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性的双重属性,其标准化活动有着独特的运行规律。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司法鉴定的标准化制度各具特点且成熟度高,对我国标准化制度的完善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以来,国家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亦渐趋深化,需要高度关注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厘清政府与团体、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的功能定位,强化标准与认证认可的衔接,完善新时期我国司法鉴定标准化制度。
关键词:司法鉴定 标准化 制度 比较
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