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灾害防控8篇

时间:2023-10-10 10:36:11

灾害防控

灾害防控篇1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和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历年汛期气象资料,预测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7-10月为汛期,当连续大雨3天以上时,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县地势相对平缓,强降雨发生频率较低、降水量较少,地质灾害较少发育,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低。但受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的影响,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红沙岗镇区和西大窑矿区。遭遇强降水时,西大窑矿区和野芨里铁矿开采区有可能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红沙岗镇的黄蒿沟、石井子沟、红柳沟和西道沟等4条洪水沟下游是工业园区和牧民新村,将会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灾害重点预防区段

根据《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情况及危害性,选择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1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各采石厂和露天煤矿开采区为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汛期前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西大窑和红沙岗矿区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对已经发生地面塌陷灾害的采空区要划定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开展监测。

3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红沙岗镇区和工业园区是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要加强汛期降水监测,发现险情,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范时段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县的降水特点,确定7-9月为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

二)滑坡、崩塌。崩塌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的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确定79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县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是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矿区应加强日常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全年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灾情速报。发现险情征兆或灾情时,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立即采取相应避让措施,并在1小时内分别向县防灾应急指挥部和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及采取的防灾措施。县国土资源局应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二)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辖区乡镇和基层国土所在继续监测有可能再次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抢险自救。县防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防治工作责任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人负责制,科学编制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从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基层国土所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即对辖区内居民建房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简单评估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联系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材料和防灾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精心组织,加强汛期巡查排查。

要继续坚持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制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点,及时将其纳入监控预警范围,落实防灾工作措施,切实避免突发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汛期内,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对辖区内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对纳入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密观测,不仅要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还要检查隐患点防灾责任和防灾避险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对人工建设活动形成的地面切坡,按照“谁破坏,谁负责”原则,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维护好边坡,防止和减少人为工程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形成或发生。通过巡查工作,不断细化防灾预案,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三)落实预案,抓好地质灾害预防。

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防治预案,按照“预案进社区、预案进企业、预案进农户”要求,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预案,全面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防治措施,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交通、水务、建设、教育等部门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别制定交通干线、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以及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矿业权人要根据所在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矿区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矿)组(点)群测群防网络,强化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要确定专门人员,严密监测并及时预警;要把日常巡查与重点防范跟踪监测结合起来,日常巡查每季不少于1次,重点防范期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暴雨时期实行昼夜24小时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实现监测人员动态管理,针对乡村基层干部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责任人、监测人,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要开展以机构、人员、预案、监测、经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强化地质防灾意识。

要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向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隐患区群众普及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和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救灾意识。通过向防灾责任单位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乡镇、村、社、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让群众了解防灾监测人电话、预警信号、避灾撤离线路等。各责任单位要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提高过往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六)完善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按照《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监测预报、汛前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领导到场、妥善处置等制度,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做到应急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开展应急调查,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

七)密切协作,形成抗灾防灾合力。

国土、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教育、气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城市、公路沿线、学校、旅游区、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交通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德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灾害防控篇2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责任、和阻挠治理搬迁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

(一)科学评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总体调查评价。以县区为单位,由国土部门牵头,水利、防汛主管部门配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分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坪台、沟道进行逐一调查统计分析,全部摸清各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数量、具置(坐标范围)、规模大小、类型特征、易发和危险程度、威胁范围等情况,做到一点一表,建档管理,并将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造册登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分类防治措施建议,作为基层政府掌握辖区各类地质灾害现状,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点地质勘查。按照各县区地质灾害总体评价结论,由各县区国土部门筛选出危害、威胁巨大、规模较大的灾害点,报经县区政府和市国土部门划定危险区并对其范围进行公布。同时,委托专业单位逐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险程度,预测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提交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并指导其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准备。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动态巡查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个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

(二)预防为主,抓紧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国土、水务、气象、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区域性野外专业监测站,加密部署雨量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及时掌握重要险情区域的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2.监测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重点加强信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科学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报、月报、年报等各项制度,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给予适当补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报警设备,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个隐患点群测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农业等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结合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进行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加强对新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3.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按照总体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的成果,经财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后,建设县区级防治项目储备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上报申请国家和省市治理项目。对已安排的治理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责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强对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电力、铁路、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等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四)靠实责任,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制定和细化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准备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排查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险情,逐个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熟悉方案、避险路线、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年内组建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一线防灾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组建与本辖区范围险情点对应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财政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应急、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灾害防控篇3

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李 X

副组长:魏XX

成 员:杨XX

主要职责是加强领导,组织指挥,落实值班人员,监督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避险应急分队:

队 长:李 X

副队长:魏XX

成 员:杨XX、陈XX、赵XX

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险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对危及群众的应急避险转移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防控措施:

1、赵以丰所有在家人口不准在家住宿,危险排除前不准返回家中居住,陈长虎家要随时关注险情,有危险第一时间撤离。

2、安排值班监测人员,时时监测。由魏XX从即日起按此顺序轮流24小时值班监测。

3、急时报告险情。值班监测人员一旦监测到险情,立即高声呼喊周围群众协助撤离,并电告乡政府安办。

5、防控领导小组根据险情确定应急具体方案,必要时调集应急分队帮助群众转移人员和财产。

灾害防控篇4

关键词:火灾烟雾;危害;蔓延途径;防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 x92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市中的建筑物的数量逐年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也日显突出。一旦发生火灾,电梯井和管道井就像一个个大烟囱,形成很强的烟道拔力,使烟气上升迅速,给人员逃生造成极大的困难。统计表明,由于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或被其它有毒烟气熏死者一般占火灾总死亡人数的40%~50%,而被烧死的人当中,多数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烧死的。因此,了解建筑火灾中的烟雾的危害,进行建筑烟雾防控对策研究是建筑消防安全系统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1、火灾烟气的危害性

烟气是物质燃烧和热解的产物。烟雾是物质在燃烧反应过程中热分解生成的含有大量热量的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现代化的高层民用建筑,可燃装饰、陈设较多,还有相当多的高层建筑使用了大量的塑料装修、化纤地毯和用泡沫塑料填充的家具,这些可燃物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和热量,同时要消耗大量的氧气。火灾烟气会造成严重危害,其危害性主要有毒害性,减光性和恐怖性。火灾烟气的危害性可概括为对人们生理上的危害和心理上的危害两方面,烟气的毒害性和减光性是生理上的危害,而恐怖性则是心理上的危害。

1.1 火灾烟气的毒害性

首先,可燃物燃烧过程会消耗大量的氧气。而氧气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减少,向人体组织供应的氧气则减少,精神和肌肉活动能力降低,呼吸困难,甚至使人窒息而死。烟气中含氧量往往低于人们生理正常所需要的数值,对处在着火房间内的人们来说,氧的短时致死浓度为6%。而实际的着火房间中氧的最低浓度可达到3%左右,可见在发生火灾时,人们要是不及时逃离火场是很危险的。

其次,烟气中含有各种有毒气体,如CO、NO、NO2、HCL等,而且这些气体的含量已超过人们生理正常所允许的最高浓度,会造成人们中毒死亡。

第三,烟气中悬浮微粒也是有害的。由于气体扩散作用,烟气微粒能进入人体肺部粘附并聚集在肺泡壁上,引起呼吸道病和增大心脏病死亡率,对人造成直接危害。

第四,火灾烟气具有较高的温度,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和热。热烟在流动过程中,遇到暴露的可燃物,当可燃物受热达到着火点以上时,即可引起新的着火源。当燃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在流动中接触新鲜空气时还会发生爆燃,引起周围的可燃物着火,形成再生火源。这样,使火灾扑救和逃生疏散更加复杂、更困难、更危险。同时高温也是威胁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人在呼吸处的空气温度(干燥的)超过149℃,就会灼伤呼吸道和肺部,这是人可以生存的极限温度。在65℃时,可短时忍受;在120℃时,15分钟内将产生不可恢复的损伤。实际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吸入燃烧生成的灼热气体而死亡的人数,超过其他各种原因死亡人数的总和。

1.2烟雾的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建筑中垂直通道多,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空调井等,都像一支支高耸的烟囱,拔风力很大。火灾时高温烟气流通过这些垂直通道,烟雾向上升腾的速度相当快,烟雾垂直流动的速度为2―4米/秒,水平流动速度为0.3―0.8米/秒,在无阻挡的情况,垂直上升不到一分钟可蔓延几十层,对一座长百米左右的建筑物,水平蔓延,只要2―5.5分钟就可以从一端扩散到另一端。人员密集时下楼梯速度0.25米/秒,烟雾上升速度比人下楼梯速度快8―16倍。这是机械的计算方式,实际远远不止这个速度比例。所以,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人员疏散逃生往往比较困难,烟雾上升与人员往下疏散逃生逆向而行,人们惊慌、拥挤。发生火灾时客用电梯往往要停电,消防电梯要供消防抢救人员使用,楼梯是唯一的疏散设施。一旦楼梯进烟浓度大,人员往往被困在楼上下不去。

2. 火灾中烟雾蔓延途径

火灾烟气携带的大量热量可以很快通过各种管道竖井充满整个建筑物,高温的浓烟流窜到哪里,哪里的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加速火势蔓延。烟气在建筑中流动、扩散主要有三条途径:着火房间走道楼梯间上部各楼层室外;着火房间室外;着火房间相邻上层房间室外。

3、防控烟雾危害的对策

3.1设置防烟分区

从烟气的危害及扩散规律可以清楚认识到,发生火灾时首要任务是把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控制在一定的区域范围之内,并迅速排出室外。在建筑中设置防烟分区是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至于随意扩散,并进而加以排除,控制火势蔓延和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方法。

3.2非燃化防烟

防烟最好的办法在于消除发烟的源头。在建筑中有条件的应尽量设计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便尽早发现火灾,在大量浓烟产生之前扑灭火灾或控制火灾发展。同时,非燃化防烟是从根本上杜绝烟源的一种防烟方式。非燃烧材料的特点是不容易发烟,即不燃烧且发烟量很少,所以非燃材料可使火灾时产生的烟气量大大减少,烟气光学浓度大大降低。在选用房屋建材及装饰材料、家具时,应尽可能采用非燃烧材料,以便不幸发生火灾时,相对地有较充裕的逃生时间,减少对生命的威胁。目前,关于非燃化的问题,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法规或规范,对包括建筑材料,室内家具材料以及各种管道及其保温绝热材料在内的各种材料的非燃化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在一些重要公共建筑物内,吊顶、地板、墙壁的装饰不许采用可燃物。

3.3密闭防烟

对发生火灾的房间实行密闭防烟也是防烟的一种基本方式,其原理是采用密封性能很好的墙壁等将房间封闭起来,并对进出房间的气流加以控制。当房间一旦起火时,一般可杜绝新鲜的空气流入,使着火房间内的燃烧因缺氧而自行熄灭,从而达到防烟灭火的目的。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防火分区容易分得很细的高层住宅、公寓、旅馆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需要动力,而且效果很好。缺点是门窗等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使用不方便,而且发生火灾时,如果房间内有人需要疏散,仍将引起漏烟。

3、4阻碍防烟

在烟气扩散流动的路线上设置各种阻碍以防止烟气继续扩散的方式称为阻碍防烟方式。这种方式常常用在烟气控制区域的交界处,有时在同一区域内也采用。防烟卷帘、防火门、防火阀、防烟垂壁等都是这种阻碍结构。

3.5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

所谓加压防烟,就是在疏散通道等需要防烟的部位送入足够的新鲜空气,使其维持高于建筑物其它部位的压力,从而把着火区域所产生的烟气堵截于防烟部位之外。其目的是为了在高层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提供不受烟气干扰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加压防烟方式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防止烟气侵入所控制的区域,而且由于送入大量的新鲜空气,设置这种系统的部位应视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可开窗自然排烟的楼梯间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受楼梯井和消防电梯井烟囱效应影响的合用前室;封闭室避难间等。

大量火灾事故结果表明,烟气是阻碍人们逃生和灭火行动,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烟雾造成的危害,本文从烟气的危害及蔓延途径和扩散规律等基本原理出发,综述了火灾烟雾控制对策,以期对消防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灾害防控篇5

摘要:火灾现场可燃材料多,烟雾多,情况复杂,给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逃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本文从火灾中烟雾危害及蔓延途径基本原理出发,对火灾中烟雾防控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火灾烟雾;危害;蔓延途径;防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 x92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市中的建筑物的数量逐年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也日显突出。一旦发生火灾,电梯井和管道井就像一个个大烟囱,形成很强的烟道拔力,使烟气上升迅速,给人员逃生造成极大的困难。统计表明,由于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或被其它有毒烟气熏死者一般占火灾总死亡人数的40%~50%,而被烧死的人当中,多数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烧死的。因此,了解建筑火灾中的烟雾的危害,进行建筑烟雾防控对策研究是建筑消防安全系统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1、火灾烟气的危害性

烟气是物质燃烧和热解的产物。烟雾是物质在燃烧反应过程中热分解生成的含有大量热量的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现代化的高层民用建筑,可燃装饰、陈设较多,还有相当多的高层建筑使用了大量的塑料装修、化纤地毯和用泡沫塑料填充的家具,这些可燃物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和热量,同时要消耗大量的氧气。火灾烟气会造成严重危害,其危害性主要有毒害性,减光性和恐怖性。火灾烟气的危害性可概括为对人们生理上的危害和心理上的危害两方面,烟气的毒害性和减光性是生理上的危害,而恐怖性则是心理上的危害。

1.1 火灾烟气的毒害性

首先,可燃物燃烧过程会消耗大量的氧气。而氧气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减少,向人体组织供应的氧气则减少,精神和肌肉活动能力降低,呼吸困难,甚至使人窒息而死。烟气中含氧量往往低于人们生理正常所需要的数值,对处在着火房间内的人们来说,氧的短时致死浓度为6%。而实际的着火房间中氧的最低浓度可达到3%左右,可见在发生火灾时,人们要是不及时逃离火场是很危险的。

其次,烟气中含有各种有毒气体,如CO、NO、NO2、HCL等,而且这些气体的含量已超过人们生理正常所允许的最高浓度,会造成人们中毒死亡。

第三,烟气中悬浮微粒也是有害的。由于气体扩散作用,烟气微粒能进入人体肺部粘附并聚集在肺泡壁上,引起呼吸道病和增大心脏病死亡率,对人造成直接危害。

第四,火灾烟气具有较高的温度,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和热。热烟在流动过程中,遇到暴露的可燃物,当可燃物受热达到着火点以上时,即可引起新的着火源。当燃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在流动中接触新鲜空气时还会发生爆燃,引起周围的可燃物着火,形成再生火源。这样,使火灾扑救和逃生疏散更加复杂、更困难、更危险。同时高温也是威胁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人在呼吸处的空气温度(干燥的)超过149℃,就会灼伤呼吸道和肺部,这是人可以生存的极限温度。在65℃时,可短时忍受;在120℃时,15分钟内将产生不可恢复的损伤。实际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吸入燃烧生成的灼热气体而死亡的人数,超过其他各种原因死亡人数的总和。

1.2烟雾的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建筑中垂直通道多,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空调井等,都像一支支高耸的烟囱,拔风力很大。火灾时高温烟气流通过这些垂直通道,烟雾向上升腾的速度相当快,烟雾垂直流动的速度为2―4米/秒,水平流动速度为0.3―0.8米/秒,在无阻挡的情况,垂直上升不到一分钟可蔓延几十层,对一座长百米左右的建筑物,水平蔓延,只要2―5.5分钟就可以从一端扩散到另一端。人员密集时下楼梯速度0.25米/秒,烟雾上升速度比人下楼梯速度快8―16倍。这是机械的计算方式,实际远远不止这个速度比例。所以,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人员疏散逃生往往比较困难,烟雾上升与人员往下疏散逃生逆向而行,人们惊慌、拥挤。发生火灾时客用电梯往往要停电,消防电梯要供消防抢救人员使用,楼梯是唯一的疏散设施。一旦楼梯进烟浓度大,人员往往被困在楼上下不去。

2. 火灾中烟雾蔓延途径

火灾烟气携带的大量热量可以很快通过各种管道竖井充满整个建筑物,高温的浓烟流窜到哪里,哪里的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加速火势蔓延。烟气在建筑中流动、扩散主要有三条途径:着火房间走道楼梯间上部各楼层室外;着火房间室外;着火房间相邻上层房间室外。

3、防控烟雾危害的对策

3.1设置防烟分区

从烟气的危害及扩散规律可以清楚认识到,发生火灾时首要任务是把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控制在一定的区域范围之内,并迅速排出室外。在建筑中设置防烟分区是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至于随意扩散,并进而加以排除,控制火势蔓延和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方法。

3.2非燃化防烟

防烟最好的办法在于消除发烟的源头。在建筑中有条件的应尽量设计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便尽早发现火灾,在大量浓烟产生之前扑灭火灾或控制火灾发展。同时,非燃化防烟是从根本上杜绝烟源的一种防烟方式。非燃烧材料的特点是不容易发烟,即不燃烧且发烟量很少,所以非燃材料可使火灾时产生的烟气量大大减少,烟气光学浓度大大降低。在选用房屋建材及装饰材料、家具时,应尽可能采用非燃烧材料,以便不幸发生火灾时,相对地有较充裕的逃生时间,减少对生命的威胁。目前,关于非燃化的问题,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法规或规范,对包括建筑材料,室内家具材料以及各种管道及其保温绝热材料在内的各种材料的非燃化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在一些重要公共建筑物内,吊顶、地板、墙壁的装饰不许采用可燃物。

3.3密闭防烟

对发生火灾的房间实行密闭防烟也是防烟的一种基本方式,其原理是采用密封性能很好的墙壁等将房间封闭起来,并对进出房间的气流加以控制。当房间一旦起火时,一般可杜绝新鲜的空气流入,使着火房间内的燃烧因缺氧而自行熄灭,从而达到防烟灭火的目的。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防火分区容易分得很细的高层住宅、公寓、旅馆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需要动力,而且效果很好。缺点是门窗等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使用不方便,而且发生火灾时,如果房间内有人需要疏散,仍将引起漏烟。

3、4阻碍防烟

在烟气扩散流动的路线上设置各种阻碍以防止烟气继续扩散的方式称为阻碍防烟方式。这种方式常常用在烟气控制区域的交界处,有时在同一区域内也采用。防烟卷帘、防火门、防火阀、防烟垂壁等都是这种阻碍结构。

3.5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

所谓加压防烟,就是在疏散通道等需要防烟的部位送入足够的新鲜空气,使其维持高于建筑物其它部位的压力,从而把着火区域所产生的烟气堵截于防烟部位之外。其目的是为了在高层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提供不受烟气干扰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加压防烟方式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防止烟气侵入所控制的区域,而且由于送入大量的新鲜空气,设置这种系统的部位应视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可开窗自然排烟的楼梯间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受楼梯井和消防电梯井烟囱效应影响的合用前室;封闭室避难间等。

大量火灾事故结果表明,烟气是阻碍人们逃生和灭火行动,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烟雾造成的危害,本文从烟气的危害及蔓延途径和扩散规律等基本原理出发,综述了火灾烟雾控制对策,以期对消防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灾害防控篇6

【关键词】火灾 烟气 危害 防控措施

烟气是由燃烧或热解作用所产生的悬浮在气相中的固体和液体微粒称为烟或烟粒子,含有烟粒子的气体称为烟气。其主要成分是碳粉,还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有毒气体[1]。

1 火灾烟气的危害

1.1对人体的危害

1.1.1CO中毒

在人体中,血红蛋白的功能之一是输送氧气,在火灾中,当人员吸入CO后,即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成为一氧化碳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阻碍血液把氧输送到人体各部分。研究表明,当50%以上的血红蛋白结合成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时,人们的脑和中枢神经就会因为严重缺氧,继而失去知觉,甚至死亡。

1.1.2缺氧

缺氧是气体毒性的特殊情况,由于燃烧消耗了大量的氧气,使得烟气中的含氧量往往低于生理上所需的正常数值。有数据表明,若仅考虑缺氧时,当氧气低于10%时就可对人体构成危险;当发生燃烧时,含氧量可以降低到5%,人体因严重缺氧就可导致死亡,其危险性不亚于CO。

1.1.3 烟气中毒

火灾中许多物质燃烧时可产生各种有毒气体,对人体危害极大。如木材制品燃烧时可产生的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各种醛类以丙烯醛为例,当其在烟气中的含量打达到10ppm时,脑部中毒几分钟后即可死亡;同样,聚氯乙烯燃烧时产生的氢氯化合物为刺激性很强的气体,甚至是致命的。

1.1.4 窒息

火灾时,人员可能因头部烧伤或吸入高温烟气而使口腔及喉部肿胀,以致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此时,如未能得到及时抢救,就有被烧死或被烟气毒死的可能。综上所述,在火灾中,CO的增加和氧气的减少对人体的影响最大,实际上烟气对人体的损害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

1.2 对疏散和扑救的危害

烟气的减光性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烟气中的烟粒子对可见光有完全的遮蔽作用,烟气弥漫时,可见光受到烟粒子的遮蔽而大大减弱,能见度大大降低,并且烟气对人的眼睛有极大的刺激,使人不能睁开眼睛,影响着人员疏散的行进速度和消防队员的扑救进度。同时,烟气的恐怖性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慌,尤其是发生爆炸时,火焰和烟气冲出门窗孔洞,烈火熊熊、浓烟滚滚,使人产生极大恐惧,会造成疏散时的混乱,从而进一步影响消防队员的施救[2]。当疏散通道上部被烟气占有时,人们必须弯腰摸索行走,其速度缓慢又不易找到安全出口,还可能走回头路。在大部分被烟气充满的疏散通道中,人们少时停留(1-2min)就可能昏倒,停留稍长(4-5min)就可致死。

2 火灾中烟气流动规律

建筑物内烟雾流动的形成,总的来说,是由于风和各种通风系统造成的压力差,以及由于温度差造成气体密度差而形成的烟囱效应,其中温差和温度变化是烟雾流动最为重要的因素。它与建筑物的烟囱效应、防排烟方式、火灾温度等诸多因素有关。

2.1由供排风平衡情况决定

建筑物内通风、空调系统对建筑物内压力的影响,取决于供风和排风的平衡状况。如果各处的供风和排风是相同的,那么该系统对建筑物内的压力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某部位的供气超过排气,那里便出现增压,空气就从那里流向其他部分。反之,在排气超过供气的部位,则出现相反的现象。因此,建筑物内通风、空调系统可以按照某种预定而有益的方式设计,以控制建筑物内的烟雾流动。

2.2风力、风速等影响

室外风向、风力、风速对建筑烟雾流动有显著影响,且这种影响随建筑物的几何形状而变化。简单地讲,风力作用使得迎风面的墙壁经受向内的压力,而背风面和两侧的墙壁有朝外的压力,平顶层上有向上的压力。这两种压力,使空气从迎风面流入建筑物内,从背风面流出建筑物外,建筑物顶上的负压力对顶层上开口的垂直通风管道有一种吸力的作用。同时正的水平风压力促使中性面上升,负的水平风压力促使中性面下降。

3 火灾烟气的防控措施

3.1减少火灾烟气的产生

由于烟气是火灾燃烧的产物,所以,为了减少烟气,就要尽量控制建筑物内的可燃物数量。建筑构件要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应该选用A级或B级材料,尤其是KTV、影院、饭店、宾馆、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不能使用海绵、塑料、纤维等高分子化合物进行室内装修。办公场所、居民住宅的室内装修也要尽量减少木材的使用量,窗户、家具应满足防火要求[3]。这在《消防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也具体规定了室内装修应根据其装修的不同用途、重要性、规模等因素,应选用相应耐火性能的装修材料。消防监督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加设计施工人员对规范中材料的了解程度,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进行选材。各大科研单位也应加大新型防火装饰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廉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好的装饰材料。新型材料要有专业检测机构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3.2采取有效的防、排烟措施

建筑物发生火灾后,有效的烟气控制可以为人员疏散提供安全环境;控制和减少烟气从火灾区域向周围相邻空间的蔓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火灾扑救人员提供安全保证;帮助火灾后及时排除烟气。

控制烟气在建筑物内的蔓延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合理划分防烟分区;二是选择合适的防、排烟设置方式。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控制烟气扩散和火灾的扩大。

3.3逃生时避免火灾烟气侵害

在火灾逃生时应该使用湿毛巾或用水打湿的衣物捂住口鼻防止中毒,而且在不影响呼吸的情况下毛巾或衣物的层数越多越好,然后尽量降低身体高度贴近地面移动,我们在进入充满浓烟的火场时经常会采用跪姿前进的姿势,同时还要扶着墙壁或是栏杆等物防止迷路。

参考文献:

[1]唐磊.建筑防排烟方法在火灾发生时的作用及影响[J].科技创新导报,2012,(31):51-52.

灾害防控篇7

关键词:煤矿 灾害 预警 预控

中图分类号:TD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9-030-02

1 概述

在人类历史上,采煤技术起步早,发展快,一直是一项与人们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采矿技术。煤炭,作为工业的粮食,满足着各行各业的动力需求。自18世纪以来,采煤工业不断发展,为各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助力作用,同时,也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然而,在另一方面,由于煤炭开采量的日益增长,开采深度的逐渐增加,一系列安全问题也逐步显现。特别是近些年来,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煤矿事故在世界各地频频发生,给人们的人身安全及经济安全均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事故惨剧的发生引起人们的普遍深思,由此,煤矿灾害防控技术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逐步意识到,煤矿灾害预警预控技术,应该与煤矿开采业同步发展前进,也只有这样,方能保证煤矿开采的过程中各类灾害事故得到很好的预防,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国家、社会的经济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煤矿通防技术,是针对煤矿中包括瓦斯、煤尘等在内的易燃易爆物质作出灾害预报及防控的一项技术手段,通过这一技术的实施,非但可以对煤矿中各类通防事故起到很好的预防、控制作用,还可以建立起灾害应对措施库,为日后各类事故的预警预控起作出充分的准备。

2 煤矿通防灾害事故分析

煤矿通防事故的频频发生,给国家、集体以及每个煤矿工作人员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近些年来,通常发生的煤矿通防事故包括顶板事故,煤尘导致的事故,水灾、火灾事故,瓦斯导致的事故等等,任何一次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往往都是由于一系列人为或可控的自然因素所致。因此,倘若通过合理的分析,便可以对事故缘由进行有效的把握,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预防及应对措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

煤矿通防事故类型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然而不同的事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相似性,即所有事故均存在的偶然性,因果性,规律性,必然性,以及可预测性等等。

其中,偶然性是指事故在发生过程中以及发生后导致的后果的不可预知性,比如某些不安全因素长期积累,在某一不可预知时刻导致事故爆发;同时,同一类事故在爆发时的具体形式也是具有其偶然性的;另外,事故发生之后,其危机范围以及导致的破坏程度等等,均不是事故发生前即可进行完全预测的。因此,对于煤矿通防灾害的预警预控工作并不等同于在事故发生前即对其百分之百的预知,而是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进行最大程度的预测,并将事故危害程度降至最低。

除偶然性外,煤矿通防事故还具有规律性、因果性以及必然性等特点。每次事故的发生终有其必然的原因,比如天气因素,人为失误等等,并且各类不安全因素所导致的事故类型也常常尤其对应的规律性,一旦某一类或几类不安全因素被积聚,则事故的发生通常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事故的预警预控过程中,可以对事故的特征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只需对其某一环节进行截断,便可以有效的对事故的发生进行避免。因此,这便要求我们对各类事故发生的起因及主控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把控事故发生线索,遵循客观规律对煤矿通防事故实施预警预控。

3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技术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技术指的是在灾害发生之前,对于大量前期发生的煤矿通防灾害资料进行整理和总结,对该类事故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分类备案,实现对灾害发生前的提前控制、预防的效果。在该类技术的实施过程中,通常是利用数学建模的办法,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数值模拟,通过模型把握事故发生时的特点,依据这些分析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在预警技术开展时,要首先通过前期分析对各类事故提出相应的预警指标,并依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设计不同的预警信号,并划分预警等级。在事故发生之前,即可对事故作出不同级别的警报提示,从而对事故的发生起到有效的预报及防控作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减少了因煤矿通防灾害引发的各类损失。

3.1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准则

所谓预警准则,指的是对灾害进行预报时的依据,只有制定了合理有效灾害预警准则,才能在事故发生前做出科学的、规范的、准确性高的预报提示工作。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是相关的规定,即《煤矿安全规程》等,同时,也要借鉴其他的各类安全规程标准,综合制定出相应的预警准则。

以“否决”为优先指标的预警准则为例。通常,此类情况下,总体的危害性评价位于评判标准的第二位,在进行实际评判时,两者是综合进行的。在对灾害事故进行评判时,对照事故的各项指标,首先依据“否决”标准进行判断,在各项判断指标中,凡有某一类指标达到“否决”规定的判断标准,则将该事故按照严重或较为严重定级。此后,再根据标定后的灾害等级进行判定,若尚未达到预警标准,则无需进行警报警示,但仍需继续进行数据搜索工作;若已达到预警标准,则必须进行相应不同级别的报警措施。

3.2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指标

如前所述,煤矿通防灾害类型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因而其各自对应的通防灾害预警指标也各有不同。仍以“否决”为优先指标的预警类型为例,预警指标通常包括首要的否决性指标,以及相应的一般性指标两类。对于瓦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等煤矿通防灾害,否决性指标通常包括危害性气体的浓度指标,即瓦斯浓度指标以及一氧化碳、乙烯的浓度指标等等;一般性指标则通常指的是对危害性气体的判断结果,即瓦斯爆炸事故危害性判断结果,火灾、水灾所致事故危害性判断结果,气体流通系统标准化程度危害性判断结果,等等。

3.3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方法

依据不同类型的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指标,通过对多种煤矿数据资料的搜集,可以提出两类相应的预警方法,即煤矿通防预警的静态方法以及动态方法。两种方法各有其明显的优势与不足,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类方法分别进行,但所得预警结果又相互结合相互参考,共同完成煤矿通防灾害的防控任务。

3.3.1 煤矿通防灾害静态预警方法

静态预警是以分析、评判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一类预警方法。通过对前期灾害数据及灾害资料的搜集整理,静态预警需将这些数据与相应的判定指标进行对照,凡超出临界值的事故类型,则判定其为高或较高的危险事故类型,并对其进行静态警报提示。静态预警方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简单方便,适用范围广且结果直观明了,但其也存在很强的局限性,即只能够对当前的矿内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而无法起到很好的预报作用,判断作用强但实际预警作用不够突出。因此,必须结合相应的综合指标预测方法对煤矿通防事故的危害程度进行提前的动态分析及事前预测工作,及动态预警方法。

3.3.2 煤矿通防灾害动态预警方法

与静态预警方法中简单的对照评判标准进行分析判断不同,煤矿通防灾害动态预警方法需要对一段时期中煤矿内的各类指标,如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通风程度等进行跟踪分析,并依据曾发生过事故的多类指标与灾害类型对应关系进行相应的判断,从而在某类指标达到某危害程度时发出灾害预测警报,从而实现灾害的预警目的。由于资料搜集及使用均非一成不变的,因而成此类方法为煤矿通防预警的动态方法。

3.4 煤矿通防事故预警信号

煤矿通防事故类型多样,其破坏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依据其各自的破坏形式,可将事故类型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为重大事故以及其他破坏性较小的事故类型。其中,各个级别的重大事故均具有较强的破坏性,往往对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一旦发现此类的事故潜在危害,则需要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潜在危害排查。在对煤矿通防灾害进行定级时,所依据的判断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个判定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彼此制约,方能得出最终的定级标准。目前,我国将事故危害划分为四个级别,由重至轻依次为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事故;在规定期限内需处理完毕的事故;要求需要进行处理的事故;以及虽在目前的状况下可以接受,但必须进行追踪监控,防止问题恶化的事故。并对给予了这四类事故不同的颜色警报,依次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以及蓝色预警。

4 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

4.1 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概况

预警技术的核心问题是对灾害进行提前的报警,以对煤矿工作人员起到警示的作用。而相应的,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则指的是在接收到不同类型的预警之后,人们所应采取的各类相关措施,从而对灾害起到有效的控制效果。在预控技术中,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结果,需要对各类灾难形式进行分析,如灾害的发生类型,破坏对象,危害程度,等等,并对其提出一系列的控制措施。这样,一旦发现煤矿灾害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即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预防;或者,在灾害发生之初,即对其实施控制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通防灾害的预控技术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人工操作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计算机技术可以对各种灾害警报进行充分准确的分析,并在应对各类灾害预警是作出快速的反应,但是,由于计算机应变能力较差,面对灾害的多变性,无法进行及时的措施结合或措施调整,故不能作为煤矿灾害预控过程中的主要技术措施。而灾害预控中的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从事了多年此类预控工作的相关专家,他们对于煤矿通防灾害的预控工作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及应变能力强,在灾害发生之初即可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故而可以对灾害进行有效的规避。这些技术人员及专家是煤矿通防灾害预控过程中的主力成员。

4.2 煤矿灾害预控对策库

在煤矿灾害预警的前提之下,预控技术提出不同类型预警结果所对应的预控措施,并将这些措施形成统一的对策库,以便于事故发生时策略的快速调拨。

预控对策库的建立过程不应简单的无序进行,而应根据相关的制度标准,依据一定的原则建立。这些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针对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动静结合原则以及可靠性原则等等。依据上述原则,方可开展对各类煤矿通防灾害的防控对策提出。

以瓦斯爆炸事故为例,针对不同破坏程度的瓦斯爆炸事故,提出相应预控措施库如下:

(1)对于安全类预警提示,无需进行预控措施。

(2)对于潜在危害指标正在上升,但尚未发生灾害的预警提示,依据方式火灾发生的原则,需严格控制高温热源,严禁明火及潜在火源,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原料,防止高温、摩擦引发火灾等措施。

(3)对于采取措施后,潜在危害指数下降的预警提示,应依据防止火灾蔓延的原则,在适当的位置建立防火门,设立井上及井下消防器材库,保持通风条件及通风措施运行良好等措施。

总之,针对不同类型的煤矿通防灾害,需提出多种与之相对应的灾害预控措施库,为后期灾害控制系统打下有效基础。

5 结论

预防煤矿通防灾害发生,进行相关的预警预报技术研究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煤矿开采等相关领域在发展采矿技术的同时,更应及时跟进灾害防控技术的研究,对于各种类型的煤矿灾难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从而避免事故悲剧的再次发生,为国家、集体利益及个人的人身安全提供科学、有效地保障。

参考文献:

[1] 鞠金峰,施喜书,王晓.关于高温矿井热害防治的思考[J].能源技术与管理,2009(3):80-81,96.

[2] 赵杰.浅谈气象灾害预警[J].中国减灾,2004(10).

[3] 杨荣海.金融危机预警理论述评[J].昆明大学学报,2008,19(3):48-52.

[4] 潘洁珠,朱强,郭玉堂.预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研究[J].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0,28(3):68-71.

灾害防控篇8

【关键词】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

煤炭是我国目前非常重要的能源物资,煤炭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有着很大的影响。在我国已查明的的煤炭有7241多亿吨,而生产利用的却只有1868多亿吨。我国一些偏远城乡或者企业对煤炭的依赖性很强,所以使得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的使用中占了约70%,石油、天然气、水电、核电以及其它可再生能源一起仅占约30%,这就促使了一些煤矿产区加大对煤矿的开采。因为开采煤炭有较高的利润,所以涌现出了一批私营开采煤炭的小型矿井,这些小型矿井一般不具备很好的安全措施,而且大多数小型煤矿都是地下开采的,这样的情况及其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山西是著名的煤炭大省,而却也是煤矿灾难最多的地方。据数据显示,仅在今年一月份山西全省就发生了5起煤矿安全事故,造成11人死亡,无论是事故起数还是死亡人数都同比增加了150%以上。针对如此高的伤亡率,其主要原因还是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没有做好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如果大力推广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便可以很好的降低目前我国煤炭开采中造成的伤亡。

1 煤矿通防灾害事故分析

由于我国的煤矿开采深度在逐渐增加,所以煤炭开采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另外可能出现的危险事故也变得越来越多[1]。煤矿灾害事故主要包括瓦斯爆炸、煤层爆炸以及矿井火灾等,这些煤矿事故不仅使得开采人员受到较大的伤害,而且还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如此多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人们开始关注如何采取方法来预防,只有通过有效的预防才能够使得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显著降低。煤矿通防技术则是对于煤矿中瓦斯、煤层以及易燃易爆物质做出灾害预警,其原理就是监控煤矿中这些物质的含量,一旦这些物质的含量超过安全含量就会预警,那么人们就可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来降低影响。

煤矿通防事故的发生并不都是偶然发生的,不少煤矿事故都是人为因素或者可控的,如果对于常发生的事故原因进行预防便可以有效的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当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是存在着偶然性的因素,由于开采过程中没有遵循相关的标准就使得危险因素不断积累,那么煤矿事故的发生就变得无法预控。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并不是对于所有的煤矿事故都能监测,这在目前技术上是无法实施的,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只是通过现代化技术最大化的预测煤矿事故发生的几率,并通过预测来减少煤矿安全事故所导致的危害。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具有规律性、因果性以及必然性,首先事故的发生都有必然的原因,但是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导致的[2]。对于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弄清楚发生的原因,这样下次类似情况出现的时候就会知道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了。而且多种危害因素积聚的话必然也会使得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高,那么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系统就要针对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来针对性的预防预控,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2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技术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技术所指的是在灾害发生前期整理相关的灾害资料,然后对于煤矿事故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使得在灾害发生之前就能够预防。预警的方式是通过数学建模对事故发生的数值进行模拟,当达到预警数值的时候就发出预警信号。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技术主要包括煤矿通防灾害预警准则、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指标、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方法以及煤矿通防事故预警信号,下面将进行详述。

2.1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准则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准则的制定一定要合理,只有合理的灾害预警准则才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前作出准确的预警。通常所采用的是《煤矿安全规程》,但是还是要依据每个矿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预警准则,这样才能够符合实际[3]。对于没有达到预警标准的情况不需要警示,但是要严格进行监控并做好预防措施,如果达到了预警标准那么就需要确定等级。

2.2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指标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指标的种类较多,通常所采用的是危害气体的浓度,因为危害气体浓度较大就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增加。通过对于危害气体浓度的预警可以很好的预防瓦斯保障以及煤层爆炸等安全事故,但是无法预警火灾的发生,火灾所采用的预警指标是利用气体流通系统来确定的,即当气体流通不通畅或受阻时就要警示火灾的发生。

2.3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方法

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静态预警方法一种是动态预警方法。静态预警方法主要是利用相关数据来进行预防的,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是缺乏实际。而动态预警方法则是对矿井中一段时间的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所收集到的是动态数据,所以预警的效果更加良好,目前煤矿通常采用的是两种方法结合。

2.4 煤矿通防事故预警信号

煤矿通防事故有四种种类,分别是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以及蓝色预警,这四种预警信号的分类是依据煤矿事故破坏程度的大小来确定的,红色预警是破坏程度最严重的,蓝色预警信号时破坏程度相对较低的[4]。但是对于蓝色预警信号也要进行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恶化而导致更大的破坏。

3 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

对于可能出现的煤矿通防安全事故要进行相应的预控,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煤矿安全事故带来的影响,下面将详述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

3.1 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概况

煤矿通防灾害预控技术就是在接收到预警信号之后应该采取的措施,以此来控制煤矿灾害的影响程度[5]。煤矿通防灾害预控要针对不同的预警信号来采取相应的措施,通常在发出预警信号之后就要及时采取预控,这样就有可能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者能够将安全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3.2 煤矿灾害预控对策库

在煤矿灾害预警信号发出后就要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煤矿灾害预控对策库对于不同类型的预警信号都有相对应的预控措施,这样就可以在预警信号发出之后就能够及时处理。煤矿灾害预控对策库的建设主要是依据系统性原则、针对性原则、时效性原则以及可靠性原则,对于预警信号的不同预控对策库都有相对应的预控措施[6]。例如对于一些安全类的预警提示就不需要采取预控措施,对于危险物质浓度上升的情况就要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原料并及时隔绝火源,在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之后还要保持矿井内的通风状况。

对于煤矿通防灾害的控制,采取预警预控技术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可以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毕四存.浅谈煤矿通防灾害预警技术的应用[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3-09-25.

[2]许振.煤矿通防灾害预警预控技术研究及应用[D].山东科技大学,2011-06-01.

[3]林晓飞.煤矿通防事故危险性预警及集成式管理系统研究[D].山东科技大学,2008-05-01.

[4]潘洁珠,朱强,郭玉堂.预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研究[J].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0.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