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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灾害治理8篇

时间:2023-09-26 09:17:05

重大灾害治理

重大灾害治理篇1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重大灾害治理篇2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重大灾害治理篇3

一、20*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全市具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45个。按灾种可分为:滑坡417个,崩塌242个,泥石流61个,地面塌陷2个,地裂缝4个,不稳定斜坡119个。按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级255个,较大级399个,重大级169个,特大级22个。威胁人口12.1万余人,威胁财产81653.36万余元。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处置工作,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群测群防工作,成功预报1起地质灾害,避免了30人伤亡和110万元的经济损失。

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46处,其中滑坡35处、崩塌206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4处,发生险情179次,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264.82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预测,2009年我市总降水量与常年比较属正常略偏少年份。市区年总降水量为560—630mm(略少),川塬为530—600mm(略少),南部为530—610mm(偏少),北部为520—600mm(偏多)。初夏汛雨出现在7月上旬,接近常年。汛期有局部暴雨灾害,9月上、中旬将有弱秋淋天气出现。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及“5.12”汶川地震影响范围,结合20*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09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特别是受地震影响较严重的陈仓区,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将会增多,防治形势严峻。

三、重点防范的时段与地段

(一)重点防范的时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降水趋势预测,预计全市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5—9月,其中7—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由于去年汶川特大地震不但加剧、引发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而且使山体表层岩土体松动,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

(二)重点防范的地段

2009年全市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局部范围内呈高发势态。主要地段为:

(1)渭河南北两岸的斜坡地带及其支流金陵河、千河、韦水河—横水河,以及麦李河、石头河、霸王河、汤峪河沿岸斜坡地带。这些地区黄土台塬边坡陡峻,黄土垂直节理发育、湿陷性较强,人口密集,人类活动频繁,削坡普遍,黄土滑坡、崩塌发育,受地震的加剧和降雨、暴雨的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率较常年偏高。

(2)*县的嘉陵江及其支流小峪河、安河沿岸斜坡地带,太白县红岩河、太白河和桃川河沿岸斜坡地带。该地区为中低山区,汛期降水量偏多,雨机率高,修路、采矿活动频繁,汶川地震使岩体移动,预计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机率较高。

(3)麟游县九成宫镇—两亭镇一带地质环境条件差,人工建窑、切坡活动较多,也是我市暴雨多发区之一,预计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三)重点防范的城镇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城镇有:*,*、*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以及*镇。上述城镇地质环境差,人类活动频繁,在降水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的矿山

我市矿山地质灾害突出表现为矿渣乱堆乱放引起的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存在泥石流隐患的矿区有:*县银洞梁铅锌矿区、水晶沟铅锌矿区、柳树沟铅锌矿区、手搬崖铅锌矿区及太白县太白河双王金矿区。存在地面塌陷隐患的矿区为陇县戚家坡煤矿。

(五)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1)铁路

宝成铁路渭滨区—*县段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严重隐患,陇海铁路峡石—*阁岭段存在滑坡、泥石流隐患,陇海铁路峡石—阳平段存在滑坡、崩塌隐患,宝中铁路*段存在崩塌、滑坡隐患。

(2)公路

宝汉公路渭滨区—*县段,310国道甘峪—东岔段,姜眉公路太白—眉县段,省道*—千阳段、*翔—千阳段,上述公路位于秦岭山区或黄土梁峁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由于近几年国家大力投资修建铁路与高速公路,对于秦岭山区和黄土梁峁沟壑区正在建设的公路、铁路,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工棚等生产、生活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筛选出30个作为2009年市级防治方案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确定了防治措施、监测人、责任人等(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强、市国土资源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规划局、城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卫生局、水利局、安监局、气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水利、气象、交通、城建、卫生、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城建、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危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做好地质灾害详查和地震后的普查、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详查,是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减少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工作。国家地质调查局组织的专家已完成了千阳县、陇县、岐山县、扶风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的地质灾害详查工作,以上各县区要及时结合详查结果,修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年)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正在进行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的*县、*县、*县、*县、*县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20*年汶川“5·12”地震后国家下拨专项资金在我市*县、*县、*县、*县、*县开展1∶10万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在*县、*县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相关县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1∶10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确保上半年全面完成;1∶5万的地质灾害的调查确保年内完成,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三)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对当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系统方案,是落实和指导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编制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汛期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完善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市国土资源局汛期(5月1日~9月30日)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汛期24小时值班,每日至少与市局值班室电话联系一次,通报地质灾害信息。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当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与平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和应急调查。

(五)落实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

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签定监测责任书,将“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死亡事故。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开展以“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划两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稳定经费渠道、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联络员、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有宣传画警示牌、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有报警简易器材和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为内容的“十有县”建设,增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采取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县(区)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并把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

宣传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治基础知识和岗位基本技能的培训;对于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要加强监测基本方法、临灾征兆识别和“防、抢、撤”方案等方面的培训;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干部群众,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

(七)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今年各级政府都要安排经费,重点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远程会商能力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御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同时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治理的新机制。

(八)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可行性报告不予审批。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时,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真把好评估单位资质关、评审专家资格关、评估成果备案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与矿权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查、国土资源执法紧密挂钩,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对于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治措施,确需治理的,要责令限期治理。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管理,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度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和监理,严肃项目管理纪律和管理程序。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追踪问效,加大对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进度的管理,对20*年前已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要逐一进行清理。凡2007年前(含2007年)已下达的治理项目还未完成的县,今年不得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同时要加快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治理工作,尽快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地震重灾区陈仓区,要按照重灾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管理项目数据库,按轻重缓急将防治项目纳入项目数据库,把项目管理纳入到规范有序的轨道。

(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作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各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等气象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

建设部门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

铁路、交通部门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

地震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区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

重大灾害治理篇4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排查、监测责任,完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值班、报告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工作目标: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三个100%目标。即隐患排查防治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监测(或治理)率达到100%。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党政办、财政办、综治办、社区(村)配合。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隐患排查防治工作。

二、重点排查治理范围

重点排查农村居民点、城镇(村镇)规划建设区、页岩砖厂等非煤矿山企业范围、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三、排查方式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方式。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太和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社区(村)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党政办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财政所做好所需经费保障。在对已确定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落实防灾责任、采取防治措施外,对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采取监测、避让、治理等防治措施。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值班、报告等制度健全、执行情况。

2.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与情况,演练与应急救援准备情况,应急车辆是否有保证、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3.学校周边、人员集中居住区、工矿企业、道路沿线、在建工程等作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重点。

4.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工作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明白卡是否填写全面,其内容是否落实。

5.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群众是否了解防灾、避险的知识,宣传工作是否到位。

6.地质灾害警示标志、避险场所及撤离路线设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事处成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武装部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财政办、镇自规所、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和7个涉农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方案。指导社区(村)、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的排查防治工作,对一般地质隐患要立即治理,小、中型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月报速报和监督管理制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公告公示、大中小型地质灾害台帐管理、跟踪治理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制度,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

重大灾害治理篇5

【关键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策略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并毁坏周边建筑及各种工程设施,造成我国经济的巨大损失,在某些方面来说影响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发生离不开自然和人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从某些方面来说,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已经发展成为威胁人类安居乐业和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每年我国因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数额巨大,因此,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已成为国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人为和自然两方面原因诱发地质活动发生变化,导致的地球表层发生比较强烈的、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地质灾害,岩土工程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由于我国地质结构复杂,所以发生的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而且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的影响不仅面积大而且损失也很大。根据资料分析,我国的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大多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因此,制止人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保护环境,及时的采取地质灾害的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目前减少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降低财产损失的重要手段。

(一)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大体分为自然环境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人为的不合理的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

(1)因为自然环境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现象又称为生态地质灾害,这类的地质灾害并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转移。

(2)由于人类不合理的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现象又称为人为地质灾害,这类地质灾害通常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增多而逐渐增加。认真分析我国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主要是由于人类不合理的使用资源和大规模的进行工程建设毁坏树林、耕地的原因。由于人为因素引发的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大体有:崩塌、泥石流、地面变形等地质灾害。①崩塌主要是由于陡坡上的岩土体被折断滑移造成的瞬间向下移动、翻滚的现象。造成崩塌地质灾害主要是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对自然资源的大量开采(尤其是矿产资源的开采)、为兴建道路对山体及山坡进行挖掘、兴建水库等蓄水工程对河流进行更改、或是移土填河等大型工程建设。②泥石流主要出现在降水多的山河沟谷或山坡地带,由于沟谷或山坡上的泥沙、石块等的活动而引起的特别洪流。造成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是由于:人类对自然进行的不合理的开挖、对森立进行的滥砍滥伐、乱耕乱垦的现象。③地面变形是指地面发生沉降、坍塌和裂缝的现象。我国出现地面变形的地质灾害现象较为频繁。引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原因主要是地球表面岩溶活动、人为不合理的对地下矿产资源的开采、人为不合理的大规模的抽取地下水。

二、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工程防治设计。做好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设计首先要考虑地域的地理因素,对地域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形成原因、运动规律、发生频率等防治的目标进行工程防治设计拟定;对比参照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工程防治设计的行业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设计。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设计的适用范围是小型的土质滑坡、滑坡后地表的排水、灾害前缘支撑等方面。

(二)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生物防治措施。目前来说,生物防治措施是比较科学、比较长远的一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生物防治措施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小等优点,生物防治措施可以促进大自然生态的平衡,提高自然环境质量,对灾害的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生物防治措施主要是采取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和适当耕牧等自然防治的方法,这样的方法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节省国家的财政支出,但是生物防治措施具有需要的时间周期长的缺点。需要调查不同区域地质灾害的自然经济状况,在泥石流多发地区、地面坍塌较为频繁的地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进行生物防治措施,采取封山养林、退耕还林等生物防治措施,以此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和降低因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三)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避让措施。由于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因素,不同地理环境的稳定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地质灾害的波及范围都大不相同,因此,根据这种情况的出现采取地质灾害的避让措施。

(1)雨天避让的措施。在一些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及一些变形的斜坡等地区,采取雨天避让的措施,做好每个地质灾害灾害的隐患点存在的地区的预防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做好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安全转移方案,在地质灾害灾害的隐患点存在的地区下雨时,对一些威胁比较大的区域进行家庭转移地点的方式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因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在进行安全转移方案时,要按照就近的原则,并且确定人员转移地不在地质灾害灾害的隐患点,并且人员转移地要远离地质灾害的波及范围。

(2)搬迁避让的措施。研究岩土工程地质的工作人员,要仔细调查我国的不同的地理环境状况,认真作好记录,了解我国的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各地区的发生情况,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作不同的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方针。对一些地质灾害发生危险性大、危害性厉害、发生频繁的地区采取避让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因为在地质灾害发生活动频繁的地区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所用的资金大于搬迁的费用,而且节省了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区房屋重建的费用。并且根本上解决了地质灾害发生活动频繁地区的人民的生命威胁问题,不必时时担心地质灾害什么会发生,让人民能真正的安居。

结语: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需要长时间进行,其责任任重而道远。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需根据不同地域的地质进行防治,运用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策略的新技术知识,利用物探、钻探、槽井探等手段,得出资料数据,判断地质的稳定程度,对地质活动进行分析,得出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做好防治工作,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曹莉.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策略[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17):1491-1492.

重大灾害治理篇6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陕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5.坚持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级政府分摊负责。

6.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进行、协调发展。

二、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检查、巡查,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快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准确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汛期10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转移大批群众,避免了人员伤亡。汉滨区、石泉县、旬阳县成功预报11起地质灾害,避免了225人伤亡和910.5万元的经济损失。继旬阳县、紫阳县之后,汉滨区、镇坪县获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称号。

2011年受汛期强降水和局地暴雨等因素的影响,全年发生地质灾害179起,险情32起,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8828.09万元。灾情主要发生在汉滨、岚皋、石泉、白河、石泉等县区。全市所有被列入防治方案的监测点均未发生伤亡事件,确保了所有监测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三种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条件和气候环境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市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6-9月主汛期。

依据《市“7.18”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暨“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资料,全市有8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6173Km,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4%;有9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8222Km,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2%;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4395Km,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1.6%。据2011年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统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823处,共威胁27250户、54680间房屋、1302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经过专业技术单位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统计,6县(区)共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813处。我市紫阳、岚皋、镇坪、旬阳、白河、石泉、宁陕等七县城,市城区部分新开发住宅小区均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

据市气象台中长期气候预报资料:预计2012年汛期(5-10月)降水正常略偏少,汉滨、旬阳、白河520~650毫米,宁陕、石泉、汉阴620~750毫米,平利、岚皋、镇坪、紫阳680~850毫米。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略偏早;7月中旬与下旬后期、8月中旬与下旬末为降水相对集中时段,有2-3次区域性暴雨天气,是2012年防汛的关键时期;虽然总降水量较正常略偏少,但夏季多短时雷雨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局部灾害,需高度提防。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并结合2011年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12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趋势,地质灾害类型将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将有可能造成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四、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城镇

县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铅锌矿区、瓦板岩矿区、石煤矿区等,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也有可能产生同样的地质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襄渝线-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以上铁路线处于秦巴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若遇暴雨、连阴雨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几率较高。

公路:国道G316-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岚皋-镇坪段、省道S308-平利-镇坪段、省道S310紫阳-麻柳段,—瀛湖旅游专线。上述公路位于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对于正在建设的安(康)—岚(皋)二级路,安平高速公路等,施工过程中开挖边坡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加强监测和防范工作,搭建工棚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时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我市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22处作为2012年度省、市级重点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12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6月至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预警到户、预案到点”,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具体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

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各县(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汛前要及时编制并《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水利、公路、铁路、电力、城建、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按照《省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一个市抓一个县,一个县抓一个点,2012年各县(区)至少选择一个隐患点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的能力。

3、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落实编制、工作人员,并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置、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及治理项目资金配套使用。

4、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继续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开展以“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划两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稳定经费渠道、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联络员、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有宣传画警示牌、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有报警简易器材和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为内容的“十有县”建设,增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5、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结合“地球日”、“减灾日”等活动,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注意把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放到乡镇、村组、学校等基层单位,通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四项制度(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应急调查)

各级政府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开展汛前巡查、汛期检查、汛后核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同时,各县(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排查泥石流沟谷及滑坡地带。

2、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媒体应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的及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注意收(查)看电视台和“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确定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并落实“两卡一预案”(“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3、继续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我市2011年安排6县(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今年继续安排剩余4县的1:50000详细调查,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专业技术协作单位,深入乡镇村组,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为全市地质灾害危险区的防范管理和移民搬迁提供科学依据。

4、加快地质灾害项目实施进度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2]12号)的要求,对已获批的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治理项目进度,确保治理项目按期完成。对2010年以前批准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务必于2012年底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危害程度及防治难度等情况,积极申报新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项目为抓手,依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应急治理与工程治理。

5、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相关工程活动。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新村建设、陕南移民安置点、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项目审批、土地审批的前置条件予以强化,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使地质灾害防治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坚决遏制不规范的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灾害治理篇7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3—9月,区内大部分地区春、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高陡边坡崩塌及滑坡。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防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

重大灾害治理篇8

本方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种制度健全,市政府印发了《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办〔〕102号),方案中确定地质灾害隐患区(点)有45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各县(市)根据本地情况,在县(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明确了各自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重点区域。我市各地质防治职能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级防治方案确定的45处重点区域建立起了群测群防网络。市政府将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分级,一级点5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为防范第一责任人,二级点10个,由市直机关各局委主要领导为防范第一责任人,三级点29个,由所在地的县(市)政府主管县(市)长为防范第一责任人。

年,我市强降雨偏多,分别于7月3日、7月19日、7月23日连续遭受三次特大暴雨袭击,全县范围受灾,其中白河乡受灾最为严重,诱发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栾川县在7月24日也遭受大暴雨袭击,发生多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其他县(市)也有不同程度崩塌,滑坡等灾害发生。

二、年度我市地质灾害基本形势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特征、人类工程活动状况,依据历年来气候因素,确定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区及矿区,在时间上多发生在主汛期(7、8、9三个月份)。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的区域性较强:南部山区多崩塌、滑坡、泥石流;北部平原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较为集中;宁—的黄土丘陵地区由于侵蚀强烈,雨季常发生地裂缝、黄土滑坡、崩塌等综合类型的地质灾害。随着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增强,人类的工程活动常成为多种地质灾害直接诱因,矿山开发、工程开挖等常引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栾川、、汝阳、宁是我市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

暴雨是多种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尤其又以6到9月份较为集中,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结合我市的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结果,确定我市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

三、年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年7月3日、7月19日、7月23日我市连续遭受三次特大暴雨袭击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各县(市)上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我市确定了年地质灾害主要防治点。

同时,我市仍存在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如等矿山集中县区因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县的公路沿线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因开挖、削坡等活动造成边坡失稳,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也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今年防灾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同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地质环境,坚决制止破坏地质环境、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起政府负总责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并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的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措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地区、各部门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对本方案中所确定的及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个制定出具体的防治措施,逐级签定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数量大、分布广的地质灾害,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在地质灾害易发点要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及时把“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三)预防为主,健全制度。各地要立足长远,在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汛期到来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的现状,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调查摸底,逐点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对重大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出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宣传,尽早行动,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减灾防灾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广大群众开展“四应知、四应会”专题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防灾避险能力。

(五)落实报告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五、市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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