市忽视风景名胜区保护,造成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迅速退化和消失。有的城市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乱搭乱建,严重破坏自然景观;有的城市将风景名胜区管理权、经营权出让给企业,进行超强度开发,致使景区环境恶化。

(四)一些城市变更规划、大拆大建,资源能源浪费严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中的资源能源浪费日益严重,因浪费造成的损失逐年上升。一些城市采取变更规划、拆建房屋的方式来盘活原有土地,城市房屋建筑寿命普遍较短,平均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拆除未满服役年限高层建筑的现象,加剧了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

上述问题反映出现行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缺乏层级的监督手段。在派驻督察员以前,各城市政府既是规划的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等同于依靠城市政府自觉遵守规划,约束力较弱,给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缺乏事前事中监督机制。城乡空间布局一旦定格就很难改变,必须科学规划并严格实施;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破坏就很难复原,必须事先对破坏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但长期以来,上级对下级城市规划各个环节的监督以事后查处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相对较为薄弱,待问题曝光并调查处理时,往往已经造成较大损失。

为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避免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将会出现或已经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进行规划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一种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监督机制。基于上述认识,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始了对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探索。

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预警作用分析

(一)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种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机制。

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项新的监督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上级向下级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批准的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督察员长期驻在被督察城市,通过参加会议、调阅文件、现场踏勘等方式进行旁站式监督,可以实时掌握各地城乡规划执行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各项强制性指标的落实情况,是对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益补充。

二是督察员可以不受派驻地行政机构制约,独立、公正地提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建议和意见。因此,督察员制度是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力量,是防止规划主管部门被动违规的有力措施。

三是督察员都是规划领域的专家,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行为,还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推动地方规划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从制度设计方面来看,规划督察员制度将规划实施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了一种事前预防、事中制止的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损失和浪费,是推进我国城乡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重要抓手。

(二)实践证明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警作用。

20世纪初,西方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过城市无序蔓延、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都有国家规划师或国家规划督察员对城市的规划进行技术把关,将事前的监督和事中的监督结合起来,有效保护古建筑、历史街区、风景名胜资源这些不可再生的脆弱资源。近年来,我国四川等省市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我部从*年开展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目前已向34个城市派出了5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两年来,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运作良好,已经与地方现行规划管理体制顺利对接,实现了对城乡规划实施的严格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对地方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力推进。主要包括:

一是遏制违法违规苗头。督察员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自*年9月以来,城乡规划督察员约谈地方领导上百次,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几十份,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警示和提醒。督察员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经引起高度重视,许多问题开始被重新研究;多数违规行为被制止于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了重大违规案件的发生。如:督察员发现并纠正了某建设项目设计超过部级风景区控制限高的问题,由此控制了另外多起超高建筑的建设,保护了风景名胜景观;督察员发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控制条件,占压用地红线外的山体和绿化带进行违规建设。督察员对此及时进行制止,避免了重大损失。督察员发现某建设项目设计严重突破沿江控高规定,一旦建成,将对沿江风光带等风景名胜资源造成较大损害,立即与分管市长协商暂停建设,促使该项目重新论证。

二是增强地方政府对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认识。通过督察员的努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普遍对执行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一定要自觉树立规划的权威,做到“动土必有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他们高度重视督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主动约见督察员,虚心征求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提高地方规划管理部门的执行力。通过两年的实践,地方规划主管部门认识到督察员制度能够进一步促进规划部门依法行政,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些城市在督察员的帮助下,统一了市级规划管理权、收回了规划执法权,理顺了规划管理体制。一些城市虚心接受督察员的建议,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快编制规划管理条例;一些城市强化“四线”和规划强制性条款的严格实施,落实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

实践证明,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符合我国现阶段快速城镇化的国情,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制止,对建设活动各方主体从思想意识上进行提醒和警示,对规划主管部门从工作效能上进行提高和强化,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警作用,是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预警作用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6

[关键词]城乡网络;连接度;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规划框架

从历史角度看,城乡关系的发展具有阶段性[1]。不同时期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存在差异性。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新形势下,我国将逐渐步入一种公正、平等的区域城乡关系模式。赵群毅提出城市化发展的不同模式及特点,如城市带动发展模式、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和网络化发展模式,并指出网络化发展模式是强调区域内城、镇、乡共生的网络系统,是一种高效的区域城乡关系模式,体现了高水平的均衡发展[1]。正如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与前景》中指出:“城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新形势下城乡发展模式应充分认识城与乡的内在依存关系,不是生搬硬套地结合,而是有机地结合。依据城乡一体化的内涵①,为实现城乡有机结合,首先,要识别出城乡人口、技术、资本和资源等要素相互流通的路径,这是城乡有机结合的方式;其次,为促进城乡要素流通,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新的城乡互动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功能结构,这是实现城乡有机结合的载体。因此,城乡一体化规划必须具有科学的规划理念、指导思想和技术手段,以便打破城乡界限,将城、乡整合为一个有机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行统一的分析和评价、确定规划目标和切入点,进而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实现城乡的一体化发展。以上内容的关键在于需要一套切实可行的框架体系指引城乡内部生产要素的流通与城乡外部社会功能结构的有序协调发展,基于网络连接度构建的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框架是连接以上问题的桥梁。国外学者从城乡对立[2]、城乡互动[3]和城乡互助[4]等方面定性描述及研究城乡关系,包括城乡社会问题、健康卫生、政策体制与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及人口迁移、产业联系、资源和资本转移等方面的城乡关系问题[5]。国内学者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6-7]、生态效益整合[8]与基础设施网络建设[6]等视角提出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城乡统筹建设的方向。仇保兴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空间与政策等方面叙述了城乡统筹规划的原则、方法及途径,强调城乡统筹规划应具备系统性、预警性、整合性与可操作性[9]。此外,国内学者以苏州[10]、山东[11]、重庆[12-13]和成都[14]等为例对城乡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编制体系与实施机制进行研究,以问题为导向规划,侧重于对城乡一体化内涵中的某些方面作定性分析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革命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互联网、移动通信和物流产业等的迅猛发展不仅提升了人们的信息沟通能力,扩展了民众的社会交往范围,而且引起人们交往方式、经验基础、社会时空及权力结构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变革[15],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对信息网络体系建设[16]、交通网络配置研究[17]和物流网络布局[18]提出了新要求,促使城乡之间人流、物流与信息流可以自由合理地流动。由以上学术成果可知,虽然国内外学者鲜有基于城乡生产要素空间流动视角对城乡一体化形成机制和构建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框架进行探讨,但相关规划研究逐步在思维和学术框架上整合城乡两大系统,旨在缩小城乡差别,建立新型城乡网络关系。本文首先提出城乡一体化网络和城乡网络连接度的理论依据;其次,从城乡要素流动空间视角,探讨城乡一体化形成的内部机制,识别并构建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再次,基于城乡网络连接度对城乡一体化网络进行分析和评价;最后,提出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框架体系。这一框架是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的具体技术路径,城乡网络连接度的可计量性,使得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定量评价、科学编制和规划结果验收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城乡一体化网络与城乡网络连接度的提出

借鉴景观生态学中景观生态网络和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城乡一体化网络和城乡网络连接度是运用学术理论嫁接的方法,将景观生态学中的景观生态网络、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理论研究应用到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当中,景观生态网络与城乡一体化网络均是依据研究对象在过程和功能上的联系而建立起来的网络结构;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与城乡网络连接度都是强调研究对象内部要素在网络结构中的连接程度;二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因此,景观生态网络相关理论研究可以运用到城乡一体化网络理论研究中来,基于城乡网络连接度评价的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是编制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的基础,对于城乡一体化路径选择与未来走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1景观生态网络与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

在复杂的人工城市景观系统中,为维持城市居住、生活、生产空间与城市自然、城市社会属性间的平衡与协调,建立城市景观生态网络[19]。该网络研究对象是景观中的生态源彼此之间进行物质转换、能量传递或物种迁徙的过程[20],在对这一过程进行识别的基础上构建生态廊道,景观生态网络是将生态源、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在生态功能与过程上建立起联系的一种结构模型[21]。景观生态学中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是描述物质、能量或物种在景观生态网络中流动情况的评价指标[22]。

1.2城乡一体化网络与城乡网络连接度

城乡一体化网络的构建旨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重点是实现城乡之间劳动力、土地、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技术、企业家才能与信息等生产要素相互流通。城乡一体化网络则是以城乡生产要素动态流通路径识别为视角,将市、县、镇、乡、村、屯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在空间上抽象表达为由节点和连线构成,表示诸多对象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一种体系模型。城乡网络连接度研究对象是城乡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中流通程度的评价指标(表1)。

1.3城乡网络连接度对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的意义

城乡网络连接度是描述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社会功能结构中整体流通情况的指标,以此来判断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的方向和任务。衍生于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的城乡网络连接度概念除了具有一般意义的网络连接度特征之外,还具有其他鲜明的特色,使其对于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1)城乡网络连接度作为一种理论和观点,不仅强调城乡生态系统网络的连接性,同时兼顾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空间与政策等各个子系统层面相关要素流通的连接性,拓展了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的内涵。城乡网络连接度是衡量和评价各类要素在城乡间流通情况及当前形成的城乡一体化网络是否完整的关键性判断标准。(2)城乡网络连接度具备明显的空间可计量性,使其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测度和城乡一体化规划方案评价的方法之一,对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标—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无障碍流通进行有效的衡量和直接的把握。(3)城乡网络连接度对于城乡一体化目标达成还具有一定的预警性,它可以充分显示地区内部城乡间生产要素流通的情况,对于未建立起连接或连接性弱的地区之间应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空间与政策6个层面上构建适宜的社会功能结构,以促进生产要素的流通。(4)城乡网络连接度的可计量性和城乡生产要素流通程度的可比较性,在使其具有能够将城乡一体化目标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衡量手段的同时,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因而城乡网络连接度评价及分析使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可操作性得到提高。

2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识别与构建

2.1源地的识别

景观生态学中将能够促进景观过程发展的景观类型称为“源地”。源地景观具有维持景观功能的作用,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及空间拓展性[23]。在城乡一体化网络模型中,城乡生产要素流通源地为各个市、县、镇、乡、村、屯,它们不断提供各类生产要素并维持其流通,因此市、县、镇、乡、村、屯的存在是各类生产要素流通的物质空间基础。

2.2生产要素流通路径的识别

借鉴景观生态学中的“源—汇”理论[24],在城乡一体化网络中,“源”是对城乡间各类生产要素相互流通产生促进作用的因子,“汇”是对城乡间各类生产要素相互流通产生抑制作用的因子。首先,在空间上对各类因子的分布情况进行空间表达,构建生产要素流通阻力面,各类生产要素需要克服来自不同因子的阻力方可实现流通。其次,分别综合考虑研究区域范围内当前促成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资本转移、技术溢出、信息与企业家才能溢出的影响因子,在空间上进行强度评价和分布分析,根据评价和分布结果确定生产要素流通过程中的“源”与“汇”。影响因子的识别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运用相关关系计算分别算出与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资本转移、技术溢出、信息与企业家才能溢出有关的影响因子的相关关系系数,变量是否存在相关关系由P值表征,P值小于0.05时;显示两变量存在显著的线性相关关系,相关程度由R值判断,R的绝对值越大,相关程度越高,以此来筛选影响因子。由于本文的重点在于探讨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框架,故对于各类生产要素流通的影响因子暂不作详细探讨。最小累积耗费距离是指从“源地”经过不同阻力的空间表面所耗费的费用或克服阻力所做的功[25-26]。基于ArcGSI平台的空间分析代价距离模块,利用累积耗费距离模型来识别当前各源地间(即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通情况,主要考虑的因子为源地、距离和阻力,公式为:式中,为第个单元到源地的最小累积耗费值;是第个单元到源地的实地距离(或加权距离,根据影响不同生产要素流通的不同阻力面选择不同距离计算方法);是空间上某一单元的阻力值;是基本单元总数,为源地到第个单元所经过的单元个数。

2.3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模型的构建运用

累积耗费距离模型,并进行适当的修正,通过识别城乡各类生产要素流通影响因子,确定扩散阻力面,寻找城乡间生产要素扩散最小阻力通道(即流通路径),进而构建基于市、县、镇、乡、村、屯的源地和基于生产要素流通路径的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模型(图1)。

3基于城乡网络连接度的城乡一体化网络评价

3.1基于城乡网络连接度的城乡一体化网络总体状态评价

基于城乡网络连接度的城乡一体化网络总体状态评价方法是运用网络连接度评价表达通式,计算上述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中城乡间各类生产要素的流通情况,并根据城乡网络连接度大小情况对城乡一体化网络总体状态作出评价(图2)。根据以下公式的计算结果,并权衡各类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可获取城乡一体化网络连接度总体状态的评价结果,具有直观性、可比较等特点。(1)源地重要性指数—源地度数():该指数用来度量每个源地所具有的连接线数量,即与之相连接的路径数量。源地度数越大,表示该源地对外连接程度越高,在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中往往成为主要的战略点或源地。(2)城乡生产要素流通程度指数—、、指数:主要揭示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中源地与路径连接数量的关系,表示城乡间生产要素流通的程度,反映城乡一体化网络结构的完整性情况。

3.2城乡一体化网络发展协调性评价

通过上文的分析,判断出城乡一体化网络连接度情况和总体状态,如果城乡间仅仅建立了联系,却在发展中逐渐表现为不协调,即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则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因此,需要进一步判断城乡一体化网络发展协调性,协调性是城乡发展中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应当着力解决的要点。城乡一体化网络发展协调性分析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图3)。(1)根据城乡一体化网络概念及共生概念的契合性,依据源地间所具有的连接线数量和方向(即与之相连接的生产要素扩散路径的数量和方向),提出如下城乡关系的共生性定性分析内容:城乡之间可能属于共生关系,也可能属于非共生关系。城乡非共生关系指双方独立存在,城乡之间没有连接关系;城乡共生关系一般可以分为互利共生、偏利共生和损害共生3种类型。互利共生的判断依据是城乡之间形成双向联系,均从对方获益,如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能获益;偏利共生的判断依据是城乡之间形成单向联系,其中一方因联合而得益,另一方虽未得益也未受害[7];损害共生的判断依据是城乡之间形成单向联系,其中一方因联合而得益,但另一方却因联合而受害。(2)选取反映城乡差距的对比指数,如根据城乡恩格尔系数、城乡劳动生产率、城乡交通通信支出比、城乡文教娱乐支出比、城乡收入水平及城乡环境质量指数等参数的对比,从若干侧面衡量城乡间的差距。(3)根据以上两个步骤,就可以得到城乡一体化网络发展协调性情况:一种情况是城乡一体化网络发展相协调,另一种情况是城乡一体化网络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相协调的判定标准为城乡间建立了互利共生关系,且城乡差距较小;城乡发展不协调的判定标准为城乡建立了偏利共生关系或损害共生关系或非共生关系,且城乡差距较大。协调性分析是认识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调整城乡关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工具之一。

4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框架

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框架包括如下几个主要环节:(1)城乡一体化网络的构建,由识别出的源地和生产要素扩散路径构成,是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的基础。(2)基于城乡网络连接度的计算,诊断出当前城乡网络连接度状态,进一步进行城乡一体化网络之间关系的共生性和发展协调性分析,得出连接度与协调关系情况的不同组合,根据不同组合结果,确定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的侧重点。(3)根据以上分析结果,确定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目标,以实现劳动力转移路径优化、土地流转路径优化、资本转移路径优化、技术溢出路径优化、信息传播路径优化和企业家才能溢出路径优化为最终目标。(4)为促进城乡间各生产要素流通,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新的城乡之间互动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功能结构,需要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空间与政策六维度上构建市、县、镇、乡、村、屯联动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系统,即进行“城乡一体化网络规划”,分别进行城乡经济一体化网络规划、城乡社会一体化网络规划、城乡文化一体化网络规划、城乡生态一体化网络规划、城乡空间利用规划及相应的政策实施规划,提高城乡一体化网络连接强度,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公平、合理流通。(5)规划方案评估,即通过城乡网络连接度计算结果,评估优化后的城乡一体化网络连接度,若评估通过,进行最终的规划方案实施;若未通过,则需要反复重复第二、第三和第四环节。可以发现,在以上规划框架中,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环节皆与城乡网络连接度密切关联(图4)。

5结语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7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

1新型城镇化概述

新型城镇化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逐渐被提出的一种新型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新”主要表现在:其在城镇发展的过程中不再只是片面地追求重量、规模以及城乡区域空间的扩展,而是要将发展的中心放在“质”上,要在城乡发展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统筹好城乡之间的发展。新型城镇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民的知识水平、道德素质也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对于城镇协调发展的需求更大。同时,农民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更加渴求得到专业化的城乡帮扶,使他们的城乡发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此外,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的类型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就对城乡之间的合理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城乡规划方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城乡间的发展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就要对此开展一定的实践教学研究,使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真正能够所学为所用。

2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发展目标

2.1城乡规划专业的明确定位。地方高校的城乡规划专业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定位,城乡规划专业尽管主要是针对城乡区域发展所设立的,具有大致的发展方向,但就其专业涵盖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性质而言还是存在范围过广的现象,这就要求地方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的专业定位时,要有计划地对城乡专业进行严格的性质、方向定位,使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能够在专业方向、领域内有明确的学习发展目标,对于未来的就业有更加光明的展望。举例来说,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定位时,可以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不同的专业发展方向,可以设置以研究小城镇的城乡规划方向的专业分支;还可以设置以研究景观设计为主要方向的城乡规划专业分支。通过这两种细分专业方向使高校大学生能够术业专攻,更好地将所学的城乡规划专业知识致力于城乡建设中去。2.2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良好的城乡规划教学队伍。教师在高校的教学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学生在开展城乡规划的专业课教学中,教师始终是学生的指路明灯,无论是在课堂中、还是课下;无论是实践教学,还是城乡规划的理论教学,教师都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在对城乡规划专业进行教学改革时,对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也要有一个清晰的选拔、培养、发展目标。要致力于在城乡规划专业教师中培养出享誉国内外的知名的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此外,高校还要组织有关城乡规划专业课的最新教学内容的学习,确保教师的教学理论永远走在时代的尖端;再者,就是高校在对外招聘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时,要注重选拔那些兼具实践教学技能与理论教学能力的“双师型”的城乡规划专业教师。力求在本高校内打造一支高精尖的城乡规划的教学队伍。2.3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的完善。在一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课程体系的设计直接对学生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地方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时要注重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完善,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新型城镇化高速发展的阶段,所以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原有的课程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传统模式培养出的城乡规划毕业生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地方城镇对于人才的需求,为此,在进行课程设计优化时,要结合最新的城镇化发展现状。同时,要在课程体系中加入一定的实践教学的环节,以此保证城乡规划人才的发展质量。2.4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实践教学平台的设计与搭建同样是确保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改革成功的关键。我国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高校学生普遍缺乏一定的实践机会以及实践经验,使得其一毕业就进入工作岗位,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为此,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改革时要能够为学生搭建一个城乡规划的实践教学平台,使学生们有机会到城镇一线去锻炼、学习,从而将所学转化为所用;能够将所用上升到理论教学。

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3.1城乡规划专业教学队伍的建设。上文中提到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对于高校学生进行学习的重要性,同样表述了地方高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发展目标,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在本节将讨论如何在高校建设一支高精尖的城乡规划教师队伍。首先,就是对在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师的培训,并且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培养;其次,就是要鼓励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积极在授课外时间开展多种学术研讨活动、学术比赛等,同时,还要鼓励这些教师多多参与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科相关的省部级、部级的教学实验活动、比赛以及其他设计活动等,以此来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最后,就是在城乡规划教师人才选拔方面,要优先考虑兼具城乡规划理论教学能力与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专业人才。3.2城乡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再定义。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城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及大致方向,因此,在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时,要能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将实践教学有机地融合到城县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去;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人才方案设计时要加强课程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与严谨性;另一方面,在城乡规划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要着重加强教学资源的建设,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应用领域扩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用到相当多的网络知识,因此,在城乡规划专业的设计中也要考虑到这一方面。3.3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方式的变革。教学方法、手段直接关系着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因此,为了能够激发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需要对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学方式进行一定的变革,丰富城乡规划的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开展多媒体教学,并将多媒体教学设备与其他教学方法相融合,进行教学创新,例如,在城乡规划专业课堂引入项目教学法、微课授课的方式等开展城乡规划的专业课教学;另一方面,还要在城乡规划专业课教学中引入一定的实践环节,鼓励学生们亲身参与,通过实践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3.4城乡规划实践教学探索。实践教学是新城镇化背景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城乡规划是一门兼具实践与理论的专业学科,因此,高校在开展城乡规划专业课实践教学探索时首先要构建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其次,就要对城乡规划的课内教学实践展开教学研究,在课堂中引入一定的城乡规划的教学案例,指导学生们学习;再次,就是搭建课外的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学实训平台,方便学生们的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最后,就是要对学生的城乡规划的专业实践教学有一个评价活动,通过考核、评价将学生们的实践成果反馈回去,使其能够更有效地开展下一阶段的城乡规划的实践教学活动。

作者:覃永晖 单位:湖南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城乡规划的前景篇8

1  引言

乡村有景观吗? 乡村有园林吗? 乡村需要景观园林吗? 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 在大地景观开始深入人心的现代, 对于中国规划建筑界, 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众所周知, 乡村既是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细胞, 也是中国绝大部分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区。乡村园林以乡村景观为背景, 乡村景观在客观方面包括地理位置、地形、水、土、气候、动、植物、人工物等, 在主观方面包括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生活习俗, 乡村园林正是在这种综合的景观中孕育、演变、发展、生成, 所以乡村园林与乡村景观密不可分, 故而, 乡村景观园林也就成为本文的论题。根据人类聚居环境学理论(刘滨谊1999) , 作为乡村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背景, 乡村景观园林作为乡村规划的基础背景, 它对整个村落的布局、特色的塑造和生态环境的保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它的面貌、格局、规划、建设决定着乡村环境的生死存亡。合理而理想的乡村景观园林, 表面看上去朴实无华, 然而在“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因材致用”、“持续发展” 的基本原则指导下, 其内在却是丰富多彩、形态各异、耐人寻味的, 其中, 不乏有许多优点而令今天的城市人神往。当今中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乡村景观园林在乡村人类聚居环境规划建设中的作用、地位日渐重要。对于迅速城市化的乡村地带, 乡村景观园林正处于十字路口, 迫切需要予以定位、定性、定向、定型, 而对于当今那些步入病态衰败的城镇, 理想的乡村景观园林无疑将成为“ 治病” “健身” 的一帖灵丹妙药。

在学术界, 德国、荷兰、奥地利、美国、日本、韩国等工业先进国家早已关注乡村景观园林这一领域, 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与规划实践几乎还是一片空白。

2  乡村景观园林的含义

“乡村景观园林” (Rural Landscape and Garden) 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 对其研究的范围和研究的对象, 目前还尚无完整而确切的定义。单单从字面上看, 它由“ 乡村” 和“景观园林” 两个概念组成。这里用“ 乡村” 而没用“农村” 一词, 主要因为农村是与农业产业联系在一起的, 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 如今在农村, 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民, 有一部分并不一定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农事活动, 因此, 用“农村” 来界定范围具有一定的难度域概念, 泛指城市和原始无人聚居地带以外的一切地域, 特指城市(包括市和镇) 建成区以外的地区, 是一个空间的地域系统。“ 景观园林” 的定义可以分解为“ 景观” 和“园林” 两个方面。对于“景观”, 从景观规划设计学科角度, 笔者曾有阐述: 扼要地讲, 景观包含着地球表面自然的、人工的人类聚居环境, 并且与社会、文化、习俗、人类精神、审美密不可分(刘滨谊1990 , 1996 , 1999) 。对于“园林”, 张家骥先生在《中国造园论》一书中汇总了许多专家学者对“ 园林” 的理解和定义(张家骥1991) , 并在此基础上对“园林” 下了定义: “ 园林是以自然山水为主题思想, 以花木、水石、建筑等为物质为表现手段, 在有限的空间里, 创造出视觉无尽的, 具有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 因此, 广义的乡村景观园林是非城市化地区人类聚居环境, 其以大自然真山、真水等自然材料而形成的具有审美价值、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乡村景观园林的界定是相对于城市化而言的, 过去许多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目前已成为城市园林, 它们不在笔者所研究的范围内。

3  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目标

乡村景观园林存在着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 传统乡村景观园林伴随着农耕文明而出现, 随着工业文明及当今后工业文明的进化, 乡村景观园林同样也在走向现代。其演变的根本动力是乡村人们生活的演变, 乡村景观园林始终与广大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然而, 它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一直未引起学术界和规划设计界的关注重视。

从历史的演变着眼, 就乡村景观园林与中国古典园林的关系而论, 乡村园林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地位也不容低估。长期以来人们普遍以为中国传统园林起源于古代帝王的苑囿, 这是极为片面的。根据不断的考古发掘和对古代诗歌的深入研究, 人们发现, 其实全世界最早的园林应该是原始聚落中及周边的园圃和树木绿化等实用性的园林化的土地, 它也是中国园林最早的雏形, 并对后来发展起来的恬淡素静的文人村居园林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就是明清之际的文人园, 也不断从乡村园林中得到启发, 从中汲取营养(刘天华1994) 。因此,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乡村园林在中国园林发展历程中, 起着基础和源泉的作用, 尤其是乡村园林为江南文人园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素材、丰富发展了中国古代园林文化, 这是确定无疑的。

从现代人类聚居环境建设入手,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增长的进程中, 村镇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截止1998 年底, 全国有建制镇17015 个(不含县城关镇), 集镇29118 个, 村庄3557700 个, 随着撤乡建镇和拆村并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建制镇比上一年增加480 个, 集镇减少1206 个, 村庄减少101635 个(1998 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 。这种乡村城市化不是意味着把乡村变为城市, 而是在于节约用地和提高乡村居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因此, 随着乡村城市化的不断进行, 乡村居民的居住方式、居住文化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 许多传统的聚居村落也将随之消失。乡村城市化使乡村景观园林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 一方面, 一些有研究价值的传统乡村景观园林已经或将要遭到扼杀的命运; 另一方面, 乡村城市化已经或将要产生出新型的乡村景观园林。新一代的乡村景观园林应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如何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乡土文化, 创造出具有乡村特色而非城市发展模式拷贝的现代乡村景观园林, 以改变当今新建村落的平庸无味、千村一色的状况, 这是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基本目标。转贴于 4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动态

国外许多工业先进国家在这一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如德国、荷兰、奥地利以及美国和日本在乡村景观(Rural Landscape) 、乡村地区的规划与建设方面都有非常成熟的经验。但由于现有的资料和技术手段有限, 对当前国外在乡村景观园林领域的研究成果没有更详尽的资料, 但仅此还是可以看出, 国外非常注重对乡村景观的系统研究。

在国内, 有关乡村景观园林的产生和发展, 尤其是对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几乎都是一片空白。长期以来, 人们更多地是关注中国传统园林的研究。尽管如此, 仍然存在与之相关的研究, 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4.1  传统地方性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结合农村园林的实例对江河流域的农村园林的产生原因及其特色分别进行了阐述(舒楠1997 , 陈志华1999) 。此外还有对徽州古典园林有较为详细的研究( 程极悦1987 , 肖国清1988 , 殷永达1993 , 张浪1996) , 这些文章对乡村园林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例。

4.2  传统乡土建筑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彭一刚院士的《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一书(彭一刚1994) 为代表, 该书的视点不只停留在乡土建筑上, 而是切入到传统村落的研究, 对村镇的景观进行了分类和分析, 其中包含了构成乡村景观园林的一些要素。此外, 陈志华教授等人编写的《浙江省新叶村乡土建筑》和北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持的《诸葛村乡土建筑》两套乡土建筑丛书的有关章节也阐述了乡土文化和乡村景观的关系(陈志华1998) 。

4.3  历史文化传统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风水—中国人的环境观》、《古村落: 和谐的人聚空间》两本书为例(刘沛林1995 , 1997) , 作者从风水的角度阐述了风水思想与风景、园林、建筑及城市设计的关系, 在风水对园林规划的启示”一节中, 着重论述了乡村园林的一种类型—水口园林。在中国古村落的景观建构中, 分别就村落“八景、“十景、水口园林、村落点景建筑等进行了阐述。

从上述的研究成果来看, 虽然有一些与乡村景观园林有关的研究成果, 但不成系统、很不完善。乡村景观园林尚未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课题来研究, 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需要进行大量的基础调查、分析论证。

4.4  空间格局演变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从人类聚居环境学的角度, 选取从古至今的村落实例, 分析乡村景观的构成元素, 对空间化、时间化等可以量化的元素予以量化, 分析其演变发展(刘滨谊, 毛巧丽1998) 。

4.5  现代人类聚居环境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一书为例( 刘滨谊1999) , 以生态意识、大地景观等现代思想为世界观, 以“设计结合自然、现代宏观区域景观规划等理论方法为导向, 书中重点分析阐述了欧、美等国现代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与实践。

5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内容

虽然乡村景观园林只是乡村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它却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的各方面。乡村景观园林所要研究的内容非常丰富, 包括历史、地理、建筑、民俗、社会结构、景观、环境、艺术等等。综合上述分析, 笔者提出了下列乡村景观园林的主要研究内容:

5.1  乡村景观园林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过程。

5.2  乡村园林在中国传统园林中的地位和作用。

5.3  乡村城市化和现代化对乡村景观园林所造成的影响冲击。

5.4  乡村景观园林与社会形态的内在关系。

5.5  乡村景观园林与乡村经济的内在关系。

5.6  乡村景观园林与乡土文化的内在关系。

5.7  乡村景观园林的基本类型。

5.8  乡村景观园林的空间格局特点。

5.9  乡村景观园林的艺术处理。

5.10  乡村景观园林的未来发展模式。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重点不在于保护传统的乡村园林, 而在于寻求乡村景观园林规划建设的规律和特点, 尝试地探索未来乡村景观园林的发展模式, 以便能切实有效地指导今后乡村规划中的乡村景观园林规划设计, 创造出超越城市的自然而和谐的乡村人类聚居环境。

6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方法

国内有关中国造园理论的论著很多, 在此基础上采用文献资料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 文献资料是了解乡村景观园林形态构成的一个重要途径, 它包括地方史书、地方志、家谱等, 这些文献资料对村落的选址、布局、发展等都有详细的记载。目前乡村景观园林需要大量的基础性研究, 这就必须建立在大量实证的基础上, 然后从社会、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来进行分析、比较, 找出规律。由于传统乡村景观园林大多遵循自然法则, 随着村落的布局而形成, 很少受到来自外界人为规范的约束。因此, 选择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乡村景观园林进行实地调查和测绘, 并结合对当地居民的问卷调查, 了解他们在居住方式和价值观上的变化, 以及他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景观园林, 受到来自村镇规划标准和农村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 因此, 还需要认真领会政策、法规的精神。通过对乡村景观园林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 通过实证对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和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景观园林进行分析、比较, 研究乡村景观园林的内容和形式的演变; 总结归纳乡村景观园林的基本类型; 分析乡村景观园林的构园特色; 找出乡村景观园林成园艺术的规律和特点。乡村景观园林研究不是单一学科所能解决的, 它在景观建筑学、生态学、地理学、城市规划、建筑学的基础上进行多学科、多角度交叉综合研究。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方法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 还有待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7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意义

乡村景观园林有别于城市景观园林, 城市景观园林是通过人工再现自然, 而乡村景观园林则是运用自然, 更为朴素地保留着更多的自然真迹, 从艺术追求而论, 如果说, 城市景观园林是“虽由人作, 宛自天开”, 那么, 乡村景观园林则是虽由天作, 宛自人开”, 各自的艺术倾向不同, 并无艺术的高下之分。但是, 倘若从自然美的角度来看, 乡村景观园林远比城市园林自然优美。“师法自然”只有从乡村景观园林中才能获取第一手的灵感源泉, 而目前国内的景观园林规划设计界在这一领域几乎还处于一片空白, 因此, 对于乡村园林的研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7.1  建立乡村景观园林的观念意识

乡村园林虽然早就出现, 但是由于人们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 对乡村园林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 以致于长期以来没有人对它进行系统的研究。因此, 通过建立乡村园林的概念, 使人们对乡村园林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从而激发更多的人从事乡村园林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以填补国内在乡村研究领域的空白。

7.2  发掘保护传统乡村景观园林环境

中国现存的皇家园林和私家园林大多为明清时遗留下来的, 而乡村园林由于长期以来受外界干扰少, 因此, 有的乡村园林还保留着宋元时期的风格, 这对中国传统园林是一个很好的补充。713  创造现代中国乡村景观园林通过对乡村园林的研究, 探讨乡村居民对园林的需求, 以及乡村园林对大地景观环境和改善生态的重大作用。乡村园林不仅具有朴素的自然美, 而且它和人们的平凡生活保持着最为直接和紧密的联系, 因此, 通过对乡村园林的研究, 根据乡村的功能要求、景观要求和经济条件, 创造出优美的乡村园林艺术形象, 这对于我国未来乡村规划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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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刘滨谊等译, 图解人类景观—— 环境塑造史论1 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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