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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现状分析8篇

时间:2023-10-11 10:04:03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1

[关键词]地摊经济;数字化;后疫情时期

一、引言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使得扮演着商品交换功能的地摊经济应运而生。这种通过摆地摊来获取收益的经济模式,从远古时代的以物易物到新世纪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无论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贫穷落后国家都一直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并伴随着人类走过了数个社会形态。事实上由于地摊交易的合法性饱受争议,它一直被视作一种边缘化的经济。2020年两会期间,随着李克强总理对地摊经济的社会和经济价值的大力肯定,极具人间烟火气的地摊经济作为中国传统商业形态再次回归到国人视野中,成为后疫情时代中国经济社会热点话题。

二、中国地摊经济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地摊经济发端于地摊交易,回顾历史,在中国历朝历代的繁荣时期都不难发现地摊经济的身影。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成语,买椟还珠、削足适履等都与地摊经济息息相关。由于各个时期社会形态、管理条例、发展水平的不同,中国的地摊交易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一切弛放、自由通商的宋朝,地摊经济可谓空前繁荣。反观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城管部门力量的加强,地摊经济日渐萧条。这表明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央对地摊经济的管制与当时的地摊经济的繁荣程度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趋势。总体来看,在漫长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地摊经济的管制呈现宽严交替的形势。出现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值得深究。事实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与当时的时代背景、生产力水平、科技发达程度等因素相关之外,还与其经济学内涵有直接关系。

三、地摊经济产生的经济学原因

时至今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使地摊经济销声匿迹。即使经历了统治者们的不断打压和清剿,地摊经济仍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结合经济学视角进行分析,地摊经济能够不断重生存在现实的原因和基础。

(一)地摊市场的存在是产权界定不完全下商贩与政府间的博弈虽然以现代化为准则的城市规划禁止任何有悖于秩序的东西,但是地摊交易在低收入人群中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使得摊贩以道路等公共区域作为“寻租”的对象成为可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讲,街道、道路是公有的,即经济学意义中的公共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地摊市场的存在可以视为商贩与政府间博弈。由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只要不存在外部不经济,任何自愿的交易都会带来福利的改进。这表明地摊经济是摊贩和政府博弈后的一种纳什均衡,它的存在是有价值的,这符合帕累托改进的要求。这点赵英军教授在其研究中建立了相关模型并进行了证明[1]。

(二)政府高昂的打击成本是地摊经济存在的现实基础如果将政府看成一个理性人,掌握着公共物品的控制权,在政府和摊贩之间的博弈中,摊贩处于优势地位,它会很容易躲避政府的打击,而政府却很难遏制地摊交易,这会使得政府在对地摊交易持续进行打击的过程中产生额外的、高昂的取缔费用。而事实上地摊交易通过占用一部分公共领域的资源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净增进要大于将其闲置不用。此外,摊贩在使自己获利同时,也为附近的居民提供的低价的商品和购物的便利。这都增加了整体的社会福利。虽然地摊交易也会带来一些诸如影响市容、阻碍交通这样的负外部性问题,但是如果其产生的外部性很小的话,如果政府持续打击地摊经济,将会产生高额的成本,大大减少社会的整体福利,因此政府只能默认地摊交易的产生,不再约束地摊交易才能达到纳什均衡,从而更快提高整体的社会福利,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地摊经的存在的合理性。

(三)扮演商品交换功能的地摊经济能够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地摊经济的商品交易文化发展了数千年,其强烈的区域色彩和民俗气息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极具人文风情和民俗特色的靓丽风景。如西双版纳的告庄在管制放开后一跃成为网红夜市,成功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大型的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纷纷在社区落户,但是其受众群体多为高收入的高层次消费者,忽略了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地摊商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减轻低收入者的消费压力和生活成本,使其能够以较低的付费获得较大的效用,对市场经济形成了有效的补充,是区域性零售业态不可或缺的经济形式[2]。

四、地摊经济的发展现状

随着城市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自2015年以来,中国政府对于地摊经济的发展都秉持着严监管、狠打击的态度。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破了这一局面。在全球经济大萧条的后疫情时代,随着中央对地摊经济的“松绑”,这种门槛低、风险小的创业方式为因疫情事业的人员、年迈的农户、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等社会底层群体创造了维持生存的新出路。这种边缘经济形态在阻止中国经济下滑的同时,解决了5000多万人的就业与生存危机。据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4月17日的公告显示:从表2可以看出在突发的新冠疫情的冲击下,中国的经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一二三产业的GDP增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紧随其后的是几十万小微企业的破产倒闭以及众多中小企业的苦苦挣扎。数据显示仅在第一季度就有46万余家中小企业倒闭,这对中国经济地发展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在这样严峻的局势下,对地摊经济进行“松绑”,让众多的小微企业业主从事地摊交易,既能有效缓解大批量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又能及时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再次回暖。其中,以成都市为例,3月至5月,成都累计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增加就业岗位超10万个,这表明地摊经济已经成为后疫情时代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政策的关键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3]。但地摊经济带来的负面问题依然存在,脏、乱、差的卫生状况、假冒伪劣商品横行、消费者维权难等诸多不规范的因素仍然饱受诟病。随着收款码、云摆摊APP等数字工具的普及,新地摊经济要实现合法和规范经营,撕掉劣质标签、突破发展瓶颈,数字化演进正当时。

五、地摊经济的数字化演进

地摊经济松绑后,摊主在摊位开展直播卖货的场景随处可见。这种在现场售卖的形式,在增强了消费者互动体验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人员的监管提供了便利,真正用接地气的方式做到了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入数字化技术的地摊运营模式正孕育着一幅充满升级的商业蓝图[4]。

(一)电商巨头合力助推地摊经济复苏地摊经济的大火,让国内各大电商巨头看到了潜在的商机,地摊经济成为各大互联网巨头的新战场。作为零售数字化解决方案的策划者与供应商,如何抓住时代的闪光点,国内的电商巨头纷纷出手,扶持级计划支持地摊经济:从上表中,可以明显看出各大互联网巨头纷纷加码地摊经济,旨在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赋能新兴地摊运营,促进其数字化演进,助力地摊经济乘“云”而上。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调查研究显示,数字化技术对个体经营者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即数字信贷发展水平每增长1%,疫情对经营者的冲击就减少2.57%。支付宝的最新数据也显示,截止到5月底,全国已经有1200万小店和地摊的收入实现了同比增长,其中被数字化赋能的新地摊表现尤为突出。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小店流水比发券前一周环比增长高达73.4%。此外,继重庆解放碑、西安大唐不夜城率先与鹰云智能及阿里云等大数据平台实现智慧商圈数字化技术的合作后,合肥淮河路步行街、番禺万博CBD等更多地摊经济也将加入数字化运营的行列[5]。在数字化的驱动下,新地摊经济将反哺品牌经济、数字经济、新制造等新经济的发展,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溯源系统+数字化运营打造智慧新地摊以往地摊经济作为城市中的一种边缘经济常常因为卫生状况堪忧、商品质检有问题、阻碍交通等负面效应而受到政府的严厉打击。数字经济时代如何确保地摊经济健康、卫生、有序地长远发展?“数字物业”、“数字城管”等新兴技术将为地摊经济注入新活力。此外为了解决地摊经济的货品质量安全问题,各大电商平台可以运用追溯系统,从产品的原料、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全流程进行把控,为地摊商品打上一针强有力的定心剂。事实上,除了商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地摊的管理更是一直困扰政府的难题。一直以来地摊经济都处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两难境地,在数字经济时代,管理人员需要调整思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地摊经济进行数字化的运营管理:首先,通过对城市公共数据进行检测,筛选出容易发生拥堵的路段与时段,通过对数据的进一步分析,设置合理的摊位位置,进而实现地摊经济的合理优化。其次,通过对地方服务机构进行数字化赋能,以精细、科学的服务引导大众合理的设置摊位,帮助地摊经济摆脱脏、乱、差的固有印象。最后,运用数字技术将摊主的信息、卫生资质、位置信息、产品信息等录入后台,形成实时的动态管理系统,同步追溯地摊的运营情况[6]。ArcGISOnline中国已经开设了“地摊经济”专题应用。用户在网页上可以实时地对全国各地允许摆摊的地点进行查阅。表4是北京市地摊位置信息的汇总:从表4中可以看出,用户通过登录ArcGISOnline,北京市允许摆地摊的位置一目了然,这种数字化赋能的手段成功实现了地摊经济的合理优化:降低摊贩的时间成本和试错成本的同时也为政府更科学的监管提供了便利。

六、小结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2

关键词:地摊经济;成本;收益;创新平台;城市管理

“地摊经济”是一种边缘经济,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流动性强,没有专门的组织管理,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由摊主自行掌握,经营方式灵活自由,经营门槛低,没有技术要求,资金成本也不高,容易上手。经营风险低,解决了一部分待业在家人员的就业问题,也发展了部分民营企业。

1地摊经济的背景

1.1兴起的原因

(1)政策支持。2020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2020年受疫情影响最大的湖北省正在恢复消费活力,湖北宜昌、大冶尝试放开夜市地摊经济。截至2020年6月4日,已经有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长春等城市,以及上海、陕西、辽宁、江西、甘肃等省份先后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2)经济环境。受疫情的影响,国家停工停产,部分人员下岗失业,失去收入来源。地摊经济由于门槛低、技术要求低、经营风险小等特点,能够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地摊经济在这一背景下焕发新的活力与光彩,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3)文化需求。中国常常讲究人情社会,疫情期间两三个月的居家隔离,人们缺少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地摊常见于露天广场,马路两边,虽然是一种低成本经济形式,但是给了一个邻里、周边居民之间相互沟通的机会,活跃市民生活,为城市添加烟火气和色彩。地摊经济,处在“稳就业”和“脱贫攻坚战”的十字路口上,既能稳就业,又能促脱贫,因此备受重视,脱颖而出。

1.2发展现状

“地摊热”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迎来了“急速降温”,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影响市容,阻碍交通。地摊流动性强的特点意味着往往选择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广场摆摊,很容易带来交通拥堵的隐患,随之而来的还有环境污染问题,容易引发市民不满,增加城市管理难度。地摊流动性带来的还有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产品溯源难,消费者维权难,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市民复产复工复学,生活步入正轨,客流量减少……地摊经济的弊端日益凸显,使得摆地摊回归理性。

2文献综述

2.1国内关于地摊经济的调研结果分析

2020年地摊经济在中国“爆火”,总理的一句话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新活力,一时之间,全国各地掀起“地摊热”。当人们沉浸在重燃“人间烟火”的激情中时,地摊经济的问题日益浮现,对地摊经济进行调研,探究如何良性发展具有时代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地摊经济”为关键词在全网搜索学术论文,大多将“地摊经济”与“高校”“就业”“城市管理”以及“城市经济”相联系。“地摊经济”虽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新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活力,但是也给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通过对“地摊经济”发展历程回顾、分析利弊、提出解决方法并作出前景规划是国内关于地摊经济调研结果的主要呈现方式。随着话题热度的下降,“地摊经济”开始降温,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要与人们理性回归、地摊经济成本、政府政策以及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国内以探究“地摊经济”爆火的原因为主,对“地摊经济”热度下降方面的调研较少。

2.2“摊吧”调研结果分析

为了解大众对“地摊经济”的认识程度和立场态度,本文在“摊吧”平台研发之初便了线上问卷调查,共收集到350份反馈数据,经过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如表1所示。根据调查结果,对“摊吧”平台进行以下功能增设和改进:设置“摊上你了”板块,消费者可以在此给摊户投票,平台每周将会统计票数并展示排行榜,以此加强摊主、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既可以帮助优质摊户宣传推广,又可作为消费者的购物参考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即通过获取消费者的位置,根据逛摊时间,推送附近最便捷、适宜的地摊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渠道,提供法律援助。

3地摊经济的成本

3.1增加城市管理成本

我国的地摊经济仍然属于新型的经济形式,还未对地摊经济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案,地摊经济的管理方式不成熟。由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无牌经营、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等问题,在现行形式下一定会遭到城管人员的驱逐。城市每年招收城管的人数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管理成本的增加。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加剧,管制过程中发生的双方暴力冲突事件,导致城管和商贩受伤,政府不仅要为城管在执行任务时受工伤买单,还要为受伤摊贩提供安抚金。

3.2影响政府形象

现在,地摊经济没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各地政府为了维持市容市貌,势必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制。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的冲突不断而且逐步加剧,城管的暴力执法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上屡见不鲜,导致对城管产生不好的印象。城管隶属于政府部门,城管的暴力执法,会受到受伤摊贩及其家人的诉讼,政府形象受损,同时承受着社会舆论的压力。

4地摊经济的收益

4.1缓解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解决人口生计问题

疫情期间,中国经济受到巨大的冲击,即使在后疫情时代,国家也不提倡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外出务工人员,因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而大批失业。地摊经济的兴起,有利于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因疫情失业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4.2激活经济活力,扩大内需

疫情席卷全球,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在疫情期间几乎无法发挥作用。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兴起为我国激活经济活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利于扩大内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因疫情而在外贸经济上的空缺。

4.3迎合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

我国虽然已经全面脱贫,但是城市中仍然存在拿低保的低收入家庭,家庭生活拮据,地摊经济的兴起不乏为这类群体提供了购买产品的地方。流动摊贩因经营成本较低,商品也具有物美价廉的特点。

4.4便捷用户生活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扩张也成为趋势。在大型城市中,购物中心一般都在城市中心,对于住在城市郊区的居民来说,购物十分不方便。流动摊贩因摆摊地点分散且多在居民区附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的购物问题,便捷了居民的生活。

4.5丰富城市生活和城市文化

纵观全球,全世界都存在地摊经济形式。我国的地摊经济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周礼》记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表明西周就已经有相对固定的可以摆地摊的场所。地摊经济不仅是一种历史,还是一种“地摊文化”。管理和运用好地摊经济,不仅能够解决人民的生计问题,还可以发展成为城市的特殊文化,为城市的文化符号加以宣传,丰富城市居民的生活。

5发展前景

5.1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撑

5.1.1后疫情时代,国家重视地摊经济受疫情影响,当前全球经济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中国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就业问题是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许多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面临严重亏损,增加了就业困难。鉴于地摊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经济发展的优势,所以国家重视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发展。5.1.2百姓发展地摊经济的意愿强烈疫情期间,众多百姓自发发展和壮大地摊经济,构成特色的城市风景线。地摊虽然小,但是关乎的是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穿住行用都可以在地摊经济中找到解决方案,流量价值非常大,有很强的发展动力和潜力。5.1.3地摊经济是互联网经济的再度进化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渗透到了地摊经济中,地摊经济的很多环节已经被互联网深度改变,摆地摊是下沉市场的活样本。互联网经济发展到深水区,越来越多的人聚焦在下沉市场,试图攫取流量,以地摊经济为切入点,找到最真实的样本。地摊经济普遍存在流动性强、安全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但通过对地摊经济规范化,治理“地摊经济”的乱象,有利于打破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深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迎合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到的民生问题。

5.2乐观的发展潜力和可行的发展规划

对于地摊经济的未来规划,应制定更全面的法律法规,就如何规范管理地摊经济,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制定系统科学的规范管理方式,并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打造良好的地摊经济生态环境。5.2.1地摊商户(1)禁止违法违规交易,如诈骗投机、哄抬物价、偷工减料、出售有损他人健康的食品、生产假冒伪劣、、出售反动荒诞的图画或音像制品。(2)按照税务机关依法上交规定税收。(3)拒绝、阻挠工商管理机关人员执法,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2政府部门(1)加快城市立法,承认地摊经济的合法性。现行法律下,地摊经济是一种违法经营行为,目前与个体经营有关的3部法规无一例外地规定,只有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才可以领取营业执照。政府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地摊经济的存在,赋予摊贩合法的经营身份,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2)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专门调查研究,听取摊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

6地摊经济的规范化建议

6.1适度放开,引导发展

规划摊位区域,对于安全卫生、交通疏导问题做进一步的部署,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对权责进行细分。加大监管力度,奖罚并行,公开随机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让居民维权有道,最后要保证政府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权责分明。对于相应的地摊类App,例如“摊吧”等,积极给予政策以及经济扶持,让新时代的产物遍地开花。统筹完善商户以及用户信息,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问题,做好备案登记,做到追根溯源。

6.2建立摊主、消费者、管理者三方沟通平台

积极利用大数据、信息云集等收集系统对用户喜好进行精准分析并推送给商家,更加个性化、定制化。App客户端也可以和厂家联动,为登记备案的商家提供原材料,进一步保证质量安全问题,但是也要做到招标透明,让用户和商户更加放心。同时也可以和导航软件进行合作,让消费者能够及时看到“附近的摊”,解决消费者“一摊难寻”的问题。创建商贩交流平台以及消费者平台,让商贩进行经验交流,并且商贩和消费者能够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的相应部门敦促尽快解决。

6.3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因地制宜

可以根据每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以及城市特色,实现不同城市间的“连锁”App,统筹好公共空间,保留城市发展底色,主动倾听老百姓的摆摊需求,及时改进不当之处。

参考文献

[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不考核占道经营,给流动商贩一定空间[EB/OL].生活报,2020-05-30.

[2]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什么才是摆地摊的正确方式[EB/OL].中新网,2020-06-04.

[3]王俊杰,黄立军,曾庆琪,等.地摊经济的社会效益及规范化——基于广州天河区的调研分析[J].现代商业,2011(15):77.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3

[关键词]社区治理;地摊经济;多中心治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4.169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4-0-02

1 广州市社区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多重驱动下,广州市社区治理呈现出新的局面。从1986年政府提出社区建设的目标,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建设至今,社区作为社会基层组织形式,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密不可分。政府开始重视发展社区自治权利,逐步实现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截至2013年数据显示,广州市流动人口首次反超广州市常住人口,省内农村人口和外省城市人口居多。自由职业者、外来人口失业人口的不断增多,加速了新贫困阶层的出现。阶级分化严重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等问题加剧了治理的复杂性。对于当下出现的治理危机,旧制度下的社区形态并没有足够的和经验去应对。

1.1 治理现状的多元复杂

双转型时期人口流动加速造成社区人口结构多元化,社区治理要求提高社区服务质量,涵盖更广的被服务人群。社区主体复杂化和社区居民需求多元化,传统的社区职能显然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一些社区边缘形成了“两不管”地带,城管(政府部门)管不好,社区也管不了。因地摊经营的流动性、不规范性、异质性,摊贩主长期以来成为游走在边缘地带的“两难管”群体。摊贩多为外来人口,居住地分散,集聚在人流量大的社区周边,由于缺乏良性引导,对社区的卫生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1.2 治理主体单一,服务人群狭隘

传统治理体制长期采用单一主体治理模式,过分强调政府和管理部门在执法中的权威性,整体表现为“大政府,小社会”,自上而下对社会事务实行单一性、命令式的管理。

社区管理结构不合理,自治和监管水平低下。作为中心社区管理主体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支配主要社区资源,长期将摊贩拒之门外。非政府组织和居民很少能真正参与生活环境的管理。摊贩主作为社区辖域内的经营者、社区利益的相关者,脱离于社区,无从获得经营地的社区资源。

1.3 服务人员专业性不足

当前,从事社区管理服务的人员主要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人员,以及少数家综社工人员。由于服务人员从业门槛低,人员准入制度不严格,使得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服务水平不高,地域服务水平不均等。此外,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较为单一,未能更好地在管理过程中评估多方需求和科学地分析社区管理和流动摊贩间的相互关系及相互作用,一直沿用“老办法”管理“新社区”。

2 广州市地摊经济现状及问题分析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在缓解就业压力、满足不同需求和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作用。但是,地摊的存在也使得广州市的城市卫生环境、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难度增加。

本次研究分别针对消费者、疏导区摊贩以及非疏导区摊贩三个利益关系群体发出递进式问卷共550份,平均有效率为93%。发放地点分别是大学城和海珠区南州街沥虼寤烦歉咚偾畔绿贩疏导区、越秀区云双南路双燕岗摊贩疏导区。经分析得出当前广州市地摊管理存在这样几个核心问题。

2.1 整治手段强硬,摊贩主与城管关系长期僵持不下

城管执法始于20世纪80年代,采用巡视的执法方式,对于发现的乱摆卖行为即刻进行取缔和处罚。治理手段粗暴简单,整顿手法一边倒。近年来由此引发了大量摊贩与城管街头暴力争执的负面案件。就如何看待城管部门的治理行为的问题上,有高达88%的被采访广州市民表示对政府治理行为不满,希望会采取更有效的作为;43%的市民认为应该“以保障商贩生存生活权利为重点,允许流动商贩在部分街道沿街设点”,一味禁止只会禁而不止,触发社会阶层的对立与仇恨;分别有22%和28%的人选择“寻求二者平衡”和“拓宽就业渠道,减少商贩”,而7%的群众则倾向于“以市容环境为重点,严厉打击小商贩”。

2.2 政府单一垄断治理,治理主体单一,沟通方向单一

广州市当前的治理方式是政府权力主导,城管部门负责管理,为部分摊贩提供疏导区进行经营。但是大多数摊贩仍维持在非疏导区零散设摊经营的状态。同时,缺乏相应开放而完善的民意反馈机制,造成沟通断层。摊贩主作为社会底层劳作人民,缺乏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导致地摊治理问题得不到根本成效。

2.3 试行疏导区成效不明显

2010年8月,广州市首批三个“走鬼”集中摆卖点相继在荔湾区南源街、逢源街和萝岗区青年路开张,收编“走鬼”定点正规经营。广州市城管委通报,力争3 年内建成120处,引导10万流动商贩入室入场入点经营,3年内建成120处临时疏导区。但是,仍然有接近20万流动摊贩处在“人人喊打”的情境。

在随机接受调查的流动摊贩中,67%的人表示未曾听说过疏导区。除广州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足外,疏导区管理费用过高,设点位置和建设数量不合理,疏导区周边流动摊贩的不平等竞争等问题,均打击了守法经营摊贩主的积极性,使得疏导区的发展止步不前。

2.4 内外因素的制约和限制

目前仍没有社会民众和非政府组织同政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基层人民的主体权利得不到保障,各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分工不明,这是外因;摊贩等社会民众社会治理参与意识不强,参与能力不足,“象征性参与”多于“实质性参与”,一时间难以一下子承担起政府放权而来的职责,这是内因。

总的来说,过渡时期的地摊经济,处于半合法化半被驱逐的尴尬地位,在城市重点地区仍然坚持排斥性的“堵”,在合适区域建设疏导区进行包容性的“疏”。

3 社区治理模式理论基础分析

3.1 “善治”理论模式

善治是通过有效的双向沟通来倾听民意和合作决策,来预见社会危机,解决社会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达到互利共赢的公共管理模式。“善治”的提出,源于中国古代的政治词汇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当中,现象征一种重视政府与公民对社会的合作管理理念,提倡合作治理,为探讨新型社区管理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3.2 多中心社区治理模式

社区治理理论最初源于西方,美国学者埃莉塔・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多元权利主体平等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各权利主体之间民主、合作、和谐法制、地位同等。结合中国实际,基于当前基层群体和非政府组织能力薄弱,不能单纯套用西方的自由资本模式。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必须承认地摊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接纳他们成为城市的一个部分。社会学家王明美认为:“地摊经济,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城市应该为地摊一族‘松绑’”。

4 社区治理―摊贩管理模式对策分析

4.1 转变政府职能,扶持社会组织

转变政府的中心地位,让政府(城管部门)职能从“控制”向“监督监管”转变。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纽带’的作用,协调政府、社区、市民与摊贩之间的关系,寻求摊贩利益、市民需求和城市秩序之间的平衡,使政府包括城管部门从大量琐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强化民主参与,实现社区自治。

4.2 成立地摊经营管理协会

地摊经营管理协会是由地摊行业内部成立、通过民主选举管理层、科学制定行业内经营者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致力于解决经营问题和经营纠纷的行业自治组织。在日常经营中,摊贩个别问题可以通过行业自治组织先行解决,进而再到社区,将大大减少政府相关工作,且更有利于问题的针对性解决。协会的定位是协助政府部门管理流动摊贩、实现自我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协会代表广大摊贩主发声,为他们争取生存和经营权利,同时也约束了摊贩主自身的经营行为,防止乱摆卖、随意处理废弃物和不合理的价格竞争等行为。

4.3 扩大社区自治权利,完善社区辖区内摊贩经营监管制度

将传统的城管及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转移到社区治理范畴,真正为社区“增权”。由社区自治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联合有关专家,协同地摊经营管理协会,共同制定社区治理条例,设计管理方案,明确社区辖区内一切摊贩经营的准入、登记、取得经营许可及监管程序,办理地摊准入、登记手续及日常管理办法等。

成立社区地摊治理监管部门,与政府城管部门共同负有监管职责。监管部门人员由城市规划专业人员、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卫生安全检测人员、社会危机管理专家、社区内摊贩主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定期向社区反馈经营管理出现的问题和提出意见。

4.4 长期购买专项社会工作服务

自近几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正面效应凸显,不断有社区管理研究者将目光转而投放到社区工作专业服务上,预见未来社会工作组织参与管理的主体地位。摊贩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之一,存在许多生存问题、家庭纠纷等问题需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介入。政府可以设立地摊治理专项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该专项服务致力于协助解决摊贩生存困难、家庭纠纷、语言障碍、适应融入等,提高摊贩维护公共秩序与卫生的意识,同时增强其社区归属感。

4.5 打造广州城市特色文化

广州是个以经济文化包容性著称的城市。“善治”的政府不仅仅是要整治好地摊经济,更要巧妙地将其利用起来,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一股新力量。兴建广州地摊经营特色区,加强和谐社区摊贩管理点建设,鼓励地摊主进驻依法经营,适当进行监管,打造特色区品牌,并作为新型城市文化的重要项目之一积极推广。

4.6 构建“政府―社团―社区―公民―流动摊贩”的多中心社区治理模式

从中国实际出发,通过社区治理权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转变,形成政府主导,由党委、政府机构、社区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中介组织、辖区单位、行业自治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明确各个主体的角色分工,培养各个成员的社区主人公意识,引导社区内的良性互动。

4.7 成立风险评估队伍

根据社区危机管理理论,在不断革新体制的同时,也要关注地摊经营随城市经济发展动态发展不同阶段的具体需求,做好应对风险的方案,预见社区危机发生、解决社区危机问题以及危机结束后的社会功能恢复,将一切可能引起社区危机的因素都要列入考量。

主要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张国斌.加强社区城市市政的管理――浅谈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治理途径和方法[J].理论纵横,2011(2).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4

[关键词] 电信企业;作业成本法;电信企业成本

[中图分类号] 2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3-0063-03

[作者简介] 魏 钢,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信息经济理论;

唐 杰,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信息经济理论。(重庆 400065)

一、我国电信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发展

为了与工业企业一样在成本核算上与国际惯例接轨,1993年7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邮电通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电信企业成本核算需采用制造成本法。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只计入与生产经营过程密切有关的部分产品成本,如直接材料费用、直接工资费用,而管理费用作为当期损益处理不计入产品成本。而此之前,电信企业成本核算采用的是完全成本法,电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摊入产品成本。

为规范电信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电信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信企业的实际情况,财政部制定了《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电信企业中推行。该核算办法规定:电信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按通信网络进行划分;电信企业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摊,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凡能明确归属于哪个通信网的耗费,就直接计入与其相关通信网的成本项目中;凡是关系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通信网成本的,或者通信网与管理等部门共同使用的费用,先归集到“共同费用”科目,然后按照规定的成本费用分摊方法,计入相关通信网的成本、管理费用。

二、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不足和局限

在垄断状态下,电信企业成本核算更多地是为了进行经济核算,而不是为了产品决策和赢利性分析服务。因此,采用上述核算办法,不用细化到产品是适宜的。但是,随着我国电信业从垄断到竞争性经营的转变,电信运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电信企业曾经采用的核算成本制度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与网络的变化:一是网络平台越来越多,网络的融合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按照各网络对象核算,根本无法满足其要求。二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传统核算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无法对产品决策和定价进行指导。三是各种增值业务越来越多,原有的核算方式无法满足众多的产品核算需求,难以提供经营指导。四是成本控制的压力随着电信运营商竞争的加剧而越来越大,传统成本核算无法对成本进行有效的事前控制。

同时,电信企业生产特点决定了以传统的财务核算为基础来进行成本核算,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电信企业的间接成本很多,直接成本较少,间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从20世纪60年代的30%上升到现在的60%~90%;电信网络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达30%~60%,大部分的网络资源是共用的,资源的共用性导致成本核算的困难;电信企业的营销成本也在迅速上升,已经占到总成本的10%左右。由于电信产品的高度相关性,业务捆绑比较多,营销费用分摊到单一产品非常困难。这些“以直接成本分摊为主,按简单比例分配间接成本”的传统成本核算方法,是难以适应电信企业发展需求的。因此,随着电信体制改革的深入,电信企业需要建立以产品为核心、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以成本控制为手段的新的成本管理系统,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撑。

三、作业成本法是解决电信成本核算难题的有效方案

作业成本法(ABC:Activity Based Costing)是一种以“作业”为基础,以“成本驱动因素”理论为基本依据,通过分析成本发生的动因,对构成产品成本的各种主要间接费用采用不同的间接费用率进行成本分配的成本计算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将资源成本通过资源成本动因追溯到作业,再将作业成本通过作业成本动因追溯到产品、服务和用户等成本对象。其中作业是指可重复进行的,组织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消耗资源的活动,如维护光纤、订单处理。成本动因则是诱导成本发生的原因,反映了成本分配因果关系,如订单处理的数目就是处理订单作业的作业成本动因。

尽管作业成本法源于制造业,但从服务业间接成本占较大比例的特点来看,它在服务业中应有更大的实施空间。电信网络的特殊性决定了电信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多种电信业务使用同一个网络,使得网络成本分摊困难;电信业存在的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使电话网各业务之间的共用成本很高;网络利用率和用户量是影响电信产品单位成本极其重要的相关因素,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理清电信单位业务成本和单位客户成本十分困难。而作业成本法能更加准确和多维地进行成本核算,提供大量详细的中间成本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电信成本的核算。可见,作业成本法是解决上述电信成本核算困难的有效方案之一。

从实践上来看,许多国外电信企业运用作业成本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AT&T、Bellsouth、英国电信、西班牙电信、葡萄牙电信,等等。在我国,浙江移动在运用作业成本法上为国内其他电信企业提供了一定经验。浙江移动通过引入SAS作业成本管理(SAS ABM,是专门用于帮助企业构建业务模型,并通过对该模型进行成本流分析的软件工具)解决方案,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成本盈利模型,实现了与MIS、BOSS、经营分析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地将成本分摊到不同的产品、服务、客户,并对成本进行准确分析,还结合收入情况,了解到主要产品和客户的盈利状况,从而实现了多维度的成本盈利分析组合。这些都帮助浙江移动更好地掌握了现有成本结构和成本来源,发掘出需要重点改进的流程和作业,为新业务的推出提供了预计成本信息,为产品、服务定价和预算控制(ABB)提供了科学的数据,并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了参考,从而提高了浙江移动的整体管理水平。

四、基于作业成本法的电信成本分摊框架解析

根据作业成本法的一般思想和原理进行电信成本的分摊,首先需要了解电信成本的结构。电信企业的成本分为运营成本和资产成本两个部分。按照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电信企业的运营成本分为直接费用、共同费用和期间费用。直接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等。共同费用是指应由企业各业务部门共同承担的费用,包括修理费、动力费、水电费、取暖费等。期间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从业务成本计算出单位成本是确定各业务资费的依据。但从企业成本中分离出业务成本,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共同费用和期间费用也需要分摊到产品中去。直接费用从理论上来说不需要分摊,但实际上也并非如此。

电信企业的资产成本包括折旧和资本成本两个部分。折旧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固定资产的折旧:网络专用固定资产折旧、共用固定资产折旧、管理专用固定资产折旧。资本成本是债权人和股东对其所投入的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所要求的回报,它是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资本成本的计算,主要是用于确定营运资本和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融资成本。

1.基于作业成本法的电信成本分摊的层次。运用作业成本法进行电信成本分摊的核心思想,就是通过两步或者多步分摊,将企业的全部成本分摊到产品和客户群中去。通过在成本和产品与客户群之间建立多个分摊层次和维度,从而有效地将无法直接分摊到产品和客户群中去的成本实行较为准确的间接分摊,并通过这一过程使电信企业获取不同层次和维度的成本信息,以利于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水平。按照作业成本法分摊原理,在资源和产品之间的分摊层次应该是业务流程,即从成本到业务流程,再从业务流程到产品和客户。电信业业务流程包括两个部分:网络业务流程和非网络业务流程。并且,成本中不包括网络固定资产成本,主要是因为网络固定资产成本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它的分摊方法不能使用作业成本法,而只能从技术的角度考虑,运用网络成本方法,将其分摊到各个网络元素中去,进而再分摊到产品和客户群中去。

2.从成本到业务流程阶段的分解。从成本到业务流程这个过程中,除了可以直接计入业务流程的成本外,还有很大部分成本需要在中间过程中继续分摊,要根据成本需要增加分摊层次,将无法直接分摊到业务流程的成本分摊到相应的部门,然后,再按一定的分摊方法分摊到业务流程。但是,除了可以直接分摊到部门的成本外,还有一部分成本不能直接分摊到部门,例如:取暖费、房屋修理费等不能直接分摊到部门,这样在成本和部门之间还存在一个分摊层次――非网络专用固定资产。比如,可以将不能直接分摊到部门的取暖费、房屋修理费等成本费用先分摊到相应的房屋,然后,再按照各个部门占用的房屋面积或者其他分摊标准分摊到各个部门。

3.从业务流程到产品和客户群阶段的分解。从业务流程分摊到产品和客户群的过程中,也有一部分业务流程成本不能直接分摊,这一部分主要是网络业务流程成本,是网络部门使用的网络和非网络共用的固定资产成本部分。我们可以通过逻辑网络元素这一层次,间接地将网络业务流程成本分摊到产品和客户群中去。还有网络资产成本,是从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抽取的固定资产价值来计算的资产成本,也要分摊到网络构件中,从而得到逻辑网络元素的资产成本。部分非网络固定资产也直接分摊到逻辑网络元素,而不是分摊到部门。非网络部门使用的网络和非网络共用的固定资产成本,即非网络业务流程成本,则直接分摊到产品和客户。最后,将非网络业务流程成本直接分摊到产品和通过网络成本分摊方法将逻辑网络元素成本分摊到产品,再按照各个客户群对各个产品使用量的比例,将成本分摊到各个客户群。

五、如何在电信企业中成功引入作业成本法

从以上的简要分析可见,作业成本法以作业作为成本核算的中心环节,通过作业将电信企业的资源耗用与最终的产品联系了起来。电信成本从资源流动到各个作业,再从作业流动到产品,作业是成本耗用的直接载体。因此,这种通过作业分摊的成本是准确的,是符合成本流动逻辑的。对于电信企业来说作业非常之多,有些作业是直接与最终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有些是产品生产的中间过程或者辅助过程,这些作业的产出不是最终产品,而是中间产品或者服务,这又清楚地反映了企业内部的服务关系。因此,引入作业成本法,对于电信企业成本管理以及电信企业的内部业绩考核、寻找产品赢利提升的空间、进行有效成本控制以及电信产品定价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从政府管制的角度来看,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电信企业的管制要求越来越高,电信企业成本信息的进一步细化是发展的必然。要想把作业成本的理念与目前国内电信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作业成本法成功地引入电信企业,笔者认为必须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有力支持。实施作业成本法,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见效。调查表明,到达成功实行作业成本法阶段的公司平均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而且,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达到成功使用作业成本法阶段的时间就越长――销售额小于1亿元的公司需要2.3年,大型公司平均需要3.6年。从准备引入到相关人员的培训、业务流程重组,以及建立作业成本体系以后系统的维护等都需要较多资金、人力资源的投入,特别是资金的投入。另外,作业成本法通过对真实成本动因的分析,使得各种成本由相关业务决定,这将大大限制有关管理者的费用审批权限和经营决策中的自由裁量权,有可能产生一定的抵制力。因此,如果没有企业高层领导的有力支持与推行,成功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概率将会大大地降低。

第二,成本作业法的实施不能一蹴而就,需遵循由简入繁的法则。由于各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作业成本法缺乏了解,仅凭一两次培训也很难使其对该方法建立深刻的认识,提出完整、合理的需求。因此,在开始实施作业成本法时,模型设计应简单为宜。随着使用者对模型的理解加深,对模型结果的运用,可在实际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改进的建议,不断完善模型。另外,由于市场的形势、业务的状况和用户的需求也都处于变化当中,因此,模型的定期调整也是必须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第三,与原有的财务体系相融合。研究发现,选择建立作业成本法的企业处于应用阶段的有47%把作业成本法融入到他们原有的财务体系中,而未处于应用阶段的公司仅有7%进行了融合。可见,能否与原有财务体系进行有效的融合,是作业成本法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目前,由于国内电信运营商大部分采用的都是传统的成本核算体系,因此,作业成本法与原有成本核算体系的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电信运营商信息系统的状况。通常企业实施作业成本法必须要有强大的信息系统,如ERP。在完善的数据积累系统上还需要另外数据分析系统才能实施作业成本法,如比较通用的是Hyperion。这种数据系统很贵,且国内企业缺乏这方面的经验。由于电信运营商所处的行业特点、信息系统水平总体上要比其他行业高,但各个运营商发展状况也不一样,而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系统是作业成本法推行的重要保障,状况良好的信息系统有利于作用成本法的成功实施。

第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作业成本法通过对成本动因的探寻来连接各部门作业,一方面在设计和分析阶段需要各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另一方面在实施和考核阶段又绕不过各部门自身的考核与奖惩,而这些又会导致部门之间推诿责任。在成本动因的分析量化过程中,部门之间进行博弈以及各部门联合起来与企业高层进行博弈可能出现。所以,在企业中建立成本意识,形成共同的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对作业成本法的成功引入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参考文献:

[1]诸幼侬,李国.邮电通信经济学[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5

关键词:白马藏族;傩舞研究;现状与问题

1白马藏族傩舞研究现状

第一,白马藏族傩舞主要表现形式。滩文化就是把鬼神作为主要的信仰,通过具体的面具、仪式等舞蹈表演为主的文化。白马藏族摊舞的主要内涵包括驱逐鬼疫、祈福攘灾等,由于并不具备完整的滩戏特征,对于相关的剧目以及故事内容也不够完善,尚不属于滩戏范畴之内,在本质是就是通过面具形式进行四处游走的驱鬼逐疫形式的帷舞。

第二,对白马藏族摊舞性质的界定。在20世纪80年代,相关的学者对白马藏族的文化特征,通常用“面具舞”、“祭祀舞”以及“鬼面舞”来界定它,在研究的过程中对于“摊”是较少明确使用的。从90年代后期以来,很多的学者将白马藏族摊舞界定与摊文化的领域之内,通过古老的文化传承,将其定位以帷祭仪式、活动、帷舞、帷戏为主的摊礼为核心的摊文化。摊文化是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传统的巫文化的演变,二者含义极易混淆,所以在研究以及定义的过程中要充分强调白马藏族摊舞的原始性以及本质性。

2白马藏族傩舞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现阶段的研究过程中,白马藏族摊舞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在白马藏族摊舞的界定、分类以及摊舞的文化内涵都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未来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应针对摊舞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实践总结摸索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以及研究思路,为保护白马藏族摊文化奠定一定的基础。

第一,对于国际领域的摊文化研究横向比较相对匮乏。在白马藏族的摊舞研究过程中运用比较的方法,通过对白马藏族摊舞文化的区域的差异性的考察、扩大白马藏族摊舞以及其他摊舞的异同获得一定的效果。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弊端,对于国内范围内的摊文化、亚洲地区的摊文化以及世界范围内的摊文化都缺乏系统的研究体系,这严重影响了目前摊文化研究的客观性以及权威性。在现阶段白马藏族摊舞的相关研究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如在白马藏族研究过程中对三目神面具进行氏族追溯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般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对面具的“纵目”“凸目”以及“三目”作为文化象征的架设自身就存在着一定的弊端,这三种现象在世界面具中是较为常见的特征。例如,克洛维・列维・斯特劳斯就在《面具之道》中提到过北美的印第安人中所收录的北美印第安人的面具也以纵目、凸目等作为主要的特征,这与我国的三星堆面具有着相同之处。

“摊”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原生文化,使人们在进化繁衍过程中的生存本能、生存环境以及自身想象衍生出的一种具有泛人类性、泛世界性的文化。在我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摊文化都是通过狰狞恐怖的形式来表现的,这与世界范围内的摊文化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摊文化的发展以及演变过程充满着一定的借鉴以及传播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要想在根本上研究白马文化摊舞的原始性以及历史性,要通过与世界各国的摊文化进行比较研究,要在历史书籍以及历史文化中追溯摊白马藏族摊舞的根本起源。再把世界范围内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摊文化作为研究背景,突破研究过程中的局限性。

第二,在白马藏族摊舞保护的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理论以及实践性。现阶段的白马藏族开展了一些初见规模的生态旅游,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白马藏族地区经济文化以及民俗的兴起,加快了白马文化的发展。但是随着旅游行业的兴起,我们对于白马藏族摊舞文化的保护以及探索研究都更显迫切,研究中缺乏相关的具有操作性的保护方案等问题就逐渐突出起来。所以,在对白马文化的研究过程中要注重分析白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探索出适合地方经济以及民族民俗发展的具有建设性的可执行措施,在根本上有效地实现白马藏族民俗文化以及民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现阶段的相关研究中提出了诸如整合政府资源、构建白马藏族摊舞研究系统、保护白马藏族濒危遗产、建立白马藏族民族文化数据库以及加强对白马藏族的文化认同感等有效措施,但是这些构思在实践的过程是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古老的白马藏族摊舞文化在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下已经逐渐属于濒危文化遗产范畴之内,我们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古老的传统文化。

第三,白马藏族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首先,在现阶段针对白马藏族摊舞的研究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田野作业方法以及文献学方法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分析整理,进而综合比较,通过等民俗研究手段来进行相关的摊舞研究。但是在实践中人们缺乏对摊舞文化民俗学、田野调查方法的规范,相关的研究者研究过于简单粗糙。这与摊舞的自身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摊舞把音乐、舞蹈、面具、仪式、习俗以及民间传说等因素有效的融合在一起,这无疑对研究者的专业素质有着严格的要求。其次,对白马藏族的历史研究不够。对于白马藏族的研究,在研究白马藏族摊舞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白马人族群的发展历史研究不够透彻,这对白马藏族摊舞的追根溯源有着直接的影响。最后,针对白马藏族摊舞的相关研究理论研究成果较多,而相关的实证以及深度研究较为匮乏。针对摊舞的相关研究要与白马人的生活实际联系起来,结合白马藏族的生产劳作、社会发展概念来进行推衍,这样才可以系统地了解摊舞的发展历史。另外,对于相关的白马藏族摊舞文化的资料的收集资料较为匮乏,大多数都是通过白马人的口口相传,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一些存在的资料以及作品也良莠不齐。这对白马藏族摊舞文化的相关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6

关键词:摊贩;城管;外部性;交易成本 

1 引言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国家发展进步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遍布于各大城市的摊贩治理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更好地规范城管与摊贩间的关系,是我国进一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一环。 

对于城市摊贩问题的探讨,学者们多是从摊贩经营的特点以及城管执法的不规范等方面作为分析的焦点。我国目前处于转型时期,而转型过程中的体制改革等在使得国民经济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城市中大量的人员因年龄、知识、技能等原因而失业。由于摊贩经营的进入成本低,经营成本小,见效快,而且适应性强,灵活度大,因而成为了劳动力和时间等均较为充裕的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经营方式之一。同时,我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要求摊贩必须持有卫生部门的健康证明,并在经营时进行注册登记,但由于登记注册的成本相对过高,且注册程序繁琐,摊贩大多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而是投机取巧进行经营,从而造成了摊贩经营的非法化,成为了城管执法的重点对象,并出现了暴力执法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摊贩多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及进城打工的弱势群体组成,国家的社会保障力度相对较弱,而且这一群体,作为城乡边缘人,经常遭受各种歧视,缺乏维护自身利益的话语权,加上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滥设收费项目等,摊贩同样出现了暴力抗法现象。 

目前,针对城管与摊贩间的矛盾纠纷,一些城市提出了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进行治理,或直接设置“摊贩中心”,但事实证明,这些办法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两者间的矛盾,甚至还有扩大的势头。 

本文结合了以往学者对两者之间特点的分析,首先对城管与摊贩的历史变迁进行了说明,然后以利益矛盾为出发点,从产权视角对城管与摊贩间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2 城管与摊贩的历史变迁及其现状 

我国城市管理部门,或称综合执法局(简称“城管”)是在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治理“脏乱差”而成立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简称“五四三”办公室)基础上产生的。20世纪90年代,为解决由于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带来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1997年,北京市宣武区成立全国第一个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至此,在民众中有着重大影响的城管才名正言顺地出现。有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尚方宝剑,全国各地城管纷纷招兵买马,职权更在一天天扩大。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为他提供了施展拳脚的广阔舞台。 

目前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而本文主要是考察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关系,因此集中于城管的处罚权与摊贩利益的关系。 

事实上,我国城管部门的产生与流动摊贩的变迁有密切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可以大概分为四个时期。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7

研究“占道经营”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占道经营。不难发现,在政府部门的公告,电视、报纸的新闻报导中,“占道经营”一词几乎总是与“集中整治”、“治理”、“取缔”等词语同时出现。城市管理部门清理整治的占道经营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沿街店铺利用门前空地或道路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城管部门通常称之为“伸舌头”);二是街头摊贩利用路边空地或广场等公共空间从事简单的商品交易的行为。本文主要将第二种情况,即小商小贩在城市街头的贩卖活动(即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公共利益辨析,其原因有三:一是根据相关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发生的占道经营情况中,90%以上为小商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二是占道经营治理中所积累的矛盾和出现的暴力抗法等问题也主要来自于对街头摊贩的取缔行动中;三是街头摊贩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无法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弱势群体构成,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对其所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对于在城市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及其选择原因的基础上,本文给出“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定义:城市无稳定职业者为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利用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所从事的小规模的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和保护的商品经营活动。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从业人员:实施占道经营的街头摊贩来自于“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按户籍属性区分,这一群体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以下岗失业职工为主的具有城市户籍的无稳定职业人员,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二)从业动机:街头摊贩限于自身条件,迫于生计而实施占道经营行为,其动机是“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在主观上并不存在破坏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的故意,其在客观上弥补了城市商业网点覆盖能力的不足,方便了市民生活。

(三)经营地点: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这是本文所研究的占道经营问题在空间上的规定性:一是本文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城市;二是占道经营的实施地点为城市中开放的公共空间。而如何发挥城市公共空间除通行能力之外的多种用途,从而彰显城市特色、增添城市魅力、增加就业机会、恢复城市活力正日益为城市管理研究者所重视。

(四)行业特点:“小规模的”“商品经营”活动。街头摊贩在学历、年龄、劳动技能等方面大多处于劣势,难以进入正规部门就业,所以其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具有技术要求低、投入少、规模小、见效快的行业特点,而这一非正规就业形式为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五)政府态度: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活动“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保护”,属于违法行为,因而受到城市管理部门反复的清理取缔。在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占道经营取缔过程中,城市管理者与摊贩之间积累了一定的矛盾。

从“街头摊贩占道经营”定义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摊贩实施占道经营是在自身生存能力和就业条件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维持生计而进行的一种“自我救济”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的行为,但本身并不存在“违法”的故意。而政府部门为了维护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对其反复加以取缔,致使以弱势群体为主的摊贩群体在难以找到其他生活出路的情况下,与政府部门维护市容环境的执法权之间产生了矛盾,并且发生了一些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从而使占道经营治理问题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社会问题。

二、运用公共管理理念分析街头摊贩占道经营活动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一)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析,将当前中国社会划分十大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占道经营从业者群体显然属于十大阶层的最底一层,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是城市中最贫困的群体。该群体的普遍特征是“四低”:低学历、低劳动技能、低收入、低社会保障(或者根本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障)。他们明显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所描述的最低层,即生理需要层面,他们成为街头摊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就是因为占道经营几乎无进入门槛和技能要求,成本低、见效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要求商贩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容市貌来放弃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的“霍布森选择”是并不现实的。

(二)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帕累托改进”原则

城市管理者取缔占道经营并不是为一己之私,他们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可以在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下变得无足轻重呢?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上是被普遍认同的:一是公共利益并非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当少数人的利益因所谓的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时候,需要对受损一方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这种补偿来实现或者说接近达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

目前城市中的摊贩群体主要由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力构成,他们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改革是世界和历史潮流,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获得永续发展,只有坚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使国力迅速增强,经济迅猛发展,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得以提升的同时,有些人成为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他们并未在改革中获益,而是加入了无稳定职业群体的行列。根据帕累托改进“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原则,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维持正常的生活。但目前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覆盖率低,大部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街头,成为摊贩,以这种“自我救济”的方式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一)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析,将当前中国社会划分十大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占道经营从业者群体显然属于十大阶层的最底一层,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是城市中最贫困的群体。该群体的普遍特征是“四低”:低学历、低劳动技能、低收入、低社会保障(或者根本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障)。他们明显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所描述的最低层,即生理需要层面,他们成为街头摊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就是因为占道经营几乎无进入门槛和技能要求,成本低、见效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要求商贩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容市貌来放弃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的“霍布森选择”是并不现实的。

(二)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帕累托改进”原则

城市管理者取缔占道经营并不是为一己之私,他们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可以在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下变得无足轻重呢?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上是被普遍认同的:一是公共利益并非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当少数人的利益因所谓的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时候,需要对受损一方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这种补偿来实现或者说接近达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

目前城市中的摊贩群体主要由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力构成,他们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改革是世界和历史潮流,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获得永续发展,只有坚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使国力迅速增强,经济迅猛发展,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得以提升的同时,有些人成为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他们并未在改革中获益,而是加入了无稳定职业群体的行列。根据帕累托改进“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原则,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维持正常的生活。但目前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覆盖率低,大部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街头,成为摊贩,以这种“自我救济”的方式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中的一部分在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提升的同时,自身利益受到损失,他们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得到相应的补偿,在这种补偿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帕累托改进”原则并未得以实现,如果政府和社会对于他们的“自我救济”行为给予宽容、理解和引导,允许摊贩通过自食其力解决生存危机,我们可以将这种解决办法作为目前无法真正实现利益补偿情况下的一种补救措施,从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趋近于“帕累托改进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外部性分析

占道经营对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这一行为的负外部性,消除这一负外部性正是城市管理部门取缔摊贩的理由。多年以来,城市管理部门以运动的方式对占道经营行为采取了一轮又一轮的取缔行动,每一轮集中整治,城市管理部门都力图通过“毕其功于一役”的方式消除这一“城市顽症”。但是,城市政府部门忽略了这一“占道经营”本身的正外部性。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困难群体和城市化进程中流入城市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成为城市中无稳定职业的困难群体,而由于我国近年的高经济增长并未带来高就业增长,这一群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会保持一定的规模。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对这一群体的覆盖率非常低,他们在难以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同时,无法靠社会保障体系中满足其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中就业一部分具有劳动能力者选择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以实现“自营就业”,在非正规就业的方式选择上,成为街头摊贩的进入门限最低,见效最快,几乎是就业能力较低的困难群体的最可能做出的选择。根据世界劳工组织的调查,成为街头摊贩是进行非正规就业的主要方式。而这种“自我救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正是占道经营行为所具有的巨大的“正外部性”。本文认为,这一正外部性远远大于其负外部性,而城市管理部门恰恰是忽略了或者说低估了街头摊贩存在的巨大的正外部性,而试图以行政强制手段彻底铲除占道经营现象的行为以消除其负面影响。但是,强制取缔的措施在使城市市容环境得以改善的同时,却迫使众多以“占道经营”来实现自我救济的摊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谋生方式。摊贩群体在无法实现自我救济又难以得到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其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没有办法得到满足。本文认为,街头摊贩在合理范围内存在其正外部性是明显的,而城市管理部门在退路进厅没有真正到位的情况下,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取缔摊贩是在进行一场损失大于收益的“负和博弈”,其结果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政府部门在制定占道经营治理政策时,应重新认识街头摊贩的存在对于社会生活的积极意义,通过规范、引导摊贩的经营活动,体现城市治理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而使摊贩经济为方便市民生活、保障摊贩的基本生存需要而发挥积极作用。

三、政府部门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作用

城市治理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便民而不是治民,这一指导思想在占道经营治理中尤为重要。这里的“民”是包括生活在某一区域内的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这一城市中的街头摊贩。摊贩群体与生活在同一城市中的其他人一样,也需要生存,也有老人需要照顾,也有孩子需要上学,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生老病死。但他们又与城市中的很多人不同,他们来自于城市中生活最贫困的群体,他们夏天头顶烈日,冬天冒着严寒,从事着这个城市中最辛苦、最没有保障的工作。他们用自己的劳动为市民带来了生活的方便,同时获得维持自己和家人最基本生存需要的微薄收入,他们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来自全社会的特别是政府部门的关怀和帮助。

城市治理要体现便民原则,城市管理领域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占道经营治理更是如此。在占道经营治理中,要切实以“便民”而不是“治民”为指导思想,在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和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前提下,对摊贩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管理,而不是以行政强制手段而进行取缔,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占道经营治理当中真正体现“便民”原则,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地摊经济现状分析篇8

【关键词】沥青路面养护;公路服务质量;畅通运行

沥青路面是在公路路基上用各种筑路材料按一定的技术要求铺筑的供汽车行驶、直接承受行车荷载作用和自然因素影响的结构层。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通行能力,以满足行车的安全、迅速、经济、舒适的要求。但公路沥青路面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受到行车荷载的作用、自然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沥青路面状况和服务能力将逐渐退化。为了确保路面平整、横坡适度、线形顺直、排水良好。必须及时找出有损沥青路面的各种不良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以提高沥青路面服务交通的能力。

一、沥青路面的纵、横向裂缝的形成和防治措施

1、质量问题及现象: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开裂表现有多种形式,呈纵向、横向、网状等。若不能及时处理,往往会造成路面渗水、唧浆、破坏,尤其是在冬季,这种裂缝相当多,有的是纵向裂缝,有的则是横向的。

2、原因分析:1)沥青面层纵向裂缝:(1)地基沉降不均匀,旧路改造拓宽工程,新旧路基、路面的搭接部位没有严格做好开台阶分层压实处理,以及下部基层软弱,土层处理不彻底,引起路基路面纵向开裂;(2)路基填筑使用了不合格填料,路基吸水膨胀引起路面开裂;(3)路基边坡值小于设计值,路基边坡压实度不足产生滑坡;(4)边沟过深,使实际填土高度加大而滑坡。2)沥青面层横向裂缝:(1)沥青面层的自身温缩开裂;(2)半刚性基层尤其是水泥稳定碎石的开裂反射到沥青面层;(3)某些基层开挖沟槽埋设管线以及冰冻地区路基冻裂导致路面的横裂。

3、预防措施:1)纵向裂缝预防措施:(1)分层填筑,边坡充分压实,可以采用重型压实标准,正确放坡,高填方段放缓边坡,减少边沟深度;(2)旧路加宽或半填半挖地段:路基填筑前应将边坡松土清除,并按填土厚度逐级进行开蹬处理并严格压实;(3)加固地基:使用合格的填料填筑路基或对填料进行处理后再填筑路基。

2)横向裂缝预防措施:(1)处理基层:采取防裂措施,及时对基层养生以减少前期开裂,及时铺筑沥青面层或浇洒透层油以减少时间,减少基层横向干缩性开裂;(2)采用橡胶、改性沥青封缝胶开槽法封缝。

二、沥青路面油皮的形成和防治措施

1、质量问题及现象:沥青路面上时常会出现一些油皮现象,薄层油皮尤如一块块膏药,贴在路面上,若不及时处理,这些会随着行车的增大,越来越加严重,逐渐发展形成网裂、变形等破坏。

2、原因分析:1)碎石集料规格不均匀,直接影响到沥青混合料的产生质量,如造成粗细不匀、离析等;2)摊铺沥青混合料时产生离析,超出了原有配合比的控制范围;3)沥青混合料运输中热量损失需产生温度离析;4)施工接头压实不好;5)基层顶面存在松散层。

3、预防措施:1)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质量,摊铺机摊铺时应保持连续作业,不停机、不停止螺旋搅拌器;2)施工人员应尽职尽责,摊铺、压实、接头部位都要处理好。

4、处理措施:1)及时修补并组织行车碾压;2)用稀浆封层处置;4)若为基层破坏、松散,应先处置基层后再处置面层。

三、沥青路面面层网裂、龟裂的形成和防治措施

1、质量问题及现象:路表面的裂缝将面层分隔成缝宽3mm以上,且多数缝距在10cm以内,面积在1m2以上、裂缝与裂缝连接成龟甲纹状小网格式的、成块的、不规则破碎性的网状裂缝。

2、原因分析:1)纵向裂缝出现后,继续扩展,尤其在北方地区经过冰冻水的浸入面发展;2)沥青混合料质量差。拌和时间过长,拌和温度过高或在储料仓储存时间过长,使沥青变硬,对拉应变敏感而易产生裂缝;3)路基局部压实度不足或基层材料局部松散不成板体,使路面的承载力下降或行车荷载重复作用下引起的疲劳裂缝。

3、预防措施:1)采用低温变形能力高的优质沥青;2)控制好半刚性基层的施工质量和沥青混合料质量;3)有条件的可以采用沥青碎石柔性基层,以缓解网裂或龟裂的程度。

四、沥青路面在桥面上拥包、坑槽的形成和防治措施

1、质量问题及现象:沥青面层的拥包、坑槽等常常行发生于桥面上,有的高速公路每年维修桥面的面积,占维修总面积的50%,有的桥面甚至整个清除后重新铺装。

2、原因分析:1)桥面系直接暴露于大气之中,因此,冬冻春融的作用周期相对地要长于地表上的路基路面,冬季日融夜冻,夏季烈日暴晒,透入路面内的滞留水起了加速破坏的作用;2)桥面施工精糙,表面不平整,雨水浸透后,形成水洼。混合料在车轮的揉搓作用下相互挤压,形成的矿粉便从缝隙中挤出,发出唧浆,而后形成拥包、坑槽等破坏;3)雨水侵蚀桥面,水泥砼铺装层在冬季冻涨引起铺装层表面松散。

3、预防措施:1)选择密实结构连续级配Ⅰ型沥青混凝土、提高桥面防水抗渗能力;2)确保水泥混凝土铺装的施工质量,桥面排水系统顺畅。采用抗渗耐磨的改性水泥混凝土,尤其是梁顶的接触面必须保证干净,以利结合。

五、沥青混合料摊铺时离析的形成和防治措施

1、质量问题及现象:沥青混合料摊铺中发生离析使路面碾压后形成的表面局部大颗粒集中,其后果是雨雪水浸入并下渗到基层。

2、原因分析:1)碎石、石屑等集料的规格不能保持均匀、稳定,混合料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与铺面厚度之间比例不匹配,是造成生产的沥青混合料级配不能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因;2)沥青混合料摊铺过程中,摊铺机停机待料、工作速度与搅拌器不匹配、振子震频与前进速度不匹配;3)混合料拌和不均匀,运输中发生离析;4)摊铺机工作状况不佳,过于强求一台摊铺机摊铺,摊铺宽度过大。

3、预防措施:1)严格控制石料进场质量关。在生产过程中,坚持跟踪检测,随时根据材料的筛分情况及时调整生产配合比及矿料级配;2)保证沥青混合料摊铺过程中不停机,每次工作前调整好振子震频和试验摊铺速度;3)运料车在装料时,至少应分做三次装料,避免形成一个锥体使粗集料滚落而堆积在锥底;4)摊铺机调整到最佳状态、熨平板前料门开度应与集料最大粒径相适应,螺旋布料器上混合料的高度应基本一致,料面应始终保持高出螺旋布料器2/3以上。

4、处理措施:1)若摊铺时发现螺旋布料器上的混合料不足,应停止摊铺;2)已摊铺的路面若发现有离析现象应马上清除,重新补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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