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2008-2012年我国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应规和自愿披露方式下社会责任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以及两种披露方式对盈余管理影响存在的差异.同时验证了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动机。结果表明:应规披露方式下社会责任对真实盈余管理抑制作用明显:自愿披露方式下对三种盈余管理方式均有显著抑制作用;两种披露方式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是出于伦理动机履行社会责任。本文进一步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同时为监管部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政策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盈余管理 应规披露 自愿披露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116025;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210089;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 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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