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农民合作社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幅度 【正文】
摘要: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 营业税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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