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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论文8篇

时间:2022-06-20 07:37:51

工业产品论文

工业产品论文篇1

关键词:装饰性元素产品体积审美疲劳DIY历史的反复

对工业产品外观的美化在现代产品设计中是决定一件产品能否受市场欢迎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消费群体日益年轻化和人为计划废止制度不断提前化的今天。

在当今的世界,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的工业化程度也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工业产品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于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各种各样的现代工业产品所“包围”。而消费大众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用挑剔的眼光打量着身边的这些产品。这样就促使工业产品的生产者想方设法地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和改进技术,降低价格,并以此来和其他的同类产品生产者相竞争。但在信息技术和科技进步的现代,大多数的工业产品在各个方面都日益的“同质化”,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变的越来越小。而今天的消费大众已经厌倦了长期面对传统或统一的产品外观,求新求变的心理在人们中普遍的存在。这样就使得工业产品外观的装饰性元素被越来越多的展现了出来,成为左右一个产品设计上是否成功,是否会受到消费大众青睐的重要因素之一。

工业产品的外观装饰性因素有哪些,它受到产品自身哪些方面的影响,又是什么因素促使它如此被重视呢?这些都是值得产品生产者和产品设计者思考的一件事情。

一、工业产品的生产的目的性与装饰性元素

要探讨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相关问题,就必须先在概念上清楚哪些产品是工业产品,什么是工业产品的装饰性元素?又是哪些工业产品需要运用装饰性的元素。首先工业产品在生产技术上是区别于一般手工业制品的,是大工业化生产和机械化的产物。在生产过程当中实现了生产管理和产品零部件的标准化。其次工业产品的生产有其特定的目的性,它是以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需求为生产的目的。产品的使用功能的实现依附于技术和物质条件;而产品的精神审美的功能则要靠产品的装饰功能来实现。工业产品的装饰性元素的使用与否,装饰性的是繁是简要由该工业产品生产的目的性来决定。

在众多的工业产品当中也并不是都需要应用装饰性元素的,是否应用装饰性元素主要还要依据该类型产品与人类个体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关系是否密切。也就是是否以产品具有物理上的使用性和精神上的愉悦性来满足个体或群体的需求。例如一些同样是工业产品但不具有以上属性的产品可以不考虑其装饰性元素或者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应用。以武器为例,武器的设计和使用和人类历史的进程几乎是同步的,它的设计和使用有其特定的目的性,即治他人于死命和保护自我。所以其装饰性元素是可以不予考虑或最大限度的被减少的。近现代武器设计史上一个著名的例子是1851年英国的“水晶宫”世博会上一举成名的美国柯尔特“海军”型左轮手枪,它在实现产品的功能性上达到了极至,而全无装饰性元素。当然一些为体现使用者身份地位和财富的特殊设计除外。

另一些产品如农业设备、工业机械等虽然也是工业产品,具有物理上的使用性,但和人们自身个体或群体的精神愉悦性关系并不密切,因而也可以将其装饰性元素忽略不计或者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应用。

二、工业产品的外观体积与装饰性元素

一般来说,一件工业产品的造型、装饰元素(色彩、材料肌理、图案等)都要依附于产品的一定形体体积来实现,脱离了形体体积的载体,装饰性的元素的实现和充分发挥是受到制约的。

例如,一个电子计算器所使用的“纽扣”电磁,由于它的体积微小,所承载的装饰性元素必然会减到最小。当然,这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其产品的价值所决定的。不过体积较小产品也并不都是必须减少装饰性元素,有些体积小的产品却必须在装饰性元素的应用上下大工夫,例如香水的包装物和容器的装饰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再让我们再来看一看一些较大体积产品的例子,从中也会有一些体会。如家用的冰箱、电视机在界面设计上就有更大的空间和多种的形式可供应用装饰性的元素。可以从最基本的材质、色彩入手;也可以从功能形态、界面构成上寻求变化。

产品的尺寸分为实用尺度、舒适尺度和心理尺度。合理的体量感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装饰性元素,在一些情况下心理尺度被凸显了出来。例如在中国的唐代是以女性的身材丰盈为美;而之后的宋代以女性的杨柳细腰为美;到了明代富贵人家以女性小脚为美,既“三寸金莲”,这种审美风潮一直延续到清代。这些都是不同时代人们对于体量感所带来的审美感受的不同理解,这一理解也被延伸到了同一时期的工艺品和其他制品上。如中国的明清家具,明代家具以人体基本比例为依据,体量适中,而到了清代,家具的体量感有所增大,特别是身份、等级意识被与家具的体量相关。现代的工业产品从某种程度上也继承了这一特点。德国和日本两国的工业产品在世界上是闻名的,德国工业产品是以优异的产品质量体系而被公认,同时产品的体量感很强,给人以心理上的安全感。而日本工业产品则是以做工精细小巧而著称,其产品的体积往往较小。这些特征从两国所生产的汽车上也能够得到反映。

由此可见,工业产品的外观体积本身也具有装饰性元素的一些基本特征。

三、产品的价值与装饰性元素

一件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繁与简还与该产品自身的价值有关。例如还是以电子计算器上所使用的“纽扣”电磁为例,由于它的价值很低,增加装饰性元素就要增加生产的工序和材料成本,所以其装饰性元素必然就会减到最小。产品价值大的工业产品有理由,有更多的资金来进行造型的美化、材料应用研究和外观装饰的应用。

四、大众心理对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影响

大众心理层次的需求对于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应用有着重要的影响。“喜新厌旧”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也可以说这种本能是人类社会之所以进步的思想动力。在对待身边工业产品的态度上人们更是如此,不同时代消费群体对于工业产品的外观和依附于其上的装饰性元素,理解和喜好是截然不同的。

曾经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大哥大”移动电话,体积“巨大”、外观粗糙,样式单一,在使用和携带上也都不方便。像这样装饰性元素全无的工业产品本应该不被人们看好才是,但却受到当时人们的追捧,这是很值得引起我们思考的一件事情。在当时消费大众的审美情趣已经有了相当的提高。特别是青年人更乐于追求时尚,欣赏和购买具有新功能有,有很好装饰性的工业产品。“大哥大”这类产品可以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功能主义产品的典范,但却成为当时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也成为了一种时尚和前卫的代表。现在看来它是如此的丑陋,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产品的装饰性元素的看法是受到心理需求影响的。将时间转换回今天,我们又看到了似曾相识的“面孔”,新一代“大哥大”又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除了在技术和功能方面与当今流行的手机一致,产品体积缩小到更适合人的把握外,在外观上还是基本保持了老式“大哥大”的基本特征。简单按键和小屏幕的显示器和毫无装饰的黑色机身,确实给人能给今天的一些人以震撼,这也许就是年轻一代所追寻的“酷”吧!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年轻的消费群体对于标准化的工业产品的装饰性元素感到不满,而进行再加工的,这也就是今天风靡世界的产品“DIY”。“DIY”可以被翻译成“自己动手做”,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可以被理解为人类进入“后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工业产品规模化、标准化以后产品虽然在使用功能上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但是在产品的审美情趣上却过于单一和缺乏个性差别。使人们感到“审美疲劳”。特别是对于现代工业产品的第一消费群体——年轻人。他们越来越追求自身生活的个性化,喜欢在各个方面表现自我,紧跟时尚。“DIY”正适合了年轻一代对于自我审美的个性需求。于是工业产品被进行了“第二次设计”,设计的重点在于对原有产品外观装饰性元素的个性化改造上。例如时下风靡世界的“手机DIY”,“汽车DIY”等。从以上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大众心理对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这一影响同时也反映出产品设计思想上也存在着历史反复的问题:从工业革命前的“为装饰而装饰”,到工业革命初期的“为装饰而设计”,再到十九世纪末艺术与手工艺运动所倡导的“为设计而装饰”,最后发展到今天的“为设计个性而装饰”,产品装饰形式上的“繁与简”经历着历史的轮回。

五、工业产品的材质与装饰性元素

现代工业产品在材质方面的表现力从未象今天这样富余表现力,并且还深刻地影响到产品的装饰性元素。在二十世纪20年代第一把以不锈钢为主要材料的钢管椅在德国诞生的那一刻起,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新的材料比传统的材料如:铁、木材、布、皮革更富表现力,更富于装饰性效果。另一种材料——塑料的诞生使产品在功能和结构上变得更完善,装饰性元素上的表现力也更强了。今天的塑料已经可以被赋予玻璃的特性,材质和纹理处理的像木材一样,泡沫具有了记忆能力。事实证明新材料的出现和应用总是能够带给人们新的惊奇和新的审美感受。靠新材料设计师们更容易实现一些材料机理效果、色彩对比效果、物理和化学变化效果,甚至是光学变化效果的控制。从而将产品的外观引入更多更新,更有趣味的装饰性元素。

当今设计界共同追求的理想设计理念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所应该做到的就是最大程度的满足人类不同各个体的需求。这与大工业化的工业产品设计、生产背景存在着矛盾。如何在工业产品标准化的前提下突出个性差异这是值得每一个设计者思考和探索的事情。一些可变性装饰元素的应用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在产品的外观材质上模仿自然形成的木纹纹理、无意识性的机理变化等都是很好的尝试。

今天的人们在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信息量是空前的,而且今后还会变得更多。各种各样的思想意识和不同的审美情趣都会反映在新的产品设计当中,认识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把握好产品设计过程中装饰性元素与其它元素的相互关系,对于产品生产者和产品的设计者来说无疑值得重新进行一番审视。

参考文献:

[1]李砚祖《产品设计艺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2]{美}普林斯顿建筑出版社编《材料的处理》中国建筑出版社2005年9月

[3]何晓佑谢云峰《人性化设计》江苏美术出版社2001年8月

作者简介:籍贯:辽宁民族:汉助教主要研究方向:工业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

工业产品论文篇2

1.1饲料工业生产总体形势基本稳定

2014年陕西省饲料工业总产量为456.81万t,较2013年的451.48万t增长1.18%;总产值达159.9亿元,较2013年158.01亿元增长1.2%。其中配合饲料产量284.17万t,同比增长5.47%;浓缩饲料产量155.36万t,同比下降5.47%;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量17.28万t,同比下降2.37%。

1.2主要饲料品种四增两降

主要饲料品种中,猪料200.75万t,同比增长1.19%;蛋鸡料125万t,同比增长1.37%;反刍料53.53万t,同比增长8.56%;其他料7.39万t,同比增长5.87%;肉鸡料42.7万t,同比下降2.4%;水产料27.44万t,同比下降7.73%。

1.3产品结构跟进调整

紧跟陕西省养殖业发展趋势,强化饲料产品结构跟进调整。2014年不同饲料在总产量的比重中,猪料为43.95%,蛋鸡料为27.36%,肉鸡料为9.35%,水产料为6.01%,反刍料为11.72%,其他料为1.61%。饲料类别中,配合饲料比重为62.21%,浓缩饲料比重为34.01%,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比重为3.78%,浓缩饲料比重持续下降。

1.4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积极深入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筹措专项资金,加强产品抽检力度,不断强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首次组织开展了全行业省市监管部门交叉检查活动,使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有效地防止了饲料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2014年,陕西省共实施部、省级饲料样品抽检2749批次,合格2736批次,合格率达99.53%,保持了“十二五”以来,饲料抽检合格率连续4年99%以上。饲料生产企业的原料和成品双检意识不断增强,饲料中“瘦肉精”已连续十五年未检出。

1.5规模企业强劲发展

根据陕西省重点企业跟踪调查统计,全省前40位的企业年产销量均突破1万t以上,总量达220.78万t,占全省总产量的48.33%。其中,前15位的企业年产销量均突破4万t,总量达167.28万t,占全省总产量的36.62%。陕西石羊集团农牧有限公司、陕西正大有限公司、陕西华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康达尔高陵饲料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年产销量均突破10万t以上,总量达104.29万t,占全省总产量的22.83%。陕西省内规模领军企业依托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撑,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在带动产业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1.6反刍饲料推广规范推进

按照新的许可条件要求,反刍动物饲料必须单独设立生产线,陕西省混用反刍饲料生产线全部淘汰。截至2014年年底,陕西省获得单独反刍动物饲料生产资质的企业有19家,其中,专业公司9家,年综合产能达165万t。从监测的反刍饲料生产企业看,一年来,陕西省反刍饲料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总产量达53.53万t,同比增长8.56%。

1.7小型饲料生产企业加速退出

通过实施新的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制度,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标准,使小型饲料企业、管理不规范、发展无后劲的饲料企业加速退出。截至2014年年底,陕西省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加工企业数量由257家减少到100家,淘汰率达61%。

1.8原料市场行情波动进一步加剧

2014年,陕西省饲料原料市场行情涨跌互现,波动加剧。其中,主要能量类饲料原料总体呈现震荡上行态势,饲料用玉米9月份平均进厂均价接近2700元/t,全年玉米平均进厂价格达到2422.29元/t,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4.03%;动物性蛋白饲料原料价格一改上年度弱势,开始震荡抬升,在鱼粉价格强势反弹刺激下,其他动物性蛋白饲料原料价格出现明显上涨态势,蛋白含量在45%以上的饲料用肉骨粉全年平均进厂价格达到4410.08元/t,同比上涨15.41%;粕类产品价格一路震荡下行,呈现明显弱势行情,2014年棉粕、菜粕进厂均价分别为3085.83和2762.15元/t,同比分别下跌3.40%和0.47%;蛋氨酸、赖氨酸价格走势分化明显,蛋氨酸价格持续强势,赖氨酸价格继续保持弱势格局;主要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中,除维生素E价格略有下降外,维生素A和D3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微量元素价格保持弱势震荡格局。

22015年工作思路

2.12015年陕西省饲料工业工作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牢固树立依法监管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持续贯彻饲料行业许可条件,强化行业准入,推动行业转型。扎实落实行业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围绕陕西饲料工业发展的新常态,着力研究深化全省饲料行业发展措施,继续按照“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督、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工作思路,在持续强化执行新生产许可条件升级硬件基础上,重点推进实施《规范》,提升软件条件,从而全面推动饲料企业做强做大,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化饲料产业体系。

2.2主要措施

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年内《规范》全面、平稳实施为核心,以提升行业硬件与软件水平为抓手,着力推进陕西饲料行业规范发展,不断强化依法治饲水平,为全省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打牢保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继续抓好六个专项整治,努力实施行业六个转变,即:继续深化饲料原料、违禁添加品、企业检化验室、产品标签、执行标准和经营企业六个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从小型饲料生产企业向大中型饲料生产企业转型、从浓缩饲料向配合饲料转型、从单一饲料生产加工向产业链发展转型、从使用自配料向使用工业饲料转型、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型,从传统销售向现代营销转型为主要内容的六个转型。

2.3陕西省饲料工业主要预期目标

工业产品论文篇3

关键词:工业设计;DFM;设计管理;评价体系

提出注塑产品的艺术创意与制造工艺相结合的设计方法,通过一系列从技术、工程、市场、管理和艺术等方面的设计管理,突破传统单一设计理念,突出工程技术和管理特性,为注塑产品的工业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方法。

1产品可制造性

设计阶段就考虑产品的可制造性,即面向制造的设计(DFM),是并行工程的重要部分,其关键在于产品设计时就考虑到产品的可制造性;目的是设计产品易于制造和装配,在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和功能前提下,降低产品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很多DFM系统是基于零件的可制造性研究,其重点是考虑减少材料费用和制造费用,即考虑产品本身的可制造性。注塑产品DFM重视产品的结构对制造费用的影响,通过DFA(面向装配的设计)来简化产品结构,从而大幅度降低产品制造费用、装配费用,同时缩短产品制造,装配的周期,注塑产品DFM效果比单一零件DFM更显著、内容更为丰富和全面。所以,可制造性是对现实的制造工艺条件,满足用户要求的产品设计对制造资源的一种优化,产品可制造性主要涉及制造成本、时间、加工工艺性、装配工艺性等,而且各种因素对可制造性影响程度不同,所以注塑产品可制造性囊括模具设计、制造和装配,产品生产等全过程的所有因素。

2可制造性设计方法与实践

国内工业设计师普遍缺乏制造知识背景,很难理解注塑产品的功能和市场定位,设计产品尽管具有艺术创意,但从制造方面来看,可靠性不高甚至无法制造。国外工业设计起步早,水平非常高,其设计的可靠实现是以发达的制造水平为基础。参考国外的可靠设计方法,合理搭配设计和制造工艺,强化设计管理,突破以往单一设计理念,突出工程技术和管理特性,为注塑产品的工业设计提出一种行之有效的设计方法。

2.1可制造性设计方法

可靠设计方法是通过设计管理,从技术、工程、市场、管理和艺术等方面综合实施的设计过程,将材料选择、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工艺选择结合成有机的整体,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使设计工作在最短周期内、以最小成本获得设计目标的收敛和优化。通过图1所示的设计方法实施量化设计管理,该方法符合现代企业TQCS(交货期、质量、成本和服务)的竞争战略。

2.2可制造性设计实践

图2所示为电线缆扣,该产品是传统金属卡扣的替代品,其复合特性决定了产品定义是由技术特性的工程概念转化为以人为本的概念,构成了设计师、工程师、管理层和用户群体共同理解的基础。同时,产品定义的特性决定了市场定位,提供了生产管理决策,使设计从模糊需求转化为可测需求。

该产品的功能易用性复合了人性化使用设计特性,满足了表面接触、习惯因素和时尚元素;另外,产品的颜色、形体、表面等设计都是建立在用户体念的基础上,复合了工业设计的外形设计方法;材料选择热塑性塑料,不仅满足了产品的弹性要求,还确保回收再生的可靠,复合绿色设计与制造要求。

电线缆扣的孔、铰链、筋、圆角等结构的设计复合了产品结构设计、安全设计要求,便于安装、受力均匀,还满足产品的便利、安全标准的特殊要求。筋的设计为减少底部的应力,确保制造的可行性必须设计底部圆角,如图3(a)为圆角过小的分析结果,图3(b)为可靠结构。

3基于实例的可制造性评价体系

注塑产品工业设计的可制造性评价是对可靠性设计方法的评价,同时是对产品DFM技术的鉴定,所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1评价指标

产品可制造性评价指标分为两种: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可制造性评价体系如图4所示。

(1)技术指标技术评价主要是评价设计方案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性能要求的程度,包括可加工性和可装配性等。

(2)经济指标经济评价主要围绕产品设计方案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包括方案的成本和周期等。可制造性中所包括的成本有物化劳动成本、活化劳动成本、利润、税金。周期是指产品整个开发周期的时间,但可制造性所包括的时间主要有:准备时间、加工时间、装配时间、调试时间等。

3.2基于实例的评价过程

基于实例推理的求解过程如图5所示,设计信息输入评价系统与从实例库中检索出实例信息进行比较,得到的权值大于设定的临界值判定为完全相似,否则为不完全相似或完全不相似。其中完全相似的情况极少发生;不完全相似与完全不相似也是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一个临界相似度值,即相似度的下限值。不完全相似的信息经过修改,储存至实例库,使实例库具有学习和改进性;完全不相似的信息则判定为可制造性差,返回重新设计,以提高制造的可行性。

4结束语

面向注塑产品可制造性的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基于制造知识通过设计管理的方法,对产品可靠性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在产品设计过程的早期就考虑制造因素,减少设计的反复,从而缩短产品开发时间,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设计了可制造性的评价体系,通过创建实例库,将设计信息与实例进行比较评价其技术性和经济性,确保注塑产品的模具设计、制造和装配,以及产品生产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吴凤芳.工业产品造型设计模式的研究[J].山东工业大学学报,2001,31(5):441-445.

工业产品论文篇4

工业设计是现代社会新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逐渐发展而成立的学科,是现代社会对美学追求的表现。抛开过去人们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工业设计在如今社会上更是成为占据市场的关键因素,它在现有的物质条件下创造出更能满足市场要求的产品,把产品的物质需求和外观要求进行完美的结合,给消费者带来良好的体验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工业设计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在1980年巴黎年会上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ICSID)把工业设计定义为:“就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加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叫做工业设计。”产品的设计目的决定着工业设计的原则,产品的设计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迎合市场的需要,工业设计的原则也就是实用、美观、创新性和经济性,做到质量和美学的良好结合为原则。在工业设计的过程中,人机工程学的应用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人机工程学是研究人在某种工作环境中的解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因素;研究人、机器及环境的相互作用;研究在工作中、家庭生活中和休闲时怎样统一考虑工作效率、人的健康、安全和舒适等问题的学科。”人机工程学主要研究两个方面的内容:人机系统和人机界面。主要是良好的处理人、机器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为解决产品的可操作。

二、国内外工业设计的现状

工业设计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而发展的,工艺的进步和新材料的开发是工业设计的基础,同时受艺术风格和大众的审美指引发展方向。工业设计为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各行各业的重视,然而工业设计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在国外,工业设计被有些国家强制推行并具有法律的制约,对于企业来说,他们积极利用工业设计带来的良好商机来增强竞争力,积极地进行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苹果公司在世界的影响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工业设计在世界上已经是各国加强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平台。在国内,工业设计正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的崛起,政府相当支持设计机构模式,专业的工业设计公司也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中国制造”也在向“中国创造”一步步地迈进,我国的工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也大步提高。

三、通信产品设计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通信产品设计周期在大大的缩短,设备的操作性和功能越来越丰富,然而产品的外观设计却跟不上产品功能的步伐,设计单调而缺乏创新;厂家之间为了寻找捷径相互借鉴抄袭同类产品的外观和形式,国内的产品同质化现象愈发严重。相对于国内工业设计的发展,国外的产品外观和质量同步发展,在保证外形简洁新颖的同时还不断在材料上研发和创新,充分考虑人机工程学给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操作体验,工业设计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于是越来越多国内的设计厂家纷纷开始抄袭国外产品的设计,导致中国的“山寨”产品日益增多。我国的工业设计的发展步伐便相对落后,工业设计的研究与发展也就迫在眉睫了。

四、工业设计在通信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现如今国内的通信产品的设计压力越来越大,企业大多以生存为目的,多数在仿制国外的产品。而要想设计出能够占有大的市场份额并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的产品,要通过充分而深入的市场调研、设计定位、创意构思、设计效果图、模型制作等过程,每一个步骤都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实施。还要将原本的工程结构设计转化为工业设计,使设计充分的结合艺术元素和大众的审美,把产品的质量和外观统一起来,并充分考虑人机工程学、美学、设计心理学等设计因素,还需要充分了解符号语言、价值概念和市场营销的理论知识,最终才能得出一个完整的产品设计。在充满竞争力的通讯产品市场,企业需要改变“通信产品设计只需要在工程技术上寻求突破”的旧观念,要在产品的设计上寻求突破,将产品的内在技术和外观设计相结合,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为用户而进行设计,只有摒弃旧观念,不断接触新的设计理念,才能设计出能够在消费市场占据一席之地的通信产品。

五、优秀产品分析

目前通信领域产生了好多优秀的产品,如苹果公司的通信设备。苹果手机的设计可以说是将米斯.凡德罗提倡“Lessismore(少即是多)”的观念充分运用,无论是iPhone、iPod还是iMac,在苹果的产品上看不到一个多余的按键,简单至极。苹果产品设计合理到位,从产品的选材,设备圆角的弧度,边缘的手感,精妙的icon设计,到看不见的底层效率、甚至包括灯光亮度颜色不那么重要的小角色都经过高标准和严谨的设计,力求每一个细节都能保持水准,并与整体协调。从线以及形状上可以说是现代主义设计,比如正四边形,比例控制良好的矩形,在此基础上引入圆角,引领了时代的风尚。苹果手机的设计外观简洁,功能强大,它不是在形式追随功能亦或是功能追求形式上面权衡,而是在二者之中取得了一个平衡点,使二者都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苹果的设计并不局限于产品外观,它的每一个环节都为消费者的体验精心打造的,任何环节都不让顾客感到迷茫或失望,用户拿到产品后,不需要看说明书便知该如何使用,无论是小孩或老人,都可以在苹果手机上找到属于他们的使用方式,用起来得心应手。在此基础上,它每一次的推陈出新,对旧版本功能的改进,都为用户准备了超出预期的惊喜。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存在,去购买商品,并在生活中使用,苹果手机是以“为用户进行设计”为目的来推出每一件新产品。正因如此,它才得以在全球畅销,深受用户喜爱。

六、结语

工业产品论文篇5

(一)创新性人才给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农产品加工是一个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尤为剧烈的行业,创新的特色化产品与服务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产品与服务创新的依托是创新人才,他们能够运用创新思维来应对瞬时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优秀的创新人才是一个企业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发展的保障。

(二)创新性人才能给加工企业带来效益最大化

首先,技术与管理的创新能够提高加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产品和服务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其次,创新人才能够以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减少企业的中间成本,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节约资源并实现资源的再次利用,能够最大化实现自己的价值进而提升企业的价值。

(三)创新性人才能较好传承与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

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精神力量,每个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它不但能够引导企业员工正确的思想价值观,还能激励创新行为的出现。高素质的人才能够更好地将自己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取其精髓,去其糟粕,使企业文化能够不断地发展传承。

二、湖南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现状、问题与原因

(一)现状及问题

1.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短缺

湖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科技人员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规模以上中小型企业无论是科技活动人员拥有量、具有高中级职称人员拥有量,还是硕、博毕业人员数量均远远低于大型企业;每个企业平均拥有的科技活动人员、高中级职称人员、硕博学历人数,大型企业分别是中小企业的143、139、395倍。湖南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人员拥有情况,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活动人员、高中级职称人员、硕博毕业人员相对量都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低,分别只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2%、51%、25%的水平。因为缺乏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分类数据,若以整个规模工业企业数据的口径,即平均每个规模中小企业拥有的科技活动人员、高中级职称人员、硕博学历人数,相当于整个规模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54%、54%、29%来推算,湖南规模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拥有的科技活动人员、高中级职称人员、硕博学历人数,分别约为3.48,1.04,0.07。据湖南农产品加工行业权威人士判断,实际的情况比这一估算数据可能还要低,这是因为农产品加工行业社会地位、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特殊性等对创新人才缺乏吸引力所导致。

2.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流动性大

笔者通过走访湖南某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负责就业的职能部门,调查获取的相关数据,100名本科毕业生,选择入职中小食品企业的11人,占比11%,这恰好反映了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管理方面的尴尬处境,在仅有的11位入职中小食品企业的毕业生10个月后有6位离职,离职率为54.5%。

(二)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1.行业社会地位不高,创新人才的流动性大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实力相对较弱,资金有限,从报酬、福利,包括企业的长期发展,都缺乏对创新型人才的吸引力。这些都是导致我省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相当多的创新人才随着自身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行业从业经验的积累,选择跳槽到实力更强劲的大企业或沿海大城市。而随着人才的流失,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本加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使其创新能力减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2.管理决策者自身素质先天缺陷,人才管理观念与方法落后

第一,不少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者草根出生,缺乏系统的管理理论学习,自身素质不高,采取以亲情与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化管理方式,缺乏战略眼光,缺少完整合理的组织结构设计,缺乏对创新人才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家族式管理方式的组织结构阻挡了高素质创新人才走向决策层的通道,限制了非血缘,亲情成员的发展空间,不利于创新人才个人与企业的发展前景紧密联系,融为一体。这样的管理方式,必然会大大挫伤创新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与稳定性。这样必然导致创新人才对企业缺乏归属感,没有凝聚力。一旦个人与企业产生利益纠纷,很容易离职。第二,对创新人才管理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认识不足,忽视创新人才在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环节中的重要作用,更忽略了产品创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决定作用。这样就导致了中小企业对创新人才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缺乏针对性,具有管理上的盲目性与随意性,缺乏因人而异的理性分析。第三,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的仍然是传统的行政性人事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过于注重对员工的控制,缺乏对员工的尊重,相应的奖赏措施不够完善。过于重视短期内的业绩表现而往往忽略了员工的长期发展。这样会导致企业内部关系不融洽,缺乏人性化。

3.缺乏对创新人才的持续、长期培养投入

对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从实质上来说是一种长期投资。中小企业的资金有限,规模较小,以及风险较大是我省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创新人才持续投资培养的几大障碍。由于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的流动性大,故使得决策者更加忌惮对创新人员的长期投入与培养,以避免到最后“人财两空”的结局。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的资金限制与战略眼光的短浅,对短期的技术人员培训都难以落实不到位,而长期,高投入的创新人才投资则更是成了一种奢望。这种状态则进而导致企业创新能力停滞不前,在创新意识与创新技术层面都会落后于时代的步伐,落后于同行业的竞争者,形成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恶性循环。

三、完善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人才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构建特色企业文化结合待遇留人的管理制度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员工之间所共同认同的信念,信仰。它包括企业的经营哲学,道德操守,人际关系等,并依此表现出来的企业精神风范。增强创新人才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确立创新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说过:“物质资源终会枯竭,唯有文化才会生生不息”。通过这种途径,可以使创新型人才对自身企业怀有高度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与之相成的就是一支高度凝聚力的企业的创新人才队伍。另外,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结合待遇留人的制度会减少创新人才对酬薪与福利不满而造成的离职率。要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实行一套“能者多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酬薪制度。对于企业骨干与重要创新人员,要舍得付高薪。奖惩分明,把员工的奖金,福利,与职务的晋升与个人能力与工作绩效紧密的结合起来,使的创新人才获得的收入与福利与其自身能力相挂钩。

(二)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防止人才流失

创新人才不同于一般员工,其目标定位、价值取向与需求结构有所不同。因此在对其的激励上,要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情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以考虑发展创新员工以技术持股,人才持股的企业发展模式,让创新人才与科技人员获得一定的产权。这样能够增强创新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有利于刺激创新人才在工作中的积极性。除了物质层面,精神层面的激励也能起到较大的作用,因为创新人才对自我价值的实现有着更高的要求,精神层面的激励可以通过事业以及情感来实现。事业是创新人才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企业如果能够营造一种积极进步的工作环境,给创新人才带来事业上的工作动力;工作中团结向上,友好合作的人际氛围能够给创新人才带来情感上的鼓励。中小企业家要以人为本,真正把尊重人和充分激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放在首要位置,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创新人才提供发展的机会,使创新人才的个人发展和企业发展融为一体。

(三)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培养,投资力度

创新人才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源泉。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投资与培训,也就是中小企业为自身保持市场竞争力与未来的潜力的投资活动。通过对创新人才的培训投资,让创新人员获取更先进的技术,产品创新能力,进而发挥他们的创新能力为企业带来绩效。除此之外,决策层更是要把对创新人员的投资与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战略投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是个长期的过程,不是短期就能奏效的。中外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表明,企业决策者在对创新人才的资金与培训上给予充足的支持,不仅能促进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创造和提升其个人价值,而且更能提升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团队凝聚力,对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四)政府应重视中小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给予相应扶持

大部分中小企业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阶段,在很多方面特别是资金、规模上并不成熟,政府应该给与其相应的扶持。为了让各中小企业树立创新意识,政府可以给企业或者企业职员设立创新项目基金,由各个企业进行创新项目的申报,从中择优,这样一来,既能解决中小企业在科研上资金的短缺问题,又能能给各企业以及创新人才带来激励作用,除此之外,政府应推动企业与各科研院校、机构的合作,给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培训基金,为中小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条件。

四、结语

工业产品论文篇6

关键词:工业产品;工业总产值;分析;预测

前言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不仅仅表现为经济总量的增长,还必然伴随着产业结构的演变。工业做为中国国民经济的第二产业,其发展的状况对于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从1990年至今,中国工业都在稳步前进中,工业的产业结构有了一定的调整,各主要产品的产量都有了质的飞跃。在进入工业化国家行列后,中国实施了各项举措高度重视工业的发展。随着加入WTO的步伐,中国不断引进外资,加大工业的投资力度,十六大的召开更加促进了工业的发展。分析并且预测工业发展的走势,对于国家经济的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原始数据及其新型直观展示图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搜狐财经收集了1990年到2008年部分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工业总产值的相关指标,现采用新型直观图更科学地直观展示数据信息,选取新型直观图中的列比较直观图将各指标绘制成图1。新型表图在每个格子内用椭圆表示数据的相对大小,数据经过正规化到0-1区间,每一栏指标最小为直线(理论上应该是空白,为可视效果绘成直线),最大的为满格椭圆,这种新型直观图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数据的上下变化关系。

由图1可以看出,在这11项指标中,除了布和原煤的产量局部有略微波动外,其他9项指标全部呈宝塔形串珠排列,表示逐年的递增,整体尚未显现出周期性波动。原油、水泥在早期增长速度较快,其余指标的早期增幅比较小。大部分指标的增幅和总量都是在新世纪以后迅速加大的。从每个串珠的上下变化速度看,各项指标还是比较协调的,每个产品产量都是逐渐递增的,这都导致了工业总产量在这19年里也有了较为明显的增加。

二、分阶段分析

从1990年到2008年这19年来,中国在风雨中不断摸索前进。下面用Q型聚类试探下各年份间经济特征的相似性,19年的谱系图见图2,相似性的度量指标采用夹角余弦。

从图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各年份都按顺序整齐排列,没有打乱。Q型聚类是把特征相近的样本聚为一类,原来预计年份排列不应当维持原来次序,现在年份仍按原来顺序。这表明一个重要特征,即我国工业的发展每一个时期(相邻年份)有其相应的特点,特点的变化是渐进的,暂时还没有出现周期。如果出现周期,相隔一个或多个周期的年份数据必然因其相似性而聚为一类。

再利用多元有序数据最优分割找出本文所研究的这19年来工业产品产量的明显界线,分割出多个组(时期)。分割的原理是用数学方法,使组内离差平方和最小、组间离差平方和最大,保证一组内有相似的特征,不同的组之间特征差异较大。本文进行最优2分割(计算过程略),得到一条重要界线,这个界线恰巧在聚类分析的分类界线上。

根据Q型聚类分析和最优分割的结果,我们可以把1990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分为两个时期,即1990—2003年为第一时期,2004—2008年为第二时期。

第一时期的特点是:选取的主要工业产量增长速度相对较慢,指标没有急剧增大。这使得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也随之减慢。

这一时期是中国的工业正处于缓慢提高的阶段。2000年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3年国务院决定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主要任务。这些举措使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了缓慢的提高。第二时期的特点是:选取的主要工业产量增长速度加快,指标急剧增大。这使得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也随之加快。

这一时期中国工业产品产量提高速度很快。这是由于中国加入WTO后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引进外资,再加上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各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并且2004年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商务部和外交部联合了首批《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该目录涉及的国别共包括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67个国家和地区。这些都进一步加快了工业发展的步伐,使得工业的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发展指标预测

普通回归分析方法不能用于对未来指标的预测,现采用前移回归分析方法来预测工业总产值。这种方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前兆或基础的,某年的工业总产值指标值,反映了这一年为下一年各项事业打下的基础,是下一年工业总产值指标的自变量。故采用前移回归分析新方法,可以进行预测,具体原理和算法在此从略。最终得的回归系数。

建立预测型回归方程如下:

下年工业总产值=-627.3945-286.2064×上年原天然气产量+11.70771×上年钢产量+93.83727×上年汽车产量。

由这个方程计算1991至2008年的工业总产值,并与实际值对比。从表中可以看出只有2个指标相对误差超过0.1,有14个指标的相对误差在0.08到0.01间,有2个指标的相对误差小于0.01,相对误差平均0.046,效果很好。

2009年预测为455779.2亿元,有待明年一季度出炉公报后证实。根据前述预测的准确性和表1的误差可知,这个预测数据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按照这个值,工业总产值的增长率为-1.35%。

本文总共考察了11项指标,事物的发展是多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可以将其中任何一项作为因变量,其余作为自变量,预测出这项指标2009年的取值。若全部都轮流做一遍,则可以求得全部指标的预测值,如表3。预测2010年的指标值,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2009年的预测值代入回归模型直接求得;另一种是将2009年的预测结果加入建模后,再预测2010年的指标值。在已知样本较多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果几乎是一样的,预测出来的2009年的值只是一个样本,参不参与建模影响不大。2010年的预测效果预计比2009年差,这需要2011年初结果出炉后证实。预测2010年的指标,最好有2009年的实际值参与建模。

四、结论

从1990年以来中国的工业产品的11项指标的直观图可以看出,除了布和原煤的产量局部有略微波动外,其他9项指标都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整体尚未显现出周期性波动。利用最优二分法可得2003年这一重要界线,把中国1990年以来的工业产品产量划分为两个时期。并且通过前移回归分析在中国工业总产值的应用中,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工业现代化是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发动机”。在当今世界格局下,像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要成为工业强国,必然要走的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工业产品论文篇7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近年来,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总量最大、发展最快、对“三农”带动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到2007年底,全国达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7万多家,总产值4.2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1.1万亿元,约占GDP的8%,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于1: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45%,从业人员1785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8%。据测算,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比值每增加0.1个点,就可以带动230万人就业,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93元。因此,大力支持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不仅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还可以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自2004年以来,中央5个一号文件都提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具有较大的作用空间。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明确提出税收支持政策的重要性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因此,从现代农业的角度出发,分析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税收问题,研究和探讨如何实现税收政策的优化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和战略选择

现代农业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紧密结合,使农业的内涵不断拓宽,链条更加完整,整体素质和比较效益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实质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按照21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到2030年前后我国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时,农业内部传统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将由现在的近70%下降到30%以下,而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的比重将由现在的30%上升到70%以上,农业的主导产业及其相关的产业综合体系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和转换,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飞跃和革命。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证明,农产品加工业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关键环节,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枢纽。

我国当前正处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历史轨迹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降到40%左右的时候,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开始由直接消费向间接加工食品消费转变;当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2456美元,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3.1%,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6.3%,正处在这样一个新的阶段。食品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方便化、营养化、安全化等新特点,作为食品工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农产品加工业应向着有利于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引领农业向着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效益化的方向发展。应有利于实现分散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拓展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税收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致使我国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连接农业与工业的桥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纽带,是政府支持的重要产业领域,但是就税收政策而言,在支持范围、力度、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

(一)农产品加工总量水平和增值率低,税收政策潜力有待挖掘

1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制约着农产品加工总量水平的提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加工业又是食品工业的基础。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产值已经超过农业总产值的2~3倍,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43%,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的产值比为1:3.4,而我国为1: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潜力巨大。

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成为制约加工水平的因素之一。一是现行税收政策规定部级重点龙头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省级及以下认定的龙头企业没有此项优惠政策。而且国家对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所依据的规模和效益需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要求较高,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结果是只有大型涉农企业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无疑会制约占农产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重点民营企业不能享受同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等的税收待遇,造成了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影响了中小企业生产加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三是国家确定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过于狭窄,免征增值税的效果不明显。四是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没有优惠税率或还不够优惠,保护支持力度不够,制约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

2关于农产品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低下。在我国,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以鲜销为主,其中2次以上深加工还不足20%。且贮藏水平较低,损耗一般在20%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5~6倍。而随着加工的深入,农产品的附加值将越来越高。据专家测算,农产品深加工在产值为3亿元的水平上,其中加工附加值可以达到1.2亿元。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2元,日本为2.20元,而我国仅为0.38元。若根据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深度为70%的平均数据,如果以20%为一个增值基数计算,理想的增值为原产值的2倍,是现行增值的5.26倍。2004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行动方案》计划通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力争每年为农民增收人均贡献20元,每年吸纳农民就业100万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现行税收政策存在与国家行动方案不协调的地方:其一,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没有优惠政策,影响深加工的发展。《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精深加工项目没有相应的规定。其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没有激励从农产品的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的机制,割裂了农业产业链条的连续性,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其三,规定只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以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且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80%的加工设备仍处于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这也使得农产品加工增值空间大为减小。其四,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重。表现为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企业,如竹木产品加工业、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等,其作为原料购进的大部分农产品按13%税率计提进项税金,销售时却按17%计提销项税金,税率差达4%。在这种税制下,即使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增值也要交纳增值税。而只要企业加工增值,其增值税负就要高于其他工业品的17%的一般水平,且加工增值率越小,增值税税负就越大。税费负担重,制约了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化发展。

(二)农产品加工体系链条不紧,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未成体系

1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相关税收优惠措施不具体。农产品加工业是从基地建设、原材料生产、加工、营销的一体化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税收。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看,政府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地建设,一是可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可以为加工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料,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三鹿奶粉事件中更可以看出高标准的农产品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等税种都规定有对农民和农业生产实行减免税的政策,但都还不够具体;流转税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也不够细致,没有具体的优惠措施予以配套,优惠对象的覆盖面比较窄,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2“以税惠农”政策成效有限,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及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废除,并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降低了农产品经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减免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服务实体的所得税,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农民仍需承担购买生产资料的税收,特别是农民得不到出口退税的好处,影响其作为最基础的生产环节的积极性。因此,仅从农业生产方面减轻农民税收负担,靠农业增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效果已十分有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比从1991年的2.4扩大到2007年的3.3,收入差距继续呈扩大趋势。

而制约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除这些直接税费因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的教育层次低,文化素质不高。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文化程度分别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的农户,其人均收入比前者依次分别高出32.9%、30.3%、12.7%。而据世界银行专家研究,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时间增加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就会增加9%。因此,通过提高农户的教育层次有利于提高其收入水平,税收政策可以寻求宏观调控作用的空间。

3现行涉农增值税制对农产品经营支持效果欠佳。虽然对农产品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减免了该环节的增值税,并可按规定税率实行进项抵扣,但该减免政策执行起来比较繁琐,税务部门很难核查其真假,不利于农产品市场流通;增值税发票难以获取,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税负。

4现行所得税制对农产品加工业投资的激励作用有待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特殊属性和地位决定其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一般不高,资金来源窄,数量有限,而税收政策的助推作用没有发挥好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按现行政策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收益低、风险大的农业企业投资者而言,宁愿改变资金投向。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收入、社会捐赠等是否给予免税没有明确规定;对社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时遇到严格的政策限制。三是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税收优惠手段主要是税收豁免和优惠税率。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但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

5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不协调,农产品加工产业后劲不足。农产品附加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生产、加工、包装以及销售全过程的科技含量。在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过程中,需要积聚更多的技术含量和以农产品贸易标准为主的知识含量,使精深加工后的农产品能持续在市场销售中获取理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我国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49%,真正能够形成产业化规模的还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为70%~80%,美国更高达80%~90%。一方面,国家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少,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只有0.2%~0.5%,而发达国家为2%~4%,发展中国家平均约为1%;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足0.2%,而发达国家为0.6%,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4%。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供给中,专业技术人员投入不足,发达国家技术推广人员占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而我国为1:1200,平均1万亩耕地不足1名专业技术人员。从财政科技支农的角度看,农产品加工业基本不存在特殊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企业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服务的中介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等也缺少税收激励。

(三)农产品加工业制度环境有待优化,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不强

1环境税收制度不健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最终产品必须是安全、优质的消费品,相应为其配套的大面积基地必须实现标准化生产,大大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水源的产生;同时在收购、储藏、加工过程中,也要避免农产品损耗污染。而随着加工水平的不断提高,不仅可减轻25%~30%的农产品损耗产生的污染,而且还会由于其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但是,我国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大多作为废弃物扔掉。现行税法规定,综合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生产的产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可享受减半征收、免税或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暂时没有专门针对农业生态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引导农业生产和投资的良性循环。

2税收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优惠政策有待于进一步落实。调研中发现,一些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意识不强,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并没有兑现或没有全部兑现国家出台的有关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个别地方还存在不管企业有无利润,强行给企业分配定额税收任务的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重了企业税负。三、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运用税收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充分释放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在发达国家,与产值相对应,对产后加工环节的投入比例要大于对农业的投入,而我国财政支农侧重于生产环节。因此,要强化政府对农业产后环节的扶持力度,建立保护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在出台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给予一定期限的特殊优惠的同时,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高效、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潜力,大幅提高加工水平和增值率

1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企业税收优惠的准入门槛,取消规模、效益等认定规则的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就给予相应的税收支持,增强其发展后劲。二是对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民营加工企业,应当享受《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国民待遇。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重点民营企业,享受与《关于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同等的税收待遇。三是对于精深加工项目享受与初级农产品同等的待遇。

2扩大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对一些没有纳入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初加工项目或不合理的项目重新进行界定。技术含量较少的各类加工农产品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由国税部门出具免税单免税。

3减轻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参照实行抵扣率和征收率相同的抵扣办法,按17%或13%进行抵扣。对深加工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建议3年内免征增值税,3年后除执行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在目前两种税率中,统一使用初加工农产品的税率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提高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现行13%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到17%,达到工业品出口退税的平均水平。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没有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集成和优化产业政策,增强政府支农税收的扶持力度

1大力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如减免基地建设的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鼓励优质专用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一批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对所有企业和个人转让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鼓励农业用地的合理流动和集中。加快制定增值税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种子种苗培植基地、蔬菜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培育基地、牲畜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等,在产品深加工以及经营和销售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强化集约化效应,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使农民从农产品加工业中真正受益。首先,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消除税收方面的城乡差别。其次,制定和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减少个人对教育的现金投入,在增加受教育机会的同时,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其他农业生产加工。再次,可比照下岗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最后,由于新一轮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近期返乡的失业农民增多,可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方面鼓励他们以个体或农民合作社的形式回农村投资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取得多方面的效果。

3完善涉农产品经营的增值税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对现行农产品收购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取消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以利于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促进农业生产者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实行超税负返还或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加强对农产品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虚假的农产品收购行为。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税收进销项税额“倒挂”,防止一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长期无税的现象。

4优化所得税政策,提高个人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经营性收入、会费收入、服务收入和接受捐赠的收入等实行免税支持政策。三是鼓励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实现以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优惠为主向以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为主的转变,鼓励和促进企业引进外资、民营资本和工商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从而提高税式支出效果。

5完善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税收对农业科技进步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制定有利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增加科研技术运用与推广的投资,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品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考虑与农产品加工质量体系的建立配套实施,在保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将税收优惠的重点转移到科技孵化器培育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方面,建立起符合国际规范和要求的税收优惠体系,以促进农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其次,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力度,如对农业科技人才的科技收入减免所得税。再次,对社会各界向农村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捐赠不设最高捐赠限额,可据实在税前列支等。最后,对专门服务于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服务产业予以适当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

1扩大税收调控空间,促进生态农业发展。首先,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把生态农业建设和保护自然资源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对于副产品研发成果转让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购买副产品加工设备用于生产允许其加速折旧,若为国内不能生产的进口农业设施和设备,则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对生产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环保产品的,给予企业所得税减税甚至免税的规定,促使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最后,对农产品创新项目、科研产品要在税收上给予支持和优惠,促进其培养附加值高的新农业产品。大力支持和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其出口,增强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增强“外向型农业”的经济实力。

工业产品论文篇8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缺陷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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