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正文】
摘要:辽宁、大连、上海、浙江、宁波、湖北、广东、深圳、重庆、陕西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下发后,试点地区财税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落实试点工作。为了确保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 试点地区 福利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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