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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特征8篇

时间:2023-10-07 09:14:36

传统文化的特征

篇1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特征

中国的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形态多样。丰富、灿烂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和智慧的结晶,是世界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它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开辟的文明发展道路,突出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把握其基本特征,对于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

从精神文化的视角,综合学术界对传统文化的多种界定,我们认为,传统文化是由三个层次的涵义构成的综合性概念。第一个层次也是最基本的层次的涵义,是产生于过去的一切精神文化的总和;第二个层次的涵义是,产生于过去,但是对现在的社会生活仍然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的诸多精神文化形式的总和;第三个层次的涵义是,产生于过去对现在的社会生活产生影响并且也对未来的社会生活发生作用的诸多精神文化形式的总和。综上所述,我们所谓的传统文化,就是产生于过去,其中有一些对现在的社会生活仍然发生影响、作用,并且对未来的社会生活也会产生影响和作用的精神文化的总和。

传统文化是产生于过去的文化,对此观点,学界无人置疑;那些过去产生的,但是对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影响的文化还是不是传统文化,对此,学界争论很大,争论的焦点在于实际作用是否是判断传统文化的唯一尺度。如果把对现在社会生活发生实际作用作为判断是否是传统文化的唯一尺度,我们就要问,我们是如何知道我们称之为传统文化的东西对现在的影响和作用呢?作为传统的精神文化,它完全可能内化为支配一个人和一个民族的信念、理想、思维方式甚至于积淀成为我们无法察觉的深层的“集体无意识”。至于一种文化能否对现存的社会发生作用和影响,也不取决于这种文化本身,还和现实的很多因素有关。我们要探讨传统文化必须以承认传统文化的实体性存在为前提,而不能以传统文化是否具有现代功能为前提,肯定产生于过去的文化是传统文化就是肯定了传统文化的实体性存在。

传统文化是随着时间流逝而在成分和结构上不断地变化,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对现在的社会生活发生影响和作用的传统文化被整合进现代文化之中,成为现代文化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现代文化中对未来的社会生活发生影响和作用的一部分又被整合进入未来的文化结构之中,成为未来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概念的外延来看,传统文化的概念结构呈现为一个倒三角的结构,其中第三层次的涵义是传统文化内涵中规定其本质的方面,它是对传统文化前两个层次的涵义的综合,体现了传统、现在、未来的联系。

从时间和空间关系的角度看,所谓中国传统文化就是由中华民族创造、继承和发展,在中国范围内产生、生长,从古代延续到现代的文化所构成的文化整体。

传统文化因其文化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东方文化有东方文化的传统,西方文化有西方文化的传统,希腊文化有希腊文化的传统,中国文化有中国文化的传统等等;中国传统文化和欧洲的传统文化不同,欧洲的传统文化和美洲的传统文化又不同等等。传统文化不但因文化性质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且其自身也有时间上的差别。就西方文化而言,传统文化有古代传统文化、中世纪传统文化、近代传统文化;就中国文化而言,传统文化有先秦传统文化、两汉传统文化、隋唐传统文化等。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在空间上是延伸的,传统文化是一个融时空规定于一体的概念。我们所说的传统文化是指中国传统文化,它开始于中华民族创造文化之时,是一个由古代延续到现代的文化。从空间上看,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中国的土地上生长起来的文化。从时空结合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创造、继承和发展了的,生于中国、长于中国,从古代延续到现代的文化。

中华民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主体,创造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所以传统文化是多元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统一体。在中国传统文化从古代向现代的延展过程中,也吸收了外来的文化,如印度的佛教文化、近代西方文化,这些外来的文化虽然不是中华民族创造出来的,但是它们当中的一部分经过中国化过程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传统文化包含着内与外、新与旧、积极与消极的矛盾。从传统文化的结构上看,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民族精神等构成传统文化的内核,而语言、文字、概念、理论等表现文化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民族精神的外在形式则构成传统文化的部分,内核部分相对稳定,部分则相对易变。传统文化因为和现代的时间距离不等,也有新旧之别,旧传统和新传统不但和现代的距离有远近的差别,而且对现代的作用和影响也不一样。一般来讲,新传统在一定的程度上扬弃了旧传统,在内容上比旧传统要丰富,因而对现代的影响也较大,旧传统远离现代社会,其对现代社会具有更强的诱惑力。从传统文化的作用上看,有积极和消极的差别。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包含不同派别的内容庞杂的文化总体。我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把中国传统文化分为不同的文化类型,从学科的角度,传统文化可分为传统的哲学、传统文学艺术、传统宗教、传统科学技术等;从学派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传统文化分为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墨家文化、佛家文化等;从文化的社会地位的角度可以把它分为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或显文化和隐文化;从文化和社会阶层的关系的角度,又可以把传统文化分为雅文化和俗文化或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从文化所体现的人生态度和追求的意趣上来看,传统文化可以分为山林文化和庙堂文化;从主体的角度上,可把传统文化分为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

二、传统文化的特征

中国传统文化时间跨度大,成分复杂,学派众多,覆盖的范围广泛,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并且传统文化中也存在着新、旧传统的对立,因此,在理论上概括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也比较困难。从整体的文化品质和作用上看,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双重特征。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既主张“天人合一”,又主张“人定胜天”。中国传统文化十分强调人对自然的了解与尊重,注意在人与自然之间寻找一种协调和平衡。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论,庄子提出了“太和万物”的命题。中国传统文化又强调人对自然的驾御和改造。儒家学者荀子主张对“自然” 应去利用它,应去征服它,主张“制天命而用之”。

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既主张“和”、“爱”,又强调“差别”、“等级”。中国传统文化主张贵和,贵和的思想所提倡的是,万物讲平和,讲和解,讲团结和睦,讲和谐统一。在此基础上,强调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施之以“爱”。《国语》有云:“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为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左传》也说,“和如羹焉”。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中庸》说:“中者天下之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夫地位焉,万物育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和”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以此为前提,孔子提出了“仁爱”的思想,“仁者爱人”,用“爱”来实现人于人之间、人与社会的“和”。墨子提出了“兼爱”的思想,主张“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若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兼爱中》)“为彼犹为己也。”(《兼爱下》)通过“和”“爱”实现人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天下太平。中国传统文化在强调“和”“爱”的同时,又十分注重人之间的等级差别。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关系都是围绕着等级和差别而展开的,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观念、差别意识是传统文化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占主导地位的观念和意识。

在治理国家上,传统文化既主张“德治”,又强调“法治”。传统文化中,“德”成为天地本体所具有的内在特征,具有至高无上的本体地位。儒家学说的使命就是整顿伦理纲常,制定伦理规范,赋予“礼崩乐坏”的社会以一定的道德秩序。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为政》)用德来治国,统治者就会像北斗为众星所拱卫着那样,为民所自愿归顺。他又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认为,用“德”和“礼”来治国,要比用“政”和“刑”来治国更高明,更有效。与儒家不同,法家则强调“法”,极力主张用法来治理国家。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就主张“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他得出结论,要“重刑而少赏”“以刑去刑”“以刑致刑”。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虽然被历代统治者所实际使用,但在思想界和封建意识形态上的影响远不及儒家的以德治国思想的影响大。

传统文化既追求“守常”,又承认“变易”。中国传统文化体现出追求形而上的文化品格,喜欢在变化中,扑捉不变的东西,在短暂易逝中留住永恒,既承认不断的变易,又追求恒常。中国最古老的典籍《周易》,就是一本关于变化、变易、生成过程的著作,中国古代哲学提出了“变化日新”的重要命题。关于“变易”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思想方法,其产生的时间比古希腊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还要早,其发展水平也达到了人类朴素辩证思想发展的最高峰。变易思想成为政治变革和社会变革的思想基础,在推动中国社会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恪守先王之道,因袭古制旧礼,中国封建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天不变道亦不变”,在事实上承认变化,但在心理上却反对剧烈的变化,普通百姓也追求安逸、闲适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

在思维方式上,传统文化既强调“内省”,又注重“外求”。中国传统文化充分表现出反向主体自身,向自我内心世界寻求知识,提升境界的内倾性的文化趋向。儒家提倡“君子求诸己”、“三省吾身”;道家也主张“心斋”、“坐忘”,中国佛教也强调“识自本心”,体现在认识论中,传统文化把“内省”作为一种有效地认识事物的方法;表现在道德方面,“内省”是一种道德休养的方法。传统文化也并非一味地向内追求,它也要发之于内,表现于外,注重外求,体现出注重实践理性的精神。孔子提出:“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传统文化所谓的“行”主要是指道德实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其“经世致用”的主张却培养了国人敢做敢为的实践品格。

参考文献:

[1]赵玉华.中国传统文化基本内涵探析[J].东岳论 丛,2003,(5).

篇2

【关键词】 传统文化;伦理政治观

各派学者对于政治文化的含义是什么,看法相左,众说纷纭。但不谋而合的是,大家都把政治文化看作是政治体系活动中的主观性成分,认为政治文化是指政治活动中的价值、情感与态度。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在其杰作《比较政治学》中,把文化界定为一个民族在特定时间内对政治潮流的态度、信念和感情的总和,是政治体系的基本领向。要正确认识政治文化的含义,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去了解:

首先,政治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成分,是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政治文化属于非物质文化的一种,它反映了人们对政治体系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必须注意的是,政治文化虽然是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文化是政治与文化的简单媾和,也不是说政治文化就是文化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和作用。其次,一方面,政治文化在内容上是关于政治体系的主观性因素的复杂综合;另一方面,政治文化在方法论意义上,是通过对个人、集团、民族的政治倾向或态度类型的分析,来研究政治体系的一种新方法,对政治体系的持续与调节发生巨大影响。其三,政治文化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现象,具有阶级的和社会的内容,在一定意义上是经济利益的必然反映。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将政治文化概括为如下定义:政治文化作为深层次的社会政治现象,指的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在一定政治体系中形成的关于政治及政治活动的感受、态度、心理习惯以及价值评估等主观意识的总和,主要包括政治价值、政治情感、政治心理等。 具体而言,政治文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政治认知成分,即一定社会中的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的认识和意识,它是政治文化中的理性部分;二是政治情感性成分,即对政治体系的感情、态度,包括热爱、忠诚、怀疑、疏远等情绪;三是政治评价成分,即对政治体系的价值判断、意见。

阿尔蒙德进而把各种各样的政治文化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地域型政治文化,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所知甚少或一无所知,也不抱任何期望,更不做出任何努力;第二类是传统依附型(或臣属型)政治文化,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施加给他们生活的影响有所认识,但他们只处于政治体系的输出端,对政治体系持被动态,充当执行者的角色,而不是积极地去影响政治体系,不能主动地把自己的要求输入政治体系;第三类是参与型政治文化,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不仅意识到政治体系的输出部分,而且还要对“输出部分”施加影响,并有较高的政治技能。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轫于夏商周三代,定型于秦汉,又经唐宋元明清历代沿革发展,近代开始衰微。根据马克思主义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参考阿尔蒙德对政治文化的分类,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臣属型”政治文化极为相似。无论是它所赖以形成和延续的社会环境、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和文化土壤,还是它的本体,都带有浓厚的等级依附色彩,有着极其深刻的臣属型烙印。具体表现为:以君主为中心的单向辐射性政治意识形态,天、君、国、家长合为一体的政治认知;依附着家国、君父的各色臣民――士、农、工、商、官,其主体性的普遍沦丧,等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最为直接、集中地反映,也最为能动地反作用于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表现出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也最为突出和典型。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成过程中,以儒、墨、道、法四家影响最大。但墨家的影响不出战国,其他三家的思想则相互作用,在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下来,构成了中国社会政治的一大特色。其中又以儒家学说为主体,居于支配地位,所以人们又常常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称为封建政治文化或儒家政治文化。因为自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加之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占有着最为发达的传播手段,其他阶层人士均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儒家的思维方式、社会观、道德观的影响,并逐渐被儒家思想所同化。儒家思想以其独立性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同构性,作为中国文化的内核渗透到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中,构成了中国政治文化的大背景。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本质特征,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钟明善先生在其《中国传统文化精义》中做出如下统计:一是“人文主义说”,认为从商周时期早期政治思想产生时起,其基点就是从人事去体察天命,而不是从天命中去体察人事;二是“王权主义说”,认为中国古代人文主义思想的主题是伦理道德,而不是政治的平等、自由和人权,这种认识结构便决定了人文思想只能导致专制主义即王权主义;三是“实用理性说”,认为血缘宗法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结构的现实历史基础,而“实用理性”则是这一文化心理结构的主要特征,主张对人生世事采取一种既乐观进取又清醒冷静的生活态度;四是“不断变化说”,或者叫做“不固定说”,少数学者实际上否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存在核心精神和本质特征,理由是包括政治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本身是不断变化着的,这种观点过于偏颇。

客观而言,伦理政治观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而中国古代政治哲学是以“礼”、“仁”结合为本体的,它适应了伦理型社会的需要。在这个基础上生成的伦理政治观,不仅包含着政治意识、政治价值、政治情感、政治心理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它本身就是政治实践的最高原则。

什么是“伦理”?其本义指事物的条理,如《礼记・乐记》所言:“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郑玄注:“伦,犹来也;理,分也。”后引申为伦理道德之理,亦即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伦理”又与“伦常”相提并论。“礼”与“仁”是儒家学说两大思想支柱。

所谓“仁”,源出于《尚书・金滕》:“予仁若考。”仁,指一种好品德。孔子将仁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并把恭、宽、信、敏、惠、智、勇、孝、悌等都纳入“仁”的范畴。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孟子说:“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他认为“得天下者谓其仁”(《孟子・公孙丑上》)。总之,仁既是一种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又是一种个体人格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和全面修养的标志,同时从社会而言是一种至善至美的“理想国”,是人类最高的社会境界。

所谓“礼”,最初是指祭神的器物和仪式,周代把礼从形式中区别出来,发展成为一种以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也。”孔子推崇周礼,主张对民“齐之以礼”。汉儒对礼作了进一步论述,认为“礼者,理也”,“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礼记・曲礼》)。到宋明时,礼学更成为理学的范畴,如《直讲先生文集・礼论第一》言道:“夫礼,人道之准,世教之主也”,“曰仁,曰义,曰信,礼之别名也”。总之,礼既是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又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即以血缘为根基、以等级为特征的统治体系。

篇3

众多工艺美术品在造型样式和纹饰图案上,形成了有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显著特点,且多是通过选用具有象征寓意的图形,运用谐音、象征、暗喻、指代、借用等手法来表达抽象的吉祥主题,创造出众多的吉祥、富贵、喜庆的图式,如建筑彩画上的“二龙戏珠”、望江挑花制品上的“凤穿牡丹”、皖南木雕上的“马上封侯”、红釉瓷描金香炉上的“金玉满堂”等等,无不完美地体现了人们的审美文化追求和世俗情感。至于其他或庄重或威严的主题,也都有相应的图式来物化表现。总之,传统工艺美术物化地表现了传统的历史文化。传统工艺美术品在社会价值和现实功用方面体现了“用”与“美”相统一的造物原则。崇尚心性与物质的交融统一、人为与造化的和谐默契,追求天时、地气、技术、材质与文饰等诸因素间的关系协调、相宜。切合这种人文理想并长期积累形成的法度、原则和技艺,构成了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是造物文化的核心理念,体现了传统文化、哲学思想。这种造物文化一直传承至今。众多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无论是从主题、图样还是材质与制作技术,无不追求文化上的高品位。许多大师、艺人在刻苦钻研、提高技艺的同时,都十分注重深化作品的意境,提高文化品位。嘉定竹刻的已故名家徐素白老人﹙1909~1976﹚在潜心研习竹刻的同时,还经同乡名画家冯超然的推介,与上海书画雕刻界的众多名士交友合作,切磋技艺。和他谈画论艺的著名书画家有江寒汀、钱瘦铁、唐云、程十发、乔木、沈尹默、邓散木、白蕉、马公愚等等,与书画家交友和合作不仅提高了自身艺术修养,同时也提升了作品的文化艺术内涵[1]。就连一般的工匠也明白提高自己的文化艺术素质的重要性。因为,文化艺术素质低下,就无法体会文人士大夫们所追求的文化意韵、审美情趣,也就无法制作出文人士大夫们认可的工艺美术作品。供需双方的互动进一步推动了传统工艺美术品文化品位的提高。传统工艺美术丰厚的文化价值,奠定了它的文化产业地位。

从产业价值上看,我国的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具有三个特点:资源消耗少,低碳环保;投资小、产出大、见效快;劳动就业容量大、产业价值高。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原材料来源广泛、普通,多就地取材,有些还是废物利用、变废为宝。材料能源消耗少,资源利用率高,附加值大;同时,环境污染小,是无烟工业。一根针、几缕线、一块石头、一个树根,简凡的原料,创造出来的却是独具匠心的神奇。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望江挑花,就是凭一根针、一块布、几缕线,再加一个木绷架就可以开展生产。然而,挑制出来的成品却因艺术风格独特、与日常生活结合紧密而蜚声海内外。从资源与环境的保护角度来衡量,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符合低碳产业的划分标准,在当前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推动下,产业发展机遇好、前景广阔。传统工艺美术孕育成熟于民间,技艺以师徒制或家族传承的方式存续在广大民众之中。产品审美与实用结合紧密,涉及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受人们喜爱。产品生产具有手工为主、设备简单、就近选材、本地加工的特点,因而固定资产与原材料投资小。从投入与产出的角度来衡量,单个产品成本低,商品价值高,产出大,见效快,最适合发展中小企业。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望江挑花”所在的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从2008年至今先后有惠龙、润芳、金百灵等3家挑花生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并在望江县鸦滩镇建设了挑花一条街,有力地带动了当地的文化产业建设。传统工艺美术的多数产品是以人工制作为技术和审美特点的,同时,多数制作工艺也要依赖手工技艺和匠心、耐力才能完成,机器生产无法替代,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的劳动力较多,劳动就业容量大。诸如“望江挑花”一类的刺绣行业,从业人员多。仅望江一县就有专业挑花工人800多,业余的不计其数。目前,全国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的人群达到了500万人;而中国农村中,从事草柳编之类的庞大工艺加工群体,也约有2000万人[2],并已在全国各地形成许多文化产业园区和批发交易市场,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2006年,我国已经形成工艺美术产业集聚区56个,产值449.90亿元,从业人员123.73万人﹙包括社会加工人员﹚;产业集群23个,产值1110.79亿元,从业人员249.88万人[3]。

传统工艺美术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出口创汇的重要行业。新中国成立后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工艺美术品的出口创汇,在全国出口创汇总收入中一直占有较大的比重。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至今,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生产与贸易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年底我国工艺美术行业共有4.97万个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013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258万人;在出货值方面,2006年全国工艺美术行业出货值为1420亿元,占全行业工业总产值的39.4%[3]。2008年,全国4767个工艺美术制造企业完成工业产值2882亿元,其中出货值1085.53亿元[4]。2010年,全国工艺美术行业总产值已达到8000亿[2]。由此可见,工艺美术行业产值增长迅速,经济价值日益增大。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品一直深受各国人民青睐,在国际礼品市场占据很高的份额。国际礼品市场需求巨大,仅美国每年有740亿美元,德国160亿美元,日本15万亿日元,西班牙2.8亿欧元[5]。可见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市场前景广阔,产业的经济价值诱人。2011年前三季度,沈阳工艺品出口累计2788批次,出口创汇46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亿元,出口目的地有美国、德国、荷兰等欧美发达国家。沈阳工艺品出口自去年突破1亿元大关以来,再创新高[6]。需求巨大的国际市场,为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实现更高的经济价值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国传统工艺美术的审美意韵、造型样式和工艺技巧等文化、艺术和技术资源,许多产品制造领域都可以吸取运用,涉及众多行业、几百万家中小型企业、成千上万种产品。如生活日用品的外观造型设计,环境艺术与室内陈设、软装饰设计,卫浴陶瓷洁具等产品。将传统工艺美术资源科学地加以提炼,并与现代设计理念以及相关行业现有的技术和工艺深度融合,设计创新出众多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的产品,必将会强有力地促进内需,拉动经济发展。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开拓,将极大地提高我国工艺美术产业的经济价值。

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具有创意特征,主要表现在产品创作、生产的特点上。许多传统工艺美术品对抽象的寓意等的视觉物化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审美创造,创意特征显著。如“望江挑花”制品的挑制,挑花的人物、花卉、飞禽等造型简洁、夸张,变形稚趣可爱、大胆生动,不以外形的逼真摹拟为目标,而把物象作平面化处理[7]。这种平面化的夸张、变形方法,是为了适应制作工艺和审美取向以及世俗情感而设计的,是在创意思维引领下产生的,充满了智慧和创意的火花。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创意特征,更突出地反映在“实用”与“审美”相统一的创新产品生产特点上。许多传统工艺美术品本身就是日常生活用品,审美的形式与使用的功能的完美结合就是创意的一种具体体现,在视觉上必须顺应消费者的时尚审美意愿,功能上必须满足消费者潜在的需求。为了满足以上两个要求,就必须实现功能与形式的创新与统一。仍以望江挑花为例,一方面必须设计出符合今人视觉欣赏追求的图案,另一方面必须寻找适合运用挑花的产品类型,然后才能进行图案与产品之间的对应设计与制作,整个过程每一步都是在创意指导下展开的,是实现“用”与“美”相统一的创造。

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创意特征,更集中地体现在工艺美术产业在造型、品种、技法、生产方式、材料、功能等方面,千百年来不断的创新上。传统工艺美术品的造型设计,一直随着人们的视觉审美追求、器物的形制以及用途的变化而演变。每一次对变化的适应都是一次造型上的新创造。如从红山文化的玉龙到明清龙椅上的龙,其间有多少凝聚着创意智慧和匠心的不同形象。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工艺美术品种不断推陈出新、创造发展,覆盖了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工艺美术更是不断追求着生产方式和制作技艺的革新进步,在继承传统技法的同时,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盘、捏、拉、塑、刻、画、吹、錾、铸到冲压、喷涂、电镀、切割乃至电脑设计、自动控制等技术。每一次的技术进步必然引发生产方式的革新,导致由个人、小作坊的全程生产向工业化的流水线生产,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生产的转变。传统工艺美术在继续运用泥、石、草、木、棉、纸、布、金、银、铜、铁、锡等传统材料的同时,也在不断运用新材料,如塑料、塑胶、矿物、废品以及新型复合材料等等。同时,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也不断深入到各种不同功能的产品领域。千百年来,传统工艺美术在造型、品种、技法、生产方式、材料、功能等方面的不断更替演进,创意是其内在的原动力。(本文作者:朱胜甲、朱小龙、王天岚 单位:安庆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篇4

文化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对文化一词从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总的看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解释,把文化看作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解释,将文化理解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思想意识,观念的积淀。本文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讨论文化的。所谓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实践中所形成的各种政治思想、理论、政治价值观念等的总积淀。

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应当是自我国进入文明社会直到新中国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政治文化。但在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的政治文化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的主体,至今仍有着深厚的影响.本文所谓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

一、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

人类总是按照不同的地域,组成一定的社会结构创造其文化的。一定的社会结构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定着它的特征。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结构,除了具有封建社会的一般特征外,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只有揭示其具体的特点,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那么,中国封建社会有哪些独特的特征呢?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1.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诗经·小雅·北山》)。春秋以后,随着 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2、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

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经济结构对社会政治结构的最大影响,就是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

小农经济本身缺乏社会的凝结力,要靠外在的行政力量。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小农经济的这一特点作过深刻的分析。他指出: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马克思选集》第一卷.第693页)因此,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只能是君主制度,而国家对土地享有的最高所有权则为君主的专制提供了根据;同时它又使国家的兵力来源和财政收人直接来自农民,因而也就使对农民的管理成为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王权微弱,缺乏全国行政系统情况是很不相同的。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王权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固然有奴隶社会的传统及其他多种原因,但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不能不是根本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上的这—特点,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3.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

以宗法关系作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并以此作为专制王权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又一主要的特征。

中国奴隶社会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到西周时,奴隶主阶级还根据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把人分为不同等级,确立了分封制与等级制。从此,这种根据族制来区别人们等级地位和决定财产与权力继承的宗法关系就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的主要社会基础。在这种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等级社会中,家、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财产与政权,而且家、族与国家结合成为一体,家被看作是国的基础,国被看作是家的扩大;国王不仅是政治上的统治者,还是全国最高的家长。这样,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虽然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代替了分封的君主制,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除王室外,取消了家、族的世袭权力,但是宗法关条仍然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被继承下来,并得到巩固发扬。这首先是由于奴隶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法关系的传统已深深刻印在人们的意识中,仍像一种巨大的惯性力一样起作用;二是由于新兴的地主阶级也是旧制度下,享有某种特权的宗族的后裔,宗法关系的继承是符合他们利益的.三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出现为宗法关系的存在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条件,缺乏凝结力的小农经济需要宗法关系来维系,而一家一户长期在一小块土地经营的生产方式对家族的存在起到了巨大的稳固作用。由此,宗法关系不仅得到继承巩固发扬,而且以纲常伦理原则赋予了“天理”、神意的权威,并受到“国法”、“家规”的保护。反过来,它又象一个巨大的网一样,束缚着人们,对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维护专制王权起到巨大的作用。

以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外靠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行政力量,内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这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基本特点,是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和锁匙。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一直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这决" 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本质上是以维护王权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对此,学者们已多有论作,这里不再赘述。然而,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的问题,却有种种见解,尚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务实的政治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务实的,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注重人事,与人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比较中,有的论者提出,西方是理性的思维,中国则无理性。这种论点未免失于偏颇。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并不乏理性思维。如在人性、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均表现出很强的哲理性,并不比西方逊色。不同的是:西方的传统政治文化注重于对事务本身的认识,追求理论上的完整,如在国家问题上,总是注重对国家自身的认识。通过国家的起源、本质、作用、分类等一系列理论论证,达到对国家完整的认识。因此,西方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较为浓厚的思辩色彩,表现出求“真”求知、追求“科学”的倾向。古代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有一段话,对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这一特点作了十分精辟的表述。他说:“既然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开始探讨哲理,那么显而易见,人们为理解(事物)而开始追求知识,不再是为了实用”(《形而上学》卷,卷二,982B)。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不乏理性思维,但并不注重事物本身,而在于人事,在于论证人事的原则,集中表现为人的行为的道德准则和为政、从政的方法。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与人的政治行为紧密结合和追求实用的倾向。

第二,注重治国之道,而不注重制度的研究。对治国方法的研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历史的横断上看,各家各派都十分关心治国方法的问题。司马谈对诸子百家的分析是对这一点很好的说明:“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也”(《六家要旨》)。这就是说,诸子百家虽然观点不同,但目的都在于提出一套治国安邦的方策。从历史的纵向上看,治国的方法问题也是各朝各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不仅通过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治与法治、德治与礼治,君道无为与君道有为、王道与霸道等问题的争论得到表现,而且更深刻地反映在对于“政治”含义的理解上。中国古代就把政治理解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政者事也”,“治者理也。”“教不善则政治”(《国语·齐语》)。到了近代,尽管政治的实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关于政治这一古老的观念仍没有改变,政治仍被解释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孙中山所说的:“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与中国不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注重对制度问题的研究。当然,西方并不是在各个时期都是如此。但从总体上看,对制度的研究是西方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都是通过对国家一般理论的讨论,而达到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认识。翻开任何一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著作,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务实性的原因,论者们曾提出各种理由,有的认为是因为中国古代工商业不发达,因而没有西方那样发展的自然哲学,也有的认为是因为西方历史上存在过各种各样的政体形式,而中国则2000多年一直是君主制度,不存在政体问题。这些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触及到根本。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必须从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对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去寻找。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关系不仅造成了君主制度的长期存在,而且使君主集天地君亲师各项权力于一身,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思想上都达到极为专制的程度。以君为师,以吏为师确认了权力对认识的最高裁决权。各种思想都只有为王权和封建秩序服务,并为统治者首肯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情况造成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对行政权力的严重依附性,因此,中国古代不存在独立的认识主体不能不是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本原因。

2、重民的政治文化

对待“民”的问题,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早在周代 就提出”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书,无逸》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和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对待“民”的问题更具有突出的地位,出现了“富民”,“养民”、“牧民”以及“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吏为民役”等各种有关“民”的思想。对此,有的学者提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民本主义”的文化,也有的认为是“人本主义”的文化。我们认为,这些都不足说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因为“人本主义”是西方近代文化中的观念,其中“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指社会上一的切人。作为一种思想理论,是为反对神权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而提出的,其前提是反对将神作为目的,提倡人是目的,反对封建的等级不平等。提倡人的平等,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人”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概念,是指处于社会最低等级的人。而有关“民”的思想都是针对君民关系而言的,其前提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承认封建的等级不平等。

至于“民本主义”也是不贴切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只有君才是目的。上述种种关于“民”的思想,都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荀子有一段话讲得很请楚:“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已,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已用,为已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已用,不为已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君道》)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应是“重民”的政治文化。上述各种关于民的思想,尽管是作为君主维护统治的手段而提出的,但却反映出历代统治者对民的重视。

为什么历代统治者要“重民”呢?原因就在于这种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专制王权建立的基础,是国家兵力和财政的直接来源,没有民的支配,任何一个政权都无法维持。对此,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清楚的。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离娄上》)的“政在得民”的思想和唐甄提出的“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明鉴》)的思想,很清楚地说明了封建统治者重视民的原因。

3、伦常的政治文化

道德作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的纽带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因此,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总是联系在一起,成为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但就道德与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来看,中国与西方又有很大的不同。其一,西方传统政治文化尽管有道德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道德与政治已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相互分开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道德与政治则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总是和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一般表现为善、正义等一些抽象的道德范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则总是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集中表现为“三纲五常”的伦常原则。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不管主张如何变化,伦常问题都始终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内容。孔子时虽还未成系统,但“为政以德”成为其思想主干。“忠”、“恕”、“孝”、“悌”都成为重要命题。战国时期,特别是儒家,不论是讲性善、伦常“根于心”的孟子,还是主性恶,其“善者伪也”,即礼义皆系人为的荀子,都无不论证了伦常问题。至于以后,虽然出现了主张“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董仲舒的神学、主张“名教本于自然”的" 玄学以及主张“孝悌忠信、仁义礼智,皆理也”的理学之间的区别,也都不过是采取不同形式,论证了纲常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伦常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有如下两点:

第一、伦常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

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孔子把礼看作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志;荀子把“有辨”看作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而“辨”即“别”,是礼的核心和本质。程颐把“天理”看作是人的本质,“人只有个天理,却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遗书》卷二十四)。所谓天理,不过是神化的三纲五常。既然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因此,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就是实现道德,而实现的途径则是按照伦常的规范要求修身养性。这样伦常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便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二、伦常是重要的统治工具。

伦常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提供了思想基础,而政治文化又是以伦常来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它的突出表现是“德政”的思想。

德政作为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要求统治者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感化百姓,并通过“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以教化百姓。中国儒家历史所宣扬的“正者盖所以正人之不正”,“躬行其实,以民为先”(《朱子语类二、三》)“以德为教”,“明人伦之教”都是对中国传统德政思想的极好注解。

在德礼政刑四种方法中,德政历来被置于首要的位置。关于这点孔子有一段话说得极为清楚:“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方法是用伦常的思想进行教育,其次才是行政命令。如果教育不改,管理不从,危害了社会,最后就要使用刑罚了。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伦常的政治文化,对于维护专制王权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就格外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而被置于至高的地位。

三、总评

以上,我们提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几个基本特征。虽然,它并不一定反映出全貌,但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政治文化在建立自己的观念形态与实际措施中,注意于从实际的过程中去提炼出思想。中国政治文化强调了为政者要以身作则,要考察民心,注重民意。中国政治文化在政治统治理论上,重视社会关系的调节以及人际关系上的和谐。从这些看来,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仍有合理性的方面。因此对于中国政治文化不应采取简单地否定态度,而必须看到其中的合理成分,并在现实中,不断地挖掘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使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东西得到更大的发展。

与任何文化一样,政治文化是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因此它必定具有时代烙印,带有时代的局限与不足,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亦是如此。如中国政治文化的务实性只求于适应现实,适应于封建宗法关系,使得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缺乏创新性和开放性,从而使人的思想凝固于封建关系这个模式中。中国政治文化重“民”。但“民”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重民思想只能是培育对“官”与“皇权”的肯定。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重视伦常,“移孝作忠”,“亲贵和一”,其根本所建立正是一种以君主为最高主宰的君主专制的官僚体系。而将上述三方面进一步概括的话则是个人的自主性丧失,而君父权力的无限扩大。在这方面我主要谈一下中国的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个人是处于宗法关系网包围中的人,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从而都不能象近代社会那样,或像西方古代希腊国家中的人那样独立出来,以公民的身份而出现。因此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个人只能是缺少或失去主体意识的人。而家庭整体与封建专制国家则对个人有决定性的作用。尽管说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儒家很强调人格独立,主张“克己”,“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但这种人格独立往往表现出是在克制自己的个性与欲望.服务于宗法关系中来实现的。

篇5

文化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对文化一词从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总的看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解释,把文化看作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解释,将文化理解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思想意识,观念的积淀。本文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讨论文化的。所谓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实践中所形成的各种政治思想、理论、政治价值观念等的总积淀。

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应当是自我国进入文明社会直到新中国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政治文化。但在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的政治文化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的主体,至今仍有着深厚的影响.本文所谓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

一、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

人类总是按照不同的地域,组成一定的社会结构创造其文化的。一定的社会结构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定着它的特征。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结构,除了具有封建社会的一般特征外,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只有揭示其具体的特点,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那么,中国封建社会有哪些独特的特征呢?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1.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诗经·小雅·北山》)。春秋以后,随着 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2、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

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经济结构对社会政治结构的最大影响,就是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

小农经济本身缺乏社会的凝结力,要靠外在的行政力量。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小农经济的这一特点作过深刻的分析。他指出: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马克思选集》第一卷.第693页)因此,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只能是君主制度,而国家对土地享有的最高所有权则为君主的专制提供了根据;同时它又使国家的兵力来源和财政收人直接来自农民,因而也就使对农民的管理成为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王权微弱,缺乏全国行政系统情况是很不相同的。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王权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固然有奴隶社会的传统及其他多种原因,但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不能不是根本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上的这—特点,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3.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

以宗法关系作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并以此作为专制王权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又一主要的特征。

中国奴隶社会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到西周时,奴隶主阶级还根据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把人分为不同等级,确立了分封制与等级制。从此,这种根据族制来区别人们等级地位和决定财产与权力继承的宗法关系就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的主要社会基础。在这种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等级社会中,家、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财产与政权,而且家、族与国家结合成为一体,家被看作是国的基础,国被看作是家的扩大;国王不仅是政治上的统治者,还是全国最高的家长。这样,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虽然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代替了分封的君主制,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除王室外,取消了家、族的世袭权力,但是宗法关条仍然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被继承下来,并得到巩固发扬。这首先是由于奴隶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法关系的传统已深深刻印在人们的意识中,仍像一种巨大的惯性力一样起作用;二是由于新兴的地主阶级也是旧制度下,享有某种特权的宗族的后裔,宗法关系的继承是符合他们利益的.三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出现为宗法关系的存在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条件,缺乏凝结力的小农经济需要宗法关系来维系,而一家一户长期在一小块土地经营的生产方式对家族的存在起到了巨大的稳固作用。由此,宗法关系不仅得到继承巩固发扬,而且以纲常伦理原则赋予了“天理”、神意的权威,并受到“国法”、“家规”的保护。反过来,它又象一个巨大的网一样,束缚着人们,对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维护专制王权起到巨大的作用。

以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外靠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行政力量,内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这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基本特点,是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和锁匙。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一直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这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本质上是以维护王权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对此,学者们已多有论作,这里不再赘述。然而,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的问题,却有种种见解,尚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务实的政治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务实的,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注重人事,与人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比较中,有的论者提出,西方是理性的思维,中国则无理性。这种论点未免失于偏颇。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并不乏理性思维。如在人性、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均表现出很强的哲理性,并不比西方逊色。不同的是:西方的传统政治文化注重于对事务本身的认识,追求理论上的完整,如在国家问题上,总是注重对国家自身的认识。通过国家的起源、本质、作用、分类等一系列理论论证,达到对国家完整的认识。因此,西方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较为浓厚的思辩色彩,表现出求“真”求知、追求“科学”的倾向。古代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有一段话,对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这一特点作了十分精辟的表述。他说:“既然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开始探讨哲理,那么显而易见,人们为理解(事物)而开始追求知识,不再是为了实用”(《形而上学》卷,卷二,982B)。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不乏理性思维,但并不注重事物本身,而在于人事,在于论证人事的原则,集中表现为人的行为的道德准则和为政、从政的方法。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与人的政治行为紧密结合和追求实用的倾向。

第二,注重治国之道,而不注重制度的研究。对治国方法的研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历史的横断上看,各家各派都十分关心治国方法的问题。司马谈对诸子百家的分析是对这一点很好的说明:“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也”(《六家要旨》)。这就是说,诸子百家虽然观点不同,但目的都在于提出一套治国安邦的方策。从历史的纵向上看,治国的方法问题也是各朝各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不仅通过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治与法治、德治与礼治,君道无为与君道有为、王道与霸道等问题的争论得到表现,而且更深刻地反映在对于“政治”含义的理解上。中国古代就把政治理解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政者事也”,“治者理也。”“教不善则政治”(《国语·齐语》)。到了近代,尽管政治的实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关于政治这一古老的观念仍没有改变,政治仍被解释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孙中山所说的:“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与中国不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注重对制度问题的研究。当然,西方并不是在各个时期都是如此。但从总体上看,对制度的研究是西方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都是通过对国家一般理论的讨论,而达到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认识。翻开任何一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著作,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务实性的原因,论者们曾提出各种理由,有的认为是因为中国古代工商业不发达,因而没有西方那样发展的自然哲学,也有的认为是因为西方历史上存在过各种各样的政体形式,而中国则2000多年一直是君主制度,不存在政体问题。这些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触及到根本。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必须从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对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去寻找。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关系不仅造成了君主制度的长期存在,而且使君主集天地君亲师各项权力于一身,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思想上都达到极为专制的程度。以君为师,以吏为师确认了权力对认识的最高裁决权。各种思想都只有为王权和封建秩序服务,并为统治者首肯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情况造成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对行政权力的严重依附性,因此,中国古代不存在独立的认识主体不能不是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本原因。

2、重民的政治文化

对待“民”的问题,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早在周代 就提出”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书,无逸》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和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对待“民”的问题更具有突出的地位,出现了“富民”,“养民”、“牧民”以及“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吏为民役”等各种有关“民”的思想。对此,有的学者提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民本主义”的文化,也有的认为是“人本主义”的文化。我们认为,这些都不足说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因为“人本主义”是西方近代文化中的观念,其中“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指社会上一的切人。作为一种思想理论,是为反对神权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而提出的,其前提是反对将神作为目的,提倡人是目的,反对封建的等级不平等。提倡人的平等,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人”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概念,是指处于社会最低等级的人。而有关“民”的思想都是针对君民关系而言的,其前提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承认封建的等级不平等。

至于“民本主义”也是不贴切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只有君才是目的。上述种种关于“民”的思想,都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荀子有一段话讲得很请楚:“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已,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已用,为已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已用,不为已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君道》)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应是“重民”的政治文化。上述各种关于民的思想,尽管是作为君主维护统治的手段而提出的,但却反映出历代统治者对民的重视。

为什么历代统治者要“重民”呢?原因就在于这种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专制王权建立的基础,是国家兵力和财政的直接来源,没有民的支配,任何一个政权都无法维持。对此,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清楚的。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离娄上》)的“政在得民”的思想和唐甄提出的“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明鉴》)的思想,很清楚地说明了封建统治者重视民的原因。

3、伦常的政治文化

道德作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的纽带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因此,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总是联系在一起,成为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但就道德与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来看,中国与西方又有很大的不同。其一,西方传统政治文化尽管有道德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道德与政治已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相互分开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道德与政治则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总是和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一般表现为善、正义等一些抽象的道德范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则总是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集中表现为“三纲五常”的伦常原则。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不管主张如何变化,伦常问题都始终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内容。孔子时虽还未成系统,但“为政以德”成为其思想主干。“忠”、“恕”、“孝”、“悌”都成为重要命题。战国时期,特别是儒家,不论是讲性善、伦常“根于心”的孟子,还是主性恶,其“善者伪也”,即礼义皆系人为的荀子,都无不论证了伦常问题。至于以后,虽然出现了主张“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董仲舒的神学、主张“名教本于自然”的玄学以及主张“孝悌忠信、仁义礼智,皆理也”的理学之间的区别,也都不过是采取不同形式,论证了纲常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伦常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有如下两点:

第一、伦常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

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孔子把礼看作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志;荀子把“有辨”看作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而“辨”即“别”,是礼的核心和本质。程颐把“天理”看作是人的本质,“人只有个天理,却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遗书》卷二十四)。所谓天理,不过是神化的三纲五常。既然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因此,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就是实现道德,而实现的途径则是按照伦常的规范要求修身养性。这样伦常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便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二、伦常是重要的统治工具。

伦常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提供了思想基础,而政治文化又是以伦常来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它的突出表现是“德政”的思想。

德政作为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要求统治者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感化百姓,并通过“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以教化百姓。中国儒家历史所宣扬的“正者盖所以正人之不正”,“躬行其实,以民为先”(《朱子语类二、三》)“以德为教”,“明人伦之教”都是对中国传统德政思想的极好注解。

在德礼政刑四种方法中,德政历来被置于首要的位置。关于这点孔子有一段话说得极为清楚:“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方法是用伦常的思想进行教育,其次才是行政命令。如果教育不改,管理不从,危害了社会,最后就要使用刑罚了。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伦常的政治文化,对于维护专制王权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就格外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而被置于至高的地位。

三、总评

以上,我们提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几个基本特征。虽然,它并不一定反映出全貌,但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政治文化在建立自己的观念形态与实际措施中,注意于从实际的过程中去提炼出思想。中国政治文化强调了为政者要以身作则,要考察民心,注重民意。中国政治文化在政治统治理论上,重视社会关系的调节以及人际关系上的和谐。从这些看来,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仍有合理性的方面。因此对于中国政治文化不应采取简单地否定态度,而必须看到其中的合理成分,并在现实中,不断地挖掘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使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东西得到更大的发展。

与任何文化一样,政治文化是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因此它必定具有时代烙印,带有时代的局限与不足,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亦是如此。如中国政治文化的务实性只求于适应现实,适应于封建宗法关系,使得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缺乏创新性和开放性,从而使人的思想凝固于封建关系这个模式中。中国政治文化重“民”。但“民”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重民思想只能是培育对“官”与“皇权”的肯定。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重视伦常,“移孝作忠”,“亲贵和一”,其根本所建立正是一种以君主为最高主宰的君主专制的官僚体系。而将上述三方面进一步概括的话则是个人的自主性丧失,而君父权力的无限扩大。在这方面我主要谈一下中国的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个人是处于宗法关系网包围中的人,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从而都不能象近代社会那样,或像西方古代希腊国家中的人那样独立出来,以公民的身份而出现。因此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个人只能是缺少或失去主体意识的人。而家庭整体与封建专制国家则对个人有决定性的作用。尽管说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儒家很强调人格独立,主张“克己”,“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但这种人格独立往往表现出是在克制自己的个性与欲望.服务于宗法关系中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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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青藏地区;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01-0037-03

青藏地区是一个文化多样、地理位置独特的地方,这片多民族聚集的土地孕育出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原生态之美的有形文化遗产和丰富的无形文化遗产,如各种神话、史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绘画、雕刻、剪纸、皮影、刺绣、服饰等艺术和手工技艺及各种礼仪、民俗活动、民间节日、民间体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不断创造和丰富的结晶,其中凝聚了人们辛勤的汗水,也传达和寄托着他们的喜好和情感。这种文明是在青藏高原的各少数民族之间以及与汉族之间长期交融中发展成长的,它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所以,我们必须加强了解青藏地区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和现状,以便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保护措施和方法。

一、鲜明的地域特色

青藏地区处在“世界屋脊”,总面积达190多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高,境内有祁连山、昆仑山、喜玛拉雅山、念青唐古拉山等大山脉。青藏地区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祥地,有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有世界上最高的大湖――纳木措湖,有世界上最高的大河――雅鲁藏布江,有世界上最宽广的草原――羌塘草原,有中国最大的咸水湖――青海湖,还有“生命”之称的可可西里无人区。

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深刻地影响着高原的经济生产活动和居民的社会生活,造就了它的文化具有许多与高原以外的其他地域明显不同的特征。这些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独特的文化,因而在青藏高原的广大地区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高原文化。首先,各少数民族服饰是青藏高原一道绵延流长的亮丽文化景观,由于地理气候和物产的不尽相同,在青藏地区可以说是“百里不同俗,千里不同风”,不同区域在穿着打扮方面各不相同,呈现出五彩缤纷的风貌。肥大、温暖的藏袍,自制的毡靴和皮靴等,反映了藏族同胞对高原昼夜温差变化大和冬季严寒气候特点的适应性。生活在这里的其他一些民族,其服饰特点也符合高原的严寒气候,如蒙古族、珞巴族和门巴族等。其次,青藏高原的饮食文化也十分独特,由于高原作物生长期慢、牧民生活流动性大等特点,当地许多民族都经常食用奶茶、糌粑,喜欢吃手抓羊肉。而黄河上游流域的羊皮筏子和千里草原的牛毛帐篷,也是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高原生活的真实写照。

青海地域文化是中原农耕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相互交汇的的必然结果。在青海,农牧业交错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是由自然、地理环境所造成的。在这里长期居住的各民族,通过不同文化的相互交流、影响、渗透和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河湟“花儿”为代表的民间歌谣。由于生活在青藏高原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所以这里的汉族群众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习俗。无论是千百年来经久不衰的民间社火表演,还是久负盛誉的“花儿”,无论是河湟地区的秦腔、眉户和平弦戏,还是各种民间歌谣和谚语,无不透露着高原人的粗犷和豪爽。这些歌谣记载了青海各民族的历史、民俗,是一个历史时期社会文化背景的缩影,展现了青海地域性民族民间文化特色。即使那些传统的节日端午节、中秋节等,青海汉族的习俗也与其他地区不同,使得青海的民俗文化更加丰富多彩。

二、浓郁的民族特色

在青藏地区,生活着汉族、藏族、回族、蒙古族、土族、撒拉族、珞巴族、门巴族等多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学方面,藏族有世人皆知的史诗《格萨尔王》,有数量极多、传诵甚广的《米拉热巴传》、《宗喀巴传》等大量传记文学,有《仓洋嘉措情歌》等诗歌,而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神话、传说则更是难以计数。藏族的歌舞、藏戏、绘画、雕塑和建筑也有着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宗教内容居多的壁画和唐卡,更以它精湛的技艺和优美的图像堪称“高原奇葩”。青海蒙古族也信仰佛教,所以一些生活习俗与藏族相同。而其文化生活,也有着丰富的内容,尤其是在口头文学方面,主要代表作有《格斯尔》。流传在青海地区的《格斯尔》内容丰富,篇章也较多,且与其他地区的蒙文《格斯尔》有很多不同点。此外,还有谚语格言、祝词和赞词(《剪发礼赞词》、)、历史传说(《固始汗的传说》、《诺木洪城墙的传说》)、故事(《怀图美日更特木乃的故事》)、民歌等。

生活在青藏地区的回族和撒拉族,使得伊斯兰文化有了独特的地方神韵,每年一次的“斋月”,反映了穆斯林群体文化的特征和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文化底蕴深厚的回族宴席曲,以其浓郁的地方特色、典型的民族风情,反映了回族民间口头文化淳朴、独特的艺术魅力。其内容丰富多彩,题材广泛,形式有散曲、叙事曲、说唱体三种,代表作有《恭喜曲》、《赞东家》、《哭五更》等。在演唱过程中,有些歌手兴致盎然,手舞足蹈,一般为二人对舞,旁人伴唱,或两人边唱边舞。土族古籍主要是口碑文献,以叙事诗和民歌为主,流传广且有影响的有长达300多行的叙事诗《拉布仁与祁门索》,还有“婚礼曲”、“宴席曲”和最为普及的“安昭”。“安昭”又称“转安昭”或“跳安昭”,是土族地区随处可见的一种歌舞形式,每逢节庆之时,男女老少聚集于打麦场或庭院之中纵情歌舞。所唱的歌也叫“安昭”,曲调欢快,节奏鲜明。在不同的场所和环境氛围,安昭有不同的跳法。

三、浓厚的宗教色彩

在漫长的发展进化中,青藏高原文化与宗教结下了不解之缘,尤其是在占主流文化的藏族文化,更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我们不能将藏族文化与宗教完全等同起来,但宗教尤其是佛教对藏族文化的影响巨大。在藏族古代文学中,不论是民间文学,还是僧侣文学,也不论是口头创作,还是书面作品,无不带有宗教的印记。甚至有人认为“在没有一件绘画和雕塑是非宗教意义的”。虽然这话有些绝对,但毋庸讳言,宗教艺术是藏族艺术的重要内容,否认了宗教艺术,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否认了整个藏族艺术。无论是在还是在青海,最华丽的建筑物在寺院,最精美的雕塑艺术品在寺院,最传神的绘画艺术品也在寺院,一所所寺院实际上就是一座座将建筑物、绘画和雕塑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的综合博物馆。在藏区众多寺庙中供奉着无以数计的塑像,这些塑像或大或小、或金或银、或雕或塑,无不渗透着藏族能工巧匠的聪明才智和他们对佛教的虔诚信仰。堪称塔尔寺艺术“三绝”的酥油花、堆绣、壁画,以其生动的色调、丰富的色彩和内容、别具一格的画面闻名于世。它们不但是藏民族的艺术珍品,也是祖国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瑰宝,被称为东方一大艺术奇观。塔尔寺“三绝”的制作技艺是国内外藏传佛教界绝无仅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寺院舞蹈也是藏族舞蹈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藏族和蒙古族民俗中,也能看到宗教的影响。例如藏族、蒙古族人多用佛名、经名、佛教术语以及表示吉祥、长寿等含义取名;婚嫁之日,请喇嘛举行宗教仪式或祈祷;在丧葬习俗,中由喇嘛诵经祈祷、超度亡灵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藏区,家家庭院中竖立系有经幡的嘛呢杆,室内设有佛龛,以供奉佛像神物。每当逢年过节或良辰吉日,都点灯煨桑,祈求神灵护佑。

回族和撒拉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青藏地区的回族遵行五桩天命、六大信仰,十分重视传统宗教节日,且比较细致、严格。在穆斯林群众聚居的地方,一般都修有清真寺,其中最古老、著名的是青海西宁东关清真大寺。该寺规模宏大,肃穆壮丽,大殿雄伟,厢楼对称,礼塔巍峨,宝瓶辉煌,是生活在当地的穆斯林群众礼拜、学习的重要场所。这里的穆斯林群众对传统的宗教节日十分重视,每年都要过伊斯兰教的主要节日尔德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宰牲节)等。当这些传统节日来临时,他们盛装出行、走亲访友、互致问候,并且做好精美食物款待亲友,别有一番情趣。

四、相互交融的和谐关系

青藏地区历史文化所展示的多民族与多元化的特点,也铸就了各种文化之间的相应尊重、和睦相处、广容博纳与兼容并蓄的历史文化氛围,“友好共存、和谐发展”一直是青藏地区文化发展的主流。尤其是多民族共同居住、多种文化交相辉映的青海,其多民族文化交融现象十分突出,造就了地域文化的丰富多彩。

从古至今,青海多民族聚居的特点十分显著,自秦汉至近代,青海地区先后有20多个民族。在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彼此影响,相互依存,尊重差异,和睦共处,创造了多民族文化共融的辉煌历史。由于各民族长期共同生活在这块广袤的土地上你来我往,互相借鉴,文化之间的接触和交往一直是一种社会实践的惯习,它们反映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之中。长期相互交融的关系,使得当地文化具有了交汇性,各民族间便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难舍难分的关系:一种民俗,各族都有牵连;一种民歌,大家都在咏唱;连口语也相互吸收,彼此影响。特别是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政策后,建立起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少数民族发展进步、实现各个民族和睦相处的制度,使多元文化并存格局有了国家制度的基础,为各个民族之间的交往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多元文化并存的格局对于各民族人民之间日常交往的影响是重大的,客观上存在的文化差异使文化因素成为人们交往中无法回避的因素,各个民族对“他文化”具有长期认知的社会实践和在日常生活中天天发生着的交往实践。这种认知和实践的结果,使各个民族对所属文化和他文化产生认同现象,使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形成了多维度的存在场景。在这个多维度的多元文化存在场景中,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边界有相互重叠的一面。由于共同的,藏族与蒙古族、珞巴族的文化风俗,回族与撒拉族的文化习俗都比较接近,如婚礼上的宗教仪式,儿童所取的“经名”等。青海一部分回族说藏语,藏族和撒拉族都在庄廓四角放白石头,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同村的射箭比赛等等,都是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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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少数民族;习惯法;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24-0069-02

自秦朝建立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境内的各民族间一直保持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与交流,互相之间进行着学习、借鉴和融合。同时,少数民族保留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特质,从而使我国的法律文化体现出多元性的特征。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主要通过习惯法的方式存在并发挥其作用,是国家法之外的客观存在,是国家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正如千叶正士所言:“不认真对待法律的社会文化基础,就不可能成功地实现法律的现代化。”对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特质的研究和探索,是认识和理解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部分。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进行论证和总结。

一、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以习惯法为核心内容

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为本民族所信守的部分观念形态和约定俗成的群众生活模式的规范,它一般靠盟约等方式来调整个人之间和部落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达到维护本地区社会秩序的目的。习惯法是少数民族社会的基本行为范式,特别是在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秩序等领域具有主导性、持续性。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制定法不是至高无上和无所不包的,而仅仅为治理的手段之一,甚至处于次要的地位。少数民族地区这种立足于社会和谐并强调人的习惯道德力量的特殊的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为主的“民风有序” “路不拾遗” “憎恨偷窃” 的法律文化观念。首先,习惯法的形成是由习惯演变升华而来。瑶族的民谣有:“石牌(习惯法)大过天。”彝族民谣说:“山林有清泉,彝家有尔比(习惯法)。说话一条线,尔比是银针。”其次,习惯法与当地当时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意识形态有密切的关系。再次,同样的道理,居住在林区的群众,有保护利用树林确定林权的习惯法。缺水地区,特别注重用水灌溉的习惯法。习惯法有的源远流长,世代相传,有的公众认可,视为神圣。这种传统的力量和意志,个人的权威是很难使它改变的。

二、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以禁忌、习俗为具体体现

民俗、禁忌是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内化为少数民族生活的一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少数民族习俗禁忌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为了保护少数民族聚居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民族的长远发展,许多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多保护环境的日常生活禁忌,这些禁忌规范制约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往。生活在云南的布朗族、阿昌族、怒族、独龙族等,他们都有相关的狩猎规则和禁忌,他们一般忌春天狩猎,忌捕猎怀崽、产崽和哺乳期的动物;藏族和蒙古族实行的轮牧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过度放牧的出现,藏族还禁止打死猴、鱼、蛇、青蛙等;纳西族通过村民大会推举德高望重的老人组成“老民会”,制定全村的村规民约,他们指定专人组成管山员或看苗员,对有乱砍滥伐、破坏庄稼等行为的人,由“老民会”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还禁止在水源旁大小便,禁止在河里洗尿布,禁止向河里扔垃圾废物,禁止堵塞水源,夏季他们会进行封山,禁止毁林开荒等。

第二,少数民族习俗、禁忌调整人们之间的交往。少数民族习俗、禁忌在人们的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宗教活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农耕习俗到饮食习惯等,都有各类礼俗活动。例如内容丰富的饮食禁忌:藏族忌食乌鸦、秃鹰等动物,认为它们吃动物和人的尸体,具有神性;另外,藏族还忌食鸟、骡、马、驴等,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动物的生理机能与人相近,食用了这些动物的肉会影响人的特性;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忌食大肉;苗族忌吃狗肉等。总体上,饮食禁忌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生存防范意识和行为准则,破坏食物禁忌就会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正如卡西尔所言:“禁忌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体系,它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体系中没有哪个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来调节和管理的。”少数民族还有风格各异的丧葬习俗。例如藏族的天葬、火葬、水葬、树葬和土葬等,这些丧葬习俗反映了藏传佛教对他们的影响;回族则禁止火葬,采用土葬,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不起坟头等。这些禁忌、习俗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以社会、家庭、宗族关系为主的强有力的多维度调整少数民族交往的法律文化传统。

三、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具有极强的乡土性和鲜明的民族性

习惯法是熟人社会中形成的“地方性知识”,少数民族习惯法形成于乡土的熟人社会,具有典型的农业社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少数民族习惯法围绕少数民族乡土社会中的婚丧嫁娶、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以符合当地传统的简便而又易于操作的行为模式和规范方式,引导人们行使自己的行为,由此来维护本地区或本民族社会关系的稳定,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和家庭的稳定,同时保护当地环境和公共财产不受外界侵犯。

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是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来,为少数民族民众反复使用后所逐渐选择、认同和积累的,其根植于民族的精神观念和社会生活中,反映了少数民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变迁,同时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思想感情、心理发展等。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成员受本民族法律文化的影响,在处理问题是会选择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进行解决,离开少数民族,习惯法就不具有存在的土壤和使用的前提。

四、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具有厚重的宗教性

我国的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教,尽管各民族信仰的教别和教派不同,是少数民族行使自己行为的主导和核心,任何民族成员都不得对其侵犯和亵渎。而且,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宗教教义在世俗社会的体现,甚至习惯法仅仅是为了强调和明确宗教教义而存在。例如,藏族习惯法中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占绝大多数,而且习惯法不得与藏传佛教进行相悖;信仰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民族,他们的习惯法内容更是严格遵照《古兰经》的规定,甚至是《古兰经》的重复和照搬。这种以宗教为主导的习惯法文化的特殊作用在于,引导民族成员尊崇宗教的神圣与权威,通过宗教来治理社会,试图建立“无诉”和“息争”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在社会生活中,他们排斥一切与宗教精神不相符合的思想和行为。在这种文化下,法律似乎有些多余,作用显然是有限的。因而形成了薄法厚教的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特质。

五、正确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地位,但国家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合理协调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家法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要求我们要正_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基本采取“和而不同”的策略,避免“一刀切”,让少数民族按自己的“民情土俗”进行管理和自治,基本形成了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并举分治的基本原则,并且形成了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相互转化的良性互动。

当前,在法学界还有一股质疑法律多元的声音,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是落后的,不利于我国的法制统一,应当在民族地区强行推行国家法律,甚至有学者站在国家法律统一的立场上,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存在是对国家法制统一的破坏。实际上,这种否定论并不了解法律多元理论的背景和发展趋势,仅仅是一种望文生义的批评而已。苏力教授认为,法律多元现象不但存在于古代、近代,而且还存在于现代。在当代,既然法律多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我们就不能想当然地人为消除它,要让习惯法与国家法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于法治社会。国家法应当给习惯法留下一定的空间来调整社会关系,习惯法也应当表现出对国家法应有的尊重,不能太偏离国家法的原则和精神,否则会被国家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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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昌文.法律至上、秩序中心与自由本位[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5).

篇8

论文摘要:包装设计师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统民族元素的表现方式、方法和创造理念的承袭与吸收必须依附于文化消费时代的特点。传统社会秩序的解体与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加强了传统民族元素在视觉消费时代的信息化特征,其装饰审美性也逐步向符号审美性转移,这符合现代设计信息至上的基本原则。

现代包装设计的整体理念来源于西方设计体系,它是商品消费时代大市场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众与公共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包装设计的服务对象呈几何级数增长,其领域也更丰富更敏感,更宽泛和更多元化,其核心概念也逐步向文化消费方向过渡,也就是说,时代的技术进步和物质条件的支撑使得包装设计变得更时尚化、快餐化、流行化和视觉化。

现代包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垃圾艺术”,因为再吸引人的包装也最终会被消费者丢弃到垃圾桶,虽然这对包装设计师来说是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但这就是消费社会的法则——即艺术与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不再是社会精英独有,它依附于商品之上而成为大众消费品,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也是包装设计师存在的文化价值。

1.包装是体现大众文化审美的载体

从社会学角度看,不同时代的文化审美体现了不同时代的价值观。现代包装设计由于集合了当代的工艺技术手段和审美意识,充分地映射出现代社会的文化取向。这种文化取向由少数的强势文化阶层控制和发布,弱势文化如要进入这种主流必须接受某种程度的改造和转换,以符合消费时代的价值观,于是,这导致商业社会的大众文化审美具有强烈的同质化倾向,商品社会所推崇的个性表现也只能是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Www.133229.cOM

现代包装设计无疑会成为后人观察研究当代社会审美意识和价值取向的最直接的文化标本。

现代包装设计与大众文化审美的关系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导向性

现代营销的整体性观念造就了如耐克、可口可乐、宜家等旗下产品的销售神话,这些品牌借助强大的现代媒介敏锐地把握消费文化的脉搏创造出自身的品牌文化,反过来又利用这种文化影响和引导大众审美意识,左右大众的价值取向。其产品形态已逐步从有形转向无形。他们宣称:“我们卖给消费者的不再是一件产品,而是一种生活方式”。这句口号正体现了文化消费时代最典型的特征。

现代包装设计是商家实现“文化买卖”,引导消费审美的终端环节,是商家承诺的新的“生活方式”的视觉载体,其形式、语言的时尚化,多变化和潮流化必须依附于品牌的整体文化之上,以利于品牌全方位的、多角度立体化和低成本的对消费大众进行持续信息轰炸,从而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大众审美取向。

(2)审美针对性

商业社会强大的侵略性已经使得大众审美口味变得相对同质化,纽约与上海的建筑形态如出一辙,肯德基在巴黎和北京出售的炸鸡口味也无多大的差别,但这并不等于商家放弃了对消费市场和消费大众的细分,充分利用社会阶层不同的文化取向、年龄、性别收入受教育程度,喜好,性格甚至属象星座等等带来的种种个体差异性,分别进行审美导向分析和细划,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消费审美引导,通过包装设计传播有针对性的文化审美意识,培养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和文化忠诚度。

(3)审美信息的简洁性

在一个传播媒介多元化的时代,人们的信息摄取量每天都在成倍增长,快速和多变成为时尚审美潮流的根本原则,体现在包装设计上,则是包装的设计周期和上市周期变短,包装设计载体化、媒介化,信息传播简洁化、准确化和有序化,视觉形态强烈化,包装结构人性化,加工生产集约化等等……所有这些现代包装的特征是由消费社会的特点和当下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同商业品牌文化对大众审美意识产生的反影响一样,这些特点同时又反哺现代社会这一母体,现代包装设计和所有流行元素一起,与大众文化价值取向形成一个庞大的太极圈,相互影响,相互交融,构建了当今社会的时代审美特性。

基于以上所阐述的现代包装设计与大众文化审美之间的关系,对于传统民族元素在现代包装设计的审美转换也可以依据这三点作为基础,即导向性、针对性和信息的简洁性。我们有理由意识到,这种转化必须是建立在对现代包装设计和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的。现代包装设计在今天的社会中,无论从内涵到表象,都在扩充着原来固有的定义。传统元素在向具有当代大众文化审美特征的转换中,无疑不再仅仅是一般的符号性意义,而是针对其内涵精神的扩大与重构,是对其意蕴的尊重而绝不是简单的照搬和套用。简单的照搬和套用常常不分时空背景,以古典传统元素召唤消费者文化亲和的向往心理,仿佛回到了“桃花源”的意境,就是回到了传统文化。种类繁多的传统元素被套用到设计中去,虽然花花绿绿煞是热闹,但实际上却成为了一种当代社会文化的矫饰现象。

传统元素的现代化进程是一种文化性质的转化,是对传统样式的形态进行重新分解组合,以获得革古鼎新的效果,这种转换体现了传统民族文化在时间性、空间性上对“全球化”的某种延承。

2.现代包装设计具有强烈的杜会文化功能

(现代汉语词典>对“包装”一词的解释为:泛指包装商品的东西,如纸、盒子、瓶子等。其意直指包装原始的最最基本功能——保护性功能。而在文化日益成为消费主体的今天,保护性功能已是现代包装设计最基础的平台。而现代包装日益凸显的是它在现代社会中所扮演的文化功能角色。

(1)传播功能

在现代广告推广概念中,任何构成现代社会的物质结构均可成为广告创意的推广媒介。于是在现代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无孔不入的负载着广告信息的非传统媒介,大到户外高楼观光电梯、小到卫生问拉手、电影票根甚至手机铃声。而包装最初的设计形态是缺乏信息载体这一文化功能的,它强调的是产品的保护、运输、贮藏等物理性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发现完全可以把包装看作产品的视觉载体和传播符号。可口可乐独特的瓶型和张扬的红色与流动的白色带状线已经成为普通碳酸水的激情披挂,处于销售终端的包装被赋予了塑造并传播产品文化的主导功能。产品包装强大的信息传播性被发掘出来。

如果把现代包装看作是一种传播符号,那么包装包含着信息编码和文化编码两个方面。前者为显性,明晰地传达产品所要传达的商业信息,而后者通常表现为隐性,是说明前者的手段或体。受众在解析、接受信息编码的时,也在自觉不自觉地解读着传播符中的文化编码。因此,可以说产品包的传播性是一种文化中介,包装和受不仅构成价值关系,而且构成一种文关系。虽然单一产品包装影响似乎很限,但在我们的生活时空中总量巨大传播速度快且范围广,其在反复的传播过程中行使文化功能,作用于人的精神,作用于社会意识形态。

因此,民族传统元素要进行“现代性”转换也要面临着包含信息编码和文化编码的现代传播符号的改造。

(2)推动文化变迁的功能

任何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文化在潜意识中都具有与生俱来的排他性和侵略性。在现代商品中这种排他性和侵略性体现在产品的异质化追求上,而这种追求是基于现代社会愈来愈激烈的商品竞争。产品迫于生存压力或打压对手而创造和积累的某种个性文化,它包含了技术个性和视觉审美个性两个部分。当技术个性的开发达到某种程度的饱和后商家必然转向对视觉审美个性要求的塑造,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以谋取市场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大众消费转向文化消费的根本原因。

产品包装承载着这种文化个性的具体视觉化形态,成为商品文化个性推广和形成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对社会文化的传承、整合的过程中显示极强的功能。文化具有运动特质,既纵向传播,又横向扩散,与不同文化碰撞,始终处于流变状态。它的运动有其内在动力,也依赖外部力量的助推。商品的个性文化作为一种外部力量,虽然并没有自觉地站在文化和精神高度去认识这种传播作用及其所带来的文化意义,但是却客观上促动了多元文化的交流和融合,进入人们生活的深层,改变人们的精神文化,甚至影响整个社会文化的建构。

中国传统文化体系形成的是一个高度封闭和保守的形象,几千年来它只有通过内部的机制运动,调整,变化和完善,当其存在的土壤根基消失后,它必须加强内在的运动特质,在与不同的文化不断的碰撞和交融中获取新生。而传统元素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有机运用创造“本土化”的个性设计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变迁与整合具有强烈的实验意义。

3.构建符合时代文化审美的现代包装信息传播体系

消费方式的革命决定了传统民族元素作为信息符号在包装设计中的全新构建原则,这种原则是与产品特性、媒介和受众的时代审美特性紧密相关的。

对于传统文化符号,中国历来较多从“源”、“流”角度进行认识和分析,西方符号学理论更多关注于“术”“用”的探讨,这种研究方向的不同体现了东西方思想方式的差异性。中国传统图案的诞生和繁荣带有强烈的“集体表象”色彩。“这些表象在该集体中是世代相传的,它们在集体的每一个成员身上留下深刻的烙印,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弓{起该集体中每一个成员对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等等感情。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每个人,其所以如此,非因集体表象要求以某种不同构成社会集体的各个体的集体为前提,而是因为它们所表现的特征不可能以研究个体本身的途径来得到理解”。(列维·布笛尔著(原始思维>)。而同时传统图案创作的思维方式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即以思维者本身的感悟为中心来对待对象世界作整体式的把握,其主体是思维者而非对象世界。这种思维方式缺乏对对象作出一种穷根究底的分析和思辨,是以一种笼统的描述方式将对象形象地展示出来。因此,这种思维方式常常表现出整体性,形象性和腺胧性,不重科学分析,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体现在具体的视觉元素上,则是以一种“象法天地”的设计方式构建了物态化的感情体现和视觉表现,缺乏对实体世界的具体化和精确化的形式。

西方思维方式则是一种理性分析和归纳方式,具有源远流长的科学传统。其根本目的是求知,因此对所有问题要究根求源,都要经过形式上的逻辑思辨来把握,表现出严密的系统性,分科性及理论结构的庞大。

视觉传达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传播过程,传统民族元素需要融于这种过程就必须要对其产生的思维方式和信息表达准确的可能性进行理性梳理与分析。因为现代包装设计的信息传播体系具有严密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其构架由信息源、媒介和信息受众三者构成。主体的设计过程实际是在第一个环节中完成的:设计师在了解发送者的信息要求后,再根据媒介的载体特点与信息受众的特性综合整理信息结构,设计出恰当的视觉形态。这是一种思维视觉化的过程,是一种视觉编码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两种必要的要素,即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视觉审美性。

(1)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不传递信息的设计是不存在的”,作为承载商品文化的外在视觉载体,包装首先要完成传递商品信息,营造品牌文化的首要功能,它必须要通过图形、色彩、版式、结构、材质等形象化的视觉元素来达到准确和简炼的信息传达。如果拿形象化的视觉元素与文字这种表述方式相比较的话,前者在信息传递上具有更多的多向性,模糊性和非精确性。但在引起视觉注重的强度上和造成阅读心理的愉悦感上以及快速和节奏上则远远高于文字。因此,设计的过程其实是基于一种约定俗成基础上的、对视觉元素信息精确化的过程。

传统民族元素要完成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转换必须经历有利于商品信息结构的过滤与加工,使其呈现商品信息所要表达的逻辑性和系统性。

(2)视觉审美性

每一个时代的审美都有其时代特征,每一个不同的群体都有自己的审美倾向。包装设计在现代社会中与大众审美的相互作用在前面已经作过表述。以欧美为核心的现代设计格局经历了“装饰就是罪恶”的现代主义之后,后现代主义提出了人性情感的回归,但这种回归并不等于装饰主义的重新泛滥,而是在纷乱繁杂的现代社会中体现人文关怀。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视觉元素丝毫不缺少这一点。对于在设计表现中呈现的视觉审美性上,任何对传统民族元素的重复和挪用都会使得设计作品只是前时代审美的克隆,缺乏快节奏生活下的后现代大众审美的共性语言——简洁。

简洁是现代设计最最重要的语言,这是由消费时代的文化、信息快餐化所决定的。现代设计所崇尚的简约图形以及注重信息传意的功能性表面上与中国传统极具装饰性的图案格格不入,但是,通过对后者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其意象的重构、移置与形态的提炼和它所具有的装饰性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陈绍华先生设计的2008年北京申奥标志利用传统的盘长造型为基础以流畅的现代性手法表现五环、五星和传统体育文化太极拳人形,挖掘了盘长中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中华文化特有的运动精神和意象,丰富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体育精神。其视觉语言精炼简洁,信息传递准确,符合现代的大众审美共性,具有强烈的国际性色彩,成为本土设计师将传统民族图案成功进行形式的简约性转换与内涵精神的意象性传达的里程碑似的案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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