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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动力机制

兰勇; 熊彬雁; 易朝辉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18年第04期

摘要: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农民分化与家庭农场成长过程中农地关系的演变,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内部动力的形成及作用机制,探讨现实中动力机制存在的缺陷及其对农地流转发生和家庭农场发展的危害。结果表明,农户土地供给动力和家庭农场土地需求动力的同时存在是流转交易发生的重要基础。农地流转交易的发生还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供需动力要有足够的强度,二是交易成本一定要足够的低。外部动力来源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地方政府的机制创新和村集体的实践创新等,是强化内部供需动力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地顺利流转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外部动力必须具备足够强度和遵循市场规律,才能有效增强内部动力,科学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调研发现,外部动力不足、过度和失当的情况在现实中同时存在。它们分别通过影响内部动力从而导致家庭农场发展总体偏慢、部分地区出现、部分地区出现结构性失衡。因此,政府应通过科学构建外部动力来合理调节内部动力,确保土地流转动力机制的充分平衡运行。一是要从消除流转农户后顾之忧和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两个方面强化供需动力,破解整体动力不足问题;二是要应尊重市场规律,正确定位角色,避免过度推动土地流转;三是要将重点放在夯实基础和科学补贴上,防止动力失当带来家庭农场发展结构性失衡问题。

关键词: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流转动力机制交易成本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湖南长沙410128;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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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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