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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技术8篇

时间:2023-10-07 09:14:41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1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框架

一、知识产权计划

知识产权计划,就是企业根据自身企业所处市场领域特点,根据企业本身的市场需求,同时结合企业在行业内的发展特点。在考虑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对企业未来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进行规划。有计划的分阶段区分企业对知识产权所采用的具体管理投入,依此更有针对性的利用企业的有限资源管理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同时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而高新知识产权的发展计划必须跟定企业的具体现状而定。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整体发展目标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是企业在做了大量的市场调查以及各方面的企业发展规划以后制定出来的。因此,在考虑企业知识产权计划时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都明确了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和始终贯彻的企业文化。如佳能的“我们将以领先技术创造出最优秀的产品,我们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柯达的“人人都会用”等美好的企业愿景和企业文化。由此可见,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发展,首先就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其次,根据这类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和企业文化特点,为企业的高新技术制定相应的近期发展规划和远期发展计划。在合适的时机利用企业有限的资源,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以及坚持企业文化的前提下,尽量的抓住每一个知识产权的发展时机,将知识产权计划作为企业的整体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来进行制定和落实。

(二)寻找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机会对于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他们的知识产权发展机会都比较多。因为高新企业的立足之本就是产品中的高科技含量。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加大科研力量的投入,做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划。同时积极进行高新技术科研的创新研发工作,对于科研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依此逐渐调整企业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中,进一步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分析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都有其一定的目标和备选方案。而对于具体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的选择,要通过对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方向以及外部的企业整体发展趋势等,选择更为适合企业整体发展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因此,客观详细的分析企业的内部知识产权发展条件和外部的知识产权发展需求,对企业正确的进行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全面评估知识产权计划备选方案备选方案给出了知识产权计划的几种选择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对着几个知识产权发展备选方案进行评估。首先成立专家小组,利用经济学理论中的边际分析或者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理论意义上的综合评估。在组成专家小组人员的选择上,可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一些企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科研部门等多个部门优秀人才,对其进行一些简单的企业其他运作模式的培训以及对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的一些培训。然后组成专家小组对备案进行企业各个领域不同专业角度的详细评估。主要的评估形式首先采用无记名投票式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发展备选方案的初步选择,然后把这些投票结果进行集体汇总。对投票汇总出来的各个备选方案的评估结果再次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之后重复这一过程,直到最后剩下一个最为合适的知识产权发展方案。同时在知识产权发展计划选择问题上,企业领导阶层的远见卓识同样能够起到显著的作用。我国有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都是由一些有着独到见解的企业家进行大胆的尝试创新而大获成功的。然而这种类似于冒险尝试态度的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本身的收益和商业风险是成正比的。

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大多数的高新技术产业,都有专门的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知识产权部门。而这类部门可以根据其具体机构构成进行分类:首先是总部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分部;其次是知识产权部与技术部结合进行管理;最后是法律部门的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实际中,由于知识产权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大部分的企业都采取总部集中管理的管理方法。例如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都属于总公司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经理进行统一管辖。这类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整个企业的管理机构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与技术部和经营部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发展运行核心。而同时与生产部和财政部一起组成了企业的组织管理核心。

(一)IBM知识产权的管理IBM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就是第一种情况。企业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总机构。而在管理总部之下还设立有专门的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主要负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而专利部主要负责与企业知识产权有关的专利类管理事务。企业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采取的是中央集中式管理制度。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总部统一进行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的管理事务。如在企业内部出现的总公司或分公司员工完成的发明、著作以及其他成果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归企业总部所有,牵涉的这类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都有企业总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处理。而保障这种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合法性的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关于类似情况处理规范合同“有关信息、发明及著作物同意书”。同时IBM各个子企业也要同企业总部签订“综合技术协助契约”。通过这两种协议的共同制约,详细而规范的规定了协议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以及享受的权利。以这样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来进行企业内部的所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而这样的管理方式能够很好的提高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也能提高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管理效率,减少企业的知识产权类无形商业秘密泄露的问题。

(二)华为知识产权的管理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形式主要是第二种情况。在华为公司的内部,主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内部大小知识产权的专业专职机构“知识产权总部”。而且华为公司对该部门的资源倾斜相较于其他部门来说,非常的明显。在知识产权总部中,有专门的从公司管理高层挑选出来的适合指挥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在这个部门领导之下,还细分为多个不同功用的科室。

三、对于知识产权相关人员的管理

(一)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企业中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研发经过都是,有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人才进行了夜以继日的工作付出换来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固然重要,但作为这类知识产权的研发者们也要有足够的重视。如,我国的华为公司,管理部门中的知识产权总部就要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人员的管理工作。如负责为这类知识产权人才的选拔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人才科研方向,和企业内部的高新技术顶尖的专门人才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简单的培训,通过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发人员素质的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效率。

(二)对企业内部普通人员的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单单靠专职的高新技术研发人员进行企业内部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发展是不现实的。因为一个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始终都离不开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应该对企业内部普通工作人员进行一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措施。比如说,对企业内部的普通工作人员的企业高新技术贡献,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适当的奖励措施,依此来调动企业的普通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四、结论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首先要对企业内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发展进行科学的短期规划和长期计划;其次,要对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行更为规范的企业合同和管理措施方面的优化;最后要重视企业内部相关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工作,同时提高企业内所有员工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发展意识。依此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效率,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郭炜.基于异质性人力资本的高新技术企业合约设计研究[D].广东商学院,2010.

[2]赵娜.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2

1.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必要性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充分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条件。我国的高技术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为了在与跨国企业的竞争中逐渐拥有创新能力,加强研发实力,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获得竞争优势并占领国际市场。而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体系是知识产权战略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大致可以分为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控制3个阶段。

在高技术企业中,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为:

第一,企业的根据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

第二,企业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第三,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通过对技术、市场、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来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第四,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企业的研发部门来制定企业的研发策略。并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要通过知识产权根据不同知识产权形式的特点对研发成果选择适当的保护方式,以及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决定专利申请的方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要通过合理的应对诉讼纠纷来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能够顺利实施。

第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负责知识产权战略的控制,以使知识产权战略得以顺利实施。

同时,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有助于企业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的知识产权意识,鼓励员工创新的积极性;有助于企业有效地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防止知识产权流失,防止知识产权泄密;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避免进行重复的研发,浪费企业的资源等。

可见,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中,无论是战略制定、战略实施,还是战略控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高技术企业的必然选择。

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围绕着企业知识产权的制定、实施和控制来展开的,因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市场和法律等方面均有体现,以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在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地落实。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最基本的工作是,为企业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防止企业蒙受损失。并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要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档案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依照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完整的知识产权档案会为企业在对知识产权进行转让、许可或和其他企业交叉许可时提供估值的有效依据,并且为今后的研发的深入提供完整的参考资料。

在产品研发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不是负责研发工作,而是与研发部门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根据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信息来评估研发部门的项目是否具有研发的价值,是否符合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并要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在研发的从立项到完成的各个阶段进行监控,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将正在研发中的技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泄密。在形成创新成果后,要评估其价值,以及用何种知识产权形式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再行申请专利权。在这个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需要对企业的研发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以利于企业获得新的知识产权,同时,对于他人已取得的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进行专利回避,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资金、时间及人力的浪费,促进研发部门提高研发效率,更可以使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有更好的结合。

在完成产品研发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需要根据专利技术特点和不同市场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来决定是自行生产专利产品还是通过许可的方式获得利益。

在产品生产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要利用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防止关键技术或是商业秘密泄密。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对市场中企业技术被侵权的状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其他企业的侵权行为。如果发现有侵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代表企业与侵权企业进行沟通,解决侵权事件,并为企业挽回损失。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构建

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构建是高技术企业成功的制定并实施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为此,高技术企业需要调整其组织结构,构建有利于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构。

目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内并没有统一的固定模式。一般而言,根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直接隶属于最高管理者,属于研究与开发部门,属于法律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3

【Abstract】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occupies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high-tech enterprises. How to integrat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economic benefits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for high-tech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aims at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he high-tech enterprise, and explores the related countermeasure positively, in order to have the certain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the high-tech enterpris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对策

【Keywords】high-tech enterpris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6-0105-02

1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在国际上显得愈发重要,我国出台了诸多知识产权政策,当前,我国正经历着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的过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和价值实现的关键载体,对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贯彻及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起到了关键作用[1]。

2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义

2.1知识产权有效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灵魂,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缺乏,创新能力不足,国际竞争力低下等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对知识产权足够重视,让高新技术企业意识到在生产经营中,需不断通过自主创新,加大研发,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持续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增加企业知识产权数量,提高企业成果转化成知识产权的能力。

2.2 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

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有着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资产[2],其突破了传统企业的有形资产的界限,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阶段,都必须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对无形资产进行保护,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不流失,使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2.3 知识产权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服务的交易归根结底为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授予了知识产权主体一定私权,知识产权主体对其产品和技术享有一定的垄断权。由于新产品、新技术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摆脱外部技术依赖,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和产品被国际社会所认可。

3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是当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根本原因。首先,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较晚,各种因素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疏于对知识产权认识,自身无法实现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其次,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投入巨大代价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未及时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结果被他人仿制牟利,致使高新技术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再次,诸多高新技术企业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完全是政府工作,忽视了自身的主体作用[3];最后,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大量的高科技人才作为技术支持,很多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员工非正常离职或调动,很可能造成其知识产权的破坏和流失。

3.2 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缺失

我国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上缺失:首先,企业在项目立项过程中,不善于利用已公开文献进行技术分析,不能正确认清技术的市场需求及竞争对手情况;其次,在研发中,企业不能发现已公开技术文献,对项目的研发进行重复研发,浪费企业的人、财、物,延长企业的研发周期。

3.3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

当前,我国绝大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以及尚未配备相关知识产权人才。很多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挂靠技术部,导致了知识产权管理和成果管理混乱,有的企业缺乏人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代为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完全流于形式,一旦在工作开展中遇到专业问题时,其很难解决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不能及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3.4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还不完善,如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期限过长等问题,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造成一定的影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我国的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无章可循,给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带来阻碍。

4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策

4.1 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切实将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要认识到自身是知识产权保护主体。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要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来。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必须加强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以及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保护。把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管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格认定的重要评审条件;其次,强化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4]。企业领导必须重视,改变过去对知识产权工作被忽视而导致极其被动的局面,能够运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等途径,将知识产权工作穿插于企业发展的每一环节;最后,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使员工树立企业知识产权主人翁意识。

4.2 企业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以及对人才队伍的培养

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需根据自身的特点,设置不同模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总目标,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另外,要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引进知识产权人才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形成一支具备专利检索、专利分析和专利挖掘等综合能力强、懂法律、懂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

4.3 加强企业对现有知识产权文献的合理运用

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建立文献库等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文献,并对相关技术材料进行严密分析,准确把握国内外对相关技术的研究现状,提高本企业对该技术研究起点,避免企业重复研究,使企业在研发活动中抢占市场制高点,掌握技术的主动权,密切监视相P竞争对手的技术动态,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要学会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文献,以防止盲目开发,同时,也可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

4.4 国家要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及企业对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在国家层面上,国家应加快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法律规制,建立一套与时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大对新时期出现的知识产权新问题的法律规制[5];其次,企业需完善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知识产权档案制度、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企业知识产权激励制度、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检索等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企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升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加大人才培养,国家要完善立法,企业也要加强其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学会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文献,利用公开信息为企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保护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2】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3】马万里,史婷婷,辛晓燕.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22(157).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4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管理;管理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在我国,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成立时间都不是很长,但其发展速度又比较快。因此,在平时的管理活动中,很多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层都比较重视对有形资产进行管理,从而忽略了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是我国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都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得他们不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因为不知道知识产权的作用,所以也不会尊重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1.2自主知识产权缺乏据相关统计,我国有许多大中型企业,但是获得的专利却很少,按照平均数来算,每个企业只拥有几十个专利。甚至有一些大型企业,他们从来都不会申请属于自己的专利。对于那些已经申请的专利,大多数都是技术含量不高,也没有比较强的创新性,更别说具有现代高新技术的专利了。1.3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不重视,所以就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更不会对知识产权进行严格管理。因此,就导致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影响。因为没有相关制度,所以也使得相关人员不会积极进行创新。这又使得企业知识产权无法进一步开发利用。1.4流失严重有一些企业对于员工的管理力度不够,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素质教育,就使得某些员工离开该企业后,再去另一个类似的企业工作,特别是去那些与该企业有竞争的企业。那么这些员工就会把在该企业中学到的技术应用到新的工作中去,或者是把该企业关键技术泄露出去。也有一些竞争企业,为了能够得到对方企业的关键技术来击败对手,从而实施了很多不正当的手段。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不重视,所以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通常只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而不考虑知识产权所具有的价值,或者是对于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都是比较低的。综合各方面的原因,都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严重流失。1.5管理机构不健全就目前而言,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因此,就不会设立相关的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也不会安排专门人员对其负责,通常情况下都是通过“兼管”的形式来完成的,使其流失于形式;有少部分企业设有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对其进行管理,但是又缺乏相关的制度,就使得每个人的责任不明确,因此,也无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使其得不到发展。1.6运用信息的能力低下全球每年公布的专利数量可达上百万,所以这也给我国各个企业提供了信息参考宝库。但是,我国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却不对其引起重视,相关及时人员在进行研究的时候,并没有对了解已经的专利文献,就使得很大一部分研究成果与前人的专利成果重复,使得企业白白投入了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很不利于企业发展。

2加强管理的对策

2.1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首先应该在企业内部进行大力宣传,让每一个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都能够有所提高。要特别针对管理层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引导他们对知识产权有进一步认识。对于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应该要给予尊重;对于自己的或者与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力度,保证其不会流失。对于企业相关的专利和技术,可以用其来开拓相应的市场。2.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想要使得企业的竞争力能够得到提高,一定要先把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上来。所以企业重视对专利的研究,及时了解相关的各种专利信息,掌握与该企业相关的技术,并找到突破口进行创新研究;当然也有必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改造,然后在进行改造过程中能够进行创新,然后让其成为企业的知识产权,那么就可以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增加。2.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1)建立相关的奖励制度。这能够使得员工有更多的产权意识,也是他们有更多的动力去研究相关技术。(2)建立相关的保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隐形资产,如果让其流失,那么就很难再把其收回来了,所以一定要建立相关的保密制度。(3)建立相关的评估制度。企业的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极为重要,而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隐形资产,则应该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这样有利于对企业的发展进行调整。(4)建立相关的侵权制度。在企业运营时,能够减少侵权事件的纷争;同时,当侵权纷争发生时,也能够及时找到解决对策,防止出现严重后果,也能够减少企业损失。2.4分层交叉管理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时,应该先熟悉相关产权制度的好坏,然后再总结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些方式。使得管理机制能够多角度进行。所以,并不是对企业所有的技术都要申请专利,而是要进行分层交叉管理,使得相关的知识产权能够发挥出最大作用,同时也促进企业发展。2.5建立检索和检验制度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各种相关技术研究使,一定要先对已经发表的专利进行检索,并要求有相关的详细报告,避免企业重复研究他人专利的情况发生,也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已不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费损失。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维护该企业的利益。2.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很多企业来说,特别是那些跨国大企业,目前用来竞争的主要方法就是知识产权战略。所以,相关的政府部门就要对知识产权引起重视,对其给予一定的政策导向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样才能够使企业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应用到日常企业的运营之中。当然也要注重学习国外的经验,充分利用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将其作为一个竞争的筹码,进一步打开市场,使得企业能够获得更多收益。2.7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想要进一步保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那么就一定要对国际规则有所了解,这样就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当然也能够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所侵犯。对于我国传统的产权,我国政府应该对其给予重视,加强与其他国家政府的合作,力争能够把我国特有的传统产权在国际公约中增加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所以,加强国际合作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3结语

知识产权对于各个企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也是提高经济的重要手段,所以相关的企业和政府,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得相关企业能够更好发展,也使得我国能够加快前进步伐。

参考文献

[1]陈红川.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J].经济前沿,2014(7):61-64.

[2]隋文香,张子睿.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J].科技与法律,2015(4):15-19.

[3]李颖.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4(9):98-101.

[4]张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科技与法律,2007(5):32-34.

[5]王玉玺,高山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建议[J].科技与法律,2008(3):25-28.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5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微内核

一、研究背景

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的成果,只有在得到高效、正确的保护情况下才能真正创造出市场竞争中的绝对优势。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建立可以避免科研的重复研究和侵权,从而保护相关人员的权益,并节约资本投入。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研究和构建,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互动机理,一方面可以丰富知识产权管理的理论,另一方面对于促进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就不得不谈到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构建.如何制定流程的各项指标、各种情况下的可行性以及效益分配的公平合理性,结合现实情况进一步完善流程、优化管理成为一个值得深入分析研究的重点。张平等(2004)从各种相关角度对技术标准进行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问的关系。罗晓霞、戴湘波(2006)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评析现行知识产权国际制度,以TRIPS协议为中心,以利益为导向,指出构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平衡机制首先应该从匡f际公约本身的完善着手,并且描绘了一个有待于诠释和拓展的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的动态框架。张平、马骁(2003)对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战略做了值得借鉴的研究。

总的来说,要建立一系列可行且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就必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应用转化模式、评价体系有深刻的理解。在这方面,卢海君在《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比较研究》中指出,知识产权制度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具有不同特征,这些不同特征的有机结合形成某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范式和模型,这些范式和模型我们称之为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该文从不同方面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特征进行归纳和考察,并总结出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一系列适用环境。李名家、杨俊等(2oo5)比较分析美、日两国不同机构在知识产权转化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

二、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模式的建立

在当今大科学时代,一项技术创新(专利研发)往往是各方通力协作、内外配合支持的结果,于是就涉及到创新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问题。由于科技成果权益归属问题环节多、单位多,经常出现成果权益不清的扯皮现象和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一项科研成果在实验室里完成,研究人员为进一步得到生产实践证明而暂未申请专利,但实施后,实施单位就会以自己也参加了发明创造过程,并提供了人、财、物的条件为由,而要求理所当然地成为专利共有者.研究单位则认为,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完全在实验室里完成,与实施单位无关等等。

因此,对于从研发初期的审核到知识产权生成、保护直至权力清除的一整套流程必须完全清晰,再与之对应的各个资本投入与利润输出的环节上一一对应,从而使研发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达到最小化。图l显示了专利研发过程及与之一一对应的中知识产权管理流程。

三、基于微内核模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模式

(一)微内核技术简介

微内核即微核(英文中常译作microkeme1),是操作系统内核的一种。微内核结构是由一个非常简单的硬件抽象层以及一组较为关键的原语或系统调用组成,这些原语仅仅包括了建立一个系统必需的几个部分,如线程管理、地址空间和进程间通信等。

简单地说,微内核技术是指一种把操作系统中更多的成分和功能放到更高的层次(即用户模式)中去运行,而留下一个尽量小的内核,用它来完成操作系统最基本的核心功能的技术。微内核的结构一般主要围绕三个层面构建,分别是引擎内核处理层,即引擎真正的“核心”,在这一层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流程的调度和执行;引擎执行服务层,这一层主要为引擎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和资源处理;扩展实现层,这是微内核最为繁琐地方,有各种扩展点供扩展。微内核模式是一种把最小功能核心同扩展功能和特定客户部分分离开来的模式。它的目标是将系统服务的实现和系统的基本操作规则分离开来。这是一种系统的、可移植的、持续性的、可扩展的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微内核模式包含着持续适应性的管理流程思想,只不过传统上微内核体系结构是作为一项计算机技术系统构建工具而不是管理工具来使用的。

(二)基于微内核模式思想的管理流程的建立

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面向范围广、流程错综的复杂的活动。不同的研发主体根据各自业务、工序、整体环境等等情况的不同,必然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面临各种不同环境。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固定且单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是无法满足日益繁复的市场研发需求的。流程说到底就是一种引导,是风向标,它可以帮助使用者在特定环境状况下能对症下药。因此,根据各自应用要求设计建立的流程在不同项目间的可重用性非常低。而且研发主体内部结构和要处理的内、外部环境都在不断地变化,要求融入的流程应用也相应增加,这就要求流程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可重用性和适应性。

实践中,研发主体一般都不愿意在流程的建立上花费过多人力、物力与时问,因而各个主体问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通常是互相借鉴、反复交替进行的。正因如此,在不同环境下的相同流程难以适应各类复杂活动,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人力、物力与时间的浪费。而引入微内核模式,并不是指引入计算机信息技术中的微内核模式的体系结构,仅仅是借用了微内核模式的思想,以期能较好地支持各种不同情况下知识产权管理的适应性和可重用性需求。

以专利研发过程为例,基于微内核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如图2所示。

基于微内核技术的适应性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模式框架,其主要特点是:第一,引入微内核技术模式的思想,使得该流程能支持良好的可重用性可扩张性和适应性。第二,在流程构建中融入微内核思想,使建立的流程框架可以适应变化的需要在应用环境发生变化时,总体流程不需要重新改动,只需要在微内核中加入新的元素,即以最小最简单、细化的流程适应各类环境,以不变应万变,将所有变化如同插件一般融人一个早已设定的数据库之中。

(三)基于微内核技术的管理流程的应用

流程微内核的存在类似于一个小型数据库,数据库中收纳了各类不可重用、无多重适应性的流程,而引入微内核就是一种明确分工下的调用机制。用微内核模式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I/O(输入/输出)层:根据技术创新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突发情况进入微内核。

2.事件层:进行事件判断,确定事件范围,使用项目管理工具WBS任务分解法(WorkBreakdownStructure)分解。

3.分区层:根据WBS任务分解后,寻找对应区域,获取最佳解决方案。

4.执行层:通过区域数据库中的储备流程,执行事件,形成细化流程。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6

团队成员人数 92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04年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OE)创立于1993年4月。是一家物联网技术、产品与服务提供商,核心业务包括显示器件、智慧系统、健康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载、数字信息显示、健康医疗、金融应用、可穿戴设备等领域。

BOE(京东方)坚持“技术领先、全球首发、价值共创”的创新理念。2015年,全球首发产品覆盖率39%,2016年上半年已突破40%,2015年新 增专利申请量6156件,累计可使用专利超过40000件,2016年上半年新增专利申请量突破4000件,同比增长25%,继续保持业内第一。全球创新活动的领先指标――汤森路透《2016全球创新报告》显示,BOE(京东方)已跻身半导体领域全球第二大创新公司。

此外,BOE(京东方)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出货量市占率位列全球第一,显示器显示屏和电视显示屏市占率全球第二。

目前,BOE(京东方)拥有北京第5代和第8.5代TFT-LCD生产线、成都第4.5代TFT-LCD生产线、合肥第6代TFT-LCD生产线和第 8.5代TFT-LCD生产线、鄂尔多斯第5.5代TFT-LCD/AMOLED生产线、重庆第8.5代TFT-LCD生产线等7条生产线,还有一条建设 中的成都第6代 AMOLED生产线、一条建设中的福州第8.5代TFT-LCD生产线和一条建设中的全球最高世代线――合肥第10.5代TFT-LCD生产线,其中,成都6代线已顺利封顶,预计2017年投产。BOE(京东方)是中国大陆惟一能够自主研发、生产和制造1.5英寸-110英寸全系列半导体显示产品的企业。

BOE(京东方)在北京、四川成都、安徽合肥、内蒙古鄂尔多斯、重庆、河北固安、江苏苏州、福建厦门等地拥有多个制造基地,营销和服务体系覆盖欧、美、亚等全球主要地区。

团队介绍

京东方知识产权与技术管理中心专利团队由集团副总裁李新国带领。近100人的专利管理团队,团队中有超过40人拥有专利人资格,超^15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梯队和结构合理。

团队业务概况

公司整体知识产权概况

京东方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投入,形成了以专利开发、专利风险管控和专利运营为核心业务的覆盖企业各层级的全面专利管理体系。

2015年,京东方新增自主申请专利6156件,新增专利授权量超过2500件,新增PCT申请超过1400件;截至2015年底,京东方已累计自主申请专利超过2万件。

知识产权管理成效

1.管理制度

涵盖专利战略、专利申请、专利许可、专利法务、知识产权奖励等业务在内的相关作业指导书、规范文件超过100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专利管理体系。

2.业务范围

涵盖申请、布局、预警、分析、维护、许可、诉讼等各个方面。

3.管理系统

专利管理系统提供提案管理、专利管理、技术秘密等全业务的在线操作,实现程序、时限、费用、奖金、合同等的全流程管理。

4.业务体系

以专利战略为龙头,专利开发、风险管控、管理优化和专利运营为主要业务,专利管理系统、能力提升平台、外部资源平台为支撑,业务体系完备。

5.队伍建设

近100人的专利管理团队,其中超过40人拥有专利人资格,超过15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梯队和结构合理,根据不同岗位构建起了完善的学习路径,定期不定期的轮岗和实时的知识共享,多维度提升人员能力、素养。

团队成果及荣誉

知识产权维权成果

建立了贯穿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有效降低了知识产权风险,综合运用法律救济途径和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主要获奖情况

1.历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2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6项;

2.历年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3.2012年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单位”;

4.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被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5.2015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6.2016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其它成果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2015年我国专利申请授权等数据显示,在国内企业中2015年京东方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第五,PCT申请量排名第三;

2.欧专局的2015年度报告显示,所有中国企业中,京东方专利申请量排第五;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7

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活动中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工作,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完善我

国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等各项科技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内涵,正确处理科技成

果转化工作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是促进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

业进行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保证。

1.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把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

理工作提升到促进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重要地位。知

识产权制度是国家以法定程序和条件授予智力成果完成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一定

的独占权,并以法律手段保障这一权利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

对智力成果完成人民事权利的保护,体现了国家发展科技、鼓励创新、促进产业

发展、保持国家竞争力的政策意志和战略目标。随着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高

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以及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呈现信息化、知识化和全

球化趋势的深刻变化,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成为国家技术创新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良好的知识产权

法治环境和秩序,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

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尤其是许多

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也不善于运用

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管理手段;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等科技管理工作中还

缺少知识产权内涵;科技成果转化中各种知识产权纠纷还不断发生,等等。这些

问题严重影响了科技创新机制的形成和良性运转。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以提高我国知识产

权的总量和质量,既是增强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解决技术创新源头问题的迫

切要求,也是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应对国际竞

争,变压力为动力的必然选择。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制

度在激励技术创新,保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经济竞争优势方面的至

关重要性,采取积极措施和有效政策,强化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

作,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

化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各个环节中去,引导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与科技有

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

理制度,全面运用知识产权政策,正确调整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

的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实现知识的资本化,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体现知

识产权的经济价值,保障智力劳动及其成果价值的市场化实现。

2.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

政策指导和宏观战略研究。当前,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

指导思想,应当是紧紧围绕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方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规范科技管理,调节利益关系,激

励和保障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深化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体制创

新和技术创新的内涵;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以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总量、提高

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为目的,扶持和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

成和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当前科技发展的政策方向和重大课题,突出重

点,研究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对策,提出综合性的、全局性的知识产权战

略研究报告。要在宏观上和战略上加强各相关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态势研究,

掌握和了解国外及其他地区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积极应对,寻

找突破。要通过知识产权宏观战略研究,准确确定"有所为"的技术发展领域,

并采取有效的倾斜政策,增加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经费的投入,指导高新技术产业

及产品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

控制能力,并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升技术创新在科技、经济竞争

中的实际效益。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行政、经济措施,鼓励

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计算机软件版权以及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确保我国知识产权总量特别是原创性

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加,扩大技术创新的科技储备。

二、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是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重

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之一。

1.调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激励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广大

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目前,国家财政科技投入仍是我国研究与开发

投入的主要渠道,由此形成的科技成果仍是我国科技成果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

应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证公平、提高效率的原则,在保证重大国家利

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创新为目的,

鼓励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科技人员的

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

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是调整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各方当事人技术、

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要逐步调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除以保证

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并由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与

承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外,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

权,可以由承担单位所有。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

他科技成果权等精神权利,属于对项目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技人员。

承担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并保障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承担单位

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转化制度,应对其所有的

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采取必要措施,依法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并加以管理和保护,

对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有责任寻求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对于承担单位无

正当理由不采取或者不适当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及无正当理由在一定期限

内确能转化而不转化应用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

门可以依法另行决定相关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并以完成成果的科技人员为

优先受让人。

2.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科技规划、重大专项、专题、课题的立项和进展,

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和评估。要充分运用知

识产权信息资源,选准高起点,突破国外专利封锁,选择最优化的技术开发及产

业化路线,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要从知识产权管理入手,提升科技计划立项的

质量和科研目标的准确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应当以独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

构提供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评估报告为基础,并在项目研究与开发过

程中,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要结合研究与开发的具体情况,适时适当的

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使科技成果及时形成知识产权。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以

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情况,单列资金,用于补助承担单位取得相关知识产权

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对于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可以补助承担单位用于取得外

国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完善与否,应

当成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申报或者投标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资格指

标之一。

3.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和鉴定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成果管理体系,

提升科技成果的法律内涵和市场外延。要逐步实行科技成果鉴定的社会化和市场

化,大幅度减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科

技成果鉴定机构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之前,应当要求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交完整准确

的知识产权报告;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及时申请专利后再行组

织鉴定。

4.增加各项科技管理工作的知识产权内涵,将知识产权拥有量及其保护和管

理制度建设状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科技奖励评审

等项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

其保护与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技术产品评审、中小企

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等的重要资格指标和条件。要改变科技奖励以及科技人员职

称、职务评定中重视数量、轻视知识产权的传统观念和模式,将形成并

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及其质量作为评定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科研

贡献及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科教兴市(县)活动中,

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列入各地方、各部门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逐

步推行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建设完备与否、

管理水平高低,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

业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创

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制度是科研机构和高新

技术企业提高科技、经济竞争实力的法律武器,是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

技术创新的重要保障。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

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经济、技术竞争

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持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方面的

积极作用,要从创新战略和经营方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把知识产权的

形成和使用纳入本单位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和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

之中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制定正确的技术创新战略,确定

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起点、水平、质量和效益,避免重

复研究或发生不必要的侵权纠纷。

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逐步形成通过掌握和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提高

市场竞争能力,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不断创新,进一步形成并取得新的知识产

权的良性发展机制。科研机构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变由课题组和项目完成人

提出知识产权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的简单做法,主动对其内部科研组织提出知识

产权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并承担相关申请和维持费用,将知识产权做为本单位的

无形资产予以重视并统一管理。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要克服在知识产权保护

和管理方面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心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知识产权法律保

护的信心。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引导、帮助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建

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把这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特别是原创性发明专利的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有效的支持政策,在计划

安排和经费投入上对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实施予以重点倾斜。各部级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创业服务机构也应当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状况进行监控,随时掌握相关信息和动态,不断提高高新技

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能力。

要继续开展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并以推动技

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目标,丰富试点内涵,提高试点质量。科学技术部将分批选

择若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

理制度和环境建设的试点推动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深入、以点带面、指

导全局"的工作原则,帮助和指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建立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培训教育、战略指导、业

务交流、专项服务等工作,摸索出有助于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与科技有

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并逐步交流推广。

2.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实现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科技人员流动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择业自由的体现,也是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科研结构

调整、人才分流,实现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化配置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继续鼓

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离岗、兼职等方式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

充分发挥其作用。科技人员流动应当依法有序地进行。科技人员在流动中应当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人员流动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支持正

当合理的科技人员流动。

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予以严格界定,并采取相

应的合法、有效的保密措施。单位未明确界定或未采取适当保密措施,或者有关

技术信息的内容已经公开、能够从公开渠道直接得到的技术信息,科技人员有权

自行使用。单位在对技术秘密予以界定并采取保密措施的同时,应当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切实保障科技人员依法享有的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科技人

员在流动活动中,可以利用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和掌握的知识、经验和信息从事技

术创新活动,但不得将原单位拥有的特定的技术秘密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侵害原单位的技术权益。对于以流动为名,故意利诱他人披露相关技术秘密的单

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切实保障职务技术

成果完成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专利法》、《著

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界定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尊重单位对职务技

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对于非本单位任务来源或本职工作任务,仅

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单位和研究人员之间可以以协商方

式确定成果权属,协商不成的,研究人员在交付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用费用后,

可以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及时、充分地兑

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切实保障科技人员创造性劳动的经济价

值实现。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要求,兑现相关的奖励措施,支付相关报酬。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对于拒不支付职务技术成果完

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依法应得报酬的,职务技术成果完成

人及相关人员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偿。

要积极探索和推广企业期权激励机制,依法保障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

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获得与其创造性劳动价值相适应的股份,使高

新技术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

得以有机的结合。

4.加强技术合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技术提供方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或者知识

产权许可实施获得相应收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转让

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有关技术

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入股、联营、培训、中介等合同,并且应当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关知识产权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等事项。签订技术合同应当合法、公平、诚实信用、互利有偿,充分体现并保障

技术商品价值的实现,有利于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任

何一方不得通过技术合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权益。

要通过技术合同中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享的合理约定,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实际效果。

要保障技术交易的各方当事人通过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分享科技进步的利

益。技术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履行技术

合同的效益和水平。受让技术成果的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技术合同的约定支付技

术使用费和报酬,不得随意拖欠、拒付。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切实保证提成基

数的真实、准确。出让技术成果的当事人应当保证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

及技术成果的实用性和完整性,保证技术咨询和服务的质量,不得有意提供虚假

技术或者故意隐瞒技术成果瑕疵。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加强对技术市场

及技术交易活动的管理,切实保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并与财政、税务部门

密切配合,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财税优惠政策的实现。

四、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提高与科技有关的知识

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1.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努力为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服务

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科技成果评估和鉴

定机构等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是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的重

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支持这些机构的发展,使之按照市场需求,强化其中介服

务的功能和作用,积极面向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及广大科技人员,开展多种

形式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级科技

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指定或委托这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相关的知识产

权中介服务业务,使之既是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完善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

保护与管理制度的重要社会支撑力量,又成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开展与科技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有力助手。

2.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和管理的社会组织建设。

要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各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

等自发组建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自律性和维权性社会组织,发挥其在保护和管理

知识产权方面的集体运作功能,建立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的机制,形成专业性或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组织,自发开展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

产权战略研究,积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协助

和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保护和管理能力,

监控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公平

竞争的市场规则,逐步提高我国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水平。

五、深入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各种知识

产权侵权行为。

1.切实抓好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人

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面向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人员,大力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要针对不同对象和层次,以普及教

育、专业培养、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持久、扎实地抓紧抓好。特别要注重

指导和帮助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和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好的知识

产权专业骨干队伍,充实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力量。

2.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配合,共同营造有利

于科技进步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司

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依法审理和查处,保障各

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切实维

护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努力为司法审判和行政执

法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并可接受其委托,组织或者指定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就

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各级科

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人员与科

技有关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主动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

企业在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各项活动中也应当自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不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知识产

权合法权益,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保持自己的技术竞争优势。

六、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切实保护合作各方

的知识产权权益,促进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内在需求,也是对外开放,优

化投资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科

技等领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竞争。要切实履行我国加入和缔结的国际科技合作

协定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和管理。要坚持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妥善处理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知识

产权关系,公平合理地解决对外科技合作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对外国投资者、

合作者的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要指导我国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在

合作研究开发、合办研究开发机构、人才与信息交流、科技考察、学术会议、科

技展览、技术贸易等各类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中,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与分享及保护

等做出合理安排。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篇8

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活动中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工作,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完善我

国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等各项科技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内涵,正确处理科技成

果转化工作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是促进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

业进行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保证。

1.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把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

理工作提升到促进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重要地位。知

识产权制度是国家以法定程序和条件授予智力成果完成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一定

的独占权,并以法律手段保障这一权利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

对智力成果完成人民事权利的保护,体现了国家发展科技、鼓励创新、促进产业

发展、保持国家竞争力的政策意志和战略目标。随着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高

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以及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呈现信息化、知识化和全

球化趋势的深刻变化,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成为国家技术创新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良好的知识产权

法治环境和秩序,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

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尤其是许多

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也不善于运用

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管理手段;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等科技管理工作中还

缺少知识产权内涵;科技成果转化中各种知识产权纠纷还不断发生,等等。这些

问题严重影响了科技创新机制的形成和良性运转。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以提高我国知识产

权的总量和质量,既是增强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解决技术创新源头问题的迫

切要求,也是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应对国际竞

争,变压力为动力的必然选择。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制

度在激励技术创新,保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经济竞争优势方面的至

关重要性,采取积极措施和有效政策,强化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

作,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

化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各个环节中去,引导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与科技有

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

理制度,全面运用知识产权政策,正确调整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

的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实现知识的资本化,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体现知

识产权的经济价值,保障智力劳动及其成果价值的市场化实现。

2.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

政策指导和宏观战略研究。当前,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

指导思想,应当是紧紧围绕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方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规范科技管理,调节利益关系,激

励和保障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深化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体制创

新和技术创新的内涵;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以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总量、提高

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为目的,扶持和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

成和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当前科技发展的政策方向和重大课题,突出重

点,研究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对策,提出综合性的、全局性的知识产权战

略研究报告。要在宏观上和战略上加强各相关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态势研究,

掌握和了解国外及其他地区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积极应对,寻

找突破。要通过知识产权宏观战略研究,准确确定"有所为"的技术发展领域,

并采取有效的倾斜政策,增加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经费的投入,指导高新技术产业

及产品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

控制能力,并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升技术创新在科技、经济竞争

中的实际效益。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行政、经济措施,鼓励

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计算机软件版权以及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确保我国知识产权总量特别是原创性

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加,扩大技术创新的科技储备。

二、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是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重

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之一。

1.调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激励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广大

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目前,国家财政科技投入仍是我国研究与开发

投入的主要渠道,由此形成的科技成果仍是我国科技成果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

应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证公平、提高效率的原则,在保证重大国家利

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创新为目的,

鼓励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科技人员的

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

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是调整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各方当事人技术、

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要逐步调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除以保证

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并由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与

承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外,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

权,可以由承担单位所有。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

他科技成果权等精神权利,属于对项目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技人员。

承担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并保障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承担单位

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转化制度,应对其所有的

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采取必要措施,依法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并加以管理和保护,

对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有责任寻求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对于承担单位无

正当理由不采取或者不适当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及无正当理由在一定期限

内确能转化而不转化应用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

门可以依法另行决定相关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并以完成成果的科技人员为

优先受让人。

2.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科技规划、重大专项、专题、课题的立项和进展,

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和评估。要充分运用知

识产权信息资源,选准高起点,突破国外专利封锁,选择最优化的技术开发及产

业化路线,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要从知识产权管理入手,提升科技计划立项的

质量和科研目标的准确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应当以独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

构提供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评估报告为基础,并在项目研究与开发过

程中,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要结合研究与开发的具体情况,适时适当的

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使科技成果及时形成知识产权。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以

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情况,单列资金,用于补助承担单位取得相关知识产权

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对于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可以补助承担单位用于取得外

国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完善与否,应

当成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申报或者投标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资格指

标之一。

3.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和鉴定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成果管理体系,

提升科技成果的法律内涵和市场外延。要逐步实行科技成果鉴定的社会化和市场

化,大幅度减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科

技成果鉴定机构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之前,应当要求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交完整准确

的知识产权报告;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及时申请专利后再行组

织鉴定。

4.增加各项科技管理工作的知识产权内涵,将知识产权拥有量及其保护和管

理制度建设状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科技奖励评审

等项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

其保护与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技术产品评审、中小企

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等的重要资格指标和条件。要改变科技奖励以及科技人员职

称、职务评定中重视数量、轻视知识产权的传统观念和模式,将形成并

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及其质量作为评定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科研

贡献及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科教兴市(县)活动中,

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列入各地方、各部门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逐

步推行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建设完备与否、

管理水平高低,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

业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创

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制度是科研机构和高新

技术企业提高科技、经济竞争实力的法律武器,是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

技术创新的重要保障。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

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经济、技术竞争

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持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方面的

积极作用,要从创新战略和经营方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把知识产权的

形成和使用纳入本单位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和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

之中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制定正确的技术创新战略,确定

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起点、水平、质量和效益,避免重

复研究或发生不必要的侵权纠纷。

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逐步形成通过掌握和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提高

市场竞争能力,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不断创新,进一步形成并取得新的知识产

权的良性发展机制。科研机构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变由课题组和项目完成人

提出知识产权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的简单做法,主动对其内部科研组织提出知识

产权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并承担相关申请和维持费用,将知识产权做为本单位的

无形资产予以重视并统一管理。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要克服在知识产权保护

和管理方面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心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知识产权法律保

护的信心。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引导、帮助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建

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把这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特别是原创性发明专利的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有效的支持政策,在计划

安排和经费投入上对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实施予以重点倾斜。各部级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创业服务机构也应当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状况进行监控,随时掌握相关信息和动态,不断提高高新技

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能力。

要继续开展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并以推动技

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目标,丰富试点内涵,提高试点质量。科学技术部将分批选

择若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

理制度和环境建设的试点推动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深入、以点带面、指

导全局"的工作原则,帮助和指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建立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培训教育、战略指导、业

务交流、专项服务等工作,摸索出有助于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与科技有

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并逐步交流推广。

2.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实现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科技人员流动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择业自由的体现,也是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科研结构

调整、人才分流,实现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化配置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继续鼓

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离岗、兼职等方式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

充分发挥其作用。科技人员流动应当依法有序地进行。科技人员在流动中应当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人员流动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支持正

当合理的科技人员流动。

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予以严格界定,并采取相

应的合法、有效的保密措施。单位未明确界定或未采取适当保密措施,或者有关

技术信息的内容已经公开、能够从公开渠道直接得到的技术信息,科技人员有权

自行使用。单位在对技术秘密予以界定并采取保密措施的同时,应当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切实保障科技人员依法享有的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科技人

员在流动活动中,可以利用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和掌握的知识、经验和信息从事技

术创新活动,但不得将原单位拥有的特定的技术秘密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侵害原单位的技术权益。对于以流动为名,故意利诱他人披露相关技术秘密的单

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切实保障职务技术

成果完成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专利法》、《著

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界定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尊重单位对职务技

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对于非本单位任务来源或本职工作任务,仅

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单位和研究人员之间可以以协商方

式确定成果权属,协商不成的,研究人员在交付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用费用后,

可以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及时、充分地兑

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切实保障科技人员创造性劳动的经济价

值实现。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要求,兑现相关的奖励措施,支付相关报酬。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对于拒不支付职务技术成果完

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依法应得报酬的,职务技术成果完成

人及相关人员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偿。

要积极探索和推广企业期权激励机制,依法保障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

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获得与其创造性劳动价值相适应的股份,使高

新技术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

得以有机的结合。

4.加强技术合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技术提供方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或者知识

产权许可实施获得相应收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转让

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有关技术

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入股、联营、培训、中介等合同,并且应当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关知识产权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等事项。签订技术合同应当合法、公平、诚实信用、互利有偿,充分体现并保障

技术商品价值的实现,有利于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任

何一方不得通过技术合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权益。

要通过技术合同中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享的合理约定,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实际效果。

要保障技术交易的各方当事人通过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分享科技进步的利

益。技术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履行技术

合同的效益和水平。受让技术成果的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技术合同的约定支付技

术使用费和报酬,不得随意拖欠、拒付。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切实保证提成基

数的真实、准确。出让技术成果的当事人应当保证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

及技术成果的实用性和完整性,保证技术咨询和服务的质量,不得有意提供虚假

技术或者故意隐瞒技术成果瑕疵。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加强对技术市场

及技术交易活动的管理,切实保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并与财政、税务部门

密切配合,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财税优惠政策的实现。

四、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提高与科技有关的知识

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1.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努力为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服务

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科技成果评估和鉴

定机构等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是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的重

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支持这些机构的发展,使之按照市场需求,强化其中介服

务的功能和作用,积极面向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及广大科技人员,开展多种

形式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级科技

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指定或委托这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相关的知识产

权中介服务业务,使之既是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完善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

保护与管理制度的重要社会支撑力量,又成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开展与科技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有力助手。

2.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和管理的社会组织建设。

要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各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

等自发组建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自律性和维权性社会组织,发挥其在保护和管理

知识产权方面的集体运作功能,建立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的机制,形成专业性或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组织,自发开展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

产权战略研究,积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协助

和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保护和管理能力,

监控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公平

竞争的市场规则,逐步提高我国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水平。

五、深入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各种知识

产权侵权行为。

1.切实抓好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人

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面向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人员,大力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要针对不同对象和层次,以普及教

育、专业培养、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持久、扎实地抓紧抓好。特别要注重

指导和帮助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和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好的知识

产权专业骨干队伍,充实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力量。

2.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配合,共同营造有利

于科技进步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司

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依法审理和查处,保障各

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切实维

护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努力为司法审判和行政执

法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并可接受其委托,组织或者指定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就

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各级科

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人员与科

技有关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主动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

企业在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各项活动中也应当自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不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知识产

权合法权益,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保持自己的技术竞争优势。

六、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切实保护合作各方

的知识产权权益,促进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内在需求,也是对外开放,优

化投资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科

技等领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竞争。要切实履行我国加入和缔结的国际科技合作

协定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和管理。要坚持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妥善处理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知识

产权关系,公平合理地解决对外科技合作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对外国投资者、

合作者的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要指导我国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在

合作研究开发、合办研究开发机构、人才与信息交流、科技考察、学术会议、科

技展览、技术贸易等各类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中,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与分享及保护

等做出合理安排。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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