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正文】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部分货物 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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