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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8篇

时间:2022-06-28 01:50:02

政治学

政治学篇1

自从《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1922)问世,施米特的名字从此与 “政治神学”(Politishe Theodogie)的概念捆绑在一起了。刘小枫强调区分“政治神学”的两种含义:首先指神学观念转移为国家法的观念及其相互转换,这样的“政治神学”不是指一种神学主张,而是“形而上学与国家理论极其有益的平等性”,“神学与法学论证在知识概念之间结构的同一性”;其次指对政治的形式以及政治-历史事件一般地和具体地作出评判的神学学说[4]。通常人们认为施米特仅是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政治神学”的概念,一如其自我表白:“我就政治神学这个论题所说的一切,都是一个法学家对神学与法学之间的结构亲缘的论述,而且还是一个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层面上凸现出来的系统性的结构亲缘。”[5]

迈尔(Heinrich Meier)认为,施米特的自我表白未必全抛一片心;把政治神学简约为单纯的世俗化命题,或者磨去其棱角,变成一个“科学理论”或“概念史”命题,将其对象说成是神学与法学的某些“对应”、“类比”、“结构同一”,更是一种学术传说。实质上,施米特的政治神学是围绕着“所有政治的形而上学核心”的“整全认知”,它为一场信仰与信仰窄路相逢,正确信仰对抗形形色色的异端信仰的斗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政治神学的领地没有“中立者”,谁都是“政治的神学家”,不然就是“反神学的神学家”。即便有谁想在信仰争执中声明自己是不可知论者或者还没有修炼到家的人,也得被迫表态:要么是启示真理之敌,要么是启示真理之友。政治神学所要求的真理恰恰由此证明了自己具有干预一切、统摄一切的权力,它强迫人作出决断,呼吁人作出谁也无法逃避的非此即彼的抉择[6]。尽管迈尔对施米特意义上政治神学的解读有过度诠释之嫌,亲历过文革时代的国人无不“于我心有戚戚焉”,往往乐意接受迈尔的解读,并在潜意识里向往另一种学术传说——“关于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传说”,后者恰恰是施米特一生中最后一部专著《政治的神学续篇》(1970)的副题。

神学家彼特森(E. Peterson)的论文《作为政治问题的一神论:论罗马帝国政治神学史》(1935)得出了“政治神学在神学上不可能”的结论,并成为一种学术传说——一劳永逸地终结了所有的政治神学[7]。施米特的策略是,从研究彼特森的论证与其结论之间的关系着手,从而揭示其结论在逻辑上不仅不充分的、甚至不成立。首先,彼特森所说的终结,是从神学上终结所有的政治神学。由于彼特森倡导的是一种绝对教义的神学——“神学仅仅存在于基督教,而且前提是,它所言说的是上帝的已成血肉之道”[8],因此,对非神学家、尤其是对异教徒和无神论者而言,这绝不是终审裁决。其次,有人觉得,“这篇论文实际上是一种批判和抗议,以精心伪装和明智地保持距离的方式影射了领袖迷信、一党制和极权主义”,换言之,是十足政治的[9]。但在施米特看来,这无非也是一种传说,因为彼特森以非常学究的历史-神学-语文学方式,把自己所处理的材料限定在西元最初几个世纪的罗马帝国,从而与民族社会主义(纳粹)政治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施米特认为,彼特森皈依天主教意味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新教神学陷入了深刻的危机。从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流传下来的诸制度性保障在1918年崩塌了,而这种保障原本奠基于奥古斯丁关于两个王国或领域的学说: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宗教与政治、彼岸与此岸的区分。国家与(路德)教会的分离是“法的制度化主体的管辖权”的分离,而非“诸实体间的一种能够客观证实的可区分性”,意味着再也不存在“纯粹政治意义”的国家,也不存在“纯粹神学意义”的神学。换言之,正是国家丧失了对政治的垄断,(路德)教会丧失了对神学的垄断,催生了政治的神学和神学的政治[10]。这一切无非坐实了施米特的一个命题:“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即必须从政治的角度界定国家而不是从国家的角度界定政治,而政治的标准不可能是一种新的实体、新的质料或新的自主领域,而是 “一种联合或分化的紧密程度,也就是划分敌友”。[11]

于是,施米特首先把论敌逼入政治生存论的畿域,一如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把论敌逼入哲学生存论的畿域,而非如迈尔所说的首先把论敌逼入“政治神学”、甚至“从那些明确拒绝神学、否定政治、认为一切政治的神学都被克服的地方察觉出‘政治神学的踪迹’”。[12]既然政治、即划分敌友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人类无可逃避的命运,那么,无论是自由主义主张的“自然权利”(个体的生命、财富和自由权利)、还是神学家宣讲的基督福音,都只能强化各自的政治立场和加剧敌我之间的紧张程度。因此,“同从前君士坦丁大帝时期的尤塞比乌斯一样,作为老于世故的修道院长从事着打扮皇帝的神学假发的理发师行当”并不可耻,但必须勇于承认神学(或形而上学)之争即是政治之争。施米特援引Carl Eschweiler的话进一步证明信仰决断首先是一种政治决断:耶稣的王国不诉诸武装暴力,而是仅仅基于来自真理并为了真理之见证的权威,这一王国任何时候都不是一种纯粹的私事。在长达250年的时间里,异教帝国一直狂热反对内在的思想和情感。殉教者教会是原则上独立于国家的团契,思想的免税和革命的秘密措施都无法说明这种独立性,在(早期基督教的)地下墓穴中,殉教者教会已经是真正的教会,这种公共秩序的独立领域对于一种异教的绝对国家绝对不能忍受[13]。

相反,彼特森坚持自己的信仰生存论立场,以决断某种政治神学在神学上是否正当的问题,特别是一神论-唯君主论的政治神学在神学上是否正当的问题。信仰同样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根据它自己的(本质上归属于这种生存方式)的见证,信仰并非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来自这种生存方式并伴随着这种生存方式而启示出来的东西、即被信仰的东西。对“基督教的”信仰来说,原初地启示给信仰且仅启示给信仰的,并且作为被启示才使信仰产生的存在者,就是基督,即被钉十字架的上帝[14]。正是基于信仰的生存性立场,彼特森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神圣君主制不可能在政治上获得实现。“谁要是企望这种实现,谁就是艾尔维拉的格列高利所说的敌基督者。”[15]

问题是,身为天主教徒的施米特却不承认彼特森的属己生存性立场的合法性,反而把话题扩大到瓦罗(Terentiu Varro)传承的希腊或罗马的古代政治神学或公民神学。施米特写道:古代城邦是一种崇拜共同体。瓦罗区分了诗人的神话神学、哲人的自然神学和政治神学:神话神学的场所是剧场,自然神学的场所是世界,政治神学的场所是城邦或城市。这样的政治神学的本质是律法(Nomos),并且通过诸神崇拜、祭祀崇拜和仪式来建构公共领域。这样的政治神学属于一个民族的政治同一性和连续性,对这个民族来说,祖先的宗教、法定的节目和遵守律法的跪拜是根本性,惟此方能确定遗产、合法继承和自身的身份。

施米特虽然认为波肯佛德(E. W. Boecjenfoerde)的问题意识过于狭隘,但仍借他的口问道:“究竟是基督教信仰就其内在结构而言和其他宗教一样都是一种宗教,因此基督教信仰的有效表现形式是公共(城邦)崇拜形式,还是说,基督教信仰超越了迄今的各种宗教,其影响和实现恰恰在于摧毁了宗教的神圣形式和公共的政治崇拜,并且指引人走向世界的理性规定和世俗秩序,走向人对其自由的自我意识?”施米特的答案是:诚然,“基督教会不属于这个世界及其历史,但它在这个世界中。也就是说,基督教占有空间并且给予空间,空间在此意味着:不可渗透、安全和公共性。”[16]联想到施米特一部论著的标题《禁止外部空间权力干涉的国际法大空间秩序》,“空间”一詞显得格外意味深长。

施米特认为,政治神学的问题意识不应定位于君主制,而应定位于“具有行动能力的政治统一体”及其肉身代表。假若“一个上帝、一个君王”的表述让位于“一个上帝、一个民族”的表述自有其正当性,那么,一神论与君主制之间就丧失了绝对的对位关系。同时,人们不应该忽视,罗马帝国的政治概念图式原本建立在权威(元老院)和权力(皇帝)的二元论之上的,通过“我信你,主”的基督教教义,这种政治二元论被注入了全新的内容并得以延续,因为,正是在上帝之中,绝对的权威才是永恒和完整的。于是,罗马帝国这个政治统一体的成员,一方面,作为教堂会众、圣徒团契共同生活在上帝的恩典与十誡之中,另一方面作为帝国公民、世俗阶级,共同生活在凯撒的威权和法律之中。然而,从基督教教宗权与基督教皇权之间的千年冲突中,投射出人们对一元论政治神学的诉求,正如《伊利亚特》的诗句中所写:“王应该是一个。”施米特批评彼特森眼光的狭隘性不仅排除了“民主”的政治神学,而且排除了“革命”的政治神学,即排除了“民主”和“革命”对主权(“王应该是一个”)诉求的正当性[17]。

三位一体论对基督教信仰来说,并非是一种耶稣究竟系神耶抑或人耶的哲学玄思,而是对救恩历史的生存性体验,因此,在西元4世纪的罗马帝国,从深居简出的神学家到市场叫卖的女小贩,无不热衷于争论上帝和基督的本质相似还是本质相同的问题。虽然西元325年,在改宗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大帝御前召开的尼西亚(Nicæa)会议上,主张同质论的阿维那修(Athanasius)派被奉为正统,而主张异质论的阿里乌(Arius)派被判为异端,但作为平信徒要真正搞懂三一论教义并不容易,搞懂否定神学与东方灵知论之间的区别更不容易。问题在于,惟有该撒利亚的主教尤塞比乌斯(Eusebius von Cäsarea),因其有阿里乌派嫌疑而遭到了搞政治神学的指责,并引伸出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结论,从而激起了施米特的愤愤不平。

施米特认为,首先,尼西亚会议不仅是一个宗教史事件,而且是一个政治史事件:历史的现实性中,宗教与政治的目的性动机是两个在内容上可规定的领域,要想一丝不连地分离是不可能的。各个时代的无数教父和教会思想家、殉教者和圣徒,都从自己的基督信仰出发参与自己时代的政治斗争。甚至荒野中的道路或苦修者修行的圆柱,按事情本来的状况都能是一种政治标志。从世俗层面来看,政治是潜在地普遍存在的,从精神层面来看,神学是普遍存在的;这两种普遍存在都以不断更新的显现形式而得以实现。因此,没有丝毫理由可以判定,正统的即是纯粹神学的,而异端的即是政治神学的[18]。其次,“终结”不是一个神学特有的术语,从逻辑上讲,一种脱离了政治的“纯粹神学”如何可能终结一种含有政治价值或政治诉求的神学?假若神学与政治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领域,那么,政治问题只能在政治的层面上被终结;假若神学家以神学家的身份表达自己终结政治领域内某个发生事件的愿望,那么,他必须首先使自己的神学变成政治的。换言之,“在神学上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命题隐含着神学家在政治领域内对决断许可权的诉求,隐含着对政治权力拥有精神权威的诉求[19]。

到此为止,施米特证成了彼特森在神学上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无效性,并随之引出一种无法回避的一元论政治神学——“冲突总是具体秩序意义上的诸组织或制度之间的对抗,是诸最高权威机关之间的冲突,而不是诸实体之间的冲突。实体必须找到一种形式,它们在作为有对抗能力的动因、对抗各方相互对峙之前,首先必须以某种方式给自己赋予形式。实体与最高权威机关的区分,听起来似乎是以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论为根据,然而,这一区分却有其实践意义及其理论正确性。”[20]奥古斯丁关于两个王国(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的学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之二元论不仅无法回避一元论的政治神学,而且使问题变得更尖锐了。其关键在于:谁判决?谁解释?对于依受造物的秉性来行动的人而言,谁来决断:何者是属灵的?何者是属人的?何者是精神的?何者是世俗的?两者又如何形成某种混合?施米特认为,在基督降临与重临之间的漫长间期,正是这种混合构成了人的双重本质且贯串于整个在世生存。施米特称之为“一个重大的霍布斯式问题”,并说:在其1922年发表的《政治的神学》中,“这个问题已经成为论述的核心,同时也导向某种关于具体践行的决断论和自我法则性。正如人们所见,这是关于改革和革命的正当化问题——关于改革法权问题,因此在随后阶段并且在结构上不同的关于革命法权问题。”[21]

回头看《政治的神学》(1922),泼面而来的第一句话即是:“主权就是决定非常状态。”[22]施米特的一元论政治神学就是主权决断论。主权是特定疆界内的最高统治权,这不难理解,因为“王应该是一个”。施米特自称其主权概念源自“现代国家理论之父”博丹(Jean Bodin)的观点——“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即意味着拥有主权”。问题是,何谓“非常状态”?答曰:“非常状态的首要特征就是不受限制的权威,它意味着终止整个现有秩序。显然,在这种状态下,国家仍然存在,而法律则黯然隐退。因为非常状态不同于无政府状态或混乱状态,所以法学意义上的秩序仍然占据主导,尽管这已经不再是那种平常的秩序。”[23]现代宪政发展的所有趋势均倾向于限制这个意义上的主权者,恰恰意味着独立于或平行于法律秩序的的主权者确实存在,因此,非常状态并非现代宪政的一个Bug(破绽),反倒是现代宪政的肉中刺;“至于某人是否相信或希望这种极端情况能够被消除,则取决于哲学、尤其是哲学-历史学或形而上学信念”[24]。

非常状态无疑是一种政治状态,却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状态。施特劳斯没有看错,所谓的施米特命题:“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依然是一种自由主义视野内的政治神学,而他的主权决断论才真正是一种“去自由主义政治化”的政治神学。首先,主权决断论消除了国内的党争——“每个政党都想得到普遍的善”,其实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25]其次,主权决断论把国内政治问题化约为治安问题——任何紧急治安措施或紧急法令都必然属于非常状态。在主权决断论的政治神学面前,任何政治二元论或多元论都无处遁身,“拥有这种权力的人[必须]服从拥有另一种权力的人”,“反对任何用具有抽象合理性的秩序替代具体国家主权的企图”[26]。神权也必须服从主权,更不用说人权必须服从主权了。

然而施米特心头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罗马人”情节和一种圣俗二元的法的逻辑。施米特认为,政治理念的内核,是一种严格的道德决断,否则就是瞎子为瞎子领路。依迈斯特的说法,“国家的价值端在其提供了一种决断,教会的价值则在于其提供了那种无法上诉的最终决断。”对迈斯特而言,永无谬误乃是这种无法上诉之决断的本质,神权秩序之永无谬误与国家秩序之主权具有相同的本质。“永无谬误”与“主权”这两个词是“百分之百的同义词”。[27]施米特力陈“教会是法的精神的完美代表,是罗马法体系的真正继承者。这里(在它采取法的形式的能力中)潜藏着它的一个社会奥秘。但是,教会之所以能够采取这种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仅仅因为它拥有代表的能力。教会代表着人之城,它每时每刻都代表着与基督的道成肉身和被钉十字架的历史关联,代表着基督的位格;基督是历史现实中成人身的上帝。正因为如此,教会远远高于经济思维的时代。”[28]施米特甚至设想教会与国家“共存于一个特殊的共同体中”,“两种代表形式面对面地互相合作”[29];“教会可以作为平等的伙伴与国家一道商议问题”。[30]

看起来,施米特的政治神学与其说具有双重“身位”——圣俗二法的政治神学和主权决断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神学,毋宁说有点像马克安(Marcion)的灵知二元论,其精神分裂是“内在地不可解脱和无法根除的”。施米特的政治神学很可能自始至终在为“具体处境中的法”作形式化的正当性辩护,而把超越的、终极的正当性交给了他心中的上帝,并以一句著名的拉丁格言为证:“惟有上帝自己能反对上帝”[31]。施米特在二战期间“既…又…”式的含混论述曾经“给他带来所有人,包括纳粹和天主教徒的鄙视”(彼特森语),如今刘小枫将之传入国朝,恐怕也难讨基督徒和无神论者的好。

注释:

[1]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刘宗坤等译,《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无独有偶,连“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的庄子也说过类似的话:“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见+《庄子·人间世》)

[2]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56-57页。

[3]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55页。

[4]参见刘小枫,《施米特论政治的正当性》,《施米特:政治的剩余价值》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9页,注64。为了区别于神学的政治论述,尤其是区别于20世纪60年代的德国革命神学和南美解放神学,刘小枫主张把施米特意义上的“政治神学”——现代政治法理的正当性论述——称之为“政治的神学”。由此分野出发,刘小枫批评了蒋庆的“政治儒学”不从西方保守主义“政治的神学”方面汲取资源,却从具有社会批判理论色彩的“政治神学”中发掘思想引证,还非让儒教政治理念向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看齐(比如论证公羊学已经早得韦伯思想要核),有如马嘴套上驴头(见刘小枫,《当代政治神学文选》编者前言)。

[5]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5页,注4。

[6]迈尔,《什么是政治神学》,朱雁冰译,《隐匿的对话》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98,101,102页。

[7]事实上,彼特森与施米特曾经是一对精神兄弟,一如施米特自称为“法学的神学家”,人们有理由称彼特森为“神学的法学家”。早在上世纪20年代初,彼特森就发现:新约中处处可见法学的概念。1925年彼特森在一封信中向施米特抱怨,新教内没有神学和教会,正如法学中没有政治和国家;在新教中,人们可以无需神学论证,正如人们不再与有经济头脑的人讨论政治;这也许正是彼特森在1930年改宗罗马天主教的理由。尼希黛斯(Barbara Nichtweiss)认为,彼特森和施米特在政治神学问题上的冲突源于:政治或神学何者对人的生存是决定性的,以及它如何具体表达出来。然而彼特森有自己的说法,他在1938年给妻子的一封信中写道:“施米特将新作寄给了我。他使用论据的方式表明他已过气了。在当今德国,只有品格和严肃态度才赢得尊敬,施米特亦此亦彼的含混只会给他带来所有人,包括纳粹和天主教徒的鄙视。可怜的施米特,他永远懂不了这要津。”参见尼希黛斯,《启示录的宪法学说》,《施米特与政治法学》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8]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4页。

[9]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1页。

[10]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2-343页。

[11]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7页。

[12]迈尔,《什么是政治神学》,前揭,第101页。

[13]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50页,注10。

[14]参见海德格尔,《现象学与神学》,孙周兴译,《海德格尔与有限性思想》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15]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61页。

[16]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63-364页。

[17]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68-372页。

[18]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78页。

[19]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2-398页。天主教著名神学家约瑟夫·拉辛格(Joseph Rartzinger),即现任教宗本笃十六世(Benedict XVI),在其神学教授任上出版的《基督教导论》(1968)中谈到:早期基督教信仰形式即“一位一体论”有相当强烈的政治色彩,是一种政治神学。在早期教会内,这种政治神学意在为君主政权寻找一种神学基础。同时,也可看到在古代教会,三位一体信仰是如何战胜神学的政治性滥用的。正是教会对三位一体的信仰击垮了政治的思想模式,粉碎了神学成为一种政治神话的可能性,否定了那种滥用福音来印证某一政治情势的作法。拉辛格还在一条引注中不动声色地点了施米特的名(参见拉辛格,《基督教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31页)。

[20]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8页。

[21]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9页。

[22]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5页。

[23]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9页。

[24]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6页。

[25]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7页。

[26]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22页。

[27]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36页。

[28]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60-61页。

[29]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66页。

政治学篇2

自从《政治的神学:学说四论》(1922)问世,施米特的名字从此与“政治神学”(PolitisheTheodogie)的概念捆绑在一起了。刘小枫强调区分“政治神学”的两种含义:首先指神学观念转移为国家法的观念及其相互转换,这样的“政治神学”不是指一种神学主张,而是“形而上学与国家理论极其有益的平等性”,“神学与法学论证在知识概念之间结构的同一性”;其次指对政治的形式以及政治-历史事件一般地和具体地作出评判的神学学说[4]。通常人们认为施米特仅是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政治神学”的概念,一如其自我表白:“我就政治神学这个论题所说的一切,都是一个法学家对神学与法学之间的结构亲缘的论述,而且还是一个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层面上凸现出来的系统性的结构亲缘。”[5]

迈尔(HeinrichMeier)认为,施米特的自我表白未必全抛一片心;把政治神学简约为单纯的世俗化命题,或者磨去其棱角,变成一个“科学理论”或“概念史”命题,将其对象说成是神学与法学的某些“对应”、“类比”、“结构同一”,更是一种学术传说。实质上,施米特的政治神学是围绕着“所有政治的形而上学核心”的“整全认知”,它为一场信仰与信仰窄路相逢,正确信仰对抗形形的异端信仰的斗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政治神学的领地没有“中立者”,谁都是“政治的神学家”,不然就是“反神学的神学家”。即便有谁想在信仰争执中声明自己是不可知论者或者还没有修炼到家的人,也得被迫表态:要么是启示真理之敌,要么是启示真理之友。政治神学所要求的真理恰恰由此证明了自己具有干预一切、统摄一切的权力,它强迫人作出决断,呼吁人作出谁也无法逃避的非此即彼的抉择[6]。尽管迈尔对施米特意义上政治神学的解读有过度诠释之嫌,亲历过时代的国人无不“于我心有戚戚焉”,往往乐意接受迈尔的解读,并在潜意识里向往另一种学术传说——“关于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传说”,后者恰恰是施米特一生中最后一部专著《政治的神学续篇》(1970)的副题。

神学家彼特森(E.Peterson)的论文《作为政治问题的一神论:论罗马帝国政治神学史》(1935)得出了“政治神学在神学上不可能”的结论,并成为一种学术传说——一劳永逸地终结了所有的政治神学[7]。施米特的策略是,从研究彼特森的论证与其结论之间的关系着手,从而揭示其结论在逻辑上不仅不充分的、甚至不成立。首先,彼特森所说的终结,是从神学上终结所有的政治神学。由于彼特森倡导的是一种绝对教义的神学——“神学仅仅存在于基督教,而且前提是,它所言说的是上帝的已成血肉之道”[8],因此,对非神学家、尤其是对异教徒和无神论者而言,这绝不是终审裁决。其次,有人觉得,“这篇论文实际上是一种批判和抗议,以精心伪装和明智地保持距离的方式影射了领袖迷信、一党制和极权主义”,换言之,是十足政治的[9]。但在施米特看来,这无非也是一种传说,因为彼特森以非常学究的历史-神学-语文学方式,把自己所处理的材料限定在西元最初几个世纪的罗马帝国,从而与民族社会主义(纳粹)政治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施米特认为,彼特森皈依天主教意味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新教神学陷入了深刻的危机。从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流传下来的诸制度性保障在1918年崩塌了,而这种保障原本奠基于奥古斯丁关于两个王国或领域的学说: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宗教与政治、彼岸与此岸的区分。国家与(路德)教会的分离是“法的制度化主体的管辖权”的分离,而非“诸实体间的一种能够客观证实的可区分性”,意味着再也不存在“纯粹政治意义”的国家,也不存在“纯粹神学意义”的神学。换言之,正是国家丧失了对政治的垄断,(路德)教会丧失了对神学的垄断,催生了政治的神学和神学的政治[10]。这一切无非坐实了施米特的一个命题:“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即必须从政治的角度界定国家而不是从国家的角度界定政治,而政治的标准不可能是一种新的实体、新的质料或新的自主领域,而是“一种联合或分化的紧密程度,也就是划分敌友”。[11]

于是,施米特首先把论敌逼入政治生存论的畿域,一如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把论敌逼入哲学生存论的畿域,而非如迈尔所说的首先把论敌逼入“政治神学”、甚至“从那些明确拒绝神学、否定政治、认为一切政治的神学都被克服的地方察觉出‘政治神学的踪迹’”。[12]既然政治、即划分敌友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人类无可逃避的命运,那么,无论是自由主义主张的“自然权利”(个体的生命、财富和自由权利)、还是神学家宣讲的基督福音,都只能强化各自的政治立场和加剧敌我之间的紧张程度。因此,“同从前君士坦丁大帝时期的尤塞比乌斯一样,作为老于世故的修道院长从事着打扮皇帝的神学假发的理发师行当”并不可耻,但必须勇于承认神学(或形而上学)之争即是政治之争。施米特援引CarlEschweiler的话进一步证明信仰决断首先是一种政治决断:耶稣的王国不诉诸武装暴力,而是仅仅基于来自真理并为了真理之见证的权威,这一王国任何时候都不是一种纯粹的私事。在长达250年的时间里,异教帝国一直狂热反对内在的思想和情感。殉教者教会是原则上独立于国家的团契,思想的免税和革命的秘密措施都无法说明这种独立性,在(早期基督教的)地下墓穴中,殉教者教会已经是真正的教会,这种公共秩序的独立领域对于一种异教的绝对国家绝对不能忍受[13]。

相反,彼特森坚持自己的信仰生存论立场,以决断某种政治神学在神学上是否正当的问题,特别是一神论-唯君主论的政治神学在神学上是否正当的问题。信仰同样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根据它自己的(本质上归属于这种生存方式)的见证,信仰并非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来自这种生存方式并伴随着这种生存方式而启示出来的东西、即被信仰的东西。对“基督教的”信仰来说,原初地启示给信仰且仅启示给信仰的,并且作为被启示才使信仰产生的存在者,就是基督,即被钉十字架的上帝[14]。正是基于信仰的生存性立场,彼特森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神圣君主制不可能在政治上获得实现。“谁要是企望这种实现,谁就是艾尔维拉的格列高利所说的敌基督者。”[15]

问题是,身为天主教徒的施米特却不承认彼特森的属己生存性立场的合法性,反而把话题扩大到瓦罗(TerentiuVarro)传承的希腊或罗马的古代政治神学或公民神学。施米特写道:古代城邦是一种崇拜共同体。瓦罗区分了诗人的神话神学、哲人的自然神学和政治神学:神话神学的场所是剧场,自然神学的场所是世界,政治神学的场所是城邦或城市。这样的政治神学的本质是律法(Nomos),并且通过诸神崇拜、祭祀崇拜和仪式来建构公共领域。这样的政治神学属于一个民族的政治同一性和连续性,对这个民族来说,祖先的宗教、法定的节目和遵守律法的跪拜是根本性,惟此方能确定遗产、合法继承和自身的身份。

施米特虽然认为波肯佛德(E.W.Boecjenfoerde)的问题意识过于狭隘,但仍借他的口问道:“究竟是基督教信仰就其内在结构而言和其他宗教一样都是一种宗教,因此基督教信仰的有效表现形式是公共(城邦)崇拜形式,还是说,基督教信仰超越了迄今的各种宗教,其影响和实现恰恰在于摧毁了宗教的神圣形式和公共的政治崇拜,并且指引人走向世界的理性规定和世俗秩序,走向人对其自由的自我意识?”施米特的答案是:诚然,“基督教会不属于这个世界及其历史,但它在这个世界中。也就是说,基督教占有空间并且给予空间,空间在此意味着:不可渗透、安全和公共性。”[16]联想到施米特一部论著的标题《禁止外部空间权力干涉的国际法大空间秩序》,“空间”一詞显得格外意味深长。

施米特认为,政治神学的问题意识不应定位于君主制,而应定位于“具有行动能力的政治统一体”及其肉身代表。假若“一个上帝、一个君王”的表述让位于“一个上帝、一个民族”的表述自有其正当性,那么,一神论与君主制之间就丧失了绝对的对位关系。同时,人们不应该忽视,罗马帝国的政治概念图式原本建立在权威(元老院)和权力(皇帝)的二元论之上的,通过“我信你,主”的基督教教义,这种政治二元论被注入了全新的内容并得以延续,因为,正是在上帝之中,绝对的权威才是永恒和完整的。于是,罗马帝国这个政治统一体的成员,一方面,作为教堂会众、圣徒团契共同生活在上帝的恩典与十誡之中,另一方面作为帝国公民、世俗阶级,共同生活在凯撒的威权和法律之中。然而,从基督教教宗权与基督教皇权之间的千年冲突中,投射出人们对一元论政治神学的诉求,正如《伊利亚特》的诗句中所写:“王应该是一个。”施米特批评彼特森眼光的狭隘性不仅排除了“民主”的政治神学,而且排除了“革命”的政治神学,即排除了“民主”和“革命”对(“王应该是一个”)诉求的正当性[17]。

三位一体论对基督教信仰来说,并非是一种耶稣究竟系神耶抑或人耶的哲学玄思,而是对救恩历史的生存性体验,因此,在西元4世纪的罗马帝国,从深居简出的神学家到市场叫卖的女小贩,无不热衷于争论上帝和基督的本质相似还是本质相同的问题。虽然西元325年,在改宗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大帝御前召开的尼西亚(Nicæa)会议上,主张同质论的阿维那修(Athanasius)派被奉为正统,而主张异质论的阿里乌(Arius)派被判为异端,但作为平信徒要真正搞懂三一论教义并不容易,搞懂否定神学与东方灵知论之间的区别更不容易。问题在于,惟有该撒利亚的主教尤塞比乌斯(EusebiusvonCäsarea),因其有阿里乌派嫌疑而遭到了搞政治神学的指责,并引伸出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结论,从而激起了施米特的愤愤不平。(版权所有)

施米特认为,首先,尼西亚会议不仅是一个宗教史事件,而且是一个政治史事件:历史的现实性中,宗教与政治的目的性动机是两个在内容上可规定的领域,要想一丝不连地分离是不可能的。各个时代的无数教父和教会思想家、殉教者和圣徒,都从自己的基督信仰出发参与自己时代的政治斗争。甚至荒野中的道路或苦修者修行的圆柱,按事情本来的状况都能是一种政治标志。从世俗层面来看,政治是潜在地普遍存在的,从精神层面来看,神学是普遍存在的;这两种普遍存在都以不断更新的显现形式而得以实现。因此,没有丝毫理由可以判定,正统的即是纯粹神学的,而异端的即是政治神学的[18]。其次,“终结”不是一个神学特有的术语,从逻辑上讲,一种脱离了政治的“纯粹神学”如何可能终结一种含有政治价值或政治诉求的神学?假若神学与政治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领域,那么,政治问题只能在政治的层面上被终结;假若神学家以神学家的身份表达自己终结政治领域内某个发生事件的愿望,那么,他必须首先使自己的神学变成政治的。换言之,“在神学上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命题隐含着神学家在政治领域内对决断许可权的诉求,隐含着对政治权力拥有精神权威的诉求[19]。

到此为止,施米特证成了彼特森在神学上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无效性,并随之引出一种无法回避的一元论政治神学——“冲突总是具体秩序意义上的诸组织或制度之间的对抗,是诸最高权威机关之间的冲突,而不是诸实体之间的冲突。实体必须找到一种形式,它们在作为有对抗能力的动因、对抗各方相互对峙之前,首先必须以某种方式给自己赋予形式。实体与最高权威机关的区分,听起来似乎是以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论为根据,然而,这一区分却有其实践意义及其理论正确性。”[20]奥古斯丁关于两个王国(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的学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之二元论不仅无法回避一元论的政治神学,而且使问题变得更尖锐了。其关键在于:谁判决?谁解释?对于依受造物的秉性来行动的人而言,谁来决断:何者是属灵的?何者是属人的?何者是精神的?何者是世俗的?两者又如何形成某种混合?施米特认为,在基督降临与重临之间的漫长间期,正是这种混合构成了人的双重本质且贯串于整个在世生存。施米特称之为“一个重大的霍布斯式问题”,并说:在其1922年发表的《政治的神学》中,“这个问题已经成为论述的核心,同时也导向某种关于具体践行的决断论和自我法则性。正如人们所见,这是关于改革和革命的正当化问题——关于改革法权问题,因此在随后阶段并且在结构上不同的关于革命法权问题。”[21]

回头看《政治的神学》(1922),泼面而来的第一句话即是:“就是决定非常状态。”[22]施米特的一元论政治神学就是决断论。是特定疆界内的最高统治权,这不难理解,因为“王应该是一个”。施米特自称其概念源自“现代国家理论之父”博丹(JeanBodin)的观点——“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即意味着拥有”。问题是,何谓“非常状态”?答曰:“非常状态的首要特征就是不受限制的权威,它意味着终止整个现有秩序。显然,在这种状态下,国家仍然存在,而法律则黯然隐退。因为非常状态不同于无政府状态或混乱状态,所以法学意义上的秩序仍然占据主导,尽管这已经不再是那种平常的秩序。”[23]现展的所有趋势均倾向于限制这个意义上的者,恰恰意味着独立于或平行于法律秩序的的者确实存在,因此,非常状态并非现代的一个Bug(破绽),反倒是现代的肉中刺;“至于某人是否相信或希望这种极端情况能够被消除,则取决于哲学、尤其是哲学-历史学或形而上学信念”[24]。

非常状态无疑是一种政治状态,却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状态。施特劳斯没有看错,所谓的施米特命题:“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依然是一种自由主义视野内的政治神学,而他的决断论才真正是一种“去自由主义政治化”的政治神学。首先,决断论消除了国内的党争——“每个政党都想得到普遍的善”,其实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25]其次,决断论把国内政治问题化约为治安问题——任何紧急治安措施或紧急法令都必然属于非常状态。在决断论的政治神学面前,任何政治二元论或多元论都无处遁身,“拥有这种权力的人[必须]服从拥有另一种权力的人”,“反对任何用具有抽象合理性的秩序替代具体国家的企图”[26]。神权也必须服从,更不用说人权必须服从了。

然而施米特心头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罗马人”情节和一种圣俗二元的法的逻辑。施米特认为,政治理念的内核,是一种严格的道德决断,否则就是瞎子为瞎子领路。依迈斯特的说法,“国家的价值端在其提供了一种决断,教会的价值则在于其提供了那种无法上诉的最终决断。”对迈斯特而言,永无谬误乃是这种无法上诉之决断的本质,神权秩序之永无谬误与国家秩序之具有相同的本质。“永无谬误”与“”这两个词是“百分之百的同义词”。[27]施米特力陈“教会是法的精神的完美代表,是罗马法体系的真正继承者。这里(在它采取法的形式的能力中)潜藏着它的一个社会奥秘。但是,教会之所以能够采取这种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仅仅因为它拥有代表的能力。教会代表着人之城,它每时每刻都代表着与基督的道成肉身和被钉十字架的历史关联,代表着基督的位格;基督是历史现实中成人身的上帝。正因为如此,教会远远高于经济思维的时代。”[28]施米特甚至设想教会与国家“共存于一个特殊的共同体中”,“两种代表形式面对面地互相合作”[29];“教会可以作为平等的伙伴与国家一道商议问题”。[30]

看起来,施米特的政治神学与其说具有双重“身位”——圣俗二法的政治神学和决断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神学,毋宁说有点像马克安(Marcion)的灵知二元论,其精神分裂是“内在地不可解脱和无法根除的”。施米特的政治神学很可能自始至终在为“具体处境中的法”作形式化的正当性辩护,而把超越的、终极的正当给了他心中的上帝,并以一句著名的拉丁格言为证:“惟有上帝自己能反对上帝”[31]。施米特在二战期间“既…又…”式的含混论述曾经“给他带来所有人,包括纳粹和天主教徒的鄙视”(彼特森语),如今刘小枫将之传入国朝,恐怕也难讨基督徒和无神论者的好。

注释:

[1]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学说四论》,刘宗坤等译,《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无独有偶,连“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的庄子也说过类似的话:“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见+《庄子·人间世》)

[2]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56-57页。

[3]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55页。

[4]参见刘小枫,《施米特论政治的正当性》,《施米特:政治的剩余价值》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9页,注64。为了区别于神学的政治论述,尤其是区别于20世纪60年代的德国革命神学和南美解放神学,刘小枫主张把施米特意义上的“政治神学”——现代政治法理的正当性论述——称之为“政治的神学”。由此分野出发,刘小枫批评了蒋庆的“政治儒学”不从西方保守主义“政治的神学”方面汲取资源,却从具有社会批判理论色彩的“政治神学”中发掘思想引证,还非让儒教政治理念向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看齐(比如论证公羊学已经早得韦伯思想要核),有如马嘴套上驴头(见刘小枫,《当代政治神学文选》编者前言)。

[5]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5页,注4。

[6]迈尔,《什么是政治神学》,朱雁冰译,《隐匿的对话》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98,101,102页。

[7]事实上,彼特森与施米特曾经是一对精神兄弟,一如施米特自称为“法学的神学家”,人们有理由称彼特森为“神学的法学家”。早在上世纪20年代初,彼特森就发现:新约中处处可见法学的概念。1925年彼特森在一封信中向施米特抱怨,新教内没有神学和教会,正如法学中没有政治和国家;在新教中,人们可以无需神学论证,正如人们不再与有经济头脑的人讨论政治;这也许正是彼特森在1930年改宗罗马天主教的理由。尼希黛斯(BarbaraNichtweiss)认为,彼特森和施米特在政治神学问题上的冲突源于:政治或神学何者对人的生存是决定性的,以及它如何具体表达出来。然而彼特森有自己的说法,他在1938年给妻子的一封信中写道:“施米特将新作寄给了我。他使用论据的方式表明他已过气了。在当今德国,只有品格和严肃态度才赢得尊敬,施米特亦此亦彼的含混只会给他带来所有人,包括纳粹和天主教徒的鄙视。可怜的施米特,他永远懂不了这要津。”参见尼希黛斯,《启示录的宪法学说》,《施米特与政治法学》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8]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4页。

[9]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1页。

[10]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2-343页。

[11]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47页。

[12]迈尔,《什么是政治神学》,前揭,第101页。

[13]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50页,注10。

[14]参见海德格尔,《现象学与神学》,孙周兴译,《海德格尔与有限性思想》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15]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61页。

[16]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63-364页。

[17]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68-372页。

[18]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78页。

[19]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2-398页。天主教著名神学家约瑟夫·拉辛格(JosephRartzinger),即现任教宗本笃十六世(BenedictXVI),在其神学教授任上出版的《基督教导论》(1968)中谈到:早期基督教信仰形式即“一位一体论”有相当强烈的政治色彩,是一种政治神学。在早期教会内,这种政治神学意在为君主政权寻找一种神学基础。同时,也可看到在古代教会,三位一体信仰是如何战胜神学的政治性滥用的。正是教会对三位一体的信仰击垮了政治的思想模式,粉碎了神学成为一种政治神话的可能性,否定了那种滥用福音来印证某一政治情势的作法。拉辛格还在一条引注中不动声色地点了施米特的名(参见拉辛格,《基督教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31页)。

[20]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8页。

[21]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续篇》,吴增定译,前揭,第399页。

[22]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5页。

[23]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9页。

[24]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6页。

[25]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7页。

[26]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22页。

[27]参见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前揭,第36页。

[28]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60-61页。

[29]参见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刘锋译,前揭,第66页。

政治学篇3

1为什么是“政治”

韦伯对于政治的理解是生存性的,意味着政治的敌对性根植于人类的自然本性之中。正是在这一点表明,韦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依然立足于自由主义的视野之中。事实上,自由主义的立足点恰恰是对人性的自然状态的生存性理解。生存性,意味着与道德性的对立。传统道德神学论体现为将人性理解为“腐败、软弱、怯弱、愚蠢”的性恶论。由于道德神学的性恶论只有在基督教的原罪论的框架下才能成立,自中世纪天主教的神学政治解体后,道德性的人性论便失去了立足点。后起的近代思想家如霍布斯,斯宾诺莎,对恶的理解就只能是生存性的。准确地说,人身上的恶是自然而然的“动物性力量”,而天然的恶是“无辜的”。这样一来,人义论的国家就没有理由去要求人去克制自己身上的动物性,反倒要去保护这种“自然权利”(《施米特论政治的正当性》,第189-191页)。“霍布斯所奠定的单纯保全生命的自然要求,为自由主义的整个人权体系开辟了道路”,霍布斯同样把人类的自然状态设想为战争状态,然而通过国家对个人的性命与财富加以保全,就有可能在自然状态允许克服的限度内克服自然状态。通过对人类在生活的价值目的问题上取得一致,人们就能够在实现手段上达成原则性的统一,从而实现政治的中立化。韦伯所操守的政治抱负,正是自由主义的起点。正如自由主义对政治的中立化理解相仿,韦伯摈弃了“信念伦理”的道德要求,转而将人类的精神出路寄托在“价值中立”的“责任伦理”上。但是,倘若按照自由主义的上述思路,人类的政治冲突能够被一劳永逸的消除,韦伯的“崇高的政治”使命还有意义吗?既然神权政治转变为了民权政治,而人民毕竟终归是具体民族国家中的人民,人民只能生活在国家的政治共同体之中,那么多元的伦理国家之间生活方式的差异无可避免地将导致冲突。这样一来,民族国家间的冲突就变成多元民族文化之间的冲突。自由主义高标价值中立的政治原则,却又被迫操持起绝对价值的道德武器:“危险在于一种道义强迫的不可回避。那些对其他人使用毁灭手段的人觉得,自己被迫要从道义上消灭这些其他人———他们的牺牲品和客体。他们必须将作为整体的对方宣布为犯罪和非人性,说成彻底的非价值。否则,他们自己便是罪犯和非人。价值和非价值的逻辑发展出他们整个的毁灭性结论,并被迫不断更新、深化对所有无生命价值的歧视、罪犯化、和贬低,直到赶尽杀绝为止。对手们相互消灭之前必先将对方推入全盘贬低的深渊……毁灭根本不再针对一个敌人,而只是用来贯彻的所谓最高价值的客观措施,众所周知,为此付出任何代价都不过分。正是对现实敌对关系的否认,为一个绝对的敌对关系的毁灭活动打开了通道。”[5]道理说得相当明白,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试图取消政治的敌对性和绝对性,但是当遭遇生存方式的冲突时,为了保全自身的生活方式,彻底从精神和肉体上否定对手,同样不得不将自由民主的政治价值转化为绝对性的价值。世界的政治秩序就不再是彼此的中立性,而成了多元的绝对性。国家的敌人也就不仅是现实的,也是绝对的。具有讽刺意味的事,自由主义政治宣扬的人道主义,恰恰使得战争转向了绝对的道德-宗教意义上的敌人,最终导致的恰恰是普遍的非人性的毁灭。如果施米特仅仅是通过战争状态揭露了自由主义在中立问题上的虚伪性,无异于是说“自由民主”价值超越了具体处境。倘是如此,施米特就应该是一个远为彻底的自由主义者:自由民主的政治价值高于一切;为了保护本国人民的生活方式,在生存斗争中需要时时决断国家的敌人,进而在对外战争中不惜一切手段消灭对方。然而在《政治的神学》一书中,施米特提出了著名论断:“就是决定非常状态”[6],从而把矛头直指国家内政,在根本意义上质疑了自由主义的法律秩序。自由主义的纯粹法学从理性设想的正规状态出发看待国家问题,关心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是否合符法律秩序。在施米特看来,将纳入法律规范体系,也就是让国家消融在法律秩序的规范中。当国家遭遇“紧急状态”的时刻,法律秩序其实无法做出决断。纳粹党的政治目的就是要民主的魏玛,而且已经公开宣称要利用“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合法性。纯粹法学僵硬地抱住法律秩序的合法性,不正为民主宪法的敌人敞开颠覆的大门吗?“就是决定非常状态”这一论断正是基于对上述情境的洞察。在此,施米特提出了“政治的神学类比”进一步说明“例外状态”的常规意义。国家无法脱离道德决断而存在。否定了道德决断,也就相当于取消了自身的正当性。自由民主的法治国家都是通过革命建立统治秩序的,“在革命性的立宪变革中存在着一种法的断裂。”从法律秩序的角度看,所有革命都是非法的。只有通过“某种能满足人民法律意识的法定程序”,重新对国家的本质做出道德决断,新兴的政权才能获得正当性,从而确立新的合法性。道德决断的首要任务就是划分善与恶,敌与友,意味着对精神秩序和价值品质的绝对界定。这就说明了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实证法学,为什么都无法摆脱政治性和敌对状态。那么,如果说政治正当性必须面对道德决断,紧接着的问题就是,由谁来决断?

2“真正的政治”———正当性论证

传统的神学政治立足于宗教伦理的权威,在《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这篇长文中,施米特通过描述天主教的统治形式,深入分析了神学政治的正当性来源。从制度结构上看,天主教会是一个由构成的层级结构:“……教宗则是其中最高的、有最终决定权的领袖。但教宗不是世袭的,而是由精英阶层(枢机主教门)按灵修德性和神学学识选出来的;神父来自民众阶层,无论是谁,只要自己有志献身上帝的救恩事业,都可能通过专门的精神操练成为神父,从而‘最卑微的牧人’也可能进入精英阶层甚至被选为教宗。”[7]这就说明,教宗乃是天主教会中具有代表性的权威。教宗的权威不是技术性的,而是有着信念伦理支撑的人身性的存在。换而言之,教宗就是天主教会里承担道德决断并具有正当性的担纲者。那么,教宗的道德决断的正当性从何而来?不仅是因为其具有代表性的权威,更重要的是,教宗的权威具有信念伦理的支撑———由神而人的历史人身(基督)。“没有权威,就没有政治,没有信念伦理,就没有权威”(《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第59页)。技术理性和经济理性之所以无法说明本身的合理性,就在于它们缺乏内在的信念伦理的支撑———技术理性诉诸一套法律规范,经济理性只关心物质需求的价值,先天不足使得它们根本无力做出准确有效的决断。权威的意义在于道德决断,意味着协调生活世界中的众多利益和权力冲突,构建良好有序的生活秩序,从本质上讲,这也正是“政治”的最终意义。在教宗—枢机主教—神父—平信徒的层级结构中,占大多数的平信徒位于被统治的地位。作为天性上不能专心侍奉主的信众,平信徒在各个教区内受到牧养。层级结构中隐含着对精神权威的等级秩序的肯定———人的本性决非是善良的,只有在某个足够强大的精神权威的统治之下,人性中的恶才能被抑制,良好的生活秩序才能维持。从这个意义上看,不管是道德决断还是敌友划分,都是基于这种对于自然本性进行管制的必要性。天主教制将上帝的正义以恩典的形式置入统治的权威中,以宗教的形式隐藏了政治的实质,从这个意义上讲,罗马天主教作为一个“对立统一体”,完美统一了上帝的正义和俗世的权力。俱往矣!随着近现代世俗化的不断推进,传统的神权政治已经不可逆转的被新兴的民权政治所替代。人民的呼声已经盖过了上帝的声音,但是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依然存在。施米特一再坚持自己是公法学家,而非是要复兴罗马天主教神学秩序的神学家。考察“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其实际意义在于追问在当今世界,如何才是真正(正当)的政治。自由主义无法摆脱道德决断或是敌友划分的纠缠,即是从反面肯定了即使在民主时代,某种道德意义上的精神秩序仍然不可或缺。自由主义的理论一味坚持非政治化,不是见识短浅,就是自欺欺人。“”这一概念肇始于古罗马。根据古罗马的法律规定,当外敌入侵、发生内乱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执政官可提名一个官员拥有最高治权以稳定或恢复国家秩序。任期内,官拥有绝对统治权,并不受保民官否决权的限制。但在六个月的任期或紧急状况结束后,官应当自动辞职。[8]现代的概念延续了其古典的政治内涵———统治与臣服。然而与古罗马的的暂时性不同,现代更多地与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就是决定非常状态”这一论断表明,谁能决断非常状态,谁就拥有;谁拥有,谁就能凭借实行。无论如何,自由只能作为社会的价值原则,“民主”才是现代国家真正的正当性基础。当天国中上帝的末日审判权落到大地上的政治时,唯有全体人民的意志能够作为终极的权威,这就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的基础;接过这一崇高的审判权,权威的代表通过决断拥有解释权。然而,人民的身份毕竟不同于上帝的绝对性,要保证国家的精神秩序,首先必须使得人民成为一个“同质的共同体”。所谓“同质”,意味着使全体人民聚合在同一的国家伦理下,成为“精神化的群众”:一个民族或者其他社会群体是否具有历史使命,是否达到其历史时刻,判断的标准端在于趋向神话的力量中。从真正的生命本能深处,而不是从理智的判断或目的的考量中,才会涌生伟大的热情、伟大的道德决断和伟大的神话。……只有如此,一个国家或阶级才能成为世界历史的动力。没有这种神话的意象,社会的和政治的权力就无法维持下去。[9]通过民族性的伦理价值,而非个人权利维系的“同质的共同体”,人民成为现代国家的权威,人民的将重新在此世上建立起高贵的道德秩序,为地上的政治实体提供坚固的正当性。然而谁解释,谁代表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于科特来说,人类面临的实际只有两种的选择———道德权威的抑或庸众的。自由主义政治的代议制之病恰恰在于,全体人民的意志已经蜕变为各种社会利益和各色党派意识形态。那种“商讨阶级”的自由主义,不过是一种“谨小慎微的半吊子手段”,它期待那种生死攸关的纷争和决定性的殊死搏斗能够通过技术思维转换为协商,并且在这种永无休止的协商中把决断搁置。至于将国家的基础建立在法律秩序之上的企图,则根本是消融了国家“”,一旦国家的敌人出现———内争也好,外战也罢———国家甚至无力捍卫自身,遑论?在施米特看来,“代表作用赋予充当代表的人身以一种特殊的尊严,因为一种崇高价值的代表不可能没有价值”(《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第63页)。真正的代表必须既能代表民族精神的整体权威,又能够代表“人性的公民”。基于此,施米特的主张人民代表乃是通过全民选举的总统代表人民实施———全国人民的一致欢呼授权总统以具有代表性的正当性。

3余论

政治学篇4

【关 键 词】政治学 政治发展 中国

如果以邓小平于1979年提出政治学要补课为标志,中国政治学恢复至今,已发展了近20年。(注: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到这个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0页。)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实际历史不是20年,而是半个多世纪,甚至可能更长些。(注:北京大学的前身,即京师大学堂,于1902年率先开设了政治学课程。辛亥革命后,国内各著名大学相继成立政治学专业或政治学系。1932年9月1日,全国性的政治学会“中国政治学会”在南京成立。)然而,这段历史不是完全连续的,而是断断续续的,充分映照出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中国的历史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与中国政治发展的阶段性和曲折性有关;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治发展所经历的挫折以及所付出的代价,在一定程度上则与中国政治学曾经被严重忽视有关。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整个历史相比,这20年的发展要顺利许多。

20年前,长期被搁置的中国政治学在变革时代的呼唤中重新恢复,因此,中国政治学从其恢复的那一刻起,就与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形成了密切的关系:20年的中国政治学发展得益于2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和政治民主化进程;而20年的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又从中国政治学发展中得到重要的推动力量。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大潮表明: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需要政治学发展,而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所展现出的蓬勃景象,则一定会给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春天。

20年,对一门学科的发展历史来说,不算长,但对一门学科从恢复到发展,并逐步走向兴旺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20年对未来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会形成深远的影响。因此,总结这一段发展,对思考和设计中国政治学的跨世纪发展是十分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历程

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基本上可以说是从无到有,再到丰富发展的过程。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有一定的发展,但它毕竟是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学,所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旧时代的结束,这种发展也就基本停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原因,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消失了,同时,它的教学和研究也停止了。在此之后的近三十年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几乎是空白。所以,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新中国政治学,是在70年代末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被重新恢复后,才开始真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20年,既是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重新恢复和发展的20年,同时也是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20年。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这20年间中国政治学发展的主题。从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政治学这20年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第一,恢复学科(1977年—1985年)。70年代末,恢复政治学学科,不仅标志着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重新获得了地位,而且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真正开始。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集中于学科发展的基础建设:(一)成立政治学会。于1977年最早成立的湖北省政治学会,为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和发展迈出了第一步。1980年,中国政治学会成立,为全面恢复政治学奠定了基础。此后,政治学会和政治学研究会如雨后春笋在各地涌出。(二)成立专门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一些省市的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政治学研究所或研究室。(三)开设专业,招收学生。1981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招收了全国第一届政治学专业的本科生,从此开始了政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四)培养专业骨干。1982年,复旦大学举办了第一届政治学专业讲习班,为在全国各地开展政治学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了基本力量。(五)开展研究,构建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呼唤出中国政治学,所以,政治学一恢复就面临着许多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其中最核心、最现实的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问题。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虽然还比较稚嫩,但还是以极大的热情开展了研究工作,并取得了许多可喜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初步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政治学学科体系。(六)创办杂志。198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期刊《政治学研究》发刊,“这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获得全面恢复。”(注:张友渔:《中国政治学的兴起——刊词》,见《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1期。)

第二,转换范式(1985年—1988年)。当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以全面恢复后,它所面临的最现实问题是如何尽快实现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缩短中国政治学在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上与世界政治学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政治学发展之间存在的客观差距。这个问题不仅来自政治学发展本身,而且也来自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发展对政治学所提出的要求。由于时代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的政治学很大程度上是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学科体系为基础恢复起来的,所以,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的早期,在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上都带有这些传统学科的色彩。(注:学科范式是指由特定的学科研究对象所决定的学科构成;研究范式是指范畴体系和基本的理论逻辑结构。)这个现实决定了中国政治学发展要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转换其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为此,这个时期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在这两方面进行了努力。

从学科范式转化来看,这种努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学科研究对象,完善学科体系。政治学研究对象的确定直接取决于对“政治”含义的认识。政治学刚恢复时,由于受传统的阶级斗争观念的影响,人们对政治含义的理解比较狭隘,因此所确定的研究对象也比较狭隘。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人们对政治的含义和政治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趋向科学,并在这基础上,开始建立更加完善的学科体系。在这个时期,我们引进的以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为代表的比较政治学,为学科范式的转换提供了实际的帮助。(注:80年代中期,政治学界就开始比较系统地介绍比较政治学,其中比较多地介绍了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理论和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198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了1978年版的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达尔的《现代政治分析》,在政治学界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二是拓展学科研究领域,充实学科研究内容。这一方面的努力与前一方面的努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表现之一是细化学科研究领域,如政治制度研究细化为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地方政府、政党政治等;表现之二是逐步涉猎政治学的一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如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学、政治发展学、政治伦理学、政治人类学等。

从研究范式转换来看,这个时期的研究逐渐从传统的政治思维范式走出来,开始用政治学的理论逻辑和范畴体系来思考政治学问题,并在具体的研究中运用规范的政治学概念来分析和说明问题。与此同时,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的研究,尤其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已从一般的分析研究,开始逐步形成具有政治学特色的研究,提出或阐明了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如与治权、权力与权威、政治参与和政治秩序、决策民主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等。1987年底,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从而大大推动了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并使其达到一个高潮。

第三,确定价值(1988年—1992年)。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后,现实的改革热情大大促进了我国的政治学研究,出现了大量研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论文和论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两个目标下启动的:一是简政放权、完善管理体制;二是扩大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前者出于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要求,后者出于中国政治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政治发展要求,因而,相对来说,前者是改革的近期目标,后者是改革的长远目标。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中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具体化,因而也没有得到有效展开,直到“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的80年代中期,政治体制改革才开始全面提上议事日程(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从第159页到第180页之间的各篇文章。)。党的十三大设计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是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为指导思想的,其目标是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有机结合。但是,由于这场改革是在政治与经济关系比较紧张、经济问题比较突出的背景下提到日程上来的,所以,改革一开始,人们对其的期望就出现了严重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冲突,这一点在1988年前后围绕“新权威主义”而展开的争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注:在这场论争中,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形成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一是被称为政治现实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来推动;二是被称为政治浪漫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民主有了保障,中国经济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由于当时改革正处于体制转轨的艰难阶段,经济和社会问题比较多,于是人们比较多地把改革发展的希望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过高的期望使人们普遍以政治发展长远目标来要求现实的政治体制改革,直到1989年之后,人们才逐渐意识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要达到长远的目标需要有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政治民主化只有在实实在在的改革和发展中才能实现。1989年之后,随着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调整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也进入了一个调整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解决了一个问题,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定位。这里所说的价值定位,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价值定位,一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最大价值是什么;二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判断取向。显然,这种对学科和学术生命的关怀,只有在把学科或学术真正作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科学,而不仅仅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工具来冷静思考的时候才能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时期的出现,并不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衰退,相反,它表明中国政治学的一个新发展,只是这种发展不是体现在量的增长上,而是体现在质的变化上。从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学科发展和学术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内在精神走向来看,政治学者对中国政治学进行价值定位的思想基础,一方面是基于对政治学本身更深入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中国政治学恢复以来发展的反思;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对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发展趋势及其理论意义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因此,这种定位在总体上是比较科学的,具体来说:(一)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定位于关注中国政治,研究中国政治和推动中国政治发展。这种定位不仅符合政治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也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对政治学发展的要求。(二)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定位在“民主”与“发展”上。民主本来就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但在政治学研究中,民主所关怀的主要是政治发展本身,因而,如果仅仅以民主为价值取向,政治学研究就可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发展,而趋向理想化、甚至空想化。中国社会发展的国情以及改革现实,使人们意识到政治学研究必须充分关怀社会总体的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把政治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社会发展中寻求政治发展的动力和进程,从政治发展的规律中思考政治作用于社会发展的形式、途径与力度。这样,我们就能把政治研究置于整个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大系统中,科学地思考和寻求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对于在中国这种社会背景下成长的政治学来说,选择“发展”为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不仅有其学术上的理论意义,同时也有其学科发展上的现实意义。在中国社会,民主和发展的内在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发展学术(1992年—— )。作为社会科学,政治学和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一样,都需要社会变革与发展提出的发展要求和提供的发展空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新的社会发展推动下,中国政治学发展也就从调整时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于有此前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国政治学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不是对以往发展的简单重复,而是在一个新起点上的发展。如果说此前十多年发展的起点是恢复和发展科学,那么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则是发展学术。与恢复发展学科相比,发展学术无疑是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因为,发展学术必须有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规范的概念系统、比较丰厚的理论积淀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新的发展起点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政治学开始走向成熟。从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出发,中国政治学在这些年主要进行了这样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在研究态度上,开始逐步重视研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主要表现为政治学学术研究开始用规范的概念性语言代替政策性语言,开始用有据可查的资料论证代替想当然的主观分析,开始用理性的理论分析代替简单的理论套用。二是在研究的选题上,在注重选题本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同时,开始注重选题本身的学术意义,如在“九五”国家项目中出现了一些学术性很强的科研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等。三是在研究成果上,出现了一些具有长期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如多卷本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白纲主编)。四是在研究的深度上,开始从概论性分析和一般的介绍走向专项的深度研究,如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政治制度的专项研究,对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的专项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政治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经验的专项研究。这些专项研究十分重视现实状况的调查和历史资料的充分占有,力求用第一、二手资料说话,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五是在研究的方法上,开始重视从单纯的规范研究走向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并用,出现了一些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规范研究研究成果(如王沪宁撰著的《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和一些主要以经验研究为主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的完善化为政治学研究学术性的整体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题

20年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是与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治体制变革和政治发展为政治学发展提供了研究空间,而政治学的研究也在相当程度上为推进中国政治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研究所围绕的主题,除了学科发展本身提出的研究主题外,绝大多数研究主题都是来自现实社会变革和发展所提出的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时间有限,但是在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它始终都以比较大的热情关注着现实提出的问题,并努力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体现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总结这近20年的研究,中国政治学研究所涉及的主题主要有以下十二项:

1、范畴与体系。范畴与体系是一门学科发展的基础。中国政治学恢复后,为了学科健康发展,对学科的范畴和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不仅澄清了政治的含义,而且明确了政治学研究对象和研究体系。(注:王沪宁:《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新趋向》(1980—1986),见《政治学研究》,1987年,第2期。)这项研究工作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也有力地改变了中国社会对政治和政治研究的传统偏见,为政治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尽管有关这方面的问题,目前还有人在讨论,但这已属于学科发展中的问题。

2、国家与社会。这个主题的研究贯穿中国政治学发展始终,但在不同时期,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在80年代初期,主要是对国家职能再确定的研究,强调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社会主义国家应充分发展社会管理职能。到了80年代末,随着改革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行,国家全面管理社会的传统局面开始动摇,社会自主性日益增强,于是,研究的焦点转向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探讨了市民社会、国家相对自主性、政治管理等理论问题。

3、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主题,同样也是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在这对关系中,政治学研究主要关注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发展;关注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其代议功能、立法功能和监督功能;关注宪法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提高对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后,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从原来的法制建设扩展到如何在完善法制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的问题,这其中涉及的问题有: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制度条件、实践机制和政治文化背景。

4、发展与稳定。在中国社会,政治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它是保障改革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这种要求从一种简单的政治要求变成社会变革和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是在80年代末。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一问题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主题。中国政治学主要从政权体系的建设、利益关系的协调、权力结构的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顺、政治参与的发展、社会调控体系的健全等角度来研究这个主题。在“八五”和“九五”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中,国家对这方面的研究给予比较大的重视。(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这类项目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稳定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中国政治稳定研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反渗透”等,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5、人权与。这是中国在开放条件下政治发展面临的一大主题。政治学对人权的研究主要在两个领域展开:一是在政治学基础理论领域,即主要研究人权理论的政治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二是在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领域,即研究人权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中,人权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有了保障,国家才能独立和发展,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权。政治学对的关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的一般理论;二是国际关系中的问题;三是国家统一中的问题,即“一国两制”中的问题。在这三方面,中国政治学研究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6、政党与政权。党政关系问题,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邓小平在设计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时,将其置于改革的首位。(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因而,它成为中国政治学恢复后首先触及的三大现实政治问题(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政府机构改革和党政关系)之一。政治学在这方面主要研究了这样一些问题:党政职能分开;党实行政治领导的制度途径;党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党的领导与基层政权建设;党政关系与中央政府权威;党的治国方略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等。(注:由聂高民、李逸舟、王仲田编的《党政分开理论探讨》(春秋出版社,1987年版)是比较早系统探讨党政分开中各主要问题的论文集。)

7、机构与职能。政府机构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同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但同时又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消除政府机构改革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为此,政治学提出了以改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注:人民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政府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问题论文选》,是政治学恢复后第一本比较系统探讨政府机构改革的论文集,有一定的影响。在谢林、方晓主编的《外国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与谭健主编的《外国政府管理体制评介》两本论著中,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关系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讨论。)这个原则后来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原则。在具体的机构改革上,政治学研究还在政府职能、机构的合并与调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编制管理和科学化以及人事行政的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8、政府与市场。这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提出的问题,其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以及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这其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在这些问题中,目前政治学研究的课题有:产权问题、政府职能转化问题、政府职能实现方式问题、政府提供公共政策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和指导经济的途径与手段问题、经济和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府推动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正与正义问题等。由于这些问题多与经济有关,所以,政治学在这些课题研究中大量借鉴了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从而丰富了政治思维、扩展了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视野。

9、中央与地方。中国的改革是以放权为其逻辑起点的。放权包括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社会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这其中涉及到权力与利益、集中与民主等重要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一向十分困难。改革初期的放权,是针对改革前的高度集权。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到80年代中期,地方主义膨胀所导致的“地方割据”、中央权威弱化,使地方分权陷入危机,直到90年代初,实行分税制后,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才进入比较正常的发展轨道。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过程中,政治学研究在总体上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中央集权是必要的;财税是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地方自力;地方政府应尊重中央权威,服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央应在提供地方必要的自主发展空间的同时,通过发展社会大市场和对地方政策的有效调控,有效地消除地方割据。

10、决策与行政。决策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后提出来的。它一方面是针对改革开放前形成的以长官意志为特征的非理性决策的严重弊害,另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变革发展对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要求的日益提高,其核心是如何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治学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从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和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研究这个问题。(注:1986年,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全国软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发言强调指出:“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见《光明日报》,1986年8月1日。)在这方面,政治学研究涉及了这样几个问题:干部“四化”与科学决策、政治民主与决策、政治过程程序化与决策、政府智囊机构与决策科学化、政治参与与决策民主、法制建设与科学决策等。对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政治民主的发展,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政治生活中的家长制作风和长官意志,扩大了知识、人才以及社会舆论在政府政策形成中的影响作用。

11、权力与腐败。随着改革所带来的体制转轨、资源分配方式变化、利益重新组合和价值观念变化,以权力为核心的腐败开始滋长和蔓延,并逐步演化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政治学对腐败问题关注比较早,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并很快形成热潮。(注:王沪宁著的《反腐败:中国的实验》,是中国政治学界系统研究中国反腐败问题的第一部论著。该书出版于1990年。)政治学的研究主要从权力制约、法律约束、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化等角度探讨防止和约束腐败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在这其中,对如何通过权力制约来限制腐败的研究最为活跃。在反腐败的研究中,政治学者还把腐败作为一种在各种政治体系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12、自治与民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包括各种社区管理组织)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凸现出来。这个问题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些基层自治组织由于没有必要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支持,严重涣散,不起作用,以至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调控最基层社会的机制和基础,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部分农村;一种是由于有比较好的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文化力量的支撑,这些基层群众自治不论在民主的形式还是在自我管理的功能上都得到了良好发展,展现出获得自主性的社会和社会主体的新的发展趋向。这两个极端对中国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深刻的政治内涵,前者关系到中国社会调控和政治稳定问题,后者关系到中国民主发展基础和前途问题,这样,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很自然地成为90年代中国政治学关心的重点问题。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从总体上讲,还仅仅是个开始,方兴未艾。

三、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

以美国学者华勒斯坦为主席的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近年出版的《开放社会科学》一书中,分析了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内在关系:“若要对社会变革进行合理的组织,那就必须首先去研究它,了解支配它的种种规则。这就不仅为我们后来称为社会科学的那一类学科提供了发展空间,而且还对它们产生了深刻的社会需求。”(注: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中文版,第10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深刻需要而恢复和发展的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中对中国政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要求。这也就是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贡献给中国政治发展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而且这些贡献是在政治发展与政治学发展的相互推动中实现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贡献是复合性的和内在性的,而不是体现为简单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因而,很难确定政治学研究的某一项具体的研究或成果对中国政治发展形成的实际作用和影响是什么。所以,这里就中国政治学发展对中国政治发展贡献的考察,不是从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就出发,而是从中国政治学发展本身为中国政治发展所创造的积极条件出发。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发展目标。1985年,邓小平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发展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显然,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围绕着这个目标,我国展开了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邓小平在其发表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原则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政治学研究深入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如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完善选举制度、决策民主、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反对腐败等。1986年前后,为了把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具体化,并全面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提出了三大改革目标和三大改革内容。但是,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比经济体制改革更复杂和艰难,需要谨慎,需要认真研究,所以,认为这些目标和任务还必须具体化,以便使改革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180页。)这个要求,既是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同时也是对政治学研究提出的。为此,政治学研究对以往已提出的具体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丰富,提出更为具体的改革目标和方案。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法制建设方面给出了十分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显然,这个具体目标体系中包含了不少政治学研究成果。目标与手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当政治学为政治发展提供具体发展目标的同时,实际上也提供了各种可选择的改革手段,这实际上为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途径。

其次,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政治发展是与中国全面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发展,尤其是体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直接关系到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全局。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深厚、规模巨大、法制薄弱的社会中,政治改革所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十分复杂和艰巨的。这就决定了合理的发展战略选择对中国政治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战略失误,我们所要付出的代价,不仅是政治上的,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所以,我们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一样,只有自己的和别人的经验与教训,而没有现成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发展战略只能在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总结中逐步形成。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这样走过来的,同样,中国的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中国的现实发展状况表明:尽管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但是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和社会性质出发、从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握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战略,在总体上是成功的。这种合理的发展战略的形成,一方面是基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实践和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政治学研究为发展战略选择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政治学研究在这方面的贡献,主要体现为政治学研究对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做了研究和回答。这些重大理论问题有: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关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征与内涵;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化中央权威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权力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功能等。虽然从总体上讲,政治学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还是初步的,但是政治学对这些理论问题的研究,对于形成合理的中国政治发展战略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中国政治学发展改善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基础。虽然政治发展的动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体现为政治主体的政治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的政治文化对政治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在特定条件下,这种作用可能是决定性的。因而,良好的政治文化基础是政治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前提因素。在这近20年的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政治学发展对促进中国政治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政治观念,传播了新的政治意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年代,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的政治观念被严重扭曲。因此,改革开放后,中国政治发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改变人们旧的政治观念,对政治和政治生活形成新的认识。中国政治学恢复后,在普及政治学基础知识的过程中,也向人们传递了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新的政治意识,使人们不仅意识到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认识到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真正目标以及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这些观念和意识上的变化和发展,为政治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心理和文化基础。二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直接从事政治学研究和党政管理的人才。政治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学所研究的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政治发展的一个关键就是人们对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这种规律缺乏科学认识和把握的政治发展将不可能成功,甚至可能走向危险。“”的教训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专门研究政治的学科和培养专门从事政治研究的人才,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与此同时,政治学学科体系和培养体系的确立,就使得政治学能够不断地向政治体系输送具有现代政治意识和管理知识的党政管理人才,而且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政治学发展在这方面的贡献还将继续扩大。这些新生力量不断进入政治体系,不仅有助于实现邓小平确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即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注:邓小平认为要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保持领导层干部的年轻化。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9页。)而且也为政治体系在政治发展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中国政治学发展对政治发展的贡献问题上,虽然我们不能说没有政治学的发展就没有中国政治发展,但是我们能够说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能没有政治学的贡献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政治发展需要政治学发展,需要政治学有更大的作为和贡献。

四、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启示

自中国有政治学研究以来,这20年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最大的。我们总结这段历史,一方面要肯定我们的成就,但更重要的是认识我们的不足。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政治学才能继续发展,才能有更大的进步。概括来说,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这样几方面:在学科建设上,我们的学科体系在总体上与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研究内容上,还有不少重大政治理论问题没有得到科学的回答和解决,政治学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在研究的效果上,政治学研究的理论创新性还不够,因而突破性成果不多;在研究的取向上,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有许多应由政治学回答的问题,政治学没有去研究、去回答;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学研究对研究方法的创新重视不够,因而,从总体上讲,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还不够丰富;在研究的学术性上,政治学研究的总体学术水准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正像中国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总体性的一样,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也是总体性的。这种不足,除与其发展的客观条件和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有关外,更重要的还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中国还处于发展、成熟过程中这一客观事实有关。显然,对于发展一门成熟的社会科学来说,20年时间还略显短了些。因此,要弥补或消除这些不足,除了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整体上的不断充实和发展。在中国社会,政治学要继续获得整体的充实和发展,从根本上讲,有赖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赖于中国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总结历史是为了未来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历史的总结,重要的不是在于整理过去,而是在于从整理过去中寻求能够对未来发展有启示的东西。本文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思考和努力,笔者认为,这种启示主要有以下内容:

启示之一,必须把学科建设置于战略地位,没有学科的发展,政治学的总体发展就必将因缺乏后劲而自然萎缩。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80年代政治学恢复后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但遗憾的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今天的学科体系并没有比20年前发展多少。在当今时代,陈旧的学科体系是无论如何也产生不出一流的学术的。

启示之二,政治学发展应坚持引进和创新并举,不可偏废。有分析地引进国外的前沿理论和先进方法,有助于中国政治学研究水平的总体提高,但是,这不是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力所在。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应是自己的理论创新。理论创新的基础,一方面是对前沿理论的把握,另一方面则是对现实政治的深入研究和科学把握。因此,对于中国政治学的整体发展来说,引进和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引进不能代替创新,而创新不能否定引进。只要有创新的精神,任何引进都将不是盲目的接受。

启示之三,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资本应是对中国政治的系统研究。中国政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历史上的中国政治,二是发展中的中国政治。前者作为一种独特的政治文明而对世界有意义;后者作为政治发展的经验而对世界有意义。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政治是个世界性的政治学研究课题。中国政治学在这方面自然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当然,把对中国政治研究作为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资本,只是相对而言的,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也不能是绝对的。

政治学篇5

【关 键 词】政治学 政治发展 中国

如果以邓小平于1979年提出政治学要补课为标志,中国政治学恢复至今,已发展了近20年。(注: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到这个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0页。)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实际历史不是20年,而是半个多世纪,甚至可能更长些。(注:北京大学的前身,即京师大学堂,于1902年率先开设了政治学课程。辛亥革命后,国内各着名大学相继成立政治学专业或政治学系。1932年9月1日,全国性的政治学会“中国政治学会”在南京成立。)然而,这段历史不是完全连续的,而是断断续续的,充分映照出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中国的历史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与中国政治发展的阶段性和曲折性有关;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治发展所经历的挫折以及所付出的代价,在一定程度上则与中国政治学曾经被严重忽视有关。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整个历史相比,这20年的发展要顺利许多。

20年前,长期被搁置的中国政治学在变革时代的呼唤中重新恢复,因此,中国政治学从其恢复的那一刻起,就与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形成了密切的关系:20年的中国政治学发展得益于2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和政治民主化进程;而20年的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又从中国政治学发展中得到重要的推动力量。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大潮表明: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需要政治学发展,而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所展现出的蓬勃景象,则一定会给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春天。

20年,对一门学科的发展历史来说,不算长,但对一门学科从恢复到发展,并逐步走向兴旺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20年对未来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会形成深远的影响。因此,总结这一段发展,对思考和设计中国政治学的跨世纪发展是十分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历程

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基本上可以说是从无到有,再到丰富发展的过程。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有一定的发展,但它毕竟是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学,所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旧时代的结束,这种发展也就基本停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原因,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消失了,同时,它的教学和研究也停止了。在此之后的近三十年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几乎是空白。所以,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新中国政治学,是在70年代末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被重新恢复后,才开始真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20年,既是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重新恢复和发展的20年,同时也是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20年。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这20年间中国政治学发展的主题。从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政治学这20年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第一,恢复学科(1977年—1985年)。70年代末,恢复政治学学科,不仅标志着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重新获得了地位,而且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真正开始。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集中于学科发展的基础建设:(一)成立政治学会。于1977年最早成立的湖北省政治学会,为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和发展迈出了第一步。1980年,中国政治学会成立,为全面恢复政治学奠定了基础。此后,政治学会和政治学研究会如雨后春笋在各地涌出。(二)成立专门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一些省市的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政治学研究所或研究室。(三)开设专业,招收学生。1981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招收了全国第一届政治学专业的本科生,从此开始了政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四)培养专业骨干。1982年,复旦大学举办了第一届政治学专业讲习班,为在全国各地开展政治学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了基本力量。(五)开展研究,构建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呼唤出中国政治学,所以,政治学一恢复就面临着许多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其中最核心、最现实的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问题。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虽然还比较稚嫩,但还是以极大的热情开展了研究工作,并取得了许多可喜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初步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政治学学科体系。(六)创办杂志。198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期刊《政治学研究》发刊,“这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获得全面恢复。”(注:张友渔:《中国政治学的兴起——刊词》,见《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1期。)

第二,转换范式(1985年—1988年)。当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以全面恢复后,它所面临的最现实问题是如何尽快实现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缩短中国政治学在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上与世界政治学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政治学发展之间存在的客观差距。这个问题不仅来自政治学发展本身,而且也来自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发展对政治学所提出的要求。由于时代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的政治学很大程度上是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学科体系为基础恢复起来的,所以,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的早期,在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上都带有这些传统学科的色彩。(注:学科范式是指由特定的学科研究对象所决定的学科构成;研究范式是指范畴体系和基本的理论逻辑结构。)这个现实决定了中国政治学发展要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转换其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为此,这个时期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在这两方面进行了努力。

从学科范式转化来看,这种努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学科研究对象,完善学科体系。政治学研究对象的确定直接取决于对“政治”含义的认识。政治学刚恢复时,由于受传统的阶级斗争观念的影响,人们对政治含义的理解比较狭隘,因此所确定的研究对象也比较狭隘。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人们对政治的含义和政治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趋向科学,并在这基础上,开始建立更加完善的学科体系。在这个时期,我们引进的以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为代表的比较政治学,为学科范式的转换提供了实际的帮助。(注:80年代中期,政治学界就开始比较系统地介绍比较政治学,其中比较多地介绍了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理论和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198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了1978年版的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达尔的《现代政治分析》,在政治学界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二是拓展学科研究领域,充实学科研究内容。这一方面的努力与前一方面的努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表现之一是细化学科研究领域,如政治制度研究细化为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地方政府、政党政治等;表现之二是逐步涉猎政治学的一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如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学、政治发展学、政治伦理学、政治人类学等。

从研究范式转换来看,这个时期的研究逐渐从传统的政治思维范式走出来,开始用政治学的理论逻辑和范畴体系来思考政治学问题,并在具体的研究中运用规范的政治学概念来分析和说明问题。与此同时,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的研究,尤其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已从一般的分析研究,开始逐步形成具有政治学特色的研究,提出或阐明了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如主权与治权、权力与权威、政治参与和政治秩序、决策民主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等。1987年底,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从而大大推动了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并使其达到一个高潮。

第三,确定价值(1988年—1992年)。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后,现实的改革热情大大促进了我国的政治学研究,出现了大量研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论文和论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两个目标下启动的:一是简政放权、完善管理体制;二是扩大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前者出于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要求,后者出于中国政治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政治发展要求,因而,相对来说,前者是改革的近期目标,后者是改革的长远目标。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中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具体化,因而也没有得到有效展开,直到“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的80年代中期,政治体制改革才开始全面提上议事日程(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从第159页到第180页之间的各篇文章。)。党的十三大设计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是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为指导思想的,其目标是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有机结合。但是,由于这场改革是在政治与经济关系比较紧张、经济问题比较突出的背景下提到日程上来的,所以,改革一开始,人们对其的期望就出现了严重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冲突,这一点在1988年前后围绕“新权威主义”而展开的争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注:在这场论争中,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形成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一是被称为政治现实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来推动;二是被称为政治浪漫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民主有了保障,中国经济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由于当时改革正处于体制转轨的艰难阶段,经济和社会问题比较多,于是人们比较多地把改革发展的希望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过高的期望使人们普遍以政治发展长远目标来要求现实的政治体制改革,直到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人们才逐渐意识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要达到长远的目标需要有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政治民主化只有在实实在在的改革和发展中才能实现。1989年之后,随着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调整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也进入了一个调整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解决了一个问题,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定位。这里所说的价值定位,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价值定位,一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最大价值是什么;二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判断取向。显然,这种对学科和学术生命的关怀,只有在把学科或学术真正作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科学,而不仅仅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工具来冷静思考的时候才能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时期的出现,并不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衰退,相反,它表明中国政治学的一个新发展,只是这种发展不是体现在量的增长上,而是体现在质的变化上。从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学科发展和学术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内在精神走向来看,政治学者对中国政治学进行价值定位的思想基础,一方面是基于对政治学本身更深入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中国政治学恢复以来发展的反思;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对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发展趋势及其理论意义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因此,这种定位在总体上是比较科学的,具体来说:(一)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定位于关注中国政治,研究中国政治和推动中国政治发展。这种定位不仅符合政治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也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对政治学发展的要求。(二)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定位在“民主”与“发展”上。民主本来就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但在政治学研究中,民主所关怀的主要是政治发展本身,因而,如果仅仅以民主为价值取向,政治学研究就可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发展,而趋向理想化、甚至空想化。中国社会发展的国情以及改革现实,使人们意识到政治学研究必须充分关怀社会总体的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把政治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社会发展中寻求政治发展的动力和进程,从政治发展的规律中思考政治作用于社会发展的形式、途径与力度。这样,我们就能把政治研究置于整个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大系统中,科学地思考和寻求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对于在中国这种社会背景下成长的政治学来说,选择“发展”为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不仅有其学术上的理论意义,同时也有其学科发展上的现实意义。在中国社会,民主和发展的内在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发展学术(1992年—— )。作为社会科学,政治学和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一样,都需要社会变革与发展提出的发展要求和提供的发展空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新的社会发展推动下,中国政治学发展也就从调整时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于有此前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国政治学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不是对以往发展的简单重复,而是在一个新起点上的发展。如果说此前十多年发展的起点是恢复和发展科学,那么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则是发展学术。与恢复发展学科相比,发展学术无疑是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因为,发展学术必须有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规范的概念系统、比较丰厚的理论积淀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新的发展起点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政治学开始走向成熟。从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出发,中国政治学在这些年主要进行了这样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在研究态度上,开始逐步重视研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主要表现为政治学学术研究开始用规范的概念性语言代替政策性语言,开始用有据可查的资料论证代替想当然的主观分析,开始用理性的理论分析代替简单的理论套用。二是在研究的选题上,在注重选题本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同时,开始注重选题本身的学术意义,如在“九五”国家项目中出现了一些学术性很强的科研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等。三是在研究成果上,出现了一些具有长期学术影响的学术着作,如多卷本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政治制度史》(白纲主编)。四是在研究的深度上,开始从概论性分析和一般的介绍走向专项的深度研究,如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政治制度的专项研究,对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的专项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政治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经验的专项研究。这些专项研究十分重视现实状况的调查和历史资料的充分占有,力求用第一、二手资料说话,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五是在研究的方法上,开始重视从单纯的规范研究走向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并用,出现了一些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规范研究研究成果(如王沪宁撰着的《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和一些主要以经验研究为主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的完善化为政治学研究学术性的整体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题

20年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是与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治体制变革和政治发展为政治学发展提供了研究空间,而政治学的研究也在相当程度上为推进中国政治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研究所围绕的主题,除了学科发展本身提出的研究主题外,绝大多数研究主题都是来自现实社会变革和发展所提出的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时间有限,但是在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它始终都以比较大的热情关注着现实提出的问题,并努力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体现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总结这近20年的研究,中国政治学研究所涉及的主题主要有以下十二项:

1、范畴与体系。范畴与体系是一门学科发展的基础。中国政治学恢复后,为了学科健康发展,对学科的范畴和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不仅澄清了政治的含义,而且明确了政治学研究对象和研究体系。(注:王沪宁:《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新趋向》(1980—1986),见《政治学研究》,1987年,第2期。)这项研究工作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也有力地改变了中国社会对政治和政治研究的传统偏见,为政治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尽管有关这方面的问题,目前还有人在讨论,但这已属于学科发展中的问题。

2、国家与社会。这个主题的研究贯穿中国政治学发展始终,但在不同时期,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在80年代初期,主要是对国家职能再确定的研究,强调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社会主义国家应充分发展社会管理职能。到了80年代末,随着改革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行,国家全面管理社会的传统局面开始动摇,社会自主性日益增强,于是,研究的焦点转向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探讨了市民社会、国家相对自主性、政治管理等理论问题。

3、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主题,同样也是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在这对关系中,政治学研究主要关注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发展;关注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其代议功能、立法功能和监督功能;关注宪法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提高对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后,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从原来的法制建设扩展到如何在完善法制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的问题,这其中涉及的问题有: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制度条件、实践机制和政治文化背景。

4、发展与稳定。在中国社会,政治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它是保障改革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这种要求从一种简单的政治要求变成社会变革和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是在80年代末。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一问题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主题。中国政治学主要从政权体系的建设、利益关系的协调、权力结构的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顺、政治参与的发展、社会调控体系的健全等角度来研究这个主题。在“八五”和“九五”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中,国家对这方面的研究给予比较大的重视。(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这类项目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稳定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中国政治稳定研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反渗透”等,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5、****与主权。这是中国在开放条件下政治发展面临的一大主题。政治学对****的研究主要在两个领域展开:一是在政治学基础理论领域,即主要研究****理论的政治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二是在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领域,即研究****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中,****与主权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主权有了保障,国家才能独立和发展,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学对主权的关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主权的一般理论;二是国际关系中的主权问题;三是国家统一中的主权问题,即“一国两制”中的主权问题。在这三方面,中国政治学研究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6、政党与政权。党政关系问题,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邓小平在设计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时,将其置于改革的首位。(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因而,它成为中国政治学恢复后首先触及的三大现实政治问题(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政府机构改革和党政关系)之一。政治学在这方面主要研究了这样一些问题:党政职能分开;党实行政治领导的制度途径;党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党的领导与基层政权建设;党政关系与中央政府权威;党的治国方略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等。(注:由聂高民、李逸舟、王仲田编的《党政分开理论探讨》(春秋出版社,1987年版)是比较早系统探讨党政分开中各主要问题的论文集。)

7、机构与职能。政府机构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同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但同时又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消除政府机构改革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为此,政治学提出了以改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注:人民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政府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问题论文选》,是政治学恢复后第一本比较系统探讨政府机构改革的论文集,有一定的影响。在谢林、方晓主编的《外国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与谭健主编的《外国政府管理体制评介》两本论着中,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关系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讨论。)这个原则后来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原则。在具体的机构改革上,政治学研究还在政府职能、机构的合并与调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编制管理和科学化以及人事行政的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8、政府与市场。这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提出的问题,其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以及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这其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在这些问题中,目前政治学研究的课题有:产权问题、政府职能转化问题、政府职能实现方式问题、政府提供公共政策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和指导经济的途径与手段问题、经济和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府推动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正与正义问题等。由于这些问题多与经济有关,所以,政治学在这些课题研究中大量借鉴了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从而丰富了政治思维、扩展了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视野。

9、中央与地方。中国的改革是以放权为其逻辑起点的。放权包括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社会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这其中涉及到权力与利益、集中与民主等重要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一向十分困难。改革初期的放权,是针对改革前的高度集权。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到80年代中期,地方主义膨胀所导致的“地方割据”、中央权威弱化,使地方分权陷入危机,直到90年代初,实行分税制后,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才进入比较正常的发展轨道。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过程中,政治学研究在总体上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中央集权是必要的;财税是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地方自主权力;地方政府应尊重中央权威,服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央应在提供地方必要的自主发展空间的同时,通过发展社会大市场和对地方政策的有效调控,有效地消除地方割据。

10、决策与行政。决策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后提出来的。它一方面是针对改革开放前形成的以长官意志为特征的非理性决策的严重弊害,另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变革发展对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要求的日益提高,其核心是如何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治学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从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和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研究这个问题。(注:1986年,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全国软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发言强调指出:“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见《光明日报》,1986年8月1日。)在这方面,政治学研究涉及了这样几个问题:干部“四化”与科学决策、政治民主与决策、政治过程程序化与决策、政府智囊机构与决策科学化、政治参与与决策民主、法制建设与科学决策等。对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政治民主的发展,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政治生活中的家长制作风和长官意志,扩大了知识、人才以及社会舆论在政府政策形成中的影响作用。

11、权力与****。随着改革所带来的体制转轨、资源分配方式变化、利益重新组合和价值观念变化,以权力为核心的****开始滋长和蔓延,并逐步演化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政治学对****问题关注比较早,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并很快形成热潮。(注:王沪宁着的《反****:中国的实验》,是中国政治学界系统研究中国反****问题的第一部论着。该书出版于1990年。)政治学的研究主要从权力制约、法律约束、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化等角度探讨防止和约束****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在这其中,对如何通过权力制约来限制****的研究最为活跃。在反****的研究中,政治学者还把****作为一种在各种政治体系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12、自治与民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包括各种社区管理组织)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凸现出来。这个问题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些基层自治组织由于没有必要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支持,严重涣散,不起作用,以至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调控最基层社会的机制和基础,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部分农村;一种是由于有比较好的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文化力量的支撑,这些基层群众自治不论在民主的形式还是在自我管理的功能上都得到了良好发展,展现出获得自主性的社会和社会主体的新的发展趋向。这两个极端对中国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深刻的政治内涵,前者关系到中国社会调控和政治稳定问题,后者关系到中国民主发展基础和前途问题,这样,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很自然地成为90年代中国政治学关心的重点问题。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从总体上讲,还仅仅是个开始,方兴未艾。

三、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

以美国学者华勒斯坦为主席的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近年出版的《开放社会科学》一书中,分析了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内在关系:“若要对社会变革进行合理的组织,那就必须首先去研究它,了解支配它的种种规则。这就不仅为我们后来称为社会科学的那一类学科提供了发展空间,而且还对它们产生了深刻的社会需求。”(注: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中文版,第10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深刻需要而恢复和发展的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中对中国政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要求。这也就是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贡献给中国政治发展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而且这些贡献是在政治发展与政治学发展的相互推动中实现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贡献是复合性的和内在性的,而不是体现为简单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因而,很难确定政治学研究的某一项具体的研究或成果对中国政治发展形成的实际作用和影响是什么。所以,这里就中国政治学发展对中国政治发展贡献的考察,不是从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就出发,而是从中国政治学发展本身为中国政治发展所创造的积极条件出发。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发展目标。1985年,邓小平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发展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显然,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围绕着这个目标,我国展开了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邓小平在其发表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原则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政治学研究深入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如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完善选举制度、决策民主、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反对****等。1986年前后,为了把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具体化,并全面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提出了三大改革目标和三大改革内容。但是,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比经济体制改革更复杂和艰难,需要谨慎,需要认真研究,所以,认为这些目标和任务还必须具体化,以便使改革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180页。)这个要求,既是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同时也是对政治学研究提出的。为此,政治学研究对以往已提出的具体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丰富,提出更为具体的改革目标和方案。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法制建设方面给出了十分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显然,这个具体目标体系中包含了不少政治学研究成果。目标与手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当政治学为政治发展提供具体发展目标的同时,实际上也提供了各种可选择的改革手段,这实际上为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途径。

其次,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政治发展是与中国全面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发展,尤其是体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直接关系到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全局。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深厚、规模巨大、法制薄弱的社会中,政治改革所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十分复杂和艰巨的。这就决定了合理的发展战略选择对中国政治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战略失误,我们所要付出的代价,不仅是政治上的,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所以,我们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一样,只有自己的和别人的经验与教训,而没有现成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发展战略只能在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总结中逐步形成。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这样走过来的,同样,中国的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中国的现实发展状况表明:尽管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但是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和社会性质出发、从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握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战略,在总体上是成功的。这种合理的发展战略的形成,一方面是基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实践和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政治学研究为发展战略选择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政治学研究在这方面的贡献,主要体现为政治学研究对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做了研究和回答。这些重大理论问题有: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关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征与内涵;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化中央权威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权力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功能等。虽然从总体上讲,政治学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还是初步的,但是政治学对这些理论问题的研究,对于形成合理的中国政治发展战略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中国政治学发展改善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基础。虽然政治发展的动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体现为政治主体的政治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的政治文化对政治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在特定条件下,这种作用可能是决定性的。因而,良好的政治文化基础是政治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前提因素。在这近20年的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政治学发展对促进中国政治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政治观念,传播了新的政治意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年代,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的政治观念被严重扭曲。因此,改革开放后,中国政治发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改变人们旧的政治观念,对政治和政治生活形成新的认识。中国政治学恢复后,在普及政治学基础知识的过程中,也向人们传递了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新的政治意识,使人们不仅意识到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认识到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真正目标以及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这些观念和意识上的变化和发展,为政治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心理和文化基础。二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直接从事政治学研究和党政管理的人才。政治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学所研究的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政治发展的一个关键就是人们对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这种规律缺乏科学认识和把握的政治发展将不可能成功,甚至可能走向危险。“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专门研究政治的学科和培养专门从事政治研究的人才,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与此同时,政治学学科体系和培养体系的确立,就使得政治学能够不断地向政治体系输送具有现代政治意识和管理知识的党政管理人才,而且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政治学发展在这方面的贡献还将继续扩大。这些新生力量不断进入政治体系,不仅有助于实现邓小平确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即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注:邓小平认为要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保持领导层干部的年轻化。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9页。)而且也为政治体系在政治发展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中国政治学发展对政治发展的贡献问题上,虽然我们不能说没有政治学的发展就没有中国政治发展,但是我们能够说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能没有政治学的贡献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政治发展需要政治学发展,需要政治学有更大的作为和贡献。

四、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启示

自中国有政治学研究以来,这20年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最大的。我们总结这段历史,一方面要肯定我们的成就,但更重要的是认识我们的不足。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政治学才能继续发展,才能有更大的进步。概括来说,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这样几方面:在学科建设上,我们的学科体系在总体上与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研究内容上,还有不少重大政治理论问题没有得到科学的回答和解决,政治学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在研究的效果上,政治学研究的理论创新性还不够,因而突破性成果不多;在研究的取向上,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有许多应由政治学回答的问题,政治学没有去研究、去回答;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学研究对研究方法的创新重视不够,因而,从总体上讲,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还不够丰富;在研究的学术性上,政治学研究的总体学术水准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正像中国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总体性的一样,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也是总体性的。这种不足,除与其发展的客观条件和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有关外,更重要的还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中国还处于发展、成熟过程中这一客观事实有关。显然,对于发展一门成熟的社会科学来说,20年时间还略显短了些。因此,要弥补或消除这些不足,除了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整体上的不断充实和发展。在中国社会,政治学要继续获得整体的充实和发展,从根本上讲,有赖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赖于中国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总结历史是为了未来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历史的总结,重要的不是在于整理过去,而是在于从整理过去中寻求能够对未来发展有启示的东西。本文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思考和努力,笔者认为,这种启示主要有以下内容:

启示之一,必须把学科建设置于战略地位,没有学科的发展,政治学的总体发展就必将因缺乏后劲而自然萎缩。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80年代政治学恢复后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但遗憾的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今天的学科体系并没有比20年前发展多少。在当今时代,陈旧的学科体系是无论如何也产生不出一流的学术的。

启示之二,政治学发展应坚持引进和创新并举,不可偏废。有分析地引进国外的前沿理论和先进方法,有助于中国政治学研究水平的总体提高,但是,这不是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力所在。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应是自己的理论创新。理论创新的基础,一方面是对前沿理论的把握,另一方面则是对现实政治的深入研究和科学把握。因此,对于中国政治学的整体发展来说,引进和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引进不能代替创新,而创新不能否定引进。只要有创新的精神,任何引进都将不是盲目的接受。

启示之三,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资本应是对中国政治的系统研究。中国政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历史上的中国政治,二是发展中的中国政治。前者作为一种独特的政治文明而对世界有意义;后者作为政治发展的经验而对世界有意义。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政治是个世界性的政治学研究课题。中国政治学在这方面自然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当然,把对中国政治研究作为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资本,只是相对而言的,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也不能是绝对的。

政治学篇6

【关 键 词】政治学 政治发展 中国

如果以邓小平于1979年提出政治学要补课为标志,中国政治学恢复至今,已发展了近20年。(注: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到这个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0页。)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实际历史不是20年,而是半个多世纪,甚至可能更长些。(注:北京大学的前身,即京师大学堂,于1902年率先开设了政治学课程。辛亥革命后,国内各著名大学相继成立政治学专业或政治学系。1932年9月1日,全国性的政治学会“中国政治学会”在南京成立。)然而,这段历史不是完全连续的,而是断断续续的,充分映照出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中国的历史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与中国政治发展的阶段性和曲折性有关;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治发展所经历的挫折以及所付出的代价,在一定程度上则与中国政治学曾经被严重忽视有关。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整个历史相比,这20年的发展要顺利许多。

20年前,长期被搁置的中国政治学在变革时代的呼唤中重新恢复,因此,中国政治学从其恢复的那一刻起,就与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形成了密切的关系:20年的中国政治学发展得益于2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和政治民主化进程;而20年的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又从中国政治学发展中得到重要的推动力量。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大潮表明: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需要政治学发展,而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所展现出的蓬勃景象,则一定会给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春天。

20年,对一门学科的发展历史来说,不算长,但对一门学科从恢复到发展,并逐步走向兴旺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20年对未来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会形成深远的影响。因此,总结这一段发展,对思考和设计中国政治学的跨世纪发展是十分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历程

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基本上可以说是从无到有,再到丰富发展的过程。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有一定的发展,但它毕竟是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学,所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旧时代的结束,这种发展也就基本停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原因,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消失了,同时,它的教学和研究也停止了。在此之后的近三十年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几乎是空白。所以,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新中国政治学,是在70年代末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被重新恢复后,才开始真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20年,既是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重新恢复和发展的20年,同时也是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20年。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这20年间中国政治学发展的主题。从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政治学这20年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第一,恢复学科(1977年—1985年)。70年代末,恢复政治学学科,不仅标志着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重新获得了地位,而且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真正开始。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集中于学科发展的基础建设:(一)成立政治学会。于1977年最早成立的湖北省政治学会,为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和发展迈出了第一步。1980年,中国政治学会成立,为全面恢复政治学奠定了基础。此后,政治学会和政治学研究会如雨后春笋在各地涌出。(二)成立专门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一些省市的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政治学研究所或研究室。(三)开设专业,招收学生。1981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招收了全国第一届政治学专业的本科生,从此开始了政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四)培养专业骨干。1982年,复旦大学举办了第一届政治学专业讲习班,为在全国各地开展政治学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了基本力量。(五)开展研究,构建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呼唤出中国政治学,所以,政治学一恢复就面临着许多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其中最核心、最现实的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问题。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虽然还比较稚嫩,但还是以极大的热情开展了研究工作,并取得了许多可喜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初步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政治学学科体系。(六)创办杂志。198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期刊《政治学研究》发刊,“这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获得全面恢复。”(注:张友渔:《中国政治学的兴起——刊词》,见《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1期。)

第二,转换范式(1985年—1988年)。当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以全面恢复后,它所面临的最现实问题是如何尽快实现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缩短中国政治学在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上与世界政治学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政治学发展之间存在的客观差距。这个问题不仅来自政治学发展本身,而且也来自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发展对政治学所提出的要求。由于时代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的政治学很大程度上是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学科体系为基础恢复起来的,所以,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的早期,在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上都带有这些传统学科的色彩。(注:学科范式是指由特定的学科研究对象所决定的学科构成;研究范式是指范畴体系和基本的理论逻辑结构。)这个现实决定了中国政治学发展要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转换其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为此,这个时期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在这两方面进行了努力。

从学科范式转化来看,这种努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学科研究对象,完善学科体系。政治学研究对象的确定直接取决于对“政治”含义的认识。政治学刚恢复时,由于受传统的阶级斗争观念的影响,人们对政治含义的理解比较狭隘,因此所确定的研究对象也比较狭隘。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人们对政治的含义和政治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趋向科学,并在这基础上,开始建立更加完善的学科体系。在这个时期,我们引进的以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为代表的比较政治学,为学科范式的转换提供了实际的帮助。(注:80年代中期,政治学界就开始比较系统地介绍比较政治学,其中比较多地介绍了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理论和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198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了1978年版的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达尔的《现代政治分析》,在政治学界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二是拓展学科研究领域,充实学科研究内容。这一方面的努力与前一方面的努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表现之一是细化学科研究领域,如政治制度研究细化为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地方政府、政党政治等;表现之二是逐步涉猎政治学的一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如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学、政治发展学、政治伦理学、政治人类学等。

从研究范式转换来看,这个时期的研究逐渐从传统的政治思维范式走出来,开始用政治学的理论逻辑和范畴体系来思考政治学问题,并在具体的研究中运用规范的政治学概念来分析和说明问题。与此同时,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的研究,尤其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已从一般的分析研究,开始逐步形成具有政治学特色的研究,提出或阐明了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如主权与治权、权力与权威、政治参与和政治秩序、决策民主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等。1987年底,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从而大大推动了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并使其达到一个高潮。

第三,确定价值(1988年—1992年)。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后,现实的改革热情大大促进了我国的政治学研究,出现了大量研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论文和论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两个目标下启动的:一是简政放权、完善管理体制;二是扩大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前者出于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要求,后者出于中国政治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政治发展要求,因而,相对来说,前者是改革的近期目标,后者是改革的长远目标。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中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具体化,因而也没有得到有效展开,直到“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的80年代中期,政治体制改革才开始全面提上议事日程(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从第159页到第180页之间的各篇文章。)。党的十三大设计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是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为指导思想的,其目标是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有机结合。但是,由于这场改革是在政治与经济关系比较紧张、经济问题比较突出的背景下提到日程上来的,所以,改革一开始,人们对其的期望就出现了严重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冲突,这一点在1988年前后围绕“新权威主义”而展开的争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注:在这场论争中,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形成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一是被称为政治现实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来推动;二是被称为政治浪漫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民主有了保障,中国经济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由于当时改革正处于体制转轨的艰难阶段,经济和社会问题比较多,于是人们比较多地把改革发展的希望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过高的期望使人们普遍以政治发展长远目标来要求现实的政治体制改革,直到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人们才逐渐意识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要达到长远的目标需要有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政治民主化只有在实实在在的改革和发展中才能实现。1989年之后,随着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调整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也进入了一个调整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解决了一个问题,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定位。这里所说的价值定位,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价值定位,一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最大价值是什么;二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判断取向。显然,这种对学科和学术生命的关怀,只有在把学科或学术真正作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科学,而不仅仅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工具来冷静思考的时候才能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时期的出现,并不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衰退,相反,它表明中国政治学的一个新发展,只是这种发展不是体现在量的增长上,而是体现在质的变化上。从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学科发展和学术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内在精神走向来看,政治学者对中国政治学进行价值定位的思想基础,一方面是基于对政治学本身更深入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中国政治学恢复以来发展的反思;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对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发展趋势及其理论意义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因此,这种定位在总体上是比较科学的,具体来说:(一)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定位于关注中国政治,研究中国政治和推动中国政治发展。这种定位不仅符合政治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也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对政治学发展的要求。(二)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定位在“民主”与“发展”上。民主本来就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但在政治学研究中,民主所关怀的主要是政治发展本身,因而,如果仅仅以民主为价值取向,政治学研究就可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发展,而趋向理想化、甚至空想化。中国社会发展的国情以及改革现实,使人们意识到政治学研究必须充分关怀社会总体的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把政治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社会发展中寻求政治发展的动力和进程,从政治发展的规律中思考政治作用于社会发展的形式、途径与力度。这样,我们就能把政治研究置于整个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大系统中,科学地思考和寻求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对于在中国这种社会背景下成长的政治学来说,选择“发展”为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不仅有其学术上的理论意义,同时也有其学科发展上的现实意义。在中国社会,民主和发展的内在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发展学术(1992年—— )。作为社会科学,政治学和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一样,都需要社会变革与发展提出的发展要求和提供的发展空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新的社会发展推动下,中国政治学发展也就从调整时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于有此前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国政治学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不是对以往发展的简单重复,而是在一个新起点上的发展。如果说此前十多年发展的起点是恢复和发展科学,那么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则是发展学术。与恢复发展学科相比,发展学术无疑是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因为,发展学术必须有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规范的概念系统、比较丰厚的理论积淀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新的发展起点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政治学开始走向成熟。从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出发,中国政治学在这些年主要进行了这样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在研究态度上,开始逐步重视研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主要表现为政治学学术研究开始用规范的概念性语言代替政策性语言,开始用有据可查的资料论证代替想当然的主观分析,开始用理性的理论分析代替简单的理论套用。二是在研究的选题上,在注重选题本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同时,开始注重选题本身的学术意义,如在“九五”国家项目中出现了一些学术性很强的科研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等。三是在研究成果上,出现了一些具有长期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如多卷本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白纲主编)。四是在研究的深度上,开始从概论性分析和一般的介绍走向专项的深度研究,如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政治制度的专项研究,对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的专项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政治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经验的专项研究。这些专项研究十分重视现实状况的调查和历史资料的充分占有,力求用第一、二手资料说话,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五是在研究的方法上,开始重视从单纯的规范研究走向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并用,出现了一些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规范研究研究成果(如王沪宁撰著的《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和一些主要以经验研究为主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的完善化为政治学研究学术性的整体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题

20年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是与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治体制变革和政治发展为政治学发展提供了研究空间,而政治学的研究也在相当程度上为推进中国政治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研究所围绕的主题,除了学科发展本身提出的研究主题外,绝大多数研究主题都是来自现实社会变革和发展所提出的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时间有限,但是在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它始终都以比较大的热情关注着现实提出的问题,并努力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体现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总结这近20年的研究,中国政治学研究所涉及的主题主要有以下十二项:

1、范畴与体系。范畴与体系是一门学科发展的基础。中国政治学恢复后,为了学科健康发展,对学科的范畴和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不仅澄清了政治的含义,而且明确了政治学研究对象和研究体系。(注:王沪宁:《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新趋向》(1980—1986),见《政治学研究》,1987年,第2期。)这项研究工作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也有力地改变了中国社会对政治和政治研究的传统偏见,为政治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尽管有关这方面的问题,目前还有人在讨论,但这已属于学科发展中的问题。

2、国家与社会。这个主题的研究贯穿中国政治学发展始终,但在不同时期,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在80年代初期,主要是对国家职能再确定的研究,强调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社会主义国家应充分发展社会管理职能。到了80年代末,随着改革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行,国家全面管理社会的传统局面开始动摇,社会自主性日益增强,于是,研究的焦点转向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探讨了市民社会、国家相对自主性、政治管理等理论问题。

3、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主题,同样也是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在这对关系中,政治学研究主要关注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发展;关注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其代议功能、立法功能和监督功能;关注宪法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提高对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后,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从原来的法制建设扩展到如何在完善法制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的问题,这其中涉及的问题有: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制度条件、实践机制和政治文化背景。

4、发展与稳定。在中国社会,政治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它是保障改革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这种要求从一种简单的政治要求变成社会变革和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是在80年代末。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一问题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主题。中国政治学主要从政权体系的建设、利益关系的协调、权力结构的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顺、政治参与的发展、社会调控体系的健全等角度来研究这个主题。在“八五”和“九五”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中,国家对这方面的研究给予比较大的重视。(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这类项目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稳定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中国政治稳定研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反渗透”等,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5、人权与主权。这是中国在开放条件下政治发展面临的一大主题。政治学对人权的研究主要在两个领域展开:一是在政治学基础理论领域,即主要研究人权理论的政治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二是在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领域,即研究人权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中,人权与主权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主权有了保障,国家才能独立和发展,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权。政治学对主权的关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主权的一般理论;二是国际关系中的主权问题;三是国家统一中的主权问题,即“一国两制”中的主权问题。在这三方面,中国政治学研究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6、政党与政权。党政关系问题,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邓小平在设计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时,将其置于改革的首位。(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因而,它成为中国政治学恢复后首先触及的三大现实政治问题(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政府机构改革和党政关系)之一。政治学在这方面主要研究了这样一些问题:党政职能分开;党实行政治领导的制度途径;党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党的领导与基层政权建设;党政关系与中央政府权威;党的治国方略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等。(注:由聂高民、李逸舟、王仲田编的《党政分开理论探讨》(春秋出版社,1987年版)是比较早系统探讨党政分开中各主要问题的论文集。)

7、机构与职能。政府机构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同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但同时又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消除政府机构改革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为此,政治学提出了以改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注:人民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政府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问题论文选》,是政治学恢复后第一本比较系统探讨政府机构改革的论文集,有一定的影响。在谢林、方晓主编的《外国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与谭健主编的《外国政府管理体制评介》两本论著中,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关系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讨论。)这个原则后来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原则。在具体的机构改革上,政治学研究还在政府职能、机构的合并与调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编制管理和科学化以及人事行政的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8、政府与市场。这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提出的问题,其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以及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这其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在这些问题中,目前政治学研究的课题有:产权问题、政府职能转化问题、政府职能实现方式问题、政府提供公共政策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和指导经济的途径与手段问题、经济和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府推动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正与正义问题等。由于这些问题多与经济有关,所以,政治学在这些课题研究中大量借鉴了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从而丰富了政治思维、扩展了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视野。

9、中央与地方。中国的改革是以放权为其逻辑起点的。放权包括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社会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这其中涉及到权力与利益、集中与民主等重要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一向十分困难。改革初期的放权,是针对改革前的高度集权。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到80年代中期,地方主义膨胀所导致的“地方割据”、中央权威弱化,使地方分权陷入危机,直到90年代初,实行分税制后,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才进入比较正常的发展轨道。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过程中,政治学研究在总体上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中央集权是必要的;财税是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地方自主权力;地方政府应尊重中央权威,服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央应在提供地方必要的自主发展空间的同时,通过发展社会大市场和对地方政策的有效调控,有效地消除地方割据。

10、决策与行政。决策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后提出来的。它一方面是针对改革开放前形成的以长官意志为特征的非理性决策的严重弊害,另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变革发展对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要求的日益提高,其核心是如何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治学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从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和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研究这个问题。(注:1986年,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全国软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发言强调指出:“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见《光明日报》,1986年8月1日。)在这方面,政治学研究涉及了这样几个问题:干部“四化”与科学决策、政治民主与决策、政治过程程序化与决策、政府智囊机构与决策科学化、政治参与与决策民主、法制建设与科学决策等。对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政治民主的发展,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政治生活中的家长制作风和长官意志,扩大了知识、人才以及社会舆论在政府政策形成中的影响作用。

11、权力与腐败。随着改革所带来的体制转轨、资源分配方式变化、利益重新组合和价值观念变化,以权力为核心的腐败开始滋长和蔓延,并逐步演化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政治学对腐败问题关注比较早,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并很快形成热潮。(注:王沪宁著的《反腐败:中国的实验》,是中国政治学界系统研究中国反腐败问题的第一部论著。该书出版于1990年。)政治学的研究主要从权力制约、法律约束、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化等角度探讨防止和约束腐败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在这其中,对如何通过权力制约来限制腐败的研究最为活跃。在反腐败的研究中,政治学者还把腐败作为一种在各种政治体系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12、自治与民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包括各种社区管理组织)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凸现出来。这个问题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些基层自治组织由于没有必要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支持,严重涣散,不起作用,以至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调控最基层社会的机制和基础,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部分农村;一种是由于有比较好的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文化力量的支撑,这些基层群众自治不论在民主的形式还是在自我管理的功能上都得到了良好发展,展现出获得自主性的社会和社会主体的新的发展趋向。这两个极端对中国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深刻的政治内涵,前者关系到中国社会调控和政治稳定问题,后者关系到中国民主发展基础和前途问题,这样,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很自然地成为90年代中国政治学关心的重点问题。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从总体上讲,还仅仅是个开始,方兴未艾。

三、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

以美国学者华勒斯坦为主席的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近年出版的《开放社会科学》一书中,分析了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内在关系:“若要对社会变革进行合理的组织,那就必须首先去研究它,了解支配它的种种规则。这就不仅为我们后来称为社会科学的那一类学科提供了发展空间,而且还对它们产生了深刻的社会需求。”(注: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中文版,第10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深刻需要而恢复和发展的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中对中国政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要求。这也就是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贡献给中国政治发展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而且这些贡献是在政治发展与政治学发展的相互推动中实现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贡献是复合性的和内在性的,而不是体现为简单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因而,很难确定政治学研究的某一项具体的研究或成果对中国政治发展形成的实际作用和影响是什么。所以,这里就中国政治学发展对中国政治发展贡献的考察,不是从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就出发,而是从中国政治学发展本身为中国政治发展所创造的积极条件出发。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发展目标。1985年,邓小平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发展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显然,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围绕着这个目标,我国展开了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邓小平在其发表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原则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政治学研究深入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如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完善选举制度、决策民主、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反对腐败等。1986年前后,为了把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具体化,并全面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提出了三大改革目标和三大改革内容。但是,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比经济体制改革更复杂和艰难,需要谨慎,需要认真研究,所以,认为这些目标和任务还必须具体化,以便使改革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180页。)这个要求,既是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同时也是对政治学研究提出的。为此,政治学研究对以往已提出的具体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丰富,提出更为具体的改革目标和方案。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法制建设方面给出了十分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显然,这个具体目标体系中包含了不少政治学研究成果。目标与手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当政治学为政治发展提供具体发展目标的同时,实际上也提供了各种可选择的改革手段,这实际上为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途径。

其次,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政治发展是与中国全面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发展,尤其是体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直接关系到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全局。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深厚、规模巨大、法制薄弱的社会中,政治改革所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十分复杂和艰巨的。这就决定了合理的发展战略选择对中国政治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战略失误,我们所要付出的代价,不仅是政治上的,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所以,我们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一样,只有自己的和别人的经验与教训,而没有现成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发展战略只能在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总结中逐步形成。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这样走过来的,同样,中国的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中国的现实发展状况表明:尽管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但是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和社会性质出发、从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握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战略,在总体上是成功的。这种合理的发展战略的形成,一方面是基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实践和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政治学研究为发展战略选择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政治学研究在这方面的贡献,主要体现为政治学研究对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做了研究和回答。这些重大理论问题有: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关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征与内涵;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化中央权威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权力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功能等。虽然从总体上讲,政治学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还是初步的,但是政治学对这些理论问题的研究,对于形成合理的中国政治发展战略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中国政治学发展改善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基础。虽然政治发展的动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体现为政治主体的政治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的政治文化对政治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在特定条件下,这种作用可能是决定性的。因而,良好的政治文化基础是政治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前提因素。在这近20年的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政治学发展对促进中国政治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政治观念,传播了新的政治意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年代,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的政治观念被严重扭曲。因此,改革开放后,中国政治发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改变人们旧的政治观念,对政治和政治生活形成新的认识。中国政治学恢复后,在普及政治学基础知识的过程中,也向人们传递了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新的政治意识,使人们不仅意识到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认识到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真正目标以及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这些观念和意识上的变化和发展,为政治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心理和文化基础。二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直接从事政治学研究和党政管理的人才。政治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学所研究的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政治发展的一个关键就是人们对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这种规律缺乏科学认识和把握的政治发展将不可能成功,甚至可能走向危险。“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专门研究政治的学科和培养专门从事政治研究的人才,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与此同时,政治学学科体系和培养体系的确立,就使得政治学能够不断地向政治体系输送具有现代政治意识和管理知识的党政管理人才,而且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政治学发展在这方面的贡献还将继续扩大。这些新生力量不断进入政治体系,不仅有助于实现邓小平确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即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注:邓小平认为要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保持领导层干部的年轻化。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9页。)而且也为政治体系在政治发展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中国政治学发展对政治发展的贡献问题上,虽然我们不能说没有政治学的发展就没有中国政治发展,但是我们能够说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能没有政治学的贡献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政治发展需要政治学发展,需要政治学有更大的作为和贡献。

四、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启示

自中国有政治学研究以来,这20年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最大的。我们总结这段历史,一方面要肯定我们的成就,但更重要的是认识我们的不足。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政治学才能继续发展,才能有更大的进步。概括来说,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这样几方面:在学科建设上,我们的学科体系在总体上与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研究内容上,还有不少重大政治理论问题没有得到科学的回答和解决,政治学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在研究的效果上,政治学研究的理论创新性还不够,因而突破性成果不多;在研究的取向上,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有许多应由政治学回答的问题,政治学没有去研究、去回答;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学研究对研究方法的创新重视不够,因而,从总体上讲,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还不够丰富;在研究的学术性上,政治学研究的总体学术水准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正像中国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总体性的一样,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也是总体性的。这种不足,除与其发展的客观条件和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有关外,更重要的还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中国还处于发展、成熟过程中这一客观事实有关。显然,对于发展一门成熟的社会科学来说,20年时间还略显短了些。因此,要弥补或消除这些不足,除了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整体上的不断充实和发展。在中国社会,政治学要继续获得整体的充实和发展,从根本上讲,有赖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赖于中国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总结历史是为了未来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历史的总结,重要的不是在于整理过去,而是在于从整理过去中寻求能够对未来发展有启示的东西。本文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思考和努力,笔者认为,这种启示主要有以下内容:

启示之一,必须把学科建设置于战略地位,没有学科的发展,政治学的总体发展就必将因缺乏后劲而自然萎缩。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80年代政治学恢复后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但遗憾的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今天的学科体系并没有比20年前发展多少。在当今时代,陈旧的学科体系是无论如何也产生不出一流的学术的。

启示之二,政治学发展应坚持引进和创新并举,不可偏废。有分析地引进国外的前沿理论和先进方法,有助于中国政治学研究水平的总体提高,但是,这不是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力所在。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应是自己的理论创新。理论创新的基础,一方面是对前沿理论的把握,另一方面则是对现实政治的深入研究和科学把握。因此,对于中国政治学的整体发展来说,引进和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引进不能代替创新,而创新不能否定引进。只要有创新的精神,任何引进都将不是盲目的接受。

启示之三,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资本应是对中国政治的系统研究。中国政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历史上的中国政治,二是发展中的中国政治。前者作为一种独特的政治文明而对世界有意义;后者作为政治发展的经验而对世界有意义。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政治是个世界性的政治学研究课题。中国政治学在这方面自然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当然,把对中国政治研究作为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资本,只是相对而言的,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也不能是绝对的。

政治学篇7

为了使政治学沿着科学的方向发展,确定这门学科研究的对象、范围,应该是当前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也开始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只想从政治学的历史沿革当中,中西对政治所涉及的范围的比较,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治科学的基本看法等方面作一些探索,谈一下自己对政治学研究对象、范围的粗浅看法,以供研究的参考。

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部门首先发生于西方。西方系统的政治学一般地说形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而亚里斯多德所著的《政治学》(POLITICS)则是第一部系统论述政治科学的著作。

古希腊是由许多独立的城邦(POLIS)所组成的。任何公民都必须是一个城邦的成员,不能离开城邦独立生活。各城邦虽然都是建立在奴隶占有制社会基础上,其政权的性质都是奴隶主阶级,但由于各自的具体条件不同,因而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组织体制、管理形式。到亚里斯多德生活的时代(公元前384-322年),希腊的城邦制度正面临着分崩离析的严重危机。亚里斯多德为了维护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他研究了100多种希腊的城邦组织,其目的则是要寻求一种解救希腊城邦制危机的途径。在这个基础上,亚里斯多德写出了他的名著《政治学》。从此,政治学便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体系在西方建立起来。

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POLITICS)一词,是从城邦(POLIS)一词衍生而来,意思就是关于城邦的知识,是研究城邦问题的理论和技术。(参阅吴寿彭译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1965年版,第110页译注①)后来西方语言中政治学一词,也都是由此发展而来。如英语中的POLITICS就是CITY(POLIS)+SCIENCE所组成,意即关于国家的科学。

亚里斯多德是从维护摇摇欲坠的希腊城邦制出发的,所以他在《政治学》中首先提出了“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即人天生(自然)要过城邦生活的命题。为此,他研究了城邦(国家)的产生、性质、目的、任务等基本理论原则问题。其次,他研究了各种形式的城邦,对国家的各种体制的组成,优劣比较以及其变革等问题作了深入、具体的研究。最后,他还提出了什么是最好的城邦生活,对理想的城邦构成,管理原则也都做了考虑、分析。换句话说,亚里斯多德《政治学》一书是以国家(城邦)为中心,具体解决关于国家的基本理论(产生、本质、目的、任务),国家体制的划分原则和分类等一般问题,以及如何建立、管理国家,即管理国家的实际问题。这种观点奠定了以后西方对政治科学的基本认识,确定了西方政治科学的对象,它一直影响到近、现代(参阅吴恩裕《论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自从亚里斯多德以后,西方的政治学说一般地都是以国家问题作为中心。

西欧封建社会一切科学部门都是“神学的婢女”,政治学当然也要服从于神学,其中心内容主要是教权与王权谁应居于最高地位的争论。直到近代随着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资产阶级的成长才逐步改变了这种状况。

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是反封建斗争中建立起来的。为了争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权,资产阶级思想家逐步摆脱了神学,提出了新的政治观点。这时,“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人权,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所创造的。”(马恩全集,第21卷,第546页)这个转变,在17、18世纪西欧各国的政治思想中都明确地反映出来。尽管当时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但基本的政治观点却有一致之处。当时的政治理论是把国家法律看成决定一切的东西,认为只要从政治制度上进行变革一切问题也就都解决了。这样,当时的政治科学都是以人的自然权利和契约论为前提,以不同的方式论证为什么要设置政治权力——国家?人为什么要服从政治权力,以及为什么接受其对个人权力的限制、限制的程度和范围如何?什么样的政治权力最能保证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平等?这些观点,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适合自己需要的政权提供了理论。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的政治科学的内容,主要是建立一套与中世纪神学不同的新观点,重新解决关于对国家的认识,关于国家体制和建立原则等方面的问题。

进入19世纪以后,西方各主要国家资本主义基础已经奠定,资产阶级已由争夺政权的阶级变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这时“政治已成为资产阶级对整个社会的统治。”(《马恩选集》,第一卷,第110页)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确保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政治科学的主要任务,也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是在于如何维护资本主义“秩序”。这时,资产阶级开始抛弃革命时期的一些观点,从“理想主义”逐步进入“现实主义”。从着重于哲学的研究进而着重于实践的分析,政治科学也就着眼于对具体政治制度的改革。自从孔德以后,西方政治科学发展的总趋势就是把政治学与社会学紧密结合起来。奥地利的巩布洛维奇在《社会学与政治》一书中就说得比较明确。他说:“只有依据社会学,政治学才能成为实证的科学”。此后,资产阶级政治学的总的倾向是在于对政治现象进行“实证”的分析,即更注重于对国家的实际政治活动的分析研究。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就曾说:“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的任务,决不在于去判断国家一般应当是这样或那样的,它们应当去帮助制定政治的研究方法。依靠这种方法,人们可以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和得到利益”。(《THEPUBLICENDITSPROBLEMS》》)在现代,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西方更出现了所谓政治社会学、政治行为主义,现实主义政治学,等等。他们声称政治学的主要任务在于记述“人的政治行为”,(G·GATLON:SYSTEMOTIEPOLITICS)或认为“政治学的任务主要不在于提示政治的真理,而是解决实际的任务”。(MARGENTHAM:POWEROFPOLITICALCONCEPT)这样,他们就把政治科学从研究政治制度扩展大到研究政治活动,从研究政权机构的活动扩大到研究各种政治团体的活动。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学者认为政治学是“关于国家的科学”,同时也认为从更广泛意义讲,政治学是研究“团体、组织和制度”的政治活动的科学。

总之,从19世纪中期以后直到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把政治科学的研究对象逐步由传统的研究国家的一般原因更加趱于研究政治实际活动,从一般研究国家问题更加广泛地研究与政治活动有关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研究政治与社会相互关系问题。然而我们也可看到,无论如何,西方现代政治科学所强调的仍然是研究两方面的问题,即所谓“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而其中心自然是围绕着国家问题。(参阅米·波杜纳瓦茨《政治学与政治社会学》)这一点,仍然被认为是区分政治科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键。

以上,我们并不是要研究西方政治科学的发展史,也不是要提示各种政治科学的内容与实质以及他们的历史作用,更不在于要具体地分析各种主张。通过这一概述,主要地是要说明在西方,作为一个独立的科学部门的政治学,其研究的对象一贯地是以国家问题为中心。只是随着不同的历史情况,这门科学的具体范围也有所发展。这无疑地对我们确定政治学的研究对象能有所启示。

中国古代社会对政治的理解有与西方不同的特点。总的说来,自从夏商进入阶级社会直到近代以前,由于中国学术分科的不明确,政治学在中国并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然而,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就不注重政治问题的研究,对政治就没有一定的认识、观点。恰恰相反,从中国古代历史发展来看,政治问题历来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从一定意义讲,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的整个文化领域都非常关注政治问题,也即如何安邦治国问题。早在《书》、《诗》中,就有大量的论政的内容。《书》实即是一部政书。在《洪范》篇中就曾明确地提出了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等所谓“农用八政”,这实际就是维护统治权所必需的八件大事。及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动荡与发展,出现了“百家争鸣”,政治问题就更成为各家各派的中心议题。司马谈在《六家要旨》中就说:“《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是说明了诸子百家虽然观点不同,但其目的都是在于提出一套治理国家的方案。春秋战国时期奠定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基础,在以后长期封建社会中,思想家们,也都无不在治理国家问题上提出各种不同的见解。

中国与西方不同,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国家制度基本上是君主制;自秦以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又成为基本国家制度。集权与分封,统一与割据虽然也有过斗争,但这不过是历史上的一种例外,而且君主制本身也始终未变。因此,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与西方不同,它主要不是解决如何组织国家问题,即建立何种形式的政体问题;而是要解决在君主的最高统治下,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治国之道”。荀况的一段说很有代表性。他说:“彼国措者,非封焉之谓也,何法之道,虽子之与也。”(荀子·王霸))这就是说国家问题主要是用什么方法和用什么人来治理国家。因此,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特别注重如何在维护君权之下,处理好君臣、君民关系,即统治阶级内部以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以便使封建统治长治久安。

基于以上情况,中国古代所谓的政治,首先就是指一种事务、管理而言。中国古代的政与治不是联用而结成一个词的。“政者事也”,是指事务而言,而“治者理也”,则是指的管理。但是,从二者的含意看,总是相通的。所以,也可以说,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就包含有政治行动的意思,是一种“动态的”。有谓:“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礼记·促尼燕居》)也正因如此,中国古代讲“政”总是说“为政”、“从政”,而且“为政”与“治国”相当。如《说苑·建本篇》中引称:“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既富乃教之,此治国之本也”。至于把政治联用乃是近代的事。直到孙中山讲:“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也还带有中国对政治了解的特色。

中国古代对政治既然作为一种事务理解,实际上则是指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而言。也即所谓“政者制也”。这就是说,把政治是看成一种行为准绳,使被统治者有所遵循。所以说“政”就是“使不正归于正”,就是所谓“下所取正也”。特别是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君主掌有最高统治权,就更使得在中国古代政、治、正、制,以至法、令等在含义上都有相通之处。(参阅陈顾远:《中国法制史》第一章)与此相联系,在中国古代谈到“政治”时,也就总是强调统治者的作用。所谓“欲政之速行也者,莫若以身先之也”。(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孔子也多次讲“政者,正也”。如:“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哀公问曰:敢问何谓为政?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礼记·哀公问》)唯其为此,也就使得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很重视如何处理好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即治人者与治于人者的关系问题。这表现在一方面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对立起来,而另一方面又提出了“重民”主张。

再者,中国古代实际把“政治”作为一种统治的手段。儒家思想长期在封建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儒家是强调“礼治”、“德政”的。他们总是把礼教放在首位,其次才谈得上用行政手段和施用刑罚。在这里,政治不过是一种行政管理,是维护统治的一种手段。如孔子曾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因此,中国古代以儒家为代表的政治学说总是把教化、管理、刑罚三者结合起来,而作为先后相辅的三种方法。有所谓:“德不盛则饬政”(《大戴礼记·盛德》)“教不善则政治”(《国语.齐语》)在《孔子家语》中有一段详细的记载更说明了这个问题。“仲弓问于孔子曰:雍问,至刑无所用政,桀纣之世也;至政无所用刑,成康之世也。信乎?孔子曰: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刑政篇》)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方法是首先用思想教化,其次才用行政命令,如果教育不改,管理不从,危害了社会,最后才使用刑罚。可见,他们是把政治作为一种统治的手法的。

以上,我们是要说明中国古代所理解的政治主要是作为国家统治者处理各种关系的一种事务管理,一种政策、措施,一种统治手段,总之是一种“治国之道”。这也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和西方政治学的一个重大差别。当然,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也不是不注意政治制度问题,但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使得这个问题总是从属于“治国之道”中。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详细地比较中国和西方政治学的区别,而是要从中国政治学的主要特点说明中国古代尽管没有形成像西方那样的独立的政治学,但对政治的了解仍以治理国家为其中心内容,这也是值得我们在研究政治学时所参考的。三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标志了一切科学部门的一次根本变革。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科学上最根本的贡献就是“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所制约”。(《马恩选集》第一卷,第602页。)

从这里我们便可以看出,作为社会科学之一的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以前政治学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一切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从前,一切“社会学家不善于往下探究像生产关系这样简单和原始的关系,而径直着手探讨和研究政治法律形式,一碰到这些形式是由当时人类某种思想产生的事实就停留下来;结果似乎社会关系是由人们自觉地建立起来的”。(《列宁选集》第一卷,第7页)正因如此,所以资产阶级和以前的政治思想家,总是把政治法律形式看成是决定一切的,他们脱离开一定的经济关系去研究政治法律形式,单纯地追求政治法律的改革,而且认为这就能决定经济关系,维持人类社会。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政治、法律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任何政治改革和政治活动都要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当然,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也不否认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然而归根到底政治始终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提示了政治是阶级间的关系,政治斗争的实质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斗争。以前,人们充其量把政治斗争看成是个人之间或各集团之间的关系和斗争,从来没有揭示出它的最本质的内容。只有马克思主义才做到了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自从人类社会产生阶级以来,直到将来共产主义实现,人们之间的关系最本质的便是阶级关系,因此,政治也就是如何处理各种阶级之间的关系,而“任何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马恩选集》,第四卷,第247页)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也就认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列宁选集》,第四卷第370页)对这点,同志说得很明确,他说:“政治,不论革命的反革命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不是少数个人行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政治是阶级斗争,这是就其实质而言,它指明了在阶级社会中政治的最本质的含义,而这种揭示正是马克思主义与其他一切派别不同之处。因此,我们绝不能摈弃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果说以前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偏差,问题并不在于把政治了解为阶级斗争,而是把它简单化,绝对化了。

阶级斗争不仅表现在政治斗争上,而且也表现在经济斗争、思想斗争上。因此,讲政治是阶级斗争只是就其实质而言。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讲到政治、政治斗争时,也主要是以国家政权问题为其中心的。对这点,恩格斯曾说:“马克思则证明,过去的全部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马恩选集》第三卷,第40页)列宁在区别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概念时,说明更明确。他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当阶级斗争不仅属于政治范围,而且抓住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机构时,才是充分发展的、''''全民族的''''阶级斗争”(《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54页)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对政治的理解也没有离开国家政权问题,政治不能离开经济关系独立存在,其实质是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最根本的问题则是国家政权问题。列宁说:“马克思一贯坚持阶级斗争学说,并把它贯彻到政权学说,国家学说之中”。(《列宁选集》,第三卷,第191页)因此,根据经济和阶级关系来研究国家的产生、发展和消灭的规律,指出国家的实质,研究国家政权的组织、管理及活动等,特别是作为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来说,关于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和维护政权的问题,也就应该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主要内容,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列宁为什么把政治说成是:“参与国事,指导国家,确定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了。(《列宁选集》,俄文版,第21卷,第14页)也就可以理解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同样把政治看成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的意义了。

政治学篇8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根本性革命。在网络社会中,谁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网络技术,谁就能在政治上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和发言权。网络不仅是一种信息,更是一种新的资源,一种科学技术力量,一个强大的生产力,一个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政治影响力。它已经在政治意识、公民权力、政府决策、军事战争、国际政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和网民的政治活动已离不开网络了。网络及网络资源、技术作为一种生产力,将最终决定一个国家政治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推动着政治发展。政治在未来社会直接表现为对网络的争夺、控制、利用,政治将围绕网络展开,网络成为政治的“中枢神经”,网络政治学科也由此产生。

本文认为,网络政治学是以互联网为主要特征的政治学科,网络成为政治活动的主线,政治活动的输入、转换、输出都依靠网络进行,其内容和特征与传统政治学有相似性,又有不同点。每一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网络政治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也要界定其研究范围。政治学起源于古希腊,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仍有争议和不确定。不过,尽管社会事务纷繁复杂,它的研究对象不外乎国家、权力或政策三个主要方面。与其相对应,其政治学也分别派生为国家政治学、权力政治学和政策政治学三大类。当今网络的发展在政治学的这些研究领域里不仅逐渐深入,而且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将取代传统政治学,成为信息时代新的政治理论——网络政治学。我们将从网络国家、网络权力、网络政策和世界网络等几个方面分析网络在当今政治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网络政治学内容

(一)网络国家学

一些学者认为政治学是研究国家的学说。他们认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治现象是国家的活动以及围绕国家而展开的活动。因此政治学实际上就是国家学说。从历史来看,政治学的创始人,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所写的《政治学》所使用的“政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Plis,意指城邦,即城市国家。

从传统政治学的发展来看,政治学的整个研究始终是围绕着国家问题而展开的。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观念来看,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应当为国家。如列宁所撰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国家与革命》《论国家》等,继承和发展了《共产党宣言》把国家问题作为研究的中心问题。正如列宁所说:“国家问题”是“关系全部政治的主要和根本问题。”[1]西方政治学常用“政治体系”这个概念来代替国家,但政治体系无非是国家的政治体系。从国家学这个角度出发,政治学主要研究影响国家活动的各种政治力量,如阶级、政党、组织、阶级斗争和革命等。而现今国家或曰政治体系的这些因素无不披上网络色彩,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网络社会,现在政治国家已发展到了网络国家。

1.网络政治体系

政治体系是一种输入、转换、输出的政治机构系统。民意经政治渠道输入政府体系,政府根据民意进行决策的转换,施行行政的输出,再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再调整决策输出。它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政治体系。网络时代的政治体系相比传统的政治模式更是一个前所未有、充分活跃的有机体。

网络政府就是网络时代的政治体系。网络政府将代替传统政府政治体系,系统程序式管理取代政府实体性管理。美国学者都用Governance一词来称谓网络政府或曰电子政府的管理,包括完备的网络法律系统、新型的立法和选举机制,新型的行政管理和司法体制等。网络政府通过网络双向交流以汲取民意,让社会各阶层政治要求输入网络政治体系。行政部门内部,政府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通过互联网,建立了完备和有序的网络管理体系。政府利用网络提供政府信息,决策迅速传达千家万户,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几乎所有的公开信息。网络的快捷也使公众信息反馈和政府对问题的回应速度大大加快。网络还使民众与高层政府官员的直接对话变得经常和方便,公民和政府实现了没有中间环节的直接沟通,有利于化解矛盾,密切关系。

同时,政府机构利用网络技术可大量减少机构、人员,建立高效政府。据统计,由于实现政府信息化,1992年至1996年美国政府员工减少了24万,关闭了近2000个办公室,简化了3.1万页行政法规。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中间环节的减少,减少了信息传输的扭曲、失真,政治输入、输出效率提高,政治系统更趋稳定。

2.网络上的集团、组织

网络政治对传统政党产生巨大冲击。首先是网络的多元价值观影响党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从而减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其次,互联网对原有的政党组织形式发起挑战。传统政党都实行与行政区划相一致的地域性组织结构。互联网络真正实现了“天涯若比邻”,党务活动从此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然也突破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级别限制。政党的组织活动和方式也将发生变革。

在网络上,人们之间同样可以形成某种“集团”甚至“组织”,但在形态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原来现实世界的群体组织形式相比,网络上的组织可以说是“虚拟”的,称之为“虚拟共同体”。他们是由一群志趣相同的人在网上组成的。与传统的社团相比,网络虚拟社团组织起来更方便,范围几乎不受限制,它把人的交往空间扩展到整个地球。有的社区与真实生活中的社区具有几乎一模一样的复杂结构,既有社会等级,也有官僚制度。正在兴起的非政府组织通过互联网联络、组织、宣传,已经熟练地掌握了在网络时代与政府既斗争又合作的艺术。这些社团能在短时间内形成暴风骤雨般的力量,掀起政坛的轩然大波。如1999年西雅图世界贸易组织会议期间,各种非政府组织就是靠互联网进行串联,遂形成会场外的巨大声势。这种非政府力量的扩张已对政治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二)网络权力学

有些学者把政治学看做权力学。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说:“对我们来说,‘政治’意指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的分配。”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也曾说:“政治学是一门经验的学科,研究权力的形成和分享。”[2]因此,政治学也被界定为研究政治权力的科学[3]。所谓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团体,按照其自身的愿望,去支配其他的人或团体的现象。社会政治权力争取或获得,主要在阶级权力,政治意识统治和民力。而在网络时代,这些权力的较量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

1.网络阶级权力斗争

当今国内政治国际化,国内政治事件、权力争夺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势力的干涉与影响,国内阶级斗争与国际大环境紧密相联。20世纪后半期,国际势力干预一个国家的国内政治的现象频频出现。许多国家在联合国内倡导制裁实施种族隔离的南非;美国和北约插手南斯拉夫内部事务,美国干预中国台湾、事务……这些干预,有的代表了国际正义,有的则是霸权主义行径。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国家的问题,瞬间就会成为国际问题: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生态灾难、民选政府的海地军事等等,都会引起世界性的网上评议与干涉,迅速形成压力集团或反对派,一个国家的内政受到全世界的影响。这就是网络政治的特色。可以设想,或许某国阶级政治权力之争的一次总统大选,不是国内某个政党或人民独立民意的结果,而可能是一种国际力量操纵的产物。

国与国之间权力争夺最激烈的形式是国际战争,但现在的国际战争已发展到了网络战争。网络战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主要目标,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基本手段,在整个网络空间所进行的各类攻防作战的总称。在信息时代里,计算机网络成为一个国家的战略资源和战略命脉,一旦重要的网络陷入瘫痪,整个国家安全就面临着崩溃的危险,使“制网络权”的争夺与对抗不可避免。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快速发展,军队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网络与作战的联系也愈来愈紧密,网络成为新的战场空间。网络空间的对抗与争夺成为没有“硝烟”的特殊战场。网络攻击,其威力不亚于核袭击,网络战争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失也不亚于一场核战争。可以说,谁掌握了网络,谁就掌握了未来。

2.网络政治文化

互联网打破了政府对信息的垄断,加速了各种文化的传播、吸收和交融。网上世界是一个言论信仰自由的花花世界,各种类型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准则、道德规范,均可在网上找到立足之地,并自由流动和传播。网络政治文化,思想意识的传播发生了由单向到交互的质变,网民可以在网上随心所欲地“冲浪”,自由地传播思想,看自己想看的东西,就任何问题发表意见,由于利益表达和聚合更加自由,兴趣爱好相投的人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思想交流,就自己的利益组成“电子政党”或“电子院外集团”来影响政治。

没有一个社会能够容忍完全的自由,国家为了维持政权,也在网上寻找新的手段和方法来保持对思想文化的控制。网络霸权主义也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有利工具和机会,通过互联网,加速向世界传播他们的价值观、道德观,进行文化入侵。

网络强化个人自由主义和全球化观念,使东西方文化充分交融,它既是个人自由充分表达的场所,也是政府加强意识控制、国际争夺的地方。它还是各种、反政府信息和可能破坏社会稳定的虚假及恶意信息的存在地。可以说,网络在形成方便快捷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社会各方面利用网络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争夺提供了一个最大的场所。政治活动信息,政治意识灌输,政治宣传发动已远远超过传统舆论的作用和影响。各种思想文化在网上交汇与争夺,是网络政治一大特色。

3.网络政治民主

决定人政治地位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人对社会的汲取,是一种权益获得。政治权力是个人对社会的影响,政治权力平等了,才能实现政治权利的平等,也就是人的平等。社会越不发达,政治权力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网络改变了每一个人的政治能力,它赋予每一个人以近乎平等的政治权力即网络权力,每个人在网络上的权力是平等的,权力的平等实现了权利的平等。根据托夫勒的观点,工业社会后,非群体化社会开始增多,动员多数人变得越来越困难,民主将越来越难以实现。而网络政治却能解决这一问题,因为:网络在民主参与、直接性、公开性等方面不仅达到了现代政治所要求的最高程度,而且网络民主的新形式也将取代传统的政治民主。它有这些特点:

第一,网络民主的直接性。在网络政治中,任何人不再需要由别人来代表自己,他可以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政府的议案进行投票。公民直接参政议政是网络政治的一种最突出的表现。

第二,网络民主的平等性。平等在政治上表现为:一是人人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二是这种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应该没有差别。网络对政治平等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网上,只要符合法律允许的参政条件,你的意见与政治家的意见一样亲切可见。比尔·盖茨认为信息高速公路的优点之一是“虚拟平等”,远比现实世界中的平等容易实现。在虚拟世界里,每一个人的平等政治权利都得到了保障。

第三,网络民主的快捷性。政治事件的发生、你的意见、政治家的态度以及政府决策和相关表决结果,这一系列与政治有关的活动和内容,在网络上是以光速传播的,政治活动变得非常迅速。

未来民主的新特点在因特网和电子投票的进一步发展下,将全面改变代议制民主政治形式。

但网络政治可能产生真正的民主,也可能带来独裁。网络上充分表达的自由已经接近于绝对自由,绝对的权力可能被滥用,从而危害民主制度下个人的权利。如政府限制网络民主,采取控制言论、限制意见发表等手段则又可能退回到专制、独裁。

(三)网络政策学

政治系统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起重要作用的一部分,它的主要功能是根据社会系统的需要,通过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社会中的各种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这种权威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就是政治学所要研究的问题。正如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所说:“政治学即是在研究一个社会中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4]从这个角度出发,政治学被许多学者看做是政策学。

网络化的国家政策是一种更能真正体现全民意志的价值分配。过去,国家法令,制定政策,规定某种政治秩序,限定每个人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实行阶级统治;决定经济发展,调控就业和建立社会保障;控制新闻媒介,左右舆论,确定社会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总之,一切重大决策,都是由统治者决定,与人民的意志相背离,即使有代议制民主机构,如议会,也因不能完全代表民意而形同虚设。进入网络时代,媒体的转化和舆论工具向个人手中的转移彻底改变了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人们可以在网上真正自由地评议政府政策,迫使政府将集中于手中的权力向社会成员回归,全民分权制成为现实,国家决策进入了真正的民主时期。网络进入千家万户,让每一个人对政府行为与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价,使之不偏离大众的意志,任何忽略、甚至违背民意的政治都不能继续。新的国家政治是全体民意的综合,公意的形成和行使通过互联网的双向沟通将更加畅通;行政的决策出自全体人民之手,而不是政府官僚之手,每一个人都参与了政治决策的全过程。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征集意见,也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四)世界网络政治

网络时代信息的无国界传播使传统的国界概念和国家观念受到冲击,传统的国家疆界被一一打破。在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是不分民族、种族和国家的。不同国籍、肤色的人利用计算机方便地相互交往,可以完成许多过去需要“跨国界”才能实现的行动。

政治活动、政治斗争将更多地跨越国界、地域,各国在政治上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借助全球网络系统,一些在网络技术上领先一步的国家,可以向别国大肆散布和传播他们的政治价值观,甚至诋毁和损害他国形象,干涉别国内政。在本国可以对他国进行侵略、颠覆、讹诈、威慑、施压、封锁、制裁、人权干涉等,对他国的国家安全、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构成严重威胁。而且这些斗争是借助网络技术手段以无地域、无国界、无人员伤亡的方式进行的,真正是“无硝烟的战争”。政治活动、政治斗争将在全球范围内不分远近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网络政治学中的国家疆界及将是一个新的概念。在全球网络斗争更趋复杂的情况下,网络的同一性也在加强,各种组织能够跨越传统国家界限,建立起许多共同体,这些共同体都是由全球网络支持的,而不是以共同的生活区域、种族和血缘等为物质基础,国家难以对它们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相互依存,国家政治与国际政治逐渐溶为一体。未来的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现在还很难猜测,可以肯定的是,它将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当然,网络政治也并不是万能的,它可能存在许多问题,甚至不起作用,这也是网络政治学必须思考的。如在阶级矛盾、国际争端白热化的时候,人们也许会摒弃网络,直接诉诸武力。尽管如此,但我们必须看到,这样一个特殊情况毕竟是暂时的倒退,因为网络是人类进步的一种标志,它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它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我们不能因为它的不足就否定它的积极作用,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消极因素的增长,让网络政治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网络政治学体系构建

通过以上对网络在政治体系、国家权力、价值分配和国际政治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可以看出,网络在当今社会中影响举足轻重,它已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全面而重大影响,因此,加强对网络政治学的建设与研究有着重大意义。从政治学的构建因素看,其主要方面无不在网络下发生了质变,可以说,传统政治学已经转移到网络政治学,为此,提出和建设网络政治学科的现实与理论已经成立,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对它的体系进行构建:

(一)研究对象

网络中对政治影响的因素:网络化的政治文化,政治体系,政治运作,政治权力,政治民主,国际关系。

(二)研究范围

1.网络政治体系:网络对政治体系的影响;

2.网络政治文化:网络文化对政治的影响;

3.网络政治民主:网络民主对政治的影响;

4.网络政治运作:网络社会对政治运行的影响;

5.世界网络政治:网络世界对整个世界政治的影响。

(三)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

这里只是对网络政治学体系框架构建提出的一个设想,它还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相信,通过对网络政治的进一步揭示,人们将更好地生活在网络时代。

注释:

[1]《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2。

[2]转引自[美]自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杭州,人民出版社,1987.21。

[3]转引自[美]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6。

[4][美]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43。

参考文献:

〔1〕[美]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美]托夫勒:《第三次浪潮》,北京,三联书店,1983。

〔3〕[美]尼古拉·尼葛洛庞蒂:《数字化生活》,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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