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梳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其诉讼程序之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首先,基于诉讼经济原则和严格责任制度,传统社会并无特殊的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而是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放置于同一诉讼程序,并采取同罚制度。其次,工业社会以来,儿童、未成年人犯罪始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成为国家治理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并在理念、行为和法律、刑罚等各方面应对该问题。最后,当发展到“儿童消逝”阶段,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已呈相当复杂状态,需要区别对待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但无论是哪一种行为均需:一方面要挽救、教育;另一方面还要惩罚,而且即使是惩罚也没有忽略对其挽救与教育。
关键词: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特别程序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四川绵阳6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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