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正文】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键词:出口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纺织品服装 商品 财政部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