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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防治8篇

时间:2023-09-26 09:17:09

矿井灾害防治

矿井灾害防治篇1

【关键词】矿井水 防治 措施 技术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我国矿产以井工开采为主,为了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必须排出大量的矿井水。直接排放矿井水不仅造成水资源浪费,而且也会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煤矿企业在追求煤炭资源经济效益的同时,常常以损害环境价值为代价,甚至引起的环境价值损失以及治理和恢复环境所需要的投入远远大于开采利用煤炭资源所带来的经济产出。

存在的问题

1、矿井水中主要含有以煤屑为主的悬浮物,特点为色黑、加药后形成的矾花结构松散、沉降速度慢等。许多含悬浮物矿井水处理工程,投入运行后设计水量和水质达不到设计要求,主要是由于反应不充分、平流或斜管沉淀池表面负荷取值较大所致。另一方面,提升泵、供水泵、加药设备、消毒设备、控制系统和附属建筑物等均按设计处理水量设计,造成工程投资的巨大浪费。

2、由于不同煤矿的矿井水中所含悬浮物的浓度差异较大,所以投加混凝剂种类和数量也不同。混凝药剂选择和投加不当,使煤矿矿井水处理后达不到预期效果。再者由于不能及时对进水和出水水质、处理流量、加药量、水池液位等进行监控,许多矿井水处理工程只有水泵和简易的加药装置,而矿井水处理后的水量和水质无法得到保证。

3、煤矿井下生产使用的采掘机械需要使用乳化油和机油,而油类物质进入矿井水中,采用常规混凝、斜管沉淀和过滤技术不能有效去除,因此又增加了新的污染。

二、矿井水的利用

矿井水一方面是地质灾害之一, 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另一方面也是宝贵的淡水资源, 有着很大的开发利用价值。老虎台矿的矿井水防治工作已经实施由被动防治向“防用结合”的主动防治方向转移, 将矿井水资源化, 纳入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范畴, 变水害为水利, 建立矿井水可持续利用管理模式, 充分发挥淡水作为商品的经济价值,确立资源节约型发展战略, 做到了有效防治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利用矿井水的意义:水作为人民生活及企业生产的命脉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水资源不断减少,城市供水形势已十分严峻,节水已刻不容缓,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合理利用水资源,已是企业当前和长远的一项大事,寻找和开发新的水源, 对缓解企业用水紧张局势,降低生产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矿井水净化利用,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而且节约了大量水资源,同时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通过矿井水的综合利用,解决了矿区供水不足的问题,有效地利用了矿井水资源,节省了水资源费、环保费等项费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

2、矿井水的综合利用:煤矿矿井水经过水处理之后,其利用途径绝大多数是用于矿区及其矿区周边农村生产生活,主要分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井下工业用水、煤炭加工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其中生活用水包括城市生活用水、矿区生活用水(生活杂用水如冲洗用水、消防用水、浴室用水等和生活饮用水)和矿区周边农村生活用水。井下工业包括配乳化液、防尘(包括煤层注水、工作面回采洒水、掘进洒水、装运点洒水、运输机洒水等)、灭火灌浆、运输机保养、空气调节、设备冷却(包括冷冻机房、温度调节器、瓦斯抽放等)。煤炭加工用水包括选煤厂用水、洗煤补充用水、机修厂用水等。另外,经处理后的矿井水达到了选煤生产、电厂冷却用水和工业广场清洁撒水的标准,可用于选煤生产和电厂冷却用水,沉淀物经选煤厂压滤回收,还可与选煤厂煤泥一同供煤泥锅炉发电。

三、矿井水的防治

1、矿井水防治遵循的原则

(1)制定防治水工程计划前,应进行大量的实际调查和必要的预测工作,摸清来龙去脉,掌握变化规律。(2)坚持防治与利用结合、井下与地表结合、眼前与长远结合、多种方法结合、综合考虑的治水方针。(3)矿井工程布置,应按照矿井的开拓程序及速度,结合地形自然条件,采用由近到远、由线到面、由低到高、先重点后一般、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等原则。

2、矿井水的防治措施:就矿井防治水措施而言,开采急倾斜煤层与开采缓倾斜煤层是相同的,通常矿井的防治水措施可分为矿井防水和矿井排水两大类。前者利用各种方法不让水流入矿井或减少其流量,是一种积极措施;后者利用巷道排水沟、水仓、水泵及其排水管路来排除矿井水,是一种消极措施。矿井防水不仅可以解决许多矿井排水不能解决的问题,减少矿井涌水量,节约排水费用,降低原煤生产成本,而且能为采掘工程创造安全、有利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防止一切偶然事故的发生。

1、地面水防治:地面水的防治就是防止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暴雨、山洪等水体通过井筒、地表钻孔、塌陷坑、裂隙、小窑等灌入井下。因此,在防治时采用井口标高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对地表水采用疏导方法,对透水通道采取填塞办法。根据各煤矿多年积累的经验,地表水防治措施主要有:第一、“拦”对可能灌入井下的地面水流,采用拦截在井田之外。第二、“导”,对位于山麓矿区或山前平原的矿井,为防止山洪流入矿区,进行挖掘山坡截水沟及排洪沟,把山洪疏导至井田之外。第三、“填”,在雨季前将可能向井下灌水的地表裂缝、塌陷坑、小窑井填实,如果填实陷坑工程量太大,可在陷坑周围挖环形截水沟,阻拦地表水流入陷坑。总之,地面防治水措施,必须根据地形、水文和气象条件等加以合理选择,有时还可将几种措施综合使用。

矿井防水技术:煤矿防治水工作是建立在弄清水文地质情况的基础上的,按照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地面防治与井下防治、防治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分别采取防、疏、堵、截的方法予以防治。防治水规划是矿区整体性防治水工程,规模大、工期长、分期分批逐年进行施工。应包括: 矿区水文地质概况及存在问题和查情水文地质条件;防地面洪水、内涝设井下防水设施、防水煤岩柱、疏导放水降压、切断或减少补给量、注浆封堵突水点。矿井防水分为地面防水和井下防水。地面防水的方法有: 将河流改道从而防止地表水的渗入,通过铺整河床、修筑人工河床将雨季涌水量减少、用黏土或水泥填堵进水通道、挖沟排洪及排除常年塌陷积水。在地面水防治工程中必须掌握矿区附近地形条件,掌握地面河流、河渠和有关水利工程分布及受水面积和低洼地带的分布地带,掌握当地上游地区历年降水量及周期性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疏、防、排等相结合的防洪措施。井下防水主要是预防井下突然涌水的应急措施,有防水闸门、防水墙和防水煤柱等。

结束语

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使煤矿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使煤矿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依靠科学,加快煤炭开采及转化利用中环保技术的研发,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环保设备对煤矿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防治。加强环境教育与宣传,使每个公民都具有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从而达到人人保护环境、重视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矿井防治水措施很多,应遵循防治水原则,坚持治水方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适合本矿井采区的防治水措施,是消除矿井水对煤矿生产影响的关键,不能生搬硬套,否则达不

到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陈玉和.矿区的概念与矿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J].西安科技学院学报,2000(4):14-15.

[2]桑义敏.饮用水氯化消毒及其副产物的控制对策[J].水处理技术,2006,14(1):1-4.

矿井灾害防治篇2

Abstract: The study put forward relevan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to make status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in proposed mining area and predict the risk leve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caused or aggravated by project construction.

关键词: 地质灾害;评估;预测;防治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s;assessment;forecast;control

中图分类号:TD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8-0044-01

1工程概况

矿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东西长23.4km,南北宽1.5~4km,面积50km2。井田位于矿区东南部,范围东南-西北走向长4.6~6.8km,北东-南西倾向宽2.7~3.4km,面积约18.35km2。

2地质环境条件

2.1 气象水文矿区属大陆性气候,夏季多阵雨,冬季少雪。最高气温30.5°C,最低气温-26°C。年降雨量152.2mm,年蒸发量2105.4mm。全年风向以西风为主,年均风速2.4m/s。

2.2 地形地貌矿区地处天山山系内之山间盆地,呈条带分布,周围高山围绕,自然坡度3-50°,局部80°以上。艾维尔沟自西向东纵穿矿区,沟底海拔标高由西向东由1900m逐步降至1724m;沟两侧为冲积阶地,宽300~800m。河谷两侧阶地上有第四系、黄土沉积,植被覆盖较差,南北两侧发育着“V”字型冲沟,沟深坡陡,基岩,植被稀少。矿区有四条沟谷较发育,发育规模基本一致,谷底切割宽度35~120m,切割深度百余米,起源于矿区以西分水岭,切割地层为侏罗系(J),延伸方向自西向东,矿区段流经长度约2-4km,沟口位于冲积阶地后缘,沟谷两岸、谷底植被覆盖较差。

2.3 地层岩性井田出露的地层从老到新为石炭系,三叠系小泉沟组,侏罗系下统八道湾组、三工河组,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石炭系地层在井田东部、西南部都有少量范围分布,小泉沟组仅在井田东北角有小范围出露,井田东部及东南部有大面积八道湾组地层分布,三工河组地层在井田西北部有小面积分布,西山窑组在井田西部有大面积分布,在井田中部大部分地层被第四系覆盖。

3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3.1 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评估区属基岩山区,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现状条件下存在崩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未发现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3.2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

3.2.1 崩塌评估区现状条件下潜在崩塌地质灾害分布于艾维河两岸,其东岸为岩质岸坡,西岸为第四系含漂石卵砾石层岸坡,岸坡接近直立,高度约20-30m,岸坡存在潜在崩塌隐患,崩塌影响面积0.015km2。

评估区其它地段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3.2.2 滑坡评估区艾维河两岸岸坡虽然接近直立,但坡体无软弱滑动面及地下水的作用,因此评估区不具备滑坡的条件,现状评估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3.2.3 泥石流实地调查和访问得知,未发生过泥石流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评估区现状条件下泥石流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3.2.4 地面塌陷评估区现状条件下有采空区分布,已有采空区分布面积约0.126km2,采空区埋深小于导水裂隙带高度。现状对地面设施、人及地下采矿活动的安全造成威胁,现状评估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

3.2.5 地裂缝评估区未发现区域构造性地裂缝,所以现状条件下地裂缝灾害不发育,危害小,危险性小。

3.2.6 地面沉降评估区内不存在大规模抽取地下水和油气的活动,现场调查也未发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地面沉降不发育,危害小,危险性小。

4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评估区地面工程建设工业广场、生活区、矿区道路主要选在评估区地势较平缓地段,地面建设已基本建成,今后地面建设中不会有大挖方形成的高陡边坡,地面工程建设过程引发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工程建设引发泥石流的物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排放的废渣石、煤矸石和炉渣堆放;矿区地面建设已基本建成,今后排放的废渣石较少,由此引发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小;煤矸石和炉渣排放量较少,且堆放地远离低易发泥石流沟道;因此由工程建设引发泥石流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5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经现状评估、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评估区内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灾害不发育,预测评估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因此工程建设遭受上述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评估区内存在崩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其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因此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崩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危害,其危险性大;评估区存在低易发泥石流沟谷,因此工程建设易遭受低易发泥石流的危害。

6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①设计时,各类矿山生产建筑设施选址必须充分考虑矿山地下开采对建设场地稳定性的影响。采空区地段进行地面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勘察、治理以及岩土工程勘察。②地面塌陷危险性大,进行地下开采易引发地面塌陷,因此在已有永久性地面建设及河床周围进行开采必须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使永久性建设地段及河床由采煤可能引发地面塌陷的危险性大区变为留设煤柱后的危险性小区,预防地面塌陷对矿山的危害。③针对崩塌地质灾害,首先在崩塌影响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崩塌危险性大区地段,必须加强人工巡视监测,监测崩塌灾害的发生。④评估区存在低易发泥石流沟,应加强防范低易发泥石流对矿山的危害;对其自然流水沟道必须经常进行疏通,预防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矿井灾害防治篇3

关键词:煤矿 水灾 措施 自救

1 概述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而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常常受到水的危害,一旦发生透水现象不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而且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矿井和采区,危害十分严重。可我国又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中受水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所以,加强煤矿水害的防治工作研究意义非常重大。

2 矿井水灾发生的原因及危害

矿井水灾是指矿井在建设和生产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如果矿井涌水不能够使矿井正常排水,就会形成矿井水灾。

2.1 矿井水灾形成的原因

知道了什么是矿井水灾后,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矿井水灾发生的原因。总结过去发生的矿井水灾,往往是安全思想不牢,思想麻痹,从而情况不明,措施不当所致。其主要原因可归结如下几个方面:

由于对水文地质情况不清,造成井巷接近老空积水区、充水断层、陷落柱、强含水层及打开隔离煤柱。

矿井施工质量低劣,致使矿井井巷严重塌落、冒顶、导致透水。

由于一些矿井存在乱采乱掘现象,从而破坏了防水煤岩柱造成突水。

在测量工作中人为造成的失误,导致巷道穿透积水

区。

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设备不完好或排水设备平时维护不当。

矿井出现透水征兆人们未察觉、未重视或处理不当而造成透水。

防水闸门安设合格及年久失修而造成淹井。

2.2 矿井水灾的危害

我们都知道在矿井的生产作业中若是发生矿井水灾,将对其正常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导致矿井生产作业效率降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可能造成矿井人员伤亡,其具体的危害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考察:

①由于瓦斯爆炸或硫化氢中毒如果发生老空积水,集聚在老空区的瓦斯和硫化氢气体会随水流出。涌出的瓦斯达到爆炸界限,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在通风不良的井巷中,人员呼吸剧毒硫化氢气体,也会中毒死亡。

②污染生产作业环境。会使巷道有很多的积水,顶板的淋水将导致周围巷道空气以及工作面潮湿,这样就会导致一些病菌产生,不能保障良好的工作环境,危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③增加排水费用矿井水的存在,在生产中必须进行机械排水,增加了煤炭开采成本。排水量越大,排水费用越高。

④增加设备的损耗,减少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水在氧气的作用下对金属设施、设备具有较强腐蚀作用。

⑤损失煤炭资源,为了预防矿井水灾,矿井不得不留设相当规模的安全防水煤柱,严重影响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⑥伴随突水,会有大量的煤泥和岩石淤积巷道,给救灾人员的通行造成障碍,延长和延误救灾救人的时间。

3 矿井水灾的防治措施

既然矿井水灾对矿井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那么对矿井水灾的防治措施就成为重要的工作之一。矿井防治水灾的目的是防止矿井水灾事故发生,减少矿井正常涌水,降低煤炭生产成本,在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地回收煤炭资源。为达到此目的,必须根据各矿不同的水文地质特点及矿井水灾发生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煤矿安全规章》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防治矿井水灾就要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井上井下结合。矿井防水分概括起来可分为:地面防治水和井下防治水。

3.1 地面水治理措施

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涌入工业广场或深入井下,它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针对以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为主要充水水源的矿井尤为重要。地面水治理措施如下:

①合理确定井口位置。井口标高一定要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高,或修筑坚实的高台,或在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排水沟和拦洪坝,防止地表水经井筒灌入井下。

②填堵通道。为了不让降水渗到井下,要把矿区地面不平整的地方弄平整,或者采取不透水层等措施。

③整治河流。在矿井范围内有常年性河流流过且与矿井充水含水层直接相连、河水渗漏是矿井的主要充水水源时,可在河流进入矿区的上游地段筑水坝,将原河流截断,用人工另修河道使河水远离矿区。若因地形条件不允许改道,而河流弯曲较多时,可在井田范围内将河道截弯取直,缩短河道流经矿区的长度,以减少河水下渗量。河流改道虽可彻底解除河水透入井下之患,但工程大,费用高,应做技术经济比较后再设计施工。

④修筑排(截)水沟。山区降水后以地表水或潜水的形式流入矿区,如果地表有塌陷裂缝,就会不可避免的加大矿区涌水量。针对这一状况,可以修筑排水沟,把水排到不会影响到矿区的地方,避免涌水量的增加。

⑤做好雨季前的防汛准备工作。做好雨季防汛准备和检查工作是减少矿井水灾的重要措施。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冲刷到的地方,以免冲到工业广场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沟渠。

3.2 井下防治水措施

井下防治水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细致的工作,为正常生产,《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防治水作了规定。具体措施有:

①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

②探放水:都必须贯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③隔离水源:隔离水源措施包括留设防水煤柱和隔水帷幕带。

④堵截井下涌水:为预防采掘过程中突然涌水而造成淹井事件。

⑤治理地下暗河。

矿井灾害防治篇4

【关键词】煤矿水灾分类;征兆;原因;防治措施

近一段时期,全矿煤矿水害事故接连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给我们从事煤矿生产的同事们敲响了警钟,要认真弄清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国家《煤矿防治水规定》,坚决杜绝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

1.矿井水的来源及分类

矿井突水的主要水源有含水层水、地表水、老空积水、大气降水、断层水及岩溶陷落柱水。

1.1含水层水

含有地下水的岩层如石炭岩层、砂岩、沙砾层,当掘进巷道或采面穿越这些含水层时,其间的水就会涌入矿井。

1.2地表水

地面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贮存的水,在采掘过程中煤层上覆岩层受采动的影响,就会产生断裂和缝隙,形成导水通道,上述的水就会涌入矿井。

1.3老空积水

采空区和废弃巷道,由于长期停止排水而积存,采掘过程接近或遇到老空,积水会突然涌出形成水灾。

1.4大气降水

降水渗入地下含水层,通过含水层涌入矿井形成水灾。甚至暴雨地面无法及时排出,直接从井口灌入井下形成水灾。

1.5断层水

断层破裂带常含有大量积水,当受采动影响,通过导水通道形成水灾。

1.6岩溶陷落柱水

岩溶陷落柱往往有水存在,当受采掘活动影响,直接打通或裂隙导水,使岩溶陷落注水突然涌出形成水灾。

2.矿井水害的征兆

井下采掘工作面透水前一般都有预兆,这些预兆归纳为一下几点,发现下述征兆,要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生产调度室,并通知受威胁区域的全部人员撤离升井,采取相应措施。

(1)煤岩壁“挂汗”。这是由于积水透过微孔隙而凝聚于岩石煤壁表面。顶板“挂汗”多是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2)煤岩层空气变冷。煤层含水增大时,热导率增大,用手摸煤岩壁时有发凉的感觉。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地鼓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线,表明距水源已经接近,出现混浊,说明水源很近。

(5)出现水流声。煤岩层有水挤出,并产生“嘶嘶”声,这是透水危险的征兆。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异常,瓦斯、CO2、H2S等有害气体浓度增加。

(7)煤层或巷道“挂红”,水味发涩或有臭鸡蛋味,这是老空水的特点。

(8)煤发潮发暗,是附近有积水的征兆。

3.矿井水害发生的原因

从全国许多矿井发生水灾事故,主要原因归纳如下:

(1)地面防治水措施不当,防洪设施失修,管理不善,雨季洪水由井口或采动塌陷裂缝灌入井下。

(2)水文地质资料不详,对矿井水文地质调查不清楚,周边老窑老空涌水情况调查不清楚,盲目进行采掘活动,造成水灾。

(3)井口位置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或主要大巷位置选择不合理,在承压水位以下,导致洪水灌入井下或井下承压水涌出。

(4)施工巷道质量低劣,致井巷冒顶、跑沙,导通含水层发生透水事故。

(5)周边小窑越界越层,胡挖溢采,破坏防水煤柱而发生透水事故。

(6)测量失误和违章作业,管理不严,造成水害。

4.防治矿井水害的措施及建议

煤矿井下水灾防治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1)矿井按照本单位的水文地质划分类型以及水害的特殊情况,配备落实专门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人员队伍。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购。

(2)矿井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技术管理、预测预报、隐患排查等制度,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害的各种台账和图表及基础资料。

(3)编制本单位防治水害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落实专项工程,并组织实施。

(4)查明本矿井及近邻矿井的水源和可能的涌水通道,如冲积层、断层、裂隙含水层及隔水层,老窑和现采小窑的水文地质、地面的塌陷裂缝情况,为防治水提供决策依据。

(5)井下探水注意接近水淹井巷、老空、老窑水文复杂区域、含水层、断层、溶洞、陷落柱、灌浆区、钻孔等要认真落实防治水安全措施。

(6)矿井要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教育,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特别对水害事故的征兆及避险措施路线要让每一个职工掌握,按照防治水规定做好防治水演练,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7)坚持化探、物探、钻探相结合的原则,查明矿井水的赋存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8)当矿井发生水害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通知矿井调度室,通知井下所有受水害影响区域的人员撤离升井,并通知周边邻近矿井人员撤离升井。

(9)集团公司、矿井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设备,特别是大型的强排水泵及管线、供电设备,以备急用。

总之,煤矿水灾成因复杂,征兆繁多,水害事故对矿井影响十分严重,防治水害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只要我们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措施,水害事故就一定能避免,矿井就一定会安全生产。

矿井灾害防治篇5

一、全区地形地貌简况

*区地处*市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7°9’2”—117°28’41”,北纬34°37’55”-34°56’38”,全区面积约507平方公里(含*高新区),东与市中区、峄城区接壤,西、南部与微山毗邻,北同*市、山亭区交界。

地形地貌:为低丘—平原地带,地形较为平坦,中部高,周围低,标高最大者+341.6,最小者+50.1,平均标高+64.0。

水文气象:处于暖温带鲁淮气候区,属季风大陆型气候,气候四季分明,较温和,雨量较适中,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年平均气温14.3°C,年平均降雨量814.3mm,降雨多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无霜期200天左右,属淮河流域,京杭大运河水系,水系发育较好。

我区煤炭、地下水等资源丰富,赋存面积较大,受风化剥蚀等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为采掘活动等因素影响,历年来发生过多次(处)地质灾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采掘活动的加剧和受汛期局部地区强降雨影响,部分区域灾害的次数和规模呈上升趋势,灾害的形势较为严峻。根据我区地质环境特点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情况分析,辖区内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而且主要以采空塌陷、古井陷落和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据统计,历年来全区共发生地面塌陷10余处(次),采煤塌陷面积1.2平方公里,因超采地下水造成岩溶塌陷涉及面积0.1平方公里。

二、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防治措施

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旱涝并存,不排除局部发生暴雨的可能。为此,要重点做好全区四处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防范工作:

(一)原常庄二号煤矿南部地质灾害易发区

在陶庄煤田范围内,原常庄二号煤矿南部,东西走向的蟠龙河位于原常庄二号矿采空区附近,蟠龙河北部有一处古井陷落,且陷落面积较大,同时不排除有其它古井存在的可能,联创公司和常庄二号煤矿已作了填堵处理,但填堵不彻底,一旦汛期到来,有古井陷落或导水断层的存在,蟠龙河水可能灌入原常庄二号矿井下,继而进入215煤矿西井,从215煤矿西井进入陶庄煤矿。防治措施:1、责任单位:陶庄煤矿、215煤矿。2、责任人为以上单位法人代表。3、汛期前以及汛期期间由以上单位共同调查,共同预防,共同治理。

(二)张范镇张范村北部地质灾害易发区

张范镇张范村北部约500米处,分布着*区宏达煤矿、原沙沟一号煤矿、原张范五号煤矿、原张范九号煤矿,且存有多处古井。该地区塌陷严重,汛期地表会有大量积水,积水沿古井或地表裂缝进入井下,通过原沙沟一号煤矿、原张范五号煤矿、原张范九号煤矿,直接危及*区天然焦煤矿、宏达煤矿和山家林煤矿。目前,山家林煤矿已停产,井下水位保持—150米水平,为防止地表水威胁,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需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责任单位:张范镇政府、*区天然焦矿、*区宏达煤矿和山家林煤矿。2、责任人为以上单位法人代表。3、以上单位特别是张范镇政府和山家林煤矿,在今年汛期到来之前和汛期期间,要加强排查,发现古井和地表斑缝要及时组织冲填,防止地表水沿古井或地表裂缝溃入井下采空区。

(三)山家林井田南部地质灾害易发区

*区张范镇西夹埠村南部为山家林井田18层煤露头区,露头区为古采区,店韩路桥以东为蟠龙河南部分支,由于近年来挖土烧砖,已丧失排洪作用,此处以往陷落古井3处,且均在河底部,可积水20万立方米,一旦积水从古井进入古采区,首先进入原沙沟镇光明煤矿,然后进入兴仁煤矿(同时威胁袁庄煤矿),最后将进入山家林煤矿。防治措施:1、责任单位:高新区兴仁煤矿、山家林煤矿。2、责任人为以上单位法人代表。3、在汛期到来之前和汛期期间,要加强排查,发现古井和地表斑缝要及时填充,进行处理,防止地表水溃入井下采空区。

(四)*区天然焦矿西部地质灾害易发区

在*区天然焦矿西部、原张范镇七号煤矿北部,有两矿开采的采空区,汛期地表将有大量积水,积水可能沿断层或裂缝进入,严重威胁两矿安全。防治措施:1、责任单位:*区天然焦矿。2、责任人为该矿法人代表。3、要安排专人监测井下和地表变化情况,抓好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在采空区设立警示牌,标明塌陷发生的危及范围,同时要防止地表积水沿断层或裂缝流入井下。

三、防灾方案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辖区内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汛前要组织人员对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安排好汛期监测和值班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物资、经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行政,密切合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预防工作。

2、煤炭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灾害的防范和治理,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3、水务部门要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

5、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6、民政、卫生部门要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人员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各项制度,建立区、镇(街)、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系统和相关责任单位群测群防监测体系,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对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简易监测,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预警、有效避灾。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汛期前及汛期中,要发动群众疏通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隐患点的排水沟渠,加强生产生活用水管理,确保汛期排水畅通;组织群众对存在隐患的地面裂缝、塌陷等进行冲填、夯实,减少汛期中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加强汛前调查,做好防灾明白卡发放工作。各镇(街)、辖区内各矿山企业要在汛期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易发区、危险点情况,编制防灾方案,及时妥善处理存在的隐患,做到万无一失。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制作、发放工作,“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避险明白卡”要做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每户一卡,切实提高受灾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五)努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各矿山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增加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经费投入,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和治理措施。

(六)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各镇(街)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勘查和治理,确保群测群防网络系统有效运行。

(七)扩大宣传,加强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法律法规及防灾避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有关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御灾意识和临灾处置能力。

(八)严格实行汛期巡查、值班、灾情速报和汛后总结制度。汛期是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易发期,6、7、8月份我区将进入汛期,各镇(街)、辖区内各矿山企业,要落实并强化汛期巡查、值班、灾情速报和汛后总结四项制度。一要坚持汛期巡查制度。有关镇(街)、辖区内各矿山企业要坚持至少每月两次和每周一次的定期巡查制度。巡查中要“以人为本”,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易发区、危险区要设立警示牌。二要层层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有关镇(街)及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所在矿山企业和村(居)要设立联系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三要健全灾情速报制度。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四要认真做好汛后总结。要对汛前调查、汛期值班、巡查和现场调查等情况进行记录,汛后及时对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

矿井灾害防治篇6

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和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召开这次防治水工作及技术研讨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20__年以来典型水害事故案例,学习讨论即将颁布实施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研讨交流水害预防、治理、救援及防治理论等方面的新技术和经验,展示煤矿防治水新技术及设备仪器,部署煤矿防治水工作。这次会议在雨季之前召开,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单位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了认真筹备,做了大量工作;与会煤矿防治水专家认真总结防治水工作,积极撰写论文,相信这次会议对防治水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提高水害防治工作水平。

一、防治水工作成效显著;但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工作。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中央领导同志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经常研究水害防治工作。20__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及加强防治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出台相关防治水规章制度,开展防治水专项监督检查,使防治水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特别暂行规定》、《山东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安全监察规定》和《煤矿老空水防治十项规定》等;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重庆市为切实吸取水害事故教训,制订了《重庆市煤矿水害防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全市煤矿开展水害基本情况调查,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安徽省把国有煤矿周边小煤矿列为防治水监察的重点,按照“大矿自保、小矿自律、政府监管、国家监察”的原则,严禁矿井之间超层越界开采,防范透水事故。

(二)煤矿企业防治水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

大部分煤矿企业都能够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保障防治水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有效遏制了水害事故的发生。河南省郑煤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防治水技术管理部;山东省肥城矿业集团吨煤提取5元、华恒矿业公司吨煤提取5.4元专项用于煤矿防治水,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了防治水重点工程、防治水钻探、物探设备和监测监控仪器装备到位,为防范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研院校主动承担防治水技术攻关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科技学院等单位承担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矿井老空区探测与水害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项目;中国矿业大学承担了“十一五”973计划“煤矿突水机理与防治基础理论研究”;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在煤矿井下随钻测量定向钻进技术研究方面也有重大进展。相信,这些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必将大大提升水害防治水平。另外,一大批科研院校的专家针对企业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一起研究攻克生产中防治水技术难题,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好转做出了贡献。

(四)防治水工作成效显著

20__年至20__年全国发生水害事故122起、死亡518人,每年平均数比前3年平均数(下同)减少48起、201人,分别下降44%和43.7%,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7.4%。其中发生重大以上(10人以上)水害事故11起、死亡190人,同比减少2起、101人,分别下降26%和51.5%,占全国重大以上事故的16.7%和14.8%。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从事防治水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向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对所有奋战在煤矿防治水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管监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在总结防治水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防治水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仍需加强。一是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20__年以来,已发生13起、死亡216人。20__年在奥运会之前,广西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6人。今年3月21日和4月4日,湖南省和黑龙江省分别发生1起透水事故,死亡13人和12人。二是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和未遂事故。20__年8月17日,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因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堤决口,溃水淹井引发事故灾难,致使172人死亡;与其相邻的新泰市名公煤矿也因洪水淹井,造成9名矿工遇难。20__年7月2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因洪水淹井,造成69人被困,经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全部生还。三是淹井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月8日,河北省峰峰集团公司九龙矿发生陷落柱突水,矿井被淹;3月25日,中煤平朔煤炭公司三号井工矿发生老空透水事故,透水量约28万m3,最大透水量达5000m3/h,矿井局部被淹;4月18日,国投新集公司板集矿(基建)井筒发生突水涌砂事故,矿井被淹,当班入井622人,621人安全升井,1人死亡。

分析近两年水害事故原因,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水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基础工作薄弱,水害防治措施不到位,部门监管、监察仍有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治水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部门、单位和煤矿企业对水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防范意识差,未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水

害防治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防治水机构弱化、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二是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一些矿井缺乏必要地质报告和基础图纸资料;一些矿井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与实际误差较大,无法科学指导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一些矿井井田内或井田边界老空区积水不清楚;一些矿井没有对井田水害情况开展预测预报工作。

三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探放水措施;一些矿井虽然进行了探放水,但未将水害彻底根治;一些矿井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起不到排除隐患作用;一些矿井根本不进行探放水,盲目掘进,导致水害事故;大部分老空透水事故都有明显的透水征兆,未及时撤退井下作业人员,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

四是一些企业在防范自然灾害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重视不够,防洪体系存在漏洞,防洪设施不牢靠,特别是对中小水库、河流管理薄弱,一些河道、河堤不稳固,承载能力低,禁不起洪水的冲击;对井田内报废的井筒没有彻底充填,留下重大隐患。

五是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漏洞。一些地区对防治水工作不重视,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发生事故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导致同一地区的透水事故接二连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从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要有紧迫感、责任感,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将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颁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为契机,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颁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是在原煤炭工业部下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84年颁发)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86年颁发)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法律责任。正式实施后,国家局还要安排宣贯和培训等工作,希望各位专家、同志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雨季前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治水工作,并抓好落实。一是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二是煤矿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三是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四是煤矿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二)全面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一是煤矿必须具有井田地质及水文地质测绘报告、建井设计、建井竣工报告以及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煤矿图件应当建立数字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煤矿没有地质报告和必备图件,必须尽快绘制完善。二是要加强对古井老窑和周边矿井的调查研究。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的资料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为防治老空水害提供详实的资料。三是任何矿井在废弃关闭之前都必须编写和提交闭坑报告,闭坑报告(包括图纸资料)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是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三)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针对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导致透水事故多发的状况,一是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二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三是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四是在探放水过程中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五是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四)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

一是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二是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三是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四是所有煤矿在雨季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

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

(五)加强防治水监督监察工作力度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治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必须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关闭。

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受老空水、地表水、承压水或溶洞水威胁的煤矿,在雨季前开展一次专项防治水监察,对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未遂透水事故,也要彻查原因,追究责任,通过事故教训,全面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矿井灾害防治篇7

关键词:矿井 火灾 危害 预防措施

矿井火灾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不仅会烧毁井下大量的机电设备器材和煤炭资源,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损失,而且还可能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弥漫井下,使大批矿工中毒死亡。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严重地影响了矿井的安全生产。因此很有必要探讨煤矿火灾的危害和预防煤矿火灾的有效措施,这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1、矿井火灾的概念和分类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巷道内、硐室内和采区内,也包括发生在地面井口附近和烟气能随风蔓延到矿井中,威胁煤矿生产及人身安全的火灾,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

矿井火灾根据发生的原因分为煤炭自燃引起的内因火灾和明火引起的外因火灾两大类。

矿井外因火灾大多数是由明火引起的。如井下明火爆破、放炮违反规定,井下焊接或切割金属设备,携带易燃物品下井,以及井下吸烟、用电炉或灯泡取暖灯产生明火,引起火灾;电缆、电线、电动机、电煤钻灯电器设备损坏、漏电、短路或超负荷,保险丝选择不当,带油的开关、配电箱中油料着火灯引起火灾;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矿井明火火灾;地面井口附近火灾,火焰顺风流进入井下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内因火灾时指煤炭自身吸氧、氧化、发热,热量逐渐积聚达到着火温度而形成的火灾。矿井内因火灾常常发生在采空区,特别是遗留有许多破碎煤炭而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采空区。

2、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对煤矿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井下一旦发生火灾,首先会造成矿井局部或全部停产,直接影响生产,造成经济损失。(2)烧毁设备设施,消耗灭火器材;烧毁和冻结大量煤炭资源。(3)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和高温烟雾,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4)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矿井火灾可引起井巷中风流紊乱,给矿井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危害。(6)扑灭矿井火灾,又可能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

3、预防措施

3.1 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

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减少发火隐患,预防煤炭自燃。

(1)在开采技术方面,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合理布置采区,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段间、区间煤柱,以提高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矿井先天防火能力。

(2)在通风技术方面,要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采取均压防火措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等,以减少漏风,这对防止煤炭自然发火有重要作用。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二是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三是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如加强“三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火点等。

3.2 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矿井外因火灾在矿井火灾总数中所占的比率不大,只有20%左右,但由于外因火灾的突发性和意外性,一旦发生,往往容易造成人们的惊慌失措而酿成重大事故。另外,随着采掘机械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外因火灾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矿井必须十分重视外因火灾的预防工作。

3.2.1矿井外因火灾防治的一般措施

(1)建议防火制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生产和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措施的规定。

(2)防止火烟入井。为了防止井口附近可能发生的火灾烟雾进入井下,《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区范围内。

(3)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4)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房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和建筑。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制度。

(5)设置防火门。为了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容易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6)设置消防材料库。《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遵守以下规定:井口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存贮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3.2.2预防外因火灾的技术措施

预防外因火灾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明火引火的措施、预防放炮引火的措施、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和防止摩擦火花等几个方面。这几项措施的具体做法与防止引燃瓦斯火源的方法基本相同。除此之外,还应认真保管和使用易燃物,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油和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也要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4、结语

总之,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因此要重点研究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真正将科学的防治措施落实到实处,将火灾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阶段,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学秋.中国煤矿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6.

矿井灾害防治篇8

1.1探查隐伏导水陷落柱

从已发生的矿井水灾来看,导水陷落柱是危害矿井安全的主要因素。而又由于陷落柱具有隐蔽性、差异性等特点,因而要对其进行详尽的探查存在极大的难题。矿井开采过程中极易因采掘方式不当而引起导水陷落柱发生水害,不利于矿井的安全顺利生产。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国家“十二五”已经将其列入重点课题,足见其重要性及在操作上存在的难度。

1.2对奥灰顶部进行全面利用和改造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极易出现奥陶纪灰岩,而它与主煤层之间的隔水层却又特别脆弱,容易发生水害。而且,不利于我国煤炭资源的开采量。经过研究发现,奥灰岩因顶部的特殊构造,富水性极差,不仅在钻探过程消耗极少量的水,还具有阻水作用,所以对奥灰岩顶部进行全面利用和改造,增加煤层隔水层的厚度,减少矿井水灾发生的频率。

1.3对易发生矿井水灾害的含水层进行研究

矿井开采过程中遇到含水量比较大的岩层就容易发生水灾,所以如果能在开采过程中避开这些含水层则能有效避免水灾的发生。通过对多个煤矿开采基地的综合分析,做好含水层水害防治已成为矿井开采的重要任务。借助先进仪器和设备对含水层进行研究,找出它们的特点,对它们进行加固或其他方式的解决,尽量避免矿井水害的发生。

2有效的煤矿防治水技术措施

2.1预防为主、治理为辅,防治结合

矿井水灾一旦发生则会带来极大的损失,所以应该尽可能地做好预防工作,避免水害发生。但是,若矿井水灾一旦发生,就要及时采用积极的措施进行治理,尽可能地降低损失。为了预防矿井水灾的发生,在矿井设计时就应该有意识地选择不易受水害影响的地点。在开采过程中也要做好各种监测和预防工作。

2.2对矿井内的积水进行疏导,及时将积水排出

矿井水害损失较大主要是因为积水难以及时排出,因此可以通过对矿井积水进行疏导,及时将积水排出,从而降低损失。所以,我们可以挖掘沟渠排放积水;对于因地形限制导致积水难以排出的可以挖掘隧道,将积水引到不会对矿井造成威胁的地方。对于不利于排出积水的地势低洼处,可以利用水闸或专门设置的排洪站等进行排水。

2.3利用地形,争取将水降到最低水位

通过对洪水的截流,使它们不能进入矿井也能有效降低矿井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在井口可以通过利用有利的地形,降低水位,空出更多的空间,以便雨季时大量蓄洪。为了能做到这一点要对矿井当地的气候、天气等因素进行研究,得出比较确切的雨季时间,以便提早做好蓄洪准备。对于处在山区的矿井,更要了解附近小溪、河流等的汇水或渗漏情况,并合理利用当地的大坝、水库等。同时,还要注意避开滑坡、泥石流的多发地带,降低水害对矿井的危害。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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