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正文】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契税政策 普通住房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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