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