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农民合作社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征收增值收益调节金 【正文】
摘要: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做出规范。《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关键词:国土资源部 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 经营性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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