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多民族一体国家内的文学创作,少数民族文学无疑具有公共性身份特质。这种公共性主要体现为:(1)民族文学表述着现代文化观念(意识),这些观念(意识)对构建社会公共文化体系价值具有价值参与或引导功能;(2)民族文学具有现代性审美价值,这些艺术或审美价值对中国文学史书写具有充实或完善功能。出于“多民族文学”“入史”的焦虑。“多民族文学史观”在一定程度上为争取民族文学自身的合法性叙述贡献良多。不过,学界多关注民族文学自身的独特性问题,对民族文学的公共性缺乏应有的重视。制约了民族文学批评及文学史书写现代性进程。
关键词:公共性 多民族文学史观 问题
单位: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安徽阜阳236037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文学博士后流动站 安徽阜阳23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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