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利用江苏省养鸡行业的调查数据,对生产合同模式下农户的增收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与市场交易和合作社相比,加入生产合同的农户获得更高的单位养殖净利润。原因主要是其合理的内部治理机制,即生产合同模式除了以规定的保护价收购肉鸡以外,还为养殖户提供优质服务。因此认为发展生产合同模式有利于提高和稳定肉鸡养殖户的收益。
关键词:农户 生产合同 合作社 市场交易 增收缩效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长沙410128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长沙410128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南京2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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