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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应急管控8篇

时间:2023-10-08 09:43:15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1

环境监控与预警是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工作中的热点与挑战。在园区科学规划环境管理、建立包含气体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在内的大气环境管理平台,是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健康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泄漏检测与修复;监控与预警;应急救援

化工园区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的环境和安全风险。密集的化工企业所生产和使用的高危险化学品、排放出的大量污染物,进入大气中,其影响范围之广、危害之大,致使园区面临严重的环境安全风险[1-3],甚至于时常导致化工行业的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发生[4]。园区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重大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园区聚集着大量的潜在风险源,在其“运输、储存、使用”的动态管理过程中须辅以实施LDAR技术,实现针对环境安全风险的科学预判;二是园区环境污染的来源面广、园区环境质量在线监控存在工作量大、复杂,须建立科学系统的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对园区大气质量的实时监控;三是缺乏有效的第三方应急救援力量,协助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污染应急事故进行有效管理和及时处置,实现事故发生对人的健康影响和环境污染最小化[5]。

1LDAR技术在园区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逸散、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我国自2010年将VOCs纳入防控重点以来,不断完善与LDAR技术改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前各省市开始逐步制定LDAR技术指南、挥发性气体无泄漏检测规程和相应的排放控制标准。LDAR技术本着“源头控制、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总量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为实现提升污染管控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提供切实有效的途径。

1.1LDAR技术原理LDAR技术在完善无泄漏装置检查合格标准的基础上,以泄漏零容忍为目标,积极开展LDAR工作,利用专业在线查漏检测设备,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实现“查漏-修复-消漏”三个环节的管控]。LDAR主要分为五个步骤:泄漏点定位、定义泄漏浓度、监测组件、修复泄漏组件以及记录保存]。主要应用SDT超声波、便携式有毒挥发气体、FLUKE红外热像仪等检测方法。

1.2LDAR技术应用意义实施LDAR技术的意义在于:⑴减少产品和物料损失;⑵提高操作人员和装置安全性;⑶优化设备生产效率;⑷降低环境污染;⑸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LDAR技术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已经广泛实施,在安全事故预防、大气环境管理、人员健康保障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2监控预警系统在大气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2.1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框架设计监测监控与预警体系的目标是通过构建涵盖企业污染源、园区边界和周边敏感点等在内的,点-线-面结合的数字化在线监控体系,辅助以人工例行监测、不定期抽查和应急监测等技术手段,建立各类数据存储和转储备份数据库,为PC客户端、移动APP提供数据支持与服务。在梳理园区内企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筛选特征污染物,识别重点企业和风险源的基础上,结合园区周边敏感区分布情况、现有环境监测系统和环境管理现状,设计包含在线监测、手工监测、流动监测、预警系统目标、预警系统模拟技术在内的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通过监控预警系统对园区大气污染的有效合理控制,实现系统的预警目标:⑴给出每一个污染源排放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⑵给出未来污染超标的可能性;⑶明确超标污染的来源;⑷给出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方案。

2.2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评价化工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判断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大气质量标准,需要将建立的大气监测站点数据共享接入相应的平台。收集并积累大气环境本底值及其变化趋势的数据,对于大气环境监控预警很有必要。

2.3气象监测数据实时的气象场数据能够为大气模型的运行提供大气扩散的背景驱动,气象数据从地方气象局获得。

2.4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建立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园区有毒有害的泄漏。在筛选出的重点企业和特征污染物的基础上,在部分影响大、风险高的重点企业建立在线监控系统。

2.5特征污染物手工监测手工监测是自动监测的重要补充。针对地域面积大、化工企业众多的园区,能够有效节省运行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其他重点企业污染源、边界和敏感点,形成规范的人工监测制度,并按时将监测数据输入监控系统备查。

3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中心为满足“平战结合”需要,即首先满足对各级各类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监管,主要以预防性监控预警为主,结合“三同时”和环境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环境安全评估体系,完成应急预案的建立、评价、演练和修订。其次满足应急指挥需要,即当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管理部门能用其实现对环境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勘察、决策、响应、联络、处置等一系列有序管理,切实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

3.1风险源管理子系统该系统包含企业内风险源的基本信息、主要产品、生产区、储罐区、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基本情况、固定风险源、移动风险源、危险品台账的管理、以及以上信息的批量递交审核功能。

3.2应急管理机构子系统该系统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

3.3事故预警技术支持子系统该系统包括园区大气环境预警模块、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健康风险评估系统、应急及预防知识、危险化学品手册、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例库维护和查询等。

3.4事故救援决策子系统该系统包括接警、事故识别、快速出警调动、现场调查报告、应急监测管理、应急监测点位布局、应急监测数据管理、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确认、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事故跟踪模块的开发,与GIS的交互操作,事故影响分析、事故报告生成等功能。

4园区大气环境管理平台建设

4.1设计目标与原则通过灵活的数据采集和解析过程、污染物数据标准化技术和Windows文件监控服务,基于FileDependency技术,对大气环境进行实时监听、解析、存储和预警,平台实时监控污染物采集设备的数据变化,并给予事件回调等技术方式,自动转入下一步的数据解析及处理阶段。实现大气污染实时化智能报警和形象展示。

4.2平台设计层次平台设计内容包括用户界面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处理层。用户界面层是用于显示数据和接收用户输入的数据,为用户提供形象的图形化数据展示、连续监测数据动画播放和特殊文件打开的一种交互式操作的界面。业务逻辑层是通过使用相关的业务处理模块,为用户界面层提供服务,其服务方式有两种:一是为用户界面数据展示提供相关数据;二是把用户发送的指令向底层传递。它起到了数据交换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数据访问层而言,它是调用者;对于表示层而言,它却是被调用者。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都纠结在业务逻辑层上,如何实现依赖关系的解耦,则是本平台的一个设计难点。数据处理层主要是负责数据库的访问,为业务逻辑层提供数据支撑,为平台的整体的性能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4.3平台功能内容本平台共分为8大子系统进行建设,分别为污染物数据库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三维GIS系统、环境APP、值守班系统、信息更新与维护,涵盖了从污染数据采集及处理,到特征污染物实时监控,再到园区边界环境监控及应急指挥与处置,实现了对特征污染物、企业工况的实时监督与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5结语

当前化工园区经济发展与环境安全并重,对园区环境治理、质量控制、事故预防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环境管理中将LDAR技术、监控预警技术、应急救援技术进行整合,建设“三位一体”的综合平台,对园区环境质量实行全面管理将成为园区环境与安全管理的新趋势。

参考文献

[1]杨明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点及原因.中国环境年鉴,2009.

[2]闻欣.环保总局通报典型突发环境事件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剧增,今日国土,2006,Z2:22.

[3]姜春娟.美国环境应急的基本情况及对我国的启示.环境研究与检测,2011,24(4):26-28.

[4]杨明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点及原因.中国环境年鉴,2010.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2

进入冬季以来,我区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区住建局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加大督导巡查频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安排局有关科室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施工现场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是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下一步,将继续突出重点、精准管控,坚持快速反应,强化督查调度,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3

进入冬季以来,我区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区住建局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加大督导巡查频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安排局有关科室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施工现场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是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下一步,将继续突出重点、精准管控,坚持快速反应,强化督查调度,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4

联网之后的又一次技术革命而备受关注,开展物联网研究和进行物联网建设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从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智慧地球”到国家总理的“感知中国”,作为新兴高技术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物联网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热门话题。环保部作为最早开展物联网探索和实践并大力推进的部门之一,在物联网的探索与应用方面已完成了两个梯次的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行环保物联网第三梯次的推进,通过投资、考核和创新,按照物联网的体系结构,把物联网最新技术用到环境在线监控中,建立运维体系,实现三级数据贯通。据统计,目前我国已建成343个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万多家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

重庆辖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沿线,是环保的敏感地带,亟需构建和完善物联网在环保领域的应用。重庆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旨在综合考虑重庆市环保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构筑完善的三峡流域水环境物联网监控预警和综合管理体系为突破,实施重庆环保物联网“123工程”。

1个平台,2个体系

重庆的三峡库区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环保问题。由于三峡库区上游流域水环境安全状况日益严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风险概率不断增加,库区流域水污染控制亟待加强,水文水动力条件变化使库区水环境问题更趋复杂,适合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需求的高效适用关键技术尚待突破,水库调度中的水质改善和水华控制理论与实践尚待探索等,迫切需要在重庆大力开展环保物联网建设。因此,重庆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被提上议程,将以构建三峡流域水环境物联网监控预警和综合管理体系为突破,基于感知互动层、网络传输层、服务支撑层和智慧应用四个逻辑层次,实施重庆环保物联网“123工程”。其中,“1”是指构建1个环保物联网数据资源云计算平台,“2”是指开展2项物联网创新体系研究。

环保物联网数据资源云计算平台,包括水与生态环境质量评价、预测预警监测、总量减排与排污权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用和环保公共服务、GIS支撑平台服务等内容。在重庆市环保局多年来环境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物联网时代环保业务的海量数据,充分利用云计算和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建立综合的环保业务数据支撑平台和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实现环保数据的充分应用。

同时,要积极开展2个创新体系研究,建立两给体系,即运维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建立一种环保数据运维模式,确保环保物联网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的顺利连续实施;通过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突破环保物联网关键技术,特别是关键设备上的自主创新,带动环保物联网产业发展,从而为贯彻“环保为民”、促进重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3大物联网工程

重庆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中的“3”是指建设3大环保物联网应用工程,即环境质量物联网监测工程、库区环境安全物联网监管工程和污染源在线物联网监控工程。

环境质量物联网监测工程主要是建立动态的三峡库区“面源污染动态监控系统”,以便在线持续地监控面源污染状况,并把不断改变的现状因素传输到系统,使系统处于跟踪变化的状态。该系统由六个相联系的工作模块组成,包括流域划定和细分模块、流域调查和植被土地利用类型区划模块、流域地理信息模块、检测工作模块、模型计算模块、决策和管理模块六大板块。

由于库区环境安全情况复杂,既要做好对传统空气、水、噪声等安全保障,还需要能够对移动危险污染源、重金属、辐射源等平时能预防,出现突发事件能够进行应急处理。为此,亟需建立库区环境安全物联网监管工程,利用环境应急监测车实时定位、环境应急处置实时视频监控、环境应急管理实时监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应急管理处置体系,同时建立基于GIS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移动指挥车的定位、查询功能,实现环境事故的视频监控功能、应急监测数据的实时显示功能和应急指挥调度功能。

污染源监控和防治是重庆环保物联网建设的关键,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污染源在线物联网监控工程,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布置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特征污染物、辐射等监管物联网,多方位、全时段地对各种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控,实现事故早发现、早预警,为环境事故及时、有效的管理提供有力保障。这个污染源在线物联网监控工程至少要包含以下几个系统:

一是流域内城镇排水系统及水污染治理设施物联网监控系统:通过在生产环节和污染治理环节电气控制设备上安装监控传感器,对各环节生产设备或污染治理设备是否开启、生产或污染治理规模等进行监控,判断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不仅监管了城镇排水系统向流域河道内排放的水质是否达标,还对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监控。

二是河道运输污染物排放物联网监管系统:对在长江水域范围内注册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和途经该水域的危险品船舶实施全过程的监控跟踪,同时,规范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控, 实现监控资源的共享, 使危险品船舶水上运输过程和在港口区域时监控的无缝对接。

三是大气环境质量物联网监测系统:在重庆市已有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基础上,增设常规大气污染物和特征大气污染物传感器,采用地面、近地、高空感知等方式对大气温度、湿度、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PM10、PM2.5等参数进行测量,形成高低空立体空气质量环境自动监测体系,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四是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联网监控系统: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部门提供的一整套系统,对尾气污染状况、空气质量、超排车辆捕获以及特定车辆排放检测场、检测设备、检测数据进行管理、存储和加工,且系统提供双向的数据传输,不仅能采集车辆检测过程、结果数据,更能实现对检测场、检测设备、检测人员、运动中的车辆及低空空气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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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p>

现将《XX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p>

特此通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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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p>

2021年7月8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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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XX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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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区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p>

一、适用范围br>

本预案适用我镇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br>

二、工作原则br>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差别管理,动态管控;以人为本,强化减排;加强预警,及时响应;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工负责。br>

三、组织体系br>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六办四所一中心及驻镇单位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任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按照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督促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审核。br>

四、预报预警br>

(一)预警分级br>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br>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p>

橙色预警:预测AO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br>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br>

备注:AQI日均值是指以24小时滑动平均值计算的AQI,持续天数是指持续24小时数。br>

(二)预警与启动br>

预警。当接到区应急指挥部预警通知时,我镇及时预警信息,通过书面信息送达企业,并留企业签字回馈单。br>

预警启动。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辖区企业、工地落实应急措施。br>

(三)预警解除与调整br>

在接到区应急指挥部解除通知后,我镇及时调整启动相应的应急级别,并通知企业改变并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p>

aname=“bookmark15“>/a>(四)预警区域联动/p>

接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区域性预警或全省预警时,我镇应根据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响应级别,统一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p>

aname=“bookmark16“>/a>五、应急响应/p>

aname=“bookmark17“>/a>(一)响应分级/p>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p>

aname=“bookmark18“>/a>1.当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p>

aname=“bookmark19“>/a>2.当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响应。/p>

aname=“bookmark20“>/a>3.当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p>

aname=“bookmark21“>/a>(二)响应目标/p>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对应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和3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S0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扬尘排放量作为PM排放量的一部分单独计算,其减排比例上限按照PM2.5来源解析结果确定。/p>

(三)响应要求/p>

aname=“bookmark22“>/a>1.减排核算。减排基数为上年年排放基数,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年排放基数和各级别减排比例数据,由专家团队根据源清单进行核算。基础排放量是对全社会的排放量进行核算;应急减排基数是基础排放量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并叠加当年新增产能导致的污染新增量后折算到每日的排放量。其中,工业源原则上按照全年排放量除以330天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当地实际供暖天数折算;移动源和扬尘源按照365天折算。扬尘排放量作为PM排放量的一部分单独计算,其减排比例上限应按照城市分季节的PM2.5源解析结果确定。应急减排比例是指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日减排量与应急减排基数的比值。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继续增加应急管控措施,直至达到要求。/p>

aname=“bookmark23“>/a>2.减排清单。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做到涉气污染源全覆盖,长期停产企业应在清单中明确。各有关部门应比对当年新建项目、工商注册、排污许可等清单,结合现场梳理排查,摸清行政区域内所有涉气企业和工序。重点行业所有涉气企业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其他行业视情纳入。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减排需要,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p>

aname=“bookmark24“>/a>3.一厂一策。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所有企业均应制定企业操作方案“一厂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p>

aname=“bookmark25“>/a>4.绩效分级管控。根据国家及省、市、区要求,指导重点行业制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以达到国家标杆、省级标杆的最优企业减、免相应减排措施为指引,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p>

重点行业可按照国家、省、市、区行业绩效分级管控要求,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全镇纳入淸单的减排企业实行A、B、C分级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综合多方面因素,统筹制定更加严格、合理的减排措施,确保科学、公平、有效。/p>

(四)响应程序/p>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我镇要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镇重污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p>

六、响应措施/p>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由媒体;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规定执行,动态跟进及时更新。为达到减排比例,需采取如下措施。/p>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p>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p>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p>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p>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p>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p>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p>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p>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方作业环节。/p>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p>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全镇范围内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加大非法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p>

④其他减排措施:/p>

我镇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p>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p>

2.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p>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p>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p>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p>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p>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p>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p>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p>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p>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商品砕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p>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p>

禁止使用各类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p>

我镇工业企业及其它区域施工现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建材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按照所申报绩效分级标准执行。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在应急期间内启动运输的,企业向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申请,由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p>

加大非法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日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灌装。/p>

④其他减排措施:/p>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p>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p>

3.I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p>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p>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按要求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p>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p>

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p>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p>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p>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p>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3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p>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商品砕生产、堆场作业等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等;/p>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p>

全镇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在应急期间内启动运输的,企业向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申请,由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p>

加大非法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油品日常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灌装。/p>

④其他减排措施:/p>

我镇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使用室外作业环节。/p>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p>

七、保障措施/p>

(一)组织保障。

镇政府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体制,并做好业务培训,各部门要统筹协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p>

(二)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镇政府将应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的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p>

(三)物资保障。

我镇将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p>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将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p>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所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教。/p>

(六)制度保障。

镇政府将制定响应的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及个人责任,确保各部门环环紧扣,打好好重污染天气攻坚战。/p>

八、信息公开/p>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p>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以信息、科普宣传、情况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p>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镇宣传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p>

九、预案管理/p>

(一)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手机微信等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p>

(二)预案培训。

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序取得实效。/p>

(三)预案演练。

镇政府将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将对我镇各部门的表现进行评估。/p>

十、监督管理/p>

(一)镇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小组将对个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部门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p>

(二)预警信息后,各部门成员根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

镇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小组将对全镇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p>

(三)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上报上级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上报上级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息,正确引导舆论。/p>

/p>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6

【关键词】 煤化工 环境污染 应急管理指挥系

伊犁河谷煤炭、水资源丰富,具备天然气输送管网,是大型煤化工理想的建设基地。**公司煤化工项目以年产20亿Nm3煤制天然气为主,建于伊宁市巴彦岱镇,距离伊宁市25公里。煤化工产业生产过程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危险性,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将严重威胁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而且对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应急决策指挥都具有很大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煤化工发展应重视环境污染应急管理指挥系统的构建。

1 建立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在煤化工发展的过程中,煤炭的开采和加工都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耗水的产业。煤化工的发展除了会对水资源造成污染外,另外排放的有害气体、粉尘和有机物还会对空气和土壤都可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新疆的生态系统一旦被破坏就很难再恢复,后果将是灾难性的[1-2]。

2 应急管理指挥系统的构建

2.1 应急管理指挥系统的设置

首先最为重要的便是设置应急管理指挥组织,分工明确,在环境污染危机发生后,各个职能部门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职责,并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应急工作中。煤化工生产场所应当在事故多发区域设置应急小组,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能做出反应并予以降低危害,并第一时间上报。

2.2 信息的及时掌控与报告

(1)安装监控预警系统:环境污染事故多发生在户外,想要及时的掌握信息,必须要有必要的监控设备。最好的方式就是安装监控预警系统,这样在日常生产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危机发生的信号。同时监控系统具有信息储存的功能,有利于事后的信息查询。

(2)信息的报告:危机发生后,环境应急小组应第一时间上报到上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做出应对措施,要组织事发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迅速鉴定、识别、核实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及受影响范围和边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政府环境监测部门,并根据危害大小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3)危机处理方案:首先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应考察危害大小,根据能力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其次,现场处置工作组指挥应急监测分队和事发地周边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可能被染的空气、水体和土壤展开应急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进一步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监测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由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确定封锁和疏散区域[3]。

(4)事后安全评估工作: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险已基本消除,受污染的环境基本恢复,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环保局会同有关专家和其他相关单位及有关地方机构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评估环境危害程度及中长期环境影响,考评指挥效能和实际应急效能,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4]。

3 结语

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与指挥系统描述见图1。

新疆要大力发展煤化工,实现以煤炭为原料生产合成天然气、甲醇、燃料油和精细化工品的战略部署[5]。这就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施加了很大的压力,构建环境污染应急管理指挥系统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件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对煤化工生产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管理调度、高效应急指挥具有指导意义。对从根本上改善环境安全形势、提升当地环境监管工作能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吴筠.对新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考[J].新疆社科论坛,2011(2).

[2]王自庆.新疆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新疆农垦经济,2012(3).

[3]侯洪凤,史原,李逊.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价方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6).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7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属地管理,区域防控。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专项实施预案以及市级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图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保险业协会、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

2.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

2.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市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有关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2.5应急督导组

应急督导组由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2.2.6事件评估组

事件评估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各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2.2.7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会。

2.2.8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聘请有关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按预警级别要求,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

按重污染天气的严重性、发展趋势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分别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3.2.1Ⅳ级预警

经监测预测,全市将发生连续三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3.3预警的

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预警。其中,Ⅳ级(蓝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Ⅲ级(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Ⅱ级(橙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Ⅰ级(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以下方式预警信息:一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预警信息。二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向公众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3.4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向社会。经监测预测,预警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应急预案规定的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或Ⅰ级(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2)当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3)当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4)当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当单个县级辖区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属地管辖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或监测到全市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Ⅳ级、Ⅲ级、Ⅱ级或Ⅰ级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后,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4.3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各自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督导组将在预警信息24小时后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响应措施

4.4.1Ⅳ级响应措施

4.4.1.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内,确需外出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②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的采取适当防护措施。③减少露天比赛等大型户外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协调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尽可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

4.4.1.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应急督导组要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城镇布局、行业特点,梳理出重污染行业和领域,列出本行政区域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有色、焦化等行业的重污染企业名录,并及时进行更新调整;要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名录中的重点排污企业根据不同预警等级签订限产应急承诺书的落实情况。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各地应急承诺书Ⅳ级响应比例要求;加强对限排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实行限行、限区域通行,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扩大公交车路权。(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原则上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1次;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强化对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要求工业企业各类煤、渣、沙石等物料堆堆放必须有防尘措施或进行覆盖处理。(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露天焚烧。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根据情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1.4其他措施

强化天气预报,适当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每12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2Ⅲ级响应措施

4.4.2.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③建议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2.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产品的使用。

4.4.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Ⅲ级响应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适当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Ⅳ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要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沥青熔化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要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要适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2.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3Ⅱ级响应措施

4.4.3.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③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3.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进一步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必要时停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Ⅱ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加强控制,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加大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或停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进一步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止城市主城区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冲洗除尘。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融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进一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3.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每6小时通报未来3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4Ⅰ级响应措施

4.4.4.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信息: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③取消或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临时停课。(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4.4.4.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进一步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取消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4.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停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Ⅰ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控制力度,要求排污单位进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产,进一步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区域内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派驻驻厂督导员,确保响应措施得到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在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基础上,可实行限时、限区域禁行;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城市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停止城市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进一步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4.4.4.4其他措施

(1)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2)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强化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监管。未按照《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暂停营业和使用。

4.5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4.5.1报告责任单位

重污染天气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5.2报告时限

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重污染天气事件启动预警后1小时内,将预警启动上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4.5.3事件通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通报事件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云南、凉山州等毗邻地区人民政府的情况沟通。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视情况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到的县级人民政府通报情况。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如果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响的,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通报。

4.6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市级有关部门对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督促。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问责。

4.7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重污染天气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监测预警组对未来24小时空气环境质量及气象条件的分析评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5新闻

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由市政府新闻办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信息。

6总结评价

应急终止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行动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

7应急保障

7.1人力资源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培养常备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应急预备力量,确保能迅速开展并完成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应急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处置等应急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物资储备,提高装备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荐技术人员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有计划地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人力保障。

7.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环境保护部门要优化调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扩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面,加快建设污染物传输监测网络、污染物实时溯源监测子站和工业园区、郊区、农村地区自动监测,建设和管理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所有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应当按照环境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增设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监测项目,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气象部门要以气象部门现有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能见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的自动监测站网,做好空气污染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环境保护和气象部门要以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和市气象预报平台为技术支撑,利用已有的网络设备和数据库、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等资源,本着“节约高效、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市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和预警预报平台”。建立空气环境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研究。充分运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联络畅通;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人员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时期通信畅通。

7.4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应急中的人力资源培养、监测与预警、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大气污染应急保障和日常运作资金在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中予以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应急保障建设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市、县(区)财政要保障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气象观测网络运行经费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经费。

7.5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7.6应急培训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污染控制等专门人才。

7.7应急演练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奖惩

8.1表彰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际效果显著的;(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篇8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新县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和决策。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和上报,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建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预案的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信息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供公众的防范能力。

2.县发改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组织相关企业编制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协调预警或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负责对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幼儿园及学校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学生防护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4.县经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5.县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制定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协同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检查等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县级经费保障;

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大气重污染应急所需资金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7.县环保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

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建议,并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指令预警信息;督促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落实;

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力度;

落实大气工业源“一厂一策”,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

8.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泥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建筑工地及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9.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区道路清扫、冲洗作业;

加强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监管和查处力度;

实施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1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导矿山企业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11.县交通局负责开展城区违规运输车辆查处、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力度,督导城区进出口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大宗物料运输物流企业错峰运输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大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及时处置应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商品煤质量监管,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生产、销售非标车(船)用燃料等专项行动。

15.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16.县供电公司负责管控企业用电量调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7.县气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各镇(区)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全责,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制订和完善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人为活动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1)Ⅲ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Ⅱ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3天(72小时)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

(3)Ⅰ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并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坚持预防优先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或提前采取黄石预警响应措施。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2.预警条件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3.预警

达到县级预警条件或接到市级预警启动通知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拟制《启动阳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建议》报指挥部审批。启动Ⅲ级(黄石预警)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经指挥部同意后由县长批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县的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相同。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启动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即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具体应急行动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二)分级响应。按照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当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市级预警时,应当启动不低于市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三)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

1.预警Ⅲ级(黄色)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2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1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限行管制。

2.预警Ⅱ级(橙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3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2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3.预警i级(红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4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3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五、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2.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信息公开组织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4.信息报告

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和解除情况每日通过网络或传真按时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情况等内容。

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响应终止由市级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指令,县政府根据指令,结合当地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

六、总结评估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应急响应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当发生大范围区域大气重度或严重污染时,在县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督导下,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主动、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促进本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环境安全。

(二)物资保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储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和完善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四)监督与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预警响应不力、履职缺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依归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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