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食品工业 > 国家质检总局:乳制品申报应提供新版卫生证书 【正文】
摘要:国家质检总局自2006年7月起要求各输华乳制品国家官方主管部门为输华乳制品出具卫生证书,并对证书内容提出了统一要求。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相继确认了奥地利、新加坡、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阿根廷、爱尔兰、澳大利亚、巴西、波兰、丹麦、希腊、荷兰、美国、日本、瑞士、西班牙、新西兰、
关键词:国家质检总局 乳制品 证书 卫生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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