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现代教育管理 > 大学与产业科研合作的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正文】
摘要:大学与产业科研合作涉及到的相关利益主体有大学、研究者及产业。大学与产业科研合作基于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但相关利益主体的基本权益保障是合作的前提。为确保产学科研合作顺利、有序、健康地发展,产学科研合作必须建立和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包括严密的保密机制和严格的技术合同管理机制。
关键词:大学 产业 科研合作 权益保障
单位:中山大学; 广东广州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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