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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教学法论文8篇

时间:2023-02-21 18:14:09

比较教学法论文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1

在中学语文课堂上,围绕着同一话题,引起大家争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生意见分歧,有师生看法不一,有教师观点相左,有教师见解与语文内容或权威观点产生矛盾。运用比较的方法能够较顺利地解决这些问题。下面我分几个方面谈谈自己如何运用比较法在课堂上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解决学生的意见分歧。学生对同一问题看法不一致,这在语文课堂上是最为常见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常会针对一个话题据理力争,各抒己见,课堂气氛热烈。每遇此况,我都注意认真揣摩他们意见的缘由和思想,去发现他们的“之所以然”,以便对症下药。例如分析“临事而迷”这一成语的词性及关系时,学生比较集中的看法有四种:偏正式动词短词、并列式动词短词、偏正式形容词短词、并列式形容词短词。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答案?我只是把四个答案板书黑板上,不急着公布谁是谁非,因为留着悬念倒有利于诱发学生积极展开思考。我首先让他们弄清“临事而迷”的意思,这里关键是弄清“迷”是何义。“迷”是“迷惑、糊涂”的意思,它一般不能带宾语,同时能接受程度副词的修饰,反映了形容词的词性特点。进而我又组织学生回顾偏正与并列两种关系的特点,加以比较区别。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比较辨析,教师未下判定,学生却已经找到了正确认识,一致认定“临事而迷”是偏正式形容词短语。得出正确答案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结束,我还要让学生知道,他们为什么对或为什么错,从而掌握在课堂上已经演绎过的有效的解题方法。学生通过对一个问题的训练,不仅弥补了有关知识的缺漏,还纠正了以往解题的错误思维方式,从而提高了分析能力。

解决师生之间的意见分歧。在语文教学中应做到师生平等。我经常向学生宣传做学问应该不“唯书”,不“唯上”而“唯理”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我认为做学问除了要谦虚外,还要有破除迷信,敢于怀疑,勇于向权威挑战的信心和勇气。学生倘若养成勤思考、常比较、敢质疑的习惯,那么不仅能克服死读书的僵化局面,还有助于他们积极开动脑筋,主动自觉辨清问题的是非,提高自学能力。这有助于教学相长,师生双方同步提高,真正起了“长江后浪推前浪”的积极作用。另外,给学生发表自己见解的机会,让他们与教师开展学术争论,并不影响教师威信,反而会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交流,使学生更亲近教师,信任教师,这无疑为“情感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剂,调动了学生学习语文的极大兴趣。师生分歧意见的比较,有利于教师捕捉学生偏见的根源,一旦发现,教师就紧追不放,授之以理,这也可以说是“欲擒故纵”吧。当然,让学生充分发表议论,对教师本身也是一种促进,必须在课前课后多花时间,使自己对教材的理解更深刻,处理更科学。有时我故意抛出一个错误见解,以刺激学生据理力争,在课堂上形成唇枪舌剑的局面,这样更能激发他们学好语文这门功课的欲望,而且也造就了学生敢于向权威挑战的勇气和胆略。

解决教师之间的意见分歧。调换课任教师在教学中是常有的事。新任教师复习旧功课,难免遇上这种情况:对某知识或某问题的看法与前任教师的意见不尽统一,甚至有严重的分歧。那么学生该听哪位教师的呢?面对这种棘手的问题,我的态度很明确,教师的看法不意味着永远正确,它只代表一家之说。面对不同意见,学生自己要动脑筋,比一比,想一想,谁更有理就听谁。记得组织学生复习宋代名家范仲淹的佳作《岳阳楼记》时,翻译“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这句话,我的译文是:“这就是(在)岳阳楼上(看到的)的雄伟景象。”或者“这就是岳阳楼(所面临的)雄伟景象。”而前任教师的译文则是“这就是岳阳楼的雄伟景象。”当学生无所适从时,我坦率地告诉他们,语文老师意见不统一是常有的事,做学问不应盲从,要肯动脑筋,比较两个译文应好中选优。同时,我又启发学生联系上下文,融会贯通。上文“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描绘的对象显然是洞庭湖,而不是岳阳楼,那么下文中的“大观也”能说是岳阳楼的雄伟景象吗?当学生通过比较获得满意答案后,还认识到学海无涯,文无定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道理。认识到要想获真知,就要善于比较选择,这样才能对所学的知识有更全面、更准确、更透彻的理解,从而真正消化和掌握。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2

即同类地理事物或现象对比,比较各点相同和相似之处。教师在讲授某一地理问题时,可以引入学生学过的同类地理事物或现象进行比较讲解。例如:讲完亚洲的地理位置以后,引导学生用同样的方法描述南美洲的地理位置,并对两个大洲进行比较。

2.比喻比较法

就是把比较抽象的难于想象的地理事物和现象,借助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一般事物和现象进行比较的方法。例如:在讲经纬网的概念和作用的时候,可以把经纬网比做电影院的“排”和“号”,以确定位置。在讲季风或海陆风的成因时,用一块大理石和一盆水进行比较。一块大理石和一盆水跟巨大的陆地和海洋相比,论其大小有天壤之别,但其受热和散热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

3.关联事物对比法

就是把两种或几种有联系的地理事物,进行比较或对比的方法。这样,可以复习旧知识,又从旧知识中获得新知识。例如:在讲世界气候这一节时,先让学生记住气候的两大要素是气温和降水,再对“世界年平均气温分布图”、“世界年降水量分布图”和“世界气候类型分布图”进行比较讲解,让学生得出气温和降水的分布和气候类型的分布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比如,赤道附近的大陆和岛屿多数地方常年气温高降水丰沛,所以这里主要分布着热带雨林气候。再对“世界地形图”和“世界气候类型分布图”进行比较讲解,学生就很容易理解,影响气候的主要因素是纬度位置、海陆位置和地形,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赤道附近的有些大陆不是热带雨林气候。对于比较复杂的地理事物和现象,让学生对比,从不同侧面加以分析,才能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认识事物的形成原因。

4.并列事物比较法

就是把分别独立的几个比较对象并列起来进行比较,通过比较了解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共性和个性,使学生了解个体和整体的地理特征。例如:讲黄河的治理与开发的时候,和长江的开发与治理对比讲解,使学生既掌握课本主要内容,又掌握两者的异同点。

5.中心问题比较法

即以一个比较对象为中心,和几个比较对象同时进行比较,比较的目的在于突出中心比较对象的特征。例如:让学生把港澳地区的人口密度分别和新疆、、北京、上海进行比较,进一步理解港澳地区“人多地狭”的含义。

6.综合比较法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3

历史作为当前高中教学的必要科目,如何提高学生对历史知识的理解能力和历史思维能力,成为当前历史教学的重点。但是现行历史教学模式和教学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可以实行比较分析教学法,改进历史教学模式,完善教学体系。

(一)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当前高中历史课堂很大的问题就是学生上课积极性低,注意力不集中。学生的学习兴趣是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如果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就无法达到预想的教学效果。实行比较分析法,让学生主动探究历史知识,积极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加强学生对历史知识的理解能力,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发展。学生主动探索知识的能量被开发出来后,学习积极性自然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发展,历史学习能力自然会提高。例如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提出“美国的崛起历史”,让学生了解发达国家的崛起之路,在比较中引出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增强学生知识理解能力受应试教学模式的影响,很多历史教师为了让学生取得好成绩,只注重基本的历史理论知识的教学,学生对历史知识的掌握只停留在表面,对历史知识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实行比较分析法,学生可以主动对历史知识进行分析,对同类的历史体系进行自我总结和归纳,通过比较学生会主动加强对历史知识的理解,提高历史文化素养。如在“二战”学习时,将起因、过程、结果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比较,从而帮助学生了解到战争的意义,获得历史知识的有效吸收。另外,采用比较分析法进行教学,能够改变整体灌输式的教学方法的弊端,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自主整合相关理论体系,加深对历史知识的理解。比较分析法适应了教学体制的改革,调整教学模式,不仅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还能提高学生历史学习的热情和能力,提升教学质量。

二、比较分析法的实践应用

比较分析法作为新式的教学模式,对提高高中生的历史学习能力,提升学生的理解能力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将比较分析法渗透到教学过程中需要有效应用。

(一)注重设计教学情境针对当前高中历史教学停留在表面的问题,历史教师必须积极设计教学情境,实行创新式教学模式,将比较分析法教学落实到实处。恰当的教学情境有利于学生更主观地理解知识,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做课堂的主人。在高中历史教材学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从夏、商、西周到秦朝的中央集权制、汉至元的政治制度,以及明清君主制。历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结合某一朝代的发展特点以及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对政治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合理性的见解,并阐述其建议的科学性。创建教学情境,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学习能力。在课堂上可以开展短剧表演,以辛亥革命为例,通过教师提供的资料进行比较,让学生充分了解当时革命领袖孙中山面对的困境,从而让学生获得不同事件的历史价值。

(二)注重比较分析研究教学除了让学生了解基本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加强对深层次知识的探究。当前教学中,学生缺乏深入探究的能力。实行比较分析法,让学生在原有的理论知识基础上进行深入的探索,对同类历史知识进行比较,发现其中存在的异同和其内在联系。在高中历史教材中学到中国古代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点,主要学习了我国古代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经济的发展历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国家政策、地理环境,比较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形式,进行有效的比较,发现三者的内在联系。深入的比较研究,有利于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对深层次知识的研究,不再仅仅掌握表面知识,还能提升自身学习能力,提升自身研究水平。教师可以在课堂中对历史资料进行比较,例如汉朝到元朝的中央制度变化,通过资料的比较,让学生了解到制度的变化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从而帮助学生更好地吸收所学到的知识。另外,比较分析需要沟通与互动的有效开展,教师要结合学生当前的学习水平,有针对性地让学生自主分析历史知识。如学到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教师可以让学生结合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模式,结合世界经济发展背景,自主比较分析,整理完毕后,教师进行系统性总结,对不足的地方补充归纳,完善知识体系,和谐的师生关系有利于保证比较分析教学法的顺利进行。

三、总结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4

[关键词]毕业论文(设计) 理工科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研讨会

[中图分类号] H642.4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09-0111-03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系统掌握专业知识、技术及平时教学训练的基础上,在毕业之前提交的一份综合性答卷。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仅能反映出本科生的专业水平和参与科研的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近年来,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无论在实验内容或格式规范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和教学实践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笔者就在日本学习期间的经历和接触到的毕业论文(设计)做法,比较了日本与我校和兄弟院校理工科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做法,重点分析了日本理工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置的一些特点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实验方法和经验,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定位、起始和完成时间

日本和我国本科生的毕业论文都定位为学士学位论文,是本科生毕业之前提交的一份综合性答卷。在修完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的同时,本科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才能获得本科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在日本,大学三年级的学生首先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而后已经确定研究方向的学生直接去找指导教师,根据双向选择来确定本科生所属研究室及导师。本科生做毕业论文的时间为一年,从第七学期开始,本科生在修第七学期计划课程的同时就开始从事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工作。本科生在最初的几周或几个月里要了解情况、参与和熟识相关的研究工作、收集和了解相关的资料、掌握有关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最后和导师协商,选定研究题目。而各研究室也为新生举办特别研讨(轮讲)会,在研讨会上,首先由研究室负责人介绍本研究室的总体情况、各成员的简历、研究课题及项目、年度活动计划(学术报告会、实习、参观、调查、旅游、聚会)等情况。接下来由几位学生(包括博士生、研究生、四年级学生等)报告最近一段时间内的科研情况,最后还举行一个小型聚会,给新生创造另一个“近距离”相互了解的机会。而我校和国内部分高等院校大多是在第七学期末时由教师出毕业论文题目给学生,学生只看题目和导师就选题,根本不了解该题目的研究内容。由于这时已经是学期末,学生正处于最紧张的复习考试阶段,教师也处于出题改卷、计算考核成绩的最忙时期,大部分教师对学生没有安排实际性的任务。第八学期开学后,学生才着手了解情况、查阅收集资料、制定实验计划,并购买相关药品材料,开始做实验。因布置时间过迟,学生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不能及早进入状态。加之最后一个学期也是很多学生参加就业招聘会、研究生面试、考各种资格证和毕业补考的时间,诸多因素使得学生难以集中精力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这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造成了影响。

二、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提倡循序渐进

在日本,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后,导师不要求学生马上就开始做实验(设计)。他们首先给学生创造一个适应、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做法的条件,要求学生重复和了解前人的工作,选修有关的课程,收集资料,自学有关的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在研讨会上作简单的报告。总而言之,第七学期是学生适应、了解和掌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和初步进入正式制作毕业论文(设计)的阶段。在此阶段导师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创新及自主意识,在已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内容。在第七学期末的某次研讨会上就专门作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争取导师和研究室人员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各种条件准备就绪以后,再开始做实验。相比较而言,我们只有一个学期(实为14周,有些学校甚至只有半个学期)的时间做毕业论文(设计)。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仅没有创新性,连自主性也很难有了。

三、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注意培养独立自主的性格

在本科教学中,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锻炼和提高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离校前对其掌握理论知识程度及其实际应用能力的最后检验,是对其创新意识与科研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训练和升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比向他们传授具体知识更重要,授人以渔胜于授人以鱼。在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和独立自主意识的重要环节。只有培养出学生的独立自主的精神,学生才能有所发展,有所创新。在日本,在实验课和制作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学生都要亲自动手,独立完成有关实验和仪器的操作。此外,学生必须亲自查阅、收集、整理资料,拟定实验计划,订购仪器、药品,订做实验装置。从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到大型复杂仪器设备的使用,导师一般是不会亲自去教的,他们要求学生自己看说明书解决问题,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实际问题也要求学生自行解决。

四、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自觉性和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过程

由于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性教学,学生拥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和空间,因此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完成和质量取决于学生的自觉性和综合素质。在日本,从家庭到学校以及全社会都非常注重个人的道德修养,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也很高。这个从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身上也可以体现出来。每个研究室和导师给学生提供电脑,每个实验室也都有电话,电话随时可打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但是利用网络进行聊天、玩游戏等娱乐性活动的学生很少,而将研究室的电话用在私事上的情况就更没有了。研究室的所有学生都配有钥匙,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各种贵重物品也放在桌子上,不锁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公用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24个小时开放,学生(提前预约)随时都可以使用。相比之下,我们学生的素质教育,道德建设还需加强。另外,日本学生的穿着打扮也相当朴素,在实验室和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几个一起闲聊的学生。导师经常提醒学生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就够了,很多学生已养成了这种习惯或遵循这个规则,在实验室熬夜的大有人在。他们既朴素、勤奋又自觉的精神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印象。这点值得导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在学生面前反复提倡,更值得我们的学生学习。

五、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提倡环保意识

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学生面临亲自配制各种溶液,处理各种废物等问题。这种问题的处理不仅影响室内环境和个人的健康,而且影响室外环境和他人的健康,如果处理不妥当会直接影响本人和他人的健康,从而间接地影响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在日本,每个研究室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了包括管理水暖电、仪器药品、废品处理、学生行为规则等各种规章制度的学生手册。导师也经常提醒并监督这方面的工作。在研究室锂电池、金属、玻璃、塑料、纸张、可燃物、不燃物等废弃物都分类装箱,化学废弃物也要分类存放。酸类、碱类、有机物、无机物都有专门的回收桶。而对于那些毒性很大的废弃物,研究室单独设立了回收桶。连纸盒的小钉子,玻璃瓶的金属盖子都分别存放。如有违规行为,环境监测部门就马上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调查肇事者,并对其进行处罚。可喜的是师生们已经把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很少出事故。在寸土寸金的日本,学生做实验的场地很小,一般每个学生只有1-2米长的实验台,人员密集,但实验场地还是很干净、很整齐。在学校每位教师基本上都有属于自己的书房和实验室,教师几乎每天从早上九点工作晚上七八点,甚至很晚都在那儿备课、从事研究和处理日常事务。学生也都有学习备课的房间。实验室与学习备课区是严格分离的。这样业余时间既可以把教师留在学校,也可以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而我们很多学校不仅没有把垃圾分类存放的制度,就连有毒物品也不进行特殊处理和特殊存放。大部分教师在学校没有自己的书房,只有实验室,实验室和学习备课室也没有严格的区分。

六、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研讨会制度

日本大学里都有研讨会制度。[2]一般每周一至两次,每次2-3小时。研究室的所有人员包括导师(教授、助教、讲师)、博士生、研究生、三~四年级学生都参加。他们(每次几个人)轮流介绍自己的科研情况或国内外的科研动态,汇报自己最近一段时间内所作的研究工作,遇到的问题和今后的计划,并回答师生提出的问题。导师围绕某问题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对于有些问题导师会进行重点讲解。要投稿的论文也先在研讨会上宣读并征求意见,然后再进行修改。当科研上有所进展时,其摘要或全文会贴在走廊里,供师生参阅,这样既可传播和交换信息,也可炫耀自己的实力,吸引更多、更好的学生或项目,获得社会的支持和尊重。

这种研讨会制度有以下优点:1.由于每个学生,无论是博士生还是本科生都得每隔一段时间在众人面前作汇报,这就给学生增加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使其既要认真做准备,也要抓紧时间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2.给学生提供了锻炼多种综合能力的机会。从查资料、拟定实验计划,订购药品,使用仪器到数据处理,归纳总结写成文稿,制作多媒体等都得学生亲自完成。3.导师、博士生、研究生及本科生都要参加讨论,这就提供了互相学习、交流思想、集体合作、互相提高的机会。4.台上的学生得到锻炼,台下的学生受到启发,这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活跃了学习和研究的气氛。有时,某个学生对其他学生的激励与启发作用比教师讲课的效果还好。在研讨会上学生敢思考,学方法,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对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大有益处,值得借鉴。

[ 参 考 文 献 ]

[1] 倪哲明,(日)增田慎治.日本大学化学教育的特点研究[J].化工高等教育,2000,(4):34-39.

[2] Satoshi Niibori. Assessment Method of Master and Doctor Thesis[M].Japanese:Dobukan Co.Press,2002.6.

[3] 陆玉梅,唐世学.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 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8(1):32-35.

[4] Yoshimatu Shibata.The New Principle of Education[M]. Japanese:Yuhikaku Co. Press,2003.3.

[5] 于青春,何江涛.日本京都大学工学部的本科高年级和研究生教育[J].中国地质教育,2004,(2):90-92.

[6] 郭长虹.值得借鉴的日本大学生毕业论文的做法[J]. 教书育人:学术理论, 2006,(5):96-96.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5

在对学生的进行题目解析引导的过程中,由于数学问题的解析方法存在多样性,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学生思维的全面性,就要针对不同的数学题目制定相应的解析方法。比较法在数学题目的解析应用中十分广泛,基于不同数学问题解析方法的多样性,小学数学教师在开展比较法教学过程中也要合理的进行例题与解析方法的选取。例如在引导学生进行圆形面积计算时,教师可以首先提问学生三角形的面积求法,并引用三角形面积和平行四边形面积之间的联系,使学生分析三角形与圆形面积之间的关联。教师也可以在教学开展中,以小组讨论的形式让学生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探究如何利用三角形求解圆形面积。通过比较平行四边形和圆形面积的求解方法,教师能够帮助学生更为深入的理解不同几何图形的面积求解方法,通过将多样化的集合图形转化为三角形面积加以求解,这也进一步拓宽了学生的思维,使其能够多角度的针对数学问题进行分析和计算。此外,小学数学教师在讲解三位数乘法的过程中,由于进位方法和乘法法则在二位数乘法中也适用,因此教师便可以利用二位数乘法计算方法和三位数进行比较,从而使学生在二位数乘法法则的基础上,总结出三位数乘法的计算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对数学计算题目的解析能力。

2图形认知学习中的比较法运用

几何图形的认知作为小学数学课程的重要内容,在课程讲授中也是一大重点。为了在几何图形的认知教学中,帮助学生摆脱生硬的图形记忆方法,教师便可以利用比较法构建不同图形之间的联系,并通过将不同几何图形的特点进行对照和比较,帮助学生更为直观高效的掌握几何图形的特点。例如在学习了平行四边形,矩形和正方形后,为了使学生更加深入的认知图形特点及关联,教师可以将不同的几何图形进行列举,并让学生对图形的特点进行阐述,如不同线段间的关系,角度特点等,并通过引导学生对不同图形特点进行总结,最终得出平行四边形包括矩形和正方形,而正方形又是特殊的矩形这一结论。通过比较不同几何图形的图形特点,学生不仅可以更为直观的发现几何图形之间的特征与共性,也能够在图形特征分析的过程中,将概念理论与几何图形分析进行融合,从而逐渐培养起几何图形分析的思维与能力,为学生今后的空间几何图形学习奠定重要的基础。

3比较法在应用题型结构教学中的应用

小学数学课程中的应用题教学练习,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起数学知识实际应用的意识,同时提高其对现实数学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在应用题型的练习与讲解中,充分全面的应用比较法教学,能够进一步促进应用题型练习成效的提高,引导学生对实际数学问题进行全面有效的分析和处理。例如在处理相同已知条件数和问题数的应用题时,由于学生容易对计算方法发生混淆,因此教师必须在应用题型比较的同时,对具体的分析方法进行说明和解析,从而帮助学生准确的完成应用题处理,如:一年级学生中男生有83人,男生比女生多45人,求女生人数,如果将问题换为“计算一年级总人数”,那么教师就要引导学生,为了计算一年级总人数,必须首先求出女生人数,再将男生女生人数求和,最终完成应用题的计算。在比较法教学的开展中,应用题型分析和处理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认清相同已知条件下不同问题的分析方法,也能够促进小学生应用对比意识的建立,从而为今后实际问题的有效处理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方法。

4结语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6

高中地理教学的同类比较法即是将同类的地理事物或地理现象进行比较,目前广泛应用于高中地理教学中.高中地理课堂的同类比较法教学,是在学生掌握地理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同时与地理课堂教学中的新地理知识和内容进行比较,向学生展示地理事物和内容间的异同点,加深学生对新地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如教师在进行北美温带气候环境的相关教学时,可以将其与之前的亚洲温带气候进行比较,引导学生回顾要亚洲温带气候的特点以及形成原因,加深学生在学习北美温带气候环境时对北美温带气候环境的特点和形成原因等相关知识的掌握和记忆.高中地理教学中,同类比较法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和记忆地理知识,然后通过知识之间的比较,加深记忆,同时还能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使学生做到胸有成竹,游刃有余,从而提高高中地理课堂教学效率.

二、高中地理概念比较法教学

目前,高中地理教材的地理教学概念相对较少,学生在学习相关地理知识时,往往容易混淆地理概念.如笔者在讲解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相关内容时,学生极易混淆“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二者的概念,笔者对实际教学中采用概念比较法后,学生很快理解了“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本质差别是不同类型的灾害.又如笔者在讲解天气和气候相关地理知识点时,学生都知道天气和气候存在着一定差异,然而让学生准确二者进行区别时,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因此,笔者采用了概念比较教学法,使学生快速准确地理解“天气”和“气候”概念间的本质区别,天气是某一地区短时间内的气象变化,而气候则是某一地区长时间内的天气变化情况,大幅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三、高中地理图表比较法教学

为了更好地高中地理教学,高中地理教材均配备了许多相关地理知识的地图和图表.在高中地理教学课堂中采用图表比较法教学,通过对相关插图和图表的比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地理知识,提高学生的地理读图和用图能力.如笔者在讲解潜水与承压水相关地理知识时,便采用了图像和图表的方式来转化抽象内容,通过图像来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潜水和承压水的区别.潜水和承压水都是地下水,二者所处位置不同,潜水位于隔水层上面,而承压水着位于两个隔水层之间,同时,通过相关图像对比,潜水和承压水的深度也各不相同.通过这种图像比较法,学生便能轻松掌握潜水和承压水的区别.又如地理教材在介绍农业的区位选择相关地理知识时,配备了三江种植区和青藏高原放牧区的相关图片,笔者在进行农业的区位选择相关地理知识讲解时,采用了图表比较法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农业的区位选择相关地理知识.通过两张图片的比较可以看出,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利于农作物的耕种,且三江平原气候对农作物的生长非常良好,青藏高原则处于高海拔地区,气候寒冷,只适合放牧业.通过这种图表比较的教学方式,学生更容易掌握这两种地貌的差异,也能更好地了解影响农作物生产的相关地理因素,这样便于学生对比记忆,一目了然,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也推动了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为下一堂课进行奠定了基础.

四、高中地理综合比较法教学

目前,我国高中地理课程所涵盖的地理知识和内容相对较多,教师在开展高中地理课堂教学时,为了让学生更加系统的掌握相关地理知识,通常采用综合比较法来进行相关地理知识的讲解.高中地理综合比较法教学大多情况下用于地理复习课程中,帮助学生进行地理知识的系统复习和掌握.如笔者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中国三个大的自然区的相关地理知识,将它们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列出其异同点并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中国三个大的自然区的相关地理知识,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就学生而言,地理课堂教学是其获取知识的最重要的方式和最基本的途径.有效的地理课堂教学活动,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认知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能力提高和发展.课堂教学是否有效或高效,直接关系到地理教育教学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实际价值,它是评价地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大小的重要依据.

五、结束语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7

关键词: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影响因素;

作者简介:杨茂庆(1982-),男,江苏溧阳人,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作者简介:陈时见(1964-),男,重庆梁平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比较教育学理论研究是比较教育学科发展的基点和成熟的标志,而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是比较教育学理论体系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更是比较教育学研究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关键性环节。比较教育学诞生以来,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问题一直受到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的重视,他们选择恰当的其他学科理论诠释或验证理论架构、教育现象与教育问题。如国际著名比较教育学家施瑞尔(J.Schriewer)直面比较教育学发展中长期存在的方法论问题,选择借鉴鲁曼(Luhrmann)的社会系统理论,专门针对比较教育方法论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为比较教育方法论的研究和比较教育学的纵深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比较教育学从其他学科选择与吸收理论以促进自我发展是当前比较教育学理论发展不可缺少的源泉。基于此,本文将分析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影响因素及意义,以期进一步拓展比较教育学理论研究。

一、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为比较教育学提供完整而合适的诠释,每一种理论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与限度,其合理性是相对而言的。不同的理论不应当相互排斥,而应当相互汲取。比较教育学的跨学科性特征为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提供了可能性。

(一)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的必要性

比较教育学研究者有着共同的信念和共同的学术标准,在学科理论的可适性选择中,不存在简单而普适的准则体系,比较教育学研究者进行学科理论选择的标准是多元的。倘若几个学科理论同时存在,比较教育学研究者首先要决定选择哪种理论去接受查验,假如只有单独的某一种理论,则应当对该理论进行严谨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分析,再将该理论进行查验,而且,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对教育实践检视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2]比较教育学发展的各个时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场域、不同的民族国家教育问题以及不同学术研究的着力点,而原因在于文化场域的不同、民族国家教育问题的不同、学术研究的着力点不同。因此,比较教育学各个时期都分别解决某方面的学科理论问题,从而形成各个时期学科理论的包容性与互补性。例如,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借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对世界各国复杂的教育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特别运用历史和哲学的理论与方法来描绘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制度。贝雷迪(Bereday)设计的比较教育学研究的四阶段说,诺亚(NoahHarold)和埃克斯坦(Eckstein)的五个程序的验证假说的比较方法,是引入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实证分析方法来解决教育问题。到20世纪60年代,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开始尝试选择和借鉴经济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理论,并借助这些理论审视世界各国教育在促进现代化和民族国家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比较教育学深受其他学科发展的影响,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的研究重点转向民族国家、规划部门和学校等机构以及相互关系的整体研究。梅厄(Meir)、阿诺夫(Arnove)等学者把世界体系和冲突论等系列理论与方法用于比较教育学研究,分析世界教育发展规律,使比较教育学具有理性与整体的研究能力。

比较教育学理论的发展,不是以新理论代替旧理论,而是累进式、螺旋式的行进。这种层叠式的学科发展,后者都以前者作为理论的铺垫。比较教育学者为了使比较教育学科化,提升学科在学术界的学术影响力和地位,努力建立比较教育学的学科知识谱系,不断与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加强学术联姻。社会学的实证主义范式重视对教育投入与教育产出进行定量研究,尤其重视对教育结果的定量研究,这将严重挫伤人们的积极性,降低人们对教育改革的热情,有鉴于此,海曼(Heyman)、海耶尼曼(Heyneman)、梅斯曼(Masemann)等比较教育学者提出将民族志研究方法运用于比较教育学研究。[3]比较教育学对多种多样理论的应用,都是在研究对象的“他者化”之后才展开的。因此,这些多种多样的理论在比较教育学研究的一开始就有一个指向使对象异质化的目标定向,从这种意义上讲,比较教育学正是通过这些异质化的研究理论与方法为本学科建构异质的研究对象。[4]

(二)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的可能性

我国著名比较教育学者王承绪和顾明远两位先生曾指出,比较教育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中之一就是跨学科性。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对世界各国教育进行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历史的分析研究,需要选择与吸收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哲学和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5]比较教育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分析民族国家教育与不同社会因素的关联性,以证明全球化时代教育与社会因素的关联性的本质假设。世界各国教育问题的错综复杂性要求比较教育学者必须以跨学科的方式开展研究。比较教育学的跨学科特性必然带来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尤其在比较教育数据收集和分析中使用的方法上。[6]贝雷迪也明确指出,比较教育学具有跨学科性,研究比较教育学,除教育学科知识外,至少应掌握一门,多则两到三门其他学科的知识,以便我们将社会学、历史学或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选择借鉴到相关的教育问题研究中去。[7]在20世纪60年代,马西亚拉斯和卡扎米亚斯曾在《教育的传统与变革:比较研究》一书中强调,比较教育学具有跨学科特征,在进行全面系统的学术研究过程中,可以选择与吸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依据将要研究的问题种类,就比较教育学研究者所关切的教育中的特殊问题,主要借鉴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8]

比较教育学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需要选择借鉴多种理论并互为补充,以对所研究的民族国家教育问题获得更加全面、准确、深入的理解,增强教育研究的实践价值。比较教育学的跨学科性特点,导致它必须不断地向其他学科、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寻求援助,在不断的移植与借鉴中,努力完成自己的研究,这一过程是比较教育学的自我迷失,同时也是自我实现的一个途径。将各种相关学科的理论选择借鉴到比较教育学研究中来,内生为比较教育学科的有机部分,从而开阔比较教育学的理论视野,拓展比较教育学学术研究的空间。

二、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的影响因素

库恩(Kuhn)指出,研究者在相互竞争的理论之间作出选择,实际取决于主客观因素的混合,或共有准则与个人准则的混合。[9]比较教育学者进行理论选择也同样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一)主观因素

比较教育学范式包括比较教育学科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符号通则、模型、价值、范例等要素。而价值是比较教育学科共同体对于理论的判断依据,一个理论是否可以用作探究的方法论依据则由价值来决定。从主体的价值角度而言,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在选择比较教育学理论的同时,又希望满足比较教育学价值有涉的追求,从而在精神上获得一种满足感,这种满足感给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在理论选择过程中带来希望与信心。这就助推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去探寻新的理论与方法,检验与矫正所选择的理论与方法,从而促进比较教育学理论与方法的发展。但所有思维结果并不能全部进入实践活动之中,比较教育学研究者总是从已有的一些标准出发,选择性地吸收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的理论选择是实现比较教育学理论的改造功能所必需的环节。理论只有被比较教育学研究者所接纳之后,才有被纳入教育实践的可能。[10]“根据库恩的合理性模型,客观性与一致性可以分离。客观性只是就评价标准本身而言的,而不是必然形成一致性。”[11]就客观性而言,它是指具有认识论根据。理论选择具有个人主观性,研究者做出的选择来自于某种神秘的灵感。[12]假如某一比较教育学研究者接受某一种理论,是基于运用包括认识论支持在内的方法论准则,那么他的决断就应当具有客观根据。这种方法论准则为理论的接受提供了客观根据,因为它为比较教育学理论提供了认识论的支持,是独立于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的个人喜好或偏见等主观因素。按照库恩的观点,当一个比较教育学科共同体成员达成一致意见时,它是客观的、审慎的。换言之,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在对学科进行理性选择时能够彻底摆脱主观经验的干扰与影响。理论选择依赖于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的集体判断与查验,为了在理论之间进行合理性选择,必须在这些相互排斥的准则中决定采用哪种准则,或确定这些准则的重要程度。尽管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在理论选择中没有共同的准则,他们进行理论选择部分由特定因素所决定,但从客观上而言,在相关的两个相互竞争理论的各有优点的辩论过程中,会形成某种一致意见,以便择其一种理论。因此,相互竞争理论之间的选择权由比较教育学研究者所掌握。即使没有一种能支配选择的准则,也完全可以相信受过这种训练的学术共同体的集体判断。判断是解释理论与方法选择合理性的无规则、多元化模型中的一个必要构成部分。“以贝雷迪、诺亚和埃克斯坦、霍姆斯、埃德蒙·金、施瑞尔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比较教育研究者已经认识到原有历史法、比较法等的局限性,因此把研究视野逐步转向与比较教育有关的各种已成熟的学科方法。在此基础上,他们追求研究方法的严谨性和可行性,大量‘移植’和借鉴现象学、解释学、人种志、符号互动论等哲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来比较、分析教育的现象和问题。”[[13]

比较教育学研究者自身的学术背景将影响到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美国后现代派绘图理论学者保尔斯顿(Paulston)在布拉格查尔斯大学举行的第八届世界比较教育大会上提交了有关绘图理论的论文,他力图在二维空间领域中勾画出比较教育学理论的各个视角。这种后现代派绘图理论使比较教育研究者在当今复杂多样的时代绘制出理论及其特点的纵横交错现象时多了一种选择,它将传统的单视角绘图表达方式拓展成多视角。“随着后现代派社会绘图新概念产生及其在比较教育领域中的运用,使比较教育研究者能够更好地阐述与模拟出他们对世界各国教育制度不断加深的体悟,更能直观地重新表达所有社会‘风景’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后现代派社会科学绘图为比较教育学者模拟和建构‘真实’提供了一种有用的理论方法。”[14]人类学学者海蒂·罗斯(H.Rose)对人类学研究方法在比较教育学中的积极意义作了合理化解释,并致力于将人类学理论与方法运用到比较教育学研究中。“人类学方法有助于研究者突出教育问题的文化维度;为准确构建、描述学校和课堂内部所发生的事情提供了恰当的途径;提供了用来描述观察结果和批判性观点的确切术语;要求比较教育学研究者不断认清自己在研究中的责任,从而帮助阐明教育研究的利益结构。”[15]

(二)客观因素

如果理论真的存在统一的标准,那么学术共同体便会一致选择哪个理论或拒绝哪个理论了。[16]事实上,没有一种理论是终极的真理。因此,所有的理论,就像所有人一样,是平等的。波伯(Bob)所说的“第二界”个人秉持的信念、直觉和意见,和他所说的“第三界”里经过证实的知识,就是不一样。但后者之所以是客观的,并不是因为它出之于某些实证主义者所持的第一手证据,而是因为它能经得起严密的检查和至今可得的证据之最大考验。[17]理论是跨学科的,即一种理论凭借某种方法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而被借鉴到比较教育学之中,是比较教育学用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工具。扫描当下比较教育学理论景观,比较教育学理论的每个时期的发展,几乎都与从其他学科选择和吸收理论与方法有关。例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学科的新的理论与方法,都刺激了比较教育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更新,甚至影响到比较教育学理论发展的未来趋势。比较教育学理论发展是积累性、渐变的,而不是爆破式、突变式的。因此,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必须不断选择比较成熟、完善的理论运用到比较教育研究中。

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都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所选择的理论与方法在其学科的运用应当是比较成熟和比较完善的;二是从需要选择理论的那门学科的角度来看,一般也应当对其研究对象的本质或属性有一定程度的认知。只有满足了这两个前提条件,才有可能使选择和借鉴的理论与方法有效地运用于比较教育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方法的移植是一门学科得以发展,以及方法体系得以成熟并完善的必经途径。尤其对于像比较教育学这样一门产生时间不长,其科学体系尚不够成熟和稳定的学科来说,在方法上主要是从其他学科中选择和吸取方法论的营养,移植研究方法,才可能加速其方法体系乃至学科体系的成熟。”[18]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在作出理论选择时所要考量的不仅是理论本身,还必须是理论处于作为整体的知识框架下的情境之中。[19]即一种方法切合了某一学科的实际需要和内在学理,它就可以成为这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在20世纪70年代,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将目光投向了教育的生活世界与意义世界,提出比较教育学研究应当借鉴定性研究方法的建议。比较教育学者梅斯曼最早提出将人种志研究方法移植到比较教育学研究,并于1976年在《比较教育评论》(ComparativeEducationReview)上发表文章《论人类学方法在比较教育学中的运用》(AnthropologicalApproachestoComparativeEducation),提出了学校人种志概念,即用人种志研究方法客观描述和科学记录学校教育。他认为,“比较教育研究中的学校人种志研究的意义,一是研究教育学者所说的‘差生’现象;二是考察与学业成绩或其他结果相联系的正规教育制度的结构性因素及其过程;三是阐明学生从学校经验中真正学到的东西。”[20]在比较教育学研究过程中,由于来自比较教育学理论之外的其他理论或学科话语影响过大,导致比较教育学理论“他者化”,出现向其他学科理论或学科话语倾斜的状况,这是需要比较教育学研究者警惕的。

随着社会科学的长足发展,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也不断得到丰富,世界各国的教育现象与教育问题也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比较教育学研究者要解释教育现象,解决教育问题,需要选择和吸收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在比较教育学研究中,比较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取决于研究的内容和任务,各种理论与方法应该结合使用。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在使用比较方法研究不同地域和不同时间的教育现象,并且从一个或更多学科领域(如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进行理论选择时,不能固守一套特定的程序。“比较教育研究理论与方法不能限于某一学科或研究途径,为了回答所要研究的教育问题,研究者应该开放地采取多种理论与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理论与方法,有利于对所研究的教育问题获得更全面、准确、深入的理解。”[21]因此,比较教育研究理论与比较教育学研究者的立足点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理论不仅要为比较教育研究者追求主客观的统一服务,而且还要为实现不同立足点上的研究者在视域和心灵上的主体间融合与交往服务,尤其是当这种研究跨越某种文化边界的时候,视域的融合和心灵交往的实现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比较教育研究中,选择和运用某种理论的学理依据绝非仅限于实现主客观的统一,而是包含更加纷繁复杂的逻辑联系。”[22]

三、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的意义

比较教育学需要秉持各学科之间并没有必然边界的学术胸怀,不必在自家门前悬挂一个“闲人免进”的招牌。当比较教育学不仅能用自身理论与方法解释自我,而且还能选择和吸收其他学科理论实现自我的时候,比较教育学才能获得长足发展。比较教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可沟通的原则是,在边界跨越与学科互涉的框架体系内,比较教育学科的生长更具扩展的可能性。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它将有助于更好地解决民族国家的复杂教育问题,突破比较教育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的盲点。

(一)有助于解决民族国家的复杂教育问题

比较教育学理论选择取决于比较教育学研究所要面对的教育问题和实现的目标。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合理选择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是解决民族国家的复杂教育问题的重要路径。美国国际与比较教育委员会曾在的报告《理解他者与自我教育:从国际比较教育研究中受益更多》(UnderstandingOthers,EducatingOurselves:GettingMorefromInternationalComparativeStudiesinEducation)中指出,目前“没有一种单独的比较教育研究方法可以回答关于别国教育怎样运行的所有问题,成果最丰富的研究往往是结合了多重方法论的研究,一个采用了不同研究方法的多重分析结构能增强研究的全面分析的力量。”[23]民族国家教育具有复杂性特征,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仅仅凭借比较教育学单一的研究方法无法解决错综复杂的教育问题。比较教育学往往超越采用单一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选择与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来解释学校教育与社会的复杂关系。例如,现象学被借鉴到比较教育学的目的是为了关注民族国家他者学习体验的内在结构,克服比较教育学之前研究的先入为主的偏见,克服之前较少探究他者教育生活的人本关怀,建构关注教育生活的学科,促使比较教育学探求教育本身,客观透视他者,关注本体教育问题。解决民族国家教育问题应当关注教育背后的文化因素,把握文化模式,对错综复杂的教育现象进行深刻认识和总结,将人类学方法运用到比较教育学研究中,有助于比较教育学研究者凸显民族国家教育问题的文化分析视角,为准确建构与描绘学校和课堂内部的教育现象提供了恰当的路径与方式,同时阐明民族国家教育研究的利益结构。[24]

比较教学法论文篇8

一、为什么要教比较法

 

比较法对于大学教育具有巨大意义。比较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功能一方面体现在在比较中加深理解本国法,从而“使本国的法律教育获得更新和补充”;另一方面则为了探究“共同法”之普世知识和规则的可能。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比较法能够使法科学生摆脱仅仅局限于对国内法律条文的解释和争论,跳出对国内法条文的语义和逻辑争议,而看到法律制度和技术背后多种可能的社会和人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比较法的研究原本是无目的的”。她主要是由好奇心驱使所生成的学问,是浪漫主义者在法律领域中能够找到的几块有限的乐土之一。比较法是追求经世致用的法律学科中难能可贵的人文要素、思想要素和科学要素。“比较法只具有较弱的规范力量,因此“比较法的教诲意义小于它的澄清和描述意义”。也正是基于此种考虑,现代比较法的开创者朗贝尔曾经提出:“在大学课程上,比较法应当同国内法律体系的课程一样享有同样稳固的地位。他要求有三个学期的时间,每周四小时讲授比较法。”美国比较法学会曾经在20世纪30年代、50年代和70年代都做过比较法在法学院中教学情况的调查,并曾经专门组织召开比较法的教学研讨会,得出了“比较法是现代法学教育之必须”的结论。面对20世纪末的全球法律发展,茨威格特和克茨也曾经如此判断:“对于法学教育而言,比较法是必需的,而且是有益的,这个信念没有任何改变。”。跨越世纪以来,比较法学者也在不断地呼吁加强比较法的教学。

 

但是实际上,从比较法学科建立以来,她在法学院中的地位基本上是最低限度的。茨威格特和克茨在《比较法总论》中对当时德国的比较法教学进行了分析,结论是尽管当时德国的大学通常开设一门比较法导论的课程,但在外国法教学内容上往往是情况不一,内容多样。在当时的德国“法学教育的地方主义”仍然广泛存在。为了解当今比较法学在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现状,2015年组织的“全球部分国家大学法学院比较法教学情况网络调查”,对13个国家近40所大学进行了网络信息检索,以获取其法学院开设比较法和外国法课程的现状和主要教学内容。纵览当下全球比较法教学的情势,从地域来看,基于欧洲一体化的需要和长久以来的比较法学术传统的积淀,使比较法在欧洲大部分的法学院,特别是学术型、研究型的法学院中都保有一席之地,部分大学还开设比较法专业方向的硕士和博士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法律现代化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比较法也得以在法学院教学中保有相当分量的存在感。而骄傲的美国,基于国内法自足和移民法学的淡去,使比较法在法学院中的教学呈现明显的衰微之相。《施莱辛格比较法教科书》的作者们对此表达了关切和担忧:“最为重要的是,由于缺乏专业的比较法总论的教授,意味着这些法学院无法提供常规的比较法总论课程教学。这一缺陷是非常严重的。比较法总论的课程是学生们得以认识到他们所正在接受的法学教育所具有的 ‘狭隘地方性’的可能途径。缺少这种认识,将使学生们缺乏克服国内法‘理所当然’的激励,也无法使学生放弃对于美国法学教育独尊的帝国主义骄傲,并将使他们无法为未来的全球世界文明趋势作出准备。”仅有个别的法学院,如哈佛、耶鲁这种(ABL=Anything But Law)研究型、战略型的法学院和处于混合法文化中的法学院,如杜兰大学(Tulane)开设大量的比较法选修课程。大部分以培养律师为核心目标的实务型法学院很少或者不开设比较法课程。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法学院,特别是研究型法学院均开设有比较法总论课程和部分比较部门法的课程作为选修课,但仍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边缘状态。也有的法学院不开设比较法课程,特别是比较法总论课程。

 

比较法教学在法学院中的边缘地位在于学科属性定位上的非应用性和学术内在发展不足。比较法,特别是比较法总论,基本上不提供实际操作的用以定纷止争的规则,这在社会效用优先的法学学科中显然处于知识上的补充和辅助地位。比较法教学在法学教育中地位和功能的弱化,根本原因还是在学科学术性发展传导的结果。比较法在法学院课程表中的隐现和权重受制于比较法学术发展的制约。比较法长久以来受制于“方法还是学科”问题的羁绊,总体学术贡献和影响力在 20世纪后半叶呈现危机状态,学科范畴体系陈旧、方法论体系化不足,研究主题模糊,回应法律发展的能力欠缺。凡此种种的学术瓶颈也导致了比较法学术无法产生足够的、源源不断的对教学的输入,导致其学科对学生的吸引力下降。

 

比较法教学的现状也反映了比较法在应用性知识和人文性知识两个方面不断被“淡化”的处境。比较法学科处于法学学科范畴之内,由于法学学科的根本知识属性是指向实践的,比较法学科也应该提供具有应用性的知识。但比较法学科发展在应用性上始终不足,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应用性的法学知识已经被部门法纳入囊中,以“比较宪法学”“比较刑法学”等部门法的分支学科存在,使比较法学家成为应用型比较的“非专业人士”。另一方面比较法的传统领域经过常年发展也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独立知识体系,比如“比较司法制度”“特定外国法研究,如美国法律制度、欧盟法律制度”等。在非应用性的文化比较、历史比较和社会比较的方面,随着法制史、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等周边交叉学科的成熟和发展,以其相对成熟和完善的范畴体系和方法论为优势,不断蚕食比较法,特别是大量吞噬了比较法总论的理论领域,造成了比较法的“沙漠化”和边缘化。

 

二、比较法教什么

 

如果从乐观的角度解读这些“内忧外患”,我们也能够看到“瓶子中装着的另外半瓶水”。首先,比较法学科、比较法教学还在全球层面保持着生命力。这种态势反映了一个乐观的趋势,就是比较方法和素材已经在部门法中大量应用,比较法发展出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部门比较法分支。“全球部分国家大学法学院比较法教学情况网络调查”的情况也显示,绝大多数的比较法课程的内容是部门法比较或地区部门法比较,授课教师也绝大多数是部门法教师。茨威格特和克茨也主张在法学知识越发膨胀的今天,比较法教学无法顾及每一个部门法,不应简单地将部门法知识纳入到教材和教学中去,而是意味着:“比较法研究成果必须同国内法学教育一体化。这就是说:具体问题首先必须从那些最富有意义的法律秩序的各种实际解决办法中弄明白,然后进行批判性的权衡利害,考虑哪种办法此时此地对于我们自己的社会是最好的。”比较法总论的研究与教学应该与部门法学科展开对话式的互补式的合作关系,而不是知识竞争关系。对于部门法上无法展开,但具有文化特色和比较价值的制度,可以在部门法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延伸。部门法不仅仅吸收比较法的方法论成果,而且也为比较法总论的研究和教学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扶持。理论学科方面,包括法理学、法制史、法律社会学的方法都不可避免地涉及比较法的基本问题,深化了比较法的方法论理解,如达玛什卡(Mirian R.Damaka)和托依布纳(Gunther Teubner)的应用政治学、社会学的方法论和类型学发展出来的比较法理论就是例证。由于法制度的精细化和外国法结构的庞大,比较法学不可能以一门课程涵盖所有知识,为了充分满足其知识的有用性和实践性,就必须鼓励更多部门比较法的出现。这就反过来要求独立设置的“比较法总论”(或者类似的比较法律文化或者制度等课程)课程要更多地关注非应用性的、人文性的知识体系,提供学科应用上的基本范式的理解,提供成熟的方法论框架,并对部门法无法覆盖到的重要框架性、基础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进行介绍和分析。在回归范畴工具、方法论和框架制度、法律文化要素的过程中,“比较法总论”课程一方面要找到自身在法学教育中应当承担和能够承担的分工,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吸收和借鉴法哲学、法律史、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将这些学科的分析纳入到比较法理论框架中来。基于这种认识,一个法学院中的比较法教学安排的理想状态是:一方面,鼓励开设比较部门法或者在部门法学科中增加比较法要素,注重微观比较;与此同时,开设比较法总论课程,提供宏观比较、方法论训练和法律文化分析。在这样一个点面结合的体系里面,比较法总论课程应该讲授的知识至少应该包括:(1)全球性法律认知的概念工具分析(法系、法律传统、法律文化、法律类型等);(2)全球法律文化(传统、类型、法系)分布的类型学认知;(3)全球法律文化格局的形成和流变的演进史(侧重相互关系和影响,而不是像法律史关心从一个具体视角展开的线性历史);(4)比较法方法论(制度比较、功能方法、文化方法,来自法律史、法律人类学、法律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论应用);(5)框架性制度(法律渊源、宪政框架、司法制度与程序、法律职业与教育);(6)制度的共性与差异(如私法和人权法的共同法,特色制度);(7)法律文化要素(意识形态与政治结构、民族、宗教、地缘、语言等对法律发展的不同影响);(8)法律移植;(9)法律全球化。另外比较法总论的教学应该根据所处法域和特定法学院中教学安排的需要作出适当调整。当然比较法总论课程的内容和视角在全球层面也呈现出创新趋势。“全球部分国家大学法学院比较法教学情况网络调查”显示,部分学校的比较法总论课程已经开始突破传统的知识框架和方法,如斯坦福大学的 “比较文化:理解跨国法律实践”课程是从跨国法律服务的角度,将法律文化作为跨国法律服务的背景进行介绍和研习,并以美国法律服务输出的主要市场为基础,介绍和研判了美国、拉美和欧洲的法律文化与制度的变迁与挑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比较法律制度”课程则采用了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方法讲习外国法律制度框架,并注重非西方的制度框架的比较法意义。还有的法学院中的“比较方法”的课程是完全是通过部门法的贯穿来实现的,如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的“比较方法:合同法”和“比较方法:侵权法”课程。

 

在比较法教学内容上,“全球部分国家大学法学院比较法教学情况网络调查”显示几乎所有法学院中的比较法相关课程教学内容都注重以本法域为原点的立场。如欧洲大学法学院中开设有大量的欧盟法和欧洲国家法的课程,阿拉伯国家均注重介绍与自身体系直接相关的大陆法的内容。美国法学院中的比较法课程则更加强调相异的法律体系,侧重于大陆法体系和大陆法系国家代表性制度的内容,而身处欧洲的各大法学院的比较法教学特别关注美国的体系。并且,西方与非西方法律体系和文化也通过比较法的平台相互张望和观照。相比较而言,中国大陆地区目前的比较法总论教学还基本上停留在传统的法系内容介绍上,既没有面向实践的视角调整也缺乏交叉方法的引进,课程设计总体上也非常随意。从完善比较法教学体系的角度,应根据上述总分结合、视角多元和方法论创新的角度,结合具体法学院的特色和专门教学安排,有针对性地对比较法教学内容作出补充和调整。

 

三、比较法怎么教

 

比较法教学中最难以处理的就是海量知识和比较法方法的应用这两个问题。首先,比较法的知识容量巨大。宏观比较要求了解全球法律文化的分布和历史流变,微观比较又要求能精微缜密地分析制度细节;需要掌握比较法理论范畴和框架的同时又需要了解和应用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论;文化考察需要深入特定文化领域展开某种浸入式的分析,类型比较又要跳出某一文化话语的窠臼;……。比较法的知识领域跨度之大,涉猎之广令人望而生畏。在教学上往往是“扒起萝卜带起泥”,为了把知识讲透,往往教师自己就已经先行陷入到无边无际的知识汪洋之中无法自拔。加之语言、文化的隔膜,对于历史上研究得比较充分的问题还好,而到了各法体系的最新发展和文化层面的制度和知识则常有误读甚至弄错的风险。与此同时,学生在进入比较法的框架体系之前,需要掌握大量的背景知识,尤其是在展开比较之前要对比较的素材有基本了解。茨威格特和克茨曾指出,比较法教材中所包含的知识已经到达了某种程度的极限。考虑到学生理解和接受能力的限制,我们不可能将各个部门法的庞大资料直接嫁接到比较法教学中去,而是应该从纯粹技术问题中跳脱出来,以问题为出发点,以各个法域所存在的解决办法为对象展开比较。如果说部门法教学是从国内制度开始,要放得开;而比较法教学恰恰是要收得住。为了解决海量知识、多重架构所造成的知识谱系的凌乱,比较法的教学应抓住核心问题和最新发展。如对法系概念的理解上,应该介绍最有影响力的勒内·达维德和茨威格特、克茨的法系分类,并以此为原点向后简单追溯概念的溯源,向前探究法系概念在他们之后的新的发展。由此,法系问题的讲授应该着重抓住几个核心问题:法系划分的目的与功能?法系划分标准的演化?法系概念工具的局限?法系概念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的最新发展是否解决了上述问题?比较法法律文化类型学的未来,可有替代概念?在讲授这些抽象问题的过程中始终是以法系概念发展高峰期的代表性理论为基点,回溯、批评与展望。同时保持适当的限度不应走得过远。只有将问题的基点和代表性理论框架介绍清楚,并抓住核心问题,才能在芜杂的知识中整理出清晰的线索来。

 

比较法教学中的第二个问题,即比较方法论的把握与应用也很困难。传统比较法总论的教学在方法论上往往一带而过,将比较法最精髓最有效用的部分弱化处理。即使是讲授方法论,也往往是铺陈式的介绍。由于缺乏应用性的示例和实际应用的操作,学生实际上很难掌握这些比较法方法工具。以至于学习过比较法的学生,在写作制度比较类型的论文过程中,仍然不知如何下手开始有效的比较。对于比较什么,如何比较,如何检验比较和提升比较结论的认知都很茫然,这是比较法教学上的重大失败。在这方面,笔者从瑞士日内瓦大学的“比较方法:侵权法”课程教学的“做中学”方法颇受启发。该课程首先从欧洲侵权法实践中抽象并改编出教学案例,这些案例中包括侵权法中的核心制度和理论问题。学生从不同法域的语境中,应用成文法、判例、理论等素材提出不同解决方案,并在解决案例的过程中讨论不同法域,如美国、加拿大、中国在解决上述侵权法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存在的共性和差异,进而分析这些共性和差异背后的原因。这种问题导向的功能主义进路,用比较实践使学生了解了比较方法的过程和核心问题。但在教学中大量使用“做中学”的方法也同时存在另一个比较法教学中的矛盾,即系统介绍与拆分比较的可能冲突。比较法教学当然要展开比较,但是单纯拿出比较的“第三项”进行比较,往往无法使学生掌握一种法律文化的宏观全貌和系统的发展线索,而影响对制度背景的全景式了解,无法展开有效比较。但是这种“做中学”的方法从问题出发,可以辅以前期的背景知识介绍和自主学习,并激发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了解所比较的法域中的相关背景知识。

 

另外,受制于国内法学院教学方法的粗放式现状的影响,比较法教师对教案设计和教学过程的把握也缺乏精细安排。对于:如何开始、如何结束课程?如何应用苏格拉底方法、案例法、讨论法等教学方法?课程的主题如何展开?如何布置作业和开展过程性评价?如何进行有效的学习效果考核?如何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改进和推动教学进程?等等问题,其实都缺乏认真严肃的思考。比较法教学一方面基于强烈的人文学科属性与部门法教学不同;一方面又由于身处法学院,远离其他人文学科,在教学方法上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沟通不足,从而造成了某种身份的尴尬。

 

尽管在全球范围内,比较法在法学院教学中仍只是占有“一席之地”,但比较法始终是“作为实证主义、教条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对立面,从而指出法律传播价值和法学的普遍性”,肩负克服所谓的“专家意识”、提供“具有批判性的理解力”的使命。比较法的生命力不仅仅只在学术品格和品质上的提升和发展,教学也是比较法得以生机焕发的重要环节。比较法学人的使命不仅仅在学术创新与传承,也在于关注与发展教学,为学科发展储备人才,为学科可持续性作出努力,相信经由比较法学人的不断努力和部门法学者的大力推进,能使比较法在教学相长中葆有生生不息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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