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8篇

时间:2023-09-27 09:24:16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1

电工从事进网作业工作,属于特种作业和高危职业。进网作业电工能否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不仅关系到电工职业安全、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到电工所在单位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甚至会给社会公共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危害,造成严重的生命事故、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因此,开展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违法窃电现象严重。2014年5月,在考察河南的行程中第一次提及“新常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我国政治、社会建设均呈现出新常态。然而,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多因素影响。部分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窃电现象严重。据保守估算,中国每年因窃电而造成约600亿千瓦时电量、200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窃电行为不仅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供用电秩序,给社会供用电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和事故。

(二)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014年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治国成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决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网作业电工从事的工作,涉及到电力的生产、消费、运行、工程承装(修、试)等电力行业的上下游产业和配套电力设备(施)生产制造、电力工程等产业。因此,开展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对于增强电工法制观念,健全电力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培养电力法律人才,加强电力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电力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电力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电力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设计培训计划书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以新形势下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为主题,设计了一份培训计划书。培训名称:新形势下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定位:电工法律培训。参加对象: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进网作业的电工、电工管理者。授课老师:应具有电力行业实践经验,熟悉电力有关法律。教学大纲和教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大纲、参考教材、续期注册教材、法律法规。培训目的: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培训文件精神要求,开展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电工法律法规意识和生产技能,确保电力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培育社会良好供用电法律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培训目标:按照电工进网作业培训要求,完成电工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让电工了解电工进网作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熟悉电力法律法规,提升电工法律意识,掌握常用电力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增长电力法律知识和能力,养成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进网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培训日期: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执行。培训地点:培训教室。培训方式:面授。培训难点:新形势,电工法律法规解读。辅助/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设备、话筒、白板等。

三、讲义设计

(一)教材分析。当前电工进网作业培训教材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学习资料》等教材资料,但是教材中明确涉及电力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多,未能及时更新、增加相关法律内容,学员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不能深刻理解教材内容的来源和依据,不利于学员的学习领悟,不能满学员对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的需求。

(二)学员分析。参加培训的学员多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技能操作人员,他们的理论水平普遍不高,平时工作较忙,学习时间很有限,在日常工作中仅仅处于操作层面,对于操作背后的原理、意义、法律法规等认知较少,法律意识薄弱。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是让学员认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让学员充分认识到学习电力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让学员熟悉电工进网作业相关电力法律法规。教学难点是新形势和常用电力法律法规的准确解读。

四、教学设计

面临新的形势,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需要创新教学设计模式,为开展针对性培训、实现培训有效性做好基础和前提工作。以下是以180分钟教学时间为例的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规培训教学设计表。

五、新形势下电工进网作业法律法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2

涡阳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晓明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经过认真筹备,同意部署,涡阳县二八年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春季集中培训今天隆重开学了,首先我谨代表交通系统全体学员的前来参加开学典礼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这次培训是按照《交通“十一五”培训规划》和《交通“五五”普法规划》上级文件精神安排,培训目的是:适应交通执法工作新阶段新任务的需要,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增强素质,扎实交通服务水平,努力造就作风好、素质高、纪律严的交通执法队伍。下面我就集中培训作如下动员。

一、交通执法教育培训成效奖惩,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局以贯彻《交通“十一五”培训规划》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服务安全便捷,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教育建设,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实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年度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制度,鼓励交通执法人员参加在职学习教育,95%以上交通执法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把交通执法人员培训列为重点,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采取一结合,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达到法律熟练掌握,学以致用,执法能力不断提高。近一年来,共举办执法培训和参加上级培训4期,培训人员达600人次,购买法律教材400余册,并加大法制社会宣传,交通执法永不断提升,在近两年民主评议作风,行政,作风执法等评比中,县交通局位居前列。

二、顺应形势需要,加强交通执法和培训工作。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落实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交通行政执法是以法行政的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全面要求,要从战略上全局上来把握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增强执法为民依法作风素质,重现交通运输服务,交通执法行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形成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敬业奉献、廉洁高效,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交通新风尚。但是,我们的交通执法工作也都是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学习气氛不浓,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运输市场管理不够到位,极个别执法人员无视上级“”,工作态度专横,工作方法简单,,。因此,整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教育和培训,提高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交通执法形象已经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希望各参训人员认清形势,顺应要求,自觉提高,通过培训达到政治上再加强,思想再进步,作风在转变,形象再提升。

三、抓住培训契机,增进培训实效。

此次培训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培训内容涵盖人员思想作风、法律、业务等很多方面,各参训人员要以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认识培训的意义和目标,接受培训的缍练,出色完成培训,通过培训加强,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要领。培训结束,将聘请上级领导为我们严格考试纪律,主要培训档案,记录培训人员情况,考试成绩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将收执法证件,并予以补考处理。

四、严明培训纪律,切实实现作风转变。

这次培训按照军事化进行管理,编班编排,开展军训,各参训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严格教学、严格学习、严格考试的“三严”要求。要严格遵守培训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和训练纪律,在学习过程中,多动脑,用心记,刻苦学,参训人员要克服各种困难,如有的同志年龄大,文化素质低,外勤工作多,可能出现坐不住,静不下来,但无论任何情况,都要坚决克服,聚精会神地投入培训中去。

在培训中,不仅要学习知识,更要增强纪律性,做到有令就到,有禁就止,军训纪律要加强培训纪律检查,各班各排要组织学员考评,做到每天一评比,每天一总结,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出现迟到早退,上课不注意听讲行为,要严惩不贷,该通报的通报,该效能处理的效能处理,该给予处分的处分,坚决不手软。对学习认真积极,表现突出,考试成绩优秀的学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同志们,培训序幕已经拉开,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认识,下定决心,刻苦泥塑,严格训练,真正在培训中炼就真本领,实现新,达到新公,为更好地服务交通,建设和谐交通,推动交通跨越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3

1.法律法规的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也适用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我国2004年修正后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这些规定是我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劳动法》是规范我国职业劳动领域中的基本法律,该法这些规定指明大学生农民工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而获得一定的教育培训是获得职业技能的前提。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规定:“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2007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有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内容同样适用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上述这些法律尽管为大学生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由于有关规定只是包含在某些条款中,而且这些法律规定比较分散,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不多,而且往往仅仅是原则性的抽象规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适用性不够,导致人们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而且这些法律对相关部门未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以及教育培训措施不到位如何处理,并未做出较为具体规定,这使得在大学生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仍然很难得到较为满意的解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2.大学生农民工思想观念守旧。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教育”阶段,学生的精英就业观念却没有改变,一味追求物质待遇和地域条件,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1]。部分大学生农民工仍然坚持旧的观念,不能正确给自己定位,不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自以为是,期望值过高,对一些相对较低薪水的工作不屑一顾,刚刚毕业,刚刚踏入社会,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希望自己的薪水高出社会现实水准,而且他们中有些人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有所欠缺。在他们的思想里,根本没有存在去自主创业的意识。不敢实践,害怕风险,缺乏创新精神。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农民工当初就有着“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以光宗耀祖”的思想观念。加上城市的优越环境使他们宁可扎堆在城市从事与自己专业无关的单调而机械的工作,也不愿回到农村。而城市所提供的岗位是有限的,这就使大学生不得不自降身份与农民工一起竞聘[2]。相当多的大学生农民工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意识淡薄,市场经济时代金钱主义的冲击更加剧了他们自身的功利主义思想,有空余时间时没钱去接受培训,而有工作时又忙于挣钱没时间去培训[3]。相当多的大学生农民工哪怕接受教育培训也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他们参加教育培训往往首先会对教育培训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权衡,看中短期收益,往往参加在短期内可以带来收益的项目的教育培训上。他们往往更多重视从业能力教育培训,而对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往往持比较模糊甚至排斥的态度。

3.有关单位重视程度差强人意。第一,相关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教育培训对象将大学生农民工排除在外,少数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无规划,有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培训机构经费投入不足,已拨付的经费出现挪用现象,必须通过收取一定的培训费来维护正常运转。甚至有些地方的培训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收费过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会、妇联等不同部门,需要这些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才能做好。但是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一些政府部门对市场上的培训机构缺乏监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第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关注程度有待提高。对于已就业的大学生农民工而言,许多用人单位往往更看中短期的成本收益分析,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对大学生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的热情并不高。由于对大学生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支出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而且这样的教育培训具有较高的外部性,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投资容易发生收益外溢的现象,特别是在那些用工季节性强的单位中,这种收益外溢现象表现得特别明显。这样,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就会缺乏足够的积极性。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态度亟待改变。长期以来,很多高校没有意识到职业教育培训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把职业教育培训安排在大学生毕业阶段,而且开设的课程往往也是讲座或者选修课,造成大学生职业教育培训严重不足,使得一些大学生毕业未能就业或就业质量很差,以至于部分人成为大学生农民工。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一些高校有着“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观念,对已毕业的学生职业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哪怕即使予以职业教育培训,也是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此外,社会上也存在一些针对成人包括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机构。但是,无论是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还是社会上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都存在教育培训质量问题。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赚取利润,打着教育培训的幌子,却不管教育培训效果,教育培训搞形式主义。教育培训课程不考虑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充分了解普通成人教育培训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差异性,随意压缩教育培训时间,有的教育培训设施落后,相当多的教育培训教师空有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甚至有些教师授课时随心所欲,授课的质量有待提高。

4.教育培训内容亟待完善。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书籍种类很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而且这些书籍内容往往偏重于理论,有些教育培训书籍内容陈旧,内容未能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部分有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书籍以及教育培训单位教育培训内容常涉及的是农林牧副渔以及建筑、油漆、电焊、餐饮、美容美发、缝纫编织、家政服务等行业的教育培训,对日益发展的制造业所急需的科目却很少,与现代化大工业、制造业相关的教育培训很少,有关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文明礼仪、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不多。教育培训内容的缺失,加之实践性不强、内容陈旧,这影响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热情。

二、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措施的完善

1.制定完善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是办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维护大学生农民工继续接受教育培训权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发展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充分保障大学生农民工的受教育培训权,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备的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形成严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保障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大学生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我国,有必要制定有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其内容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相关主体、客体、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法律后果,从而做到由国家统筹安排,具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并指导实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为了使大学生农民工在教育培训中受益,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教育培训费用减免、时间如何保证以及参加教育培训可以获得补贴或奖励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来激励大学生农民工产生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2.大学生农民工提高对接受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接受教育培训可以帮助大学生农民工发现开发自身的潜能与创造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生存能力,进而逐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可见,大学生农民工是否主动接受教育培训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大学生农民工应该高度重视。因此,大学生农民工应当认真分析自身实际情况,充分了解自身特质以及不同工作对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将自身接受教育培训和社会实际的需求紧密结合,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继续接受教育培训的益处,从而培养明确的教育培训目的,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保证足够时间的安排,制订具体明确的教育培训计划,从而掌握充分的教育培训知识,在学习过程中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教育培训方法。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要打破从一而终的就业观,不断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教育总是体现主体性的教育,并伴随着主体的变化而变化[4]。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教育培训时,既要重视从业能力方面的技能教育培训,也要重视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现代社会,大学生农民工需要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知识、新技术等新生事物,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大学生农民工只有不断接受教育培训,才能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进入21世纪后,现代信息技术长足发展,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就应该已经掌握了较为充分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此,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教育培训时,应当学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自主学习。各级政府、媒体要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采取积极措施,多从大学生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来思考工作,积极做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宣传活动,这也有助于大学生农民工形成主动接受教育培训的主动性。

3.相关部门提高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重视程度。第一,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一项公共事业,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财政拨款是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资金来源。在注重发挥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也应十分注意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教育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可以鼓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个人捐助来促进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各级政府要落实从事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对教育培训主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可行性、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充分的审核,对教育培训主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对教育培训主体进行认真的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淘汰不合格教育培训主体,对实施教育培训主体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从而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的稳步提高。第二,提高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用人单位要针对大学生农民工特点,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以及生产安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争取使教育培训的大学生农民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者,方可允许上岗,要将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用人单位成本,保证大学生农民工获得足够的教育培训时间,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时工资的全额支付,对接受教育培训表现好的大学生农民工予以适当的奖励,从而做到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很多大学生农民工是因为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而不能正常就业,高校学校作为大学生的“娘家”,参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义不容辞,相关职业学校、中等专科学校以及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也应当利用自身的资源为这些大学生农民工提供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这些教育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单位,及时予以淘汰或降级。有关教育培训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优先聘用既有实践经验又懂教学的优秀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要适应大学生农民工生存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从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4

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个规划》中提出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实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任职资格制度”的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司法厅苏司宣[*]24号《关于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对“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同志“*”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紧紧抓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市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契机,放眼世界、前瞻未来、以人为本,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教育干部,用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武装干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日常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努力适应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为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目标:

“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我市实现“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立足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立足于实施科教兴市,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使领导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有效;以党校为主阵地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以需求为导向,分层次重实效的领导干部学法格局日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坚持认真贯彻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同志“*”重要思想,把树立社会主义宪法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综合法律素质作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首要任务,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学习现代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牢固树立“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知识。重点了解和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及其运行体系。学习掌握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及国家公务员法律法规等。特别重点了解和掌握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国家现代公共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新的要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努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学习国际经贸法律知识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了解和熟悉当今世界双边和多边经贸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培养领导干部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加快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依法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学习与推进我市科教兴市,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五大”发展战略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涉及广大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知识。此外,还要学习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使领导干部切实按照“*”的要求,发挥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根据省有关部门意见,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统一使用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五”普法干部读本》(公务员通用)等必读教材。同时,根据全国的立法进程和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

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扎实有效地实施我市“四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核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同志“*”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重视并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议事日程,落实具体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实效。

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采取党校主体班培训,人事部门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等固定培训阵地作用,把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市委党校在“四五”普法期间,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结束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培训情况登计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都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每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把学习情况及时记录在《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党的宣传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当好领导的参谋,切实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好。

(三)、建立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是领导干部学法的一种好形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办要根据我市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的需要,就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举办一至二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持之以恒,使其制度化。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5

一、协调推动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县委政法委报县委同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策略两个专题,纳入县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聘请理论教员讲解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重点内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改善全县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

二、切实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抓好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培训,是这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的关键。根据省委关于各地集中教育培训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全县政法领导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分批集中组织科、所、队、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一周。重点学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省委书记罗清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讲话精神;《法治热点问题解读》;《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

三、认真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

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通过领导辅导和聘请理论教员讲授、组织先进模范报告会、开展“以案析理”讨论等形式,政法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学习培训一天。对新进政法机关干警,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开展走近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在走访和服务活动中,每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思想认识、思想感情和执法工作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心得文章,组织讨论交流。努力做到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四、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县司法局要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分期分批对他们组织全员集中培训。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学习研讨,要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定位、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党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服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把集中教育与切实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形象结合起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提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法律依据、为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化解突出问题和正确处置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科学发展。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县司法局对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教育培训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教育村干部和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村干部和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宣传宪法、婚姻法、物权法等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三、培训内容

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

重点法律法规: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合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

以法律专家、律师集中授课、分级培训为主体,采取讲座、座谈、案例点评等方式,初、初举行两次培训。

五、具体措施

(一)组织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年内举办2期以上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培训;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7

一、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新*人。(具体责任分工见附表)

(一)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善司[20*]32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深化领导干部(正科级、乡镇和部门副科级)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学分考核制度、建立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要创新学法方法,完善考核办法,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党校、行政学校及领导干部培训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坚持公务员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5年内对公务员轮训一次,实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制度。加强廉政法律法规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及其工作的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增强道德和法制观念;借鉴外地经验,试行职业类学生经过法律课程培训和考试,颁发“五五”普法合格证书的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有效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完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严厉打击网吧、娱乐场所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在各学校(特别是“新*人”子弟学校中)进行宣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提高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利用暑期,以社区为单位,在青少年中集中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图版展出、案例分析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对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5年内轮训一次,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等,注重培养本地企业家,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优势,在行业协会、企业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纳税、合法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观念。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着重抓好农村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法制宣传兼职干部。开展“百姓课堂”法律法规讲座,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要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六)“新*人”法制宣传教育。“新*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其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形式多样,不断创新,讲究实效。在教育方式上采取定点办学和流动办学相结合,集中讲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日常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在宣传的重点上加强交通安全、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养“新*人”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建立健全“新*人”学法用法制度,逐步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程、场地“五落实”。

二、加强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公民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全面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依法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宣传运用各种法律途径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残障、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有针对性地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道路交通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权利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开展生产,保障正常生活;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城市拆迁、农民土地承包流转,以及事关利益调整而出台的改革措施等问题,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

(四)进一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农资等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制贩假发票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打击非法“网吧”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法制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诉求;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及时宣传新颁布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涉及本部门、行业的新颁布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大宣教氛围。

三、建立五大法制培训基地

按照“五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对象,并结合全县实际,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农民和新*人的法制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一)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培训基地。以县委党校和各镇党校为依托建立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基地。通过举办干部进修班,任职培训班等形式,结合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各镇党校开展对乡镇机关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村民小组长等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的学习培训。

(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基地。以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建立青少年法制培训基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通过开办法制课、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在校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思想道德观念;广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由公、检、法、司政法干警积极参与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深化“少年军校”、“少年法庭”、“小小交警”等体验式教育活动。

(三)建立企业法制教育基地。要积极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培育和选择一批在依法经营、科学管理、诚信兴业、文化兴企等方面有先进经验的企业作为企业法制教育的基地,运用现场教育等方法开展对企业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建立农村法制教育基地。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依托,积极开展“普法”星级达标工作,要达到“十有”即有法制教育标牌、有法制学校组织机构和教师、有法制教育培训教室、有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和制度、有法制教育培训设备、有法制教育培训教材和资料、有法制图书柜或图书角、有法制宣传演出场地、有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制宣传壁画或标语、有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做到“五个一”,每村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收看一次普法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举案说法咨询活动;组织一场法制文艺演出;举办一次法制教育活动。

(五)“新*人”法制教育宣传阵地。针对“新*人”法制教育组织管理难,时间安排难等实际情况,开设企业“十五分钟”餐厅法制教育点、企业简报、员工手册的“法制教育专栏”,“新*人”聚集地的黑板报法制教育专栏。

四、建立五大法制宣传阵地

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满足群众的需要,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和宣传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其学法、用法、知法、护法的兴趣和自觉性。

(一)法制文化阵地。一是编辑各类普法读本。县普法办和各普法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案例汇编成册,使群众手中既有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又有对法律条文和典型事例的解释,提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兴趣、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黑板报资料》宣传,县普法办根据每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以新颁布实施、修订或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为内容,制作法制宣传教育黑板报资料,发至各部门、各镇。三是组织开展法制文艺创作和宣传演出。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寓教于乐的宣传作用,由宣传部牵头结合各类文化活动,进行法制文艺节目的创作和演出。四是利用宣传橱窗和固定标语宣传。制作法制宣传栏或充分利用社区、村的民主公开栏开辟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图片和社区法制宣传报。

(二)网络阵地。建立“*法治网”平台,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开展法律学习的入门教育。各部门和各镇的门户网站也要相应开设法治专栏,为公众通过网络参与“法治*”建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新闻媒体阵地。一是利用电视覆盖面广的优势,继续开展好《人民权益》、《*110》、《党群天地》、《说法》等法制类栏目。二是发挥报刊深度解读的优势,开展好《法治时代》专栏,重点宣传各镇、各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涉法工作的动态报道,对新颁布、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进行解读。三是在广播电台开办《法制园地》专题节目。

(四)法律服务阵地。充分利用县法制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举办法制讲座,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利用1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待和调处民事纠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起到“接待一次、调处一起纠纷、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五)街头普法阵地。一是各执法部门开设街头普法宣传阵地,每逢与法有关的纪念日,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9.9重阳节”等,举办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通过流动黑板报、法制文化宣传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五个百名”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队伍培训管理,合理配置人员,逐步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五个百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一)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责任单位:宣传部、普法办)

人员构成: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县级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县政府组成部门分管领导,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职能定位:通过媒体、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宣讲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百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责任单位: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

人员构成:由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职能定位:根据分工,深入全县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三)百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责任单位:政法委、司法局)

人员构成:由政法干部、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学习者以及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职能定位: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进行法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绎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和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热情。

(四)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责任单位:司法局、民政局)

人员构成:由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老党员、老干部、老调解等组成。

职能定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联络员队伍,在村、社区、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工作的上下沟通,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出击,把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前移。

(五)百名政府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责任单位:法制办、司法局)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篇8

《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广大党员自觉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教育培训效果更加显著,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集中培训逐步走向常态,日常教育更加规范,推动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一)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党员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县级以上党委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明确学习要求,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认真抓好落实。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课,全面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布局。党员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建立健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建立较为完备的课程体系。加强理论教育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开发一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案例和现场教学点。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学习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阐述,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领域、分管工作带头宣讲。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组织党员在线学习。注重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的作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健全理论学习考核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党员学习热情,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引导党员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视思想言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更好推动事业发展。大力选树和宣传学懂弄通做实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学习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党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聚焦基本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适应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

(二)围绕中心工作。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今后5年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教育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七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教育培训;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加强党史、新中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

(三)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在农村,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街道社区,重点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加强城市治理、服务社区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机关,重点围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事业单位,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提高绩效、促进事业发展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学校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国有企业,重点围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社会组织,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民族地区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对党员加强党的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等教育培训。

对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对新党员,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教育培训,强化思想入党,提升他们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对青年党员,要进行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引导他们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奋斗精神、练就过硬本领。对老年党员,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形势政策等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保持革命本色、发挥传帮带作用。对流动党员,重点开展党员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规矩等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作用。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要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与开展政策学习和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帮助他们增强就业创业信心和能力。

四、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一)完善组织形式。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形式,开展党员集中培训。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为党员搭建实践锻炼平台。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

(二)丰富教学方式。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加强案例培训,选好用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生动鲜活案例。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

(三)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学用功能,构建更为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阵地。建设全国党员教育资源库,建立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平台,发挥全国党建网站联盟作用,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注重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整体设计,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和受众特点的教育培训有效方式,注重运用大数据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精准推送教育内容,引导党员主动学网用网。中央组织部要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网络新媒体平台教育,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四)健全培训制度。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掌握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党员春训冬训。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五、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各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要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落实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县级以上党委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教育讲师,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发挥党员教育讲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抓好党员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要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等基层党校和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建设。利用党员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培训。中央组织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基本教材,摄制重大题材专题教育电视片,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可结合实际,开发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教材。抓好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的制作和译制工作,开发民族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双语教材。各级党组织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资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三)加强学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防止检查过多、过度留痕。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严格考核评估。要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将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xx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工作水平,提升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xx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增强党性。重点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增强忧党兴党、恪尽职守的政治责任。

2.提升素质。开展扎实系统的培训,不断提升党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着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3.转变作风。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4.发挥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团党委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学以致用,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实绩检验教育培训的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把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作为第一任务,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

2.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统筹协调。把集中培训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方式,坚定不移地抓好抓实;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3.坚持党员培训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学校教育平台等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探索建立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培训内容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针对学校党员实际,精心安排教育培训内容,务求实效。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新党章作为最重要内容,集中精力抓好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2.形势任务教育。抓好师、团各级会议精神以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形势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3.深入开展“三严三实”、 “四强”专题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增强党章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接地气,办实事,创实绩。把“三严三实” 、 “四强”的要求内化成推动学校发展、个人发展的驱动力。

4.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加强法律法规、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践行党的宗旨。

5.业务知识与技术技能教育。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引领发展的能力。

四、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 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参观学习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开展“四大课堂” 一是党课课堂。广泛开展“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优秀党员上党课”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受到教育、提升素质、增长本领。二是电化教育课堂。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三是政治学习课堂。结合实事政治,在党员及全体教师中开展专题学习。 四是业务学习课堂。在党员及全体教师中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专题学习。

3.参观考察 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师域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推荐点,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加强对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4.党员自学 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向党员提供指导性读书目录,党小组长组织学习、交流研讨,采取阶段汇报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加强领导,稳步推进,狠抓落实。同时,要在培训时间、人员及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能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