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探究如何合理确定城市土地的供应年期。研究方法:现象溯因法、逻辑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中国城市土地市场由于土地有偿供应方式的不同,存在出让年期和租赁年期两种模式。土地供应年期直接关系土地配置各方的利益问题,需根据国情和城市经济发展实际灵活确定其合理年限。研究结论:应从城市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城市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城市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三个角度来分析,灵活确定土地合理供应年期。
关键词:城市土地 出让年期 确定
单位:太原理工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系; 山西太原030024;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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