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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区域规划8篇

时间:2024-03-12 14:37:59

城乡区域规划

城乡区域规划篇1

景观生态规划(landscape ecological planning)模式是继I. McHarg的“自然设计”(Design With Nature,1969, 1981)之后,又一次使城乡规划方法论在生态规划方向上发生了质的飞跃。自然设计模式摒弃了追求人工的秩序(orderliness)和功能分区(zoning)的传统规划模式强调各项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应性(suitability和fitness)和体现自然资源的固有价值;而景观生态规划模式则强调景观空间格局(pattern)对过程(process)的控制和影响,并试图通过格局的改变来维持景观功能流的健康与安全,它犹其强调景观格局与水平运动和流(movement and flow)的关系(Forman and Godron,1986; Risser, 1987; Turner,1989; Forman,1995a)。

下面将从思想与发展,基本原理和规划的总体模式各个方面介绍景观生态模式其在城乡与区域规划中的应用。

1景观生态思想及发展

首先,景观(landscape)一词在这里必须同视觉美学意义上的风景,和作为一般描述性的地形地物概念区别开来(Naveh and Lieberman,1983; Forman and Godron, 1986; 俞, 1987)。景观生态学中的景观概念,比风景和地貌意义上的景观概念有更深而广的内函和外延,并有其特殊的意义,他是指多个生态系统或土地利用方式的镶嵌体(mosaic),空间尺度大体在几平方公里至几百平方公里的范围(Forman and Godron,1986; Forman 1995b)。

“景观生态”一词最早是由Troll于1939年提出的(见Naveh and Lieberman, 1983; Shreiber, 1990)。当时航片开始普及,使科学家们能有效地在景观尺度上进行生物群落与自然地理背景相互关系的分析。但直到80年代之后,景观生态学才真正在把土地镶嵌体(land mosaic)作为对象的研究中逐步总结出自己独特的一般性规律,使景观生态学成为一门有别于系统生态学和地理学的科学。他以研究水平过程与景观结构(格局)的关系和变化为特色。这些过程包括物种和人的空间运动,物质(水、土、营养)和能量的流动,干扰过程(如火灾、虫害)的空间扩散等。

景观格局是景观元素的空间布局,这些元素一般是指相对均相的生态系统和水体,森林斑块,农田斑块,建成区等。而无论景观的格局或是过程,都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所以,景观生态学是研究景观格局和景观过程及其变化的科学。

2“斑块-廊道-基质”模式

斑块(patch)、廊道(corridor)和基质(matrix)是景观生态学用来解释景观结构的基本模式,普遍适用于各类景观,包括荒漠、森林、农业,草原、郊区和建成区景观(Forman and Godron,1995a),景观中任意一点或是落在某一斑块内,或是落在廊道内,或是在作为背景的基质内。这一模式为比较和判别景观结构,分析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和改变景观提供了一种通俗、简明和可操作的语言。这种语言和景观与城乡规划师及决策者所运用的语言尤其有共通之处,因而景观生态学的理论与观察结果很快可以在规划中被应用,这也是为什么景观生态规划能迅速在规划设计领域内获得共鸣的原因之一,特别在一直领导世界景观与城乡规划设计新潮流的哈佛大学异军突起。美国景观生态学奠基人Richard F T. Forman与国际权威景观规划师Carl Steinitz紧密配合,并得到地理信息系统教授Stephen Ervin的强有力技术持支,从而在哈佛开创了又一代规划新学派(Wenche et al, 1996)。目前,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的高级研究中心(包括设计学博士计划)中已专门设有景观规划与生态这一方向,使景观生态学真正与规划设计溶为一体。

运用这一基本语言,景观生态学探讨地球表面的景观是怎样由斑块、廊道和基质所构成的,如何来定量、定性地描述这些基本景观元素的形状、大小、数目和空间关系,以及这些空间属性对景观中的运动和生态流有什么影响。如方形斑块和园形斑块分别对物种多样性和物种构成有什么不同影响,大斑块和小斑块各有什么生态学利弊。弯曲的直线的,连续的或是间断的廊道对物种运动和物质流动有什么不同影响。不同的基质纹理(细密或粗散)对动物的运动和干扰的空间扩散有什么影响等等。回绕着这一系列问题的观察和分析,景观生态学得出了一些关于景观结构与功能关系的一般性原理,为景观规划和改变提供了依据。

3景观生态学的一般原理

尽管景观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生物运动的观察得出的,但它们具有关于运动和流动等景观格局关系的一般性意义,也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景观。

3.1 关于斑块的基本原理

3.1.1 斑块尺度原理

一般来说,只有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块才有可能涵养水源,联接河流水系和维持林中物种(interior species)的安全和健康,庇护大型动物并使之保持一定的种群数量,并允许自然干扰(如火灾)的交替发生(Pickett and Thompson, 1978.)。总起来说,大型斑块可以比小型斑块承载更多的物种,特别是一些特有物种只有可能在大型斑块的核心区存在。对某一物种而言,大斑块更有能力持续和保存基因的多样性。

相对而言,小型斑块则不利于林内种的生存、不利于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不能维持大型动物的延续。但小斑块可能成为某些物种逃避天敌的庇难所,因为小斑块的资源有限,不足以吸引某些大型捕食动物,从而使某些小型物种幸免于难。同时,小斑块占地小,可以出现在农田或建成区景观中,具有跳板(stepping stone)的作用。

3.1.2 斑块数目原理

减少一个自然斑块,就意味着抹去一个栖息地,从而减少景观和物种的多样性和某一物种的种群数量。增加一个自然斑块,则意味着增加一个可替代的庇难所,增加一份保险(Opdam, P., 1991.)。一般而言,两个大型的自然斑块是保护某一物种所必须的最低斑块数目,4~5个同类型斑块则对维护物种的长期健康与安全较为理想。

3.1.3 斑块形状原理

一个能满足多种生态功能需要的斑块的理想形状应该包含一个较大的核心区和一些有导流作用及能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的边缘触须和触角。圆整形的斑块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边缘圈的面积,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核心区的面积比,使外界的干扰达到尽可能的小,有利于林内物种的生存。但圆整的斑块不利于同外界的交流。

3.1.4 斑块的位置原理

一个孤立的斑块内物种消亡的可能性远比一个与大陆(种源)相邻或相连的斑块大的多。与种源相邻的斑块当其中的物种灭绝之后,更有可能被来自相邻斑块同种个体所占领,从而使物种整体上得以延续。

选择某一斑块作为保护对象时,一方面要考察斑块本身的属性,包括物种丰富性和稀有性;同时也要考察其在整体景观格局中的位置和作用。战略点的概念(strategic point)就是针对斑块在景观中的位置和作用提出来的(Yu, 1995a~c, 1996a )。他认为,景观中有某些关键性的位置,对它们的占领和改变,可以对控制生态过程产生异常重要的作用。

3.2 廊道的基本原理

3.2.1 连续性原理

人类活动使自然景观被分割而得四分五裂,景观的功能流受阻,所以,加强孤立斑块之间的及斑块与种源之间的联系,是现代景观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联系相对孤立的景观元素之间的线性结构称为廊道。生态学家和保护生物学家普遍承认廊道有利于物种的空间运动和本来是孤立的斑块内物种的生存和延续(Forman and Godron, 1986; Harris and scheck, 1991; Saunders and Hobbs, 1991; Smith and Hellmund, 1993)。从这个意义上讲,廊道必须是连续的。

但廊道本身又有可能是一种危险的景观结构,它也可以引导天敌进入本来是安全的庇护所,给某些残遗物种带来灭顶之灾。廊道本身的构成不同,其作用也不一样。如高速公路和高压线路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来说是重要的运输通道,但对生物来说则是危险的障碍。在美国,公路是野生动物最大的杀手。

3.2.2 廊道的数目原理

假设廊道是有益于物种空间运动和维持的,则两条廊道比一条要好,多一条廊道就减少一分被截流和分割的风险。

3.2.3 廊道构成原理

联系保护区斑块的廊道本身应由乡土植物成份所组成,并与作为保护对象的残遗斑块相近。

3.2.4 廊道宽度原理

越宽越好是廊道建设的基本原理之一(Binford and Burchenau 1993)。廊道如果达不到一定的宽度,不但起不到维护保护对象的作用,反而为外来物种的入侵创造条件(Frankel,and Soule′, 1981.)。对廊道的宽度,目前尚没有一个量的标准,对一般动物的运动而言,1~2公里宽是比较合适的,但对大型动物则需十到几十公里宽。 转贴于  3.3 关于景观镶嵌体的基本原理

3.3.1 景观阻力原理

景观阻力是指景观对生态流速率的影响。景观元素在空间的分布,特别是某些障碍性或导流性结构的存在和分布、景观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将决定景观对物种的运动,物质、能量的流动和干扰的扩散的阻力。阻力随着跨越各种景观边界的频数的增加而加大。不同性质的景观元素产生不同的景观阻力,如对动物空间运动来说,森林或草地比建成区的阻力要小。一般而言,景观镶嵌体的异质性越大,阻力也越大。

3.3.2 质地的粗细原理

一个理想的景观质地应该是粗纹理(coarse grain)中间杂一些细纹理(fine grain)的景观局部。即景观既有大的斑块,又有些小的斑块,两者在功能上有互补的效应。质地的粗细是用景观中所有斑块的平均直径来衡量的。在一个粗质地景观中,虽然有涵养水源和保护林内物种所必须的大型自然植被镶嵌,或集约化的大型工业、农业生产区和建成斑块,但粗质地景观的多样性还嫌不够,不利于某些需要两个以上生境的物种的生存。

相反,细质地景观不可能有林内物种所必须的核心区,在在尺度上可以与邻近景观局部构成对比而增强多样性,但在整体景观尺度上则缺乏多样性,而使景观趋于单调。

3.4 景观生态规划总体格局原理

在上述有关景观结构与功能关系的一般原理基础上,Forman等人又提出了下列两个景观整体模式,以作为景观生态规划的总体原则(Forman,1995a-b)。

3.4.1 不可替代格局

景观规划中作为第一优先考虑保护或建成的格局是:几个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块作为水源涵养所必须的自然地;有足够宽的廊道用以保护水系和满足物种空间运动的需要;而在开发区或建成区里有一些小的自然斑块和廊道,用以保证景观的异质性。这一优先格局在生态功能上不可替代性的理由在前几条一般原理里已阐明。它应作为任何景观规划的一个基础格局。根据这一基础格局,又发展了最优景观格局。

3.4.2 最优景观格局

“集聚间有离析”(aggregate-with-outliers)被认为是生态学意义上最优的景观格局(Forman,1995a)这一模式(原理)强调规划师应将土地利用分类集聚,并在发展区和建成区内保留小的自然斑块,同时沿主要的自然边界地带分布一些人类活动的“飞地”。这一模式有7个方面的景观生态学意义。

①保留了生态学上具有不可替代意义的大型自然植被斑块,用以涵养水源,保护稀有生物;

②景观质地满足大间小的原则;

③风险分担;

④遗传多样性得以维持;

⑤形成边界过渡带,减少边界阻力;

⑥小型斑块的优势得以发挥;

⑦有自然植被廊道利于物种的空间运动,在小尺度上形成的道路交通网满足人类活动的需要。

所以集聚间有离析的景观格局有许多生态优越性,同时能满足人类活动的需要(McHarg, 1969; Forman and Godron 1986; Franklin and Forman, 1987)。包括边界地带的“飞地”可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息度假和隐居机会;在细质地的景观局部是就业、居住和商业活动的集中区;高效的交通廊道联接建成区和作为生产或资源基地的大型斑块。这一理想景观格局又能提供丰富的视觉空间。这一模式同样适用于任何类型的景观,从干旱荒漠到森林景观,到城市和农田景观。

4结语

景观生态学为景观及城乡规划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模式--景观生态规划,它是在追求“秩序“和生态适应性的经典规划和生态规划方法论之上的又一次思维转变。它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及对大地结构和功能认识的深入的必然。

城乡区域规划篇2

景观生态规划(landscape ecological planning)模式是继I. McHarg的“自然设计”(Design With Nature,1969, 1981)之后,又一次使城乡规划方法论在生态规划方向上发生了质的飞跃。自然设计模式摒弃了追求人工的秩序(orderliness)和功能分区(zoning)的传统规划模式强调各项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应性(suitability和fitness)和体现自然资源的固有价值;而景观生态规划模式则强调景观空间格局(pattern)对过程(process)的控制和影响,并试图通过格局的改变来维持景观功能流的健康与安全,它犹其强调景观格局与水平运动和流(movement and flow)的关系(Forman and Godron,1986; Risser, 1987; Turner,1989; Forman,1995a)。

下面将从思想与发展,基本原理和规划的总体模式各个方面介绍景观生态模式其在城乡与区域规划中的应用。

1?景观生态思想及发展

首先,景观(landscape)一词在这里必须同视觉美学意义上的风景,和作为一般描述性的地形地物概念区别开来(Naveh and Lieberman,1983; Forman and Godron, 1986; 俞, 1987)。景观生态学中的景观概念,比风景和地貌意义上的景观概念有更深而广的内函和外延,并有其特殊的意义,他是指多个生态系统或土地利用方式的镶嵌体(mosaic),空间尺度大体在几平方公里至几百平方公里的范围(Forman and Godron,1986; Forman 1995b)。

“景观生态”一词最早是由Troll于1939年提出的(见Naveh and Lieberman, 1983; Shreiber, 1990)。当时航片开始普及,使科学家们能有效地在景观尺度上进行生物群落与自然地理背景相互关系的分析。但直到80年代之后,景观生态学才真正在把土地镶嵌体(land mosaic)作为对象的研究中逐步总结出自己独特的一般性规律,使景观生态学成为一门有别于系统生态学和地理学的科学。他以研究水平过程与景观结构(格局)的关系和变化为特色。这些过程包括物种和人的空间运动,物质(水、土、营养)和能量的流动,干扰过程(如火灾、虫害)的空间扩散等。

景观格局是景观元素的空间布局,这些元素一般是指相对均相的生态系统和水体,森林斑块,农田斑块,建成区等。而无论景观的格局或是过程,都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所以,景观生态学是研究景观格局和景观过程及其变化的科学。

2?“斑块-廊道-基质”模式

斑块(patch)、廊道(corridor)和基质(matrix)是景观生态学用来解释景观结构的基本模式,普遍适用于各类景观,包括荒漠、森林、农业,草原、郊区和建成区景观(Forman and Godron,1995a),景观中任意一点或是落在某一斑块内,或是落在廊道内,或是在作为背景的基质内。这一模式为比较和判别景观结构,分析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和改变景观提供了一种通俗、简明和可操作的语言。这种语言和景观与城乡规划师及决策者所运用的语言尤其有共通之处,因而景观生态学的理论与观察结果很快可以在规划中被应用,这也是为什么景观生态规划能迅速在规划设计领域内获得共鸣的原因之一,特别在一直领导世界景观与城乡规划设计新潮流的哈佛大学异军突起。美国景观生态学奠基人Richard F T. Forman与国际权威景观规划师Carl Steinitz紧密配合,并得到地理信息系统教授Stephen Ervin的强有力技术持支,从而在哈佛开创了又一代规划新学派(Wenche et al, 1996)。目前,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的高级研究中心(包括设计学博士计划)中已专门设有景观规划与生态这一方向,使景观生态学真正与规划设计溶为一体。

运用这一基本语言,景观生态学探讨地球表面的景观是怎样由斑块、廊道和基质所构成的,如何来定量、定性地描述这些基本景观元素的形状、大小、数目和空间关系,以及这些空间属性对景观中的运动和生态流有什么影响。如方形斑块和园形斑块分别对物种多样性和物种构成有什么不同影响,大斑块和小斑块各有什么生态学利弊。弯曲的直线的,连续的或是间断的廊道对物种运动和物质流动有什么不同影响。不同的基质纹理(细密或粗散)对动物的运动和干扰的空间扩散有什么影响等等。回绕着这一系列问题的观察和分析,景观生态学得出了一些关于景观结构与功能关系的一般性原理,为景观规划和改变提供了依据。

3?景观生态学的一般原理

尽管景观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生物运动的观察得出的,但它们具有关于运动和流动等景观格局关系的一般性意义,也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景观。

3.1 关于斑块的基本原理

3.1.1 斑块尺度原理

一般来说,只有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块才有可能涵养水源,联接河流水系和维持林中物种(interior species)的安全和健康,庇护大型动物并使之保持一定的种群数量,并允许自然干扰(如火灾)的交替发生(Pickett and Thompson, 1978.)。总起来说,大型斑块可以比小型斑块承载更多的物种,特别是一些特有物种只有可能在大型斑块的核心区存在。对某一物种而言,大斑块更有能力持续和保存基因的多样性。

相对而言,小型斑块则不利于林内种的生存、不利于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不能维持大型动物的延续。但小斑块可能成为某些物种逃避天敌的庇难所,因为小斑块的资源有限,不足以吸引某些大型捕食动物,从而使某些小型物种幸免于难。同时,小斑块占地小,可以出现在农田或建成区景观中,具有跳板(stepping stone)的作用。

3.1.2 斑块数目原理

减少一个自然斑块,就意味着抹去一个栖息地,从而减少景观和物种的多样性和某一物种的种群数量。增加一个自然斑块,则意味着增加一个可替代的庇难所,增加一份保险(Opdam, P., 1991.)。一般而言,两个大型的自然斑块是保护某一物种所必须的最低斑块数目,4~5个同类型斑块则对维护物种的长期健康与安全较为理想。

3.1.3 斑块形状原理

一个能满足多种生态功能需要的斑块的理想形状应该包含一个较大的核心区和一些有导流作用及能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的边缘触须和触角。圆整形的斑块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边缘圈的面积,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核心区的面积比,使外界的干扰达到尽可能的小,有利于林内物种的生存。但圆整的斑块不利于同外界的交流。

3.1.4 斑块的位置原理

一个孤立的斑块内物种消亡的可能性远比一个与大陆(种源)相邻或相连的斑块大的多。与种源相邻的斑块当其中的物种灭绝之后,更有可能被来自相邻斑块同种个体所占领,从而使物种整体上得以延续。

选择某一斑块作为保护对象时,一方面要考察斑块本身的属性,包括物种丰富性和稀有性;同时也要考察其在整体景观格局中的位置和作用。战略点的概念(strategic point)就是针对斑块在景观中的位置和作用提出来的(Yu, 1995a~c, 1996a )。他认为,景观中有某些关键性的位置,对它们的占领和改变,可以对控制生态过程产生异常重要的作用。

3.2 廊道的基本原理

3.2.1 连续性原理

人类活动使自然景观被分割而得四分五裂,景观的功能流受阻,所以,加强孤立斑块之间的及斑块与种源之间的联系,是现代景观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联系相对孤立的景观元素之间的线性结构称为廊道。生态学家和保护生物学家普遍承认廊道有利于物种的空间运动和本来是孤立的斑块内物种的生存和延续(Forman and Godron, 1986; Harris and scheck, 1991; Saunders and Hobbs, 1991; Smith and Hellmund, 1993)。从这个意义上讲,廊道必须是连续的。

但廊道本身又有可能是一种危险的景观结构,它也可以引导天敌进入本来是安全的庇护所,给某些残遗物种带来灭顶之灾。廊道本身的构成不同,其作用也不一样。如高速公路和高压线路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来说是重要的运输通道,但对生物来说则是危险的障碍。在美国,公路是野生动物最大的杀手。

3.2.2 廊道的数目原理

假设廊道是有益于物种空间运动和维持的,则两条廊道比一条要好,多一条廊道就减少一分被截流和分割的风险。

3.2.3 廊道构成原理

联系保护区斑块的廊道本身应由乡土植物成份所组成,并与作为保护对象的残遗斑块相近。

3.2.4 廊道宽度原理

越宽越好是廊道建设的基本原理之一(Binford and Burchenau 1993)。廊道如果达不到一定的宽度,不但起不到维护保护对象的作用,反而为外来物种的入侵创造条件(Frankel,and Soule′, 1981.)。对廊道的宽度,目前尚没有一个量的标准,对一般动物的运动而言,1~2公里宽是比较合适的,但对大型动物则需十到几十公里宽。

3.3 关于景观镶嵌体的基本原理

3.3.1 景观阻力原理

景观阻力是指景观对生态流速率的影响。景观元素在空间的分布,特别是某些障碍性或导流性结构的存在和分布、景观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将决定景观对物种的运动,物质、能量的流动和干扰的扩散的阻力。阻力随着跨越各种景观边界的频数的增加而加大。不同性质的景观元素产生不同的景观阻力,如对动物空间运动来说,森林或草地比建成区的阻力要小。一般而言,景观镶嵌体的异质性越大,阻力也越大。

3.3.2 质地的粗细原理

一个理想的景观质地应该是粗纹理(coarse grain)中间杂一些细纹理(fine grain)的景观局部。即景观既有大的斑块,又有些小的斑块,两者在功能上有互补的效应。质地的粗细是用景观中所有斑块的平均直径来衡量的。在一个粗质地景观中,虽然有涵养水源和保护林内物种所必须的大型自然植被镶嵌,或集约化的大型工业、农业生产区和建成斑块,但粗质地景观的多样性还嫌不够,不利于某些需要两个以上生境的物种的生存。

相反,细质地景观不可能有林内物种所必须的核心区,在在尺度上可以与邻近景观局部构成对比而增强多样性,但在整体景观尺度上则缺乏多样性,而使景观趋于单调。

3.4 景观生态规划总体格局原理

在上述有关景观结构与功能关系的一般原理基础上,Forman等人又提出了下列两个景观整体模式,以作为景观生态规划的总体原则(Forman,1995a-b)。

3.4.1 不可替代格局

景观规划中作为第一优先考虑保护或建成的格局是:几个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块作为水源涵养所必须的自然地;有足够宽的廊道用以保护水系和满足物种空间运动的需要;而在开发区或建成区里有一些小的自然斑块和廊道,用以保证景观的异质性。这一优先格局在生态功能上不可替代性的理由在前几条一般原理里已阐明。它应作为任何景观规划的一个基础格局。根据这一基础格局,又发展了最优景观格局。

3.4.2 最优景观格局

“集聚间有离析”(aggregate-with-outliers)被认为是生态学意义上最优的景观格局(Forman,1995a)这一模式(原理)强调规划师应将土地利用分类集聚,并在发展区和建成区内保留小的自然斑块,同时沿主要的自然边界地带分布一些人类活动的“飞地”。这一模式有7个方面的景观生态学意义。

①保留了生态学上具有不可替代意义的大型自然植被斑块,用以涵养水源,保护稀有生物;

②景观质地满足大间小的原则;

③风险分担;

④遗传多样性得以维持;

⑤形成边界过渡带,减少边界阻力;

⑥小型斑块的优势得以发挥;

⑦有自然植被廊道利于物种的空间运动,在小尺度上形成的道路交通网满足人类活动的需要。

所以集聚间有离析的景观格局有许多生态优越性,同时能满足人类活动的需要(McHarg, 1969; Forman and Godron 1986; Franklin and Forman, 1987)。包括边界地带的“飞地”可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息度假和隐居机会;在细质地的景观局部是就业、居住和商业活动的集中区;高效的交通廊道联接建成区和作为生产或资源基地的大型斑块。这一理想景观格局又能提供丰富的视觉空间。这一模式同样适用于任何类型的景观,从干旱荒漠到森林景观,到城市和农田景观。

4?结语

景观生态学为景观及城乡规划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模式--景观生态规划,它是在追求“秩序“和生态适应性的经典规划和生态规划方法论之上的又一次思维转变。它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及对大地结构和功能认识的深入的必然。

城乡区域规划篇3

【关键词】时间地理学区域规划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全覆盖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时间地理学及发展历程

时间地理学是由瑞典地理学家哈格斯特朗提出,由瑞典德隆学派发展而成。理论主要是表现和思考在时空间过程中人类行为与客观环境之间关系的一种方法论[1]。时间地理学理论基于哈格斯特朗以下八个根本性假设:

(1)人是不可分的;

(2)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

(3)人在某个时间同时完成多项任务的能力是有限的;

(4)每完成一个任务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5)人在空间中的运动需要花费时间;

(6)空间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

(7)任何领地空间都存在一个有限的外边界;

(8)现状必然受到过去的状况的制约[2]。

其中最为重要的思想就是提出了时空资源对于个体的不可分割性和有限性,提出了时间的价值,有别于只分析空间地理学派。

上世纪八十年代时间地理学陷入了低潮。但是在九十年代,随着其理论体系和方法的创新,GIS技术的兴起,时间地理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现今国外对时间地理学在城市与区域规划中的应用如火如荼,成效极佳。但中国大陆的规划学界却对时间地理学比较陌生,鲜有其在规划方面的应用探索[3]。

二、时间地理学引导公共设施布局和建设

当代,我国的城市规划正转向城乡统筹规划。统筹规划中,公共设施的全覆盖是其中重要的原则。但在统筹规划中,公共设施全覆盖原则没有合适的规划方法,致使公共服务的全覆盖质量不高。

理论上,城市内只要有公共设施,那么每人都可以到达。但按照哈格斯特朗假设,个人时间资源是有限的,要实现真正的公共设施全覆盖,就必须考虑到在个人时间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如何对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布局。

时间地理学无疑为公共设施的全覆盖提供了可行性的方法。如图1,确定人群的制约条件之后,可以分析人群的时空掕柱。公共设施的服务人群就是一定服务时间内人群时空掕柱的交会人群。

在进行一系列的时空分析之后,城市规划者就可以掌握人群对于公共服务设施时间(特别是像医疗、教育等方面)可达性情况,通过规划就可以防止在配备设施时单纯追求空间上的均质或者是只关注交通的便利性的情况,而不考虑群对于公共设施的可接近性。

图1(作者参照资料自绘)

三、时间地理学在城市交通规划中的应用

城市交通规划中,规划者运用时间地理学的时空制约观念对人类活动的可达性进行测量的理论有着深远影响, 这是当代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

该理论使得城市交通中,空间距离并不是唯一的限制条件,时间的耗费值才是城市交通“距离”最重要的参考值。城市内,空间距离可能因交通设施水平和拥堵状况的不同导致其通行时间的差异,这使城市交通在空间上扭曲。因此城市空间扭曲状况进行测量可以对城市交通路网的改善,城市时空可达性的提升提供参考。

关于可达性,时间地理学的路网可达性有别于路网空间的可达性,它更加关注交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交通路网的时间消耗。我认为路网时空可达性的提升比路网拓扑关系的可达性更具有意义。时间地理学在测度城市空间扭曲时,是依据城市道路的通行速度观察城市交通的运行情况,属于实证分析。

一种方法是在选取城市重要的交通节点之后,通过城市交通监测系统采集研究样本,计算城市各路段的平均速度,因此绘制城市“时间距离”地图。例如有A、B、C三个节点,其距离一样,但是其相互通行时间有差异。如表1是其耗费的单位时间的假设值。根据数据,可得出三个节点之间的空间与时间距离关系。其中在空间距离关系中。

表格 1节点间时间消耗假设值

现代城市内,时间成本是居民出行最重要的限制因素,因此,城市交通的“时间地图”就最值得城市管理者关注。通过绘制的图-2中的假想节点的空间和时间关系地图,可以清晰的反映“时间地图”与“空间地图异”之间的差异。可以看出A节点与B、C节点在时间联系上比较困难,如有必要需要采取措施增强其“时间联系”。

在交通网络规划时,城市节点的时间联系现状分析可直观了解某些节点的交通“塌陷”。这种塌陷可以通过提升道路设施水平、增加线网密度、进行交通管制解决。

区域交通规划中,时间地理学中关注时空的原则可以用于分析区域内外城市和节点的时空关系。以我国省会间的客运联系为例,如图3,根据我国的铁路规划,按照高铁和普通铁路的布局抽象地绘制出了我国各省会之间铁路联系的时间消耗值,从中可以看出铁路网对于我国地域间的空间扭曲。

本文关于铁路的空间扭曲分析铁路客运人群为研究对象,不涉及城市间的货运联系。从图3可以看出,我国以武汉为中心,通过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上的骨干铁路线,将上海、广州、重庆、北京四大中心城市向武汉拉近,形成了一个以武汉为中心的八小时经济圈。圈内的城市关系不以空间距离为依据,而以时间消耗关系为依据。在这张“时间地图”中,以时间关系为基础,构建了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的核心地带。

从图3还可以看出有些城市因为没有通过高铁而被边缘化。如其中的乌鲁木齐、拉萨、西宁等,在“时间距离”上与国家核心区较远,缺乏发展的区位优势,处于国家发展的边缘地带。

这样的时空分析同样适用于较小的区域,甚至在县域层面上。时空分析对于县域内城镇、产业布局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图3(中国铁路网对于国家空间的扭曲分析)

四、时间地理学指导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在城市结构上,时间地理学分析提供了从微观的个体层面上来剖析宏观城市结构的方法。特别是关于城市的职住平衡、城市空间上的功能混合的研究,成果斐然。

时间地理学起源于瑞典的隆德学派,一开始就受到瑞典高福利社会的社会的影响,注重的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研究的是个体生命的社会历程[4]。我认为其目标就是以个体为中心,是个人的时间效用最大化。

Novak等以布拉格城市连绵区为对象,对新建郊区居民的时空活动与移动进行了分析,揭示新城与老城的关系。结论是新城购物与服务设施的建设带来了城市的动态变化,缓解新城对老城的依赖[1]。这为新城建设提供了参考。

对于当下许多城市功能区划分过于的绝对,造成了各个功能区职能单一。职住失衡等规划难题。时间地理学的分析方法无疑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References:

[1]. 柴彦威与赵莹, 时间地理学研究最新进展. 地理科学, 2009(4): 第593-600页.

[2]. 柴彦威, 赵莹与张艳, 面向城市规划应用的时间地理学研究. 国际城市规划, 2010(6): 第3-9页.

城乡区域规划篇4

一、问题的提出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 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助性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 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二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 “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 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 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应用。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 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 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法学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并严格做到以下七个方面的结合: (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参考文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5、《系统方法在城市和区域规划中的应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农村中心规划指南》联合国1979

城乡区域规划篇5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 经济 社会 的发展 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 人口 居住在 农村 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 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 ,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 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 行政 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助性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 ,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 管理 ,产业布局, 交通 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 社会主义 市场 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 文化 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 作为理论 指导 。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 法律 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 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 、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 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 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 政治 、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 “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 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 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 方法 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 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 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 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 与应用 。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 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 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 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 法学 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 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 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 社会学 理论, 经济学 理论 ,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 调查 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 环境 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 发展战略 、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并严格做到以下七个方面的结合:

(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参考 文献

1、《经济 地理 》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城乡区域规划篇6

关键词:规划,内涵,外延,途径,弊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把握发展的规律,完善和补充规划系统的体系,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将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到城乡均衡、缩小城乡差距、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规划体系既要宏观掌控,又要微观布局;既要专业细致,又要综合全面。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让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扩展,城市功能向农村及周边地区辐射,利用科技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的质量,同时也要保障农民向城市的迁移,适应城市节奏,两者相互依托。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要双向考虑,既考虑到城市规划如何延伸至农村,也要考虑到农村如何跟进和融入城市的步伐,城乡一体化是互利共赢、共谋发展、携手共进的一个过程。

一、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二、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三、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在界定规划对象时,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它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要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的初步探讨

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综上所述,做好城乡一体化的统筹指导工作,方能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研究,应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运用战略的眼光,和具有前瞻性的操作,围绕城乡经济的发展,进行综合的规划。对城乡结合部这一较为模糊的地带给以辅规划,科学安排和测量城乡结合部的诸多具体问题。对各级城镇而言,应协调发展这一范围内的资源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立足长远组织部署整体的规划。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加以分析,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形成规划上的总体一致。实现产业统一规划与布局、资源统一利用、生态环境统一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对构建城乡统筹的新城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城乡区域规划篇7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南浔,空间布局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空间布局上实现整体性的协调发展。当前,城乡一体化作为一种理想模式日益受到重视,传统的城市与乡村分离的发展方式已无法解决城乡空间利用冲突的矛盾,因此要求我们以城乡一体化视角重新审视城乡关系,以整体观念协调城乡空间发展,引导城乡空间的有机协同。

南浔区位于浙江省湖州市东部,在中国近代史上曾极度辉煌,是全国罕见的巨富之镇,而如今南浔区经济社会发展却在长三角地区处于后进位置,历史上区域核心地位荡然无存。究其原因极为错综复杂,但不可否认地是,南浔区长期以来忽视城乡空间格局的优化成为限制其快速发展的樊篱。在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冲破樊篱,踏上快速发展的轨道?本文基于此,试图针对南浔区城乡空间布局的优化完善问题进行探讨。

2南浔区城乡空间布局现状解析

2.1基本情况

南浔区下辖南浔、练市、双林、菱湖、和孚、善琏、旧馆、千金、石淙等9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区域面积716平方公里。2012年,全区人口共144150户、491029人。近年来,南浔全力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城市框架逐步拉开,建成区面积达14.5 平方公里。同时积极培育练市、双林、菱湖三大中心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2.2主要问题

2.2.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低

据统计,在南浔区71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布着3920个村民小组,平均密度为5.6个/平方公里,村庄分布相当分散。另外,现状21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中城镇规划区、园区范围外工业用地面积3.5平方公里,占总工业用地的17%,几乎每个乡镇都在城镇规划区之外存在工业飞地。

2.2.2城镇体系结构松散

南浔中心城区规模相对较小,首位度较低,对周围地区的经济辐射力有限,难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其次,区域内大部分城镇规模小、实力弱,条块分割,空间上各自为战,不利于空间集聚。另外,农居点量大面广,不利于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

2.2.3产业发展空间不足

目前,南浔区产业平台建设总规划面积71366亩,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只有39548亩(占比55.4%),其中已开发面积28927亩,可用面积只有10621亩。最大的是南浔经济开发区,可用仅剩5929亩,其他平台相对小而散。相比周边先进发达地区,南浔区平台建设不论是现有规模,还是可利用空间都相当小,亟待在全区层面进行统筹空间布局。

2.2.4规划体系有待健全

近年来,南浔区精心组织编制了各类规划,基本形成了从总体规划到分区规划,从专项规划到控制性详规的比较完备的规划体系,切实做到了建设有蓝图,发展有方向。然而,与快速变化的发展形势相比,现状城乡规划体系逐步显现出难以适应的状态,最明显表现为缺乏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域规划指导,同时,各类规划之间存在衔接问题,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缺少与相关专项规划的沟通衔接,导致部分内容存在较大的矛盾。

2.2.5规划监管有待完善

随着城乡规划地位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往往都比较重视规划编制,而规划监管方面就有所忽视,规划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基层规划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到位。另外,“阳光规划”开展力量不足,公众参与程度较弱,公众监督制度尚未发挥真正作用。

3南浔区城乡空间布局优化思路

3.1突出一个理念――规划全覆盖与管理全覆盖

从成都城乡统筹的实践来看,其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坚持以科学规划为统领,把全域规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全局工作的首要抓手、重要动力和实施保障。另外,仅仅依靠规划实现不了城乡统筹,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系统政策机制配合规划的实施,需要不断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以规划为先导,以管理为保障,两者必须协调并进,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与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

3.2明确一个目标――活力城乡、幸福城乡、绿色城乡、宜居城乡

结合南浔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及生态环境资源,以“江南文化胜地、水乡魅力之城”为其整体形象定位,全力建设产业特色鲜明与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幸福城乡”、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绿色城乡”和空间布局合理与居民生活便利的“宜居城乡”,实现城乡一体、统筹和谐发展。

3.3绘好一张蓝图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基调,结合南浔区自身与区域发展背景全方位的分析,建议今后应以“中心集聚、分区集中、特色引领、四化互动”作为空间战略,妥善解决集聚和分散、城市和乡村的关系,科学安排建设空间。着力构建以南浔中心城区为核心,以东部城镇集聚发展区、南部特色生态文化区和西北部边界协调区三个发展分区为重点,以多个功能组团为补充的“一城、三分区、多组团”的空间格局,逐步形成“南浔中心城区-中心镇-特色镇―中心村、特色村―集中农居点”职能分工明确、等级规模有序的五级城镇体系,实现区域有机联系,人口相对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4南浔区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建议

为优化完善南浔区城乡空间布局,应抓住契机,全力以赴,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力求把城乡地域全部纳入规划管理的范畴,使规划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与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两个“全覆盖”。

4.1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南浔全域规划为纲要,加快优化完善城乡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科学安排产业、居住、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划分功能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功能配套、生态优化,形成城乡统筹、全面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

4.1.1抓好城乡规划统筹

按照“功能区域划分科学、人口空间布局合理、城乡产业有机对接、公共服务相互配套”的要求,建议南浔区组织编制南浔区全域规划,整合城镇空间结构,优化布局形态;协调产业分工,明确产业空间布局;明确划定城镇生态空间,维持区域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区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落实,保证区域长远稳定发展。

4.1.2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4.1.2.1不断强化城市设计和城市风貌特色规划

坚持 “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的规划理念,按照“生态、文化、特色、精致”的要求,强化完善南浔中心城区整体城市设计、重要地段以及重要区域的城市设计工作,同时,不断强化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统筹与突出城市建设特色。

4.1.2.2积极推动城区单元控规和专项规划

按照现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南浔城区控规单元编制工作,夯实规划基础,基本实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一轮控规单元全覆盖。同时,以地下空间利用、城市绿道网、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等为重点,推进一批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科学指导城乡建设。

4.1.2.3逐步完善村镇建设规划

建议适时启动各镇镇域全域规划,并积极修编完善城镇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城镇重点片区的城市设计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南浔区魅力水乡的创建工程,逐步编制村庄建设发展规划。

4.2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

4.2.1优化规划实施机制

4.2.1.1建立城乡统筹规划实施平台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城乡统筹工作委员会,总体负责南浔全域规划实施和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工作。在具体执行中,要建立区、镇、村三级工作网络机制,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责权利相统一。

4.2.1.2理顺规划管理体制

一方面,自上而下调整优化规划体制机制。区级层面将区住建局乡镇规划管理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区住建局规划科与南浔规划处实行联席办公,做到“两条线、一个口”,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大统小分”的目标。另一方面,自下而上充实壮大规划管理队伍。建议各镇、开发区结合成立专职规划员队伍,促进规划相关专业人才“回流”到擅长岗位。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规划人才招录、培养和选拔力度,形成梯队,在保持基层规划人才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合理流动和适度调配。

4.2.2完善管理制度

4.2.2.1创新管控手段

在城市管控方面,加快制定《南浔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不同区域的开发强度、密度、体量等指标进行控制,引导城市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多样化的空间形态。在城镇管控方面,建议制定《南浔区城镇规划建设技术导则》,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实用的表现方式明确整体空间形态布局、街道宅间设计和道路系统规划与设计等内容。在村庄管控方面,重点加强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农民建房严格实施“一书一证”规划管理,对违反规划乱批、乱建的行为严肃查处。

4.2.2.2强化规划监督

一是完善阳光规划制度。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让全社会树立自觉敬畏规划、自觉执行规划、自觉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寻求社会各界支持、理解和监督,着力打造为民规划、阳光规划。二是建立规划督察专员制度。建议成立南浔区城乡规划督察专员办公室,代表区政府行使规划监督、督察职责,确保城乡统筹规划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规划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通过借助外力监督,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随意变更规划。四是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审批用地的,除予以纠正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坚决查处。

5结语

城乡一体化是当前区域发展的主流趋势,较大程度地会影响到传统意义上的城乡空间布局。目前,如何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优化完善空间布局成为亟待探讨的问题。本文尝试通过南浔区的实例,从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两个角度提出一些优化完善城乡空间布局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对其他地区相关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何伟.城乡一体化发展视角下的区域空间结构构建―――以淮安市为例[J].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1(7).

[2] 罗雅丽,张常新.城乡一体化的村镇空间结构分析与优化思路[J]. 中华建设,2008(12).

城乡区域规划篇8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省先后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城乡建设和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明显成效。城乡规划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调控和布局作用。但是,城乡规划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城乡规划依然存在体制性分割问题,规划编制还适应不了城乡结构快速演变和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规划的实施和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城乡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规划要求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得到解决。

城乡规划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政策,其核心任务是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在新形势下,城乡规划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区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有利于转变城乡建设和发展模式,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空间及其他稀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三)坚持集约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留有余地。

(四)坚持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争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体现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相协调,城乡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形成层级明确、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城乡规划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三、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一)以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为指导,强化城乡规划的跨行政区协调。要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抓紧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发挥其对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要着重协调好大中城市、城市群以及城镇密集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城镇规模、区域性生态绿地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等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环杭州湾等城市群规划对跨行政区城乡规划的协调整合作用,落实好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控制用地、线性基础设施廊道、区域性生态绿地等。

(二)加强和改进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根据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性质。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强城市辐射功能,提高服务农村的水平。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地区的污染控制,严防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要高度重视人居环境规划设计,体现城市特色,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要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落实到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把防范和抵御各种灾害的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重点衔接协调好事关整个区域建设和发展的区域性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资源环境保护布局等重大问题。

(三)全面推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将整个县市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这是打破规划城乡分割的根本途径。我省人多地少,城镇分布密集,相互关联度大,加快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对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今后,县市都要按照这一要求,将城市规划区扩展到整个行政区,将城市总体规划拓展为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以后,可以不再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廊道,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在县市域范围内的全覆盖。要在规划中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把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重视建制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布局和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联接城乡中的节点作用。县市域总体规划或者按照县市域总体规划要求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9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认真做好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市要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深化完善乡镇和村庄规划。积极改革乡镇规划编制方式,逐步建立县市直接编制县市域分区规划的体制。编制县市域分区规划后,除中心镇外,一般乡镇原则上不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要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要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突出乡土特色和民族特色,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

(五)切实加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的编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并逐年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切实增强城乡建设的计划性和项目安排的系统性。要加快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城市用地布局,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强城市交通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城市道路网络布局和城市停车场等静态交通系统,强化各类交通要素的动态管理,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市交通功能。加强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有序地引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进一步协调好地下管线的管位布局和建设时序,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的安全性。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当前,要抓紧组织编制城乡一体的供水排水、公共交通、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专业规划。

(六)进一步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保护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对合理利用资源提出引导性和控制性要求,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保护规划要划定核心保护范围,确定保护重点,落实保护措施。保护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经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随意调整,不得随意缩小保护范围。

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

(一)加强城乡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要加强现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改进城乡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要加强与各类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深入开展城乡规划修编前的专题研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影响和制约城乡发展的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通过研究论证区域或城市的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预测城乡人口发展规模,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能源消耗与各项环境指标,为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类科研机构在城乡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切实提高前期研究的深度和水平。

(二)完善城乡规划的主要内容。各类城乡规划编制都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要科学确定城乡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在城乡规划中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资源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管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等涉及城乡发展长期保障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要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严格的空间管治措施。

(三)积极转变城乡规划修编方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转变城乡规划修编方式,确保城乡规划修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乡规划的专业要求,又体现地方特色。积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特别是概念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应面向市场,通过招标选择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修编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要采取新闻宣传、网上公示、模型展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

五、依法建立科学民主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修编和调整程序。城乡规划由各级政府提出并组织编制,由同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当地政府应当就修编的必要性充分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原批准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

未经认定,擅自组织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要追究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的责任。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调整也必须依法进行,涉及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当地政府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专家论证,将论证结果进行公示,提出专题报告,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就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提出规范意见。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修编和调整,也要进一步规范程序。

(二)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必须首先制定规划纲要。要通过对规划纲要的严格审查,保证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纲要审查的重点是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编制思路和方法,以及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方案等。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纲要通过审查后,方可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成果须依法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上报审批。城乡规划成果,由规划批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审查。充分发挥城市(乡)规划委员会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先期审查和咨询作用,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城市(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要确定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

六、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

(一)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治空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确因重大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的,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应的规划,按照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市场供应的规划管理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各类建设项目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须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市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延期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省有关部门要制定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管理的规范意见。

(三)加强建设项目许可后规划监管。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误差范围之内。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面积应按原出让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合理误差范围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要依法予以拆除。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反规划要求的行为。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认真核对注册场所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办理建筑物用途变更手续。建设用地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割和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四)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就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同时报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把城乡规划实施作为政府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实施办法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深入实施“阳光规划”,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违法案件查处公布等制度,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

七、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行政首长是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不断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这方面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机制。加强各级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其人员编制要适应城乡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城乡规划经费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依法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事权。各级政府法定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各市、县(市)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如确有必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市辖区和开发区(园区)设置直属派出机构。规划行政管理权已经下放或者变相下放给市辖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当地政府要尽快纠正,废止有关文件,纳入统一规划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积极推广一些地区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分片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加强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类城乡规划落到实处。适应我省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各市县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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