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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运营商应在保障用户选择权基础上做好品牌细分

石立娜 通信世界 2007年第02A期

摘要:近日.信息产业部向各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发出通知,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这将意味着,从2007年1月1日开始,用户可以选择所在的运营商推出的所有资费套餐。信息产业部这次政策的出台是对用户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由于通信行业具有高沉淀成本、低边际成本的特点,运营商的用户群在具有一定规模后,每增加一个用户的成本是很低的,运营商即使对新用户给予较低的价格,也能够保证其盈利性,因此移动运营商倾向于对已经锁定的用户(如号码锁定.合同锁定)收取高价,而采用低价来争取新用户。信息产业部这次新政策的出台使运营商不能对用户实行滥用市场势力的价格歧视。并将促使运营商进行更为有效的品牌细分。

关键词:移动运营商用户群选择权细分品牌

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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