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国际政治的定义8篇

时间:2024-01-11 15:55:20

国际政治的定义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1

HuangGaoxiao

【作者】黄高晓

【作者简介】南京政治学院经济学系,江苏南京210003

黄高晓(1963—),男,广西百色人,南京政治学院经济学系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不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还通过市场经济机制、政府管制机制和文化渗透机制,直接、全面、深刻和持久地影响着我国社会生活的稳定发展。我们必须根据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和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通过观念更新、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主义体制和民主法治国家,保持我国社会政治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英文摘要】Theeconomicglobalizationhasastronginfluencenotonlyontheeconomicdevelopmentofourcountrybutalsoonoursocialistpoliticalstructureandsociallife.Wemustestablishandperfectanewtypeofsocialistsystemandbuildourcountryintoademocraticandlegaloneinordertomaintainthepoliticalstabilityofourcountryandpromotetheconstantdevelopmentofoursocialistmodernizations.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影响与对策/economicglobalization/currentChina/socialstability/influenceandcountermeasures

【正文】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774(2002)05-0049-05

经济全球化不仅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也给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波动和政治不稳定。近年来,墨西哥、俄罗斯、东南亚等国家的金融危机及其政治动荡,就是有力的佐证。其代价之惨痛、教训之深刻,足当引以为鉴。经济全球化已经叩开中国的大门,在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之同时,也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产生了威胁和影响。我们必须正视挑战,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社会政治稳定与发展的规律和对策。

一、经济全球化对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世界交往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作为一种客观的自然历史进程,不断地表现出日益“超越民族国家”的特性。但在实践中资本主义主导了经济全球化,试图按照其面目改造整个世界,使之完全走向“全球资本主义化”。这种双重性质决定了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历史的发展,同时具有推动与阻碍的双重影响。它对社会主义中国的冲击,实质上就是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挑战。其格局总起来看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是挑战大于机遇。这不仅体现在它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挑战上,更集中地体现在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定与发展的挑战上。[1]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挑战,直接地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经济全球化是20世纪新科学技术革命的产物。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科学技术革命,为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创造出了几乎无所不能的“魔力”。经济全球化以新科技革命为动力和基础,彻底打破各国国家之间的自然和社会界限,把这种无限创造力进一步扩大到了全球范围,但是由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它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国际经济政治的不稳定状况,特别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新科技革命固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但也使我国社会发展遭遇巨大的冲击,人口多、底子薄等发展劣势日益彰显。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全球性高科技竞争格局之中,我国虽然占有一席之地,但是还不具备绝对竞争优势,仍然存在着许多高科技风险和隐患。这从根本上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威胁。

其次,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形成了根本性的威胁。剧变后,资产阶级学者公然宣称历史的终结、共产主义的灭亡和全球资本主义的胜利,宣扬只有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民主模式,才是经济全球化惟一的发展道路。其惟利是图的本质和惟我独尊的本性,把经济全球化演变为一场世界市场的无政府主义闹剧,给各国特别是第三世界经济政治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动荡和危机。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道路。这必然同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产生根本性的冲突和尖锐的斗争。西方国家始终妄图以自由市场民主模式取代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其西化、分化中国的和平演变攻势从未停止,反而借经济全球化之名,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其实质是要瓦解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摧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这是对我国政治稳定的一个最大的威胁。

第三,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提出了挑战。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和平的发展环境,但是,当今国际局势并不十分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是国际经济政治动荡不安的主要根源,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安全产生直接和巨大的威胁。全球化的发展带来了传统国家的相对弱化,国际经济政治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的旧秩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全球性跨国公司利用这些有利的国际条件,主导着全球性经济发展,并且不断向各国扩张和发展,甚至支配了发展中国家的民族经济。[2]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必然受到这个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的束缚。作为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由经济全球化引发的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和极端宗教原教旨主义活动,以及具有国际支持背景的、等民族分离势力和“东突”恐怖组织,也对我国的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提出了挑战,直接影响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与共同发展。全球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状况,更进一步加剧了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政治不稳定发展状况,这也会对我国的国家安全与政治稳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在全球化条件下如何维护国家的独立、统一和国家安全,已经成为当今我国政治稳定发展的重大课题。

第四,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使政治改革过程面临更大的困难、矛盾和风险,孕育新的政治不稳定因素。经济全球化客观上要求中国必须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参与到国际竞争与合作之中,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了WTO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满足国内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还必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要求,能够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变化,在多边贸易自由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达到良性运行,否则就可能失去与世界同步发展的机遇;同时,又必须保持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发展之间的和谐、平衡与稳定。推动我国的社会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这对我国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管理能力、完善政治法律体系和治理机制、规范政府管理过程都提出了新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压力。目前,我国仍然十分缺乏治理国际事务的经验、高素质人才、风险防范机制、政治文化支持等等因素条件,特别是全球性危机与我国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这无疑加大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成本、政治压力、政治责任和政治负担,孕育和加剧着政治不稳定的风险和可能。在我国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中,这一系列新的挑战、风险、困难和不确定因素,都有可能引发、加剧和激化社会政治不稳定。

第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国文化与思想观念冲突,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政治不稳定。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的文化霸权主义,使各国在政治发展方面不同程度上产生了认同性、合法性、合理性等多个方面的危机,这无疑又加大了发展中国家政治不稳定。目前,新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后现代主义等外来文化思想,特别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化造成了直接的冲击、影响和渗透。它们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尤其是青年人的价值观念、政治思想和政治信念的变化,从而有可能使中国公众对本国政府产生政治认同差异、政治信任偏差、政治情感疏离、政治评价分歧等等,引发或者加剧人们的政治思想混乱和政治心态的不稳定,产生政治不稳定甚至政治动乱。

总之,经济全球化已经把中国和世界联系成为一个整体,由于存在着“蝴蝶效应”,国际社会任何一个微小的波动都可能带来中国社会的经济波动与政治不稳定。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客观事实。

二、经济全球化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方式和特点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是一种全方位的影响,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具有各自不同的表现方式和特点。

从经济方面看,经济全球化主要通过市场经济机制,直接、全面和深刻地影响我国的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经济全球化的基础是世界市场的全球化,世界市场按照自由竞争原则,自发地调节各国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关系。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全球化正在通过世界市场和中国市场的链接,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国际经济政治的风险、矛盾和危机,直接引导到中国社会中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稳定发展。其表现有二,一是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稳定发展状况,主要是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稳定。近年来,在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货币汇率、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产生的各种经济波动,都直接地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1997—1998年的亚洲经济危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二是通过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来影响政治稳定发展。由于经济全球化所特有的多米若骨牌般“溢出作用”和“联动效应”,在一定条件下,就有可能引发我国固有的经济结构矛盾与社会利益矛盾,加剧国际经济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矛盾,使经济不稳定进一步上升为政治不稳定。比如,我国加入WTO后,就有可能在短期内造成农业等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大幅度下降、某些国有企业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破产、国内失业率的上升和其他社会不稳定问题,它们都有可能转化为政治不稳定的因素。值得指出的是,经济全球化的这些因素同时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形成一种综合影响力,贯穿在我国经济政治发展进程之中。因此,市场机制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最基本的方式。

从政治方面看,经济全球化主要通过政府宏观控制和对话协商机制来实现各国政治稳定与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各种跨国公司和企业根据自由竞争原则和全球性利益,在全球范围内争权逐利,导致了国际无政府主义的严重泛滥,却不对各国社会的政治稳定负责。因此,维护世界经济秩序和各国社会政治稳定的职责,仍然需要各国政府承担,通过宏观调控、协商对话和国际合作,使市场起到基础性配置全球性资源的作用。但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却打着自由化、民主化、私有化的招牌,主张通过“自由民主市场模式”,鼓吹和采取政府管制经济自由化政策,来消融中国政府管制经济机制,制约我国政府管理行为过程,直接影响我国的政策稳定和政局稳定。此外,西方国家通过操纵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强调一切按照所谓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法办事,甚至奉行单边主义,把本国法律凌驾于国际关系准则之上,企图迫使中国就范。这种不正当干预我国经济政治事务的“合法”手段,对我国政治稳定的隐性影响更大更深。可见,政府宏观调控、协商对话和国际合作是全球化条件下维护政治稳定的关键。

从文化方面看,经济全球化主要通过国际大众文化传播媒介及其渗透整合机制,直接和间接地影响我国公众的政治思想稳定和民心稳定。经济全球化不仅是物质文明的全球化,也是精神文明的全球化。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不仅给我们带来了西方的物质文明,也带来了西方的精神文明,对我国公众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状态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但世界主要大众传播工具却被西方发达国家支配着,少数全球性传媒公司垄断着全球信息的权和控制权,这实际上使我国公众处在一种信息不平等和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之中。发达国家借此推行文化霸权主义,推销“西方价值”,妖魔化中国等活动,这对我国社会公众的思想统一和心理稳定,产生和形成了无形的渗透影响和强大的舆论压力。

从社会方面看,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世界交往普遍化和生活方式一体化,也是影响我国社会政治不稳定的方式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通过各种世界交往方式,同世界各国人民形成了越来越密切的经济与社会联系,无论是在广度还是深度方面,都已经十分普遍地扩大了,我国社会公众生活方式也呈现出不断国际化与全球化的趋向。由于中国与各国之间存在一定的经济与文化差距,人们在融入全球一体化的社会生活过程中,产生了这样那样的不适应性,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而有可能产生和加剧我国社会政治的不稳定状况。

当前,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影响,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第一,在影响的方向上是国际国内双向互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产生直接的影响,我国经济政治发展也对国际社会经济政治的稳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种双向互动过程,集中表现为“国内经济政治国际化”和“国际经济政治国内化”。第二,在影响的内容上是经济、政治和文化交叉渗透、相互转化和全面扩展的一体化发展态势。经济全球化直接地推动各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世界一体化,不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一体化发展,而且是一个国家内部经济、政治和文化之间的一体化发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国际政治经济化”和“国际经济政治化”。但在文化上仍然是文明的冲突与文化的整合并存,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还没有出现一体化的可能性。第三,在影响的机制上是结构—功能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既有功能性影响,更有结构性影响,是一个结构功能关系的整体互动或者制度化发展过程。总的表现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政府控制为核心、文化整合为归属,使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逐步达到制度化的发展格局。第四,在影响的格局上是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共容并存。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既有破坏安定团结的不利一面,也有促进政治稳定的有利一面。总起来看是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但是不利因素具有巨大的破坏性。第五,在影响的趋势上是政治稳定与政治不稳定交替发展。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是一种客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现实存在。我们以新的姿态推进改革、扩大开放,保证持续稳定发展是回应经济全球化带来各种不稳定挑战的必然选择。这是一种“冲击—回应”互动关系,其运动轨迹和结果总的说来就是一种“不稳定—稳定—不稳定”、不断循环发展以至无穷的过程。

三、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对策选择

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如何实现和维护中国社会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我们提出以下的对策选择。

一是不断解放思想,实现观念更新,这是我们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条件。当前,必须从经济全球化的视角与高度,重新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及其意义。首先,必须树立改革开放的社会政治稳定观。在全球化条件下,要维护我国社会的政治稳定,既不可能实行闭关自守式的绝对稳定,也不可能实施高度集权压力下的极端稳定,而必须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在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实现和保持中国社会的政治稳定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以实现国内政治稳定为基础,争取实现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强化中国的国际经济政治地位和作用,在动荡不安的国际局势中保证中国社会与政治的稳定发展。其次,必须树立全面发展的社会稳定大观念,实现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全面稳定与协调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已经十分紧密地联系为一个整体发展进程,每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也已经同世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因此,要实现中国社会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稳定,就必须保持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各方面的全面稳定。以经济稳定为基础,政治稳定为核心,文化稳定为关键,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实现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稳定协调发展。再次,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稳定新观念,坚持把经济全球化提供的绝好历史良机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在社会全面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保证社会的政治稳定,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是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及时进行社会政治稳定的政策调整,这是我们应对经济全球化,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稳定发展的关键。首先,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实行对外开放,全面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走一条全球化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之路。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全面参与全球化进程,不断实行中国社会与世界发展之间良性互动、全面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发展的新阶段。必须根据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按照WTO的基本法律框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促进现代化建设。其次,不断地调整我国国家安全战略、改革我国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国家安全合作机制。要不断参与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经济技术合作,巩固国家安全合作的国际经济基础。要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不断参与全球性和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同时通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双边和多边合作渠道,开拓和完善我国国家安全合作机制,保证我国的安全统一和政治稳定,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是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坚定不移地走制度创新之路,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型体制,是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稳定发展的根本。首先,坚持走制度创新全面发展的新道路,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和文化制度,真正实现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这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其次,必须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加快新一轮体制改革的步伐。要及时抓住当前世界发展的有利时机,争取在2010年左右逐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相适应的政治法律文化新型体制。要立足全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纽带,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断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文明,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建立和完善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体系,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发展的巨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再次,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民主外交路线,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为我国社会主义的稳定发展创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积极全面参与世界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推动国际经济政治制度的创新发展,创造世界各国人民的平等、多元、共赢的发展新格局,推动人类文明的和谐与进步,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稳定与发展的根本方向。

结束语:积极探索全球化条件下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发展规律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实现世界与中国之间的均衡发展,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稳定并达到长治久安,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必须根据经济全球化影响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性质和特点,积极探索和运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定的发展规律,把中国社会推向一个更加和平、稳定、繁荣和文明的发展道路。本文的研究仅是一个开端,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不断开拓,取得更加可喜的成就。

收稿日期:2002-03-06

【参考文献】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2

[摘要]现实主义学派是国际政治正统理论,对它进行分析与批判是女性主义等非主流学派发展的必要环节。在进行理论建构时,现实主义预设了四项基本假定:第一,国际政治是与国内政治相分离的;第二,国际社会是一种无政府性状,缺乏合法的中央权威;第三,国际社会具有国家中心主义的特征,国家是理体;第四,国家道德不同于普遍道德。这些假定构成了现实主义的立论基石。在这些貌似客观的假定之中,包含着对性别要素的排除以及对女性、女性特征的贬抑,运用女性主义视角对这些假定进行解读,是女性主义有效批判、成功解构现实主义的基本前提。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8-0087-07

作为国际政治研究中的“正统理论”,现实主义界定了国际政治的研究范围和研究主题,而其男性中心主义的特征致使国际政治研究“广泛使用并被接受的分析结构、世界观以及术语都是由男性视角统领的”。设定假定前提,确定核心概念,搭建理论框架,进行现实检验,是现实主义生成的一般逻辑进路。假定是现实主义的立论基石,对女性和女性特征的排除与贬抑,深深地蕴含于现实主义的理论假定之中。假定的性别特征直接导致了结论的性别认同,并最终成就了现实主义的男性中心主义特征。在进行理论建构时,现实主义预设了四项基本假定:第一,国际政治是与国内政治相分离的;第二,国际社会是一种无政府性状,缺乏合法的中央权威;第三,国际社会具有国家中心主义的特征,而国家是理体;第四,国家道德不同于普遍道德。在这些貌似客观的假定之中,包含着对性别要素的排除以及对女性、女性特征的贬抑,运用女性主义视角对这些假定进行解读、阐释,既是女性主义有效批判、成功解构现实主义的基本前提,也能够为构建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一个切入点。

一、国际与国内分离:营造无女人世界

国际政治是完全不同于国内政治的领域,这是现实主义学派立论的基本前提。国际/国内的二元划分思想沿袭了西方政治理论的二元思维传统。在男/女这一基本的二元体系下,形成了政治/家庭、公共/私人、国内/国际等二元范畴,这些二元范畴貌似中性,实则蕴含着价值评判。

现实主义对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二元划分,以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二元划分为基础。性别角色分工促成了社会关系和行为规则的二元化,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成为界定公私领域基本特征的依据。公共领域依据男性特征划定,私人领域依据女性特征划定。在价值上,政治优先于家庭,家庭是为达至自由的政治生活而存在的。公共领域倾向于将社会成员“标准化”,而这种“标准化”以男性特征为基准。在社会生活中,女人要么处于屈从地位,要么处于缺席状态。男人同时身处并主宰公共和私人两个领域,公共领域内所谓社会成员的平等,强调的只是男人之间的平等;在家庭领域,成员之间保持着不平等关系,男性家长遵循自然原则而对女性成员进行统治。男人对女人的统治不仅缘于其“一家之主”的身份,更因其“一国之主”的身份。在家庭、国家以及国际政治三个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领域内,女性的地位依次递减。在家庭中,妇女是“第二性”的;在国家中,女性的公民身份必须由男人予以确认,她的利益必须由男人进行表达,女人和国家之间几乎不发生任何正式的关系;而在割断妇女与国家之间的直接联系之后,现实主义塑造了国际政治理念与实践的男性认同。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3

关键词:重商主义;自由主义经济;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D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1-0020-02

国际政治经济学是20世纪70年展起来的一门国际关系分支学科,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探讨的是财富和贫困问题,以及谁能从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体系中得到什么的问题。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集大成者罗伯特・吉尔平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一种“对国际政治学和经济学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与此同时又将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性质解释为“研究全球经济及技术之间相互依赖的发展同国家所构成的国际政治体系的持续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总之,国际政治经济学就是将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联系起来,以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研究国际关系的学科。

一、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流派

在国际政治经济化和世界经济政治化的发展趋势下,对国际问题的研究将经济学与政治学相互联系起来已经成为一大潮流,其主要目标就是研究国家、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在国际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国家和市场在国际领域的相互影响。但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理论流派即重商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将经济学和政治学联系起来分析国际问题时,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一)重商主义

1.重商主义者在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主要主张

在国际政治经济学中重商主义认为经济从属于政治。强调单一民族国家的利益,国际利益决定经济活动。由于深受政治现实主义传统的影响,重商主义者将国际经济看作是一种零和游戏。冲突是必然的即争夺经济资源是国际体系的内在性质,认为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主要行为者和分析对象。

2.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15~16世纪,被称为古典重商主义。他们吸收了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思想,认为“正式的权威如果不能节制自我利益的追求其结果必然是残酷的‘自然状态’。因此,必须借用公共权威将个人利益转换为普遍的社会利益”。古典重商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控制国家的经济,以便损害和削弱对手的实力,增强本国的实力。

晚期重商主义盛行于19世纪,这一时期的重商主义强调从国家安全角度来论述贸易保护的必要性。将政治经济力量看作是一种保护国家生存的方式,外国竞争会对国内市场构成威胁。在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方面更加注重国家安全。

早晚期重商主义的差别反映了商业资本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

总之,正如罗伯特・吉尔平在《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所概括的:重商主义的优点首先在于它将国家视为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和经济发展的工具;其次,它深切关注国家安全和政治利益在组织与处理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要性;最后,认识到市场必须运行到一个充满社会和国家竞争的世界体系中。其弱点在于把国际经济活动看作是一种不变的零和游戏,缺乏一种令人满意的关于国内社会、国家和外交政策的理论、强调保护主义。

(二)自由主义经济

1.自由主义经济的概述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它的理论主要来源于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凯恩斯的政治经济思想。自由主义经济认为在经济事务中的中心角色应当是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个人;人类的繁荣有赖于自由市场经济的自由扩张,而且这种扩张不会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之内,它会超越国界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扩张。经济自由主义之父―亚当・斯密相信,即使政府不施加干预,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市场也会自然而然的扩张。经济自由主义认为个人在追求其经济利益时是理性的,当其把这种理性运用到市场之中时,所有的参与者都会获益,因此通过市场运行的“经济交换是一种正和游戏。市场将使个人、家庭和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国家间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是一个互利性的合作领域”。

2.自由主义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亚当・斯密为主要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他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集中阐述了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从自然秩序的思想出发,反对任何形式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保护私人产权,要求实行放任的自由经济。同样是从自然秩序的思想出发,亚当・斯密认为市场规律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能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内涵可以看出其国际政治经济观:经济自由主义相信贸易与经济合作是实现和平的两大基础,因为在分工贸易之下,国家与国家之间是互惠共赢的,是一种正和的游戏;是相互依赖的,共存的关系。

第二阶段是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又可以称为凯恩斯主义。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反对古典经济学把生产放在第一位的传统思想,认为消费是第一位的,一切生产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消费。凯恩斯认为靠市场自发调节很难恢复经济,于是他一反传统的自由放任的思想,主张政府要积极地干预经济。他认为“市场经济能够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好处,但同时也具有潜在的风险、不确定性和无知”。在此情况下,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实现市场经济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3.自由主义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影响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思想上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性主义思想是一致的。他们都承认国际无政府状态,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更重视有序的国际交往;“强调国际关系中各国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规范对国际社会存在所具有的聚合作用和由此带来的和谐性”。自由主义理论是从经济上阐述人是理性的这一思想,其核心是比较优势法则。因此认为国家间通过加深经济交往,会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能促使各国在经济竞争中寻求政策的协调,良化竞争。这种协调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来加以促进,如当今世界世贸组织等。因此,自由主义者认为在改造传统的权力政治特性或者解决特定的国际冲突时,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国际经济交往可以形成相互依存的国家间的新型关系,因此发展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是实现世界和平的重要途径。这种经济决定政治或改造政治的观点是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本质。

(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述

以政治经济学对国际关系进行研究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方法,其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尽管马克思没有对国际层面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进行过系统的表述,但他的思想中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成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制追求。同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一个不断向外扩张的过程,随着商品和资本的输出,世界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会形成一种不平等的依赖关系,长期会形成世界范围阶级的联系和发展了世界性阶级对抗的政治结构。因此他们主张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经济内容所决定的。

2.马克思主义代表主张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伊曼纽尔・沃勒斯坦。他的起点是“世界体系”概念。世界体系以彼此相互依赖的某种政治结构和某种经济结构为特征。他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划分为一个具有核心区、区和半区的等级结构之上。核心区拥有先进且复杂的经济活动,具有成规模的市场工业和复杂精细的农业,而且这里的经济活动都掌控在资产阶级手中;区处于等级结构的最底层,这里主要是原材料的生产场地,工业基础薄弱,并且一切经济活动都掌控在来自核心区的资本家手中;半区在经济上混合,拥有相对比较先进的工业技术,处于核心区和区的中间地带。可见,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是一种基本运作不平等的交换过程。经济剩余从区转移到核心区;利润从区低工资、低利润的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核心区高收入、高利润的生产者手中。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强国有能力要求弱国继续这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就表现为资本主义国家核心区对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剩余价值的占有。沃勒斯坦在分析16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时,将经济置于首要地位,政治次之。沃勒斯坦的论述给马克思主义分析增添了色彩。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经济是社会阶级之间,尤其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剥削和不平等的根源。政治在很大程度上由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经济居于主导地位,政治处于支配地位。国际政治经济学关注资本主义的扩张史以及这一过程所引发的阶级之间与国家之间的斗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必然会导致国家之间和社会阶级之间的新危机与新冲突。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国际政治经济的历史可以被看成是资本主义全球扩张史。

二、结语

国际政治经济学是近年来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解决当今第三世界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实现全球和平发展具有现实性的指导意义。通过对重商主义、经济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进行的简要论述,笔者认为三大理论的分野在于:在政治与经济关系上谁是决定性的,分析的对象是国家、个人还是阶级,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本质特征是什么。用下图可以明确表示。

参考文献:

[1]苏珊・斯特兰奇.国家与市场[M].杨宇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2]倪世军.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3]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M].杨宇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4]罗伯特・杰克逊,乔格・索伦森.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M].吴勇,宋德星,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4

【 正 文】

一、帝国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观点吗?

国际政治经济学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兴起,“这次更多的是关 心作为整体的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完全是亚当·斯密当年的某个国家的经济进步。”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这次兴起,克服了国际政治学和国际经济学的分离倾向,也超越 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局限于一国之内的研究模式。这些研究见于理查德·库柏的《相互依 存的经济学》(1968)、金德尔伯格的《权力与政治:国际政治的经济学和国际经济的政 治学》(1970)、苏珊·斯特兰奇的《相互忽视的国际经济学和国际关系》(1970)等著作 中。在所有这些研究中,罗伯特·吉尔平是将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结合起来研究的 典型代表和集大成者。

凡是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学者,都不能忽视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20世纪60年代兴 起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者也不例外,而且把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在国 际政治经济学上的普遍观点。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先生就是这样分析的。 他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中存在重商主义(或民族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种观点 。他对其中马克思主义观点的阐述,主要见于《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1975)和《美国 权力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政治经济学》(1981)中。 lwwzx.com

在《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中,吉尔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观点做 了综合评述。他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被三条不可抗拒的规律所支配,“第一 个规律,即不平衡规律,是对萨伊定律的一个否定。第二条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条 规律。……这是一条资本集中(或积累)规律。”“资本主义的第三条规律是利润率下降 规律。”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只限于西欧,是一种封闭经济。然而1870-1914年,“ 资本主义已逐渐变成一种活跃的技术性的向全球扩展的开放系统。”在尼·布哈林的《 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启发下,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作家列宁认为,“资本主义通过海外 帝国主义扩张,已逃避了其三条基本运动规律的制约。……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的确在使 世界向前发展,但这种发展是不稳定的。每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速度也不一样,各个 国家的实力发展不均衡最终将导致帝国主义战争以及国际政治动乱。”作者提出了马克 思在这个问题上与列宁的分歧,“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资本主义衰落的原因 是经济性的;资本主义将由于经济因素而导致灭亡,因为无产阶级会不甘贫困而起来反 抗。马克思进而还指出了这出戏的主角是社会各阶级。但是,列宁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换成了一种政治的批判,实际上的主角已经变成了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的竞争性的重 商主义民族国家。”吉尔平认为,“由于布尔什维主义在苏联的胜利,列宁关于资本主 义的帝国主义阶段理论尽管受到马克思主义其他继承人的不断挑战,终于成为国际政治 经济学中马克思主义的正统理论。”据此,吉尔平把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作为马克 思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一般观点。

在《美国权力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中,吉尔平认为,“动力学 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心;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变革理论。它强调了关于生 产方式变化以及其对既定阶级冲突的影响朝向不平衡发展的趋势。当这些趋势不能被容 纳时,社会政治体制便通过巨变而打破。战争与革命被作为经济过程的一个构成部分。 ”“第二种观点——马克思主义者和重商主义者共同持有的——认为每一个相互依赖的 国际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帝国主义的或等级制的体系。这种帝国或垄断的权力组织商业 、货币和投资关系以促进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吉尔平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观点的评述可以概括为:国际关系过程中,经济因 素是国际关系的动力源泉,它决定政治发展;这种理论在马克思那里体现为,经济生活 中的各个阶级推动了社会变革的实现;这种理论在列宁那里体现为,国际关系中的各个 民族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斗争导致国际战争,这种战争又成为国内社会变革的导火索和 推动力。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把国际关系看作一种“帝国主义的或者等级制的体 系”。

显然,吉尔平侧重强调“战争与革命”在经济过程中的作用,这与其对国际经济活动 的政治框架的强调是一致的。他是把马克思主义放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大 发展的特定背景中理解,并且侧重分析短期内国际关系的演变及其决定因素,从而把帝 国主义理论这一特殊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一贯的和主要的观点。吉尔平认为,“随着资 本主义性质的演变及其他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主义也一直在发展着。”不幸的是, 吉尔平背离了自己的这句话。实际上,这种理解广泛存在于西文学者甚至马克思主义学 者中。我们不禁要问,帝国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观点吗? lwwzx.com

二、帝国主义理论的特殊性和马克思观点的普遍性

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认为,国际经济活动是国内利润率下降的结果,它具体表现为各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争夺殖民地的斗争,这种斗争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内阶级斗 争的导火索,从而导致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时也造成了殖民地国家的民族独立 运动。然而,帝国主义理论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特例,不可能有力地解释成为世界主 流的和平与发展趋势。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5

对于惩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而言,其逻辑上的前提是确定这种国际犯罪的内涵。尽管对于这一犯罪的认识千差万别,但是仍然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认定:其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具有恐怖主义的一般特征,它是带有政治性的犯罪;其二,该种犯罪是具有国际性的犯罪;其三,它是明确得到规定的国际犯罪,罪刑法定原则对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仍然适用。

Abstract:

As for the punishment on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crime, the premise is to make certain its connotation. Although various cognitions about this kind of crime, we can still ascertain it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ly,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crime possesses the common character of terrorism, and it is a crime with political nature; Secondly, it is a crime with international nature; Thirdly, it is definitely prescribed, and the principle of “nullum crimen sine lege, nulla ponea sine lege” is applied to this kind of crime.

Keyword: Terrorism; International Crime;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Crime

[关键词]恐怖主义 国际犯罪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尽管恐怖主义已经被认为是一种公害,“可以与战争、国家债务、人口膨胀、饥饿、贸易逆差、疾病等相提并论”,[1]有人把恐怖主义狂潮称为“二十世纪的政治瘟疫”,甚至有人认为恐怖主义与政治腐败、环境污染一起列为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三大威胁,但是由于恐怖主义问题本身涉及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种族、宗教等多种深层次的因素,也同样涉及到各国的不同利益,使得对于恐怖主义的认识千差万别,莫衷一是。因此,直至今日,国际上不仅仍然没有一个具有全面的、有拘束力的国际反恐公约,甚至没有一个统一的“恐怖主义”的定义。 甚至在同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里面,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也有区别,例如,“美国国务院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强调其政治性动机,而FBI的定义则强调恐怖暴力的非法性质。”[2]

由于恐怖主义的定义至今未能在国际范围内达成一致,也使得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难以统一。尽管在国际实践中存在着回避对恐怖主义下定义,而直接通过公约或条约的形式规定某一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实用主义做法,并且“诸多公约的实践进一步证明,国际社会给特定的行为定罪的方法比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恐怖主义定义更为有效”,[3]然而,在理论上最大限度地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进行认定,仍然是必要的,并且具有前瞻性的意义。笔者界定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思路如下:其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是恐怖主义,具有恐怖主义的一般特征;其二,它是具有国际性的;其三,它是一种国际犯罪,并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这三项特征或条件兼备,方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以下将分别论述之:

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具有恐怖主义的一般特征

(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都具有恐怖主义的政治性特征

政治性特征是恐怖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所有恐怖主义定义都包含着政治敌对、政治暴力、权力及犯罪。恐怖主义是一种犯罪,然而又不同于普通犯罪,它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政治犯罪行为。”[4]笔者认为,其政治性特征是依其目的而言的,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恐怖活动的目的的“层次”来阐述这一特征。

对于普通的犯罪行为而言,其行为目的“一般可以通过其单一的目标、依循个人的利益来考查”,而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必须通过三个层次的目标来考查:

1、其战术目标(the Tactical Objective),即其直接攻击的目标;

2、其战略目标(the Strategic Objective),即其行为及结果通过意识宣传或/和行为的影响以达到传播的目的;

3、其所寻求的政治结果或政治影响(the Power Outcome or the Achievement of the Desired Political Impact),即多样的政治图谋。[5]这是恐怖主义犯罪的最终的、最根本的目的。

对于以上层次的理解,我们不妨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

在亚洲甚至世界上都闻名的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是一个典型的恐怖主义组织,该组织自1972年成立以来,疯狂从事恐怖活动,数十位国内外政要被暗杀或袭击, 通过爆炸、枪杀、纵火等方式造成的平民伤亡更是不计其数,也给国家的经济造成严重打击。但是该组织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犯罪团伙,在其各种具体犯罪形式所攻击的具体目标的背后,是其期冀通过该种活动以危害社会治安、散布恐怖气氛、瓦解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的愿望,而所有该种努力,终极目标只有一个——给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让步,最终在泰米尔人集居区建立独立的泰米尔国。 [6]

总结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恐怖主义犯罪(当然也包括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总是以某种特定的形式为载体的,它依附于一般犯罪的外形,例如劫机、爆炸、谋杀、施毒、纵火、绑架或类似暴力行为。但是,恐怖主义是表达政治敌意的一种暴力形式,这些暴力总体而言是一场心理战,其目的即“在某一特定的阶级、某一国家或全人类中制造恐惧,其宗旨是打击现行的体制,反对某一政府或该政府所奉行的路线。”而在现实中,“从芭蕾舞剧和谈判中不能获得的东西,却可以通过子弹轻而易举地获得。在许多情况下,政府会屈从于恐怖主义者,以便保护其国民、使馆中的外交代表、政府官员、被劫持的飞机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人员及其生命。”[7]因此,恐怖主义又被称为“最廉价的谈判工具”。

(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所具备的恐怖主义的其他特征

恐怖主义除了具有政治性特征之外,还具有共同构筑与普通犯罪的分界线的其他特征,这些特征也是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所必不可少的:

1、从动机上看,

“对于罪犯,可以根据其行为或其动机或两者兼具的标准将其分类,在恐怖分子的暴力行为中,国际法和绝大多数国家的分类,基本是以罪犯的动机为基础的”。[5]普通犯罪都是以个人利益动机的;而恐怖主义犯罪的动机是具有某种意识形态(Ideologically-Motivated)或政治图谋的;

2、从攻击目标及其选择上看,

普通犯罪的攻击目标和犯罪目的融为一体,紧密相连;而恐怖主义犯罪所选择的攻击目标并不必然与其最终宗旨或目的相同,若其袭击的对象是无辜平民或公共财产,则肯定不是基于对这些平民或财产的敌对,而是“敲山震虎”、“杀鸡骇猴”,通过这种方式给本国或某外国政府施加政治压力;若袭击对象是其政治对手,也必然是欲求通过消灭该对手以达到维持或改变某一政治体制或政治路线的目的。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既然可以将恐怖主义犯罪看作是一种政治策略(strategy),是以其行为本身及其恐怖后果为谈判筹码的,因此在选择袭击目标上,并不像有些学者说的那样是“盲目”的,而是相当有统筹、有目的地进行选择,以达到最大程度地获取政治成果,例如:“9·11”事件的袭击目标——纽约世贸大楼、华盛顿及五角大楼,就分别是美国的经济、政治、军事象征;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6

[关键词]生态政治;全球治理;国际政治

[作者简介]曹德军,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剑煜,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自然与国际政治之关联的研究可谓源远流长,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和斯皮克曼(Nicholas John Spykman)等人的论说对早期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各国间相互依赖趋势的增强,自然环境议题向更广泛的领域蔓延,并与政治学相交叉,其研究视野也拓展至区域乃至全球领域,极大地丰富了对国家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随着生态政治①的国际实践的深入发展,作为生态政治与国际政治的融合创新成果,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应运而生,它在坚持“生态关切”内核的同时,与新自由制度主义、新现实主义等主流国际政治理论进行对话②。整体上,国际生态政治是国际政治吸收环境议题的结果,与国内生态政治一起构成环境政治研究的两个主要领域③。本文重点从西方国际政治学的视角,审视和梳理国际生态政治的理论图谱,把握学科史主线,进而总结阶段性规律和学理不足。

一、全球化与生态政治起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国际议题。当生态政治的脆弱性在某些地区被激化,生态议题就可能引发政治冲突,因此,国际政治和资源环境有着紧密联系。自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召开以后,全球范围内的人口增长、废物污染、交通拥挤、食物短缺、森林过度砍伐、河流改道、饮用水源被污染及大片区域沙漠化,油轮泄漏、电子噪音、化学废物和核威胁的迅速扩散,以及地球自然物种急剧减少、气候变暖等,各种生态问题引起了广泛反思①。在此背景下,跨境环境因素与国际政治交织在一起,全球层次的“自然之维”愈发突出。联合国于2001年6月宣布启动了“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项目,其目标是满足决策者对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之间相互联系方面的科学信息的需求。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个成果,《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评估框架》报告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类在局部地区、国家和全球尺度上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才能改善生态系统的管理状况,从而提高人类福利和消除贫困②?

综合而言,全球层面的生态分析不仅关注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强调作为整体的人类内部的生态问题,特别是国家间生态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从学科发展脉络的角度来梳理,国际生态政治理论正式被纳入国际政治理论体系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但其研究议题和关注内容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侧重,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③:

第一阶段为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末,国内生态政治发展迅速,为国际政治视域下的生态研究奠定了基础。二战后,国内生态政治研究迅速发展,但没有进入国际政治的研究视野,因此,这一阶段的学术成果大都源自非国际关系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这些研究成果对传统的国家发展理论中“资源无限假设”产生了冲击,并对自由理论与社会理论形成了有力挑战④。在研究内容上,资源与人口等问题常被单独研究而非系统研究,南北合作问题也很少受到学界重视。学术成果主要出现在美国和英国,并且随着战后美国霸权地位的确立和国际机制的扩展,日益向美国倾斜。作为少有的国际关系研究者,斯布罗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被认为是国际生态政治学的先驱⑤,但其研究更多着眼于传统的地缘政治环境视角。20世纪60年代,生态政治随着现实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认同,最具标志性的是罗马俱乐部的成立和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生态问题的重视进入新的阶段。这些都为国内生态政治进入国际研究议程奠定了基础。在相互依赖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国内的环境治理离不开国际合作,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全球资源分配体系不可分割⑥。

第二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在美国主导下国际生态政治研究开始起步。囿于冷战的紧张气氛,全球生态政治一直被视为一种“低政治”而饱受冷落。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70年“冷战战略大师”乔治・凯南(George Frost Kennan)却发现,环境问题本质上不是一国可以解决的问题①。生态政治由此正式进入国际政治的研究议程,当然这种转变也与国际生态治理的实践进步密切相关。一方面,随着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冷战后期的经济起飞,其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升国际治理话语权的呼声日益高涨,尤其是在资源环境方面,争议与斗争不断。此外,国际会议与组织也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罗马俱乐部活跃于公共知识领域,而1972年联合国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奠定了全球环境治理的政治基础②。另一方面,在国内政治层面,绿色政党开始出现。1969年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绿色”政党――新西兰价值党,而且绿党并非单纯地拥有国内政治诉求,也拥有世界或区域的环境主张,并积极开展国际生态合作。这一时期,“环境研究所”(Environmental Studies Section,简称ESS)等国际科研组织和“斯布罗特夫妇奖”等激励措施③的出现,极大地激发了各国国际生态政治的学术研究。当然,这一时期国际生态政治研究整体上仍聚焦于“发展”问题,区域研究的视角较为盛行,而对全球范围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生态政治的“公平与正义”等问题,仍然没有成为国际关注的主要内容。

第三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国际生态政治研究在世界范围兴起。80年代早期由于“反环境主义”(Anti-environmentalism)的盛行,国际生态研究受到较大压制。80年代后期,环境主义重获关注并得到发展,学术成果数量明显攀升。在国际生态政治领域,出现了“治理”的概念,同时“安全”“公平”“正义”等传统议题也不断被重新定义。除美国之外,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陆续涌现出一批环境研究机构和学者,在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国际生态政治研究也开始兴起。

第四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生态政治理论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无论从研究内容还是研究过程来看,国际生态政治都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首先,从研究内容看,对南北关系及发展中国家问题的研究已经较为普遍。其次,从研究国别看,发展中国家的研究人员和研究机构不断充实,研究成果也日益受到国际学术界的重视。再者,从研究议题看,全球环境治理研究的兴起,带动了可持续发展、认知共同体等新议题不断被纳入国际生态政治的研究议程。不同行为体构建起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反映了由一种纯粹“以国家为中心”的政治向一种复杂的“多中心政治“转变的趋势④。

经过这四个阶段的发展,国际生态政治的研究方法渐趋成熟,研究议题也更加深入广泛,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即在空间上向全球层面扩展,在时间上向代际方向延伸。

二、国际生态政治理论的传统流派

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可以被界定为一种全球视野下的生态关切,它探寻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国家关系模式的深刻变革⑤。基于全球化流动带来的“外溢”后果,传统的国内生态问题成为国际治理困境的一部分。从学理发展角度来看,国际生态政治理论是在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国内生态理论的深刻影响下构建出的一种“嫁接式”理论架构。原本属于国内政治的理论被借用和引申到国际政治领域,将基于国家的生态关切折射或放大到全球层面。

(一)国际政治理论的议题扩展

有两种国际政治理论在生态政治议题上出现了学术争论,分别产生了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框架下的生态理论①。就共性而言,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将“公地悲剧”和人口、技术等流行趋势看作是国际生态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认为国际环境治理处于无政府状态。就差异而言,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制度约束下的国家更能够达成环境治理合作,而新现实主义学者则认为环境问题必将导致国家冲突,各国应当将安全利益放在核心位置。

具体而言,新自由制度主义学者对生态政治的研究,聚焦于无政府状态下各国合作的可能性②。在应对生态问题的过程中,由于各国利益彼此依赖,只有通过协调才能达成集体行动。即便追求理性自私的国家利益,当国家面临生态危机的破坏性后果时,也存在将自私利益与共同利益统一起来的可能。新自由制度主义者承认无政府状态与国内秩序有本质不同,但他们主张将焦点放在跨国层面和次国家层面上,使环境政治超越传统的国家单元,在多个层次寻找合作的可能,特别是集中于国际制度协调与公民社会培养。相对而言,新现实主义者则对生态安全给予了关注,常见的焦点议题有两类:一是国际环境变化中的国家冲突行为,二是环境安全③。在权力分散的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环境治理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公地悲剧”,难以达成长期合作,投机性、欺骗性的权宜之计会恶化生态环境④。而当前国际领域的合作仅被看作是“例外”或者是短期合作,非常脆弱。例如,美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说明国际生态合作的局限性。

从理性主义出发,两大国际政治理论都将生态政治置于自私动机与理性博弈基础之上,面对日新月异的全球变迁与观念转变,两者的分析视野无疑显得越来越“狭窄”。对此,著名学者丹尼斯・皮雷奇斯(Dennis C. Pirages)就主张建立国际关系的生态理论,以替代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框架下的国际生态理论⑤。在这种背景下,国内生态理论开始渗入到国际政治领域,产生了一批适用于全球层面的国际生态政治学说。

(二)国内生态政治理论的渗入

将国内生态政治理论引入全球政治分析,需要处理国内与国际两种秩序的差异问题。在一个有政府的法制化社会中,对生态治理的认同与动员能力显然要强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一些外溢到国际政治领域中的国内生态理论,根据国际现实进行了一定的自我转型,最终形成了较有特色的全球层面的国际政治生态学说,具体包括生态帝国主义、生态社会主义与生态女权主义三种,如表1所示⑥。

生态帝国主义作为西方生态政治领域重要的左翼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早由阿尔弗雷德・克劳斯比(Alfred Crosby)在其1986年出版的《生态帝国主义:欧洲生物扩张1900-1900》中提出。随后,福斯特(J. B. Foster)将克劳斯比的“生物扩张”概念扩大到全球层面的经济、政治领域,正式确立了生态帝国主义理论。生态帝国主义理论的核心在于揭露帝国主义生态掠夺和剥削的本质,将生态和帝国主义视为对立的两个层面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把边缘地区的自然资源集中到了中心地区,而且还把有毒的垃圾和肮脏的工业输出至边缘地区,是对全球自然资源和生存环境的双向掠夺和双重剥削,是一种彻底的生态帝国主义行径①。西方国家造成了目前全球的环境问题,却以“环境卫士”自居,逃避国际责任甚至遏制后发国家的发展。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本质,导致其为实现经济增长不惜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②。布兰德教授曾以“帝国式生活方式”的概念解释南北不平等的生态关系。北方国家通过无限占用全球性的自然资源、全球性的劳动力和过度利用全球性的生态环境,促进发达国家生活方式的普遍化,但却使“全球化的南方”陷入了生态环境危机③。

生态社会主义是生态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派别,本质上是左翼马克思主义理论绿化的又一结果,其核心思想在于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认为资本主义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案都是无效的④。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并在不同阶段产生了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张:20世纪70年代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绿化”阶段,也是生态社会主义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代表学者有“罗马俱乐部”成员、波兰共产党人亚当・沙夫(Adam Schaff),此时生态社会主义主要寻求生态运动和共产主义运动在理论上的结合;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代表学者有威廉・莱易斯(William Leiss),他提出了资本主义异化和寻求建立稳态经济的主张;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安德列・高兹(Andre Gorz)、戴维・佩珀(David Pepper)等生态社会主义学者寻求建立“红色绿党”。从社会主义思潮来看,促进人类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知识与物质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存在,又或者很容易被设计出来(比如小规模的太阳能和风能装置、有效的交通手段和节约能源的住所),而我们严重缺乏的是有助于我们实现这些目标的意识与感知,不仅要包括以一种人类主义方式进行逻辑思考和情感回应的能力,还要包括一种对事物间相互联系的新型意识和对未来可能性具有想象力的洞察⑤。这些国内思想在全球范围内都有对应的学说,主张在全世界形成绿党联盟,共同应对环境恶化问题。但是,西方的生态社会主义有着许多缺陷,如乌托邦的成分较多,缺乏完整理论框架,也没有提出具体的未来世界构想⑥。

生态女权主义思想流派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重要发展。关于其称谓有两种提法,即女权主义的生态学(the Ecology of Feminism)和生态学的女权主义(the Feminism of Ecology)。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德奥博尼(Fran■oise d’Eaubonne)在《女权主义・毁灭》中最早提出生态女权主义思想⑦,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西方文化在贬低自然和贬低女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历史性的、象征性的和政治的关系。”⑧生态女权主义从性别的角度解构地球面临的生态危机,认为男性主导的社会是造成城市化、技术化和过度生育的主要原因,呼吁依靠女性的力量改变地球的生态模式。生态女权主义是激进的生态运动与女权主义的结合,把自然看作是女性的盟友,并衍生出文化生态女权主义、社会生态女权主义和哲学生态女权主义①。在国际生态治理议题中,女性主义反对男性在议程设定与话语权上的霸权,主张增加女性代表的权利,将相互包容而不是理性争夺的思维带入全球生态治理框架中,甚至认为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优先于人与自然的关系②。美国麦克勒斯特学院的哲学副教授沃伦(Karen J. Warren)认为,统治妇女和统治非人类自然界之间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历史的、形象化的联系,这些联系在认识上是植根于以统治逻辑为特征的压迫性家长制的概念框架中,所以,一方面传统的女权主义应当在逻辑关系上向生态女权主义延伸,另一方面生态女权主义为构建清晰的女权主义伦理学提供理论框架③。但是由于生态女性主义批判有余、建构不足,被视为一个遵循生态主义与女性主义原则的乌托邦。

三、国际生态政治理论的新兴流派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开始不断寻找新的研究方向,努力摆脱传统理论框架的限制,形成了新的研究视域。在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之后,建构主义对于环境政治的分析日益兴起,尤其是“认知共同体”理论的崛起,它重新审视了环境政治中的“知识”问题,是对理性主义研究的有力补充。从体系层面看,传统理论将治理主体主要定位为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但全球化带来的冲击却冲破了这种主体边界,形成了一种“次国家―国家―超国家”的多层体系。在超国家层面上,全球环境治理将传统的主体和议题重新整合在综合性的框架之中;而在次国家层面上,环境公民权也为解释全球环境治理的动因和机制提供了依据。

首先,在建构主义对环境政治的分析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认知共同体”④理论。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问题,治理过程的科学性日益受到重视,扩散的环境政治议程需要寻求跨国性的观念共识。彼得・哈斯最早将“认知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ies)概念引入全球环境政治的研究中,强调依靠科学家共同体的联系网络,发挥专业特长对政策作出权威性解释⑤。认知共同体拥有四个特征,即共同的原则理念、共同的价值判断、共同的合法性理念及共同的政策规划。共同体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界定环境问题中的议题、行动方案和国家利益。认知共同体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从动态角度否定了国家利益与偏好既定的传统看法,提出对知识和现象认知的重要性,并强调科学家群体的互动认知网络的重要作用⑥。在国际生态政治的现实中,认知共同体发挥着凝聚共识、促进认识、增加知识的作用。一方面,动员环保个人、公司法人、利益集团以及新闻媒体以“警报器”角色参与其中,建立起一个间接、分散的网络式监督执行体系。例如,“欧洲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网”(Climate Action Network Europe,简称CAN-E)就是基于专业知识的、规范议程的设定、抗议与游说活动,对欧盟环境治理起到有效的补充、监督与思想库作用①。另一方面,提供生态应对的专业信息与知识利用。例如,荷兰的“气候知识”项目,支持八个区域联合体去制定区域和地方适应战略。此外,欧洲气候适应平台(CLIMATE―ADAPT)起到了气候适应信息港的作用,为该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了广泛的数据、计划、活动和评估支持。

第二,基于对环境公民权运动的分析,全球公民社会理论兴起②。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关注宏观上的全球问题和中观上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而最新的环境公民权理论则将关注点着眼于个人本身,从国际法、国际人权(平等权、生存权等)、代际关系等角度强调环境治理的必要性。环境公民权研究的代表学者是安德鲁・多布森(Andrew Dobson)。他认为,环境公民权提出的直接动因,是如何克服实现生态可持续性目标上公民个体行为变化与态度改变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有助于创建一种真正可持续发展的社会③。环境公民权理论并非完全强调个体权利,而是借助个体强调集体权力,强调公民的全球性和跨国性诉求④。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全球环境治理批评主流学者在“权力―市场”的两分法上各执一端⑤。查利・杰弗里(Charlie Jeffery)认为,完整的多层分析必须超越“超国家―国家”的双层视角,找到第三个层次,即“公民社会”的力量。为此,他强调关注“由下至上”(bottom-up)的参与式治理,在国际环保领域要发挥非政府组织、公民个人、利益集团等“次国家”行为体的独立治理力量⑥。也正是地方性生态政治观念与全球性的生态政治观念存在反复互动,多元价值与议题网络才能得以充分伸展,也有助于环境主义者做到“全球思考,地方行动”⑦。总而言之,环境管治包括来自上面的规制和来自下面的动员。公民社会的动员与整合能力是巨大的,在不同团体围绕某一议题而实现的动员中,阶级身份、区域或国家归属以及环境关切之间的差异并不是特别分明。这些群体规模小,关注特定议题,致力于捍卫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特定利益⑧。

第三,生态环境的安全化理论发展迅速。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理论为生态政治安全化过程提供了理论工具。安全化理论的核心论点是“安全是这个行为自身意见的表达”,包括三个相互连接的步骤:(1)识别存在性威胁;(2)采取紧急行动;(3)通过破坏和摆脱自由规则来影响单元间关系⑨。某个行为主体希望“安全化”某个议题必须首先识别“威胁”,而识别者往往是安全化施动者。施动者指定“威胁”,通过媒体渲染、框定,让听众接受。从社会权力来看,这种过程其实是不对等、不对称的,因为只有国际大国才掌握了发现、解释和给出政策建议的完整“话语权”。哥本哈根学派毫不犹疑地指出:“安全行为主体常常是言语―行为集团,这个角色中常见的参与者是政治领袖、官僚机构、政府内阁、政治说客和压力集团”,即国家机器中的精英主体。从全球层面看安全化的主体又是谁呢?显然,只能是且仅仅只能是结构性权力的拥有者。生态安全上的话语不对称,就促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付出更加巨额的环境治理成本,从而加大了环境治理自我挫败(self-defeated)的风险,这对将环境安全质疑为“去安全化”提供了动力。“去安全化”理论强调建立施动者和听众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卫・维克多(Dawid G. Victor)认为,巴黎气候谈判标志着全球治理转向自下而上的模式①,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年鉴(2014)》也开始注意到民间科学的潜力②。显然,只有当地方环境治理主体或者听众觉得自身的政策和行动受到全球层面强大行为主体保护和激励的时候,才可克服对异己的安全化冲动的恐惧和内在抵制,最终演化出真正的伙伴关系。

第四,跨国生态环境运动的社会资本理论兴起。从环境治理的角度出发,部分学者主张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概念引入全球生态政治分析中。布迪厄(P. Bourdieu)是最早提出社会资本概念的法国社会学家,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者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③从结构主义角度来看,社会资本也是一种“投资在社会关系中并希望在市场上得到回报的一种资源,是一种镶嵌在社会结构之中并且可以被汲取的资源”④。正因为个体嵌入在连带关系中,社会资本就可以成为提高气候治理绩效的有力工具。戈兰・海登(Goran Hyden)指出,社会资本和集体行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资本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公民社会⑤。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欧盟开放式协调及多层治理模式推动了早期的跨国城市网络发展⑥,诸如欧洲城市(Eurocities)、气候联盟(Climate Alliance)、能源城市(Energie-cities)和城市气候保护网络(Cities for Climate Protection)等气候治理的跨国城市网络相继出现。这种次国家层面的跨国城市网络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垂直性的全球多层治理,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横向网络治理结构⑦。笔者曾指出,以城市网络为中心的区域气候治理依赖于社会资本。欧洲城市气候治理中的社会资本,是指城市与其他行为体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善意(关系社会资本)和正式制度与规则体系(制度社会资本)。其中,社会资本的制度维度关注信息流动、利益分配,关系维度则包含了相互认可、信任与共享的互惠规范①。全球跨国城市网络通过倡议、游说与抗议等方式,培育并传播生态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成为社会团结的黏合剂。例如,气候联盟网络为整个欧洲的地方组织发展设立了“气候之星奖”(Climate Star Award)。2004年,来自17个国家的203个地方组织中有22个因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努力而获得表彰。通过模仿、标杆学习(benchmarking)、荣誉授奖等方式,跨国城市网络刺激了气候治理积极性。在国际关系理论界,从凯克(Margaret Kecky)与辛金克(Kathryn Sikkink)提出的跨国倡议网络解释生态规范的传播,到米尔斯・卡勒(Miles Kahler)围绕“网络治理”探讨全球生态议题②,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理论作为一种新兴的研究方法,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国际生态政治研究中。

四、国际生态政治学的理论评估

(一)学术价值与理论贡献

国际生态政治理论是在与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理论的争议中逐步成长起来的。纵观理论发展过程,可以发现其成长存在着鲜明的特征:早期理论在回应与解释现实问题中形成,对传统理论报以较多的批判性思考;后期理论则侧重于设计全球环境治理之道,包含更多建设性成分。同时,与大部分国际政治理论一样,国际生态政治理论也有着深深的美国烙印,不仅表现在学者、研究成果以及研究机构的归属上,更体现在研究议题的设计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印记渐渐淡去,全球视角逐渐兴起,空间上的南北研究和时间上的代际研究打破了单一国家视角的理论主导,环境政治日益成为一个全球议题并融入全球治理的过程之中。总的来看,国际生态政治的理论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对传统观念的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内独立与对外统一的标志,但面对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各民族国家的观念发生了改变。包括约瑟夫・凯米莱里(Joseph A. Camilleri)在内的部分学者都认为,国家受到削弱,是因为环境问题的跨国性要求国家树立区域意识或全球意识,以改变传统的国家利益观。一方面,跨国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间要求国家让渡部分生态权力,以在更高层面解决全球性问题;另一方面,新的国际合作机制将日益减少国际无政府状态带来的利益分歧,形成共同利益与挑战,民族观念相对减弱而全球观念相对提高。当然,罗伯特・基欧汉等学者认为,生态问题延伸至全球层面并非完全是坏事,因为国际制度有助于解决国家层面难以完成的任务,对国家的改善作用要大于其对国家的削弱作用③。

其二是重视与提升了国际组织的治理地位。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必然催生更多的应对机制和程序,大批国际组织的兴起与环境治理直接相关。一方面,政府间国际组织以联合国为中心④,形成了较权威的国际环境治理组织体系,欧盟等区域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也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作为国际生态政治的主要操作实体,国家及国际组织承担了更多责任。另一方面,随着非政府组织在生态政治领域的作用不断增大,其治理能力得到初步展示,如绿色和平组织、罗马俱乐部、世界自然基金已然成为国际生态规范的传播者、监督者与教化者。随着国家权力的减弱,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①。当然,面对环境问题的国际外溢与国内沉淀,国际生态政治理论需要深入思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权力边界在哪里,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地位如何维持?

(二)理论不足与发展空间

首先,各种流派理论对环境政治的解释都存在一定偏颇。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均假设国家是理体,忽视了国内政治结构的影响②。国家在处理国际环境问题时,可能会受到国际组织、国内利益集团的影响,也会受到国际舆论、博弈过程的影响,环境议程的结果并不体现完全理性。同时,环境问题对各国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导致各国在制度中的认同和作用也存在差异,忽视了对程度差异性的分析。批判主义理论虽然对主流生态政治理论提出了批判,但自身也存在不足:一是解释国家体系破坏环境的逻辑还不清晰,二是忽视了对国家环境保护行为的分析③。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在早期将自身定位为批判主流理论的理论,过多地注重“破”而非“立”。

第二,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在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上后劲不足。虽然现有理论在分析国际环境问题的“是什么”和“为什么”上卓有建树,但其解决现实问题的实用性(即“怎么办”)却受到质疑。在指导实践过程中,理论与政策之间面临对接困难,现实操作过程远比理论设想要复杂得多,而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女权主义等理论针对环境制度和未来社会的设计上存在大量乌托邦成分,难以指导实践开展。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力求在环境和经济间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寻求平衡,而在现实情况中却难以实现,尤其是应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时候,很难找到一条有别于传统工业国家的发展道路。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7

【关键词】Power;古典现实主义;结构现实主义;进攻性现实主义

许多国际政治学者同意说,“现实主义是了解国际政治的一种总的方法,而不是一种单一的理论。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有许多的不同分支,但是绝大多数现实主义者分享着关于国际政治本质的核心信念。”①然而,对现实主义本身的一些重要概念和理论的探讨,仍然争议颇多、浮于表面。由于语言的关系,这个问题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尤为突出,已经严重阻碍了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对“Power”一词的理解凸显了这一问题。“Power”一词是现实主义国际政治学的核心概念,随处可见,其含义又难于确认。对“Power”的错误界定必然导致对现实主义的重大误解。一提起现实主义,就往往与“零和”游戏、权力斗争、寻求霸权统治等联系起来,使得现实主义者蒙上了一层“鹰派”色彩。不仅如此,对概念的错误理解还严重妨碍了对理论的批判和发展。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现实主义不同流派经典著作中“Power”一词的含义进行系统的澄清,以增进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解。

一 “Power”的含义与古典现实主义

在中文的政治学概念里,权力和力量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自古希腊以来,政治学的核心目标就是寻求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合理的权力分配,这种分配显然不是力量的分配。权力意味着一种支配的关系,意味某种行动范围的分工,正如政治学中对“人们是否有权力反抗暴君”的论证所表明的。②力量是获取权力的手段,而权力本身才是目的。③对“权力”合法性的寻求历来是统治者孜孜以求的目标。

什么是“Power”?根据朗文词典和韦伯词典的解释,“Power”包含了两种基本意义:一种是“Controloverothers;influence”,“righttoact,givenbylaw,ruleorofficialposition”,其共同点是把“Power”理解为一种“控制关系、支配关系”,也就是政治学中的权力概念;另一种是“whatonecando”,“ability”,也就是“能力”的意思。①马克斯·韦伯对“Power”的看法接近于中文的政治学概念“权力”的理解。他把“Power”定义为“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处在某一位置的某个个人不顾阻碍推行自己意志的可能性,而不管这种可能性的基础如何。”②韦伯的思想在西方政治学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例如,罗伯特·达尔定义并为美国国际政治学者广为引用的“Power”概念是:“A之于B的Power是A能让B做他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情的程度”。③因此,在政治学著作和国际政治学著作里,对“Power”的理解似乎是比较一致的,就是中文里“权力”的意思。从目前来看,把“Power”翻译成“权力”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例如,“NationalPower”被翻译为“国家权力”;对摩根索的名著《国家间政治》一书的副标题“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主流的翻译法是“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也有的学者翻译成“争强权、求和平”。④把“Power”不翻译成“权力”的时候很少,“Bal anceofPower”这个重要的国际政治概念应该算是一个例外。一般的中文国际政治学著作都称之为“势力均衡”,而不是“权力均衡”。⑤那么,摩根索的现实主义奠基之作是不是教导国家去追求最大化的权力和私利呢?古典现实主义用来定义国家利益的“Power”究竟是什么含义呢?

首先让我们来看摩根索的相关著作。对于现实主义的“权力”观念,摩根索的讨论根植于传统政治学的人性分析。他说:“人生来就是一个政治动物……人生来就要追求Power,但是他自己的状况却使得他成为别人的Power的奴隶。人生来就是一个奴隶,但是他却想成为一个主人。由于人的这种渴望和他的实际状况之间的冲突引发了关于Power的道德问题,也就是说,判断和限制人与人之间的Power的问题。”⑥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摩根索在这里所理解的“Power”是其第一种含义,和政治学所理解的“权力”是一致的,是一种统治和支配的关系。他在《国家间政治》一书的开始就把“政治权力”定义为“掌握政府权威的人之间以及他们与一般公众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⑦但是,在《国家间政治》后面的章节里,他对“Power”的理解就发生了变化,成了“实力”的概念。在第9章,他就提出了“Na tionalPower”的几个要素,而后又讨论了“BalanceofPower”的问题。这里的“Power”都不再是一种关系,而是一种“实力”的含义了。

“Power”两种含义的转换,摩根索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但是他认为,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这也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主要观点之一。国家的实力强大,其在国际权力秩序中的地位就越高。有多大的力量,就有多大的权力。推导到此似乎还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一旦涉及到权力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就出来了。我们都知道摩根索所说的“Nationalinterestdefinedaspower”的提法,一般翻译成“以权力来定义的国家利益”,这被认为是现实主义国家利益观的核心。那么,摩根索的现实主义是不是认为国家的目标就是追求在国际体系中的统治地位或者权力地位?如果是追求权力和统治,这和一开始的人性论的假设的确是一致的,国家也是人,国家也有统治的欲望。但是,这样一个翻译是否理解了作者的本意?

正如王缉思先生所指出的,摩根索现实主义对国家利益的理解是:国家追求自己的利益要与自己的实力相适应,不要盲目追求超越自己力量范围的利益。⑧也就是说,力量大小是衡量国家利益的尺度。因此摩根索是越南战争的反对者。如果翻译成“以权力定义国家利益”,其意思就令人难以理解了。如果说国家追求统治地位、追求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那么这的确是国家利益,但是并不准确,因为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的核心是国家安全,而不仅仅是权力。①如果国家以追求在国际体系中的统治地位为目标,不顾及自己的力量限度,只会损害自己的国家利益。因此,摩根索的名著的标题“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不宜翻译为“强权”,这完全偏离了摩根索的本意。纵观他的整个著作,标题里的“Power”译为“权力”是可以接受的,可以理解为大国追求统治权力的斗争。但是后面的许多“Power”,就不适宜翻译成“权力”,而是力量的意思。应该说,摩根索本人关于“Power”在书中没有给出和运用连贯、一致与明确的定义,这是造成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Power”一词本身所具有的复杂含义以及不加区别地翻译为“权力”,已经对现实主义基本性质的理解造成了严重的问题。例如“PowerPolitics”一词,一般翻译成“权力政治”,有时也翻译成“实力政治”。两种翻译都可行,但含义却相隔千里。前者所指的是国际政治的性质和目标是为了争夺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地位以得到更多的价值分配;后者指的是国家政治斗争是依赖于实力的,道德和意识形态作用不大,讲的是国际政治的斗争方式。具体含义必须根据语境来决定。把“Power”简单理解为“权力”,也给中国国际关系学对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解和接受带来了问题。例如,关于现实主义的观点往往就集中在“只讲利益,不讲道德”这一点上,把现实主义当成一味的权力扩张主义者,以为现实主义者主张国家利益的目标就是去统治他国、成为国际体系的主宰。这完全是对现实主义的误解。相反,现实主义是谨慎的,根据国家力量的大小来确定国家的利益范围。②现实主义者并非不讲或者不重视道德,现实主义者所反对的,是依据道德理想来制定对外政策与国际蓝图。

二 “Power”的含义与结构现实主义

把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结构”理解为“权力结构”是和“Power”密切相关的又一个典型误解。目前的“权力结构”的提法,大都是源于英文“DistributionofPower”。其实,英文的意思就是“力量的分布”。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他对“国际结构”的准确定义是“DistributionofCapabilitiesacrossUnits”,也就是“单元间的能力分布”。究其原因,他认为“Power”的含义过于复杂。他指出,“我提出一个古老而又简单的观点,如果某一行为者影响他人的程度大于他人影响他的程度,那么,他就是强大的。”③也就是说,他所认为的“Power”主要是一种“影响关系”或“依赖关系”,即中文中所指的“权力”。因此,在论述“国际结构”时,沃尔兹本人从未用过“DistributionofPower”这个词。不仅如此,对于国际结构中的国家“能力”,他强调指出,“国家的经济、军事和其他能力不能被割裂开来分别加以衡量,国家并不因为在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独占鳌头,便被置于一流国家之列。”④显而易见,沃尔兹所定义的“国际结构”是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绝对不是“权力对比”的关系结构。从语义上来理解,“权力结构”的提法也是不通的。权力本身就是一种关系,一种结构,“权力结构”就要变成“结构的结构”了。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可以把“Power”定义为让他人做他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⑤这样似乎顾及了两种含义的统一:“Power”既是一种关系,也是一种能力。这样的定义其实同样偏离了结构现实主义的结构定义:结构现实主义的能力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并不是一种让他人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也就是说,结构现实主义的能力并不仅仅是一种进攻性的能力。

试图把“Power”的两种含义统一起来的提法还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即使在国际体系中,一个国家拥有最强大的力量,也不一定会成为国际权力秩序中的统治国家,即霸权国。一个国家要成为霸权国,除了最强大的力量以外,还必须有自己的决心、意志。罗伯特·基欧汉批判了霸权稳定理论“基础性力量模型”的不足。他指出:“在这20年的时间里(即两次大战之间的20年———笔者注),阻止美国领导一个合作性的世界经济的原因,与其说是美国缺乏足够的经济资源,还不如说是美国在政治上不愿意为国际体系制定和执行必要的规则……导致纷争的关键原因在于美国的政治因素,而不是在霸权稳定论所主张的物质力量的因素上。”①在研究国际体系时,我们必须同时注意到“能力结构”和“权力秩序”的双重存在的现实。②霸权稳定理论认为,随着国家之间能力对比发生变化,决定各国收益状况的权力秩序如果对新兴大国不利,必然引发新旧霸主之间维护权力秩序的斗争。③这一点在罗伯特·鲍威尔的著作中也论述得很清楚:“不平衡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将最终造成力量分布的变化,这必然导致力量分布和收益分布的不对称……结果,新兴大国必然要求现状必须按照它的利益来进行修正。”④“收益分布”,就是决定国际价值分配的权力秩序。

把“能力结构”理解为“权力结构”,导致了中国国际政治学界和外交辞令中一个令人奇怪的提法“促进国际格局的多极化”,或者更简单“促进政治多极化”。要辨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辨明国际关系理论中“极”的含义。“极”(Pole)的对象是单个的国家,而不是一个国家联盟。正如肯尼思·沃尔兹所指出的:“许多人近来欢呼世界回到了多极状态。他们这样做并不出人意料,因为他们混淆了结构与过程,力量是如何分布的?某一特定分布可能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这些是互有区别的不同问题。”⑤也就是说,“极”定义依赖于一定体系内的力量分布,也就是国际结构。当一个国家的力量遥遥领先,远远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时,体系就是单极的,即只有一个国家能被称为“极”。当两个大国势均力敌,它们处在高于其他大国的一个力量层次时,这样的一个结构就是两极结构。而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大国力量大致接近时,体系就呈现出多极的状态。“多极化”不是国家可以促成的。

归根结底,“极”是与力量相关的,而且指的是单个国家的力量。“单极”、“两极”还是“多极”除了对国际体系的稳定造成不同的影响外,道德意义上并无褒贬之分。⑥我们反对的是“霸权主义”,要促进的是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公平、民主,而不是所谓的“多极化”。“极”的多少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国家利益的利害。一个国家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还是经受损害,取决于权力秩序是否有利,以及其与其他大国的利益关系。⑦所谓“权力结构的多极化”更是从逻辑上说不通的。多极化是针对于“能力结构”的。“权力结构”(实际是“权力秩序”)无所谓“多极化”,说“民主化”还差不多。

从中国国际关系学的建设来说,“权力结构”的提法也会使得一些没有直接通读过原著的读者和研究者误以为是和国内政治体制概念相似的“结构”,这对理论的理解和应用都会造成阻碍。既然结构现实主义的结构是“权力结构”,那么还需要新自由主义的“制度结构”做什么呢?因为“制度结构”明显是一种“权力结构”。如果认为结构现实主义直接地认为“能力结构”就决定了“权力结构”,因此两者同一起来也无所谓的话,那么就是大错特错了。结构现实主义并不否认“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延续性以及和能力结构的不同步性,相反,正是制度本身具有的这些特点,使得国际体系爆发一次又一次的争夺国际秩序权力的斗争。⑧

转贴于 三 “Power”的含义与进攻性现实主义

最近出版不久的《大国政治的悲剧》的中文版依循惯例,一律把“Power”译为权力。而且,译者在评述中把“权力”和“力量”等同起来,例如:“更重要的是,他(指米尔斯海默)继承了现实主义的终结性理念———‘我主要从军事角度来定义权力,因为进攻性现实主义把这种力量看成国际政治的最后手段’。”“作者认为,国际关系理论各流派正是对‘国家为什么在乎权力以及他们想要多少权力’问题的不同回答。”①如果“权力”与“力量”的同一仅仅在于对“Power”一词本身含义的理解,那问题还不大。但是,危险之处在于,“权力”、扩张与寻求霸权这样一些混杂不清的概念在一起,导致了对进攻性现实主义的根本误解:进攻性现实主义是扩张主义和寻求权力统治的主张。

“在进攻性现实主义者看来,国际政治中几乎看不到维持现状的国家,原因是国际体系为国家牺牲对手以获得‘Power’创造了巨大的诱导因子。当利益超过成本时,他们就会抓住这一机会。一国的终极目标是成为体系中的霸主……很明显,进攻性现实主义与人性现实主义都将大国刻画成无情的‘Power’追逐者。二者的关键区别是进攻性现实主义者反对摩根索关于国家被天然赋予某种个性的特点。相反,他们相信,国际体系迫使大国最大化地扩充它们的相对‘Power’,因为这是获得最大安全的最佳途径。”②

上面这段话可以说是进攻性现实主义的根本精粹所在。米尔斯海默自己在论述汉斯·摩根索的思想时,把其归之为“人性现实主义”,也就是说,他所理解的摩根索的“Power”是“权力”的意思。③他又宣称“国际政治中几乎看不到维持现状的国家”,“进攻性现实主义与人性现实主义者都将大国刻画成无情的‘Power’追逐者”,那么,进攻性现实主义所主张的国家目标是寻求成为国际体系的统治者吗?这看起来是有道理的。因为进攻性现实主义给人的最深的印象就是不断的“扩张”(Expansion)、寻求霸权。国家的最终目的是成为全球体系中的霸权国,而近期目标是遏制其他大陆的潜在霸主国成为地区霸主。我们在前面已经区分了“极”和霸权的概念。霸权意味着什么呢?自然是对国际体系的控制与管理。所以,进攻性现实主义对大国利益的认定就应该是不断扩张、统治他国和谋求霸权,是狂热的扩张主义。这样一种理解符合了进攻性现实主义的本意吗?如果没有,那么问题出在何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澄清的一点是,进攻性现实主义的“进攻性”(Offensive)、扩张的目标究竟是何者:是统治还是生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为了统治而统治,还是为了生存而统治?这又必须回到进攻性现实主义的理论基础———结构现实主义。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的,对安全的寻求是国家的最高目标。正如米尔斯海默自己所言:“我的理论认为大国在一个没有代理机构保证安全的世界里主要关切的是自己的生存;他们很快认识到Power是他们生存的关键。”④这里的“Power”,很明显不是权力和统治的概念,而是力量的含义。那么,国家为什么要扩张呢?他指出:“在过去的战争中,60%的赢家是主动出击的国家。”⑤因此,扩张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手段,可以增强国家在国际结构中的力量地位,扩张本身并不是目的。这一点上米尔斯海默和古典现实主义是一致的:国家利益必须与国家力量的限度相一致。

把国家追求的目标“Power”翻译成权力,加上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中的扩张色彩,很容易就使得理论逻辑进入了一种似是而非的迷途:扩张成为追求权力的表现,权力是大国扩张的目标。追根溯源,米尔斯海默自己对“Power”具有的两种含义的含糊使用是重要原因。摩根索人性现实主义所追求的“Power”与进攻性现实主义所追求的“Power”并不是一回事。一味地强调扩张所带来的收益使得进攻性现实主义具有强烈的“权力”色彩,反而模糊了安全这一核心的假设,并使得理论本身极其脆弱。⑥但是,米尔斯海默的根本理论框架还是清晰的,对力量的寻求而不是对权力的寻求是他的理论的根本。

小结:现实主义与权力政治

对“Power”的理解贯穿着对现实主义理解的始终。由于权力与力量两种概念的本质的不同,对“Power”的理解也使得对现实主义的理解大相径庭。归结起来看,由于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存在使得国家实力成为自助的最后手段的现实要求,以及自沃尔兹开始的新现实主义摒弃所谓“权力欲望”的人性假设的理论主张,“Power”一词的含义在现实主义著作中越来越多与“力量”相一致。一本很流行的美国国际政治教科书写道:“既然现实主义者也认识到力量(Power)是决定国家胜出的因素,他们主张政治的目标就是不断地增加、维持和显示力量(Power)。”①这句话的后一部分来自于摩根索,以前常被理解为“不断的增加权力、维持权力和显示权力”,似乎颇有现实主义的“鹰派”强权色彩,其实大谬不然。

对概念的误解严重地阻碍了对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在新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理论的发展中,霸权稳定理论和霸权护持理论分别聚焦于权力与能力两个因素,从而对霸权国家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看法。

霸权稳定理论认为,一定时期的国际秩序总是由某一个霸权国创立的,其稳定也依赖于霸权国的强大。国际秩序既包括一些公益性、程序性的“软规则”(例如国际红十字会机制),也包括一些决定关键国际价值分配的“硬规则”(例如世界贸易组织机制)。英国霸权和美国霸权之所以建立自由贸易秩序,原因在于它们的生产效率最高,通过自由竞争所获得的好处也最多。由于各国的发展速度不平衡,新兴的大国必然对旧霸主所建立的国际秩序感到不满,而旧的霸权国家又不愿意放弃对自己有利的权力分配秩序。围绕权力秩序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最后会导致系统战争。这就是罗伯特·吉尔平在《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中所论述的基本观点。他不仅深刻地论述了权力秩序和国际结构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他提出了一个霸权国和全球挑战国之间不相容的二元利益关系模式。

与霸权稳定理论关注权力秩序所带来的冲突不同,霸权护持模式认为力量差距才是决定国家间利益关系的核心因素。②霸权国与其他国家的力量差距越大,霸权国就会感到越安全。因此,在霸权国———全球挑战国(潜在挑战国)———第三国这样的三元利益关系模式中,霸权国会试图通过挑起全球挑战国(潜在挑战国)与第三国的冲突,削弱这些可能对自己构成挑战的新兴大国。因此,霸权国虽然会致力于维护国际秩序的稳定,并不一定会致力于维护国际体系的稳定。支持冲突还是支持和平都只是一种手段,关键在于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秦亚青先生正是从一个关注力量差距的三元利益关系模式,证伪了仅仅关注权力秩序的二元利益模式。

国际政治的定义篇8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如果进一步追溯为什么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待身份和进程有不同理解,这种追问就变成了对国际政治的本体论思考:国际体系是什么构成的,结构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物质主义,权力和利益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是一种物质事实,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国家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类别。它不仅仅是事物,而且还是进程。权力和利益之所以具有意义和作用,是观念使然。单纯的物质力量和利益不可能解释国家之间的关系。

推荐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