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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知识8篇

时间:2023-10-12 09:32:18

非遗文化知识

非遗文化知识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商标权

在目前追求文化精神的现代社会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的立法体系不仅是时代的要求,也增加了我国的软实力,维护了我国的民族尊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的体系构建,法学界及社会相关人士有着不同的见解。笔者认为应当顺应我国的基本国情,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以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为基础,量身定制一套能够有效起到保护作用的法律体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一)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益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对传承人的权益保护主要在精神权益和物质权益两方面。首先,传承人的精神权益是指不受污蔑、精神上的不受冒犯等等,这些精神权益不仅仅代表着传承人强烈的民族荣誉感和归属感,对传承人物质权益的实现也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其次,传承人的物质利益因为现代科技力量的强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带了大量的复制、收集、滥用。因为法律保护的欠缺,致使我们面对这样无偿的使用甚至牟利无法拿出有力的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权利,只能通过外交方式解决。

(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

正所谓传内不传外,在过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仅限于家族内部间流传,一些古老的技艺渐渐成为了一家人的生活经济来源。但是随着社会商业化的发展,若依旧以家族流传文化爱好作为主要传承方式,难免会偏离时展。所以为了避免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陷入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时刻需要新的动力以及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第一,著作权保护。著作权即版权,是对文学、科学作品作者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权利保护,更倾向于作品表现方式的保护。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外在体现的多是精神层面的内容,而且文化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就这与著作权的要保护形式产生了一定的偏差,使由著作权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了困境。例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剪纸技艺已经家喻户晓,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不是我们欣赏的剪纸作品,而是传承人的技术以及精神信仰,但是它无法作为法律客体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所以从这一例子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还有待完善。

第二,商标权保护。商标对产品的保护时间可以通过续展而持续存在,并且主体既可以个人、团体,也可以是法人。所以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商标权可以用作传统文化识别的保护,其保护主要有两种方法,其一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标志、字符、文字等等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保护,其二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生的产品可以进行商品商标注册,具有独特性的文化服务也可以注册服务商标。此外一些可以代表传统工艺技术的招牌也可以成为标志,进行商标申请,以便后续更好地保护传统文化。

(二)藏医药的商标权保护现状

藏医药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大量的临床疗效,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因为科技的不断前进,传统藏医药学文化面临着文献损毁、技术无法传承等严峻问题,其中关于藏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在未来的全球化发展中能否保有一定的地位,能否争取更有利的科学社会资源,还要依靠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力量。因此藏医药学如何在知识产权方面得到更有效地保护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藏医药中,那曲的冬虫夏草可谓是极具代表性的一种药材原料,已经成为各民族人民都十分认可的良药。那曲冬虫夏草名声大噪带来的是藏药产品的好信誉,成为藏药产品质量可靠的标签,并且为当地藏族人民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益。这一例子很好地说明了商标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中起到的良好推动作用。因为在商标权的保护中只要满足可识别性这一个条件即可,其不受文字、颜色、图形、声音、时间等条件的限制。但是在这一事例中,藏医药在形成了商品化状态后才发挥了商标权的作用,商标权使藏药产品得到了保护,藏医药知识却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仅仅依靠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不完整的,我们还需寻找其他保护之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为了弥补知识产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缺陷,完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笔者有如下建议。

第一,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及客体。对相关的主客体给予明确界定,不用再多加考虑其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及时抢救、保护、发展。第二,完善我国现有知识产权体系。为了全面、长久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如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律法内容中加强对传统识别标志的保护,避免遭到其他人恶性抢注。第三,笔者建议成立特别法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为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全方面的妥善维护,所以可以在某些方面,如民间艺术文化作品、历史科技等,针对其特点及发展前景有针对性地制定特别法进行保护。并且在此基础上,构建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效协调各个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空隙或部分交叉点。

综上所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仅仅依靠著作权法、商标法等个别法律的零散规定o法从根源上使其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因此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非遗文化知识篇2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

我国拥有上下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在五千多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祖先们不仅留下了有形的古物,还给予了我们同样珍贵的无形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是我国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先进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无疑是令人痛心的。近年来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案例频频发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不但有外患,还有内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种类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并视为民族文化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及场所。其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一是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是传统音乐、戏剧、美术、舞蹈、书法、曲艺和杂技;三是传统技艺、历法和医药;四是传统节庆、礼仪等民俗;五是传统游艺和体育;六是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足之处

首先,没有一部统一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到了1990年,在《著作权法》中才姗姗来迟地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关办法,可是直到2001年制定该法,其中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相关规定还是不够具体。经过10年发展,在立法范畴中却没有体现出明显的进步,从侧面也反映了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方面的严重滞后。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仅有44条,且多为原则性规定的内容。其次,行政保护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行政部门都有权管辖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文化部门、建设部门、工商部门、文物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宗教部门、专利部门、旅游部门等,但在实际上根本不知道哪个部门才是真正的主管部门。这样的机构设置不仅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还会因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不清,而导致在有利益的情况下互相“争着管”,没利益的情况下互相“踢皮球”,这种多头管理的状况不利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然后,传承主体有限,且权利义务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31条规定了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义务,即“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宣传”。这部法律一再要求传承人将所持有的技术、技艺贡献给社会,针对性极强,却没有关于其所享有权利的只言片语,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当使用者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其使用行为会与传承人产生两种关系:一种是民事合同关系,另一种则是侵权关系。因为传承人在实际上不享有利益分享权,更不用谈专有权,那在合同关系中,传承人如何去约束使用人,如何向使用人行使权利,都没有法律上的规定;还有当出现侵权情况时,哪种情况构成侵权,侵权人如何去补偿传承人损失,也没有一致的标准。最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缺陷。首先,著作权以及其邻接权对权利人的要求是作品具有独创性,并只给予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而且保护期限通常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后50年。但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通常是一定区域内,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最终形成的,有些作品甚至根本找不到具体的作者,也无从探明作品的确切完成时间。其次,专利权对保护对象有新颖性、工业实用性和创造性三种具体要求,而不少的民族传统科技在长期的广泛使用中失去了新颖性,再加上其自身的限制,通常无法达到专利申请的要求。在消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上,一些民族传统科技知识还可以适用;但是在积极的知识产权利益取得措施上,民族传统科技知识的传承人很难用知识产权对其来进行保护,因为它既无法申请专利权,也无法申请外观设计。诸多限制造成了没有法律对民族传统手工技艺进行保护的情况出现。

三、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角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

第一,从著作权法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千百年间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传承积累的结晶,有非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确定具体的产生年代,其权利归属无从知晓,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也很难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来明确。甚至还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著作权的差距更为遥远,比如民间风俗、民族节日、民族仪式等。因此,我们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保护方式。我国已经公布了两批共计1028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单,其中一些项目的著作权保护应当从对传承人的保护着手。年代久远的民间故事与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无疑是存在脱节的,但是用著作权法保护一代代传承人不断创作的成果却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对我国民间创作者创作或整理的作品,用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是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的。第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长期保护制度。一般客体的知识产权都有具体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到期后知识产权就自动进入市场的公共领域。但是基本上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经过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完善才得以形成最终的形态的,现有的保护期限不适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法就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一个不同于普通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规定,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特有的保护期限应该是长期的。还应当仿照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注册商标续展的相关规定,允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对其知识产权进行续展,而且与注册商标不同的是,在符合严格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权利人续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第三,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和限制。传承人在取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资格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使用和享用收益的权利。并且,如果其他人想要对权利人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营利性使用,必须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并且支付合理的费用。而且由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群体性的特点,它的权利主体是一个聚落,而不是个人。在这个聚落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对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享有主体权利,所以他人支付的使用费用也应当由全体权利人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也只是其保护体系的一方面,加强和规范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相比起专门的法律法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是一种辅的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制度体系,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及法律部门相互衔接。(作者单位: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李秀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10

[2]严永和.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

[3]齐爱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电子知识产权.2007(6)

[4]冯晓青.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2010(3)

非遗文化知识篇3

必答题第一组

本组答题每一个参赛队的必答题,每一个队从八道题中选择一题进行回答,如回答正确,加10分,答题不正确不得分也不扣分。

1、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4、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5、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必答题第二组

本组答题每一个参赛队的必答题,每一个队从八道题中选择一题进行回答,如回答正确,加10分,答题不正确不得分也不扣分。

1、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2、第十八条国务院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4、第十七条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予以记录并收集有关实物,或者采取其他抢救性保存措施;对需要传承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传承。

5、第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推荐时应当提交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6、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护规划未能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7、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8、第三十五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

判断题第一组

本组答题每一个参赛队的必答题,每一个队从八道题中选择一题进行回答,如回答正确,加10分,答题不正确不得分也不扣分。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是一回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传统文化。(×)

2、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汁原味”的标准有三:一、表现的内容必须是传统的;二、表现的形式必须是传统的;三、使用的材料必须是传统的。只要符合以上三条,无论有多少其他小的改动,都可以说该项目保持了“原汁原味”。(√)

3、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儿,他们之间没有必然的文化联系,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没有必要去考虑如何保护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事项。(×)

4、当代科技发展太快,传统技术已经严重落伍。所以,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没有什么科学价值可言。(×)

5、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的有传承人,有的没有传承人。(√)

6、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各级政府只是这些遗产的“大管家”,而不是它的真正“主人”。政府的工作应该是动员当地民众保护好自己所传承的遗产,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提供各种各样的支持与帮助。而不是通过举办传统庙会等方式亲自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来。(×)

7、在非遗传承人培养方面,通过高等院校、学术机构来培养是最好的途径。(√)

8、传承人对正在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能改造,但文学家、艺术家完全可以把它当成素材,去创作新的剧目或其他新的艺术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又能繁荣当代新文艺。(×)

判断题第二组

本组答题每一个参赛队的必答题,每一个队从八道题中选择一题进行回答,如回答正确,加10分,答题不正确不得分也不扣分。

1、传承人日益年轻化是件好事,说明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已经解决了后继乏人的问题。(×)

2、我们应该提倡各地传承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如政府可以把苏绣、蜀绣、湘绣、顾绣、粤绣等各种绣法的传承人组织到一起,让她们彼此学习,相互借鉴,这样大家的进步就会更快些。(√)

3、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有一天是要死亡的,这是自然规律。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简单,最稳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它们统统放进博物馆,而不要做无谓的活态保护。博物馆式保护,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最主要的保护模式。(×)

4、当代传媒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与冲击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点来看,当代传媒确实是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罪魁祸首。(×)

5、传统节日类遗产几乎都是从传统仪式发展过来的。所以,原汁原味的传统节日都会有规模宏大的仪式。这也是鉴别一个传统节日是否还原汁原味,是否还有资格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标准。一个传统节日如果只剩下“吃”,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6、一旦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无论怎么改编、改造——哪怕是放弃了传统内容、传统技法、传统原料,都不会影响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属性,更不会将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除名。(×)

7、保护传统村落的重点是,保护当地历史悠久的传统建筑、街道、桥梁,至于当地流传的民间传说、歌舞、传统仪式活动,并不在传统村落保护之列。(×)

8、到目前为止,我国一共公布了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抢答题(共40题,每轮二十题)

本组答题为抢答题,这一轮共有20题。在主持人念完题目并宣布开始时,参赛队开始抢答,由第一位抢到的队答题,每题10分;如出现抢答(即主持人还没宣布“开始”就按报答器),则抢答的队被扣10分;如果抢答后回答不正确,也同样 扣10分。

1、都老是壮语对村寨头人的尊称。流传于融安各壮族聚居区。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首领或部落酋长。隋唐时代都老有崇高威望,还拥有号令部众的铜鼓。请问:“都老”又称着什么?答案:布老、寨老滚人

2、在我县长安镇大袍村苗族聚居区,有一个苗族传统社会组织。组织的带头人具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历来都受到苗族人民的尊重。他不是自封的,而是在生活中自然形成。他既是芦笙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寨中最活跃的人。请问,在苗族的文化中,这个带头人叫做什么?答案:芦笙头

3、我县的长安镇曾为广西四大名镇之一,河西的骑楼街也名声在外。据2011年统计,有近百年历史的河西骑楼街建筑总面积达到了23300平方米,请问:河西骑楼街总户数有多少户?答案:246

4、宗法制度在中国传承了数千年,一旦家族人丁兴旺,经济宽裕,就要因袭旧制建立祠堂,祭奠祖宗,激励子孙。村寨中较为兴旺发达的家族一般都建有祠堂。请问,我县目前保留较为完好、规模较为宽大恢弘的大良镇西村屯陈氏宗祠建于什么年代?答案:清乾隆嘉庆年间

5、融安县雅瑶乡有一个行政村叫冠带村,该村的名字是以一位明朝的总兵因得朝廷赏识,被封为英王,皇帝赐他顶戴(王冠)和玉带。后因被诬告他招兵反叛而被朝廷派兵清剿,在官军围困数月后自刎。后人为纪念他,把他出身地儿时生活的村庄命名为“冠带”(以皇帝赐予的王冠和玉带命名),请问,这名将领的名字中什么?答案:韦纲

6、长安大袍苗村流行着一种苗族传统生产习俗,开耕时间在农历一月初。开耕时,由寨佬荷锄,点燃包有家禽粪便的火把,出村后摘一把茅草(取单数),到田间向东方锄几锄,插上茅草焚烧,春耕开始。在举行这个仪式的同时,还要呤唱什么歌?答案:开耕歌

7、融安北部农村稻田的耕作,犁田和耙田各进行3次,然后播种或插秧。在水稻秋收后即犁田,使土壤在太阳暴晒下充分风化,泥土通过冬天的泡、沤,达到消灭病虫害、清除杂草种子和疏松泥土的目的。这种耕作方式又叫什么?答案:三犁三耙

8、打背工是一种民间劳动协作方式。流行于融安各民族居住的农村。春耕夏种,秋收农忙,建房造屋,婚丧喜庆,同族和同村人互相自愿义务帮工,获得帮助者随时自觉“还工”,但不要求按对方帮工所付劳力对等,可多可少,互不计较。需要帮工人家,预先做好计划,需要帮做什么工或多少人,提前上门告知。壮、苗、瑶各民族至今仍流行。请问这种方式又叫什么?答案:“滚揉制”。

9、浮石镇东江村和六寮村以烧石灰出名。在烧石灰这一过程中有很多讲究,首先是开山取石头时,由村上有威望的老者,拿一生公鸡拜山,求山神保佑,而且装窑时女人不能近场,由村上六十岁以上的老汉装窑。装好窑后,杀猪敬山神,之后青壮年劳动力聚餐喝酒,多时十几桌。请问:要由几名六十岁以上的老汉装窑?答案:六名

10、融安县长安镇太平村竹编帽子历史悠久,据说是从明末清初开始用金竹编织帽子,名曰“太平帽“。太平帽是金竹破成的篾子织好底层,然后把竹叶铺匀,再编织面层,最后把帽边撩紧便大功告成。太平帽样式美观,结实耐用。太平帽是祖传工艺,全村男女老少均会编织。太平帽分为两种:请说出这二种帽子的名称?答案:弯头帽和尖顶小叶帽。

11、土地神是神界地位最低的小官,但为人守土,乐善好施。所以,在农村传统社会中却是个极有权威的神灵,民间有:“入村要拜土地”,“进山先问伯公”的民谚。在桥板壮族地区,土地神生日这天不能下地干活(动土),惊动“土地神公”。 请问:请问,这一天被称为什么节?答案:“土王节”

12、对野猪、山羊等较大的猎物实行围猎,小型猎物由个人狩猎。围猎时,猎手分工明确:有经验的、枪法好的猎手先去“把堂”即估计猎物可能藏身沟槽及逃跑时必经的路上把守,然后有“觅蹄”(脚印)经验的猎人带猎狗按猎物的脚印去跟踪猎物,一些没有猎枪的小伙子跟着觅蹄人后面,这些没有枪的小伙子又称着什么?答案:“猎脚人”

13、壮族地区大户人家多建院落。院落四周修建围墙或以房屋墙体作为围墙,形成封闭的具有良好防御功能的建筑组合。入口处,建有大门,门框比普通的门高大,门板比普通大门厚重,两边有用青石加工成的门枕石,门楼上方建有双斜坡瓦顶,檐下形成一条遮阳避雨廊道。这种入口处的建筑叫什么?答案:门楼

14、晒楼是瑶族传统建筑。流行于板榄镇东岭、麻江瑶族聚居区。建在干栏房前或屋后,供晾晒衣物或纳凉之用。一般是从住房一面外墙平伸出去,靠几根圆木支撑,再铺上木板或者竹片,围上栏杆;一层,两层,甚至三层,远远望去,吊斗似的,高高挂在吊脚楼上,悬于半空中。多呈长方形,也有做成椭圆形的。这种建筑又叫什么?答案:虚楼、踩楼。

15、五色饭是我县的传统特色食品。又称五色糯米饭、花色饭、花色饭、乌色饭。流行于壮、侗、苗族聚居区。每年农历三月三清明节制作,作为扫墓,赶歌圩食用或馈赠亲友礼品。五色饭色彩缤纷,清香可口,至今各地民间仍保持这一传统风俗。那么,五色饭中的五色指哪五种颜色?答案:红、黄、蓝、紫4色,加上糯米本身的白色

16、糯米糍粑是流行于融安各地的民族特色食品。即将糯米浸泡、淘洗后,放入蒸桶内烧火蒸熟,然后将糯米饭倒入石臼里,用木杵反复舂捣。待将糯饭舂成糕状后,将一小团糍粑,先在手上捏成圆形,然后摆放在饭桌上,糍粑即慢慢硬结定形。请问:做糯米糍粑一般都在什么时间?答案:清明节和春节时

17、艾粑粑是一种传统风味食品。流行于我县各地农村。清明节前后,摘取山野的黄花菜的嫩花芽或苦艾的嫩芽,用清水洗净后搓揉,再与糯米搓揉成团,包上加糖的花生芝麻馅,用铁锅煎成饼状,煎熟或蒸熟。今仍时兴流行。请问:艾粑粑通常在什么时候才制作?答案:清明前后

18、长安镇流行吃一种食品叫滑滑粉,它也是一种民族传统食品,它滑嫩而带韧性,美味可口。今仍时兴流行。那么,这种食品还有二种其他的叫法,这二种叫法是什么?答案:卷筒粉、肠粉

19、融安北部山区素有歌海之称,逢节有歌,逢喜事有对歌。谁家讨媳妇、嫁女、招郎上门、弄满月酒、进新房等都有对歌活动。外村的亲友来走亲戚,做东的这个村的歌手们都主动去与客人或外村来玩的对唱山歌,先是请歌师,后是唱客气歌,接着就是盘歌,盘歌的内容很多,有时事政治、名人轶 事,自然知识,情歌对唱。有的连唱三天三夜不罢休。这种对唱的方式也叫什么?答案:“坐堂歌”

20、在腊月下旬杀年猪时,将蒸好的糯米饭,在糯米饭里放上适量的盐、五香粉、胡辣粉拌匀,然后将生猪血与糯米饭拌匀后灌进猪大肠里,灌好猪大肠后放锅里蒸熟,然后放炕上熏烤,吃时洗净蒸热切成片状。我们当地称这种食品叫什么?答案:“郎棒”

21、“草鞋”是用糯稻谷的草芯编织而成,至今在该地区仍有少数农家妇女织草鞋穿上干农活。草鞋有粗细之分。一般“粗草鞋”是上山下地穿用,“细草鞋”是赶圩走寨时穿用。其中,“粗草”有两种:一种是用三根草芯为一股,编织成鞋;一种是用三根草芯为一股缠上布条编织成鞋。请问:粗细草鞋制作在板榄、大将、雅瑶、大坡等乡镇有多少年历史?答案:500

22、唱龙歌是自清代咸丰年间,从湖南传入。每当春节至元宵节,融安县的板榄、大将雅瑶、大坡等乡镇均有舞龙习俗。扎龙材料可以用纸或草,那么纸扎的和草扎的龙分别叫什么龙?答案:纸扎的的叫明龙,草扎的叫黄龙

23、在百年彩调历史中,从融安走出了一批优秀彩调人才。1955年广西彩调团成立,长安业余彩调团杨爱民、傅锦华等人先后被调到团里工作,成为团里的业务骨干,1960年,她们参与演出并由傅锦华主演的彩调剧《刘三姐》进京演出。四进中南海怀仁堂, 得到、刘主席、、朱委员长的亲切接见和赞赏。请问,进京演出的时间是1960年的几月?答案:6月到10月

24、彩调《龙女与汉鹏》进京成功演出,促进了融安彩调的兴盛,村村有文艺队,到处演彩调。请回答:2008年,长安镇、大将镇被文化部评为什么之乡?答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5、表演艺术富有地方特色,在“三小戏”中最为突出。如步法、扇花、转身、亮相和旦脚特有的指法等,就各有数十种。单是丑脚步法就分矮桩、中桩、高桩3大类,其中,那一种步法应用最广。答案:矮桩

26、杨爱民是我区有名的艺人,原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集编、导、演于一身,在彩调史论的研究上亦颇有建树,在彩调剧界享有较高的声望。被称为“彩调王”、“彩调博士”、“当代彩调专家或权威”, 彩调剧《刘三姐》莫进财扮演者。请问:杨爱民是哪里的人?答案:融安县长安镇人

27、原广西彩调团演员,国家一级演员、著名表演艺术家傅锦华是第一代刘三姐之首、彩调代表性传承人。电影《刘三姐》主唱,她清澈的歌声被誉为天籁。她编排的彩调旦角舞蹈及身段作为教学训练范式,一直沿用至今。请问:她创作的身段共有多少套?答案:十三套

28、广西文场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安文场广西文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流行于广西桂北官话地区,尤其是桂林、柳州等地最为盛行,是广西最有代表性和最具影响的曲艺形式。2008年11月,长安文场列入自治区级非遗名录。请问:文场又叫什么?答案:“文玩子”、“小曲”

29、长安文场后继人蒋耀芳在老艺人曾贵春的传教下, 创作了“做人要做这样的人”等经典文场唱段,请问:该作品是根据现代京剧哪一个作品改编的?答案:《红灯记》

30、长安芙蓉酥,是一道别具特色的美味佳肴,它色泽金黄、香酥可口,选料讲究,油而不腻,列为长安镇宴席上传统四大名菜之一,请问:所谓的四大名菜是指哪四道菜?答案:扣肉、元蹄、芙蓉酥、白切鸡

31、长安芙蓉酥什么时候列入市级非遗名录?答案:2011年6月

32、1978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将龙舟赛纳入政府举办,当年9月举办了第一届龙舟赛,来自融安、融水两县共33艘龙舟参赛。1984年9月举行第三届龙舟赛,首次打破了无女子赛龙舟的惯例,请问,本届龙舟赛共有几支龙舟队参赛?答案:6支

33、经过百年打造,融安县龙舟赛已成为全县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群众最喜爱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并被人民网举办的第三届节庆创新论坛评为2012年最佳传承弘扬传统文化节庆品牌。请回答:融安龙舟赛哪一年于年获柳州市第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答案:2013

34、融安龙舟龙舟制作在2013年列入柳州市第四批非遗名录,请问:作为第三代龙舟制作工匠的代表人是什么人?答案:沈观佑

35、在苗族同胞聚住的村寨,每到农历正月就会举行苗族同胞的民俗节日——“芒蒿”节。“芒蒿”,是苗族语,意为“野人”。 野人是苗族人民崇拜的动物,它象征着强壮和力量。我请问,我县什么地方举行“芒蒿”节?答案:长安镇大袍屯

36、请问:哪 个乡镇的 “三月三”会期为融安县规模最大、历史悠久的大型民族传统节日。答案:板榄镇

37、彩调艺人胡秀珍专习唱功老生角色,唱功超群,天赋喉嗓,字正腔圆,越唱越明,表情动人,恰似艺苑中的一枚“金针 ”,为此人们给他取了一个艺名,这个艺名是什么?答案:“指南针”

38、长安文场是以曾贵春为首的长安文场等老艺人,对长安文场艺术的执着追求和传承,给后人留下的一份珍贵文化遗产。自治区文化厅哪一年授予长安镇为“文场之乡”, 2004年

39、秦兆祥,艺名“乡巴画匠”,融安县沙子乡三睦村石岩屯人。广西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读过私塾,十四岁随师学艺 。请问,他于哪一年获得获得广西首批“民间高级工艺师”称号,答案:2006年

40、《融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集》。从2006年至2009年底,历时三年,共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多少条?答案:1000余条

41、打油茶是民族传统饮食。流行于东北部地区农村。把锅烧热,放入茶油,将茶叶煸炒,注入适量开水煮出茶味,调好味,经滤瓢隔离茶渣,用小碗分盛,放入阴米(即蒸熟晒干后的糯米饭)、油炸花生、炒猪肝、小肠、麻雀蛋等,咸甜自便。特点:颜色浑黄,浊而不沉,既有浓茶的香味,又有阴米、花生的香脆和猪肝、小肠的美味。打油茶待客,请问:客人一般喝几碗,以示对主人的尊重。答案:3碗

42、抢花炮是传统游艺项目。抢花炮一般在各个庙宇每年一次的祭祀活动期间举行,同时还有舞狮、拳术表演等活动。请问:抢花炮这一项目流行于我县的什么地区?答案:板榄雅瑶等乡镇

43、是传说中开天辟地、化生万物和繁衍人类的创世始祖。庙是壮族民间宗教庙宇,源于原始末期的始祖崇拜。壮族及其先民聚居的地区多有修建。我县境内有文化遗存。请问:我县境内有多少座庙留存?答案:17座,

44、融安民间信佛、道历史久,信者众。清末民初,长安方圆一公里左右,人口不过五千,有五家做法事的专业道馆,他们分别是杨道馆、张道馆、林道馆、秦道馆和什么道馆?答案:李道馆

45、文场音乐委婉缠绵,柔和抒情,音乐分为:大调、小调、码头调、过场音乐等四个部分。其中大调有:越调(又称月调)、丝弦(又称思贤)、南词、滩簧四个。越调适于表现喜悦轻快、舒畅的情调,也能表达悲哀、焦急的心情;请回答,丝弦所表达的是什么?答案:丝弦宜于表现叹息、惆怅的情

46、我县老艺人蒋耀芳等人创作文场剧《墓地琴音》、《迷彩情结》和《桔乡情》曾参加地区专业剧团文艺汇演,他们曾获得什么奖?答案:获音乐创作二等奖

47、相传有一年长安镇方圆十里数日无雨,水利不济。农民为了祈雨灌田,就以制作滤粉的木滤瓢祈敬社王,借制作滤粉时米桨从有眼的木滤瓢连绵不断流下的样子以祈老天降雨之吉兆。说来也巧,不日老天便数日连降大雨,灌溉了久旱的农田,成就当年五谷丰登。请回答,这个传说源于什么朝代?答案:清乾隆年间

48、在融安县北部的板榄、大将镇农家,都用竹筒将一二条活的昆虫放进竹筒里用生桐油浸泡,浸泡数月后便可做药,人生了无名肿毒,如疔疮、被跌打皮下淤血,就用这种昆虫浸泡的桐油涂在上面,肿痛就可以消失。请问,这种昆虫是什么?答案:蜈蚣

49、岑有培,芙蓉酥制作传承人。经营大三元酒家,以制作融安传统名菜为主,注册“岑师傅金牌”芙蓉酥。请问他是第几代传承人?答案:第七代

50、杨步云,国家一级演员,长安镇人,原广西彩调团团长,他曾获得了文化部的什么奖?答案:文华表演奖

第二轮比赛必答题目

本组答题每一个参赛队的必答题,每一个队从八道题中选择一题进行回答,如回答正确,加10分,答题不正确不得分也不扣分。

1、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

2、第二十六条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地村镇或者街区空间规划的,应当由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专项保护规划。

3、第三十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二)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4、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5、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的,依法给予处分。

6、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破坏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7、第二十五条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应当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8、第五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二轮比赛判断题

本组答题每一个参赛队的必答题,每一个队从八道题中选择一题进行回答,如回答正确,加10分,答题不正确不得分也不扣分。

1、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与审批是同一时间。(×)

2、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正式公布前必须进行公示。(√)

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16字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普及(×)

4、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保护。(√)

5、文化部非遗主管部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审议是复议阶段(√)

6、《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规定的非遗保护的“三项制度”分别是“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与和传播制度”和调查制度。(√)

非遗文化知识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我国有很多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上属于知识产权,他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都具有无形性、财产性、人身性这些特征,而且从客体范围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重叠性。因此,可以利用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确实存在着某些相容的地方,但利用现行知识产权规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存在绕不开的制度障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瓶颈

(一)传承权缺失

尽管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仍然是不容乐观的。首先是缺少一个比较科学的传承权保护体系。虽然非遗保护工作已进行了多年,相关部门和单位也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但是,由于缺少理论的支撑,很多工作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虽然文化部制定了关于部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办法,但是对于如何保护这些传承人却没有具体的法规和政策。其次是投人不足的问题。而在传承人的保护方面,也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当今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传承人难以凭借某种传统文化技能维持基本生存条件;二是传承人的价值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发展中得不到充分重视,其文化环境、社会地位日渐萎缩;三是传承人的基本权益尚未得到保障,传承活动缺乏足够的外部环境支撑,包括财政、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支撑。

(二)隐私权受到侵害

非物质文化遗产隐私权保护的是受社会认可的道德价值和文化尊严,具有非财产属性;商业秘密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财产权益。非物质文化遗产隐私权受到侵害后,构成一种人格尊严的伤害,造成群体成员内心的不安。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隐私权对实现文化和精神目标非常重要。如果公开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破坏某一民族文化的同一性。有时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只传承给具备条件的特定专家,不能向外人披露。因为这种文化遗产承载了群体的自我意识;公开它会毁坏群体的自我理念。所以,侵犯非物质文化隐私权的行为应由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保护法调整,而企业法人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后会造成企业的经济利益损失,应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调整。

(三)知识产权问题开始凸显

对非遺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打破档案原有的时空局限,实现资源共享,加快非遗的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侵权等问题。从非遗范围来看,知识、技能等非遗资源,本身就是一种知识产权。保护主体在进行归档时,应充分考虑非遗资源的所有权属性,不能简单地将属于个人财产的非遗作为公众资源进行分享。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一)传承权的实施

1.建立档案。由于传承人的特殊的“传”与“承”的作用以及我国传承人群体的现状,也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要素得以更完美地展现,为每一位传承人建立档案是非常必要的。建立有关档案不仅规定了要为部级代表性传承人建立档案,而且对档案的内容规定了具体的要求。2.经济扶持。国家有义务扶助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和利用,而作为在国家有关机关登记备案的传承人来说,他们有权从政府那里获得相应的物质补助。3.宣传、推广与引导。国家在传承权实施中的宣传与引导作用,即通过大众传媒、舆论工具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维护并创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文化环境、社区环境和公众环境同时,对社会力量参与的各种保护行为,政府要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二)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隐私权受到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隐私权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为了维护文化尊严和文化完整,有权决定是否向族群或社群之外公开其传统文化信息。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而言,则意味着有权决定是否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和以何种方式将其公之于众。通过禁止他人未经其同意擅自公开作品,就可以实现对传统文化隐私的有效控制。

(三)利用网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

我国大多数档案管理部门已开设网站,档案内容的增值服务、档案资源的展示与宣传等成为档案网站的重要功能。档案工作人员应抓住机会,借助网络力量多方互动,展开相关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结束语

综上,无论是传承权、知识产权、隐私权还是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制度,均不能全部覆盖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内涵,更不能全面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利害关系方的利益。事实上,能够纳入现代知识产权规则体系的只能是基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与创造,而不是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

作者:胡亮

参考文献: 

非遗文化知识篇5

>> 第二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暨西安文化遗产博览会 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解读(二) 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解读㈠ 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解读(三) 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解读(四) 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解读(六) 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解读(七) 陕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浅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揭晓 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 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 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二届“中国航海日”全国青少年航海知识竞赛先声夺人 第五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落户西安 2014年首届“长青杯”中国(周口)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心意六合拳国际邀请赛暨传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78191897,下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试题》电子版,将填写后的试题发至活动邮箱。

方式三:如果试题引发了您对非遗保护的深入思考,针对每个小问题,您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请将您的观点(800字以内)发至活动邮箱,我们将从来稿中择优刊登。

方式四:关注我们的官方微博“@文化月刊”,与我们进行微博互动,我们将热忱回复您的疑问。

无论您通过何种方式参与我们的竞赛,都有可能获得著名学者苑利和顾军共同撰写的专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参与竞赛,答对30道题以上的前100名热心读者每人将获得《文化月刊》当月杂志一份。我们将评出10名最热心的读者,赠送精美礼品一份。请在信封背面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知识竞赛”。详情请登陆《文化月刊》微博及官方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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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2013年11月

活动热线:010-63213166 010-6321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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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知识篇6

文化月刊: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定是活态的,那些历史上确实存在过的重要民俗活动,只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如“泰山封禅”一类的大型仪式活动,都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您是如何看待这样一种说法的?

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区别,是它的“活态”性。那些历史上确实存在,但后来消失了的,哪怕是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文化事项,也不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譬如,泰山封禅始自秦朝,是典型的传统文化。自秦始皇登泰山祭天之后,许多朝代的帝王一旦登基,都会率群臣赴泰山祭天以示君权神授,仪式规模也相当隆重。但即或如此,这类项目也不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并不是说它在中国文化史上并不重要,而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遴选标准首先必须是活态的,必须以活态的形式传承至今。而泰山封禅尽管历史上确有其事,但早在宋代就已经绝迹,像这样绝迹了1000多年的遗产项目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非物质”类的地域标志性文化是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向标

文化月刊: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寻找当地“非物质”类的地域标志性文化。通常,一个地方最有名的地域标志性文化――诸如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表演艺术、传统仪式或节日等,都可中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说法对吗?

苑利:有人经常为找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愁。每当这时,我都会给他们出主意:“这简单得很,你到当地问问,这里什么最有名,这最有名的东西,只要是‘非物质’类的,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说来也灵,过几天朋友就回了电话,告诉我一下找到好几个。我说的“最有名的”,用学界的行话来说,就是地域标志性文化,也就是当地最有名的、最能代表当地特色的地域文化。地域标志性文化有两种:一种是非物质的,如到了北京,北京的烤鸭、京剧最出名,北京烤鸭制作技术、京剧表演艺术,就是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了金华,金华火腿最出名,那么,金华火腿制作技术就是金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庆阳的香包、天津的狗不理、东阳的木雕很有名,那么,相关的制作技术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之,只要是非常优秀且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知识类、表演类、技术类、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都可视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另一种地域标志性文化是物质的,如北京的天坛、故宫、颐和园,的布达拉宫、色拉寺,由于这类遗产是以物质的形式呈现在你面前的,我们将这类遗产称为物质文化遗产。这类遗产虽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息息相关。因为只有掌握了修建天坛、故宫、颐和园的宫廷建筑营造技术,你才能建造这些宫殿、庄园。所以,如果你找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你可以去找当地最著名的物质文化遗产(如侗族的鼓楼、羌族的碉楼等),找到这些物质遗存,只要是相关的制造技艺、营造技艺还在,都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传统的生产知识也应该得到传承

非遗文化知识篇7

关键词: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者简介:齐爱民,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赵敏,重庆大学法学院2005级研究生,重庆 400045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3―0110―03

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合作1,既是推动本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推进我国东、中、西部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2004年12月,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九省区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的正式开始。2005年,香港、澳门正式加人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形成了“9+2”的合作格局。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以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为宗旨,提出了政策研讨、中介与信息服务、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11个主要合作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是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内容。对泛珠三角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既是从泛珠三角区域的优势资源出发,又有利于我国整体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整体经济的和谐发展。

实现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和前提是从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体特色出发,对区域内各省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进行比较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保护方案。

一、泛珠三角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泛珠三角区域位于北纬30度以南的郁郁葱葱的文明带上,岭南文化、巴蜀文化、闽文化、滇黔文化、桂文化、赣文化、湘文化,都蕴涵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生生不息、源远流长的文化群落相互渗透和吸收,形成泛珠三角区域紧紧相连的文化血脉。“类别多样、内容丰富、独具特色、价值珍贵”是对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总体概括。这些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当今重要的无形资源。

根据区域文化的不同,泛珠三角可以分为大珠三角(由粤港澳三地构成)、闽桂湘赣区域、海南岛区域、云贵川区域四个小区域。大珠三角是泛珠三角的核心地带,其经济发展在区域内处于领先地位,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广东省的戏剧资源多样,潮剧、粤剧、西秦戏各有特色,著名的醒狮舞、梅州客家山歌、英歌、石湾陶塑技艺等10余项非物质文化资源都已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闽、桂、湘、赣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闽桂湘赣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具特色。福建省的惠安石雕、漳州木偶头雕刻等民间工艺品制作精美,福州艺、闽西汉剧、木偶戏等表演更是细腻逼真、惟妙惟肖;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具民族特色,侗族大歌、那坡壮族民歌、布洛陀等是各有千秋。湖南的土家族织锦等风韵独特,浏阳花炮更是闻名海内外;江西亦拥有婺源三雕、萍乡湘东傩面具等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海南省地处泛珠三角区域最南方,自成一岛,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着原始风韵、民族特色,如黎族原始制陶技艺、树皮布制作技艺、打柴舞等。

云、贵、川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独特的自然环境、众多的少数民族、悠久的历史,造就了云、贵、川地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云贵地区拥有丰富的蕴涵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云南的傈僳族民歌、傣族的泼水节和孔雀舞,贵州的侗族琵琶歌、苗绣等。四川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丰富多彩,已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就有蜀绣、川江号子、(亻刍)舞、川剧、泸州老窖酒酿制技艺、彝族火把节等。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成正比,经济发展领先的区域,较好地建立了保护和开发并举的保护模式,使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处于优势地位。广东省在传统技艺――凉茶制作方面,充分利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了规模庞大、效益良好的生产链,而被誉为凉茶发祥地的广西梧州却在此方面远远落后于这些发达地区。

二、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一)有助于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价值的实现

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的价值无疑是多元的,但其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尽快改变和消除泛珠三角区域内存在的“一个区域、四个经济世界”和“一个区域、四种经济社会”的不合理格局和不和谐状态1。由于地域性特点,区域中大珠三角及沿海一带经济较发达,而中西部地区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欠发达。但是,中西部地区拥有更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丰富多彩的民间歌舞等,其均可成为现代市场中蕴涵巨大商业价值的商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发达地区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以市场经济的手段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知名度,培育知识品牌,增加竞争优势,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改善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成泛珠三角区域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有助于特色经济的形成,为泛珠三角区域的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目前,各种各样的文化产业已成为许多地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广,涉及面多,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它是一种独特的民俗文化,通过对这些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清理和开发,可以保留泛珠三角区域的地域、民族特色,形成特色经济,推动当地的发展;同时极有可能孵化出国民经济的一些新兴行业和部门。不仅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辐射面广,对其开发保护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如演艺、美术、会展、教育、旅游、体育、出版等的发展,产生多重效益。同时,它还可能通过产业链间的传动关系进而带动信息、餐饮、房地产、服装、交通等十几个行业的发展,为泛珠三角区域的

经济发展创造出新的增长点。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可以拓展新的产业,形成合理、科学的产业结构,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的整体发展。

(三)有助于泛珠三角区域建成节约型、环保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大珠三角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但由于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现阶段,“十一五”规划提出,国家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避免以牺牲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代价。这标志着我国今后的经济增长将会由资源消耗型向节约型转变。因而,在未来一个较长发展期内,既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又要降低资源消耗,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学会用现代科技来改造传统的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应当寻找、开发环保型资源。我国五千年的历史文明,留下了光辉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是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文化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将极大地拓展文化经济的资源范围,对一些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更有利于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且同物质资源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着可循环使用的经济特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泛珠三角区域建成节约型、环保型社会2。

三、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的合作机制

(一)协调统一区域立法。引入商标权保护模式综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我国法律暂无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统一规定,仅云南、广西、福建等省分别制定了地方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其主要以著作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由于各省间地方保护条例存在一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区域内合作开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要促进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首先是要协调区域内各省间的立法规定,使其趋于统一,从而打破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形成整体的有效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其次,在协调区域间立法时需要注意,应制定和实施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运用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目前,登记、确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固然重要,但是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顺利地实现开发和利用,则很难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正因为如此,西方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立法领域出现了一种与传统立法方向不同的新立法方向,传统的立法方向主要专注于知识产权的确认、登记、保护等活动,而新的立法方向则特别关注知识产权的流转和权利的正当行使。例如在1995年3月至1996年9月短短不足两年的时间内,美国国会至少审议了六部限制医疗方法专利权的法案。而最近几年,美国国会又专门审议了八部试图规范和限制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新法案。在此保护思路的指引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机制,应将重点集中在开发方面,落实到保护模式上就是著作权保护模式和商标权保护模式等保护模式的综合应用,而不应停留在确认和登记环节。铜梁火龙是重庆市铜梁地区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于2004年由铜梁县高楼镇申请为注册商标。通过该商标的注册,促进了铜梁火龙文化由资源向效益的转换,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利益,又促进了铜梁火龙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商标权保护模式不仅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能开发其经济效益,并且还有利于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活态性。商标的续展制度也可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期限的问题,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长久的法律保护3。

(二)建设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方面也是如此。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的建立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灭失,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困难,往往是信息不畅、人们无法认知其经济价值,甚至根本不知其存在而造成的结果。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的建立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向社会提供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平台,通过信息的自由流通,增强区域内各省市、企业间的交流,为“供需”双方提供合作开发机遇,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市场产品,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为区域内企业开展特色经济提供商机。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的建立,有利于将高新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过程之中。信息平台的建立必然要求建立便于检索的电子的或者纸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数据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应用上,可以极大促进企业对所需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查询,为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数字化技术手段。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整体性保护。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漳州市,湖南省邵阳县,广东省高州市、潮州市,海南省临高县,贵州省石阡县及四川省都拥有木偶戏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信息平台各地方可以相互交流保护经验,互相借鉴补充,提高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水平,同时可以提供协调区域集体商标的申请、使用的平台。并且通过信息平台还可以加强木偶戏制作及表演经验的交流,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生命力。

(三)实行区域商标战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构建

品牌是市场竞争的利器,好的品牌给人一个选择的标准和理由。以商标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好地突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意识。四川省的泸州老窖企业,运用、开发泸州老窖酒酿制技艺,争创品牌,推出了“国窖1573”系列,而使该酒的酿制技艺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由于酿制技艺的百年积累使得泸州老窖酒口味更为醇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烙印使泸州老窖更具有文化品牌魅力,从而推动了该企业的发展。广东企业通过注册“王老吉”商标进一步开发了王老吉凉茶,龟苓膏生产也通过标示“梧州龟苓膏”以龟苓膏发源地“梧州”作为宣传点,促进产品的销售。使得广东凉茶饮料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不仅保留了凉茶、龟苓膏的古老制作技艺,而且利用现代市场手段带动了整个广东饮品业的发展。这值得广西思考。中西部地区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珠三角沿海地区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并积累了多年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二者结合共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创新品牌,保护老品牌。并且还可以着力于区域集体商标的申请,通过局部区域占领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的制高点,为全国整体的保护创造条件。同时还可以实行区域“著名商标互认制度”和品牌市场优先准入制度,从而建立起灵敏的快速反应长效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四)建立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监督机制。防止破坏型开发、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不能仅以经济效益来衡量对其的开发和保护。在开发、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使人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增进各民族、各区域间的了解,形成全社会的自觉保护意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因此,可以建立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监管,打击跨省区的侵权行为,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过程中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歪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及赖以生存的历史背景,使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中完全商业化和庸俗化,避免只顾眼前利益,重利用、轻保护的破坏型开发、利用。

参考文献

[1]吴国平,泛珠三角经济区知识产权合作若干问题研究

[J].知识产权,2005,(4).

[2]陈天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J].改革与战略,

2006,(5).

非遗文化知识篇8

文化月刊:有人认为除传统技术、表演技艺等外,道具、实物、制成品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您认同这种观点吗?

苑利: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是指那些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方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学艺术类、工艺技术类与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它最本质的特征是它的“非物质”性。而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即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有特殊意义,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不能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是我们审视一个问题的逻辑起点。如果在逻辑起点上出了错,今后的实践工作也将一错到底。譬如,当人们将米雕、核雕等微雕作品当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也许人们没有意识到既然承认了米雕、核雕,就得承认剪纸、泥塑;承认了剪纸、泥塑,就得承认石雕、砖雕;承认了石雕、砖雕,就得承认成片的四合院。可连四合院这样的庞然大物都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还有什么是“物质文化遗产”呢?

第一次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的时候,我站在博物馆门口等人。一个小孩问妈妈:“妈妈,我们看的不都是物质吗?怎么成了非物质啦?”如果这个故事就此打住也罢,但接二连三的事情让人越来越难以接受。一次调查中,我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县级市的非遗名录几乎将当地所有名吃―包子、饺子一类全都罗列其中。问及原因,领导说:“我们是按照上级的要求选的。我们的非遗定义不是说了嘛,除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表演艺术外,那些和非遗有关的实物、制成品甚至包括制作工具都应该是非遗啊。”看来,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真的需要重新反思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时限至少在100年以上

文化月刊:户县农民画、金山农民画非常优秀,也非常原生态,这类优秀文化能否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苑利: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流传至今的所有文化事项――哪怕是非常优秀的文化事项都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譬如我们经常谈及的户县农民画(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金山农民画(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等,至少目前还不能被指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因即在于它们在传承时限上,尚没有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入门槛,非物质文化遗产至少要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准入门槛限定在百年以前,是因为清末民初是中国历史上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戏曲曲艺等传统文化发展的最后一个高峰期,将这一时期产生并流传至今的优秀遗产钩沉出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而言,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当然,百年历史只是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时限上设下的一个最基本的准入门槛。其实,像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一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项通常也都会有数百年乃至上千年历史――昆曲、京剧等表演艺术至少会有数百年历史,木版年画至少会有近千年历史,风筝制作至少会有近两千年历史,而像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钻木取火技术等至少会有近万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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