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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论文8篇

时间:2022-08-12 18:44:58

三农论文

三农论文篇1

农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约占了2/3,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与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在历届党代会中都有重要的新举措,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包括了发展新农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以来,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期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诸多方面的综合体。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找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1.观念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搞好搞不好都是干部的事,造成对干部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一些乡镇或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够高,认为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同时因为没有先进的经验可供参考,干部们心中没有一个准谱,怕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散慢拖拉,行动迟缓。由于以上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具体操作存在偏差

很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村屯合并,盖高楼,只是对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硬性拆迁、非法圈地等问题。有的高楼盖起来了,路面也硬化好了,但管理设施和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农机、农具到处乱放,垃圾遍地存在等现象,一到下雨天,则污水任意淌,大街小巷乱糟糟,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3.农民增收幅度缓慢

虽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产品价格却一路攀升,造成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单户的随意种植,形成不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也是制约农民提高收入的关键。这就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中的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残,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

4.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总体来看利润水平较低,这既是由于多年以来农业支持工业政策的影响,也是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水平较低和技术能力不够造成的。同时,农业成本的提高,也是造成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的一个不争事实。另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农业“靠天吃饭”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仍持有“手中有粮食,办事不慌”的思想,虽然粮食购销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但很多农民不愿把手中的余粮卖出,造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具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重视,也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在以后的历届会议中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面的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达到社会的均衡发展是保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齐步走,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或人原地踏步走等着后富的人。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从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共同”是给所有人一个共同发展的机会,共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给予所有农民平等发展的机会,平等发展的能力,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可能,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农民约有9亿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物质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让农民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有所安,并稳步提高收入。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贯彻好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通过提高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收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村的稳定,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小项目,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充分调动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因素。

1.发展才是硬道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三农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找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道路。

2.务实才能有效果

政策的落实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也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纵横交错,需要我们理清思维,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三通”、达到“三化”,“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实现城乡一体化,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化”即“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非农化、农村的城镇化”,从而解决“三农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思路要清晰、工作态度要端正、工作作风要务实,从而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五、结语

三农论文篇2

中国“三农”问题透视农业的脆弱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农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其脆弱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增长曲线始终处于强幅波动之中。由于中国还不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对农业的调节还很不到位,因此,中国农业的周期性波动不是主要由供求关系等市场力量所决定的,而主要是由政策偏差和政府行为的不良偏好所决定的。

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下降,对农业投入的减少,直接源于利益比较法则。当某些政策倾向和外部环境对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农民就会采用减少投入、甚至撂荒的方式表示不满,由此导致减产。前年全国粮食总产仅4亿3千万吨,粮食安全问题又一次被提了出来。去年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总产达到4亿6千9百多万吨,但能否巩固住这一趋势还很难说。中国粮食一旦出现较大缺口,由于人口众多和交通不便的缘故,靠国际市场调节是没有保证的。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其基本立足点应放在国内市场上。

资源瓶颈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耕地仍然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素。但是,中国有限的耕地却每年以上百万亩的速度急剧减少。中国的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及世界平均数的1/4—1/5,可用于灌溉的水源日益减少。

农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民由于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所引发的短期行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农地投资。现有金融体系根本不把农民作为服务对象,农民即使有合理信贷需求也融资无门。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公共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越来越低,至使大量农用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村公共用品供给严重不足。

人力资源是发展农业的主体要素。农村劳动力过剩是一个总量概念,而从结构上看,有知识、有文化、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市场流程的新型农民却数量有限,极为稀缺。这种状况不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而是朝着更加恶化的方向发展。

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在计划体制和普遍短缺状态下,增加实物产量几乎成了农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自于需求的约束使实物产量偏好风光不再。卖粮难、卖果难、卖猪难、增产不增收构成对农业的新困扰。农民既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疯狂竞争,也要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角逐。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这一方法并不总是有效。某种优质品种在种植初期可能会卖个好价钱,但一旦大面积推广,价格立即一落千丈。优质生猪、棉花、反季节蔬菜、瓜果等都没能逃此厄运。这种由个体理性而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现象是很普遍的。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地承包制度遇到新挑战。这种承包制把土地使用权分散到全国2亿多农户,过于精细而形不成规模,无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人口增减流动和耕地数量的变化,承包权长期不变与调整承包面积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虽然中央政府一再声称家庭承包制的政策“长期不变”,但各地正在推行的所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正在动摇着承包制的基础。其未来结果如何,现在还很难做出一个明晰的判断。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放弃或失去土地的农户能否有一个新的谋生出路。如果没有这种出路,或者眼前有路而最终走不通,那么,他们重新返回土地的要求就会始终存在。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已经走到了一个关节点上,能否正确处置,关乎中国农业未来的兴衰大计。

农民的贫困

1997-2000年,农民收入增幅急剧下降,1996年为9%,1997年为6.4%,1998年为4.7%,1999年为3.3%,2000年为2.1%。1995年每亩农业纯收入为376元,而2000年下降为161元。2001年以后增幅虽有回升,但仍在低水平徘徊。去年取得6.8%增幅的好成绩后,继续保持难度很大。

从农民收入平均值看,还是在缓慢增长,而不是绝对量减少。正是这个“平均值”容易模糊人们的视线,看不清问题的严重性。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2万多被调查农户,2000年最高1%收入农户拥有全部收入的9.6%。这部分1%的人口拥有的收入是最低20%收入人群收入合计的1.7倍,按照人均收入计算达到26290元/人。每户家庭纯收入达到102700元,分别是最低20%收入人群的37.34倍和33.94倍。这样算下来,去掉高收入户的份额,相当数量农户的收入水平不是缓慢增长,而是绝对下降的,也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那种绝对贫困化。

农民增收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农民穷困既是农村经济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长期不增收,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农产品供求形势就可能发生逆转;农民收入和农村购买力上不去,不仅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将受到制约,也会影响农民对农产品的消费支出,加剧农产品的卖难,令扩大内需方针难以真正落实;农民生活得不到持续改善,农村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从而产生大量“流民”,危及社会安定;农民不能富裕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最终实现。

造成中国农民增收难的原因主要是:

1.税负。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十多年前农民自己早就作了形象生动而又准确的概括。据有关方面调查,税改前的农业税全国平均只占耕地产量的2.5%,很轻;三提五统费总额是农业税的三倍,较重;而在规定的税费之外,所谓的社会负担、以资代劳、达标集资等“三乱”收费的金额比税费总额还要多,而且没有什么约束,随意性很大,确是无底洞。

2.债务。巨额的债务负担是悬在农民头上的又一利剑。乡村巨大的债务负担,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最终都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

3.无组织。农民没有集体谈判能力,也是造成其贫困的重要社会原因。在社会现阶段,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各自能够从社会利益总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额,一方面取决于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贡献,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和影响政策的能力。在这种集团性的利益角逐中,哪个集团的组织程度高,自己的劳动争取社会给予较高评价的能力强,哪个集团就有可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思想观念上的保守性,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人数众多的优势被组织程度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现出的群体力量十分微弱。他们只能充当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动进取者姿态和实力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中国农村近乎于天文数字的劳动力供给,是造成农民收入增幅缓慢的人口前提。不减少农民,不减少农村人口,农民就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

农民的卑微

从理论和法律地位上讲,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兵、学、商、干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的职业本来是神圣的,没有农民的劳作和辛勤耕耘,就没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然而,鄙视农民,看不起农民职业的社会心理却根深蒂固。农民耕作了一辈子,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竟然被说成是没有“工作”。而从事其它职业的人,自被一个组织正式录用那天起,就算参加了“工作”。除了农业以外的任何行业,录用人员几乎都要经过筛选,合格者才能上岗。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其素质似乎不需要有什么要求,凡是别的行业不要的人都可以干农业。

现行的刚性户口管理制度,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在严格的户口等级制中,农户处在宝塔式等级阶梯的最低层。农民要想改变自己的户口性质,变为非农户或城镇户,如没有特殊理由和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虽然有所松动,管制不再那么严格了,但农民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种极不容易的事情。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把他们限制在狭小的地块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与日益发展的现代文明始终隔着一段距离。

国有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全民的,农民也是其所有者中的一员,理应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得到好处。可事实上,农民对国有财产没有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分到的好处也很有限。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列项时被称为“国家财政支援农业资金”,似乎这部分钱是国家和“工人老大哥”从外部施舍给农民的,农民从来就积累不了资金。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国家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过程中,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那里取走了大量资金,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真实贡献长期被掩盖了。

到头来,农民反而成了困难户,成了被“救济”的对象,这在逻辑上实在太荒唐。农民在财产关系上的这种不平等地位,是其社会地位整体低下的重要根源。

中国农民是极易遭受外部攻击和伤害的群体,但是他们极能忍耐。对他们的利益不损害到一定程度,他们的情绪很少明显表现出来。在以往大搞政治运动的年代里,许多农民吃不饱饭,过着几乎赤贫的生活,但还虔诚地“学大寨”、“割尾巴”、“搞穷过渡”。推行农业生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有所增强,自主精神开始复苏。但是,农民的总体力量还是很单薄,不足以有效抵抗外来的伤害。对农民的伤害主要有:政策性伤害,如农业基建投资减少,取消或不兑现已公布的奖励政策,某些产品国家订购价格偏低等;交易性伤害,如收购农产品压价,残次农机具、假农药、假化肥卖给农民,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等;行政性伤害,如有些地方政府机构的少数干部,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巧取豪夺,大吃大喝,乱搞摊派,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伤害,农民敢怒不敢言,顶多发发牢骚,消极怠工,不积极完成交售指标,自行调整生产结构。

农民缺少参与政治的具体组织形式。目前在中国大陆,工人有工会,记者有记协,艺术家有文联,学生有学联,工商户有工商联,总之,各个阶层都有一个政治性的常设组织,唯独农民阶级是个例外。特别是农村实行承包制以后,家庭成了农村主要甚至唯一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生活以及部分公共事务都通过家庭来完成。随之而来的是党团组织、民兵组织、妇代会、治保会等原有各种村级正式组织的功能弱化,而新的村民委员会又极不健全,致使农村社会走向失调状态,许多早已消失的消极甚至丑恶现象重现。

长期以来,对农民问题的观察,有相当数量的观察主体是从城市利益偏好出发并以其为判断标准的。多年来,我们没有能够跳出这样一种循环,当农业衰退,农产品供应不足,威胁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时,农业才被又一次重视起来。也只有在这时,才体谅到农民的苦衷,又是“休养生息”,又是“增加投入”。一旦形势好转,就又把农民丢在一边,置农民利益于不顾,直至农民不堪负担,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产品急剧减产为止。前几年,有些城市推出了所谓“腾笼换鸟”的就业政策,撵走农民工,腾出位置让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其歧视性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解决“三农”问题的四点政策建议

1、牢固树立起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

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分割的发展观,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树立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观念,把城市和工业的振兴,把农村、农业的繁荣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循环中和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加以通盘考虑。要消除城乡间生产要素难以有效流动的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2、实现我国农村三大战略转型

确定中国今后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表层的物质需求,而要着眼于解决更带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战略目标应是实现以下三大战略转型:

一是农业产业的战略转型。中国农业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从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产业转型。这种战略转型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基础转型。既要发挥传统耕作技术的优势,又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武装农业产业,大大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产业结构转型。低层次的产业结构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封闭狭小的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面对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面对着需求层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样化,农业产业的供给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这种结构调整不是一次性的,不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而应该成为一种市场导向的有内在动力的生产者自主行为。

产业组织转型。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应通过专业性产业组织分工协作去完成,发挥分工优势,以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农村社会的战略转型。一家一户的细小规模经营,贫弱的经济和不便的交通,阻碍着农村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改变这些不利条件的根本路径是城乡互动,良性转换。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化成非农产业人口,进而游离土地变为城镇人口,从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通过教育、文化、科技、人员交流、产业联系、各种媒体的纽带和中介作用,把城市现代文明输入农村,逐步改造农村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结构,把农村演变到现代社会形态中来。

三是农民身份的战略转型。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政策存在着“见物不见人”的情况,反复加以强调和“狠抓”的是“农业”、“粮食”等对象,至于作为其主体的人——农民的状况如何,则漠不关心,甚至屡加伤害。解放农民,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3、推行以农民参与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

推行以消化农民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必须改变策略,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联动、有大量农民参与的工业化路线。在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制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办厂,既可以在乡村办,也可以到城市办,取消各种歧视性的准入限制。在用工政策上,鼓励农民到工业部门就业,既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最终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

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仍有很多比较优势。用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无节制挤压和替代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是不明智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给城市就业造成困难,也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部门的通道。在工业化技术档次的选择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梯次结构。

4、推行以吸纳农民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化战略

三农论文篇3

一、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农民权益任重道远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只有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民才有积极性去发展农业,农村落后面貌也才有望较快地改变。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已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并且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再出现反复,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县、乡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继续大力精简县、乡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精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1.依据政府转变职能后的工作任务,按照精简高效和工作量饱满的原则设置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2.与当地政府正常的财政供养能力相适应。要贯彻这两个原则,应当特别关注乡镇一级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我们认为,中等及中等以上规模的县,保留四至五个区的建制,每个区政府安排不超过三十人编制就足以承担其使命和任务了。比较小的县可以考虑不设区乡一级政府。在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的同时,必须加快县及区政府职能的转变。县及区政府的任务主要有两条:1.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为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结合当地情况为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必须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并且政府不得借此牟利),解决农民在生产销售方面实际困难。只要我们实现了上述要求,那么减轻农民负担就有了比较坚实的体制保证。

其次,要加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并以此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够事先参与决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的制度。凡县及区政府将要出台的关系农民利益的政策,农民及其代表均应以一定方式参与其决策,并要有条件对其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凡是大多数农民或其代表反对的,应当予以废止或重新研究,不允许强制执行。农民具体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方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权利不容剥夺。

第三,除了继续下大气力减轻农民负担之外,我们还要下决心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农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即落实所谓“国民待遇”问题。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事实上存在着重视城市职工各种福利的完善,忽视农民应享有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的问题。其结果是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的建设则往往无暇顾及;城市职工享有养老、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到各方面的福利补贴,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有保障。而农民却依然是养老靠儿女,住房靠自己,医疗无保障。各种福利待遇方面的不平等,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从农民养老及医疗保障这两方面工作做起。逐步实现农民千百年以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这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伟大事业。我们应当像抓粮油生产和农民增收那样千方百计地逐步加以解决。首先,各级政府要真正将其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并将这项工作搞得好坏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其次,政府要下决心拿出部分资金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宁可少搞一些工程,特别是不要搞什么形象工程,也要保证这部分资金的落实。在资金的使用上杜绝浪费和厉行节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一定能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很好地开展起来。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涉及几亿人的事情,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因此,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投入,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见到成效的,需要作出规划逐步推行。如果我们用十年到十五的时间,能够将这项事业逐步开展起来,就是了不起的成就。对于我国到2020年顺利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将是极大的推动。同时,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因此应当首先从相对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做起,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鲜经验,以推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自己最大努力首先在农民养老保障方面迈出步伐,由点及面,由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应当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促进这项事业更加顺利进行。

二、承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拥有占有权处分权是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农民只是承包集体的土地,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认识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首先,认为农民对所耕种土地只有使用权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对土地经营缺乏长期打算,对土地长期投入如小型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等缺乏积极性。在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掠夺性经营的问题,例如许多农民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产量,而不考虑长此以往造成土地板结,土地和水源受到污染等不良后果。其次,只承认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成为县乡等基层政府和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特别是低价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借口。

随意调整土地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积极性,而随意低价或非法征用农民土地更使得一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失去生活保障,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重要因素与影响我国安定团结大好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农民对所耕种的土地不仅拥有使用权,而且应当拥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之所以这样说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说,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当初是由一个个农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实行土地入股形成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肯定。既然如此,农民耕种属于自己所有的哪怕是部分所有的土地,为什么只能拥有使用权呢?过去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由于土地归地主所有,农民只能在交纳租金的情况下享有使用权。如今农民早已成为土地的主人,因而应当享有基于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第二,二十多年来,农民在所耕种土地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土地改良和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和建设温室大棚等等。就土地价值而言已远超过当年“承包”时土地的价值,而在增加的价值当中,其主要部分是农民的多年投入形成的。同时农民的这部分投入有多有少,有的投入还相当大,把这部分投入都记在集体的账上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继续增加投入和合理经营。从土地增值的角度看,更进一步证明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而应当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第三,与国有企业拥有的财产权相比,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处于不平等地位。早在80年代,国家就通过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既然国有企业对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可以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农民为什么对于属于自己集体所有的财产就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呢?相比较而言,农民与土地的权利关系更加直接,更加明确。因此,我们认为农民对其所耕种的土地同样应当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权。而且这种权利同样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农民对土地的依法处分权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农民对土地拥有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农民怎样经营土地,种什么,怎么种,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干涉。政府主要通过市场手段来调整农业种植及养殖结构。第二,在需要时,对其耕种的土地有转包转租的权利。根据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较多的情况,为使这部分农民在外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使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致浪费,应当进一步明确农民对其经营土地有转包、转租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权利。第三,有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除了通过经营土地等获得收益的权利之外,这里还要特别强调在土地被征用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当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时(不管是政府征用还是企业征用),农民应有参与谈判和要求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这种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为保证农民今后生计而予以各种保障(包括安排适当工作和养老保障等)。对土地拥有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是农民对所经营土地拥有占有权必然结果。肯定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占有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会大大激励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民对小型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为农业特别是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长期稳定增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对于保护农民正当权益和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也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对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的问题应当尽快予以确认。并且在时机比较成熟的时候,通过立法使其成为法定的权利。

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要有新思路

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都十分重视,并且为此作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已经有九千多万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大中城市。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较之农村拥有的四亿左右的劳动力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据农业部测算,就经营我国农业产业而言,有1.7亿劳动力已经足够了①。这就是说仍然有将近两亿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实现转移。然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大中城市在环境和就业等方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我国大城市为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和就业压力空前加大等被称作“大城市病”的各种问题所困绕;另一方面许多中等城市正在迅速地向大城市的队伍迈进,上述大城市病在这些城市同样存在。因而指望继续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已绝无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快小城市和中心城镇(以下简称小城镇)建设方面寻找出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我国小城镇建设有过一段辉煌时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过大浪淘沙,许多乡镇企业被淘汰,其中原因固然很多,然而许多乡镇企业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是其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实现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乡镇企业的发展固然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缺陷和不足,仅靠发展乡镇企业是难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当前,我国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正在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由于大中城市地价(地产)和水电等价格迅速攀升,中外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劳动密集性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严峻,经营效益逐步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近几年许多农业后续产业盈利情况在整个制造业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如食品加工业、纺织业。

木材及竹藤棕草加工业的赢利水平排在最后几位。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上述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将是大势所趋。因为小城镇有着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低、靠近原料产地和广大的农村销售市场的优势。而这些企业较之乡镇企业规模更大,技术更先进,经营管理水平也更高。

它们向小城镇转移对于发展小城镇,乃至发展整个农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借制造业升级换代的东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先是农业后续产业向中小城镇转移的过程。在加快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大规模转移,并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实现这种设想的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首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小城镇的运输、水电供应等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如果各级政府再给予适当投资加以完善,那么解决大中型加工企业的运输、水电供应应当没有问题。其次,实现产业转移所需的熟练工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也可以解决。通过给予优惠待遇和合理安排,可以吸引一批在原企业工作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随着企业转移到小城镇工作,作为企业管理和技术中坚。同时,一部分经转移到大中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将成为这些企业的熟练工人甚至是中下层管理人员。加之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农民给予适当培训,解决所需劳动力应当是不成问题的。再次,发展小城镇新兴企业所需资金也可以得到解决。国家可以对解决转移到中小城镇的企业所需资金制定适当的倾斜与照顾政策。

三农论文篇4

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政治学、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论题。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当前正在进入对话的新阶段。本文以国家权力在农村的运行轨迹为切入点,探索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良性稳定的运行机制以及农村社会的长效发展机制。

一、国家权力对村庄的全面直接控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新中国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如何增强国家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以在国际社会中取得应有的地位。这就需要国家通过获取和调配资源以迅速增强国力、实现现代化。而占全国80%的农村人口、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农耕经济、几乎是零起点的工业、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环境和共产主义的发展远景,决定了国家对农村全面直接控制模式的形成,决定了国家权力在农村的运行逻辑:对农村资源的全面控制和提取。这一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前历时30年。国家通过、查田定产以及成立,实现了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全面直接掌控。

(一)与国家权力在村庄的初步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帮助农民“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党和政府发动和领导农民起来改革不合理的土地制度,通过工作队的派驻、农民协会权力的行使、阶级划分、大会小会的诉苦以及对地主的说理斗争等,使广大农民广泛参与了,接受了新的国家权力主导的政治训练,国家权力、阶级意识、党的政治文化无形地楔入到乡村社会[1]。另外,为了加强组织建设,党在每个村庄建立党支部,为后来社会制度的急剧变革和大规模动员社会资源奠定了基础。到1952年运动胜利完成后,国家权力取代了旧中国的地主、士绅这些“中介”,造就了与之直接面对的单个农户。

(二)查田定产与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全面掌控

在进行的同时,国家还对各地进行了人口和土地的调查,为国家制定人口政策和进行查田定产奠定了基础。到1953年,经过三年的查田定产,不仅彻底清查了土地数目,而且详细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产量和应缴纳税额,确定了新中国长期征收田赋的主要依据。查田定产的过程也是国家意志贯彻、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的过程,从而瓦解了传统宗族士绅的控制,建立起了一个更具权威性的管理公共资源的政治单位,使旧有的国家—宗族(乡绅)—农民的三元结构转化为国家—农民的二元结构。同时,查田定产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在城乡二元制下,农民不再有不被政府知道的土地,在随后的合作化运动中根本不可能离开合作社另谋出路,从而强化了农民对土地与集体制的依附。另外,为了推行查田定产,国家以政治标准培养锻炼了合适的基层执行者。由此,在农村,国家权力不再是“天高皇帝远”,而是直接进入到每个人的整个日常生活,成为一种真实的存在,从而建立起了农民个体与国家之间“面对面”的关系。

(三)通过实现对农村社会的全面控制

在后出现的中农化趋势和“两极分化”的现象,以及由于均分土地而发展的小农经济,都与共产主义目标相去甚远。而且,单个农户在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能力明显不足,需要依靠集体力量解决。在党和政府的积极领导和支持下,农户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问题的决议》后,全国立即掀起化高潮,建立了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由于公社党委对全公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行政机构也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这就使权力由政府向党组织集中。这种权力结构也使党领导的国家权力一直延伸到生产队这一农村的最基层,国家权力不仅直接集中掌控农村资源,而且统一分配农民的劳动成果。

(四)统购统销与国家权力对农村流通领域的支配

与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体制相适应的是国家对流通领域的垄断和支配。从1953年起,农村流通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对农产品流通领域实行统购统销,粮食统购的数量和价格都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或批准。通过统购统销中的价格“剪刀差”,国家独享剩余农产品的控制权以及几乎全部剩余农产品的索取权,以便为工业化积累资源。这使农民负担十分沉重,生产积极性低下。同时,国家严格控制市场,农村生产安排完全听命于政府计划,致使农村更加封闭。统购统销与制度相结合,完全限制了农民的人身自由,农民被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

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国家权力借助于强制力和意识形态的灌输,通过、查田定产以及化,有效整合了农村资源,实现了国家政权的巩固,也改变了农村结构和面貌,为迅速进行工业化建设奠定了基础。这一过程也是国家权力逐步深入农村、直接面对农民的过程,使传统社会中士绅地主的社会影响力和宗族派性的力量遭遇了毁灭性的打击,农村民间精英也由此消失。国家权力不仅完全主宰着农业生产,也控制了农村和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时期,国家权力借助经济和行政力量通过全面直接支配农村社会。

二、通过“压力型体制”加“赢利性经纪”进行控制

从1978年末安徽凤阳小岗村首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这一经营方式成为全国农村的主要生产方式,整个农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权力逐渐从生产、销售和农民的日常生活中退去,代之以“压力型体制”加“赢利性经纪”进行控制。

(一)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村民自治

穷则思变。1978年末,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把集体的土地分给单个农户耕种,“明组暗户”。大包干后第一年粮食产量相当于1966年至1970年5年的总和。小岗村因成为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个村落而闻名全国。

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农民为了解决生存问题而自发创造的一种经营模式:生产队或生产大队通过承包合同把土地包给农户耕种,农户根据合同上缴一定的国家任务,国家在一定范围内放权让利,承认每个农户有自主耕作的权利,鼓励农民多劳多得。这一模式因其明显成效被中央政府所接受,并被正式推广到全国。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包产到户。到1983年末,全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占到了99.5%。从此,大包干成为我国农业经营的最主要方式。

与土地承包相适应,农产品流通领域市场杠杆的作用也日益显现。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从当年起,国家对农产品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于是,持续32年之久的统购统销政策被正式废止。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直接导致了体制的瓦解以及村民委员会的出现。20世纪80年代初,村民委员会在有些地方开始自发成立。1982年,这一基层民主自治形式被正式写入宪法,获得了存在的根本法依据。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实施,乡村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

村民委员会的普遍建立和村民自治的实施,使我国农村的社会组织形态、政治关系状况及权力运行机制均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一是基层政府与村委会的领导关系逐步转变为指导关系;二是村民拥有了一定的自治权。依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拥有了如同各地人大会议一样的自治权。例如,村民会议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所组成的会议,决定村委会成员的撤换和补选,讨论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制定村规民约以及监督村委会工作等。村委会要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实践中,村民自治权的运行状况多样。以河南沈丘老城镇为例,村民自治权分成两种形式:一种是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村民大会,另一种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调查发现,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大会的职权是相当接近的,由于其组织较小,能够经常举行会议,在促进村委会的自主性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村民小组是村委会为方便组织群众而组成的下一级单位,但基本上是一个没有权力、不规范的组织单位。

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村民自治都是一种农民基于个体理性而达成的集体行动。家庭联产承包制产生和普及的过程体现了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一种互动,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全面直接控制方式发生转变。而村民自治的有效运作必然使乡─村、国家─农民之间的行政联系减弱,导致国家权力在农村大为削弱。

(二)国家权力通过“压力型体制”加“赢利性经纪”进行控制

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的位置与角色是相当复杂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从法律地位上看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由于农村税费是基层乡镇的主要财政来源,乡镇政府便利用各种途径控制村委会,进而控制整个村落。在实际运作中,国家权力通过“压力型体制”与“赢利性经纪”实现对农村社会的控制。

第一,乡镇通过村党支部书记直接指挥村级组织。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党在基层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而根据党的组织原则,作为村领导核心的村支书必须服从上级——乡镇党委的领导。这样,通过村党支部书记这个管道,乡镇就可以直接指挥村级组织,下达各种指标任务。

第二,乡镇通过财政监控村级组织。乡镇以其作为本乡镇事物管理者的身份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一是直接或间接控制村干部的经济收入、福利待遇,二是借助“村财乡管”来强化对村委会的控制。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全国多数地区推行了乡镇对村级财务“双代管”或“三代管”制度,即“村财乡管”和“村账乡管”以及“两工乡管”,以遏制村干部贪污腐化之风,缓解了村庄内部的干群矛盾,但这一制度实质是乡镇权力的扩张,使乡镇对农村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同时,我国政府实际上是在各级政府组织之间实行指标化管理,指标层层量化和分解后下派,并根据下级组织和个人完成的情况对其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乡镇为了完成上级分配下来的各项指标,也把这种“压力型体制”复制到乡村之间。这样,原本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演变成乡镇政府的决定,致使村干部由服务于村民变成了面向乡镇政府。由于承担了乡镇分派下来的各项任务,村干部就被巧妙地纳入到行政考核的科层制当中。

第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诱致性控制。乡镇政府作为国家的基层政权,掌握有公共权威资源,并以此来影响村的自治。一是对村级权力的认可和支持,以增强村干部的权威地位;二是乡镇通过减免税收、开发市场、争取贷款等为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三是利用容忍或默许村干部不合理的收入手段以激励和控制村干部完成各项任务,使村干部呈现“赢利型经纪”的特点,村干部和乡镇事实上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借助于以上三种途径,国家权力通过“村干部”这个管道再次进入到农村社会,乡镇通过农村党支部书记的服从、财政监控以及公共资源的诱导,侵蚀了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乡村之间形成“压力型体制”。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纪元。首先,在经济方面,“交上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有了责任田,一年收入顶几年”,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农村改革的成功示范下,城市也走上了改革之路。其次,在社会组织形态、政治关系状况及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均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村民委员会的普遍建立和村民自治的实施,致使国家权力主导的乡村一元化权力格局被打破。同时,村民自治的实施也使宗族组织迅速复兴,一些农村精英也不断成长,逐步形成了抵消国家权力的整合力。面对这一形势,国家依靠自身的权威和资源优势不断吸收农村精英进入村级组织,使村级组织成为准行政组织,村庄秩序由此处在相对平稳和均衡之中。农村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新格局。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的发展,国家权力与自治组织在村落权力关系中逐渐产生了结构性冲突,相当程度上冲击了国家对于社会基层的控制力。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通过“压力型体制”向农村提取资源,也形成了村干部“赢利性经纪”的格局,最后导致杜赞奇所指的国家政权“内卷化”[2](P50),国家权力在村庄的整合能力和认可程度大大降低。

三、由支配走向对话及其相应机制的建构

(一)税费改革: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走向对话

面对农村社会的困境,2000年国务院决定在安徽农村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6年底,全国所有省市区都免征了农业税。农民负担从重转轻、从有到无,农民确实得到了实惠。农民在反差的比较中很快消除了过去因政府过度向农村提取资源所产生的对抗情绪,并对政府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3]相对于农民首创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村民自治制度来说,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权力应对其在农村的合法性危机做出的一次自觉选择。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说,农村税费改革表明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走向对话。农业税的减免最明显的效果就是农民收入增加。从2004年起,我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连续三年超过6%,达到了1985年以来的最好水平[4]。

(二)税费改革后农村社会面临的问题

但免除农业税后农村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使得这种重建的合法性并不稳定、持久。一是农民原子化的个体本身带来的集体行动困境;二是乡镇财政紧张,可能使得农民负担反弹;三是国家权力退出以后,农村公共产品供需失衡。

费孝通曾指出,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即以自己为中心,按亲属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有学者提出,当今中国农村的个人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以“工具性差序格局”表现出来的,其实质是个人利益的至上性,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被中心成员用来实现其利益目标。也就是说村民个人之间是一种“原子化”(atomization)的关系。

原子化的关系状态使农村集体行动陷入了困境。按照公共选择理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5](P2)每个成员都想“搭便车”而坐享其成。

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农民负担存在反弹的可能性,出现“四个转移”:一是由农业税费向行业税费转移,例如,有的地方农民建房,在办理手续之前,要向水利部门上缴砂石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向林业部门上缴育林基金、特产税,向城建部门上缴城市配套规划费等;二是由乡村两级的统筹提留向乱收费转移;三是乱收费的对象由整体向部分农户转移;四是由直接要钱要物向强迫提供服务转移。一些地方基层政府打着“有偿服务”的旗号,让农民为政绩工程买单[6]。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基层政府来监督农民负担很有限。原子化的关系使农村社会合作的能力十分低下,而搭便车的心理使农民个体没有监督政府行为的欲望,这样,农民对滥收费行为以及自身负担反弹的监督和抵制就大打折扣。

农村公共产品和公益事业建设发展所需资金匮乏。从改革的设计和初衷来看,两个目的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减轻和彻底取消农民负担,二是逐步在农村建立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体系,不是靠向农民收钱,而是由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来负担地方的公共建设。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提留统筹以及集资收费,基层政府收入开始越来越依靠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补助。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是根据改革前的乡统筹为基础来计算的。而在税费改革前,大部分政府少报了乡统筹。[7]这样,转移支付就不能弥补政府实际开支的缺口,使得改革后乡镇出现了财力紧张,其自身工资、日常运转经费尚且紧张,对于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更成了无米之炊。

(三)走向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对话的机制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三农”问题的解决、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的认可不是通过国家权力从农村社会上收就能获得。正如有学者在内地和沿海乡村调查所发现的:税费改革以后,较多的乡镇和村干部认为在缺乏执法能力和物质资源支撑的前提下,农村秩序管理是难以保障的;他们普遍抱怨国家忽视了农村基层管理的困境,而过于强化农民的自主性和独立性[3]。更深的问题是国家应如何看待农民、国家权力如何在农村这个场域中出场、何时出场的问题。

第一,必须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关系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可以通过其自治组织村委会体现出来。其实,《村委会组织法》中国家权力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农民的主体地位已经得到了确认。但实践中村委会更多扮演的是乡镇政府的执行者,其主体地位很难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也就无从体现。特别是如果国家权力把“农村党支部书记”看作进入农村社会的管道的话,农民只会是国家权力的管理对象。从中国改革中农民的创造性来看,在以后的农村建设、农业发展中,国家应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制定各项政策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与农民“对话”。

第二,国家权力该如何在农村村落出场?理论上看,人们所面临的是一个信息不完全的社会。即使国家权力机关没有、也不可能掌握农村的所有信息。国家权力完全直接支配农村社会必将导致高成本低效益的运行。改革开放前后整个“三农”状况的巨大反差证明了这一结论。信息不完全而且利用直接控制方式不可能、不恰当时,人们需要采用分散化决策来进行资源配置和作出其他的社会经济决策。这就需要国家提供人们分散决策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和基层政府在追求各自利益的同时也能达到集体目标。所以,国家应只是农村社会运行中的决策主体之一,国家权力只应为农村社会的运行提供一个宏观目标,例如“新农村建设”等,具体的行为应交由农村社会的各个主体选择,以实现各方主体的共赢。

第三,以依靠法律制度的整合体系取代原来的行政控制模式应是国家权力在农村发挥作用的优先选择。国家法律权威的影响力是农村社会组织所不具有的。在涉及个人和国家、集体利益关系时,农民不会无视法律的规定。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是由于国家法律规范尚未健全,国家法律缺乏威慑力所造成的。所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进入农村社会的前提。从当前来看,最为紧要的是提供农民价值判断、需求表达的机制,例如通过协商、选举等渠道表达民意,以便使国家及时了解农村社会的各种需求,使国家制定的各种政策、法律制度真正是农村社会与国家权力共识的结果,而非悬浮于村庄实际的摆设。

第四,强化基层政府的执法地位,运用法律的威慑力来整合农民的失范行为。法律制定出来如果不实施,不仅浪费立法资源,而且最终损害国家权力的威信。税费改革后,基层政府所掌握的资源逐渐减少,服务功能受到了质疑。从目前情况来看,应改革现行乡镇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府的执法能力,打击农村出现的非法行为。这不仅有利于村庄中平等对话的进行,也有利于全面提升国家法律层面上的整合能力。

第五,国家权力要不断监督和支持农村体制内精英的管理活动。由于村民为原子化的存在,集体行动困难,需要国家权力的支持。当然,国家权力应通过法定方式入场,不可直接进入,否则村民自治将名存实亡。国家也要加强对农民思想上的引导,以增强国家的凝聚力。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权力和农村社会的关系演变过程,国家权力和农村社会的关系既是当时特定环境的产物,也包含着我们党和国家对二者关系的积极探索。如今,农村实践成果说明,以对话解决“三农”问题,以对话进行“新农村建设”,以对话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攻坚取得突破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陈益元.建国初期中共政权建设与农村社会变迁——以1949-1952年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J].史学集刊,2005,(1).

[2](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3]吴思红.乡村秩序的基本逻辑[J].中国农村观察,2005,(4).

[4]丁守海.农业税减免能持续提高务农收入吗——基于二元就业制度及劳动力返流的分析[J].教学与研究,2008,(2).

[5](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三农论文篇5

21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粮食市场全面放开,这一切使得作为以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主体的农业发展银行,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文化的支持。构建具备政策性金融特色的企业文化,对于促进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推动农发行改革与发展,把农发行建设成真正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金融企业,更好地服务“三农”,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那么,农发行的企业文化该如何构建?笔者拟在阐述农发行企业文化的内涵与现状的基础上,对农发行企业文化的架构及其构建举措,做一些描述和思考。

一、农发行企业文化的内涵与现状

(一)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与一般特性

1、基本内涵。企业文化一般是指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的并被企业员工普遍认同和遵从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的总和,它渗透于生产经营的各方面,是企业独特的内涵、素质和风格,是企业的灵魂和持久动力。它是整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以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基础。它强调,在企业内部,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在企业外部,强调企业对社会的适应性和社会对企业的认同程度和信誉程度,以最终达到企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一般特点。企业文化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柔软性,似一种无形的力量,让员工有一种柔性压力感;二是潜移默化性,象无声的命令,促使员工朝着同一目标前进;三是连续性,绵延发展,多年培育而成;四是变迁性,不断变化、积累和革新;五是群体性,由全体员工的行为共同作用形成。

3、主要功用。企业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归结起来有导向、提升、教育、凝聚、激励、约束、辐射、稳定、改善人际关系、规范企业形象、促进有效管理、提高经济绩效等等。美国学者的研究表明,文化特色鲜明的企业在寿命、业绩方面均明显优于其他企业。作为柔性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文化主要发挥着粘合剂和指示灯的作用,它为企业的员工树立了共同的信念和价值观,能够代替权威机构来协调员工的行为,保证为了激发员工的创造性而采取的放权措施不会导致混乱;并可以为所有的员工指明奋斗的目标和行为准则,利用员工的创造性来做出相关的决策。

(二)农发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企业文化的异同点

1、相同点。在市场经济前提下,树立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效益为目标的现代经营理念,打造现代银行,是银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

(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与商业性银行一样,农发行的文化建设也必须融入社会主流文化,紧扣“三个代表”这个主旋律,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

(2)金融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防范控制道德风险、经营风险的任务很重,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因此,与商业性银行一样,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具有风险文化的特征。

(3)同商业性银行一样,农发行是一级法人,对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核心经营理念、企业精神和奋斗目标,各分支机构必须与总行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员工要富有团队精神。

(4)农发行是面向粮棉企业特定客户的窗口行业,与商业性银行一样,其企业文化具有服务文化的特征,必须与大众文化、农村文化等有机地融通。

(5)同商业性银行一样,信贷业务也是农发行的主体业务,其企业文化又具有典型的信用文化的特征。

2、不同点。农发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企业文化之间的差异,是由其所担负的经营与管理职能的特殊性决定的。农发行经营业务的政策性(经营的贷款属国家政策性资金)、客户群体的特定性(仅限于国有粮棉购销企业)、资金来源的借款性(主要为中央财政借款),与商业性银行经营业务的商业性、客户群体的广泛性、资金来源的吸储性相对应的。这体现在企业文化上,商业性银行必然注重在外部文化环境上下功夫,将通过丰富的金融文化扩大“吸储”来源放在第一位;而农发行则把侧重点放在内部文化管理和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归属感、使命感上,以运用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管理行为、正确履行职责为第一目的。具体而言,农发行的企业文化主要体现出两个方面的特色:

(1)突出执行政策的刚性。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必须把执行政策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农村经济与金融政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等,这是其立行之本,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办行方向始终不能动摇。

(2)凸现服务“三农”的特性。农发行工作的重心就是服务“三农”,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副产品收购,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现状

1、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进展。农发行成立10年来,已经成为支持国家购销政策落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金融工具,其经营方式、管理经验、机构体系、干部队伍,都日趋成熟。不论从业务营运,抑或从内部管理的角度看,都已成功地探索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经营理念。各级行都坚持以人为本,结合自身实际,举办了大量学习培训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了学习“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财经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十字”行风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执行政策、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团结创新;爱行爱岗、文明从业;廉洁自律、勤俭办行”已经写进农发行的员工行为守则,还有总行倡导的“清正严实”和“爱岗敬业、廉洁从业、艰苦创业、建功立业”的职业精神,“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团队精神和“机构精干、素质优良、管理严谨、手段先进、效率一流”的管理理念等,正在逐步转化为员工的理想和信念,农发行企业文化的理念和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内涵逐步深化,取得了可喜成绩,打下了一定基础,服务“三农”的社会形象也逐步得以塑造。

2、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10年来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不可掩盖的事实是,其经营业绩靠制度刚性约束取得的成分居多,靠文化柔性聚捻取得成分偏少。理论界把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归结为五个阶段:混乱阶段(仅限于基本认识)、片面阶段(尚未形成个性和统一的核心理念)、系统阶段(能够正确认识并进行系统建设)、实践阶段(理念转化为企业的制度、流程、策略等各项行为)、省悟阶段(“形神合一”的最高境界)。从农发行的现实情况来看,应该界于片面与系统之间,由片面向系统阶段转换,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从表现形式看,不足之处主要反映为:

(1)缺乏对企业文化的全面理解。对文化理念的认同不够协调和统一,尚未准确理解和把握农发行企业文化的内涵,未真正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于经营与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往往把企业文化建设混同于开展一些文明服务活动、业务文体活动或思想政治工作,存在重业务经营、轻文化建设的思想,且在实际中关注更多的是企业文化外在的表现形式,存在将企业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搞两层皮的现象。结果外表看热热闹闹,内里依然故我,步入了形式化、肤浅花的误区。

(2)缺乏强有力的建设手段。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系统科学的调研手段、提炼提升技术和内化外宣的控制能力,企业文化建设研究缺乏一定组织形式载体,激励机制也相对滞后,导向作用不够。有的行甚至对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感到无从下手,理不清头绪。

(3)缺乏持续长期的建设机制。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投入也不足,使得物质文化层面上的一些东西不够成熟。闲时或经费多时就想起搞一些企业文化活动,忙时或经费少时就少搞,甚至不搞,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同时,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有严格界定,其运行机制表现出明显的非盈利性和非竞争性,使得其企业文化建设缺乏一种持久的原动力。

(4)缺乏经过整合的推进系统。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合力,造成企业文化“虚化”,各级行在文化建设上随意性较大;同时,引导教育和沟通不到位,职工参与度不高,业务部门常常觉得与自身不搭界而游离于企业文化建设之外,且存在员工进取心不强,工作推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使得凝聚力作用显现不够。

(5)缺乏差异化和特色。一方面,行与行之间缺乏特色。现实中不少基层行所搞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是大同小异,缺少本地区农发行行业特色,缺乏本单位个性和创意,陷于低水平重复怪圈。另一方面,不同经营阶段重点不突出。农发行在业务经营上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但每个时期并没有准确地把握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农发行企业文化的架构

农发行的企业文化架构应包含三个层次:物质层、管理层、精神层,这种由外到内的分布构成不是静止、孤立的,而是相互融合,浑然一体,缺一不可。精神层是企业文化的内核、主导动力源,是农发行之魂,决定其他两个层次;管理层是精神层和物质层的中介,精神层直接影响管理层,并通过管理层影响物质层;物质层和管理层是精神层的体现,以外在形式体现企业文化的水平、规模和特色,体现农发行特有的经营哲学、价值观念等。

(一)精神文化层:价值理念系统。

精神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作用领域、员工结构等各种因素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农发行的精神文化层应主要由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发展目标、经营思想、企业道德等内容,构筑价值理念系统。

1、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是指农发行内部成员对某事件或某种行为好与环、善与恶、正确与错误、是否值得仿效的一致认识,是农发行企业文化的核心。农发行核心价值观应体现“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创新进取、和谐发展”四个基本特点:一是以人为本,尊重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坚持“以人为本、公平竞争、选贤任能、人尽其才”的人本理念,将农发行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相结合,构造农发行与员工的命运共同体,达到农发行与员工共同成长。二是团结协作,强调团队精神。这是推进农发行改革与发展的所必须具备的。三是创新进取,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观念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全方位的创新活动。四是和谐发展,客户是农发行生命所在。积极开展客户营销,支持客户开拓市场,培植优质资产。

2、企业精神。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必须放在企业精神的确立上,这是实现核心价值观的最有效方式。“执行政策、加强经营、引入竞争、服务三农”应是农发行企业精神的精髓,既找准农发行的职能定位,又提炼出农发行人的价值取向。执行政策是农发行的立行之本,服务三农是农发行的职能所在与价值体现。加强经营是农发行可持续发展的出路,依托经营目标的完成来保障政策性目标的实现。引入竞争方使农发行获得持久不衰的内在发展动力,在金融全球化与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不仅在业务经营上勇于创新、敢于竞争,在内部工作的完成、文化建设的参与上也应引入、培育竞争精神。

3、发展目标。农发行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明确的、可实现的目标作牵引。“打造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应是农发行的目标方向,对于农发行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可依据总行的定性:努力把农发行打造成为发展目标明确、治理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政策性银行。

4、经营思想。农发行应突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银企和谐共存”的经营思想。在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进程中,融洽银企协作,健全自身体制机制,加强经营核算,合理有效地动员和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效率与经营绩效,在实现“社会贡献最大化”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运行成本,追求最佳利润,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经营效益的和谐统一。

5、企业道德。企业道德与伦理是农发行经营管理活动能够绵延存续的内在凝聚力。“爱岗敬业、廉洁从业、创新立业、团结兴业”,树立开放型思维,引进先进因素,弘扬新时代敬业精神、自律精神、创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应是农发行道德伦理文化的应有之义

(二)管理文化层:管理规范系统。

企业管理文化是承接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纽带,是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之外的企业文化的总和,是以企业管理行为为形态的企业文化。农发行的管理文化,应包括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等。

1、制度文化。即企业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企业为实现自身目标对员工行为给予一定限制的文化,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依托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制度运作链条,培植农发行的动力机制、决策机制、控制机制、评价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2、行为文化。即企业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人际关系中产生的活动文化。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行为文化和员工行为文化。企业管理行为文化体现为培训文化、风险文化和网络文化。培训文化的着力点在于构筑梯次结构的培训系统,为员工提供成才和提升自我价值的平台;风险文化表现为风险意识的形成,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的建立与运作等;网络文化则是着眼于“科技兴行”的战略,加快农发行电子信息化建设,应用网络平台,实现决策层、管理层与员工层之间政令快车直达的“扁平化”管理和高效管理的目标。员工行为文化,体现为自律和他律的过程。自律,即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克服不良习气,养成不断学习的良好习惯;他律,即“依法办事”,在管理实践中让制度规范渐入人心,使之演变成农发行全体员工的习惯行动。

(三)物质文化层:形象识别系统。

企业物质文化是由企业的各种物质设施、行业标识及其生产经营的产品等构成的器物性文化。农发行在物质文化建设中,需要导入CI形象标识系统,构建标识文化、服务文化和环境文化,形成包括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的全方位的农发行形象识别系统。

1、标识文化。统一行徽、统一行服、统一行歌、统一办公楼外观形象设计、统一佩证上岗,体现中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特色,体现农发行人简洁、干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服务文化。农发行是应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而生,只有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大众,才能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客户、取信于大众。农发行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应讲究文明用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供超值服务。抓好营业窗口建设,从礼节礼仪、交际规范等方面提升员工服务水平,将简单的办事程序升华为高层次的服务文化。改善农发行在龚断经营下形成的官商作风,以客户为中心,从不断发现与解决客户、社会、大众的不满意来完善管理,努力在客户中树立优质、诚信形象,在政府树立有为、有位形象,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负责任、讲奉献形象。

3、环境文化。注重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农发行的物质环境整体布局应体现自己的特色,突出自己的风格,使员工在简洁、宁静、庄重、神圣的文化氛围内既感受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同时也感受到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精神上的愉快和自豪,自觉自律、爱岗敬业、心情舒畅地做好本职工作。因地制宜,多方筹措资金,花小钱,办大事,搞好农发行“共性文化”和各行“个性文化”的结合,充分利用本地、本行“亮点”,创建自身特有的特色文化,使之成为一种品牌文化,产生品牌效应,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档次,为提高业务经营效益服务。

三、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综合考虑企业文化的一般内涵和农发行的职能特点,笔者提出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十字诀”,即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建设应从“规划、孕育、引导、激活、凝聚”十字上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企业文化。首先,提高领导者素质,强化领导者作用。企业文化的首席设计师是企业家。要重视各级行领导班子的选配、教育、培训、评价和监督,把各级行行长塑造成现代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家。各级行行长应具备五项基本素质:通晓现代金融和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理论与实务;道德价值观高尚,品格修养完善,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洞察力与创造力敏锐,有坚韧不拔的勇气、毅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组织控制经验丰富,掌握领导艺术,知人善任;具备较强风险意识及处置、抵御风险的实际能力。

其次,成立推进中心,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委(支部)领导,行长负责,工会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在协调部门下设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中心,从人员上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从资金上保证必要投入,尤其是对试点单位给予重点扶持,以推进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第三,整体规划,稳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可考虑在物质、管理、精神三个层面上,由外向内,先试点后推广,利用3~5年的时间,分三步推进:

第一步,侧重物质文化建设,结合农发行文化理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CI形象设计。

第二步,侧重行为文化建设,制订长期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增强员工的信用、风险、效率与学习意识;同时,联系实际,根据需要,分年度制订文化活动计划,建设好“员工文化”,增进员工彼此友谊,培养团队协作意识。

第三步,突出制度文化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制度运作链条,把文化理念转化为制度、流程、策略等实践行为,把按制度规范办事转化为员工的共同习惯,推动企业文化逐步由“员工文化”向“行文化”、“家园文化”过渡。

(二)强化培训交流,孕育企业文化。要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学习、交流,培育员工的企业文化理念。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培训。一方面,以培训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级行行长和推进中心干部,加强企业文化理论与实务培训;另一方面,采取专题研修与学术探讨、学历教育与资质考试、送出去培训与自办培训班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性地对员工分期、分批、分类开展业务技能、观念及素质教育的再培训,在学历教育上可加强与大专院校的联系,为员工提供在职深造的平台,并建立培训档案,掌握员工的培训状况、知识结构与专业特长。三是创建学习型银行。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机制,让工作本身成为学习过程,让学习升华为创新,让农发行保持恒久生机与活力。四是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行际交流、部门交流和本部门员工之间交流等形式,增进彼此友谊,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学习共进,在农发行内部营造一种“流动”的企业文化,把员工多元的价值取向融入到农发行统一的主流价值观之中。

(三)注重典型宣传,引导企业文化。先进典型是企业精神理念的人格化、组织机构力量的集中体现和企业文化的力量源泉。农发行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丰富企业文化的内涵,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引导企业文化的成型。典型应包括三种类型:默默奉献、忠于职守、业绩突出的职工典型;办事严谨、严于律己、高效精干的管理“精英”;又红又专、思路敏捷、开拓创新的各类“人才”。具体操作,应借助先进典型的宣传,对内利用局域网、各类会议等渠道,深化对企业文化的宣传,引导广大员工认知企业文化,自觉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对外利用报刊台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深化对“农发行”品牌的宣传,提高农发行的知名度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四)完善激励机制,激活企业文化。要根据现实情况研究激励的层次、效用和方法,对单位和个体实施有效的激励,激活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一方面,建立严密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农发行实际,对各级行企业文化建设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动态检查、考核验收机制。具体由推进中心制订考核办法,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专家认为:人才在工作中寻求的无非是三方面的回报:现实收入、工作挑战、发展空间。农发行要留住并吸引人才,就必须在这三方面下功夫。在现实收入方面,全面推行岗位工资制,技能、岗位价值决定岗位工资,贡献、绩效决定年度总收入,发挥市场价值最后留人的比较效用,实现外部公平。在工作挑战方面,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推行目标管理。对于管理型、专业型和操作型三种职业前途,当每一名员工跨入银行的大门时,都会被告知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职业前途,通过努力,若干年后可能会达到什么高度。这样,就让每位员工都能有一个体现自身特点的奋斗目标,依托农发行事业致力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在发展空间方面,用技能鉴定和业绩考核等方法确定员工上岗的资格,员工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条件选择合适的岗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变对管理人员“相马”式的委任制为“赛马”式的竞争聘任制,并实行“在岗要受控,升迁靠竞争,届满须轮岗”的管理模式,为每一位员工创造竞争的均等机会。同时,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为不同类型的专业人才提供人尽其才的发展空间。

(五)建造温馨家园,凝聚企业文化。一是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创造人文环境。规划办公、居住环境,实现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营造“绿的格调、美的享受、爱的氛围”;同时,建设和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图书室、健身室、活动室、荣誉室等文化设施,营造高品位、深内涵的人文环境,增强员工对农发行这个“家”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农发行事业的兴衰紧紧捆绑在一起,风雨同舟,荣辱与共。

二是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营造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行(部)”、“文明处(科、部)室”、“文明楼栋”、“文明行员”、“文明家庭”等的创建评选活动,在丰富内容、提高质量、突出实效、优化形象上下功夫,从深度和广度上把文明创建引向深入,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构建一种文明、竞争的机制。

三是举办文化活动,承载文化内涵。经常性地开展文艺联欢、文体比赛、书画、摄影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员工精神多样化需求,寓教于乐,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以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和道德品位,使员工在文化娱乐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提高,不断渗透和深化企业文化理念,达到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

三农论文篇6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农民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农民问题,具有新的内容、新的特点和新的复杂性,因此,需要广大农村工作者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一切从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营建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一、把握好新时期农民问题的切入点

农民问题错综复杂,解决的切入点就是搞好权利和经济利益:在政治上,充分尊重民利;在经济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为此,在工作中应着重把握和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业政策问题。一是土地政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土地问题是"三农"的核心,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将直接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农民的就业和生产生活保障,直接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依法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二是集体财务管理政策。农村财务问题既是农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引起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导火索。搞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对于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将产生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三是扶农政策。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中央出台了I号文件,农民对此欢欣鼓舞,一致认为"1号文件"贴近"三农",政策性强,增收的措施比往年更积极、实在。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好文件精神,执行好相关政策,保证各种扶农政策和措施真正、直接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农民负担问题。要提高农民的物质利益,就要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要加大扶持力度,调整投入结构,建立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即是在政策上保护,物质上投入,生产上服务。清理和规范涉农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应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要继续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切实精简机构,进一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三)农民自问题。对农民来说,自是最大、最切实的民利。从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来看,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充分尊重了农民的自,放活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权。我们要始终坚信,农民有能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应让农民自主决策。政府的责任是为农民提供政策指导、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政府的引导和服务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

(四)农民民利问题。保障农民的民利,必须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依靠农民的力量形成良好的农村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同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中国的许多成功经验都是尊重农民创造精神的结果,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等.我们要允许和鼓励农民,大胆试验和探索新形势下的农业经营机制和农村管理办法,各级干部帮助加工、总结,逐步提高和规范。

二、解决好新时期农民问题的着力点

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跳出"三农"抓"三农",同时要立足"三农"抓"三农",其根本路径就是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

第一,要把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有机整体置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予以通盘考虑、协同推进。

第二,要把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作为推进"三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举措。

深入研究"三农"问题,便不能不触及农村土地制度这一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土地产权关系界限模糊。二是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没能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功能。三是土地有偿流转受到诸多限制。

总的来说,现有土地制度无论从产权界定还是从流转经营上都存在不容回避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却不能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大的空间,解决不好农民进一步致富问题,从而制约了整个"三农"问题的解决,如何对现有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产权实现形式,赋予农民作为产权主体的应有权利。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是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比重大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一种现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实行土地私有化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探讨集体所有权的产权实现形式,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如何实现其相应的权益。近年来有些地方探讨实行的"土地股份制"不失为一种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形式下实现农民土地权益分享的有益尝试。

其次,进一步放宽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流转权,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承认土地承包权带来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是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基础。因此,应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确定承包期限内允许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通过转包、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方式,促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动。特别鼓励农民把土地租给企业主,由企业主租赁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产业化运作,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民也由此变为"地主",既可以继续留在土地上给企业主打工,成为企业员工,也可以进入城镇从事新的工作,变农民为城镇居民,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对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理的土地使用价格,将改变乡镇企业低成本甚至无成本使用农村土地的状况,促进乡镇企业向城镇合理聚集。出让土地经营权获得综合收益如果大于农民的耕作收益,也将对农民出让承包地产生压力和动力,从而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集中和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

最后,要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建立农民生活保障机制结合起来。对我国广大农村而言,土地仍然是最大的生存保障。如果相应的生活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流转便很难得以顺利推进。因此,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应把农民的生活保障考虑进来,探索一种土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民社会保障有机结合的机制,以消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土地流转。

第三,要把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推进"三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措施。

"三农"问题是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束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在新阶段的集中反映。解决"三农"问题要靠"三化",而推进"三化"进程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需要在发展实践中逐步探索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运作机制。当前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政府支农政策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旨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如粮食直补、减免农业税等,收到了明显效果。应该说政府建立粮食直补制度是非常积极的举措,也符合加入WTO以后的国际惯例。但中国毕竟是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单纯的粮食直补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对国家财政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国家对农业的政策补贴除了直接面对种粮农民个体外,更应探索建立一种能够促进形成农业和农村内在发展机制的政策体系,使之不但具有补贴功能,更具有引导生产要素向涉农领域集中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我认为:首先,政策的基本取向应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目标,支持方向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进一步延伸到"三化"领域,其次,要在优化区域布局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水利、道路、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村落后的经济基础条件,为"三化"的顺利推进创造外部条件。再次,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相对脆弱的生态现状,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创新投入机制,让更多的资金投向"三化"。首先要创新农村金融支持体系。金融系统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功能弱化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试行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制度,放宽和规范龙头企业贷款条件,扩大借贷规模,采取专项放贷,封闭运行的办法,在保证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同时,也可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支持农民调整结构。同时,继续发挥农户小额信贷或多户联保等优势,多方面解决农业发展的融资问题。其次,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三化"。民间资本具有存量大、市场活跃、投资欲强烈等诸多特点。事实上,近年来民间投资已呈现出向农产品加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类服务业等多领域、多层次进军的趋势。

3、统筹城乡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战略转移。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化聚集,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是推进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的必要条件,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发展壮大城镇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以发展园区工业和服务业为重点,增强城镇的经济集聚功能,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载体,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让农民真正成为城镇建设的投资者,城镇发展的创业者和城镇化的受益者。二是要进一步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要用住地登记制度和身份管理制度逐步取代户籍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多方面服务。三是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整体素质。四是要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除农民离开土地的后顾之忧。如广东佛山地区通过建立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成相衔接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帐户为主,通过个人缴费,村组集体给予补贴,政府扶助等途径筹集资金,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经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五统筹"的科学发展,扎扎实实推进"三化",切切实实抓好"三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农论文篇7

论文摘要: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局限在“三农”的圈子里,要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把农村中小学集中到中心城镇,降低办学成本,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与城市适应性教育,促进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与转化;发挥高校的辐射作用,开展远程农民教育,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农”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但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如何有效地转移和转化农村富余劳动力,把沉重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转化为优质劳动力,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这就对配套的教育措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农村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则成了研究的重心。解决“三农”问题,要跳出“三农”层面,配套的教育措施也不能局限在“三农”的圈子里。

一、降低办学成本.缓解教育经费紧张的压力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迅速提高教育质量,缺的是资金,少的是投人。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下,要求政府加大投人满足教育需求只能是难以如愿的美好愿望;加强制度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增加教育经费,但是因为体制与观念的惯性,也非短期所能凑效。所以,在穷国办大教育的大背景下,缓解教育经费紧张的压力,提高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应该是千方百计降低办学成本,用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好的教育。

(一)中小学集中办学,发挥规模效应

根据目前人口出生率和人口各个年龄阶段分布情况的分析,近年学龄儿童将逐年减少,这样,原有教育设施难以充分利用,甚至大量闲置。为了集中资金,提高办学效益,形成规模经济,减少重复建设,学校应适度集中,向中心城镇靠拢。农村居民分散,中小学生奔走于相距较远的学校和家庭之间,既浪费时间、精力,又不安全,推广寄宿制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各个乡镇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所中学,二到四所小学,结合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简管理层级,优化教育资源。这样,既节省开支,降低成本,又能够提高办学质量。

(二)就地取材,大力开展远程农民教育

要改善“农村太穷、农民太苦、农村太落后”的状况,就一定要加强农民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但农民教育经费太少,农民本身对接受教育也没有多大的兴趣。因此,开展农民教育一定要考虑好三个方面的因素:要就近,便于农民学习;要成本低,农民不必掏多少钱就可以学习;要能学以致用,有很强的实用性。从降低教育成本的角度出发,应该就地取材,大力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场地就近利用村公所或者中小学校,如果学校白天不能给农民教育提供教室,就采用一校挂两牌的方式,白天学生上课,晚上给农民上课;教学方式采用远程教学方式,有远程教学服务网络的,进行网络教学,条件差一点的,利用优秀教师的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条件更差的,只需要准备一台电视机、VCD和几张光盘影碟,只需中小学的一个普通教师组织教学,就可以把优秀教师和技师的教学内容传授给农民,大大降低教学成本。

(三)教材回收,重复利用

发达国家的基础教育教材,通常回收利用五年以上,学生无须购买新教材,大大降低了入学费用,而且能减少因印刷大量教材造成的纸张浪费和环境污染。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更应该节约资源,减少费用;农村教育经费紧张,更应该回收教材,重复使用,降低学习成本,减轻教育负担。

二、职业技术教育与城市适应性教育并重,促进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与转化

发达国家的农村人口一般在总人口的10%以下,而我国农村人口达70%左右,有9亿多农村人口。不改变农村人口基数庞大、人均生产资料稀少的现状,就不可能达到迅速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只有加快农村人口的转移和转化,才能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而且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农村目前的富余劳动力,而忽视了学龄阶段的农村人口,要充分考虑他们数年后的就业和出路。这里讲的转移是指地点的变换,是指农民工进城;转化是指质量的变化和提高,进城不能只是城市边缘人,务农不能停留在原来的耕作方式上。为此,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教育。

(一)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和有本土特色的职业技术教育

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进入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劳动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的转型时期,“三农”问题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粗放型、劳动密集型还没有得到充分转变,在抓紧时间完成这一阶段任务的同时,还需要尽力追赶第二阶段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大批熟练技术人员,要求职业技术教育朝多元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和有本土特色的技术教育和培训。

1.为获取劳务输出收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技术培训。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据,全国有7800万农民工,据专家估算,目前有超过1亿的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数量巨大的农民工每年创造大量的劳务收入。据统计,2001年四JlI省出省农民工560万人,打工收入400亿。尽管进城农民工数量巨大,2004年沿海地区还出现了明显“民工荒”,但是缺少的主要是熟练的技术工,而不是初级的体力工。针对这一现象,政府要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需求信息,组织农民工进行相应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强针对性,减少盲流。

2.农村成人教育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中国三个产业层次仍然是第一、二产业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的作用和影响还有限,解决“三农”问题,不能超越国情,更不能本末倒置,一定要巩固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农业产业化。配套的教育措施要强调“科教兴农”,充分发挥农村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农村中小学可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成为乡村基层的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高等学校农业科技网络联盟”,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培训作出贡献。

(二)推进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性教育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是城镇化,这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除了小城镇的吸纳之外,民工潮将成为另外一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途径。引导民工潮向良性方向运转,克服其给城市带来的弊端,除了改进制度性的因素外,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也很重要。提高农民自身素质除了职业技能培训之外,还要重视城市适应性教育。农民工进城打工,意味着他们再社会化,城市适应性教育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其再社会化的速度和水平。通过农民工培训层面、社区层面和工地文化层面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良好生活方式与习惯以及丰富多采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教育与培训,改变其不良习惯,促使其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互渗透,提高潜在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时代的发展,现实的需要,都要求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两只轮子同时转起来,相互渗透,紧密联系。特别是在基础教育内容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的教育内容,以便学生中学毕业进入高职学校后能够很快适应。

(一)基础教育内容应与高中后教育相衔接

传统教育中,基础教育与高中后教育存在脱节的现象,学生高中毕业后,要么进入与以前教育很不连贯的高等学校,要么在毫无思想准备和毫无职业技能基础的情况下被抛人陌生的社会。因此,发挥我国基础教育较好的优势,更新部分教育内容,以便其更好地与高中后教育相衔接,如增设进行初步研究活动的选修课程和职业技术课程,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设绿色证书课程等。

(二)办学形式要多样化,全日制与半日制、日校班与夜校班、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按需开办

1.配合初中后和高中后分流推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现有高等教育资源有限,不能满足广大民众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要求,甚至也不能保证所有的初中毕业生升人普通高级中学,同时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也需要大批的高素质普通劳动者和技术熟练工人,因此全日制的高职专科学校既利于高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又利于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

2.适应科技的飞速发展,开展现有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即使是高级知识分子、技术人员,只要不学习,就会很快赶不上形势,知识技术迅速陈旧、老化,所以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定期回炉。要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有高级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的加盟。另外,还可以通过对现有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技术等级,盘活现有人才存量,提升现有人才质量。

3.教育内容增强本土特色。虽然通过劳务输出能增加本地居民的收人,间接促进本地的发展,但人才的外流不利于本地人才直接服务本地,促进本地经济的迅速发展。因此教育培训内容应该紧密联系当地实际情况,强化本土特色。:

4.加强实践教育,丰富高教、职教的实习、实验教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是当前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培养应用型人才,缩短学生的工作适应期,就要在教育过程中加强实践教育,使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准人才有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时间和场地,能够在理论一实践一理论的多次转换中,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缩短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的适应期和磨合期,降低上岗培训成本。

三农论文篇8

1明确办刊宗旨、稳固读者群

突出办刊特色,创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编人员要对稿件进行甄别和选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信息的准确、有效。借助专家库这一优势资源,先期优化选择,缩小农民的选择范围。根据办刊宗旨、农业产业调整和重点领域的变化,调整报道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的办刊目标。根据科技的进步、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政策的倾斜与调整来策划选题,从而增强刊发文章的指导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农业期刊要确定刊物的类别,是学术还是科普期刊。学术期刊要增强自身的推广作用,与科普类期刊实现有针对性的链接,把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成果第一时间介绍给农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期刊要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不同的读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读者群,积极接受读者反馈的建议,使读者成为期刊的共建者,不断整合编者、作者与读者的智慧,增强期刊的凝聚力和办刊水平。此外,期刊还要开辟专栏,创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栏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读者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学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一线农艺师为期刊撰写文章,形成稳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设置专栏有助于不同学者展开学术讨论,使期刊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编排更为紧密集中,从而吸引更多的读者去订阅期刊,真正实现期刊作为信息媒介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的。

2加强与农林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缩短发稿时间,及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农业期刊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各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减少重复性的研究,同时,缩短发文时间,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稳定的作者群,从优质的作品中选编刊发。编辑也要树立时间意识,加大编审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时间出去,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农民的目的。

培养高效的复合型人才当今社会是信息的时代,网络刊物,手机阅读已经成为未来期刊发展的方向,农业期刊也不例外。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资源库已经收录了各类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以及各高校优秀的硕博士论文,极大地满足了农业科技者浏览、学习、交流的需求。随着网络在农村的普及,建立“农业数字期刊群”实现农业期刊的免费浏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期刊要想长足发展,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除了要有稳定的作者群提供优质的稿件外,还需要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编辑人员要熟练掌握、应用多媒体等网络技术,通过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4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办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工业、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农技推广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积极有效地促进农业期刊的发展。

5建立过刊赠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读者群,增加传播手段期刊是连续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积压形成过刊。可以把这些过刊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继续发挥作用。此外,农业类期刊有着自己固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把作为作者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作为读者的农民有效连接在一起,定期组织专家赴实地进行农业考察技术推广,将科技信息的供体和受体联系起来,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态链,巩固期刊的科技纽带作用。

二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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