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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哲学观点8篇

时间:2023-11-20 09:57:11

劳动的哲学观点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1

[关键词]萧焜焘;技术哲学;自然哲学

在哲学界,萧焜焘先生(1922-1999)以研究黑格尔哲学、自然辩证法著称,人们很少提到他的技术哲学思想。事实上,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技术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萧焜焘技术哲学的研究进路十分独特,其技术哲学的思想内容也极其深邃而广阔,学界应关注之。

一、技术哲学研究的基础地位

萧焜焘十分重视技术哲学研究。首先,可以从他的主要著作的文本结构中找到“客观证据”。这就是,在他最重要的学术著作《自然哲学》和《科学认识史论》中,“技术哲学”研究都处于极关键的“位置”。在《自然哲学》中,“技术论”作为整本书的四篇之一,是他整个《自然哲学》的终点。在他看来,“技术运动”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最高篇章。同样,在《科学认识史论》中,“工程技术与现代哲学唯物论”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由他亲笔撰写。他正是在当代工程技术发展中看到了科学与哲学复归于“辨证综合”的现实途径。

其次,还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找到根据。关于“技术”地位的言论。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中,技术竞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也日益显著。“技术的这种从自然到社会、从理论到行动的两栖特点,奠定了它在科学与哲学中的主导地位。当今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工程技术活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技术”与“科学”、“哲学”并列,并被视为居于“主导地位”、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起决定性作用。如此高度地评价“技术”,这在哲学界尚不多见。

萧焜焘明确地反对轻视技术的思想传统。在

第二,实践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萧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建构原则。萧焜焘关于技术的形成、技术的本质、技术的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都贯穿着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范畴。譬如,他讲“生产劳动对技术的形成与发展的决定作用”,“作为劳动方式的技术”、“物与人的交互作用的显现”、“革命实践是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等。

萧焜焘关于“工程技术”的定义突出地体现了其运思的实践观点。他把工程技术定义为:“是实现人的意志目的的合乎规律的手段与行为”。这种定义,与我们学界通常强调,技术是“方法”、“技能”、“知识”、“手段”等观点,的确不同。它更强调技术的“行动的意义”。

萧焜焘明确地意识到:“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要义就在于行动。因此,‘技术’作为变换物质、协调关系、促进思维的一种能动力量,是可以与‘实践’范畴相通的。实践是技术的哲学灵魂,技术是实践的现实表现。”

第三,服务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  萧焜焘主要是站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技术哲学的研究功能。比较而言,他不强调技术哲学研究自身的学术价值,而是强调技术哲学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工程技术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原因是:工程技术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大成,将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并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工程技术立足于自然,通过实践,面向人生,将宇宙人生凝为一体,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人定胜天的哲学宇宙论的最高原则。在萧焜焘那里,深入开展工程技术的哲学研究,正是为了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使其青春永驻,大放异彩。

第四,以马克思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作指导。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主要受到了马克斯恩格斯的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他自己明确地说,他的技术哲学研究思路正是沿着马克思指引的方向前进的。

比较而言,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受到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更突出。譬如,上述三点都可在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具体来说,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暗含着一个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萌芽;恩格斯也特别注意对“劳动”、“工业”的研究,也特别强调“工业”对哲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等等。注意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与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联系,研究萧馄焘的技术哲学思想,也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恩格斯的不被人们注意的技术哲学思想。

三、自然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没有充分地展现出来,他提出的“哲学唯物论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也没能面世。但这些缺憾不足以构成把握他的技术哲学思想的障碍。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的技术现象。

技术现象古已有之,但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大都轻视技术现象,把它看做是“细枝末节”,不足为道。萧馄焘一反这种哲学传统,把技术现象置放在整个宇宙自然运动中来考察,视它为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在他看来,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表现为“宇宙的客体性”、“生命的主体性”、“技术的主客统一性”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一个客观的必经阶段。“技术”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生命是宇宙自然辩证发展的跃进,生命的基质——自调节、自复制实体的出现,标志着自然界从自在状态走向自为状态。生命现象高度发展,产生了人类及人类精神,产生了主体及主体意识。人作为宇宙自然的“主体性”,不是简单的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派生物,而具有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人的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的高度发挥便产生了“技术”。由此,萧焜焘指出,技术是生命的精灵,是生命的自适应、自调节的生理机能的“社会形态”。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生产劳动的结晶,是生产劳动的能动性、目的性内在本质的“物化形态”。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行为从本能到自觉的转变,是人类社会的本质与灵魂。生产劳动有明确的目的性,一定的计划性,必要的专业性,以及为了达到目的、服从计划、配合专业的相应的工具手段。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验的积累与智慧的启迪,产生了改进劳动方式、提高劳动效率的技术。所以,生产劳动是技术进步的一个永恒的不可废弃的基础。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主观目的性转化为客观现实性的中介。技术既有其客观的生理基础,又有其社会实践的根据。这说明技术绝不是单纯主观性现象,也不是单纯客观性现象。主观目的性是技术产生的主体性根据,但主观目的实现可能性不等于客观现实性。技术正是使人之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中介环节。由此,(1)技术具有中介性。技术是主观目的性中否定其主观抽象性的因素,即主观中的客观性,抽象中的具体性,潜在中的现实性。(2)技术具有二重性。技术是自然规律性与社会规律性结合的产物;技术是物的因素与人的因素结合的产物;技术是主观与客观结合的产物。(3)技术具有过程性。技术过程就是主观目的性向客观现实性的转化过程,也就是主观目的性在自我保持中超越其主观抽象性,否定其自身而客观化的过程。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与人类同呼吸、共命运,是人类改造世界同时改造自己的一种现实力量。一方面,技术从属于人,是人的合理的意志的外化与物化。世界上如果没有人,就绝不会有技术。人通过技术改造世界,以符合自己的生存目的。另一方面,技术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本质属性。劳动创造人,技术改造人。技术是构成与推动人变化发展的根据和力量。

第二,作为社会精神运动起点的技术现象。

由上所述,萧焜焘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视角,深入揭示了技术的生理基础,技术的社会实践根据,技术的性质,以及技术的价值。毋庸置疑,这种视角及其研究成果能较好地揭示技术的“客观性”、“物质性”的一面。但比较而言,萧煜焘认为,技术作为一个整体过程,它更多地应该属于社会人文现象。作为社会人文现象的技术,它与社会生产经济系统、政法伦理系统、文化意识系统密切相关。遗憾的是,萧焜焘的关于“技术作为社会人文现象”的研究还没有充分展现出来,我们只能叙述要点如下:

在萧焜焘看来,技术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它们的结合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作为核心与地理环境、社会人口构成“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性的物质”,它作为社会精神现象、意识形态的客观出发点。

技术作为生产经济系统的内在因素。技术是生产劳动的产物,它从属于生产,进而指导生产,最终变成了社会生产力的核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的技术,深刻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技术作为政法伦理系统的内在因素。政法与伦理是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政法是硬性的压制手段,伦理为软性的舆论手段。技术与政法伦理内在相关,政法伦理可以越过经济障碍,促进技术;也可以不顾经济利益,遏制技术。

技术作为文化意识系统的内在因素。技术物化为工具、产品,它类似于所谓“硬件”;技术作为人类经验与智慧的凝聚,它类似于“软件”。软件型的技术属于文化意识系统。技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它反映一个社会的性质以及进步水平。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人类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的体现,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内在实质。

第三,技术自身的辩证运动思想。

萧焜焘重视对技术自身的辩证运动的研究,他从逻辑和历史两个方面揭示了技术发展自身的辩证法。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2

[关键词]《法哲学原理》;劳动;马克思的哲学革命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5-0046-05

王文臣(1976-),男,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恩格斯早期思想。(上海 201701)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本论(含手稿)》的世界历史批判理论及其当代意义”(项目批准号:11YJA710029)、上海政法学院院级课题“‘大思政’下的哲学通识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的结合机制”(项目编号:DSZl211)的阶段性成果。

作为黑格尔晚期唯一的正式出版物,《法哲学原理》被视为代表成熟时期黑格尔对国民经济学诸如法的关系、财产等问题的基本看法,尤其是黑格尔对劳动概念的全面阐释。黑格尔自耶拿时期便开始研究劳动概念,继而涉及国民经济学,又在《精神现象学》中得以深刻阐发,从而最终在《法哲学原理》中得到系统论证。马克思在1842—1843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着手对黑格尔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对国民经济学的看法做出批判,直至最终彻底颠覆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而使哲学重新奠基。这个重新奠基的过程便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展示的哲学革命及其成果。

可见,深入分析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劳动概念,对于领会马克思的存在论革命具有重大意义,即切实领会马克思哲学作为当代哲学对当前改革与建设的指导作用。

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对劳动概念的全面阐述

早在耶拿时期黑格尔便开始研究“需要的体系”这一问题,可看作是对劳动概念的最终探索。“一般情况下,需要的体系已被视为一个高于普遍的自然依赖性的系统。人们自身的劳动或满足需要的能力不能完全满足自身需要,这就需要一个异己的力量来满足自身需要。”黑格尔在这里就已经看到劳动创造产品对人类生存的作用,他利用需要——劳动(交换)——满足的论证方式来阐述劳动的存在论意义。劳动在这里不仅仅是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的中介,倒可以说是人的存在之根本确证方式,在存在论之根基处显示出劳动的根本意义。这为后来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论述主奴关系的辩证运动,以及在《法哲学原理》中阐明所有物——契约——不法等环节作了准备。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对“需要的体系”做出更为完整的论述,他指出需要的满足取决于两个因素:(1)自身劳动或他人劳动所创造的外在物,马克思称其为“物质生活本身”,自身劳动的产物是他人需要的对象,同样,他人劳动所获也是满足自身需要的对象。黑格尔这种论述符合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市场、分工以及交换等观点,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受到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影响。(2)个体之间满足互相需要的“中介”是劳动。“通过活动和劳动,这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中介。这里,需要的满足是满足主观特殊性,但普遍性就在这种满足跟别人的需要和自由任性的关系中,肯定了自己。……政治经济学就是从上述需要和劳动的观点出发、然后按照群众关系和群众运动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以及它们的复杂性来阐明这些关系和运动的一门科学。”

政治经济学是从现实社会的经济活动——生产劳动——开始来论证整个经济活动,黑格尔在这里同样也是坚持这种观点,也认为劳动是满足个体之间需要的中介。因为没有这个中介,就没有满足需要所需的客体;同时,失去这个中介,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复存在,需要的体系或说市民社会从何谈起呢?如果每个个体都没有劳动活动,那么满足彼此需要的对象——那个后来被黑格尔称为“一般社会财富”又怎样产生呢?因此,黑格尔在《耶拿实在哲学》中指出:“每个人的劳动就其内容来看是一种为一切人的需要的普遍的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具有一种价值;他的劳动和财产并非对他个人来说的那样的意义,而是对一切人来说的那种意义。需要的满足是一切人相互之间的一种普遍的依赖性。”这里,黑格尔强调了人与人之间通过劳动及其产品实现相互满足的依赖性,而且称其为普遍性。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3

关键词:劳思光;中国哲学;合法性;基源问题;研究法

中图分类号:B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16)02021507

劳思光(1927-2012),祖籍湖南长沙,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劳氏论著多达30余部,尤以三卷四册之《中国哲学史》影响最为深远①。他早年研究康德哲学,并以“黑格尔模型”文化观为理论背景,探讨中国文化的未来出路,在研究进路上,与唐君毅、牟宗三颇为接近,一度被视为当代新儒家。劳氏中年在吸收当代英美哲学成就的同时,着手整理传统中国哲学,以上述工作为基础,晚年受帕森斯社会学理论及哈贝马斯哲学的影响,创构自己的文化哲学。基本上,劳思光是以克服现代文化危机、哲学危机作为自己的根本关怀的哲学家。由于劳著《中国哲学史》持续而广泛的影响,劳氏常被定位为中国哲学史家。其实,中国哲学的研究只是劳思光哲学研究的一部分,劳思光《中国哲学史》之作只是其后来文化哲学建构的一个预备性工作。

一定意义上,劳著是继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及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之后,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哲学史》著作②,也是劳思光以世界哲学为背景,整理、诠释传统中国哲学的成果。劳思光是当代中国哲学家中最具方法论自觉的一位,这些方法论的反省以使中国哲学走出历史、进入现代为目标,值得我们关注。劳思光的诸多思考,对于我们反省目前中国哲学界讨论热烈的中国哲学合法性、经典诠释等问题均有借鉴意义。本文围绕中国哲学世界化这一核心问题,梳理劳思光的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反省其得失。

一、哲学概念的反省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

源自西方的“哲学”概念与中国传统思想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哲学”这一概念本身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在这一问题上,劳思光既不取狭隘的特殊主义的立场,否定中国哲学研究的合法性,亦反对简单地以西方哲学为标准剪裁传统中国哲学。依劳氏之见,突破上述两种极端立场的关键,在于对“哲学”这一概念本身作深入的省思。

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首先是哲学如何定义的问题。大家常常无法摆脱亚里士多德式本质定

义的影响,对此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一再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事实上,即便就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而言,不同的哲学家对哲学的理解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西方哲学最初是在古希腊文化与多种文化(如埃及文化、西亚文化)相互影响的背景下诞生的,以后更不断地受到其它文化(如罗马文化、希伯来文化、阿拉伯文化、日耳曼文化)的影响。换言之,所谓‘西方哲学’,其实包含非常多元、甚至相互冲突的成分,绝非铁板一块”[1]。所以要从哲学研究之对象或内容的角度,给哲学下一本质定义,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正是“哲学无定论”这一说法所以提出的根本原因所在。[2]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哲学研究毫无边界可言,劳思光认为哲学之异于其它学科的根本,在于其独特的思考方式。哲学研究的题材似乎是变化不定的,然而哲学思考总是带有它自身的特性,亦即具有反省的(reflective)特性[3]7。劳思光对哲学思考之特性的界定,是较为中肯的。如牟宗三即认为:“凡是对人性的活动所及,以理智及观念加以反省说明的,便是哲学。”[4]3冯友兰也认为:“我所说的哲学,就是对于人生的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5]1这也就是说哲学思考所寻求的并非是对事实或对象的经验性的描述与解释,而是探寻研究对象所以可能的条件与根据。由历史学、政治学与历史哲学、政治哲学的区别我们即可清楚地了解这一点。

以此为基础,劳思光给出一开放性的哲学界定:“哲学思考是对于(a,b,c……)的反省思考。”[3]9这可以说是劳氏为哲学所作的形式性的界定,这一界定的好处在于,它不只破除了在哲学定义问题上的西方中心主义立场,为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哲学研究留下余地,并且也为不同哲学传统之间的沟通、对话提供了平台。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界定,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哲学形态留有空间。就此而言,但我们不能认为中国文化对宇宙人生以及政治问题所作的系统性反思不应归入哲学之列。

仅此尚不足以完全解决问题,因为中国哲学的研究并不仅仅指向历史,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应能就当下以及未来的种种社会、人生问题给出自己的思考和回答。20世纪中国学人创立中国哲学学科显然不只是处于历史的兴趣,更是基于民族文化主义的立场,论证中国哲学的普遍性意义。就劳思光的思考而言,这即是如何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的问题。劳思光思考的不只是传统中国思想的哲学身份认同,更是中国哲学的未来发展。在劳思光看来,“中国哲学倘若不能成为‘活的哲学’,则它即不必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来研究”[6]13。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首先是指中国哲学的研究也应重视概念辨析以及论证等现代哲学研究的技巧。在此意义上,劳思光澄清了一项基本的误解,亦即源于西方的逻辑解析方法,可以用来处理中国哲学的问题,这里并不存在“以外观中”的问题,因为逻辑解析作为一种方法,如同“思想上的显微镜”,本身是客观的,只是一种工具,可以应用于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哲学研究当中。当然,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的更根本问题在于揭示其可能发挥的与客观现实相应的功能和作用。当然劳思光的意思不只是说要让中国哲学成为中国实践的指导者,而是说应从人类理性之一般性的意义上,说明中国哲学对解答当前人类所面临之各种重大问题所可能发挥的积极意义。为说明这一点,我们需要引入劳思光以认知性哲学和引导性哲学的区分对哲学的功能所作的说明,我们可将此视为劳思光对哲学概念的实质性的界定。

劳思光认为,从哲学功能的角度来看,哲学可分为两大类:认知性的哲学(cognitivephilosophy)与引导性的哲学(orientativephilosophy)[7]666-668。前者以知识性的探索为主,为解决各种哲学问题而建构完备的知识体系;后者则以达成自我与世界的转化为主。整体上来看,西方哲学以前者为主,而中国哲学以后者为主,当然这一区分不是绝对的,当代西方哲学显然越来越注意后者的重要性,甚至有学者认为引导性乃是哲学的基本特点[8]。不过,有一点是比较确定的,中国哲学除少数哲学家外,多数以引导性为主,儒、释、道各家所强调的理想人格的达成,儒家努力转化现实世界的外王理想,其最终目的均并非为成就一套严格的知识体系,而在于引导自我与世界实现理想性的转化。

所谓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使其在当前的现实下继续发挥自我转化与世界转化的引导性功能。必须说明的是,劳思光的上述区分,并非在观察中西哲学之异的基础上,透过简单地综合以扩大哲学的范围,进而说明中国哲学的合法地位。引导性哲学与认知性哲学的区分,是劳思光针对世界范围内的现代文化或现代性的种种弊病所给出的回应。

依劳思光之见,人不同于动物,在于人于自然生命、自然生活之外尚有文化生命、文化生活。而各种前现代的、能够安顿个体人生以及社会整体的文化秩序,纷纷处于解体的状态,无法发挥真实有效的引导性作用。现代文化以其扩张性与宰制性最终导致科学主义与虚无主义的泛滥,人随之也被“物化”[9]65-85。这乃是人类面临的整体性文化危机。同样,哲学也面临重大的危机。对劳思光而言,哲学首先应该是文化哲学,换言之,哲学应透过自身的反省和批判功能,思考如何为合理文化秩序的建构提供引导或定向的作用。然而,现代哲学面对种种社会、人生问题,越来越暴露出它的“无力感”,越来越沦为少数人的智力游戏。

哲学只有相应于客观现实发挥其文化功能,方能克服现代文化情境下产生的危机。就这一点而言,劳思光突出引导性哲学这一观念,并非仅仅针对西方哲学的冲击,为捍卫中国哲学的合法地位而给出的权宜之计,更是对现代文化危机与哲学危机的诊断与回应。引导性哲学观念的提出,可以很好地说明中国哲学的特质,更指明了未来“世界哲学”的发展方向。作为引导性哲学的中国哲学可以并且应当在未来世界哲学的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衡定各种哲学的“理论效力”这一观念,必须作相应的拓展,亦即,一哲学理论效力的高低,不只是指它的“解释效力”,更是指它的“引导效力”。[9]20前者相应于认知性的哲学而言,后者则相应于引导性的哲学而言。

透过对哲学概念的形式界定与实质界定,以及对未来世界哲学发展方向的判定,劳思光给中国哲学的合法地位一个最强义的说明与安立。此外,劳思光对哲学概念的反省,从中国哲学学科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不只摆脱了西方中心主义式的哲学立场,也突破了主张确立纯粹中国哲学叙事的本土主义立场,而这正是当前中国哲学研究中最具影响力的两种错误进路:或者将中国哲学完全纳入西方哲学的概念框架里,并且以西方哲学的标准来衡断中国哲学;或者反其道而行,将“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与西方哲学加以对立,以期保持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或特殊性[1]。劳思光所确立的乃是一种能够融合中西哲学的更具统摄性的哲学概念[10]20-23,他所主张的毋宁说是一种朝向世界哲学的中国哲学研究,其目的在于努力消除中国哲学与世界哲学之间的隔阂。劳氏对中国哲学之合法性的论证,显然较之“家族相似”之类过于宽泛的论述更为具体、有力。

劳思光对哲学与中国哲学之间的关系以及世界哲学未来发展方向的判定,自然影响到他对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的构建,一定意义上,劳思光有关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的构想及其实践,正是以其对中国哲学之本质及其与世界哲学之关系的判定为基础的。

二、哲学史研究的目的与基源问题研究法

哲学与哲学史有着极为紧密的关联,不少学者坚持哲学就是哲学史的主张。就中国哲学研究而言,中国哲学史无疑是最重要的思想与资料来源。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论建构,除了首先要厘定中国哲学与哲学、西方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之外,还必须说明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当前的中国哲学研究与其自身的传统亦即中国哲学史之间的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劳思光给出了一个基础性的理论区分:开放成素(openelement)与封闭成素(closeelement)的区分[6]166。这一理论区分虽是为处理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而提出的,不过作为一种方法,具有很强的普遍性。依劳氏之见,任何一个理论,或哲学传统,它必定包含两个不同的方面:一则因其触及真正的社会人生问题,因而其中必然包含具有超越性和普遍性的成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具体的理论或哲学,一定受特定的社会历史情境制约,会随着具体历史情境的消失而失效。前者即一个理论的开放成素,后者则是一个理论的封闭成素。回到中国哲学的研究上来,当我们面对历史上已有的种种哲学理论的时候,必须区分出其中何者为具有开放性或时代相干性的内容,何者为已经失效因而是封闭的内容。当然,这里首先会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判断的标准如何确立?在劳思光的思考中,这其实正关联于他对当代文化危机问题的思考。所谓开放性的内容是指,能够继续针对当前文化危机而发挥其引导性作用的成分,否则只能归之于封闭成分。

由此可见,对劳思光而言,哲学史研究除了史学分析的维度以外,更有其当下或未来的指向。换言之,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并不能简单地还原为一种纯粹史学性质的工作,而应提取哲学史中具有普遍性的成分以解决当下或未来人类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一定意义上,这正是由哲学思考的普遍性所决定的,是以有学者认为,哲学放弃其普遍性的追求,无疑等同于自杀。劳氏此一区分意在说明,中国哲学史研究作为中国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包含去脉络化和再脉络化两个环节。所谓去脉络化,即是将中国哲学史中具有普遍性的内容从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脉络或情境中剥离出来,如此中国哲学方有“重生”的可能,否则这部分内容将只能被淹没于历史的深渊之中。不过,当前的中国哲学研究,似乎正朝着一个相反的方向发展,思想史、学术史正在取代哲学史的研究,此即有学者所提到的“历史化的叙事”,“即只用历史、社会、文化的原始脉络所提供的资源来解读古典思想,尤其是刻意避免西方哲学的问题意识或哲学术语”[11]。这自然与劳思光寻求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的愿望相悖。当然,将哲学史中具有普遍性的内容“抽离”出来,还不是中国哲学研究的全部,抽离出来的内容还必须回到当下的社会历史情境或脉络中去,否则中国哲学即成为余英时所谓的“游魂”,而这一部分工作正是所谓“再脉络化”的过程。劳思光的这一方法论构想,在一些海外研究者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并已经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如黄勇等以中国哲学为资源针对当前伦理学所面临的诸多理论困难,给出独特的解答,有一定的影响。

基于上述方法论的考虑,劳思光对当前国内外几种常见的中国哲学研究态度提出了批评。首先即是将历史上的中国哲学完全当作广义史学研究的对象,对过往的哲学作史学性质的描述。此一研究除违背哲学要求普遍化的本性以外,其真正的危机在于,将消解中国哲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合法性。此外,劳氏认为此一研究进路,亦有“肤浅化”的毛病,最终使得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变成“史料加常识”。其次,劳思光认为我们同样也不能以一种“传道的态度”来从事中国哲学研究,这大体上是针对熊十力所开创之新儒家学派而言的。劳氏认为以“传道的态度”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的最大问题在于,研究者因其信念之蔽而不能正视传统哲学中可能失效的成分,因而亦不利于中国哲学的“重生”。如果对传统中国哲学中的封闭成素没有清醒的认识,中国哲学在当下或未来的发展将有走向自我封闭的危险。是以劳氏认为,某一哲学传统自身的理论效力与研究者个人所持的信念必须加以区分。当前一些儒学研究者对儒学持一种原教旨主义的立场,正是劳思光所批评的这一态度的极端化。此外,海外流行的近于民族学或民俗学式的“汉学研究”,亦非中国哲学研究的正确态度。因为汉学研究恰恰是将中国哲学界定为一种根本不具有普遍性的地方性知识,就中国哲学的未来命运而言,汉学研究只会加大中国哲学与世界哲学之间的隔阂。换言之,以汉学研究为进路的中国哲学研究,只能导致中国哲学的“博物馆化”。

顺此,劳思光给出了另一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在处理哲学史上某一哲学家的理论时,需要注意“发生历程”与“内含品质”之间的区分[12]6-9。所谓发生历程要说明的是某一哲学理论是哪位哲学家在何种环境、何种动机下提出的,而内含品质则是指该哲学理论本身的“理论效力”如何。就中国哲学的研究而言,某一哲学理论的内含品质显然较之该理论由何人在何种环境下所提出等外缘问题更为重要,并且后者根本不能判定该哲学理论自身之理论效力的高下。过去以唯物史观分析中国哲学之研究进路的根本问题,就在于其混淆了发生历程与内涵品质的区分,换言之,我们常常是以对外缘问题的讨论代替对哲学理论本身的分析。有学者以唯物史观质疑劳思光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的不足,就哲学史的“历史性”这一点而言,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这一质疑似乎也未能真正体会劳氏对哲学史研究之目的的判定。相关质疑见柴文华《劳思光的哲学史观和方法论解析》,《哲学动态》2015年第6期,第28-36页。劳氏强调发生历程与内含品质这一理论区分,是由其强调透过对中国哲学中开放成素的掘发以使其继续发挥文化上的引导性功能的问题意识所决定的,因为只有透过对某一哲学理论之内含品质的探究,方能真正决定该理论本身是否具有开放性或时代相干性。基于以上方法论原则,我们大概不难理解何以劳思光会确立“基源问题研究法”作为写作《中国哲学史》的核心方法。

依劳思光的界定,“所谓‘基源问题研究法’,是以逻辑意义的理论还原为始点,而以史学考证工作为助力,以统摄个别哲学活动于一定设准之下为归属”[13]10。基源问题研究法的第一步工作自然是确立每一哲学家的“基源问题”。这里涉及劳思光的一个基本假定,即任何具有成熟思想的哲学家或学派的思想理论,必是对某一根本问题或基源问题的解答。不过,并非每一哲学家在铺陈自己的思想理论时,都会清楚地说出其基源问题是什么。所以要确定一哲学家的基源问题之所在,必须就相关材料的论述和论证“逐步反溯其根本意向所在”,掌握了根本意向,基源问题大体也就可以确定了。由材料反溯历史上哲学家的根本意向及基源问题,即是所谓“理论还原”的工作。

由于确定基源问题的工作必然涉及材料之真实性的问题,是以史学意义上的考证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这可说是理论还原工作的基础和辅助。掌握基源问题之后,即可对哲学家的思想理论作一重构。由于基源问题往往都是带有终极性的哲学课题,无法简单地加以解决,因而一般都会被分解为众多次级的问题,通过对次级问题的回答而最终解决更为根本的基源问题。对历史上各哲学家的思想理论进行哲学的重构,必然要求在确定基源问题的基础上,分析由此所引生的次级问题,以及哲学家为解决相关问题所给出的论证和答案,最后将其逻辑地展示为一个理论系统。哲学重构的工作基本上也就保证了中国哲学史叙述的系统性和条理性。

一般来讲,透过上述工作将历史上重要的哲学家的理论按时间顺序清晰地展示出来,即算是完成了哲学史工作的基本任务。不过,在劳思光的思考中,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无法绝然分开。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固然是“还原”中国哲学史的“本来面目”,不过更为要紧的是:哲学史上已有的种种哲学理论,其理论得失如何,其中何者具有开放性因而能为今天的哲学研究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何者是封闭性的因而已完全失效?只有对以上问题作出明确而具体的答复,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才能成为面向当下与未来之中国哲学研究的准备性工作。

劳思光认为,哲学史的任务还必须包括“全面判断的统一性”,也就是说,哲学史研究还必须对历史上已有哲学系统理论得失予以评判,并且判定诸多哲学理论之理论效力的原则、标准必须具有一贯性。这就是劳氏所谓的将个别哲学活动统摄于一定的理论设准(postulate)之下。设准一词虽借自西方哲学,不过在劳思光这里不过是为整理、判定哲学问题而设立的一些标准[14]5。但问题在于,作为评判各家哲学的最终理论标准应如何确立?劳氏认为,自然随哲学史研究者个人哲学识见的差异而各有不同。这里所隐含的意思是,哲学史的写作者还必须是哲学家,亦即对哲学史中所可能涉及的重大哲学问题必然有所触及并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就此而言,写作一部完全“客观的”哲学史乃是不可能的。

这里可能引申的一个问题是,劳思光有关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方法论构想,所着重突出的是哲学史研究中“哲学”的方面,亦即如何透过一种“抽离性的”工作或哲学史的“去脉络化”,以掘发传统中国哲学中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内容,而对哲学史本身所应包涵的“历史性”似乎太过轻视。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质疑,是因为“哲学史撰作,就客观的任务而言,除了要逼近历史人物哲学思虑的实况外,还应包括历史脉络的建立”[15]295。针对这一点,有学者即认为,劳思光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在结构几乎是一种‘静态的哲学史’,‘而非’‘动态’”。[11]依劳氏的方法论构想所写作之《中国哲学史》如何保证其“历史性”?首先,劳思光自然无法接受黑格尔式的历史观念。在黑格尔的思考中,“要想把握哲学史的中心意义,我们必须在似乎是过去了的哲学与哲学所达到的现阶段之间的本质上的联系里去寻求”[16]7,黑格尔基于其“历史目的论”的观念,认为哲学史即是绝对精神步步展开自身的过程,因而黑格尔的哲学史真正是“动态的哲学史”。姑且不论黑格尔对东方哲学的评价合理与否,即便是仿照黑格尔的目的论观念写作《中国哲学史》,其最终不能不与劳氏中国哲学研究的目标相违背。因为现阶段的中国哲学与历史上的中国哲学存在着明显的断裂,要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内在地关联,依劳思光之见,我们只能透过纯粹理论的眼光而非历史的眼光,以发现过去中国哲学中所可能存在的不受历史制约的普遍性内容,进而使其与当前的历史相结合。

在劳氏看来,哲学史的“历史性”本质上不过是基源问题演变的历程,由基源问题之演变,进而透过理论设准的衡定,我们其实可以判定整个哲学史发展的基本理论趋势[13]11。就劳氏的《中国哲学史》而言,劳氏以价值源自主体性之价值自觉为根本理论设准,衡定各阶段之哲学理论。当然,劳氏之所以确定此一理论设准,自然是以其个人的哲学见解为基础的,而他之所以以价值文化问题作为考察中国哲学的根本问题意识,这同时是由其始终关切的文化危机问题所决定的。以此为背景,劳氏认为先秦孔孟儒学的理论效力最高,由汉至唐的哲学完全偏离了孔孟儒学的基本方向。换言之,这一阶段乃是孔孟儒学隐而不彰的时期,直至宋儒才开始以回归孔孟儒学之基本立场为目标,由周濂溪至陆象山、王阳明之全部宋明理学所展现的正是中国哲学步步回归孔孟儒学原始立场的历程。

就宏观而言,劳思光对中国哲学史的梳理确实展示出某种基本的理论走向,一定意义上,这自然可以认作是劳氏《中国哲学史》之“历史性”的一种体现。就具体论述来看,劳思光透过史学考证的工作判定《中庸》《易传》非先秦时期之作品,削弱先秦儒学尤其是孔孟儒学的形上学旨趣,关于劳思光的儒学诠释,参阅廖晓炜《当代儒学与西方文化——徐复观、劳思光儒学诠释论析》,收入郑宗义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第十一辑),桂林:漓江出版社2014年版,第69-98页。进而说明先秦儒学与汉代儒学之间所存在的哲学发展史上的内在转折。劳氏诠释宋明理学所提出的“一系三阶段说”,更是以哲学理论效力为标准,具体展示了宋明理学发展的内在进程。毋庸置疑,劳氏对中国哲学发展史的上述“建构”,与其个人的问题意识、理论识见有着密切的关联。如果说劳氏对各哲学家之哲学理论的判定不能成立,那么劳氏《中国哲学史》所展示出来的“历史性”自然会受到相当的质疑。如以宋明理学的诠释为例,如果能够从文献上证明先秦孔孟儒学本身即包含有形上学的理论层面,并且周濂溪、张横渠、程明道的理学思想并非如劳氏所言属于气化宇宙论的形态,而是如牟宗三所言,周濂溪等的本体宇宙论思想与象山、阳明的心学以及孔孟儒学在本质上属于同一理论形态,那么,劳思光所建构的“一系三阶段”的宋明理学发展历程是否能够成立,就并非没有疑问了。循此,有学者质疑劳思光所建构的乃是一种非历史的哲学史论,[17]确有所见。

上述困难,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哲学史写作本身所包含的内在张力。哲学史的写作者如非哲学家,那么其所写作之哲学史的“哲学性”所体现的理论深度似乎无法保证,但任何一个哲学家的哲学洞见均有其特殊性,且识见差别很大,其所写作之哲学史的“客观性”与“历史性”不能不存在巨大的差别。此即有学者所谓的哲学史的回顾与哲学研究一样,大概只能表现为个性化的活动。[18]这一点在20世纪《中国哲学史》的写作中体现得极为明显,中国哲学学科经历近百年的发展,不同的《中国哲学史》对不少哲学家之思想的理论定位以及对哲学史的分期等基本问题尚无共识。这或许也正是中国哲学学科发展尚未成熟,或者说尚未进入一个稳定状态的体现。

三、小结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4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的各学科总体或其中任一学科,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哲学有着生死相随的紧密联系。哲学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确立了一般性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彻底的、实践的、科学的唯物主义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科学的一般性原则。

一、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哲学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的本质属性。人在劳动实践中与自然界和其他人发生相互联系,形成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因素。社会科学把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实际上是研究人在劳动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野中,人的劳动实践,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的,因而社会科学也存在一般性原则,并且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原则一脉相承,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一般性原则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科学立场。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因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社会科学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内容。

1.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精神与物质的本源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唯物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由物质所派生的。在现实社会中,人是以劳动实践区别于动物而显示其社会存在的,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人的劳动实践产生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这一观点:第一,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基本状态;第二,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第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为社会科学树立了第一个科学的一般性原则,即唯物主义原则。

2.社会科学研究的辩证性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如何理解世界的存在状态以及用什么样的思维方法来把握世界。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可能是静止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的,并且不断运动变化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是统一的。虽然物质是世界的本源,精神由物质派生,但是精神反过来也会影响物质,人们的社会意识也会对社会存在起着巨大的反作用。这一基本问题反映在在社会历史中就具体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上。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反之,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为社会科学研究树立了第二条基本原则,即辩证性原则。

3.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时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马克思主义哲学发现,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生产实践既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又是人与人之间互换活动的过程,同时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和观念的变换过程。[3]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实际上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实践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要诀就是必须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性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三条一般性原则,即实践性原则。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是唯物主义原则与辩证性原则统一的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强调物质对于人的意识的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辩证性原则强调社会各个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实践性原则贯穿于前两种原则之中,成为这两种原则融合统一的基础。物质与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人民群众与社会历史,都是因为人的劳动实践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为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就是劳动实践,没有人的社会存在就没有社会的存在,也就没有社会科学这个概念。因此,离开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都将不存在;有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具有统一性,统一于人的劳动实践。

二、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方法论基础――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发展观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具体说来,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主要受到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整体观、历史观和发展观的指导。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即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根本看法,历史观是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不仅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社会科学进行研究的科学方法,而社会历史观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社会科学的研究只有以正确的世界观作为选择方法的指导思想,才能坚持唯物论、排除主观先验论;才能从特殊中把握普遍性、从复杂现象中把握本质规律;才能坚持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辩证统一。整体观是指从全局考虑问题的观念。作为整体的客观事物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着物质多样性、丰富性。因此,作为反映这一整体性的人的观念有整体与局部、整体与层次、整体与系统、整体与个别、全面与片面等哲学范畴。社会科学的研究只能以整体之中的某一局部、某个层次或系统中的某个方面作为研究对象,但社会科学研究同时遵循着整体性原则。发展观是指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有规律的运动和变化过程。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科学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它是世界观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包括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为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和运用这些原理时的基本规范,实际上就从方法论上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是坚持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223.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5

关键词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异化劳动理论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史上,具有其重要的、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意义。《手稿》从劳动异化出发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开始了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和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解剖,展开了对共产主义必然性和合理性的论证,并对黑格尔的辩证法予以扬弃,《手稿》也是对新世界观的第一次理论探索。

马克思在流亡巴黎期间开始着手“市民社会”的研究,并继续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他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但是,对市民社会的解剖,不能通过法哲学的批判所能解决,而必须从“副本”深入“原本”,从宗教、国家和法的批判深入到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从哲学深入到经济学。为此,马克思在巴黎就开始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在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马克思计划要写几本书,首先写的是“政治经济学同国家、法、道德、市民生活等等的关系”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完成,已写好的部分又未完整保存下来。后人对这部手稿进行整理并把它称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异化劳动是《手稿》的核心概念,异化劳动理论是当时马克思全部思想的基础。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理论出发,分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各种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取得了对于唯物史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成果。

第一,《手稿》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史观探讨的卓越起点,近代哲学研究自笛卡儿以来,便明确把开端清楚明白作为一切合理的哲学体系的前提。哲学要想成为科学,就必须有一个开端,而且是一个坚实的开端。马克思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体现在《手稿》中。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学界一般认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形成于1845年,即《德意志意识形态》。然而,《手稿》作为马克思早期的经济学哲学著作,唯物史观马克思正是在《手稿》中通过批判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旧哲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研究人类全部历史的现实基础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揭示了唯物史观的实质性内涵,从而形成真正的唯物的历史观。

第二、《手稿》是马克思开始其哲学和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开端。关于剩余价值,马克思一直有写作一部关于剩余价值的著作的愿望,然而却没完成,只留下了一些手稿,这些手稿被收录在了《资本论》中,是《资本论》第四卷的主要草稿。《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学说的最终形成著作。但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思想却远远早于《资本论》,在《手稿》中,马克思具体分析了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等基本经济元素和生产,分工等资本运营方式,这些基本经济元素概念的清晰和之间内在联系的通顺为马克思最终发现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和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手稿》是马克思开始其哲学和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开端,《手稿》的高度体现了马克思的哲学和经济学研究的高度。以这样的早期著作研究手稿来展开自己的学术生涯,是马克思一生学术成果的重要保证。

第三、在《手稿》中,马克思开始自觉地把对哲学的研究和对经济学的研究结合了起来从原来对宗教、国家和法的批判转变到对物质生活关系的批判,形成了探索和创立唯物史观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异化劳动理论,朝着发现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但是《手稿》是马克思早期研究资本主义的思想成果,那时还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作为指导,其思想难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此,我们要进行批判地分析。总的来说,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局限性。

第一,马克思这一时期的思想明显受到黑格尔思想的影响。马克思虽然用唯物主义世界观超越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但在异化的范畴上,仍然继续了黑格尔的逻辑推理方法。他还没有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论证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马克思还受到费尔巴哈抽象的人本主义的影响。如对劳动的理解,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还带有抽象化的特点。马克思虽然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但他只从自由自觉的活动这一层面上来揭示人的劳动本质。而没有从科学实践观的角度来论述人的劳动本质。

第三,就其与旧哲学的关系来看,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思想同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区别是明确的;对费尔巴哈也有所批评和保留,但还没有从哲学体系上同费尔巴哈区别开来,因而对费尔巴哈哲学作了过高的评价,因此《手稿》既是马克思对科学世界观的富有成果的探索,又不是这种探索的完成。

总之,《手稿》中的思想既有其积极的方面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要吸收其中的合理思想。对于《手稿》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既不能无限制的拔高,像一些学者那样认为《手稿》中的思想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马克思主义成熟时期的思想则转向“物化”,从而否定后期思想。也不能完全否定《手稿》中所蕴涵的正确思想。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

参考文献:

[1]郭红军.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探析[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6

摘要: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本文通过对科学实践范畴产生过程的追溯以及实践内涵与实质的重新理解,说明马克思主义实现哲学领域革命变革的关键在于科学实践观的确立。只有立足实践的观点,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实践;对象化;主体;客体;主观;客观

近年来,哲学界在关于哲学变革以及主客体理论和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许多问题涉及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解。目前除了现行哲学教科书体系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以外,哲学界部分学者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其中有一种看法最具有代表性。它认为,实践既不是人的主观的精神的活动,也不是人的客观的物质的活动,而是人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统一,精神是实践的一个内在的要素。这种看法正是哲学界最为常见的一种对实践本质的看法。对于这种看法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本人的实践观怎样才能得到正确的反映?这就需要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进行系统的考察。脱离马克思理论总体单纯谈论马克思的哲学实践观必然会使这种研究本身陷入缺乏内容的形式,导致对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的错误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讲的实践就是人们所从事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的感性物质活动, 是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通过相互作用而实现统一并使人类获得生存、发展和解放的社会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它是从科学实践观出发, 建立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的辩证唯物主义。

科学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它确立了认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的根本途径, 即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与发展是在实践活动中实现的。阐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实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它把实践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 揭示了人和社会的实践本质。它把人类历史归结为在本质上是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历史, 用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去说明人和社会的历史发展, 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去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二、从发展历程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理论

追溯马克思的实践理论渊源及其历史行程,除了真正深入到他当时所处的历史时代和真实的文化背景中,没有其他途径。换句话说,任何概念范畴的提出、产生都要以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为背景,以一定的文化思想理论为先决条件,而不可能在“真空”中产生出来。

(一)在19世纪中期,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时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已有充分的发展。当时的思想理论已硕果累累,其中英国古典经济学、黑格尔的精神本体论、费尔巴哈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本体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确立具有重大影响。马克思正是在扬弃这些思想理论的过程中,萌芽、产生了实践这一关键性范畴,从而使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诞生。

(二)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旧的等级瓦解了,人类社会开始显示了统一的存在特性。作为社会统一存在特性基础的经济活动,以及作为统一的经济活动基础的劳动也日益显示出其普遍性。因为随着交换的普遍化,不同质的劳动产品不但在现实中而且在思维中被抽象化为同质的东西,这使得古典经济学家能够认识到作为价值的实体的劳动,认识到劳动的原则是国民经济学的唯一原则。这就是说,社会统一存在的基础已经清晰可见了。因此,社会本身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从本质上对其加以认识和把握的条件。

(三)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日益兴盛,自然科学的认识方法也被日益认为是普遍有效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从自然科学认识方法出发去认识整个世界,而社会学家也用数学、物理的方法去勾画人类社会的宏观图景。这就产生了用自然科学认识方法来推导社会存在的倾向。这样,概括出来的世界必然具有自然科学对象的性质。黑格尔曾批判以18世纪法国哲学为代表的唯物论看待世界的极端的数学的观点,而马克思更是对机械唯物主义持批判的态度。马克思认为,在机械论的第一个代表人物霍布斯手里,感性没有了鲜明色彩而变成了几何学家的抽象的感性,物理运动也抽象成为机械运动和数学运动了。这种自然本体的思想具有客体性和抽象性的特点。就其客体性而言,机械唯物主义仅仅坚持了认识的客观实在性,而没有认识到人的主观认识是怎样达到客观实在性的;就其抽象性而言,机械唯物主义只能停留于用一些抽象的哲学范畴去描述客观实在,而缺乏从抽象到具体的科学认识方法。马克思真正揭示了自然本体论思想的局限性,这就是它没有能够理解“自然界的人的本质”。

不理解“自然界的人的本质”这一判断含义深刻,这里面包含着实践概念的萌芽。我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可以看到,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进行了改造。他认识到费尔巴哈的理论尽管把“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变成了一种本体论的原则,但他还仅限于把人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他没有从人们的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这样,在费尔巴哈用人的自我异化取代了精神的自我异化之后,人本身又抽象化了。他仅仅把黑格尔的精神本体转化为人的本体,但却仍用抽象的人的本质及其外化说明历史,在社会历史观上仍停留在唯心主义。

因此,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的出发点不是人的先定本质,而是人的现实存在、人的活动,这就是实践。只有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潜能才能不断转变成现实,人才能逐渐形成其本质性的存在,而人的这种本质也才能为人自己所认识。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从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去把握实践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凡是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不能不讲实践。哲学原理教科书中和人们普遍接受的说法是:“实践是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长期以来,人们把这一理解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科学表述。近年来,哲学界不少学者提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并撰文论述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在这些看法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主客观统一说”,即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看法:实践既不是人的主观的精神活动,也不是人的客观的物质活动,而是人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统一。在本文看来,对于实践这样一个关系全局的重要范畴的理解,不能把它看成是一个凝固的、抽象的东西,而应从多方面去剖析、理解、认识它。传统的理解不能说是大错特错,也非尽善尽美;目前流行的新看法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实践内涵认识的深化,对于改变长期以来人们旧的思维方式是有积极的启迪意义和理论贡献的,但这种新看法矫枉过正,仍需完善发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更加明确和精炼的语言概括了劳动实践的过程和构成要素,实际上是从劳动的过程和要素的角度为劳动实践做了科学规定。他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即是说劳动是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并运用劳动者自身的自然力和外部自然力、机械力作用于劳动对象,使劳动对象发生适合于人的需要的变化的一种活动。同时,人的劳动不同于动物的活动,人的劳动不单纯借助于物质力,它必须有主观因素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劳动主体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从事自己的劳动实践活动。当然,这里谈的物质生产劳动只是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而不是实践的所有形式。其他的实践形式虽然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有异于劳动实践,但基本构成却是一致的,即任何实践都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是主体借助于中介指向客体的一种现实的活动过程,其基本构成要素是主体、客体和中介。

物质实践把人类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使原来统一的物质世界分化为思维和存在两个对立的方面。又由于人的实践活动使人们的主观意识能够反映客观物质世界,并改造客观物质世界。所以实践既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对立的基础,又是使二者统一的基础。“主客观统一说”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马克思这一思想的阐释、说明,对于正确认识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以及实践的本质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这一看法在批评“辩证唯物主义”的同时,多走了一步,走向了另一个理解方向,得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超越唯物、唯心对立的实践哲学的结论。这一结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实际。马克思在创立了自己的新哲学后,终其一生,都一直非常明确、坚决地称自己是唯物主义者,称自己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改造世界的实践为总特征,因而其哲学观主要探讨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即人对世界的主动改造活动和人在这种改造活动中自身的发展和世界的变化。由于实践是人的实践,而实践的基本规定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能动改造,因而主观能动性就成为实践的人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实践过程中包括意识、精神因素。实践包括精神活动,但却不能把它归结为精神活动,马克思在把主观能动性纳入实践的构成因素时,早已克服了其唯心主义的虚假立场,已把意识、精神的能动性转变为人的意识、精神的能动性。但是主观能动性的意识、精神属性并没有改变,它依然是精神因素。当马克思进一步把实践和唯物主义联结在一起,把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命名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时,实践的唯物主义性质已经清晰可见了。

四、现行的实践定义

实践是指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这个定义基本上反映了实践的本质内涵。从实践的活动过程来看,实践的目的加上手段、结果构成了实践的基本要素。目的是人从事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它是对实践结果的超前意识。目的是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活动的目的性体现了实践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以及主体性。目的是一种表现“应然性”的主观东西,它要在外部对象中实现自身,必须依靠客观的手段。手段是人对外部对象所采用的作用方式,是目的在客观对象中实现自身的中介。物质生产实践的结果既不同于自然的结果,也不同于思维的结果,它是改变了原自然形态的劳动产品,是劳动的物化或对象化。

五、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不能把它看作仅仅是与理论相对应的范畴,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而应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最基本的范畴。如果要给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做一个尽可能简要的规定,那么这个规定可以表述为:实践是主体通过中介(手段、方法和思想等)探索和改造客体以实现主体目的的对象性物质活动。

参考文献:

[1]朱荣英,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本质【J】,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02月,第32卷第1期。

[2]贾君亮、王惠霞,马克思哲学视域下的实践和实践批判【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月,第32卷第1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

[4]李秀林、杨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5版。

[5]贾利静,论马克思实践观的批判性品格【J】,泰山学院学报,第32卷第1期。

[6]贾君亮、王惠霞,马克思哲学视域下的实践和实践批判【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月,第32卷第1期。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7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哲学 实践 本质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的地位

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的观点作为自己哲学的首要观点,把实践的原则作为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基本原则,把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现实社会和客观世界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把为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规定为自己哲学的研究任务,把主观见于客观并反映客观实在转化为自己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最一般的规律,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们时代的思想智慧。“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主观方面去理解。”(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揭示了唯心主义的本质,也指出了“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这决定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和基础作用。

2实践的思维方式

我们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时,要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以实践的观点去思维,从而超越传统教科书哲学,是人类解放的需要,也是铁的必然性。铁的必然性无法制约与取消,所以我们必须以一定的科学规律演进而发掘,在整个过程中,反思的批判的哲学突破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及教育体系而存在的传统教科书哲学,而是晋升到抽象的物质本体论,也就是哲学基础、实践哲学。实践始终和变化的东西打交道是面向未来的,呈现不同的样态,而理论确是永恒的客观存在的。

3 对实践的概念的理解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更加明确和精炼的语言概括了劳动实践的过程和构成要素,实际上是从劳动的过程和要素的角度为劳动实践做了科学规定。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在第一层次的理解上,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而人类的实践与动物的不同,具有自主性和创造性。第二层次上,实践具有物质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即实践是人把自己作为物质力量并运用物质手段同物质对象发生实际的相互作用。只有时间才能证实或证伪某种理论。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把能动性、自主性、创造性与现实性、客观性、物质性统一起来的基础。“通过时间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马克思之所以称实践为“感性的人的活动”,是因为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作为实践手段的工具和作为实践客体的对象等都是物质性的存在,即可以感知的存在物;主体、手段、客体之间以人为主导的相互作用,构成感性的、现实的对象性活动即实践。主体能动地改变对象、现实即感性的世界,同时也能动地改变主体的活动和活动的主体本身,这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意义重大,是一种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然而实践本身也有矛盾性:一方面,实践是人有目的的活动,另一方面,实践又是作为物质实体的人,通过工具等物质手段同物质世界之间进行物质变换的客观过程。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总结出生产实践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和观念转变的过程。

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历史条件不同,实践的活动方式和方法也有所差异,因为实践的第一种基本形式是处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也是人类根本的、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活动。而人类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是实践的第二种基本形式。以观察、实验为内容的科学活动是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实践的另一基本形式。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辩证的和历史的唯物主义,并不是简单地肯定和推崇实践的理论。在辩证法的意义上,对实践的肯定是与对实践的否定相联系而存在的,在对实践的肯定之中内在地包含着对实践的否定,对实践的肯定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对实践的否定;反过来说,在对实践的否定之中内在地包含着对实践的肯定,对实践的否定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为对实践的肯定。就其实质而言,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是一种实践唯物论,同时也是一种实践辩证法。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只是推崇实践的理论,而更是一种批判实践的理论,即一种实践批判理论。

4 对当代大学生的指导意义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可以帮助我们形成正确的思维方法,锻炼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看待自然、社会和生活的变化与发展,用睿智的眼光看待生活和实践,从而为我们的生活和实践提供积极有益的指导。

参考文献

[1] 段勇,涂效华.略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发展与创新[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

劳动的哲学观点篇8

关键词:《手稿》;出发点;现实的人

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2-0036-03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是国内外学界争议较大的一部马克思早期著作,在诸多的问题争论中,最基本的一个就是马克思写作《手稿》的出发点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着对《手稿》思想内涵和历史地位的正确认识和把握。

在此问题上日本学者广松涉认为,“《1844年手稿》中的马克思通过作为类的存在的人,作为自我活动的主体的人的劳动的异化和自我获得这种图式,而达到基于庞大的历史哲学的远景”①。在他看来,《手稿》中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异化的逻辑更为重要。

而国内学界长期流行的观点则认为:“由于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用真正的人的类本质和现实的人的存在相对立,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之表现的劳动来和异化劳动相对立。”② 因而他们认为在《手稿》中,“马克思从抽象的、理想化的劳动出发,批判私有制下的现实的、具体的劳动,得出现实的劳动都是‘异化劳动’的结论。显而易见,这种以抽象的‘人’或‘人的本质’为出发点的思维逻辑,仍旧是思辨逻辑”③。南京大学张一兵教授指出,马克思是“以人的社会类本质――理想化的自主性劳动活动为价值悬设,即人类存在应有的本真状态,以此认证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非人性,并提出要扬弃劳动异化,消灭私有制,复归于人的本质之共产主义理性生存状态”④。

对于《手稿》出发点的争论延续至今,这本身就表明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各方的争论看似都有一定道理,但只有回到马克思文本中,追溯马克思哲学创新的历史轨迹,才能看清马克思写作《手稿》的真正出发点,对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做出准确定位和评价。

19世纪40年代是马克思思想急剧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也是他哲学创新的高潮,《手稿》虽然是一部不完整的著作,但在马克思哲学创新的过程中具有奠基性的作用,因此要联系马克思这一时期的实践和思想转变,把它放到马克思哲学创新的过程中去理解。1843年马克思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完成了唯物主义转变。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就特别重视出发点。他指出,在黑格尔那里“作为出发点的事实没有被理解为事实本身,而是被理解为神秘的结果”⑤,“观念反而成了主体;各种差别及各种差别的现实性被设定为观念的发展,观念的产物,其实恰好相反,观念应当从现实的观念中产生”⑥。出发点的错误导致了黑格尔整个精致理论大厦的迅速垮塌,而马克思则站在比黑格尔更为坚实的基础和出发点上,确立了他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即将到来的哲学创新奠定了本体论的基础。

写作《手稿》时,马克思对于经济学并不太上手,他主要是通过研读经济学著作开始入手的,笔记本I是在研读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和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并做了摘要之后,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马克思在这里没有什么抽象概念和价值预设,而是从最基本的经济事实、从现实的人的经济状况出发,透过国民经济学家的逻辑和残酷的现实揭示出:“死的资本总是迈着同样的步子,并且对现实的个人活动漠不关心”⑦,而国民经济学家的研究“总是置身于一种虚构的原始状态”⑧,把“应当加以说明的东西假定为一种具有历史形式的事实”⑨。他三番五次重申自己的出发点:“我用不着向熟悉国民经济学的读者保证,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⑩ 可见马克思《手稿》的写作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是在对国民经济学家进行认真批判的基础上分析得出的,并不像那些“不学无术的评论家”那样只是不着边际地批判。稍后马克思又指出,“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以及整个实证的批判,全靠费尔巴哈的发现给它打下真正的基础”{11}。马克思的批判是“实证的”,从现实的生活出发的,而不是纯粹概念在思维中的运动。《手稿》往后论述到出发点的地方还有多处,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一节中,马克思写道:“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12} 在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逻辑分析了国民经济学的错误根源后,马克思说,“我们且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13},继而开始了对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异化劳动的论述。剖析了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后,马克思又一次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经济事实即工人及其产品的异化。我们表述了这一事实的概念:异化的、外化的劳动。我们分析了这一概念,因而我们只是分析了一个经济事实”{14}。在对异化劳动的考察即将结束时,马克思提出了两个新的问题,此时马克思依然强调,“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15},这也正是他在考察异化问题时与黑格尔最大的不同。在黑格尔看来外化和异化都是绝对精神的对象化过程和结果,都是概念的环节,而在马克思这里,它们都是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在现实的发展进程中必然产生出资本家对土地所有者的胜利”{16},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资本主义经济也将随着私有财产的扬弃而成为历史。

除了以上提到的《手稿》中直接论述出发点的地方外,我们还可以从对《手稿》内容和思想的分析中进一步认清马克思写作的出发点。

一些学者认为《手稿》中的“自由自觉劳动”这一概念,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当时所理解的“劳动”还主要是一种理想化的、道德应然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形式,与现实劳动、具体劳动是截然不同的。他们以马克思在写作《手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一个原始社会存在为理由,指出马克思所说的“人类原先存在”的“一个劳动尚未异化的原始状态”,只能是一种异化史观的理论悬设 {17}。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呢?答案是截然相反的。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在《手稿》笔记I中论述到自由自觉的活动时,他说,“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8},在这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针对的不是脱离自然的活动,而是针对动物的生命活动,是针对人类劳动与动物生命活动的根本区别而言。与动物相比较,人有自我意识,马克思正是在强调人类有意识的、能动的生产劳动相对于动物无意识生命活动的巨大优越性的意义上讲劳动的这种“自由自觉”特性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内在能力,这是事实,而不是什么预设。也正是因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9}。

马克思充分肯定了,在人类历史上,的确存在一个劳动尚未异化的原始的“自由自觉劳动”阶段。他不满足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非历史地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拒绝考虑私有财产、异化劳动起源问题的形而上学做法,鲜明地提出了异化劳动的历史起源问题。异化劳动不是从来就有的,在马克思的视野中,不论是人类最初的自由自觉劳动,还是后来的异化劳动,抑或未来社会新的自由自觉劳动,都是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劳动形式。它们都不是什么抽象、理想化的劳动,相对于其由以产生的历史条件而言,都是现实的、具体的,相应于各自的历史条件,它们的存在都是必然的。

异化劳动是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下特有的存在方式,也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最大现实。马克思在《手稿》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经济事实即工人及其产品的异化。我们表述了这一事实的概念:异化的、外化的劳动。我们分析了这一概念,因而我们只是分析了一个经济事实”{20}。这样的一些经济事实也就是现实社会中工人阶级的现状,马克思不仅看到了他那个时代现实的人的境况,还深刻分析、揭示了惨淡表象下的邪恶本质。“异化既表现为我的生活资料属于别人,我所希望的东西是我不能得到的、别人的占有物;也表现为每个事物本身都是不同于它本身的另一个东西,我的活动是另一个东西,而最后,――这也适用于资本家,――则表现为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21}

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分析主要是通过四个方面展开的:劳动者的劳动同他的产品相异化、劳动者与他的劳动实践活动相异化、劳动者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异化。从生产活动的结果来看,现实的人――劳动者通过劳动所创造的是自己的对立物。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产品不过是劳动活动的结果,从最具体的生产劳动活动本身来看,比结果异化更为根本的是劳动活动过程本身的异化。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劳动是人最根本的现实活动,是决定人区别于动物的东西,人这种自由的存在物“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并由此“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由于劳动变成了异化劳动,人就失去了自己的类生活和类本质。从生产活动过程中的人际关系来看,人不仅生产出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也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异己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敌对关系。

过去人们对《手稿》的解读往往专注于“异化劳动”理论,却忽视了从全篇和整体把握马克思的哲学创新。在《手稿》中,马克思对其新哲学的基石即实践观已作了基本成熟的表述,他已经明确地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而且首先是作为现实的人的社会生存和一切其他社会活动的基础的物质生产活动。这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形成作了最为重要的准备工作。从形式上讲,《手稿》中“实践”一词出现的频率有20多次,马克思在这些地方对实践一词的运用主要是针对思辨的黑格尔和抽象的黑格尔,“实践”一词在《手稿》文本中是与理论相对的,很多时候又是与“现实”一词连用的。当然实践一词不是马克思的发明,但却是从《手稿》开始在马克思那里被赋予了新唯物主义的意义。

从内容上来说,《手稿》中的实践观思想主要表现为有机统一的五个方面{22}:实践的自然前提、实践的本质内容、实践的歪曲形式、实践的未来表现以及实践的二重性。这五个方面组成马克思实践观思想的内在理论元素,即自然存在前提论、对象性活动论、异化劳动论、人化自然论和劳动二重性论。其中,自然存在前提论是这一理论体系的起点,其展开环节是对象性活动论,变异环节是异化劳动论,复归环节是人化自然论,核心环节则是劳动二重性论。

通过对马克思19世纪40年代哲学创新文本,特别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重新解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出发点不是什么抽象的人或其它的东西,而是现实的、从事劳动实践活动的人。从现实的人出发,马克思站在了历史的坚固基石上,也正是这种坚固的基石为他后面的研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从《手稿》开始,马克思开始了他的哲学创新之路,从现实的人开始,马克思开始了他的人类解放之路。

注释:

① 广松涉:《唯物史观的原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

②③ 孙伯:《探索者道路的探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5、178页。

④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

⑤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5页。

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8}{19}{20}{2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51、51、3、4、50、51、59、63、71、57、57、59、130页。

{17} 姚顺良、汤建龙:《“两次转变论”的文本依据及其方法论意义――兼答王东教授等 》,《学术月刊》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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